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4-09-04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共10篇)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1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 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森林消防指挥部:

3月17日,市政府召开了清明扫墓管理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对森林消防工作提出了“不发生一起山林火灾”的防控要求。3月25日,市政府再次召开全市春季森林消防工作会议,陈小平副市长明确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严防死守,全力做好当前至清明期间的春季森林消防工作。3月26日,淳安屏门乡、中洲镇,临安潜川镇、淤潜镇,萧山楼塔镇、新街镇等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呈现集中频发的严峻态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两次会议精神,结合近期国家、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遏制森林火灾频发态势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春季森林消防

2员单位,对各地的防控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结果。

四、积极备战,安全扑救火灾。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要按照森林消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处置规定,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按照属地管理、统一指挥、科学组织、安全扑救的原则,快速反应、果断决策、联动支援、高效处置,努力把火灾消灭在始发状态,做到有火不成灾,全面提高科学扑火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乡镇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装备配置,切实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临场战斗力。要抓实地方和武警森林消防队伍的战备行动,适时集结待命,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救得下,发挥森林扑火的骨干力量作用。同时,要及时劝阻没有扑火经验的群众、上山游客参与扑打火头,禁止组织老人、妇女、中小学生上山参加扑救行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各级森林消防部门要及时安排好清明期间的应急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森林火情信息随时畅通,增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果断决策和指挥协调能力。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林业部门领导高火险天气要始终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全力以赴抓好森林消防应急防控。3月28日至4月12日,全市执行森林火情日报告和重要火情随时报告制度,请各地森林消防办于每天下午4:30前将当地森林火情信息上报市森林消防办。市森林消防办将不定期对各地值班和领导带班进行抽查,发现随意脱岗、漏岗等现象的,将予严肃通报批评。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森林

消防

紧急

通知

抄送:省森林消防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各成

员单位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2

高政„2009‟32号

签发人:戴爱良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清明前后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这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分析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各种火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火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健全防火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山头、到户,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努力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受害率。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森林火灾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森林防火防治体系工程建设,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在主要上山路口、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重要地段,要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志。要大造舆论,着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以保证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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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做好林区野外用火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从以前发生森林火灾的情况分析,引起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一是进山人员随手乱丢烟蒂、火柴梗引起;二是烧荒、烧田埂地边草引起;三是上坟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为了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各村、各单位要把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内、林旁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烧焦泥灰,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处罚。遇到高火险天气,特别是在清明期间,各村必须要有专人值班(值班名单要书面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增派护林人员,在重要地段、上山路口要有专人看护、收缴火种以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扑火队伍的建立健全工作,切实做到科学指挥,科学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首先要立足于保护人,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快速、高效地扑救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正确处理好“三打”与“三不打”的关系(即: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开设防火隔离带间接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员群众扑打,应由精干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火灾扑灭后,务必留足人员看守或清理火场,慎防死灰复燃。

五、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管理。组织学生认真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良好森林防火氛围,使全体学生成为宣传森林防火的生力军,严防因学生违章用火、玩火而引发的森林火灾,教育学生不要去参加扑火。因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

- 2 - 灾的,将追究所在学校领导的责任。

六、认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森林火灾案件,所在村和镇林管站,要尽快查明原因,依法处理。政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肃处理肇事者,以增强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附:

一、宣传标语

二、森林防火值班表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4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通知

抄 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高桥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50份)

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 篇3

一、 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域内祭扫时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在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时到指定地点焚烧、燃放。

二、 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引导广大群众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

三、 各地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监督,强化对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五、 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畅通;要切实维护好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活动而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

六、 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祭扫期间的客流特点,增开前往祭扫地区的公交专线车,对客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为群众祭扫提供出行便利。

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行为,切实维护殡葬用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八、 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树立殡葬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九、 今年清明节的祭扫高峰时段预计在3月26日至27日、4月2日至4日,请广大群众及时收听“FM91.8云南交通之声”实时播报的清明祭扫路况信息,尽量避开祭扫高峰,乘坐公交车、少驾或不驾车祭扫,避免交通拥堵,影响出行安全。

昆明市殡葬政策法规咨询电话:0871-63101176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4

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1年“五一”期间全省运输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省厅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五一”假期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在安全生产、运输组织、节日带班值班、文明服务、应急保障和破除职工麻痹、松懈思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和“五一”假期运输情况于5月5日前报局综合运输科。

附件:鲁交运管明电„2011‟7号文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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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5

万政〔2008〕26号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

各村委会:

前段时间,由于天气干燥,我镇已发生多起森林火警,为认真贯彻执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作如下通知,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村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切实做到“三狠抓、三落实”,即“狠抓组织领导,做到防火责任落实;狠抓责任追究,做到奖惩措施落实;狠抓宣传教育,做到思想认识落实”。按照《森林消防条例》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切实落实好“镇班子人员管片、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护林员管坞管地段”的森林防火责任机制。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火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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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抓,在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上下功夫。要克服“三种思想”一是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高度警惕,未雨绸缪;二是坚决克服经验主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三是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做到持之

以恒,常抓不懈,以扩大宣传教育的广度,保证宣传教育深度,提高宣传教育成效为着力点,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黑板报、宣传牌、通告等宣传形式,直接面向村民、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增强群众参加火灾扑救技能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扑救、安全避火、自防自救和应对火灾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确保扑救人员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各村对设置的防火宣传牌、固定性宣传标语要认真进行一次检查,对已损坏的要立即予以修复或刷新。

三、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格野外用火管理

森林防火重点在加强灾前防范,核心是管住火源,做到火患早排除。火源管理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严格管制野外用火。认真组织开展“二监管三检查”活动,即: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执行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和《富阳市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生产性用火必须严格审批制度,实行谁批准谁负责,严加控制,并全面落实监督措施,坚决制止和查处未经许可的违法用火;对野炊、吸烟等非法生产用性用火,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对上坟烧香烧纸、放鞭炮等行为,要在堵的同时,积极倡导文明祭奠,采取措施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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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监管特殊人员。要继续加强对痴、呆、傻智障和老人、儿童的管理监护,在全面登记的同时,落实监护人,严加防范,定期进行例行检查。重点检查森林防火风险隐患,检查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可燃物清理和重要设施防护情况,对存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对高火险天气是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期,要集中力量,增设森林防火形势变化,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要高度重视抓好村级护林巡查队伍建设,要督促各村落实人员、工资、责任,建立严格的奖惩措施,保证护林人员上岗到位,认真履行管护职责。要突出抓好“重要时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预防工作。林业基地、主要林区进出口、道路两旁、坟山墓区和火灾多发易发部位是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要加大巡查密度,实行严防死守。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找出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护林员(巡查员)责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护林员在野外火源管理中责任。

四、加强值班,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必须实行值班制度,防火紧要期要有领导带班,及时了解、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灾情况,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程序,确保信息畅通。各村要全面落实扑火各项准备、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迅速出击,快速处置,把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要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扑救人员安全。严禁组织残疾人、老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它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万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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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4日

抄送:富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镇中、小学校、镇党政班子成员、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各村指导员、林管员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6

市公交党字

[2012]1号

关于全力做好

“两会”期间

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司属各党支部:

2012年全国两会将于3月3日及5日在北京召开,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维护企业形象及我司企业改革发展成果,防止我司企业内部人员非正常赴京上访,现结合我司企业实际,就做好会议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于维护企业内部信访稳定,对可能赴京上访的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和完善维护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处置赴京上访的应急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制定“两会”期间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全司的维稳工作,确保“两会”期间无非正常上访人员。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通过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来支持“两会”的顺利召开,有效预防和减少发生来省、赴京集体上访,坚决杜绝赴京非正常上访。

2、起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发挥稳定工作网络作用,稳定工作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及领导指示精神,通报上访人员近期思想动态,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在全司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工作和报告,努力化解矛盾,防止出现其他人员到省市机关或进京上访。

(二)切实加强排查化解,确保稳控措施到位

1、要坚持防范在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本单位存在的越级缠访老户、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其他不安定因素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梳理,发现稳定问题及时做好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待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对一时不能解决或违反政策的,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解决,矛盾不积累、不激化、不上交。

2、对重点上访户及老上访户,“两会”期间采取“人盯人”监控。监控责任人要每天通过各种办法密切关注上访人员行踪,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同时经常与上访人员的亲属及驻地街办、派出所联系,共同做好上访人员的监控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

(三)、精心组织,制定预案,做好劝返工作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要求各单位制定相关工作预案。一旦发生在“两会”期间赴京非正常上访,接通知后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有效地处置,情况紧急的,主要领导要立即赴京,及时做好劝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会议的干扰和影响。

(四)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1、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倒查制,层层落实好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负责制,对信访稳定工作要分片包干、分事包干、分岗位包干,对突出问题要做到专人管、专人抓,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负责制,从信访源头入手,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矛盾切实化解在萌芽状态,人员有效稳定在当地,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将稳定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月度经营管理考核中,对不负责任或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赴省赴京上访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对源头预防不力造成赴省、赴京集体上访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矛盾化解不力造成发生在京上访极端事件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责任。

2、要严格执行紧急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对重要信访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避免出现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等问题。要加强对重要信访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主动稳妥地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各单位发生到京上访,到省到市集体访、重点信访人员脱离监控视线,必须立即报告总公司。

3、发现上访人员的思想极不稳定,有赴省进京上访动向时,各单位必须派人立即到南昌火车站守防,同时做好劝阻工作,采取措施阻止其进京,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大对不稳定因素排查及监控措施力度,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非正常赴市、省、京上访事件和重大群体有影响的上访事件。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7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驻镇各单位: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坟山纠纷的多发季节,也是群体性闹事事件甚至械斗事件的高发期。清明节将至,为确保节日前后社会的稳定和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清明节前后的信访维稳工作。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农村宗族矛盾易发期,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指导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采取有力措施,严加防范到省、市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确保清明节前后不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

二、要加强矛盾排查和调处。各村、各单位要迅速对重点上访户、矛盾纠纷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军队退役人员的最新动向和坟山纠纷隐患。对排查出来可能集体上访或去市到省进京上访的苗头和纠纷隐患,要建立台帐,及时向上级报送信息,落实领导包案调处,确保不失控越级上访。

三、要切实加强重点稳控及现场处臵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情报工作,一旦发现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和纠纷、械斗的苗头,要第一时间做好上访群众的劝导工作,并立即上报镇党政办。派出所要加强配合,对以上访为名借机闹事者,依法果断处臵,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对因排查疏漏、稳控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8

盱国土资发〔2009〕76号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

计算机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各科室(队、所):

为认真做好建国60周年国庆期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等规定

(一)严格遵守省、市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在本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严禁计算机内、外网混用,严禁擅自改动IP地址,外网计算机信息安全由使用人负责。

(三)增强防范措施,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及时升级杀毒软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严防病毒入侵。不得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四)涉密信息和文件的处理、存储要采取加密措施,并专机存放,专人管理。复制和传送涉密电子文档,严格按照与同等密级纸质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六)非本局计算机禁止接入局内网使用,内网接口被盗用或未经批准擅自提供外用的,由接口所在办公室人员负责。

二、严格落实网站安全责任制

(一)增强网站安全意识,网站后台帐户必须设置密码,长度不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网站后台维护要专人负责,帐户、密码不得随意告诉他人,禁止对系统外提供。

(二)网站信息安全关系社会,影响全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哪个单位哪个帐户发生信息安全问题就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三)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与国土资源工作有关信息,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各国土资源所、各科室、各兼职信息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人员、责任、措施“三到位”,认真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错误、有害信息的发布和传播。遇有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县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希遵照执行。

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9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2017年春节、元宵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公司“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车间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做好防火安全措施,严禁无动火作业票证、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章动火作业。

二、各单位加强界区防火巡查,清理界区设备附近废油、废蜡、纸箱、编织袋等易燃物品。

三、各单位加强对生产界区跑、冒、滴、漏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各单位加强消防、气防设施器材巡查力度,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正常使用。

五、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灭火器等消防、气防器材需充装或更换及时联系消防科,消防科24小时服务车间。

六、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严禁私自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八、办公室内电器在下班后应及时断电,严禁在办公室使用大功率电器。

九、各单位重点区域加强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佩戴管理,严格按要求领取收发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十、消防科对各单位近期检查的隐患,已经整改需提前反馈的车间,告知气防站提前进行反馈。

十一、各单位加强消防水系统排查,做好冬季防冻工作。特此通知

消 防 科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10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十一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规范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一)省政府下达给我县的采伐限额总量和各分项指标,是每年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的最大限量,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

(二)森林采伐限额的分项指标,除抚育采伐可以占用主伐限额、人工林采伐可以占用天然林限额、工业原料林采伐可以占用一般用材林限额外,其他分项指标不得相互挪用、挤占。工业原料林采伐限额有结余的,经省林业厅认定后,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在“十一五”期间,年木材生产计划原则上按照商品材采伐限额等额确定。县林业局可根据省林业厅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和各地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对各地木材生产年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实行采伐和造林相挂钩,对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不力的乡、镇、村或单位,县林业局可以调减其年度木材采伐限额,对造林成绩显著而采伐限额不足的单位,县林业局可在预留的限额内适当增加其采伐指标。

(五)根据《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的规定,毛竹采伐不实行限额管理。按省有关规定确定毛竹采伐年度计划。

(六)非林业系统经营的林木,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统一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县城建部门管理的城镇内林木和交通部门管理的县、乡道林木,采伐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规定,统一纳入采伐限额管理,所需指标在县限额中安排。

(七)因自然灾害、征占用林地等需要的采伐指标列为局单列指标,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采伐限额的,由县政府向省林业厅申请,在省预留采伐限额内审批。

二、实行分类经营,保护森林资源

(一)我县是省重点林区县和全国生态县,为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必须分类经营。严格管护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除林地占用、自然灾害受灾木清理和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外,不得进行皆伐,只准进行抚育采伐和更新采伐。

(二)积极发展商品林,提倡集约经营,放活经营机制,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切实保护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商品林的培育、经营和利用由所有者依法自主经营,工业原料林和在非林地上营造的人工商品林,各树种的主伐年龄由林木所有者确定。

(三)县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现状和培育大径材的需要,以永续利用、保护生态安全和鼓励中幼林抚育为原则,合理确定速生丰产林的主伐年龄、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

(四)各乡镇林业站要认真做好林木采伐的规划设计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符合本地的实际。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林木采伐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森林公安、木检运输、检查站工作职责,严格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大力推广林木采伐公示制,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责任制

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XX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安委〔200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快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森林资源预警机制,为森林资源管理和生态县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XX县“十一五”分乡镇森林采伐限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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