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

2024-08-07

乡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共9篇)

乡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 篇1

各位领导:

我镇现有各类一定规模的非公企业36家,职工3500人,其中列统企业24家,职工2185人。目前,23家列统企业已建立了工会委员会,占应建会企业的%。近年来,我镇建会企业均已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签约率达100%,签约内容也涵盖了工资报酬等粗线条内容,可以说,工资集体协商在我镇有一定的基础。特别是今年以来,我镇启动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镇党委、政府、人大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把它作为“富民”实事工程来抓,将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制

定了阶段性工作计划。结合本镇实际,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挂帅,工会牵头,司法所、劳动保障所、工商、妇联、企管站、调处中心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新局面。党委统领、政府发令、工会领跑、人大监督、企业执行的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体系初见雏形,为推进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强化指导,宣传到位

镇工会、劳动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抓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就工资集体协商召开了镇、村、企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还深入开展了送法入企、送法进村等活动,使广大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集体协商的意识明显提高,为推进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了浓烈的舆论氛围。

三、树立典型,整体推进

hy;全镇24家列统企业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为基本出发点;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为基本准则;以实现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最大化为落脚点,落实工资集体协商措施。今年年初镇明翔工艺厂率先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厂工会与企业行政充分协商,就企业的劳动定额、工价和特殊工作情况下工资标准及支付、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支付办法,年度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法以及行业、企业的最低工资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职工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企业效益逐步攀升。厂长××*说,自从签订了工资协议后,出现了三个“想不到”:想不到厂里的效

益同比增长了30,想不到职工月平均收入同比增长了100元,想不到困惑已久的工人“留不住”、“招工难”的问题不再成为烦恼。

hy;工资协商工工作的推行,使我镇劳资纠纷数量锐减,稳定和谐的局面初见端倪。今年上半年我镇发生劳资纠纷2起,同比下降了50%,拖欠、扣压工资等情况不复存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实现工资集体协商,任重而道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今年底我镇经营性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工资协商签约率达80以上的工作目标,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下一步,我镇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工资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机制,实现长效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知晓率,为深入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营造声势。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集中一段时间,对镇属企业协商代表进行一次轮训,提高协商代表的协商能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四是进一步落实措施,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全面铺陈。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共决、工资增长和工资监督三个机制,把好法律法规执行、协议文本审核、首席代表签字三个关口,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和职工工资增长两条底线,以点带面,典型推动,促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镇生根开花。

乡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 篇2

工资报酬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工资分配历来是劳动关系中最敏感、最核心的内容。建立一个由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确定劳动报酬的共决机制,符合“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的要求,也是目前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分配问题的通行做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当前,各级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有关措施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笔者就国有企业工会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如何切实发挥作用谈一谈自己的认识。

1 提高对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意义的认识,是工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前提

首先,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践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不但体现为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形成的劳动的价格,更是职工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基本形式和渠道。因此,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共商共决机制,从制度上确立了职工作为价值创造主体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重要地位,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其次,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优化企业薪酬体系。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而薪酬是目前最重要的激励杠杆,劳动报酬的计量、支付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对每一个劳动者而言,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其对所处的岗位、拥有的技能和付出的劳动应得的报酬都有一个比较恰当的定位,在什么岗、干多少活、拿多少钱,心里都有数。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经过双方的沟通协商和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当然要比企业老板或领导班子及劳资人员自行设计的薪酬方案更有群众基础,也更容易得到职工的拥护和认可,从而更有效地发挥工资对员工的激励和引导效应。

第三,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分析近年来企业的劳动纠纷,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薪酬问题没有处理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根本目的,就是用和谐的思路,通过民主的方式、互动的渠道,在协商过程中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在劳资矛盾中寻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从而使企业成为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劳资双方真诚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使生产要素的聚合效应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特别是在当前企业遇到困难的形势下,更加需要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增进劳资双方的理解和共识,稳定人心、凝聚力量,推动劳资双方同心协力谋发展,同舟共济渡难关。

2 提升工资集体合同签订质量和履行效果,是工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核心

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合同文本,工会组织必须在拟定、修改、实施过程中,从源头把好“四个关口”,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一是把好调研关。对企业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职代会提案征集程序,征求职工意见,了解职工对上一轮合同履行情况的满意度,掌握职工当前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企业在制定合同草案前,工会要通过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把好内容关。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针对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职工利益需求,企业能够做到的原则,与企业行政部门就合同文本进行协商,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或建议。将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进行量化并写入合同中,加强合同的刚性约束。三是把好文字关。在把握原则、熟悉内容、掌握国家有关劳动标准具体规定的基础上,认真讨论、仔细推敲合同文本的文字表述,字句表达应完整、准确、清楚、言简意赅,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歧义。对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悖的内容,及时向企业提出更正意见,与企业协商达成一致共识。合同文本要使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省、部规定表述,对企业内部文件的使用也按新的管理制度执行。四是把好程序关。本着坚持好的、修正差的、发展新的指导思想,共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双方协商代表的平等协商,确定合同文本内容,达成一致共识后,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提交讨论和审议,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利。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在加强源头维护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工会与行政联合检查、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等载体,定期组织对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一是健全工会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工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工会组织要加强与企业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定期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劳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可由职工代表与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也可由双方平等协商代表参与,或职代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监督检查的形式可采取现场查看、听汇报、开座谈会等。二是健全职工群众监督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巡查等有效载体,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把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对履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主动与相关人员或部门联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工资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

3 正确处理党政工关系,是工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关键

李挚督查娄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篇3

今年,市委、市政府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高度重视,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范畴,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等协调劳动者关系三方四家单位密切协调配合,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方法和手段,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企业2310家,覆盖职工205089人,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的95%。

省督查组对娄底市前段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娄底市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组织领导实、协调配合实、舆论引导实、教育培训实、督查考核实;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好。省督查组也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目标,整合资源、强化措施,抓住重点、攻破难点,规范程序、力求实效。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 篇4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

过去的一年,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总体部署,突出维护职能,积极探索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我县现有新建私营企业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户,去年我县确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家,其中私营企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家。我们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抓宣

传、树典型,使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前一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好范文版权所有

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进行,企业有了完全的分配自主权,因此劳动报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常处于变动状态,所以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与企业进行协商就有了实质性的内容。此外,从劳动力市场来看,我县劳动力属买方市场,这必然使企业压低工资,降低劳动条件,职工权益经常会受到侵犯,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依法与资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当前新经济组织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协调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为加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并于去年召开了全县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工会主席工作会议,会议重点传达了同志在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上的讲话,学习了《工会法》、《劳动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号令并对试点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要求和布署,使与会单位提高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我们工会干部,特别是近二年刚刚组建的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来讲,这项工作是个新课题,为此于去年举办全县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主席和系统工会主席培训班,专人讲解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法,策略和谈判技巧,使工会干部基本懂得了参与协商工作的切入点,如何让步、怎样谈判,对大家启发很大,通过这次培训,使他们直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年”活动,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我县规范健康地开展起来。

二、源头参与,加快新经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我们根据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下发到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确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为: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协议期限,年度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幅度,以上内容作为工资协商的重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较好地坚持了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是平等性原则,协商双方人数对等,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三是利益兼顾原则,要兼顾企业发展和职工具体利益;四是稳定性原则,保证协商双方互相尊重,共同发展。另外,我们还要求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学习,使他们了解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作用,认清只有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才能提高工资收入的道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对试点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派专人指导,全程参与,先解决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工资标准按同行业标准测算,现金支付工资,对效益好的多加一些工资,确保了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我县,现有职工人,工会主席是我县退休教师,在这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建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同一天进行,带头学习,积极发动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使工资集体协商顺利开展,并在原有每课节元的基础上,协商代表几次通过和法人代表的沟通协商,为每科老师每节增加一元,增长幅度达,管理人员增长幅度达。是一个机械加工企业,现有职工人,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职工方代表与资方达成共识,按企业产品工时,使定额工资提高,职工方对此非常满意。

作为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该中心工会委员会不把工资协商单纯放在“工资”上,而延伸为通过协商促进员工观念的转变上,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协商增强了员工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使员工认识到只有提高企业效益,自己的经济收入才能得到增长,促进了员工努力钻研维修知识,该中心老板认为通过协商可以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协商的过程即是员工了解企业与企业命运与共的过程,也是提高员工劳动积极性,优化劳动者素质的过程,从而为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主协商制度,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打下良好基础,这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职工工资比协商前提高(协商前职工工资按维修费提取工资,现按提取工资),使企业效益与员工收入达到最佳结合。

三、存在问题

我县工

资集体协商在前一段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不愿意和工会签订工资协议,一些经营者认为企业分配是自己说了算,不愿与职工代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二是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综合素质还不适应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这项工作全面推进难度很大;三是部分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主席不愿意也不敢

和老板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认为自己都是老板雇来的,不能真正替职工说话办事。三是一部分职工不愿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选他当协商代表,不敢当,害怕老板抄鱿鱼。

四、下步打算

乡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 篇5

第 二期三门峡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编印2011年3月7日渑池县委听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2月22日上午渑池县委召开会议,渑池县委听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听取了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赞民同志就全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方面做的工作汇报。县委薛蒙林书记认真听取汇报后,对进一步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第一,要认清新形势下工会的地位和作用,要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现在全国都在开展这项工作,工会要抓住这个中心工作,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开展。第二,工会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建功立业,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更好地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做出贡献,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双赢。第三,始终不渝抓好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尤其要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要使基层工会干部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现实意义,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手段,要整合工会内部资源,加大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撑,工作汇报《渑池县委听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渑池县总工会供稿)市产业聚集区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三门峡产业聚集区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产业聚集区发展俄重要工作,聚集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门成立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为组长、三个副主任为副组长、七个职能部门和两个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聚集区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共同约定行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全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2011年“春季要约行动”的意见,3月4日召开了产业聚集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动员大会,对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邀请了三门峡市总工会民管部董成梁部长等同志就培育协商主体、建立工会组织、搭建协商载体、完善民主管理、规范协商程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等有关法律政策和工作业务知识进行了讲解传授。集聚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王甲森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进行强调,他指出,工会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推手,要发挥工会贴近企业、贴近职工的工作优势,要深入基层做好工作,让企业认识工会、了解工会,让职工相信工会、依靠工会,贯彻“推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让劳动有所保护、有所归属、有所尊严,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产业聚集区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使广大职工在推进发展中共享劳动成果。

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 篇6

一、我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非公企业360家。现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333家。其中有50家单独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覆盖职工3477人,行业性集体合同10家,覆盖企业190家,职工1560人;区域性集体合同10家,覆盖企业90家,覆盖职工643人;合同签订率达到92.5%。法人登记和集体合同系统录入与非公企业建会数据库同步。

二、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平稳运行。

县总工会坚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在全会突出位臵,成立了由县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县总工会副主席为副组长,县总工会民法部长和乡镇工会主席为成员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县总工会每年两次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向县委和政府主管领导做以汇报,积极赢得党政主管领导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我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

一是制定文件,认真贯彻。为了认真落实《齐齐哈尔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三年规划》,按照市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要求,我们制定下发了《甘南县总工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实施方案》,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目标、按步骤地进行广泛推动。

二是利用会议,进行宣传。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知度,我们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每年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县委和政府的主管领导对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强调,向规模以上企业宣传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县企业要服从大局,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做出新的贡献。县总工会在每年召开的全委会上,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了全县各级工会干部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利用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我们利用全县的普法宣传活动日,组织全县各系统工会参加,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现场悬挂宣传条幅30多条,发放宣传单3500多份,解答咨询300多人次,通过利用普法宣传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县广大职工中的影响力。

(三)实施目标化管理,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目标考核机制。县总工会每年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全县工会工作目标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的年初,县总工会与10个乡镇的工会主席签订了“两个普遍”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状,落实了具体任务和目标,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二是建立完善了工作考核机制。县总工会制定了-“两个普遍”工作考核办法,下发各系统工会和各乡镇工会,每年县总工会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10个乡镇及相关系统工会进行检查、考评、打分。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考核机制,推动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培训,提升素质。

我们按照省、市总工会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培训两次,培训方式主要是以会代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省总下发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手册,同时对各乡镇、各系统工会兼职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一一详细解答。今年6月份,我们对全县各系统、各乡镇工会主席及所属部分企业的工会主席进行了集体协商指导培训,通过培训,使全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对工会相关的法律法规,集体协商实践中的策略技巧,集体协商的各项程序掌握的更全面、更准确,大大地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能力和素质,为开展好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我们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将非公规模企业作为重点,尤其是把飞鹤乳业确定为省级示范单位后,县总工会将飞鹤乳品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重点推进,今年8月20日,企业方与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分别就职工工资分配、发放方式等多项进行协商,从今年飞鹤乳品职工平均工资的额度上较去年同期每月增长1300多元,真正看到协商产生的效果,起到了省级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我们在抓好省级示范单位的同时,也注重抓好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今年我县确定了两个行业作为重点推进对象,今年的8月份,将农资行业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推进对象,农资行业联合工会组织职工推选3名代表与企业方代表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会议最终确定了农资行业各商店用工工资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50元,此协商结果经过职工大会一致通过。

今年的9月中旬,我们把甘南县制酒企业行业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制酒企业工会联合会组织职工推选3名代表与企业方代表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就酒类企业的酿酒和罐装两个工种的职工工资标准进行了协商,协商最后认定酿酒工种职工工资由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1800元;罐装职工工资由每月1200元提高到1350元,这两个工种的工资标准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一致通过。

(六)部门协调配合,进行检查督导。

每年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深入重点规模企业对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企业情况,做好疏通职工情绪,排解职工忧愁工作,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县人社局坚持从严审核工资集体合同,努力完善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匹配的最低工资保障,行业和工种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

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产生的效果。

几年来,在市总工会、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政的重视支持、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强化工作规范上下功夫,在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了四个结合,全面推进工会工作。

工资集体协商难题与对策 篇7

一、劳动者期盼话语权

在计划经济时期, 国有企业的领导者与本企业职工的工资相差不大, 企业中的技术员、助理技术员的工资低于普通工人。当时, 长期不给技术人员晋职, 很多企业没有工程师, 由技术员挑大梁, 工资调整时, 重视体力劳动, 轻视脑力劳动, 出现了脑体倒挂现象, 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 十六大提出了按生产要素贡献大小, 参与分配的原则, 调动了各方面生产积极性, 解放了生产力, 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提供了理论依据。摒弃单一的按劳分配原则, 允许资本参与分配, 为引进外资、壮大私人资本, 创造了条件。正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的那样, 大大小小的烟囱, 像雨后春笋般地在我国大地上竖立起来, 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 我们必须承认产业工人群体, 为改革开放, 富民强国, 做出了巨大牺牲。在计划经济时期, 工人们常常自豪地说:“进了工厂门, 就是国家人, 生老病死有保障。”这就是常说的铁饭碗。企业改革的第一拳, 就是打破铁饭碗, 国有企业职工由固定工变为合同工, 把其推向劳动力市场。在岗职工身后站着下岗工、农民工, 时刻感受到下岗的压力。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全包, 变为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看病由职工全报销, 家属半费, 变为职工个人只能报销部分药费, 出现了看病难;住房由福利分房变为货币购房等。改革开放是利益再分配, 就是把产业工人群体的部分利益分给了其他群体。产业工人由受人尊敬的职业沦为弱势阶层。允许资本要素参与分配, 分配权掌握在管理者手中, 普通职工没有话语权。有些企业长期不给职工升资, 奖金分配也向管理者倾斜, 使管理者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逐年扩大。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 迫切期望获得话语权。希望其代表能与管理者平等地坐在一起, 商讨本企业的分配问题, 达到劳资两利, 社会和谐。

二、工资集体协商中遇到的难题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发达国家解决劳资纠纷的成功经验, 职工代表通过企业工会或行业工会, 在与其老板平等协商时能够表达职工的增资意愿。如果经过协商未能满足预期的要求, 职工就会在工会的领导下举行罢工, 用激烈的手段争取达到预期的目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产业工人与国有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 不能采用罢工的方式去争取自身利益。需要依据我国的国情, 摸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由于国情不同, 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 尚有许多难题需要解决。

首先, 谈判代表难选。在岗职工, 怕管理者枪打出头鸟, 怕下岗, 不敢站出来替大家说话。本企业工会领导, 在本企业党委领导下, 协助管理者工作, 不便替工人说话。试点单位, 都是地方总工会派人出面与企业老板谈判, 虽然取得一些成效, 但不能持久。一是总工会人员少, 不能满足众多企业需要;二是总工会人员难以熟悉各个企业具体的情况, 说话难以打中要害, 不能说服老板, 协商效果不佳。

第二, 缺少标准, 没有政策依据。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只规定劳动要素能够参与分配, 缺少分配比例, 没有量化。背靠背评资评奖, 影响职工团结, 普升普奖, 干好干坏一个样。八级工资制, 早已突破, 工资无法向技术能手倾斜。缺少标准, 谈判时职工内部意见难以统一。

第三, 党政干预, 难以持久。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初期, 离不开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 试点单位都是在党政领导的干预下, 地方总工会的参与下, 才取得一定成绩。但是, 地方领导, 工作繁忙, 难以长期把注意力放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上, 致使该项工作虎头蛇尾, 半途而废。

三、解决对策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职工获得话语权的一种形式, 企业职工期盼发声权, 为了倾听职工的呼声, 完善分配制度, 解决分配不公问题,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是完全必要的。但是, 我们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 要依据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 进行必要的改革, 使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针对试点中暴露出的问题, 认真研究, 寻求解决办法。

首先, 要解决劳动方的谈判代表问题。既然地方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能够代表劳动方与管理者谈判, 就应该解决总工会人员不足的问题。唯一可行的办法, 就是改革企业工会管理体制, 企业工会的领导与工作人员, 由地方总工会直接任命和领导。企业工会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由本企业负担,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划拨。企业工会的工作人员, 熟悉本企业情况, 直属总工会领导后, 在与管理方谈判时, 就能够理直气壮地为本企业职工说话。地方总工会是地方党委的助手, 是地方党委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纽带。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 党的意志和产业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 企业工会能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说明党对企业的领导是加强了, 不是削弱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管理者 (包括国企高管) 更关心资本增值和自身利益, 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是他们的理念。他们利用手中的利润分配权, 占有劳动者应得的份额。个别管理者, 甚至连事前承诺给劳动者的基本工资, 也不愿支付。每到年终, 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 都要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例证。农民工为讨薪, 出现的恶性案件, 屡见不鲜。充分说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各类企业都需要监督。只有改革工会管理体制, 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才能把党中央提出的劳动者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要求, 在企业得到落实。在建设摩天大楼时, 为了确保大楼质量, 在甲、乙方之间, 要有一个监理单位, 专职专责地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督。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大厦”时, 同样需要一个监理单位。转变企业工会的职能, 使其成为地方党委与企业之间的监理单位, 以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 更好地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 实现公平分配, 社会和谐, 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需要。只有这样, 劳动方的代表问题, 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其次, 要制定鼓励职工努力钻研技术的工资标准。目前, 国家没有统一的企业职工工资标准, 已经造成技工 (尤其是高级技工) 短缺, 阻碍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各级政府只提出最低工资标准, 缩小了操作新手与熟练工的工资差别、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工资差别, 挫伤了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 使工人不愿向技术复杂、责任重大的岗位流动。因此,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之前, 依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 首先制定工资标准, 作为协商的依据。

第三, 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初期, 需要得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大力支持, 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使其尽快实现制度化, 遏制分配差距继续扩大, 最终实现公平分配。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 让工人群众参与企业管理, 在分配中有发言权, 在党的领导下对企业管理者, 进行监督, 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需要, 是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需要。

四、探索分配激励机制, 实现目标协商

传统的升、奖方法, 是背靠背评资评奖, 实践证明, 不仅不能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 而且影响职工团结, 阻碍生产发展。改为普升普奖, 干好干坏一个样, 吃大锅饭, 已经造成技工短缺, 也阻碍了生产发展。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时, 同样存在这个问题。评资评奖、普升普奖, 都是向后看, 对劳动者缺少激励效应。劳动者只关心工资高低, 不关心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与数量。而管理者只关心产品质量和数量, 而不愿给职工升资。造成劳资双方对立, 成为协商难点。如果进行事前协商, 在年初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 同时提出职工升资应达到的条件, 把获得升资、获奖的主动权交给职工个人, 年终对号入座, 不用评议。把企业发展目标与职工获得升资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 实现劳资两利, 促进生产发展。把这种模式称为“目标协商”。满足职工的升资意愿, 本应是激励职工生产热情的最有效方法。但是, 评资评奖、普升普奖, 不但不能激发职工生产热情, 反而造成职工不团结, 阻碍生产发展。在计划经济年代, 农民只重视工分, 不关心耕地质量, 粮食产量低, 不能解决温饱问题。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 农民由关心工分, 变为注重耕作实效, 不但实现了粮食自给有余, 而且解放了生产力, 使2亿多农民工参与工业生产, 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借鉴农村改革经验, 采用目标升奖法, 就是把职工对升资的关注度, 转移到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上, 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目标协商, 就是只讨论实现目标升奖的条件、方法, 和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对事不对人, 容易使劳资双方接受, 减少协商难度, 协商阻力小, 成功率高。农村改革经验告诉我们, 改革的目标就是解放生产力, 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但是, 在企业改革中, 我们重视了管理者的积极性, 忽视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造成分配不公。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时, 采用目标协商的方法, 既理顺了企业工会监督企业管理者的职能, 又调动了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职工群众掌握了分配自主权, 就像农民掌握耕作自主权一样, 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推动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五、劳资和谐, 共创伟业

国有资产是工人阶级的共有资产, 在国有企业中, 工人阶级是资本的主人, 劳资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国企高管与普通工人都是被雇佣者, 地位相同。在国有企业中, 分配不公发生在工人阶级内部, 更应该创造条件, 让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 有分配话语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毕竟不同于计划经济, 市场经济需要完备的监督机制, 现行的企业工会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需要理顺。地方总工会是地方党委的助手, 企业工会直属地方总工会领导后, 不但能够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而且能够帮助党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外资企业、私人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 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 建立一支宏大的监督队伍, 维护职工权益。

国企高管与外企、私企老板不同。国企高管是国家的工作人员, 是工人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也是被雇佣者, 在进行利益分配时, 更看重自身的利益, 而不是资本增值。外企、私企老板认为其所属企业是私有财产, 更看重资本增值。所以, 在国有企业中, 职工群众对分配不公的意见更大, 更需要对管理者进行有效监督。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群众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不但能增加职工收入, 而且能限制高管们的过高收入, 落实国家政策。国企职工, 工资水平提高后, 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带动私企职工增加工资。地方总工会主导工资集体协商, 还能够逐步解决, 垄断性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实现社会和谐, 人民满意。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的, 就是为了实现公平分配, 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 解放生产力。采用目标协商, 把工人的升资意愿, 变为努力工作的动力, 推动企业发展, 把蛋糕做大, 满足资本增值和职工增资, 实现劳资和谐, 共创伟业。

如何正视工资集体协商 篇8

工资分配不合理的背后

今年6月21日,广州南沙电装有限公司部分员工静坐要求公司涨薪,政府部门介入调停,劳资双方经过谈判最终和解。同月25日,企业同意为工人加薪,工厂生产恢复正常。在此之前,南海本田公司也发生类似事件。今年5月末,该公司员工因不满工资先后两次停工。上述停工事件,企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实际上,这并非个案。一些企业长期不给职工增加工资,职工收入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劳资矛盾突出,企业劳动争议增多,甚至出现怠工停工等群体性事件。因企业工资分配不合理激化劳动关系矛盾,引发劳动争议事件逐步上升,因收入分配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狄煌研究员认为,工资分配不合理可以分为这三种情况,一是初次分配中工资比重较低;二是行业工资水平差距过大;三是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增长偏慢且劳动报酬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三大问题集中反映出,当前我国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及调控方式还难以适应市场分配机制,既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分配机制的优点,也不能有效抑制市场分配机制的自身缺陷。比如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偏低;工人的工资增长缓慢,与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不同步;有些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实际工资支付标准;有些企业劳动定额不科学、不合理,迫使职工加班加点,且加班不加薪,变相降低或克扣职工工资。

目前工资“只涨老总不涨员工”表面上看是分配导向的偏差,实际上是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都有问题。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状况一时无法改变,“资强劳弱”的局面还难以扭转,职工与企业之间权利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在工资议价方面,职工个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企业不尊重职工工资权利;大量中小企业还没有成立工会,已建立的工会也缺少独立性,普通职工维权相当困难。狄煌研究员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通过完善立法,明确劳资双方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解决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和双方谈不拢等问题,实现依法启动、过程规范、目标明确、方法多样、权利保护、纠纷调处、质量提高、效果明显,以此促进职工工资合理正常增长,构建双方正常沟通平台,减少劳资冲突对社会各方的“烈性伤害”,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影响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和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通行做法。作为劳资双方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及增长的一种方式,它也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中的重要部分。

狄煌研究员认为,在我国,劳动关系双方是矛盾统一体和利益共同体。工资集体协商不仅能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保障劳动权益,实现体面劳动,提高劳动热情,而且对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好处,对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劳动效率、促进产业升级也有很多好处。这也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一方面,各级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都始终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意愿要求,通过协商找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契合点,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某化工原料企业老板说,他们现在对职工工资的调整,是根据企业的发展速度和每年的企业盈利能力来决定,并认真了解《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综合参考下列因素: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统计主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这些方面对企业非常重要,劳资双方在协商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找到双方利益契合点。

另一方面,狄煌研究员着重强调,工资集体协商是着重解决劳动者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随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协调增长问题,并不是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因此,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既要考虑通过协商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又要切实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做到合情合理、有序有度。

转变心态很重要

只有身处基层工会,才能明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想真正地建立、显效,是多么的困难。这种困难,不仅源于劳资力量的强弱悬殊,还牵涉到立法、执行、组织体制等多个层面的缺失和改革。狄煌研究员曾参与国家和地方多项专题研究,他认为,要解决当前协商难、不规范等问题,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坚定恒心,多方推进,完善法制,开展培训。让公司行政一方能够主动配合,让工会代表谈得更有理有据。针对目前还有很多“不愿谈”的公司,狄煌提出以下建议:

一、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大势所趋,必须做好心理准备去迎接它的到来。虽然集体协商现在它还不具有强制性,但今后只要一方提出,就必须成为另一方的义务;谈什么,怎么谈等也将越来越明确。近日,《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出台并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两成以上职工集体提出工资协商要求就可以启动集体协商程序。此次立法的最大亮点是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进行规定,这一举动使广东成为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人近日表示,到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要对已建工会企业全覆盖。

二、在思想观念上也尽快转变。许多企业主由于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够了解,存在一些误区,比如,担心工资集体协商会大幅度提高人工成本等。事实上,建立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制度的宗旨并非单纯为了提高劳动报酬的分配额度和比例,而是意味着建立起企业内部分配的制约机制。既有利于预防资方随意压低、克扣职工工资,也有助于企业加强人工成本核算,防止过度分配造成资产流失、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并且在这个平台上,双方可以就企业发展问题等方面共同商讨,工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谈升,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谈降。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三、除了职工工资增加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也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职工围绕效益提高和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增产节约,实现双赢。山西省柳林市煤炭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后,在职工增收的同时,企业经济效益也持续增长,2007年,柳林市原煤产量1380万吨,产值44亿元,与2003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58%和256%。

四、在特殊时期,企业如果遇到问题,开诚布公地和员工共同商讨,不仅不会激起更大的劳资矛盾,甚至可以共渡难关。狄煌研究员还提供了一个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开展工资协商的例子。某工艺品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从2007年开始,公司进行的两轮工资协商,职工的工资都是提高的。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订单锐减50%以上,给企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董事长认为,企业要克服难关,关键是稳住职工队伍,做到“不裁员工、不降工价、不拖欠工资”,通过集体协商,让员工吃上定心丸。于是公司行政方主动要求协商,向员工介绍企业困难和应对措施,最终达成工资水平“持平”,且有“降薪”的可能。这项协议在职代会上全票通过,并且促进了企业的和谐,激发了员工与企业共患难的热情,他们更积极地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出谋划策,最终拿下2010年冬奥吉祥物的订单。

专家简介:

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汇报 篇9

2011年2月27日

根据省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工作部署,下面我就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情况、劳动争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做简要汇报。

一、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情况

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手段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由于省总工会的重视支持,市总工会的强力推动,此项工作得到持续,稳步的开展。

2000年,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渐现多元化、市场化、复杂化的现实,省总适时提出开展工资协商谈判工作。据此,我们经过慎重思考,周密调研,选择了在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工资协商试点,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形式的讷河市中医院,股份制企业讷河港进马铃薯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依安县塑料编织厂等作为工资协商试点单位,以上三个企业都是以年初职代会为依托和载体,在职代会上就工资,福利等内容进行协商讨论,从而签订协议,这是工资协商谈判的早期雏形,为以后真正意义,完善的协商谈判奠定了形式上、内容上的基础。

2003年,我们按省总工会部署和要求,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履行维护职责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以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深入发展集 体合同的工作思路。确定2003年为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年。此后,我们以政策为保障、以典型为引路,以三方机制为平台。经历了规范试点、强力推进、全面铺开的发展过程,并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践中切实发挥了较好的实际效果。截止去年未,所辖区域企业数 1759户,500强(国内)企业数15户、覆盖职工数 6.9万人;所辖区域建会企业数5148户,覆盖职工数32.3万人;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用人单位数329户、签订集体合同数1571个、覆盖职工数18.7万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合同签订数392个、覆盖企业439户、覆盖职工8.81万人。总结多年来的工作,我们的感受是: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分类指导、各方联动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一是统筹部署,实施政策引导。2003年,市总工会确定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履行维护职责的重中之重,年初制发了《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年”活动的方案》,要求县(市)区局工会也相应开展工资协商试点工作。并就确定试点单位,培训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员,签订工资协议等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规化和部署,构建了组织领导机构,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2004年市总工会确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的思路为:“夯实基础,摸索经验,稳固推进,逐步推广”。制定了《关于齐齐哈尔市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提出选择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基础扎实,工会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不同类型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打开工作局面。2005年以来,我们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人、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2006年 以来,我们以《集体合同规定》为指导,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形式印发了一系列指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文件。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指出各类企业都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二是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推进。2003年,全市确定了首批企业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试点。推出了县(市)、区及各类企业等各具特色的典型,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迅速扩展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经过多渠道督促推动,全市九县七个区全部建立了各自所属的数量分别2--4户的试点单位,试点企业性质以私营,股份制等非公有制企业为主。市总工会也重点选择了8户不同类型的企业做为市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开展工资试点工作。在工作部署的同时,我们深入试点单位具体指导,运用多种途径,强力推进。龙江县龙庆石化公司龙江分公司作为龙江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第一个试点单位,在县总工会精心指导,县劳动局通力合作之下,2003年4月份正式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签订了工资协议。其工作方案和合同书文本规范化程度较高,协商谈判程序公平。对全县及全市深入推行此项制度有重要的现实示范和指导意义。市总工会在“工会工作”上发专刊对龙庆公司工资协商工作经验进行了推广。此外,我市的龙沙区、建华区的试点企业都已经通过协商谈判同企业签订了工资协议,并且都已按工资协议履行。

2005年市总工会又把克山县作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县区试点单位,把北方机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有大企业的试点单位,并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至此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初见成效。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并在全省率先创立 工资协商谈判程序既(调查了解、收集资料,分析计算、提出方案,集体讨论、形成共识,把握原则、据理力争,履行合同、验收求证),并在全省率先把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程序制作成声像光碟,得到了省总工会的肯定,并做为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的声像教材。

根据工会维权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及全总省总推动沃尔玛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的重要指示精神,2008年齐齐哈尔总工会积极指导推动外资企业沃尔玛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解放门分店签订集体合同。市总工会同沃尔玛齐齐哈尔解放门分店所在地建华区总工会一道深入沃尔玛就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步骤、平等协商原则、内容方式、方法程序等方面逐项进行讲解指导,沃尔玛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解放门分店工会在参照沈阳集体合同版本的基础上,结合齐齐哈尔的实际状况,并广泛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基础上,形成齐齐哈尔店集体合同草案。2008年8月29日举行沃尔玛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解放门分店集体合同正式签订仪式。此集体合同优越于法律法规或国内其他沃尔玛店的条款是:带薪年假方面时间长:如一位员工工作二十年,按国家规定可享受150天带薪年假,按沃尔玛公司规定可享受至222天带薪年假,多72天;女职工产假方面待遇高:女职工正常给予90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至180天。其政策优于沈阳,沈阳市晚育增加产假60天。此项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是我市工会组织在外资企业建立集体合同机制并进行有效维权的成功探索。

三是提高素质,注重培训骨干。为了能够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方面更加有效地指导和帮助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了市县两级工 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员队伍,制定了指导员队伍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制度。所属九县七区总工会均建立了相应的协商谈判员队伍。通过定期例会制、分工负责制,信息传递制,职责汇报制度来协调和指导全市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为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们加大了专业队伍的培训学习力度,采取单独办班,以会代训,参加省总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协商谈判员的素质。市总工会每年都把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列入培训计划,几年来,坚持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除市总工会举办培训班外,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及企业层层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全面迅速地普及工资集体协商知识。另外、我们每年还派人参加全总和省总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积极培训工作骨干、拓宽工作视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多年来,市总举办18期工资协商培训班。培训协商谈判员500余名;市总先后派158名同志参加省总举办工资协商工作的考察和培训,50余名县(市)区工会领导干部及协商谈判员参加省总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培训班。

四是整合资源,借助三方机制平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仅靠工会一家推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聚合各方面的力量,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企业代表组织的通力合作,才能取得重大成果。几年来,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04年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强调指出: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家协会应承担的工作职责。2005年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易于操作,并与我市实际情况密切结合,市总工会制订了《齐齐哈尔市 企业实作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责任,并就培训义务,协商原则,协商内容,协商程度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试行办法》内容进行细致推敲修改后,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企业家协会联发形式印发全市,为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规范化指导。2007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的《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的意见》提出三方联合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开展、不走过场、扎实推进。此外,2009年充分利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管理协会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2010年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印发了《齐齐哈尔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三年规划》以及《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市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上述发文均确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到了切实有效的指导保障作用。

二、近年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做法

1、坚持以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多年来,在抓好国有企业建制工作的同时,我们加大区域性、行业性、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建制工作力度,用工资集体协商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根据非公有制企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建制形式,努力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到工资集体协商中来。二是区别改制企业的不同情况,做好工资集体合同的改签、续签、重签工作,保证企业改制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步进行,搞好工作衔接。三是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探索推进工资集体 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在对所属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认真梳理、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工资收入这个事关职工核心利益的问题,把重点放在支持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上。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事项,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2、依托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规定,市总工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密切配合,加强劳动关系三方的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和措施,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认真把握《集体合同规定》、《黑龙江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齐齐哈尔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精神,突出重点,灵活开展工作。截止2010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范围继续扩大。今年,我们要求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在巩固原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确定新的工资集体协商单位,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覆盖面。

3、突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指导集体合同体现量化职工工资增长的幅度。

齐齐哈尔市大企业多,集体合同基础工作好,但大部分合同没有体现职工工资具体增长幅度,时间一长,企业领导、职工都不重视,淡化了集体合同的约束力。我们认为集体合同作为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平台,要想有所突破,集体合同体现工资增长幅度是重要措施。只有体现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集体合同才能得到企业和职工的共 同关注。2008年我们深入基层,指导北方机器有限公司制定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虽然目前没有启动,但在大型国有企业是一个突破。齐重数控公司、二机床厂近两年也在集体合同中明确了年工资增长率,体现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现实效果,维护了职工的经济利益。

4、对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实行规范化管理。2007年以来,市总工会每年年初与各直属工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市总工会每年都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各县(市)区总工会考核目标,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坚持通报制度,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制度,要求每个签约的企业要把合同的内容、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全部明确。建立由企业行政方、工会方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工资集体合同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每半年对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向职代会报告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制度。2010年初市劳动关系三方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的目标规划,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2010年9月,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量化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工作指标。既到2011年一季度全市30人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70%以上,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50%以上。

三、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几点建议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社会化的 系统工程。全面推进和做好此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既需要工会自身奋发有为、积极进取,也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才能实现集体合同工作的新发展。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合与支持。必须积极地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建设,通过“三方机制”平台,密切联系,协同行动,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有利的工作氛围;必须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家协会等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政府劳动监察结合起来,积极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资集体协商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以形成多方联手运作,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良好态势。

2、要加大立法力度,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要加强立法,明确规定本市各类企业都应该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审查管理办法,建立工资集体合同履约的监督机制等等。通过立法,使实行工资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有章可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

3、要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它不仅要求双方协商代表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而且还要有相关知识。因此,要通过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培训,提高协商代表的综合素质,为顺利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人才条 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齐齐哈尔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三年规划》的安排部署,今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突出重点,规范管理、逐步实施,强化落实。

1、扎实有效地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积极引导支持基层工会主动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启动协商程序,积极促进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和职工培训等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主要问题,确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内容。把开展集体协商要约的重点放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等五类企业上。

2、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管理协会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和措施,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基层工会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事项,主动向企业方提出工资协商要约,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为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3、以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为切入点,扩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面。在非公有制小企业或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县级以下区域内,积极推进由区域工会组织或行业工会组织同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行业协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扩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面,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方式,拟在龙沙区、建华区选择部分试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力求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4、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信息调查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建立和实行激励约束机制,把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履行作为企业评选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优秀企业等先进单位的必要条件,没有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领导人不能评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企业家。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中的作用。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情况

自2006年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全市各县(市)区、产业(系统)、市直企业积极响应,并坚持从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企业“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新型劳动关系的形成。截至目前全市70%以上企事业单位参加了创建活动。全市共表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兵6个”,“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40个”,“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优秀组织单位20个”。实践证明,开展这一活动,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推动经济发展,也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总体安排,立足齐齐哈尔市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扎实推进,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推动了“和谐齐齐哈尔”的建设。回顾几年多来的创建活动实践,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融入全市大局,各方齐抓共推。在创建工作中,全市各单位始终坚持把创建融入到党政的工作大局中去把握,纳入到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目标中去规划和部署,推动了创建工作向社会化发展。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确保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经过几年来的运作,基本形成“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推进、企业积极争创、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各县(市)区的创建工作也得到了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相继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评选和表彰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有的区还把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使创建工作的实施有了可靠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各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定期协商会议制度,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同时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在研究创建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时通力合作,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起调研,一起论证,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市直企业也相应成立了党政领导 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而有效整合了创建工作资源,形成了共同推进的合力。三是强化舆论宣传,不断扩大影响。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市、县(市)区两级每年都要对评选出的“和谐企业”给予隆重的表彰,重点宣传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典型示范加强引导,促进了企业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齐齐哈尔日报》、《黑龙江工人日报》等主流媒体,也对齐齐哈尔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全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开展理论研讨会、征文活动、知识竞赛、歌咏比赛、职工文艺汇演等方式,吸引企业和职工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扩大了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职工参与率。

二、科学制定标准,严格评选程序。一是明确创建标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通行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考核标准》。该标准分10大类,57个小项,对遵守法律、建立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以及工会组织建设、女职工及未成年职工特殊保护情况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严格评选表彰程序。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不同时期的创建工作的重点,下发了《关于开展评选表彰齐齐哈尔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不断充实调整完善创建标准,既全面反映企业劳动关系各个方面的内容,又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便于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同时,为了推动创建工作结合实际、有的放失,各基层单位在参照市级和谐企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 了县(市)区级和谐企业的评选标准,逐步形成了市、县(市)区分层级的和谐企业评选标准。为了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体现创建工作的严肃性,激励被授予“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保持荣誉,我们还按照“企业申请、验收考核、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能上能下的科学管理,开展“回头看”活动。

三、突出创建特色,彰显创建实效。创建工作开展4年来,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民主管理、社会保险等各项制度机制的建设和发展,收到党政、企业、职工、社会多方面满意的实效,并且围绕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不同时期突出了不同的创建特色,着力解决企业与职工共同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力求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市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进一步开拓进取,把握重点,通过广泛深入的创建活动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劳动争议工作

一、劳动争议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工作。随着企业改组改制力度的不断加大,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争议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维护改组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日益繁重。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劳动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认真做好劳动争议调解、预防工作,进一步融洽了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促进了企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目前,我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394个,其中市直属企业调委会33个,区属企业调委会772个,县属调委会392个,系统调委会197个,调解员3515名。经市、县(市)区工会两级培训获得调解员资格,持证上岗约2319名,占66%,经省总工会培训人员为197人,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获省培训资格证书的87人。未获得上岗证人员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造成的。几年来,全市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处争议2117件,调解成功1759件,调解成功率达83%,较好地维护了劳动争议双方,特别是职工一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改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组织制度建设状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总工会首先把建立、健全改组改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各改组改制企业行政、工会依法尽快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联合发文,检查、督促、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到目前为止,改组改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覆盖面达95%以上,保证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企业已由单纯的劳动争议调解发展到由企业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完善的监督体系。

三、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情况

一是市总工会源头参与改革改制工作到位、依法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市总工会是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并且是国有企业产改方案联合指导组、国有企业破产工作推进组、分离办社会推进组成员。我们与市经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起草了“齐齐哈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国企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安 臵、分流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的建议,并得到了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同时有效地转化为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为给基层工会提供改制的相关政策依据,切实维护基层工会与职工的权益,我们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发„2006‟46号文件的通知“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充分发挥民主管理企务公开作用的意见”等汇编整理,以《齐齐哈尔市工会工作》形式印发专刊,供基层工会学习、应用,让职工了解企业改制政策,避免改制中职工被动承受,茫然无知状态,维护了职工自身权益,有利改制健康、有序地进行。此外,市总工会还制发了《齐齐哈尔市总工会关于在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民主管理作用的意见》,从源头参与、落实工会职权,发挥工会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在改革中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二是检查、规范改制企业的厂规厂纪,消除可能造成劳动争议的隐患。由于部分改制企业多年来制度不完善,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致使这些企业厂规厂纪的不少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2008年我们对市区20家企业的厂规厂纪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部分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有2家,占10%。这些厂规厂纪存在程序不完备,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随意处分职工、扩大处分种类、滥罚款;对职工处分,不按规定程序进行,随意性很大等等。这些都给劳动争议的产生留下了隐患。为此市总工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部分企业厂规厂纪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预防突发性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我们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政策宣传与劳动关系矛盾的化解上,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中工会工作的意见》,参与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关于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为推进企业改组改制奠定了基础;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改制政策,使改制企业职工的安臵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三是举办改制企业工会干部培训班,宣讲劳动法律法规、改组改制政策,起到了较好效果;四是市总及时接待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咨询。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市总每天接待10人次以上。同时,针对发现的难点问题,我们及时深入企业现场解决,如市造纸公司在进行企业改制时,多名职工到市总进行过咨询,我们把主要问题都记录下来,进行分类,再派人到该企业进行协商解决,使改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法律援助工作

去年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了职工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完善了齐齐哈尔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职接待人员,每周五个工作日在帮扶中心窗口接待职工群众,并聘请市司法局鹤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市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16个,其中与帮扶中心合署办公的13个;法律援助专兼职干部21人;全年共受理案件17个,己全部结案;提供法律咨询253次;代写文书48份。我们还注重指导基层法律监督工作,在基层工会设立了1412个监督组织,他们对 上负责,对下很好的履行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

一、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基本情况

按照全总、省总的要求,在省总的领导、指导下,我们是1999年开展这项工作。到目前,全市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企事业单位有3878家,其中2001年前办理的有645家。基本上是正常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全部办理了登记(当时很多国有、集体企业没有正常经营,停产、放假有几个留守人员)。

二、开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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