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

2024-09-03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共8篇)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 篇1

党组织与麒麟社区党组织“互助共建”工作总结

2010年,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中央、省驻市单位)党组织与钟山区社区年党组织开展“互助共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0]14号)要求,中共六盘水市委宣传部党支部、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与钟山区黄土坡办事处麒麟社区党支部开展了“互助共建”活动,现将今年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指导有力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袁仁庆,市法院院长唐林两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这一机关党建工作载体,亲自参与了第一、第二次党建联系会议,对工作开展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同时责成相关部门对麒麟社区提出的难点、重点工作加以帮助解决。第一次党建联席会议听取了麒麟社区党支部关于社区建设的汇报和市委宣传部、市中院、钟山区人大办、钟山区环保局前期工作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了市直机关党组织如何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第二次党建联席会议听取了几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并对如何让干部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进行了讨论;两次联席会议都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二、结对帮扶,共解难题

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党组织多次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梳理麒麟社区存在的工作难点、重点,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如麒麟公园大门前应划定斑马线的问题,立即协调钟山区交巡警大队予以解决;如对于搬迁一街、二街的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已请钟山区交巡警大队在适当时机为该地段配备一名交通协管员;如第三居民组提出的水沟问题,两单位党组织积极协调钟山区环保局对水质进行化验,待结果出来后再进行合理利用;如在搬迁一街、二街设置垃圾斗、果皮箱的问题,有关部门暂时无能为力,因此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决定从自由经费中帮助解决。我们在为麒麟社区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的过程中,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倾心相助的态度获得了麒麟社区干部群众的积极评价。

三、形式多样,共建共赢

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党组织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做到了“四个一”:即联合开展了一次“双创双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搬迁一街、二街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落实临街商铺的“三包”责任制;联合开展一次“送温暖”活动,为3名贫困党员和1名贫困群众送去2000元慰问金;市中院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一次送法律进社区活动,为社区群众上法制讲座课、进行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一次联谊活动,12月

31日,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党组织和社区党员干部欢聚一堂,共话2010年“互助共建”的经验成果,展望2011年的良好互动和共建共赢,三方还表演了各自的拿手节目气氛十分热烈友好。

新的一年里,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和麒麟社区党组织将一如既往地以“互助共建”活动为载体,以“共建、共创、共享、共管”为抓手,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继续为基层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探索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推动“互助共建”不断深入开展,共同为推动六盘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中级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2

同志们:

今天按照张院长的安排,我们利用集中学习的时间对中院今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XX年以来,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主题、抓好五项建设、争创四个一流、提升一个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的“五院方略”,积极开展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上半年我院分别获得全国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扶贫济困一日捐先进单位、“庆‘三八’、迎奥运、百万女子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具体讲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市委政法委队伍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坚持把队伍建设特别是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放在第一位,继续深化“重教、严管、厚爱”六字方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认真坚持了“五个一”系列化学习制度。今年上半年,我院结合法院实际,将每周一部门组织学习改为由院集中组织,确保了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半年来,共组织学习19次,学习讲评会2次,参加组织全省英模事迹报告会1次,学习交流1次。民二庭还结合本庭工作在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学习活动的同时,还确定每周五下午组织一次全庭学习例会,每月第四周周二下午组织一次全庭学习讲评会,每月一号开展一次党支部生活会。

(二)开办了“法院大学”。结合我市法院经费紧张、案多人少、任务繁重,无法使更多干警进行脱岗或半脱岗参加学历教育的实际情况,今年院党组提出,把法院当学院,把书本当老师,全体干警当学员,业余时间当课堂,倡导人人都读书,全员动手写文章,院长庭长作榜样。实现由学历培训到能力素质培训的转变,努力打造一支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队伍。截止6月30日,全院干警共读书籍189本,撰写书评文章176篇,宣传、信息、调研文章203篇。特别是政治部、办公室、民一庭、研究室完成任务较好,达到了创办“法院大学”的预期目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积极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我院自4月初开始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活动中,各部门都能够紧密联系实际,抓住关键,把“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成效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更加公正高效上、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实处上、落实到法官队伍素质的明显提高上、落实到基层基础建设的全面改善上,确保了各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截止7月15日,全院共写部门自查报告28份、个人自查报告179份,心得体会321份。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监督机制,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主业,案件质量和效率就是法院和法官生命线。近两年来,院党组始终把“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作为检验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的标尺,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特别是今年又确立了案件办理“四无”目标。即把“无发回、无改判、无超期、无上访”作为每一个办案法官的工作准则和追求的目标,尽最大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精品案件,构筑经得起党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工程”。

(一)建立健全了干警执法档案。为全面规范法院干警的执法行为,有效增强干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执法责任意识。院党组指定在质检室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室,对每一名干警的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详细记载,定期汇总通报,并将其与个人绩效考核、部门绩效考核挂钩,以此促使广大干警公正、高效、廉洁地办理每一起案件。目前,我院149名执法人员的档案已全部建立。

(二)全面实行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为切实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建立规范化、专门化、信息化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我院于今年初出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催办督办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充分利用法院局域网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每一件案件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对个案的审限进行跟踪与监督,并指定由立案庭和行政处网管科负责该项工作,此举极大地促进了立案及各项审判业务工作的改善,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三)探索建立了三大绩效考核体系。今年初,院党组经过讨论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要探索建立三大绩效考核体系,即对中院部门的绩效考核,对干警的绩效考核,对基层法院的绩效考核,目的是通过建立实施三大考核体系,从个人到工作到部门到单位,从点到面,纵横到边,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范畴,以此促进两级法院工作的全面开展。截止目前,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已经出来,按其得分高低排序前五名的分别是审判部门: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少年庭、立案庭;综合部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行政处、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并列)、接访办(并列)。

[1] [2] [3] 下一页

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审判执行的全面健康开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XX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55件,审结、执结1455件,结案率为%。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33件,129人;审结29件,判处犯罪分子118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9人,无期以上48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注重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弘扬法院先进文化

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敬业、进取的价值理念,使法院干警自觉做到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一心为民。

(一)积极创造条件,大力营造法院文化氛围。今年初,按照院党组安排,在政治部、行政处、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的努力下,建成了法律廉政文化长廊,该文化长廊共分14个板块,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详细记载了XX年以来***中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就,内容包括接受领导、服务大局、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业务建设、便民机制、司法礼仪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精神境界。为丰富法院干警的文化生活,院党组研究成立了“一团一社三协会”,即法官文化艺术团、文学社、体育协会、书画协会和摄影协会,定期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为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一团一社三协会”成立以来,在我市组织的多次比赛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大力营造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今年3月份,我院与***市文化局联合举办了***市首届“天平杯”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大赛活动,征集各类书画作品628幅。4月2日,我院举办了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大赛颁奖暨展览开幕仪式,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和省法院领导出席开幕式,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洛阳、许昌、郑州、开封、漯河、南阳等中院先后来我院参观。之后,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将这些字画悬挂于法院办公楼的走廊里,在法院内部营造崇尚廉政的浓厚文化氛围,使广大干警在品读中受到教育,在鉴赏中得到启发,于潜移默化中丰富升华自身的素养,自觉成为一名讲公正、讲廉洁、讲文明、讲奉献的新时代法官。

(四)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美化办公办案环境。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后院的空地,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目前,在行政处等部门人员的辛勤工作下,已平整土地6000余平方米,种植各类树木500余株,并建成了长廊、凉亭、浅塘、小桥等,力争把我建设成花园式、园林式的机关。

四是加大科技投入,信息化管理迈上新台阶

强化科技强院意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审判管理网络化、机关办公无纸化、后勤管理智能化。

(一)开通了***法院网。我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了,拿出专项资金,投入法院网建设。今年1月18日,顺利开通了***法院网,这是全省中级法院开通的第三家网站。网站开通以来,我院坚持及时发布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便民措施落实等重要工作情况,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二)建立了案件公开查询信息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把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在各审判庭和接待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全程掌握审判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庭审情况,有效监督法官的审判行为。

可以说,这些工作的完成和展开,有效地促进了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前不久,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等省市领导来我院视察调研时,对法院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题配发短评对我院的便民导诉接访工作进行了详细报道。《今日安报》以《大鹏展翅云飞扬》为题对我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全面工作进行了大篇幅报道。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过去半年来的工作,虽然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取得了许多的成绩,但是,从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中也反映出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院的整体形象。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 篇3

债券利息费用(实际票价*实际利率),债券支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库藏债券=库藏股。酸性实验比率=(现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流动负债

与员工有关的债务:工薪扣款、支付者(员工)借:工资与薪水费用。贷:应付(代扣所得税)。

带薪休假(当年工资)借:工资费用。贷:应付假期工资 债券的清偿(回购价):账面净值=面值-未摊销发行利得

优先股:最积优先股,参与优先股,可转换…可提前兑回…..可赎回….普通股权益利率=(净利润—优先股股利)/普通股权益均值 股利支付率=现金股利/(净利润—优先股股利)每股账面价值=普通股权益/在外发行数量 13章流动负债与或有事项

l描述流动负债的性质、种类及计价。流动负债是一种义务,公司合理地预期其清偿需要使用流动资产或增加新的流动负债。从理论上来讲,债务应当按照未来清偿所耗用现金数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在实践中,公司通常按照流动负债的到期值对其进行记录和报告。流动负债有几大类:(1)应付债款,(2)应付票据,(3)即将到期的长期负债,(4)应付股利(5)顾客预收款与保证金.(6预收,(7)应交税金,(8)与员工相关的债务。2解释与预期再融资的短期债务分类相关的问题。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短期债务被排除在流动负债之外;(1)公司必须打算在长期基础上对债务进行再融资;(2)公司必须对其完成再融资的能力进行说明。3确定与员工相美债务的种类。与员工相美的债务是:1.工薪扣款(2)带薪缺勤;(3)奖金协议。

4.确定对或有利得及或有损失进行会计处理爰披露所使用的标准。或有利得是不被记录的。当或有利得发生的可能性较高时,在附注中对其进行披露。只有在以下的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时候,公司才应当按照应甘制记录费用和负债,确认或有损失所估计的损失:(1)财务报表报出前所能获得的信息说明,在财务报表日该债务很可能已经发生了(2)损失的金额能够合理估计。5解释对不同种类的或有损失进行的会计处理。对于决定是否就未决的或可能发生的诉讼以厦实际的或可能的索赔和税捐,确认一项负债,必须考虑下列因素:(1)产生结果的潜在原因所发生的时期;(2)不利结果发生的可能性;(3)对损失金额做出合理估计的能力。如果在与售出商品和服务相关的保修条款之下,顾客可能会提出索赔要求,并且能够合理地估计出其成本,那么公司应当使用应计制。在应甘制的基础之1.将保修成本借记销售当期的营业费用。奖励、提供的赠券以厦折扣是用来刺激销售的。公司应当将它们的成本借记奖励计捌获益当期的费用。当公司对相关长期资产的报废负有法定责任,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公司必须确认资产报废义务。6.指出如何对负俄殛或有事项进行披露和分析。流动负债账户通常被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与股东权益部分的第一级分类中。在流动负债部分,公司可能按照到期日的顺序、金额的顺序或者清算优先权的顺序进行列示。有关流动负债的详细信息及补充信息应当满足充分披露的要求。如果或有损失或是可能发生,或是能够被估计,但是并不同时满足两者,并且至少还存在合理的可能性公司会承担债务,那么公司应当在附注申披露该或有事项的性质以及对可能损失的估计。用于分析流动性的两个指标分别是流动比率与酸性试验比率。14章 长期负债

l描述发行长期债务的正式程序。发行长期债务通常有一个正式的程序,企业的章程一般会要求经董事会和股东的同意,公司才能发行债券或者从事其他长期债务安排。通常长期债务具有各种条款或者限制。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这些条款以厦协议的其他条件会在债券契约或者票据协议中注明。2辨别债券发行的种类。债券的类型包括:(1)担保债券和无担保债券,(2)定期债券、分期还本债券、可赎回债券.(3)可转换债券、与商品绑定债券以及高折扣债券,(4)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5)收益债券和收入债券。债券区分为这么多类型是为了吸引不同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者的资本,以满足债券发行公司的现金流需求。3描述债券发行日的会计计量。投资者是按照债券本金和利息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对债券进行计价的,用来计算这些现金流现值的利率是与债券发行公司债券的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可接受的投资报酬率。这一写入债券契约中、井通常在债券凭证上注明的利率是票面利率或者叫做名义利率。债券发行公司设定这一利率,并把它表示成债券面值(也被称做本金)定百分比的形式。如果债券购买者所用利率与票面利率不同,他们计算的债券现值就台不等于债券面值。债券面值和现值之间的差异就构成折价或者溢价。4应用债券折溢价的摊销方法。折价(溢价)应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摊销并借记或者贷记利息贽用中。折价的摊销会增加债券的利息费用,而溢价的摊销会减少债券的利息费用。会计职业界倾向于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折价或者溢价。在实际利率法下:(1)债券的利息费用是用期初的实际利率与债券账面价值相乘而得;(2)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是通过比较债券利息赞用与应当支付的利息来确定的。5描述债券清偿的会计处理。在回购长期负债时,未摊销的滥价或者折价以及债务的发行成本应当直摊销壬回购日。回购价格是指在债务到期前清偿或者齄回债务所支付的金额,包括赎回溢价和回购费用。在任一时点上,债务的账面净值等于经未摊销溢竹或者折价以及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到期时应付款项。回购价格超过账面净值的部分属于债务清偿损失。债务清偿利得和损失应当在当期收益中加以确认。6解释长期应付票据的会计处理。票据和债券的会计程序类似。像债券那样,票据也是按照它的预期未来利

息和本金的现金流的现值计价的,相关的折价或者溢价也要在票据的存续期内摊销。每当票据面值不能合理地代表上述现值时,公司必须对整个债务安排进行估计,以便正确记录交易及其后续利息。7解释对表外融资安排的报告。表外融资是指公司试图避免在报表上报告负债的融资方式。表外融资安排的例子包括:(1)非合并子公司;(2)特殊目的实体(3)经营租赁。8说明如何列报和分析长期债务。具有大量、多种长期债务的公司常常在资产负债表上只报告一个金额,而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评论和列示。任何用作债务担保的资产都应列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部分。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当列示为流动负债,除非公司准备用非流动资产偿还。如果公司计划以再融资、将债务转换成股票,或者用偿债基金的方式偿债,公司必须继续将债务报告为非流动负债,同时在附注中说明债务清偿的方法。公司需要披露未来5年内每年偿债基金偿付情况以及长期债务的本金。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是提供公司偿债能力和长期偿付能力信息的两个财务比率。

15章股东权利

1.讨论不同公司组织形式的特征。在众多公司形式的具体特征中,影响会计处理的是:(1)州公司法的影响;(2)股本或者股票制的使用;(3)各种所有者利益的发屉。如果没有其他限制性条款,每股股票按比例分享以下权利:(1)利润或者损失.(2)管理权(选择董事会的投票权).(3)清算后的公司资产(4)新发行的同类股票(被称为优先购股权)。2识别股东权益的关键组成部分。所有者权益被划分为以下两类:投入资本和赚得资本,投入资本(实收资本)表示在股奉上投入的所有金额。换言之,也就是股票持有者预支给公司用于经营话动的金额。投入资本包括所有发行在外的股票面值和扣减发行折扣后的溢价。赚得资本来自公司经营盈利累积的资本。它包含所有留存并投资于公司中的未分配利润。3解释发行股票的会计处理程序。根据不同的股票类型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面值股票:(a)优先股或者普通股,(b)超过面值的股本溢价或者追加缴入资本,(c)股票折扣。无面值股票:普通股;在使用设定价值时:普通股和追加缴人资本。同其他证券一起发行的股票(揽子交易)可以使用的两种方法是:(a)比例分配法}(b)增量法。非现金交易的股票:公司应当按照发行股票的公兜价值或者非现金资产对价的公允价值来记录为获得服务或实物资产而不是现金的股票发行,选择哪种标准应视哪个价格更容易取得。4描述库藏股的会计处理。公司一般使用成本法进行库藏股相芰会计处理。这种方法之所以这样命名,是因为公司按照回购这些股份的成本来记录库藏股票科目。在成本法下,公司按照股票的取得成本借记库存股票科目。在重新发行时,按照相同金额贷记库藏股科目。股份的原始价格不影响回购或重新发行时的分录。5解释优先股的会计处理和报告。优先股是一类特殊的股票,拥有与普通股不样的优先权或者特点。通常与优先股相关的一些特点包括:(1)优先获得股利权;(2)优先分配清算资产权(3)可转换为普通股(4)公司拥有可提前兑回选择权;(5)无投票权。发行优先股时的会计处理和发行普通股类似。当可转换优先股被实施转换时,公司应当使用账面价值法借记优先股和相关的追加缴_凡资本;贷记普通股和追加缴人资本(如果存在超额)。6描述各种胜利支付政策。州公司法通常会提供与股利支付相关的法定限制条款。但是几乎没有公司会按照合法可用的限制金额来支付股利。这部分归因于公司使用留存收益所代表的资产来进行经营。如果公司考虑进行股利发放,那么它必须先弄清楚两个问题:1公司支付股利的条件符合法律的要求吗2公司支付股利的条件经济合理吗?7识别各种股利支付的形式。股利通常有如下类型:(1)现金股利l(2)财产股利;(3)清算 股利(柬源于除了留存收益以外科目的股利);(4)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向原有股东币需任何对价的等比例发行)。8解释小额、大额股票艘利相股票分割的会计处理。GAAP要求小额股票股利(小于20“或25)的会计处理需要基于已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来进行。当宣告股豢股利时,公司按照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借记留存收益。分录还包括按照每股面值乘以股票份额贷记可支付的普通股股利科目,同时将二者的差额贷记超过面值的实收资本。如果发行的股票股利超过发行在外般票的20%或25%(大额股票股利).公司应当按照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借记留存收益和贷记可分配的普通股——这个分录中投有实收资本溢价科目。股票股利是~种对留存收益的资本化,通过减少留存收益,增加某些缴^资本科目,没有改变每股面值和股东权益总额。股东保持了与原来相同的股东权益比例。而股票分割导致发行在外股票数目的增加或减少,相应地减少或增加每股票面价值或设定价值。股票分割不需要作会计分录。9.筒述如何到报和分析股东权益。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部分包括: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滥价和留存收益。有些公司可能还包括额外项目,比如库藏股聚和累积其他综合收A。公司缝常提供所有者权益报表。通常使用的所有者权益金额的指标包括普通股权益净利率、股利支付率和每股账面价值。17章投资

l识别债务证券的三种类别,分荆描述各种类别债务证券的合计和报告处理方法。(1)采用摊余成本记录和报告持有至到期债务证券。(2)出于报告目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债务证券,同时将未实现持有利得或损失计入净收益。(3)出于报告目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债务证券,同时将来实现持有利得或损失报告为其他全面收益,井作为股东权益的独立组成部分。2理解债券投资的折价和溢价摊销程序。类似于应付缋券,公司必须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投资的折价或溢价。将实际利率或收益率乘以各个利息期间投资的期初账面价值,以计算取得的利息收入。3识别权益证券的种类,井分别描述各种类别权益证券的盒计和报告处理方法。

一家公司(投资者)获得另-泉公司(被投资者)普通股股票权益的程度,和利得也不会带来现金流^。4对比用直接法和间接涪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通常决定了此项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对另一家公司普通股股票进行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投资者持有被投资者表执权股份的比例进行分类。4解释权益证券的权益法会计,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价值法进行对比。根据权益法,投资者和被投资者承认,它们之间存在实质性的经济关系。初始确认时,公司按照成本记录投资,但在随后的各个期间,投资单位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化调整投资账面侨值。也就是,投资单位按照比例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盈余(损失)定期增加(减少)投资账面价值。投资者收到的被投资者派发的股利,将会减少投资账面价值。根据公允价值法,公司在各个报告期间采用公允价值报告权益投资,而不论被投资单位的盈余情况或是否支付胜利。公司对于持有20%~50%所有权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持有20%以下所右权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法进行会计处理,5描述债务证券和权益证券投资的披露要求。公司应该采用公允价值汇总报告交易性证券,作为流动资产列报。公司应该揽具体情况而定,将各单项持有至到期证券和可供出售证券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资产。对于可供出售证券和持有至到期证券,公司应该描述(披露):公允价值台计数、未实现持有利得总额、来实现持有损失总额、各种类型证券(债务证券和权益证券)的摊余成本基础、债务证券的契约到期相关信息。公司如果将已安现利得或损失报告为净收益组成部分,同时将该金额报告为当期或以前期间其他全面收益的组成部分,公司就需要重分类调整。公司应该将可供出售证券相关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或损失报告计A其他全面收益,同时将合计余额作为累计全面收益计人资产负债表。6探付债务证券和权益证券减值的会计处理。债务证券和权益证券的减值,是根据公允价值测试确定的,为非暂时性的价值损失,应该计人收益。7.描述不同投资类型之间的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证券投资类别之间的转换应该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转换的本质确定未实现持有利得或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22章会计变更与差错分析1指出会计变更的种类。这里有三种会计变更,它们是;(1会计原则变更;从一种公认会计原则变更为另一种公认会计原则。(2)会计估计变更;获得了新信息或者经验得到丰富后,对会计估计做出的新评价导致的。(3)报告实体变更:从一种报告实体变更为另一种报告实傩。2描述会计原则变更的处理方法。会计原则变更就是从一种公认会计原则变更为另一种公认会计原则。如果采取一项新的会计原则,而发生的事件是第一次发生,或者在以前来说是不重要的,那么,我们不认为这是一项会计原则变更。如果以前采用的会计原则是不适当的,或者错误地运用了某项会计原则,那么此时变更为另一种公认会计原则,并不是会计原则变更,而应该被认为是会计差错更正。3懂得对会计原则变更采取追鞭调整法。一般来说,会计原则变更应当采用追溯诃整法。在追溯调整法下,公司应当按照新采用的会计原则调整以前财务报表。公司要将对以前财务报表的影响,调整披露的最早的留存收益。4懂得对于无法实施的会计变更,采取何种处理方法。在采用追溯调整法时,如果通过合理的努力,不能确定变更对以前的影响,则认为追溯调整法是无法实施的。例如,当一家公司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为盾进先出法时,通常,其随后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基础就是变更为后进先出法的初始。所以,通常要重新编制以前财务报表是难以实施的。5描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对于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也就是说,公司无须调整以前已经披鼯的财务数据。它们不需要调整年初余额,也不需要重新编制以财务报表。6指出报告实体的变更。实际上,这一种变更使得我们要编制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实体的财务报告,重新表述以前财务报表,展示这个新的报告实体在以前所有的财务信息。7描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方法。公司一旦发现会计差错,就应当立刻更正它们,编制更正分录,并反映射财务报表中。职业要求表明,应当对舍汁差错采取以前调整的方法,在发现会计差错的记录它们,并且在恰当的财务报表中反映。如果需要披露比较财务报表,公司需要重新表述受会计差错影响的咀前财务报表。在接下来的中,k司无须再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8指出会计变更的经济动机。在报告收益时,公司管理层可能有着各种各样的动机,这些动机取央于经济时机和他们需要给谁留下好印象。下面是几种可能的会计原则变更的动机:(1)政治成本;(2)资本结构.(3)红利政策l(4)收益平滑。9分析会计差错的影响。会计差错有着三种类型:(1)资产负债表差错,即只影响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会计差错。(2)利润表差错,即只影响利润表上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账户的会计差错。(3)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都有差错。会计差错又筏分成两种类型:(1)可以平衡的差错,即会在两个时期抵销或者更正的会计差错。(2)不可以平衡的差错,即在接下来不会被弥补的差错,也就是说,它们需要超过两个时期才能更正。23章现金流量表

1描述现金流量表的目的。现金流量表的首要目的是提供某个实体在定期间内与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有关的信息。其次是报告实体在谈期间内的经营、投资和筹贷活动。2明确现金流量的主要分类,公司将现金流量分为:(1)经营活动——与收益计算有关的会导致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的交易;(2)投资活动——放贷和收回贷款,以及获得或处置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3)筹资活动——从债权人获得现金或者偿还贷款、发行或者回购股票以及支付现金股利。3区别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必须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基础计算的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因为一些费用和损失木会造成现金流出,同样一些收入

现金流量净额。在直接法下,公司计算主要类别的经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公司将损益表从权责发生制调整为收付实现制,井将该计算过程总结在一张明细表中。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列报格式就是一张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简明损益表。间接法需要将非现金费用和支出加回到净利润,同时扣减非现金收入和利得。5确定投资看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旦公司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一步就是确定资产鱼债表科目的其余变化是否引起现金增加或减少,投资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以通过检查资产负债表非流动项目的变化数确定。6编制现金流量表。编制现金流量表需要遵循三个步骤:(1)确定现金变化数。这是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示的现金期初和期束余额之差。(2)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这是十复杂的过程,不仅需要分析当年的损益表,而且要借助比较资产负债表和经挑选的交导数据。(3)确定投资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其他所有变化以确定对现金的影响。7识别现金流量表的信息资料来源。编制现金流量表所需的信息通常来自于三个资料来源;(1)比较资产负债表。这些报表信息列示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期间变化数。(2)当期损益表。该报表信息可用于确定当期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3)经挑选的交易敬据。这些总账数据额外提供了确定当期收到或所使用现金数目所需的详细信息。8讨论现金流量表编制过程中的特殊问题。这些特殊问题包括:(l)折旧类项目的调整}(2)应收账款(净额);(3)其他营运资本变化l(4)净损失;(5)利得;(6)股票朝枉.(7)退休后福利成本;(8)非常项目;(9)重大的非现金交易。9解释工作底稿在编制现盒洼量寰时的作用。当面临大量的调整事项或其他一些复杂因素时,公司通常运用工作底稿归集和分配现金流量表数据。工作底稿只不过是一个现金流撬表编制助手。工作底稿可以有选择地使用。

24章财务报告的充分披露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篇4

民 事 判 决 书

(2012)×民一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省××市中兴大道104号,组织机构代码67585668-3.负责人:郭××,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魏×,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都××,女,1936年10月9日出生,汉族,退休,住所地××省××市××县××镇金塘居委会独秀大道78号3栋2单元104室,身份证号码34282119361009××××。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男,1967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驾驶员,住所地××省××市××县××镇新山居委会胜利组055号,身份证号码34082219671113××××。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方××,男,1975年3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所地××省××市沿江中路163号,身份证号码34082219750302××××。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邓×,男,1974年10月3日出生,汉族,驾驶员,住所地××省××市××区××镇中梅村左场组37号,身份证号码34290119741003××××。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省××市中祥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省××市××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富桥第五工业区7栋第二层,组织机构代码55544145-9.法定代表人:黄××,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省××市××区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写字楼5-7楼,组织机构代码89218633-X。

负责人:隗××,该公司经理。

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保××公司)与被上诉人都××、张××、方××、邓×、××市中祥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祥电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保××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省××市××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29日作出的(2011)×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书面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6日9时50分,张××驾驶(借用)方××所有的××A134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县××镇黄梅路由南向北驶至独秀大道与黄梅路交叉路口时,与沿独秀大道由东向西邓×驾驶中祥电子公司所有的××833NX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侧面碰撞后失控致使在路边步行的都××摔倒受伤。本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负事故主要责任,邓×负事故次要责任。都××受伤后即入××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伤情经该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血肿(右枕顶)、骶尾部外伤、高血压。同年12月1日出院,出院医嘱:建休一月、加强营养、门诊随访。住院25天,花去医疗费5585.20元。2011年3月11日,门诊治疗花去医疗费515.74元。事发后,张××向都××预付医疗费2000元。

另查明:邓×系中祥电子公司员工,事发时系履行职务行为。××A1343号车辆在人寿财保××公司投保了强制险和200000元限额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保险期间2010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2日。××833NX号客车在平安财保××公司投保了强制险和200000元限额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保险期间2010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8日。

经举证、质证,对都××的各项损失进行如下分析与认定:

1、医疗费问题。伤者的医疗费有医疗发票及诊断书、出院记录等佐证,应予认定。

2、护理费问题。其提交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主张的护理标准,该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护工工资标准即60元/天予以确定;护理时间以实际住院25天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问题。此项费用的标准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即20元/天予以确定,实际住院时间为25天。

4、营养费、交通费问题。依本案实际,酌定营养费为1000元,交通费为300元。

5、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都××作为已年满70岁的老人,虽在本起事故

中未构成伤残,但此起交通事故确实对其精神造成了一定的痛苦,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其主张此项费用过高,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000元。综上,确定都××合理损失有:医疗费6100.94元(5585.20元+515.74元)、护理费1500元(25天×6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25天×20元/天)、营养费1000元、交通费3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合计12400.94元。

原判认为:张××驾驶××1343号车与邓×驾驶××833NX车发生侧面碰撞后失控致路边步行的都××摔倒受伤,事实存在,应予认定。交警部门所作责任认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定责恰当,予以采信。鉴于两肇事车均已投保了交强险且都××的总损失也在两交强险限额总额之内,故应由两保险公司按责在各自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主次责任按7:3比例分配为宜。都××对张××先行预付医疗费2000元应予返还。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遂判决: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原告都××8680.67元(12400.94元×70%);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原告都××3720.27元(12400.94元×30%);

三、原告都××在领取上述款项时返还被告张××2000元;

四、驳回原告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4元,由都××负担34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负担105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负担45元。

人寿财保××公司上诉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交强险条款,在交强险中责任承担不按事故责任大小分摊赔偿责任,本案涉及两个交强险,因此本案应在两个交强险中平摊本案的赔偿责任。综上,原审法院判决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并依法改判。

各上诉人均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原审判决人寿财保××公司与平安财保××公司按主次责任在各自交强险限额内承担本案赔偿责

任是否恰当。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各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损失。本案两肇事车辆分别在人寿财保××公司、平安财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都××的总损失在两交强险限额总额之内,原审法院判决人寿财保××公司与平安财保××公司按主次责任在各自交强险限额内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人寿财保××公司上诉认为本案应在两个交强险中平摊本案的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诉讼费184元,由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

审判员× ×

代理审判员× ×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篇5

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管理规定》,结合青岛市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的主要范围包括: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检验、鉴定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审计、评估、工程预决算审查、产品质量检测、知识产权鉴定及其他专门性问题的技术鉴定;拍卖或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司法技术工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各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院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没有设立司法技术管理部门的法院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中院司法技术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基层法院的工作。

第四条 司法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当事人选定鉴定、拍卖机构或专家;

(二)负责办理委托手续和移送材料等工作;

(三)负责落实有关专家的回避事项;

(四)协调专家及当事人勘验现场等技术活动;

(五)监督专业工作进程,及时处理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

(六)专业技术管理和负责审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必要时配合法官组织听证会;

(七)协调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依法出庭。

第五条 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实行名册制度。中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全市两级法院社会鉴定人及机构名册,并负责管理、考核、调整等工作。

第六条 经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等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自愿申请加入人民法院专家机构名册的,可以加入,但必须同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志愿加入申请书;

(二)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三)物价、工商等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及价目表、营业许可证等;

(四)办公场所、鉴定人名单及鉴定人情况简介。

第七条 会计审计类、资产评估类、拍卖类等专业机构,自愿申请加入人民法院专家机构名册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两年以上,相关证件合法、齐全;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不少于三人的固定的专业从业人员;

(四)近两年接受过四次以上委托,并由自有专业人员独立完成被委托事项的;

(五)没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过行政机关处罚。

第八条 志愿加入人民法院专家机构名册的其他类专业机构,应向中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

(一)工商、物价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二)注册资本;

(三)办公与经营场所;

(四)业绩情况表;

(五)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名单及其业务情况简介;

(六)其它证明资质、业绩情况的材料。

第九条 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工作部门根据不同专业门类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并公布各类鉴定和拍卖机构的评审标准,组织评审工作,择优选择相应的鉴定和拍卖机构入册,并予公布。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应当依法履行出庭接受质询的义务,向办案人员及当事人如实解答有关鉴定方面的问题。

第十一条: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工作部门对入册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档案,进行日常考核,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了解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除名处理:

(一)因经营行为违法或违纪,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诚信原则,不正当竞争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或未按照要求完成被委托事项的;

(四)干扰评审和考核工作的;

(五)所申报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六)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出庭义务的;

(七)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对除名的机构,要予以公布,且三年内不得重新入册。

第十二条 中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每年对入册的专业机构和专家进行综合考核,连续两年考核名次为末位的,实行淘汰。综合考核情况及机构名册调整情况应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在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需对外委托鉴定或拍卖时,由办案人员统一移送本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按本规定实施。办案人员自行对外委托的,参照违反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审判或执行部门需委托鉴定或拍卖的,应填写《委托司法鉴定移送表》或《委托拍卖移送表》,并将相关材料送本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确定鉴定或拍卖机构,应当采取当事人协商选择与法院指定或随机选取相结合的方法在人民法院入册的鉴定或拍卖机构内确定。

第十六条 当事人应在法院通知后5日内在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的主持下协商选择鉴定或拍卖机构,逾期或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指定或随机确定。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双方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并选择同一机构,由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依法审查确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法院采用指定或随机选定方法确定拍卖机构。

(一)双方当事人选择不一致的;

(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放弃选择的;

(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经正式通知不到的。

第十九条 随机选定拍卖机构,必须公开进行。具体方法由中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条 承办人在组织当事人选定鉴定或拍卖机构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在场,明确交待选择的原则和方法,选择过程和结果如实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在当事人选择过程中,法院审判(执行)人员不得强迫或示意、诱导当事人进行选择。

第二十一条 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应在确定鉴定或拍卖机构的3日内,与受委托的机构签定书面委托函,并办理有关具体事宜。

第二十二条 司法技术部门应加强对所委托案件鉴定或拍卖工作的监管;对鉴定或拍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依职权及时作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 所委托鉴定或拍卖工作完成后,司法技术部门应当就委托实施过程、组织监督情况和其他应载明的事项制作书面报告,连同鉴定书和其它相关材料一同送交委托人。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6

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XX年工作情况

XX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市xx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XX年法院工作安排,确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个至上”、“四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即:围绕为大局服务这一中心,突出公正执法、司法为民两个重点,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实现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为我市完成 “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沈阳两级法院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调研活动。为帮助我市企业有效化解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3月至6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下,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工行、建行、盛京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和华晨集团、沈鼓集团、远大集团等沈阳市重点企业以及四县市的村镇走访调研,为金融机构、工业企业、农村乡镇解决了31个普遍性司法需求,落实了138个具体案件的建议,赠送3000多册自编的诉讼实用手册;先后召开三个专题座谈会,出台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总体措施,制定了维护金融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农村改革的三个审判实施意见。组织参与省法院“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65名高级法官组成20个调研服务小组,先后与52家企业实行工作对接,解决法律等方面的实际问题100多个,妥善化解了黎明集团近1亿元的经济纠纷,为沈阳高压成套开关股份有限公司协调执行回款750万元,深受企业的赞誉。26名省、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大对法院提出表扬,并赠送锦旗。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对这一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沈阳日报》加编者按用专版予以报道,《人民法院报》头版大篇幅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二是拓展审判职能,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自6月以来,与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精心组织了“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展览,组织学生旁听案件、举办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和少管所等形式在全市12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级法院有600多名法官受聘于750多所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举办模拟法庭20多次,开展法制讲座200多场。在沈阳电台新闻台设立“托起明天的太阳——法官之声”专题节目,剖析典型案例,现场解答问题,每周播出一期,共播出29期,深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欢迎。XX年在校学生犯罪数量比上年上升12.7%,XX年比XX年上升1.4%,上升幅度下降11.3个百分点,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是实施保民生工程,开展“法官深入农家扶贫助困”活动。为进一步增进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为民意识,组织400多名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对法库县202户贫困户进行扶贫助困。为贫困户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价值18.8万元,解决实际问题230件次。不仅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而且使法官进一步了解了基层群众生活现状,思想受到了洗礼,感情得到了升华。

四是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人民性,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便利。为方便群众诉讼,专门制定了便民20条措施,同时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645件、1020.2万元;在农村地区设立巡回法庭,巡回审理案件1385件;基层法院设立“假日法庭”、“上门法庭”,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镇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审判工作。面对收案数量大幅增加、清理执行积案任务异常繁重、信访稳控工作压力巨大的形势,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以全省法院近六分之一的审判力量,审理了全省法院四分之一多的案件量,有效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平稳上升。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6332件,同比上升8.1%;审结127317件,同比上升7.7%,结案率为93.4%。其中,受理民事案件88165件,审结81549件,结案率92.5%;受理刑事案件10172件,审结9994件,结案率98.3%;受理行政案件1403件,审结1295件,结案率92.3%;受理执行案件30771件,执结28730件,执结率93.4%。受理检察院抗诉案件36件,同比下降23.4%,占受案总数的万分之二点六,审结21件,其中改判9件,占结案总数的万分之零点七。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9323件,同比上升5.1%,审结17916件,同比上升6.2%。在收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受理数量和结案数量同步提高,审判质量的主要指标稳中有升。人均结案65.3件,同比增加4.5件;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和解率达53.7%,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执行实结率74.6%,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发回重审及改判率平稳下降,发改率为2%,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二是积极稳妥审理各类大要案。XX年以来,市中院陆续受理了多起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对此,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积极与公安、宣传部门协调,认真组织审判力量。先后平稳、顺利地审理了和正在审理涉及23名被告人的疆独分子分裂国家案、朝阳地区36名被告人的黑社会性质指定管辖案、55名被告人的“蚁力神”合同诈骗案、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罗某某特大贪污受贿案、见义勇为英雄刘军被害案以及在沈阳有重大影响的荷兰村、木兰公司破产案、标的达上亿元的韩国晓星公司与沈阳某公司并购案和历史遗留的五爱市场行政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推动了经济建设的发展,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扎实开展清理历史执行积案工作。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共清理出历史执行积案50623件,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42284件执行案件,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规定要求,退出本次执行程序,另有清理前未发现财产可供执行,现经过深挖线索,攻坚克难,已清查出财产可予执行的6139件全部予以执结,退出程序和实际执结的占95.7%,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国有资产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了执行难,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是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稳定工作。全市法院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931件,审结872件;接待群众来访1761案、4796人次,息访化解率达90%以上。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开设院长信箱,市中院领导共接待重点来访群众85人次,处理群众来信814件。全力化解信访积案,认真办理督办案件,我市“党员干部进基层化解积案实施保稳定工程”交办案件55件,已息访化解48件,息访率87.2%;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督办案件294件,办理268件,期限内办结率97.5%,有效地完成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审判工作上坚持司法为民、民生优先,在法院自身建设上注重抓班子、带队伍、抓思想、促作风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了两级法院班子建设。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和政法委的支持下,调整任用4名正局级干部、2名副局级干部,调整充实了5名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整体的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全面提高,形成了齐心合力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此外,充分发挥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能,调整了高新区法院的院长,选派两名年轻干部分别到皇姑法院、法库法院作院长人选,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二是优化充实了干部队伍。市中院先后进行了中层领导干部调整、充实工作,通过资历评价、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组决定,先后有15名高学历、高素质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19名年轻同志走上了审判长(科队长)的岗位,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周五学习日”、领导干部“双学”、“评学检查”等三项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依托法院局域网,开设学习实践活动专栏,编发简报,营造学习氛围。培养选树学习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多次召开经验交流会,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征求到的178条意见建议,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大检查,提高了广大干部科学发展的思想认识。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建设。针对近年来法院新招录的年轻干部较多的实际,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党建工作,XX年市中院发展培养了26名预备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组织开展了6期以谈理想、谈人生、谈志向为主题的青年论坛活动,举办了以“祝福祖国”为主题的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大型文艺汇演及书法、绘画、摄影、球类比赛等系列文体活动,大力培养、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引领广大干警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两级法院共有14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进一步调动了青年的积极性,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增强了凝聚力,提升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五是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以法官续职培训班、“沈阳法官论坛”、岗位技能竞赛、评选优秀案例、司法课题调研活动为载体,加强司法能力培训。先后举办5期刑事、民事、商事等续职培训班,两级法院共有30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举办3期“沈阳法官论坛”,邀请法学专家、最高法院资深法官就法学前沿理论和审判实务对法官授课;评选并编发各类优秀指导案例,总结审判成果。完成重点调研课题8个,53篇调研文章和裁判文书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

六是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经调整充实目前已形成430名人民陪审员队伍,并通过开展诉讼法、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专题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实务能力,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7396件,促进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四)毫不放松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以及有业务处置权的相关人员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加强审判、执行纪律作风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发放警示教育读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征文活动,在局域网上刊登读书思廉文章,在食堂、走廊等公共场所张贴廉政宣传资料,做到警钟长鸣,增强队伍的廉政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大接受外部监督力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00名廉政建设监督员和作风形象监督员,对法院廉政建设、审判执行、纪律作风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规定内容,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鼓励群众举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推进庭审在互联网上直播,认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28人次,旁听了刑事、民事、行政及信访案件听证118件,将法院工作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努力打造“阳光”司法。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廉政建设、作风形象建设监督实施办法》,《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细则》,实行了廉政监督卡制度,落实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是继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干警不姑息、不迁就,对知法犯法者严惩不贷。XX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件2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

(五)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审级监督。市中院受理基层法院上诉案件9511件,改判、发回重审1665件。针对基层法院审判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编辑下发35期《审判通报》,要求基层法院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二是加强审判指导。通过采取编发指导工作意见、编写指导案例,召开专门指导工作会、审判调度会、专业例会、座谈会、邀请基层法院庭长、审判长参加庭务会以及到基层法院研讨疑难案件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措施,对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三是加强业绩考评。对基层法院设定了均衡结案率等9项审判工作指标和信访申诉等8项其他重要工作指标,每季度对基层法院实行分组计分,分类排序,针对考评中发现的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考评通报》形式下发两级法院,提出改进意见。将考评结果作为基层法院评先选优的基本依据,促进基层法院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中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件,收到政协提案6件、委员来信3件,全部办结,代表和委员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各位代表,一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和进步,与市人大以及各位代表给予的监督、支持和理解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三)司法为民,关注民生,将人民法院为人民体现在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教育广大干警时刻做到亲民、爱民、助民,增强司法为民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做到态度亲和、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使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群众的认可度有较大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民生工作机制,加大涉及医疗、劳动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注重保护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及时反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全面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将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进一步推进电话预约立案、互联网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法庭进社区”、“法庭进农户”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诉讼费减、缓、免力度,决不能让老百姓因生活困难而打不起官司。

(四)以人为本,激发潜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激发人的潜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纪律作风检查力度,扩大廉政建设、作风形象建设监督员队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司法不作为和消极作为行为,做到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务求审判作风有明显改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新机制、新举措,坚决惩治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继续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陆续增补人民陪审员,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审判管理和法官业绩考评,增强法官的公正高效意识,促进审判质量全面提高,在全省法院综合考评排序中力争位居前列。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章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关心法官健康与成长,广泛开展思想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推进干部上下交流,努力解决人才短缺、结构断层的问题,为基层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强根固基,夯实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对下指导工作。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和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刚性任务抓出成效,促进基层法院全面加强管理。继续落实案例指导、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裁量标准和法律文书制作,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探索远程提讯模式,提高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建立法庭指导制度,促进人民法庭司法水平的提高。继续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加快信息现代化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7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XX年工作情况

XX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市xx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XX年法院工作安排,确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个至上”、“四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即:围绕为大局服务这一中心,突出公正执法、司法为民两个重点,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实现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为我市完成 “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沈阳两级法院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调研活动。为帮助我市企业有效化解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3月至6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下,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工行、建行、盛京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和华晨集团、沈鼓集团、远大集团等沈阳市重点企业以及四县市的村镇走访调研,为金融机构、工业企业、农村乡镇解决了31个普遍性司法需求,落实了138个具体案件的建议,赠送3000多册自编的诉讼实用手册;先后召开三个专题座谈会,出台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总体措施,制定了维护金融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农村改革的三个审判实施意见。组织参与省法院“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65名高级法官组成20个调研服务小组,先后与52家企业实行工作对接,解决法律等方面的实际问题100多个,妥善化解了黎明集团近1亿元的经济纠纷,为沈阳高压成套开关股份有限公司协调执行回款750万元,深受企业的赞誉,

26名省、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大对法院提出表扬,并赠送锦旗。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对这一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沈阳日报》加编者按用专版予以报道,《人民法院报》头版大篇幅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二是拓展审判职能,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自6月以来,与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精心组织了“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展览,组织学生旁听案件、举办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和少管所等形式在全市12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级法院有600多名法官受聘于750多所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举办模拟法庭20多次,开展法制讲座200多场。在沈阳电台新闻台设立“托起明天的太阳——法官之声”专题节目,剖析典型案例,现场解答问题,每周播出一期,共播出29期,深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欢迎。XX年在校学生犯罪数量比上年上升12.7%,XX年比XX年上升1.4%,上升幅度下降11.3个百分点,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实施保民生工程,开展“法官深入农家扶贫助困”活动。为进一步增进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为民意识,组织400多名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对法库县202户贫困户进行扶贫助困。为贫困户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价值18.8万元,解决实际问题230件次。不仅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而且使法官进一步了解了基层群众生活现状,思想受到了洗礼,感情得到了升华。

见习报告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篇8

07级法学一班XXX240796124指导老师:XXX

时光飞逝,一个多月的法院见习生活就这样结束了,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我很珍惜这次的机会,感触很深。我这次是在漳州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的。

“人民法官为人民”,在我印象中,法官这个职业是无比的神圣和威严,是为了维护正义,惩罚和预防犯罪的;二法官们都应该很严肃,办起案件来都很凶,否则又怎么能与恶势力抗衡。

实习的第一天,我带着学校的介绍信到法院报到。在去法院的路上,我的心情好紧张,一直想着法院的工作自己能不能胜任„„到政治处报到后,我被分配到了民一庭实习。接着,我到庭长的办公室,庭长想我介绍了一些关于民一庭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工作流程。如:有关案件的卷宗要保管好,卷宗里的原始材料如果弄丢就很难再补的到;对于合议庭的内容要向外保密;参加庭审时,要学习记录下与案件有关的犯罪事实;同时要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书等。庭长说虽然我有一些法律基础,但是要懂得将理论联系实践才是最重要的,要做到学以致用。庭长的这番话使我受益良多,对法院的工作也有大概的了解,只希望自己能够顺利完成实习工作。

我实习的地方是中级人民法院,因而案件相对基层法院不会很多。但是我分配到的民一庭是整个法院事情最多的,不过我不担心,因为说明我能学到更多的东西。我们这个民一庭分为五个合议庭,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合议庭、婚姻家庭纠纷合议庭、农村承包纠纷合议

庭、房地产合同纠纷合议庭、综合合议庭,其中这个综合合议庭是起到合理调配各个合议庭工作的作用。

接下来我便跟着庭长和科室其他前辈学习,由于要从初级开始,我先做书记员的一部分工作,包括开传票、送达回证、退卷涵、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公告等。了解了一个案件被送到法院后从立案到结案的过程,对我帮助很大。同时我还学会如何装订卷宗,通过装订卷宗的过程中,我也翻阅了大量的卷宗,知道了一份卷宗中应当包涵哪些的文书材料,也对一些案件的案情和审理结果有一定得认识,这些也相当于对我所学专业知识的一种温故。

一次我准备去旁听庭审,但是为了更了解案情,我拿到了卷宗进行阅读。这是一个简单的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件简要内容是一个两岁半小孩掉到所属居委会的一个池塘中,不幸淹死。同时居委会将池塘承包给第三者。孩子父母将居委会和承包者一起告上法庭。一审判处双方均无过错,使用公平责任原则。可是理由却很牵强。

我们知道,“公平责任原则”是使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的,但是案件中,居委会将池塘承包给第三方后,原定在池塘周围设置一个铁门,防止有人掉到池塘中。可是铁门平常就没有按规定定时上锁,而且允许人随便进入,事发那天,那个小孩就是推开门进入池塘周围,由于天黑,不慎掉入池塘中淹死的。姑且不说孩子的父母有多大的过错责任,因为没有尽到监管义务。但是居委会和承包者也是有明显的过错的,之所以要设置铁门,目的就是要防止危险发生,但是作为管理者的居委会,并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很明显是有过错的。且

他将池塘承包给第三人,更具民法规定,这两方但是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基层法院为什么会判双方按公平责任原则处理,令我不解。

带着疑问,我参加了庭审。在法庭调查阶段中,法官对居委会是否有尽到管理义务进行询问,但是看的出居委会一直在推卸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管理者英负管理义务,且根据131条相关规定“受害人对事故发生也有过错的,只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并不能免除其责任。虽然管理方认为自己举证证明了在池塘铁门口已经安置了标志,但是我认为,一来安全标志是给懂得字的人用的,像两岁半这样还不识字的孩子,是没有用的,二来,就算会识字的人看到了,在漆黑的夜里,大人也很有可能掉入池塘中,最根本就是因为池塘铁门没锁,这也是引发不幸的主要原因。法官也对死者父母是否有尽到监督义务进行调查,而家长却从监管义务的大小来说明自己只是没完全尽到监督义务。《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子女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收法律保护。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因而只有有没有尽到监护义务,而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大小之说。因此双方都有过错,就要考虑主次责任的问题了。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主次责任的分配比例,都是一些自由裁量的问题。在我们漳州本地,主次责任一般是三七开。因而这件案子最后结果也就是父母承担次要责

任,居委会和承包方承担主要责任且连带责任。

从这件案件中反映出基层法院的素质确实需要在提高,因为类似的误判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对于该基层法院的影响也是不好。现在我们省实行一种政策,如果上诉案件被二审法院改判,则会对基层法院产生影响。因此一般中院拿到上诉案件,都会先尽量说服当时人是否愿意调解,这样就能实现“双赢”,既不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能督促基层法院提高在审理案件时的认真度。

我在实习期间,参加了很多类似的旁听。在庭审过程中,我一方面仔细地了解有关的案情,把当事人和审判员的当庭对话如实记录下来,另一方面努力让自己的思路跟上法官的思路一起去揭示案件的事实真相,做出自己的判定。同时我也体验到作为一名书记员的责任心对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庭审笔录是对整个庭审过程的如实反映,对之后的合议乃至判决意义重大。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就要开学了。在法院实习的日子里,虽然忙碌,但是过的很充实。同时,与法官们的相处,改变了我对法官的看法,法官应当成为社会公平的象征,法律精神的化身,公民行为的标杆,社会形象的表率。作为法官,审理每一个案件都要以严肃、公正的态度对待,是因为他们代表国家的形象,是以一个中立的身份对待每个案件,既要做到公正又能够消除社会影响,起到一个天平的作用。除此之外,在向各个法官请教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询问最近的疑难案件的过程中,我认真倾听法官们对于各个疑难案件的讨论,我的实习生涯从开始的怯怯不敢

向前,到勇敢的向前走,终于发现,每个法官严肃的面孔下,无一不是希望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可亲可敬的慈祥面孔,我的实习过程不但充实而且受益匪浅。

上一篇:听完十八大报告后的心得体会下一篇:高二我的寒假生活我做主作文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