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书介绍信

2024-08-29

关于委托书介绍信(精选11篇)

关于委托书介绍信 篇1

我XXXX有限公司现委托XXX,身份证号:120XXXXXXXXXXXXXXX,

前往贵处办理我公司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宜。

XXXX有限公司(盖章)

XX月XX日

介绍信

我XXXX有限公司现介绍我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

120XXXXXXXXXXXXXXX,前往贵处办理XXXX有限公司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事宜。

XXXX有限公司(盖章) 20XX月XX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内资企业提交资料

1、企业网址iecms.ec.com.cn登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点击“备案登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备案登记,提交成功后在网上打印该表格(正反两面均需打印)一份,反面需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人代表签字),(在录入过程中,请注意填写经营者英文名称和经营场所英文名称及电子邮箱)

2、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请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请携带企业公章、法人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企业员工请携带企业出具的介绍信

6、如涉及中介方,请携带企业与中介方签订的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中介方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加

盖中介方单位公章)

7、企业员工(中介方)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为内资企业需要提交资料

二、外资企业需要提交资料

除前7项资料以外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如经营范围无分销权,则登记证出证后备注栏由备案机关加盖“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章。

三、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需要提交的资料

除前7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

注:上述提交资料均需盖公章。

关于委托书介绍信 篇2

关键词:委托代购,企业,纳税筹划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不仅仅是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而且还会由于信息沟通不便、运输距离、检验标准等原因,需要委托经常往来的供应商代为采购商品,尤其对于那些技术复杂、部件较多的产品,往往需要关系稳定的供应商代为购买一些数量小、 频次低、质量检测难度较大的商品。具体而言,委托供应商代为采购的方式又可以划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结算两种形式。在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下,受托方需缴纳营业税,委托方需将支付的手续费作为费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在受托方按照正常购销价格结算的方式下, 受托方赚取销售差价,按正常购销业务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按正常购进业务处理,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GR专用车有限公司采购环节的纳税筹划

1.公司背景。GR专用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某市属企业下辖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环保专用车辆、环保装备及相关零部件的制造、销售与进出口业务,引进日本先进技术,形成压缩式垃圾车、混凝土搅拌车、自装卸式垃圾车、强力吸污车、大中小型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类及工程类共10种产品系列。近年来,随着环保行业的迅速发展,业务遍及广东、浙江、四川、湖南等南方地区,2014年营业额达5亿元,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公司在采购方面的情况。在采购内容方面,GR专用车有限公司主要对外采购生产制造所需的原材料与部分车辆装备零部件,其中原材料是用于公司生产,而零部件除了用于自身生产,还用于为客户提供后续的车辆与装备的维修服务。从采购物品的价值来看,外购零部件的总额占公司全部采购总额约56%。

在采购流程方面,由于环保车辆与装备在使用过程中耗损大,易损坏,对后续维修服务的及时性存在较高的要求,且零部件具有分批采购,运输要求高的特点,公司配备了自己的运输车队,承担自产与外购零部件的运输工作,并先后建立华南、华东、 华中三个零部件配给基地,向客户提供自产与外部采购的零部件。而在生产使用原材料方面,基本是由供应商负责运输。

综上可见,GR专用车有限公司在采购方面主要面临的是零部件方面的采购与配送问题。

二、GR专用车有限公司委托代购的纳税筹划

在采购中,GR专用车有限公司需要从一些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即“一级供应商”)处采购完整的零部件,而部分一级供应商不具备该零部件的全部配件的生产能力,需要从外部采购部分配件,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正常购销的方式,由一级供应商借助自身对该配件采购量大的优势,以优惠价格向二级供应商采购,并在此基础上, 加价6%左右,交由GR专用车有限公司使用;二是收取手续费的方式,由GR专用车公司委托一级供应商向二级供应商采购, 一级供应商通常收取5%左右的手续费用,在此过程中,一级供应商主要是起到质量把控、沟通联络的作用。GR专用车有限公司在采购价格基础上,通常加价5%。

以常用的配件多路换向阀为例,二级供应商价格为260元 / 件,由于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都存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根据一、二级供应商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以及正常购销、收取手续费的两种采购方式,同时假设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取得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则共有以下8种方案可以选择:

方案1:一级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正常购销结算方式的代购。

由于二级供应商可以代开增值税发票,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

应交增值 税 =260 ×(1+6%)÷(1+17%)×17% - 260 ÷ (1+3%)×3%=40.04- 7.57=32.47(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通常是在采购价格基础上加价:

方案2:一级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按采购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同时就手续费收入按5%的税率上缴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 =260×5%×5%=0.65(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加价5%出售的增值税为:

方案3:一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正常购销结算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应交增值税 =260×(1+5%)×(1+6%)÷(1+17%)×17% - 260×(1+6%)÷(1+3%)×3%=42.05- 8.03=34.02(元)

方案4:一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按采购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同时就手续费收入按5%的税率上缴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 =260×5%×5%=0.65(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方案5: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为一般纳税人,且按照正常购销结算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方案6: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为一般纳税人,且按照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按采购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同时就手续费收入按5%的税率上缴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 =260×5%×5%=0.65(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单位:元)

方案7:一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且按照正常购销结算方式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

应交增值税 =260×(1+6%)÷(1+3%)×3%=8.03(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应交增值税 =260×(1+5%)×(1+6%)÷(1+17%)×17% - 260×(1+6%)÷(1+3%)×3%=42.05- 8.03=34.02(元)

方案8:一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且按照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按采购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同时就手续费收入按5%的税率上缴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 =260×5%×5%=0.65(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通过上述八个方案的分析,从降低GR专用车公司税负的角度,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一级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而二级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GR专用车公司应当在方案1和方案2之间选择方案1,即按照正常购销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相较于收取手续费模式下的税负,节税30.09元;

如果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是小规模纳税人,GR专用车公司应当在方案3与方案4之间选择方案4,即按照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相较于正常采购模式下的税负,节税1.92元;

如果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GR专用车公司应当在方案5和方案6之间选择方案6,即按照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相较于正常购销模式下的税负,节税0.12元;

如果一级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二级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GR专用车公司应当在方案7与方案8之间选择方案8,与选择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相较于正常购销模式下的税负,节税32.13元。

(单位:元)

上述是基于降低GR专用车有限公司税负角度做出的选择, 在现实中,如果对GR专用车有限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未必对一级供应商有利,因此,纳税筹划方案的可行与否,还要取决于一级供应商的配合意愿。在方案1与方案2之间,方案1是对公司有利的,但一级供应商的税负较多,因此,选择该方案在执行中需要与一级供应商协商;在方案3与方案4之间,方案4是对公司有利的,同时也是对一级供应商有利的,因此,选择该方案的可执行性较强;在方案5与方案6之间,方案6对公司是有利的,同时也是对一级供应商有利的,因此,选择该方案的可执行性较强;在方案7与方案8之间,方案8对公司是有利的,同时也是对一级供应商有利的,因此,选择该方案的可执行性较强。

三、结论

本文以GR专用车有限公司的采购环节为研究对象,从委托代购的角度,充分探讨企业在不同委托代购方式对纳税情况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相关纳税筹划思路:

关于委托理财合同性质的研究 篇3

关于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理论界有三种观点:

一、委托型合同说

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物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又称委任合同,是公民、法人在经济和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合同,是一方委托他方,他方允诺处理事务的合同。委托理财合同也是基于双方相互信任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的有关理财投资收益和损失的一种意思约定。但现实中委托理财合同与《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有一定的区别:首先,委托合同核心内容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事先商量约定,由受托人有偿或无偿地代理委托人处理事务,一般为无偿合同(若有特别约定除外),而委托理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约定在完成委托人授权的理财事项后,受托人从委托人委托的理财财产中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收益或收取管理费,委托人基于对财产增值的要求,与受托人常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在履行委托理财合同过程中,委托理财财产出现资产减少或损失时,委托人不承担或很少分担该损失,这种约定不符合委托合同的一般原则。其次,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条件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准,即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一致,并不以交付委托标的物或当事人某一方的义务履行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委托理财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以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或证券为条件,属实践合同。再次,在委托理财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常常可以通过自己或第三方监管并可由第三方担保合同履行等约定内容,这也是委托理财合同与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不一致的地方。基于委托理财合同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完全适用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规定,难以解决委托理财所引发的纠纷,不利于有效规制目前大量存在的委托理财活动。因此,现行委托合同的规定不能作为规范和调整委托理财合同依据。

二、信托型合同说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2条的规定,信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委托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基于自己的知识、能力、责任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和特定目的,对委托人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而设立的合同。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受托人与第三人就委托事项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且委托人不对受托人行为承担责任。在信托法律关系中,受托人在实施管理或处分的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但非因受托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受托财产的损失或减少,均由委托人承担风险。在委托理财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根据资本运作方式管理和处分投资者即委托人的自有资金或证券,也有一部分投资者在委托理财合同中明确约定受托人接受投资者委托后,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为投资者入市交易。这类合同表面上看符合信托合同的性质,但受托人为了吸纳资金,常常在委托理财合同中承诺对委托人的资金或证券予以“保底”或保证资金或证券的最低收益或最低收益率,此类约定违反了“信托投资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的规定。所以,直接依据信托合同的规定来规范委托理财合同,与《信托法》、《合同法》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冲突。所以,用信托法律关系来规范委托理财合同也很难解决现存的因委托理财而产生的纠纷。

三、借贷型合同说

在我国存贷款业务属特许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从事金融业务均属非法经营。投资者基于增值和保值的需要、以及听信许多投资理财的宣传,认为将钱放在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与放在银行一样,是没有风险的,且基于对投资宣传的预期收益率的期望,甚至认为通过受托人的理财行为将有可能获得更大的收益。某些券商或机构正是看中了投资者的这种心理状态,常常违规操作经营,以投资委托理财合同中受托方明确承诺投资者可以获取固定收益率或约定本息保底的方式,形成了在证券市场中普遍存在的明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融资的现象。这类合同成立后,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即完成合同的义务,受托人则根据合同的约定在期限届满前归还资金本金和相应收益,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单一明确,往往与一般借贷合同约定的内容实质上一致。但是,绝大多数委托理财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有保底收益,受托人在一并取得委托人资金帐户内的资金和证券帐户内的证券管理权后,受托人也不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使用该笔资金而只是管理该笔资金,资金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受托人而是仍然保留在委托人名下,委托人可以通过由其本人掌控的资金和证券帐户的密码,确保对受托人证券交易情况的知情权和控制权。对于这类合同,如将其定性为借贷,将保底收益理解为运用该笔资金的期望收益,并不符合其行为的基本特征,也不符合缔约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委托介绍信 篇4

这是介绍我们的正式工作人员同志(IDNo。:)带上我单位的证件原件,持这位同志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你单位办理xx市政府投资项目网上招投标登记和重点采购。此前,我单位在xxx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期间提供的`信息和数据与现提供的原件一致,我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我公司用于接收贵公司相关交易信息的手机号码为:

(只有一个)。如果手机号码发生变化,我们单位会及时书面通知您,并承担因延迟通知号码变化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为了这个!

单位名称(加盖行政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工行委托贷款介绍 篇5

一、业务简介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中国工商银行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提供委托资金,受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中国工商银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二、业务品种及功能

1.按币种可分为人民币委托贷款和外币委托贷款;

2.可以通过柜台办理,或通过网上银行办理;

3.可以办理委托人和借款人在异地的委托贷款业务;

4.可以作为集团公司调配各子公司资金的手段。

企业间可以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合法的进行集团内部资金调拨,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账户限额管理达到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值增值的目的。

三、业务特点

中国工商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具有管理规范、方式灵活、操作便捷、受理速度快、收费合理的特点,同时受托行还可以代委托人办理以下事项:

1.代为监督贷款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2.代为监督借款人、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3.代为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凭证;

4.协助委托人收回贷款本息;

5.代扣代缴利息税;

6.委托人委托的其它事项。

四、适用对象

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借款人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五、办理流程

1.委托人向我行提出委托贷款申请。

2.受理银行审查委托资金来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

3.委托人与我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外币委托贷款则需根据委托资金来源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委托人确定贷款对象后,委托人、银行、借款人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人要求银行代理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

5.银行在委托资金到位后发放贷款。

6.委托贷款后期管理。银行可以协助委托方监督管理委托贷款,协助收回贷款本息。

六、客户须知

1.办理委贷业务时委托人需向银行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政府部门提供单位公函,工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年检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

(2)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3)提供委托资金来源自主支配的证明。

(4)我行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2.办理委贷业务时借款人需向银行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明(工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年检证明,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和年检证明)。

(2)贷款卡。

(3)会计报表。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3.委托贷款业务的资费标准

关于委托书介绍信 篇6

“受益所有人”是税收协定中的概念,是非居民企业根据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申请享受税收协定相应条款(如股息、利息所得)优惠待遇的前提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和2012年先后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30号公告规定,非居民申请人通过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代为收取所得的,无论代理人是否属于缔约对方居民,都不应据此影响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认定,但代理人应向税务机关声明其本身不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30号公告有关“代理人”受益所有人认定规则的规定或对非居民通过境外的合伙、信托等专业投资实体投资中国来说可能是一个利好,或将意味着非居民合伙或信托背后真正的非居民投资人或“受益所有人”能真正以自己的名义而非合伙企业或信托公司的名义来申请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但由于30号公告并没有对何谓“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进行定义,30号公告的代理人规则是否对上述非居民申请人带来利好存在不确定性。

2014年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委托投资情况下认定受益所有人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对上述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澄清。24号公告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24号公告施行前已发生但税务处理未完结的事项,按24号公告执行。

◆委托投资的界定及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认定

根据24号公告,“委托投资”是指非居民将自有资金直接委托给境外专业机构用于对居民企业的股权、债权投资,其中的“境外专业机构”指经其所在地国家或地区政府许可从事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资金以及证券托管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委托投资期间,境外专业机构将受托资金独立于其自有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境外专业机构根据相应的委托或代理协议收取服务费或佣金。受托资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应由该非居民取得和承担。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委托投资界定有两个重要关键点:

1.境外专业机构必须是经所在国或地区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专业投资机构。这可能需要非居民申请人提供境外专业机构所在国或地区给该专业机构发布的金融牌照或批准证书来佐证;

2.委托投资期间,受托财产独立于专业投资机构的自有财产,且受托资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应由该非居民(而非专业投资机构)取得和承担。

在符合24号公告规定的委托投资情况下,非居民投资者可以自己而非专业投资机构的名义申请税收协定待遇。这解决了长期以来,实践中非居民投资者通过境外专业投资机构(如合伙制基金或信托机构)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时,难以自己的名义或专业投资机构的名义来申请“受益所有人”的难题。

但是,24号公告对于其他专业投资机构,如合伙制基金,其获得的部分所得如业绩分成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股息或利息性质的所得,以及该类专业投资机构是否可以自己得名义申请是该类股息或利息性质的所得的受益所有人从而申请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等未予明确。

◆委托投资情况下申请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提交的资料

非居民通过委托投资取得投资收益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链条各方(包括该非居民、投资管理人或投资经理、各级托管人、证券公司等)签署的与投资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能够说明投资业务的其他资料,资料内容应包括委托投资本金来源和组成情况以及各方收取费用或取得所得的约定;

2.投资收益和其他所得逐级返回至该非居民的信息和凭据,以及对所得类型认定与划分的说明资料;

3.税务机关为认定受益所有人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4.非居民与投资链条上一方或多方形成关联关系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方法及相关资料。不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足以证明相关联各方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可拒绝给予相应的税收协定待遇。

24号公告首次明确要求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人如果在架构安排和交易中涉及关联关系,则需要提供与转让定价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一方面可能大大增加申请税收协定待遇的纳税人的资料准备负担和申请难度,另一方面表明,税务机关希望通过更多的途径来获取跨国公司在华的关联交易信息从而更有效地打击反避税行为。

◆委托投资情况下税务机关的审核及处理要点

税务机关应对非居民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区分所得类型进行处理:

1.如果投资收益的所得类型为股息或利息,该所得在逐级返回至该非居民的过程中所得性质未发生改变,且有凭据证明该所得实际返回至该非居民,则可以认定该非居民为该笔所得的受益所有人,能够享受税收协定相应条款规定的待遇;

2.如果投资链条上除该非居民以外的各方收取的费用或取得的报酬与股息、利息有关,则该非居民不是该部分费用或报酬的受益所有人,该部分费用或报酬不得享受税收协定股息和利息条款规定的待遇;

3.如果投资收益的所得类型为财产收益,或其他不适用受益所有人规则的所得类型,则应按税收协定相应条款的规定处理。

非居民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能区分非居民委托投资收益与投资链条上其他各方报酬的,税务机关应不予批准相应的税收协定待遇。

◆免于重复认定的例外情况

税务机关按照上述规定认定非居民为受益所有人,且根据税收协定股息或利息条款的规定,该非居民取得股息或利息应仅在缔约国对方征税的,如果该非居民通过委托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在其首次享受股息或利息条款税收协定待遇之日起3个公历年度内(含本年度),同一主管税务机关可免于对其受益所有人身份进行重复认定,但应对其取得的投资收益所得类型进行审核:

1.通过同一架构安排进行委托投资;

2.投资链条上除被投资企业之外的各方保持不变;

3.投资链条上除被投资企业之外的各方签署的与投资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保持不变。

该非居民与受益所有人身份认定有关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该非居民因信息变化不能继续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停止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并按国内法规定申报纳税。

关于巴斯奈特的介绍 篇7

关键词:巴斯奈特;文化翻译观;介绍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8-0238-02

一、文化翻译观产生的历史

随着全球科学研究关于“人类中心范式”的树立与翻译理论研究中文化学派的崛起,翻译的文化价值观便逐步成为了翻译研究关注的重点之一。苏珊·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是英国沃瑞克大学比较文学理论和翻译研究生院的教授、诗人、翻译家、和文学家。作为翻译文化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她的“文化翻译观”对当代翻译研究和翻译实践都产生重大影响。巴斯奈特在1980年出版了以《翻译研究》直接命名的专著,以回应“翻译研究学派”创始人、荷兰著名翻译理论家霍尔姆斯提出的建立翻译研究独立学科的倡议。在这本著作中,巴斯奈特勾勒了翻译研究的学科框架,回顾了翻译研究已经取得的成绩,并为翻译研究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翻译研究》分别于1991年和2002年两次修订,并多次再版,现已成为翻译研究领域的重要文献。1990年,巴斯奈特和美籍比利时学者勒菲弗尔(Andre Lefevere)编撰并出版了《翻译、历史与文化》论文集。其中的《翻译研究》是巴斯奈特的代表性作品,此书在其出版的30多年内,逐渐成为了世界翻译研究者的必读书目。

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语言学家们从语义学、描写语言学、符号学、以及应用语言学等方向来分析解释翻译问题,试图从语言学的角度找到解决翻译问题的方法。语言学家们尝试把语言切分成许多基本的组成部分,来确定最基本的翻译单位。从他们的视角来看,如果找到了语言和语言之间基本翻译单位的等值方法,就完全可以解决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问题。

在文化翻译学派诞生之前,西方翻译理论研究领域占统治地位的是语言派、功能学派和结构主义学派。像语言学派的雅克布逊(Jakobson)、卡特福德(Catford)、纽马克(Newmark)奈达(Nida)更多的强调用一种等值的语言文本材料去替换另一种语言的文本材料,即语言上的“对等”。而主张功能学派的莱斯(Reiss)、诺德(Nord)曼塔里(Manttari)等人针对翻译语言学派中的薄弱部分,借鉴交际理论、信息论、行动理论、语篇语言学和接受美学的思想,将研究的视线从源语文本转向了目标文本。

香港学者陈德鸿、张南峰在《西方翻译理论精选》里,把霍尔姆斯、埃文-佐哈(llamarEven-Zohar)、图里(GideonTou巧)、兰姆伯特(JoseLambert)勒菲弗尔、巴斯奈特、甚至于斯内尔一霍恩比一并归入文化学派,认为他们都强调翻译与文化的关系,反对用“对等”来描述译文与原文的关系。而潘文国在其《当代西方的翻译学研究—兼谈“翻译学”的学科性问题》的长文中,则指出香港学者仅对西方翻译理论做了粗线条的分类,对当代新理论的不同观点未能细分。作为补充,他把上述人物再细分为以埃文一佐哈尔为代表的“多元系统”学派、以图里为代表的“描写”或“常规”学派、以斯奈尔一霍恩比为代表的“综合”学派,以韦努蒂(La~ncevenuti)为代表的“解构”学派、以斯皮瓦克(GayatriC.Spivak)和尼兰贾娜(TejaswiniNiranjana)为代表的“后殖民主义”学派或政治学派以及以巴斯奈特和勒菲弗尔为代表的“文化”学派。

进入20世纪80年代,翻译研究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即翻译的文化论。作为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巴斯奈特对翻译的语言学派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如下描述:

机器翻译的成功使人们相信,翻译的语言学方法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他们又说由于文学的翻译非常特殊,所以他们的翻译方法不适用于文学翻译。难道文学不是语言写成的吗?难道文学的语言就跟翻译家们所研究的语言真的有那么大的差异吗?

根据上述的描述,又加上根据斯内尔霍恩比的翻译理论巴斯奈特认为,翻译的研究方法应该把翻译单位,从人们所接受的语篇转变到文化上。即所谓的文化转向,将文化而不是语篇作为翻译的基本单位。根据巴斯奈特的观点认为,如果把文化比作人的身体,那么语言就是人体的心脏,只有心脏与身体相互协调了,人才能存活。因此译员在从事翻译工作时,也不能割离文化而孤立的进行翻译。

诠释了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之后,巴斯奈特引用了斯内尔霍恩比的观点,论述了文化翻译观的具体含义:(1)翻译应该把文化作为翻译的基本单位,而不是停留在以往的语篇之上;(2)翻译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解码—重组过程,更重要的是一个交流的过程;(3)翻译不应局限于对原语文本的描述,而在于该文本在译语文化功能上的等值;(4)不同的历史时期翻译有不同的原则和规范,用来满足文化的需要和一定文化里不同群体的需要。

简言之,巴斯奈特的“文化翻译观”就是:翻译绝不是一个纯语言的行为,而是深深根植于语言所处的文化之中。她认为,翻译就是文化内部与文化内部之间的交流,翻译等值就是原语与译语在文化功能上的等值。

二、文化翻译观的解读

巴斯奈特的“文化翻译观”侧重于文化交流,文化第一位,信息第二位。通过翻译,介绍各民族的特有文化,说明不同文化之间的异同,促进不同语言和文化的比较研究。在翻译的同时,还可以接受和吸收外来文化,促进本国文学的发展。而且,这也有助于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沟通与和平共处。

巴斯奈特认为,文化对翻译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要求,这些要求与原语文本的性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原语文本是元描述性的,或者是蕴涵着某种文化基本信仰的中心文本,就应尽量从文化的角度进行直译。倘若原语文化是科技类文献,翻译方法也是如此。但若原语文本不涉及某文化成员的信仰,也不是科技类文献,而是文学作品,那么译者在处理文本时就拥有一定的自由度。

“文化翻译观”认为,翻译应当满足一定文化里不同对象的需求。譬如,如果要把《奥德赛》翻译给儿童看,其译法自然与以成年人为读者的译文不一样,为了满足儿童这一特定群体的需求,译者可从功能上去寻找合适的译语。同时,文化翻译观也要求译文读者对文化的差别应该尽量适应、理解和吸收。通过对译文的阅读,了解异国风土人情、异国语言和文化的特点,以丰富本国语言和文化。

“文化翻译观”要求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对蕴涵在文本语言结构中的文化因子,要尽量保留差异,进行移植,采用“异化为主,归化为辅”的策略。

“文化翻译观”把文化交流作为中心,主张保留原语的原汁原味,因此对内容和形式同样看重。巴斯奈特认为,文学翻译如果失去了形式,也就失去了精髓。诗的翻译,不是复制原文,而是创作相似的文本,是种子移植;没有诗的形式的保留,功能对等根本无法实现。

文学作品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较多地使用新颖和比喻的语言,作者的真实意图,可能需要读者透过文字表层,深入到字里行间去捕捉、去体会。如果为了使读者能读懂而把原文中的形象比喻全部删去,把所有联想的意义直接说出来,那就会造成这样的情况:译文的确很好懂,读起来却非常无趣,达不到文学的效果。因此,“文化翻译观”反对为了追求译文的“可懂性”而舍弃原文的风貌。

借用纽曼的翻译理论,巴斯奈特认为翻译有纯学术的标准和普通大众的标准之分。她指出,翻译的评判标准与文化密不可分。同时,翻译的评价标准还应该根据译者服务的对象来确定,服务的对象不同,翻译的标准就不同,因为文化翻译的功能等值的关键,在于译语读者在译语文化中所获得的效果,要与原语读者和原语文化中的效果对等。

文化翻译观要求译文的读者能够适应文化差别,通过对译文的阅读了解异国风情,异国文化“由于文化翻译观主张文化因子不可直接翻译,只能移植或是传递,翻译策略上则采用#异化为主,归化为辅的方法”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独特语言结构形式会使得在译语中找不到对应的表达方式,而这些独特的语言又深深根植于一个民族的文化之中,那么翻译时就应该采用异化的方式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在翻译汉语文学著作时没有必要把中国人的行为模式,认知模式都改成西方式的,因为二者是不同的。

三、“文化翻译观”的现实意义

当前,以英语为载体的强势文化席卷全球,与武力侵略相比,文化输出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习惯与思维模式,却不会像武力侵略那样碰到强烈反抗。弱势文化群体必须怎样面对?只有通过翻译,展示原语文化的独特魅力,让不同文化的人们了解和认识彼此的传统文化。文化翻译观主张,在文化传播与交融的过程中,通过译介新词术语和传播异族文化,使之经过长期广泛的流行,逐渐融入本族语言,从而成为本民族主流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从文化翻译观来看,在文化趋同过程中,文化交流总是交互的,中西方文化的影响也应是双向的。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其主张保护弱势文化,促进文化多元化,“文化翻译观”逐渐得到翻译界的接受与认可。

四、结语

作为一种翻译理论,巴斯奈特的“文化翻译观”符合当代翻译标准,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潮流,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巴斯奈特的“文化翻译观”开启了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之风,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促成了翻译研究与其他学科领域的结合,极大地促进了翻译研究领域的兴盛和繁荣,为翻译研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Bassnet, Susan.Translation Studies[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2〕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修订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3〕腾威.翻译研究与文化研究的相遇——也谈翻译中的“文化转向”[J].中国比较文化,2006(4).

〔4〕陆刚.巴斯奈特理论与翻译中文化等值的不确定性[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

关于公证委托书 篇8

当我们需要委托他们代表自己形式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为其出具委托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并使用委托书的人越来越多,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委托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证委托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证委托书 篇1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名称及编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名称及编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我(们)购买了坐落于北京市 房屋。现拟以该房屋为抵押物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在此,我(们)全权委托上述受托人代理我们到上述房屋所属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事宜。具体委托权限如下:

1、代为到该房屋所属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领取新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代为到该房屋所属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抵押登记手续,签署有关文件、协议;

3、代为到该房屋所属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利证,并送交相关贷款机构收执;

4、代为办理贷款机构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5、代为办理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其他手续。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证委托书 篇2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受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xx关系。委托人由于人在国外,现全权委托受托人代办本人xxxx公证事宜。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xxx(签名)

二0一x年x月x日

公证委托书 篇3

【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受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现授权委托 作为我的委托委托代理人,对我所有的坐落于无锡市 号 室的房产,行使下列权限:

(1)、(2)、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公证委托书 篇4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受委托人姓名: _____性别: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人于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在 _____ _____(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 _____(受委托人姓名)办理 _____(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

委托人签字: _____受委托人签字:

关于缴费委托书 篇9

本公司根据贵公司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在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持本公司授权委托书前往贵公司办理现金缴费事宜。

本公司声明:

第一、该受托人非贵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

第二、受托人应在授权有效期内代为办理委托事宜,严格遵循授权人的真实意愿,受

托人所实施的行为如超出授权范围,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授权单位:公司签章

被授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缴费委托书范文2

南通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

话:)根据有关政策,需打印在 XXXXXX 省 XXXXX 市XXXXXXXXX 县(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养老医疗)参保缴费凭证,因本人在无锡上班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联系电话: XXXXXXXXXXX)代为办理。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受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年月日

备注:受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核验,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缴费委托书范文3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根据贵公司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在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持本公司授权委托书前往贵公司办理现金缴费事宜。

本公司声明:

第一、该受托人非贵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

第二、受托人应在授权有效期内代为办理委托事宜,严格遵循授权人的真实意愿,受

托人所实施的行为如超出授权范围,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授权人:公司签章

被授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名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账号:4400***0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可园支行

关于缴费委托书范文4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承担,与贵单位无关。

特此申明!

授权期限: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此处盖手印)被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此处 盖手印)

关于可调螺距螺旋桨测速的介绍 篇10

可调螺距螺旋桨与定距桨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 调距桨能够在不改变螺旋桨和主机转向的情况下, 仅用改变螺距的方法得到从最大正值到最大负值的各种推力值, 既可以省去换向装置, 又可缩短船舶换向航行的时间。 (2) 对于多工况船舶, 可以在不同航行工况下充分吸收主机的功率, 若螺旋桨与主机处于联合控制模式下即同时改变主机转速和螺距比并使之匹配适当, 可以使船舶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燃料最少。 (3) 可以使船舶微速稳定航行, 主机保持在高转速时也可通过降低螺距以获得极慢的航速, 完全不受主机最低稳定转速的限制。这在船舶航行中的操纵避碰方面是一个极大的优势。 (4) 改善船舶操纵性能。 (5) 有利于主机驱动辅助负荷 (轴带发电机等) 。 (6) 延长了发动机的寿命。 (7) 便于实现遥控。

由于可调螺距螺旋桨适合多工况船舶, 所以我厂某特种船采用了调距桨, 此船双机双桨, 每台主机最大转速为1600rpm, 每台最大输出功率为1500k W, 螺旋桨直径D为2600mm, 设计吃水为4.6米。

此船的调距桨具有两种运行模式, 一是恒定转速模式, 具体参数见表1, 顾名思义, 恒定转速模式就是把主机及螺旋桨的转速固定住 (主机和螺旋桨通过变速箱实现转速变化, 转速比是一定的) , 通过调节调距桨螺距来改变船的航速及主机功率。另一个模式是联合模式, 具体参数见表2, 联合模式通过对螺旋桨的转速和螺距进行匹配, 从而使主机用最小的功率来达到一定的航速。从表1和表2中各个数值的对比中我们可以得出, 在航速一定的情况下, 降低螺旋桨转速同时调节螺距, 可以有效地降低主机功率。表中的P/D为螺旋桨螺距与直径的比值, 由于螺旋桨直径为定值, 所以P/D的大小只有螺距有关, P/D (%) 表示实际螺距直径比与最大螺距直径比的百分比。船在海上航行时, 调节螺距时是以P/D (%) 的形式来显示并调节的, 数值可以通过驾驶室里的相关仪表读取出来。虽然降低螺旋桨转速可以降低功率, 从而节省油耗, 但是有些船为了驱动轴带发电机发电的需要, 而且不需要长距离的航行, 所以主机和轴一直保持恒速运转, 此种船在实际运营过程中, 主机大部分时间都锁定在额定转速运行。当螺距P/D (%) 小于-3.1时, 此船开始倒车, 避免了定距桨主机停车再启动的过程。根据表1和表2数值做出的各参数曲线图见图1和图2。

下面结合此船航海试验数据计算得出最终的考核航速。本船船东考核的航速为设计吃水工况下, 主机在最大转速, 主机输出功率为最大额定功率MCR (螺旋桨在设计最大螺距) 时的航速, 且此测试点建造规格书要求测量两个顺流逆流的航程。由于此船没有做船模试验, 航速无法通过压载吃水工况来换算成设计吃水工况, 因此必须是在设计吃水的工况下进行航速测试。另外由于调载到设计吃水比较困难, 需在货油舱里加入压载水来调节到设计吃水4.6米。 测试地点为黄海, 测量仪器为有证书的DGPS测速仪和轴功率测量仪, 实测数据如表3。

根据实测数据画出速度功率曲线, 然后找出对应功率3000k W时候的速度值为13.55kn。得出结论:此船在设计吃水4.6米, 螺距比为100%, 最大功率MCR的条件下航速为13.55节。满足建造规格书13节的要求。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出, 可调螺距螺旋桨在测速的时候主要需要注意的是转速螺距的变化, 对于有些螺旋桨转速恒定的船, 只需通过调整螺距来改变主机输出功率, 从而实现调整航速的目的, 但是螺旋桨恒定转速相对于可变转速, 其在大部分螺距下无法与主机得到最佳匹配, 油耗较大。如果需要测试在不同转速不同螺距下达到一定航速的情况 (航速值由转速和螺距这两个参数共同确定) , 则需找到几个典型的转速, 然后在每一个转速下做出功率速度曲线, 最终确定某一航速下转速和功率的最佳匹配值。表2和图2就是此船螺旋桨厂家给出的转速功率最佳匹配参考值。

关于年检委托书 篇11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被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相信写委托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年检委托书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检委托书 篇1

办理车辆异地年检委托书

X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被委托人代表(所有人)办理(委托范围)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确认:经办人在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效,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委托办理车号牌或识别代号。

本委托有效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为经办业务授权,再次委托无效。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授权经办日期:年 月 日

异地年检委托书篇三:

车辆异地年审申请书

兹有本人小 轿 车(车辆号牌:贵),因工作需要在贵州省凯里市使用,暂不能回西安市办理年检手续,特申请办理委托异地年检手续。

申请人:

年 月 日

年检委托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承办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度年检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办理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兹委托__________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__________(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年审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1、外经批准证书年检;

2、国税登记证年检;

代理权限为:以(代理企业名称)名义申请办理(二)类航空(客、货、客货)运销售代理资格认可证书定期年检有关事宜的具体手续。

要求:人数为十名,男女各半,一男一女组成一组,共五组。步骤:当场选出十名员工,男女各半,一男一女搭配,左右脚捆绑三至四个气球,在活动开始后,互相踩对方的气球,并保持自已的气球不破,或破得最少,则胜出。

未婚证明委托书各地可能有所不同,我先说说我在上海公证处办委托书需要的材料:(我是外地人在上海办理委托)

3、地税登记证年检;

4、外汇年检;

5、财政登记证年检;

6、工商营业执照年检;

7、统计部门(网上数据)年检;

*款是一种按照利率和归还条件而出借货币的信用形式,出借机构分为银行和各信用机构,*款类型分为个人*款,汽车*款,住房*款,公积金*款,消费*款,信用*款,无抵押*款。

车主在原注册车管所办理异地委托车辆年审手续以后,车辆原注册车管所会给申请人开具纸质委托书,并给委托方车管所发网上委托车辆年检通知信息。车主到车管所查询到相关的车辆委托年检信息以后,就可以办理正常的异地车检了。

二、乙方责任

1、按要求填写年检表格,所填数据应准确、无误;

(二)代理我方向上述银行领取我方企业网上银行的管理员、操作员证书两码信封。

需领取两码的管理员及操作员的相关信息如下: 管理员:(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操作员:(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三、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

四、其他事项

1、如乙方中途停办,已支付的服务费甲方不予退回;

2、因乙方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未通过个别部门的年检,已支付的服务费甲方不予退回,甲方不承担责任。

3、部门过期年检罚款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委托是一个类,它定义了方法的类型,使得可以将方法当作另一个方法的参数来进行传递,这种将方法动态地赋给参数的做法,可以避免在程序中大量使用If-Else(Switch)语句,同时使得程序具有更好的可扩展性。

年检委托书 篇3

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委托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保险单,公章

车主在A市购车并在A市落户上牌,但车辆使用多在B市,这样造成了异地用车。汽车每隔几年需要进行年检,如果把车开回A市年检非常麻烦,这就涉及到“车辆异地年检”,即A市车辆在B市进行年检。

第一步,车主需要在原注册车管所(如李女士是在北京买的车,挂的牌,原注册车管所就是在北京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通知书,同意委托西安市(或其他市)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

需要注意的是,开具车辆年检委托书,一定是需要到原注册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审车委托书,外地落户的车辆在别处是不能进行正常年审的。但是,办理异地审车委托书时,车主本人并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亲戚朋友去原注册地代办,再寄送回西安即可。

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资料、车船税原件复印件、异地年检申请书去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即可。

年检委托书 篇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承办_________公司20xx年度年检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办理

1、外经批准证书年检;

2、国税登记证年检;

3、地税登记证年检;

4、外汇年检;

5、财政登记证年检;

6、工商营业执照年检;

7、统计部门(网上数据)年检;

二、乙方责任

1、按要求填写年检表格,所填数据应准确、无误;

2、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三、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

四、其他事项

1、如乙方中途停办,已支付的服务费甲方不予退回;

2、因乙方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未通过个别部门的年检,已支付的服务费甲方不予退回,甲方不承担责任。

3、部门过期年检罚款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年检委托书 篇5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或单位公章:

代理人/经办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20xx年xx月xx日

年检委托书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事项:

本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该项事项,由此委托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相关损失由本人承担。

特此!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年检委托书 篇7

武汉市车管所:

因本人在广州工作不能亲自前来贵所办理“本地机动车委托外地年检”的证明材料,现委托(身份证号码:)全权代理本人前来贵所办理相关事宜,本人对委托人所更行的一切事务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委托。

此致

敬礼!

委托人: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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