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有关问题探讨

2024-07-05

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有关问题探讨(共2篇)

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有关问题探讨 篇1

【中图分类号】d919.

3【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1—0s22-0

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

完善及广大群众法律知识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在精

神医学司法鉴定中。因颅脑损伤后遗留精神障碍而

要求

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案例日益增多 【 埘同

刑事责任能力等行为能力鉴定相比,颅脑损伤所致

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不论是在相关法律、法规,还

是在理论和鉴定实践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相对来

说均较少。本文拟对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精神

医学司法鉴定有关问题给予初步探讨。

一、正确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鉴定需要问题

刑事、民事诉讼,工伤、保险和劳动保障领域内的伤情或伤残评定等均会涉及颅脑损伤后遗留精神

障碍的问题,但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

则》、《民事诉讼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3】

中均未涉及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问题。

但是在鉴定实践中,公、检、法等委托单位常要求鉴

定机构对被鉴定人的颅脑损伤后遗留精神障碍的问

题做出评定。这样以来,一方面司法机关有鉴定的需

求,另一方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却因无法可

依、无章可循而难以满足委托单位的鉴定要求。如果

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做出伤情或伤残等级评定,则会

面临有关当事人以违犯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由而提

出质疑。面对这一问题,有的司法精神病学家认为:

在国家法定鉴定标准未颁布前。为使精神损伤鉴定

有法可依,目前在鉴定中,只确定医学诊断,阐明精

神障碍的性质,不做损伤程度的评定,只做颅脑外伤

与精神障碍因果关系评定。『3棚作者赞同这种观点,并遵循这一原则,在鉴定实践中较圆满地解决了委

托单位的问题。如果委托单位确实需要做出损伤或

伤残程度的评定,则邀请当地有经验的、权威的法医

学专家协助,出具参考性的鉴定补充说明。这样既满

足了司法实践的需求,又解决了鉴定实践需求同法

律、法规不配套的问题,规避了法律风险。

二、鉴定时机问题

颅脑损伤后鉴定时机的确定目前众说纷纭,尚

未取得一致意见。[641有的主张伤后至少观察半年或

1年,有的主张最好经过二三年的随访观察,有的主

张在伤后3~20个月左右做出,还有的人认为,受伤

至鉴定间隔时间与智力损害程度无相关性。

脑损伤后,即便伤后昏迷是短于20分钟、格拉

斯哥昏迷量表评分为15—13分的轻度脑损伤也会造

成脑组织结构和生理、生化的病理性改变.引起器质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7年第l4卷(第1期)

性精神障碍。【5】在颅脑损伤的急性阶段可因血脑屏

障结构与功能损害。细胞内钙超载。氧自由基产生增

加。脂质过氧化反应增强,脑微循环机能障碍。导致

静脉压力增高,细胞能量代谢障碍及脑递质受体异

常等原因。导致脑水肿,从而出现脑内神经元变性、坏死、凋亡等。正确适时的治疗会阻断脑水肿和变性

神经元的不可逆损伤,使他们恢复正常结构和功能。

急性期过后,脑胶质细胞增生。脑膜与脑实质粘连。

脑实质萎缩,脑室扩大。从而形成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病理基础。由于脑损伤的严重程度不同。脑实质损

伤的部位和范围的不同及个体差异。急、慢性期治疗

是否及时、正确等因素的影响。不论是急性期还是慢

性期损伤。脑的组织结构、生理生化、代谢功能的修

复和脑损伤后精神病理的形成所需要的时间。都是

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故而给鉴定时间的确定带来很

大困难。另外人脑的代偿功能是极为强大的。临床研

究表明,器质性损伤在伤后1年内可陆续有所恢复。

精神障碍如智能损害、人格改变等都可明显改善。脑

损伤后脑的代偿功能的形成所需的时间又是一个不

确定因素。这个因素也是鉴定人不得不考虑的 鉴于

司法鉴定的特殊性,绝大多数情况下,委托单位不可

能让我们对被鉴定人进行二三年的随访观察。但是

时间过短。又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经过多年的鉴定实践。作者认为。在客观条

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争取一个相对较长的观

察期,最短也不能小于伤后3个月。这个鉴定时机的确立是基于:(1)《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第3版)中,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病程最短是

3个月。如果是颅脑损伤所致智能损害、人格改变、精

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有关问题探讨 篇2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1年12月~2013年12月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116例,均经头颅CT检查确诊为颅脑损伤,且受伤后1周内出现不同程度的精神症状,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8例。其中观察组男30例,女28例,年龄22~61岁,平均36.8±1.7岁,入院时GCS 6.8±0.7分,致伤原因:车祸伤34例,高空坠落19例,斗殴伤5例;对照组男29例,女29例,年龄24~61岁,平均37.5±1.9岁,入院时GCS 6.9±0.8分,致伤原因:车祸伤35例,高空坠落17例,斗殴伤6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入院时GCS评分和致伤原因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对患者进行常规病情评估、严密监测其各项生命指标变化。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给予针对性护理干预措施:(1)心理护理,根据患者的实际精神情况采取针对性心理疏导措施,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耐心地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颅脑损伤及精神障碍相关的健康知识宣教,尽量消除患者抑郁、恐惧、焦虑等负面情绪,使患者真正接受并重视自己的病情,提高其自主配合治疗的积极性;(2)安全护理,需加强有躁动兴奋症状患者的安全管理,具体措施包括在床位加床挡,增加病房巡视频率,密切观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绪波动,避免患者自伤及伤人;(3)患者行为护理,鼓励患者进行早期功能锻炼,及时进行适当肢体运动,激发其主观能动性,从而促进患者恢复。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住院期间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两组患者精神障碍康复情况,痊愈:生活完全自理,精神症状完全消失,可以正常工作;好转:生活基本自理,精神症状基本消失;无效:生活不能自理,精神症状无明显变化或加重。总有效率=(痊愈+好转)/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方法

所有计量资料以均值加减标准差()表示,两组间均值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t'检验,所有计数资料以频数(f)表示,无序分类资料采用χ2检验,采用SPSS18.0进行统计分析;等级资料以频数(f)和平均Ridit值()表示,采用Ridit检验,由PEMS3.1进行统计。α=0.05。

2 结果

2.1 不良事件

观察组住院期间不良事件发生率为8.93%,明显低于对照组的23.21%(χ2=4.2364,P<0.05)。见表1。

注:与对照组相比,①P<0.05

2.2 精神障碍康复情况

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2.86%,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3.21%(P=0.0075<0.01)。见表2。

注:与对照组相比,(1)P<0.01

3 讨论

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为临床常见症状,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临床研究表明,患者大多存在焦虑、抑郁和恐惧的负面情绪,住院治疗期间往往出现注意力下降、缺乏上进心、情绪起伏等症状,严重者自伤甚至自杀倾向,其临床治疗极易出现拔管、自伤等不良事件,影响患者康复和预后[3]。常规治疗时加强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护理干预,包括心理干预、适当的饮食管理及运动锻炼,对改善其精神障碍症状,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大量临床资料显示,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常伴生活自理障碍。因此,医护人员应加强针对性护理干预,进行相关知识宣教,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自信心,消除其焦虑、抑郁的负面情绪,积极主动地参与治疗,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此外,此类患者尤其是精神症状较明显者极易出现攻击、自残等暴力行为,医护人员应加强安全护理,增设安全装置,加强病房巡逻等,尽量减少自伤及伤人事件。同时,密切注意观察患者精神症状及情绪变化,及时根据患者精神症状制定合适的护理干预措施,有计划地进行肢体、精神障碍等康复训练,促进患者康复。

本研究表明,观察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且观察组临床康复效果显著优于对照组(P<0.01);说明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应用针对性综合护理干预,通过正确认识病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医护人员制定的护理干预措施,坚持锻炼,可以有效改善其精神状况,减少自伤、烫伤、拔管等不良事件。

综上所述,针对性护理干预可有效降低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促进患者精神症状改善,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值得临床大力推广。

摘要:目的:探讨护理干预对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效果。方法:116例因颅脑损伤所致的精神障碍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8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针对患者病情采取相应护理干预,比较两组护理效果。结果:观察组住院期间不良事件发生率为8.93%,明显低于对照组的23.21%(x2=4.2364,P<0.05);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2.86%,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3.21%(P=0.0075<0.01)。结论:针对性护理干预可有效降低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促进患者精神症状改善,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精神障碍,颅脑损伤,护理干预,针对性,效果,不良事件

参考文献

[1]徐水琴,陈三妹,张登科.颅脑损伤患者精神障碍和相关因素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3,34(5):520-523.

[2]雷晓霞,陈劲团.护理干预在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中应用的临床效果观察[J].中国医学创新,2014,11(17):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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