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

2024-09-13

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共11篇)

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加强执法监测,强化监测预警,实施科学防治,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的入侵和扩散蔓延。

二、总体目标

建立比较完备的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体系,避免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县,并形成第一时间扑灭松材线虫病的能力。病害一旦传入,做到迅速扑灭,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健康发展。

三、松树枯死情况调查和报告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松树松针叶陆续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迅速萎蔫、枯死,并且松树针叶在颜色变化过程内不脱落,木质部有蓝变现象(树干横截面呈放射状蓝色条纹或全部变蓝)等情况后,应及时向县林业局或就近乡镇林业工作站报告。县林业局及其所属的森防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检疫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松材线虫病的松树进行统计及标记,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林业厅林森防站。经确认后,应立即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在一周内报国家林业局。

四、疫情确认制

(一)对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县林业局要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反复取样和检测。如镜检发现线虫,应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并逐级上报省林业厅。

(二)对发现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的林分,县林业局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样。由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或授其委托的专业实验室对所取样品进行初步鉴定。

(三)对疑似松材线虫病的病株样本,派森防专业人员将样品送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进行最终确认。

(四)国家林业局根据最终确认的结果公布松材线虫病疫情。

五、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实行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县级成立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林业、财政、公安、邮政、交通、工商、电力、电信、经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召开定期和不定期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和作出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领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本县本乡镇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二)部门职责

林业部门要做好制订疫情监测、疫源调查、疫区范围划定、疫区封锁、疫木处理、检疫检验等方案,负责疫木除害处理的技术指导,组织对保留松树的松材线虫病的防治的工作。建立紧急防治松材线虫病物资储备库,储备农药、器械等,培训防疫人员。交通、邮电等部门在承运或邮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不合要求的,坚决不予于受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做好重点预防区社会治安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电力、电信部门要主动配合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加强光、电缆盘的检疫查验工作。财政部门要作出防治工作经费的预算与安排。经贸部门要督促工矿企业积极主动向森防机构申报检疫,特别是仪陇县境内各个油气田场大型机械所使用的松木包装材料,应报县林业局,经工作人员检验后做相应处理。

六、防治措施

(一)分析疫源

根据对疫区的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松材线虫病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松材及其产品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加强检疫监督,防止人为传入

松材线虫病主要通过疫木和带疫包装材料传播,森防站要严格执行森检法规,加大检疫执法力度,防止松材线虫病通过贸易、运输等人为途径传入。加强对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检疫证书》的查验力度,对无证调运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进入车站、货场、仓库、集贸市场等场所,加强对流转中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或在上述场所设置检疫室;加强对造林、绿化工程中松科苗木的检疫监督。若发现可疑现象,森防工作人员要立即采取封存、取样、送检等措施,就地消除隐患。各用材单位严禁从疫区调入松科植物或繁殖材料,对非法调运、经营和加工的,森防机构要严厉查处;对造成疫情人为传播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划定疫区

确定松材线虫病传染的源头和发病林分的中心区域,将中心区域半径3公里以内的林分划为疫区;疫区周边5公里以内的松林划为重点治理区域。疫区划定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设置临时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

临时检查站的设置,应根据疫情及疫区情况确定,并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一旦划定疫区,要及时按规定对疫区范围进行封锁。禁止疫区内松科植物活体及所有松材线虫病寄生的繁殖材料外运;禁止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各种制品外运;对过境停留和进入疫区所在地的上述货物、包装材料、运载工具等实施严格的消毒和除害处理。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货物要及时进行处理或就地销毁。

(五)疫木处理

对疫区内的松树进行全面伐除清理。伐除疫木的数量和清理面积由县林业局报省林业厅后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一般无利用价值的病疫木,砍伐木的枝条及剩余物,一律在山场就近集中烧毁。对砍伐的伐桩要采用柴油乳剂、天牛毙或其它杀线虫、杀天牛药物喷洒,消除病源和媒介昆虫,对发生病害外围的松林,利用松材线虫病早期诊断技术进行监测。为减少林农损失,推进疫木安全利用,对确有利用价值的木材可在采伐迹地就地进行药物熏蒸、热烘、旋切等变性处理,或统一由专车指定专人押运至本地除害处理场、人造板厂确定专人看管,统一进行相应除害处理,坚决杜绝疫木外流,处理合格后的松材只能在本地使用。

(六)采伐迹地更新

染病松林采伐后,对采伐迹地及时进行更新造林,造林树种可结合旅游、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进行选择。对成片采伐迹地可因地制宜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竹林等,不宜在栽植松科植物。单株采伐或零星小块皆伐的以及不适宜造林的零星小地块,实行补植、封山育林等措施。

(七)疫情监测

疫木清理完成后,采取地面调查、松褐天牛诱测等方式对疫区及其周边林分进行疫情监测。若连续3年无死树,诱捕的松褐天牛体内未分离出线虫时,则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撤销疫区,解除疫区封锁。

(八)综合治理

在疫区及其周边林分合理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对松材线虫病及其媒介昆虫进行防治诱杀,对林内零星分布枯死的松树和濒死松木进行及时清理,最大限度减少病害的自然传播机率。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松材线虫病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量相应的防治松材线虫病所应急的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区域。县级重点储备防治用药、防治器械、封锁设施和设备。松林面积较大的乡镇也要根据需要做好有关物品的储备。

(二)资金保障

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防治经费由国家给予合理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三)人员保障

县级设立松材线虫病鉴定检查组,并对检查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检查组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现场鉴定、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本级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四)技术保障

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依托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科研院校专业实验室、森防专家承担对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的科研和技术支持。

八、其他事项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将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地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预案。

(二)从事松科植物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执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 篇2

开阳地处黔中, 长江一级支流乌江南岸, 地理位置为东经106045′~107017′, 北纬26048′~27022′之间。全县南北长64.5km, 东西宽50km, 总面积202620hm2。根据开阳县第3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 开阳县国土总面积202620hm2, 有林地91793.33hm2, 疏林地153.33hm2, 灌木林地6 846.67hm2, 未成林地造林地2726.67hm2, 森林覆盖率52.92%。全县有林地中以松科植物为主, 面积54073.33hm2, 主要树种为马尾松、华山松。

近年来, 开阳县为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每年3月和10月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 监测普查松林面积54073.33hm2, 监测率达100%。另外对调出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行了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 对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行了复检工作, 调运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率和复检率达100%。同时每年对发生的松褐天牛重点区域进行了防治工作, 至今全县未发生松材线虫病。

2 松材线虫病入侵风险分析

松材线虫病入侵开阳县主要有以下3种风险: (1) 松林面积大, 又多为纯林, 大部分松林存在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松褐天牛危害。 (2) 开阳县与松材线虫病疫区遵义等县毗邻, 松材线虫病极易从疫区通过自然因素传播扩散。 (3)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整体推进, 人流、物流频繁, 松材线虫病从疫区人为传播到开阳县风险极大。

3 松材线虫病预防措施

在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中, 开阳县近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防治措施和方法: (1) 松褐天牛治理:一是在4月底松褐天牛羽化前人工清理枯死木, 枯死松树清理要求必须将所有枯死松树清理下山, 对病材进行除害处理, 对枝桠进行集中烧毁;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 在4月下旬松褐天牛羽化初期, 每0.67hm2设置1株诱木, 用注射器把引诱剂注入刀口内, 施药量 (ml) 与诱木树干直径 (cm) 相当, 秋季将诱木伐除并进行除害处理。二是采用白僵菌防治松褐天牛成虫, 时间选择5月中旬成虫盛期产卵前, 在天气温暖潮湿的阴天进行喷粉防治, 每667m2用药0.5kg。 (2) 松材线虫病监测:充分利用天保护林人员对各自管护辖区内的松林进行监测, 发现可疑枯死、萎蔫松树要及时报告, 乡 (镇) 林站根据报告立即到现场核实, 经核实后不能确认的取样上报县森防站进行镜检。 (3) 天牛引诱剂监测:在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安放天牛诱捕器诱捕天牛成虫, 每13.33hm2安放1个诱捕器, 定期检查天牛诱捕情况, 收集捕获的天牛进行分离、镜检, 检查是否有松材线虫, 一旦发现松材线虫, 对引诱点周围1km2范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早期诊断, 抽取病树样品进行分离鉴定, 确定疫情发生地点, 分析疫情扩散蔓延情况。 (4) 检疫措施:一是对县内松科植物的苗木、接穗、插条、盆景等生长繁殖材料实施检疫。二是对来自疫情发生区松科植物的木材、枝桠、根桩、木片以及制品, 带有松材线虫及其传播媒介昆虫活体的货物、包装材料、铺垫材料及运输工具实施严格的复检。三是对来自松材线虫发生区域来源不明的寄主植物及其产品进行复检, 发现带疫就地销毁。四是定期对本区域内用材单位和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检疫检查, 登记注册, 掌握松材的来源和流向, 杜绝非法购买和使用疫情发生区的木材及其制品。五是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 对调入和过往开阳县的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进行检疫检查, 严禁未经检疫的松苗、松木及其制品进入开阳县。

4 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由于开阳县松林面积占有林地面积2/3以上, 绝大部分松林林分较单一, 一旦发生松材线虫病就将导致开阳县松林资源遭到灾难性的破坏。二是每年松材线虫病预防资金投入不足, 大部分护林人员监测费用主要依靠国家天保资金来保障。三是枯死木清理要求严格, 清理出的木材大多数进行烧毁, 木材的利用率不高。四是开阳县几乎所有松林中均有松褐天牛存在, 只能控制其虫口数量, 使其达不到成灾标准。

5 下一步处理方法及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松材线虫病预防领导小组, 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的专业队伍, 实行专业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 充分利用护林人员进行监测, 及时为防治工作提供准确数据。二是增加资金投入, 强化资金管理, 预防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专账管理, 严禁挤占、挪用和改变用途。三是加大科技含量, 充分运用国内外的新技术、新药剂、新药械以及它们的组装配套应用, 加强松材线虫病和松褐天牛的基础性研究, 加强枯死木的利用水平, 同时加强对监测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提高队伍素质。四是积极开展检查督促, 确保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质量效果, 组织人员对实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发现问题责令及时纠正、改进, 并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情况、质量、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摘要:松材线虫病是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 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 具有致病力强, 传播蔓延迅速, 寄主发病致死速度快, 监测防治难度大等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可以有效地防止松材线虫病入侵, 降低松材线虫病的发病风险。本文结合开阳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处理措施, 探讨了具体的松材线虫病预防处理措施, 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作出贡献。

关键词:开阳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处理措施

参考文献

[1] 范军祥, 黄焕华, 钱明惠, 黄咏槐, 武海卫.老疫区松材线虫病持续控制技术研究[J].广东林业科技, 2011 (1)

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 篇3

为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保证生态环境不受到重大损害,有效缓解疫情入侵和扩散蔓延势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要求、对策、目标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分区治理”的原则,对疫情发生区实行综合治理。

(二)治理对策

目前我县疫情主要发生区域分布在XX镇、XX乡、XX乡、XX乡、XX镇、XX乡、XX镇和XX等8个乡(镇、场),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和监测的重点。为采取主要措施及时拔除新疫点,压缩发生面积,加强监测,控制疫情传播,一要加强对疫情发生区的枯死松树监管,加强疫情封锁,择伐、皆伐该区域内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二要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利用天牛诱捕器、药物防治、施放天敌、打孔注药等方式来杀灭松褐天牛,降低林间松褐天牛密度,防止松材线虫病蔓延,达到逐步疫点拔除。

(三)治理目标

1.总体目标: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县病死(枯死、濒死等)松树除治清理工作。

2.目标:2020年实现一个乡(镇、场)拨除疫情。2019-2020年新增疫情乡(镇、场)要做到当年发现,当年拨除。

3.对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除治清理,确保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疫木(包括枝桠、伐桩、感染木等)清理工作,除害处理率和清理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二、治理措施

(一)防治措施

1.针对目前我县松材线虫病发生地理位置、疫情发生特点、人为活动情况等因素,具体防治措施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的清理,由县政府聘请的长期专业除治队伍清理范围内枯死松树;二是其他疫区除治,由有关乡(镇、场)自行组织除治队伍进行择伐或皆伐。

2.疫木除治要求

(1)择伐。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采伐,可用于所有疫情发生林分(主要采取的除治方式)。

(2)皆伐。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的松树进行全部采伐,可用于发生面积在100亩以下且当年能够实现无疫情的孤立疫点,并及时进行造林(原则上不采取皆伐)。

(3)伐桩处理。所有伐桩高度不得高于5厘米。疫木伐除后,用8目钢丝网或加厚塑料膜覆盖包裹,周边填土封压,也可直接拨皮或用土把树桩覆盖,土层厚度不得少于20厘米。

3.疫木处理

(1)粉碎(削片)处理。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疫木粉碎(削片)物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料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

(2)烧毁处理。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对采伐下的疫木、1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烧毁。疫木和枝桠的烧毁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

(3)钢丝网罩处理。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疫木不能采取粉碎(削片)、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可使用钢丝网罩进行就地处理。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8目的钢丝网罩包裹疫木,并进行锁边。

4.森林防火

疫木除治过程中,需要烧毁疫木、枝桠的,必须做好防火安全保障工作。各乡(镇、场)应提前向应急防火部门申报备案,焚烧点要派相关人员现场监管。同时要求每一个焚烧点最少都要配备5个以上2号工具,2个以上的灭火器,在远离高压线20米外的用火安全的空地进行焚烧,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无隐患、无火情发生。

5.疫木管理

(1)疫区范围内所采伐的松木都是疫木,必须在县林业局和有关乡(镇、场)全程监督下进行采伐、除害处理,防止疫木流失。

(2)加强松木管护,杜绝非除治性的松木采伐和松脂采集。

(3)建立疫木管理和核销制度,加强疫木采伐、运输、除害等环节管理。疫木及采伐剩余物要及时实施除害处理,防止丢失。

6.除治监管

(1)组建除治监管队伍。各乡(镇、场)组织专门的除治监管队伍,签订责任书,将疫情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落实村、组、山场和小班。对每支除治队伍跟班作业,监督除治质量,并确定疫木采伐监督和疫木除害监督各一人,负责除治日常工作。同时各乡(镇、场)出台针对监管人员的补助标准、奖惩措施。

(2)疫木采伐监督。监管人员对每支采伐队伍进行全程监督,并每日填写《采伐除害日报单》,详细记录当天采伐及除害情况。《采伐除害日报单》由施工队长和监督员签字,并建档备查。除治监督员要对除治质量进行监督,包括伐桩处理是否到位、枝桠清理是否干净。为防疫木流失,严禁老百姓将疫木、枝桠运下山。除治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疫木进行就地粉碎(削片)处理,各乡(镇、场)做好协调工作。

(3)疫木除害监督。疫木除害监督员负责在指定除害地点进行检验、查收,并全程负责监督疫木的除害处理,随时报告有关情况,杜绝疫木未经除害进入流通市场,填写《疫木处理日报单》,并建档备查。

(4)除治队伍的监管。为保质、保量、保时完成除治任务,各乡(镇、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疫木山场承包除治主体承诺书。承诺书要注明除治地点和范围,明确除治时间、除治要求;同时交纳质保金(不少于150元/亩);最后要告知当事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除治清理工作的,由所在乡(镇、场)或村于一星期后聘请其他人员进行除治清理,所需费用从承诺人的质保金内支付。

(二)时间安排

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病死(枯死、濒死)松树除治清理工作从2019年9月开始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

(三)疫区和疫木管理

加强疫区封锁,禁止在疫区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偷砍盗伐疫木行为,严禁松木擅自运出疫区。从除治、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疫木管理,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严防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播。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林业草原局下发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执行。

三、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除治经费以县财政经费为主,多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其他疫区除治经费由各乡(镇、场)自行解决,不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组

为保障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成立宣传发动组、技术指导组、除治监督组、检查验收组和疫木执法督查组等5个工作组,确保预防和除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宣传发动组:由各乡(镇、场)组织宣传发动,负责辖区松材线虫病除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群众工作。

技术指导组: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森防站和林业工作站组成,负责除治工作总体方案、作业设计的制定及除治工作的技术培训、技术把关和技术指导工作。

除治监督组:由各乡(镇、场)分管林业的负责同志任组长,由县林业局包乡工作组和相关乡镇、村干部组成,负责除治工作的全程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采伐除害监督管理、运输监督管理、安全利用监督管理,确保程序到位,确保疫木和采伐剩余物不流失。

疫木执法督查组: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森林公安和县林业局执法大队组成,负责疫木流通领域的监管,主要对非法经营、加工、偷运、盗伐疫木的行为立案查处,严防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播。

检查验收组: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成立检查验收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伐桩处理是否到位、疫木枝桠清理是否达标、整个山场是否余留未清理干净的枯死松树(枝桠、梢头等)、监管人员工作是否到位等。发现情况及时纠正,并在除治结束后对除治目标进行全面检查。

(二)落实除治责任

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场)对本辖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党委的任期目标。加强疫区管理,协调各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县林业局制定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具体防治措施,提供防治技术,开展具体指导,掌握除治进度,检查除治效果,确保责任目标完成。造林绿化项目与松材线虫病防治相结合,优先安排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林分更新改造,减少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枯死松树及时取样鉴定,准确排查疫情,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加强疫情入侵原因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

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 篇4

松材线虫形态特征

雌雄虫都呈蠕虫形,虫体细长,长1mm左右。唇区高,缢缩显著。口针细长,其基部微增厚。中食道球卵圆形,占体宽的2/3以上,瓣膜清晰。食道腺细长叶状,覆盖于肠背面。排泄孔的开口大致和食道与肠交接处平行,半月体在排泄孔后约2/3体宽处。卵巢单个,前伸;阴门开口于虫体中后部73%处。上覆以宽的阴门盖。后子宫囊长190μm,约为阴肛距的3/4。雌虫尾亚圆锥形,末端宽圆,少数有微小的尾尖突。雄虫交合刺大,弓状,成对,喙突显著,交合刺远端膨大如盘。雄虫尾似鸟爪,向腹面弯曲,尾端为小的卵状交合伞包裹,退火的交合伞在光学显微镜下不易看见,交合伞(为翼)是尾的角质膜的延伸,在问短呈铲状,由于边缘向内卷曲,从背面观呈卵形,从侧面观呈尖圆形。病材中的幼虫虫体前部和成虫相似,但其后部则因肠内积聚大量颗状内含物,以至呈暗色并接结构模糊。幼虫尾亚圆锥形。松材线虫生物学

该线虫由卵发育为成虫,期间要经过4龄幼虫期。雌、雄虫交尾后产卵,雌虫可保持30d左右的产卵期,1条雌虫产卵约100粒。在生长最适温度(25℃)条件下约4d1代,发育的临界温度为9.5℃,高于33℃则不能繁殖。由卵孵化的幼虫在卵内即脱皮1次,孵出的幼虫为2龄幼虫。松材线虫引发的松树萎蔫病的发生与流行与寄主树种,环境条件,媒介昆虫密切相关。在中国主要发生在黑松、赤松、马尾松上。苗木接种试验,火炬松、海岸松、黄松、云南松、乔松、红松、樟子松也能感病,但在自然界尚未发生成片死亡的现象。低温能限制病害的发展,干旱可加速病害的流行。

在中国传播松材线虫的媒介昆虫主要是松褐天牛,在日本除松褐天牛外还有小灰长角天牛、褐幽天牛、Corymbia succedanea Lewis、短角幽天牛、Acaloculata fraudatrix Bates、Monochamus nitens Bates、双斑泥色天牛等7种。在美国携带松材线虫的几种天牛主要以卡来罗纳黑天牛为主。松材线虫检疫与防治 检疫措施

(1)检疫检验方法

直观检验:此种方法主要在产地调查时使用。在调查时仔细观察树木发育是否正常,注意察看有无树脂分泌减少、停止,针叶变褐、萎蔫,枝干及整株枯死的现象,同时观察树干上有无天牛蛀食的痕迹、产卵孔、羽化孔等,如有再行解剖检查。

解剖检验:用工具将可疑感病的树木锯断劈开,看材质重量是否明显减轻;木质部有无蓝变现象;树干内有无松褐天牛栖居的痕迹。

漏斗分离检验:从罹病木发病部位或天牛栖居处钻取木材组织并粉碎,用双层纱布包好,置于下方带有胶管和截流夹的玻璃漏斗上,加水浸泡12小时,取下部浸泡液离心,取其沉淀液15ml,置于解剖镜下,对照松材线虫的形态特征进行检查鉴定。(2)检疫处理

木材及其产品在使用前或出境、进境前用60℃热处理或杀线虫剂处理。检疫中发现有携带松材线虫的松木及包装箱等制品,应立即用溴甲烷熏蒸处理;或浸泡于水中5个月以上;或立即送工厂切片后用作纤维板、刨花板或纸浆等工业原料以及作为燃料及时烧毁。对利用价值不大的小径木、枝桠等集中烧毁,严防遗漏。林业措施

林地清理,砍除和烧毁病树和垂死树,清除病株残体,这是一种较可靠的对策。特别是在危害区采用此法抑制病原的扩散是切实可行的。伐除后必须烧毁和或进行处理,否则将成为新的感染源。设立隔离带,以切断松材线虫的传播途径,如此,可切断天牛的食物补给,可有效地控制天牛虫媒的扩散,以达到防治松材线虫的目的。化学防治

在线虫侵染前数星期,用丰索磷、乙伴磷、治线磷等内吸性杀虫和杀线剂施于松树根部土壤中,或有丰索磷注射树干,预防线虫侵入和繁殖。采用内吸性杀线剂注射树干,能有效地预防线虫地侵入。生物防治

利用白僵菌防治昆虫介体,也可用捕线虫真菌来防治松材线虫。抗病品种

日本主要利用马尾松、火炬松和日本黑松杂交,选育抗病品种。松材线虫病 原

松材线虫病是由蠕形动物门,线虫纲,垫刃目,滑刃总科,伞刃属的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侵染引起的。线虫成虫虫体细长,体长约1毫米,雌虫尾部近圆锥形,末端圆。雄虫尾部似鸟爪,向腹面弯曲(图2)。在广东罹病的松树中还分离出拟松材线虫(B.mucronatus),它与松材线虫十分相似,主要区别是在雌虫的尾部:拟松材线虫为圆锥形,有明显的指形突,其长度约为3.8-5.0毫微米,而松材线虫尾部为近圆锥形,末端钝圆,无指形突。松材线虫-发生规律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工作总结 篇5

松材线虫病自1982年传入我国南

京中山陵以来,短短的20多年来,已先后传播蔓延到我国的江苏、安徽、四川、重庆和长江以南各省(市、区)及台湾、香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0亿元,间接损失300多亿元,不仅使我国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而且使我国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外贸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2003年9月-10月,我市在开展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普查和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中,遵义县采集到疑似松材线虫病样品,经送国家林业局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检验中心鉴定确认为松材线虫病。市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县(区、市)林业部门,集中时间、集中技术力量,对全市406万亩松林开展了一次地毯式普查,并经反复取样送检,基本查清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分布遵义县南白、鸭溪、石板、龙坑四个镇,36个村,115个村民组,143个小班,发病面积8699亩,枯死松树4518株,当年清理松树53293株。三年来,我市在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实行封锁、除治、保护、预防并举、分类施策、重点突破的策略,通过精心橹⒅苊懿渴稹⒃倒ぷ鳎沂兴刹南叱娌》乐喂ぷ魅〉昧私洗蟪杉ā>?005年秋季普查、取样镜检,确认松材线虫病疫情已被控制减缩为遵义县原四个镇的23个村、114个村民组、87个小班,发病面积5800亩,较原发生面积减少了2899亩,当年枯死松树1081株,清理松树23462株。全市再无新的疫点发生,且遵义县四个镇的发生面积和松树感病率都大为减少,扩散蔓延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遵义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三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和森防总站的高度评价。我市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具体的防治措施如下:

一、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加强领导

松材线虫病具有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大、死亡率高等特点,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遏制,将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为此,遵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03年11月14日及时成立了以卢守祥市长为指挥长,吴承斌、江才文俩副市长为副指挥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各县(区、市)也相应成立了指挥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以加大防治力度。随后市政府又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纪要》。明确提出: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关系到我市乃至全省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关系到遵义历史名城和旅游景区形象的保持和完善,关系到广大林农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树立全局意识,要象防治“非典”传播那样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增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依法采取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以“疫病不除、预防不止”的决心,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实施分类施策

由于遵义县松材线虫病发生疫点与遵义市城区毗邻,距革命圣地遵义会址和红军山不到15公里,检疫封锁和除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和预防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势头,确保遵义市森林资源和遵义历史名城的生态安全,省检疫站协助我市在开展普查的基础上,及时编制了遵义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并经国家林业局和森防总站专家和领导评审通过。方案明确我市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和除治并重;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决有效地封锁和扑灭松材线虫病疫情,拔除疫点。将遵义县划为疫区,红花岗和汇川两城区划为重点保护区,其它毗邻的我市湄潭、绥阳、桐梓、仁怀等县(市)为预防区。疫区治理措施为加强封锁、防止疫情人为扩散蔓延,限期清除病死木,逐步压缩疫区面积;重点保护区治理措施为采取严格的检疫封锁措施,建立严密的检疫防线,严格限制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入,全面监测,发现枯死松木立即清除,确保不发生疫情;预防区治理措施为严格检疫检查,严禁疫木及其制品进入预防区,加强监测普查,及时发现,及时拔除,防范松材线虫病的传入。

三、加强检疫执法,严防人为传播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的工作力度,严格检疫执法。自2003年我市发生松材线虫病以来,全市共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34个,培训检疫检查站专职检疫员49个。对调进调出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行严格检疫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松苗、松木及其制品调出疫情发生区;加强了对松属苗木繁苗基地、贮木场和木材加工厂的产地检疫工作,严禁带病苗木、木材及其制品进入市场流通;同时还加强了对调进松苗、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工作,一旦发现带病就地销毁。如仁怀市检疫站去年在茅台镇查获带松材线虫活体的12个

电缆盘,产地为上海胜华电缆厂。如不查获烧毁后果将不堪设想,国酒之乡生态环境将遭受灭顶之灾。

与此同时,市、县两级检疫站充实了人员,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松材线虫病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除治质量。

我市每年在秋季普查后,对当年枯死萎蔫的松树必须在翌年3月1日前(松褐天牛还未羽化)限期清除烧毁。仅遵义县四个疫点镇。2003年清理52393株,2004年8393株,2005年23642株,由于涉及林分都为村民自留山,地方财政又十分困难,除了补助部分砍伐、清理工资,村民被砍疫木分文未补,林农有强烈的抵触情绪,故疫木清除工作难度很大。故每年清除工作组织清查必须周密,群众动员必须过细,督导检查力度必须加强。每年除治工作完成后,市县检查组按统一的检查验收办法,立即对疫点的每个小班认真检查验收,并提交检查验收报告,以备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每年的核查。首先检查枯死、萎蔫松树清除、现场林地清理是否彻底干净,采伐的疫木及其1厘米以上的枝桠必须运出林区集中烧毁,并确保用火安全;其次认真检查疫木伐桩不能超过5厘米,实施虫线清喷雾处理,并套以塑料薄膜、用土再覆盖5厘米以上;最后还要认真检查疫点附近农户的房前屋后,包括篱笆墙等是否有漏网疫木、枝桠。如有问题及时整改,以彻底清除隐患,有效控制疫情不扩散蔓延,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为减轻财政负担,也为了给林农一定的补偿,去年,遵义县编制了《疫木采伐及安全利用实施办法》,经省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要求枯死疫木全部烧毁,萎蔫松树可利用部份作煤矿坑木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仍就地烧毁。利用疫木从制材、运输、定点煤矿、坑木进洞时间、深度都必须全程监督,强化疫木管理、有序流通、安全利用。据测算,去年遵义县通过疫木安全利用使财政减少开支68万元,林农获补偿113万元。

四、加强科技攻关,提高科技含量

我市在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建立和完善了市、县、乡三级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网络,明确职责与监测范围,采取专群结合的方法,实施全年监测普查。充分发挥全市几千名天保工程护林员的作用,通过培训,要求他们结合每天巡山,及时发现枯死萎蔫松树及时报林业站取样镜检及时清除。各级林业部门也积极开展了松褐天牛在我市的生活史,以及与松材线虫繁衍传播规律等基础研究;在生产中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早期监测(要求发现枯死、萎蔫树取样镜检)、快速鉴定(如打孔流胶法)、物理、化学、生物防治、天敌筛选等应用技术研究。我市在防治措施的具体应用上,针对媒介昆虫松褐天牛的防治,物理除治主要采用每年对枯死萎蔫松树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树干1厘米以上枝桠都集中焚烧,树桩虫线清喷雾盖上塑料薄膜,再复土5厘米,以此除治松褐天牛幼虫,这是我市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最方便、最常用的一种技术手段;另一种物理方法是诱杀除治,主要根据松褐天牛的趋光、趋化性,每年5-10月,在天牛羽化期,采用黑光灯、引诱剂及诱木诱杀、灭除松褐天牛成虫和卵块。2004年我市挂诱捕器4327个,捕杀松褐天牛53809头;2005年挂6023个,捕杀松褐天牛30777头;今年又挂5256个,捕杀松褐天牛31023头,还增设诱木2180株。生物防治我市主要通过在自然条件下施放松褐天牛天敌-管氏肿腿蜂等杀灭松褐天牛,2004年我市放了340万头,但因开支大,效果也不太明显故不敢大范围实施;营林措施主要采取补植补造时更新树种,减少寄生源,调整林分结构,营造混交林,以增强林分的自控能力。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利用,大大降低了松褐天牛种群数量,达到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五、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防治经费

为了保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以上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下,从2003年至2005年,三年投入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共685.9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下拨210万元,省财政下拨197.9万元,市财政自筹136万元,遵义县、汇川区、红花岗、仁怀市等县级财政匹配142万元,基本保证了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松材线虫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的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疫区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程序划定的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的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疫木是指松材线虫病疫区内的松科植物。疫木的安全利用是指疫木在全过程监督下,按照严格的处理要求,由特批的企业加工造纸、制作各类人造板和板材。

第三条 疫区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除治,要实行检疫封锁,控制疫情扩散,逐步缩小发生面积,降低病死树率。

第四条 疫木要严格管理,依据处理能力决定其采伐量。要严格检疫执法,防止疫木流失。

第五条 疫木安全利用要必须坚持既积极又稳妥原则,除害处理必须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第二章 疫区管理

第六条 所有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县级行政区,都必须划定为疫区。疫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不按要求划定疫区的,由国家林业局划定。新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县级行政区,当年 不能基本拔除的,要在第二年划定为疫区。

第七条 疫区经综合治理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由省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提出撤销疫区的申请,经国家林业局审核后,由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林业局予以公布撤消。撤消疫区的标准是:

疫区内无松材线虫病死树,连续3年对活立木进行检测,未发现松材线虫,3年期间使用引诱剂采集的传播媒介昆虫体上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

经过除治和林分改造,疫区内没有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

第八条 疫区所在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松材线虫病除治计划,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工作。

第九条 当年新发现的疫点,必须当年拔除;孤立疫点、危险性大和区域位置显要的疫点,要在3年内基本拔除。疫点拔除后,要继续实施跟踪监测、纯林改造等综合措施,预防松材线虫病,巩固除治成果。

第十条 发生面积较大、难以在短期内拔除的疫区,要组织专业队按照防治计划由边缘向内开展除治工作,逐步控制和压缩发生面积,降低病死树数量。同时采取综合措施防治松褐天牛,降低传播媒介虫口密度。

第十一条 病死树数量大、灾情特别严重、地形相对封闭的疫区,由所在地省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采取封山措施。第十二条 疫区严禁擅自采伐松木。疫区内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严禁商品材采伐(含辖区内企业所有的林木,下同)。未发生疫情的乡镇需进行商品材采伐的,要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在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采伐下来的松木商品材,要在所在地森检机构的指导下,经除害处理,开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征得调入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运。

第十三条 积极开展营林措施,从疫区边缘逐步向内对松树纯林进行改造,实施中要多选用阔叶树种,提高阔叶树种比重,阻止疫情自然向外蔓延,提高森林自身的抗性。

第三章 疫木管理

第十四条 疫区除治性疫木的采伐由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计划,经市(地)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该地疫木处理能力批复采伐量。疫木的采伐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采伐量,并在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下由专业队统一实施。

第十五条 疫区要加强松木资源管理和管护,防止偷砍盗伐疫木。

第十六条 疫木采伐期间,所在地森检部门必须指定人员实施全过程监管,防止疫木丢失。疫木采伐后,疫木的伐桩必须采用药剂或覆盖等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伐桩完全达到除害处理的要求。第十七条 采伐下来的疫木,不能实行安全利用的,应采取烧毁或药剂进行除害处理。除害处理(处理方法和标准见附件1)合格后的疫木,必须在疫区内使用。

第十八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生产、销售、加工、使用、运输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检查,严禁木材加工企业和个人非法经营和加工利用疫木。

第十九条 各级森检机构要严格检疫执法,严禁疫木及其木质包装材料的非法调运;预防区要积极对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进行复检;重点预防区在交通要道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严禁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入;在传播媒介昆虫成虫羽化期,限制载有松类植物及其产品的交通工具过境。木材检查站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要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严防偷运疫木过境。发现非法调运疫木的,必须依法扣留,采取隔离措施,及时就地进行除害处理,不得补开《植物检疫证书》。

第四章 疫木安全利用

第二十条 利用疫木加工板材的定点加工企业,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考核,确认具备疫木安全利用条件,并经专家论证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利用疫木制作人造板和造纸的定点加工企业,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确认具备疫木安全利用条件的方可批准,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第二十一条 疫木安全利用原则上在就地实施。确实没有条件就地实施,必须异地调运疫木进行安全利用的,省内调运,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省际间调运,由调出地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第二十二条 疫木调运时,调出地必须指定专人对疫木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第二十三条 疫木运到异地进行安全利用前,须证得加工企业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省际间调运的,须同时征得调入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取得所属森检机构签发的《松材线虫病疫木调运要求书》,并按要求将调运数量、到达时间、运输工具及牌号、运输路线和全程监管人姓名等内容用传真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调入地林业主管部门后,方可调运。

第二十四条 运输安全利用的疫木必须在传播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通过水路或公路进行。运输疫木除木材运输证外,还应持有国家林业局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调运疫木的文件(或复印件)、松材线虫病疫木调运要求书和疫木调出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疫木调运特别通行证》,按照要求书的要求运输。运输时,外表必须遮盖、捆紧,避免疫木丢失。运输工具须张贴“松材线虫病疫木”标志。运输途中不得装卸货物及长时间停靠。疫木到达调入地后监管人员要及时通知疫木调入地的林业主管部门。第二十五条 实施疫木异地安全利用加工企业,须在每年传播媒介昆虫羽化之前完成疫木加工任务。加工剩余物也必须在传播媒介昆虫羽化前彻底销毁。

第二十六条 在疫区内实施疫木安全利用加工企业,在传播媒介昆虫羽化期间,厂区内必须采取诱杀等相关措施,防止天牛扩散传播。

第二十七条 利用疫木加工板材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须指定专业人员对从疫木调入至加工除害处理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疫木调入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对疫木加工企业加工疫木量建立台帐,及时对调入疫木进行监管和数量核销,确保疫木加工企业在指定时间完成加工。当地的森检部门,必须常年对企业周围的松林实施监测。

第二十八条 加工的板材成品,须加印特殊标志,标志样式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 加工的板材成品出厂前,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森检机构检查检验合格后,签发《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合格证》。调运时凭《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合格证》到所在地森检机构换签《植物检疫证书》。

第三十条 疫木加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疫木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产整顿,由此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十一条 《松材线虫病疫木调运要求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合格证》、《疫木调运特别通行证》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乡村松材线虫病外业普查实施方案 篇7

根据松防指【20**】2号《关于做好20**年全县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及时、准确查明我乡范围内有无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切实做好我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普查工作准备

1、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及分布图和林相图。

2、历年松材线虫病调查情况。

3、当地主要交通干线的分布情况,当地生产、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主要场所。

4、调查表格。

5、样本采集用具主要是直径3厘米左右的手摇钻、油锯、刀、样本包装袋、标签等。

6、人员劳保用具。

二、普查技术要求

1、时间要求:普查从9月2日开始,9月30日之前完成整个普查工作,并上报普查报告。

2、普查范围:普查范围为全乡所有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分布区和辖区各建设工地。乡重点预防区内、公路沿线、通讯基站、农网改造区域以及电力设施附近的山场的重点监测点。同时对生产、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主要场所也要进行全面检查,普查率要达到100%,并认真填写外业调查小班登记表。

3、外业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的特点,涉及具体他查路线。主要用目测方法查找有表现无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的病株。可以根据以下判断:(1)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出新芽的松木,(2)有天牛危害的痕迹,(3)目前已出现死亡现象的。

4、取样数据标准:在每年发病的林班内,对可疑病树的取样标准为:10株以内全部取样;10株以上的,根据其分布情况,先抽取10株,再抽取可疑病树总数的1%——5%调查。对踏查时发现的.表现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的植株按上述取样数标准取样,取样本尽可能在树干中上部截取厚2厘米左右的松木圆盘部位。取样时要注意先把取样部位的树皮剥净,选取靠近蛀道。蛹室的部位,用直径3厘米左右的手摇钻钻取少量木屑(不少于10克),要钻到树心。将钻取的木屑或圆盘用塑料袋装好,贴上标签,注明编号,同时填写相关表格。

5、枯死松树清理。在普查中发现濒死、枯死松树,要登记造册(火烧木单独统计),注明其死亡时间、地点和原因等,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取样一株,同时做好死树清理档案记录,以备检查。

三、组织保障

1、成立普查和清理工作组。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查。负责组织监督普查清理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和清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2、技术组成员:。负责枯死松木及其制品的调查登记、取样、死亡原因初步判断,组织外业组及时清理枯死松树。

3外业组人员:。负责枯死松树的调查和清理工作。

四.其他工作

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 篇8

舟山海岛松材线虫病迹地更新技术的探讨

从介绍舟山海岛原有松林类型、分析其演替趋势着手,提出了遭受松材线虫病毁灭性为害后的林地更新改造措施以及人工造林技术,以期为尽快恢复舟山海岛植被、保持海岛森林生态平衡做出新贡献.

作 者:林和平作者单位: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马岙农技站,浙江舟山,316000刊 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 NONGYE KEJI年,卷(期):“”(4)分类号:S754关键词:松材线虫病迹地 更新措施 人工造林技术 舟山海岛

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 篇9

【颁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

【颁布时间】 2010-01-2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正文】

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80号)

《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已经2009年12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吴新雄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一日

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的预防、除治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松材线虫病防治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和防治措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具体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检疫、检查、疫情监测、除治方案设计与技术指导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交通运输、民政、科技、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电力、通信、邮政等主管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技、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相关科研、教学、生产单位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松林资源分布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制定松林更新改造计划,经设区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松林更新改造计划,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松林对松材线虫病的抵御能力。

禁止使用带有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第八条 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防止疫情的传入和传播。

第九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向调出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申请检疫,经检疫合格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运。

单位和个人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应当在调运物品到达之日起五日内将植物检疫材料报调入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备案。调入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可以对调运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的,方可使用。

单位和个人跨省级行政区域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从事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林区修建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设施,涉及使用松木材料的,应当在施工前将施工的时间、地点通报所在地县(市、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当即时清理用毕的松木材料,并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对松木材料的清理、除害处理、销毁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九连山等重点预防区的保护,制定具体保护措施,防止松材线虫病传入。

禁止将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入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九连山等重点预防区。

第十二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的检疫人员有权依法进入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市场、风景名胜区、林地、仓库、建设工地、木材经营加工和使用单位等场所进行松材线虫病检疫检查、查看有关材料和采样检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检疫人员执行检疫任务时,应当穿着检疫制服,佩戴检疫标志并依法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 出入境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出入境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互相通报有关检疫信息。

第十四条 经检疫检查,发现染疫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除害处理;不能进行除害处理或者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除害处理的,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代为除害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除害处理费用由所有人按规定标准承担。

第十五条 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制度,配备监测人员,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工作。

第十六条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部署和相关技术规程,根据下列分工,组织进行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建立疫情调查技术档案,并及时向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调查情况:

(一)国有林场负责其经营管理的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辖区内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

(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烈士陵园、公墓管理机构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公共绿化范围内的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

(五)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分别负责公路、铁路用地范围内的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

(六)其他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由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单位负责实施。

第十七条 发现松树有异常情况或者枯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责成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进行采样、鉴定。发现有松材线虫病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第十八条 在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地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可以指派检疫人员参加当地的道路联合检查站或者木材检查站,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工作。发生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时,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治需要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地区、毗邻地区及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九连山等重要预防区的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性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第十九条 松材线虫病发生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制定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

松材线虫病发生地区内的松科植物(以下简称疫木)由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组织专业队伍按照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和防治技术规程进行统一清理。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协助做好疫木的统一清理工作。

第二十条 清理疫木所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组织清理的单位按规定办理。

清理疫木和为预防松材线虫病进行更新采伐的松树,其采伐指标在采伐限额内予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一条 疫木采伐期间,所在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实施全过程监督,防止疫木丢失。采伐后,疫木的伐桩必须采用药剂或者覆盖等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伐桩完全达到除害处理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疫木不得调出松材线虫病发生地区。因当地不具备安全利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形确需向外地调运疫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调运手续。

疫木不能实行安全利用的,应当采取烧毁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除害处理。第二十三条 利用疫木加工板材、人造板、造纸的定点加工企业应当在每年的安全期内完成对疫木加工和加工剩余物的集中除害处理工作。疫木加工安全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予以公告,并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利用疫木加工板材、人造板、造纸的定点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收购台账、产成品销售台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利用疫木加工板材、人造板、造纸的定点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的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使用的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

第二十五条 依法承担松材线虫病防治职责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违反规定的权限、程序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植物检疫证书的;

(三)挤占、截留、挪用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未即时清理用毕的松木材料的,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调运疫木的,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在疫木加工安全期内完成对疫木加工和加工剩余物的集中除害处理工作的,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植物检疫办法》、《江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 篇10

松材线虫伴生细菌与松树萎蔫病关系的初步研究

利用3年生黑松苗作接种材料,分别接种消毒后的松材线虫和从线虫体内分离得到的`细菌分离物以及线虫与细菌两者的混合物,调查比较发病情况.结果表明,单独接种消毒后的细菌分离物,松树不萎蔫,单独接种松材线虫松树发病枯死,而接种松材线虫和细菌分离物两者的混合物,松树发病更为严重.由此说明松材线虫的伴生细菌对松树萎蔫病的发生有一定作用,但并不是导致松树发病枯死的决定因素.

作 者:李瑞 作者单位:枣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山东,枣庄,277800刊 名:山东农业科学 ISTIC英文刊名:SHANDONG AGRICULTURAL SCIENCES年,卷(期):2010“”(4)分类号:S763.712.56关键词:黑松 松材线虫 伴生细菌 松树萎蔫病

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 篇11

摘要:本文就遵义县10年来松材线虫病发生、取得的成绩,防治措施、防治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遵义县 松材线虫病 防治 思考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由松材线虫导致的松树萎焉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的树林病害,松树感染该病40天后即死亡,3至5年就可能催毁成片松林。该病发生快、蔓延快、成灾快,目前仍无有效的防治办法,被称为松树“癌症”。近年来,该病扩散蔓延的速度快,对我国5亿多亩松林和一批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以及重点生态区的安全构成威胁,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因此,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对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巩固造林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具有十分主要的意义。遵义县基本情况

地处黔中经济区核心区域,是遵义市中心城区副中心,位于娄山山脉南面和乌江中上游地段,210和326国道、渝黔电气化铁路、遵义至茅台高速公路、兰海国家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穿境而过,生态区位和地位极端重要;是全省林业大县之一,辖30个镇乡,国土面积409780ha,总人口120万,森林面积191900万ha,其中有林地面积为159000 ha,松林面积为70000ha,森林覆盖率48.71%。2013年,我县按照省委“两加一推”主基调、市委“三大战略”的总要求,深入实施强县战略,全力推进小康行动,加快建设幸福工程,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着力打造遵义“三宜”城市示范区、贵州“三化”同步示范县。201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7.21亿元,工业总产值345亿元,财政总收入30.0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041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松材线虫病发生

2003年10月,遵义县在开展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时,发现了枯死、萎蔫松树,后经国家林业局鉴定,确认为松材线虫病。当年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疫点镇有南白、龙坑、石板、鸭溪4个镇,面积579.9ha亩,枯死松树4518株。2005年又在马蹄镇永华村发生,面积为20ha。十年来共除治枯死、萎蔫松树达16万余株。2013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为276.9ha,发生面积减少了303ha。取得的成绩

遵义县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预防和除治统筹兼顾,加强依法防治,合理除治,强化政府行为,实行联防联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农因松材线虫病导致的损失。充分利用先进加工设备及技术水平为遵义县松材线虫病除治的疫木安全利用摸索出有效合理的利用途径,达到国家、林农、企业“三赢”的目的。

3.1生态现状

通过十年的综合防治,疫情没有扩散,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由2003年的579.9ha下降到276.9ha、病死松树由2003年444株下降到2013年的72株,实现发生面积、病死松双下降目标,在2003年、2004年采伐的林窗现在已经恢复成林,郁闭度达0.8以上,保住了青山绿水。

3.2防控意识增强

松材线虫病的预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通过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普及松材线虫病的防治知识,增强林区广大林农的防范意识。同时宣传《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奖惩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林农发现有枯死松树,都会自觉的达电话到林业部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松材线虫病的预控工作的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3.3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

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以来,在借鉴国外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本县的实际,遵义市林学所连续几年在本县龙坑镇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开展花绒寄甲生物防治试验,为松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探索了一条新路径。

4主要防治措施

4.1 监测措施

4.1.1组建专职疫情监测员,定期巡查监测

以“小班”为单位,专职疫情监测员(或者护林员)每月进行一次责任区松林面积疫情监测普查,主要任务是用目测方法查找和记录松树整株或枝条出现萎蔫、退绿、发红、枯死等情况的地点和数量,同时采取措施以防偷砍盗伐,并立即取样送检和报告。

4.1.2春、秋季普查

每年的3月至4月中旬开展春季普查;9月底至10月中旬进行秋季普查。但对疫点南白、龙坑、石板、鸭溪和马蹄镇采取常年普查的方法,普查人员每半月在责任小班内全面踏查一次,要特别对责任小班周边林分的踏查,避免出现调查死角。调查任务是:用目测方法查找和记录松树整株或枝条出现退绿、萎蔫、发红、枯死等情况的地点和数量,同时采取措施以防偷砍盗伐,并立即取样送检和报告。

4.1.3加强检疫执法,实施检疫封堵

针对疫情现状及全县交通道口情况,依托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林业派出所进行检查,严查过往松科植物。对全县煤矿企业、木材加工以及使用电缆盘等单位和场所的松科植物来源,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4.1.4 加强疫木管理

除镇乡组织除治性采伐外,严禁其他任何方式和任何性质的采伐行为,否则视为偷砍盗伐。监测护林人员在巡山过程中发现偷砍盗伐现象时,要及时报告镇乡林业站,镇乡林业站要进行追踪调查,查清去向,收缴木材,处罚违法者。对被偷砍盗伐的林木也要按照疫区林地清理的技术要求进行伐桩处理和林地清理。

4.2防治技术措施

4.2.1枯死松树除治

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的好坏取决于病枝材处理效果。携带松褐天牛的病枝材是疫病的主要传播原。切断病原传播链是减少病死树,巩固防治成效的根本措施。通过处理松树病枝材,杀灭天牛幼虫的办法简便易行,且工效高。在具体除治过程中要注意几方面:一是焚烧要彻底。对病枝材进行切片、烧毁处理是确保效果达100%。二是处理要彻底。对采伐的不能利用的疫木(包括小头直径10cm以下的枯死、萎蔫疫木及枝条树皮)和1厘米以上枝桠,由专业队就近集中焚烧。伐桩处理:疫木伐桩不能超过5厘米,对伐桩喷洒生石灰进行处理,并套以塑料薄膜,用土覆盖10厘米以上。三是疫木利用的加工企业在天牛羽化之前必须将疫木彻底利用,防止再次传播。

4.2.2强化监管

为保证除治质量,对采伐的全工程实行旁站式全过程 督查组,林业局每年分四个督查组开展监理工作。监管人员的职责主要是监督检查除治质量、登记清伐数量和每木检尺及原木检尺、疫木押运等。每个采伐专业队必须明确一名督查员实行旁站式监督,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对转运的疫木要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全程监管,详细记载疫木集运情况。

4.3疫木安全利用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农因松材线虫病导致的损失,2006年从广西引进遵义县升文建筑模板厂作为唯一松材线虫病疫木指定厂家,利用先进加工设备及技术水平,为遵义县松材线虫病除治的疫木安全利用摸索出有效合理的利用途径,以达国家、林农、厂家“三赢”的目的。疫木安全利用要注意山上采伐、路上运输、加工企业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制定各项环节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疫木运输安全,确保疫木不流失,疫情不扩散。主要工作措施以及创新

5.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定责任状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亲自检查、督促防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签定责任状,县政府与镇乡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林业局和镇乡林业站签定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书。林业局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抽调相关技术人员分工作组到相关镇(乡)开展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除治质量、数量、伐桩清理状况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验收。

5.2科学制定防治方案

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关于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并结合县情,在省、市的指导下制定了《遵义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遵义县松材线虫病除治与预防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扎扎实实开展监测、预防和除治工作。

5.3组建遵义县森泰林业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

为了搞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成立了《遵义县森泰林业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开展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防治工作,从而提高了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在除治进度、除治质量、疫木利用等方面都比以前有了大幅度提高,在整个除治工程中形成了山上、路上、定点加工场地三点一线的一体化模式。专业合作社要在县林业局、林业站的指导下开展防治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对疫木除治进行技术指导、检查督促、组织检查验收。镇乡林业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枯死松树进行普查登记,并指派专人对专业合作社枯死松树采伐清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技术指导;协调处理各种矛盾;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专业合作社在运输疫木的时候必须派专人押运,专车运输,必须有县检疫站开据的调拨单,林业站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4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除治工作

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后,林业局与合作社签定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责任书,相关镇和遵义县森泰林业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签定除治合同和安全合同,由合作社开展专业化除治工作。

5.5提高疫木的综合利用率

由专业合作社开展枯死松树的除治工作,不但提高了除治的质量,还大大提高了疫木的利用率,能够利用的部分运到遵义县升文建筑模板厂进行利用。模板厂经过高温、高压加工成模板出售在本县的建筑工地使用。

5.6简化疫木材采伐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为了有利于及时对疫木进行采伐清理,出台了简化疫木采伐办证程序的文件,疫木采伐以“村”为单位,林木的权属由相关村(居)出具证明,不需要林农提供林权证、身份证,疫木以小班中所涉及到的农户进行一一造册登记汇总。这样就大大地缩短了办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资金不足。为达到彻底清除病死树、彻底处理病枝材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基本要求,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随着防治难度的加大,劳务费用的增加,防治成本逐年递增,而各级财政的防治经费投入数量明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治质量。

(二)管理难度大。县域交通发达,货物流通频繁,包装材料流通广,省外进入的包装材料很多未经检疫,相关单位和企业未及时报告,对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管理机制不顺。镇乡林业站人、财、物由镇乡人民政府管理,存在镇乡人民政府监管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从事防治工作的人少且不稳定,抽调做其他工作的时间多,增加防治工作的难度。

(四)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遵义县森泰林业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是新发展起来的合作社,他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但基础设施非常薄弱。

(五)联防联治仍需加强。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危害特点决定了任何一个局部防治不好,都将影响全局的防治效果,因此实行联防联治显得非常重要。镇乡之间、县(区)与县(区)之间需要加强联防联治工作,但由于利益的关系,难度还是比较大。

(六)新科技新技术运用不足。松材线虫病防治在防治方法、防治措施等方面都是采用常规的方法,科技水平不高。遵义县可以依托遵义市林科所从事一些综合防治的研究,探索更好的防治方法,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检疫技术操作办法[J],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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