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教育简析

2024-09-12

美国法律教育简析(共8篇)

美国法律教育简析 篇1

论文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性教学;缺陷;实践实习模式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及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和缺陷

作为成教学院的广播电视大学,具有许多与普通高校不同特点。首先,在校学生大多为在职成人,实行的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基本上处于准分离的状态。其二,在校学生之间因各自的工作学习时间的不一致,学生学习时间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时间的冲突,导致学校无法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和安排学生在固定的时间内参加集中的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等相应的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实践性教学活动无法落实到位,整个实习环节形同虚设。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失,学生毕业前的作业,如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是,虚拟、摘抄一个案例分析,随便找个单位盖章了事;论文也多般是没有任何社会调查事实的基础和自己独立的观点,东抄西凑他人作品的敷衍结果。其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定位存在极大的缺失和反差(错位)。法学专科开设的18门选修和必修课程中,只有律师实务,法学本科20门课程中,也只有法律文书这二门与具体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性课程几乎就没有开设。课程的设置仍然是以通识教育为主,缺乏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应用性的考虑。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学生最大收获就是拿到了预期文凭,而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专科的学生毕业后,连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制作,更谈不上“熟练掌握法律辅助岗位所需的技能”了。非法律专科的法律本科生毕业后,连起码的诉讼流程都不了解,就更谈不上熟练操作和运用了。这样的学生毕业后,普遍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无工作的在就业时处处受阻、困难重重,已经在职的也因缺乏实践技能和竞争力,压力巨大,危机四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故现行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既不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不适应电大学生个性化的需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及弊端。

二、探索实践性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必要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国无论是哪种高校的法学教育,均存在着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脱离的弊端,至今仍未有较大的突破和改观。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者必将成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群体,专门的法学教育也必然成为通向这一群体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教育的任务,必然要由高校法学教育来承担,法学教育向职业化转型势在必行。以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对本校08秋至11秋三年七届的学生的调查研究为例,其中有85%以上的学生为在职人员,且大多数已经在本单位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具体工作。这部分学生将获取文凭和学以致用或现学现用,为主要追求目标。他们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往往都带着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来学习,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个能迅速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发挥其潜能的过程。希望所学知识与对提高其本职工作技能有直接的.效果和作用,并且能迅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中的能力。理论知识的掌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职业生涯和生活条件。另外15%的学生,也大多都抱有将来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择业期待,选择了法律专业,希望通过学习获得入职的学历条件和竞争就业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实践性教学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其缺乏是参与锻炼的条件、机会和场所。“重理论,轻实践” 或者说实践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是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生较为明显的缺陷,也是造成学生“学无所获”、“学无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故在进行理论基础知识传授和学习的同时,将能力的培养提高到与知识的获取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是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学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的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构建一种既能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能适应和满足电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实习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成为推动电大法学教学改革的深化,弥补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育部提出的构建“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课题和必经之路。

三、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和应用

实践性教学指的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社会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法律问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能力的活动。学生在此过程中必须完成由一个被动的听课者到一个主动的办案者的身份转换,通过对具体而实际的问题的解决,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技能的提高。

(一)根据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调整法律专、本科实务性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安排。我国法律教育目前存在的框架为: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四个层次。为社会提供了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学术类法律人才和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应用类法律人才、和以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应用人才等三个类型的法律人才。法学专、本科教育在上述格局中位于应用类法律人才、初级应用人才和法律辅助人才培养的底端。据此,电大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该是:有必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初级应用人才。法学专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则是: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人才。但现实中电大法学专、本科与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的设置和其法律人才培养的定位却存在着较大的反差。

司法考试改革后,所有法学专科毕业生都被排除在了司法考试的门槛外,这一变化对我国原有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格局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法学专科毕业生如不继续深造,提高自己的学历,则无法参加司法考试,无法获得律师资格,更不可能去从事律师工作。故全国各类高校法学专科在此变化后,都纷纷取消了《律师实务》这门课程。而笔者所在省的电大系统,在司法考试改革实施多年后,在法学专科仍然沿袭老的教学计划,继续开设本应在本科开设的《律师实务》专业课程,这显然是与其培养目标和专业定位存在着相当大的反差。经学校领导同意,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笔者结合电大法学专科人才培养定位和需要,开始在本校着手对法学专、本科《律师实务》和《法律文书》课程设置和具体的教学内容及方式等进行了改革尝试。将《律师实务》调整到法学本科,取消法学专科《律师实务》代之以《法律实务》,增开法律文书和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比重。这样更便于专、本科的学生,根据其择业和职业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实践锻炼,更好的掌握基本技能。

(二)根据教学计划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在制作多媒体课件中同步推出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根据教学计划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学年,主要的学习任务是通过对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性阶段。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成员,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除举办案例设计、法律文书制作等多种竞赛外,还在所教学科的多媒体课件制作中同步推出便于学生学习的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的设置。课件中设有课程介绍、课程学习、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和经典判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法律文书样本,常见合同范本,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等参考资料、在线作业、网上模拟法庭、课程日历等18个栏目,同时还导入了中央大电、省电大、南昌电大学习的平台和在线课堂的链接,同步推出的手机版移动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拓展和延伸了传统实践性教学活动的空间和实训模式及条件,拓宽了学生的学习渠道和视野,便利了学生的学习,促进了教学方式的改革,创设了一个具有学习设备小巧轻便、资源传输方便灵活、物理空间布局自如、人际交流直观真实等特性的实践性教与学的环境,将原来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分化穿插融入到了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中。

(三)构建了以校内模拟法庭为主,校外实习基地为辅的实践实习的模式。如前所述,在固定时期内到法院进行旁听,到相关单位去走访,到公检法等单位去实习等传统的社会实践教学形式,与电大学生的特点和状况存在根本性的冲突。为解决这一矛盾,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模拟法庭教学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学校建立了相对固定和规范的“模拟法庭”教室,购置了法槌等相应道具和服装,设计制作了与教学计划和进度相吻合的各类案例,邀请了公检法部门的专业人员,选择节假日学生休息的时间举办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我们在非毕业班,组织学生分别结合所学知识,举办班级模拟法庭,由任课教师担任审判长,其余角色分别由本班学生担任,庭后由任课教师和邀请的公检法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点评,并就相关问题展开互动和交流。在毕业班举办由法学专业全部学生参与观摩的公开的模拟法庭活动,之前在学校进行公告,并要求全校法律专业的师生进行观摩。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律师(各方代理人)、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各方当事人、证人等全部角色均由学生担任。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使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学生不仅能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能够进一步加深书本知识的理解,熟悉法庭审判的程序各个步骤和环节,并掌握了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通过模拟法庭中的学法和演法,充分满足了学生的好奇心,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参与和求知的欲望,且充分调动了教师与学生两大教学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尤其是最大限度调动了学生的主体意识。模拟法庭的实际操作训练,使学生学到的知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和锻炼,成为学生进行实践性作训的主要渠道和场所,毕业班学生在个中的表现则作为其“社会实践”课程的主要考核依据。

美国法律教育简析 篇2

在美国, 研究生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又分为两类, 一类是学术硕士研究生, 另一类是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般需要完成30~60学分的课程, 对应全日制学习1~2年。有的硕士研究生只进行一年的课程学习就可以毕业。

硕士学位分为论文型和非论文型。非论文型硕士需要修更多的课程来取代研究和论文。专业硕士学位涉及比较专门的最终硕士学位, 通常没有对应的博士学位, 如教育硕士。

博士研究生主要是进行学术训练, 通常为学院和大学培养人才。博士生研究开始后通常有一位教授作为指导教师, 也有多位教授共同指导的。博士研究通常要3~5年才能完成。如果从本科毕业开始算的话, 要获得博士学位需要5~8年的时间, 不同的专业会有所不同。

大部分美国的大学都有研究生院, 重大事项一般由研究生理事会决定。

研究生院的核心作用就是: (1) 为导师和研究生提供服务; (2) 制定相关政策, 保证公平的标准; (3) 组织评估, 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美国研究生教育的评估机制

1.评估机构的产生

1938年, 美国增地大学协会和州立大学联合成立了第一个高等学校质量检查组织——联合评估委员会, 后来美国大学协会也加入了该组织。1949年, 联合评估委员会发展成为国家评估委员会 (NCA) , 成为美国第一个制订和发展评估组织标准和认证程序的国家性组织。为了更好地促进规范评估工作, 1975年, NCA与美国联邦地区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 (FRACHE) 合并成为高等学校评估委员会。1993年8月, 美国又成立了专业和职业评估组织协会 (ASPA) , 以发展专业和职业评估。1993年12月31日, COPA解散。1994年1月1日, 成立了高等学校评估机构认证委员会 (CORPA) , 继续履行COPA以前管理的评估机构认证工作。1994年1月26日, 由全美八个地区评估组织和七个高等教育协会的领导组成的高等教育评估国家政策理事会 (NPB) 开会讨论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的发展, 提出了建立一个新的国家组织——高等教育认证理事会 (CHEA) , 以检查和协调评估工作。

1996年7月,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的理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开始设立机构和雇佣职员, 同时还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的创立是美国半个多世纪的大学质量评估历史上的里程碑。至此, 美国大学的质量评估制度达到了一个相当完善和先进的程碑。

2.评估目的及意义

美国研究生院的调查和评估, 不仅可直接为学生及其父母选择研究生院, 提供有关比较优劣的参考, 如职业成功排名、就业后起点工资平均数、获学位率、学费、入学考试均分、入学率等, 而且评估结果可展示出各院校的综合实力和各方面的地位, 如声望调查排名、师资排名、学术成果等。

3.评估途径和方法

美国研究生院的调查和评估一般有三条途径: (1) 利用“声誉”来测评质量水平, 一般通过对评定者、校友及同行专家的调查来进行; (2) 利用客观指标来测评, 如教师的科研成果、学生的挑选等, 客观指标可以归纳为三大类, 即:教师、学生、院校/系; (3) 确定与质量水平相关的变量根据“声誉”或某些客观指标, 测评出“数量相关因子”, 即那些与质量水平有关的因子。

美国研究生院调查和评估每年冬季举行一次, 通常在第二年的三月份, 学科刊出最好的研究生院排名榜。研究生院的调查和评估是按学科分别进行的每年略有不同, 一般均有商学院、法学院、工学院和医学院四大类, 另外还选择性地评估文科、理科、卫生或艺术类等院校。

4.评估指标

从美国研究生院的评估指标体系看, 在诸多评估指标中, 单位规模的大小是诸多指标中作用最大的因子。另一个重要的因子是经费, 也就是说物质资源的多少, 政府经费基本是按在校生数平均分配的, 因此, 各院校经费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政府拨款以外的收入。还有一个重要因子就是图书馆藏书量的多少, 图书馆的水平向来是高校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另外, 学术成果也是评估中用得较多的指标之一。此外, 还有学生的培养成果和效益, 诸如, 授予学位数、学生毕业后就业安置情况等指标。

三、中美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差异及对我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启示

1.在美国, 开展研究生教育评估的机构是多样化的, 多为非官方性质的组织和团体。评估活动一般是按照一定的周期开展的, COPA下属的评估机构对专业的合格评估有严格的时间间隔, 一般为三年或六年要重新评估;对培养研究生学科点的质量检查一般为每五到十年一次;对学校的评估则是以十年作为合格有效期, 十年后要重新进行评估。但是水平评估则无固定的时间间隔, 像ACE和NRC组织的博士学科点评估并没有周期性。

我国在进行研究生教育评估时可借鉴美国的经验, 建立健全评估法规, 使评估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 建立评估机构的资格认可制度, 扩大评估机构范围, 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评估体系, 动员社会力量, 使政府评估和社会评估发挥各自的优势, 产生互补效应, 从而拓宽评估广度, 加深评估深度。因此应当打破垄断, 让社会评估机构、学术团体和新闻媒介参与研究生教育评估, 这些机构可从不同侧面和不同角度来评估研究生教育。

2.美国的研究生教育评估较注重办学效益的评估, 既满足政府和社会的要求, 也客观地表明高校的办学效能。在评估结果的发布方面, 他们通过媒体让社会及时地了解各校的研究生教育情况, 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相比之下, 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评估往往不能充分反映高校的办学效益, 而且评估结果的公布范围十分有限, “局外人”难以了解评估的情况。随着教育逐步走进市场, 在今后的研究生教育评估中, 除了应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 更应建立起强有力的激励机制, 将评估结果在更广的范围内发布, 满足企业、团体和个人的知情权、选择权, 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资金流向和学生流向, 使研究生教育在竞争中走向成熟和完善。

摘要: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并且始终维持着高水平的教育质量, 与其完善的评估体系有着密切关系。分析美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机制, 借鉴其经验, 对于保障我国当前研究生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美国,研究生教育体系,评估机制

参考文献

[1]朱晓东.中美研究生院评估制度的分析和比较[J].比较教育研究, 1997, (4) .

[2]李延成.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一种高等教育管理与质量保障模式[J].高等教育研究, 1998, (6) .

[3]郭燕, 李卫红.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1, (2) .

[4]湛启标.中美研究生教育评估与比较研究[J].比较教育研究, 2001, (2) .

[5]周玉清, 沈红, 毕业栋.美国研究生教育评估及带给我们的启示[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02, (4) .

[6]张建党, 马立武.美国高等教育评估体制探析[J].云南教育, 2003, (30) .

[7]潘武玲.美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价制度及启示[J].教师教育研究, 2004, (2) .

美国法律教育简析 篇3

【关键词】教育目标;美国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 电气工程

【中图分类号】F40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7-0367-02

【Abstract】 At present, UESTC(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is now moving forward to tha goal of making the university , which is well-known at home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development and overview of foreig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and introduced the professional mission, educational goals and outcomes of some well-known American School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Then using it as the basis for an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evelopment of professional disciplines.

【Keywords】 Educational Objectives;American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chengdu);Electrical Engineering

1 国外电气工程类专业发展概述

电气工程(Electrical Engineering简称EE)是现代科技领域中的核心学科之一。就目前国际水平而言,电力的需求将不断增长,社会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科技工作者的需求量呈上升态势。因此, 电气工程的教育和科研在发达国家高校中一直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国外该学科(系)在科研、教学及学术组织形式上与国内电气工程学科有较大不同。了解国外学科状态及教学、科研方向,对调整我们的学科方向、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分析美国著名大学电气专业教育培养特点,并与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的电气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多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对我校课程设置提出一些建议。

2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专业的使命、教育目标及结果

2.1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使命

使学生具备本学科和跨学科的基础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的宽厚型、复合型优秀人才。

本科生培养目标

1.具备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与较好的人文科学基础。

2.掌握强电与弱电、电力电子、硬件与软件、多学科的基础理论。

3.掌握电力电子设备与系统的基本分析与设计方法;具有设计、开发、调试、应用电气系统的基本能能力。

4. 了解电气系统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该领域最新进展与发展动态;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与国际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模拟电路基础、数字逻辑设计及应用、微型计算机系统原理及接口技术、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嵌入式控制系统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实验:电机与电拖自动控制实验、电机的微机控制技术实验。

2.上机:软件技术基础上机、单片机原理及应用上机。

3.课程设计:电路分析基础课程设计、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课程设计、电力电子技术课程设计、电机拖动与PLC控制系统课程设计、供配电课程设计、二维精密伺服系统设计课程设计。

4.实习实训:基础工程训练、电工电气技术实训、电装实习、生产实习、综合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2.2 麻省理工学院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系( Department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and Computer Science,School of Engineering,MIT)

使命: 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系的首要使命在于培养学生。发展创新技术、思维及实践并培养能够处理世界复杂问题的创新型领导。

本科生教育目标

1.提高学生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必要的数学工具、基础科学和基础知识的应用能力。

2.发展学生对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的专业理解以便为未来就业做好准备。

3.发展学生对社会、工商业、技术以及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性的理解,以便产品设计的程序符合实际需要。

本科生学习结果

1.基础:了解科学与工程的基础, 并能够加以应用。

2.广度:熟悉包括电气工程(EE)和计算机科学(CS)基本要素在内的多种重要的技术领域。

3.深度:运用电气工程领域的V1- 1课程计划、计算机科学领域的V1- 3课程计划、以及这两个领域的V1- 2课程计划的一种或多种专业方向全面的知识。

4领导能力:在EE 和CS 设计和发展所面临的更大的挑战背景下的鉴别能力。

电气工程学士学位( BSEE) 课程计划的教育目标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结合确保学生在电路、数字系统、电子设备、电磁以及线性系统等专业领域获得一个宽广的知识基础。

BSEE课程计划的目标

BSEE 课程计划使学生在毕业后为取得以下职业和专业成就做好准备:

1.通过设计、产品开发、研究、生产、咨询测试、销售以及管理等技术性作业来练习电气工程。

2.熟练使用现代化的设计工具。

3.参与和提供由多种专业和文化背景的个体组成的团队的领导。

4.掌握有效的书面和口头沟通技能以传递信息、表达观点。

2.3 斯坦福大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系( Department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School of Engineering,Stanford University)

使命

本科课程计划的毕业生被要求掌握电气工程的基础知识和至少一门专业领域的知识。毕业生被要求具有基本的实验、设计和沟通能力以便为研究生阶段的继续学习做好准备, 或者为要求掌握电气工程、科学与技术的一门基础知识的初级岗位做好准备。

教育目标

1.技术知识: 提供电电气工程原理的基础知识、必要的计算支撑知识、工程基础、数学和科学。培养计划必须至少包括一个有深度的专门领域, 当前包括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控制、电子、场与波、通信与信号处理。

2.实验室与设计技能: 培养进行和设计实验方案需要的基本技能,培养简述问题与描述方案的能力, 培养采用先进技术知识和技巧, 规划求解方案的过程的能力。

3.交流技能: 培养组织编撰报告的能力, 用英文进行写作和演讲的能力。

4.为深造打基础: 为后续研究生、或终身成功学习准备足够宽深的知识。

5.为就业作储备: 培养适应很多不同职业岗位的技能和品质, 包括经济头脑、道德规范、领导能力、专业组织能力、安全意识、服务态度、协作精神等。

电气工程本科课程改革趋势

本科新课程主要变化: 在2- 3 年级采用一组由6 门课程组成的核心课程, 为学生在7 个EE 分支学科从事高级学习提供一个基础。通过将必要的链条扁平化, 作为高年级学生, 学生能够从一个更广泛的高级课程中进行选择。

3 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专业教育基本特点比较及分析

从以上学校介绍及分析可以看出:

总体来说,国外的电气课程具有如下特点:

(1)教学体系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教学内容涵盖面广。

(2)在所分析的几所美国大学里, 在同一学院, 不同学科的低年级学生在同一基础平台上接受相同的教育, 淡化专业方向, 这有利于培养学生宽广的知识面并使其就业途径更加多样化。

(3)各校该学科专业的使命和教育计划都强调厚基础, 重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创新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有效沟通和交际的能力以及人文和社会科学素养的培养和提高, 重视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年, 重视专业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

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上,国外大学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在教学内容上,必须强调抽象方法的应用,这对于学生理解分析方法和建立实际器件和电路的概念都会有帮助。我国的教学内容遵循比较完整的经典理论体系,近年来在更新知识体系与内容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在反映新技术新方法、紧密联系快速发展的电子技术方面仍显得不足。

国外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运行机制与国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国外的教学是以学生为主导的,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学生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自律性更强,国外高校的学分制体系和学生的高淘汰率,保证了较高标准的教学水平。

故我校可以参考以下建议进行改进

1.关于课程教学方法

实现从单一传授知识向综合能力培养转变;实现从重教轻学向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转变;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教学服务;使课程网站和课程教学紧密结合,加强好课件的使用交流。

2.关于课程实验教学内容

目前,各个学校都十分注重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在课程中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加强工程实践内容,增加综合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

3.关于教材建设

在广泛吸取国外教材成功经验以及总结我国教材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实际需要,编写一些更具特色的教材。

由此,只要我们深入学习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并学习国内外名牌高校的优势所在,加强师资建设、对课程设置进一步优化、提高学生实践学习时间,就一定能够培养出知识面宽、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参考文献

[1] 中国电子工业高等教育简史.编委会. 中国电子工业高等教育简史[M].成都: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5:3-250

[2] 韩九强, 郑南宁. 国外自动化相关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的现状与发展研究[J].电气电子教学学报. 2003.6:1-5

[3] http://www.ieee.org/port al/s it e

[4] http://www.ps u.edu/

[5] http://web.mi t.edu/

[6] http://www.cs.st anford. edu/

[7] http://www.yale.edu/

[8] http://www.columbia.edu/

[9] http://www.b erkeley.edu/

美国法律教育简析 篇4

法学院通常由一个教授担任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最主要的任务是日常行政和筹款,院长往往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对外联络和筹款活动上。一般还有几个副院长和助理院长协助院长工作。以杜克大学法学院为例,院长是pamela b. gann教授, 有一个资深副院长(senior associate dean)和一个助理院长(assistant dean)共同负责教学和学术事务,还有四个副院长(associate dean)和两个助理院长分管图书馆和电脑服务、国际交流、招生和学生财政资助、毕业“分配”、学生事务、对外交流事务。耶鲁大学法学院除了院长kronman教授外,还有副院长和助理院长9位,当然其英文的title是不同的,有一个称为deputy dean,法律图书馆馆长也是院领导的核心成员之一,排在其后,其他称为associate dean和assistant dean。在nyu法学院还有vice dean一职也是副院长。因行程匆匆,未及深究这些不同称呼的副院长有何区别。

美国大学法学院的体制很有特色,值得认真研究。由于法学院是本科后的专业学院,不是纯学术性的院,与自己的行业协会……律师公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和全国大学法学院联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aw schools)关系密切,因此在大学里的自主权较大,基本上一切事情都有法学院自己来管理,所以需要这么多院领导来各自分管一摊儿事。法学院就像一个制造律师的工厂一样,从“进货”(即招生admissions)到生产管理(teaching)一直到“销售”(即毕业找工作career counseling and placement, )都由学院自己来管理,因此事情也就特别多。

★ 述评写作之诀窍

★ 述评范文1000字

★ 语文之美国旗下讲话稿

★ 界限的作文500字

★ 法制界限作文800字

★ 职场经验之职场的潜规则

★ 德育述评的范文

★ 人力资源经验之提高企业绩效

★ 康有为孔教说述评

美国大学艺术专业的就业前景简析 篇5

1.专业简介

艺术来源于文化,同时艺术的发展与变化又会反作用于文化,推动文化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艺术是内部创作冲动的物理表现。关于艺术,我们通常说的是指多种艺术的结合体,而艺术内部又分为多种:

(1)视觉艺术(Visual arts):涂鸦(Drawing),绘画(Painting),陶瓷(Ceramics),摄影(PhotogrAPhy),建筑艺术(Architecture),雕塑(Sculpture),概念艺术(Conceptual art)等。

(2)文学艺术(Literary arts)。

(3)表演艺术(Performing arts):音乐(Music),戏剧(Theatre),舞蹈(Dance)等。

但是针对美国院校所设专业,艺术内部的分支又有所不同,除了上述这些较为传统的艺术形式外,根据市场的需求与课程设置科学的规则美国院校还设置了很多其他的艺术专业可供学生选择:

(1)艺术理论:主要包括艺术史的学习,艺术教育的学习以及艺术评论的学习等

(2)艺术设计:分类很多如服装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工业设计、玩具设计、出版物设计和包装设计等。

(3)媒体艺术:随着新兴的媒体技术的推广与发展,艺术专业也发展出了不同于传统艺术的媒体艺术:导演、演员、电影特效、电影音效、电影灯光、电影摄影、电影剪辑、数字媒体和广告等。

(4)新闻艺术:新闻因其本身对于时效性、真实性等方面的追求的特殊性,独立成为了一个艺术分支。

2.美国留学申请艺术专业要提交哪些材料?

1)、作品集。这是申请美国大学艺术类专业最重要的部分,也就是说你申请某个艺术专业,要有这个专业相应的艺术作品。比如你想申请摄影专业,要有摄影作品,如果你的作品得过奖,当然对申请更有利;或者你想申请雕塑专业,你要把自己最为得意的雕塑作品寄给你想申请的学校。申请时最好把你的艺术作品编成集寄过去,这样对申请会更有帮助。

2)、大学成绩单和学士学位。申请人要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GPA)和学士学位。GPA最好不要低于2.7,以证明你在上学期间是一个学习不错的学生。另外,要有四年制的学士学位。

3)、个人陈述(P.S.)和三封推荐信。个人陈述和申请其它专业的都差不多,推荐信要由教过你的教授或者专业人士来写,一般三封或四封。

4)、标准化考试。申请美国大学的艺术类专业一般只需提供TOEFL成绩即可,而且分数要求和申请美国大学研究生院相差很多,一般在80分以上就可以被接受,比较一般的学校甚至可以到60分左右。GRE的成绩一般不需要,这要看具体学校的要求,但是有GRE成绩当然更好。

美国艺术类院校的奖学金主要是针对本国学生发放的,国际学生要想获得奖学金难度非常大,对于学生自身条件有非常高的要求,因此学生最好做好资金准备,以免影响最后的录取。

3.就业前景

美国留学的艺术专业研究生的就业方向与前景都与其所学的专业方向紧密相关:

(1)艺术理论专业的毕业生较多接触的是艺术史、艺术鉴赏、艺术教育方面的内容而非艺术实践,所以该专业毕业生就职于鉴别机构、教育机构为就业的主流方向。就业方向不是特别广阔,但是该方向的毕业生薪资较高。

(2)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的美国研究生由于处在美国这个时尚前列的国家,所以无论是具体的服装设计还是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平面设计等方向都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空间与广阔的就业渠道。至于薪资方面,这一专业的毕业生薪资差距较大,既有取得事业成功轻松拿到高薪的,也有职业生涯不是那么如意的。但是由于美国的平台原因,该专业的毕业生回国一般会取得良好的发展。

(3)媒体艺术专业毕业的美国研究生就业主要围绕电影电视等方向。美国作为世界上影视出口量最大质量最高的国家,对于媒体专业的研究生而言是非常好的提升自身学位含金量的亮点。因此,该专业学生无论是选择留在美国或是回到中国,都会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与艺术设计专业相似的一点是该专业毕业生的薪资差距也较大。另外就是导演专业,该专业是连续几年来媒体艺术相关专业中就业率都相对较低的一个专业,若你对自己的能力与未来发展有非常明确地目标,那么说不定你就是下一个李安!

美国法律教育简析 篇6

摘要:面对法制经济,特别是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和挑战,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训,特别是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全面提高员工法律素质和法律事务能力,这对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的程度,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关键词:法律培训

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企业能力的竞争,而所谓能力就是综合了超越其他企业才能的核心力量。因此,培训虽然仅仅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部分,确在培育和加强能力的过程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并逐步成为企业能力施展的重要一环。科学的培训将不断提高企业中每个人的技能,提高整个企业处理工作的能力,从而为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企业间竞争的加剧,法律事务可以说涉及到方方面面,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环节几乎都涉及法律的问题,企业权益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如何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资本条件的最大化?无论您的企业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完整系统的法律培训都是必不可少的。

一、员工法律培训是企业存在的基础

随着时代的进步改革的发展,市场经济开始向法制化轨道过渡,法律便成为企业的另一发展主题。一个企业要想成功的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立足,没有法律作为依据是行不通的。以一个企业在它的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有关法律作为例证。首先,设立一个企业,必须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法规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筹建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如果它要使用土地,就应根据有关土地管理法,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取得所征土地的使用权,或根据有关土地租用的法规,取得土地租用权,如果它所选择的地点属于城市规划地区,就应按照城市规划法规,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建设许可证;根据有关工商企业法来确定它与国家主管部门、其他企业以及本企业内部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劳动、人事法规,招收和调配职工;应根据安全、卫生、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维护企业的安全、卫生、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并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等;根据财产保险法规将企业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根据商标法申请商标注册,根据专利法申请专利;它在修建厂房、购置机器、原料、销售产品与其他单位进行协作时,应根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或其他合同法规与有关单位和个人分别订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协作合同等;它还应该了解市场、价格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企业在财务、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其他管理方面,也离不开财政、金融、税收和劳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审计法、会计法等;如果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涉及外商、外资,就要了解一系列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如果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就要了解有关仲裁、诉讼程序的法规。等等。

二、员工法律培训是企业发展的前提

法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维护企业的利益,也同时约束着企业的行为。一部部新法的出台,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的管理者、高级员工对于法律更是不容忽视。一方面,高层管理者以及一般管理人员更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和掌握法律条文,既要用法律保护企业的利益,又要做到守法,遵法,在经济浪潮中,不做违法违纪的行为,使自己以及企业更合理合法的发展下去。另一方面,全体员工也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武装头脑,使大家都能学习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既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同时也不能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在市场经济中,由于不懂法、不知法使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例举不胜举,如因不懂《合同法》而造成赔偿的;因不熟悉税法造成多交税或漏税的等。这些行为的发生必然会影响企业的发展。

所以,在企业中举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是企业发展的前提。

三、员工法律培训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要求

在现代的法制经济时代,企业的竞争表面是产品的竞争,实质是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而综合实力不可缺少的一个要素就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和规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市场竞争越发地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也越大。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是深化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是企业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加快实施“走出

去”战略的现实需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

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来实现,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主体,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果企业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因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或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也会由于不懂法而失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将使企业丧失盈利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就企业而言,能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才是对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的一个重要检验。

四、员工法律培训是构建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强化员工的法律培训和法制教育,是的广大的员工懂法、执法,从而明白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员工的意义和重要作用,使得员工自觉自愿的去遵守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同时,由于职工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常识,因而,在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能够预先发现可能来临的风险,及时提出预警,进而,企业动员内外相关的资源,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回避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从而给企业以完善的防护,使企业攻防兼备,保证自身的安全和稳定的发展。因此,构建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要夯实体系的基础,即企业员工法律培训。

五、员工法律培训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途径

企业员工通过获得有效的系统的法律教育培训,提高了自身的综

合素质,通过懂法、知法、守法、用法,使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的维护,这样,避免了劳资纠纷、员工纠纷,从而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同时加强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美国法律教育简析 篇7

从最早的殖民者来到美洲大陆的17世纪开始,此后的250年间,“在家教育”(Home Schooling)成为绝大多数人接受教育的主要方式。直到19世纪40年代,在马萨诸塞州才出现了类似今天教育体系的、由州创办的公共教育机构。为了普及这种公共教育的方式,该州花了6年多的时间进行宣传及建构相关的制度。[1]在这个时候,随着公立学校的兴起与《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在家教育”的方式几乎消失了。然而到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现代“在家教育”运动又再次兴起。根据有关机构的统计,截止2003年,美国大约有170~210万适龄学生在家接受教育。特别是最近20年来这一数据增长得更快,平均每年的增长率为7%~15%。[2]在怀俄明、特拉华、北达科他、阿拉斯加和南达科他等州,接受“在家教育”的儿童要高于该州公立学校的学生数量。[3]虽然这一数字仅是美国人口的一小部分,但是由此引发的诸如“在家教育”的合宪性以及法律如何予以规制的问题却让人们极为关注,学界的争议也是持续升温。

二、传统的教育观念与家长教育权的推演

(一)联邦宪法的规定与传统的教育观念

美国联邦宪法对教育问题并未作出直接的规定,主要的原因在于美洲殖民者基本上沿袭了英国普通法的作法,家长自己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义务。根据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的看法,“家长对孩子知识与道德成长方面进行指导的权利与义务同等重要于为孩子提供衣食住行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其是下一代基本需要的重要内容”。[4]较早的地区教育委员会诉汤普森案(School Bd.Dist.v.Thompson)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主流观念。[5]在继承殖民者观念的基础之上,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者并没有专门就教育问题作出规定。只是法院在判决中将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权利看作是一项基本权利。[6]对家长教育权的探讨,基本上由以下几个问题组成:

其一,孩子们必须去学校吗,家长有无选择的自由?其二,家长可以拒绝孩子们接受某些课程的学习吗?其三,家长进行在家教育时可以聘请其他人士来授课吗?

民权主义者除结合各级法院的判决之外,还从国会的制定法以及《宪法》的角度论证了家长的教育权,并回答了以上几个主要问题。1975年制定的《残障儿童教育法》,规定要对残障儿童实施自由而适宜的教育方式,其中就包括了“在家教育”的方式,也就是说家长具有这方面的权利。此外,其他一些法律也包涵了家长教育权的内容,如1965年联邦制定的《初级与中级教育法》、1974年联邦制定的《双语教育法》,等等。[7]那么究竟如何平衡州的利益与家长的利益,既可以使孩子得到适宜的教育,又不至于使得家长的权利与行政权力得以滥用,成为美国学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

三、联邦最高法院关于“在家教育”的典型判例

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家长拥有教育孩子的权利,以后诸多的案件也均提及家长的这一权利,[8]但即使如此,实施“在家教育”的家长仍然要克服各州所代表的“正当利益”。犹德案中将州在教育中的利益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确保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到开放的政治体系之中;二是使公民成为自信、自足的社会成员。基于此,各州也的确实施了一些合理的规制从而履行自己对公民教育的高度责任,但是如何“合理”以及何以“合理”正是问题的症结。在法院的实践之中,它们建立了家长的教育权,且将之视为基本的权利,如果州要施加一些规制,州必须证明这些措施是合理的。其主要依据是联邦《宪法》第10条修正案、州的警察权和监督父母滥用权利的权力,这是对家长教育权的有效约束。[9]以下介绍联邦最高法院的几个典型判例。

(一)迈雅诉内布拉斯加州(Meyer v.Nebras-ka)案①

该案发生于1923年,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监督家长教育权的首个判决。在该案中,法院承认了结婚、抚养孩子以及获得有益知识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基本的,在缺乏正当法律程序时不得被各州剥夺。但是法院也对家长权利进行了限制,主张他们的权利可能要服从于州的合理限制。

(二)皮尔斯诉修女协会(Pierce v.Society of Sisters)案②

该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阐明了家长在孩子教育中的重要角色。俄勒冈州的法律因为要求所有的学生均必须进入公立学校也被宣告为无效,判决原因同样是基于实体性正当程序的基础。法院不仅强调教育孩子是家长的权利,而且也认为它是家长的一项义务,孩子并不仅仅是州的创造物;那些抚养他与赋予他命运的人有权利,同时也是至上的义务,这是属于他的以及为他施加的额外责任。

(三)法林顿诉德重聪(Farrington v.Toku-shige)案③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基于第5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判决一项联邦法律在夏威夷州领土之内适用无效。这部法律对私立学校的教学内容进行了限制,目的在于对外侨灌输美国的国家理念。法院认为这样会远远超过对私立学校的规制,而孩子们在那里获得了他们父母认为有价值的教导。

(四)西弗吉尼亚州教育委员会诉伯纳特(West Virginia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 v.Barnette)案④

本案中,法院认为依据言论自由的权利,孩子进入公立学校并不应该被强迫向国旗敬礼或者背诵效忠的誓言。而且,这是《宪法》第1条修正案有关家长言论自由的权利,法院必须予以保护。拒绝向国旗敬礼的学生被校方认为是“非法缺席”学校活动并要受到惩罚。这些孩子的父母也要受到罚款与入监的处罚。家长们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这一行为。这些父母们是耶和华的信徒,试图灌输给他们的孩子们某些价值。法院在这一点上支持了家长们的第1条修正案的宗教权利。法院指出,如果在我们宪法精神中存在着任何确定性的价值,那就是任何官员均不得……在政治、国家主义、宗教或其他的观念上约定正统。

(五)威斯康星州诉犹德(Wisconsin v.Yoder)案⑤

该案中的两位家长是阿们教派的成员,拒绝送他们的孩子去公立学校读书,这种行为违反了《州义务教育法》。最高法院认为家长的权益使州的权利相形见绌,宣布作为基本权利,“父母有权指导宗教修养及对他们孩子的教育”。犹德案赞成当公立或私立学校不能提供家庭的宗教信仰时,家长有在家教育他们孩子的权利。现代案件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均是持续了犹德案对联邦《宪法》第1条修正案所列权利的理解。

四、各州法院关于“在家教育”的典型判例

(一)西弗吉尼亚州诉瑞都(State v.Riddle)案⑥

西弗吉尼亚州的最高法院发现犹德案的适用条件是仅当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不能为家庭提供足够的宗教信仰时,才支持家长“在家教育孩子”的权利。而本案引发了基于联邦《宪法》对《州义务教育法》的非宗教原因的成功挑战,从而拓展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权利。⑦这一案件使得法院在判决此类案件时不仅要考量宗教的因素,而且要考量其他的社会因素,如州的利益与家长利益的权衡。

(二)斯戈玛诉教育委员会(Scoma v.Board of Education)案⑧

在本案中,法院对犹德案进行了重申:原告宣称教育孩子的权利“是他们的份内之事”,“与他们决定最好的方式并服务于家庭利益或福利相一致”,并不引起个人或哲学选择,在宪法拘束之内不能成为诉求。当然,本案最大的变化是不再检测“在家教育”是否被允许,而是探讨某种程度上州对“在家教育”如何予以规制。例如,州要求“在家教育”者要具有教师资格、规制在家教育课程的主要内容等。

(三)诺尔诉杰克逊(Null v.Jackson)案①

该案中,家长因一部法律规定“在家教育”不适合于那些标准化考试低于40个百分点的孩子,而补习式的“在家教育”也未能予以改善这一情况,所以对该法律提出了挑战。家长认为,该法律侵犯了他们对孩子的抚养与实施教育方面的自由权益。使用了权衡的方式之后,法院还是判定孩子的教育应受到州的合理规制。在本案中,法院判定州的规制是合理的,其对如果孩子被重新安排进入公立教育机构的可能损害与州在教育公民方面的利益之间进行了权衡,发现不会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判定“提供公立学校是州的最为重要的职能中的一项”。

(四)墨菲诉阿肯色州(Murphy v.Arkansas)案②

在本案中,家长对要求“在家教育”者进行标准化考试的作法进行了质疑。与诺尔案相反,本案的父母是基于第1条修正案中的自由条款而对法律提出挑战的。法院首先查看了法律是否侵犯了宗教信仰。原告家长是福音新教派的基督徒,他们认为父母完全有能力对自己孩子教育的任何方面负责。法院也认为这是一种神圣的宗教信仰,同时指出他们并不是一群令人值得怀疑与孤立的少数。因此州有必要证明法律的合理基础。不过,法院最终支持了法律,因为政府在教育所有的公民方面具有合理的权益,通过教育体现向上性是美国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五、各州关于“在家教育”的法律规制

目前,美国50个州均承认“在家教育”的方式,同时均予以不同程度的规制。如,加利福尼亚州《教育法典》中规定每个人在6至18岁时必须接受义务、全日制教育,有三种替代方式可由家长自由选择,即家庭教师、进入私立全日制学校或者通过地方公立学校进行独立学习。如果家长选择家庭教师的话,教师必须拥有加利福尼亚州教师资格证。教师每天的指导至少不得少于3个小时,每学年不得少于175天,必须从上午8点开始上课、 下午4点下课。这种指导必须使用英语,必须包括公立学校中要求的一些课程。

再如,乔治亚州允许具有高中文凭或者同等学历的家长进行“在家教育”,家长或监护人如果聘请家庭教师来指导孩子学习的话,家庭教师应具有学士学位。同时规定家长必须做三项事情:(1)就规定的课程进行指导;(2)向相关的州官员报告孩子的教育状况;(3)要让孩子参加标准化考试(standardized achievement test)。根据乔治亚州法律的规定:孩子“年满6到16岁应被送至公立学校、私立学校或接受‘在家教育’。”不管其进入到哪种类型的教育方式之中,1个学年的学习不得少于180天,而且在课程方面至少应该包括阅读、语言艺术、数学、社会研究以及科学。选择“在家教育”的家长必须在每年的9月1日前向地方教育主管机关提交“在家教育”的方案。“在家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每天4个半小时,家长必须提交孩子在家接受教育的年度报告,且将这些记录保留3年以备核查。在家接受教育的孩子必须每3年进行一次标准化考试,但是考试成绩并不需要向公立教育的主管机关提交。

相对于其他州,北卡罗来纳州对“在家教育”的限制则少一些。根据其法律规定,年龄在7至16岁之间的孩子要进入州立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提供“在家教育”的人应该至少拥有高中文凭或类似文凭。但该州并不要求在家里学习某些特定的课程,允许不同的家庭一起进行“在家教育”,对州官员的报告也较少。虽然一些地方要求“在家教育”需要有认证资格,但是与其他州相比,犹他州的规定是相对自由且较为适应“在家教育”。犹他州仅要求讲授同样的科目,以及在学习上花费相同的时间。另外,一个不确定性的事项就是如何由州教育部门来决定“在家教育”学校的资格。法律对此并无规定,甚至公立学校对“在家教育”的认证程序也是不确定的。

美国各州虽然要求适龄孩子要接受义务教育,但是也承认“在家教育”。就“在家教育”的方式与内容的法律规制有:

第一,家长要告诉州或地方官员进行“在家教育”的目的与意图;第二,家长要陈述进行“在家教育”的原因,并使之符合各州法律规定的豁免;第三,家长要达到特定的教育水平或具有州教育资格;第四,在家接受教育必须达到一定的课时;第五,在家接受教育的课程必须包括一些特定的核心课程;第六,在家接受教育的孩子要参加标准化考试,或者是其他类型的考试;最后,各州一般会允许基于宗教豁免原因而实施的“在家教育”不必受以上项目的规制。

六、结语

最近20多年来,许多国家就“在家教育”问题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英美普通法的原则是基于家长为他们的孩子提供抚养是一种义务的理念而支持“在家教育”,因为家长义务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教育他们的孩子。美国《宪法》并没有明确提及孩子教育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也没有就家长的“在家教育”权作单独判决,“在家教育”的倡导者通常是从以下规定寻求“在家教育”合法性的宪法依据:第14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第1条修正案;引申的隐私权受到保护的宪法性权利和第4条修正案明确保护的隐私权;第9条修正案。州主张自己对教育管理权的依据主要是宪法第10条修正案、州的警察权和监督父母滥用权利的权力。目前一些州法院赞成法律中规定对实施“在家教育”的孩子进行标准化考试与教师认证要求。尽管有些案件会质疑这种作法的合宪性,但是其已经成为规制“在家教育”的主要手段,当然由于认证程序极为不精确与难以操作,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问题,所以它可能是未来美国关于“在家教育”诉讼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Major Michael D.Carsten.An Education in Home School¬ing.Mil.L.Rev.,2003,177(1):162.

[2]Home School Legal Defense Association,Homeschooling Re¬search[EB/OL].http://www.hslda.org/research/faq.asp,2006-12-08.

[3]张文娟.现代私塾教育可否成为义务教育的实现方式[EB/OL].http;/Avww.cedu.cn/cmeg/focus./200610193479.htm.2006-10-20.

[4]Blackstone.Commentaries,450-452 (1771),Cited from Wendy Wheeler.Is Home Schooling Constitutional?.BYUEduc.&LJ.,1995 (l):78.

[5]Note.Chalk Talk:Evolution of Parental Rights in Educa¬tion.J.L.&Educ.,1987,16(3):339.

[6]Louis Fischer,David Schimmel.The Rights of Parents.Theory into Practice,1978,17(4):1.But See Also James G.Dwyer.Parents*Religion and Children*s Welfare:Debunk¬ing the Doctrine of Parents*Rights.Cal.L Rev.,1994,82(6):1.

[7]Kohn.Home Schooling.The Atlantic,Vol.261,No.4,Cited from David S.Adams.Home Schooling in Kansas:Friend or Foe.Child.LegalRts.J.,1994,15(1):11.

[8]Knight.Parental Liberties Versus the State*s Interest in Ed¬ucation:The Case for Allowing Home Education.Texas Tech.L Rev.,1987,18 (1):1277.

美国经常账户逆差的影响简析 篇8

【关键词】美国;经常账户逆差;影响

一直以来,一国经常账户净额是衡量该国在国际贸易中是否处于有利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强国,其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逆差从1992年开始,迅速扩大,在2006年达到7984亿美元的新高度,金融危机后,受危机的影响,逆差有所减少,但在2011年依然达到了四千多亿美元,2006年,美国经常账户的逆差额一度占到美国GDP总量的5.87%,近两年也占到了3.2%。可见美国经常账户贸易逆差额之大。早期重商主义主张贸易顺差,凯恩斯主义理论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也认为一国贸易顺差有利于该国经济增长,而逆差会导致失业率上升、经济衰退。但美国的经济状况似乎形成了一个悖论。事实表明,美国经济在巨额的贸易逆差下,仍然保持了良好的增长,且暂时并没有趋停的迹象。

美国长期贸易逆差,而经济却能保持较快速度发展,平稳运行,主要得益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元确立了其世界货币地位。也是现存的国际金融体系不合理的一个表现。著名的“特里芬难题”提出,美元取得了国际核心货币的地位,各国为了发展国际贸易,必须用美元作为结算与储备货币,这样就会导致流出美国的货币在海外不断沉淀,对美国来说就会发生长期贸易逆差;而美元作为国际货币核心的前提是必须保持美元币值稳定与坚挺,这又要求美国必须是一个长期贸易顺差国。这两个要求互相矛盾,因此是一个悖论。在特里芬难题面前,美国选择了前者,即长期贸易逆差,使大量美元外流。同时也导致了另一个问题,即美元贬值。问题并不仅仅在此。更严重的是,美元外流太多,超出了正常国际贸易的需要量,导致全球外汇储备大量增加。

适当的外汇储备对于发展国际贸易,抵御金融危机是十分必要,东亚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教训。但是,过度的外汇储备必然带来不利的影响。美元贬值,使得各国外汇储备大量缩水,外汇储备越高,缩水越多,这是直接的财产损失,相当于外汇储备被美国挟持,这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是非常不利的。另一方面,大量的外汇流入,贸易顺差国必然发行本币进行适当的对冲,如果不能合适的控制本币发行数量,本币超发,则容易造成国内的通货膨胀,本币币值不稳。在现存的金融体系下,美国作为这个金融体系的核心,很多国家在拥有美元储备后,往往不得不将美元重新投资于美国金融市场,主要是投资于美国国债,这样,从经常账户流出的美元,部分又通过资本和金融账户流回美国。

美国经常账户长期巨额的贸易逆差对美国经济也会带来不利影响。首先,大量的外国商品涌入,必然对美国本土产业造成打击,其首当其冲的往往的就业人数比较多的制造业等,因此容易造成失业问题。另外,长期美元外流,造成投资减少,对美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不利。而且,美元贬值,不利于保持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因此,在面临长期巨额贸易逆差面前,美国会采取相关措施,保护本国产业,适当缩减贸易逆差。其在金融市场上的一个措施就是促使外币升值,例如上世纪的日元升值。由此,某些时候,发展中国家可能会面临这样一个怪题:国内物价上涨,而在国际市场是,货币却在升值。如此一来,既有利于维护美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同时又有利于保持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但这对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是不利的。

如何解决由此带来的隐患,需要美国和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美国应适当采取适度紧缩的财政政策,减少国内需求,减少支出,逐步缓解经常账户贸易逆差。在国际储备方面,应在国际协作的基础上,适度分散外汇储备币种,选择比值稳定,具有一定成长潜力的货币。充分发挥国际金融机构的协调和监督作用,制定有效的国际金融准则,完善国际金融体系。建立汇率协调机制,保持国际汇率的基本稳定,为国际贸易提供一个良好的条件。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区域内试行相关金融体制改革,保持区域内金融系统稳定,互利共赢,为国际金融体制发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吕江林主编.国际金融(第二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2]economic report of the president(2012).2012

上一篇:鼎湖山听泉【苏教】【教案】下一篇:提升教师情商 增强教师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