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024-05-10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共12篇)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1

湖北大学(甲方)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和初试、复试成绩,决定 录取(乙方)为学院专业定向培养类别的博士研究生。由甲方负责为单位(丙方)定向培养,学制三年。为维护各方利益,现制定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培养单位(甲方)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应承担的责任:

1、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学习期间,乙方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甲方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乙方进行培养,并按甲方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甲方给达到条件的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不转工资、户口关系和人事档案;

3、乙方在校期间除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及公费医疗外,其他均与计划内录取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4、乙方毕业后负责交给丙方分配使用。

二、乙方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应承担的责任:

1、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被录取后,不需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

2、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均按《湖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处理;

3、乙方认真学习,按照培养单位(甲方)要求完成学业,毕业后由定向单位(丙方)负责安排工作;

4、乙方按照学校规定交纳住宿费、入学新生体检费等。

三、丙方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应承担的责任:

1、按照丙方规定,丙方给乙方发放工资以及报销相关费用;

2、乙方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应妥善安排其工作;

3、应关心乙方在读期间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协助甲方做好对乙方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四、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乙方毕业时止。如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丙方(公章):湖北大学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2

关键词:俄罗斯,副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

俄罗斯的副博士学位是极富俄罗斯特色的学位设置, 攻读副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俄语中称为“研究生”。以下通过在俄罗斯攻读副博士学位的亲身感受, 对俄罗斯副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教育实践和论文答辩等主要环节分别予以介绍。

一、俄罗斯副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2000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部颁布的《大学后职业教育各学科国家教育标准模型》[1] (以下简称《标准模型》) 和2002年批准的《大学后职业教育各学科基本教育大纲暂行规定》[2]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对副博士生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制定了以下目标:形成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科学教育活动的技能;深入研究某一学科的方法论和理论原理;完善哲学教育, 其中包括针对职业活动的哲学教育;完善外语知识, 其中包括职业活动所用的外语知识。

1996年《俄罗斯联邦大学和大学后职业教育法》和1998年《俄罗斯联邦大学后职业教育系统中科学教育和科学干部培养条例》 (以下简称《培养条例》) 都明确地将培养“科学教育和科学干部”作为大学后职业教育的主要人才培养目标。随着俄罗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国家各行业对高级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2008年7月28日俄罗斯联邦政府《2009-2013年创新俄罗斯科学和科学教育干部联邦定向计划》[3]又提出了为高新技术领域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也就是说, 副博士生的职业前景是未来从事高校教学的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高新技术领域从事科研的人员。而且, 这些国家的高级人才将来大都要承担未来人才的培养工作, 因此, 科研能力和教学技能的养成是其未来职业所必备的技能。

二、俄罗斯副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环节

俄罗斯高校副博士生培养的具体工作由校系两级学术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教研室和导师共同负责。其基本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学习、科学研究、教育实践、学位论文的撰写与答辩等四个方面。

(一) 课程学习

重视课程学习和基础训练, 是俄罗斯副博士生培养的一大特点。

1.课程设置和学时分配。

根据2000年《标准模型》和2002年《暂行规定》, 副博士生各学科基本教育大纲包含如下部分:教育职业课程、选修课程、教育实践、科研工作、副博士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规定, 掌握基本教育大纲和通过副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是科学副博士学位的授予的基本条件。

教学课程分教育职业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类, 共计980学时。其中, 教育职业课程 (必修课) 共480学时:外语课程100学时;“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课程100学时;专业课程 (含专业自选课程) 280学时。选修课程共500学时, 课程由各高校根据学科专业类别和培养目标确定。一般高校确定两门课程:高校教育学和心理学、信息学。培养高校教师的教育职业技能和做论文所必需的计算机应用和理论知识 (分理论课堂学习和上机操作两部分) 。

面授制副博士生基本教学大纲共计156周, 其中大纲总学时为20周 (1080学时) :教育职业课程480学时, 选修课程500学时和教育实践100学时;科研和学位论文答辩120周 (6480学时) 。

俄罗斯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十分重视副博士生课程学习的实效, 经常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选修课程的设置和必修课的内容。

2.副博士考试。

俄罗斯副博士考试指的是1998年《培养条例》和2000年《标准模型》所规定的教育职业课程 (必修课) ———专业课程、科学史和科学哲学 (哲学) 和外语的国家考试。

俄罗斯联邦教育部2004年2月17日发布了《关于批准副博士考试科目的命令》[4]。命令根据2002年《学位授予程序条例》第13款“科学副博士学位申请人应通过由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和俄罗斯联邦教育和科学部批准的相关副博士考试科目”, 废止了1998年《培养条例》第79条。将第79条“副博士考试科目设置为:专业课、哲学和外语”修订为“科学副博士学位申请人应通过副博士考试科目为: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外语和按学位论文课题设置的专业课程”。该命令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副博士考试包括以下三门课程的考试:

(1) 专业课程考试[5]。

专业课程的副博士考试大纲由两部分组成:经俄罗斯联邦教育部批准的, 由相关领域的重点高校和科研组织制定的标准大纲和由相关教研室制定的补充大纲。补充大纲包含该学科的新领域、与副博士生科研方向相关的领域, 以及学科的最新成就和最新文献。考试目的是考查副博士生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职业素养水平。

(2) 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考试[5]。

俄罗斯高校的哲学课程实行按学科专业分别授课。一般分成自然科学哲学、人文教育哲学和社会哲学三个大类, 副博士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自选听课, 课堂讨论课也按三个大类分班研讨。只有在撰写的“科学史专题报告”通过后, 才允许参加考试。专题报告的评分计入副博士哲学考试总分中。专题报告的选题要求选择与本人的研究方向和专业课程史有关。

(3) 外语考试[5]。

大纲对外语副博士考试的要求是:能阅读现代外语原文专业文献;能以翻译和摘要的形式从外语文献中提取信息;能用外语撰写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科学报告;能用外语就所学专业进行座谈。参加副博士外语考试前需完成和达到:书面翻译150页的专业外语文献, 并能将其中的任何片段口译成俄语;提交阅读文献时所做的术语汇编;就已读文献准备外语摘要报告 (A4格式纸张2个印张) ;通过专业外语原文的书面翻译检查。完成以上任务后, 由外语教师作出是否允许其参加副博士外语考试结论。书面翻译需上交给考试委员会留存。译文的评分计入在副博士考试总分中。外语考试包括:借助外语词典阅读专业方面的原文并译成俄文, 篇幅为2000印刷符号, 完成时间为45-60分钟;不用词典快速阅读专业方面的学术文章, 篇幅为1200印刷符号, 准备时间为20分钟, 检查形式为用外语做概述;用外语同主考人交谈论文选题。

(二) 科学研究

突出科研能力的培养, 将科研和学位论文研究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 是俄罗斯副博士生培养的又一大特点。

科研训练是副博士生培养的中心环节, 也是促使其掌握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和提高创新能力, 以及在未来工作中的再创造能力的重要手段。俄罗斯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的要求非常严苛, 要求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必须具有科学创新性, 必须处于所研究学科领域的前沿, 不仅具有理论意义, 而且要具有实践价值;研究视角要广, 现代科学方法论和学科研究方法要扎实。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学术会议, 学位论文内容的主要部分应在各类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 而且必须要在俄罗斯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规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后才能参加副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为此, 俄罗斯联邦政府和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和加强副博士生的科研活动。

1.副博士生科研活动的主要形式。

副博士生与论文研究相关的科研活动的内容较为宽泛, 一般包含如下方面:按论文选题, 从历时和共时的角度广泛查询、搜集和研究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国内外科学文献, 制作文献索引卡片;研究和掌握一般科研方法和学科研究方法, 确定和使用论文研究拟将使用的科研方法;撰写专题报告, 参加教研室的教研和学术专题研讨会;参加本学科国内外学术研讨会和科研学术竞赛活动;旁听其他副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答辩;撰写和发表与选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和专著;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与预答辩评论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定的评论员、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单位、委员会的专家等就论文研究和撰写进行沟通和请教;准备学位论文预答辩;准备学位论文答辩。

2.制定各学科基本教育大纲保证副博士生的科研训练时间。

2000年《标准模型》规定, 副博士生用于科研训练、撰写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是120周 (6480小时) , 其中科研训练112周 (科研工作60周、撰写学位论文52周) , 学位论文答辩8周。2002年的《暂行规定》对科研训练、学位论文的答辩的时间分配做一些调整, 科研训练由112周改为110周, 学位论文答辩由8周改为10周。科研和课程学习时间分配比例为6.6∶1。由此可见, 科研和学位论文研究在副博士生的培养过程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

3.国家科研计划对定向副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提供机会。

2008年7月28日, 俄罗斯联邦政府《2009-2013年创新俄罗斯的科学和科学教育干部联邦专项计划》对毕业后定向到高校和科研机构工作的副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提供了机会, 决定在2009-2012年每年选取500个左右科研项目, 由科研教育中心的定向研究生来完成 (自然科学领域占40%, 技术科学领域占40%, 人文科学领域10%, 高科技经济部门不少于10%) 。项目完成期为2年。每个科研项目费用为一年50万卢布, 联邦预算共计拨款20亿卢布。

4.提高学位论文答辩的门槛。

2002年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关于批准统一学位学衔目录和关于学位授予程序条例》[8]规定学位论文的主要成果必须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俄罗斯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核心学术期刊目录作为国家保证学位论文学术水准的一个管理工具。要求副博士生至少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 教育实践

教育实践是俄罗斯副博士生培养的第三大特色。

副博士生的教学实践包括下列内容:研究教学计划;熟悉高校教学教育过程的组织;参加科学方法咨询;在旁听本学科课程和交叉学科课程的过程中研究有经验教师的教学经验;听课和进行课程分析;研究和设计教学课程内容和课程教学法;独立授课 (讲座、课堂讨论、实践、实验室课程) , 自我分析;指导大学生科研和实践[9]。

副博士生教学实践的总学时数为100小时, 其中包括:50小时的理论学习、备课、教学法研究、听课和课程分析、科学方法咨询;50小时的课堂实践 (讲座、课堂讨论、实验室工作) , 指导大学生各种类型的实践等。

此外, 辅修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也可视为通过“教学实践”。2000年的《标准模型》为使副博士生获得补充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在其培养过程中加入了600学时的选修课程。2001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部批准了新的《“高等学校教师”补充技能培训内容和水准国家最低要求》[10], 规定总培训学时为1080小时 (其中540小时为课堂授课) 。培训包括人类心理学、教育学、学科历史和哲学、相关学科的方法论、科学和教育信息技术、职业定向培训技术、高校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系统的组织原理、外语、职业演讲辩论和交往训练。普通职业课程320学时, 专业课程520学时, 理论培训总时数为840小时。实践部分:教学实习 (讲课、课堂讨论、实习和实践) 、国家考试、资格考试和答辩。副博士生的辅修教育课程设置十分正规, 要求也非常严格, 对能力素质考试和毕业论文都有详细的要求, 从而保证了辅修学习的质量和辅修证书的权威性。

(四) 学位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撰写与答辩是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是俄罗斯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衡量副博士生培养质量高低和能否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俄罗斯副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是与副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同步进行的。第一学年学生需要专注于课程学习和教学培训, 以及需要按时通过副博士最低限度考试, 因此, 第一学年基本上是在做一些论文撰写的前期基础准备工作, 如广泛搜集和阅读所研究课题的背景资料、制作文献资料索引卡片、整理归类论文研究对象的实际数据、选择论文的研究方法、构思论文撰写的框架等。而真正的论文撰写工作是从第二学年正式开始的, 导师也是从第二学年开始才将主要精力转入其所负责培养的副博士生的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副博士学位论文在通过了教研室组织的预答辩之后即标志着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的结束, 副博士生可开始做正式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预答辩对于副博士生来讲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节点。副博士生如果能顺利通过预答辩, 之后三个月内即可进行学位论文的正式答辩。

1.学位论文撰写前的准备工作。

副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前的准备工作一般由下列步骤组成: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制订个人工作计划;检索参考文献;制作文献卡片箱和卡片;研究文献和遴选实际材料;着手撰写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的选题。

选题是学生科研兴趣和导师学术研究经验的结晶。在俄罗斯副博士生的选题一般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导师先拟定若干题目, 分配给学生, 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 经与导师商议以后确定选题;第二种情况是由副博士生先在个人科研兴趣的基础上通过自我探究独立设计课题, 经与导师商议以后确定选题。副博士生在被录取进入研究生部学习后一年内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选题须经教研室会议研究通过, 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 报经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并以教研室会议纪要的文件形式确定下来。选题一经确定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得更改。

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填补空白性选题。所选课题未经前人研究, 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二是拓展性选题。所选课题前人虽有研究, 但研究成果较少, 或仅有零星文章见诸报刊;或前人仅进行了部分、局部和几个侧面的研究, 所选课题研究对原有研究的范围和深度进行拓展和加深, 并作系统、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三是总结超越性选题。从历时和共时角度, 在针对所选课题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地域研究的侧重点和局限性, 在前人所取得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全面和深入的总结性的研究。但又不拘泥于前人的研究, 能够根据现实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创新, 超越前人的研究成果。

3.制订个人工作计划。

副博士生和导师的共同工作是从制订个人工作计划开始的。个人工作计划是研究生部的一份基本的指导性文件, 它详细记录了副博士生学习的专业、内容、范围、期限和学业评价、学位论文选题等情况。要求副博士生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来撰写论文, 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

4.学位论文的答辩。

在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并在严格按照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公告”规定的格式要求装帧好学位论文之后, 即可进入学位论文的答辩的准备程序:在学位论文完成地点的预答辩;制作学位论文提要册;向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送审学位论文, 印制和寄送学位论文提要册;准备学位论文的答辩。

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在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会议上公开进行。按照规定, 正式评论员必须出席学位论文的答辩。但在就学位论文提交正面评语的评论员中的其中一位因正当理由缺席的情况下, 答辩可正常进行。在这种情况下, 在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会议上可宣读缺席评论员的评语原文[11]。在参加会议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超过2/3以上, 所答辩副博士学位论文专业方向有两位科学博士以上的情况下, 学位答辩委员会会议被认为是全权的。如果参加会议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2/3投赞同票, 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学位授予的决定被认为是全权的。

5.学位授予。

根据《俄罗斯联邦教育和科学部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条例》规定, 委员会设置主席、副主席、学术秘书和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审委员会委员由科学、技术、教育和文化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有权:派自己的代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会议审核学位论文;在学位申请者在场或不在场的情况下审核论文;邀请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或准备补充结论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领导、正式评论员、导师和学术咨询专家、学位论文评阅组织的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会议;在需要的情况下推荐学位论文正式评论员;在设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织中召开巡回会议。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答辩以后,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须向俄罗斯最高评定委员会提交送审学位申请者的相关文件。俄罗斯联邦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收到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所提交的文件后, 根据2002年1月30日俄罗斯联邦政府第74号决议批准的《学位授予程序条例》[11]的相关规定对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学位授予程序条例》第37款规定, 正常情况下, 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科学博士学位论文的审核和学位授予期限不超过8个月, 对科学副博士学位论文的审核和学位授予期限一般不超过4个月。

参考文献

[1]Об утверждении макет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образовательного стандарта послевузовского профессионального образования по отраслям наук [DB/OL].http://asp.spbu.ru/docs/08.html.2011-09-17.

[2]Временныетребования к основной образовательной программе послевузовского профессионального образования по отраслям наук [DB/OL].http://www.fa.ru/science/sci_prj1.asp.2011-09 27.

[3]Федеральная целевая программа ? Научные и научно-педагогические кадры инновационной России?? на 2009-2013 годы[DB/OL].http://www.fasi.gov.ru/fcp/npki/.2011-09-27.

[4]Приказ Министерства образования РФ от 17 февраля 2004 г.№ 696 ? Об утверждении перечня кандидатских экзаменов ? [DB/OL].http://www.edu.ru/db/mo/Data/d_04/696.html.2011-10-07.

[5][6][7] Московский педагогиче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EB/OL].http://www.mpgu.edu/phd/candid.htm.2011-10-07.

[8]Об утверждении Единого реестра ученых степеней и ученых званий и Положения о порядке присуждения ученых степеней [DB/OL].http://vak.ed.gov.ru/ru/docs/? id4 = 155&i4 = 4.2011-10-15.

[9]Положение о педагогической практике аспирантов Марийско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университета [EB/OL].http://new.marsu.ru/GeneralInformation/Documents/practice_postgraduate.php.2011-10-15.

[10]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 требования к минимуму содержания и уровню подготовки для получения дополнительной квалификации ? Преподаватель высшей школы ?.[DB/OL].http://elementy.ru/Library9/Treb.htm? context = 28887.2011-10-20.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3

一、培养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的博士生的培养目标应为:

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学科领域教学、科研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2.掌握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担任专门工作,而且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全面了解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学科领域的发展动向,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第二外国语为选修课,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第二外国语必须选修,且语种必须为英语。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中国新石器考古

研究和探讨中国新石器考古领域中的重要课题,以重新构建中国史前社会历史,并阐明史前社会的发展规律。

2.夏商周考古

研究和探讨夏商周三代考古中的重要课题,进而从不同层面上恢复和复原夏商周时期的社会历史。

4.汉唐考古

3.美术考古

研究和探讨古代美术的重要课题,主要从文化艺术史的角度,探讨古代社会的发展进程。

4.博物馆学

5.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研究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习期限一般为三年。要求前两个学期修满学分,后四个学期主要从事学位论文开题、写作及答辩工作。

四、应修总学分数

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其中必修不少于11学分,选修不少于4学分。

五、课程设置(具体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1、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

第一外国语3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

学位基础课4学分,学位专业课3学分。

前沿讲座5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前沿讲座(或讨论班)的目的、范围和形式

主要研讨本学科各个研究方向的重大学术课题与前沿性课题,从而使学生全面而系统地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和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参与本学科前沿问题和重大学术课题的研究。形式以小型讲座和小组讲座为主,由导师或有关教师主讲,或外请相关专家主讲,亦可由博士生主讲,然后进行专题讨论。

教师(或外请专家)和学生讲授交叉进行。教师主讲,要求学生撰写有关课题论文,与专家对话;由学生主讲,要求主讲者撰写有关课题报告,并准备接受有关提问。要求学生参加讲座次数不少于10次,主讲不得少于5次。

(2)考核方式

参与讲座的教授(不得少于三位)根据学生在前沿讲座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别给予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成绩合格者,计入5学分。

2、选修课在导师的指导下选修。

3、补修课同等学力、跨学科考入的博士生,需补修2门硕士课程,成绩计入本人档案,但不计学分。

六、中期考核

博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第三学期初,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论文开题报告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衡量,并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山东大学博士

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在学期间,本专业博士生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不包括增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1篇发表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单位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文章一律以公开出版或出版清样为准。

2、学位论文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是一篇完整、系统的学术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造性成果。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一般至少用二年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为了保证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

博士论文的选题直接关系到博士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因此,要求博士生在广泛调查研究、大量阅读中外各种相关文献资料、系统掌握主攻方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导师一起拟定论文题目,独立完成选题报告。第三学期中期考核时,向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做开题报告,由专家严格把关。开题报告通过者,正式进入论文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在三个月之内进行修改,再度进行开题报告。

(2)定期检查学位论文的写作进度和写作质量。(中期进展检查)

每隔3-5个月,博士生要向导师及有关专家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和相关专家应帮助博士生分析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以使论文写作顺利进行。

(3)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审查工作,进行论文预答辩。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3-5个月,向导师由及有关专家全面报告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进行论文预答辩,广泛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4)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所授学位的质量。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4

师培博[20]号

乙方教师(丙方)申请到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根据甲方相关文件规定,甲方同意丙方的申请,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培训进修期限

丙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至年月。如非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毕业,需提前书面申请延期,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丙方及丙方就读单位三方所签的协议书仅作为丙方就读单位读研程序之邀约,不作为甲方资助丙方的依据。

2、鉴于丙方属 ○自费(委培)研究生 ○公费研究生。丙方按期毕业回甲方工作后,○甲方一次性资助丙方所交学费(不含其他任何费用)的三分之一(不超过壹万元)○甲方同意报销三次由我校至就读单位间的径直来回车票费。

3、丙方按期毕业回甲方工作后,甲方可为丙方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费(依据校人字

[2007]36号),用于丙方的科研启动工作。此项经费须于毕业后三个月内启动,逾期作费。

4、丙方在职攻读博士期间,须完成学校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额定工作量。否则,工资按《安徽农业大学教师在职培训进修管理规定》(校人字[2007]36号)第四章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对丙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2、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丙方毕业后正常到岗工作的证明。

3、丙方毕业后如不正常回甲方工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人事处报告。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声明已知《安徽农业大学教师培训进修管理规定》(校人字[2007]36号)和《安甲方:安徽农业大学 立协议方乙方:学院 丙方:

徽农业大学教职工服务期暂行规定》(校人字[2007]35号)文件内容。

2、丙方每学年结束后须向乙方提交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安徽农业大学在读研究生学习汇报表》一份。

3、丙方毕业后,须向甲方人事处提交一份《安徽农业大学教师培训进修毕(结)业总结汇报表》一份。

4、丙方承诺自毕业的下一个月(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起按时无条件地回甲方报到上岗,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完成六年服务期,自丙方毕业回甲方上岗工作之日算起。

三、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违约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按上述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2、丙方全额退还甲方所资(补)助的一切费用。

3、丙方如要求离开甲方或逾期不归,其所购房改房或集资房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4、丙方如要求离开甲方或逾期不归,须办理辞职手续;其因照顾夫妻关系而调入的配偶必须同时辞职并离开甲方。

四、其他1、2、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乙方负责人:丙方: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5

网上报名须知

各位考生:

在网上报名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吉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吉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一、网上报名时间

自2011年12月10日12:00—12月30日12:00。

二、网上报名程序

1、报名者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im.jlu.edu.cn/zsb/wsbm_u/。

3、提交报名信息。

(1)申请注册:仅限第一次进入本系统时使用。包括用户名(考生为使用本系统自行命名的名称)和口令等。注册成功与否,系统都将给出提示信息。如注册失败,可能是用户名已被其他考生使用,请另行注册。用户名和口令在以后每次登录时都要用到,请务必牢记。

(2)报名登录:注册成功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先进行登录。

(3)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考生个人信息项,录入完毕请点击“下一步”键(注: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5位数的报名编号。(请牢记报名编号,以便填写“报考登记表”和现场确认时使用)。

(4)浏览信息: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查。如需修改,请点击“修改”;如信息正确,即可打印“报名信息卡”。

(5)修改信息:若对已经提交的信息项进行修改,则修改后需再点击“提交”键。

4、打印“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下载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份;

(2)在“报考登记表”第2页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考生本人填写“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中“本人自述”栏之前的全部内容;(4)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对考生报考意见”栏加盖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并要在“对考生报考意见”栏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

5、打印“专家推荐书”。

(1)“专家推荐书”一式两份;

(2)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考生现场确认时,随“报考登记表”一同交到“验证处”。

6、打印“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填写;

(2)一份由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随“报名信息卡”一同交到“收表处”;另一份则由考生在考试时带到考场。

7、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信”。

8、退出登录:完成本系统各项操作后,必须点击“退出登录”,以防数据被他人修改。

三、提交报考材料

1、考生本人于2012年3月3日(周六)—3月4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30)携带通过网报下载的报名材料及现场确认相关材料,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交纳报名费200元,现场摄像并确认报名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地考生也可以函报。(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本校“硕博连读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需符合我校有关规定,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考生须在现场确认(2012年1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交至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前卫南区行政办公楼420室),否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资格视为无效。

5、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也需进行网上及现场报名。

6、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发放准考证

1、在吉林大学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自取;

2、凡是函报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将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6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了针对学术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以下简称《要求》) , 它的出台, 为我国研究生教育提供了依据, 也意味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有了首部“国家标准”。那么, 这个“国家标准”对于研究生来说意味着什么, 又会给研究生的在校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

观点一:《要求》的出台, 为硕士、博士学位的含金量提供了保障

《要求》从学科前沿、社会需求、知识结构、综合素养与能力、基本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各学科研究生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时必须达到的要求, 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从制度上规定了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可以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提供了依据, 从而避免了因标准模糊、人情等各种主观、客观因素在对研究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评审时产生的“掺水”现象;在不同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水平相差很大的研究生同时获得同样的学位这一问题将得到改善。同时, 《要求》的出台, 对于在校研究生来说也是一个鞭策, 它要求研究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当中必须学有所成;不依靠真才实学, 不去认真钻研所学知识, 平时混日子, 临时抱佛脚, 想依靠突击备考、突击撰写论文来“蒙混过关”将成为不可能。攻读硕士、博士的研究生必须进行认真地对本专业技能主动地去掌握, 时时刻刻将学业放在首位, 满足相应的标准, 才能获得与自身努力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

由此可见, 《要求》的出台, 有效地避免了“博士一礼堂、硕士一走廊”的学位“批量生产”, 为我国博士、硕士学位的含金量提供了保障。

观点二:《要求》的出台, 为研究生的培养与社会需求提供对接

目前, 尽管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我国输送了大量的人才, 但是, 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标准, 不少研究生, 尤其是学术性研究生存在“闭门造车”的现象。学习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生, 相当一部分学生都是在学习了相应的理论后, 不是去实践中检验、理解理论, 而是凭空想象该理论如何应用到实践中, 例如学习应用法学的部分研究生, 从未进入过法庭旁听一个案件是如何审理的, 从未感受过庭审现场的完整流程;而学习自然科学的学生, 不知道怎样将书本上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 尤其是工科的学生, 从高新技术的出现到进入教室来学习已经有了一段时间, 为了应付考试而不去主动探索或与导师共同研究该技术的最新信息, 导致了毕业之后只会空谈理论而没有实际的动手能力。《要求》的出台, 在“法理”上杜绝了目前一些研究生培养单位存在的“空中楼阁”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对于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都做了规范, 确保了研究生之所“研”与社会之所需的有效对接。

观点三:《要求》的出台, 让在校大学生考研时专业选择更加理性

目前, 在考研的大军中, 社会在职人员对于自己所要报考的专业有了一定的认识, 而在校大学生在进行专业及院校选择时, 往往还是停留在理想主义的道路上, 对所报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前景、就业方向不太了解或者根本不了解, 看名字选专业、“随大流”选专业的现象颇为普遍。此外, 由于教育部颁发硕士学位的种类是按照“学科门类”进行颁发, 而与社会行业相对应的划分则是按照“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进行划分, 如“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五个一级学科都属于“法学”的学科门类, 都颁发“法学硕士”学位证, 因此, 很多学生愿意选择比较容易的专业进行报考, 希望毕业时获得预想的学位证, 来打“擦边球”, 觉得“有证就行”。《要求》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指定, 进一步规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科建设等工作, 让在校大学生在选择专业时根据学科及自身特点等诸多因素进行理性地做出决定。

此次印发的是35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其余75个一级学科的基本要求将于年底前印发。专业学位《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国务院学委员会已委托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 拟于明年完成。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7

发布时间:2013-09-12阅读次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30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生、本校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人数),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如哲学)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参见《复旦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系备注栏;

② 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③ 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

5、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8、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9、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3年12月1日至31日,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要的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上传材料具体详见《复旦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复试时或按所报考院系要求将报名表格、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送)至所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一并予以支付。

3、公开招考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和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按报考条件要求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复试时在所报考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4年3月8日至9日。地点:复旦大学(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2、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差额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 政治(文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加试时间为2014年3月9日下午;② 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招生改革说明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起,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万元,按学年收取。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并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博士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生),缴费标准仍按现行学费标准。各类博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http://)。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使广大研究生安心完成学业。新的研究生奖助方案尚在制定过程中,有关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研究生院网页(http://)“学生奖助”栏目公布,请予关注。

(二)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选拔和培养适应现

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于2000年试点两院院士和杰出教授自主招生政策,2007年又率先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改革。2014年,我校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改革的单位包括: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现代物理研究所、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系、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历史学系、上海数学中心、先进材料实验室、上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放射医学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生物医学研究院、脑科学研究院)等。

2014年我校继续在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和脑科学研究院试点开展博士研究生长学制招生、培养改革,主要招收本科起点长学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选拔办法参见《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九、其它说明

(一)体检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

E-mail: gs_admission@fudan.edu.cn

网址: http://

(三)备注

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为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请浏览我校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http://)。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8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惟一的一所省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21年建

校至今已有91年的历史。我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

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7个。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

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

时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或6年以上,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研究论文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奖励者,达到与硕士毕业

生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委培)、自筹的考生

年龄不限。

二、报名时间:我校2013年博士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

12月30日。

三、考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2013年3月21--22日报

到,3月23日至3月24日考试,3月25日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包括政治理

论(人文社科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工类: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本专

业硕士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与所在学院联系)。

四、报名者应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研究生招生办

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

必须由考生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

会对论文的评议 材料;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

明书。参加考试报到时需出示证书原件;

5、政审表;

6、同等学历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批准书或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

7、教育部出具的最后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除外)。

五、考生于2012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登陆河北省2013年攻读博士学

位研究生报名网站输入个人基本信息(http://)。不输入信息

者报名无效。

六、录取:2013年招生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按方向指

标和导师情况排序录取。

七、准考证于2013年3月21—22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9

为保证和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博士生培养过程,完善博士生培养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在博士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对其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二、组织领导

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以各院、部(所、中心)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院、部(所、中心)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的组成应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书记为主。

(二)各院、部(所、中心)按专业组成中期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由院、部(所、中心)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委员会成员应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5名以上教授或相应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半数以上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导师可以参加考核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考核委员会在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考核时间

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11月份)。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在转博当年随上一年级博士生进行。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审批后,可延期进行,并在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补办工作,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内容和形式

博士生中期考核首先由博士生本人进行个人总结,然后由培养单位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等。

(一)政治思想考核

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博士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听取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书记和辅导员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并对博士生的思想小结认真审阅,最后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方面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 1.严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有严重道德品质问题。

2.学习、研究不刻苦、不安心,不尊重导师,使导师无法履行指导职责。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

2.学科综合考试。综合考察博士生的基础理论是否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不允许以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其它方式代替。学科综合考试由考核委员会主持。考试方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口试、笔试相结合。

3.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

4.结合博士生平时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

5.业务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业务考核不合格:(1)学位课考试不及格。

(2)因主观原因未按期完成开题报告,或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且按规定重做后仍未通过者。

(3)在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专题报告与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或反映出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科研素质极差不宜继续培养者。

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对政治思想与业务考核均合格者,准予按计划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对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者,要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的,按不合格处理。

政治思想考核或业务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10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及培养年限

2014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5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培养年限为三至六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书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

5、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3)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须具备:主持过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一篇影响因子在1.5以上的SCI文章和3篇以上的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著(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关,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目录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位前三,二等奖排位前二,三等奖排位第一)。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本省考生:现场报名,2014年1月26日至27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前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外省考生:函报,从即日起到1月27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须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提交所有报考相关材料复印件(含报名费汇款凭证)或者赴我校现场报名(1月26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臻善楼研究生院233室)

3、报名费:270元

4、邮寄及汇款地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邮编:7500045、联系人:李岩

6、联系电话:0951-69801837、准考证领取:全体考生于3月7日在宁夏医科大学研招办领取

8、材料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1)《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4)《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6)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均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7)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4年3月8日至10日

2、初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校雁湖校区

3、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形式:笔试,时间为3小时。

5、复试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审查、科研业绩及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学费,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一次性奖励3万元;

3、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4、“三助”津贴(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依据我校现有规章制度执行。

八、违规处理

1、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3、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4、考生经复试录取后,相关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最新招生信息均发布于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yjsc.nxmu.edu.cn/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11

发布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1-04 点击次数:15043

一、培养目标

工程博士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报考条件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3.主持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认知度;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后,还须满足我校各招生学院的相关要求。

三、招生领域及规模

1.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机械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

2.生物与医药:拟招收4名。

全部在药学院招生。

3.各招生领域具体情况参见相关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其他课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8.两封推荐信(含单位推荐信、业界权威专家推荐信);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0.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拟定)。

五、申请及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核办法见《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考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或在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

六、录取

1.招生学院将考核合格、建议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批,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予以录取。

2.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研究生须与学校、定向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定向就业的单位承担。

3.录取为工程博士的人员须按要求交纳培养费。

七、培养与学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实质性地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学位论文要反映研究生在读期间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山东大学将与合作单位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和实践训练、学位论文写作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实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并从学校和企业高标准选聘导师,组建导师团队进行联合指导。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由山东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并经过山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八、学制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四年。

九、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联系方式

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中心校区明德楼B321房间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334

传真:(0531)88361181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531-88392915,联系人:霍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0531-88392118,联系人:苑老师、沈老师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12

2011-09-19 | 编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2012年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在机械电子工程和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两个专业预计招收38名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我所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先到我所招生办缴纳壹佰元报名费后领取并填写我所《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职人员必须在该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单位意见并盖本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可免此项)。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科院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 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询,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春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论文答辩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意见及答辩委员会评语。同等学力者应提交有关同等学力的学习证明。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5)两张一寸照片;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招生办公室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我所招生办公室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我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所进行春、秋两次招生。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我所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具体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4.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复试。根据专业培养要求,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英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我所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我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定向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每超过定向时间半年加收一次培养费。

七、学习年限与毕业生就业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八、收费及待遇

沈阳自动化研究所2012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在职人员除外)。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我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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