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三同时试运行情况总结

2024-05-10

安全三同时试运行情况总结(共10篇)

安全三同时试运行情况总结 篇1

一、系统调试:

成立了XXXXXX项目调试项目组,形成了项目经理、专业组长、专业安全质量员、管理员等层级的组织管理体制。

12月中旬,调试人员进驻现场,在消化吸收图纸资料和总结提高的基础上,根据现场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范、现场保护配置情况编写了调试方案、供电公司调度组织编制倒送电操作方案并经参建各方技术人员讨论,履行了讨论和批准程序。

项目试运前各电气试验报告、验收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资料收集齐全。各电气设备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二次保护及自动装置安装、调试均已完成。照明、直流系统、UPS完好。二次回路已进行通流、加压检查。系统通讯、遥信、遥测已安装调试完成。

1)分系统调试及联调情况

在整个调试过程中,首先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明确调试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其次针对调试工作的安全问题,我们着力加强调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调试现场按方天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强化技术管理,从根本上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

本次调试工作从2013年12月中旬开始,在中利腾晖项目部的组织下,在各参建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至2013年12月20日,调试单位完成了10kV线路保护、10kV 开关保护、箱式变非电量保护、SVG系统的静态调试及检查,完成了保护的整组传动试验;完成了400V站用电系统、站用变系统的静态调试,为倒送电创造了启动条件;完成了电流回路的二次通流试验,PT回路的二次通压试验;完成了电站监控系统的调试。调试单位完成了并网前的各项调试任务,系统已经具备并网条件。

2)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光纤差动设备和对侧不统一,进行了更换匹配之后完成联调工作。

二、试生产

该项目试运前成立了试运指挥部,并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和运行规程。

本期工程于2013年12月30日试运行。自试运行以来,总体运行稳定,通过运行情况分析,本期工程总体运行工况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在72小时联合试运行过程中,未发现大的设备及系统上的缺陷,一些小的缺陷都及时进行了处理。运行人员通过现场摸系统、加强运行规程的学习及全过程参于调试,提高了运行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掌握了系统启停、调整和事故处理的要领,现所有人员均符合岗位规范要求,基本上能够适应系统的生产运行需要。

安全三同时试运行情况总结 篇2

三项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2010年7月1日,封丘服务区在公司统一部署下,在服务区全面推行质量(GB/T19001-2008)、环境(GB/T24001-2004)和职业健康安全(GB/T28001-2001)三项管理体系。现在通过3个多月的运行,服务区逐步摸索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形成了“管理有目标,过程可监控,执行有记录,结果有考核”的良性循环状态。以下就体系运行以来所做的工作表述如下:

一、目标的分解与执行

在目标计划管理工作中,我们将公司的管理方针以不同层级的文件形式表达出来,然后依据这些目标制定出相应的计划,并将公司的方针、目标、以及实现这些方针和目标的计划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在对目标分解时,我们兼顾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服务区的整体目标主要有:

1.顾客满意度达到90%,顾客投诉处理率100%。

2.主要服务设施设备完好率96%,维护保养率100%。

3.不发生有责任的失盗案件

4.不发生重大伤亡和重大火灾事故,轻伤负伤率<2‰

5.不发生产生重伤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服务区全年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

6.对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危险废弃物100%回收

7.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油烟排放浓度≤2.0mg/m,油烟除净效率≥75%3

8.污水保持达标排放,排放指标:PH:6-

9、COD≤150mg/L、氨氮≤25mg/L、悬浮物≤150mg/L

9.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围绕目标的实现所做的工作

自各项目标建立以来,服务区积极动员、全员参与,为保证所分解各项目标的实现,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充分利用班前会的时间,加强员工服务礼仪、服务技能的培训,通过部门自查、值班经理巡查监督各部门、各岗位卫生保持和规范服务的执行情况。对监督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对违纪现象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实施奖惩,以确保每一名员工的“服务过程有规范,工作流程有监督,监督工作有结果”,真正使各项质量工作的管理横到边纵到底,持续改进有成效。

2、对各类主要设施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登记在册的设施设备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养护,并将日常养护形成记录。对大项维修我们及时与公司沟通,积极争取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支持。

3、为防止发生有责任的失盗案件,我们对客房、餐厅、停车场等司乘逗留场所实施监督、巡查,在醒目位置张贴“请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等相关提示性标语。

4、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根据管理手册要求,依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手册举办消防、中暑、食物中毒、触电等10多项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学习,在体系实施以来封丘服

务区未发生重大伤亡和重大火灾事故,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员工轻伤负伤率为零,未造成任何因事故引发的经济损失。

5、在废弃物的治理方面,封丘服务区采取危险废弃物100%回收,一般废弃物分类处置的治理方法。对危险废弃物我们设置了废油(物)回收桶、废旧电池回收箱、废旧电子垃圾回收桶。对一般废弃物的处置方面,餐饮产生的垃圾深埋,废旧包装物、废纸则集中回收变卖到废品回收站。

6、关于油烟和污水的治理方面,服务区及时与公司沟通,积极争取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支持。

三、目前服务区目标的完成情况

通过前一阶段的两次内部审核和问题整改,封丘服务区除油烟、污水不能达标排放外,其他各项目标指标均已完成。油烟、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原因是因为后厨油烟排放装系统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污水处理装置损坏严重,需要大量维修资金的投入,而服务区无该专项资金的保障。

四、目前服务区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

截止目前服务区已经取得餐饮、住宿和超市经营方面的各类许可证件,服务区无超范围经营的现象。封丘服务区一贯重视运营管理工作中法律法规的符合性问题,自体系在服务区正式实施以来,我们积极收集了64部国家法律、26部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46项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根据收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我们列出了服务区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且根据服务区现状,对照16部重要的法律法

规进行了合规性评价。评价结果是发现了5项不符合,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

五、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运行控制情况

为了在服务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中,引入了“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封丘服务区根据认证工作需要深入开展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辨识,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辨识我们分别列出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重要危险源清单》并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来有效地控制危险,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体系运行存在的问题

体系管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重视领导作用,强调全员参与和PDCA过程方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服务区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接口”进行流程设计,制定详细的策划方案,配合高效的考核体系,使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公司对服务区大项维修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服务区现在油烟排放、污水处理、雨水管网维护等方面的治理难以实施。

2、随意性强:体系有效运行最根本的要求是:“应该做到的要写到,写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记录。”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出现“只

说不做”或者“只做不记”的情况,随便改变操作程序等现象。或者某些部门在执行相关程序文件时理解不够或图省事,就错误地实行等现象。应加强培训和学习,深入了解各项文件要求,以便将工作落到实处。

编制:王岩磊

审核:王岩磊

批准:魏振民

安全三同时试运行情况总结 篇3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一、项目概述

*****项目位于*****市北工业园区。是由*****市人民政府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建设的节能、环保工程。*****年*****月该项目获得《*****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的批复》(兵发改能源发[2013]570号)。

项目拟建设两条日处理生活垃圾*****吨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生产线,焚烧炉年运行*****小时。配套安装装机容量为*****的汽轮发电机组。达产后日处理生活垃圾量*****吨,年处理量*****万吨,最高日处理量*****吨。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按照审批程序,项目环评报告取得批复文件 *****年*****月委托*****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年*****月*****日*****项目取得*****环保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兵环审[2013]*****号)文件。

2、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设施设计

对于*****发电带来的污染物废气、废水、废渣及可能产生的恶臭等,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说明中分别进行了相应的 处理设计。

(1)烟气净化与处理系统

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会含有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及二噁英等污染物。该项目设计采用SNCR脱氮+石灰石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净化系统,每条焚烧线设置单独的烟气净化系统。

采用炉内脱氮后,可将NOx的排放浓度控制在195mg/m

3以内;采用石灰石半干法脱酸设施,HCl和SO2去除率可达95%以上;通过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重金属和二噁英的去除率可达90%以上。项目烟气中污染物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要求。

同时为防止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噁英对环境产生影响,运行过程中我们将控制垃圾焚烧温度在850℃以上且停留2秒以上,以确保二噁英充分分解。对已产生的二噁英,采用活性炭纤维毡与布袋除尘器组合方式,有效降低烟气中二噁英浓度。确保二噁英排放浓度达到国家环保部要求执行的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

(2)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

垃圾渗滤液主要产生于垃圾贮存池,是垃圾在贮存池中发酵腐烂后,由垃圾内的水分排出而造成的。它的特点是臭味重,有机污染浓度高,氨氮含量高。根据设计资料该项目设计了垃圾渗滤液回喷系统,如焚烧炉工况允许,渗滤液可喷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未能喷入锅炉焚烧的渗滤液将排入“*****”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经过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3)炉渣、飞灰处理系统

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占垃圾量的*****左右,它属于一般废弃物,它从炉中落入输送机,经过降温后送至炉渣堆放处,然后外运到指定地点,再经过加工处理后,可作铺路、制砖的辅料。

焚烧产生的飞灰占垃圾总量的3%左右,它属于危险废弃物。项目拟采用水泥作为稳定化材料配以螯合剂与水泥混合稳定化工艺,在厂区将飞灰固化处理后采用密闭罐车外运,送至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

(4)恶臭控制与防治系统

垃圾焚烧的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贮存池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主要成分H2S、NH3、甲硫醇等。工艺设计采用的控制与防治工艺是加强密封。一是对可能发生臭气外泄的部位都采用密封材料进行封堵;二是在卸料平台进门处设有风幕,防止垃圾车进厂时带来的臭味外泄;三是将垃圾池的臭味抽到燃烧炉膛,用燃烧的办法把臭味成分烧掉,达到脱臭效果。

3、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项目完成烟气净化系统的招标工作。因项目选址变更,烟气净化系统于*****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 体设施安装(吸收塔完成吊装,布袋除尘器上下箱体、灰库及氢氧化钙仓均已完成安装。)。

(2)*****项目完成炉内SNCR烟气脱硝系统的招标工作,*****完成炉内SNCR烟气脱硝系统合同的签订。由于目前锅炉安装及土建施工进度的影响,脱硝系统安装将于2014年项目开工后进行安装施工。

(3)*****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发出招标公告,*****日按计划进行招标。2014年项目开工后进行系统的安装施工。

(4)项目垃圾恶臭控制系统的各类风机已完成招标工作。

4、建设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1)*****发电项目部设置环保专职管理机构,由一名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并设2名环保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做好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工作。

(2)督促施工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施工单位设置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对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垃圾等进行妥善处理。如施工现场每天洒水,进厂区车辆限速行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产生噪声,车辆进现场减少鸣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等等。

(3)项目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聘请环境监理,采取由第三方实时监督检查的方式,确保环境保护措施 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可研,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年排放废渣*****万吨,飞灰*****万吨,同时还将产生垃圾量*****左右的渣土,除了对渣土和经检测合格后的飞灰综合利用外,项目投产前还需考虑建设一座符合垃圾填埋标准的应急固废堆放场地。希望尽快协调落实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的问题。

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 篇4

●安全条件审查

1、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 3.安全条件评估报告; 4.相关批复、规划文件; 5.营业执照或预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设计单位设计资质;

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试生产方案备案材料

1、试生产方案备案表;

2、试生产方案;

3、设计、施工、监理意见;

4、专家审查意见;

5、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报告;

6、施工、监理资质证书;

7、质量监督手续;

8、人员培训证明;

9、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10、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11、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员文件;

12、资格证书、及特种人员名单;

13、检查、落实情况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

1、竣工验收申请书;

2、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3、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试生产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整包情况报告;

5、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6、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7、(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阶段:

● 可行性研究阶段→ 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详细设计→施工阶段→试生产阶段→运营阶段

单位及成果:

●可行性研究阶段→ 建设单位: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安评机构: 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初步设计→ 设计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施工阶段和试生产阶段中间→ 建设单位:试生产方案;施工单位: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试生产阶段→安评机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程序:

安全三同时所需资料 篇5

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概况

3、工商营业执照

4、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

5、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⑴培训计划

⑵培训人员花名册 ⑶培训提纲;学习资料 ⑷考核试卷;考核成绩表

⑸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

7、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责任制 ⑵规章制度

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9、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资料

10、设计图纸单位资质证明资料

11、施工单位资质证明资料;监理单位资质证明资料

1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书

13、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14、防雷防静电检测检验报告

15、全员工伤保险资料

16、建设项目主要设施、设备清单

17、工艺流程图、总平面布置图

18、建筑平面布置图、设备平面布置图

19、电气线路布置图、消防布置图 20、其它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资料

二、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单位概况

2、建设项目概况

3、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1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

1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监理单位资质证明

15、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生产许可资料

16、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书

17、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18、防雷防静电检测检验报告

19、全员工伤保险证明

20、建设项目主要设施、设备清单

2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资料

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规范公司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各工程如期实施。

2、适用范围

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3、责任单位

技术开发部门、安全技术科、项目工程所在单位。

4、工作程序

4.1 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审查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①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②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③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② 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③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④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

① 建设项目概况;

②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③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④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⑤ 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⑥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⑦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⑧ 结论和建议。

(2)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②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③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⑤ 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① 建设项目概况;

② 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③ 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④ 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4.4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

(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① 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② 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③ 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④ 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 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2)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报送与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备案。

4.5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5、附则

安全三同时试运行情况总结 篇7

什么是安全生产“三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所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坚持“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切实做到五落实:领导落实,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宣传落实,及时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职责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实行责任追究;人员落实,及时调整工作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对全公司安全进行巡回检查;经费落实,确保安全工作必要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服务指南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现就备案办理事项说明如下。

一、事项名称

生产经营单位新发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的依据(可提供所有文件电子文档)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2、《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第13条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令)。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6、《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2009‟84号)。

7、《关于印发XX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的通知》(X市安„2009‟35号)。

三、备案数量及方式

无备案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备案申请受理机关和责任股室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股

五、行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审查备案的程序

分设立审查备案、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三个步骤:

(一)设立审查备案

1、备案程序

建设项目立项后:企业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安全生产条件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有管理权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综合分析报告审查备案。

2、企业备案应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申报表》(一式3份);

(2)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或安全条件论证报告(1份);

(3)投资、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设计审查备案

1、备案程序

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企业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审查→形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有管理权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报告进行审查备案。

2、企业备案应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申报表》(一式3份);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1份);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1份);

(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另外,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还需向许昌市安监局提供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1、备案程序

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或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有管理权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报告进行审查备案。

2、企业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报表》(一式3份);

(2)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1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申报表(复印件);

(4)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况;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安全设施需要试运行(生产、使用)的,还应当提供自查报告。

七、备案管理权限

(1)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等建设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许证条例》的规定执行。

(2)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到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

(3)其它普通建设项目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

八、备案审查时限

(一)设立审查备案

2个工作日

(二)设计审查备案

5个工作日

(三)竣工验收备案

5个工作日

九、年审、年检

十、监管措施

安全三同时试运行情况总结 篇9

1、目的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2、“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2)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同时”的验收 1)验收内容

(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4)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安全三同时试运行情况总结 篇10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而设置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金属非金属大中型地下矿山、大型露天矿山、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第九条 安全预评价报告结论应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

建设项目的规模或者周边环境、开采技术条件、开拓方式、采矿方法(筑坝方式)、主要生产系统及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修改或重新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第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安全评价机构对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及评价结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金属非金属大中型地下矿山、大型露天矿山、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九)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十)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十一)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

(十二)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十三)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下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2.跨两个及其以上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 3.由省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

4.中央在辽及省属非煤矿山企业、三等及以上尾矿库。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上述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其承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委托给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得将其再委托其他部门实施。

第十六条 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申请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初审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报送到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建设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行专家组审查负责制。审查时,由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依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聘请3至11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十九条 经审查合格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设计单位修改安全设施设计时间)以书面形式批复给申请人(见附件3)。20个工作日内不能批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得批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用地审批手续失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同时失效。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

(一)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

(二)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三)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建设期间,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上述规定以外变化的,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单后,方可恢复施工。严禁先施工后报批、边施工边修改。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审查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申请;

(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申请表》(见附件4);

(三)采矿许可证影印件;

(四)营业执照影印件;

(五)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影印件;

(六)原安全设施设计批准文件;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报告(一式七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第二十三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四章 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施工资质并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具有总承包一级或者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保留完整的施工记录,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发现施工条件变化较大、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有错漏、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报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三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完成和未完成的基建工程量、完成剩余基建工程量所需时间、设计变更的报告,以及实测图纸等资料;

(四)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五)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影印件;

(六)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影印件;

(八)采矿许可证影印件;

(九)其他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

建设项目基建期延期原则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批准的设计确定的基建期。基建期延期超过两次仍未完成建设的,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作废,需重新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设计变更批复)复印件;

(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设计的说明;

(四)参加验收的技术专家名单、专业及职称;

(五)验收工作的时间安排、程序等。

批准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派人或者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派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对验收活动进行监督核查。

第三十八条 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一)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完成;

(二)安全验收评价合格;

(三)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四)提升、通风、排水等主要设备、设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聘请3至11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现场验收。

参加竣工验收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从国家、省、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资格的;

(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第四十二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形成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上报批准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责其日常安全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辽宁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表》(见附件6);

(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7);

(三)验收专家组意见及成员名单;

(四)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影印件;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

(六)施工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

(七)监理单位资质影印件;

(八)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书面意见;

(九)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明文件;

(十)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者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材料;

(十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证明文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应当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并如实记录在案。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负有许可审批权限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第四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者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与此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有关建设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安监管一〔2010〕158号)同时废止。

上一篇:青春励志电视剧排行榜下一篇:新课程理念下初中化学的有效教学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