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申请自我评价

2024-08-18

博士学位申请自我评价(共10篇)

博士学位申请自我评价 篇1

一、在校学习成绩单办理:

1)每周二上午,卢萍老师处需提交(开题报告、撰写基金表和讲座单)2)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答辩的需提交以上内容外,另外需提交(三份临床大病历、临床工

作总结和临床毕业综合评定表),请同学们登陆交大医学院主页(http:// mc.xjtu.edu.cn →“研究生教育”→“资料下载”→“培养资料下载”)“临床毕业综合评定表”必须双面打印。

3)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去研究生院打印成绩单。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盲审)和提交答辩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

三、博士研究生送审(盲审)学位论文,须提前两个月提交。

四、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格式请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学位论文规范”[2007]11号;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请在学位类别栏内注明:临床医学博士。

五、注意事项

1)博士学位评审材料,可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tu.edu.cn/ →学生服务→学位申请信息录入)下载,此表格可打印,也可手写。

2)在申请送审(盲审)审批前,请先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tu.edu.cn/ →学生服务→学位申请信息录入)录入个人信息,答辩秘书进入(http://gs.xjtu.edu.cn/ →学生服务→答辩秘书登录)录入相关信息。

3)在申请送审(盲审)审批前,请先到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卢萍老师处核对在校学习成绩单(每周二上午),并按规定时间去研究生院打印成绩单(限周二下午)。

4)临床医疗工作总结,可从医学院网站(http://mc.xjtu.edu.cn/→研究生教育→资料下载→培养资料下载)此表格可打印,也可手写。

5)答辩完后尽快到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查询学位论文大摘要排序页码,并将已编好页码的学位论文大摘要25份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便及时上医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

六、博士研究生送审(盲审)学位论文需提交的资料

1)学位论文(2份)

2)博士学位申请书

3)博士学位论文评语

4)博士研究生业务鉴定

5)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6)博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意见表

7)博士学位论文常规评审人名单(备案)

8)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 9)在校学习成绩单(在研究生院打印)

10)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成果表

1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核对表

12)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送盲审2份)(王老师处发放)

13)博士学位论文创造性成果评价表.(送盲审2份)

14)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七、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需提交的资料

1)再次提交盲审学位论文资料的2----12条 1份

2)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 5份

3)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汇总表 1份

4)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 1份

5)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1份

6)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核对表 1份

7)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 1份

8)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会议决议 1份

9)卷内备考表 1份

10)学位论文 2份

11)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1份

12)研究生科研记录本 1本

13)学位论文大摘要(正反两面打印)1份

14)博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1份

15)医学院(系、附属医院)审查意见 1份

16)毕业综合评定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份

17)临床医疗工作总结(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份

18)临床大病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3份

博士学位申请简明流程 v1 篇2

到学位办或者系教学干事处领取“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登录“研究生学位申请网页”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在“表格下载”项中下载打印“评阅人组成表”和“自评表”。所有表格填写、签字完毕后,带“学位申请书”(2份)、“评阅人组成审核表”(1份),“博士学位论文”(一位评阅专家一本,最少5本),“自评表”(份数同“博士学位论文”)到学位办公室(东区学生服务中心308房间,Tel:3606544)办理学位论文寄送的后续事宜。

Note: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时,至少需要请5位博导,其中校外博导至少3位;

2、到学位办公室办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首先需要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只需要填写其封面内容,份数同送审的论文份数;然后装填信封:论文、评阅书、自评表,三样一份装信袋并封好,填写信封地址;

3、博士论文评审结果返回情况可在“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的”左栏的“返回情况”中查询;

4、我们将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校外专家评审的论文,为保证论文的及时准确投递,请各位同学来寄送论文以前,收集到各评审专家的单位通信地址、单位名称和电话;若信息不全,则只能通过邮政系统寄送;

5、请本校老师评审的论文将交由校内收发系统递送。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待“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全部返回后,登录“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补全答辩评委等信息,下载打印“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审核表”(1份)。导师、学位点签署意见之后到学位办领取返回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情况表”以及“表决票”,然后到系教学干事处领取海报,进行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Note:

答辩委员会至少需要请5位博导,其中至少需要有1位外校博导;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和论文评阅人重合。

三、博士学位申请:

按研究生院主页、学位授予栏目的“博士学位申请上报清单”准备学位申请材料,在指定的日期前将所有材料交送至系教学干事处,由教学干事汇总后上报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提交院、校两级学位委员会讨论,讨论通过后即可授予相应学位。

学位办公室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3

Fengming Road, Lingang Development Zone Jinan 250101, Shandong Province, P.R.China March 25,2015

Mr L.Rafael Reif Civil Engineering School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77 Massachusetts avenue cambridge, ma 02139-4307

Dear Mr L.Rafael Reif:

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流程 篇4

一、答辩资格审查

1、课程学习,获得学分要求:学分要求参考培养方案。

2、研究环节包含:

(1)开题:

开题必须进行答辩,需要3个副教授以上的专家参与答辩;开题后需要提交的报告有:

1)3个专家的评分表;

2)文献综述报告(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

3)选题报告;

4)博士生中期筛选考核表。

开题一般安排在博士生入学后1年至1年半内进行,开题与答辩之间至少间隔1年以上。

(2)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开题后1年左右提交。

(3)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学习报告。

(4)发表论文:参见 “电信系关于博士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新生新规定,老生老规定)。

(5)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撰写完毕,经导师同意,在答辩前2个月将本人的学位论文(4本,不含学生及导师信息)送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进行外校盲审。

教务审核HUB系统中学分(含课程学习与研究环节)是否满足要求,对开题以及中期进展报告会严格审核其时间节点。若学分满足要求,盲审评定书至少3份意见通过,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答辩申请,方可以发放答辩专用档案袋,进行答辩申请。

二、答辩申请

1、导师在HUB系统中完成论文定稿审核、答辩审批表审核,指定答辩秘书,1

并在HUB系统中确认。(有关HUB系统的流程,HUB系统中的“查看学位答辩流程图”有详细说明。)

2、秘书携带以下资料:

1)

2)

3)

4)

5)成绩表; 盲审评定书(3份)以及根据盲审意见所做的修改报告; 发表论文复印件以及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 导师签字同意的“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 导师签字同意的“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审批表”;

找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提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前(向研究生教务科提交答辩材料前1周)需将论文电子版提交系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论文抄袭检测。

2、答辩委员会委员应由5-7位教授级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有指导博士生的经历,一般应有本单位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并至少应有1位校外同行专家)。

3、博士生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是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若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则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少于7人。(答辩秘书注意,有几个答辩委员,就只能在几张答辩评审表上盖系章,盖章应该在答辩前完成)

4、答辩委员会要设秘书1名,答辩秘书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参与答辩全过程,作答辩记录,此外,博士生答辩申报过程中的全部手续(包括学位论文送盲审、评阅表收取等)均由答辩秘书办理,博士生本人应予迥避。

5、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6、其他规定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

7、答辩完成,秘书要在HUB系统中登记答辩成绩。

博士学位申请自我评价 篇5

为深入实施精品战略,不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在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须以第一作者身份、以第四军医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相关刊物发表文章,其内容应与学位论文课题相关。具体标准如下:

一、申请博士学位发表文章标准

(一)申请自然科学门类博士学位,须在SCI收录杂志发表(或接受)论著(IF≥1.0);或在EI收录杂志发表(或接受)论著。以上杂志不包含SCI/EI收录的国内杂志中文版。

(二)申请人文社会科学门类博士学位,须在SCI收录杂志发表(或接受)论著(IF≥1.0);或在EI/ SSCI收录杂志发表(或接受)论著。以上杂志不包含SCI/EI/ SSCI收录的国内杂志中文版。

(三)以共同第一作者在SCI杂志发表论著,按以下条件计算:

1、在影响因子小于3.0杂志上发表论著,只计排

名第一的作者。

2、在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小于5.0杂志发表论著,只计共同第一作者的前两名作者。

3、在影响因子大于等于5.0杂志发表论著,只计共同第一作者的前三名作者。

(四)以共同第一作者在EI/ SSCI收录杂志发表论著,只计排名第一的作者。

二、申请硕士学位发表文章标准

(一)申请科学学位,须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杂志(不含增刊、专刊及会议论文集)发表论著。若论著未正式发表,持刊用证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不可申请学位。

(二)申请专业学位,须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杂志(不含增刊、专刊及会议论文集)发表文章,文章类型不限。若文章未正式发表,持刊用证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不可申请学位。

三、说明

(一)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0年毕业及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论著影响因子暂不做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申请学位发表文章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博士学位申请自我评价 篇6

1、预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查同意,学生向所在院系教学秘书申请预答辩权力下放。教学秘书登录研究生办公系统(简称“系统”),为学生下放预答辩权力及学位信息录入权力,学生登录系统逐项录入学位信息,同时还应维护本人的学籍信息,填写并下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导师填写对申请预答辩的意见。博士生携带经导师审阅认可的学位论文及发表论文原件,请分委会主席签署审查意见并审查确认博士生发表文章情况。分委会审查通过后,博士生可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程序见《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预答辩通过后,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分委会审查(包括格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论文送审申请。

2、论文评审

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以便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查。要求为word格式,文件名为“姓名_学号.doc”。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sxwgl@hit.edu.cn。

论文送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学位办(行政楼318室):(1)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1份。

(2)匿名处理的博士学位论文2册。删除学位论文中博士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及其相关信息;删除论文中致谢和个人简历;对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隐去所有作者的姓名,标出博士学位申请人在该文中的作者排序。

(3)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直接相关的已发表或已正式录用的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文章1篇(一式两份,匿名处理,双面打印或复印)。

(4)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以及发表论文原件或论文检索证明(会议论文必须携带检索证明)。

(5)匿名评审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2份,在网上(http://hitgs.hit.edu.cn/news/Show.asp?id=2539)下载、填写并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学生需打印“评审意见”封面及内页中的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和所属学科,论文编号和送审日期由研究生院负责填写。

(6)持“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交费单”(网上下载,网址同上)到校财务处缴纳匿名评审费980元,收据送交学位办核实。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需提交保密处出具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定密通知单》及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送审论文保密提醒通知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两位推荐专家名单。

学位办在每周二、周四受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事宜。由于各高校寒暑假起止日期不同,放假前寄出的论文因对方院校无人受理很容易出现差错,故放假前10天不受理匿名送审事宜。为保证校学位会、各分委会的学位审核工作,在每次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前后各一周内不受理匿名送审事宜(校学位会每年4次,一般为1月、7月第二周周四及4月、10月第四周周四)。请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及相关材料。

3、申请答辩

博士生到分委员会秘书处领取《博士研究生成绩单》2份(需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处公章),匿名评审意见全部收回且评审结果符合答辩要求后,答辩秘书进入研究生系统(博士生录入学位相关信息时一定要录入答辩秘书成员编号,否则秘书无法工作),录入专家评审意见各分项结果、答辩日期,并录入评审意见汇总材料相关信息。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审查学生学位信息,录入对该学生学位论文的评语及推荐意见,并在系统中确认提交。系统中导师审查确认后,学生只能查看无权修信息,故请学生在导师审查前仔细检查,保证其学位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博士生从系统中输出答辩系列用表。

为保证各位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的把关作用,请答辩委员会秘书于正式答辩一周之前(特殊情况至少需在正式答辩三天前)到校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核手续,并于论文答辩一周之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至答辩委员会成员。校学位办审核须携带的材料及顺序如下:

(1)有博士生本人签字的答辩申请书(2份);

(2)有教学秘书、院系及研究生院盖章确认的课程成绩单(2份);(3)有导师、学科负责人、分委会主席签字同意的答辩资格审查表(2份);(4)有分委会主席签字同意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2份);

(5)有导师、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发表学术论文清单(2份);(6)有导师、分委会主席签字审核的评审意见汇总材料(1份);(7)博士学位情况表(1份);(8)专家匿名评审意见(2份)(9)博士学位论文(1册)

校学位办审查批准,发给投票,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审查情况,同时在网上公

告博士生答辩信息。系统中学位办审查通过后,导师、学生均只能查看无权修改,故请在学位办审查前将学生的学位审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4、答辩。

答辩程序见《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5、整理材料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整理有关材料,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系统录入答辩决议和答辩结果,输出答辩情况表,将答辩系列用表装入材料袋,交相关分委员会秘书;博士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整理论文,按分委员会要求装订若干册交分委员会秘书,待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查。

博士学位申请自我评价 篇7

关于下发

《南京理工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了规范地处理博士学位授予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便于博士生了解有关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南京理工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请贯彻执行。

本文件中与预答辩有关的规定到2006年1月1日以后开始执行。

附件:《南京理工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二OO五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博士学位 申请 规定 附件

南京理工大学 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为了使博士学位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了解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依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制定本文件。

一、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1)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考核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

(2)在学期间至少在国际正式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国内核心期刊目录见南京理工大学科技处制定的《国内期刊投向指南》及其后续版本《学术论文投向指南资料汇编》,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杂志目录详见《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对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南理工研〔2005〕4号): ●上述三篇论文中至少有一篇被SCI或EI检索; ●上述三篇论文中至少有一篇在国外正式期刊上发表;

●上述三篇论文中至少有一篇在被选定的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直接主办的刊物上发表;

●上述三篇论文中至少有一篇在被选定的其它杂志上发表。●申请人参加省部级以上重点军工科研项目,承担了相对独立的重要任务,由于保密原因,无法将研究成果公开发表,但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被认定其研究成果有较高学术价值。

对出版过著作或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减少或取消对发表论文数量的要求。

上述文章以正式发表或录用通知为准。(3)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4)保密学位论文作者完成了《南京理工大学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中的工作程序。

二、与学位论文评审意见有关问题的处理

1、所有评审专家均同意答辩且评审意见中无严重问题者,申请人可以提出答辩申请,也可在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提出答辩申请。

2、在评审意见中,如果有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者,将评审意见提交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与委员协商的基础上委托有关专家对评审意见进行认定,经认定评审专家意见基本正确的,本次评审(包括预答辩环节)无效。申请人必须重新撰写论文,至少半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和评审申请。如果第二次评审中仍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评审专家意见基本正确的,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在评审意见中,如果有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者,根据具体的评审意见按以下规定处理:

(1)评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主要为论文的写作、打印、标注等错误者,申请人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至少1个月后方可提出答辩申请。(2)评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主要为实验或论文撰写方面存在较大错误(如对创新点的论述错误或不清晰、理论推导或归纳错误等)者,申请人必须根据评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补充实验或重大修改,修改时间至少为2个月,修改完成后由学位办公室将学位论文送原评审专家审查是否达到要求。提交给答辩委员会和存档的材料以专家第二次评审意见为准。专家第二次评审意见中仍有“修改后答辩”者,申请人必须重新撰写论文,至少半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4、在评审意见中,如果有评审专家在同意答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较严重,或有2份(或2份以上)评审意见给出的等级为“一般”或“较差”者,应将评审意见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对评审意见认定基础上,做出申请人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答辩”或“修改后送原评审专家再次审阅”的决定,由学位办公室监督执行,修改时间至少为1个月。

5、申请人根据上述2、3、4条的规定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时,必须填写《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表》,经导师签字后送交学位办公室。

三、与学位论文答辩有关问题的处理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必须为下列之一:(1)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博士学位;(2)不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3)不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同时同意在一年后至二年内修改论文后申请重新答辩一次;

(4)不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但对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者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此条仅为无硕士学位申请人而设)。

2、对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处理

(1)对于不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人学位申请资格。

(2)对于不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同时同意在一年后至二年内修改论文后申请重新答辩一次者,届时所有申请环节(包括预答辩、学位论文评审等环节)必须重新进行。

四、博士学位证书的发放

1、对发表论文提供录用通知,且仅靠此论文才能满足学位授予的最低条件者,必须在论文正式发表后,将其送交学位办公室查验,学位办公室在查验后方可向申请人颁发学位证书。

2、通过学位审批者,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通过学院向申请人颁发,定向、委培或与申请人所在单位订有协议者由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向所在单位寄送。

五、申请人的申诉及处理

1、申请人对答辩委员会做出的评语、决议有不同意见,可在宣布评语、决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或复议申请,申诉或复议申请书送学位办公室。

2、申请人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位办公室提交申诉或复议申请。

博士学位申请自我评价 篇8

【编写说明:请按申请基本条件进行编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直入主题,申请表格中不能反映的有关内容可以在报告中作适当说明。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对核查中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按材料作假处理。正文请用宋体4号字编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申请单位:

一、本单位发展概况

【简要介绍本单位的办学历史与现状,以及列入本地区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情况。】

二、办学定位与特色

【简要介绍本单位的办学定位与目标、优势与特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重点说明本单位申请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三、师资队伍与水平

【简要介绍本单位师资队伍情况,包括整体实力、梯队结构、教学水平、对人才培养的支撑能力、已具备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等方面。】

四、人才培养与质量

【简要介绍本单位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培养质量、学风建设和毕业生社会评价等情况,重点介绍拟新增博士或硕士学位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五、科学研究与贡献

【简要介绍本单位的科学研究情况,包括科研基础、科研活跃程度和取得的科研成果,重点说明本单位科研对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六、条件支撑与管理

博士学位申请自我评价 篇9

及其《系统》录入时应注意的相关说明

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北航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2009版),要求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有“代表学位论文成果且符合条件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对此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且分委员会可以审核学位的博士学位申请者

要求:“允许仅有一篇论文处于录用状态”。即符合条件的3篇中应刊出2篇,而且此2篇中一定含有达到第1条、或第2条、或第3条规定中刊物级别最高的1篇,则可以分别按达到第1条、或第2条、或第3条规定来确定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抽签概率。

二、对仅因为发表论文数量未达到审核学位规定的博士生申请答辩者

要求:“必须至少1篇论文已经刊出,其它论文已经投稿或录用”。即此“1篇已经刊出的论文”一定是达到第1条、或第2条、或第3条规定中刊物级别最高的1篇(“已经投稿”的论文不能按收录源刊物计数),则可以分别按达到第1条或第2条或第3条规定来确定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抽签概率。

三、对代表学位论文成果的学术论文录入、显示顺序

要求:在录入《系统》的“发表论文”菜单时,请把代表学位论文成果的学术论文按重要性和刊物级别高低排序。使得其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即《审批材料》的第1页)”上显示排序(即把最具有学术价值、代表学位论文成果且刊物级别最高的学术论文排在最前面)。

具体操作:“学位信息管理”“学位信息录入”“发表论文”

“设置发表文章打印顺序”“提交”。

四、对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附件的要求

1.对“已刊出”的论文,应提交:封面、目录、论文在刊物中的首页的复印件。并在目录、首页的复印件上用彩色笔标示博士生姓名。

2.对“网络在线”发行的论文,应提交:刊物在网络在线发行中的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的打印稿;

3.对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如能提交:①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②“国外出版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③“文章校样首页”后,“可认定为已刊出”。

对以上“网络在线”、“可认定为已刊出”的论文须在提交的“打印稿”上按“电子文献形式”的要求,用彩色笔标示、注明或空白处签署相关信息(具体参照:

六、对“电子文献形式”的学术论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的要求)。

4.对在刊物上“已录用”和“已投稿”的学术论文

此类情况须填写《博士研究生“已录用”或“已投稿”学术论文情况确认表》。同时附如下附件。

(1)对“已录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①“(要求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原件”、②“版面

费收据”、③“论文底稿首页”;

(2)对“已投稿”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投稿的论文底稿首页”。

五、对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认定:必须有会议论文集的封面、目录、论文在论文集中的首页的复印件;对学术会议论文要求有收录号。

六、对“电子文献形式”的学术论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的要求

要求附上“电子文献形式”论文打印稿的第1页,用彩色笔标示或空白处签署如下信息:

1.在页眉或页脚处标示的相关信息:作者姓名、单位,刊名或会议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页码。

2.注明或标示“电子文献”的出处(如光盘出版号或文献查询网址)、出版日期或网络在线刊出日期、“论文的数字标识码(DOI:)”。

3.导师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七、在《系统》中的录入格式

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规定》的要求和“信息系统”给出的格式逐项录入。其中应注意:

1.对“已刊出”的学术论文请准确录入[发表论文] 的各项字段;其中:

(1)对“网络在线”发行的论文在“卷号”处录入“网络在线+论文的数字标识码(即DOI号)”;如“网络在线DOI:10:1177/***3”。

(2)对“可认定为已刊出” 的论文在“卷号”处录入“认定刊出+论文的数字标识码(即DOI号)”,如“认定刊出DOI:10:1177/***3”;其它相关项(开始页码、结束页码等)可以为空;

(3)对“已录用”或“已投稿”的学术论文在“卷号”处录入“已录用”或“已投稿”,其它相关项(开始页码、结束页码等)可以为空。

特别注意: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且审核学位的博士学位申请者”只允许录入“已刊出”、“网络在线”、“认定刊出”、“已录用”的学术论文。对“仅因为发表论文数量未达到的博士生申请答辩者”,可以允许录入“已投稿”的学术论文。

2.对“被检索类型”是指在相关数据库(如SCI源、EI源、ISTP源等)可检索到的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对于学术期刊论文要求检索到学术期刊名称,对于学术会议论文要求有收录号。

3.如论文被检索应录入“检索号”,否则此项为空。

4.如论文发表的刊物“有当年”或“最近年份”被检索数据库的“刊物的影响因子IF”,应录入,同时录入“影响因子来源年份”,否则此两项为空。

博士学位申请自我评价 篇10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定

根据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规定,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按照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答辩,全日制硕士又分为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两类组织答辩。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1.申请工学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要求在学院指定的期刊里有一篇正式出版的与学术论文有关的文章(指定刊物见附件)。文章的作者单位应署名为“武汉大学”,硕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3.学位论文已完成,且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5%)。

4.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无异议。

5.论文用A4(210×297mm)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字。

6.答辩由指导教师组织(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具体时间等事宜)。

(二)工程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1.申请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

2.学位论文已完成,且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率超过25%,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重复率不超过30%)。

3.申请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无发表文章要求,答辩由指导教师组织(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具体时间等事宜)。4.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无异议。

5.论文用A4(210×297mm)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字。

(三)相关要求

1.按照学校及学院规定,硕士学位论文都要进行论文检测,请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10月份将论文的电子版交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检测。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论文应为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word、pdf版),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2)每篇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号_学院.doc”或“姓名-学号-学院.pdf”。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否则无法检测。

(3)提交时间为2013年10月20日-11月10日,提交到hancl@whu.edu.cn的邮箱,请以学号及姓名命名邮件。

2.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领取答辩表格。

3.硕士学位答辩须在11月20日以前完毕,答辩完毕三日内将所有答辩的材料按规定交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工学及工程硕士论文评阅人由导师安排。

2.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二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一人。

3.论文评阅人写评语的时间保证有一个月。评阅人须对论文写出详细评语,内容包括:

(1)论文综述及选题的评价;

(2)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包括对论文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的评价;(3)对科研能力及写作水平的评价;

(4)指出论文中不足或论文应加强的方面,并提出希望;

(5)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能否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写出明确意见,并以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对论文评定。

(五)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以上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不与论文评阅人重复。指导教师可出席答辩,但不参加投票。

(六)硕士答辩流程

1.2013年10月份,申请论文答辩人员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硕士学位申请表。2.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论文和评阅书用密封传递方式送达评阅人。3.评阅意见书返回后,申请人填好硕士学位申请表,并将表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工学硕士申请表第3页,工程硕士申请表第3页)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4.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2页)基本内容:学生XX按培养方案已完成了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优良,参与了XX科研。并公开发表XX文章,其中被检索XX篇,学位论文XX已完成,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5.申请者填写研究生论文答辩评阅酬金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院里盖章后,携指导教师的经费本,到财务处领取答辩费用。

(七)硕士研究生答辩后需交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书一份(内包含论文评阅书二份和表决票5张),整本用胶水粘贴好。

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一份; 3.学籍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

4.工学硕士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式二份

(注明:答辩者将所发表文章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 装订成册,按要求制作封面,提交学院。所有材料不允许订书针装订)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6.硕士学位论文(A4)一式二份(中、英文摘要包含在论文中),论文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 小4号字。

7.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 8.提交图书馆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根据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要求,制定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工学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校纪校规,政治思想考核合格;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四级记分C以上,十级记分C—以上,100制60分以上);博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2.发表论文要求

(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须在《中国科学》发表论文1篇和正式发表外文文章1篇;

(2)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须有已被SCI检索的文章1篇,并在学院指定中文刊物发表文章1篇。

(3)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须在《科学通报》、《水利学报》、《水力发电学报》、《力学学报》4种刊物上发表文章2篇和正式发表的外文文章1篇;

(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须有已被EI检索的文章2篇和正式发表的外文文章1篇;如果被EI检索的2篇文章均为外文,则需在学院指定中文刊物发表文章1篇。

说明:

(1)请各位同学以入学手册中的要求为准。为提高博士生科研论文质量,从2012级起SCI和EI 的文章仅指期刊文章。

(2)以上文章均须见刊,文章检索须提供检索报告。

(3)满足上述4条之一即可,但文章内容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一致,文章的作者单位均应署名为“武汉大学”,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外文杂志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3.相关要求

按照学校规定,博士生答辩前须进行论文检测(博士学位论文的重复率不超过20%),请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10月份将论文的电子版交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检测。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论文应为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word、pdf版),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2)每篇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号_学院.doc”或“姓名-学号-学院.pdf”。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否则无法检测。

(3)提交时间为2013年10月20日-11月10日,提交到hancl@whu.edu.cn的邮箱,请以学号及姓名命名邮件。

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领取答辩表格。

(二)博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应着眼选择学科前沿或对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课题,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应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应能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其研究成果与导师的科研工作应有一定的区分界限,论文选题得当,立论正确、分析透彻、推理严谨、论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简练、层次分明、引证规范。论文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字。

(三)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1.学院聘请评阅人对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阅,即对评阅专家姓名、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姓名保密的一种评阅方式。

2.论文评阅送审时间截止为2013年10月下旬。

3.在论文送审前,必须由申请学位人员的导师和所在教研室共同提出评阅专家候选人10-13人,并将专家详细情况,如姓名、职称、所在单位、是否博导、联系地址与电话填入(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中。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的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博士生导师、学科学术带头人。

4.申请学位人员将资格审查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3份学位论文((论文中凡涉及到论文作者、导师姓名的须去掉)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查。

5.学院在评阅候选人中选出三位评阅人,其中省外专家不得少于2人,博导不少于1人,本校教师不担任评阅人,在答辩前一个月将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人聘书、保密信封寄送到评阅人手中,以保证评阅人有足够的时间评阅论文。

6.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由院研究生办公室教学秘书将评阅人信息页撕下做保密处理(此页在答辩结束后归档)以保证评阅人的隐名权益。3 份评阅书通过后,申请人拿上经过保密处理的3份评阅书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一并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批盖章,论文评阅书只有作过隐名和保密处理后才能提供给答辩委员会。

7.论文评阅有异议时,则由研究生院学位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共同聘请有关专家对论文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意见决定是否组织论文答辩。

8.论文评审费200元/篇,填酬金表报销,往返邮寄费70元/篇(按特快专递)学生自理。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须全部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并至少有半数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有条件学科应聘请一定数量的院士和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所研究领域的校外学术权威或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学者担任。答辩委员会中应包括一名院学位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不与论文评阅人重复。指导教师可出席答辩,但不参加投票。

(五)博士答辩流程

1.2013年10月下旬,申请论文答辩人员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

2.2013年11月中上旬,博士研究生必须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能进行正式答辩申请。博士学位答辩须在11月20日以前完毕,答辩完毕三日内将所有答辩的材料按规定交院研究生办公室。

3.申请者带上填好的 “武汉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第10-11)页、成绩表、科研成果原件、3本博士学位论文(论文中凡涉及到论文作者、导师姓名的须去掉)到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查签字。

4.在10-13个评阅专家候选人中选出3位评阅人,由院研究生秘书将论文和评阅书用密封特快传递方式送达评阅人。

5.评阅书返回后,由院秘书拆封,并将评阅书中有关评阅人的信息页撕下,作者将经过保密处理的3份评阅书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申请表第4页)、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一并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批,经审批合格盖章签字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6.申请者填写研究生论文答辩评阅酬金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院里盖章后,携指导教师的经费本,到财务处领取答辩费用。

(六)博士研究生答辩后需交材料

1.申请博士学位登记表一份,(内含论文评阅书3份和表决票5至7张),用胶水粘贴好。

2.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一份。3.学籍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

4.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套。如有多篇文章,文章之间的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四页所填文章顺序相同。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装订要求: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全文)

5.向校图书馆提交论文电子版全文和纸本论文一份(由学生交校图书馆)。6.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一份。7.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8.博士学位论文(A4)一式三份,(含交学位办三份),其中3000字的中、英文论文摘要包含在论文中,论文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 小4号字。9.《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页、3页、4页、和8页)用B4的纸正反两面复印13份。(可先到研究生办公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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