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2024-09-1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精选12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1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粤机编办发〔2017〕186 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埔编办〔2018〕87 号)有关要求,我局就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优化准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范围 广州开发区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准营管理

1.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材料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是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申请单位只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申请材料,在审批通过后到区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材料并领取审批结果。

2.优化审批流程。关口前移,在企业、群众办理业务申请之前,对建设项目提出相关的环保意见和指导申请材料的准备,避免申请人走弯路。

3.加快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压缩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受理公示10工作日和批前公示5工作日除外)。4.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对外公布投诉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5.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行政许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二)事中事后监管

1.梳理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夯实法律支撑基础。2.规范执法、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程序和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3.实施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2

南宁外环高速公路是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承建的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厅6月18日接到该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批材料后, 立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 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最简的流程进行审批。政务中心一线人员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 整合工作流程, 进一步简化手续, 减少环节, 仅用一个工作日就完成了任务。

对建设厅热情周到的服务和快速的办事效率, 重庆西南铝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樊代兴有着深切的体会。按规定, 公司在办理法人签证和确定外来企业备案联系人环节时, 法人要到场签字。可樊总周一到周五都没有时间。在和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联系好后, 樊总从重庆飞抵南宁, 到政务中心时已是晚上8时多。但是建设厅领导、政务中心负责人及办事员一干人马一直等候, 且办理手续前后不到半个小时!速度之快, 令樊总连声称赞。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3

关键词:规划管理体制;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建设的规模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而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其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城市发展的规划,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够使城市获得更好的发展。对此,就需要我们能够对城市项目规划的相关工作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从而获得更好的规划效果。

2 目前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所存在的问题

2.1 详细规划差异

通常来说,在较大的城市项目审批中,都需要对项目的详细规划进行编制,并在通报当地政府部门经过审批之后再对项目开展报建工作,如申请一书两证的许可申请以及方案的送审工作等等。同时,作为城市规划的管理部门来说也需要在经过政府批准之后通过相关城市管理的规范以及技术对其进行正常的审批。但是,在我们对项目审批的过程中,却经常出现报建情况同批准情况间存在差异的问题,并为我们的实际规划工作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困扰。究其原因,首先是项目的审批同项目的报建之间已经具有较大的时间差,且在这个过程中该项目的开发方已经在规划思路上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其次,虽然开发方所具有的开发思路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城市土地资源较为宝贵,这就使其在实际报建的过程中可能通过对相应技术指标的增加或减少来期望获得更大的收益。而上述情况的存在,都会使规划部门在实际审批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困难。

2.2 行政干预的矛盾

对于很多项目而言,当其开展项目报建工作时,却依然没有获得相关土地的使用权。而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其在没有获取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应当暂停该项目,是不符合我国规划制度的。除此之外,另一种存在的情况就是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同规划相关单位还没有办理完善的手续就要出具相关的行政许可,而这也是同我国行政法规所不相符的。而在实际审批的过程中,却很可能存在部分当地的重点工程、形象工程等等没有符合我们审批条件的情况,而这就会使当地的行政领导将这种压力施加到项目的审批人员身上,使其不能够充分的发挥自身的自由性。

3 对我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工作的思考

3.1 加强审批工作的严肃性

对于城市项目规划这项工作来说,其稳定性以及持续性是非常重要的。而对于我们上述提到的项目报建同实际项目规划存在一定差异的问题来说,则需要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其进行防范:首先,要做好管理工作,在管理部门实际审批的过程中,需要能够保障审批工作的严肃性,无论是哪个级别的规划部门都应当在其所具有的正常许可范围之内以正确的审批方式保障城市发展的稳定性以及持续性,避免出现根据项目更改规划的情况;其次,需要做好审批环节的服务工作,对于规划编制单位来说,其在规划编制的过程应当能够同项目的开发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并以此来保障规划形成的正确性以及准确性。而如果双方之间在细节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则需要将详细规划工作暂缓上报之后再在双方达成一致之后对其进行修改。再次,在我们对项目审批的过程中,也需要审批工作人员能够对工作的精细性以及严肃性作出良好的保证,并真正的加强自身的责任感,保障能够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详细规划来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日照分析报告来审批建设项目。

3.2 不断创新规划管理制度

对于我国现行的很多规划管理制度来说,其中都具有一定的标准低以及时间长等缺点,而这就会对我们实际项目规划的管理、实施以及监督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很多的烦恼。比如部分建设项目在实际审批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法不合理、合情不合法以及依据不足等现象,在我们实际审批的过程中很难对其情况进行把握,并大大降低了我们审批工作开展的效率。对此,就需要我们应当能够在对我国目前改革情况保持适应的基础上对原有的规划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的创新:首先,需要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比如城市公共设施、公共资源以及公共利益相关项目的规划管理等;其次,需要能够在目前的基础上加快自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并在针对我国目前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更为科学、合理审批制度的建立来更好的符合其日常发展。

另外,对于城市规划这项工作而言,其同我国目前政府所实行的任期制是存在一定关系的,并正是这种关系的存在使两者间难免会存在一定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如何能够对政府的任期制度同城市的长远规划之间进行良好的平衡则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此,政府在今后的行动规划方面应当能够更好的强调长远目标同现今目标的结合,并使城市居民能够更好的在监督政府行为的同时也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其中,并以此来对城市未来规划所具有的重点性以及可操作性进行强调,从而能够逐渐使政府在正视城市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使城市项目的审批工作也能够以更为自由、良好的方式进行。

最后,城市要想获得更好的规划,群众的意见、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对此,政府可以通过接受公共监督为目标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公共参与平台,结合报刊、广告、社区建设公示栏、展览厅、座谈会以及专家咨询会等,实现规划管理的公开性和参与性。

3 结束语

总的来说,城市的项目规划将直接对城市的未来发展产生影响,需要我们能够对其引起充分的重视。对此,就需要我们能够在日常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充分的联系实际,并以更具针对性的方式做好城市项目规划的审批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建飞.国家战略下海南跨越式发展的图景与路径[J].城市规划.2012(03):20-27.

[2]张舰.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中“规划条件”问题研究[J].城市规划.2012(03):65-70.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4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第2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条、第22条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18条。

二、办理范围:属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管理权限内,列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内的建设项目。

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四、基本条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计划规范的要求;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本区域产业政策;

4、建设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粉尘、COD、氨氮、石油类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控制在浦东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5、建设项目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和本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优先采用原材料消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7、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反映项目原有的环境状况,采取“以新带老”等措施,治理原有的污染源;

8、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五、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格式文本)*2;

2、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或情况说明;

3、地形图(原件)——上海市测绘院;

4、项目总平面图;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件)*2及电子文档;(需要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

6、除国家涉密项目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需提供: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公众意见及其采纳情况的说明;并在申请报告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

7、除国家涉密项目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或在环境敏感区建设的,应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提交环评时应同时提交专家意见和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其采纳情况的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等。开展公众参与的建设项目,因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同意环评文件全文公开的,提交环评时应同时提交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及电子文档);

8、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外资企业须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建设单位,应提交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9、建设项目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立项批文的,应同时报送立项批文;

10、建设项目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申报环评文件时应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11、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规划选址的,应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

12、建设项目涉及用地/房的,应提供其有效使用证明,如土地批租协议、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13、开办饮食服务项目的,应提供所在房屋使用性质证明和所在建筑的使用功能证明及提供有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结构烟道蓝图、隔油池蓝图;

14、纳入本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应提供总量来源证明(原件);

15、建设项目污水纳管的有关证明;

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复印件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限

1、环境影响登记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2、环境影响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3、环境影响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七、有效期限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3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如周边环境有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规章、环境标准有重大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变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之后,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进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申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格式文本,一式二份);原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重新申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情况说明;与变更相关的图纸;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时限:与首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办理时限规定相同。

九、延续: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当办理延续手续。

申请材料: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办理时限: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十、年检(年审):无。

十一、收费:无。

十二、受理窗口:

地 址:张江路39号1号楼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5

第一条 本原则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燃煤(含煤矸石)、燃油、燃气、燃油页岩、燃石油焦的火电(含热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以生物质、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主要燃料的发电项目除外。

第二条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能源和火电发展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的相关要求。

热电联产项目符合热电联产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落实热负荷和热网建设,同步替代关停供热范围内的燃煤、燃油小锅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纳入省(区、市)的低热值煤发电专项规划,低热值燃料来源可靠,燃料配比和热值符合相关要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省等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燃煤发电项目,实行了煤炭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第三条 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

不予批准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不予批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及配套自备燃煤电站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机组。

第四条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和国家大型煤电基地内的火电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包含的火电项目,应落实规划环评确定的原则和要求。

第五条 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发电量的煤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第六条 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有明确的总量来源及具体的平衡方案。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原则上从本行业、本集团削减量获得,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部分总量指标可从其他行业获取。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和某项主要污染物上一年平均浓度超标的地区,不得作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跨行政区调剂的调入方接受其他区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予批准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地区的火电项目。

第七条 同步建设先进高效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烟道,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和其他相关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燃煤发电项目,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所在地区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超低排放的有关规定。煤场和灰场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在环境敏感区或区域颗粒物超标地区设置封闭煤场。灰场设置合理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第八条 降低新鲜水用量。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煤矿疏干水、海水淡化水。工业用水禁止取用地下水,取用地表水不得挤占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

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提出厂区排水系统设计要求,明确污水分类收集和处理方案,按照“一水多用”的原则强化水资源的串级使用要求,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废水外排量。脱硫废水单独处理后回用。禁设排污口的区域落实高浓度循环冷却水综合利用途径或采取有效的脱盐措施。

未在水环境敏感区、禁设排污口的区域设置废水排放口,未向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受纳水体排放增加受纳水体超标污染物的废水。

厂区及灰场等区域按照环境保护目标的敏感程度、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提出了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方案。

第九条 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位于人口集中区的项目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

第十条 灰渣、脱硫石膏等优先综合利用,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运往灰场分区贮存,灰场选址、建设和运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要求。热电联产项目灰渣应全部综合利用,仅设置事故备用灰场(库),储量不宜超过半年。脱硝废催化剂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提出相关的处理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 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以液氨为脱硝还原剂的,加强液氨储运和使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城市热电和位于人口集中区的项目,宜选用尿素作为脱硝还原剂。事故池容积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 改、扩建项目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和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并明确“以新带老”整改方案。现有工程按计划完成小机组关停。

第十三条 有环境容量的地区,项目建成运行后,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强化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出有效的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改善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的城市,落实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一般控制区现役源1.5倍削减替代。

第十四条 提出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设置污染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烟囱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开展土壤、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背景监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6

联系人:联系电话: 0371-66309408

办理程序:(一)建设单位提交环评审批材料。

(二)承办处(室)提出初步意见。

(三)公示听证。

(四)自收到报告书审批所需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审批文件交大厅,送达审批文件。

3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一)申请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有行业主管部门的)。

(五)根据政策法规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7

一、文件材料

文件材料是在科研、生产、建设等科技、生产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以特定的形式固定在一定载体上的各种原始记录。文件材料的定义包含了两部分内容, “文件”通常所指的是图样、文字材料等纸质材料, 而“材料”是指纸质外的其他载体文件, 如底片、照片、影片、软盘、录音录像等材料。各种载体的文件都是一样的, 都是科技生产、建设活动的记录, 只是制成材料不同而已。

二、文件材料搜集、积累的范围及顺序

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可分为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材料及部分竣工材料及建设监理材料等。

三、文件材料搜集、积累的方法与措施

按照基建工程程序, 通过一定的方法、制度与工具, 将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搜集、积累、集中并妥善保管。这项工作贯穿在工程建设的自始至终, 避免文件材料的紊乱、损坏、丢失, 有利于维护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有利于基建工程的利用, 也为基建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夯下坚实的基础。

(一) 文件材料搜集、积累的方法

1、随时随地搜集、积累。由于基建工程施工管理繁杂、施工期长、工种多, 形成的文件材料也是多种多样、多个渠道和多个环节。为把文件材料搜集、积累齐全、完整、准确, 这就要求工程管理人员, 做到随时随地地搜集、积累已形成的文件材料, 按形成的先后顺序或相关联系随时做好登记, 以便施工管理人员随时查看、调用, 并做好借阅登记, 及时催还, 以免丢失、遗漏或损坏。

2、及时催要。由于工程管理牵扯单位、部门较多, 各工种之间相互交叉、管理层次较多。因此, 按有关程序办理的文件材料较多。如一份文件从编写到传签再到行文签发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因此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要, 督促搜集。

3、抓住文件材料搜集、积累的重点和关键环节。 (1) 工程建设设计变更是频繁, 是文件材料积累最不容易做好的环节, 也是搜集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注意设计代表在施工现场所做的变更, 由于这些变更规模小, 又多为口头答复, 容易被忽视, 因此, 要求技术人员要即使催要书面变更, 并准确地将变更内容修改到施工图中, 这也是档案管理人员深入工地检查的重点。 (2) 地下管网工程的文件材料, 也是积累的难点之一。工程的水、电、暖等地下管网工程, 犹如工程的神经和血管, 纵横交错、上下交叉, 与整个项目发挥整体功能密切相连、休戚相关, 文件材料的准确、系统以及对以后的维修、改扩建有着深远意义, 因此文件材料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坐标准确、标识清楚, 各专业之间要相互衔接, 认真负责。 (3) 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材料的搜集和积累是单项工程以及整个工程档案搜集的重中之重。单项工程竣工后, 文件材料基本已全部形成, 按照公司下发的《文件材料归档细则》的归档范围逐一对照, 缺一不可, 缺失文件注明原因, 特别是总承包单位下有分包单位的文件材料, 并进行汇总。

4、文件材料搜集、积累中的薄弱环节。所谓薄弱环节往往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或因工作中间环节多、相互衔接不及时, 或因变化了的情况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而出现的脱节或断档。 (1) 前期工作阶段和工程的初开工阶段, 因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忙乱、生疏, 甚至出现前期工作人员的调走或交接不及时而出现空挡、断档, 因此, 这个阶段更应着重控制文件材料的搜集、积累。 (2) 设备等技术材料的搜集。有关工程设备采购等项目中所有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化验单等, 在采购或运输中容易忽略、流失或破损, 因此更应在现场到货验收时搜集齐全相关的文件材料。 (3) 声像材料的搜集、积累。如土建工程, 需要搜集、积累的照片资料从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修到竣工各个阶段都应留下多个方面 (或方位) 的照片资料或底片。特别是要害部位如隐蔽工程、工程质量事故等方面, 更应随时拍摄, 在这方面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到人, 责任到位, 随时搜集, 及时配有文字说明, 统一妥善保管。

(二) 文件材料搜集、积累的措施

1、首先要提高全员的档案意识, 克服对档案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提高全员档案意识, 重点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港口工程建设的先头部队, 领导的档案意识较强, 不仅讲在会上、说在嘴上, 更要写在纸上、落实到行动上。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更是利用休息时间调阅单位工程档案, 并逐页检查提出若干整改意见, 给档案管理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也为档案人员撑了腰、打了气、鼓了劲, 使其对档案的管理工作就有了决心、信心, 也就有了自觉性和主动性。

2、文件材料的搜集、积累, 实行“3个纳入”, 从加强工程管理入手, 实施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 (1) 纳入工程管理程序。在工程管理工作中, 将全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应该形成和积累的哪些文件材料规定下来, 如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专门为此下发《文件材料归档细则》。 (2) 纳入工程计划管理。在下达工程计划的同时, 下达文件材料搜集、积累计划。分部、分项工程完成之后, 应当搜集、积累完整、齐全、准确的文件材料, 否则, 完成计划不达标。 (3) 纳入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使其责任制度化, 以加强有关人员的责任感, 也便于监督、检查和管理。

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的编制 篇8

随着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政府加大了铁路基本建设的投资规模,其中修建行车速度200-350公里/小时的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占较大比例。为实现铁路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目标,铁道部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上,建立了以施工单位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等各方按规定分工负责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文件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手段之一,既是有关参建单位实施过程控制的凭证,也是有关政府部门实施监督的依据。上至铁路建设主管部门,下到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应把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工作视为整个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偏废。

一、目前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据了解,目前各在建项目的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工作仍以《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及《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有关规定为主要参考性依据(而117号文件已于2008年3月1日废止)。原因是铁道部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08]23号)中取消了“竣工验收附表”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及移交资料目录”,而文件中提到的“竣工文件内容及提交份数执行铁道部相关规定”却未明确是哪些规定。由此,项目文件管理工作出现了无“依据”的“空白期”,导致参建各方的无所适从。

2、随着铁路建设管理模式的变化,技术标准的提高,管理规章的修改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等,曾经有统一要求的各种既有文件资料处在不断地补充、修改、更替中,有关主管部门又没有及时理顺,导致其杂乱无章。突出表现在一方面各种文件资料间出现交叉、重复,而同时一些关键文件资料又有不少缺项、遗漏,造成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混乱。如“程检表”的使用问题,2003年前铁道行业的施工规范和验标同属强制性标准,对于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而言,施工规范面向过程控制,验标侧重于最终检验。所以,仅有验标资料不能反映过程控制的内容,就有了配套的“程检表”。从2004年起,新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化了过程控制要求,验标变成了一个既有过程控制,又有最终检验的综合标准。施工规范逐步弱化为施工技术指南。“程检表”的内容在验标规定的文件资料中已经体现,按验标填写有关表格后,再填写“程检表”存在一定的重复,必要性不大。但一些关键工序的具体操作对实体质量有重要影响,验收标准的内容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关于工序的具体要求。目前,各建设项目对“程检表”是否填写做法不一。

3、有些建设单位参考、借鉴其他项目的做法和文件格式,研究编制适合本项目的文件资料管理模式和要求,具有一定的实用性、系统性。但因与铁路行业既有管理要求不一致,缺乏权威性,某些情况下并不被认可。有的建设单位则要求参建单位按铁道部不同时期的规定分别做出多套文件资料,造成大量重复性工作。

4、2008年7月,铁道部编制了《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目的是提高铁路工程资料管理水平,使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有所遵循,从而实现标准化;保证工程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规范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的操作;明确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内容、范围和管理要求,适应和满足不同方面的需求;节省和充分利用资源,清理、整合交叉、重复的相近资料;做好与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建设管理规章及信息管理系统等的协调和对接。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还远没有达到上述目的。

二、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的编制

要编制一套既科学实用、便于操作又满足各项工作需要的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应处理好以下问题。

1、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及项目档案管理大概念。随着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逐步成熟,项目档案的重点已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接收的文件材料进行排序、编号、装订等整理工作,而侧重于对接收范围的把握。即在建设全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归齐了没有,归的内容是不是有效文件,这才是项目档案管理的精髓。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是铁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直接转化物,在建设项目立项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所有文件资料的形成均应符合归档的要求。因此,《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应与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的要求相一致、相衔接,而不能出现脱节,甚至矛盾。同时,应以整个建设项目为管理对象,纠正只重视施工竣工阶段文件资料管理,忽视建设前期、工程管理等方面文件资料管理的倾向。

2、以满足“项目档案四个作用”为落脚点,吸纳多方意见。基于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环节多,涉及专业多,参与管理者多,形成文件资料种类多、数量多等特点,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和档案管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为此,铁道部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项目归档文件资料要满足原始凭证作用、原始科技与生产信息存储作用、技术管理作用、认识与参考作用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专家组成编制小组,在广泛征询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一部包括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养护维修等活动的“铁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及档案管理标准”。

3、准确把握编制“标准”的原则。一是要根据国家、铁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建设管理特点,全面反映参建各方的过程控制、节点要素、目标管理等基本内容;二是“标准”应与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配套,并体现铁路建设与发展的新要求,特别应把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有关技术特点、质量要求、保证措施等内容体现出来;三是要明确铁路建设程序中各阶段、各专业必须形成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归档的范围,力求做到内容详细具体、信息全面系统、格式规范实用,同时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便于实现过程控制,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四是要适应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变化,注意“标准”内容的开放性。

4、统一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用表,涵盖过程控制与质量管理的重要施工资料用表。结合高速铁路的建设特点和各专业、各施工过程的整体需要,保障落实质量责任制。按照项目类型、专业种类,对应不同的表格,给予编号,并以标准的格式固定下来,方便档案管理人员对项目档案归档范围、表格填写、法律签署等进行指导,真正做到标准性、权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明确档案馆在项目竣工前对项目档案进行预验收的要求。明确向各级档案馆报送项目档案的内容和组卷表。

三、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的文件管理

1、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管理情况

由于高速铁路在整个铁路行业是新事物,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归档范围的确定也在摸索期。在铁路行业项目档案管理标准发布实施前,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采取了“粒粒归仓”、“宁多勿缺”的归档原则。具体实施中,项目建设单位主要是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及铁建设[2001]117号、办档[2002]8号文件为基本框架,增加客运专线工程施工质量条件下的新内容(特别对路基、桥梁、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涉外等方面)加大收集力度。某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则执行地方标准,如北京南站、天津站等房建工程均按当地城建部门地方标准的要求办理。

2、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新模式

按照铁道部指示,京津城际铁路管理模式为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产权单位,委托北京铁路局代其运营、维修。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原件应由公司管理,但因公司的客观条件所限,也采取了由北京铁路局代其保管的形式。为分清责任,公司与北京铁路局签订了该建设项目档案代保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规定,公司对档案内在质量及其完整、准确、系统性负责,北京铁路局按铁道行业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上架,并对档案实体安全负责。京津城际项目档案管理的这一新模式,是个例还是今后客运专线档案的管理方向,还需要随着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行探索。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9

(环办〔2015〕112号)。

根据规定,不予批准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

不予批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及配套自备燃煤电站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 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机组。

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第一条 本原则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燃煤(含煤矸石)、燃油、燃气、燃油页岩、燃石油焦的火电(含热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以生物质、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主要燃料的发电项目除外。

第二条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能源和火电发展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的相关要求。

热电联产项目符合热电联产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落实热负荷和热网建设,同步替代关停供热范围内的燃煤、燃油小锅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纳入省(区、市)的低热值煤发电专项规划,低热值燃料来源可靠,燃料配比和热值符合相关要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省等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燃煤发电项目,实行了煤炭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第三条 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

不予批准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不予批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及配套自备燃煤电站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 30 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机组。

第四条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和国家大型煤电基地内的火电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包含的火电项目,应落实规划环评确定的原则和要求。

第五条 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发电量的煤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第六条 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有明确的总量来源及具体的平衡方案。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原则上从本行业、本集团削减量获得,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部分总量指标可从其他行业获取。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和某项主要污染物上一年度年平均浓度超标的地区,不得作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跨行政区调剂的调入方接受其他区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予批准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地区的火电项目。

第七条 同步建设先进高效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烟道,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和其他相关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燃煤发电项目,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所在地区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超低排放的有关规定。

煤场和灰场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在环境敏感区或区域颗粒物超标地区设置封闭煤场。灰场设置合理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第八条 降低新鲜水用量。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煤矿疏干水、海水淡化水。工业用水禁止取用地下水,取用地表水不得挤占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提出厂区排水系统设计要求,明确污水分类收集和处理方案,按照“一水多用”的原则强化水资源的串级使用要求,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废水外排量。脱硫废水单独处理后回用。禁设排污口的区域落实高浓度循环冷却水综合利用途径或采取有效的脱盐措施。

未在水环境敏感区、禁设排污口的区域设置废水排放口,未向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受纳水体排放增加受纳水体超标污染物的废水。厂区及灰场等区域按照环境保护目标的敏感程度、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提出了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方案。

第九条 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位于人口集中区的项目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

第十条 灰渣、脱硫石膏等优先综合利用,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运往灰场分区贮存,灰场选址、建设和运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要求。热电联产项目灰渣应全部综合利用,仅设置事故备用灰场(库),储量不宜超过半年。脱硝废催化剂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提出相关的处理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 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以液氨为脱硝还原剂的,加强液氨储运和使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城市热电和位于人口集中区的项目,宜选用尿素作为脱硝还原剂。事故池容积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 改、扩建项目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和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并明确“以新带老”整改方案。现有工程按计划完成小机组关停。

第十三条 有环境容量的地区,项目建成运行后,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强化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出有效的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改善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的城市,落实区域内现役源 2 倍削减替代,一般控制区现役源 1.5 倍削减替代。

第十四条 提出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设置污染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烟囱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开展土壤、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背景监测。

第十五条 按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10

(一)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二)管理权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和《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管理规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属市、新区环保局审批权限的,列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内的建设项目。

(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四)许可条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4、建设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粉尘、COD、氨氮、石油类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控制在本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5、建设项目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和本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优先采用原材料消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7、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反映项目原有的环境状况,采取“以新带老”等措施,治理原有的污染源;

8、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五)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格式文本,原件,一式二份);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件及pdf格式电子文档,环境影响登记表无需递交电子文档); 除国家涉密项目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提交环评时应同时提交专家意见(原件)和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情况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等;

除国家涉密项目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或在环境敏感区建设的,应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提交环评时应同时提交专家意见(原件)和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情况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等。

开展公众参与的建设项目,因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同意环评文件全文公开的,提交环评时应同时提交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加盖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公章的原件,pdf格式电子文档)。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建设单位,应提交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4、列入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报送项目建议书批文;列入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明确核准机关及相关证明材料;列入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报送备案意见;

5、建设项目用地为划拨的,应提供规划选址意见;用地为招拍挂、协议出让的,应提供土地中标通知书(原件);用地为自有土地且新增建筑面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用地用房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

6、纳入本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应提供总量来源证明(原件);

7、地形图(原件);

8、总平面图(原件);

9、建设单位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其预审意见(原件);

10、排水许可证,或基地污水纳管证明;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填写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提供的申请表,向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受理窗口受理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环保景观处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并代局拟办行政许可批件。如需要实地踏勘和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由环保景观处组织实施。审查阶段需进行公众参与和听证的,要求和程序参见相关规定。

4、许可决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许可送达:受理窗口将批件寄往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到受理中心领取。

(七)办理时限:

1、环境影响登记表: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2、环境影响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3、环境影响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八)有效期限: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3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如周边环境有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规章、环境标准有重大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调整变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之后,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进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申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格式文本,原件,一式二份);原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重新申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件及pdf格式电子文档,环境影响登记表无需递交电子文档);变更情况说明;与变更相关的图纸;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与首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办理时限规定相同。

(十)延续: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当办理延续手续。

申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格式文本,原件,一式二份);延续情况说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十一)年检(年审):无。

(十二)收费:无。

(十三)受理地址:

说明:

1、地形图:

地形图应为由上海市测绘院绘制的最新版原件。地形图上标注项目轮廓。项目涉及多张地形图时,应按实际位置将其拼接成一张。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以及可能对环境影响的程度,确定环评形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0条),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封面上应有专家组长的签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7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8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

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1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11

2. 取消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海政法〔2014〕310号】

3. 取消外商与中方打捞人合作打捞审批【国发〔2014〕27号】

4. 取消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核发【国发〔2014〕50号】

5. 取消承担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的确定和公布【海政法〔2014〕310号】

6. 取消船舶修造水上拆解地点审批【海政法〔2014〕310号】

7. 取消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审批【海政法〔2014〕310号】

8. 取消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船舶污染防治能力专项验收【海政法〔2014〕310号】

9. 取消船载货物污染危害性质评估机构认定【海政法〔2014〕310号】

10. 取消船载化学品安全运输条件评估机构认定【海政法〔2014〕310号】

11. 取消船舶污染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认定【海政法〔2014〕310号】

12. 取消船员任职资格特免证明签发【海政法〔2014〕310号】

13. 取消引航员注册审批【海政法〔2014〕310号】

14. 取消理货人员从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国发〔2014〕50号】

15.取消创建“文明样板航道” 和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工作评比【国发〔2014〕50号】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篇12

1 信息文件管理在项目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在项目监理工作中,信息管理工作很重要已是大多数监理公司管理者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共识。要理解信息文件管理在项目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必须从工程建设监理的本意出发。

在我国目前的监理实践中,监理分为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及工程咨询,本文所论的监理特指施工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受业主方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的工程监督、管理活动,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工程协调,简称“三控三管一协调”。

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人有法定职责和义务,例如,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监理人不得参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发包人同意外,监理人及其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服务有关的报酬。

那么,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成果如何反映,如何知道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是否履行了法定及合同义务?

信息文件管理是对监理工作成果的管理。监理工作是一种服务工作,它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是工程建设的一部分。监理工作隐含于工程实体,是不可量化的,监理工作的成果必须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或记录来反映。如果没有保存好监理记录,就相当于丢失了相应的监理工作成果,可见,信息文件管理是对监理工作成果的管理。

信息文件管理是证据管理。如上所述,监理工作的成果都反映在工程监理过程形成的文件或记录中,监理单位是否履行了法定和合同义务,需要用文件或记录来证明,从这个意义上讲,信息文件管理是证据管理。

对监理单位而言,成果和证据既表明了工作成绩,又证明监理单位履行了合同义务。2009年6月,上海发生了“楼倒倒事件”,当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曾向媒体披露,他们在事故发生前一段时间已口头告诉业主方在楼房一侧大量堆土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事故发生后监理方又没有书面记录证明自己已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被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被判刑。这是一个不重视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的典型案例。当然,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不仅起到记录监理成果和证据的作用。

2 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的作用

监理信息文件管理就是监理信息文件的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其作用可归纳为以下4个关键词。

2.1 记录

记录是指工程信息文件可用来记录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例如,监理规划、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重要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旁站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专题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备忘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

2.2 证明

证明是用记录来证明监理工作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以及监理公司企业标准的要求,证明监理行为的合法性。这里提到满足监理公司企业标准是因为项目监理部是监理公司派驻项目所在地,代表监理公司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义务的派出机构,所以项目监理部监理活动应满足监理公司的企业标准。项目监理部的监理活动要满足3个方面的要求,即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理委托合同、监理企业标准。

2.3 支持

支持指信息管理工作是为了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信息传递的顺畅、及时,为建设项目有关的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为执行者提供信息,为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提供信息支持。例如,在开工前对承包单位资质、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核;工程控制网测量复测审核、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

2.4 归档

归档指收集、整理满足国家、建设单位档案要求的监理文件。归档是为今后形成建设单位的档案服务,也是档案管理中的“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三纳入”就是要将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项目建设的各项程序,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纳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四参加”就是要求档案人员应参加与工程管理相关会议及质量检查,参加重要设备、仪器开箱,参加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参加项目科研成果审定;“四同步”就是将下达工程计划任务与提出项目文件归档要求要同步,检查项目计划进度与检查项目文件积累情况要同步,工程验收与档案验收要同步,项目总结与归档的文件交接要同步。

3 信息文件管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监理信息文件伴随着建设监理活动而产生,它注重对监理文件过程的管理。拓展和强化监理信息文件管理工作对于发挥信息文件的综合效益和功能,更好地为基础建设服务具有积极意义和作用。监理信息文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不仅需要监理单位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上加大管理力度,更需要项目监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监理人员自觉遵守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原则,在履行各自监理职责的同时,树立意识,规范档案管理,从而提高项目档案管理水平。监理信息文件是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真实写照,也是监督承包商按建设施工合同要求控制施工质量、投资、进度的实际记录,是建设项目档案的组成部分。

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工程项目信息文件的传递途径策划与确认。②信息文件种类及标准格式的规划及修改规则。③信息文件的收发与登记。④信息文件的传阅。⑤信息文件的分类存放。⑥信息文件借阅及检索服务。⑦信息文件归档。

在信息文件管理的主要内容中,工程项目信息文件传递途径策划与确认、信息文件的种类及标准格式的规划及修改规则是所有信息文件管理的中心工作,是信息文件管理工作能否起到应有作用的关键,也是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有别于其行业信息管理的地方。

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的基本要求是齐全、规范、真实、分类有序。

4 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方法

监理信息文件管理的原则应坚持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严把质量关。

4.1 事前介入

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初,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应了解建设单位对信息文件管理的特殊要求或者管理特点,如文件的审批程序、档案的特别要求等,然后编制信息文件管理细则报建设单位批准,再组织参建单位有关人员(信息管理人员、项目总工程师或其他项目主管人员)进行信息文件管理细则交底、讨论,必要时应征得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同意后对细则进行局部修改。同时,要求工程参建各方按信息文件管理细则的要求编制文件。

4.2 事中控制

在日常工作中,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人员对参建方形成并传递的文件进行规范性及符合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工程参建各方信息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规范文件大量积累,避免在工程竣工阶段验收时,档案大量返工;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人员应参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听取专家的意见,即时纠正信息文件管理中的偏差。

4.3 事后严把质量关

在实体工程结束时,项目监理部一方面将在监理过程形成的监理文件(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按照建设单位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行整理组卷;另一方面对施工单位形成工程施工和安装文件(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进行质量检查把关,合格后签署同意移交的监理意见。项目监理部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文件按照单位工程进行逐项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与工程技术有关的内容;信息文件管理员负责从档案角度对项目移交文件进行审查。

5 信息文件的应用

收集到的资料、数据要经过鉴别、分析、汇总、归类,作出推测、判断、演绎,这是一个逻辑判断推理的过程,可借助于电子计算机进行。

有价值的原始资料、数据及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要长期积累,以备查阅。当前,建立监理信息的编码系统、采用电子计算机数据库或其他微缩系统,可以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节省存储时间和空间。

信息文件的应用是文件管理的一道关键程序,文件登记台账的内容应注意是否具有可追溯性。例如,在进行“主要施工计量器具台账”“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登记时,内容应明确此计量器具的“受检日期”和“检定有效期”,如果没有这2项内容记录,此台账将失去追溯意义。不同类型的文件存在相互对照或追溯关系时,在分类存放的情况下,记录台账上应明确相应的信息,例如在“图纸接收台账”登记时,记录表格内容中应明确“图纸会检”“设计变更”等相关信息。

Microsoft Excel软件拥有强大筛选、排序、导入、数据分析、公式运用等功能。运用Microsoft Excel建立统计台账时,输入台账的单元格不应过于简单,这样不利于查阅和利用。另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文件分为业主提供的文件、承包商提供的文件、监理文件三大类,进行实物文件存放。

摘要:文章从工程监理的角度论述了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的重要性,分析了开展项目监理部信息文件管理工作的方法。

关键词:工程,信息文件,管理,作用,实践

参考文献

[1]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上一篇:初一入学摸底考试--英语下一篇:H7N9禽流感预防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