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4-07-11

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用7篇)

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1

一、主要目标 以自然村为基本整治单元,街道组织、村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三清一改”,从根本上扭转农村“脏乱差”现象,至6月底前全面彻底完成“三清三拆”、建立垃圾日清长效机制,开展绿满家园行动,全面整治村容村貌,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宜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村基础条件、人口规模、区位特点、文化特色等方面差异,因地制宜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总结经验,探索路径,由点到面,全面铺开。

(二)坚持群众主体。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激励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农民自主开展、主动配合“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

(三)注重文化传承。保留体现村庄自然禀赋、文化特色、民风民俗,对有保留价值的传统建筑、庙宇、祠堂、古树名木等进行保护和妥善利用,严禁人为破坏古村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肌理和历史风貌。

(四)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人员、设备、制度、经费等保障措施,推行市场化模式,逐步实现村庄环境卫生的有效管理,确保整治效果能够长久保持。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三清理”行动 1.完成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农户生产工具摆放整齐有序,不占道堆放;

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时全部清理,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不占用道路、公共场所,不影响通行。

2.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各农户负责清理房前屋后的垃圾杂草,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达到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3.完成河溪沟池塘渠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房前屋后排水、排污沟以及村内沟渠、池塘、溪河无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保持清洁、畅通。

(二)实施“三拆除”行动 1.完成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工作。

(1)组织对废弃猪牛栏、露天厕所茅房进行拆除。

(2)危房原则上由村组织发动村民自行修缮、拆除,并对有需求的村民提供挖掘机等设备进行清理。

(3)拆除后可利用的旧石条、旧门斗、旧石磨等建筑材料可用于绿化美化或收集堆放,不占道、不影响通行;

对废弃的建筑材料合理处理或统一填埋。拆除危旧房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分类处置。一是保留类。对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要保留其建筑形制,修缮时要修旧如旧;

对暂时无力修缮的,必须进行全面卫生保洁,确保该区域无积存垃圾、无杂草杂物,干净整洁、整齐有序。二是修缮类。对建筑质量较好,与村庄环境与整体规划冲突不大的传统旧屋,采取保留措施,维持现状;

对简陋建筑、质量较差建筑,以及对村庄风貌有较大负面影响、建筑质量差的危旧房,原则上采取拆除措施,不予拆除的,要限时除险加固,开展外立面整饰;

有居住需要的,要依照村庄规划限时进行改建。三是拆除类。对危房、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要采取拆除措施,并由村出具权属凭证等形式的产权证明(俗称“地票”),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

根据《XX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规定,农村旧房屋等建(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拆旧范围。一是已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建(构)筑物和建筑群,以及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或者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的建筑;

二是权利依法受到限制、已签订买卖合同、正在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

三是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四是其他不宜拆旧的情形。

2.完成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对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场所,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对占道种植的农作物予以清除还路。

3.完成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工作。组织拆除道路两旁乱拉乱挂的的标语、横幅等各类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清理建筑物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小广告。建筑物外观达到清洁美观,商业广告、招牌统一规范有序。

(三)开展“三整治”行动 1.完成垃圾乱扔乱放整治。全面清理路边、堤边、桥边、村边、屋边和公共场所的各类垃圾。健全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做到有垃圾桶、收集运输工具等保洁设施,有稳定的保洁队伍,专人收集、专人清扫、专人运输,垃圾日产日清,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2.开展污水乱排乱倒整治。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将管网铺设到户,生活污水纳管纳渠,污水、雨水分流排放。每个自然村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模式,建设科学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村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河溪沟池塘渠污染源,实行畜禽集中圈养,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公共厕所建设,清除村庄黑臭水体。

3.开展“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整治。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清除空中“蜘蛛网”,消除安全隐患;

推行布线“同一侧、同高度、同走向”,做到线杆架设整齐,线路布设有序,“三线”整齐有序。

(四)实施绿满家园行动 以“五路绿化”为引领,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见缝插绿。积极选用乡土树种,对拆除后空地、房前屋后、村道巷道、村边水边、未建设宅基地等进行规整植绿、建栅栏圈围。

(五)开展拆旧复垦行动 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府函〔2018〕19号)精神,结合“三拆除”,通过对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等闲置建设用地实施整治复垦为农用地,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复垦指标收益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照一定比例返还村集体和农户,为乡村振兴提供用地支持。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造册 以自然村为基本摸查单元,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村(社区)、自然村,开展村庄“三拆除”摸底造册工作。对“三拆除”范围、数量进行分类登记、核实,组织村民指认,明确权属,明确危旧房保留、修缮、改建、拆除底数,为实施“三拆除”打下基础。此项工作于4月5日前完成。

(二)实施“三清理三拆除” 以自然村为基本整治单元,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开展村庄“三清理三拆除”工作。1.5月31日前,每个自然村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2.6月30日前,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三清理三拆除”成效。

(三)验收评价 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将组织市、县(市、区)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镇、村“三清三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综合整治效果进行验收评价,并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具体验收评价办法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另行制订)。

五、责任主体及任务分工 (一)全市村庄清洁“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负责牵头协调。

(二)各社区党组织是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要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实行挂图作战和网格化管理。要以自然村为整治单元,建立《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一村一档,责任到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大力宣传“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营造浓烈氛围。积极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乡贤咨询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组织发动的作用,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主动性、积极性,正确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投工投劳,努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态势。

(二)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工作推进定期报送机制,在整治攻坚期,3月底起至6月底实行每10日一报工作制度。各地要落实责任领导和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大工作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工作稳步开展。市将建立常规督查,明查暗访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乡镇(街道、场)、行政村(社区)、自然村予以通报表扬;

对工作落后的地方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于4月底在XX广播电视台、XX日报公布“三清理三拆除”落后地区名单。对消极应付、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题严重的地方,将责令有关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场)党(工)委书记上电视道歉;

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着力解决当前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完善等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舆论氛围,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主题主线方面。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主题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

(二)专项整治方面。重点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安排部署,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整治目标、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主要任务及保障工作措施,以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进展成效、创新做法、亮点工作等。

(三)法律法规方面。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力、义务、责任,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倒逼政府、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宣传安排

(一)发布重要信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形式,及时发布各级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权威信息,认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对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事故查处结果等重大事项在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告。

(二)开设专栏专题。在芜湖日报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时”专栏,主要宣传报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道内容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提供(详见附件1)。在芜湖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时”专题,定期录制、播放报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进展成效、亮点经验等,录制内容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详见附件2)。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助芜湖日报、芜湖广播电视台等市级主要新闻单位在所属广播、电视、报、刊、网、端、微、屏等平台,以及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载体,以及楼宇广告宣传屏、公交车宣传屏等各类载体,宣传报道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安排、进展成效、亮点做法等,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宣传氛围。

(三)编辑工作专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编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报,原则上每月印发一期。工作专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主要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亮点做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篇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对实效性强、质量高的信息将编入工作专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四)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教训警示意义方面的宣传报道。执法部门和媒体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查找隐患的形式,曝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起到震慑同类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目的。针对发生的一般以上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制作2020、2021、2022事故警示教育片,发到企业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五)加强舆论监督。要紧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态度认识不端正、学习贯彻不认真、工作部署推动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两个清单”不具体、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对基层一线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和威慑作用,及时推动改正错误、弥补漏洞、改进作风,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六)加强公益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开放性强、交互性好、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等优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制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关的图文、短视频、动漫等作品,通过网站、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发布;

要在各媒体平台制作播(刊)发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的公益广告,滚动播发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等(见附件3),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经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部署的,体现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战略性、全局性考量,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坚持主动发声,同频共振,积极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要承担起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主动做好宣传报道,做到报刊有字、电视有画、广播有声、网络有文,为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把握正确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治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点节点,组织主流媒体深入采访、集中报道,迅速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格局。要严肃宣传纪律,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甄别不实传言,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有害信息,增强相关新闻信息的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确保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有力有效。

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

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

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

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的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

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对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规划部门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2)XX街道和洄田街道的较大型超市实行“一市一策”治理。安监站、消防站、规划办结合辖区各超市使用建筑物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XX城镇化建设,2020年,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停车场建设列入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按照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3.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明确和落实地下空间使用单位、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二是涉及人防工程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是全面排查测试地下空间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四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问题进行清理,确保畅通;五是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六是按规定拆除可燃易燃装修材料。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4.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5.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二项任务。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6.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对“九小场所”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6月底前,以村(居)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0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老旧小区、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有关部门每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7.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3)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全镇范围内的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市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教育、卫生健康、宗教、商业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

。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打造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消防站点建设。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2020年至2022年,力争建一支专业的微型消防站。

2.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国家综合性救援力量发展规划,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全面落实《XX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4.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

5.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部门、多力量”通信演练。

6.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四)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1.配合XX市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下,围绕“四个统一”(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推广)和“共建共享”(资源共享、集约共建、高效运维、成本共摊)工作要求,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共享汇聚融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消防实战指挥平台、综治信息平台、雪亮工程平台和基层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数据资源。

2.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NB-IoT

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整治步骤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6月)。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部门、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对本行业本地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党政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镇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并成立XX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程海兰任领导小组组长,王永钢、王韶东、段林水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村(居)委会负责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段林水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相关部门及村(居)委会负责现场担任。各部门村(居)委会、林场、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由政府挂牌督办。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统筹推进。

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镇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四)强化示范引领。

我镇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为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现实斗争,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掀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热潮,全面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副中心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副主任李明恩任组长,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等部门的负责安全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策划、协调“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冯宇航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参加“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11月初,市防委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办20xx年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随后,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举办街道“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参与消防文化作品评选活动。按要求在辖区内征集消防主题的文学、图片、海报、漫画、影视、文创、新媒体等各类文创宣传作品,参加线上展播评选、颁奖、展览等活动。

3.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和“三合一”场所等领域整治,发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

1.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宣传月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党建办等部门要组织一次分管行业消防安全宣讲活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消防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专项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2.重点群体消防安全大宣传。依托传统主流媒体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消防科普、警示教育和提示宣传,广泛播发“小火亡人”类警示教育片。各村(社区)月内通过分类开展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以及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和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教育培训至少1场,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和疏散逃生方法。

3.网格消防安全大宣传。组织各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网格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常识宣讲提示活动,针对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全民消防大学习”活动

1.网络消防安全大提示。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推送的关于“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主体宣传信息,开展声势浩大的网上消防安全大提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2.在线消防常识大学习。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积极参与答题考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参与率和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3.消防场馆互动大体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评定命名一批,通过“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与预约体验活动。

(四)开展“志愿者消防大行动”活动

1.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做好辖区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建队工作,街道成立1支优秀消防志愿服务队。

2.开展消防志愿者宣传培训。充分发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对辖区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宣传月期间,消防志愿者培训覆盖率不低于50%。

(六)营造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

1.社会面亮彩宣传。督促沿街商户利用LED显示屏、橱窗、标语、海报、条幅等,全方位宣传提示消防安全。辖区地标性建筑、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亮彩”宣传,11月1日、9日、15日和30日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其他时间滚动播发。

(七)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派出所、村(社区)、物业管理人,全面摸清群租房、出租屋底数,检查、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等隐患,定期清理楼道内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防止发生火灾。

2.加大重点单位员工宿舍监督抽查。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定期抽查宾馆、饭店、洗浴、足疗等人员密集 场所,督促相关单位在员工宿舍设置灭火器、独立式火灾烟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明确负责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强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部门、村(社区)要紧盯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压实监管责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底层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沿街门店留宿人员超过3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突出问题。

4.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补充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目标人群,精准推送提示信息。采取发布通知、楼长入户宣传、张贴警示标语等,提示火灾危险性、疏散逃生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迅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拓展形式内容。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6

(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煤矿安全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实现煤矿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系统、整体、协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标准。界定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范围,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支撑,构建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4.制定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认真评估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制定“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实施和完成情况评估工作。

(二)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1.深入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持续推进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淘汰退出。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从资源合理开发的角度进行科学规划,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建设,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严格监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暂时确需保留的少量30万吨/年以下煤矿,逐矿明确煤炭供应对象、开采范围、开采时限,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淘汰退出。

2.严格准入门槛。停止审批山西、内蒙古、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3.规范小煤矿技改扩能。指导推动小煤矿多的地区制定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实现机械化开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纳入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

4.规范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适时修订《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2)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备的;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8)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员多且未采取“一优三减”措施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0)已公示列入当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其他方面。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推动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承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内部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

2.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产煤市县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按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克服监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健全煤矿安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4.实行监管监察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联系指导范围和职责,定期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6.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积极探索事故调查机制,对较大事故实行省级煤矿安监局现场督办或提级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地方政府通报。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凡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公开约谈。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水探查工程,特别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冲击地压矿井要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制定《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在煤矿行业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煤矿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和实施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做到风险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6.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建立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推进煤矿救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加强煤矿应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发挥调度中心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的枢纽作用,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智能分析、预知预判”,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超产量、超强度、超能力等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争取将煤矿智能装备和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矿井。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重大灾害治理技术交流合作,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督促各地正常生产建设煤矿2020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杜绝“三违”、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5.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指导各地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建设项目设计的生产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督促煤矿企业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人员精准定位和超员监测预警。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1.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牢固树立执法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认真落实煤矿分类精准监管监察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区域“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

2.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和拓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功能,确保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开发建设统一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附件:

煤矿安全承诺书范文

煤矿工人是一份危险的工作,常有事故发生,煤矿安全承诺书旨在降低这份工作所带来的危险。好范文网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煤矿安全承诺书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作为煤矿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煤矿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煤矿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煤炭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生产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威胁,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4、遵守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6、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积极参与矿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人:

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7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结合我镇建设工程施工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建设工程施工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创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机制和体制,大力推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运用,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规建设行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贯穿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

三、主要任务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一是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二是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三是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勘察文件必须准确、可靠,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需要;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标准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注明,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杜绝因设计及措施意见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尤其要强化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审查、过程控制及验收。

(二)落实政府、站所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强化政府、站所、行业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管。一是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各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应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主体,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完善健全监管体系,不断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三是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履职监管。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行业内企业严格落实“两个十五天”,并按照要求上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专项报告。五是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作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三)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

一是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二是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三是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理,完善联动惩戒机制和事故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

(四)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管沟(槽)、桥梁、烟塔、隧道等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二是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建立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以及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对危大工程的费用保障情况的检查台账。三是切实防控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火灾事故。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检查,重点检查抽查企业管理人员、安管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施工一线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

(五)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

一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行业主管站所复查认定已清除隐患后,方可批准继续施工。三是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抓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落实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作业人员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台账,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力度。

(六)严厉打击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的,各职能站所要采取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二是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将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

建设工程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各职能站所、各村(居)委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与市政(除道路、排水、桥涵、景观照明、园林、环卫工程外)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镇交通站: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镇水管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范围内及水电站运行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镇城管中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圩镇道路、排水、桥涵、景观照明、园林、环卫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XX供电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中小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与幼儿园校园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镇高速办:配合有关站所,协助组织实施X兴高速北延公路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镇安监站:依法指导协调督促相关站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农村建房、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房等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村(居)委会及各站所要对标对表上级要求,结合前两年整治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各站所、各行业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导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属地和本行业领域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行业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隐患,或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决不能只顾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安全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科学实施,细化方案措施。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工作职责及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施工,绝不能带病施工和运行。

(三)加强检查,强化安全管控。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所有在建工地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必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企业月检),各项目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项目周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整改。

(四)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

各有关站所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核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加强宣传,及时总结上报。

各有关站所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表

(建设工程施工)

序号

整治

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严格、不到位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分级分批组织各行业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筑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完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部分施工单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够深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保障安全投入,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隐患排查治理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强化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履职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序号

整治

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落实政府、站所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主体责任

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监管盲区,存在安全隐患;各级安全监管队伍普遍存在人员、资金不足问题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行业监管职责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现行建筑施工监管队伍素质需要提高,形式有待创新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监管体系,不断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开展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

部分施工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系统漏报、错报情况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

部分施工企业及部分工程项目未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作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序号

整治

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

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部分主管站所和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处理不到位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不放过一个事故责任单位。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加大事故处罚力度

事故查处督办制度落实不到位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各站所协调配合,落实事故查处和督办机制,对事故责任企业实行市场联动惩戒,严格实行“四个一律”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不执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擅自施工的情况时有发生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

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不符合规定;监理单位未严格开展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落实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危大工程的监管责任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切实防控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火灾事故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火灾事故持续高发,为最常见事故类型之一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检查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序号

整治

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频发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稳步推进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全过程监管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狠抓安全教育培训

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无证上岗情况普遍,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抓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对全行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无资质、无安全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揽,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予以从严打击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序号

整治

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施工、监理单位无资质、资质不匹配情况时有发生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核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情况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

事故典型案例宣传不够,典型事故对全行业震慑作用有待提高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站所

持续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上一篇:单位公章使用制度下一篇:职工思想状况调查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