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4-08-18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选11篇)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1

贺教通发[2011]194号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县直小学、幼儿园(民办):

近年来,为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健康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 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从总体上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近期个别学校疏于管理,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就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09]10号)和《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37号)规定,及时上报食物中毒信息。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贺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校自查报告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2011年11月22日前上报局综合办公室。同时各校尽快整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档案资料,准备迎接区市县各级各类检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食品安全 整治 通知 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 送: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2011年11月17日印发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2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3

转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 消防安全大清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团(场)、公司、院(校)安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区安委会,大黄山社区、十三户社区安委会,师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清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安发明电〔2010〕1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清查、大整治工作,并将《消防安全清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分别于7月28日、8月8日、8月18日、8月28日、9月8日、农六师党委机要局年月日发出共页 9月18日、9月28日前报师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倪丰联系电话(传真):5806017

农六师五家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4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托机构、有关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3〕18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食药监办〔2013〕7号)联合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食药监办食〔2013〕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科学安排、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滨海县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组长:朱佳琴、彭道江

成员:袁建平、杨兵、顾小阳、于雷、辛立祥、梁忠诚

三、检查内容

㈠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食堂安全责任制键。是否制订各相关工作制度,公示牌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㈡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是否存在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条件的食堂,一律不予许可。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手续的,责令其立即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㈢严查内外环境是否整洁。认真核查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㈣严查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工作岗位,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

㈤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帐,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

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㈥严查清洗消毒保洁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㈦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感染,四季豆、豆浆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备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㈧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㈨严查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认真核查自备水源,有自备水源的小学校泵房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消毒处理装置且正常运转,储水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二次供水水箱是否专用,是否按规定要求消毒。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从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㈠自查阶段(3月19日至3月20日)

全县各学校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健康证明管理,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保洁、使用添加剂情况和生活饮用水使用情况等九

个方面,尤其是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排查,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㈡督导检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县卫生局和教育局组织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结合学校食堂自查自纠情况,对供餐人数多的大型食堂、农村学校食堂 进行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加工布局的合理性,及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堂经营、超范围及超规模供餐、使用腐败变质食品或超期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执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对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㈢总结检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

及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各校整改情况,全面掌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有效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㈠强化领导,明确职责。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及具体措施,着实做到目标任务明晰,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㈡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学校主要负责

人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㈢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餐饮服务示范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服务意识,认真指导和帮助学校食堂帮助按照量化分级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人员岗位职责、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抓出成效,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㈣加强检测,督促整改。针对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效果、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认真整改。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㈤及时总结,迎接上级督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抓整改落实,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面巩固提升,迎接上级督查。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5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动监所:

为了做好“两节”期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让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市《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肃南动监所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现在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确保我县各辖区“两节” 期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所在接到上级业务部门的通知后,立即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会上明确了工作指标,细化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并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小组,全力开展新一轮动物卫生监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一是明确在县城及周边的各监管地域和对象由县所负责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各乡镇的监管区域由各乡镇农牧技术服务站开展监督检查。通过齐抓共管,努力确保节日期间我县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接到通知后,结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转

发张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所立即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县所及乡站执法人员对肃南县城各肉食品销售店、城乡结合部、农牧村食品经销店、景点、学校食堂等销售和使用肉食品的场所为重点,检查进货渠道、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以及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有无经销过期变质肉品等违法活动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县范围内的饭馆、酒楼、农家园、牧家乐、景点及学校食堂等涉及肉食品的经营户共计130户从经营肉品的索证索票、进货台帐、有无白条肉、病害肉等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我县各经营户均能守法经营,经营和使用的肉品均为检疫合格的肉品,在索证索票方面,均附有检疫证明。二是对我县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草原惠成食品有限公司及各乡镇的屠宰场以屠宰和检验检疫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我县的7个屠宰场除2个今年没有进行屠宰外,其它屠宰场县所和各乡镇农牧站均派驻了检疫员进行驻场检疫,对进场屠宰的牲畜均进行了宰前及宰后检疫,出场肉品均有检疫印章,确保了肉食品的安全。三是加强对奶牛养殖户的监督检查,县所及乡镇农牧站坚持每一月至少一次的监督检查。从人员健康、奶牛两证及卫生情况等加强监管。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能喝上放心奶。在日常的监管当中县动监所和各乡镇农牧技术服务站加强协调与合作。对日常检查中的违法行为联合进行严厉的处罚,提高

了各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执法氛围。

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县所与各乡站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牧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屠宰检疫程序》、《产地检疫程序》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发放宣传材料4000份,向广大群众和畜产品经营单位及养殖户宣传动物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营造群防群治氛围,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使广大农牧民深刻认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在执法检查活动中,执法人员统一思想,认真检查,确保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落实,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动物产品消费安全。

四、加强养殖小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在工作检查当中,为加强养殖小区畜产品质量安全,还结合养殖小区规范建设,对我县的养殖场(小区)进行了实地集中检查。在检查工作中我们主要以养殖小区的规范建设、兽药饲料使用情况及是否存在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进行了检查。通过对六乡一镇13个养殖小区、7个屠宰场(其中有2个2011年没有进行屠宰)的检查,我县养殖

小区(场)不存在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对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向养殖小区(场)负责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委托乡镇兽医站监督实施,严防动物疫情发生,确保养殖小区畜产品安全。二是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合理使用兽药和饲料产品。县动监所与各乡镇农牧技术服务站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当中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以《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兽药、饲料的安全使用为主要内容对农牧民及各养殖小区、养殖大户进行大力的宣传,使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牧民群众及养殖大户科学选择和合理使用兽药和饲料产品的意识。

五、部门协作,重点突出

我所联合相关的执法部门相互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管辖范围进行检查,并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具体领导和人员,认真组织节前检查。“两节”期间专项检查注重从重点品种、重点区域、主要环节着手实施。

1、检查的重点区域:全乡范围内的畜产品经营单位及养殖小区。

2、检查的主要环节:食用畜产品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畜禽定点屠宰环节。

六、检查认真,成效明显

在实施检查中,严格按照方案行动,所有检查都由业务领导带队,所有参加检查的同志既分工又合作,为了做好“两节”期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让全乡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要求,做到不询私情,认真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整治中,全站 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26家。其中,检查农贸交易市场1个,畜禽产品经营摊点4个,大型藏式餐饮娱乐中心1处、学校食堂1处、乡政府餐厅一处、景点6家,饭馆7家、牧家乐5家、养殖小区1处。检查表明,我乡动物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大多数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基本完善并能正常运行,管理制度落实较好。

一是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养殖过程中无使用瘦肉精、苏丹红等禁用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二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无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畜禽定点屠宰环节中没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也没有私屠滥宰和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白条肉等违法行为。

通过“两节”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有效地巩固了动物食品安全整治成果,大大地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严格地规范了动物产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地保障了全乡广大人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6

“MsoNormal” style=““ align=“center”>关于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MsoNormal” style=““>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县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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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政府《**县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巩固前阶段学校综合治理取得的成绩,不断提高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规范处置食物中毒等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12月15日起至2010年1月3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45天的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一、工作目标

“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全面整治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通过宣传发动、清理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贮存、供应全过程卫生管理,改善学校食堂房屋卫生条件,清理规范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强化学校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依法打击食品卫生违法行为,消除学校食物中毒事故隐患,杜绝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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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安排

“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宣传发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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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县教育局分管局长为组长,县卫生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县卫生监督所、县教育局安全办、体卫股为成员的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并结合各学校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学校要制定整治工作具体计划,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治目标和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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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学校要通过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广播、宣传标语、告学生书、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晨会班会、师生大会等多种渠道和形

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知识。聘请专业人员,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提高学校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及广大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水平,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防病能力。要利用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各学校要集中安排一节食品卫生安全专题健康教育课,将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深入到每个学校、落实到每个班级、普及到每个学生。“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清理检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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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力开展冬季卫生运动。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学校集中开展“卫生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校园环境卫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灭杀“四害”,清理垃圾和卫生死角,清除鼠蚊蝇孳生地,保持校园内外良好的卫生环境。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洁,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和工具,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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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卫生自查自纠。各学校要对本校食品卫生工作特别是食堂、校内食品商店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卫生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学校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执行到位,是否有文件可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是否有效,从业人员是否均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业人员是否保持良好的个人状况,是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学校食堂卫生设施及卫生状况。食堂用房功能间是否齐全,区域划分是否明显,流程是否合理,卫生设施运转是否完备,空调、冰箱、餐具消毒等设施运转是否正常,室内外环境是否整洁。“三外”即“外包、外购、外进”情况。

对于学校食堂“外包”经营行为,是否明确学校食堂承包人的责任,是否由学校与承包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督促承包人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是否外购直接入口食品。对外进食品原料是否严格把关,是否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是否做到台帐健全、批批登记、批批索证,有无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严禁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物品,食堂生产加工场所、商店室内严禁使用药物灭鼠。生产经营过程卫生。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加工过程是否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不供应隔餐食品、不超负荷运转、不超范围经营。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情况。是否有完备的)餐具消毒设施,学生共用餐具是否按照规定清洗消毒,学生餐具保管存放是否有利于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食品及卫生原料情况。对所有食品及原料、调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是否有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油脂酸败、掺假掺杂、来历不明、超过保质期限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是否已建立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水源防护是否合理,水质是否经过检验,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定期清洗、按时消毒。校内食品商店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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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尤其要将落实责任制、食堂用房改造和“三外”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指导。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逾期不改或者整改达不到食品卫生要求,不具备供应

学生就餐条件,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坚决停止供应,予以取缔。“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4、清理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各学校要在辖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联系卫生、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小饮食店开展整治。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和复核卫生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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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学校师生健康状况监控。执行晨检制度、报告制度,对传染性疫情、食源性疾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

“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整改提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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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卫生设施和管理水平。针队清理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以及县卫生监督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学

校要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要加大卫生硬件投入,改进学校食堂用房条件,完善卫生设施,改善卫生面貌,全面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达到经营学生餐饮服务许可条件。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改造的卫生指导,对改造的食堂要及时组织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有特殊情况对限期整改期限内改造食堂用房不能到位的,必须书面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但食堂改造必须于2010年春季开学前经改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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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监管力度。发现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县卫生监所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已经获得较高食品卫生信誉等级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给予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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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发挥教师、校医、学生、家长等多群体的作用,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二是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分析学校食品卫生高危环节和薄弱环节,完善日常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模式。学校食堂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要逐步取消学校食堂“外包”经营。要完善定点采购、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制度。三是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已获得较高食品卫生信誉等级的学校食堂要巩固成果,进一步完善管理。通过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四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各学校要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逐级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

“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总结表彰阶段

“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各学校在总结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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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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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思想认识。学校人群集聚,学生处于生长发良中,缺乏卫生常识和自我防病能力,一旦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既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又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各学校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根本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围绕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学校食品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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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局、县卫生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分阶段对各学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要进行责任追究。“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3、强化信息沟通和报告。各学校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和整改巩固情况。在专项整治中,要加强与县卫生监督所的联系,密切配合,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县教育局专项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各阶段整治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上报阶段性总结。县卫生监督所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随时报告。

“MsoNormal” style=““ align=“left”> 各学校宣传动员和清理检查的阶段性总结,请分别于2009年12月25日和2010年1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的全面总结于2010年1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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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7

青教发[2007]62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总校、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期末和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

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深入、细致的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中

小学校要在放暑假前一周内和秋季开学前一周内,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防盗设备、体育设施、用电设备、防汛防雷电设备、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学生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行彻底清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字当头,从“细”处入手,严防走过场。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管责任,严防 1

死守,及时上报地政府报告,请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并上报教育局或上级有关部门备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二、加强学校的汛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各校要加大汛期、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媒体或采取专题讲座、课堂渗透等形式向师生宣传和普及有关防溺水、防雷电、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基本常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抗灾、减灾、自救的能力。特别是当前,天气逐渐炎热,到大河、水库、池塘游泳的学生逐渐增多,鉴于溺水是造成中小学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各学校一定要把预防溺水教育放在夏季安全工作的突出位臵抓紧抓好。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溺水教育。严禁组织学生开展野炊、郊游等大型活动;严禁学生下河、塘洗澡。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不参与封建迷信,不进歌舞厅、酒吧、网吧,远离毒品,不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除集中教育外,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全面家访,印发《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和有关要求等,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并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杜绝与遏制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汛期、暑期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必须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务必做

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甚至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和学生非正常死亡报告制度。各校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的同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也要及时上报,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五、认真做好暑期的值班工作。要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安全保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巡逻制度,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秋季开学后,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责任不清,疏于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7月5日印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8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6月—7月,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督查组和灵宝市夏季食品安全整顿联合检查组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个别学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堂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功能室没有分离,防尘、防蝇措施和设施不到位,卫生环境差;二是食品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台账登记不全,饭菜留样落实不力;三是管理不到位,存在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全、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厨师直接收钱,交叉污染严重等现象;四是餐具消毒不彻底,用一次性塑料袋套在学生使用的餐具上,对学生产生有害有毒影响;五是食堂外部垃圾距离后厨较近,臭味大,苍蝇乱飞,不符合标准。

希望各学校接到通知后,针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结合夏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方案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有关要求,利用暑期学生放假的有利条件,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排查,排查要扎实细致,不走过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通过排查整改,各学校要完善食堂硬件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消极应付、管理混乱、不能按时整改达标的学校,教体局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于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卫生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9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

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一名已辞职医生用刀袭击了这所小学的学生,砍死、砍伤13名学生,其中8人死亡。这起悲剧再次敲响学校安全的警钟。为吸取上述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和参与,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细致、扎扎实实组织安全大检查与整改。要求组织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人,注重实效,力戒形式,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二)明确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学校校长是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好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会议精 神,认真开展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完善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将任务和责任真正分解落实到岗到人。

(三)要切实落实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健全安全信息网络,及时排查和发现安全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出现重大治安、安全事件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和追究。

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强化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要把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确保统一认识,迅速行动。并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多项安全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二)自查自改,消除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全市教育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本地、本单位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解决。

(三)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在各学校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督查组,深入到各学校进 行督促检查,并对各地及市直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督促各学校认真整改,以保证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电影,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网络安全、教育学习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和日常活动中适时进行安全教育,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二)健全安全制度,加强学校治安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各学校必须做到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和严格的门卫值班和校内巡逻制,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机报告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要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值班、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开展校舍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危房,能修复的要及时修复,属D级危房要立即封存并及时拆除,决不能在危房中从事教学及其它活动,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学校要对校内的食堂、饮食摊点、小卖部等要加强监控,严格工作程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全,食堂工作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歌舞厅、饮食摊点等场所,严厉打击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加强综合治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参观、旅游、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时,应加强组织和指导,制定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严防交通等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

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于4月8日逐级上报。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10

发往:见报头签发:庄道礼特急潍教明电[2008]171号 批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各直属学校:

2008年11月14日上午6点左右,上海商学院宿舍发生火灾,四名女生从6层楼高的宿舍跳下,不幸全部身亡。12月1日晚,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堆子梁学校发生了因燃煤取暖不当造成-1-

十一名小学四年级女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特大事故。12月4日凌晨,青岛市城阳区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1名职工死亡,10名职工受伤。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8]44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明电[2008]14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潍安明电[2008]9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全排查。对校内宿舍和学校集体租用的校外宿舍,特别是有燃煤取暖的宿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排查。在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安装的燃煤取暖设施要确保通风和安全为前提,必须安装有排烟管道,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品,要保证排烟管道畅通、不漏气,同时房间-2-

应装有风斗,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更换,必要时可采取深夜闭火等措施,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和火灾的发生。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天气寒冷,用电用火增加的特点,除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排查外,还应对食堂、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易发生安全事故场所消防隐患的排查,强化防火措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采取紧急措施加强中小学校安全设施建设。今后仍需采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尽快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地方要借鉴河北省等地的做法,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设施进行全面改造,采取学校集中供暖,尽量早日取代室内燃烧煤炉取暖的方式。

三、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以“冬季防火和防煤气中毒”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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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和煤气中毒的危害,掌握预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基本知识及应急救援常识;要教育学生远离火源,不使用大容量用电器,严防火灾发生;采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必须安装有排烟管道,并保证排烟管道畅通、不漏气的同时,教育学生要定时开启门窗,保持房间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要教育学生远离水库、河流冰面,防止踏冰事件发生。

四、加强学校寄宿生的管理。根据寄宿生管理的特点和需要,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落实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特别是夜间的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负责校内异常情况的处理,不允许擅自离岗脱岗。学校安保人员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内治安巡逻,尤其是夜间的巡逻,努力防范侵害学生事故、事件的发生,对进入校园滋事、伤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及时阻止并报公安机关处理。要保证学生宿舍防范设施、门窗、锁具及宿舍内的线路、电源插头符合-4-

安全要求,保证照明设施完好。加强宿舍管理,尤其要重视女生宿舍安全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家长或异性师生在学生宿舍留宿。学生公寓管理员夜间应实行坐班,不准睡觉。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管理不善和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坚决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潍坊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11

今年入夏以来,我省陆续遭受洪涝灾害,暴雨导致山区出现严重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些学校校舍被冲毁,围墙倒塌,教学设施损坏,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遏制校园安全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十部委《办法》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学校安全具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安全工作具有组织实施直接责任;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在其分管职责权限范围内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三、仔细排查,消除隐患

(一)切实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和使用。县建设、国土、安监、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近期要立即对学校的校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建设年代久远的危旧校舍,土木结构校舍,简易搭盖校舍和无资质单位设计、无资质单位施工、无竣工验收等“三无”校舍,地处山坡、河岸边界校舍和利用挡土墙做基础、可能遭到地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袭击的校舍,校外租赁、合作办学用房等非产权建筑,学校实验室、药品库等易燃、易爆校舍,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聚集,易发消防安全事故的校舍,在建项目的深基坑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搭设、大型起重设备安拆和简易工棚等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工作要求做到“一个不漏网”,彻底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

校舍建筑一旦发现险情,应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进行安全防护,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无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履行报废手续,尽早予以拆除;具有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加固设计、改造施工。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凡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科学建设,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二)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稳定工作。最近,我县反复出现高温天气,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关注天气状况,建立全面的监控体系,做好相应的防灾监控、预警工作。要严格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学生游泳管理。水利、建设等部门及乡镇、村社要根据各自管理的范围,在河渠、塘堰、水库等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各学校也要在校园显眼位置设立“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堰、水库洗澡游泳”的警示牌或警示标语,防止发生学生淹亡事故。凡未落实上述要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按照责任倒查等程序予以查处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教育、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把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工作配合,共同构建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校车统一标识和安全技术检验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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