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评审会议程

2024-05-07

规程评审会议程(精选8篇)

规程评审会议程 篇1

一、《武汉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评审表》经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由流动站所在学院组织出站科研工作报告评审会,出站科研报告评审会应提前三天张贴海报,邀请同行师生前来参加。

二、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报告评审会程序如下: ⑴会议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

⑵博士后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简历。

⑶博士后本人报告两年来的科研工作成果(45~60分钟)。⑷同行及专家提问(40分钟左右)。

⑸博士后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校内外同行专家对其《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评审意见和报告会答辩情况,对其科研成果水平进行评价。博士后出站提出晋升职务申请,考核小组可对是否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水平发表意见。根据《武汉大学博士后考核暂行规定》(武大人字[2002]53号文件),评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出站等级,对博士后二年的研究工作写出综合鉴定意见。⑹将综合鉴定意见填入《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里“博士后分配工作审批表”内,由流动站博士后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送校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注:博士后可到校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借用“武汉大学博士后出站研究工作报告评审会”横幅。

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基本程序

2009-08-08

发表日期: 2005-11-03 文章来源:

第一条 审批人员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大纲)的三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选址的敏感性、项目评价因素的复杂与否或报告书(或评价大纲)的内容因素等确定该报告书(或大纲)是否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请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第二条 审批人员通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环保咨询机构或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会。

第三条 受委托的环保咨询机构确定专家组名单,报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认可。

第四条 评审会一般程序为:

1、介绍会议目的;

2、介绍到会人员及专家组名单,主持专家组的确定工作;

3、会务交由专家组组长主持;

4、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概况;

5、环评单位介绍报告书(或大纲)情况;

6、察看项目现场(条件许可);

7、专家提问;

8、形成专家组意见;

9、专家组组长宣布专家组意见;

第五条 市环保局或环保咨询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及会议情况,总结评审会,并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书(或大纲)内容。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跟踪验收操作规范

第一条 目的

制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跟踪管理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 “ 三同时 ” 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跟踪管理。

第三条 参考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职责

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负责组织和协调环境监理支队对 “ 三同时 ” 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跟踪管理。

第五条 工作程序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要求建设防治设施的 “ 三同时 ” 管理项目,有关部门应按如下程序进行管理:、工程设计阶段

审批人员在环保批复提交建设单位后,要求建设单位初步设计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通过要求初步设计环保篇章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承担环境保护设施(工程)设计单位,其资格必须符合《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了解原因,必要时,应提出整改通知。、施工阶段

⑴ 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和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授权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及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⑵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施工期的环保地注,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污染和危害;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⑶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工程)施工计划应纳入工程总体计划一工实施和管理。对环保报批手续不完备、环保工程未纳入施工计划或未按计划建设、挤占挪用环保资金等违法行为,环保主管部门应及时查处。、试运行和竣工验收阶段

⑴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准备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行申请报告。环保主管部门在核实环保设施是否全面建成,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3 日内答复;若同意试运行,则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规定试运行时间。

⑵ 试运行期间开始 3 个月内,污染物排放及其他环保工作基本达到要求(包括对排污口整治的要求),建设单位应编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或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表》,同时委托负责验收的环保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施)验收环境监测报告》并填写《建设项目 “ 三同时 ” 竣工验收登记表》,一并上报负责审批的环保主管部门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⑶ 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审批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建设单位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B.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C.环境监测部门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需进行回顾性评价的建设项目,编制的回顾性评价报告:

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表;

② 建设项目环保治理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③ 排污申报登记表或变更申报表;

④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资料;

⑤ 排污许可证材料。

D.验收组竣工验收意见。

⑷ 验收审批时限为验收会结束后 7 日内办理。

⑸ 对须采取 “ 以新带老 ” 措施削减污染的改建、扩建项目,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落实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在竣工验收时应一工以 “ 以新带老 ” 措施或区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进行验收。即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环保设施符合环保要求,但 “ 以新带老 ” 措施或区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未完成的,也应视为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不予批准正式投入生产。

⑹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或换发《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单位颁发或换发《排污污染物许可证》。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改,金融部门停止提供相应的流动资金贷款。

⑺ 环境管理科年终将有关项目验收资料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存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和审批档案移交操作规范

第一条 目的

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和审批档案移交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保证按规定要求移交批复和档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和审批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三条 职责、审批人员负责移交已完成审批工作的建设项目档案;、档案员负责核查项目档案,并向有关方面办理档案移交。

第四条 工作程序、审批人员将已完成审批工作的申请项目资料和批复进行汇总整理,移交给档案员。、档案员对审批人员所移交的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为:

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内所需的资料(如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是否齐全。

⑵ 检查无误时,项目审批人员和档案工作人员分别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和档案移交记录中登记、签字。

⑶ 档案工作人员将已办理完毕的项目资料录入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检查操作规范 第一条 目的

建立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工作检查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以保证环境影响审批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工作的检查。

第三条 职责

科长负责检查项目审批工作质量。第四条 工作程序、检查办法

科长每周对建设项目环保申请受理(收文)--分类--审批--形成批复意见的各过程分别进行检查。、检查内容

⑴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受理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审批人员受理项目的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

⑵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审批人员的项目分类是否准确。

⑶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审批人员的项目审批过程是否规范。

⑷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起草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审批人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大纲)审查批复的起草是否规范。、结果处理

⑴ 有关的检查结果应记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检查记录中。

⑵ 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环节,通知有关责任人进行改正,改正后重新进行检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操作规范 第一条 目的

建立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管理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以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准确、权威、公正。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评审活动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管理。

第三条 引用文件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职责、审批人员负责评议评价机构和专家。、管理科科长负责批准《符合资格环评机构名单》和《符合资格环评评审专家名单》。

第五条 工作程序、选择和评议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

⑴ 对所有拟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评价机构及上述报告进行评审的专家,在委托前进行选择。

⑵ 组织选择和评议评价机构,选择和评议的原则为:

A.持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证书的机构;

B.持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的机构。

⑶ 组织选择和评议评审专家,选择和评议的原则为:

A.具有环保方面的高级职称或无高级职称但在环保工作中确有显著成绩的;

B.在环保方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

C.目前正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责任审批人员将对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基本情况和评价的意见送交管理科科长。由科长审阅后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管理

在委托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或评审时,应注意委托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无行政隶属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尽可能委托与建设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以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时限承诺制度 第一条 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类管理。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审批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提出下一步须办理的有关手续要求。

申请受理 — 资料审查 — 核对基本审批原则 — 作出审批决定

受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后1个有效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对需要进行现场勘察的申请,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第二条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

受理申请 — 资料审查 — 现场勘察 — 作出审批决定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后2个有效工作日内批复。

3、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大纲)审批管理。

受理申请 — 资料审查 — 现场勘察 — 专家评审 — 作出审批决定

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大纲)报送后3个有效工作日内批复。

开发建设活动环境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中依法行政,认真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护法。

第二条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按程序办事,求效率、讲业绩,在工作中做到 “ 四不 ” :不渎职,不越权,不推诿,不徇私舞弊。

第三条 坚持原则、恪守职责。要工作中做到 “ 三要 ” :要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要对外来办事人员宣讲政策和法规;要热忱相待、排忧解难,为企业服务。

第四条 廉洁奉公。在工作中做到 “ 四不准 ” :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不准私自指定评价单位;

接待建设单位时,不准收受礼品、接受宴请; 主持项目审查时,不准接受咨询费; 行使审批职权时,不准以权谋私搞交易。

2008院优秀成果奖评审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09年2月10日

13:20

二、会议地点:318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院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张宇春 副主任委员:王丽敏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凯

朱红斌

李凤芸

杨婷

赵予生

顾德南

栾燕

秘 书:周子博

四、会议主要议程:

1.主持人介绍2008年成果奖情况(1)2008年申报成果10项。其中信息所4项,标准所6项;(2)本次评审的授奖比例:获奖成果数约占成果申报总数的60%,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3)投票规则:采用打分方式(见附件表)。平均分95以上可参

评特等奖;平均分85以上可参评一等奖;平均分75以上可

参评二等奖;平均分60以上可参评三等奖

2.评审的基本程序:(1)由成果的一位主要完成人进行项目介绍和宣讲,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每项不超过15分钟,宣讲顺序以成果奖申报项目情况表编号为序。

(2)每个项目宣讲完毕由评委对项目完成人提问,时间约5分钟。(3)全部项目宣讲完毕后,评委对项目做讨论和评议。时间约30分钟。

(4)评委进行打分。(5)统计分数。

(6)主持人总结并宣布评审结果。

3.主持人总结。4.会议结束。兰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评审会议程

点:2010年7月16日上午8:30,8号楼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李 骐、魏 昆、韦尧兵、殷国手、段开军、邵 兵、吴学楷、曾华辉、张思成、雷恩安、李常锋、叶 进、兰晔峰、刘全恩、陶福胜、郝晓弘、张浩辰、狄生奎、汪中海、何伟平、张永义、马 霖、曹 戈、张军成、田治学、余 勇、林厚秦、李金梅、耿向忠、曹立宏、罗繁荣 主 持 人:段开军部长 会议议程:

1、李骐常委宣读《兰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表彰奖励办法》

2、段开军部长公布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推荐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名单,提出评审相关要求

3、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单位简要介绍申报理由(事先通知)

4、与会人员填写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审表(工作人员发选票)

5、(计票),邵兵处长通报高校工委思政评估专家准备会情况

6、齐伟建副部长通报各学院思政评估相关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安排工作的意见。(工作人员发《思政评估相关材料》)

7、李骐常委宣布评审会评审结果,并对做好思政评估各项准备工作提要求

评审会预备会仪程

作者:筹建办公室 资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05 更新时间:2009-8-31

(主持人: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喜元)

一、黄梅戏大剧院、黄冈市体育中心可研报告评审会预备会开始。

二、介绍参加评审会的专家、领导和嘉宾。

参加今天评审会的专家有:

湖北省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 万家智教授

武汉市建筑设计院 肖伟教授

武汉市勘察设计协会 彭奇玉教授

武汉大学设计研究总院 吴建平教授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杨开教授

大鹏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高级工程师 祁大勇先生

专家组秘书 王斯蕾讲师

出席今天评审会的市政府领导和嘉宾有:

副市长梅香雪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邱秉源同志,市财政、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领导,项目业主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的负责人,编制项目可研的湖北万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黄冈广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

三、请副市长梅香雪同志致辞。

四、推选专家组组长。

五、预备会结束,黄梅戏大剧院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开始。请 教授主持评审会。

黄梅戏大剧院可研报告评审会议程

(主持人:专家组组长)

一、市文化局汇报黄梅戏大剧院项目基本情况;

二、黄冈广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汇报黄梅戏大剧院可研报告编制情况;

三、专家组成员咨询和发表评审意见;

系统集成方案评审会议程 篇2

一、会议名称

系统集成方案评审会议程

二、目的1.了解系统建设及集成现状、总体系统集成规划期望。

2.通过对该集成方案进行多方评审,确保该集成方案符合信息系统总体集成要求,具备合理性、经济性、可实施性、可能性。

三、时间

2013年8月日9:30-11:40

四、地点

七楼会议室

五、参会人员

1、评审小组成员:、、、、、。

2、业主单位及人员:、、、。

3、参建单位及人员:、、、、4、监理单位及人员:、、。

六、内容

1、主要内容

1)参会人员入场及签到。

2)监理单位主持会议,介绍参会人员及会议议程。

3)建设单位介绍云南省民政厅信息系统建设及集成现状、总体系统集成规划期望;

4)集成方案编制单位介系统集成方案;

5)评审小组成员审阅方案,自由发言给出评审意见及建议;

6)参会各单位自由发言,进一步讨论集成方案修改细节;

7)集成方案编制单位对会议涉及方案修改的情况做记录并口头明确修改内容及修改完成时间;

8)会议结束。

2、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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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议筹备及会场布置

1、主持人:监理单位

2、筹备工作

(1)会议签到表(监理单位)

(2)会议议程及评审组人员名单确定(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各参建单位商议确定)

(3)相关会议发言材料(各参会单位自行准备)

(4)会议方案等材料打印(方案编制单位)

3、会场布置:建设单位

八、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中途不得离席;

2、手机调到振动。

九、会场清理及会后传达

1、会场清理:承建单位;

2、会议过程记录及会议纪要出具:监理单位;

3、会议涉及方案的修改及完善内容及整理出具:方案编制单位。

专家评审会议议程 篇3

一、评审程序1、14时30分至15时,参评企业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并缴纳专家评审费;

2、15时,专家评审正式开始,按照签到顺序,参评企业代理人对本公司产品进行陈述,陈述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由工作人员负责计时;

3、评审方式:评审会由专家推选一名组长统一组织,采取专家逐家听取陈述答辩、集体讨论、各专家独立评分的方式进行,最后,统一交组长汇总,计算平均得分,并形成专家书面评审意见,全体专家签字确认。技术评审合格企业标准为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合格企业可进入下一阶段办理准入手续。

二、评审要求

1、各评委要认真听取各企业代理人的陈述内容,仔细阅读各企业的评审资料,并做好相应记录。

2、评委要根据各企业代理人的陈述内容和评审资料,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关问题,交由企业代理人解答。

3、各企业代理人陈述答辩结束后,评委可就陈述答辩情况和评审资料进行集体讨论,并在此基础上,相互比较,独立打分。

三、评审纪律

1、所有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以任何方式与企业代理人接触;

2、评审前,所有评委的手机均要关闭或调整到振动状态;

3、在评审结果未报批并完成公示前,所有评委不得对结果发表任何意见,不得向任何企业或个人透漏评审结果信息;

4、所有人员进出评审现场必须进行登记;

规程评审会议程 篇4

评审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三、主 持 人:

四、会议议程:

(一)介绍与会专家及有关人员

(二)领导致辞

(三)有关领导讲话

(四)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组长主持)

1、“实验室”汇报筹建情况(汇报人:,15分钟)

2、“实验室”汇报筹建情况(汇报人:,15分钟)

3、“实验室”汇报筹建情况(汇报人:,15分钟)

4、“实验室”汇报筹建情况(汇报人:,15分钟)

5、评审专家组质询提问

6、评审专家组对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实验室不在该校区,汇报中已安排图表展示)

7、评审专家组讨论形成评审意见

规程评审会议程 篇5

一、主持人宣布评审会议开始(主持人)。

二、主持人介绍各级政府领导、专家和企业参评人员(主持人)。

三、专家组推选专家组组长(主持人)。

四、企业预案编制人汇报预案编制过程及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主持人)。

五、评审专家组现场核察(专家组长)。

六、评审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预案进行评审,并提出质疑(专家组长)。

七、专家组召开闭门会议,提出评审意见(专家组长)。

八、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意见(专家组长)。

九、企业对专家组的意见发表意见(专家组长)。

十、街道安监办领导讲话(主持人)。

十一、区安监部门领导对预案评审进行总结(主持人)。

规程评审会议程 篇6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首次会议议程

尊敬的公司领导及##公司评审专家:

本人受公司的委派,主持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审会议工作,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首次会议开始。首先对莅临评审会的领导百忙之中参加会议表示热烈欢迎;在此,本人介绍评审组人员情况:

本人叫###,担任本次评审组的组长,请贵公司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请贵公司对安全标准化创建及运行情况进行简单介绍。

本次安全标准化评审目的:

是为了系统的验证公司安全标准化的实施运行过程,对其完整性、符合性、适宜性、有效性进行评定,辨识贵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可能需改善的地方。

本次评审准则: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等

4、受评审方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台帐及运行记录

五、明确本次评审范围

涉及公司的产品生产、服务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活动。

六、明确评审日程(时间)安排

2012年7月 16 日共1 天。

确定末次会议时间:2012年7月 16 日(16: 30-17:30)。

七、明确评审分工

A组:

B组:

C组:

八、实施的评审方法、程序介绍

本次评审方式:按照涉及的安全标准化要素进行评审。通过科学、合理抽样,对各涉及要素的负责部门和配合该要素的部门进行检查。

本次评审采用资料核对(查阅文件和记录)、抽查考核(采用提问或交谈)和现场查证等方法进行评审,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受评审方负责人当场予以确认。

九、请贵公司为各评审小组分别明确一名陪同人员

陪同人员的职责是引导、联络和见证。

其作用为:

1、建立联系及评审时间的安排协调,做到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2、安排对场所或企业的特定部分的访问;

3、确保评审组成员了解和遵守有关场所的安全规则和程序;

4、代表受评审方对评审进行见证;

5、在收集信息的过程中,做出澄清或提供帮助。

十、评审沟通:

由本次评审组长和贵公司的评审负责人(),分别代表评审机构和受评审方就本次评审工作进行及时协调和沟通。

对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有争议的事项,由评审组长与受评审方负责人进行

协调、沟通,确保双方在和谐的气氛中完成本次评审。

十一、评审结论分类:

1、建议通过;2建议不通过。

十二、请贵公司对本次评审的日程安排进行确认,是否有异议。

十三、邀请公司领导讲话

下面请公司领导作指示!大家欢迎。

本次评审组郑重承诺:1.秉承我公司一贯坚持的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并保守受评单位的有关技术和商业秘密。

2.对本次评审过程中涉及的所接触到的贵公司所有商业及技术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我宣布公司的安全标准化达标自评首次会议现在结束,请公司各部门做好评审准备。

安全标准化评审末次会议议程

宣布本次评审末次会议开始。

对参加会议的安监局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并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

一、请各评审组对评审情况进行描述。

A组:

B组:

C组:

评审组长对评审情况进行总结,宣布本次评审结论:

1、建议通过

2、建议不通过(二者选一)。

二、请贵公司的领导对本次评审结论,及今后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作表态发言,大家欢迎。

三、评审后续整改要求

请有限公司尽快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我公司,以便于我公司及时对评审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7

标准作业规程

1.O 目的规范分供方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确保分供方的质量满足公司的要求。

2.O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分供方的评价、选择和管理工作。

3.O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对分供方的评审与审批。

3.2 公司经营部负责具体对分供方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3.3 公司品质部、财务部负责对分供方的评审过程和管理过程进行监控和审核。4.0 程序要点

4.1 分供方评审的范围。

4.1.1 凡为公司采购有形产品时的供货商均为需要进行评审的分供方。

4.1.2 凡为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服务的厂家、公司均为纳入评审范畴的分供方(分承包方)。

4.2 分供方评审的原则。

4.2.1 货比三家择优录取的原则。

4.2.2平等竞争,公正、公开、公平评审的原则。

4.2.3 不以价格作为惟一选择条件的原则。

4.2.4 不取最低价的原则。

4.2.5 长期合价,双赢互利的原则。

4.2.6 至少选取三家分供方进行评审的原则。

4.3 分供方评审的内容。

4.3.1 进行分供方评审时,至少应评审分供方以下几方面的优劣:

a)质量、性能及其稳定性;

b)价格;

c)信誉——履约信誉与社会信誉度;

d)售后服务;

e)付款方式;

f)交货方式、交货周期;

g)公共关系;

h)品牌;

i)分供方内部运作状况。

4.3.2 上述九个评审要素中的 a、b、c、d 点为必须进行详细评审的基本要素;e、f、g、h、i 点为应当进行分供方评审的重要要素。

4.4 分供方参加评审的基本条件。

4.4.1 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4.4.2 有资质证书。

4.4.3 能够提供明确有效的质量保证证明凭据。

4.4.4 向公司提供本规程 4.3 款中的基本要素的详细数据和承诺。

4.5 分供方评审的方法。

4.5.1 逐项收集证据、对比打分法:

公司组织分供方评审的部门应对照本规程 4.3 款中的各项评审要素逐项收集证据(数据、凭证),然后逐条进行加权打分,最后选取分值较高的分供方两家提供给公司总经理进行筛选(详见附表《分供方评选打分表》)。

4.5.2 现场比对,先计算出每种候选分供方的质量价格比后,再选取相对较优的三家分供方,然后用 4.5.1 项办法逐项比较最后确定。

4.5.3 对于重要的(大宗的)对外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打分时应由评审人员分别独立打分,然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选取中间分平均后计算出评审分。

4.5.4 对于少量或价值很低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可以参照上述方法进行简化评审。但物业管理公司对外采购和对外委托服务均需要对分供方进行评审。

4.6 分供方的分类:按公司对外委托分供方提供产品的用途来分,可以将分供方分为提供有形产晶类的分供方和提供服务类的分供方。

4.7 合格分供方的评审产生程序。

4.7.1 经营部经理依据公司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需求,对外初选至少三家以上的分供方作为合格分供方的评审对象。

4.7.2 对标的在 5 000 元以上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通常由经营部、品质部、财务部人员组成)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分供方进行统一评审;标的在 5 000 元以下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则由经营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分供方进行统一评审。

4.7.3 评审小组应按照本规程 4.5 款的评审方法评审出两家候选分供方后报总经理最后审批,确定最后合格分供方。

4.7.4 公司与合格方签署采购合约或对外委托合约。

4.8 对于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常备材料、用品、工具的采购或常见的对外委托服务工作,应当在开始具备进行某一次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前按照本规程 4.5、4.6 款的方 式和程序提前评审出合格分供方若干家,建档后供使用时挑选以缩短分供方评审的时间。

4.9 合格分供方的管理。

4.9.1 合格分供方的建档。公司经营部应当对合格分供方及时建档,建档时应清晰标明:a)分供商的名称、注册地址;

b)评审结果和记录;

c)分供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d)资质等级证书;

e)质量保证书;

f)其他证明材料。

4.9.2 经营部每季度至少应当对所管理的合格分供方状况全而组织跟踪、评审一次,具体要求:

a)掌握分供方内部管理的状况;

b)分供方产品价格的变化;

c)社会信誉的变化;

d)同本公司合作的情况跟踪;

e)其他应当跟踪管理的要素。

4.9.3 经营部每季度末应当将合格分供方的状况填制成《分供方状况一览表》报公司总经理阅示。

4.10 跟踪评审结果的处置。

4.10.1 经营部应当依据每季度的分供方跟踪评审结果将分供方分为优等、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4.10.2 对于不合格分供方应当在报总经理审批后,从合格分供方的名单中清除。此类分供方日后如要求同本公司合作,需重新经过本规程 4.5、4.6 款的评审程序,成为合格分供方后方可再同公司签约。

4.10.3 优、良分供方将作为公司对外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的优先合作对象;连续三年评审为优、良分供方的,可在同公司合作时享受付款方式、评审条件、货品验收方面的优惠和方便。

4.11 分供方的评审记录和管理档案,应当每半年汇总一次交公司办公室存档,长期保存。

4.12 本规程的执行状况作为经营部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 记录

5.1 《分供方评审打分表》。

5.2 《合格分供方名录》。

5.3 《合格分供方档案》。

5.4 《合格分供方年度评审表》。

6.O 相关支持文件

规程评审会议程 篇8

评审意见

专家评审意见

按照沈阳市现代建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了加快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2010年11月25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邀请国内标准、材料、设计、施工、质监、检测等方面的9位专家(见附件一),在沈阳市召开了“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地方标准)的专家评审会。省住建厅、省质监局、市建委领导和施工、科研、设计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由编制组对编制过程和主要内容所做的汇报,与会专家对本规程进行了逐项评审和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 评审资料齐全,符合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二 本规程是根据沈阳市建筑业推进产业升级的实际要求,在引进和消化日本鹿岛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基础上,并根据我国相关标准的规定,增加了适合我国工程实际情况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三 本规程总体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可操作性。四 需要修改和完善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规定中应增加预制构件在不同工况下受力验算的原则要求。

2.增加预埋件材料的性能要求。

3.明确构件制作过程中保温材料的防火要求。

4.出厂强度的控制应采用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的实测值。5.原材料试验和工艺检验前移到相应的章节表达,第7章重点强调产品检查验收。

6.增加受力构件结构性能检验要求的提示性条款。7.对有关石材饰面构件的质量控制要求进一步研究确定。五 评审会一致通过了该规程送审稿的审查,希望编制组根据本次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专家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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