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

2024-08-27

注册造价工程师(通用8篇)

注册造价工程师 篇1

注册造价工程师向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的,应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需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及“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同时申报。

一、网上申报

(一)省系统申报

1、执业人员登录系统

经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网站首页→点击左下方“系统登录”→进入“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http://58.213.147.237/zhc/)(以下简称“省系统””)首页。

进入省系统操作前务必仔细阅读“注册用户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在省系统首页首次登录的,先点录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

下载。

申请密码后方能进入省系统。非首次登

即可。

如申请密码中出现提示,则可能有以下原因:(1)执业人员身份证号输入有误;(2)非首次登录;(3)无相关执业资格等。无相关执

(2)添加执业资格

①在外省取得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到我省申请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单位管理员要在省系统添加执业人员。在外省没有注册过的,添加时,注册状态选“未注册”,在外省注册过变更到本省的,注册状态选“待转入”,添加后审核上报。由我厅注册中心审核(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通过后,方可用执业人员用户进省系统申报数据。

②省系统中已有该执业人员其他专业的执业资格的,则需至我厅便民服务中心801室进行手工添加。所需材料:单位情况说明、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未注册不需要此件)。

(3)网上申报流程

执业人员注册申请→单位管理员受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窗口接收(仅初始注册有此步骤)→省窗口受理。流程到省窗口时,方可到我厅注册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可通过省系统中栏目查询事项的进度,打开

(二)部系统申报

1、执业人员登录系统

查看详情。

登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以下简称“部系统”)首页,点击。

进入部系统操作前务必仔细阅读部系统个人登录界面的。部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部系统首页下方“技术支持电

述材料,申请材料统一为A4规格,将装订好的一套材料交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省级注册初审机关。

(三)变更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变更自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不能一并办理。

1、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5、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上述书面材料仅第1、2项为原件,一式一份、机构外变更(进省)一式一份。机构外变更(出省)不需要提交,直接与调入省份联系。

(四)暂停执业

注册造价工程师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超过一年以上的,可申请暂停执业。暂停执业并不表示与注册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1、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申请表;

2、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证明;

3、注册证书原件;

4、执业专用章由本人自行销毁。

册证书编号及注册单位);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仅补办证书需要,照片背面注明聘用单位、姓名)

三、证书领取

注册造价工程师 篇2

姚某某是A公司的注册监理工程师。A公司于2007年承接了B市地铁十号线一期机电工程的监理工作, 姚某某是B市地铁十号线一期机电专业安装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2007年9月3日, B市建设委员会对地铁十号线机电1标进行检查时, 发现负责该项目监理的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姚某某没有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情况下, 同意施工单位某空调器有限公司进行大型表冷器安装。B市建设委员会认为, 姚某某没有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第4.2.1条第5款规定, 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决定给予负责地铁十号线一期机电专业安装工程监理的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姚某某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六个月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交至本执法组织。

姚某某收到B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在60日内向B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B市人民政府经复议后决定维持B市建设委员会上述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请求与依据:

姚某某不服B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1月29日作出的《B市建委系统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B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请求撤销B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姚某某认为B市建设委员会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主要事实不清、适用依据不当、程序不合法及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等情形。

一、B市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存在主要事实不清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B市建设委员会在2007年9月3日对地铁十号线机电1标进行检查时, 发现姚某某没有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情况下, 同意施工单位某空调器有限公司进行大型表冷器安装。检查时, 表冷器设备已经安装就位。

首先, 姚某某已经按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审查, 只是由于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 姚某某没有书面签字。姚某某已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对某空调器有限公司上报的地铁十号线大型表冷器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能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只是由于施工单位某空调器有限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的表格中“申报人”、“技术负责人”、“审批人”的填写及盖章不符合规定要求, 姚某某没有在相应表格中签字。因此, B市建设委员会在2007年9月3日在检查时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中没有姚某某的书面签字。但是, 在B市建设委员会检查后的5天内, 姚某某就已经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签字手续, 姚某某也于2007年9月8日签字。姚某某已经按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审查, 并进行了口头同意, 此行为应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其次,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表冷器设备已经安装就位”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际情况只是表冷器设备的框架结构组装完, 其他空气过滤器装置、冷热交换装置、维护保温板、电器控制部分都还未安装。根据表冷器设备的实际情况, 其框架结构安装本身不安全风险比较小。

二、B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的适用依据不当

B市建设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时, 应优先适用国家的法律。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如上所述, 姚某某的行为属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并且没有造成安全隐患的危害后果因此, 对姚某某的行为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B市建设委员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和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姚某某进行处罚, 应属于适用依据不当。

三、B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的程序不合法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 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B市建设委员会2006年7月21日发布实施的《B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时, 应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下达《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B市建设委员会在检查时没有依法向姚某某下达《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也不符合行政处罚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四、B市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2006年B市建设委员会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发布的《B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负有监理责任的, 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发生四级重大事故的, 责令停止监理工程师在B市建筑市场执业3个月至6个月。……”姚某某的行为既未造成安全隐患, 更没有造成重大事故, B市建设委员会对姚某某处以停止执业六个月不符合上述规定, B市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综上所述, B市建设委员会作为B市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执法,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B市建设委员会对姚某某实施的行政处罚事实不清, 适用法律不当, 行政处罚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 处罚明显不当, 侵犯了姚某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 特向B市人民政府请求撤销B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维护姚某某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不服建设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争议纠纷的行政案件。本案直接关系到目前工程监理行业颇为关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风险与防范的热点问题。

工程监理制自1988年实施以来, 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组成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管理体制, 有效控制了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 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明确规定, 工程监理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 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 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我国《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 没有明确要求。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及工程建设监管的加强, 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制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呼声越来越高, 同时, 为了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态势, 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首次明确监理应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并提出了监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此后, 各地以此为依据制定了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由于法规规定的不明确、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之间规定不一致、责任承担不合理、权利与责任不一致等, 导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定位、内容及责任不明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风险越来越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的风险。由于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规定比较原则、不够清晰, 导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范围不断扩大, 有的地方甚至将施工单位租赁机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工地饮食卫生是否合格等内容都纳入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范围。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有扩大的风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加大, 对施工单位的责任在弱化, 如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的, 规定了较重的处罚;但对施工单位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但未经监理审查仍组织施工的, 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把本应属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推给了监理单位。一方面, 造成监理单位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安全生产监理上, 而忽视了监理应当关注的质量、工期、造价的控制;另一方面, 造成施工单位过分依赖监理, 忽视了其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及责任, 以至于有的地方出现了发生安全事故, 不问施工单位是怎么干的, 而是首先责问监理是怎么管的不正常现象。三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注册人员的处罚规定过重所带来的风险。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此规定本身既没有对执行的法规的范围进行限制, 也没有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 只要有不执行法规的行为, 即可以处以责令停止执业的较重处罚, 显然是不合理的, 造成监理工程师的执业风险加大。四是由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法规较多且不统一存在对监理的处罚不当的风险。B市建设委员会200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B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 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负有监理责任的, 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 发生四级重大事故的, 责令停止监理工程师在B市建筑市场执业3个月至6个月……”很显然, 对同一种违法行为, 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不同。五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与权利不一致的风险。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中责任重大, 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监理单位只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责令停止施工, 如果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的授意下拒绝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只能向有关部门报告, 而无其他手段。六是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执法带来的风险。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应当责令改正的不责令改正、对不应进行行政处罚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风险的防范, 一是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合同的要求, 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按照规定的监理程序开展工作。二是通过修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或制定《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 科学界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赋予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的应有的权力与手段。三是在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明确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 合理规定行政处罚幅度。四是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保证收集及时、整理全面、保存合理, 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五是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依法执法,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工程监理制自1988年实施以来, 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组成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管理体制, 有效控制了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 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注册造价工程师 篇3

关键词: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注册设备工程师排水工程人才培养

200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人事部启动了勘察设计领域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到目前为止,美国全境内的每个州都通过了注册工程师执业制度的相关法律并设置了注册管理局[2]。实施注册工程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过程的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过程,从而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在德国,一个合格工程师的培养在高校期间学习周期大约为6年左右,可见对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的重要性。给水排水工程对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为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方向)。排水工程課程是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的主干核心专业课程之一,在注册给排水设备工程师考试中,排水工程部分内容占约三分之一。在本科生培养和教学中需要有针对性的对课程体系、大纲与教学内容以及本科生在排水工程方向工程素养与创新能力培养方面进行调整、改革与创新,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教学大纲的调整

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标、内容及教学时间的分配,是课程的重要纲要,也是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排水工程课程即污水处理工艺工程课仍然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和工业废水工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主要讲述典型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的基本理论和原理,主要包括物理化学处理与生物处理两个部分。工业废水处理部分主要是囊括一些主要的处理方法,其中包括一些特殊工业废水的处理方法。

原有的教学大纲以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大纲进行编制。而注册设备工程师考试的排水工程也有一个考试大纲,内容和按照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大纲编制的先行教学大纲基本重合,在细节和要求方面略有差别。需要对这两个大纲进行深入研究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适当裁剪,不同内容掌握的程度进行修整。首先要对大纲的内容进行调整。对两个大纲不同的内容需要进行比较,能保留的最好都保留,一并整理进入新的大纲。其次对不同知识点的教学目标进行调整。这个调整仍然要考虑两个大纲对不同知识点有不同的要求。根据侧重点的不同,这两个大纲对不同的知识点要求可能会有较大差别。对大纲和教学要求进行修改后,相应的学时分配也需要进行重新安排,以实现教学目标。

二、实践及工程素质强化

对于给水排水科学工程的毕业生,必备工程素养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调试各项实践活动。基础理论强调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工程素质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更强调在对基础理论扎实掌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条件选择合适的工艺进行设计。传统的教学中,工程实践活动的主要形式主要是实习实践和设计实践。同时为了保证实习实践和设计实践的顺利开展,对教师自身的工程素养也需要进行培养。

三、创新能力培养

创新能力是培养新型卓越工程师的必备条件之一,注册设备工程师制度也必然与之相适应。随着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提高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特别是水环境保护的控制,落在给排水工程师肩头的担子越来越重。一方面水质标准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污水排放标准也越来越高。这两方面都给给排水工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排水工程方向,应对各种污水和排放标准的提高,传统工艺不断在革新,各种新工艺不断出现。这就要求给排水工程师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需要一个比较长时间的过程,一方面要在课堂教学中夯实基础,另一方面要坚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

四、师资队伍建设

尽管学生的主观努力是主要的,师资队伍建设是保证教学内容顺利传递、课程教学目标顺利实现的保障。排水工程课根据内容需要安排多个教师进行教学。因此师资队伍建设对教师需要进行引进、培养和外聘。作为本专业核心课程,排水工程课理论部分授课由有本专业背景的教师来担任更加合适。在师资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引进给水排水专业比较强的高校毕业生来补充师资。同时主注意学科融合效应,在引进时避免单一来源。实习实践部分和设计部分则需要由运行管理和工程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进具有丰富运行管理和工程经验丰富的具有本专业工程背景的师资对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未经历实践的教师有可能不熟悉现场及运行过程的细节。经过实践磨砺的本专业工程是则不同。他们不但具有丰富的设计及现场运行经验,而且在实践过程中对理论知识也有不同程度的深入理解。这种素质能够在教学中紧密衔接理论与实践,引导学生由理论过渡到实践。

中国的注册工程师制度已经开始,并且必将走向完备。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是土木工程下的一个历史悠久的专业,也是国内试点注册工程师制度的第一批专业。为了培养合格给水排水设备工程师,对课程体系进行调整并进行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作为三门主干专业课之一的排水工程课程,通过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培养给水排水工程方向具有良好工程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工程师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昌斌.我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及执业行为研究.勘察设计, 2011, 12(6):1-3.

[2]韩晓燕, 张彦通.美国注册工程师制度的现状问题及改革方向.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7, 24(1):145-148.

[3]陈新艳, 张安富.德国工程师培养模式及借鉴价值.全球视野, 2008, 10:166-168.

注册造价工程师 篇4

1.申请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的,在有效期到期日2个月前持下列材料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从事工程造价活动业绩和工作总结;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造价继续教育证明;

2.有下列情形的不予续期注册:在注册期内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年检不合格的;无业绩证明或工作总结的;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未按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标准的;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在工程造价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工程造价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申请续期注册程序:申请人向骋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规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续期注册,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续期注册后30日内,将予以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续期注册有效期为两年,自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计算;

4.申请变更注册,按下列程序办理:申请人向骋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变更注册;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注册的人员情况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

5.继续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自律规定和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理论知识;国内外工程计价规则及计价方法;造价工程师执业所需的有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国际上先进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与方法;各省级、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补充的相关内容;

6.继续教育的形式:参加各种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培训、专题研讨活动

7.参加有关大专院校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课程进修;编撰出版专业著作或在相关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承担专业课题研究成果;

8.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计算方法:参加国内外工程造价学术交流、研讨会,每满一天计八学时;参加有关大专院校工程造价管理继续教育培训,每满1小时,计算1小时;发表专业论文和著作在国际杂志上发表每篇计30个学时;国家级杂志上每篇计15个学时;省级杂志上第篇计10个学时;正式出版社出版工程造价方面的著作计40个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讲课的教师每讲一次计20个学时;

9.咨询业的社会功能:服务功能;引导功能;联系功能;

10.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3年;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且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

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定劳务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同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企业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除手续齐全;在申请核准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

11.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且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定劳务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同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除手续齐全;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50万元;在申请核准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 篇5

202月23、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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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仿真高清课堂:置身课堂的真实感受。

仿真课堂场景老师+“粉笔”+“黑板”,学员仿佛置身久违的课堂中;师生零距离交流似乎站在老师面前,聆听老师将一个个概念与知识点抽丝剥茧、娓娓道来,全面提升听课效果。

二、讲座和讲义同步播放:思路更清晰,听课更高效。

细腻的画面、同步板书、清晰的文字讲义,学员既可以跟随老师课程同步观看讲义,也可以查看全部讲义。同步板书、讲座、讲义,让学员的学习思路更清晰,听课更高效,帮助学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多种课件形式:传承经典三分屏,视频音频随意选。

学员既可选择单屏听课,贴近传统面授课堂,真实逼真;也可选择音频模式听课,在听课的同时,讲义全程同步显示,清晰详细;学员还可以选择传统的三分屏模式听课,实现视频、讲义、目录同步显示。

四、随堂笔记:收集知识,储备资料,强化记忆。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随堂笔记”功能,让学员可以在听课的同时记录笔记,将重点、难点进行收集,有利于学员日后进行“再消化”,帮助学员把知识进行有条理的记忆再加深,起到储备资料、积累知识、强化记忆、提高效率的作用。

五、显示隐藏老师:自由显示/隐藏老师图像。

网校独有的“隐藏老师”功能,听课过程中,您可选择是否在听课界面显示老师,满足个性化的需要,加强板书的显示效果,提供视频课堂和文字课堂效果切换,在任何网络环境下均可学习。

六、语速调节:全面提升学习效率。

随时调节老师语速,可在正常、1.2、1.3、1.5、1.8、2.0各种倍速中自由选择。

七、个性化学习记录:学习引导性更强。

针对学员的听课情况会生成较为详细的学习总体情况报告,包括报课学员总体学习进度百分比,帮助学员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及其他学员的总体学习情况,让学员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学习进度,从而更积极地鞭策自己进行学习。

八、Flash流媒体技术:传输流畅,兼容性强,稳定性好。

注册造价工程师 篇6

2011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须知

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

一、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

(一)申请用户密码

1.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右侧)】。

2.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浙江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备查。

(二)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

※ 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

1.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 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首页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此窗口。

2.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进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里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我知道啦,我要马上进入”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

3.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里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注册单位、通讯地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批准日期、签发单位、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之后,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

※如发现库内原有数据有误,应与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提供相关修改依据,申请人不得自行修改。

※“报考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

※“聘用单位造价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资质的不填。

※“存档单位”栏指本人人事档案以单位的名义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

※“现聘用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

※“单位代码”栏填注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且必须填。

※“聘用单位类型”栏:凡注册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的,申请人选填“有造价咨询资质”,并在“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号编号”栏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没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则全部选填“无造价咨询资质”。

4.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

※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证明、社保证明扫描至计算机或拷贝。每份扫描件只能为一页图片,因此,所有证书类只扫描有照片、姓名、证号、颁发单位印章的内芯,封面不用扫描(若证件姓名和证号不在同一页,需将两页拼接为一张图片)。扫描件必须保存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100K。

5.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息。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

6.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

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

7.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继续教育”按钮进入“继续教育情况”窗口,填报本人继续教育情况。如果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8.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打印申请表”,弹出含有本人信息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初始申请表“打印”,用A4规格纸打印一式3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与书面资料一起各市造价注册管理机构。

9.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初始注册上报”按钮,在界面中选择要上报的机构和上报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上报。本人所有信息和数据即传至省注册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初始注册程序。

10.若在个人注册受理时间内,本人发现网上注册有误,可与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将个人网上注册申请资料

“打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上传。

二、初始注册书面资料申报要求

(一)书面申报资料要求

申请人除在网上注册外,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需向注册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求贴本人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注册单位需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处除粘贴在表上,另一张照片留省、市造价站,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和注册单位。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包括: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近两年编制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或经济评价等成果文件、服务单位具有承接该业务的资格证明及工程咨询合同或相关委托书;

(3)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全国统一或地区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审工作报告原文(每份文字不少于2000字);

(4)近两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工程造价专业论文。

申请人可提供上述证明资料(1)或(2)~(4)项中任两份。提供(2)~(4)项业绩的申请人,应填写《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原件(见附件3)。其中

业绩是指近两年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两项成果,并要求原单位盖章证明,其内容和完成时间应与网上注册内容一致。

5.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针对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初始注册的申请人);

6.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申请人在申报书面时需提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资料申报时,申请人都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

8.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注册造价工程师 篇7

在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已成为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技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安全业绩。对于石油化工等高危行业或企业,通过继续教育工作来提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1国内外注册安全工程师及继续教育

1.1国外注册安全工程师及继续教育

国外确立安全工程师岗位的时间可追溯到一百年前。1911年,美国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职业安全组织,一个面向职业安全从业人员的会员制民间学会——安全工程师学会(ASSE)[1]。1969年注册安全专家委员会(BCSP)成立,标志着美国开始实行注册安全专家制度,安全专家的考试、发证、注册和管理由BCSP负责。截止2012年8月获得注册资格的安全专家约有12000多名[2]。安全专家取得注册资格后,在每五年的周期内,选择参与BCSP认可的十项专业活动,如安全专业实践、参加安全组织、学习或讲授大学课程等,累计获得25个分数点,以保持注册安全专家资格[3]。

作为英国级别最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考试认证机构,职业安全与健康考试委员会(NEBOSH)负责制定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实施标准化的考试、发放相关等级证书。NEBOSH在通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可颁发基础资格证书和认证资格证书[4]。NEBOSH证书持有者的继续教育,主要是通过加入专业协会来完成。英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IOSH)是全球最大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专业组织,目前拥有会员40000多人。持有NEBOSH认证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果具有相关的实践经验,就能成为该协会的会员。协会为每位会员定制了伴随整个职业生涯的持续专业发展计划(CPD)[5]。该计划不仅涵盖大量的专业培训,而且包括很多实践活动,如策划培训或进修课程、运用专业技能为社区义务工作等。

1.2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及继续教育

香港特别行政区自1978年就开始推行注册安全主任计划,目前已形成了完善的资格制度。在4年的有效期内,安全主任按照《注册安全主任专业进修计划指引》,完成总计不少于100小时的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的专业进修计划,才能注册续期或重新确认生效。专业进修计划由政府、与政府有关的机构、专业团体、教育机构、顾问公司、雇员组织或雇主正式实施,包括与专业有关的课程、讲座、远程教育、研讨或其他研习活动等[6]。

我国大陆自2002年开始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先后颁布了多项条例和规定,以确保该制度的顺利推行。截止2011年9月,全国已有14.9万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9.8万人注册登记执业[8]。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等事宜,由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开展,即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和其他安全五大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必须在每3年的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继续教育,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继续教育大纲,各主管部门、省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注册机构,按照大纲要求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工作。中央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可以由企业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另外,继续教育工作必须由具备国家一级或二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承担[10]。

2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岗位能力分析

我国石化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主要包括危险物品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和建筑施工安全等。这些人员一般分布在油田、炼化、销售、建筑施工等业务板块企业。

2.1基本素养

对于安全工程师来说,树立生命安全的责任观,构建“道德规范驾驭职业服务”的职业道德是十分必要的[11],同时还应熟悉所在注册类别或岗位的安全基础知识。例如非煤矿矿山安全注册类别,在石化企业主要针对油田企业员工,即从事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钻井、开采、井下作业等人员。安全工程师应熟知油气田相关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基本内容。

2.2专业技术

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装置的长周期运行,安全工程师必须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以石化企业的危险物品安全注册类别类为例,其涉及炼油企业、化工企业、销售公司和企业部分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员工。该注册类别的安全工程师应熟悉工艺安全、电气安全、设备安全等专业安全技术,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识别及防护技术,风险分析和事故分析技术等。

2.3管理技能

注册安全工程师大都分布在企业的各个专业领域,从事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这部分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将会极大改善企业的整体安全绩效。以石化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注册类别为例,其主要由施工企业、工程公司等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组成。这些人员应熟悉国内外工程企业或项目现场的先进安全管理理念、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作业过程的控制、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内容。

3继续教育课程体系

将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与岗位能力要求相结合,建立起面向石化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见表1。继续教育课程与三个主要注册类别相对应,按照油田、炼化和销售、建筑施工三个业务板块进行具体细化。根据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年份和参加继续教育的周期,课程依次划分成三个等级水平:level1、level2和level3。安全工程师第一次参加继续教育,则学习level1的课程,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个教育周期,相应课程随之提升1个等级,然后以此类推。在继续教育大纲规定的范围内,每个等级的课程设置有所不同。level1课程强调知识结构的完善,介绍石化行业的通用安全知识。level2侧重安全技能的提升,讲解某一专业领域的安全技术和专项管理内容。而level3更多关注于现有成熟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推广,通过练习和研讨来强化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安全工程师个人的培训需求,随时做出适当调整。

4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4.1培训管理流程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了确保教育质量,必须形成标准化的培训管理流程,详见图1。

4.2培训需求调研与分析

基于石化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就30个课程主题设计出培训需求调研表,每年对各个等级水平的每期培训班学员进行个人培训需求抽样调查。调查结果与继续教育大纲一起,作为下一年度培训方案设计的参考。以危险物品安全注册类别的level1培训班为例,2011年发放需求调研表200多份,收回182份,分析统计结果见图2。由于调研的主题较多,表中仅列出人员最感兴趣的前10个主题。

其中,Z1代表不需知晓、Z2代表了解知晓、Z3代表独立应用、Z4代表指导他人。A至J分别代表HSE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发展情况、HSE管理改进空间、安全文化建设、国内外先进HSE管理经验、安全经济学、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HSE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感悟、行为安全管理、安全心理学。

4.3培训方案设计

培训方案是培训目标、内容、培训师、学员、日期和时间、场所与设备,以及培训方法的有机结合[12]。继续教育工作的目标很明确,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年初,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人员结合教育大纲和需求调研表,分别确定三个注册类别的培训课程名称、内容以及授课方式,并编制培训班次安排表,初步协调师资、学员、时间和地点等问题。学员根据企业或个人的实际情况,可灵活选择当年的培训班次。

4.4培训效果评估

目前国内在有关安全培训效果评估的研究中,已引入了定量方法,如模糊评价模型等[1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定量方法虽然结果精确、善于分析复杂系统,但是对培训实施人员的要求较高、计算量较大。当前继续教育的效果评估工作,以定性方法为主,例如从培训组织和学习感受两方面来进行系统总结。实施人员设计了授课满意度调查表和培训班满意度调查表,在每期培训班中均分发给学员,收集并分析相关建议和意见。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建议和意见也体现了学员个人的培训需求。

5结语

通过6年多的实践,我国大型石化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满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基本实现了分专业、分层次提升业务素质和技能的目标。但是与先进的安全理念及培训管理相比,依然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或环节:

(1)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大纲对培训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但具体课程内容的更新相对滞后,而且不能很好地满足学员个人的培训需求;

(2)与国外或香港地区强调专业实践不同,我国大陆继续教育更多关注的是课堂培训,较少涉及专业实践和科研活动;

(3)继续教育的效果评估没有反映出学员参训后的工作绩效变化,缺乏相关的跟踪反馈,不利于培训工作的提升和改进。

摘要: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对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工作绩效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首先介绍国内外注册安全工程师及继续教育的现状。结合我国石化企业的特点,从基本素养、专业技术、管理技能三个方面分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岗位能力要求。为了实现分专业、分层次提升业务素质和技能的目标,提出针对石化企业非煤矿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三个主要注册类别的不同等级水平的继续教育课程体系。最后从培训管理流程、培训需求调研与分析、培训方案设计、培训效果评估四个方面,对目前石化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概括总结。对于安全培训工作的从业者来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注册造价工程师 篇8

【关键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应试

0.前言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自2002年首次举办以来已经进行了9次。经过几年的注册考试,命题和应试双方都已逐步成熟,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14%~20%。大多数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虽然有丰富的工程经验,但仍感到专业考试有很大的难度。难以通过考试的原因很多,如“工作忙,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学习”、 “毕业时间长,年纪大了,以前学的东西忘了”、“考试题量大,考试时间不够”等等。

我本人于2009年通过专业考试,就自己并结合其他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考生对考试复习和应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了简要总结,希望对参加专业考试的朋友有所帮助。

1.专业考试最常见的问题

1.1考前复习临阵磨枪

部分考生考前十几天才开始复习,考试时会出现心慌意乱、丢三拉四的现象,这种侥幸通过的则很少。

1.2知识盲点多

很多考生日常工作是搞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仅仅对考试范围其中的工程勘察、地基处理、浅基础和桩基础、抗震规范等零星知识点相对熟悉,对于土工建筑物、边坡、基坑与地下工程、特殊岩土、工程经济这几部分却相当陌生。

1.3部分基础理论理解不透

刚开始复习感觉内容太多,有无从下手力不从心的感觉。捧着一本规范汇编,勘察规范还能看懂,到基础设计规范,尤其桩基规范抗冲切部分很难看懂,那个时候对自己没有信心,复习没有取得好的效果。

2.专业考试复习方法

2.1针对大纲制定复习计划

对照考试大纲,每章、每节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天数(越短越好,时间有限)。把大纲的逐条知识点对照规范、工程地质手册及于海峰老师的专业教材和模拟题集。同时,针对大纲中“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不同的档次的要求和特点,有的放矢的进行复习。

2.2注意规范附注及条文说明

我认为不要盲目地看规范,要有目的地看,要根据考试大纲有理解性地看,对规范要熟悉,尤其是规范中的附注及条文说明,现在考试考的很精,一眼就能找到的基本考的不多,考的内容都是很偏的东西,尤其是条文说明及各种附注,还有各种表格下面的小字附注,都是经常考的。

2.3认真掌握土力学基础理论

全面了解土力学原理,把土力学书翻两遍,看完两遍后,要求你能看懂,此外,你必须要知道书里有什么知识,在什么位置。

2.4认真研究历年考题

历年的考题很有参考价值,开始时,每做一道题都要落实到规范上,然后落实到专业教材上。找到基本原理以后,以基本原理为出发点,全面了解相关知识。这个阶段,大家不要图速度,必须要把每一道题搞通搞透。每一套考题都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做,并把题目中相关信息,如规范中的说法及页码、专业教材中的说法及页码等简单标注,这个很重要。有了标注以后,你第二次再看这道题时,对知识点的理解非常有帮助。

在做考题中的案例题时,也要全面的分析,将规范中特别的地方或者容易出现陷阱的地方,用红笔标注出来,写出注意点。在规范中也要做相应的标注,这很重要,能够帮助你查阅规范时识别陷阱。做考题的过程中,如果有些考点,你遇到过了,了解了,这个时候就是你测试自己做题速度的时候,必须在保证正确的情况下,尽全速做完这些题,这样的心理,对于考试时是很有帮助的,可以让你从容、快速地完成自己一看到就知道怎么做的试题。

2.5保证充足的复习时间

保证有充足的复习时间,切记不要断断续续复习。每天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复习有连续性 通过的几率大大增加。

2.6认真对待冲刺模考

最后冲刺二十天的时间,大部分知識点已经知道如何应考,还有一些自己生硬的但比较重要的知识点,尽量找相关资料和习题掌握。对于14个工程法规类在考前一周内通读两遍。最后就是题海战役,做往年考题和模拟考题。浅基础桩基础地基处理抗震的重点要练得很熟,拿到题就知道步骤那种,考场上来不及多思考,桩基规范、抗震规范上反映谱之类的一些按部就班的计算公式,在规范旁边的空白处标上1、2、3、4、5步骤,先算什么后算什么,防止考场上打乱。总之,最后模考,一定要练,提高速率和正确率,最好大家能够保留一套考题,用考试的方式测试一下自己,切身感受一下考试时的感觉。同时,在考试前一定要保证做题的热度,特别是桩基、地基设计。

3.应试技巧

3.1提高答题准确度

考试中,先做自己有把握的题目,提高答题准确度。虽然你的做少,但会得高分。

3.2专业知识应试技巧

不要拘泥于一个题目,不会的先可以放过。有很多人都是先做工程经济、抗震方面的题目,这样可以稳定情绪;选择题方面,先做单选题,后做多选题;对于多项选择题,一般答案2个或3个选项,选1个或选4个选项都不对。找规范时,多注意条文说明与小字附注。

3.3专业案例应试技巧

首先要通篇看一遍,把其中的25道题目选出来,再在这25道里面挑选容易的先做。如果一遍做的和答案不一样,则要多看公式说明,如果还是不一样,则需要自己下决心放过,再做你认为简单一些的考题;还有就是一些题目看着比较长,其实比较简单,不放弃为好,对于铁路、公路或者水利的题目,有时看得比较少,找公式费时间,做这样类型的考题显然不划算。

3.4备齐考场必带资料

考场手册41本规范、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14个工程法规类必带;于海峰老师的培训教材与模拟训练题集选带;(岩体)土力学、铁路、公路手册等因个人习惯不同而选带;规范上、资料上贴上标签,翻书才快,有些可能要考的知识点页码干脆就写在首页空白处;带上手表与米尺很有必要。

3.5试卷及答题卡注意事项

考试答卷前一定要把考生须知看一遍,要留有足够的时间涂答题卡,且不能漏涂;我建议每做一道题后,马上在答题卡上涂上,很多考生答完试卷后,没有时间涂答题卡,答题卡的题号顺序是不一样的,看清楚再涂写;案例中卷纸里的答案也要填写,不能漏写。

对于案例题,做题关键是概念清楚、思路清晰、公式正确。计算过程尽量简单,不需写出思路、引用规范、详细的计算过程,只要写出公式、代入已知参数,并得出结果,最后选择正确既可,这样可以大大节约时间

4.结语

考生在复习中多向往年考试通过的工程师请教,多与有经验的同事讨论。如果时间和经费允许,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面授辅导班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没有条件参加面授班,选择一个网络班,对通过考试也会有一定的帮助。最后,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专业考试,顺利拿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参考文献】

[1]于海峰.全国注册岩土工程师专业考试培训教材(第3版)[M]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2]于海峰.全国注册岩土工程师专业考试模拟训练题集(第3版)[M]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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