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2024-05-28

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通用8篇)

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篇1

前言

从2009年1月13日召开的全国测绘局长会议上,国家测绘局表示将启动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开始,至今已有一年半载。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的平台建设也是开展的如火如荼,并且涌现出一个又一个优秀的平台建设案例,出台了一个又一个平台建设规范。国家测绘局局长徐德明在2010年的国家测绘局局长会议上再次重申“搭建共享平台、保障社会需求”的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建共享、协同服务”的思路,整合系统内外的力量,切实加快数字中国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多级互动、协同服务的功能,开展10个左右的省级分节点建设试点,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用示范。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各级部门群策群力,因地制宜,结合了当地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最典型的省份就是浙江,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布了《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该《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共享运行机制和应用服务体系,有效地破解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地理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和及时更新,地理信息数据重复采集和系统重复建设的难题。这对其他尚未建设或者正在建设的地区或多或少提供了一些经验和参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实施也离不开各个业内企业的大力支持,很多企业在建设各地平台的过程中,经过不断的调整与优化,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形成了多种不同类型的解决方案,这也使得各个地区在建设平台过程中获得了许多启发,避免再走弯路。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复杂而有深远意义的工程,涉及众多行业和政府部门,影响社会、经济和生活的诸多方面,需要政府、企业以及科研机构之间的统筹规划和大力协调,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一、平台总体构架

“公共服务平台”总体构架

(一)数据层

主体内容是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包括电子地图数据、地理实体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影像数据、高程数据等。其是在多尺度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在线浏览标注和社会经济、自然资源信息空间化挂接等需求,按照统一技术规范进行整合处理,采用分布式的存储与管理模式,在逻辑上规范一致、物理上分布,彼此互联互通,并以“共建共享”方式实现协同服务。

(二)服务层

主要包括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管理系统、地理信息基础服务软件系统、二次开发接口库。门户网站是公共服务平台的统一访问界面,提供包括目录服务、地理信息浏览、地理信息数据存取与分析处理等多种服务,并通过服务管理系统实现统一管理。普通用户主要通过门户网站获得所需的在线地理信息服务,专业用户则可通过调用二次开发接口,在平台地理信息上进行自身业务信息的分布式集成,快速构建业务应用系统。

(三)运行支持层

主要包括网络、服务器集群、服务器、存储备份、安全保密系统、计算机机房改造等硬环境和技术规范与管理办法等软环境。

“公共服务平台”由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主节点、分节点和信息基地组成。主节点、分节点和信息基地三级节点分别依托国家、省(区)、市(县)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具有相同的三级技术架构。节点间通过网络实现纵横向互联互通,形成一体化的地理信息服务资源,向用户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服务。图4-2给出了主节点、分节点和信息基地的连接关系。

二、主要建设内容

各级节点和信息基地的建设需依据《国家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规划》、《国家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国家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设计指南》及相应的标准规范,组织开展数据层、服务层、运行支持层的建设,同时需结合各自的空间尺度和服务特色确定建设重点。

图4-2 “公共服务平台”节点的连接关系

(一)主节点建设

一是开发并部署“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总体服务与用户管理系统、地理信息基础服务软件系统。其中门户网站是普通用户访问地理信息平台功能的入口;总体服务与用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标准的访问接口,支撑分节点和信息基地实现分级服务注册管理及用户注册管理,并负责信息交换与服务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地理信息基础服务软件系统提供地理信息数据的组织管理、符号化处理、地理信息查询分析、数据提取等功能以及符合互操作规范的调用接口,支持在线服务的发布。

二是根据在线服务的需要,以1:5万及以小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进行内容提取等整合加工,形成相应尺度的公共地理框架数据集,并对其进行持续管理维护与更新。

三是建设与主节点规模相适应的数据存贮和服务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安全保密体系,并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办、防总、国家减灾委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各分节点的联通。

(二)分节点建设

一是部署分节点地理信息基础服务软件系统; 二是以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主要基础,整合加工并管理维护相应尺度的公共地理框架数据;

三是建设本级节点软硬件、网络、安全保密系统,实现与主节点、本区域相关政府部门及信息基地的联通。各分节点可以直接利用国家级门户网站,也可根据需要建立本级门户网站,展示本区域及相关信息基地的数据资源和服务功能。

分节点可以利用平台提供的统一访问接口在其自己的门户网站建立服务注册和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等用户界面,实现服务、用户信息的分级注册和用户单点登录、用户权限授权等管理功能。

(三)信息基地建设

一是部署信息基地地理信息基础服务软件系统;

二是以1:2000、1:1000、1:500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整合加工并维护管理相应尺度的公共地理框架数据;

三是建设本级节点软硬、网络、安全保密系统,实现对本区域公共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存贮管理,实现与分节点及本区域相关政府部门的联通;

四是作为主节点的信息基地,为平台提供现势性强的大比例尺数据资源,并负责其更新与维护。

信息基地可以直接利用主节点或分节点门户网站,也可根据需要建立信息基地的门户网站,展示本区域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源和服务功能。信息基地可以利用平台提供的统一访问接口在其门户网站建立服务注册和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等用户界面,实现服务、用户信息的分级注册和用户单点登录、用户权限授权等管理功能。

平台服务与管理模式

一、服务模式

“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直接向各类用户提供权威、可靠、适时更新的地理信息在线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提供多种开发接口鼓励相关专业部门和企业利用平台提供的丰富地理信息资源开展增值开发,以满足多样化的应用需求。表5-1给出了平台的基本服务模式。其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政府、公众和企业三大类用户,每类用户又可依据使用方式分为一般用户和开发人员。

二、平台管理模式要实现平台主节点、分节点、信息基地协同服务,必须按照一致的技术方法和流程对服务和用户进行管理。各级地理信息服务机构需要制作符合平台要求的服务内容、部署各类符合标准接口规范的服务软件系统来实现服务发布。还要通过服务管理系统完成服务注册,并对自己发布的服务进行访问权限控制和管理。平台运行管理机构通过服务管理系统对平台中各类注册服务和注册用户实现综合管理,包括对服务注册信息审核、用户信息审核、用户权限管理、服务状态监测以及用户行为审计等。对服务的管理依托多级服务注册中心进行,主节点、分节点与信息基地采用星形拓扑连接方式。各服务注册中心负责所辖区域网络内服务的分级注册、服务状态监控、服务组合,并向上级服务注册中心汇集注册信息。对用户的管理采用分布注册、集中认证和分布授权的方式,用户可以按照行政归属在任何服务节点或信息基地进行注册,其注册信息统一集中存放于平台主节点。通过统一认证中心的身份和权限认证,用户即可在全国范围实现单点登录。

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篇2

从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会议获悉, 目前广东省已有重点实验室1 0 8家,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规模居全国首位。自2 0 0 4年以来, 广东省财政投入建设资金3.3亿元, 带动依托单位和社会投入6.5亿元, 实现经济效益超过1 5 0 0亿元, 累计承担各类科技项目1 6 0 0 0多项, 聚集近5 0名院士担任实验室主任, 广东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已经成为科技自主创新和高新科技研发的核心力量。

5年来, 广东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点建设了实验室体系共享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大型仪器及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和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等六大子平台。面向社会需求, 承担大批高水平科技项目, 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518项。

广东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还吸引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科技创新人才, 成为广东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据统计, 平台聚集了钟南山、周福霖、傅家谟等近5 0名院士担任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从实验室里已经成长出多名院士, 还涌现了一大批年富力强、具有创新开拓精神, 研究水平高的学术带头人。

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篇3

贾治邦表示,国家林业局将用10年时间,建立起内容丰富、方便快捷、覆盖全国林业系统的信息化体系,以实现林业决策科学化、办公电子化、服务便捷化,从而彻底解决造成林农增收缓慢的“信息贫穷”问题。

贾治邦认为,中国林农收入不高、就业和增收能力不强,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信息贫穷”。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林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他们迫切需要了解消费需求、供求走势、价格行情等市场信息。

贾治邦希望借助建设林业信息化平台,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大幅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劳动力素质,彻底改变经营粗放的传统生产方式。

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篇4

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由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主办。

关键信息基础设正常运转,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随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逐渐向网络化、泛在化、智能化发展,网络安全成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目标。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陆续出台了相关战略、规划、立法以及实施方案等,加大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强国战略的深化和实施,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重要性、保障性、战略性地位日益突出,构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已迫在眉睫,是当前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任务。

2016年4月19日,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等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也是可能遭到重点攻击的目标。我们必须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2016年8月12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网办发文〔2016〕5号),要求“按照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在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涉密网络等领域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指出“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2016年12月1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明确提出要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2016年12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要求“建立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从管理、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加大投入,依法综合施策,切实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2017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目前国外主要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起步较早,已出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相关战略、规划、法律、标准、技术、监管等等一系列举措,大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建设,不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对于我国而言,一方面,我国在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加快产业更新换代的同时,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和设备受制于他国,存在系统受控、信息泄露发 1

现滞后等隐患,也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各领域带来许多安全隐患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发展较慢,缺乏针对性、指导性的标准体系,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国际网络安全环境。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态势判断和决策支持,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管理部门及运营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方法参考。1.2.编制目的

本标准主要解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评价问题。本标准主要用于:评价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的现状,包括建设情况、运行情况以及所面临的威胁等;为政府管理层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态势判断和宏观决策提供支持;为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及管理部门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参考。1.3.主要工作过程 1、2014年,项目组完成网络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阶段性研究报告。主要针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国外特别是美国、欧盟、联合国等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在网络安全保障评价指标研究方面的资料,总结网络安全保障评价的相关方法、指标、规定和标准;研究新形势、新技术条件下我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挑战,分析我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新需求,对我国与网络安全保障评价有关的法规、制度、标准进行梳理和总结;在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国网络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2、2014年12月-2015年6月,项目组赶赴电力、民航、电信、中国银行等相关行业(企业)进行调研。3、2015年1月-2015年7月,项目组根据项目要求开展了研讨会,针对调研结果中各行业在网络安全评价中的成功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4、2015年1月-2015年9月,项目组与关键信息设施保护等进行工作对接。5、2015年1月-2015年7月,项目组进行了广泛研讨,并咨询了专家意见:2015年1月,对研究提出的网络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的初步框架,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了崔书昆、李守鹏等专家的意见;2015年6月,召开专家会,听取了中国电信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态势评价工作的介绍;2015年7月,召开专家会听取了关于民航、电信、互联网领域安全指标体系的研究现状,与会专家对网络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课题提出意见建议。6、2015年8月-2015年9月,与2015年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关键信息基础保护工作进行对接。7、2016年1月-2016年2月,与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对接,采用指标体系对相关检查结果进行了统计测算,并撰写评价报告。8、2016年4月-2016年8月,针对指标体系在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进一步更新了指标体系。9、2016年9月-2017年2月,与关键信息设施检查办进行对接,对指标体系的实际应

用进行了深入讨论。10、2017年3月,项目组在草案初稿的基础上,召开行业专家会,形成草案修正稿。11、2017年4月,在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周上,项目组申请国家标准制定项目立项。12、2017年6月,“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指标体系”标准制定项目正式立项。13、2017年7月,项目组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了李守鹏、魏军、闵京华、韩正平、张立武等专家的意见。14、2017年7月,在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WG7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项目组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1.4.承担单位

起草单位: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协作单位:国家信息中心、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匡恩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韩晓露 吕欣 李阳 毕钰 郭晓萧等。2.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1.编制原则

为保证所建立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有一个客观、统一的基础,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及指标的选取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性原则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是通过从整体和全局上把握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效果、运行状况和整体态势,形成多维的、动态的、综合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因此,标准设计的首要原则是综合性。

2、科学适用性原则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必须是在符合我国国情、充分认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基础之上建立的。按照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总目标的设计原则,把关键信息基础实施安全各构成要素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考虑。指标体系必须符合理论上的完备性、科学性和正确性,即指标概念必须具有明确完整的科学内涵。

适用性原则,就是指标体系应该能够在时空上覆盖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的各个层面,满足系统在完整性和全面性方面的客观要求。尤其是必须考虑由于经济、地区等原因造成的各机构间发展状况的差异,尽量做到不对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造成困扰。这一原则的关键在于,最精简的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的整体水平。

3、导向性原则

评价的目的不是单纯评出名次及优劣的程度,更重要的是引导和鼓励被评价对象向正确 的方向和目标发展,要引导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健康发展。

4、可操作性强原则

可操作性强直接关系到指标体系的落实与实施,包括数据的易获取性(具有一定的现实统计基础,所选的指标变量必须在现实生活中是可以测量得到的或可通过科学方法聚合生成的)、可靠性(通过规范数据的来源、标准等保证数据的可靠与可信)、易处理性(数据便于统计分析处理)以及结果的可用性(便于实际操作,能够服务于我国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的)等方面。

5、定性定量结合原则

在众多指标中,有些因素是反映最终效果的定性指标,有些是能够通过项目运行过程得到实际数据的定量指标。对于评价最终效果而言,指标体系中这两方面的因素都不可或缺。但为了使指标体系具有高度的操作性,必须在选取定性指标时,舍弃部分与实施效果关系不大的非关键因素,并且尽量将关键的定性指标融合到对权重分配的影响中去。该指标设计的定性定量结合原则就是将定性分析反映在权重上,定量分析反映在指标数据上。

6、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是衡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的实际效果的客观标准,是方案权威性的重要标志。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指标应该既可以横向对比不同机构信息安全保障水平的差异、又能够纵向反映国家及各地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的历史进程和发展趋势。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对各级指标的定义、量化和加权等方面。2.2.主要内容

本标准概述了本标准各部分通用的基础性概念,给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指标体系设计的指标框架和评价方法。本标准主要用于:评价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的现状,包括建设情况、运行情况以及所面临的威胁等;为政府管理层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态势判断和宏观决策提供支持;为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及管理部门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标准主要框架如下:

前言 引言 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指标体系 5 指标释义

附录A(规范性附录)指标测量过程 参考文献

本标准主要贡献如下:

1、明确了标准的目标读者及其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指出标准主要由三个相互关联的部分组成:第1部分包括1-3节,描述了本标准的范围和所使用的术语与定义,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等概念进行了阐释;第2部分为第4节,详细描述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指标体系的体系框架和指标;第3部分包括第5节和附录A,给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指标体系各具体指标的衡量标准和量化方法,为体系的可操作性提供了保证。

2、给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一旦数据泄露、遭到破坏或者丧失功能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信息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规定: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一旦数据泄露、遭到破坏或者丧失功能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信息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共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等服务的基础信息网络,能源、金融、交通、教育、科研、水利、工业制造、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领域和国家机关的重要信息系统,重要互联网应用系统等。

3、指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围绕三个维度进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评价围绕三个维度进行,即建设情况、运行能力和安全态势,并依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对象和内容进行分析和分解,一级指标包括战略保障指标、管理保障指标、安全防护指标、安全监测指标、应急处置指标、信息对抗指标、威胁指标、隐患指标、事件指标。

4、给出了指标测量的一般过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指标测量的一般过程描述了指标如何依据测量对象的相关属性设立基本测度,应用相应的测量方法得出测量值,并通过分析模型将测量值折算成指标值,最终应用于保障指标体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指标评价测量过程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式将测量对象进行量化以实现评价测量对象的目的。3.其他事项说明

a.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指标指标的体系建设和测量过程方面,试图使所提出的指标体系与测量过程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以便于指标体系的推广和扩展;

b.考虑到指标设计方面应用的可扩展性,在体系建设和测量过程之中,指标体系可以根据实际评价对象的特性做出相应的指标调整,以完善指标体系并得出合理公正的评价。

《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指标体系》标准编写组

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篇5

1、国外“数字城市”基础平台建设的现状分析

1)空间数据生产、使用的协调和管理

1994年4月13日,美国颁布了12906号总统行政令,实施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ational Spatial Data Infrustructure,NSDI)计划,正式在美国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中开展直接协调地理空间数据收集和管理的活动。

英国政府在认识和分析美国NSDI成功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地理空间数据框架(NGDF)发展计划。

澳大利亚联邦空间数据委员会制定了空间数据管理机构与领导机构的权利与责任、联邦公益空间数据转让等政策。

2)空间数据框架建设

美国FGDC于1995年4月提出了NDGDF实施计划,开始建立包括大地测量控制、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交通、水文、行政单元以及公用地块地籍数据在内的数据框架。

加拿大Geomatics Canada负责全加拿大国家地形数据库(NTDB),已经完成1:25万地形数据库和南部人口稠密地区的1:5万地形数据库。

欧洲大多数国家版图较小,数字地理空间数据生产基础较好。英国陆军测量局从1970年开始从事数字化制图,已正式向社会提供数字化地图。

法国地理院从1985年起建立1:5万全国地形数据库(BDTOPO),x、y精度为2.5m,z精度为1.0m。

德国内务部原大地测量研究所(IFAG)负责完成全国1:20万DLM和1:100万DKM,各州测量局负责完成1:2.5万DLM和1:2.5万DKM,其地物精度要求为3m。

荷兰于1990年建立了地籍信息(非图形)的联网查询,有2500注册用户,1997年完成全国地籍图数字化。日本是亚洲地区最早开展地理信息化工作的国家。目前已能向社会提供DEM 数字地图等系列产品。

3)空间数据标准建设

发达国家的地理信息管理采用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体系,在“数字城市”空间数据基础平台的建设中,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组织形式,即由中央政府组织相关机构共同推动全国范围统一数据平台的建设。政府在其中主要起到协调政策性事务、组织研究发展、统一数据标准和行业规范等作用。

2、国内“数字城市”基础平台建设的现状分析

我国“十五”计划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作为推进信息化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对“数字地球”给予了高度重视。

1999年11月在首届“数字地球”国际会议上,北京市市长刘淇正式提出了启动“数字北京工程”。2000年初,北京市信息化办公室制定了“„数字北京‟工程总体框架及发展规划”,这份规划对数字北京的概念、内容、目标、重点项目等作了详细的阐述。

山西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为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抓住“数字地球”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基础和优势,确立建设“数字山西”战略目标,建设空间数据基础设施。2000年12月在太原市召开“可持续发展研讨暨空间数据基础设施项目论证会”,通过了《“数字山西”空间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及其总体设计方案。

2001年2月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基本建成“数字陕西”地理空间基础框架。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把建设“数字福建”作为“十五”的重点建设项目,并成立了以省长习近平为组长的“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

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0年11月,在长沙召开了“数字湖南”框架工程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和代表提出将“数字湖南”基础框架工程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以利尽快实施。

吉林省计委于2001年4月邀请国内30位专家、学者在长春就“数字吉林”建设问题召开了研讨论证会,专家一致建议政府尽快立项实施。

海南省、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重庆市、厦门市等地区也通过了数字区域的论证,开展了“数字区域”、“数字城市”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3、上海在国内外“数字城市”建设中所处的水平综述

1)上海在“数字城市”领域中相关工作的现状

形成了全国领先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规模和能力;完成了所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数字化;进行了城市遥感影像系统应用;探索了数据共享机制和应用标准;开发了多领域的地理信息应用系统。

2)上海在 “数字地球”、“数字城市”领域中的优势和差距

主要优势:一是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模和能力处于全国领先的地位。二是信息技术普及程度比较高。三是具备比较优厚的经济基础和综合实力。四是具有丰富的人才和技术资源。

主要差距:一是作为“数字城市”核心技术的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面过窄。二是信息共享困难、行业基础数据库之间互访性差。三是具有“上海特点”的自主技术研发实力尚不突出。

二、“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界定

1、关于“数字城市”概念的定义

广义“数字城市”概念:“数字城市”即城市信息化,涉及到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不仅包括各种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将涉及信息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和文化伦理观念的变化与调整。

狭义“数字城市”概念:“数字城市”工程是指利用“数字城市”概念,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系统RS等关键技术,深入开发和应用空间信息资源,建设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于政府、企业、公众,服务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其本质就是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并在此基础上深度开发、整合、应用、交流和共享城市的各种信息资源。

2、关于“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研究范围的界定

1)“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定义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是指在上海开展信息化进程中,用以满足各个行业进行与地理空间相关信息的采集、应用、交互、共享,并能提供标准参照数据及运行环境的集合。

2)“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主要内容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所涉及的基础设施,主要将借助于上海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因此,未列为本课题研究的内容。根据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应用实践。

三、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在

“数字上海”中的关系和地位

“数字上海”所涉及的内容、覆盖的领域及对信息交互、共享的要求,比起现有任何信息应用系统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作为“数字上海”的核心数据内容,同其它部分的关系可用下图来描述:

图中:信息化基础设施就是构架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的硬件环境。上海信息网络硬件环境是上海地区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是各类信息应用所依赖的基础运行环境,也是支撑“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基础设施。支撑软件主要包括网络操作系统、开发工具、专业软件等,这里的开发工具和专业软件都与所运行的信息系统有关,相对于其他现有的应用系统,“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有其特殊的要求,如地理信息系统、遥感信息系统、分布式数据库系统等。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是构筑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软件环境之上的空间框架性基础数据,它主要包括多种比例尺的数字化地形图、数字化遥感影像图、城市基本地理统计单元、行政区划图以及反映人口状况等数据,是“数字上海”的核心内容之一。政府、企业、公众等应用系统是建立在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和运行环境上的信息系统,就应用对象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建立在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之上,为满足各类应用需求的专业信息应用系统,如房地产信息系统、规划管理系统等,以及要求与地理位置相关的其他信息系统;二是建立在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和各类专业数据基础之上的综合性应用系统,如指标统计、资料整合、预测分析等,是比前一类层次更高的、可为政府管理部门、咨询服务机构等提供科学依据和辅助决策的信息系统。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在“数字上海”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是数字城市的空间参照体系,作为定位参考基准,可供各类用户添加其他与空间位置有关的专题信息。更由于平台是一个统一的、独立的、开放的运行系统,能为各类城市应用系统提供所需的公共基础信息,因此,它是实现全市空间信息共享的地理空间框架公共平台。

(2)以平台中空间基础数据为背景建立的各类专业信息应用系统,在地理位置上不会存在人为的差异,因此,它是行业、专业间应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具有高效率、高精度特点的公共的交换平台,可成为全市基于空间框架的信息交换枢纽。

(3)由于空间基础数据平台既具有“数字上海”的空间地理参照体系,又包含了与城市空间地理相关的基础数据,因此,建立在这同一基础数据源之上的各类专业应用系统,在进行相关的专业统计分析时,其结果将比较公正,可比性也较强,信息的应用价值也会由此得到提高。

如今,上海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面向公众的社会信息服务的“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连接上海市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务网络工程也在建设中,应该说,在硬件设施、网络环境上的建设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另一方面,经过“八五”和“九五”,管理部门、企事业机构也相继建成了一批具有GIS和RS特点的应用系统,推进了全市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上海已到了需要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来解决公共数据重复建设、行业间数据不能交互、共享这一当前突出问题的关键时刻,我们认为,加紧建立地理空间框架性基础数据平台,是“数字上海”的重要核心内容,是全面启动“数字上海”的突破口。有了这个数据平台,信息化应用能力必然会获得大幅度的提升,“数字上海”才会真正深入到政府、企业、公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为其服务。

四、“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建设的目标和指导原则

从进一步提高上海城市信息化水平来实现跨世纪发展的大目标出发,提出实施“数字上海”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1、“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的基本目标

作为上海城市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要建成一个“信息内容丰富、更新维护及时、共享交换便捷”的公共基础平台,这个平台将是支撑上海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内容丰富” 是指该平台数据丰富,具有较强的信息承载能力。

“更新维护及时” 是指平台的信息资源具有明确的时效范围、切实的更新、维护周期,以保证其现势意义。

“共享交换便捷” 是指数据的共享和交换简单易行。平台具有丰富的应用功能、友好的人机界面和有效的提交、分发服务。

2、“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的指导原则

遵循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综合利用,避免盲目发展”的指导思想,“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的指导原则是“统一、通用、科学、标准、共享”。

“统一” 就是必须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以政府主导来规划、实施、推进,避免低水平盲目重复开发,提高运行环境、信息资源等方面的综合利用率。

“通用” 就是在建设、运行、应用“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中,尽可能采用比较常用的、普通的操作系统、工具软件,促进成熟技术的普及应用,同时坚持不断创新,开发通用性强的技术,以满足不同需求。

“科学” 就是面对空间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的趋势,平台的建设要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上海的经济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保持同步。

“标准” 就是在国内外已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兼顾各种数据格式和技术特征,建立“数字上海”空间信息数据格式、编码、协议等标准体系。

“共享” 就是在标准体系框架的条件下,实现不同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和各项功能的使用。

五、“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建设的主要任务

根据“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目标,着眼基础数据平台的共享应用,提出如图所示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框架模型和由此构成的主要建设任务。整个框架由四个部分组成:空间数据交换网络、空间数据框架、空间数据服务体系及空间数据平台运行环境(标准、政策、法规等)。

1、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框架建设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框架是“数字上海”空间信息数据基础平台的核心。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框架包括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和专题基础数据,对每一种数据又可以是多比例尺和多时相。

地理空间基础数据是具有普遍应用意义的基础数据,美国对地理空间数据的应用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用户所需要的基础空间数据有7种,即大地测量控制、正射影像、数字高程交通、水文、行政单元和地籍数据。

大地测量控制数据--大地测量控制点坐标是获得其它地理特征的精确空间位置的基础,大地测量控制数据包括大地测量控制点的名称、标识码、经纬度和高程。

数字正射影像数据--经过几何校正和正射处理后的数字遥感影像(包括航空和航天影像),数字正射影像是信息提取和制作影像地图的基础。

高程数据--包括陆地高程数据和水深数据。

交通数据--包括各级公路、铁路、水运中心线、机场、港口、桥梁和隧道。

水文数据--包括河流、湖泊和海岸线数据。

行政单元--包括国家、省和县以及乡的行政边界和代码。

地籍数据--土地利用、地籍管理数据。

应用部门在地理空间数据基础上开发专业信息,附加和编辑属性信息。一个部门可以把本部门专题基础数据提供给平台,作为平台的一个专题基础信息,还可从平台中获得其它部门提供的专题基础信息。专题基础数据将包括城市规划数据、环保数据、市政建设数据、人口数据等。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是建立在分布式网络基础上,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换网络把各机构的地理空间数据库连接成松耦合系统,即在物理上是分散的,而在逻辑上是一个整体。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可以在网络中心节点存储,而各种专题数据可以在远程节点存储,如城市规划数据存放在规划局,环保数据存放在环保局,市政建设数据存放在市政局等,各节点地理空间信息的融合是以共同的几何参照系统、数据模型和标准接口为基础的(图)。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基础平台近期将重点建立:上海地形框架要素库、1:5万数字化遥感信息库、上海行政区划图库、数字化城市基本地理统计单元信息、人口统计分布信息。

2、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换网络建设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换网络是“数字上海”空间信息数据基础平台的物质基础,它由客户端、通信网络和服务器节点组成,是一个由网络上服务器组成的、连接地理空间数据生产者、管理者和用户的、非集中的分布式网络数据系统。

上海已经建成的ATM宽带信息主干网和骨干网络由8个核心节点、90个边缘节点组成的宽带、高速ATM+IP城域网,覆盖全市90%以上的大楼和小区,已具备“千兆到社区、百兆到大楼、十兆到用户”的服务能力,国际出口带宽从几十兆提高到1000兆以上,国内出口带宽已形成两个2500兆的高速通道,实现了大量信息资源的同城异构交互,由此形成了一个在国际也称得上先进的宽带、高速率、大容量的信息网网络平台。上海互联网交换中心(SHNAP)实现了各类ISP和ICP的本地交换,并采用动态路由战略消除了网络传输瓶颈,大大提高了资源的使用效率,为“数字上海”提供了良好的网络环境。此外,作为我国商用计算速度最快的神威计算机在上海超级计算中心的应用更是为“数字上海”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最近,上海市公务网正在紧张实施,主干千兆、局端百兆、桌面十兆的网络能力,将是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换网络的又一途径。我们认为“数字上海”的建设应当而且必须利用上海现有的网络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具有大容量存储、强交换能力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互中心(IDC),提高数据的互访性和共享性。同时,应研究如何充分发挥超级计算机在“数字上海”建设过程中海量数据的处理过程的作用。

3、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服务体系建设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的服务体系包括:空间数据协调管理、更新与应用保障、提交与处理服务。空间数据服务体系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执行。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的协调包括:建立空间数据框架开发的计划、建立优先次序、开发协议和应用实践、协调数据访问方法、标准上的一致性以及提供拓展和教育。空间数据管理是为了保证框架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因此,需要开发和演进数据的定义、设计模型以及其它的技术规范,提供数据档案、备份、检索和灾害恢复。

空间框架基础数据需要保持数据的现势性。数据的更新一般是由数据提供者来完成,但空间数据服务机构要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有效需求确定数据更新的周期,更新的方法(必要时也可以组织力量采集),最终建立起合理、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数据更新机制,并对数据生产进行监理和督促。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的服务包括:地理空间领域的访问服务、地理空间坐标转换服务、地理注记服务、图像操作处理服务、地理特征操作处理服务、图像开发服务、地理特征分析服务、特征综合服务、影像地图生成服务、地理信息提取服务、图像解析服务等。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服务体系如图所示。

4、空间信息基础数据运行环境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运行软环境包括:标准、政策、法规等,是“数字上海”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的外部保障。

1)标准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标准的制订有利于实现空间数据的共享和互操作,在“数字上海”空间信息数据基础平台建设中,需要调研已有的和正在制定的与城市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作为“数字上海”的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标准,目前主要内容应包括地理要素分类系统和编码、数据格式、空间坐标系统、元数据等。

(1)地理要素分类系统和编码标准,国家测绘局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建立并已发布实施的分类系统与编码标准包括:GB 12409-90 《地理格网》、GB 14804-93 《1:500、1:1000、1:2000地形要素分类与代码》、GB 2260-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J 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T 16831-1997 《地理点位置纬度、经度和高度的标准表示方法》、GB/T 13923-92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 14395-93 《城市地理要素-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编码结构规则》等等。上海市也根据城市地理要素编码的国家标准编制了全市道路和街坊的编码。建议近期尽快制定、发布“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编码体系结构”、“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行业分类编码标准”等文件。

(2)数据格式标准,就“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来讲,涉及的数据类型、格式有许多种,最主要的是关于地理空间框架的图形和属性数据,而图形数据是其中的关键。目前上海常用的地理空间图形数据的类型和格式如:ESRI公司的Coverage和Shapefile、Intergraph公司的DGN、Autodesk 公司的DWG/DXF,可以作为“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中图形数据的标准格式。由于不同的GIS软件往往都不能直接操纵其它GIS软件的数据,从实现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共享出发,数据格式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数据格式转换、制定空间互操作协议、建立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共享平台来实现图形数据格式标准的一致。

数据格式转换。为了规范和统一起见,许多国家和行业部门制定了自己的数据格式和文件交换标准,要求在一个国家或一个部门采用公共的数据交换格式。空间数据格式转换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据统计,发达国家GIS空间数据转换的费用已达30%,即使如此,通过数据转换还是难以做到空间数据的实时更新,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建议近期尽快组织制定基于基础数据平台的图形、影像、文字、数字等数据的数据格式标准文件及实施办法。

建立开放性空间数据互操作协议(OGIS)。它的主要目的是制定出一套各方能接受的空间数据操纵函数API。遵循这一标准,各厂商提供一个与这一API函数一致的驱动软件,不同的软件就可以操纵对方的数据,这种协议类似于关系数据库的ODBC。如Intergraph公司推出的GeoMedia可以直接调用ARC/INFO的数据。虽然这种方式比数据转换方式方便得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各种GIS软件存储的空间信息不尽相同,所定义API函数提供的信息可能是最小的;二是各种软件之间虽然可以相互操纵数据,但各个软件都是以它自己的方式进行管理,这样仍然会出现数据的不一致性和影响现势性的问题。建议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基于共享的包括方式、协议等内容的数据交换规范性指导文件和实施办法。

建立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即采用Client/Server体系结构,所有的数据都存在Server上,各个应用软件都是一个Client端的程序,通过这一平台向Server中存、取数据。这种结构的优点是:任何一个应用系统所做的数据更新都能及时地反映在数据库中,避免了数据的不一致性问题。这种方式目前实现起来比较困难。只有发展到底层的Server绝对优于其它系统,而这一Server又管理着大量的基础地理数据时才有可能做到共享平台。

(3)空间坐标系统标准,地球上的任何一点都有其相应的空间坐标。空间坐标有两种,一是大地坐标(也称地理坐标),用经纬度坐标进行定位;二是投影坐标,即地球表面上的点投影到平面后的直角坐标(X、Y)。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建立大地坐标系时,为使地球椭球面更切合本国或本地区的自然地球表面,往往需要选择合适的椭球参数、确定一个大地原点的起始数据,并进行椭球的定位和定向。我国采用了两种不同的大地坐标系,即1954年北京坐标系和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美国国防部在1984年建立了世界大地测量坐标系统(World Geodetic System,WGS-84),目前GPS定位所得出的结果都属于WGS-84坐标系统。工程中实用的大多是国家坐标系,因此要建立WGS-84和国家坐标系之间的转换模型,目前已有坐标转换模型可求得WGS-84和国家坐标系之间的转换参数,进而得到国家坐标系成果。

在我国,地形图系列的比例尺为1:100万、1:50万、1:25万、1:10万、1:5万、1:2.5万、1:1万,城市图(及地籍图)系列比例尺为1:500至1:5000。其中大于1:5000的可视情况采用城市局域平面投影(矩形分幅)或城市局部坐标系的高斯-克吕格投影,1:1万至1:50万均采用全球统一分带的高斯-克吕格投影,1:100万地图则采用了与国际1:100万地图相一致的正轴等角割圆锥投影(Lambert投影)。

美国数字制图数据标准特别工作组(DCDSTF)于1988年发表的《美国国家数字制图数据标准》中规定,美国的各种地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制图系统所允许的地理定位系统是在美国应用最广泛的三种系统中的任何一种:经纬度坐标系统、通用横轴墨卡托投影(即UTM投影)系统和州平面坐标系统(SPCS)。不同于地理坐标系统和UTM投影坐标系统,州平面坐标系统属于区域坐标系统,美国的50个州各自都拥有自己的一个或多个州平面坐标系统。

建议:经纬度坐标系统、高斯-克吕格投影坐标系统和上海地方平面坐标系统均为“数字上海”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标准坐标系统,以上海地方平面坐标系统作为平台应用主要的坐标系统,其他坐标系统与上海地方平面坐标系统的转换由平台统一处理。

2)政策

为了更好地实现地理信息共享,必须建立相关的政策,大致需以下几种类型:

(1)鼓励提供地理信息并保护数据拥有者数据拥有权的政策;(2)确保元数据集信息完整性和精确性的政策;

(3)避免数据重新采集、处理以减少数据维护费用的政策;

(4)有效划分信息共享权利和数据获取者合理权益的政策;

(5)制定有偿信息价格的政策;

(6)促进数据的可使用性和改进数据质量的政策;

(7)提供信息获取能力和改进信息查询性能的政策;

(8)促进数据拥有者和数据获取者之间协调的政策;

(9)其他。

3)法规

作为上海城市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在积极推进应用的同时必然会遇到涉及法律方面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计算机犯罪、软件和数据的版权、网络法律等。这些问题一般都可以参照有关计算机、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条款,但与通常的信息系统、数据相比,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有其特殊性。

(1)数据版权。与一般的数据相比,地理空间数据可以有多种获得途径,包括纸质地图数字化、遥感图像解译、测量仪器以及现有数据的模型运算等都可以生成新的空间数据;数据处理的复杂程度也有很大差别,既有简单的坐标变换,又有复杂的专业模型运算;空间数据的应用可以在教学、科研、商业、公共服务、管理等多个领域。因此,在制订空间数据版权保护的法规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2)数据保密。对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的保密有两种类型,一是信息本身,如有些比例尺的地形图、有些遥感中的影象图等国家已有明确的密级规定,必须遵守。随着技术手段的提高,获取空间信息的内容、精度等都可能变化,已有的保密法规也需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二是信息操作,如空间信息上网进行交换、共享是必然趋势,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有配套的法规加以保障,否则信息在传输、交换、共享过程中的失密现象将堵不胜堵。对此需要法律专家和地理信息领域方面专家共同努力来制订。

对于标准、政策、法规应该采取:凡是国家已有相应标准、政策、法规的,一律贯彻国家的;凡已列入国家有关标准、政策、法规制定规划的,不再另行制定,急需情况下可先提出有关过渡性文件;对于标准凡是需要制定但一时未纳入制定规划的标准(含规范、指南、约定等),若有相应的国际标准,则应按国家“酌情选用等同、等效、参照三种级别中的一种方式进行制定”的规定办,若无相应的国际标准,则在可能的情况下,参照类似的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制定中必须遵守GB/T1.x系列《标准化工作导则》的具体规定。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建议有关管理部门可先制定一些地方性规章,如“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应用办法”、“关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共享的若干规定”、“关于实施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5、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应用趋向

根据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所包含的内容、运行环境,其应用趋向可由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1)成为城市其他信息平台和专业信息系统建设的共享平台。

目前,上海市许多部门都在建设信息系统,其中,大多数系统都以上海地理空间为背景和参照。由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包含了上海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因此,使这些系统能直接在此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应用,避免了系统开发过程中数据采集重复,从而可大幅度减少系统开发的成本,也避免了因系统中信息定位不一致,造成各应用系统的数据不能相互调用。特别是一些综合性的分析应用,如商业网点合理性布局分析;人口、居住与城市交通设施能力的相关分析;城市基础设施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巡警、银行运钞、公交、出租等车辆动态调度系统及用于城市地面沉降监测、精确定位等GPS应用,更能体现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所具备的共享性优势。

2)城市政府及各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基于空间信息的专业信息发布与交换服务

人类活动所涉及到的信息80% 以上是与空间分布有关。“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将依托城市宽带网络提供空间信息网络查询、交换和互操作等服务,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既可以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中获得他们所需的多要素、多层次、多时态的空间信息,也可以向需要的用户提供自身所具有的数据信息。在进行数据交换时,不必连同背景信息一起传输,只要进行相关数据的从传输,就能使接受方直接进行数据的迭加或融入自己的应用系统中,从而可提高网络的运行效率,并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尤其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中规划、市政、环保、环卫、房地资源、城市绿化、水务、公共交通、煤气等行业间的数据交换将很频繁,效益将更显著。

3)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经常需要对各种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如重大工程的建设、城市交通监察管理、城市防灾救灾等综合类应用,要分析区域性的自然、经济、环境等数据,并进行预测和评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不仅是各种空间数据的集合,同时还提供空间数据的集成、融合和处理服务。基于平台建立的各种基础数据和数据处理模型及各类应用系统,将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决策中最有力的支持。

六、“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分阶段建设的实施步骤

结合上海“十五”期间全面推进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平台建设将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策略,分三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建设“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

(1)建立上海地形框架要素库和1:5万遥感影像数据可叠合的基础数据库。

(2)初步制定并试行“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分发、使用若干办法。

(3)选择一到二个示范区域进行“数字上海”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的试点工作。

2、第二阶段:基本建成和实现“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网络交换及其共享功能。

(1)以“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核心,增加人口、绿地、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等基础信息,逐步完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2)制定基础数据平台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网络通信、质量控制等标准和规范,实现行业间基础信息共享,建立行业间数据交换的标准和操作规范。

(3)确定“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基础数据维护机制和数据现势性要求,筹建空间信息应用行业协会,探索并筹建“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机构。

3、第三阶段:使“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成为支撑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并为社会各行各业服务,推进上海信息化进程。(1)组建“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机构,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方式。

(2)探索、建立“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基础数据市场化维护机制,制定数据现势性的指标,扩充、完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基础数据类型和内容。

(3)增强“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信息处理能力,通过信息加工实现增值,促进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咨询产业。

七、“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建设所涉及的关键技术

1、海量数据的处理技术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数据是多时相动态数据,包含着网络环境下数以万计的数据,处理技术包括数据压缩、存储、检索、备份、转换等。“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应采用一种有效的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策略,主要包括下列三个方面:

1)海量数据压缩方法:主要针对大容量影像数据的高效压缩,要求具有压缩比大、速度快、失真小的特点。

2)海量数据快速检索方法:海量数据必须有先进快速的检索和数据提取方法,这是海量数据有效应用的前提。目前基于MrSID、ER Map等影像数据的压缩检索技术具有先进的水平。

3)数据的安全存储、管理和备份技术:海量数据的管理是涉及系统平台稳定运行的关键,必须具有安全、可靠的存储、备份技术。

2、元数据库建设和元数据发布

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数据。在地理空间数据中,元数据是说明数据内容、质量、状况和其他有关特征的背景信息,可用于包括数据文档建立、数据发布、数据浏览、数据转换等。根据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应用特点,元数据库建设应针对基础数据平台包含的空间信息基础资料,建立详细的数据背景、内容、质量、状态等档案资料,元数据的动态维护与基础数据的动态维护保持同步。元数据库建设内容可包括元数据内容定义、元数据动态维护机制、元数据发布规则三个方面。

3、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可视化应用技术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必须在具备空间数据互操作标准化的基础上,建立可视化应用环境,充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成熟技术来集成、显示、分析、输出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当前需要研究的可视化技术主要有:

(1)矢量数据动态符号可视化技术;

(2)影像数据动态缩放、检索、叠加、像元分析计算显示技术;

(3)三维(包括DEM和建筑模型等)或四维数据叠加显示、模拟显示分析技术;

4、空间数据互操作标准化技术

空间数据互操作就是确定基于数据获取、数据递交、网络支持等技术标准,对多种信息源(跟踪矢量化数据、扫描栅格化数据、遥感栅格图像及GPS数据等)、不同比例尺空间数据及不同的投影方式、不规则空间图形,在平台中复合显示、叠加查询等操作规范,主要工作在于确定使用统一的协议,保持信息不丢失的前提下,具有从一个系统到另一个系统的信息交换并实现不同应用系统(包括软、硬件)之间动态地相互调用的能力。

1)基于单位或个人用于内部应用或管理系统开发的应用。与基础数据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包括不同系统间基础空间矢量数据的图形基本要素支持和转换、属性数据的有效转换、影像数据格式的转换、三维(包括DEM和建筑模型等)的支持和转换等,平台可提供市场上通用的GIS格式数据。这种模式下的互操作仅仅涉及数据库的格式转换,应做到系统数据达到无损或尽量减小数据失真,所有数据空间参考坐标系统采用平台的空间坐标系统,便于今后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管理。

2)基于利用城域网资源建立Intranet的多部门或单位多源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开发。这种模式适用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范围内虚拟专用网的应用,提供的数据应属于内部资源,要在严格的数据保密安全控制之下进行互操作。数据的安全保密和有效访问权限设置是必要条件,并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用户管理机制和认证系统,防止非法用户访问内部数据资源。同时建立在Intranet上的空间数据互操作,是利用WebGIS技术来达到多源数据的共享和应用目的,因此还必须有相应的公共数据接口和数据结构协议和防病毒安全措施。

3)基于面向公众和社会开放式浏览的多源数据应用开发。适用于在互联网上面向公众和社会化浏览可公开的数据资源,主要应用WebGIS技术。这种模式也必须保证数据和系统的安全,特别是源数据库和WEB数据库应严格的物理分开。对于公开的数据资源必须要有相应安全措施和数据备份要求,由于是Web方式的数据访问,还应对信息内容的数据量、网上访问速度、表现形式有一定限制。

5、基于现行的城域网资源实现“数字上海”基础数据网络通讯的安全技术。

“数字上海”将充分利用上海的城域网资源,在一定范围、以多种形式构建专用网络系统,从技术上主要考虑分布式操作及跨平台应用时,多源数据间互操作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完整性问题。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网络交换的安全技术,应根据基础数据平台运行的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可采用多种安全技术结合的方式来实现,主要包括:

(1)防火墙技术,包括硬件和软件放火墙技术;

(2)数据加密技术;

(3)用户认证技术;

“数字上海”涉及的关键技术中,有些是平台的建设者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有些是可以通过业界提供的产品、技术来解决,对此应及时跟踪最新的技术和产品或解决方案。还有一些则需要通过产、学、研的攻关来解决。建议:在“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中,能用成熟技术和产品的尽量采用成熟技术和产品,同时采取引进消化国际先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策略。

八、关于组建空间信息建设和共享的协调及

应用的机构设想

为使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顺利发挥作用,有效承载起“数字上海”各类应用数据,在设想机构设置时,应考虑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实体运作”三者的关系。就现状而言,政府是最大的信息资源的权属所有者,绝大多数信息资源来自政府机关及其管理部门,信息系统最主要的应用对象也是政府管理部门,因此,政府及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将直接影响到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发展与推进。世界各国为实现信息共享都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并且多数以政府授权委员会、中心、协调局等特设机构形式,负责空间数据采集、管理、发布等事项。为保证上海空间信息建设和共享的顺利实现,也应建立相应的空间信息共享管理机构,以保证协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结合国家及上海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列设想:

1、组建“上海市地理空间信息协调管理办公室”

组建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上海市地理空间信息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管理办公室”),业务范畴上与“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相衔接,职能上统筹“数字上海”的规划、建设和应用推进,主要负责:(1)制定“数字上海”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

(2)筹措、管理和使用“数字上海”过程中需国家投入的相关经费;

(3)负责制定、颁布关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应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4)协调解决建设、维护、共享、应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5)推进“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面向社会的应用、更新机制的建立和发展。

政府的监管行为主要体现在制定投资、定价、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通过这些政策措施来调控、规范提供者、使用者在信息共享、交换及应用中的操作行为,既不要让信息在公益、共享的“旗帜”下随意复制、翻版,造成信息资源浪费、数据质量下降、平台的权威性无保障,也不容许数据持有者在利益驱动下,形成部门垄断、数据壁垒及价格高涨,造成数据重复采集、系统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的割据局面。

2、组建“上海市地理空间信息应用协会”

“上海地理空间信息应用协会”(以下简称“应用协会”)是在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导下,由全市各地理空间信息提供、应用单位自愿参加组成。应用协会的工作任务是推进和实施政府发布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协助协调管理办公室规范用户在信息交换及共享中的操作行为。具体为:

(1)组织研究、起草与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相关的法规、政策文本;

(2)组织起草、制定和贯彻、推行空间地理信息共享的标准;(3)组织解决空间地理信息共享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组织会员开展信息与技术协作的交流,推广先进技术;

(5)组织有关的软硬件厂商、系统应用开发商与用户间技术与需求的交流。

应用协会可以成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中,应用协会可以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上述政策、措施的普及、研讨、推进等工作,逐步在行业内形成自律、规范的应用氛围。

3、组织建立相应的运作机构。

为保证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健康、持续、有效地发展,应该配备相应的运作实体,暂称之为“基础数据处理中心”。“基础数据处理中心”的目标主体是受协调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完成指定的任务,保证基础数据平台内容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在相当的时间段内工作经费主要由政府投入,初期主要工作任务是:

(1)数据采集、处理;

(2)数据整合、转换;

(3)数据发布、分发。

“基础数据处理中心”作为一个完整的自我发展的机构,应在完成主要工作目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数据优势,加强同社会各行业的技术联合,进行新的数据产品开发,以逐渐减少国家的投资和扶持。随着“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应用的发展,可以考虑数据、信息采集、处理等操作性层面的工作逐步走向社会、走向市场,以形成竞争,从而达到降低平台运行管理成本的目的。

九、关于“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

平台运作机构的设想

相对“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的艰难程度,“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运作将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本课题从现行的运作情况出发,探索平台建成后的运作实体及运作方式。

1、现行运作机制的三个问题

1)对信息资源的权属关系理解的不准确,造成了行业间“壁垒”和信息“孤岛”。较为普遍的是:工作是本单位做的,由此而形成的信息资源自然就是本单位的,只有本单位才拥有对它的开发权和应用权,其他单位、部门、个人要利用这些信息资源,理所当然地要有偿使用。目前信息资源价格体系还不健全,基本上呈无序状态。为了自身利益,信息资源被严密地保护着。这种“孤岛”效应深深地阻碍了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

2)管理和运作两位一体,造成了政、事(企)不分,职责不明。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对各类信息资源的管理,既未完整体现政府的管理意志,又无适应实际需要的操作办法,基本“听命”于本单位的业务开展习惯。管理和运作合为一体,往往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共享缺乏在全局高度上的考虑与规划,无法满足实际应用的多种要求,无法通过市场化的操作来降低运作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3)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未被作为本单位的“主业”来抓,人、财投入不到位。就现状而言,具有信息资源的机构、单位,往往都有十分明确的本行业、本单位主要业务,一般不会把在其业务过程中所产生信息的采集、维护等工作,像主要业务那样来对待,也不会在人力、财力和精力等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从根本上说,要让上述机构、单位把本单位的信息资源建设、管理和维护作为主要业务来对待也不现实,我们需要专业性的数据、信息开发和维护企业来完成这项工作。

2、“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需要四个特性和三个要素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要能持续发展和共享应用,必须具备下述四个特性:

(1)平台所具有的统一、标准的地理空间框架信息决定了它的基础性;

(2)平台所起的基础作用又决定了它的公益性;

(3)平台所包含的内容决定了它的专业性;

(4)作为支撑平台它还应表现出必须具有的权威性。

目前基础平台建设已具备了一定的优势,要保持并扩大这种优势,必须通过自身良好的运作来实现,要在运作中把握三个要素:

1)要保持基础数据平台的内容最新的现势程度。以目前的条件,基础数据平台还做不到“实时”反映,但必须达到它所提供的数据的现势程度和更新速度在上海是最好的,否则就会失去用户和用户的信任,一旦失去了使用者的信任,也就失去它作为基础数据平台的基础性和权威性,更是失去了它的公益性和专业性,最终将失去的是自身的生命力。

2)要适应社会对基础数据平台多样化的服务要求。作为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撑和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平台所面对的必然是多种类型、多种用途、多种形式的使用对象,其实质是基础数据平台的服务质量。基础数据平台的服务不能是“卖方市场”,应是“买方市场”。良好的服务质量一能增加用户的数量,二能提高用户使用基础数据的水平,三能收集基础数据平台自身建设所需的反馈信息,从而保持基础数据平台应有的特性。

3)要提供简便、规范、畅通的基础数据输入/出手段。在基础数据平台的实际运作中,输入/出是最频繁的操作之一,也是最难处理好的环节。简便易行的操作方式和过程,不仅体现了基础数据平台与使用者之间友好的界面与亲和的接口,也能反映出基础数据平台自身良好的兼容性能和运行功能,使基础数据平台具备与国内、外的相关应用系统或信息平台相互兼容和交流的条件和能力。

3、关于“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机构的设想:

1)行政事业性机构

在现有的相关单位的基础上组建一个事业性机构,该机构可以隶属于政府主管部门(如市信息办、市建委等)。平台运作所需经费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拨款,信息提供的价格由政府有关部门来定,不以赢利为目的,突出信息资源的公益性,类似于一般的“信息中心”这样的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自身的运行和维护。

(2)负责向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及服务,逐步面向社会服务。

(3)建立与信息资源持有单位的信息交换渠道和交流方式。

(4)主要依靠信息资源提供单位来维护、更新基础数据平台的内容。2)企业性机构(开放式股份制企业或具有投资主体的股份制企业)

以信息资源的维护、应用、升值服务为主营业务(信息资源的权属关系还在政府)的企业型机构,可以是开放式股份制企业,股东主要是数据资源持有单位,每一行业类信息为一股,数据资源持有单位可以随时加入,企业的股东也随之不断扩大。或以某投资主体单位为主组建股份制企业,投资主体单位可以是政府主管部门或由其指定的单位。股东单位或投资主体单位只参加董事会,不参与企业运作,企业是向董事会负责的独立的运作机构,赢利部分目前主要用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再建设和扩充(由董事会决定)。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自身的运行和维护。

(2)数据资源的更新维护,除了信息资源持有单位外,采集、更新数据的工作将逐步走向市场化操作。

(3)建立与信息资源持有单位的信息交换渠道和交流方式(买卖数据资源方式)。

(4)负责向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及服务,在保证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正常运行前提下逐步面向市场提供服务,如:信息增值服务、综合性咨询服务等。

(5)逐步扩大股东,增加“本金”实力,视条件走上市公司的道路。

3)建立信息产品交易市场

基于信息资源或经“加工”的信息资源也可以视为产品的认识,可以参照其他有形市场的运作模式,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产品交易市场。从某种角度讲,通过信息产品交易市场的交易,可以促进信息的流通,而且在流通的过程中,使信息资源的持有单位得到利益上的平衡。但这不能代替信息共享的目标,只是提高了信息交流的频度,当然也有利于信息化的推进。建立信息产品交易市场须注意以下有关事情:

(1)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组建类似金属、建材等交易市场的机构。

(2)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制定信息产品的和交易规则,发布指导性价格,如建筑业的定额等。

(3)由产品的供、需双方根据各自的需求协商信息产品的价格、介质(如:网络、软硬盘等)、使用范围、使用权归属等问题。

(4)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指定建立产品交易的仲裁机构、质量检测机构等。

结 语

当戈尔向听众描绘“数字地球”美好前景时,就提出:“当今,我们同样面临这一问题,一边是对知识的饥渴,一边却是大量的数据闲置在那里未被使用。”其实这也是 “数字上海”所面临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我们的研究也正是沿着这条主线来展开的,研究中提出的诸如地理空间框架、基础数据平台框架模型、数据和技术标准规范、涉及的关键技术、协调及运作机构设想等一些观点,其中有些是我们多年实践的经验或教训,有些则是我们还在摸索过程中的体会,还有一些是我们想望实现的目标。我们力争从上海的实际能力、条件和基础出发,试图来回答这个问题。然而,“数字上海”毕竟是一项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工程,在推进和实施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如何打破部门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在统一、标准的基础数据平台上,实现全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如何创建相适应的建设机制、投融资机制以及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建合力;如何充分利用建设“数字上海”的契机,加快推进产业化发展,壮大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业的规模,吸纳优秀人才,制定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氛围……。“数字上海”决不是一朝一夕、一个工程、一项计划就能完成的工作,而是一种真正体现全社会意志的集体行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正在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我们愿和所有致力于“数字上海”的国内外同行、专家、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人士、普通市民共同探索如何数字上海,如何通过“数字上海”的实施来发展上海的信息产业,推进上海城市信息化,在新世纪里切实抓住在“数字地球”建设中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机遇。

明天,上海人将在数字化环境中生存。

参 考 文 献

李德仁,对地观测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球科学进展,2001,16(5)。

陈军,多尺度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数字地球(崔伟宏主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1999年。承继成、李琦、易善桢,数字地球与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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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耳顺等,GIS多源数据集成模式评价,地理信息世界,2000,(1)

David A., David H.,George T.,etc, Issues and prospect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of the spatial data transfer standard(SDTS),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cience,1998, 12(4).阎正主编,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化指南,科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

乔继明,地理信息系统标准研究的回顾,地理信息世界,1996,(3)。

[10]Clinton W.J., Coordinating Geographic Data Acquisition and Access, The National Spatial data Infrastructure, federal Register, April 13,1994, Vol.59, No.71, Executive order 12906, pp17671-17674.[11]Strand E.J.,1994, Federal GIS Standards: Think Globally, Act Locally, GIS World,Vol.7,No.9, pp38-40.[12]何建邦等,对制订我国地理信息共享政策的建议,地理信息世界,1999,(3)。

[13]李京文、龚建雅,1:5万数据库建库设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地理信息世界,2000,(4)。

[14]蒋景瞳、刘若梅,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化问题,地理信息世界,1998,(4)。

[15]孔云峰、林珲,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发展状况的初步调查,地球信息科学,2000,(6)。

[16]王丹,数字城市空间数据获取与应用服务的几个问题,数字城市的理论与实践(赖明、王蒙徽主编),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pp591-595。

[17]李根洪,关于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问题,数字城市的理论与实践(赖明、王蒙徽主编),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pp605-607。

[18]黄裕霞等,Clearinghouse与数字化地理信息共享,数字城市的理论与实践(赖明、王蒙徽主编),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pp644-647。

[19]郭仁忠,空间分析,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武汉,2000年。

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篇6

夯实基础 开拓创新

努力构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平台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周葵

对照国家建设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我处全力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在不断完善房产测绘管理、交易权属一体化和房产档案管理三大基础业务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完成了商品房网上备案、存量房网上交易、抵押业务网上办理、市场从业主体管理、统计分析及房地产价格指数、信息发布等系统平台的设计、开发和应用。信息系统建设的突破性进展,全面提升了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和省、市各项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一、房地产市场信息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房产交易与权属管理业务系统建设,业务管理全面实现信息化

1、全面整合交易权属业务系统建设

按照规范化、一体化的要求,2005年对02版的交易与权属登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结合楼盘数据整合工作,交易权属业务系统已建成基于楼盘表的数据组织和管理模式。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流程定义,以楼盘表为核心,实现了业务流程、业务管理和业务数据的一体化,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全面共享。

二是统一、规范了业务操作界面。对各类登记的类型进行了梳理调整和归并,规范了各业务细类的业务流程和受理内容。

三是实现了基准共享数据的规范完整。

四是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增加了业务档案摘要等模块,优化调整近40个功能模块。

五是在采用信息技术保障房产交易登记安全方面的应用方面取得了突破,权证加密、现场人像采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房产短信平台、公证书网上查询等新软件相继研发成功并投入应用。

六是对系统的多维分析模块进行了升级,新版本的分析系统功能更强,使用更方便,能较好的满足各类上报报表与日常统计工作的需求。

七是配合国家各项涉房税收政策,完成了存量房交易地税征管系统和价格评估体系的建设,完善了与契税征收系统的数据交互访问接口,防止了国家税收流失。目前,系统已建立了与财政、地税、物价、公积金中心、金融、公证等部门的业务接口,实现了房产登记信息跨行业应用。

八是配合《物权法》的实施,完成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业务系统的研发工作。

2、房产测绘系统建设

2004年,完成了房产测绘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基于GIS下的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和房产专题图层的空间数据管理。系统具有高效快捷、信息全面、使用方便的特点。系统实现了房产分幅平面图与数字化的房产分层分户图的无缝对接,使得房屋属性信息可以共享,互相补充完善,真正做到了“以图管房”。建立了房产图属合一的数据管理模型,实现了对房产测绘业务的流程化管理。

3、房屋租赁备案系统建设

按照全市房产租赁备案和地税统一代征的要求,2005年对房屋租赁备案系统升级改造。06年1月份开始,全市各区租赁办均使用统一软件平台,实现了全市房屋租赁备案和租赁代征税业务的统一管理。目前全市在册房屋租赁管理户达11万户,在册管理面积1500万平方米。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房地产市场更加公开透明

2004年12月,“南京网上房地产”开通,拉开了我市全面推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网上管理的序幕。“网上房地产”开通以来,内容不断丰富,为市民在房屋交易中提供了大量资讯与便利,也为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评估机构、银行等提供了综合服务和信息平台。

1、网上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

发布系统及时发布各类房地产政务信息,公布办事流程、收件内容、收费标准、办理进度查询等,提供各类合同、委托书、表格下载。网站还设立了契税、地税、测绘、公证、评估、律师等栏目,开通了网上投诉系统,投诉和处理情况均在网上公示。

2、商品房网上备案实现全覆盖

2004年起,我市商品房销售全面实行网上认购、备案登记,使全市商品房销售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依托可实时动态更新的楼盘系统,“网上房地产”不仅实时公示全市商品房的供应总量、供应结构、供应均价,以区位、板块按房屋用途实时公示当日、月、年商品房的可售、认购和成交情况,并通过项目、许可证和楼盘表三级管理,实时公示每套商品房的位臵、各类面积、户型、类型、预售价格、销售状态等相关信息。公示各物业类型本月、本周、当日的销售排行榜。05年上半年,我市将三郊区两郊县全部纳入商品房网上备案平台,实现了对全市在售项目的全覆盖。目前该平台运行稳定正常,管理着全市541个商品房在售项目。累计入网总面积3122万平方米,31.72万套,并实现了2428万平方米,23.64万套商品房的预(销)售管理。

3、存量房实行网上交易监管

2006年,开发了“存量房网上交易监管系统”,并上线运行。市民二手房出售可以委托经纪机构或直接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信息发布手续。在房屋成交后通过系统打印有关的交易申请表,并上传到管理部门进行交易登记。该系统实现从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入网认证到存量房房源定义、安全验证、房源发布、网上备案以及成交的网上管理,实现了与权属登记系统数据的交互和登记受理工作的衔接。通过该系统,可对经纪机构从资质、人员到日常交易行为的管理,有效防范了经纪机构违规行为的发生。

今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我市主城区存量房买卖将全部实行网上交易管理。目前,我市已有90家经纪机构办理入网手续,35家机构入网发布房源信息,进行网上交易。系统运行以来共定义、发布5759条房源信息,完成网上房源交易登记1911套,成交金额9.68亿元。目前“网上房地产”二手房频道开辟了多个功能区。公布了经纪机构及月度成交、挂牌套数排行榜;经纪人及月度成交、挂牌套数排行榜。设臵了按区属、价格、楼层、面积等条件任意查询的房源搜索引擎,并提供按价格区段快速查询的通道。

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今年4月23日我局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与交易结算资金帐户管理的通知》,要求交易资金通过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和支付。

4、抵押业务网上办理

经过7个月的试运行,今年5月8日,“房产抵押登记网上办理系统”正式全面投入使用。该系统实现了抵押登记材料与贷款基本资料由银行或开发企业的远程录入、定义,登记受理人员只须核对抵押书面材料与上传数据是否一致,就可以完成受理,大大减少了市民办理及窗口排队等待的时间。同时,贷款银行通过该平台可以获取拟申请抵押贷款房屋的商品房合同或产权办理的相关数据,在贷款人申请时就可以准确、及时、全面了解拟抵押房产的权属或限制等登记信息。在抵押贷款业务办理过程的每个环节,均可进行安全验证,杜绝了贷款申请人隐瞒抵押物瑕疵的可能,提高了放贷的安全性。目前全市15家商业银行已全部入网,通过网上共受理抵押登记1.6万件,商品房按揭1.2万件,涉及抵押贷款金额242.95亿元。

此外,建立了房地产评估网上管理系统,实现了估价机构资质网上申报、估价人员资质网上管理和估价报告网上备案。

5、市场从业主体诚信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目前已经实现了对开发企业/销售人员、经纪机构/经纪人、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全面管理,实现了市场从业主体从执业资质、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入网操作权限到从业记录的管理。市民只要到网上查询就能了解相关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息,有无违规记录。结合已建成的网上投诉、网上发布,我市房地产市场从业主体的诚信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6、房地产市场信息监测及数据分析能力进一步提高 我市充分利用业务数据资源,通过对业务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编制适合指数系统的数据采集软件和各类统计报表软件,实现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微观分析和定期发布市场动态研究报告的目标,并可按月、季、年统计、分析、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编写市场动态报告,供市政府决策。能按建设部要求,坚持数据月报制度,按时给建设部上报每月的房地产市场数据和市场监测报告。

积极配合和参加建设部“城房指数”的研发工作,作为建设部开展“城房指数”工作的试点单位,为更好地在我市推进这项工作,安排了3名专职人员,1人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2人负责数据的校核、因素修正、市场调查等工作,并开发设计了市场信息系统与“城房指数”软件的接口。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常态运行。

(三)、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市所有的权属登记档案都以扫描的方式建立了档案电子图像库,在全国率先实现登记档案电子化管理,实现了权属登记档案图像计算机调阅。06年7月,启用电子登记公示簿查询系统,通过电子触摸屏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方便了公众查询房产登记信息,受到群众好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最近,我们又在原电子登记公示簿的基础上完成了房屋登记簿内容和软件的重新设计。目前已建立了65万户权属电子登记簿供对外查阅,今年底将达80万户以上。

(四)、基础信息数据进一步夯实

一是测绘数据整合圆满完成。至去年9月,我处历时1年半时间,对“数字房产”平台下我市江南八区房产平面图进行了全面数据整合,共整合图幅达4850余幅,涉及整合房屋近20万幢。测绘数据整合使测绘系统各项数据达到信息完整、编码规范,统一了房产测绘作业要求,进一步理顺了房产测绘、权属登记及档案管理的关系。

二是开展楼盘数据整合。在测绘数据整合的基础上,对现有系统中无楼盘的房屋进行清理整合,重点整合系统中非商品房的业务数据,共完成2.2万幢、85.3万套楼盘数据的清理整合。通过整合,我市各类房屋实现了业务系统由案件管理模式向楼盘表管理模式的转变。至今年9月份,楼盘数据整合工程基本完成。

三是数据清理正常化、制度化。对原有楼盘及电子档案信息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抵押注销案9万余条,清理拆迁数据信息3万余条。

二、市场信息系统应用在市场监管、防范风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落实政策措施、防范各类风险、信息公开透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市场信息系统是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 在房地产市场需求持续旺盛的情况下,前几年我市商品房市场一度出现了投机炒房、违规销售、囤房惜售等现象。在全市实行商品房网上备案管理后,杜绝了无证销售、一房两卖、重复按揭(抵押)等行为的发生。结合开展的多次专项检查,商品房售楼现场公示的销售价格、销售进度也能与网上公示基本一致;商品房销售人员和经纪人在业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当事人都可通过网上投诉进行举报;对违规企业的停盘处理和经纪机构(经纪人)的停业处理,也是通过在系统中对其项目或机构的权限控制加以实现。市场信息系统已成为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的重要手段。

(二)市场信息系统是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技术保障

近几年,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市场信息系统的运用加以实现。从限制期房炒作政策的执行,到《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的规定》的两个“十条”规定,以及商品房“一房一价”政策的实施,都离不开系统的技术支持。我市实行的“一房一价”政策,在物价局对新的项目进行核价时,都要由系统统计周边商品房楼盘近期的销售价格数据等信息作为参考。价格核定后,开发企业通过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申报预销售许可时,逐套定义核定的价格供管理部门审核。领取预销售许可证后,定义的核定价格对开发企业锁定,并在楼盘销售公示表中公示。销售过程中,在定义合同时系统自动判断其销售单价是否超过核价,对单价超过核价的合同不予生成合同信息。

(三)市场信息系统是防范风险的有力武器

抵押业务网上办理与权属登记系统的数据交互以及抵押登记受理业务的衔接,房产部门可有效防范假抵押、假按揭、假注销等风险;金融部门通过对房产信息的利用,在对抵押标的物的权属进行安全验证的同时,可了解到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历史和评估历史数据,使房产贷款审批和发放更安全。

权证加密系统、现场人像采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房产短信平台、网上公证书查询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有效地防范了假冒行为的房产交易欺诈事件,保障交易及权属转移安全。

在交易资金通过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存储和支付上,系统通过对办理环节控制,严把资金进出关,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信息系统在满足司法限制、行政限制等常规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在防范市场风险方面发挥出了更多、更好的作用。

(四)市场信息系统是信息公开、政务透明的重要窗口 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系统不仅向社会公示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状态、预售数量、预售进度等数据信息,发布网上存量房源信息,而且发布存量房成交情况、租赁备案情况、抵押及注销情况、登记受理情况和催领产权证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实现了全市所有房产经纪机构、评估机构和入网房地产开发企业档案信息上网公示。发布系统现已成为市民全面了解全市房产交易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的窗口。

三、下一步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标准,结合《物权法》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查缺补漏,在完善系统功能的同时,拓展系统的应用面。积极探索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新模式,尝试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努力为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积累经验。

2、树立大房产的观念,将我市三郊区和两郊县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和房产测绘系统统一到市级业务应用平台上,推进网上存量房交易系统、网上抵押业务办理等系统在三区两县的应用,完善全市房产信息数据集中管理,切实达到业务平台统一、数据信息共享的目标。

3、进一步拓宽数据采集的渠道,实现与更多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继续做好业务基础数据整合工作,力求数据信息的全面、及时和准确。

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篇7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是广州市政府所辖主管全市市政、供水、燃气和城市园林管理工作的工作部门,在其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绿化、自来水、燃气的建设和管理中,信息化管理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局管理的各专业数据分散在不同的单位和部门,缺乏有效的整合,无法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政园林局整体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也难以有效地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实现有力的决策支持。

为了贯彻落实市领导“精心打造城市、精心美化城市、精心管理城市”的批示精神,同时也为了响应国家、省、市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市政园林局以广州“申亚”成功为契机,提出建设数字化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管理信息平台,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方便的公共服务,为行业管理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同时也为“数字广州”的建设贡献力量。

1 项目目标及内容

1.1 项目目标

“数字市政”总体目标是建设以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各项核心业务为主线,以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为载体的信息化体系,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MIS(管理信息系统),DSS(决策支持系统)及多媒体、虚拟仿真数字化信息技术和网络通信等技术建立各项应用、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统一数据管理与数据交换机制,将各种数字信息加以整合,并充分利用,实现动态监测和辅助决策服务,最终实现全局范围的数据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信息化、决策信息化,建成具有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特色的“数字市政”综合体系。

1.2 项目内容

该平台的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ArcGIS软件平台,建立广州市1:500、1:2000、1:5000及1:1万全要素的基础地形数据集,为“数字市政”提供空间数据基础平台;

(2)基于Geodabase数据模型,建立广州市1:500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库,为“数字市政”的专业分析提供市政专题数据分析基础平台;

(3)在对“数字市政”各专业数据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数字市政”基础数据、市政设施、供水专业、燃气专业、排水专业、园林绿化数据标准以及元数据标准;

(4)研究并制定“数字市政”各专业数据代码、分层、编码及说明、属性结构、更新维护的内容、原则、机制、数据交换、数据安全等内容;

(5)在上述标准或机制的指导下,在系统地收集“数字市政”各专业数据的基础上,基于Oracle+Geodabase数据模型,建立“数字市政”各专业数据库。

2 平台框架体系及关键技术

2.1 平台选型

无论是在数据库平台选型方面,还是GIS软件选型方面,“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都采用了先进技术。

根据是否支持本系统的关键技术、海量数据存储能力、与GIS平台(ArcGIS)的完美结合、是否支持OLAP分析、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支持Web应用、XML技术、完善的数据备份、恢复等安全机制、支持各种主流技术标准、是否拥有出众的性能及良好的市场服务体系等因素综合分析,该项目选用Oracle 10g作为数据库平台。

基于是否支持海量数据的管理、长事务处理和版本管理、系统的可伸缩性、面向对象的数据模型、是否支持移动GIS等因素考虑,该项目选用了ArcGIS9作为GIS平台。

2.2 技术标准

“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在遵循国家、行业等有关的地形图图式、地形图数字化规范、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等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在数据系统的收集、转换、建库过程中制定了“数字市政“特有的相关数据建库标准,包括,“数字市政”基础数据标准、市政设施、供水专业、燃气专业、排水专业、园林绿化的数据标准以及元数据标准,每个标准针对数据的术语、代码、分层、编码及说明、属性结构、更新维护的内容、原则、机制、数据交换、数据安全等都作了详细地说明和约定。

2.3 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法

“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技术路线主要包括市政地下管线建库、基础地形图建库和数据管理系统等几个方面。

(1)市政地下管线建库技术路线

建库前的管线数据按1:500分幅形式存放,数据量巨大,近七千个图幅,十万多个图层文件,近10GB大小,数据格式为MapInfo TAB格式,且未建立有效的空间拓扑关系,在建库过程中,采用了如下的技术路线:图幅合并→数据分层→数据格式转换→符号库制作→符号配置→数据入库→拓扑规则的建立→拓扑属性的确定→拓扑关系的建立→拓扑关系正确性检查→拓扑关系错误处理→入库后的综合检查等程序。

(2)基础地形图建库技术路线

由于原有基础地形图采用MGE平台,而“数字市政”采用的是ArcGIS平台,因而在数据建库过程必然涉及到格式转换,为此采用了如下的技术路线:确定转换的MGE数据范围→用MicroStation GeoGraphic中的自动构面工具对所有房屋及道路等地物进行处理,生成面填充图层→运行Translate MGE to MapInfo模块,按地物要素的代码实现了MGE图形和属性数据到MapInfo的转换→编制MapInfo批量转换程序,实现TAB到MIF文件的转换→运行ArcToolBox的import mif to shape模块,实现MIF文件到SHP文件的转换→运行ArcToolBox的shapefile to Geodatabase模块,实现SHP文件到空间数据库的转换→入库后的综合检查→符号库制作→符号配置,采用此技术路线,高效、快速、准确地实现了广州市1200多平方公里的1:500地形图、3500多平方公里的1:2000地形图,7400多平方公里的1:10000地形图的建库工作,如图1所示。

另外,以技术标准为指导,在基础地形数据、综合地下管线数据以及市政各专业数据系统建库的前提下,采用ArcGIS Engine开发了数据统一的查询浏览、编辑修改、制图输出等系列功能,如图2所示。

2.4 平台框架体系

“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整个框架体系包括平台技术支撑体系、基础地形、综合地下管线、市政各专业数据入库质量控制流程以及数据交换体系等内容,如图3、图4所示。

3 项目组织、管理和控制

3.1 项目组织和管理

“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成本低、工期短、质量高和安全好这四项指标。因此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就是本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实行本项目管理的目的就是使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系统结合,以达到质量优、工期短、成本低、效益好、用户满意的目标,为达到此目标,采取如下四项措施。

(1)明确具体的工程建设指导思想

为达到项目建设的合理目标,我们首先制定了“数字市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项目的指导思想:“统一规划、标准先行;分级管理、资源共享;多途补充,现状完整;以用促建,动态更新;道路为纲,管线为网;融合整合,平台至上;分步实施、并行展开”。

(2)构建合理的工程组织体系

为保证项目能够按期、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成立了专门机构来管理、实施及监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完成本项目的工作内容。由业主指派专人,全面指导、协调项目的建设。为此,成立了项目领导层、项目管理层及项目实施层。

(3)建立有效地成本控制机制

首先制定了各专业数据建库的标准及规范,其次,积极调动市政园林局各下属部门和各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观主动性和专业上的特长性,在标准和规范的指导下,参与本专业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建库工作,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大大降低了项目的成本。仅拿供水来讲,单是自来水管连接起来就可以绕地球一周,涵盖了广州100多年供水史产生的数据,整理数字化十几万幅图。市政园林局客观地评价项目虽然资金非常有限,但由于有效地成本控制,平台最终建设成果事实上解决了日后地下管线众多问题,“省下的资金不可估量”。

(4)制定系统的文档管理流程

该项目工程文档规范、完整,从项目的启动、建设以及最终验收,本项目先后提交了平台建设方案、数据库设计方案、数据标准等一系列文档。

3.2 质量控制机制

数据质量是决定“数字市政”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因此,数据的质量控制贯穿本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主要从精度的检查、属性数据的准确性、图幅数据的完整性、空间数据精度、数据情况说明、数据逻辑一致性等方面进行数据的质量控制。

在数据检查及验收方面,该项目制定了《广州市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检查方案》,同时依据此检查方案对所提交的成果数据进行了测试,并完成了《广州市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测试报告》。检查方案对数据组织检查、属性内容检查、逻辑一致性检查、数据完备性检查、数据坐标系检查、数据覆盖范围检查、数据种类检查、数据库字段内容检查、数据外业精度检查等作了详细规定;测试报告从数据是否采用广州平面直角坐标及高程系统、地下管线数据信息分层种类是否齐全、基础地图信息分层种类是否齐全、各属性表中的属性项类型、长度等是否正确、基础数据的文本注记标注的内容与图面是否一致、地下管线信息属性项定义内容是否正确、地下管线信息属性内容与图面一致性、不同比例尺的地图要素一致性、多边形的闭合情况、线状要素的结点匹配情况、各要素的图面是否清洁、各要素是否遗漏多指标对所提交的数据进行了详细的测试,对测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通过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机制,该项目顺利完成了市政道路、桥梁、排水、供水、燃气、公园绿地等广州市政管理所涉及的全要素空间数据成果,满足了数字市政利用GIS技术构建“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的数据要求和功能应用需求,最终实现了数字市政信息化管理的空间数据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目标。

4 结束语

该项目自投入运行后,平台所提供的先进信息化管理手段使得市政园林局在市政建设、管理、抢险等方面遇到的许多难题迎刃而解,同时也可以为通信、煤气、电力等管线铺设,以及市政抢险提供计算机辅助决策支持和最佳电子预案。项目实施以来,产生了下列显著地应用效果:

(1)“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已成为市政设施管养的“指南针”;

(2)“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已成为市政施工的“透视镜”;

(3)“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已成为应急抢险的“分析师”;

(4)“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已成为日常市政管理工作的“好帮手”;

(5)“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已成为市政设施服务市民的“直通车”。

(6)因为项目成果有着突出地应用价值,该项目获得了国家测绘局的优秀测绘工程金奖。

“数字市政”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是整个“数字市政”的精髓和支撑,它为广州市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空间地理信息支持,有利于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市政信息管理的水平,具有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完善了广州市“数字市政”的框架体系,也有效地推进了广州市“数字城市”的建设。同时,本文也希望借此能为国内其他城市市政领域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参考及借鉴。

参考文献

[1]张萍,王岚,任明星.GIS在市政设施管理中的应用[J].城市管理和科技,2000,2(2):40~44.

[2]刘敏,杨顺新,程建川.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系统设计[J].山西建筑,2005,31(5):1~2.

全国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篇8

多头登记让人犯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内容应记入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据悉,纳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弊端丛生,政府一直酝酿进行改革。据了解,我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散在住建、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多部门登记导致不动产权利归属不明确,引发矛盾和纠纷,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和交易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利用杂乱的信息登记漏洞私设程序“创收”牟利。

此外,我国不动产登记依据多头且混乱,除物权法外,房屋登记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有土地法,林地登记有森林法,草原登记有草原法,农村承包土地登记有农村土地承包法,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登记有渔业法。

业内人士分析,各部门登记方法和规程等不一致,容易导致登记出错。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公信效力,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良好秩序,急需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

很多人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反腐、征房地产税。法学博士程啸则认为,无论是反腐、征税,还是调控房地产市场,都不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真正的、最基本的功能,而只是不动产登记制度附属的或者说是派生的功能。“如果将派生或从属的功能当作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功能、基本功能,就会扭曲整个不动产登记的规则与体系,使不动产登记制度真正的功能无法发挥。”程啸说。

“通过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及其上存在的各种物权清晰、真实、准确地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并向外界加以公示,就能够实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权益这三大基本功能。”程啸指出。

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好处很多,律师韩德云认为,第一,便于切实维护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结束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混乱状况;第二,便于提高行政管理机关效率,保证物权状况的公开和明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损害权利人的利益;第三,便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物尽其用,定分止争。对老百姓来说,私人财产权属明晰,创造积累财富的劲头会更足。

实施推进还需完善细则

随着不动产条例实施临近,市场的担心也在升温,比如只有条文但没有细则,在全国范围内落实将比较艰难。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的首任局长王广华表示,目前国土部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已在征求国务院36个部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同时,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政策意见也在抓紧起草,力争在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出台。

国土资源部日前举办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具备颁发新证条件的地区,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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