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副一

2024-07-22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副一(精选3篇)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副一 篇1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2012年5月12日)

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安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多方面原因,近年来安顺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省的差距在拉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支持安顺迅速发展壮大,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安顺地处黔中腹地,是黔中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发展慢、活力差是安顺的主要矛盾,提速发展、奋力赶超是安顺的主要任务。安顺既有石漠化严重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也有处于黔中经济区发展条件好、潜力大的区域;既有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主导产业不突出、工业带动能力弱等问题,也有能源资源组合条件好、生物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和一定的产业技术基础等优势;既有城镇化水平低、城乡差距大、贫困面广、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困难,也有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大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黔中经济区的难得机遇;既有思想观念保守、体制机制不活、开放程度低等障碍,也有开放合作的有利区位条件和促进改革创新的良好外部环境,具备了加速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有利因素,正处于大发展、大跨越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支持安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事关全省发展大局,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安顺经济社会提速发展上台阶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全省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建设黔中经济区,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的战略需要;是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支持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强力推进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抓机遇、提速度、上台阶的总要求,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大力改善发展的支撑条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安顺实际和时代要求的提速赶超之路。

(三)基本原则。

——坚持能快则快,科学发展。把加快发展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和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将提速赶超与加快转型有机结合起来,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跨越发展。抓关键促突破,抓重点带全局,集中有限资源,努力消除和打破发展瓶颈制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加快形成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带动经济社会整体跨越。

——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把改革开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敢闯敢试,勇为人先,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外引助力、内增动力,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开发。

——坚持民生优先,和谐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幸福程度作为衡量发展水平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战略定位。

——黔中经济区重要增长极。依托产业基础,发挥资源和区位交通优势,大力推进开放带动、集团带动和品牌带动,加快建设全省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构建结构合理、功能配套、竞争力强的现代特色产业体系,增强对黔中经济区发展的支撑能力。

——黔中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按照山地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发展壮大安顺中心城市,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打造黔中新型工业化和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推进贵阳—安顺一体化进程,加快贵安新区建设,构建最具活力、富有特色、功能完善、集聚力强的黔中城镇带,推动全省城镇化加快发展。

——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独特、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的组合优势,把生态建设与旅游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内涵丰富、旅游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胜地。

——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赋予安顺多种经济成分共生繁荣改革试验区新内涵,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构筑全省对外开放新高地。

(五)发展目标。到201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2000元,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工业主导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以旅游业为主的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化率达到42%以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石漠化扩展趋势得到初步扭转,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力争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人均生产总值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达到黔中经济区平均水平,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建成;石漠化扩展势头得到根本遏制,环境质量良好;基本公共服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

二、重点任务

(六)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着力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优势资源转化,延长产业链,努力扩大总量,在扩大总量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增强工业的主导带动能力。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以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为依托,发挥国防科技优势,大力推进军民、军地结合,重点打造西秀、平坝和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飞机及零部件、汽车及零部件、能矿产业装备和工程机械为主的装备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通用飞机、高级教练机、民用无人机、飞机发动机、航空机载设备、航空零部件和机电一体化技术装备,建设无人机试训基地,积极发展航空培训、航空维修、航空保障等配套服务,加快形成具有研发能力、功能配套、规模化发展的民用航空产业基地;扩大云马客车及垃圾收运车、清扫系列等专用车和莲花轿车生产规模,大力发展汽缸盖、进排气歧管等零部件,做大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积极发展石油机械、农用机械、包装机械、风电、医疗设备等装备。

加快发展资源深加工及能源产业。依托资源组合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走“多联产、多产业共生耦合”的发展路子,重点在镇宁、西秀、普定、平坝等地发展化工、建材、电力、煤炭等产业。加快建设红星发展年产5万吨锰酸锂二次动力电池专用锰系列材料以及系列钡盐技改、宏泰化工纳米级碳酸钙等项目,加快形成精细碳酸钡生产研发基地;加快安顺昌兴、平坝台泥、紫云永昌等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加快能源建设,加大煤矿资源整合力度,推动煤矸石发电和煤层气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生物质发电,加快推进安顺电厂三期(2×660MW)、盘江大型带式输送机输煤工程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重点节能改造工程,支持高载能行业节能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普定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特色轻工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建设以民族制药、特色食品、优质白酒为主的特色轻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中成药和民族药,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新产品研发能力,做强“贵州百灵”等医药品牌,加快实施百灵集团药渣综合利用、抗生素及饮片生产项目;提高茶叶加工水平,提升“瀑布毛峰”、“朵贝”等品牌知名度,做强做优冷鲜肉、牛肉制品、调味制品、饮用水等特色食品产业,积极推进胶原蛋白果汁饮品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名优白酒,培育“多彩贵州”等白酒品牌,加快建设年产2万吨安酒、平坝生态白酒工业园项目。

积极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以黔中新兴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及信息服务、信息化应用等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中国移动全国数据中心基地项目落地安顺,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

(七)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围绕构建黔中城市群,走山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调整完善城镇体系,着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城镇化加快发展。

加快构建城镇化新格局。按照打造百万人口城市的目标,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把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结合起来,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双轮驱动”,以路网建设为重点,拉大中心城市框架,加快北部新城、西秀新区、新火车站片区、双阳片区等新区建设和塔山片区改造,推进城市向西拓展、向南延伸,促进西秀普定、西秀镇宁同城化发展,努力扩大中心城市规模。大力实施城市东联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贵安新区建设,做大重要节点城市平坝县城,加快构建贵阳—安顺城镇带,促进贵阳、安顺一体化发展,培育壮大黔中城市群。加快关岭、紫云等县城建设,增强人口聚集能力。依托交通干道,发展夏云镇、七眼桥镇、轿子山镇等一批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的特色小城镇。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安顺—清镇、宁谷—旧州—马场—党武、清镇—马场、安顺—普定等城市快速干道,规划建设安顺—镇宁城市快速干道。大力推进中心城区二环路等城市骨架道路网建设,完成中心城区供水二期、污水处理二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等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实施“贯城河—虹山湖”城市公园旧城改造项目。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社保、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政策,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推进西秀区、平坝夏云镇全国第三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推进平坝县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加强城镇规划指导和城镇管理,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深化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稳妥有序推动行政区划调整,推进平坝、普定“撤县建区”,支持申报设立虹阳区。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做好村庄规划,实施水、电、路、气、房、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沼气等农村能源,加快推进自然村通电话和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全面推广“四在农家”创建活动。

(八)促进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把生态、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壮大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态,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的总量和质量。

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以独特生态环境、重点景区、文化遗址和旅游城镇为支撑,充分挖掘和展现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内涵,着力打造生态文化旅游精品,把生态文化旅游业培育成重要的支柱产业。着力打造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为重点的一批精品景区景点,强化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大力开发温泉、湖泊、山地、森林等休闲度假生态旅游产品,建设黄果树、“多彩万象旅游城”等一批旅游休闲度假胜地,优化组合旅游线路,构建形成由黄果树、龙宫、屯堡、格凸河等景区组成的旅游要素全、产品多元化、服务功能强、旅游时间长的精品旅游圈。加大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安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天龙、旧州,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云山屯、鲍家屯等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屯堡文化、穿洞文化等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加快推进黔中国际屯堡文化生态园、大明屯堡影视文化城建设。加快安顺旅游城市建设,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加快建立完善旅游目的地管理系统,建设数字化旅游示范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发一批布依族、苗族古村古寨。大力开发具有安顺地方民族特色的蜡染服饰、傩柱傩面、仿生化石等旅游商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石漠化治理,实施乌江、北盘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为文化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大力发展商贸物流等服务业。积极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推进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黄桶幺铺现代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全省小商品集散中心。大力实施“引银入安”工程,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积极发展会展、广告、科技、中介、养老、社区服务等服务业。

(九)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特色优质高效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巩固油菜、烤烟等传统经济作物,加快发展蔬菜、茶叶、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特色种植业,建成100万亩蔬菜基地、50万亩茶叶基地、50万亩中药材基地、20万亩金刺梨基地;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实施优质肉牛肉羊工程,加快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和家禽产业化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特种养殖。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支持安顺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黔中农产品交易市场、关岭西南中药材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龙头企业,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示范县建设,建成市、县两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加快安顺丘陵山地农业机械化示范区、黔中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园区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发展支撑条件。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强电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网络,提升通达能力和延伸深度。推进长昆铁路客运专线和黄桶至百色铁路安顺段建设;建成安顺—紫云、惠水—兴仁安顺段、镇宁—六枝等高速公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安顺—惠水公路项目建设,规划研究镇宁—乐纪公路,大力实施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在2015年前实现70%以上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将黄果树机场纳入省机场集团公司管理,支持安顺申报低空空域开放试点;推进北盘江光照、董箐和马马崖水电站船闸通航设施建设。

加大水利建设力度。加快实施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三位一体”综合规划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黄家湾水利枢纽和平坝石朱桥水库、镇宁偏坡水库、西秀新场河水库、西秀大洞口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加快建设镇宁纳井田水库等8个小

(一)型水源工程项目和对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继续实施安西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切实保障中心城区、县城、乡镇及工业园区生产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在2014年底前全面解决安顺现有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快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配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高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完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

(十一)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发展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提速发展的良好环境。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尽快建立适应扩权强县工作需要的行政管理机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新机制。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以土地、宅基地等方式入股,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支持军地融合发展,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深化金融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安顺率先有序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强区域互动合作,充分发挥安顺的区位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与东盟地区的经贸合作,主动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区发展,抓住东中部产业向西部转移的有利时机,把经济开发区和园区作为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全力推进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秀经济开发区、黎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全省重要的承接产业转移基地。推进贵州〃江苏国家级信息产业园建设,加快构建东西合作互动产业示范园区。加快把贵安新区建设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在土地、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率先取得突破。

(十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安顺倾斜,支持安顺整合资源,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大力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大幅减少贫困人口。支持镇宁、关岭、紫云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实施学前教育突破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工程以及高等教育突破工程。新建、改扩建和利用闲置校舍改建一批幼儿园,到2015年力争实现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新建规模1500至2000人的标准化小学4至6所、标准化初中5至8所;建成3000人以上的普通高中6至8所,建设2至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完成市二中新校区、西秀区高中、普定二中建设,西秀等6个区(县)全部通过省级高中阶段教育考核验收;加快市、县两级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安顺职院加快发展,支持安顺学院学科建设,建设省级重点学科2至3个。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对安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推进安顺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支持贵航302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加快县级中医院建设,支持创办安顺儿童医院、黄果树康复疗养专科医院,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力度。继续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完善各项利益导向机制,加强人口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安顺加快市级大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体育馆(场)等项目建设,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联盟,发挥军工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强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大对特色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支持安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引进、培养、使用人才的激励机制。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乡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三、支持政策

(十三)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政策。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黔党办发„2012‟1号),加强对安顺市、县两级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搞好服务和相关衔接工作。安顺市要加强机构、制度和队伍建设,尽快适应扩权强县工作的需要,确保县(区)经济管理权限扩大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

(十四)扩大人事、机构和编制管理权限政策。在分配行政编制时向安顺倾斜,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加安顺行政编制数量;对安顺新设工作机构给予支持,将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批权下放给安顺,报省编委办备案。除中央另有专门规定外,同意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在省级层面发文、会议以及项目申报安排等方面享受与县(区)同等待遇。按照中、高级岗位结构最高限额设置安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将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系列评审权逐步下放给安顺市。

(十五)区域统筹政策。省统筹推进贵阳安顺一体化发展,支持贵安新区在土地、财税、金融、投资、外贸、文化、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等领域先行先试。支持把安顺平坝黔中新兴产业园作为贵安一体化发展的先导区,由贵阳和安顺共同开发建设,重点打造信息产业新城。省统筹规划布局贵阳和安顺之间的城际快速道路网络,推进协同建设。统一贵安新区的路网标准,高标准设计建设。加快推进贵阳和安顺信息同城化,统一电话区号和移动网络,构建无障碍信息网络平台。在贵阳和安顺统筹解决教育、医疗和社会治安等问题,推进就近上学和就近就医。统筹推进贵阳和安顺产业合理分工,明确军转民用产业在贵阳和安顺的分工和布局。

(十六)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安顺设立海关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国家级出口基地和无水港、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将安顺辖区内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权下放安顺。将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黔中新兴产业园区作为省、市、县(区)共建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对以上两个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贴息、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支持黔中新兴产业园区申报省级开发区,条件成熟时申报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对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夏云工业园区等园区进行帮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省“511”园区培育计划。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向安顺医药、特色食品、白酒、文化旅游商品等项目倾斜,重点扶持安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服务机构发展。对安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试点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需扩能技改的小型煤矿,具备扩界条件的,优先配置煤炭资源。积极帮助安顺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行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保险制度,分散转移煤炭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在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申报、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旅游宣传推介、从业人员培训方面向安顺倾斜。帮助安顺结合区域路网对黄果树、龙宫、格凸河、屯堡等景区景点旅游公路进行系统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支持黄果树景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屯堡、花江大峡谷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夜郎湖、格凸河、斯拉河—天台山等景区申报国家4A级旅游区。在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等方面向安顺倾斜。将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股权全部划转给安顺市。

(十七)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对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对于非公益性建设项目,按项目资金来源结构和承诺落实配套资金。省级财政在中央对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中,加大对安顺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持安顺申请中央财政设立多种经济成分共生繁荣改革试验区发展专项基金。加大省级部门专项资金倾斜扶持力度,省有关部门在安排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发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省级环保、服务业发展引导等专项资金时向安顺倾斜。鼓励来安顺投资的公司制企业在安顺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安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下放安顺市审批,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委托安顺市管理。安顺市可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安排部署本地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对省级以上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应履行报批手续。以安顺市投资为主的省重点交通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在安排项目支出时重点向安顺市倾斜。从2012年起,根据当年新增交通设施项目情况,按照交通设施项目省与市、县(区)投资比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意见商省财政厅在省集中的安顺市辖区重点交通设施营业税增量中,给予适当补助。

(十八)金融发展政策。积极争取运用差别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安顺的信贷投入,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放贷款审批权限。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优先在安顺设立分支机构网点。进一步完善安顺金融组织体系,组建安顺农村商业银行和安顺银行,支持安顺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加快发展,符合条件的改制成为村镇银行,支持省内外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优先到安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安顺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动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安顺市出台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增贷款主要用于当地的奖励办法。由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管局向中国银监会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将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商业银行支行,村镇银行筹建、开业的受理、审查及决定权下放给安顺市;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管局将自助银行筹建、开业的受理、审查及决定权下放给安顺市。对安顺探索建立股权(产业)投资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土地、林权、煤炭等产权交易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安顺设立分机构、营业部等予以支持。支持安顺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支持安顺发展股权投资企业、科技金融创新投资基金等投资服务机构,鼓励安顺引进省外具有较强实力的股权投资企业。

(十九)国土资源政策。将安顺市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评估修改试点,保障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需要。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安顺倾斜。对于安顺市的用地需求,可适当增加申报批次。安顺各产业园区内工业项目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租赁土地。在确保省下达安顺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支持安顺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产能,开展“以质抵量”试点。在安顺与太平、平坝、羊艾农场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支持其迁建和土地使用权属划转管理工作,土地用途根据贵安新区总体规划进行结构和布局调整。对安顺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省分享部分,省级在安排地勘项目投入、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资金时向安顺倾斜。

(二十)生态环境政策。下放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权,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由安顺市自行审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向安顺倾斜,帮助安顺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天然林保护、珠防工程等重点林业工程。争取将安顺列入国家新增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范围。每年省级安排的水土流失治理资金向安顺倾斜。支持安顺各县(区)申报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由贵阳和安顺协商红枫湖保护新的补偿办法,从2012年起开始实施。

(二十一)农业及扶贫政策。每年安排2亿元以上农业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安顺良种补贴,粮食增产工程,特色农产品和畜禽产品、水产品产业化建设、体系建设、农机化装备等项目。从2012年起每年支持安顺优势特色农业发展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将国家扶持贵州的生猪、家禽产业化发展项目优先安排在安顺实施。省级生猪和家禽发展资金向安顺倾斜。推荐安顺达到国家生猪调出大县标准的县(区)优先纳入奖励扶持范围。支持安顺建设全国丘陵山地农业机械化示范区,逐年增加对安顺农机化项目资金投入。扶贫项目资金向安顺倾斜。支持开展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每年确保小额扶贫信贷规模在1亿元以上。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安顺扶贫事业,每年协调筹集社会帮扶资金1000万元以上。在安顺开展能繁母猪、奶牛、森林保险工作,争取中央支持,对已开展的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给予保险补贴。对安顺申报国家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国家有关先行试点地区,以及镇宁、关岭、紫云自治县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予以支持。

四、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实施。安顺市要按照树新风、创形象、上台阶、创一流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甘落后、真抓实干、开拓进取。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衔接,强化与有关地区和企业的互动合作,用好用活用足各项支持政策,确保本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副一 篇2

【发布文号】黔府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2006-11-28 【生效日期】2006-11-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贵州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黔府发〔2006〕4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充分发挥气象的基础性、现实性和前瞻性作用,更好地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省气象灾害种类多、分布广、频率高,干旱、冰雹、暴雨洪涝、凝冻、秋风等气象灾害以及暴雨、干旱等引起的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都造成了极大影响,在全省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中,气象灾害占85%以上。我省气候资源丰富,空中云水资源、风能、太阳能、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等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加快气象事业发展,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合理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和空中云水资源等气象资源,对于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和建设“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发展要求,加快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气象监测、预测、预警水平和气象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加大气象现代化能力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流气象服务;充分发挥气象工作对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安全的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奋斗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气象观测站点间距达到10―15公里,建成覆盖全省的高炮、火箭和飞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粮食产量预报准确率和气象预报警报公众覆盖率。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三、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要把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一安排,加快气象卫星接收、风廓线仪、雷电、GPS/MET大气水汽测量、大气成分与生态监测、高速公路大雾、城市气象等监测系统建设。在全省9个市、州、地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或预警雷达,建成地级城市气象监测网络以及省、市移动应急气象台,完成县级雷电监测站、干旱监测站和移动雷达站及乡(镇)自动气象观测站建设,在全省重点加强中小尺度区域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二)建立气象科技创新平台。按照开放、合作、创新的要求,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将气象科技发展纳入科技发展规划,以山地气候灾害性天气为研究重点,加快贵州山地气候与资源重点实验室和贵州人工防雹增雨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增强气象科研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应用技术研究,深入开展干旱、冰雹、局地洪涝、低温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气象观测、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成分分析等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研究,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三)建设气象自然灾害预防信息平台。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和共享工作,省、地两级分别引进能满足气象资料快速处理的高性能计算机,建设宽带信息传输网络,提高气象灾害信息的存储和计算处理能力以及信息传输速度,实现资源和信息的高度共享。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提供雨情、旱情、森林火险、地质险情、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疫情等与气象有关的监测信息,并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四)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各地政府要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由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体系,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建设贵州省气象应急响应指挥中心,建立局地暴雨、交通气象、城市气象、卫星遥感等预报监测平台,提高气象预报预警水平。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信息收集、调查和灾害防御效果评估,开展气象及相关灾害风险评估,增强对农业林业植物病虫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有毒有害气体、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五)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各地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拓展气象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声讯、电子显示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迅速传播气象预报警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扩大气象信息公众覆盖面,做到气象信息进政府、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各种媒体、通信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各级气象部门做好气象信息的发布工作,遇有重大灾害性天气时,要及时无偿地向公众传播和滚动播出预报警报信息。通信运营企业要协助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不断拓宽利用手机短信开展防灾减灾的服务面。

(六)抓好气象人才队伍建设。转换用人机制,积极推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气象人才培养规划,加大气象人才培养和引进投入力度。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教育培训能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四、发挥气象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保障作用

(一)做好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开展定时、定点、定量的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认真组织气候监测、分析、评估,及时发布气候公报和信息。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与研究,为应对气候变化,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安全、粮食安全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雷电灾害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强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研究,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利用人工增雨增加水库蓄水,提高我省水资源利用和抗旱能力。建设省地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建立省地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形成省级飞机作业、县火箭和高炮作业的空中水资源开发体系。加强人工防雹工作,预防和减轻冰雹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积极探索和开展利用人工增雨扑灭森林火灾以及应对高温、严重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的作业机制和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的人工消雨(雾)作业试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效益评估。健全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三)科学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气象部门要负责组建风能、太阳能观测网,做好风能、太阳能资源的普查、精查工作,为制定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大型风电场勘察、选址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气象部门要建立风电预报系统,为风电场的安全运行、合理调度提供气象保障。

(四)强化气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监测分析,建立农业气象灾害指标体系,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和粮食产量预报业务,逐步建立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和畜牧气象业务服务系统。要做好农作物气候适宜性、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和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划研究,引导农民合理利用气候资源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制作发布乡(镇)天气预报,使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传递到农户手中,提高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水平。进一步加强贵州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建设,提升和改造省、地、县、乡、村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覆盖面和信息传输能力,为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信息服务。

(五)做好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气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合与协作,建立公路、水路交通气象监测网络,制作和发布交通气象预报,开展凝冻、大雾、大雪等的预警服务。做好交通工程建设的气象环境评估、建设方案可行性论证,为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重点旅游区建立生态气象观测站,开展风景区气象预报和气候论证,为旅游开发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城市、旅游、健康气象服务体系,增强气象为各行各业的服务能力。

(六)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气候环境变化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建立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地方气象法规体系。加快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地方法规建设,健全地方配套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气象行为;加强气象业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完善气象标准体系,规范气象及与气象有关的活动;严格禁止非法从事气象探测活动;加强气象法规宣传,增强全民气象法律意识;各级气象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向公众传播、普及气象科学知识,增强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引导、鼓励、支持青少年积极开展气象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气象事业发展,坚持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气象防灾减灾适用工程、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加强统筹规划与管理。要统筹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重要气象设施、气象台站建设与布局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减少重复建设,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将各部门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全省统一的气象观测网络总体布局,推进气象资源有效共享,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总体效益。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工作,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把气象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根据国家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我省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气象局要按照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副一 篇3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意见

(陕政发 〔2009〕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更好地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的作用,现就支持我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03年以来,全省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断改进支农服务,加大支农力度,贷款总量和农业贷款总量均居全省同业前列,在服务“三农”、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我省作为全国首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八个试点省份之一,经过四年多的努力,试点阶段的任务和目标总体实现。管理体制首轮改革顺利结束,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国家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服务“三农”的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由于历史包袱沉重,我省农村信用社在转换经营机制、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做大做强和支农作用的全面发挥。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的根本出路,还在于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

各级政府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上来,以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改善农村金融环境,为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全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省联社的工作。

省联社要根据省政府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1.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以思想作风建设、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为重点,突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任用条件,逐步建立竞聘上岗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用人制度,把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管理有方、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领导岗位,持续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实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不断完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评比、奖惩办法。

2.加强风险防控。省联社在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时,要把防范风险摆在经营管理的首位。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制定高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引导全员树立风险为本的经营理念,抓紧完善覆盖所有业务的风险防范制度;切实加快电子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防控风险的手段和能力;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风险管理责任,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设置风险管理的底线,对触及底线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撤换。

3.加强执行力建设。要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在执行力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并使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流程、每个网点、每个领导班子,全面增强工作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水平。

(二)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的“四自”能力。

通过3―5年的努力,使农村信用社的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得到明显完善,成为具有“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能力的市场主体。

1.善内部管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管理体制变化,抓紧形成覆盖劳动用工、信贷管理、财务会计、稽核检查、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内控制度体系。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和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

2.换经营机制。按照把农村信用社打造成服务“三农”的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突出抓好内控管理和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尽快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市场化的劳动用工机制和与时俱进的业务创新机制,全面实施内部问责制度。

3.高队伍素质。全面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逐步实现人才选聘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健全全员性职业生涯教育培训制度,牢固树立大培训、大教育的观念,努力创造人人都可成才的条件,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注重培育员工与“三农”的感情,着力打造一支感情上贴近“三农”、业务上精良专业、作风上扎实过硬的经营队伍。

4.快提高股权集中度。建立股权流通机制,促进股权适度集中。鼓励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引资实现引智、引技以及引进制度和机制,解决历史包袱,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机构资金来源,有效改善股权机构,为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创造条件。

(三)切实加强对“三农”的服务工作。

1.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要本着立足在农村、发展在农业、支持在农户、致富在农民的原则,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使每年新增农业贷款的比例不低于80%。要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扩大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拓宽信贷支持范围,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提高农户贷款满足率,推进我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2.快金融创新步伐。要创新贷款方式,扩大抵(质)押品种类和担保人范围;创新贷款种类,努力提高涉农贷款比重,切实解决农户贷款难题;合理增设乡镇营业机构,扩大网点覆盖面。依托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的创新,积极为农户提供理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以及银行卡、网银等服务,满足农户多样化、差异化的金融需求,使广大农民能够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

3.实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来抓,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加速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着力加快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2009年做到全覆盖。到2012年末,评定信用户400万户。

4.点支持“一村一品”发展。农村信用社要发挥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把支持农户发展“一村一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按照省上“提升示范村、扩大推进村,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推进村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对农户的信贷服务,认真开展农户评级授信,适当降低农户贷款利率,简化农户贷款程序,破解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瓶颈,促进农业发展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三、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

(一)要创造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经营环境。

各级政府部门要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为农村信用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要取消在农村信用社的开户限制,鼓励各级财政性涉农资金和基金尽可能多的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主动协调地方所属大中型企业加强与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各类账户,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的实力。要积极向农村信用社推荐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村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涉农建设项目,支持农村信用社与金融同业的合作,帮助农村信用社发展优良客户,促进农村信用社调整信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二)要帮助农村信用社加大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

对农村信用社接受的基金会贷款,各级政府担保承诺未兑现的必须全部兑现;对各级政府部门拖欠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有关政府部门要制定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一时难以归还的,要变更或落实担保方式,提供足值抵押物,或者用土地、房屋、林地等优质资产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对不良贷款负有担保责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其积极配合农村信用社的清理工作。农村信用社要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与农村信用社有贷款关系企业的更名、股权变更登记时要依法登记,支持农村信用社防范风险和避免债权的流失。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诉讼案件,司法部门要依法快立案、快审理和快执行,切实解决农村信用社贷款诉讼“难”的问题。

(三)要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风险统筹金。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省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7〕21号)精神,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统筹金,落实资金来源。农村信用社应从2008年起连续5年按照上年末存款余额1‰提取风险统筹金列入经营成本。省财政从2009年起至2013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门用于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统筹金,与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情况挂钩,达到考核要求予以拨付。

(四)要减免农村信用社有关税费。

农村信用社接受的抵贷房产,在闲置期间,纳税有困难的,暂不征收房产税;抵债房产出租的收入,按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经批准可在一定时期内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农村信用社的房产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房屋测量费。土地登记在农村信用社提供四邻签字盖章的地籍调查表、符合要求的宗地图及有关土地登记资料后,只收取证书工本费,以减轻农村信用社费用负担。农村信用社的办公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要把农村信用社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综合考虑。要吸收农村信用社作为参加各级党政部门研究农业发展重大问题的会议常任单位,主动听取农村信用社的意见。市、县、镇三级政府都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定期听取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市、县都要建立由政府牵头,财政、维稳办、农村信用社和人民银行、银监局分支机构等部门参加的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省金融办要加强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指导,对省联社领导班子任期履职情况和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考核结果。

(二)省联社要切实履行好“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要把全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作为今后五年工作的重点,将目标任务按年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到县联社、基层社,到岗到人,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确保实现目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各级政府进行汇报,主动争取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多方配合,努力形成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合力。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财政、税务、监察、审计、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要落实好省政府确定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各项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加快发展步伐。人民银行、银监局等中央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帮助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加强风险的防范,努力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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