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村卫生室轮岗制度(精选10篇)
到村卫生室轮岗制度 篇1
为形成岗位交流机制,激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热情,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得到多岗位锻炼,从而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证我局卫生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今年起实行卫生监督员轮岗、转岗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轮岗制度是指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有计划地进行科室(分所)间内部岗位调换,卫生监督协管员轮岗以优化科室(分所)人员结构、培养锻炼干部、保证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及维持轮岗前后工作的稳定为前提,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同时考虑城岗位实际差异及照顾部分监督协管员实际生活需要。本制度详细规定了参加轮岗对象、年限及轮岗后的交接工作等。
本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激励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有利于发现职工潜在的能量,可以为年轻职工提供珍贵的学习机会,发现人才,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有利于各岗位的沟通、配合、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指定《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
1、例会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或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协管站全体人员、信息员参加;
2、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并根据需要可随时召集;
3、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卫生局或卫生监督所会议、文件精神;
(2)讨论、指定、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3)总结汇报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
(4)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5)需要例会套路解决的其他事项
4、根据工作需要,例会可由会议召集人邀请卫生局或监督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5、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请假;
6、需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重点岗位轮岗制度 篇2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根据《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院所属的各科、室、局、队岗位实行职位轮换制度。职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对重点岗位连续工作较长时间的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调换岗位。
2.重点岗位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重点岗位轮岗一般以科、室、局、队的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之间的纵向和横向交流为主。由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3.本制度所指的重点岗位是指:侦监科、公诉科、案管中心、反贪局、反渎局、法警队和财务室等关键岗位。
4.重点岗位进行轮岗的对象:是在重点岗位工作的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
5.重点岗位进行轮岗的年限:在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三年以上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
6.重点岗位轮岗按以下办法进行: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
岗位的领导,在其他科、室、局、队同一级别职务之间进行轮岗;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岗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在其他科、室、局、队的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轮岗。
7.轮岗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已经组织决定,必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措施。
会计人员轮岗制度 篇3
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使会计人员熟悉各个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使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分工情况,决定会计人员轮岗方式及轮岗顺序。
二、会计人员应当从部门工作大局出发,自觉服从轮换安排,进行岗位轮换。
三、会计人员各工作岗位原则上每三年轮换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四、在安排轮换岗位人员时,应至少在一个月前通知本人,以便其熟悉新会计岗位业务。
五、轮岗前,必须按规定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监交下进行会计工作交接,并填写交接单,交接后,移交人有义务协助处理未了结事项。
六、会计人员轮岗时间一般规定为年初,和会计相一致。
孟连县第一中学
资金管理岗位轮岗制度 篇4
第1条
为促进公司资金管理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岗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公司内从事资金业务管理的专职人员有计划地调换岗位。
第3条
实行岗位轮换的资金业务管理的关键岗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第4条
资金业务管理岗位轮换是人才识别与培养工作的一部分,应坚持工作需要与个人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使轮岗工作尽量为资金管理人员提供可以选择的成长空间。
第5条
资金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第6条
公司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第7条
所有确定为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认真履行资金业务管理职责,无正当理由不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调离资金业务管理岗位。
第8条
财务部确定资金管理关键轮换岗位及对应人选计划,经财务总监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9条
轮岗前应制订轮岗计划,内容包括对轮岗目的、轮岗具体安排、新岗位的职责描述等。第10条
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资金业务管理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11条
资金管理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关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4.资金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资金专员交接由资金主管负责监交;资金主管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离岗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
海滨学校轮岗支教制度 篇5
一、参与轮岗人员为全体小学部教师(代课教师不参与轮岗,特殊情况下,中学部教师也要合理参与轮岗支教工作)
二、轮岗形式为自愿报名和抽签两种方式。先采取自愿报名,没有自愿报名或自愿报名名额不足的情况下采取抽签方式决定。(缺编学校教师和参与过轮岗教师不参与)
三、轮岗最长时限为一年(视情况具体决定时间长短)。
四、自愿报名教师可优先享受评先选优、入党提干、进级及相关证书取得的优先权。(如果其中一项或几项分配不开,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给予荣誉的先后顺序。)
五、抽签选出的支教教师不享受第一条规定。
六、对于不参与抽签的教师学校视为其主动参与支教工作。
七、对于连续10天或累积20天未到岗完成正常支教工作的教师,严格按照教育局考勤管理规定进行解聘处理。
八、对于轮岗支教教师的考评工作由学校领导班子及支教学校主管领导共同考核,分值比为4:6。
九、轮岗教师学年考核成绩合格以后方可返回原工作岗位,并根据学校需要重新安排工作(自愿参与轮岗教师可适当满足个人意愿安排)。考核成绩不合格或有严重违纪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支教教师继续轮岗一年,直至综合考评合格后方可返岗。
十、对于在轮岗支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一、本制度在有缺岗情况出现时即启动实施。
化验室轮岗制度 篇6
按照集团公司新机制的发展要求,提高新进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各部门申请的匹配人员岗位要求,使新进员工尽快熟悉需求部门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最大限度的发挥新进员工潜能,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对新进员工在实习轮岗期间的人事关系、工资造发、培训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绩效考评情况等,岗位轮换管理过程进行了规范。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员工。
三、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与各用工部门沟通协商,选定出可以轮换的标准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按计划实施。
四、轮岗原则
1、根据集团公司各部门用工申请审批后的匹配岗位要求,使新进员工尽快熟悉需求部门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按照一月一换,三个月为一个轮岗期的原则,进行轮岗实习。
2、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由用工单位组织对新员工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及员工综合表现进行考试测评,测评合格的新员工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测评不合格的新员工,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继续轮岗学习,一个月后测评仍不合格和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新员工予以辞退。
五、轮岗人员的人事关系
所有由人力资源部招聘的新进员工在轮岗试用期间,均将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在实习期后综合测评合格,并且能胜任用工部门所申请的
岗位工作,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将人事关系转入申请部门。
六、轮岗人员的工资造发
凡新进员工在轮岗试用期间,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造发,轮岗部门一律不许造发轮岗人员的工资。
七、轮岗人员的培训教育
1、新录用员工入厂前培训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并安排统一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2、轮岗试用期间由轮入岗位组织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且应安排该岗位经验丰富的员工与新员工建立师徒关系,签订师徒帮带培训协议,进行定人定岗培训。
八、劳保用品的发放【轮岗协议】
轮岗实习期间所有轮岗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轮入岗位发放,发放标准由轮入岗位根据轮岗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自行发放。
九、绩效考评
1、人力资源部对所有轮岗人员进行全过程的跟进,轮岗实习结束后轮岗人员写出工作总结,由轮入部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轮岗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并且绩效考评得分较高的公司将会作为后备管理人才纳入人才储备库,作为后备人才个人晋升的部分依据。
教师轮岗制度暂行规定 2 篇7
为了推动教育均衡,缩小我中心校与各教学点之间的办学差距,弘扬教师的奉献精神,激励教师乐于任教,经研究制定《小塘镇教师轮岗制度暂行规定》。希望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明确意义,并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遵循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风尚,确保教师轮岗机制有序推动小塘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办法
(一)、轮岗学校为中心完小与教学点。
(二)、轮岗教师
1、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2、轮岗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三)、下列人员不再作为轮岗对象
1、如周期未完,已轮岗过教师不再作为轮岗对象。
2、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指教育局委派行政干部,3、学校后勤人员不参与轮岗。
(四)、轮岗办法
1、支教形式轮岗。
2、岗位培养形式轮岗。
3、中心学校教师符合要求抽签决定顺序依次轮岗。
4、在全学区或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倒数1名教师或者平均分在60分以下者,经研究也可提前轮岗。
5、教师在工作中不遵守纪律,违反市、县教育局和学校有关规定不服从学校管理,经研究也可以提前轮岗。
6、轮岗教师教学点要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出色完成学校各项任务,所任班级成绩在全学区中等以上,所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一致好评的,一年后回原单位报到。反之,所任学科成绩在全学区倒数1名,所在学校教师、家长满意度未达50%以上,该同志必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继续轮岗。
(五)、工作纪律
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要求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超过一周时间拒不到岗按旷工处理,超过半个月不到岗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报财政局、教育局停发工资。
(六)有关说明
1、从2017年9月起,往年在教学点任教经历一律不作为已轮岗计算。
2、轮岗教师任职学校与岗位视当年情况决定。
3、教育局没有禁止新分配的教师去各教学点的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另行安排。
4、凡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自愿申请到各教学点的教师(2名),与中心完小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且作为第一轮轮岗教师计算。
5、本校教师主动申请到教学点任教者,按轮岗教师计算。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篇8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交流、轮岗制度 篇9
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交流和轮岗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工作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本行完善内部控制,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和经济案件治理力度,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交流和轮岗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定岗位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的规定,现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交流和轮岗的范围
(一)支行行长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
(二)信贷、财务会计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交流和轮岗的时限
(一)支行行长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在同一机构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确因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后,可以在同一机构的同一职务继续任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二)信贷人员每2年要换片一次,出纳、会计人员每2年要进行一次轮岗,信贷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每3年要进行一次轮岗。
三、离岗审计
(一)对重要岗位人员离岗时应进行离岗审计。
(二)进行离岗审计时,所在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本行总部审计稽核部门,不得抵制、阻挠、干扰。
到村卫生室轮岗制度 篇10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健岗位人员的监督,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
1、人事、财务、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总务科、设备科、药学部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图书采购员。
3、工程管理员、卫生材料管理员。
4、财务科会计、出纳,单列核算科室(项目)的财务人员。
5、其他关键岗位。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交流。
2、采购员、会计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三、具体措施
1、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由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2、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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