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08-23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共9篇)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1

努力打造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扎实推进基层党的建设,现就加强我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是村级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国务院《意见》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以及洛江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对于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职责

村党组织书记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推动科学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突出发展为大、发展为先、发展为重,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带领农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特色高效优势农业和致富项目。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创造条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为村民办实事的经济基础。

(三)密切联系群众。着力民生、着力民心,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尊重群众理性合法利益诉求,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带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拒赌禁毒、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村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和争做“五带头”(即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活动,提升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村党组织带动其它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坚持把党组织活动与发展农业、建设农村、致富农民结合起来,丰富村党组织活动内容。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农村党员的整体素质。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全面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健全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对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严格选任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五重五不简单”的选人用人要求,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拓宽选用渠道。打破地域、行业和身份界限,挖掘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源头活水。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乡镇(街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对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村,可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试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条件具备的可跨乡镇到村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坚持和完善“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工作机制,持续实施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员干部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和村主任助理。加强驻村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驻村工作成效检查考评、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定期汇报、情况通报、保障激励等工作制度,保证驻村干部认真履职。以选拔、培养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为重点,采取交任务、压担子、领办发展项目等办法,使其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得到群众拥护,确保村里的工作将来有人接、接得上、干得好。

创新选任方式。选拔任用村党组织书记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办法,改进候选人提名、介绍和选举方式,增进党员和群众对候选人的了解。根据不同村情,采取“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党(工)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书记,提高选用村党组织书记的公信度。

培养后备人才。坚持抓好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党员、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把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的“三向培养”工程,加快建立一支以各类致富带头人、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按照因需选聘、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探索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激励保障措施,加强跟踪培养,严格管理监督。

四、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措施

保证合理经济待遇。按照不低于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同时根据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业绩,发放绩效补贴。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而相应增长。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在现有区财政承担的基础上,绩效补贴由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承担。完善保障措施。将在职村党组织书记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根据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年限,在其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适当增加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的比例。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党组织书记,坚持实行生活补助制度,根据其任职年限及贡献,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鼓励和支持村党组织书记个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大病医疗等保险。

拓展发展空间。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导向,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和具体办法,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职时间较长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可探索选拔为乡镇党政领导或招聘为乡镇事业工作人员。大力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和各类先进人物,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荣誉感、使命感。

定期评选表彰。结合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增收、加强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建设、维护农村稳定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村党组织书记敬业爱岗、甘于奉献的优良品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改善工作条件。切实帮助村党组织书记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结对共建,积极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信息和技术等支持,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改善村党组织的办公条件和服务环境。

五、加大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力度

落实培训计划。要把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培训制度,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建立区、镇两级培训体系,按照区级全面培训、镇级常规培训的原则,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或区以上集中培训以及1-2次镇级常规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丰富培训内容。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分级培训、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提高思想素质和能力素质为重点,组织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执行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本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改进培训方式。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加强实践、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实行课堂理论学习和实践基地培训相结合,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按照就近、可学的原则,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典型村实地考察、挂职锻炼,开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巡回宣讲活动,提高村党组织书记的实际工作能力。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党校学历班、市电大学历班、委托办班等各类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

六、强化对村党组织书记的监督管理

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区委组织部对村党组织书记登记造册,建立统一规范的村党组织书记档案;按照落实待遇与强化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村党组织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办法。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具体负责村党组织书记的日常管理,对村党组织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要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备案。

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任期目标、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

健全考核评议制度。坚持把产业化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社会事业进步、文明村建设、党组织建设、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程度等作为考核村党组织书记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实绩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扩大群众参与面,提高考核准确性。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本村党员大会述职,并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乡镇(街道)党(工)委依据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等情况,作出合理评定。严格奖优汰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准确评价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落实业绩考核奖励和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与村党组织书记的使用、生活待遇和表彰奖励等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不良反映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健康原因或不能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而无法正常履职的,要通过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调整,建立起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经常性的发现、调整机制,确保他们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

加强监督管理。健全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完善村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以及村党组织书记述职、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凡涉及村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在党员和党组织中充分酝酿,经过党员大会形成决策建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杜绝重大事项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督促村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引导他们坚定信念、忠于职守,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七、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2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 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特别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 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 服务条件显著改善,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但也要看到, 乡村医生队伍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 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经国务院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 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从我国国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 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 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 主要目标。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 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 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 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功能任务

(三) 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 (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下同) 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 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三、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五) 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 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不具备的地区, 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 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具体办法。

(六) 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 促进合理用药,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 由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四、优化乡村医生学历结构

(八) 加强继续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2011—2020年) 》要求,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和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 (卫生) 院校 (含中医药院校) 接受医学学历教育, 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 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九) 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五、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

(十) 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在同等条件下, 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十一)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 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 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 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 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十二) 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 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 (含全科医生) 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 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 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 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 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 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三) 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 统一组织, 单独命题, 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七、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十四) 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 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 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 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 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 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等措施, 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在综合考虑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 科学测算确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 原则上不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 并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 给予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由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乡村医生人数核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 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十五) 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对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 地方财政要适当增加补助。

八、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 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 各地要结合实际, 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七)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 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九、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十八)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各地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 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快信息化建设, 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 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 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 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十、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各省 (区、市) 要在2015年3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十一) 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和省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 确保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二) 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 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 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2015年3月6日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3

一、进一步明确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带领农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选拔培养机制

1、明确选任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济、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2、拓宽选人渠道。主要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

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

3、改进选任方式。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首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支部书记。

4、培养后备人才。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完善和落实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加强跟踪培养,严格管理监督,帮助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尽快成长成才,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工作薄弱村任职。

(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和监督机制

1、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村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准确评价履职情况,考核结果要作为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和其他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2、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大会述职,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在党员和党组织中充分酝酿,经过党员大会形成决策建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督促村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健全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机制。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1、明确教育培训的目标要求。教育培训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组织进行。通过培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执行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本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2、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把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培训计划。省、市、县党委组织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3、丰富培训内容。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组织编写切合村党支部书记实际需要的培训教材。

4、改进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进行短期实践培训。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

5、整合培训资源。发挥市、县党校主阵地作用,运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和资源,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培训。通过各种途径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经费。

(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1、保证合理经济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报酬。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强化保障措施。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村党支部书记体检。

3、拓展发展空间。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和具体办法,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定期评选表彰在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注重树立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中央组织部将适时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

三、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一)县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要把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抓落实的情况要纳入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要对村党支部书记登记造册,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办法,对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要及时备案。加强对乡镇党委落实有关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乡镇党委要抓好具体实施。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各项政策规定,按照“一好双强”的标准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支持和保障村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保证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的落实。组织实施村党支部书记的年终考核、民主评议、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

细化和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形成岗位有明确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4

区畜牧局突出“三个重点”采取“十项举措”

推进整改落实见实效

区畜牧局在整改落实阶段,紧紧围绕“两抓一突破”和“两着力一加快”,突出“做强优势产业”、“强化社会服务”和“加强自身建设”三个重点,采取“十项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契机,狠抓项目申报、储备和对接工作,助推肉牛肉兔产业发展。目前,已争取到大安区国家级秸秆养畜项目、四川省2009年省级财政畜牧专项资金项目4个、市价调项目3个。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宣汉县和成都鑫山牧业有限公司的合作联系,分别签订了“10万头犊牛基地建设合作协议” 和“肉牛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为肉牛种源购进与肉牛销售搭建了良好平台。

三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庙坝镇庙坝村积极推进畜牧循环经济园区建设,采取“草、牛、沼、肥、果、鱼”循环养殖模式。目前,已流转土地103亩,种草

80余亩,新建鱼塘5口,建设标准化、规模化肉牛养殖场3个,初步解决了肉牛产业规模化养殖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提高了土地收益,实现了肉牛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四是健全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便民服务卡、优质上门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定点联系养殖户一对一服务等制度。共发放服务卡80余张,为群众提供技术支持、政策咨询等上门服600余次。实现了精细化、差异化服务,提高了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五是健全定期培训制度。定期对基层防疫员、养殖户和饲料兽药经营户开展畜禽养殖、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6期,600余人次,组织有关专家编印培训专用资料两套共计2000余册,免费发放资料1000余册。

六是开展返乡农民工养殖技术系列培训8期,达到500余人次,提高了农民工的就业技能。

七是健全肉牛购销信息服务机制。充分利用犇牪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及时为养殖户提供购销等信息服务。

八是严格检疫费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的行为,减轻养殖户的负担。

九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改善人员结构,充实基层力量。2008-2009年,从西南大

学、广西大学等国家重点院校引进专业人才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

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局机关与12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5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不断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研究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要求。通过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组织机构

(一)规范组织设置。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是在镇党委和县纪委监察局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一般应有纪委委员5人,其中应有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委员。设立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员;纪委书记由同级党

委委员担任的,其委员职务排序应在同级党委副书记之后,其他党委委员之前。

(二)选优配强干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选好乡镇纪委书记,要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

(三)落实双重管理。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副书记、副科级纪检员的任免,要征得县纪委监察局的同意。

(三)推进干部交流。为切实保持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原则应干满一届。任满一届的应适当交流,任满10年的必须交流。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职能作用

(一)明确工作职责。乡镇纪委主要职责是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完成上级纪

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决定的情况;调查处理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起草行政监察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了解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实施行政问责,规范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促进政风行风好转;协助镇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办镇人民政府、县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镇中心工作,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镇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权力行使监督制度,对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开展有效监督。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和

基层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镇、村民主选举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保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三)完善监督机制。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参与镇党委、政府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注意发挥镇纪委委员作用,建立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四)健全工作制度。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要健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内部运行制度,纪检监察工作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建立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制度;完善学习调研、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信访、案件检查等程序;深入推进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和信访听证终结等制度,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五)推进体制创新。要按照中央颁布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实践特色,积极探索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对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四、坚持从严要求,加强教育管理

(一)加强教育培训。新任职镇纪检监察干部在任职后一年内必须接受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原则上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镇纪委专职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纪

委委员的培训应纳入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原则上5年内应轮训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内容要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通过培训,全面提升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和执纪执法水平。

(二)强化实践锻炼。县纪委监察局要鼓励和支持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锤炼作风、增长才干。要采取抽调办案、遴选挂职等方式,选派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学习或挂职锻炼,选派县纪委监察局年轻干部到镇纪委挂职锻炼;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可抽调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

(三)严明作风纪律。镇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予以调离;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查处。

(四)关心爱护干部。坚持以人为本,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镇纪检监察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建立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了解

镇纪委、派出镇行政监察室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保障办公条件。县纪委监察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多方位筹措资金,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乡镇纪委要有牌子,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

(二)保障工作经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所需各项工作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安排,建立健全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经费应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乡镇财政确有困难的,县财政应给予补助。落实镇纪检监察干部应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落实领导责任。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县委负主要领导责任,镇党委和县纪委监察局负直接领导责任。县、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协调。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2〕58号, 以下简称意见) , 加快全省林木种苗工作发展步伐, 进一步夯实“森林云南”建设的林木种苗基础, 根据意见精神和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云南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 是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的天然宝库以及资源基地, 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 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 赋予了林业改革发展新的使命。近年来, 在大力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的基础上, 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 作出了争当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决定, 林业建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全省林业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应对气候环境变化、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绿色发展, 必须首先夯实林木种苗基础。近年来, 我省林木种苗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保障林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林业改革发展新形势迫切需要更加丰富和优良的林木品种作为基础保障, 对林木种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意义, 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 超前谋划, 统筹协调, 加大投入, 下大力气抓好林木种苗工作, 努力开创林木种苗事业发展新局面, 全面提升我省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水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 加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护。省林业部门要结合我省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 积极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工作, 统一制定工作方案, 争取利用3~5年时间完成我省重要乡土树种的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并建立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林木种质资源调查, 支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实现省、州、市、县、区资源共享和规范化管理。要加强重点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 力争到2020年, 分别在滇中、滇西南、滇西、滇东南、滇西北、滇东北建立原地保存库, 保存乡土珍贵用材林、特色经济林、生态能源林等树种, 逐步形成我省就地保存、异地保存、设施保存相结合的种质资源保存体系。省林业部门要定期确定并公布林木种质资源重点保护树种名录, 并督促指导州、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保护的林木种质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和保护管理。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等)

(二) 加快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在抓好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的同时, 筛选确定一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进行重点扶持建设。围绕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和公益林建设, 新建一批特色经济林、珍贵用材林、林 (竹) 浆纸、林化工产业树 (竹) 种、生态能源林等林木良种基地。加快推进高世代种子园建设, 重点建设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杉木高世代、高生产力种子园, 不断提高林木良种遗传增益和生产能力。制定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强化基地管理和科技支撑, 提高基地良种生产潜力和经济社会效益。加强林木遗传测定, 加快良种升级换代, 加快高增益、高生产力良种基地建设。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

(三) 建立和完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省林业部门要牵头建立基地种子统一调剂使用机制, 根据全省造林计划统一部署全省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种子的采收、加工、检验和贮藏, 合理安排基地种子的调剂使用, 逐步提高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 充分发挥种子生产基地的作用。各地要以保障国家重点工程造林和生产供应良种壮苗为目的, 选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育苗水平较高的国有苗圃、育苗龙头企业建立保障性苗圃, 优先在保障性苗圃中落实良种育苗的补贴政策, 加强科技支撑, 改进育苗方式和技术, 提高苗木质量和生产供应能力。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四) 促进特色种苗产业发展。根据《云南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 大力推进我省特色种苗产业发展, 抓紧制定全省特色种苗产业发展规划, 组织开展景观植物驯化、栽培和选育工作, 大力培育具有云南特色和竞争力的名特优新品种, 建设苗木基地, 打造优势品牌。以“企业十基地十农户”、“企业十合作社十农户”、“企业十农户”等生产经营管理模式, 培植一批种苗生产龙头企业, 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设施生产和规模种植。各地、有关部门要对种苗生产龙头企业加大资金、信贷、融资、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在滇中、滇东南、滇西、滇西南、滇东北建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区域性种苗交易市场, 培育种苗交易集散地, 为种苗供需各方提供交易场所。要加快建立种苗信息数据库、种苗市场交易网, 形成网站政务系统、信息收集系统和网上交易系统为支撑的种苗信息网络平台。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五) 提高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水平。以县为基础加强育苗种源管理, 科学确定主要造林树种采种 (穗) 区, 实行定点采种 (穗) , 确保育苗品种清楚、来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进一步落实省、州市、县三级种苗质量检查制度, 加强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种苗质量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良种销售凭证和标签“四证一签”制度, 杜绝质量不合格和不具备“四证一签”的种苗用于林业工程重点造林。建设省林木种苗检测鉴定中心和区域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中心, 完善州市和重点县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 配置监督检验设备, 建立健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强化种苗市场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加强对持证者的监督检查, 依法严厉查处品种侵权、制售假劣种苗、虚假广告宣传误导种苗使用者等违法行为, 维护公平、有序的种苗市场秩序。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质监局、工商局等)

(六) 强化科技支撑。各级科技、林业等部门要将主要造林树种良种选育纳人各级各类科技计划, 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技术、分子生物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以及高生产力种子园和采穗圃、母树林营建技术、种子生产加工检验技术、品种改良技术、无性系选育及无性扩繁等实用技术研究, 积极开展林木良种科技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和条件, 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 切实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建立常规育种与生物技术育种相结合, 科研与生产、管理相结合的种苗研究协作机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 重点推广无性系育苗技术、容器育苗技术和植物菌剂育苗技术等育苗实用技术。以科技型林木种苗生产企业为依托, 培育建设一批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开展林木良种区域化推广示范, 到2020年建立主要造林树种良种示范林1万公顷以上, 示范主要造林树种良种30个以上。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

(七) 加大品种审定与保护力度。进一步修订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和标准, 完善林木品种审定制度。严格执行引种审批制度, 加强跨行政区域和生态区域的引种监管, 从省外引进林木种子的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从州市外引进林木种子的报本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强化注册登记和保护宣传, 依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 维护新品种权所有人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科技厅等)

(八)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预测预报, 定期发布林木种苗供求信息, 引导服务种苗生产有序进行, 做好林木种苗余缺调剂。加强种苗科技服务, 组织种苗科技专家深人种苗生产基地指导基地建设和种苗生产, 提高种苗质量和基地经营效益。积极发展林木种苗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 进一步发挥林木种苗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民政厅等)

三、政策保障措施

(一) 制定林木良种补贴政策。省林业、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省林木良种补贴政策和管理办法, 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 明确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 建立稳定的良种补贴投人机制。各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林木良种生产推广计划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良种补贴资金, 对生产和使用良种的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良种苗木生产单位进行补贴, 推进我省良种化进程。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财政厅等)

(二) 建立林木种子贮备制度。省林业部门要制定林木种子贮备管理办法, 加强种子采收、检验、储存、更新及管理。各地要根据林木种子结实丰歉规律及造林绿化任务, 确定救灾备荒种子的贮备数量, 确保种子结实欠年或出现重大灾害等情况下的种子供应和供种安全。到2020年, 全省要建设林木种子贮备库97处, 其中, 省改扩建1处, 16个州、市和80个种子生产重点县各新建1处, 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种子晒场和种子加工调制设备, 大幅提高种子贮备能力。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三)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长期稳定的种苗投资渠道, 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经费纳人同级财政预算, 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良种选育和推广以及重点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种质资源库、种子贮备库、林木种苗管理能力基础设施建设, 逐步提高我省种苗生产装备水平和种苗监管能力。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四) 完善种苗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贷款优惠政策,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给予贴息贷款和小额贷款优惠。研究制定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带动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开展种苗生产保险试点, 研究制定种苗生产经营保险政策, 提高种苗生产抗风险能力, 降低重大自然灾害对种苗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四、工作保障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林木种苗工作的组织领导, 制定和完善种苗发展规划, 统筹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各级林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农业、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 共同做好林木种苗管理和加快发展有关工作。强化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职能, 明确管理责任, 落实工作经费。加强种苗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 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二) 完善法律法规。抓紧修汀《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 健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引种监督、品种审定、良种推广和种苗质量监督检查等制度, 完善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细化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强化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行政执法和服务职能。制定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办法, 加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和管理。加快制 (修) 订主要造林绿化树种良种选育、品种审定、种苗质量、种苗生产等技术标准。 (牵头部门:省法制办;参与部门:省财政厅、质监局、林业厅等)

(三) 创新发展机制。通过良种补贴的形式, 优先扶持林木良种生产基地开展良种扩繁技术研究和苗木生产经营, 使其形成良种选育、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通过对林木良种生产、壮苗培育、良种推广示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鼓励, 吸引林业企业参与良种生产、良种扩繁和良种示范基地建设。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加大国有苗圃改革力度, 引入社会资本, 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行订单育苗, 提高苗木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确保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良种壮苗供应。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参与部门: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7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厂矿企业科协,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全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科协承担着科学普及、学术交流、技术推广、科技咨询和培养人才等重要职责,基层科协组织是科协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既有利于党和政府加强科技工作者工作,也是加强科技创新和组织创新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中央书记处提出的“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比较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为基层科协组织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工作作为促进科技工作和科协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采取得力措施,切实予以加强。

二、扎实推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工作

推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要围绕农村、社区、企业、市直各业务部门等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

1、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科协建设。乡、镇、街道办事处科协由党委分管负责人担任主席,并确定一名干部担任专职副主席。做到“四有一落实”:即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议事规程、落实科普专项经费。

2、建立村(社区)科协工作站。村(社区)科协工作站由村(社区)科技副主任担任站长,与原村(社区)科普服务站合并而成。要继续巩固“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全面推进“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计划”,发展壮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巩固发展科普示范基地,培养农村科普带头人。

3、推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要深入宣传,积极引导,在科技人员较集中、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显著的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中,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企业科协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企业科协组织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活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4、加强市属学会组织建设。要按照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的特点,在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等方面,深化学会改革,建立和完善学会的自主、自强和自律机

制。作为学会挂靠单位的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支持学会依法按章独立开展工作与活动,帮助解决学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市科协,要依法加强对学会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要在重点行业发展和建立学会组织。

5、加大科技辅导员协会组织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推动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开展。通过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节”等大型科普活动,为科技辅导员和科普志愿者搭建工作平台,提供工作条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为基层科协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1、各级党组织要把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加强检查指导,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领导,出台相关文件,制订促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激励措施。

3、基层科协组织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服务、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职称评定以及科技人员管理、推荐、奖励等工作,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群团发展规律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8

策和建议

村党组织是各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主任)是村级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队伍建设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稳定。面对新的目标,新的形势,抓好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主任)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队伍,带话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我们对全街道农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队伍基本情况: 我xXXX街道有10个行政村,1个社区,村(社区)党支部或(或村委会主任)13名,任职时间连任四届以上有居民区、XX村委会、XX委会、XX委会、XX村委会、XX村委会;任职时间连任三届有桂林村委会;任职时间一届有XX村委会、XX村委会、XX村委会、。从年龄结构上看,60岁以上有桂林村委会;50-60岁有;50岁以下有从文化程度上看,高中文化的有7人,占54%;初中文化的有3人,占23%;小学文化的有3人,占23%。从经济能力上看,致

富能手8人,家庭年轻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有2人,占25%;5万元以上的有6人,占75%。从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反映来看,绝大部分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在基层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长期任职,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帮助。

1、长期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整体素质好,能力比较强,起到了“领头雁”的作用,推动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长期任职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不仅成为先行致富人还成了带领群众致富的领路人,涌现出了一批抓发展、善管理、得民心的先进典型。

3、长期任职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工作成效得到认可,普遍能够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带领村两委干部和党员通过创业承诺,民主管理等形式,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帮助群众增收致富,排忧解难,得到了广大群众拥护和支持,在群众中威信不断提高,在每年年终的考核测评中,群众满意率普遍较高。

三、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长期任职的原因

1、由于我们街道是沿海地区,大部分村无集体经济,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书记)收入紧靠区财政下发的650补

贴维持“生计”,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得不到自己付出相当的经济报酬。

2、政治上没有牵头,以前干得好就会被组织上提拔使用,但现在由于《公务员法》的实施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严格控制,村党支部书记发展的机会很少。

3、在离任后生活没有保障,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离任后,生活补贴不多。

以上这些都严重挫伤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积极性,降低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岗位的吸引力。

四、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长期任职的对策

1、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要公布自己任职目标承诺,任职期间的绩效让群众来评议,纯净群众是否满意让群众投上神圣的一票。

2、规范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劳动报酬结合村级工作实际,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的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工资制度。

3、建立报酬的增长机制,明确规定村干部工作报酬的正常增长幅度不得低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收入增长幅度。

4、解除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后顾之忧,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全部纳入保险范围。

5、街道党委要着重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

任)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各项待遇落到实处、组织、财政、劳动、农业、宣传、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共同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xXXX街道党工委

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9

实 施 意 见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总支书记队伍,根据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村党总支书记书记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着力建立健全村党总支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村党总支书记队伍,使他们成为农村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和群众贴心人,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村党总支书记的工作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总支特别是村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带领农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和农村社会保障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三、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机制

(一)切实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和创新选拔任用制度。选拔任用村党总支书记由镇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镇派等方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准配强村党总支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大力推进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培养,严格日常管理,帮助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尽快成长成才,优秀的要及时通过推荐和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总支书记。要把发展党员、选拔后备干部、培养实用人才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在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不断为农村党组织注入新鲜力量。

四、健全完善村党总支书记教育培训机制

(一)整合培训资源。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培训。

(二)丰富培训内容。组织村党总支书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

(三)改进培训方式。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村党总支书记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进行短期实践培训。鼓励村党总支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

五、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保障制度

加大财政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随着村级经济实力增强逐步提高。

村干部的职数配备,本着交叉兼职、精干高效、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以行政村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配备,一般配备3至5名。

六、健全村党总支书记关爱帮扶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农村基层干部,对他们要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持、多一些帮助,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定期体检制度,每两年由区委统一组织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区、镇(办)两级财政承担。建立生活困难村干部慰问帮扶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走访慰问,在生产生活上予以帮助。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制度,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定期与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及时发现、帮助解决问题。

七、拓展村党总支书记成长空间

总结完善从优秀村党总支书记中招录镇办公务员的做法,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镇办公务员、镇办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总支书记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

八、建立村党总支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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