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2024-05-17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共10篇)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1

因本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业务运转困难,难以满足全县医疗保健业务开展需要和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经院务会研究,呈报县卫生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招聘人数: 临床医生3名、影像专业1名、护理专业

2、电脑收费员1名。

招聘条件:①政治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高,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因违规、违纪、违法等受过相关处分。②学历与年龄:临床医生学历本科以上、影像专业大专以上、护理中专以上(含五大毕业生),能独立承担本岗位工作;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效执业证,且从事相关工作岗位3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学历放宽到大专毕业。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于2013年6月25日前到**医院医务科报名,并填写报名单。

三、考试考核

1、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临床、护理、影像专业知识以及电脑基本知识和相关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4日上午8:30—10:30。

2、面试:原始学历本科毕业者加3分,面试时间2013年7月5日。3考试考核由**医院命题,县卫生局派人监考。

4、考试地点:医院五楼。

四、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在考核次日进行,凡体检发现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器质性心脏病、神经或精神性疾病,乙肝“大三阳”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

1、理论考试及面试成绩当榜公布。

2、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卫技人员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分管人事领导、局人事股和本院院务会成员组成。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在县卫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2

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

和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第二号)

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复审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招聘计划调整情况

(一)幼儿园共10个职位计划招聘幼师60名,共有104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各职位报名人数均超过计划招聘人数,不再调整招聘计划。

(二)卫生事业单位共78个职位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0名,共有669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其中:

1.第15职位(太平乡卫生院医师)计划招聘2人,报名1人,招聘计划调整为1人; 2.第16职位(清池镇卫生院医师)计划招聘4人,报名3人,招聘计划调整为3人; 3.第21职位(高坪乡卫生院医师)计划招聘4人,报名3人,招聘计划调整为3人; 4.第22职位(化觉乡卫生院医师)计划招聘6人,报名5人,招聘计划调整为5人;

5.第66职位(太平乡卫生院药剂师)计划招聘1人,无人报名,取消招聘计划; 6.第71职位(化觉乡卫生院药剂师)计划招聘1人,无人报名,取消招聘计划。以上职位调整或取消后共减少招聘计划6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总数为194人。

二、有关事项

请考生于2011年8月25日至26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处(金沙县人力资源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领证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如对公告内容有什么意见,请向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姓名。

联系电话:0857-7252760

0857-7221239

0857-7221352 监督电话:0857-7221487

附:1.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花名册

2.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花名册

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

和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3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4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 2012、2013、2014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2、2013、2014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2、2013、2014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3年11月30日(下同);

(4)2013年11月30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3.报考学历

(1)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10:00至2013年12月4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查询。2013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4日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和教育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医疗类和护理类均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均为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

3.教育类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

笔试内容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3年12月15日(周日)上午。

1.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时间为8:30—10:30;

2.教育类分2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8:30—10: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3年12月25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3年12月28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2、2013、2014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绩单)。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报考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含中职)教育类职位的考生,体检通过后,须在招考学校教学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考核,据此得出考核结论。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11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四)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1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0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8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属2012年、2013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3.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

(十)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和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含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4个表)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2013年11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以上附件可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下载)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4

2014-07-16 14:11:0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教师招聘考试网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3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5名,硕士研究生20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文化底蕴丰厚的中原历史名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她是由河南省政府批准建立、在教育部备案、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843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现设有财经金融、经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外语旅游、信息管理、工艺美术、电子工程、技术科学等9个系和社科、体育2个教学部,另设有河南省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个,中韩国际联合办学点1个,在校生18000余人。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验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等;建有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中心等现代化设施;有功能齐全的语音室、多媒体教室、摄影实训室、电工电子实训室,财会模拟实训室、客房模拟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绘画工作室、工艺美术制作室等104个实训室。2008年以来,学院先后被批准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河南首批品牌化示范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示范性数字化校园建设单位、河南省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试点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成为河南省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影响广的高职院校之一。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院党委组织实施。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纪检和相关系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院发展需要,招聘15名博士、20名硕士(详见附件《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2012、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default.aspx?sid=35,进入“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至7月24日,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包括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80%+答辩成绩×20%,(其中理工类、艺术类需加试实际操作考核,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40%+答辩成绩×10%。)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8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5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哈铁委【2011】5号《局党委、铁路局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路局人综网电(2011)第45号电报要求,为及时补充急需岗位缺员,拟定在全基地范围内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经局人综网电(2011)第55号电报《关于对部分运输站段2011年第一季度竞聘岗位人员请示的批复》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操作原则

坚持严格编制数量、突出重点岗位、择优竞争考核的原则,对急需补充的专业技术岗位,按照资格条件和程序要求,采取竞争择优方式进行补充。

二、拟招聘岗位、名额、范围

1、拟招聘岗位及名额:技术质量部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4名。

2、招聘范围:检修基地在职职工中具备任职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在思想、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于铁路现代化事业。

2、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铁路主专业中专(全日制)或工科大专及以上学历。

3、符合《岗位说明书》及相关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4、不在各种处分影响期内。

5、身体健康。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具体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3人(其中电机、总体、柴油机各1人): 1 /

5具备铁路主专业全日制中专或工科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3年以上机车检修技术及管理工作经历,其中:电机方向应具备3年以上电机、电器检修岗位工作经历;总体方向应具备3年以上机车检修管理工作经历(在原单位从事过调度及以上管理工作);柴油机方向应具备3年以上柴油机或辅助岗位工作经历。

(2)信息技术(网络管理)人员1人:具备铁路主专业全日制中专或工科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过计算机网络维护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19日11.00点。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联系人:张砚塔,联系电话:路电033-32433,市电0451-86432433,手机***。

(3)报名方式:⑴本人到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⑵电话报名,并将《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竞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传真到人力资源部,传真电话:路电033-32003;市电0451-86432003。

(4)报名资料:《哈尔滨机车检修基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竞聘报名表》请到以下地址下载。①检修基地网ftp://10.19.83.7“人力资源部”文件夹;②互联网126信箱,用户名:jxjdrlzy@126.com密码:86432433。

2、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报路局人事处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路局规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3、考试考核:

按以下程序操作:

①素质考试:素质考试分实行百分制。其中理论考试占总分40%。

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当场确定试题、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核分,其中政治理论知识占总题量20%,专业技术知识占总题量

80%。专业技术知识考试范围分别以HXN3、HXN5相关专业知识和信息化内容为主,政治理论部分无范围。

按理论考试折合得分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名时,全部参加面试),理论考试单项成绩不足60分,取消面试资格。

②竞争述职:采取述职答辩和民主测评方式进行竞争述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述职答辩和民主测评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

③组织考核:依据素质考试、述职答辩综合得分结果按1:3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基地考核组深入到参聘者所在部门,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组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逐人形成考核报告,并向公开招聘领导组汇报。组织考核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

④确定人选:按照素质考试40%、述职答辩和民主测评30%、组织考核30%的比例折算总分并张榜公布。依据结果排序,确定拟任用人选。

⑤专业把关:对工人竞争到专业技术岗位人选及相关资料,报路局人事处,并经专业部门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人事处把关后,方可履行相关手续。

⑥择优聘任:对拟任用人选,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提交检修基地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按照程序办理任免。

⑦日常管理:按《哈尔滨铁路局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公开招聘领导组

组长:检修基地主任

成员:其他班子成员

2、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人力资源部部长、副部长,综合部部长、副部长,技术质量部部长、副部长,生产与安全部部长、副部长,党委干事(纪检、工会),职工代表。

六、几点要求

1、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对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要逐人传达,积极支持和配合此次招聘工作。

2、参加招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找人说情,拉帮结伙等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对有以上不良反映的行为取消参聘资格。

3、报名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竞聘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严肃处理。附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竞聘报名表

中共哈尔滨机车检修基地党委

哈尔滨机车检修基地

2011年3月17日

附件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竞聘报名表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6

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7月19日至1994年7月2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7、报名截止前常住户口在我县(不含常山)的报考者,均视为本县报考者;云霄县生源(不含常山)2012年应届院校毕业生,视为本县报考者;在本县(不含常山)服务期满的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视为本县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设区市”、“本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012年7月2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考试中心(原县委四楼)。

3、报名时报考者须填写《2012年云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按《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要求条件如实填写,凡填报不实信息及提供虚假证件或证书者,取消招聘资格且限制一年事业招聘考试)。有关要求: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相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它证件留复印件,报名费按省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5、参加云霄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报名参加代码1101职位招聘,可免考,由所在服务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考核和体检合格,县人事局给予办理招聘手续,聘期满五年后才能流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云霄县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代码1001专门职位考试。

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9:00- 11:002、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

4、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和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执行。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5、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使用2B铅笔作答,蓝黑钢笔(水笔)仅填写表上姓名和准考证号,报考者应自带考试用具。

四、体检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加分的总和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学历也相同,则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前应届生报考者需进行资格复审,若应届生报考者报考时提供证件及相关材料不真实或与《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相关要求不符,将取消体检资格,所空缺的名额依次递补。

3、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

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

五、考核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体检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考核前递补一次,之后若再出现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2、选岗。同一职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报考者自主选择岗位。考生不选择单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和聘用合同登记,享受所在单位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它

1、本方案由云霄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7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和《莱西市20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就2012年莱西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9名工作人员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莱西市部分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9人,其中教育系统129人,卫生系统95人,其他事业单位55人,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面试准考证。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面试方法和程序

教育类面试: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技能水平。

其他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考生持身份证和面试(说课)准考证按要求到面试(说课)地点参加面试(说课)。

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说

课),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说课)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面试(说课)时间为以面试(说课)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卫生系统面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其他事业单位面试时间:6月17日;教育类面试说课时间:6月22日。

考生于当天按规定时间报到,首先参加抽签,确定面试(说课)顺序。考生迟到20分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说课)。

(二)面试(说课)地点:莱西一中北校(莱西市北京路33号)。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说课)采取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参加上午面试(说课)人员的面试(说课)成绩于当日下午16:00前在面试点公布;参加下午面试(说课)人员的面试(说课)成绩于当日晚上21:00前在面试点公布。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面试(说课)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领取面试(说课)准考证。

(二)未尽事宜按《莱西市20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2-88405606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8

招聘新增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员素质,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专业测试的工作,经局研究决定,成立遵义市农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绍怀(遵义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朱新宇(遵义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娄方德(遵义市农业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冯仕强(遵义市农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连华(遵义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成 员:肖石刚(遵义市农业局监察室主任、副县级纪检员)

王 琦(遵义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

何祖华(遵义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周开芳(遵义市土肥站副站长)

朱 红(遵义市土肥站副站长)谢龙林(遵义市农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张 杰(遵义市农业局绿色食品办公室副主任)

董亚菱(遵义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助理)

三、监考人员组成:

监考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市纪委、市人事局、罗绍怀、朱新宇、娄方德、冯仕强、肖石刚、何祖华、周开芳、朱红、谢龙林、张杰、董亚菱。

四、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6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一)、报名

1、时间于2008年11月3日——4日,考生报名时凭《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并交近期免冠照片(1寸)一张到遵义市农业局(干休所内)人事室张杰同志处(届时对每位考生另收取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50元)。

2、考生于笔试的前3日内在遵义市农业局(干休所内)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08年11月13日; 地点:老城官井路58号遵义市农业局老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考生凭《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以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7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采取现场出题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70%+面试×30% 考生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笔试范围:包括土壤、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相关知识。

面试范围:应着重考察报考人员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

3、面试考官组组长由主管部门领导或招聘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及人事、纪检部门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一般为7人,但招聘单位考官不得超过考官总数的1/3。专家成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在遵义市人事人才网公布公布,同时在遵义市农业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专业技能测试试题命制及评分

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拟定5至7名专家出题人员名单,由人事、纪检部门随机抽取出题人员,封闭出题,并严格保密规定,命制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参与试题命制的人员实行入围管理。面试由考官组现场出题现场打分。

六、体检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报考本单位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招考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市招考办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08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9、经市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选。

八、公示

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在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招聘工作人员必须要讲大局、讲政治、讲原则。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在遵义市农业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纪委及市人事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后,若需递补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咨询举报电话:

人事局:3119330 农业局:8250388、8802999、8260586

遵义市农业局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9

2012年湖南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专业说明

根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技术机构)的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招聘职位的专业基本归纳为食品检验类、计量检测类、质量检验类、特种设备机电和承压类、综合管理类等五个专业类别。招聘职位的专业除明确要求具体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外,有相关专业要求或类别的,按以下说明设为专业要求:

一、食品检验类(食品类):相关专业为:食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化学分析)、生物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生物工程、动植物检验疫、医学检验(含中医学、临床医学、护理)、植物科学与技术、粮油、生物技术、茶叶、微生物检验、卫生检验、化工和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轻工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等。

二、计量检测类:相关专业为:测控技术工程、电磁技术、精密测量、自动控制、物理、力学、电学、热学、光学、机械制造、电气自动化、自动化仪表、生物医学工程、通信工程、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和应用物理专业及质量管理等专业。

其中:测控技术与仪器仪表及自动化仪器仪表相关专业为:测控技术与仪器仪表、自动化仪器仪表、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机电一体化技术、安全与技术管理。

机械类相关专业:指的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制造工程。

能源类相关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能源环境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

光学相关专业:光学仪器、光电技术、光机电一体化、光学工程。

三、质量检验类:相关专业为:生物(微生物)、化学(含军事化学、烟火技术)、机械、电气、高电电器、陶瓷、纺织、建筑与建材、材料科学、变压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线电缆、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声学与振动、光学辐射、环境科学、机电轻工、冶金分析、无机非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检验、硅酸盐工艺、矿物矿产品分析(含珠宝玉石检验)、工业自动化、工业标准、工业分析与检验、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等专业。

其中:电子、电气类相关专业:指的是电子信息科学类、仪器仪表类和电气信息类所含专业;包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科技防卫、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元件、电子信息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生物医学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信息工程、光源与照明、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工程、电气信息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微电子制造工程、信息物理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化学类(含新材料专业)相关专业:指的是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分析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安全工程。

材料类相关专业:冶金工程、材料科学、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宝石与材料工艺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稀土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功能材料。

机械类相关专业:指的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制造工程。

焊接及相关专业:焊材焊接、材料学、机械学、焊剂材料等。

有色金属、冶金及相关专业:指冶金物理化学、有色冶金、有色金属、冶金等。

环境安全及相关专业:指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室内检测与控制、环境科学。

汽车工程类:指汽车运用、汽车电子、汽车服务工程。

四、特种设备机电和承压类:

(一)、特种设备机电类: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机电、过程装备及控制、起重机械、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控制、自动控制、工程机械和土木工程(机电方向)等专业。

(二)、特种设备承压类:热能动力、化工机械、金属材料(含材料加工)、焊接、无损检测和安全工程等专业。

五、综合管理类:按招聘计划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方案 篇10

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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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2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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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小学、乡镇幼儿教师。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村级小学教师、24名乡镇幼儿教师。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村级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者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前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学校师范专业毕业,后续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2.乡镇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前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幼教)专业或幼师毕业,后续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限女性。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4.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巫山县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含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招聘方式:报考人员按岗位进行报名,分学校进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22日至8月23日工作时间内到巫山县教委人事科报名。联系人:齐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3-57685723,023-57685507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于报名时间内到巫山县教委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若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8月24日下午2:00—5:30到巫山县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10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小学教师岗位考语文、数学知识;幼儿教师岗位考幼儿教育知识)(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1.5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并列,则以专业基础知识分数高的优先;再并列,师范类毕业的优先(学历高的优先);再并列,前学历是全日制的优先(全日制学历中学历高的优先);再并列,年龄大的优先。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结合本行业及岗位实际需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部门对资格进行复审,同时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仍以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拟聘用单位。

(六)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村级小学教师全部安排到农村边远缺编村校任教;幼儿教师全部安排到乡镇幼儿园任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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