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2024-05-26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共14篇)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为了保证危险作业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危险作业场所人员在工作中失误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该制度。

(一)本单位的危险作业人员为电工、叉车驾驶员、产品的装卸工,生产车间的生产人员。

(二)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电工、叉车驾驶员等岗位员工的文化程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和具备一定技术等级。

(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应对单位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在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要办理相关的作业证件。如:压力容器操作上岗证、电工作业上岗证、临时用电证等,作业时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看护。

(五)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六)作业时现场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对于存在的隐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予以消除。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正常生产工艺设置以外的,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火花、火焰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常见的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加热等。

(一) 事故案例。

2007年4月26日, 某化工厂在为混酸配管进行动火作业时发生爆炸, 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经事故调查, 导致此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动火证办理流于形式, 动火作业内容和动火点描述不清晰, 动火分析项目、取样人和取样点未明确, 施工人员未对罐内可燃气体进行动火分析就擅自在罐顶违章动火。

(二) 管理措施。

在动火作业前, 作业单位应对动火点的作业条件进行风险评估, 确定危险因素, 制定安全措施;落实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确保人员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按规定程序会签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检查动火工具、劳保用品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及应急设施等是否可靠;取样分析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打火试验;距动火点30m范围内严禁摆放可燃气体, 15m范围内严禁摆放可燃液体,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场所;安全监督部门应派安全员全过程监管。动火时, 应严格执行“四不动火”原则, 即未批准的动火作业的不得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场的不得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动火;动火时间、动火点与动火证不符的不得动火;动火监护人发现未落实安全措施或动火不正常时有权立即制止作业;若间隔超过1小时再次动火, 应重新进行动火分析或在容器、管道中注满水后动火。动火结束后, 由动火作业人和动火监护人负责现场清理, 熄灭火、电、气, 经检查确定无余火后方能离开现场。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受到约束和限制的且存在危险有害因素 (如缺氧、有毒气体或粉尘) 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 (如地下室、窨井、塔、罐、管道等) 的作业活动。

(一) 事故案例。

2002年2月4日, 北京某污水处理企业在对四台过滤罐检修时发生人员窒息事故, 共造成4人死亡。经事故调查, 事发罐中氧含量为5.05% (正常值为21%) , 二氧化碳为1.78% (正常值为0.03%) , 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罐中气体严重缺氧, 造成1名工人窒息倒下, 而后接连3人入罐救人均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从而使事故死亡人数扩大到4人。

(二) 管理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遵循“先检测, 后作业”的原则, 先测定氧气、可燃气体、有害气体及粉尘浓度, 确认通风、排毒、隔离、逃生及急救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前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作业许可证, 并制定安全措施。作业时, 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监护人应掌握应急处置与急救方法,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还应增设现场救护人员;受限空间外应设有安全警示标识, 并确保出入口通畅;难度大、环境恶劣时间长的作业应多人定时轮换。作业结束后, 作业人员应认真检查受限空间内外, 及时清理作业现场, 将作业工具、材料带出受限空间, 监护人员应认真查点人数和工具。

三、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大于2m (含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一) 事故案例。

2005年7月31日, 某企业组织员工上屋顶对排水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时, 一名员工从8m高的屋顶坠落, 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事故调查, 该死亡员工在屋顶作业时不慎踩破透光板而坠落, 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企业领导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责任不落实, 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 死亡员工高处作业时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 管理措施。

高处作业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 使人员掌握安全措施;检查作业时所需的工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的可靠性;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和技术水平符合作业需要, 并按规定自觉、正确地穿戴安全安全防护用品;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按程序审批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 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应组织处理, 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必须立即停工, 并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启动应急和撤离;高处作业中应平稳堆放工具、物料, 禁止从高处抛扔;遇恶劣天气, 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等措施, 并派专人监护。高处作业结束后, 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清理现场, 清理作业物料、工具等;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下部同时施工, 并设安全警戒区, 安排人员保护。

四、临时用电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是指为临时性用电组建, 非标准成套配置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

(一) 事故案例。

2002年9月11日, 某工程发生人员触电事故, 造成1名工人死亡。经事故调查, 事故直接原因为电源线进配电箱处无套管保护, 金属箱体电线进口处也未设护套, 使电线磨损破皮;重复接地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 接地电阻达不到规范要求;选用的电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均不符合安全要求。间接原因为工程现场用电系统的设置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现场用电管理混乱, 用电档案不齐全。

(二) 管理措施。

临时用电作业前应按程序审批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并制定安全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须使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具;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电工进行, 并应有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上的, 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 架空路线要合理选择, 避开热力管线、易受碰撞、易受雨水冲刷、振动和气体腐蚀地带, 确实无法避开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线路应敷设在专用电杆或者支架上, 严禁设在脚手架、树干及临时设施上;线路距地面应大于2.5m, 跨越道路时应大于5m。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 可采用地面走线, 所有的地埋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线路地埋深度应大于0.7m, 并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应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加设防护套管, 特殊情况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 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五、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是指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吊装机具将工件、材料、器具、设备等吊起, 使其发生位移的作业。

(一) 事故案例。

2004年1月2日, 某港务公司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机突然翻倒, 起重机操作员摔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调查, 该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起重机存在严重设计缺陷, 无力矩限位器, 当起重机超载吊运工字钢时, 吊物将起重机拉倒, 操作工随起重机摔倒后受重伤死亡。

(二) 管理措施。

吊装作业前须按程序审批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 并制定安全措施;现场负责人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划定吊装区域、设置安全警戒标识, 并安排专人保护,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应在白天进行起重机的装拆作业, 遇雨雪、浓雾和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作业;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技术校验, 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并获得使用合格证后, 方可交付使用。吊装时应严格遵循起重“十不吊”, 即指挥违章或信号不明的不吊, 重量不明或超载的不吊, 吊物捆绑不牢固的不吊, 吊物上下有人的不吊, 安全装置不齐或不可靠的不吊, 工件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或埋在地下的不吊, 光线昏暗视线不清的不吊, 吊物棱角未包覆的不吊, 工件斜拉歪拽的不吊, 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吊。

综上所述, 企业应高度重视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执行层层审批、许可制度, 落实“一岗双责”, 做好事前分析、现场监管和事后清理, 采取有效的事故预防和风险控制措施, 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避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摘要:危险作业安全可靠性差, 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一直都将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作为开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针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以及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展开阐述, 对企业进一步完善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监督

参考文献

[1].王文庆.化工设备内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J].劳动保护, 2006

[2].陈杰, 王利.控制危险作业杜绝重大事故[J].西部煤化工, 2005

[3].王启文.缺氧危险作业安全措施[J].现代职业安全, 2008

[4].胡谷华.对危险作业安全监控技术的探讨与研究[J].安全生产与监督, 2007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关键词:有限作业空间 危险因素 安全作业

中图分类号:X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6(c)-0225-01

随着我国经济以及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有限空间已经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个领域,各类储罐、容器、下水井、地下坑、管道等等,有限空间内作业,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安全事故,造成难以计量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在这个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里,安全问题已成为现代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在有限空间内作业,保证作业安全有着重大意义。

1 有限作业空间的安全作业的重要性

有限作业空间指的是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内进行作业,由于空气对流不畅通,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很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进而引发中毒危害。另外,在有限空间里,氧浓度偏低会引发缺氧,危害到人体健康。另外,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人们利用有限空间来存储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在进行作业的时候极有可能引起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在有限空间内作业,一旦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就会引发各种危害,给企业以及我国社会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人们对安全问题的关注越来越高,保障作业安全既是我国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此,在有限作业空间内,就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2 有限作业空间的危险因素

2.1 缺氧

有限作业空间,受空间的限制,其作业空间比较狭小,人们的呼吸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再加作业行为中产生的热量以及微生物行为,会消耗有限空间的氧气,由于空气不对流,长时间下去,会因氧气不足而造成缺氧事故,危害到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

2.2 易燃易爆物品爆炸

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一些危险性较高、易燃易爆的物品大都被储存在有限空间内,如:甲烷、天然气等,而在藏有这些提起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极有可能会因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热量或者机械设备溅出的火花而引发爆炸事故。

2.3 有毒气体

在有限空间作业,很容易积聚高浓度的有害物质,这种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积聚的,一旦这些物质积聚到一定的量后,就会造成中毒事件。

2.4 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作为现代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首先,机械设备的操作,作业人员在机械设备操作时不能严格按照安全说明书进行操作,进而增加安全隐患的发生,其次,机械设备在运作时会产生热量及火花,一旦这些因素存在,就会增加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

3 有限作业空间安全作业的措施

3.1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是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在我国当前井下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为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作为政府,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依靠和法律依据,从而确保作业的安全性。作为企业,更要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要建立科学、有效地的安全管理制度,从制度抓起,从基础管理抓起,从而确保安全。同时,还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管理人员身上,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进而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3.2 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

科学技术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机械设备的运用已成为现代各大行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有限空间内作业,针对机械设备问题,就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作业人员在进入到有限空间内作业,要对其进行相关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1]。其次,在进行机械作业的时候,要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如加大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降低烟气的排放,另外,在机械设备上可以设置防火墙,防止火星检出。最后,还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重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机电设备在生命周期内的正常、安全运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大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建立统一的设备管理监督网络,利用网络技术来提高机电设备管理自动化效率,从而保障作业安全。

3.3 及时清理有害物质

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有害物质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积聚的,为了防止有害物质带来的危害,在有限空间内,就必须及时的清理污物,防止有害物质的滋生[2]。而相关部门要加强有限空间的日常检查工作,确保有限空间无有害气体存在。

3.4 加大安全作业宣传

为了进一步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认识。针对作业人员,要将有限空间作业易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风险的认识,从而在作业过程中确保安全,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3]。

4 结语

有限作业空间普遍存在于各行各业中,由于有限作业空间的特殊性,做好有限作业空间的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更好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推动我国现代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卫东.海洋石油工业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3.

[2]游波.深井受限空间物理实验系统研发与安全人因参数实验研究[D].中南大学,2014.

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厂区车行道、人行道和救护线路应当平坦畅通,夜间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在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明显和统一的交通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2)其他部分参照《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场所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1)生产所需的坑、井、壕、池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在危险处必须设警示牌。夜间必须设置警告红灯。

(2)、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厂房结构应当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现象。

(3)、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105cm)。进出口处,栏杆应当拆卸方便,使用后可以及时恢复。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

(4)、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都应加强维护,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包括拴、挂、吊装工具、起重锚点和支撑)以及任意开扎、拆除。

(5)、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做出具体方案,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对防潮、防汛、防冻、防震、防雷击、防腐蚀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7)、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应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做出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处理。

(8)、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杜绝跑、冒、滴、漏。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及其它侵蚀性物质,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基础墙面等建筑物。凡有防腐隔离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开孔、敲击和与高温物或火焰接触,以免防腐隔离层受损坏。

(9)、设置排气筒(管)、排水管取样点等,应远离建筑物,以防止侵蚀下沉。

(10)、厂区内道路上,不准堆放或排放有侵蚀性的物料,不准随意破坏道路。如施工需要,需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

(11)、有破坏路面性的各种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路面不受破坏的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在厂区道路行走或拉运。

(12)、为确保厂区地下设施不受破坏,保证安全生产,因工程或生产需要动土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13)、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生产技术部门的人员参加。

(14)厂房内井、孔、沟的盖板必须与地面齐平。确因安装检修需要在楼板打孔时,必须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15)、电缆及管道不得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厂房内悬挂的溜槽、管道及电缆的高度不得低于2m。

(16)、厂房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次要通道不得小于0.7m。凡跨越机器的部位,应当设置过桥或走台。行走路面应当防滑。

(17)、作业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采光部位不得遮蔽。通道、走廊和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符合操作要求。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冰冻期间,室外管道应当包扎。自卸车应当添加防冻剂。冰冻作业场所应当铺垫防滑材料。高层建筑的冰溜应当清除或在人行过道处设置遮掩防护。

(2)、机械设备上的运动部分应配备隔离防护装置,以保护人身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有的装在机械设备上,如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防止相关人员接触机械运动部分;有的置于机械设备周围一定距离,如防护屏、防护栅栏等,防止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各种设备的传动部分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网状防护装置的网孔不得大于50mm×50mm。各种传动输送带选型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安装松紧适度。

(3)、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并设专人监护。

(4)、清扫作业场所时,不得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严禁任何人跨越运行的设备、输送带、钢丝绳和链条。行人横过铁路应当设安全道或安全桥。确因工作需要穿越铁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爬车、钻车或从两车之间通过。

(6)、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护用品。长发应当盘入帽内。禁止穿裙子、穿短裤、戴围巾、穿高跟鞋、穿拖鞋和赤脚在现场作业。

(7)、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按标准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防护栏、防护网、防护罩、报警装置等设备安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8)、生产技术部监督设备安全设施的配置、安装过程,确保设备安全设施符合相关验收准则的要求安装单位对设备安全设施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应经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9)、各有关单位应在危险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临时配置安全防护设施。

(10)、设备安全设施所在部门应确保设备安全设施随主体生产设备同时开、关,确保设备安全设施发挥安全防护作用。

(11)、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应配备联锁防护安全装置,防止操作者的误操作引发事故、事件;

(12)、在设备发生故障,如振动、噪声、温度、压力、负载、速度、位置发生超出规定极限而可能引发事故、事件时,应设置超限保险安全装置;

(13)、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压力表、安全阀、防爆膜、卸压膜等超压安全装置,当设备设施内部的流体介质超过规定压力限值时,应能够泄压,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等事故、事件;

(14)、在各类电气设备设施中,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应采用断电保护装置、电容器放电装置、接地保护、电气箱/柜/盒等防触电安全装置。

(15)、在各类设备设施中应配置必要的检测控制与警示装置,以便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人处于危险区域内时,向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发出危险警报信号;

4、外委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进厂要向厂安健环部提供其单位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厂部签定劳务安全健康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安全健康环保责任,履行相应安全健康环保义务。

(2)、施工单位人员进厂由厂安健环部、作业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级安全教育。

(3)、建立外委队伍管理档案,尽可能保证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队伍的专业化。

(4)、对工程项目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5)、外来施工人员特种作业时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篇6

本制度规定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检维修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用火管理规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另行制订)

一、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

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监护人的要求和职责:

(1)对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项目负责部门必须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作流程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

(2)安全监护人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作业前应规定联系信号,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作业应督促整改。

(3)安全监护人有权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现违章应立即停止其作业。

(4)安全监护人不准擅离岗位,不得参与施工作业。

(5)安全监护人如发现作业人员发生意外时,应迅速穿戴好防护用品,采取科学方法进行营救,同时报警救护。

3、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规定

(1)进入有转动装置的各种设备前,应先切断转动装置的电源,并在电气按钮或闸刀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2)进入受限空间需明火作业时(包括使用照明或非防爆工具),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3)进罐人员应系安全带,以防不测,必要时应佩带防毒面具。

(4)气焊作业时,严禁向容器内排入氧气、乙炔等气体;工作间断或结束,应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在施工中作业人员如发现情况异常或工作中感到不适合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安全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作业时间较长时,应采取轮换作业或间断性作业方式进行。(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项目完成情况,工器具、材料等是否忘在容器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封入孔前应再次进行一次检查验收,确认无疑后,将入孔封闭。

二、安全检维修制度

1、为了强化设备检维修中的安全管理,抓好停车、检维修、开车三大环节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用火、入罐、登高、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安全规章制度,在动力装备部的统一领导、安排下,发扬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的优良传统,实现设备检维修无事故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也适用于参加公司检维修施工的外来施工单位。

2、装置检维修、停、开车安全制度

(1)装置停车后,设备、管道内工艺物料应退清合格,检维修的设备存有工艺物料的设备系统要用相对应的工艺等级盲板堵上或完全脱离,不得用阀门关闭的方法作隔离手段,并挂上“内存物料,注意安全”警告牌。

(2)对可燃、有毒、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气,含污水系统的下水井、地沟要确实封死盖严,避免动火发生着火爆炸。

(3)要重视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治理工作,充分抓紧停工检维修的有利时机,使这些项目得到整治,消除隐患,确保下一轮安全满日历运行。

(4)装置、设备检维修结束,特别要重视安全附件、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的质量确认,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投运。

(5)要对检维修中完成的技改措施项目(包括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新工艺、新设备的新操作法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检维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厂内动火、进入设备容器内工作、使用临时电、登高作业等必须按规定执行。

(2)严禁摩托车、助动车等进入现场。其它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必须戴好火星熄灭器(防火帽)。

(3)对有放射性射线探伤作业的检验项目,在确保安全距离、有鲜明安全护围标志及人员稀少的条件下,征得安全部门同意才能进行。探伤作业时,应派出监护人员现场远距离监护,谨防在场人员或闲杂人员遭受辐射伤害。

(4)加强对外来施工队的现场管理,要严格审查参加施工的人员,不得使用年老体弱、童工及有残疾的民工。要签订安全协议,不能“以包代管”,由施工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

(5)设备内部工作照明电压一般为36伏,潮湿环境为12伏,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6)在清除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化的工具(如木、铜、铝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7)修中发生事故,要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举一反三,严防发生重复事故。

4、检维修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1)各部门都要组织安全巡检队伍,负责对检维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检维修施工。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并责令其迅速整改。

(2)公司组织安全检查组,突出重点地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3)安全、消防等人员要深入检维修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5、检维修后开工安全制度

(1)装置检维修后,现场必须做到“完工、料净、场地清”,并拆除所有的临时建筑设施及脚手架。有毒、有害的废金属设施、管线要专人负责进行安全部理,以防后患。检维修过的设备管道内部必须清扫干净,经过仔细检查方可封闭,封闭要有检查记录和检维修人员签字。

(2)由生产负责人全面指挥和检查系统开车的准备工作。

(3)开车前对设备安全附件、安全联锁装置、报警器(灯)、通风、通讯、消防器材、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4)检维修后的空压机等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传动设备单机试车,安全装置及仪表调试复位。未经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等不能使用。(5)接受物料时,应缓缓进行,注意排凝时出现冲击或飞溅现象。(6)系统开车,由生产负责人按开车方案组织统一指挥。工序保持密切联系,顺序开车。对修后系统工艺流程或工艺设备有所变动的,应及时写出工艺技术说明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流。

(7)装置开工正常以后,要组织生产、检维修人整理技术资料,归档存查。

三、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用火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用火管理职责范围

(1)生产副总负责审批特殊用火管理。(2)办公室负责审批一、二级用火管理。

2、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火焊、电焊等施工作业;(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3)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4)烧烤管线、捶击物件;

(5)各种金属切割作业,如气割、型材切割等;

(6)在生产装置等临时使用电器,包括使用电钻、砂轮等;(7)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3、动火级别及区域划分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用火管理审批办法

(1)特殊动火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会同办公室专职人员,并邀请有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主管部门参加,制定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申请表》由车间主任负责初审,经办公室复查后,报企业安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一级动火由生产车间负责人会同施工单位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在动火的前一天报送办公室。安监人员通过对动火现场检查,确认动火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申请表》。

(3)二级动火由生产车间指定的具体动火负责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报车间主管领导批准,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动火,车间主管负责现场监督检查。

(5)固定动火区由用火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批后生效。(6)外施工单位在公司内动火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会同施工所在部门的安全员,按用火等级及审批权限,找有关部门批准并完成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

5、其它规定

(1)动火应严格执行动火管理标准,做到“三不动火”,即无批准的《动火作业申请表》不动火;无防火措施不动火;无防(看)火人不动火。

(2)各用火单位应责成了解工艺过程,责任心强的人为防(看)火人。防火人必须时刻掌握用火现场情况,检查用火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用火,防止发生事故。

(3)在正常开工生产的装置上,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一定要先拆下来拿到安全的地方动火;节假日凡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动火,一律不动。

(4)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作业申请表》,一张限一处,一级用火批准使用时间为8小时。

(5)动火人接到《动火作业申请表》后,应逐项审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如不符合防火要求,动火人有权拒绝动火,动火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动火。

(6)对外施工队的动火项目,动火地点所在的车间必须加强监督检查,配备监火人,如有违章可制止其动火作业。

(7)遇有特殊情况,安全部门有权确定各动火级别和指定用火负责单位及会签单位(包括监护人),有关单位不得拒绝。

6、检查与考核

(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公司用火管理制度的检查。(2)办公室对各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和考核。

(3)凡违反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一律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 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指标权重

评价指标体系是指评价对象所涉及到的各种影响因素的集合。按照可测性、全面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1.1 建立指标的层次关系及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粉尘作业场所发生粉尘事故是多个诱发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笔者从人、物、环境、管理4个方面来分析, 构建粉尘作业场所评价指标体系见第95页表1。

1.2 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体系权重的确定

各指标的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 采用T L Saaty的1~9比例标度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重要性标度见第96页表2。

1.2.1 构造判断矩阵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 对同一层次的各指阵U形式为U= (aij) n×n, 其中aij (i, j=1, 2, …, n) 表示因素Ai与Aj相对于U的重要性比例标度值, 标关于上一层次中某一准则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 构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若上一层元素U为准则, 所支配的下一层元素为A1, A2, …, An, 则判断矩阵具有如下性质:aij>0;aij=1/aij;aij=1。

判断矩阵具有对称性, 通常先填写上三角部分, 即aij=1的上部分, 然后根据对称性填写下半部分。

1.2.2 层次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一致性是用来衡量判断矩阵中判断质量的标准。用随机一致性比率CR<0.1作为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的判据, 笔者运用yaahp软件计算判断矩阵的各指标的权重及一致性, 见第96页图2。

同理, 运用yaahp软件可以得出A1-B, A2-B, A3-B, A4-B, B1-C, B2-C, B2-C, B2-C, B3-C, B4-C, B5-C, B6-C, B6-C, B7-C, B8-C, B9-C, B10-C, B11-C, B12-C的判断矩阵的各指标的权重及一致性检验, 均通过检验。

根据yaahp软件获得单一准则下元素相对权重之后, 最终要得到最底层中各元素对于目标的总排序权重。总排序权重要自上而下地将单一准则下的权重进行合成, 并逐层进行总的判断一致性检验。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目标权重总排序见表3。

2 粉尘作业场所风险模型模糊综合评价

2.1 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步骤和计算

1) 确定粉尘作业场所的综合评价的因素集。因素集U是影响评价模型中评价对象的各个因素组成的集合, 可表示为A={A1, A2, A3, A4}, 其中元素Ai (i=1, 2, 3, 4) 为若干影响粉尘安全评价的因素。

2) 建立指标权重集。根据因素集U中的各元素在评价模型中的重要性程度给出不同的权数ai, 权重应满足归一性条件和非负性条件ai≥0, 经专家打分法和层次分析法确定的粉尘作业场所评价指标权重系数见表1。因素集权重集I= (A1, A2, A3, A4) = (0.332 2, 0.089 8, 0.046 1, 0.531 9) 。

3) 建立评价集。评价集表示为V=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差) = (v1, v2, v3, v4, v5) , 其中元素vi (i=1, 2, 3, 4, 5) 是若干可能做出的评价结果。

4) 单因素模糊评价。采用专家组来确定隶属度, 若参加评判的专家有M个, 对指标Uij进行考评打分, 考评结果中有N1, N2, N3, N4, N5人分别评其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差, 则指标Uij的等级隶属度分别为rij1=N1/M, rij2=N2/M, rij3=N3/M, rij4=N4/M, rij5=N5/M, 即可得到指标Ui中所有因素的隶属度评价矩阵为

5) 模糊综合评价。由因素集、评价集和单因素评价集, 就可以得到模糊综合评价模型为

式中:I为评价指标的权重集;誘为模糊算子;R为隶属度评价矩阵;bm为模糊综合评价指标。

6) 多级模糊综合评价。多级模糊综合评价就是从最低一级开始, 利用式 (2) 得出上一级的隶属度评价矩阵, 逐级计算, 最终得出最上一级的综合评价矩阵[7,8,9]。

2.2 粉尘作业场所的模糊综合评价

2.2.1 三级的模糊综合评价

将最低层因素集分为几个子集, 记为ui (i=1, 2, …, 12) 。具体矩阵的构成见表1中12个二级指标所属的三级指标的评价。对于每一个ui按一级模型分别进行综合评价, 设因素权重分配为Iij。根据上文中模糊综合评价, 得到ui的模糊评价矩阵为

式中:m指上述各子集包含的指标个数。

2.2.2 二级模糊综合评价

二级模糊综合评价是指一级指标对二级指标的评价, 包括4个矩阵相乘, 见表1。

第2级模糊评价矩阵变为

式中:n为二级指标所包含的三级指标的个数。

2.2.3 一级模糊综合评价

将第2级模糊评价得出的4个结果组合成一个4行5列的矩阵R, 将人的因素、物的状态、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的权重组成一个1行4列的行矩阵, 计算公式为

根据表4粉尘作业场所评价等级确定, 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差。

2.2.4 样本数据收集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评价调查提纲, 印制企业情况调查表和粉尘作业场所调查表, 其选项均符合等级隶属度的确定原则。

3 实例分析

笔者以某非煤矿山企业为例, 探讨模糊层次分析法 (FAHP) 在非煤矿山粉尘作业场所的安全评价中的应用。对某非煤矿山企业,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 按照粉尘作业场所安全评价指标的指示, 对粉尘作业场所的风险情况进行了分等级的详细调查。各指标权重及权数见表1, 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集I;通过各定性指标的赋值和定量指标的测值, 结合指标隶属函数和分级界定数, 得出各指标隶属度, 进而确定评价矩阵R。职工身体状况的评分结果见表5。

1) 职工身体状况B1包含指标的评价矩阵为

其权重为I11= (0.666 7, 0.333 3) , 对B1进行三级模糊综合评价, 评价集H11为

同理, 求得其他指标的评价集为

2) 结合上述部分中所求三级的模糊综合评价集, 就可以得到二级模糊综合评价单因素评价矩阵Ri, 再结合指标权重集Ii, 得出H1, H2, H3, H4的值为

同理, 求得其他指标的评价集为

3) 结合上述部分中二级的模糊综合评价集合, 就可以得到一级模糊综合评价的单因素评价矩阵R, 结合权重集I, 得到H的值为

通过上述计算粉尘作业场所安全评价, 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出的结论是:优秀达16.45%, 良好达33.12%, 中等达32.19%, 及格达17.12%, 差达1.12%。

4 结论

通过实例分析粉尘作业场所安全评价, 得出的结论是优秀16.45%, 良好33.12%, 中等32.19%, 及格17.12%, 差1.12%, 证明该作业场所大部分指标处于及格偏上, 而部分指标为较差, 需要进行改良。笔者应用层次分析法和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粉尘作业场所进行评价, 将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 充分体现了评价因素和评价过程所固有的模糊性, 较为客观地评价了粉尘作业场所风险因素的潜在危险性, 便于管理部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从而减小危险性。

参考文献

[1]付强, 张和平, 熊永祥, 等.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消防中队灭火救援能力评估[J].安全与环境学报, 2008, 6 (2) :156-159.

[2]田冬梅, 姚建, 蒋仲安, 等.粉尘作业场所风险评价模型的研究[J].金属矿山, 2009 (7) :122-126.

[3]汤研, 王德明, 王和堂.综采工作面粉尘浓度分布模拟研究[J].煤炭技术, 2015, 260 (8) :203-205.

[4]梁天水, 李萌, 陈宇航, 等.FAHP优化及其在图书馆灭火系统选型中的应用[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6, 35 (2) :227-230.

[5]李艳强, 王福生, 柳晓莉, 等.矿井粉尘危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与应用研究[J].中国矿业, 2010, 19 (5) :100-103.

[6]申洛霖, 卢明银, 汪伟忠.基于模糊层次分析的矿工安全能力评价[J].中国矿业, 2014, 23 (1) :137-140.

[7]耿政祥, 刘清芳.生产性粉尘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研究[D].镇江:江苏大学, 2013:11-17.

[8]谢季坚, 刘承平.模糊数学方法及其应用[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6.

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为保证现场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结合作业项目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各部门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杜绝违章、保证安全。

二、危险作业范围

高处作业(等于或高于基准坠落面2米)临电作业,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吊装起重作业,安装拆除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安监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明火作业安全检查,动火证的批准;负责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的落实情况;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以及时消除隐患。

2、物资部:购置、发放、更新危险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购置时要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严禁三无、不合格产品入场;做好有关记录材料。

3、工程部(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并对作业

人员进行交底。措施或方案要做到: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科学优化。

4、机械部:根据作业项目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交底及考核;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杜绝假证、过期证入场。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在安排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组织力量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明确危害的严重性,发表主预防措施。

2、指定作业安全监督员:作业过程中要有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管理,如明火作业的看火人、各班组的工班长。安全监督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私自脱岗,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处理或上报处置,情况危急时可指令人员停止作业,离开作业点,待处置安全后再组织施工。

3、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有作业禁忌证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不良心理状态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高处作业:作业点必须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确有1)

困难不能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器具要放好,严禁随意抛掷;遇有五级以上强风、大雾、雷爆等不良天气时,需停止露天作业。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措施。

2)临电作业: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作业时要佩戴好绝缘保护用品,挂设禁止合闸等标识标牌。

3)明火和易燃易爆作业:主要涉及现场的氧气、乙炔焊接作业、防水作业和食堂液化气使用。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执行“明火审批制度”,做到持证上岗;防水作业要加强通风,严禁与明火作业同地点同时进行;食堂管理员要定期组织对气体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其动作灵敏性及可靠性。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先检测、先通风、后作业的原则组织作业。作业前要进行申报,待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5)吊装起重作业:作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吊装前要先对机械设备、吊索器具进行检查;操作:作业过程中做好周边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吊装工程,要编制专项方案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严格按方案组织生产。

6)安装拆除作业:对临建房屋要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进行作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设备的安装与拆除,要制定施工方案,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区要指定施工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管。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篇9

一、目的 为确保在危险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施工作业。

三、工作程序 1危险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

(1) 对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施工作业,安监科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危险作业的评估。

(2) 施工车间(部门)对每一项风险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并经公司安监科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危险作业的施工种类

1预热器清堵作业

2 篦冷机清大块作业

3交叉作业

4高温作业

五、预热器清堵作业过程

1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中不允许有化纤制品),准备好捅料工具,同时将与现场无关的其它物品及杂物移到安全处,保护好捅料可能会影响的其它设备,并关闭压缩空气和空气炮。

2 夜间清理要有足够照明。

3 准备工作做好后,立即通知中控操作员保持一定的负压

4 工作时所站平台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特殊情况除外),其余的人应站在现场以外,且所处高度应高于捅料开孔位置,同时做到不影响工作人员遇特殊情况所能闪开的位置。

5 预热器清扫一点时,其余部位不能打开,捅料时人不得正对捅料孔,以防熟料喷出烫伤。

6 检查清理时,应按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与中控保持密切联系。

7 清扫时,现场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和上风向,选择好逃逸路线。

8 使用压缩空气吹灰时,应将管道先对准所处理的物料,确认无误后可开通压缩空气闸阀。取出风管时,应行先关闭闸阀然后取出空气管道。

9 用水处理堵料时,方法与上述第七条相同,只是开水时人应尽量远离捅料孔(因水汽化时体积膨胀剧烈增大)。

10 作业时必须有两个人在场相互照应,一旦发生喷料或塌料时,人应往 上方的旁侧闪开。

11 作业时,不准将捅料工具或其它能够引起堵料的物品落入预热 器,一旦有物品掉入预热器应立即向中控及相关人员汇报,做到及时消除隐患。

12 事情处理完后应关闭捅料孔并密封,同时恢复相关设备并清理现场。

13 清理出的高温物料要妥善处理,在主要通路上要及时清理或设 置必要的警告标志,防止人员烫伤。

14 向中控室汇报事故,以恢复正常生产。

六、篦冷机清大块作业过程

1 两人作业明确一人负责,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时严禁预热器同时进行清堵作业和放空气炮。

2篦冷机大块熟料一般待推到接近破碎机口时将三段篦床停止运转,一、二段篦床运转速度放慢,降低回转窑投料量和窑速,维持窑的运行。

3待破碎机停运后办理停电工作票,打开破碎机上部检修门,保持检修门处微微负压。

4用钢丝绳设法套住大块熟料后,有手动葫芦或卷扬机将大块熟料移位至不在压住破碎机锤头为止;

5不得采用让人进入篦冷机或在破碎机上方用风镐或人工打碎的方法,这种处理方法影响停窑时间长达2h以上,即费力也不安全。

6重新启动破碎机,未经拉出的大块熟料会由破碎机打碎。此过程要快。如果不能速战速决,只好止料、止火,人工进入篦冷机用风钻处理。

七、交叉作业过程

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2需要交叉作业的车间(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交叉作业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5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6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八、高温作业过程

1 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各车间(部门)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劳动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高温作业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4 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6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7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8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

9相关部门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车间、施工、检修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发现情况及时诊治并及时向公司生产与安全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 水边安全危险警示语

★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 湖边安全警示语

★ 大学生安全警示语

★ 特种设备安全警示语

★ 一年级安全警示语

★ 关于街道安全宣传警示语

★ 建筑工地安全警示语

★ 校园安全文明警示语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2009年7月1日,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要求其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

《规定》明确了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能, 明确了安监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及对违法行为可采取的措施。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 篇11

为使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哪些类型的作业是相当危险或者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并对此类作业予以有效控制,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危险作业许可活动的安全管理。3.职责

3.1 安委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3.2 进行危险作业的部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3.3 承包商负责其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 危险作业活动及安全管理要求 4.1.1危险作业活动包括: 4.1.1.1高处作业;4.1.1.2动火作业;4.1.1.3限制空间作业;4.1.1.4电工作业(带电作业、临时接电;4.1.2危险作业活动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单”制度。4.1.3 基本要求:

4.1.3.1任何危险作业活动,必须先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单和签发批准前不得实施作业;4.1.3.2所有作业许可(包括承包商都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指导;4.1.3.3在向承包商委托施工任务时,必须明确交代需要办理作业许可的所有危险作业活动;4.1.3.4作业许可审批有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必须重新办理。4.1.4作业许可审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许可视为无效: 4.1.4.1危险条件进一步恶化,许可证的措施无法有效控制时;4.1.4.2主要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4.1.4.3发生险情需要撤离时。4.2各类危险作业活动的适用范围 4.2.1高处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4.2.1.1厂房结构安装及拆除作业;4.2.1.2离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高度的其它作业。4.2.2工业动火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4.2.2.1气焊、割作业;4.2.2.2电焊作业;4.2.2.5在油罐(箱等易燃易爆场所或附近进行产生火花的作业。4.2.3限制空间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进入其他空间狭窄或活动受限的作业场所。4.2.4 带电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4.2.4.1在低压配电盘、控制柜、配电箱、电源干线上进行的一般带电维护作业;4.2.4.2 在400V以上高压用电设备、配电系统上进行带电或不带电的安装或维护作业;4.2.4.3其他可能导致触电伤害的带电作业。4.3 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4.3.1安委会负责危险作业活动的作业许可证签发。危险作业活动包括: 4.3.1.1级动火作业;4.3.1.2带电作业;4.3.1.3 级高处作业;4.3.1.4限制空间作业

4.3.1.5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4.4 危险作业许可的相关职责

4.4.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理者管安全”的原则,确定许可证的审批签发人及相关人员,并落实其职责。

4.4.2作业许可证签发人职责: 4.4.2.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许可证制度的落实;4.4.2.2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员,负责现场具体作业的安全检查、监督;

4.4.2.3负责对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查;4.4.2.4负责对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员提出具体安全要求。4.4.3 现场安全监督职责: 4.4.3.1负责对作业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进行检查,落实许可证上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安全措施;4.4.3.2指定作业监护人,并对其进行必要指导和培训,确保监护人对设施的安全状态和人员的安全作业实施全程监控;4.4.3.3每次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需要检测时,达到作业要求后,向作业申请人发出作业指令;4.4.3.4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不符合健康安全环境要求的情况有权要求作业人员立即整改;当作业出现不安全隐患或情况时,有权终止或暂停作业,并收回作业许可审批单;4.4.3.5定期向签发人报告作业的安全状态,发现危急情况时,按规定的应急程序指挥应急处理。

4.4.3.8 作业完成后负责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4.4.4 作业负责人(作业许可申请人职责: 4.4.4.1根据作业危险程度,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4.4.4.2对作业活动的安全负责,负责落实施工辅助机具、材料、设备、人员,按许可证的要求做好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4.4.4.3把所有的危险及安全预防措施告知所有与此项作业相关的员工,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4.4.4.4督促、检查、指导相关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作业;4.4.5 作业监护人职责: 4.4.5.1 熟悉作业情况并懂得操作和使用灭火器材,熟悉报警和紧急关断要求;4.4.5.2 准备应急器材,对作业现场进行不间断的守护和监视;4.4.5.3对作业现场周围至少5m范围内(包括任何隔墙或障碍物的

另一边进行检查;4.4.5.4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和不规范行为;4.4.5.5发现异常情况时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作业;4.4.5.6提醒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注意存在的风险或环境影响。4.4.6 作业人员职责: 4.4.6.1 具有相关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素质;4.4.6.2懂得使用现场防护和必要的应急设备,掌握安全环保措施;4.4.6.3 对作业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

4.4.6.4 密切注意作业场地的周围情况,做到“四不伤害”,如条件发生变化,随时准备停止工作,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4.4.6.5每天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好工作现场。4.5 作业许可审批单申请、审查和签发的办理 4.5.1提出申请: 4.5.1.1 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危险作业,在进行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查看现场和环境状况,确认进行何种许可作业后,填写《作业许可审批单》,提出作业许可申请;4.5.1.2 根据作业许可的类型,填写《作业许可审批单》内容;4.5.1.3 作业许可证上应明确作业内容、作业起止时间、作业地点、直接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负责人、签发人等内容。

4.5.1.4 申请者应在“作业起止时限”栏内注明作业的大致起止时间。根据作业许可审批单规定的时限要求(特殊情况具体确定,若超过时限,作业许可证自动作废,应重新办理。

4.5.2作业许可审批单的审查、签发

4.5.2.1作业许可审批单由安委会签发,安全工程师负责对许可证进行审查;4.5.2.2审查者接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证申请后,应对所申请的作业许可内容和安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和确认(包括到现场察看,有问题时,及时提出并整改;4.5.2.3审查者在确认符合要求后,交相应的领导签发。

4.6.5 危险作业许可的具体实施,按照相应的“作业控制程序”执行。4.相关文件

动火作业安全控制程序

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程序 带电作业安全控制程序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沪安委办〔2008〕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

去年以来,本市通过开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应看到此类事故还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目前,随着夏季高温的来临,此类事故是高发期,为巩固去年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这一领域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2008年进一步开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有毒有害危险场所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实施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单位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监管措施,遏制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的发生,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危险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以及在有毒有害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作业单位)。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是指: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和芳香烃类等有毒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危险场所。如: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电信井、燃气井、地窖、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场、沼气池、化粪池、酒糟池、发酵池、密闭容器、管道焊接作业等场所。

三、整治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核查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基本情况。在去年对有毒有害危险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今年要开展核查数量、规模和具体位置等基本情况的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切实做到不留盲点。因行业特点的差异较大,各单位可自行编制符合自身特点的统计表格。

各区县、各主管部门和各控股(集团)公司要积极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全覆盖。各控股(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核查数据由各控股(集团)公司汇总后,报市安监局备案;其他单位的汇总数据报各区县安监局,各区县安监局汇总后报市安监局备案。

(二)进一步加强承发包管理。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对作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要严格审查、登记。要重点审查其是否具备从事有毒有害危险作业的资质和能力。要与作业单位依法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要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发放安全操作须知,在固定的、临时的作业现场设置危险场所警示牌。

(四)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作业单位要提高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的作业人员从事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必须做到不经培训不作业;不配备安全检测设备不作业;监护人员不到位不作业;施工人员不会自救互救不作业;救援设施不到位不作业。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要知晓作业危险性,学会应急自救方法和能力,并通过与所从事作业相关的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六)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作业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要配置硫化氢、氧气、可燃气体等气体检测分析仪,配备救援设备、呼吸设备和排送风设备等应急救援抢救器材设备,落实监护制度。

(七)进一步严格实施备案制度,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作业单位要将本单位安全制度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救援设施配备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作业现场监督监护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的内容和程序,各有关管理部门和控股(集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实施。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四、整治的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地区、各行业(系统)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核查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基本情况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6月—7月)

各地区、各行业(系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进一步理清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底数,掌握情况,确定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特点,按照《规定》等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8月—10月)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区、各行业(系统)继续组织开展《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检查承发包管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对作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是否严格审查、登记;作业单位是否制定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单位是否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是否发放安全操作须知;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作业单位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置硫化氢、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等检测分析仪,是否配备救援设备、呼吸设备和排送风设备等应急救援抢救器材设备,是否落实监护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2月)

2008年12月5日前,各地区、各行业(系统)要将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书面报我办。我办将组织市政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五、整治的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07年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中毒事故时有发生。防范中毒事故,尤其是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

各地区、各行业(系统)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结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关于本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保证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强化监督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深入宣传防范中毒的安全知识和在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进行作业的安全要求,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掌握《规定》等文件精神。此外,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整治过程中,要把深化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规范安全管理和整顿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承发包管理结合起来,把深化专项整治与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起来。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技术装备和救援设备,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升级。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培训类型:公开课

时间:2015年1月16日、23日

地点:苏州

培训对象:EHS主管、经理, 与EHS关系密切的生产物流、设备、工程、总务、厂务、行政主管与经理, 公司领导等。

机构简介:南京大学-ISC环境、健康与安全中心是南京大学与美国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 (ISC) 合作成立的EHS培训中心, 落户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旨在为中国工业企业及地方政府提供EHS以及节能减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各方面的培训、咨询、技术服务和能力建设。目前中心拥有近60门课程, 并在不断更新中, 也可为企业提供定制化课程。依托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学科群的技术优势, 也可提供EHS咨询服务。

电话:0512-86669637 13451556387

邮箱:eric@ehsacademy-js.org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 篇14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是针对作业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数字的组合形式表述其危险特性及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等的一种标识。

一.主要内容

按照《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国标的规定,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

名 称 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或俗名。

危险性类别 是指根据化学品固有主要危险特性划分的类别,按“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规定的划分。

化学品危险性分级 从健康危害、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三个方面表述化学品的危险性,分别用蓝、红、黄三个小菱形表示。每方面的危险性定性分为 0~4五级,用0、1、2、3、4黑色数码表示并填入各自的菱形 图案中。

防护措施分级 根据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化学品危险性大小,提出九种防护方案。防护措施 分别用白色小菱形和 11个示意图形表示,白色小菱形和其表示危险性的三个小菱形构成一个彩色菱形,防护级别分别用0、1、2、3、4、5、6、7、8、9等九个黑色数码表示,并填入菱形图案中,防护图形符号 置标签的下方。

警示词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爆、健康方面的危害和避免接触条件。

危险性 简要概述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特 性 主要指理化特性和燃爆特性。主要包括:最高容许浓度、外观与性状、熔点、沸点、蒸气密度、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

健康危害 描述化学品通过吸入、食入、皮肤和眼睛接触等途径侵入肌体而造成的危害,包括急慢性中毒的典型临床表现和体征等。

急 救 指作业人员在操作处置化学品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在就医之前所采取的自救或互救的简单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灭 火 提示发生火灾时,可使用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若化学品为不燃物质,此项可略。

泄漏处理 指作业场所一旦发生泄漏需要采取的控制和处理措施以消除或减小泄漏危害。应急电话 填写生产值班、消防应急电话。

二.企业的责任

企业必须确保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分装、使用等作业场所挂有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对不宜挂贴安全标签的系统,如管道、反应器、储罐等装置和设施,应采用颜色或其它标识方式警示其危险性。

应确保所有工人都进行过专门的培训教育,使其能正确辨识标签的内容,对化学品进行安全使用和处置。

三.标签的使用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应广泛应用于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分装、使用等作业场所。其张贴形式可根据作业场所而定,如可张贴在墙上、装置或容器上,也可单独立牌。印刷应清晰,所用的材料要耐用和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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