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伦理三篇

2024-09-11

美德伦理 篇1

一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

麦金太尔认为美德概念具有与共同体生活相契合的内在利益实践性、生活完整叙事性和历史传承性的特征, 并对美德定义做三种界说。

第一, 美德是“一种获得性的人类品质, 对它的拥有与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那些内在与实践的利益”, “实践”在麦金太尔语境中的内涵是“任何融贯的、复杂的并且是社会性地确立起来的、协作性的人类活动形式, 通过它……内在于那种活动的利益就得以实现”, 可见“实践”自身的本质即目的, 它与内在利益有内在统一性。内在利益的特征在于:“内在利益诚然也是竞争优胜的结果, 但它们的特性却是, 它们的获得有益于参与实践的整个共同体。”它区别于具有排他性的外在利益。

第二, 美德是主体对个人生活的叙事理解。因为“人不仅在他的小说中而且在他的行为与实践中, 本质上都是一种讲故事的动物。他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他的历史逐渐变成了渴望真实的讲故事者。”人的行为只有在叙事历史中才能得到理解。且美德与个人的整体生活相互关联, 因为美德不仅提供人生目的的生活结构, 也提供生活故事的叙事结构。麦金太尔视个体的人生为一个完整故事, 人是从生到死的叙事主体。个体在这种叙事理解中“人格同一性正是角色统一性的先决条件, 而角色统一性又是叙事统一性所必需的。没有这种统一性也就不存在任何可被讲述的故事的主体。”

第三, 美德是个体在共同体下对历史的复归。麦金太尔批判以萨特为代表的现代性个人主义与历史脱节的倾向, 并指出“个人对善的追寻, 从一般性和特殊性上讲, 都在一个由那些传统——个人的生活是其一部分——所界定的语境之内发生”, 因而“诸美德发现, 它们的意义……在于维系同时为实践与个体生活提供起必要的历史语境的那些传统”。这意味着现实的美德生成与历史传统血肉相连。

麦金太尔认为, 实现自我不仅要在历史传统中继承美德, 也要在共同体中体认和实践美德。他所推崇的共同体, “实际仅存在于一些未能对自由主义伦理价值构成挑战的边缘共同体中”, 中国高校在麦金太尔语义上也是伦理共同体。然而, 面对现代性的冲击, 此“堡垒”已不甚坚固, 下文将结合美德伦理理论分析“堡垒”中突出的德育问题。

二美德伦理视角下德育问题的分析

教育作为具有历史传统的人类实践, 其内在利益为追求人性美德培养, 换言之, 教育目的就是德育。然而, 高校教育在强调效益主义的现代社会下, 已然将计算“投入——产出”式的效率目标作为内在利益。虽然“没有社会制度机构的支撑, 任何实践都不可能存活多长时间。”但当今高校教育实践侧重以服务现有经济社会体系为导向, 主要承担知识技能传授的社会功能, 这种技术理性主导下的高校教育模式甚至出现去德育的倾向。当然, 德育异化不仅受外部社会环境影响, 高校教育制度本身也难辞其咎, 现有的制度以获取财政资金为主要目的。出于内在利益的忽视或错误认识, 德育“实践就不可能抵御社会制度机构的腐蚀力”。总之, 高校教育实践若缺少美德导向, 过分追求外在利益, 便会失去内在利益, 而德育异化亦解构教育共同体。

在传统社会中, 个人统一于整体的生活叙事中。然而, 现代性主导的生产实践将个人同质性的生活叙事变得碎片化。个体生命的每个时段、每个空间都有其特定行为规范, 这些规范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叙事完整性的破碎。高校德育主体在学科分离、课堂内外等实践影响下, 其品德塑造可能会因不同规则的宰制, 造成“表里不一”的矛盾现象。而且, 高校德育主体的角色单独被设定为“在校学习知识的学生”, 导致其体认的只是个体的人生特殊性而非统一性。高校学生倾向将“优秀”仅视为学习技能的突显, 容易忽视与家庭、社会和国家相关的美德培养。德育主体缺失整体生活的背景, 将导致“叙事性”出现碎片化, 造成其品德分裂的困境。

我国在近现代史上曾遭遇灾难性的文化浩劫, 历史的美德传承出现断裂。另受西方自由主义影响, 我国高校教育过度强调学生个性化发展, 把德育主体视为一种外在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原子式的先验自我”。德育工作虽也注重显性的规范训育, 但容易忽视隐性的信仰培育, 麦金太尔提醒:“实践总是有其历史, 而且在任何既定时刻, 一个实践是什么, 取决于一种通常是代代相传的理解模式。”由于失去了历史的“道”, 忽视“道育”, 片面强调“德训”, 德育只能立于“无根的历史”, 效果甚微。下文试图将美德伦理理论运用至高校德育实践的良性有序发展中, 从而构建教育共同体。

三美德伦理对德育的启示

第一, 高校教育需正视自身价值所在, 明确德育实践的内在利益是促进学生品德的完善。在我国现行教育制度下, 高校德育作为我国教育系统中最高层级的价值取向, 对教育环境的优化至关重要。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不应局限于满足社会需求, 也要为社会提供价值导向。高校教育走出象牙塔的同时, 也要成为人类文明的“灯塔”, 从而抵御现代性负面因素的冲击。保卫教育共同体, “保卫”不意味着“死守”, 而是注重创造性的“重构”。无论“保卫”还是“重构”, 都不能偏离教育实践的内在利益——学生品德的培养, 如此方能优化德育环境。

第二, 高校在制定相应政策以指导德育实践时, 需考虑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的问题。德育政策应考虑当下我国的法治环境与特殊的政治背景, 注意在合法前提下注重“爱国”“民主”“法治”等美德概念的历史变化与真实内涵诠释。教育决策者须辩证思考:面对全球同质化与价值多样化相互激荡的趋势, 如何进行传统美德的历史复归。德育实践的历史复归须面向未来, 它既非一味固守陈旧, 亦非盲目排外。“各种活着的传统, 恰恰因为它们继续着一个尚未完成的叙事, 所以就面对一个未来, 而这个未来的未决而可决的特征恰恰又源于过去。”因此, 高校德育政策的制定需努力寻找我国历史传承与现代学生品质发展相协调的契合点, 方能提高可行性。

第三, 高校的教师与学生群体皆需共同参与德育实践, 并实现优良互动。教师群体应转变观念, 将“家长式权威”的“师父”思想剔除, “任何人都不能被灌输或施加条件来诚实地讲话或公正地判决, 因为实施这些美德都要求一种自觉意识和自由选择的品质。”应树立与学生人格平等的思想, 注重教学相长, 培养学生的道德认同感, 而“道德认同感的形成需要诉诸受教育者在学与用中对于所学和所用的知识与技能价值的一种亲身体验。”因此, 教师应言教与身教并重, 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实践智慧, 注意不同学生个体的“生活叙事”, 进行多样化的关怀, 并以榜样的力量影响学生的“知情意”, 促进学生在课堂外的生活中, 在家庭、社会、国家共同体中实践其所体认的美德概念。学生群体应正视教育实践的外在利益, 如“荣誉称号”“奖学金”等外在利益, 同时也要注重德育这一内在利益的追求, “谋其利”亦需“正其义”。

总而言之, 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给当今我国高校德育提供了独特的理论视野。然而, 在具体运用该理论至德育实践时, 我们仍需结合德育问题的特殊性, 对诸如历史美德价值缺失、德育主体的道德意志薄弱等问题做辩证分析, 切勿犯教条主义错误。

摘要:麦金太尔美德伦理中的“实践”“共同体”“内在利益”等核心思想, 为德育的探讨提供了独特的理论视角, 笔者试图在美德伦理视角下, 对我国高校德育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以期构建教育共同体。

关键词:美德伦理,德育,共同体

参考文献

[1]〔美〕麦金太尔.追寻美德——伦理理论研究 (宋继杰译) [M].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

[2]郭本禹.道德认知发展与道德教育——科尔伯格的理论与实践[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 2005

美德伦理 篇2

陈红兵教授近10年来一直从事佛教生态思想研究,成果丰硕。2011年出版专著《佛教生态哲学研究》,近年来先后在《哲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武汉大学学报》等期刊以及相关学术会议发表佛教生态思想研究论文20余篇。陈红兵教授在《哲学研究》2013年第7期上发表的《以德性论为核心研究佛教生态哲学》一文中,系统论述了佛教生态哲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内容。陈教授认为,佛教生态哲学研究应超越早期该领域研究比照西方环境哲学观念的比附式研究方法,从佛教自身的根本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德性修养实践出发,以德性论为核心研究佛教生态哲学。陈红兵教授选择将佛教生态哲学研究与德性伦理相结合的研究进路,不仅体现了佛教生态哲学研究走向成熟的趋势,也是近年来该领域研究的代表性成果。

国内外佛教生态思想研究均大体经历了前后两个阶段。欧美佛教界、学术界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偏重于从生态文化思潮的主流观念出发研究佛教生态思想,比较流行的观点是将佛教缘起论视作生态整体论世界观。80年代末开始,一些学者如哈里斯开始质疑佛教的生态思想性质。此后,一些学者开始另辟蹊径研究佛教生态思想,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英国杜伦大学库珀(David E. Cooper)、詹姆斯(Simon P. James)关于佛教生态思想的德性论研究。我国佛教生态思想研究的情形也大体如此。早期以佛教缘起论作为佛教生态哲学基础的观点甚为流行。1998年开始有学者提出从德性论的角度研究佛教生态思想。陈红兵教授发表的《佛教生态德性论研究》1 和《以德性论为核心研究佛教生态哲学》两篇论文是佛教生态哲学德性论研究的代表作。

佛教生态哲学的德性论研究的形成与近年来德性伦理的复兴与环境美德伦理研究的兴起密切相关。自1958年安斯库姆发表“现代道德哲学”2一文开始,德性伦理学开始复兴。德性伦理复兴的代表性作品是麦金泰尔的论著《追寻德性》(After Virtue)。正如麦金泰尔所言,德性伦理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现代性道德谋划的彻底失败”,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现代人寻求道德救赎的努力。在环境研究领域,德性伦理的复兴促使了环境美德伦理研究的兴起,自1983年,托马斯·希尔(Thomas Hill Jr.)发表《人类卓越理想与对自然环境的保护》3以来,不少学者如桑德勒、弗雷泽开始探讨环境美德伦理的可能及其内涵。桑德勒甚至认为环境美德伦理为环境伦理研究提供了新方法,并强调这种方法“是发展环境伦理的替代性方法,而不是补充性的方法”。4 佛教生态哲学的德性论研究的兴起既得益于当代德性伦理复兴的大背景,也是佛教生态学研究对“环境美德伦理”这一环境伦理学新进路的呼应。库珀、詹姆斯在其论著《佛教、德性与环境》第一章第一节“两种趋势”中,即明确将近期德性伦理的复兴与环境伦理的兴起,作为自身佛教环境德性伦理研究的思想背景。5 可以说,佛教生态德性论是佛教生态哲学与环境美德伦理的新结合,是从佛教哲学和佛教传统文化中挖掘的环境美德伦理养料的重要尝试。

《以德性论为核心研究佛教生态哲学》第一部分从德性论在佛教哲学中的地位论述了为什么要以德性论为核心研究佛教生态哲学。文章指出,佛教思想主题是通过主体自身的德性修养解脱人生的烦恼和痛苦。佛教理论体系大体上包括解脱论、心性论、修行观和缘起论等方面,而贯穿其中的主线即主体的德性修养。这就决定了德性论在佛教哲学中的核心地位。因此,佛教生态哲学要形成具有自身特制的理论体系,要求以德性论为核心进行研究。

论文第二部分以德性论为核心,结合佛教解脱论、心性论、修行观与缘起论具体论述了佛教生态哲学的四方面内涵:即佛教生态哲学的价值理想、佛教生态哲学的心性论基础、佛教生态哲学的德性修养方式与途径、佛教生态哲学的理论基础。(1)关于佛教生态哲学的价值理想,文章指出,佛教对涅槃解脱的精神追求,对于转变物质主义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而大乘佛教“利乐有情,庄严佛土”的价值理想则体现了佛教关爱生命,建设美好生态环境的愿望;(2)佛教生态哲学的心性论基础方面,文章揭示,佛教心性染净说将贪欲视作人性的污染,将清净视作人性的理想状态,对于我们批判反思物欲主义人性论具有积极意义。而佛教心性智慧说对于体证真如、度化众生智慧的强调,对于超越现代主客二分的认识思维方式,突出人与环境一体的智慧具有重要价值;(3)大乘佛教阐发的“心净——行净——众生净——佛土净”的德性修养方式与途径,对净化人心、教化众生的强调,对于转变人们的物质主义价值观,对于启发当前环境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均具有启迪意义;(4)作者将佛教缘起论区分为生存境界缘起、存在的缘起性、缘起整体性三种形态,并从三方面分别论述了佛教缘起论对于建设生态文化世界观的价值。作者从德性论视角关于佛教生态哲学的系统论述,对于当代生态哲学更好地吸收融合佛教生态思想资源具有重要价值。

作者在第三部分比较了佛教德性修养实践与自然价值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生态学等西方环境哲学实践方式与途径的内涵,突出了佛教生态德性论强调道德主体的自觉和自律的特征,以及以个人德性修养带动环保实践,以实现“度化众生,净佛世界”的目标在道德动机方面的优势。但是,作者也意识到,佛教生态德性论面临着“实践主体在进行佛教德性修养实践过程中,能否真正将德性修养与环保实践结合起来”的难题。正如作者所言:“实际存在的情况往往是,佛教实践主体往往偏重于德性修养的一面,而忽视现实的社会实践,甚至将两者对立起来。”遗憾的是,尽管作者指出,“德性修养与世间事业的结合本身不是理论问题,而是主体自身的实践问题”,但是对于如何解决这一实践问题,作者并未给出出路。

近年来,台湾地区佛教界领导者以自身精神感召力合组织作用,引导佛教信众、环保志愿者积极投入到生态环保实践的实例,或许能够启发我们发挥佛教德性修养的在生态环保实践中的积极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在这方面,慈济志愿者的行为很有说服力,如台湾屏东的官员曾经发起清理河岸附近垃圾的号召,但应者寥寥。后来慈济功德会介入到这一活动中去,提出的口号是“拾一份垃圾、积一份功德”。或许是因为这一倡导,也或许是因为慈济会员以行动感动了当地百姓,很多人加入到治理社区环境的行列中来。佛教志愿者的这些优势拓展到生态环保上,必能成为生态环保建设的巨大力量。在这方面,我们仍以台湾慈济功德会为例。慈济功德会是台湾地区最大的民间组织。1990年慈济开始参与环保,在2005年,慈济在台湾注册的环保志愿者最少有44 700位。慈济志愿者参与的生态环保实践包括到大专院校宣传环保,做资源回收,参加社区环保活动,到居民家中收集和分类垃圾等等。从1990年起,慈济“回收并转卖的资源超过一亿六千万新台币”,他们通过循环使用纸张所节约的资源等同于少砍伐了三十六万棵20年树龄的树。1

[作者单位:郭辉,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

规范美德伦理学 篇3

规范美德伦理学

人们通常认为美德伦理学并不能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任何认为美德伦理学可以替代道义论和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人都会发现自己面对这样一个人们普遍接受的诘难:“美德伦理学并没有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因为它无法告诉应该怎么做.因此,它无法成为替代道义论和功利主义的规范性理论.”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反驳这一诘难,为美德伦理学辩护.

作 者: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 邵显侠  作者单位: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牛津大学哲学哲学系)

邵显侠(南京师范大学)

刊 名:求是学刊  PKU CSSCI英文刊名:SEEKING TRUTH 年,卷(期): 31(2) 分类号:B82 关键词:规范伦理学   美德伦理学   规范美德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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