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利益集团论文三篇

2024-08-06

突破利益集团论文 篇1

我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有以下思考。

首先, 要倾听老百姓的声音。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老百姓对教育有什么期盼、对教育问题有什么看法, 需要在改革中加以关注。在我看来, 老百姓关心的是教育资源配置公平的问题、师德问题、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其次, 要倾听教师的心声。教育改革最终要落实到教师这一主体上, 如果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 教师没有积极性、不认同, 改革很难取得成功。老师面临什么问题?第一个就是职称问题。第二个是绩效工资问题, 还有教师合法权益维护的问题。我们有什么权力随意让教师加班加点?我们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到底能不能实现教师的参与权?这些都值得思考。

再其次, 要真正解决机制体制的问题。第一, 解决教育基本秩序问题, 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个依法运行的基本教育秩序, 在教育界, 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可怕。第二, 解决教育改革内部动力机制问题, 说到底是三支队伍的专业化问题:教师队伍专业化, 这个问题我们正在重视;校长专业化,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入门, 我们虽然有一个所谓的校长专业标准, 但地方不一定执行, 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准入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地方教育局长的专业化, 一些局长政治素质没问题, 但是没搞过教育, 不掌握教育规律。第三, 解决教育领域改革外部动力机制问题。我们要建立由学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的劳动工资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否则, 难以真正破除应试教育。第四, 解决教育领域改革领导机制的问题。要突破国家教育职能部门利益格局的束缚, 教育问题不仅涉及教育系统, 还涉及人事、财政、发改等部门。部门利益格局的突破必须有上位的制度设计。所以, 应建立一个超越部委的教育改革领导机制、跨越部委的教育领导机制。

如何突破利益集团 篇2

消费和创新相互关联,并且都有益于中国国内正在成长壮大的中产阶层。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也需要政府减少对于国有部门的支持,而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

在过去的十年里,每当出现经济方面的问题时,政府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解决这些问题,而未在政治上做出更多的调整。这一做法在2008年的经济刺激计划中发挥到了极致。政府在两年的时间内投入4万亿元人民币 (5860亿美元),使得中国经济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能够得以持续运转。

这些用于刺激经济的资金,百分之八十以上(4680亿美元) 都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中央政府为部分项目发行了政府债券以提供资金,并要求国有银行为其余项目的相关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给予支持。地方政府官员对此备感兴奋,因为他们能够决定哪些项目能够上马、以及哪些公司能够获得政府的合同。大多数的经济刺激计划的项目都承包给了同地方政府和国有银行关系密切的国有企业。在全中国范围内,大量的资金运转于政府官员、银行家和颇有门路的国有企业这些精英群体之间。

现在,中国的领导人需要通过允许银行根据项目的盈利能力、而不是政治关系选择项目并发放贷款,从而将资金支出从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转移到私营部门的创新活动中去。只有通过这一途径,中国才能在价值链体系中继续向上游攀升,成为全球创新大国。然而实现这一点并不容易。地方政府官员和地方国有企业领导人会极力阻碍任何以牺牲其利益的改革,他们是中国非常有权力的利益集团。

正如美国国会代表一样,中国的省级官员在参加中央政府的经济问题决策时,会将其自身利益问题摆上桌面。

在经济改革的第一个阶段,邓小平在地方经济的方面给地方政府下放了更多权力,藉此赢得了支持。而下一时期的改革则需要取消部分业已下放的经济权力。如果想成功地实现经济的再度平衡,就应取消地方选择获取资金的公司和派发大规模基建工程项目单子的权力,由商业银行将资金分配给最具盈利潜质的项目和技术,无论其身在何地、也不管其具有何种背景。

中国已经在把资金投向战略新兴产业,但是遇到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些新兴行业带上发展的轨道。

例如,在绿色能源领域,中国已将大量的资源投入到风能和太阳能领域中去,不过中国领导人真正希望的是发展自主技术,并增加其在国内市场的销量,但情况并不是很理想。虽然资金用于清洁能源的研发,然而资金却是通过各种渠道分配出去,分配给有背景和门路的企业,而不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司。许多私营企业无法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而正是私营企业更有可能孕育出中国所需的新鲜理念。

中国在国内购置、安装这些清洁能源产品方面也显现出了滞后的态势,这一问题在太阳能行业尤为突出。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将其生产的百分之九十的产品销往海外,而这些出口产品正为关税问题所困扰。中国太阳能产品制造商希望中央政府能够提高国内市场上的太阳能能源消费量,从而在加大内销的同时,减少对出口的依赖。

这是因为,中国的电力领域仍被国有企业所主导。这些企业更倾向于沿用其所拥有的煤炭基础设施,而不愿意投资于太阳能等新兴技术。

这些因素使得中国的能源领域捆绑于煤炭能源上,并使得中国的清洁能源经济无法摆脱“依赖出口、忽视内销”这一陈旧模式的束缚。那么,总体而言,中国陷入了这样一种情形:中央政府试图将中国经济推向新的方向,但现实中,各种力量又制约了中央政府的体制转型的能力。

治理现代化应突破利益藩篱 篇3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之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一全新政治理念,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

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其现代化是社会政治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表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增强国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中国能在社会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保持经济的长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治理改革的成功。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在国家治理体制和能力方面,正面临诸多新的严峻挑战。如果不采取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解决国家治理中存在的紧迫问题,那么我们目前局部存在的治理危机有可能转变为全面的执政危机。而化解治理危机的根本途径,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沿着民主法治的道路,坚定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治理体制的改革属于政治改革的范畴,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决定》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只要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新观念和新实践,都值得重视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缚社会政治进步的体制机制都应当破除。

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应加强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研究,分阶段制定国家治理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表。一方面,要站在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门和地区利益,进行全局性的统筹规划,挣脱既得利益的束缚;另一方面,既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能草率从事,应当广泛讨论,从长计议,避免短期行为。此外,还应注重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学习借鉴国外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最重要的还是体制机制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质,可以制约治理者的滥权和失职。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既有“破”又有“立”。一方面,要像全会《决定》所说的那样,“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另一方面,要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制度。良好的国家治理,制度是决定性的,但治理者的素质也至关重要。三中全会《决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观念”列为改革的重要任务,可谓切中要害。

《决定》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7年内要初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其艰巨性可想而知。实现这项艰巨的战略任务,不仅需要坚定的决心、坚强的领导和果断的措施,同样也需要宽广的胸怀、高度的智慧和正确的道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必须超越任何组织和群体的局部利益,而以中华民族和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着眼点;不仅要集中全党的智慧,还要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不仅要有政治精英的参与,也要有普通民众的参与;不仅要依靠党组织强大的政治动员能力,更要严格遵循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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