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投资七篇

2024-07-15

重大投资 篇1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专业审计

引言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投入大, 耗用资源多, 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 社会关注度高,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 决定着经济能否又好又快地发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 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 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由此可见, 绩效审计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是审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必由之路, 也是建立绩效政府的有力推手。这就意味着审计的重点和审计的定位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审计的重点应从传统的财政资金审计, 转移到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需要“围绕经济搞审计, 跳出审计看经济”, 从“经济卫士”角色向发挥“免疫系统”功能转变。但从近年来的投资审计工作来看, 普遍存在着审计时效性不强、信息化程度和投资绩效审计水平不高等问题。本文结合2010年度泰州市海陵局组织实施的东风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绩效审计项目, 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与同行共同探讨与交流。

1 精挑细选审计项目, 明确绩效审计项目的目标

选准项目要把握好宏观性和时效性。宏观性就是审计项目涉及的资金惠及面或者是政策的影响面要相对较广。时效性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重点情况来挑选审计项目。海陵区审计局选取的2010年重点审计项目东风北路工程是海陵区建区以来首个特大型道路建设工程, 同时也是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 全长6.26 km, 工程合同价款2.48亿元。绩效审计成功的关键是把握绩效审计目标, 该项目的审计目标确定为通过审计证实该工程项目造价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节约政府投资资金,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工程项目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 揭示和反映政府投资项目在政策执行、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促进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 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2 根据不同的绩效审计内容制定审计方案, 突出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

审计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龙头”, 是指导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路线图”。制定审计方案时, 需要细化审计内容, 突出审计重点。该项目审计的重点内容细化确定为审查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与该项目相关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工程造价结算编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特别是审查隐蔽工程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行为;根据施工图、变更资料及甲方签证等有关资料, 审核其工程量是否正确, 重大变更有无审批手续, 套用定额是否正确, 材料价格、取费标准是否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等。再进一步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 制定不同的审计方案, 这是决定绩效审计质量和效果的关键。方案中要确定审计步骤和方法, 落实审计分工和审计责任, 增强审计实施方案的针对性、指导性, 防止审计操作与审计方案脱节。

3 巧借外力, 科学组织项目实施

绩效审计涉及的领域宽、视角广、内容复杂, 不能仅仅局限于在办公室里查阅财务账本, 就图纸签证审图纸签证, 而应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在东风北路项目审计中, 审计人员除采用计算、实地察看、现场测量等常规性审计方法外, 针对审计重点土方工程, 采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发现了疑点, 组织专业测绘单位进行测绘, 先利用两期DTM法和方格网法检查计算, 得出两期工程实际总回填土石方量。对比施工单位送审土方量与测绘量, 核减土方量92 278.05 m3, 仅该项核减金额就达1 218万元;针对审计难点隐蔽工程, 通过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反复讨论,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钻探实施方案, 组织专业岩土勘探单位采用高速岩芯钻及G1-A型工程钻机实施钻探, 以确定道路沥青混凝土层、二灰结石层的结构厚度和灰土层的回填厚度, 最后采用计算机辅助套定额计价, 核减工程造价1 105万元, 其中仅沥青混凝土结构层复审的审计核减就达230万元。通过实施以上审计手段, 发现路基土方高估冒算, 路基及河塘隐蔽部分回填物质大部分为砖渣等建筑垃圾, 与设计要求使用灰土回填不符, 甚至发现部分标段直接是素土回填;沥青结构层普遍达不到设计厚度13 cm, 实际钻探平均厚度为8.5 cm, 仅为设计厚度的65 %;二灰结石结构层部分标段处于松散不成型状态, 部分道路已出现破损等一系列问题。审计的力度和深度得到了充分保证。

4 选取恰当的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标准是进行绩效评价的前提条件和准绳, 按性质可分为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定性标准一般包括国家的政策规定及各种法律法规。定量标准一般包括预算、计划和合同;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数据和历史业绩;外部专业机构或者专家的意见等。东风北路项目选取的审计评价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财建[2002]394号)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苏政发[2004]48号) 、《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04]369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部令第78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 (苏建价[2005]593号) 、《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计投资[1999]693号) 。另外, 结合专业勘探单位的勘探报告、专业测绘单位的测绘报告, 参照《江苏省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 对该项目作出了客观的评价。

5 大力运用审计成果

绩效审计的效果如何, 关键看审计成果是否得到有效运用, 这是绩效审计的终极目标。运用绩效审计成果要紧紧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服务领导决策;二是服务群众的知情权。服务领导决策就是要充分挖掘审计成果, 通过利用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审计综合分析等多种形式,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该项目审前调查充分, 审计实施得力, 审计效果明显。共核减工程造价5 159万元, 核减率达21.36 %。审计揭示和反映了政府投资项目在政策执行、建设管理中普遍存在的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工程造价高估冒算问题严重、工程款支付管理欠规范、工程质量问题突出等问题。并就加强工程监管, 提高设计方案变更的透明度;加强资金监管, 保障政府投资的安全性;严格工作纪律, 增强招标投标工作的严肃性等方面, 提出了可行的改进意见。该项审计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分管领导对审计要情作出了专门批示:“东风北路建设工程审计绩效评价全面, 审计成果显著。审计揭示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管理等问题值得关注, 提出的审计建议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审计建议抓好整改落实, 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管理, 提升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重大投资 篇2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 我国重大工程建设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质量上均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重大工程一般都具有工程投资额大、技术含量和工程质量要求高、专业性强等特点。由于前期施工准备时间有限, 加之各种指标不够完善, 使得部分工程设计滞后与工期短, 形成了一对鲜明矛盾, 导致个别工程项目难免存在“边算边干”现象, 有的甚至成为“三超工程”。因此, 如何抓好重大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与管理, 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总盘子范围以内, 是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 施工阶段影响投资控制的主要因素

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 (构) 筑物实体形成阶段, 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施工阶段影响投资控制的因素固然是多方面的, 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量大, 涉及面广, 影响因素多。一个建设项目往往涉及到土建、安装、通信等多个单位工程, 各工序之间的安排都必须做到优化、合理, 否则, 轻者会出现工种之间“打架”而延长工期, 重者出现工程返工, 造成极大浪费;二是施工周期, 政策性变化的影响。重点工程少则一年多则几年, 周期越长受政策影响的因素就越大, 风险也会越来越大;三是材料设备价格, 市场供求波动大。建筑材料、设备的造价一般占总投资的60%以上, 因此, 直接影响到工程投资控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必须具有完备的价格预测及监控机制, 在政府发布的建材信息参考价的基础上同时建立自己的价格信息库,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 真真把握住市场行情的命脉。既要提高建设质量, 又要控制工程造价,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就要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从而加强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 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的特点, 工程实施阶段往往还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 如不可抗力的台风等因素。

2 投资控制的方法与对策

1)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有条件地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降低工程成本。根据重大工程的特点, 在施工图没有一次到位的情况下, 可按事先确定的标段, 将标段内已完成设计的施工项目率先招标, 其它个别暂未出图的项目, 采取打包发包, 仍按照报审标底的程序进行报批, 原则上做到先算后干, 及个别小项目, 可采取边干边算的做法施工, 既保证了工程进度, 也便于控制工程造价。

2) 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 防止少数垄断性行业任意抬价。在工程建设中, 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 如变配电所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等, 而这些行业往往又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如:每个建设项目的变配电系统必须由供电部门所属的三产负责从设备采购到安装的总承包。而且价格是一口价。在这些项目中, 首先应该尊重供电部门的“规定”, 由他们总承包变配电系统, 另一方面要求允许另一家供货商参与竞争, 最终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 设备采购采取厂家招标, 一般比供电部门指定厂商的报价降20%左右。

3) 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 只有进行有效预控, 才能做到未雨绸缪, 防患未然, 从而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降低到最小, 主要把握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严把施工图纸会审关。因重大工程前期准备时间紧, 工程勘察、设计的时间一般比正常时间要短, 设计图纸在深度上可能出现不足、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 除在施工图审查时把关外, 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如在某工程项目施工图会审中, 由于该工程跨度为24米, 原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 主梁高度达2.2米, 施工难度大, 且不经济, 经监理提议, 设计部门同意将混凝土结构改为钢网架, 钢筋混凝土柱截面也相应减少, 降低工程造价近15%, 由于是在开工前进行了变更, 没有造成损失。总之, 施工图如有缺陷, 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 变更发生得越早, 损失越小, 反之就越大。为此, 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 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 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 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严把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关, 不随意提高建筑装修标准, 不随意改变设计做法, 不随意答复签证项目。对可变可不变的项目, 只要不影响结构和功能的尽量不要变, 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手续, 要多加几道“紧箍咒”;三是加大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的审核力度, 除对重大设计变更项目, 做到事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外, 对一般签证项目也要先算后干, 做到心中有数。

4) 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 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 要加以详细分析, 找出原因, 并及时与项目主要负责人通气, 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 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5) 深入现场, 收集和掌握施工有关资料。在工程施工过程, 审价人员和费用控制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 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 有时与监理、总承包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座谈, 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 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 相应调整控制目标, 并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3 结束语

博元投资重大违法事项分析 篇3

因涉嫌重大违法案件,3月31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投资”)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是2014年退市制度修订后,沪深两市首家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进入退市程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也是继*ST长油、*ST二重之后,沪市又一只将进入退市程序的股票。在当前股市持续火爆、各路资金持续入市、注册制推出在即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既体现了维护退市新规、推动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对上市公司造假行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也是A股市场首现因重大违法退市而推动制度体系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加速困扰市场多年的“不死神话”走向终结。至此,中国资本投资市场迎来了新的曙光。

1 博元投资获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稽查局下发的《关于通报博元投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移送公安机关有关情况的函》,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证监会于3月26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九)项规定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该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情形的,上交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涉嫌重大违法,在移送公安机关后,上交所于3月31日起对博元投资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后,公司股票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证券代码“600656”保持不变,证券简称变更为“*ST博元”。这意味着2014年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以来,沪深两市迎来了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

博元投资的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后,公司及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履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将督促博元投资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退市风险、说明相关事项的时间安排及后续进展,投资者对此应予以关注。

2 博元投资涉嫌的重大违法事项

一直以来,A股市场都存在上市难、退市也难的情况,各种造假违规行为不断出现,很多公司无法顺利退市,由此造就了一大批“不死鸟”,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暴富神话。这使得股市本应承担的市场资源配置和市场化定价功能严重扭曲,造假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三公”原则。资料显示,博元投资脱胎于1990年12月19日上市的“老八股”凤凰化工。近25年来,历经数次重组,曾先后以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华药、*ST源药、S*ST源药、NST源药、ST源药、ST方源和ST博元的名称存活于A股市场,并屡屡上演乌鸦变凤凰的戏码。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博元投资于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452.845万元并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2014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虚增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和利润,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博元投资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造假时间跨度长、多次造假、金额巨大、后果严重等特点,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根据新实施的退市制度,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已经触发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博元投资此次被强制退市,对市场的影响是积极而又深远的,预示着过去那种公司戴着被立案调查的镣铐却又不断通过重组而实现乌鸦变凤凰的资本游戏,在A股市场将一去不复返,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零容忍,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游戏规则。

3 强制退市企业回归条件严格

上市公司一旦涉嫌重大违法并进入强制退市程序,想再次回归就需要经历数个关口的严峻考验,其间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性,难度极大。

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和鼓励公司主动纠错等考虑,《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恢复上市提出了具体的条件。但是对于因涉嫌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被启动退市机制的公司,为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相关条件比较严格。根据退市规定,从博元投资披露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到终止上市,未来还需经过以下程序: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满30个交易日后停牌;上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15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将涉案公司移送公安机关之日起届满12个月前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如人民法院在前述期限之前做出生效有罪判决的,上交所将在收到相关判决书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博元投资股票暂停上市后,在上交所做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前,公司可以在两种情况下向上交所申请其股票恢复上市。一是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做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且中国证监会未做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的。二是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2.7条规定,分别符合以下4方面条件:公司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而对是否符合这4方面的条件,规则有十分明确、具体、严格的判断标准,上市公司达到要求的难度很高。

由于相关规定未对公司在退市程序中进行重组事项做出明确禁止的规定,博元投资的股票在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仍可继续进行重组。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影响。目前即使已经进入退市程序,博元投资依然在重组之路上挣扎。

nlc202309021315

4 投资者需注意五大关联问题

由于A股市场向来有爆炒ST的习惯,博元投资又刚刚公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不少投资者误认为若重组成功,则公司还会恢复上市。尽管相关规定未对公司在退市程序中进行重组事项做出禁止性规定,但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影响。这意味着,博元投资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能否恢复上市,以及被终止上市后能否重新上市,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同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和具体清晰的判断标准。博元投资此次重组成功与否和恢复上市没有必然联系。因此,投资者应该审慎对待博元投资重组与公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重新上市的关系,理性参与退市风险警示期间的股票交易。参与博元投资股票交易的投资者需要注意以下5个关联问题。

一是博元投资在风险警示板的最后交易日具有不确定性。根据规定,博元投资股票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继续交易30个交易日,因重大事项停牌最长不超过5个交易日,且不计入30个交易日内。因此,最后一个交易日受实际停牌天数影响而变化,投资者应关注公司相关特别风险提示和说明。

二是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的投资者,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

三是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四是投资者参与博元投资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应当遵守上交所《交易规则》《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等规则的规定,不得从事异常交易行为。

五是投资者应当通过博元投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查阅公司公告,特别关注博元投资股票交易的相关风险,理性做出投资决策。同时,在博元投资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的交易期间,上交所将通过官方网站下的“信息披露——交易信息披露”栏目,每日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等交易信息。

收稿日期:2015-06-03

重大投资 篇4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保监发〔〕92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投资计划投资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重大工程,且偿债主体具有AAA级长期信用级别的,可免于信用增级。

二、债权投资计划投资“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中国制造2025》、河北雄安新区等国家发展战略重大工程的,注册机构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优先受理。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保监会

重大投资 篇5

1 科研投资的创造性失灵界定

科研投资的创造性效应来源于技术的自主创新,自主创新的本质是牢牢掌握创新环节的主动权,核心技术必须依靠自身力量进行独立创造。当前,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欠缺的最大原因是研发投入不足[2]。

基于此,提出科研投资的创造性失灵的概念。从内涵入手,创造性失灵包括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两部分。首先对市场失灵进行界定,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无法使科研资金配置达到最优效率的状态,是创造性失灵的基础和前提。科研投资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市场经济下,科研投资的创造性失灵首先意味着市场创新资源配置机制的失效。

市场失灵内涵基础上,界定科研投资的政策失灵为:市场失灵后,政府实施的政策调控机制依旧不能使科研资金配置达到最优效率的状态。

面对国家研发投入的政策调控,实践经验发现,以重大装备制造业为代表的典型产业中,企业科研投资依旧不足,创造性受到抑制。不仅与当前经济理论的预期结果不符,也与强调发挥宏观政策导向的经验研究相矛盾。

综合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两部分,界定科研投资的创造性失灵为:市场机制和政策调控机制同时无法使得科研资金配置达到最优效率的状态。

有关企业科研投入不足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研究。如Kim等[3,4,5]学者证明了融资约束与科研投入的内在联系,指出科研资金配置的问题实质是金融机构对企业资金投入不足。然而,研究对象多是中小企业[6,7,8],基于对传统大型国有企业“不差钱”的认知,当前研究对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关注较少。事实上,我国装备制造业虽初具规模,科研投资效率却十分低下,而且往往需要承担较多的政策性负担,自身资金积累能力较弱[9,10]。科研资金主要依靠间接融资的方式,对银行依赖度较高[11,12]。由此可见,从银行处难以获得科研投资,是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创造性失灵的重要原因。

2 信息不对称下银行投资的风险厌恶倾向

无论是市场资源配置机制还是政策提调控机制,都无法激励银行对企业进行科研投资,决定性因素便是风险。实践经验发现,银行对重大装备制造企业科研投资存在强烈的风险厌恶倾向,这是导致企业难以获得科研投资的根本原因。风险厌恶倾向的产生根源,在于科研投资信息不对称。

首先,银行作为外部投资者很难获得相关的研发信息[13]。以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是否充分为依据,可将需要银行科研投资的企业分为2种情况:(1)风险可掌控的投资对象。银行对这类企业的信用评价、运营情况、科研实力、科研活动投入及回报有着充分的认知和掌控,并对企业未来发展和科研实力变化有着充分的预估。(2)风险不可掌控的投资对象。银行对这类企业诸多方面了解的不够充分,甚至完全不了解。

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就属于第2种情况,一件重大技术装备往往由多个复杂的子部分组成,研发过程通常需要做到极限精确,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研发活动的失败。银行难以对如此复杂的研发活动做到完全了解,更无法实时跟进研项目进展和企业科技研发实力变化。研发中十分重要的首台(套)核心装备技术试验,企业更是无法提供过往研发产出等信息,银行风险厌恶程度将进一步增强。

其次,即便银行能够了解相关研发信息,由于重大装备技术研发投资数额大、投资周期长,银行可能需要多次追加投资。一旦银行投资失败,给银行带来的损失远大于收益回报。事实上,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很大。以中国招商银行为例,2014年按行业划分的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数据显示,机械(2.63%)、交通运输设备(3.63%)为代表的重大装备制造业内不良贷款率远高于2014年招商银行总体不良贷款率(1.11%)。与此同时,国内各大银行制造业贷款占比皆呈下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银行的风险偏好,如表1所示。

单位:%

资料来源:上市银行2014、2015公布年报及季度报告。注:2013、2014年截止日期皆为12月31日。

风险厌恶倾向具体表现为银行对本土装备制造企业缺乏信心,为规避风险,银行在企业申请科研融资时设定“企业资质”等各种门槛,提高了企业融资的隐性成本。具体融资实施过程中,小额贷款出现坏账损失,当事人责任较小甚至可以不追究责任。一旦出现大额对外贷款产生坏账等不良后果,当事人不仅会受到追究,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项目进行大额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自身也需承担很大的风险。若无法降低银行风险厌恶倾向,推动科研投资的市场机制和政策机制很难发挥作用。如大连船舶制造行业,产值份额占全国总产值近15%,具有相当规模研发实力,在国内融资成本却比海外融资方式成本高很多。如此一来,具有实际技术融资需求,拥有一些稳定订单、有一定技术实力的船舶制造企业同样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限制了企业装备技术升级和转型发展。

当前,我国重大装备制造业技术升级拥有巨大潜力。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0.4%,拥有极大的科研资金需求和广阔的科研投资空间。

3 基于风险厌恶的银行科研投资决策模型

我国几大主要的银行皆为国有控股银行,因此银行在国内金融体系中有着特殊地位。企业对银行存在较大依赖,这种依赖形成了近似的市场垄断效应。进行科研投资时,基于强烈的风险厌恶倾向,银行会优先考虑风险因素。相对于科研活动的具体内容,银行更注重企业的科技研发和创新实力以及研发的投入产出情况,以此构建银行科研投资决策模型。

3.1 基本假设

在银行和企业之间的科研投资关系中,银行虽然掌握着资金资源,然而企业却掌握着科研投资更充分的信息,处于明显的信息优势地位。银行虽然难以对重大装备技术复杂的科研活动进行评估,因此银行同样对投资效益以及安全稳定性等方面存在最为强烈的需求。如果将银行视作消费者,将需要投资的科研项目视作产品,安全收益效用最大化是银行追求的唯一目标,其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

银行对企业科研活动投资过程中的总效用分为2个部分,op(k)-IP代表着银行对企业科研活动投资过程中收益最大化带来的收益效用,-ρf(m)则代表了银行进行投资过程中风险最小化带来的安全效用。其中,k代表科研活动的技术复杂程度,m代表科研活动投资比例,IP代表银行对企业科研活动的投入,op为技术研发产出,是技术复杂程度k的函数。op(k)二阶可导,op'(k)>0,op'(k)<0,代表着科研活动的技术复杂程度越高,在科技创新实力等条件一定的情况下,研发成功可能性就会降低,产出总量会继续增加,增加速度则会降低。f(m)为风险厌恶函数,ρ(ρ>0)代表银行对科研投资的风险厌恶系数。风险厌恶函数f'(m)<0,说明银行过往对企业科研活动投入越高,说明企业科研投资回报绩效越稳定,给予银行正向的产出信息肯定,银行的科研投资风险将会降低。科研活动的技术复杂程度k是投资比例m的函数,k'>0,k'<0代表银行对某科研活动投资在总投资占比越大时,企业科研活动获得的投入越大,技术累积程度不断增加,新研发活动技术复杂程度和创新程度将会增加。

根据实际经验假定,重大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程度与技术复杂程度是一致的。再假定,市场上银行面临的投资选择只有两个:重大装备技术制造企业1和其他一般性企业2。投资活动以项目为单位,重大装备技术制造企业科研活动投资项目为L1,其他一般稳健性企业与L1存在银行投资竞争性关系的科研活动投资项目记为L2,L1、L2获得的投资比例m1,m2组成了银行的科研活动投资结构,技术复杂程度k1>k2。

3.2 模型构建

当银行分别选择L1或L2作为自己的投资项目时,获得的总效用可表达为

银行对其投资具有决策权,对资金投入具有主导效应。假设银行对市场上科研活动投资总预算为M,L1、L22种投资项目对银行带来的效用相互独立,则银行在市场上进行最优投资决策的总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

约束条件为

基于此,构造相应的拉格朗日函数[14,15]为

由可以得出银行对企业科研活动进行投资获得的总效用最大化的条件为

因为企业科研获得投资的比例取决于银行的选择,故有

进一步可得代入公式(5)可得

银行投资决策,即银行选择对科研活动项目L1还是项目L2投资更多主要取决于活动需要的投入、研发技术的复杂程度以及银行的风险厌恶程度。

3.3 模型分析

根据开始的假设条件,k1>k2;k'<0,可知k1″<k2″,又op″(k2)<0,可知op'(k1)<op'(k2)。同时,为简化分析,暂不考虑后期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变化,假定在同一项目追加投资带给银行的风险增量近似相等,由此可得f'(m1)=f'(m2)。重大装备制造科技研发投入比一般性科研研发要大得多,故IP1>IP2,至此,可得出L2>L1,即银行更倾向于选择一般性的科研活动作为投资项目,对重大装备技术制造企业的科研活动投资具有强烈的风险厌恶倾向,风险厌恶程度越大,重大装备制造企业进行自主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就越难以得到银行的投资。这就导致一般性生产技术泛滥,核心技术创新难以继续实施。缺乏核心技术的引导,低端产能逐渐同质化,出现产能过剩,如图1所示。

由于技术创新停滞和产能过剩,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也会加剧,价格将被不断压低,企业利润空间不断压缩,经营压力不断增大,越发难以通过自身积累资金的方式来进行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从而形成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难的恶性循环,政府的宏观政策同样更难以发挥预期作用。

图1重大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创新的反馈循环

4 创造性失灵表现与第三方介入

4.1 科研投资创造性失灵的表现

市场经济下,在没有政府宏观政策调控时,资源缺乏有效的配置可视为市场失灵。而当发生市场失灵时,政府采取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同样没有产生效果则视为政府的政策失灵。科研投资的创造性失灵不仅包括自主创新的市场失灵,同时还包括政府的政策失灵。这是因为银行在科研投资活动中扮演着需求者和供给者的双重身份,银行对企业贷款并从中获得收益是其主要收入来源,所以银行对企业融资有着相应需求。但同时,银行掌握着资金资源,是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的资金要素供给者,不仅在需求侧,而且还从供给方面对企业技术升级和转型产生影响。

从银行自身需求的角度分析,银行的需求包括2个部分:收益需求和安全需求。重大装备制造业科技研发活动投入大,但如果成功带来的收益也相当可观,而且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多为大型国有企业,也具备一定的科技研发实力,可以满足银行的收益需求。然而,由于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以及银行自身风险掌控能力较弱,再加上投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在满足收益最大化需求的同时,更需要满足收益安全的需求。事实上,银行具体实施过程中通常抱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不求获得更高的收益回报,但求安全。如果将银行视为消费者,银行的内在需求导向决定了银行是否会为企业科研活动提供资金供给。

从供给的角度分析,银行控制着资金投入,而资金投入对科研活动产出具有决定性作用。重大装备制造业是国家的重要产业,亟需技术创新和装备升级。出于合理的资源配置,银行应将资金资源投入到装备制造业的技术研发中,这也是政府宏观政策导向的预期效果。然而,由于风险厌恶倾向的存在,具体投资过程中,银行对“首台首套首次投资”存在风险规避,更倾向于将资源投入到风险较低的“稳健性”行业中去,稳定的收益会给银行正面的信息反馈。实际上,由于产能同质和产品库存积压严重,银行在这些项目中的投入收益也并没有预期中那么稳定和安全。从国内几大银行的财务年报中可以看出,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在不断提高,2014—2015年提高的速度大大加快,市场的投资终端一侧已经给了银行负面的反馈信息,银行应当减少对同质性的一般项目进行投资。然而,银行的风险厌恶倾向也在不断增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加不会将资金投入到重大装备制造企业的科技研发活动中。所以,将资金投入到稳健性项目中得到的信息反馈无论是正面还是反面的,银行都不会对重大装备制造企业的科技研发进行投资,从资金供给的角度造成了科研投资的市场失灵。而由于政府并不为银行承担投资风险,难以为银行提供安全保障,对银行风险厌恶偏好没有产生较大影响,从而使得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难以起到预期的效果,形成了政府的政策失灵。

从演化经济学和消费者行为学的角度,银行一旦对重大装备制造业科研研发项目投资采取风险规避的选择,这种行为模式和选择路径将会形成银行的需求和投资习惯而不断演化下去,即便出现与预期不一致的信息反馈或更好的选择方案,银行的投资决策选择在短期内也很难改变。将资金倾向于投入稳健的项目中,这些稳健项目风险越大,银行的风险厌恶倾向也就越强烈,对能满足银行更高安全需求的稳健性项目也就更加依赖。而如果这些稳健性项目获得了预期的收益,则更加形成一种安全累积效应,银行对其投资依赖难以改变。因此,投资选择的路径依赖和锁定是科研投资创造性失灵的第1个表现。

本土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面临双重压力,创新主动性逐渐丧失。一方面技术难以创新、装备难以升级,本土企业难以与掌握核心技术和下一代重大技术装备的国外跨国公司在高端产品竞争,未来转型和升级受到严重局限。另一方面,由于低端产品研发项目获得了银行的资金资源,产品严重同质、产能严重过剩,产品价格被不断压低,恶性竞争严重,优质的创新型企业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更难以集中资源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逐步失去技术革新的动力和能力,这是科研投资创造性失灵的第2个表现。

银行的风险厌恶偏好不仅造成了重大装备制造企业科研活动的投入瓶颈,而且还导致政府宏观货币政策难以起到预期的效果,由此带来重大装备制造技术难以创新和升级的后果,并抑制和损害了企业的创造性。

4.2 创造性失灵下的第三方介入

如果没有第三方的介入,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难以使得银行改变投资决策和路径依赖。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存在风险。通过政府和行业协会作为第三方主体进行市场交易介入,可以降低这种风险。

政府不仅要在宏观层面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更应关注政策的执行和具体实施情况。政策的成功不仅需要良好的政府政策,更需要高素质的执行人员、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健全的制度建设。政府应为银行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对具有重要意义的装备技术革新投资应给予补贴或激励等优惠政策,完善银行贷的配套法律法规,出台明确条例规定银行对重大装备技术投资的比例、标准、程序和监督。通过这些举措来满足银行对投资收益的安全需求,降低银行的风险厌恶程度,从而科研投资激励政策的落实。另一方面,政府放权于市场要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通过政府补贴的平滑机制可促进装备制造业生产率的平稳增长,政府应谨慎地、更具针对性地制定补贴政策[16]。另外,政府还可通过采购和政府税收等方式,对企业发挥自主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予政策支持和合理引导。

行业协会应不断增加自己在行业内的引导作用,协调科研活动中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辅助政府完善政策传导与实施,帮助银行更深入和全面地了解行业内的发展信息、企业科技研发的实力以及产业升级的未来发展规划和前景,制定行业内部的信息规范和技术标准,推动企业间的技术联盟和协同创新。使得企业进行科研活动这一系统活动与外部环境和各方利益相关者形成稳定、正态的良性均衡状态,从而提高整体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使得政策资源和资金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推动制造装备和产业技术的整体升级,并最终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增长,以产业升级引领新常态。

5 结论

以重大装备技术为代表的典型产业,面临转型升级的内在发展需求和经济新常态的外部环境,亟需通过技术创新和升级来带动产业进行整体转型。银行对企业科研活动投资之所以存在强烈的风险厌恶倾向,原因是:一是企业科研活动投资主要来源于以银行为代表的外部资金,企业自身缺乏资金积累。二是由于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企业研发领域知之甚少。三是银行内部风险掌控能力不足,难以驾驭重大装备技术科研投资的高风险。

由此导致科研投资创造性失灵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是自主创新的市场失灵。导致技术创新和装备升级受到制约,企业创新性和主动性受到抑制和损害。二是自主创新的政策失灵。市场失灵后,政府虽实施持续的科研投资激励政策,却没能降低银行的风险厌恶程度,导致政策失效。政府政策失灵和自主创新的市场失灵共同组成了科研投资的创造性失灵。创造性失灵不仅意味着技术创新裹步不前,更意味着低端制造锁定下企业创造性的磨灭,对制造业升级而言,这才是最致命的。

面对这一问题,引入第三方力量介入成为主要的解决途径。将企业科研活动视作一个动态系统工程,作为第三方介入主体,政府不仅要在宏观层面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还应关注政策的实施效果和信息反馈。同时,行业协会应协调企业、政府和银行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各方协同合作,推动市场资源和政策资源达到有效配置,引导行业的良性发展,推动企业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和装备升级。

摘要:工业4.0时代,面对国家科研投资激励政策的大力支持,一个奇怪现象是:以重大装备制造为代表的传统制造业科研投资依旧不足,技术创新瓶颈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自主创新薄弱是科研投资创造性失灵的结果,包括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两部分。基于科研投入来源角度,通过构建纳入风险函数的银行投资决策模型,得到银行风险厌恶程度与重大装备制造科研投资比例负相关的结论。创造性失灵下,作为第三方介入主体,政府不仅要在科技管理中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还应重视政策的实施效果和信息反馈。行业协会应从中观层面协调企业、政府和银行之间的利益关系,规范行业技术标准、组建技术联盟,促进对企业的自主创新激励。

重大投资 篇6

省委常委、杭州市书记赵一德——

杭州甩开膀子全力攻坚

1月4日,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举行,杭州有90个重大项目参加全省集中开工,总投资1265亿元。

开工仪式现场,省委常委、杭州市书记赵一德立下“军令状”:杭州市将坚决贯彻省委、政府部署要求,以战斗的姿态,甩开膀子拼命干,全力打好扩大有效投资攻坚战,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为此,赵一德提出,杭州决心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要抢抓机遇,扩大有效投资。要抢抓承办G20峰会的机遇,全力推进峰会项目建设,努力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创客落户杭州;要抢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遇,大力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和产业项目建设,努力做到在智慧产业化、产业智慧化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要抢抓补齐“短板”机遇,突出智慧城市、城乡统筹、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重点,谋划和实施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

二要精准发力,有效破解“瓶颈”制约。要以问题为导向,实施精准对策,着力破解“融资难”、“用地难”、“审批难”等“瓶颈”制约,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三要上下同欲,着力掀起大干项目的高潮。要坚持实干至上、行动至上,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坚持质量第一,坚守安全底线,弘扬工匠精神,坚决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

温州代市长徐立毅——

温州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1月4日上午,全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举行,温州有40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超过845亿元。

在温州分会场,温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徐立毅立下“军令状”:温州各级各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府的要求,紧抓有效投资这个“牛鼻子”,紧盯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这个“关键点”,全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今年温州全市确保完成有效投资3800亿元,增长11%以上,其中省市重点项目安排311个,总投资4875亿元,新增项目的开工率确保80%以上。

为此,徐立毅表示,温州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以最强声势抓攻坚,把项目投资作为一个“大擂台”,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推动各级干部竞赛争先、比学赶超,形成重项目、抓投资的浓厚氛围。

二要以最大力度促落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盯项目、盯节点、盯形象进度,精准考核、严格奖惩,干出温州建设的加速度。

三要以最优环境强保障,深化重点项目“清零行动”,强化要素需求和服务保障,确保“无障碍”施工,为项目建设打造最优环境。

湖州市书记裘东耀——

湖州积极培育新增长点

1月4日,湖州有80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525亿元。湖州市书记裘东耀表示,湖州市将扎实开展“转型升级会战年”活动,持续加大项目引进推进力度,努力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1%以上,实施省市重点建设项目260个、总投资3580亿元。

狠抓招商选资,大力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切实强化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精心开展“谋划大产业·招引大项目”系列活动,力争新引进一批“大好高”项目。注重优化投资结构,更加精准地对接全省重点培育的七大万亿级产业,深入谋划和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生态文明、社会民生等领域项目,推动有效投资持续较快增长。扎实推进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功能区等平台建设,抓好特色小镇规划建设,以平台承载项目,以项目做大产业,加快发展信息经济、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智能物流装备、生物技术、地理信息、通用航空等新的经济增长点。

全市上下将立即行动起来,为项目建设提供“零距离”“全天候”的优质高效服务,推动重大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打好打赢项目建设攻坚战,努力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新贡献。

嘉兴市书记鲁俊——

嘉兴项目推进时不我待

重大投资 篇7

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辽发改投资[2013]734号

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辽宁省范围内建设实施的,需要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如果外部性影响非常小、社会稳定风险非常低,可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简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简化程序方案另行规定。

第三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是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在项目可行性

1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单独设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

第四条 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 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五条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评估主体对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并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该人民政府应在评估结束后对评估报告及其结论出具意见,该意见是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估论证必须实事求是。评估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综合分析判断和全面准确评估。评估报告及其结论应作为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的依据。

第六条省直相关部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和省属企业向省发展改革委或者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

改革委报送项目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项目申请报告阶段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省发展改革委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八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的结论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省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或者核报;项目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省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但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要求。

第九条省发展改革委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及结论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予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的,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评估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条各级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中知悉的秘密,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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