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机构十篇

2024-06-14

财政监督机构 篇1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之定义

一般来说,我们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作如下定义:是一种由财政监督机构针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执行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及其一系列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二、财政监督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之意义

对于每一位财务人员来说,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小的方面而言,其与单位的内部管理密切相关,从大的方面看,会计信息质量对国家宏观市场经济秩序更是影响重大,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财政监督机构对其实施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客观需求

自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今,我国市场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经济和社会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监督的工作从被人们熟知到如今变得越来越重视。200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按照这一规定的精神,财政部开始在全国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这一工作的展开,充分体现了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客观需求。

(二)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防范经济犯罪的重要手段

有调查研究显示,我国经济犯罪正在逐步成为我国主流犯罪。而不可避免的,在这些犯罪行为中,会计信息失真都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因为一旦出现会计信息失真,无论是人为还是非人为,必然会对单位管理有所影响。造成一些财务上的漏洞,给犯罪、投机的人可乘之机。但是,若财政监督机构能够对其进行到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就可将犯罪防范于未然。

(三)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杜绝腐败的必然要求

在国家审计局对一些单位的会计信息检查时,发现了存在的大量问题。部分单位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如此一来很容易诱发经济犯罪,成为贪污腐败的温床。还有甚者一门心思通过会计账面做表面文章,失去踏实工作服务人民的动力。这时,就需要财政监督机构对单位进行实质性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每月账本、与银行进行对账、检查报销凭证等方法,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三、财政监督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之现状

我国从1999年开始由财政部组织开展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1999年以来,这项工作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打击会计做假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财税事务实际运作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也取得了令人啧啧称赞的成果。但是,近年来,会计系统的工作环境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因获取信息途径的多元化及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普及等原因,弄虚作假、信息失真这一些问题不仅未得到遏制,反而呈现越发严重的趋势。因此,相关财政监督机构肩负的责任越发重大。通过多年来实际工作实践和总结,目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社会认识度不高,检查时缺乏配合。

会计行业工作者都知道,我国会计法规大多为国家制定大框架,由地方或省市一级制定相关具体实施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难以避免的存在着行政色彩,缺乏社会整体认知。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当会计信息涉及到各个单位的隐私时,甚至会出现拒绝为检察人员提供数据这种情况。由此看来,各单位人员对检查工作的理解、重视、配合程度亟待提高。

(二)多使用审计软件,欠缺专业软件。

从我们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可以知道,目前只有会计核算软件、审计软件,缺乏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来开发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时需要的软件。而一般情况下,为了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我们大多会在实际工作中借助软件进行辅助。这样一来,就导致各个地方在进行会计信息监督检查时往往只能借助审计软件。在这一层面上进行的会计监督检查只完成了审计的部分功能,未能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效果完全发挥出来。

(三)内部监督不作为,未能形成监督体系。

于会计行业而言,其不仅与社会有关,更与单位内部联系密切。因此,通常我们一般的有效监督体系为“三位一体”的有效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部门监督。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其中内部监督体制往往不健全,各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问题有视而不见的现象。存在着护短,“胳膊肘往内拐”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未能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

四、财政监督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之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通过查阅文献和工作实践总结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快立法进程,提高民众配合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财政监督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也是如此。我国应首先从立法出发,通过权威的法律法规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政府机构设置、职能分工、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及检查范围等做出明确而清晰的规定。与此同时,通过电视、电脑或其他现代化的宣传方式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宣传,让人们从观念上对其产生认可的态度,使单位提高对其重视程度。

(二)多种检查方式相结合,提升可信度

因目前专门用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计算机软件缺乏,为弥补这一“短板”,财政监督人员在工作时可采取手工检查和计算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计算机检查方式作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辅助手段,与此同时,可由国家政府部门组织研发一款专业用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软件,以此来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及可信度。

(三)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监督体系建设

一方面,监督机构必须要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进行明确。将审批制度严格化,指明风险承担者,让知法犯法或试图通过会计账面来牟取私立的内部人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还应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再学习,提高业务综合能力和职业操守。以此来完善监督体系,真正从源头杜绝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出现的问题。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日益发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严峻。作为一名财政监督工作人员,一方面,我们应该实际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学习、对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应加强财务人员相关法规培训,借助现代化媒体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宣传,鼓励群众对虚假会计信息进行举报。以此实现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家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天津经济,2005,(8)

[2]黄静.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初探[J].企业经济,2007(4)

[3]李雪芳.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06(8)

[4]胡月.企业环境会计报告概念框架及应用方法研究[D].西安:西北工业大学,2007(9)

财政监督机构 篇2

关键词:县级财政部门,乡镇财政,监督与管理

一、乡镇财政监督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县级财政部门监督机构不完善、地位不统一

通过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和实施新的财政体系“分税制”, 县级财政部门监督机构的内部关系虽然有了初步的基础, 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比如说岗位职责不明确, 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不一, 机构制度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都能导致县级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监督和管理的缺失, 严重降低了县级财政部门在乡镇财政监管中发挥的作用。由于各方面原因, 各地县级财政监督机构地位不统一, 有的县区单设了财政监督管理局, 有的只设置财政监督股, 不利于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 县级财政部门监督职能不明确

首先, 县级财政部门监督机构设置不规范, 对于乡镇财政监督部门的设置没有单独区分, 部分县级政府财政监督部门与乡镇财政监督部门并未分离, 从而削弱了乡镇财政监管的独立性, 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 工作范围与乡镇财政监管也没有划分明界限;其次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方式相对单一, 县级财政监督部门在执行财政监督工作时没有具体的工作计划, 只有当上级下达检查任务时, 才会组织相关监督人员开展工作, 而在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时又常常受限于普通的检查发放, 导致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在对乡镇财政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 县级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不够明确, 人员机构设置不适应财监工作要求, 对于进行乡镇财政监管的意义认识不足, 导致县级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不能在促进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充分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 乡镇财政所内控制度不完备, 欠缺有效合理的监察机制

乡镇财政是财政体系中政府管理的一级财政, 对其监管容易受到当地财务环境、基本财政政策的影响, 监管工作难以到位。例如, 在实际工作中, 乡镇财政常常出现滞后性, 在年终预算决算工作中, 由于年底工作内容繁多, 当时发生的业务会顺延到随后几个月中进行记账, 导致实际发生的账务于账面的会计业务难以对等, 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得不到保证。作为县级财政部门内部监察力度不够, 遇到问题不及时反馈和监管, 不能纠正乡镇财政部门这些不合理的操作。

(四) 对乡镇财政管理和监督存在误区

在县级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中, 绝大部分县级财政部门认为只需要对拨入乡镇财政中的部分资金进行管理, 而忽略了乡镇自身的资金收入和其他的资金的监管。国家补贴逐年增多, 乡镇财政所可以发放的专项资金呈增长趋势, 县级财政部门对于这一块的监管缺位, 强化对乡镇财政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势在必行。

(五) 薄弱环节存在于财政监查过程中, 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

现在各地实行的“村财乡管”、“乡财县管”政策, 乡镇财政所在财政管理方面还是存在很大的自主权, “村财乡管”就是县级财政监察的一个薄弱环节, 让乡镇财政资金出现漏洞, 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只有找准薄弱环节才能完善并运行财政监督制约机制。

二、乡镇财政监督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乡镇财政所对财经法规政策执行力不够

在乡镇财政工作中不根据财经法规政策来执行的成为普遍现象, 例如, 发票管理混乱, 发票内容不明, 发票盖章不清晰, 购货单位不详, 规格单价不详;报销管理流程混乱, 不合规的原始凭证, 无财政部门盖章的非正规发票都可入账;账务管理随意化让资金使用的真实性难以考察, 县级财政部门一旦监管不到位就容易出现财务漏洞, 让贪污腐败的情况发生。

(二) 财政监察人员业务水平不达标

财政监察工作是一项对监察人员业务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素质都有较高要求的一项工作, 但因为财政监察工作起步较晚, 能提供参考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极其有限, 因此有很多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达不到标准, 也给县级财政部门的监察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 财政监察人员工作方式存在问题

由于财政监督和管理工作工作要求比较高、内容相对复杂、政策性强, 在监督和管理工作中, 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方法单一, 不能够灵活变通, 用单一的业务经验去处理相对复杂的工作问题, 常常达不到理想效果, 不改变工作方法和方式会影响实际的工作效果, 影响财政监督职能的发挥。

(四) 乡镇财政所人员工作独立性得不到保证

实行“乡财县管”以来, 大多地方的乡镇财政所人员受县级财政部门及乡镇政府双重管理, 工资归口财政发放, 但人事编制还在乡镇政府, 由于双重身份影响, 财政所人员在对乡镇财务监督与管理中缺乏工作独立性。

三、加强乡镇财政监督与管理的举措

(一) 强化县级财政部门干部的队伍建设

培育一支业务能力强、监察水平高的财监干部队伍是当前县级财政部门一项重要任务, 县级财政部门有必要对财政监察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学习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方面的知识, 巩固财政监督知识, 提高查账能力;熟悉财政监督的流程和规范;强化财监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县级财政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夯实财政监督工作基础。

(二) 加强制度建设, 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县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举行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 完善各项财政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 对乡镇财政所的资金使用和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 建立乡镇财政部门横向管理与县级财政部门纵向管理的双重管理制度。另外, 为基层财政监察工作人员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各项工作中结合内部的制度建设, 用制度建设来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形成一个长期高效的管理体制。

(三) 加大监管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力度

县级财政部门应将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重中之重,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 落实乡镇各项资金监管目标责任制, 确保各项资金、各个环节在资金监管上不留空白, 杜绝死角。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财政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 对乡镇财政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严格落实责任制, 做到奖罚分明, 表彰奖励与通报批评相结合。只有由上而下的落实监管政策, 责任到人, 任何地方出现问题都能及时发现, 才能有效的管好乡镇财政, 堵住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漏洞。

(四) 完善乡镇财政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县级财政部门对于乡镇财政监管不力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 乡镇财政管理混乱,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要加强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 严格按流程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与管理, 完善费用的审批权限, 严格遵循现金管理结算制度, 建立严格的原始凭证审核程序, 明确责任, 严格控制财务资金的收支, 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

(五) 建立乡镇财政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

县级财政部门应督促乡镇财政所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 提高各项资金使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让百姓拥有知情权, 对各项资金及时公开、公示, 踏踏实实做好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对于由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发放的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向乡镇财政提出监管要求, 乡镇财政根据上级财政的委托, 做好监管工作。公开公示制度能防范资金使用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 也为县级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降低难度。

综上所述, 县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落实好各项监督和管理的措施, 进一步完善对于乡镇财政资金的跟踪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县级部门财政监督职能, 使乡镇财政资金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参考文献

[1]苗玉龙.加强乡镇财政监督规范乡镇财政管理[J], 2011.

财政监督机构 篇3

財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财政部门实施监督主要依据《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这些法规制度中有关财政监督的规定比较分散、原则,也不够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

据介绍,《办法》共6章29条,对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对象、原则、监督机构及其职责、监督范围、监督权限、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突出强调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过程始终,强调财政部门实施监督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同时,明确了财政部门内设专职监督机构在财政监督工作中的牵头组织作用和业务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作用,整合了财政部门监督职能,以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效率。

财政监督机构 篇4

在听取六个检查处的汇报后,张中亮局长传达了省政府及财政部有关领导对我省财政监督工作的评价,一是李克常务副省长对《省财政厅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这次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扎实细致,富有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市县必须认真纠正,切实整改到位。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耿虹对河南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给予如下高度评价:河南财政监督生机勃勃、成效显著;河南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注重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强筋健骨,形势喜人;河南财政积极作为,建立财政“大监督”格局,并由专职监督机构跟进考核,走在全国前列;河南省的做法和经验告诉我们:财政监督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天地广阔大有可为;三是财政部办公厅通报表扬了我省的会计监督工作,财政部监督检查局通报表扬了我省财政监督和“小金库”治理工作信息编报工作;四是《中国财经报》以“监督行动篇、机构队伍篇、制度机制篇”连续三期宣传报道了我省的财政监督工作;五是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我省以“强化财政监督,推进双基建设”为题书面介绍了财政监督工作经验做法。

张中亮局长认为,我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特点主要表现在如下七个方面:一是注重基础建设。初步建立了财政监督基础数据库;狠抓了内部控制制度、财政监督规章制度、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初步建立了各级财政部门及其财政专职监督机构与财政业务管理机构上下联动、全员参与、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有序、运作规范的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二是监督检查组织有力。各监督检查处参加局监督检查培训后,又根据各自情况开展了查前学习、学习了政策法规、制定了检查方案,细化了检查任务,明确了检查程序、方法,进行了科学分工,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监督检查三处、四处、六处在班子成员缺位的情况下,处内同志主动承担工作,保障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工作作风扎实。检查中各监督检查处都能够认真撰写工作底稿、工作日志,及时研究总结、探索工作方法,对于检查出的问题都能够认真核实,确保了检查质量。如监督检查一处、二处、五处发现问题定性准确、材料完整,在复核审理中返工情况较少。四是监督检查成效显著。各监督检查处共查出各项问题资金25.62亿元,向市县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94份,应整改问题资金21.7亿元。预计下达处理处罚决定111份,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案件51个,应追缴财政资金1.66亿元(已追缴5734.09万元),应上缴各项税金4562.97万元(已上2610.35万元),拟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建议追究行政责任81人,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48家、注册会计师66人。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检查的宏观效应、规模效应、震动效应、规范效应和管理效应,为促进财政改革、维护财经秩序、服务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敬业奉献精神强。检查人员长期出差在外,冒着酷暑,不辞辛苦,毫无怨言,涌现出了很多感人事迹。如监督检查二处杨洪超同志在生病做手术后还未痊愈及爱人生病住院需要人陪护情况下,坚持上岗工作;二处李铭作为一位女同志,克服孩子小,需人照料的困难,舍小家顾大家,识大体、顾大局;六处的李鸿儒同志忍着失去亲人的巨大痛苦,在检查的关键时刻,仍坚守岗位;还有的同志30岁了婚期一推再推等等。六是注重队伍建设。各监督检查处在检查期间都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注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打铁全靠自身硬”,在检查工作中,注重加强政治学习、法律学习,强化大局观念、党性观念、责任挂念、服务观念和依法监督观念,做到了廉政勤政,不接收礼品、不吃请、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收到的礼金礼券都能够及时退回,得到了市县各被检查单位的好评,树立了监督检查队伍的良好形象。七是注重调查研究。各监督检查处都能结合检查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查找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各类问题产生的制度、机制原因,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在促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方面的作用。如监督检查二处结合检查工作体会研究撰写了关于《河南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建设与发展》的调研报告,监督检查四处撰写了《我省耕地开垦费管理问题和建议》及《完善财政“大监督”管理的措施与建议》的调研报告。

浅析财政预算管理与审计监督 篇5

财政预算管理主要是指国家各级政权组织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对财政预算及管理的责任与权限, 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基本形式。作为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 财政预算管理以目标结果为导向, 将高效率的管理理念贯穿于财政预算管理整个过程。当前, 财政预算管理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的特征:法制性, 财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需要符合法律要求, 各个参与要素都有明确的法律指引及保障;多元性, 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预算的程度增强, 多种利益诉求形成了多元化的财政预算管理主体;公开平等性, 财政预算管理必须公开公正, 接受来自于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财政预算管理存在问题

1. 预算管理的角色定位不清晰

财政预算管理是一种财政管理机制, 通过对财政预算目标的分解、编制、汇总、审核、评价等, 从而对政府公共活动起到规划发展、协调、提高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财政预算管理的编制与管理表现了一定时期内政府决策层对下辖部门、工作人员的希望与要求。政府进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过程就是明确任务、发现问题并不断改进的过程。所以财政预算管理不是相关财务部门的特权与专利, 而是政府整个公共服务系统的总协调与配合, 任何部门或者环节的懈怠都会直接影响到财政预算管理的执行, 不利于财政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伴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扩大, 财政部门内部组织机构的运作机制与责任分工并没有随着调整与变化, 单位内部管理存在错位、空位、交叉的现象, 制约了预算管理效率的提升。

2. 预算编制审计流程形式化

财政预算编制的实际时间是4个月, 同时预算草案经过“两上两下”的法定程序后, 才能报送人大接受初审, 但是实际很难保证符合法律规定的预算草案能够先于人大会议一个月的报送时间。而且人大审议时间也很仓促, 这就使得预算的审查程序被迫进行简化。人代会会期基本是10天, 预算审议只有1天, 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要保证对预算草案审议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是很难做到的, 在现实情况下, 很多预算编制审计流程就形式化了。

3. 财政预算执行效率较低

虽然目前在法律层面有着一定的保障,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预算管理活动并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一些机构或者人员钻法律的漏洞, 乱用职权, 容易滋生腐败现象。一些预算收入执行部门私自占用、挪用预算资金, 财政部门没有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 部门没有按照规定的用途足额使用资金等, 这些执行效率低的预算管理不仅没有达到预算管理目标, 还会直接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此外随着预算管理流程的细化, 财政部门承担着更多的预算审核与管理工作, 这就削弱了主管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的主体责任, 降低了主管部门参与财政预算管理的积极性。

三、加强预算管理监督, 推进预算管理审计

1. 明确预算管理审计定位

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是对政府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活动, 它主要是通过对预算管理机能的效果与效率进行审查与评价, 推动预算管理水平与素质的提高, 发挥政府各个行政资源的作用, 帮助改善财政预算管理, 提高政府组织效率。在政府日常管理中, 预算管理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就决定了稳步推进政府预算管理审计的必要性。预算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到政府公共活动的各个方面, 因此需要政府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来对预算管理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评价, 对于发现的问题, 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干预, 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此外, 在管理制度上, 要处理好财政控制与行为单位自控的关系, 明确各个组织的职责, 强化单位与主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责任, 调动其参与预算管理的积极性。

2. 延长编制时间, 推行周期预算管理

政府部门可以延长预算编制时间, 提前编制预算草案, 可以将年度预算编制提前半年, 在每年人代会之后, 政府就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草案, 保证预算编制部门有着充足的时间来论证与编制草案, 同时也给在人代会之前, 预算委员会的审计争取了时间。

3. 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

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 政府的内审机构是预算监控组织, 因此为了有效增强预算执行效率, 就必须维护内审机构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减少对于内审机构的行政干预, 保证内审机构能够公正客观地行使审计职能。对于执行不到位的人员或者机构给予严格的处罚, 对于预算执行的依据、进度、效果等都需要部门规章上做出明确的规定, 逐步增强各个预算执行环境的效率与质量, 促进各个部门有效利用财政资金, 最大化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4. 加强部门预算与评审、监督和绩效评价的衔接

对于重大政府项目支出预算, 政府应该积极进行项目事前评估, 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评审, 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与科学性, 严格控制项目的审定, 从而保证预算管理前期质量。同时, 要把要将相关的绩效评级、绩效管理体系贯穿于项目预算管理与资金管理的整个过程, 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来调整预算管理措施。推动人大监督、内部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纪检监察等内外监督联动, 实现对于整个预算管理过程监督的全覆盖。

摘要: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与支柱就是财政, 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加强审计监督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从预算管理角色定位、预算编制审计、执行等角度具体分析了财政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认为政府部门需要加强预算管理监督, 推进预算管理审计, 明确预算管理审计定位, 适当延长预算编制时间, 同时加强部门预算与评审、监督、绩效评价的衔接。

参考文献

[1]张静君.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J].企业研究, 2012, (18) .

[2]陈标.地方财政预算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 2012, (16) .

创新财政审计监督机制的思路 篇6

一、财政审计监督制度的要素及特征

要对财政审计监督机制进行创新, 首先是要了解财政审计监督机制要素以及其相关的特征。财政审计监督机制要素, 即财政审计监督机制包含法规支持、信息技术支持、运行操作、风险控制、综合保障、考核评价等相互关联的要素, 共同构成完整机制体系。财政审计监督机制特征, 一是系统性, 财政审计监督机制是由财政审计监督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各子系统所构成, 各子系统有各自的功能和特点, 不可以相互替代。二是客观性, 财政审计监督机制在一定的条件作用下, 按照一定的规律发生作用。条件充分时其功能和作用发挥充分, 条件不具备则必然受到限制。三是多样性, 由于各个地方财政审计监督所处的条件、环境、基础不同, 其具体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财政审计监督机制必须通过一定的措施来实施。针对财政的这些特点以及要素, 作为创新其机制的第一步, 我们都必须要有相对清晰的了解, 只有这样, 才能对财政审计的基本特点有一个相对宏观的了解, 这一是在对其原有基础上进行改进的一大重要的前提, 充分的了解其机制的优势与不足, 才能更好的针对其漏洞做出科学合理的弥补措施, 构建更为完善的监督机制。

二、当下财政审计监督存在的一些问题

1. 权责不够分明

财政作为国家建设经济的一大重要辅助手段, 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都是异常巨大的, 市场经济中, 其自发性, 盲目性等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都要通过财政手段来予以控制和修补, 因此财政手段运用的好坏对经济能否健康发展是极为重要的, 然而, 现今的问题是在财政审计中, 不仅初级环节的把关不到位, 导致许多不合理财政外流, 在监督的环节也还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之处, 导致其错误不仅未能在监督环节终止, 而是继续蔓延, 最终使得其不仅削弱了原有的效力, 而且还可能对经济产生负面的影响, 这一切都还是归罪于内部机构权责不够分明, 这些都是在改进财政审计监督机制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2. 审计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在进行财政审计监督时, 相关人员素质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作实施的有效程度以及工作效果的大小, 一支优良的人才队伍必然能够带来更大的效益, 审计监督工作人员不仅是要在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上提升, 更要促进自身清廉, 在工作的过程中保证自身的纯洁性, 不做虚假监督。目前的财政审计监督部门所采用的人才素质高低不一, 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掣肘, 使得工作效率更为低下, 对于推动财政审计监督工作的合理开展造成了比较大的阻碍, 是不利于财政审计监督工作的创新的, 同样, 对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也是无益的。

三、如何创新财政审计监督机制

1. 加快审计监督制度的法制化以及程序化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灵活的机制, 其在大多数的环境下都根据经济规律变化而变化, 然而由于本身内在的一些特点, 其在运行的时候会变化的更为复杂, 由其是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同时, 经济环境更加复杂, 更多微弱的因素在市场中发挥着作用, 对经济造成巨大的影响, 而其造成的影响, 又分为两个方面, 积极的有利于经济稳定, 财政发挥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这种基础上进行疏导, 通过财政支出与收入来对经济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达到干预经济的作用, 而在更为复杂的经济环境下, 就必须更加有力的建立一个法制化程序化的审计监督机制, 建立这个机制, 首先要与我国法律相适应, 通过国家有关经济法规来规范其运行, 另外, 依照科学合理的运行程序对权责进行明确的分工, 完善责任问责机制, 在人员的分工以及权力的涉及范围都做出清晰的界定, 避免相互推诿相互掣肘的现象的出现, 最后设置一套附属的奖惩机制, 刺激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高, 使得工作效率达到最高状态, 最终推动财政审计监督机制的创新。

2. 创新财政审计监督理念

要创新财政审计监督体制, 首先便是要推动理念的创新。只有不断更新财政审计监督理念, 才好进一步的开展工作。同样的财政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 无论是在经济层面, 还是在文化层面上, 都具有相当大的效力, 而要推动其审计监督机制的创新, 则要在税收体制改革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上发挥财政的利用效率, 在这方面不断进行完善与改进, 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其次是将财政审计监督的理念贯穿财政建设, 利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的体制之中, 保证其理念的有效传播, 强化相关单位以及人员的法律意识, 促进其创新理念的产生。最后, 建立绩效评估体制, 将其加入到财政审计监督体制理念当中去, 对行政人员的财政处理方式以及审计监督效率及有效度进行一定的评估, 推动其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3. 改革队伍, 提升审计监督人员的素质

财政在具体的使用中存在着许多复杂的环节, 而每一个环节的重要性有都大致相当, 因此必须要在同时间兼顾多个复杂环节, 对于其人员的行业素质以及专业能力要求都相对较高。财政在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协调财富收入差距以及维持人民币币值稳定等多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 财政政策运用的好坏决定着经济平稳运行与否, 而作为财政审计监督一关, 可以最直接的看出财政资金的流出方向以及使用的比例, 对其整体使用的合理性也能够进行分析, 并且对限定财政使用以及来年的财政使用动向做出预测, 只有专业素质过硬的从业人员才能最好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现今财政审计监督部门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难以进行相对系统的调度, 并且在工作项目分配上也难以达成较好的配置, 从而使得审计监督效率不高, 因此, 就必须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员的素质, 培养更为专业达标的人才, 剔除难以满足财政审计监督要求的冗杂, 优化队伍建设, 促进其在人才分配上的合情合理, 最高效的完成财政审计监督制度的创新, 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经济的正常运足难以完全靠自身的能力进行, 必须再加以外界的辅助条件, 资本主义世界几百年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 资本的盲目性以及自发性会催生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以及社会问题, 并且造成巨大的损失, 财政作为我国干预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 充当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守护者的角色, 对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轨运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财政的使用方式, 直接决定了其对经济调控的有效度以及其自身所给与经济增长的贡献, 审计监督作为财政运用重要的一环, 更是需要不断的创新, 以促进经济的腾飞。

摘要: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中国不断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 经济也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并且日益与国际接轨, 中国在近代三十年来取得了非常突出的经济成就, 而这些成就很大程度上便是我国财政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基础上, 加上国家财政的辅助, 弥补市场经济中的一些漏洞, 是国家合理有效的经济干预手段, 因此在财政的使用上必须做到合理科学, 清晰明朗, 这就要求对财政运用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 保证财政审计的公正合理, 科学严谨。本文就针对财政审计监督创新简要的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财政审计,监督机制,创新思路

参考文献

[1]孙开.论财政法制与财政监管[J].财经问题研究, 2002, (12) :81-84.

财政监督机构 篇7

1 饮水卫生监督工作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建设部、卫生部1996年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饮水卫生监管包含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及所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也包括现制现售水 (自动售水机) 、管道分质供水等新型供水方式。饮水卫生监管对象与千家万户紧密相关。由于管理对象覆盖城市各个角落, “面广量大”是其最主要特点。以上海市徐汇区为例, 全境总面积54.7 km2, 人口数108.51万。辖区截至2012年年底共有620个二次供水单位 (仅指居民小区) 、6 618个二次供水设施;4家管道净水公司涉及8家居民小区, 11家现制现售水经营公司涉及422台自动售水机, 2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为满足城区居民饮水卫生监管保障要求, 适应市区两级卫生部门考核, 区级饮水卫生监管呈现网格化、协管化、信息化、媒体化的特点。

1.1 网格化

徐汇区饮水卫生监督工作主要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场所卫生监督科承担, 辖区共分12个街道1个镇。区内未设置派出机构, 日常监督执法主要由场所卫生监督科科员承担。全区街道划分为5大块区, 每块区由2名监督员网格化管理。监管内容包含块内所有饮用水对象。监管模式为条块结合。属地化专管监督员负责所辖块内所有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监测、处罚等工作。科室设置1名饮水条线负责人, 协助科长开展饮水卫生监督计划、总结、质控工作。该模式特点是分清监督员工作职责, 缩小服务半径, 有利于促进饮水监管责任到岗、职责到人。

1.2 协管化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卫生政策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优先在公共卫生的饮水卫生等领域开展, 显示了国家强化卫生监督基层建设的决心。协管制度能有效弥补卫生监督人力资源不足造成的覆盖短板, 也是目前卫生监督监管网络建设的主要趋势[1,2]。徐汇区较早尝试了饮水卫生协管工作机制, 在二次供水领域, 采用与房管部门联合的形式, 成立饮水卫生协管员队伍。以监督所抽查、协管员巡查, 两部门联合普查的形式完善二次供水监管体系。2013年, 现制现售水领域则采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的形式, 成立卫生监督协管队伍,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进行巡查, 完善现制现售水监管体系。这种监督所业务指导考核、协管员完成基层巡查, 二级网络上报的协管模式在其他面积较大的市郊区县也已陆续开展[3,4], 协管制度正逐渐发挥出基层网络覆盖优势。

1.3 信息化

以地理信息系统 (GIS) 为平台的饮水卫生信息监管体系已初具效应, 正成为当前上海市饮水卫生监督各项工作考核评估的主要抓手。徐汇区饮水卫生许可、监督、监测、处罚的查询、编辑、维护均已整合纳入GIS平台。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 既能反映出“质”, 包括每一户监管对象的详细基础资料, 每一份饮水卫生现场执法文书记录质量、每一次饮水投诉举报处理的调查过程等;也能反映出“量”, 包括各类饮水卫生监督覆盖率、处罚率、监测率、响应率等, 基本做到了对监督工作质量的可控可量。在引入协管机制后, 基于电子平台的基层数据信息上报更可能成为预警、排查、发现违法线索的重要来源和途径。

1.4 媒体化

随着公众知情意识不断上升, 民生问题愈加突出。水质污染事件频频被曝光, 小区自动售水机屡屡被投诉。政府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和越来越多次地接受公众和媒体的舆论关注及报道。而卫生监督机构为了引导公众理性消费, 提高社会对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认知程度, 树立卫生监督良好社会形象, 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 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参与媒体报道的频次和力度也将越来越大。这犹如一把“双刃剑”, 即是促进形象提升的一次机会, 也将卫生监督成效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如现制现售水网上公示制度, 既对经营公司的管理行为带来一定约束, 也给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带来不小压力, 来自网上的投诉举报件数也一度激增。今后随着公示制度的推进, 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

2 面临的问题

2.1 饮水监督执法力量不足

卫生监督工作范围广泛, 区级卫生监督机构饮水卫生监督员往往身兼数职, 包括公共场所条线、禁烟条线、集中空调条线, 部分区县还包括学校卫生等条线。当前卫生监督各条线不断深挖工作内涵, 提高监管覆盖面, 有限的执法力量往往显得捉襟见肘。以徐汇区为例, 监督所内从事饮水卫生监督人员仅有12人, 而监督员与饮水监管对象比接近1∶587也呈现出了卫生监督员数量与卫生执法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况[5]。频频曝光的公共水污染事件[6,7], 在不断挑战公民道德底线的同时, 也不断拷问政府的监管底线。近年来居民二次供水, 自动售水机投诉举报率不断攀高, 既反映了公众自我法制保护意识正不断觉醒, 也显示了百姓对加强卫生监督力量需求十分突出, 迫使卫生监督部门必须投入更多力量来管理保障水质安全。

2.2 卫生监督协管能力有限

尽管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已初具雏形, 但协管工作的内涵和制度尚不成熟, 部门之间协作仍在磨合阶段。一些区县报道中也显示:尽管协管员制度在日常巡检工作中能初步发挥成效, 但限于协管人员年龄配置不合理, 学习能力有限, 人员流动性大, 缺乏激励绩效机制, 现有模式难以提高协管人员工作积极性[2]。信息上报准确性和及时性不高, 协管力度不大, 流于形式是最主要的弊病[4]。这些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 将会严重影响卫生监督三级网络体系, 弱化基层监督效果。

2.3 水质监测预警有待优化

水质预警控制平台已在城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中得到了有效利用[8]。根据上海市建设“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 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都开展覆盖全区的大规模水质采样工作。然而近年来随着青草沙工程等水源水的改善, 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合格率不断提高, 供水设施清洗, 消毒不规范以及索证资料欠缺已成为近年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卫生问题。在当前区级卫生监督人力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 大规模的现场采样抽检与完成日常其他工作指标时人力、时间冲突难以协调。水质预警按照警情发生的状态, 应包含渐变性预警和突发性预警[9]。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既是水质监测预警网络的建设者, 也是维护者。在当前卫生监督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下, 基层监督机构应当开发更优化的监测手段和方法, 对常规敏感指标远程自动化, 而将监督精力更多投入于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建设, 尤其是对供水设施管理行为开展监测。

2.4 法律素养培训亟需加强

尽管管理结果可能由环境、管理行为等多种因素造成。但良好的管理行为仍是好结果的必要条件。以徐汇区为例, 在以往监督实践中发现二次供水单位尤其是居民小区物业的管理者年龄结构偏大, 文化结构偏低。尽管卫生部门也每年对其反复召开培训大会, 发放宣传资料, 但学员流动性大, 自学效率低, 对法律法规的接受和理解程度不一, 加之个别企业对遵纪守法意识淡漠, 传统的卫生法律培训对提高供水设施管理者的卫生管理水平收效甚微, 这种现象也成为一些公司的普遍现象。亟需加强对整个物业行业的培训和指导, 提高自律水平。

2.5 行业市场监督缺乏力量

随着新兴技术的发展, 出现了不少饮水卫生监管新对象, 如管道直饮水、供水站、现制现售水等[10,11]。但这类供水管理及水质的国家标准及规范尚不完善。例如, 监管总数最多的现制现售水 (自动售水机) , 已从个别公司经营发展为一个行业。其正经历从大发展期进入大转型期, 发生大量公司间并购以及个体户加盟等经营变化。而机主和经营公司在尚未理清职责关系的情况下互相推诿, 缺乏责任意识是造成自动售水机的卫生管理屡屡出现真空阶段的根本原因。这种真空地带造成的安全隐患是卫生监督部门难以在第1时间予以全部消化的。这种行业竞购引发的乱象, 更需要利用行业的力量予以整顿和规范。对于经营行为不合格不规范的经营公司更需要通过市场化调节机制予以清退, 行业应当发挥作用与卫生部门共同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满足合理需求。

2.6 饮水卫生规章亟需完善

由于“SARS”以后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 出现了许多新型职能部门, 且2013年卫生部也撤部设委, 这些均应对原有法律体系中对相关主管部门的引用作及时调整以明确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由于制定较早, 其条款中不少约定的法律义务没有制定相适应的违反条款, 难以实现落实, 显示出较差的操作性[12]。且随着各种新型供水形式如管道直饮水、水质处理器、现制现售水等的大规模使用, 其带来的卫生隐患必须引起重视, 应当在上位法中给予足够的法律地位, 而不能仅仅依靠规范和标准等文件。作为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一线执法人员, 只有完备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体系, 才能确保卫生标准有效执行, 使监督执法更加有理可依。

3 对策和建议

在当前卫生监督信息化和协管化的大趋势下, 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越来越将承担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 充分利用和维护好这2个平台可能是解决当前工作问题矛盾的一个方向。

建议以基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饮水卫生三级监管网络建设为契机, 充分研究协管工作中的体制、机制瓶颈, 突破部门壁垒, 完善协管工作培训考核机制, 最大程度地开发基层饮水卫生巡查能力, 提高其发现问题的水平。积极促进水质在线监测的应用和推广。作为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 需要提高对数据的利用和分析能力, 发挥水质预警的主观能动性, 加强突发污染事件识别和处置能力的建设。根据不同供管水对象特点, 研究有针对性的培训形式和材料, 使饮水卫生培训工作系统化、常态化, 努力将卫生培训纳入考核体系。通过开展“下社区, 开讲坛”等活动, 引导社区居民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诉求。收集基层数据, 通过向政府政策建议, 完善上位法及相关规章, 及时磨砺执法者的“矛”和“盾”, 使卫生标准的贯彻实施能落到实处, 使得监督部门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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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征文 篇8

党风建设促监督

当前,河南省正处于中原经济圈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战略机遇期,又是一个矛盾凸显期。越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这是总结国内外反腐败实践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

财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不仅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担负着重要职责,而且在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也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财政部门的作风状况如何,是否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对本系统乃至全省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一定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为全市作出表率,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向深入。当前,着力构建以坚持三大教育、提升三种意识、推进三项建设、强化三维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四三”防护体系,不仅是加强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营造风清气正财政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坚持三大教育,夯实廉政建设防震桩

坚持学习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基本保证。要坚持内容、形式、时机和效果的有机统一,把教育作为廉政文化的一种传播形式,渗透到人们的头脑当中。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

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勤俭节约三大教育,夯实廉政建设防震桩,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一是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崇高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安身立命之本,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精神动力。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和加强学习教育,把理想信念建立在马列主义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基础上面。坚定理想信念,必须落实正确的政绩观,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在大事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要敢于讲真话,言行一致,光明磊落,经得起各种考验。

二是坚持党的宗旨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要在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宗旨教育,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善于倾听民意,体察民情,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中去。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千方百计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坚持勤俭节约教育。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要切实加强勤俭节约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艰苦奋斗上下功夫。财政干部有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发扬勤俭节约精神,作艰苦奋斗的典范。财政的钱是纳税人的钱,财政部门有责

任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把关。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二、提升三种意识,熔炼廉政建设防腐剂

思维是认识的先导,意识决定行动。加强财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以充分发挥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前提,着力提升财政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风险防范和为民服务三大意识,熔炼廉政建设防腐剂。

一是提升廉洁从政意识。要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广大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要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重要教育内容,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把广大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办事。要大力推进面向财政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把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切实做到牢记宗旨、廉洁从政、为民理财。二是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要引导每一位财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思想上高筑拒腐防变的大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防止和杜

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当前,要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到财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首先,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查找漏洞,量化责任,加强监管。其次,要把握关键环节,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查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工作职责、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因素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三是提升为民服务意识。财政工作永无止境,为民服务亦永无止境。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要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带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表率。要在思想上理解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老师,从群众中了解实情、体察疾苦、汲取智慧、获得力量。要进一步改进行风,端正作风,密切财政部门和基层群众的联系,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推进三项建设,筑牢廉政建设防火墙

如果说坚持学习教育、提升意志品质是注重发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加强党风廉政软件建设的话,那么,党风廉政硬件建设也绝不可偏颇,要着力推进制度建设、两基建设和财政文化三大平台建设,筑牢廉政建设防火墙。

一是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是基础。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源头治腐中的重要保障作用。要抓住制度执行这一关键环节,制定执行和落实制度的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严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

二是推进财政两基建设。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保障,也是做好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为民理财、促进发展,为民服务、促进和谐的财政理念,以重点在基础、关键在基层为要求,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推进制度建设为支撑,从“两基”建设入手,加强“两化”管理,建立符合现代管理、具有我市财政特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提升财政基础基层管理体系,为财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重要平台。

三是推进财政文化建设。财政文化建设是一项内涵丰富、涉及面广、影响巨大的系统工程,优秀的财政文化,会有效凝聚人心、激发活力,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要把学习作为财政文化建设的主题,着力搭建学习的平台,为财政文化建设奠

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使财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入脑入心,渗透到每个财政干部的一言一行中,落实到每个人的实际行动上;要为财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把全市各级财政机关建设成富有凝聚力、亲和力的战斗集体。

四、强化三维监督,织就廉政建设防护网

加强监督检查,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职能监督和社会监督这三大监督,以内部监督为线、职能监督为经、社会监督为纬,织就廉政建设防护网,为我市财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衡机制,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检查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要实施全过程监管,利用金财工程、平台一体化等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对预算编制和执行进行全面监控。同时,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机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

二是强化职能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审计监督,努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摆正位臵、放下架子,多一些上门服务,少一些本位思想,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听取各级各类预算单位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部门协调服务。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防止权力滥用的可靠保证,也是人民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要建立健全各种社会监督制度,主动接受新闻机构和人民群众等对财政工作的全方位社情舆论监督。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式,强化全社会对于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让公共财政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逐步引入预算听证和参与式预算制度,进一步深化财政政务公开的深度,不断提升社会监督效果。

百舸争流,发展奋进未尝言止;雄关漫道,廉政建设未有穷期。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必须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以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廉洁从政,为民理财,切实做到干成事、不出事,为我省财政工作的繁荣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洛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计财科

财政监督的现状分析和改革构想 篇9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确立, 当前财政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 但从实践来看, 财政监督的效果在下列方面并不理想。

(一) 工作机制缺陷

1. 财政监督覆盖程度不均

从具体业务来看, 我国财政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存在较大盲区, 监督的重点较多局限在收人征缴环节, 并未完整地将预算、国有资产、预算外收支等一并纳入监督范畴。从地理区域来看, 财政部对全国财政监督工作尚未进行统一的发展规划, 且各地客观情况千差万别, 导致各省市财政监督工作参差不齐。

2. 财政监督人员的素质制约

我国财政监督人员的素质制约主要表现在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两方面:业务知识狭窄陈旧、计算机技术不熟、法律知识不足等, 为监督检查过失埋下隐患;一些执法者职业道德缺失, 不能自我约束, 直接影响财政监督的客观公正。此外, 财政监督部门尚未建立行之有效的失职追究机制、绩效激励机制和工作考核机制, 使得广大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进取意识不足、侥幸心理严重,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3. 财政监督技术手段落后

从技术来看, 我国尚未建立覆盖全面、反馈及时的财政监督信息网络, 大量人力物力浪费在原始繁重的手工检查中, 为舞弊和错误埋下了隐患。就手段而言, 我国财政监督存在严重的“四多四少”现象———突击专项检查多, 日常监督少;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检查多, 事前、事中监督少;财政收入检查较多, 财政支出监督少;单一事项或某个环节检查多, 全方位监控跟踪少。

4. 财政监督处理措施不力

现行的财政监督往往是对已成事实的违法乱纪“亡羊补牢”式的善后工具, 导致财政监督不能很好地发挥预警作用, 不能从源头上发现和纠正财政领域的违规、低效问题, 给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此外, 执法机构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理多是针对单位而非个人的经济处罚, 这对于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或事业收入的单位很难有效制约, 且处罚款项由单位支付, 导致责任人违纪成本过低, 动摇了监督的严肃性。

(二) 法制建设滞后

1.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

其一, 我国至今尚未出台一部兼具完整性、系统性和权威性的国家一级的《财政监督法》, 使财政监督的法律地位模糊、执法手段软化, 严重影响其权威和成效。其二, 随着财政支出深度和广度的推进, 公众开始更多地关注财政支出可以用货币直接衡量的经济效益, 以及无法用货币直接衡量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但现行财政监督制度绝大多数侧重于合规性监督, 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规范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2. 财政监督执法力度弱

首先, 现行的财政监督规定大多为财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或地方性法规, 效力层次较低, 直接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 同时由于各地方法规具体规定上的差异, 也严重影响了执法的稳定性。其次, 监督主体的监督对象和监督权限的界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成分, 甚至面临来自寻租方的干扰, 在执法过程中不顾执法程序、随意调整处罚尺度的现象屡见不鲜。

3. 财政监督普法不深入

财政监督是一个执法的过程, 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 二者应相辅相成于财政法制建设。但实践中, 财政监督主体只注重对执法者业务素质的培训而忽略其财政法律知识的学习, 财政监督普法广度和深度的匮乏导致执法错误和舞弊层出。此外, 财政监督法律法规宣传的不到位, 使得财政监督工作的公众透明度较低, 不利于社会对财政工作实施监督, 也不利于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和各项财政改革的推进。

(三) 体系界定混乱

1. 监督主体职能混淆

广义的财政监督由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社会机构等共同开展, 但目前财政部门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尚未理顺。例如, 各部门检查计划不能相互契合, 多头监督和缺位监督成为常态;各监督机构缺乏明确分工和有效配合, 造成人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既加大了监督成本, 也加重了企业负担;检查结论不能相互利用, 工作信息不能共享, 无法形成制约合力。

2. 立法监督力量薄弱

首先, 人大监督中, 大多数出身于政府领导的人大官员和并非财政专家出身的人大代表很难胜任监督工作的专业要求, 导致人大监督工作成为流于形式, 难以深入。其次, 各级人大繁忙和短暂的会期中, 既要进行政治经济决策, 又要从事各种立法, 预算审批工作难免仓卒粗糙。最后, 预算实际执行期与财政年度不统一导致人大在对预算的监督时失去时效性。

3. 行政监督的政府属性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在体制上隶属于本级政府, 因而狭义的财政监督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性行为, 其实质是同级监督部门对同级政府部门的横向监督。一方面, 监督机构的经费、人员提拔等都受同级政府制约, 很难保证监督的独立性。另一方面,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在监督过程中面对各个同级单位部门, 出于利益考虑, 往往互相串通, 结成同盟。

4. 社会监督地位尴尬

相比其他监督主体, 社会中介监督更独立、客观、公正, 可以弥补财政专职监督独立性差的缺点, 作为其辅助监督而存在。但是, 当前社会监督除了存在于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外, 较少涉足其他公共领域;且针对社会中介监督的再监督尚存空白, 难以保障中介机构不会为了利益与被监督单位同流合污。

(四) 内部监督不力

1. 内部监督意识缺乏

财政监督可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对自身业务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自我检查评价, 旨在实现对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的内部监控, 缩小或弥补隐患。但作为财政监督第一道防线, 当前内部监督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尚未得到财政部门充分认识, 国家层面目前仅有《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进行理论指导和制度约束, 省级立法部门更是鲜有针对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的法规, 各业务管理机构也由于缺乏法律法规上明确的界定而疏于履行财政内部监管职能, 导致财政系统违纪层出。

2. 内部监督力量有限

财政内部监督有限的监督资源与其广泛的职责面、繁重的工作量不相匹配。一方面, 称职的监督检查人员不仅要熟悉各处室业务, 掌握内部网络技术, 还必须针对新出台的政策和遇到的新问题及时接受培训, 而我国财政内部监督队伍不仅复合人才匮乏, 且后续教育严重缺位。另一方面, 由于经费保障机制运转不良, 许多地方财政内部监督机构和其他科室合署办公、人员混同使用的现象大量存在, 财政监督工作的运行能力和质量大打折扣。

3. 内部监督体制障碍

在我国当前的行政体制下,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开展面临诸多阻力, 掌握公共财政命脉的财政部门更不例外。首先, 监督部门执法需要事先掌握同级业务科室相关的工作信息, 由于财政工作政策性强、专业特点明显, 各科室之间形成一种“不外传、不打听”的信息壁垒, 专职监督机构与各业务管理机构信息不对称, 难以从日常监管中发现萌芽性的问题和信息。其次,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机构作为本单位党政领导下的内部科室, 部门成员的政治命运、职务升迁都会成为干扰内部监督独立客观的重要因素。

二、财政监督完善措施

(一) 健全财政监督工作机制

改进财政监督队伍管理:一要加强对在职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的培训, 使之精通本职岗位业务, 适应各岗位轮换变动, 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 既明确财政监督人员的责权利, 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财政监督技术手段的革新应从下列方面着眼:在监督时点上, “事前防范预警、事中跟踪问效、事后检查考评”, 形成全过程监督管理模式;监督模式转向“日常性监督管理和重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经常化、制度化监督;应将财政预算、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政府工程项目等一并纳入监督范围。

在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过程中, 首先要统一业务规范流程和信息统计口径;其次要实现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监督信息的共享、各监督主体之间监督结果的共享;最后要根据不同监督业务的特点, 开发有针对性的财政监督软件。

(二) 加快财政监督法制建设

我国财政监督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一部兼具完整性、系统性和权威性的国家级的《财政监督法》, 既明确公共财政监督的法律地位, 又可以解决公共财政监督的程序依据、处理标准、范围界限等问题。立法机关还应研究制定《公共财政绩效监督条例》, 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指标加以明确和规范, 为绩效监督的开展提供根本性保障。

严格执法机制是财政监督工作的生命线, 这需要财政监督主体、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 建立联合办案和移送案件制度, 把对单位的处罚和对责任人的处罚紧密结合, 尤其是加大对第一责任人的处理力度, 由单纯的经济处罚转向经济处罚、行政制裁和处罚披露相结合, 使财政监督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和示范教育作用。

(三) 协调财政监督组织体系

根据我国行政体制, 建议形成以人大宏观监督为龙头、财政内部监督为核心、审计外部监督为载体、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财政监督组织体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宏观监督, 执行对本级政府的预决算的检查;财政部门负责日常监督, 对财政各环节全程监督, 同时对部门内部管理自我检查;审计部门负债事后监督, 不仅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投资单位的理财活动进行监督, 还对财政部门进行再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和民众舆论分别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和客观公开的新闻来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督。

财政部门还应与其他监督主体共同建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由同级各监督部门共同参加的会议, 在会议上及时沟通执法情况、交换执法信息、协商监督热点难点、明确监督目标, 从而避免多头监督和监督真空, 节省监督成本和提高监督效率。

(四) 建立财政部门内控机制

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将内部控制原理引入到财政部门, 从内部控制角度出发, 可以改变以往事后监督的方式, 将财政风险关口前移, 实现全过程嵌入式监管, 解决监督者缺位问题。

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首先要提高内部监督参与者的重视程度, 尤其是单位最高领导的支持力度, 否则内部监督人员执行底气不足, 内部监督成果难以落实。其次, 界定财政部门内部各机构的监督职责, 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在内部监督中具有监督主体地位, 各业务科室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专职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此外, 完善监督检查操作规程和信息系统建设, 注重内部监督的针对性、科学性, 加强对重点业务支出科室的监督, 将监督职能行使在事前和事中, 将所有控制在流程中解决。

参考文献

[1]马向荣.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监督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2008.

[2]李袁婕.论我国公共财政监督制度的完善[J].审计研究, 2011 (02) .

财政监督机构 篇10

一、强化思想上认识, 推进预算监督由“弱”渐“强”

近年来,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 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 总体上看, 仍然存在着一些难点:有的觉得预算报告相对宏观, 内容大多数是堆砌数字;外行监督内行, 难免看不清, 读不懂, 审不明, 因此不会监督。有的觉得预算执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而审查具有阶段性;用一时段的审查去监督一整年的执行, 难免挂一漏万, 因此不易监督。还有的觉得预算监督较为被动, 往往政府给什么看什么, 说什么听什么, 报什么批什么, 因此不好监督。基于此, 我们组织认真学习《监督法》、《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并召开多层次的座谈会和研讨会, 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 广泛调查, 深入研究, 集思广益, 进一步更新观念, 理顺思路。实际工作中, 我们从宏观着眼、微观着手, 通盘掌握、源头切入, 强化“大财政, 小账册;大预算, 小算盘”的认识, 将会计这根主线贯穿于预算监督的全过程, 以督促会计行为的规范, 保证预算监督的及时性;以督促会计信息的完整, 保证预算监督的全面性;以督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保证预算监督的准确性。寻找一条解决“不会、不易、不好”问题的新思路, 使人大预算监督有力、有序、有效。

二、完善机制抓配套, 推进预算监督由“粗”到“精”

一是建立和完善预算监督顾问制度。从社会各界挑选部分财经方面的资深专家和业务骨干, 成立财政预 (决) 算顾问小组, 作为县人大财工委的非常设机构, 同时出台相关活动制度。定期召开例会,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深入研究, 及时提供预算税收、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信息, 参与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分析、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审批的审查监督, 协助常委会对资金调度、政府采购、财政周转金使用、总预算汇总、转移支付等具体财政行为的掌握了解。这些顾问业务精通, 熟悉法律, 认真负责, 工作积极, 为人大加强审查监督提供业务咨询和法律依据, 弥补了人大工作力量的不足, 使预算监督的权威性得到明显增强。二是建立和完善正常收支报告制度。督促政府财政部门建立预算执行情况进度报表制度和规范的预 (决) 算草案报批、备案文本和综合会计报表等相关表格制度, 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三是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府财政重大事项的调整变化, 是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我们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要求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减收增支必须书面报告, 因某种不可抗拒原因而使政府临时动议影响当年减收增支的必须提前报告, 然后形成决议, 使预算更具法律效力和执行刚性。

三、规范程序强措施, 推进预算监督由“浅”入“深”

要以会计工作为依托, 规范预算监督程序, 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把握预算编制环节。首先, 在预算编制初期, 财工委提前介入,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及时收集资料, 为预算初审提供依据, 把好预算初审关。其次, 严格预算草案的审查, 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合法, 收入是否可行, 支出是否合理, 收支是否平衡。要求财政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报送的预算草案及其资料尽量细化。二是把握预算执行环节。督促收入征收部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 及时、足额征收预算收入, 防止擅自越权减免、先征后返或者截留、占用、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支出预算变动或预算科目调剂等情况的监督, 减少预算变更, 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的审查监督, 重点审查实现超收收入所采取的措施、安排使用和重点支出是否合法、可行。突出对非税收入征缴和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的监督和审查, 督促政府各部门依法理财。三是把握预算调整环节。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就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未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四是把握决算环节。在审查决算报告时, 重点抓住决算是否真实、收支是否合法、预算执行是否严肃认真、是否体现了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对决算中与预算有较大变动的项目, 要求加以分析说明, 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提供一手资料。

四、拓展领域促深化, 推进预算监督由“线”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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