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十篇

2024-09-10

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篇1

农业远程服务是应用现代电子通讯技术、转输技术及计算机技术, 通过音频、视频, 把语言、文本、图像等信息资源传送到不同地域来实现农业科技服务的新型服务平台, 是农业现代管理理念的体现。镇江市农业科学院集数10年科技服务实践经验, 把区域农业科学技术分门别类, 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服务模式, 为使服务更深入、更精准、更及时有效, 联合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电信公司3方共同合作开发了江苏省首个远程农业科技服务平台———易农在线, 已正式投入运行。在实际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 可以直接使用手机拍照、录像, 在“易农在线”上提出, 从而得到迅速的回复和指导, 做到农民与专家间“face-to-face”, 技术指导“hand by hand”。

1 镇江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镇江市农业科学院下设丘陵农业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研究、丘陵地区生态农业技术研究、蔬菜花卉新品种选育、丘陵农牧结合新技术研究、优质高产多抗粮油新品种选育、丘陵地区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规律及控制技术研究、农用微生物研究7个公益性研究领域;设立水稻、小麦、蔬菜花卉、果树、现代农业及植物保护6个研究室和有机农业、农民培训、科技服务3个中心;拥有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江苏丰源种业、中日合资瑞繁种业3个公司和万山红遍农业科技示范园1个园区。“十一五”期间, 共承担部、省、市各类研究项目167项, 比“十五”期间增长161%。先后有49个项目通过验收;共审定新品种13个, 申报专利85项, 获得授权专利27项, 申报品种权25项, 授权品种权16项, 2项指标均比“十五”翻了3番以上;新登记农药新产品12个, 同比增长50%, 5个新产品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制定地方标准12个;共获部、省、市各类奖项12项, 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次, 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有10多个稻麦油品种进行了品种权使用许可协议转让。

镇江市农业科学院立足江苏丘陵农业特点, 积极开发区域农业特色, 将长期从事的丘陵地区农作物育种与栽培、植物保护与环保技术等科研成果, 广泛应用到农业生产实践中。在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上, 挖掘潜力, 勇于探索, 大胆创新, 对江苏丘陵农业作了有力支撑, 也为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作了有益的尝试[2]。

科研成果是一种潜在生产力, 只有把成果推广应用于生产过程之中, 才能成为现实生产力。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长期的科研活动中, 摸索出既要重视科学研究, 也要重视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的“两条腿走路”经验, 这在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形势下, 是加速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镇江市农业科学院在科研成果转化上突破传统思维, 加大创新力度。近年来, 以模式创新加强科研成果转化, 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 提出了一系列依据专业化特点的科技服务模式, 成果转化呈现出多种形式。镇江市农业科学院万山红遍农业科技园区, 于2005年建立, 集科研、示范、应用于一体, 以“做给农民看, 带着农民干, 帮助农民富”的行动投入服务“三农”, 牵头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协会) , 如句容大卓万亩桃园、春城连片葡萄园区, 摸索出了舰队式的联合创新型模式。植物病虫防治和环境保护研究基础较为坚实, 创办了防病治虫生产厂家, 2009年, 面对当前区域内水稻生产上存在劳动力不足、农药使用不当、农药残留超标等现实问题, 部门在调查分析后, 制定了植保专业化社会服务模式, 实施技术联产大型承包。签立合同, 落实方案, 当年在市区范围内近66.67 hm2水稻生产上取得了显著效果。次年, 扩大至666.67 hm2以上。这样把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与推广部门的行政力量以及承包农户, 在联产承包中责、权、利联结起来, 极大地调动农业劳动者种粮积极性。专家培训型模式是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探索出的新路子。农业科技成果在生产上应用, 除了物化生产资料中的技术外, 提高劳动者机能是一条有效的办法。专家培训是把专业农户培训成农民专家。每年订立培训计划, 安排培训科目, 通过课堂讲授或田头指导、媒体传播等, 将先进科学技术传授给农民,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 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 镇江市农业科学院强化学科建设, 优化专业设置, 培植重点亮点研究项目, 大力推进观念创新、科研创新、服务创新, 在成果转化上出现了水稻、小麦育种领域的技术转让型模式;花卉蔬菜种业的公司订单型模式, 形成了专业有别的不同转化路径, 今后仍会有多方面的创新涌现。

2 远程服务是农业科技转化新平台

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开拓着农业发展的新途径。特别是现代电子信息工业技术产品的普及, 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带来了崭新的局面[3]。农业远程服务以远程视频服务为主要手段, 为农业科技直接指导生产创造了条件, 通过远程语音, 沟通专家与生产经营者之间信息, 远程视频如临现场指导, 可以说是电子技术在农业生产上应用的一大创举。目前,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电子通讯部门已建立了覆盖广泛的电子通讯服务网络, 在远程视频图像传输、音频传输方面的软件技术已日臻成熟, 有几十款性能优异的这类软件已应用与远程视频会议、远程教育培训。

1982年, 中央1号文件明确肯定农业生产联产承包的做法, 指出联产承包的社会主义性质, 至1982年6月, 全国农村有67%的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 至1983年底, 全国农村以家庭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占农户总数的90%以上。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 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极大地推动了农业发展,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 农业生产的行业特点和农业外相对高收益导致农民外流, 广大农民群体文化技术水平低, 农业新技术接受能力差, 以及农业科技成果综合性强相关性广, 农业科技成果与农业生产相脱节的问题日益突出。中央到地方各级农业科研院所深入细致的研究农业实际情况, 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积极应对农业科技转化难的问题。目前, 农业科研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上格局纷呈, 业绩辉煌。

镇江市农业科学院于2013年6月, 邀请农业院校和电信部门合作开发了全省领先的远程农业服务平台, 并正式投入运行。远程农业视频服务, 将在小范围内试点试验, 使用量从30户增至300户、3 000户, 乃至更多, 甚至服务范围覆盖全省、全国, 并且进一步扩大平台功能, 可涉及到培训、讲座、展销等各方面。

3 远程农业服务新平台的建设

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我国科研开发与应用体系中处于农业科研成果创新末端, 而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处于先端, 既有着研究开发适合区域内农业生产先进技术的义务, 又担负着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促进区域内农业生产发展的重任。

镇江市农业科学院在科技成果转化上至今已有着较为深厚的基础, 从科技赶集到集成技术打包组装和模式创新, 在实践中总结、探索。农业远程服务是现代科学技术在我国古老基础产业里闪烁的光亮。目前, 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 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在多层次上结合, 首先要着力于科技团队建设和农业劳动者接受能力的提高。要拥有一支专业技术水平高, 具有多年从事农业科学技术指导经验, 能迅速及时地回答处理农业生产上出现的各种问题的专家团队。如能现场视频指导稻麦、果树等农作物的栽培, 能传输现代栽培技术;视频诊断能及时提出各类病虫害的防治对策。因此农业远程服务的专家团队是该项技术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4]。农业劳动者是该项技术的直接应用者, 只有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 才能很好的接受和应用该项现代技术。据最近有关资料统计表明, 全国近5亿农村劳动力中, 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占34.1%, 其中文盲及半文盲占6.9%, 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87年。这同现代农业的要求是很不相称的, 必须努力彻底改变这种现状, 如重视农村中、小学文化教育、开展专业培训, 培养农村能人或专业户成为农民专家多种等途径来实现农业科学技术成果快速转化。强化硬件建设, 购置新仪器新设备, 拓展远程服务功能, 通过定点配给或专业户个人拥有, 做到指导零距离, 打造一流的远程服务新平台。随着服务的开展, 为保障平台的正常运作, 应定岗定位, 建立相应的规章或服务规定, 从管理软件上保证农业远程服务稳步发展[5,6]。

摘要: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处于先端, 担负着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内农业生产发展的重任。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开拓着农业发展的新途径。论述了农业远程服务及在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的进一步发展, 提出从硬件、软件方面着手建设农业科研单位成果转化的新平台。

关键词: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农业远程服务,新平台,江苏镇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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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素芬.北京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与思考[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 2006 (1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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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篇2

1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载体

1.1“双百”科技富民工程

2004年,湖南农业大学提出并实施了旨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双百”科技富民工程建设,即面向湖南省不同农业产业区,组建100个左右的科技服务团队,对口建设100个左右的示范基地,长期对接开展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工作。“双百”科技富民工程的基地布局覆盖了湖南省近80%的县(市、区),产业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基地种类包括涉农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合作组织和专业户。2005年,学校启动实施了从科技人员中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计划,并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双百”科技富民工程建设统筹实施。2008年,为了发挥农业科技成果支撑湖南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学校启动实施了水稻、油菜、柑橘、生猪、水产、茶叶、葡萄、马铃薯等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基地建设[1,2,3]。

1.2湖南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

2009年,湖南农业大学承担了湖南省建设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的工作任务,农村农业信息化与“双百”科技富民工程基地建设紧密结合,旨在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农业信息服务体系。2011年3月,经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同意,湖南省正式开展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湖南农业大学作为承担单位参加,建设内容有:1建设信息服务平台,集成开发农业远程诊断、农村民情社情调查等信息系统,实现平台的农业生产技术教育培训、农业信息化服务等功能,以及服务科学研究、科学试验的功能。2丰富拓展平台内容,开发基于农业产业需求的农业产业知识库,以及基于农村社会服务拓展的功能知识库。建设目标是:到2013年底,建成湖南省统一的农村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生态环境、不同社会经济条件和不同产业特点,完成长株潭区、洞庭湖区、湘中丘陵区、湘西山区4大示范区建设,初步建成新型农村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社会化的农村创业体系。

1.3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基于多年来在农业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工作中的成效,2012年,教育部、科技部批准湖南农业大学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第一批建设试点单位(全国共10所高校)。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以“双百”科技富民工程和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在湖南省不同生态经济区,布局、选点和建设5个区域性综合试验站、50个特色产业基地和100个分布式服务站,旨在建立多元化科技服务模式,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学校以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着力加强农业科研力量与大型涉农企业的横向联合,加强农业科研项目成果与区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的紧密对接,构建产学研结合平台,建设产业技术联盟,探索农业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形成与“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综合服务平台”互补互益、相得益彰的格局,进一步展示彰显农业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特色与成效。

2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成效

2.1推动了技术和品种的转化应用

湖南农业大学依托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紧密对接地方政府的战略需求和涉农企业的实际需求,先后与湖南省14个地市(州)、100多个县(市、区)政府建立了科技战略长期合作关系,与300多家涉农企业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学校选派了110余名科技特派员和挂职科技副县长到当地开展技术、品种等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在全省建立了200多个不同类型的成果转化和推广示范基地,共转化推广新技术、植物新品种、专利等科研成果400多个(项),农作物应用面积达2亿亩以上,其中由湖南农业大学选育审定(登记)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每年推广示范面积超过5000万亩。例如:依托食品学院周建平教授的发明专利技术“油茶籽油水酶法提取工艺及产品开发”创建的湖南康奕达油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水酶法提取茶 籽油工艺,不仅打破 了“蒸炒—压榨—浸出—精炼”的传统工艺,省却了有机溶剂的使用,全部保留了营养成分,而且加工过程中不产生苯并芘,保证了食品安全。同时,该技术还提高了废水废渣的综合利用率,实现零排放零污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实现年产值500亿元。再如:“培两优288”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省级审定的优质两系法杂交稻品种;“C两优396”和“C两优9号”这两个水稻品种的产量、抗性等表现深受农民朋友认可,在湖南及周边省市的推广中已成为主栽品种;“湘油11号”是我国第一个通过国家审定的“双低”油菜品种,“湘油13号”、“湘油15号”和“湘杂油1号”也是我国推广面积相对较大的“双低”油菜品种。

2.2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统计,湖南农业大学的品种专利等科技成果被湖南省40%以上的大型涉农企业和农业专业组织使用,湖南50%以上水稻栽培品种和80%以上油菜栽培品种都由湖南农业大学育成,农业科技成果有效支撑了水稻、油菜、柑橘、生猪、水产、茶叶、葡萄等湖南省优势特色产 业的发展。有 “金健米业”、“隆 平高科”、“金浩茶油”、“坛坛香食品”、“唐人神”、“正虹饲料”、“洞庭养殖”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长期与湖南农业大学保持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有“金健大米”、“安化黑茶”、“东江鱼”、“临武鸭”等四大农产品品牌,主要由湖南农业大学提供产业链科技服务和技术支撑。另外,学校有13位科研人员担任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试验站站长)、有10位科研人员担任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他们从农业生产实践和产业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研究、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引领了产业的持续发展。

2.3有利于农科教与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

在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加强了湖南农业大学的科技优势、人才资源与农业产业的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高校支撑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科技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把科研项目与农业生产实践相结合,把科研选题和需要解决的产业技术难题相结合,研究的技术成果符合产业技术创新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效率。同时,引导激励了广大师生深入农村服务“三农”,提升了科研人员和研究生的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队伍、培养现代农业科技人才的有效途径。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3.1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不足

农业高校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开展工作的出发点主要是经济社会效益,迫切需要政府的稳定支持,但资金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大量农业科技成果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实现转化应用。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和配套技术的影响较大,农业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周期相对较长;二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比较收益和经济回报率相对较低,受中试、产业化高风险性的影响,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往往缺乏投资兴趣;三是农业科技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技术和市场风险,风险投资的资金往往倾向于成熟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获得风险投资的优先支持相对较难[4]。

3.2科技评价体系不够合理

在人员评价方面,对从事不同类型工作的科技人员未能实现分类评价,现有的评价办法涵盖范围不全面,往往适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科技人员,大多不适用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推广的人员。在项目评价方面,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成果转化等各类项目,往往采用相同的标准和方式评价,评价过程中往往重视项目结题验收的数量和形式,忽视项目的后期成果转化等效益评价,评价结果并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的实施质量。在成果评价方面,主要根据发表论文数量、刊物影响因子及著作数量、专利授权数量等,甚至把发表SCI、EI论文作为衡量科技人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的首要标准,没有面向农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造成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激励不足[5]。

3.3科技成果与农业产业结合不够紧密

第一,优势学科、人才资源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不紧密,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支撑优势产业发展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晋升职称的需要,相同条件下,科技人员更青睐于从事容易发表论文的纵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项目,而对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等短期难以产生效益的应用开发类项目兴趣不大。

第二,科学研究与农业生产实践结合不紧密,科研项目偏离农业生产实践,导致直接面向产业发展的可转化的农业科研成果数量不多,特别是针对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链上的高水平成果较少。一些已有的研究成果,由于忽视在转化应用中需要集成的相应配套技术,使其在转化过程中因为技术瓶颈而无法实现。

第三,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偏低。多数高校十分重视专利的发明创造,并以此作为科技人员职称晋升和业绩考核的参数,却往往忽视专利技术的转让、实施许可和产业化,特别是没有制定相应标准科学评价专利技术在转化运用中产生的效益。科技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如果仅仅是从项目本身的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出发,一些研发成果虽然可以获得专利授权,却因为其技术成果与农业产业的实际需求不符,不能对接农业产业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必然没有转化可能性。以湖南农业大学为例,20092013年共有467件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在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大,截至2013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数量为236件,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工程、农业生物等学科领域,但已经转化或实施许可的专利数量不足50件,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益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4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对策措施

4.1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

第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激励。1制定引导学校教师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把成果转化工作业绩计入其科研工作量,纳入绩效分配体系,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2根据地方农业产业的实际需要,选派懂技术、懂市场的科技人员担任地方政府科技特派员或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组织开展成果转化工作;被派遣的科技人员除了全额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福利和奖金待遇,另行安排交通食宿专项经费[6]。

第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人事制度。1学校设立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或机构,配备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成果转化工作,建好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库和企业科技成果需求信息库。2制定完善人员聘任和考核管理办法,遴选一批转化推广经验丰富、实践技术能力强的基层技术骨干和农技专家,聘为兼职教授或副教授,并根据其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给予相应待遇。3以农业产业链为基础,每一个产业从校内学术带头人中遴选配置1名岗位科学家,岗位科学家从相关学院选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组建专家团队[6]。

第三,布局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结合学校优势学科和专业人才,布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的转化。1围绕省内主导和优势产业发展,选择区域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载体,每一个产业相应组建一支包括产业专家、涉农部门管理专家等在内的专家团队,进行成果转化对接。2针对省内不同区域的特色产业发展,围绕高产高效、优质安全、加工增值等产业发展目标,选择区域内相关企业、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载体,每一个产业派遣一个科技特派员团队对接建设,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的集成创新,以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4.2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工作

针对科技人员、科研项目等不同对象,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不同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评价标准,实施科学的分类评价。第一,改变在职称评聘、科研工作量计算等评价过程中过分依赖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论文、专利、品种、科学技术奖励的做法,重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等科研产出在评价中的作用,引导科技人员提高科技成果质量、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二,对从事科技服务、技术转移和技术支撑的科技人员,以经济社会效益、服务质量和实际贡献作为评价重点。第三,对于应用研究类项目,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价重点,评价技术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对于产业化开发类项目,以技术、产品的成熟度和市场反应作为评价重点,评价项目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5]。

4.3加强高校和企业的产学研紧密结合

第一,探索创新产学研结合机制。重点选择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紧密联系的领域,与涉农企业建立紧密合作的战略联盟和全方位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构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开发的产学研模式,推动产学研结合由短期、分散合作向长期、紧密合作转变。

第二,加强产学研结合平台建设。整 合优势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利用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与企业共建技术创新平台,利用高校中试基地、技术市场与企业共建成果转化平台,利用高校实验仪器设备、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共建资源共享平台,共同研究解决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以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直接顺利转化[7,8]。

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篇3

创造经济效益超过10亿元、“安单系列”玉米品种累计推广2 600多万亩,新增粮食7亿多公斤。

记者从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了解到,目前,贵州省水稻、玉米和油菜作物自育品种种植面积分别占相应种植面积的25%、70%和80%,自育品种累计示范辐射面积超过3 370万亩,新增农产品117亿公斤,新增效益数十亿元。

近年来,贵州省农科院在科研经费、科研平台建设、科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拥有的研究所数量从以前的9个增加到现在的18个,博士学位科研人员从2002年的两名增加到43名,科研成果转化推广面积从10年前的每年几十万亩增加到几百万亩。

据贵州省科技厅统计,目前,贵州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上升到4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45%;成功育成并通过审定的新品种248个,制定各类农业科技标准63个;全省农业科技特派员总人数已达2 348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达49万人次以上。此外,在反季节蔬菜、辣椒、马铃薯、烤烟、山区精品水果等方面也取得一定的技术突破。

贵州省提出,到201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要达到50%以上。今后几年贵州省将围绕特色农业、生态畜牧业、农产品安全等9大领域17个重大专项加大研发投入,并以实施项目为载体,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每3年完成一轮对县乡在岗公益性农技服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支撑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来源:新华网)

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篇4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既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支柱,又是实现农业工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基本保证.针对我国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政府对农技推广的支持,深化农业技术推广机制改革,创新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形成社会化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

作 者:左广岩 张晓艳 刘玉梅 左广贤 作者单位:左广岩,张晓艳(白城市农业技术培训班)

刘玉梅(白城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

左广贤(白城市农机总站)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因素分析 篇5

有资料表明, 我国每年有6 000~7 000项农业科技成果面世, 但成果的转化率仅为15%~20%, 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平均为60%~70%, 个别发达国家如日本已达75%;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为35%左右, 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 这表明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贡献份额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难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寻求解决的难题, 尽管国家也出台了各种政策, 政府也在大力地支持和宣传要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却总是收效甚微,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当前我国农业科技进步的薄弱环节。因此, 深入分析影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 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增强农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1 农业科研方面

1.1 农业科研起步较晚, 基础研究薄弱, 科研力量分散

我国的农业科研起步较晚, 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 我国才开始重视杂交种的培育, 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 国外已经广泛地开展了杂交种的培育, 而我国在杂交育种方面较国外起步晚10~20年, 有的品种甚至晚了40~50年, 而且我国现有的主要的育种手段还仅停留在常规杂交育种阶段, 在转基因育种、太空育种方面, 虽然近年来也有报道, 但还是用之较少, 与国外存在很大的差距。

尽管我国农业科研机构也在积极探寻改革, 但在体制改革中, 很多地方都忽视了农业这个基础。在研究机构内, 由于研究与开发2个方面经济效益差距较大[2], 使基础研究受到影响, 甚至有的科研单位处于“重开发、轻科研”的状况。基础研究还受到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如难度大、周期长、见效慢等因素的影响, 使本身就薄弱的基础研究近年来有明显被削弱的趋势。由于缺乏统一的宏观调控, 科研机构重叠, 科研经费不能相对集中使用, 造成经费投入的效益低, 试验材料、设备不能集中使用, 研究力量分散, 科研课题越分越小, 研究难以深入, 难以形成有机的整体。基础研究是当代科学的前沿, 也是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赖以发展的基础。如此长期下去, 将会导致农业科研的后劲不足, 使本身就起步晚的科研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越拉越大。

1.2 农业科研经费短缺

现阶段, 我国农业科研与开发经费的来源渠道单一, 主要是以政府为主, 非国有单位对农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支出较少[3]。有资料表明, 近年来, 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大大低于同期世界平均水准, 而农业科研单位的支出却大幅度增加, 政府的有关部门对农业科技重视不足, 具体职能部门向农业执行倾斜政策力度不足, 农业科研经费严重缺乏。据资料表明, 发达国家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2%~4%, 发展中国家平均为1%, 而我国只有0.2%~0.5%[1]。究其原因, 我国的农业科研与开发的经费几乎全部来自于政府, 而国外农业科研投入呈现多元化趋势, 农业科研经费由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共同分担, 企业类科研投入的比重不断加大。而我国由于农业科研经费短缺, 许多农业科研单位的领导只能集中精力抓创收, 科研人员为课题的立项和科研经费常年奔波。这样的科研局势, 势必会影响基础研究本身, 经费投入少、科研条件差已成为困扰农业科技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

1.3 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不规范的风气。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 但是我国当前已成泛滥趋势, 严重到了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近年来, 各大媒体曝光频繁, 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 涉及了从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等各个层面。学术的意义是求真, 探求真理本来应该是每个学者的崇高职责, 诚实也应该是治学的最基本的态度。这些人员为了追求名利、追求成果奖励, 为了自身的职称、工资等切身利益, 不顾学术道德, 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败坏学术风气, 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 伪造、篡改数据, 剽窃论文等。因此, 现有的农业科技成果在数量上、质量上和应用价值上存在许多的“泡沫”成分和虚假的现象, 这样的科技成果很难形成现实的生产力。

2 农业科技成果方面

2.1 农业科技成果周期长, 具有选择性和复杂性

就农业的特殊性和现在的育种手段, 每一个新品种的育成需经过以下过程:项目的立题与审批、资源的收集与筛选、亲本的选育、杂交组合配制、生产试验和区域试验、品种审 (鉴) 定、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实践证明, 这一过程需几年, 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经过如此长周期研制的新品种并不是都能全部转化为生产力,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要素很多, 其中会受到科技成果本身的一些缺陷的限制。由于研制出来的农业科技成果大多是在实验室或试验田中取得, 并不意味着大面积、大范围推广的成功。在实际的实施推广过程中, 由于农业生产既受自然环境、人为因素和资源条件的影响, 又受到社会条件的影响, 往往表现不出其优良的性状。另外, 一些农业科技成果对气候、土壤及其栽培条件的要求比较高, 只适宜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栽植, 因此农业科技成果在其转化过程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和复杂性。

2.2 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脱节

我国现阶段农业科研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政府主导型[4], 而不是发达国家的市场主导型, 许多农业科研单位申报项目不是把农业市场的需求作为立项的依据, 项目的选题与农业生产实际结合不紧密, 结果是选题与生产实际脱节。此外, 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科研机构是独立于农业之外的科技体制, 科研院所与生产分离, 科技资源的分布不合理, 造成农业科研院所产生的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据资料表明: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中社会亟需的热型成果仅有10%, 而世界发达国家研究项目的70%~80%来源于市场与生产需求, 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验室产出的科技成果由于与农业市场脱节, 多数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 只能停留在基础研究阶段和实验室成果阶段[5], 造成科技成果束之高阁, 不能进入农业产业系统。

2.3 农业科技成果中试环节薄弱, 成熟度较差

中试试验和生产示范是科技成果从学术殿堂走向实际应用的中介, 是科技成果二次创新与完善的必备场所, 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开端。通过中试试验, 可以摸清新品种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稳定程度和适应范围, 也是对农业科技成果技术含量的先进性、适用性、成熟度等进行强化验证、检测的阶段, 对成果的转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成熟度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具备的关键条件。成熟度高、应用面广的成果转化快, 能产生良好的效益。而当前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中试环节非常薄弱。由于我国政策导向长期忽视中试环节, 长期以来农业科研单位只重视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的多少, 科研经费的多少, 而忽视中试和产业化指标, 没能形成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无法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研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 导致科技成果本身成熟度差。此外, 科研单位长期缺乏中试经费和条件, 造成研究出的新技术、新成果难以转化, 生产中又缺乏具有成熟、配套和适用的成果推向社会。中试环节的缺乏使许多成果只能停留在样品、展品阶段, 无法发挥其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3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方面

3.1 农业推广体系不健全

农业推广体系不健全, 运行机制不灵活。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基本上是沿用行政化的推广手段, 推广活动具有政府行为, 往往受到行政干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的三大支柱, 而我国现行的农、科、教自成系统, 三者缺乏统一管理安排和明确的分工协作, 致使各主体的驱动机制不健全, 转化渠道不畅通, 优势无法发挥, 效益难以实现。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高, 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但在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缺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本身配套和具体的措施。缺乏支持和促进创业型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设施成果转化的扶持政策[6];缺乏专业队伍与农民科技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1982年全国农技推广总站成立至今, 由于农技推广体系因乡、村两级不健全而导致整个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 有些基层推广部门只有形式、没有内容的状况依然存在。

3.2 农业推广队伍整体建设滞后

农业推广工作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推广队伍的素质。我国农业推广队伍总体文化水平较差, 知识结构不合理, 素质较低。具体表现为:一是农业推广队伍人才结构不合理, 出现断层, 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只重研究, 缺乏经验丰富的推广专家和技术人员;二是基层农业推广队伍技术和知识老化、陈旧, 推广部门缺乏新农业科技成果的来源, 知识不能及时更新, 难以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7];三是由于农业效益比较低, 国家对农业推广投入不足, 致使农业推广人员工资低、待遇差, 工作环境条件艰苦, 基层推广部门难以吸引高知识、高学历的人才, 使得本来素质就不高的农业推广队伍还很不稳定。

3.3 农业推广经费严重不足

我国农业推广经费长期不足, 农业科技推广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一直较低, 发达国家已经接近1.0%, 发展中国家为0.4%, 且近年来呈不断上升趋势, 而我国只有0.2%。由于农业推广投资总量不足, 目前我国县、乡两级农业推广经费短缺现象已成为制约农业推广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是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重要原因。

4 农业科技成果使用者方面

农业科技成果只有与劳动力结合起来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的实践和应用主体, 其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认知程度、消化吸收能力等, 都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产生重要的影响。其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当前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较低, 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能力较弱。据报道, 全国农业劳动力1/3左右属于文盲、半文盲, 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6%, 这样的科学文化素质结构直接制约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另外, 现在的农村都是以农户为基本生产单位的方式, 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农业的小规模经营制约着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强度, 分散经营的农户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承担农业科技投入和采用科研成果从事生产经营。

5 结语

农业科技是农业发展的推动力, 为了尽快推进我国农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深度和广度, 就目前而言, 必须以市场为导向, 加强农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力度, 需从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确保农业推广经费、培养高素质的队伍、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实现国家提出的科技兴农的战略, 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 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逐步缩小我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差距。

摘要:农业科技成果只有通过转化才能成为现实生产力, 当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是制约我国农业科技进步的瓶颈。从农业科研、农业科技成果、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使用者等方面, 就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 以利于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落实国家科技兴农的战略。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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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英.新时期农业研究机构科研管理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 2008 (10) :187-189.

[3]张景顺, 王树进.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农业技术经济, 2002 (4) :25-28.

[4]丁善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探析[J].云南农业科学, 2008 (1) :39-42.

[5]郭照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 2007.

[6]丁自立, 焦春海, 郭英, 等.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思考与对策[J].湖北农业科学, 2011 (1) :194-197.

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探究 篇6

我国每年有20000多项科研成果和5000多项专利产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内在需求巨大,但有关数据表明在实际运用中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仅为5%左右。单就河南省的农业来说,农村人口占到本地区人口的70%,河南作为每年我国粮食的主产区,每年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4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地区的80%。河南省是农业大省,素有中原粮仓的美誉,但是科技成果转换率的低下已经开始成为河南省农业进一步发展,农民增收,农产品产量提升的制约因素。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

1.1 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侧效用低下

农业科技成果供给侧效用低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农业科技成果与实业的衔接性不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实用性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不完善。

1.1.1 农业科技成果与实业的衔接性不强

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与实业的衔接性不强,脱离了市场需求。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农业科技成果不能形成配套完整的科技成果体系,不同科技成果相对独立,难以在实际农业生产中定位,因此不便实施;其次,科技成果多偏重于基础研究,而在应用研究和开发性研究中却没有更大发展,而河南省的农业科学研究则主要集中在高校、农业研究所等科研场所,多数拥有高知识水平的研究学者仅注重于职称的评定、薪金水平等,并没有将农业科技成果进行实践检验、推广,从而造成农业科研成果难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1.1.2 农业科技成果的实用性不高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省是全国粮食的主产区,因此应有与之配套的农业科学技术,但由于我国目前整体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效率低下,加之整体农业科技创新跟不上,成为河南省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1.1.3 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不完善

成果的转化依赖于成果转化中介的服务,而服务体系的不完善造成了技术与生产力的脱节。这其中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政府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运行机制不灵活,从事农业技术传播推广的人员过少,仅占农民总数的0.053%,根本无法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1];其次是农业技术传播者整体素质不高、知识框架老化,不能为农民提供最有效、前沿的科技成果;再次是因为政府对农村服务体系投入的资金不足,造成人才流失,体系出现漏洞,严重影响了农业新技术的传播。

1.2 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侧效用不足

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侧效用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低下;二是农业的风险性提高。

1.2.1 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

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造成了新技术在传播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应用。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河南省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为6398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321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为42460人。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相对滞后,在农村4.97亿劳动力中,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不足5%,受过技能培训的仅为1%。显然,河南农村的受教育水平不容乐观。

1.2.2 农业经济的风险性提高

近些年来,我国的自然灾害频繁,农民收入经常会受到很大影响,河南地区更是旱灾频繁。农民不敢尝试新的技术,担心投入过多,最后还是要看老天吃饭,所以很多农民不愿意尝试新技术新产品,造成农业科技成果不能很好地应用。

2 河南省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河南省每年的农业科技成果很多,但成果都相对独立,不能形成很好的农业科技成果系统,即从产前、产中以及产后全方位的科技成果应用体系。而这其中有两个方面需要重点创新,第一个方面是在植物保护,第二个方面是秸秆的处理。

2.1 植物保护

植物保护,即在植物生长开花结果过程中对植物进行保护,而这其中主要则体现在植物生长过程中农药的喷洒问题。目前,河南省大部分农业生产都实现了机械化,大型播种机收割机的应用解放了农民的双手,但在防虫防病方面,却并没有相应高性能、机械化的农用工具,过去农民使用的是背在身上撒药的喷壶,现在虽然做了相应的改进,但只是加长了喷管的长度,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机械化,这就造成了农药喷洒过量的问题,农药的过量喷洒严重危害了国民的身体健康,并不符合绿色环保低碳农业的理念。

2.2 秸秆的处理

农作物成熟后秸秆的处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由于没有接触到新的秸秆处理方法,农民开始大量焚烧秸秆,虽然焚灰中含有钾,方便快捷,但对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且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同时政府相关单位近年来一直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由于地方执法标准的模糊性,造成了不容忽视的社会矛盾[2]。虽然现在政府提倡在收获后直接使用旋耕、深耕等农作方式,在收割完之后直接将秸秆打碎回归土地,或建立沼气池发电站等方法解决秸秆问题,但仍是治标不治本,成效不明显,并隐藏了相关单位暴力执法的可能,加深了社会矛盾。

3 对策及建议

3.1 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侧效用

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侧,要从三个方面提高,首先是政府主导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立系统完备的科技转化平台,实现技术成果的系统化、分类化、专业化;其次是整改专利申请审核标准,以实际应用效果和推广水平为前提,以实际效益为基准,提升科研单位创新实践水平,抵制转换效果差、低质量、低效率的低水平成果;最后是政府应增加对农业科研的资金将投入,解决由于资金问题所造成的农业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科研推广机构效率低下工作热情不高的问题。

3.2 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侧效用

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有效性,需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首先是建立和完善乡村农业技术培训机构,增加农民接触前沿农业科技信息的机会,拓展农民农业知识;其次是增加对本地区农民群众的补贴,为农民群众分担一部分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造成的损失;再次就是加快农村可耕地流转,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集中利用,进行大规模的机械化、专业化生产,形成艾奥瓦州式的大农场经济,在本地区建立农业新技术示范区,加快农业新科技的推广。

3.3 找准河南省农业科技发展新方向

河南省农业科技发展的新方向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植物保护的改进方式,即防病防虫工作的开展,这是以土地流转集中为前提,改变以往人工手动喷洒农药的操作方式,改用无人机喷洒。无人机工作效率高,使用农药量少、节约人力成本、对环境污染小,也降低对人体的伤害。对于农药喷洒过程中的雾化现象,可以添加相应的沉降剂,降低雾化效果[3]。第二是秸秆的有效利用,应在已有的秸秆处理方式基础上,研发新的处理方式,必须要以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这一思想为前提,满足农民所需,而最符合这种思想又可以获得经济效益的便是将秸秆制作成商品装的化肥,农民可以将自家的秸秆换成化肥,必然会调动农民积极性,再加上已有的秸秆处理的办法,治理秸秆焚烧的问题应该可以妥善解决。

3.4 发展农业第三方服务机构

农业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在土地流转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发展专门服务于农业大规模生产的服务机构,不同于传统农业劳动者,第三方机构能积极运用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及时掌握农业技术前沿信息,运用高度机械化的生产方式,承包粮食作物的播种、除草、施肥、农药喷洒的各个阶段的工作,同时负责普及农业新技术,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搭上互联网加农业的便车,迅速向各地区推广。不同于传统的小规模农业劳动,第三方服务机构拥有农业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大型农机设备,包括农用大型播种机,收割机,专门负责施肥、喷洒农药的无人机设备等,专业化的操作模式能满足各个阶段农业生产的需求,这大大减轻了农业劳动者的负担,同时也避免了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

参考文献

[1]张峭,王克.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1,32(3):32-36.

[2]王秀果,刘梅,谢俊良,等.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资本化的途径[J].河北农业科学,2008,12(5):127-128.

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篇7

当前制约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高校、科研院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对科研人员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还有待完善。三是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尚未建立。四是缺乏专业化的中介机构, 诚信体系还不健全。五是政府的财税扶持政策有待创新, 缺少对高校、院所小试中试阶段性科技成果的资金支持。

2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2.1 鼓励高校、院所进行机制体制创新, 采取积极措施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一是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考评指标体系。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的考评, 推动高校、院所把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 鼓励高校、院所把科研、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并重, 通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来促进教学和人才培养, 实现双赢。二是促进高校、院所进行有利于科技管理的机制、体制创新。改革高校、院所现有的成果转化行政管理模式, 建立公司化、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中心, 向科技人员提供专利申请、法律咨询、经费申请、投融资等一条龙服务, 保证科技人员专心从事研究、开发,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三是制定可操作性的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科技人员的双向交流与互动, 允许兼职兼薪;鼓励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前提下在职 (或兼职) 创业, 其收入归个人所有;高校、院所将其职务创新成果转让给他人的, 应当从技术转让净收入提取不低于30%比例奖励给主要贡献人员。通过举办高等院校科技创业大赛, 选拔一批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创业项目, 分别在项目启动资金资助、贴息或免息贷款、政策性小额贷款担保和科技风险投资等方面给予创业团队政策支持, 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教师和大学生携带科技成果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 加快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新渠道。四是改革高校、院所人才、项目和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 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技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的做法。鼓励高校、院所设置技术应用型岗位, 引导高校、院所对不同岗位科技人员采取差异化评价标准,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有效专利的指标权重, 确保一定比例的名额用于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人员, 对业绩突出者可破格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2.2 全力营造有利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

一是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引导鼓励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进入科技成果转化领域, 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科技担保等业务, 强化风险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 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渠道。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 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按不高于总收益1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二是积极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设立技术经纪人认证制度, 鼓励建立各种科技中介机构, 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为全面和更为专业的服务。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3 要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协同创新。

要加快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程, 瞄准产业高端, 聚焦若干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发展前景广阔的高端项目, 如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通信、绿色制造等领域中的重点项目为载体, 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机制。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战略合作联盟, 实现科技人才、科研单位、技术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和服务园区的多赢格局。同时, 结合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 建立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投融资机构的会商机制。通过会商, 汇聚目标, 统筹资源, 培育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产学研联盟, 构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大科研机制。要以企业为科技创新主体, 转化研发设计项目支撑模式, 鼓励产学研结合, 真正实现企业出题目, 高校、院所、设计机构提供智力服务, 共同合作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科技设计问题。支持科技成果在企业中的应用转化。

2.4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完善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对创办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依托高校、院所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地方留成部分, 由财政扶持该企业专项用于加大研发投入;科技人员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可分3年到位。二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承接国内高校、院所的重大科技成果并在省内成功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 经认定后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专项资金, 针对创新项目的小试、中试和产业化的不同阶段, 采取短平快的方式给予定向支助, 加速项目转化进程,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鼓励和支持高校建立大学科技园。对大学科技园给予土地、规划、项目立项等方面政策支持, 对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的各类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或关键共性技术服务平台, 给予资金补贴。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享受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组织懂市场的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商业化评估。对有价值的科技成果有目的向各市进行发布, 鼓励企业积极吸纳科技成果, 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摘要:近年来, 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 与经济社会结合度日益提高。但目前问题依然存在, 高校、科研院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 科研人员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还有待完善, 投融资体系尚未建立, 缺乏专业化的中介机构, 财税扶持政策有待创新。本文经深入研究分析, 提出了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篇8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32-01

1  如何理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本意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即农业科学技术从正式完成到应用到各个领域的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农业科技成果有可能会转化为各种农业产品、新型材料,或是应用于产业发展中,或是被农业之外的其他行业所利用,无论是任何应用途径,都实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这个过程也是从技术发展成为生产力的一个系统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结合技术内容和转化进度逐步实现的。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的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农民自身,或是企业等。转化过程包括技术试验、产品研发、试点推广和广泛应用四个步骤。

2  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不足之处

2.1  许多农业科技成果尚未进入推广应用阶段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许多是以基础研究为主,没有能够进行产品研发,更谈不上推广应用了。许多农业科技成果研究对于农业发展有重要作用,而且在世界都处于学术领先地位,与科学成果评价标准一致,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充分肯定,但是这些农业科技成果,并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常规技术,因此只能停留在学术研究阶段,而无法转化为农业经济效益,科技在农业发展和社会生产中的实际应用性不足。

2.2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缺乏人才保障

目前我国承担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职能的人员,推广理念落后,工作方式单一,因此工作成效较低。①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的基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人员的重点都放于种植技术的推广应用上,而对于其他农产品和加工技术等的推广很少,这与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符;②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人才欠缺,现有人才的专业能力有限,无法实现对各种技术的全面推广,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长期转化;③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人员,工作往往是沿循旧有做法,而他们知识结构老化,又得不到培训机会,因此缺乏工作的创新性。

2.3  现行的农村土地经营体制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由于我国可使用耕地面积较少,而农村人口众多,因此将农业耕地分配到每个人,这种做法的弊端在于绝大部分农民的耕地面积都很少,而且土地呈块状分割,无法实行统一管理,尤其是不能够利用现代农业生产和管理技术来进行耕种。尽管许多农民采取承包方式来经营土地,但是这种经营方式变化较多,而农民经济实力普遍较差,出于长期利益考虑这种方式的实用性较低,农民很难下定决心将资金投入到农业科技当中,这也是影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一项重要因素。

2.4  农业科研单位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构的有效合作

较少

农业科研单位的职能在于不断研发有利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新技术,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构的职能在于实现农业技术在农业产业发展和社会其他行业领域中的有效应用,两者的优势不同,应当是互相借力、密切合作的。但是目前由于体制限制和其他原因,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构都是独立运作的,尽管在一些项目上也有合作,但由于缺乏有效沟通,因此往往是以自我发展为主,造成合作的不通畅,或是所合作的一些项目并不具有经济价值,由此而使得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较低。农业科研单位所研发的新技术,往往不具备推广应用的现实条件,而农业生产急需的各种技术,研发进度却非常迟缓。

3  如何实现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3.1  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管理模式

要确保农业科研成果整体质量的提升,就需要进一步优化当前的农业科研管理模式,采取有效方式对农业科研工作加强监管,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制度保障。①科研项目的立项必须结合农村发展和农业经济实际,要在与国家政策规定相吻合前提下确保其与农业生产的现实要求一致;②科研项目的审批流程要进一步规范,既要确保技术具有可行性,也要确保其项目完成之后具有实际经济价值;③要对科研项目进行严格的市场验证,具体查看该项目完成之后是否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或是对农民生活有显著帮助。

3.2  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力资源保障

要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人才是第一要素。要确保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人力资源富足,人才的技术应当具有全面性,除了粮食作物的专业性推广人才之外,其他经济作物、绿色农业、特色农业产业等的推广人才也不可或缺。要将专业院校的高级人才充实到队伍当中。除了院校专业人才之外,还可以对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具有一定素质的优秀农民进行专业培训,使他们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要给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工作人员更多的职业培训机会,使他们有机会学习到更多更先进的农业推广知识,实现个人知识结构的不断优化,并确保知识与实践的有机融合。

除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人才之外,也应当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使他们农业知识更全面,这样才能够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几率,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成长。

3.3  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制度

要提高农业科技转化成效,就必须首先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要针对工作人员绩效建立全方位的指标考核制度,指标内容应当包括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和其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作用。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单位,要探索实施更科学的人员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等各种方式来实现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对于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并成功转化的农业科技项目,对其研发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活动,唯一的主导者就是政府,无论是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和技术应用,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都要认真对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从科技研发、产业发展、税收、资金等各方面给予实际支持。

3.4  保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充足,实现全方位服务

要确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仅仅依靠政府拨款是不行的,而是应当采取费用共担的方式,由享受到农业科技成果的各主体来共同承担费用成本。首先,目前所需要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在一段时间内仍是由政府承担,政府在提供无偿服务的同时,也可以选择一些合适项目来以有偿方式进行尝试;第二是建立全方位的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如果农民获得入网资格,就能够得到各种技术学习的机会,可以获取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最新信息,这些都是免费的,而一些新项目和新技术,则酌量收取一定费用,这样就使科研费用有固定来源,才能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长足进步;第三是有一些农业生产项目经济效益较为客观,同时技术要求较多,信息量大,对这些项目则应当实施有偿服务,参照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经济收入实际,对服务价格建立统一标准,由社会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或是农业生产组织机构来收取费用;第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模式,对目前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按照研究方向和推广渠道等进行评估,建立更高效的科技转化平台,大力发展高新农业技术产业项目,确保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相一致。

参考文献:

[1] 陶伟.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分析及对策[J].现代园艺,2014,(8).

[2] 韩小平,胡华涛,周弢,等.武汉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3,(1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应对论文 篇9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3类农业科技成果,其形式各不相同,在实际生产中推广应用的速度和难易程度也有所不同。相关实践证明,一项农业科研创新思想的萌发到研究成果的产出,再到将科技成果在生产一线推广应用,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存在一个较为漫长的周期。同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受环境条件的制约,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同时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不同学科技术的配套集成,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才能获得成功。另外,现已取得的很多农业科技成果是在实验室环境控制条件下培育出来的,其实际应用价值的实现具有明显的条件选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直接动力,农业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直接决定其是否能够在实际生产中推广应用。

1.2农业科技成果质量不高

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程度是体现其自身质量的重要因素。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程度高,质量好,容易在生产实践中推广应用,适应性广,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应;商品化程度不高的农业科技成果质量较差,不容易在生产实践中推广应用,不仅浪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研发这些农业科技成果,而且也给生产实践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现阶段农业科技成果多数商品化程度低、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农业科研人员市场意识淡薄。较多的科研取向与市场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花在项目申报、论证、检查、验收上的时间和费用往往占到项目全部的50%以上,用在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上不到50%[3]。科研项目在开始立项时较多考虑怎样顺利完成项目既定研究任务,而较少考虑对研究成果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推广。二是研发经费严重不足。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来源途径较为单一,完全依靠政府单方面拨款。与国外相比,一些发达国家农业科研经费平均占到农业总产值的近4%,发展中国家农业科研经费达到1%,而在我国,仅为0.2%~0.5%。美国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主要由政府拨款和私人投入2个部分组成,而且私人投入与政府拨款几乎相等,每年达到21亿美元。三是农业科研实力不强。我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由于长期受到封建思想和农业小农意识的影响,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科技工作待遇差,造成农业科技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高,组织协调不统一,信息沟通不畅,科研项目停留在低水平重复,培育高质量的科技成果难度较大。

1.3农业科技成果需求不足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必须依靠农业劳动力,农民群众是农业科技成果的直接需求和吸收者。农民群众对农业科研成果的知晓程度及吸收应用能力等,都直接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吸收应用农业科技成果能力不强。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中国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农村总人口的13.5%,小学文化程度占36.2%,初中文化程度占40.5%[4]。也就是说,农村人口的90%左右文化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到农业科研成果的吸收应用能力。二是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群众经济基础较薄弱,农业科技成果的吸收应用受经济条件影响较大。三是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影响农民对科技成果的`吸收应用能力。我国广大农村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发展多数处于小规模经营状态,严重制约着农民群众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也不利于批量综合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4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制不完善

培育出来的农业科技成果需要通过科技推广这一中间环节,有针对性地传授给广大农业科技成果需求者,主要是农业企业家和农民群众,让他们通过应用农业科技成果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工作,使得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得到明显加强,也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但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这一重要环节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推广体系不完善、机制呆板。直到目前我国各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仍属于政府行为,行政干预较多,农业科技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完全服从于政府的安排布置,一切为了完成各项农业科技推广任务,不考虑其所能达到的经济社会效益,严重挫伤了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对于科技成果推广的积极性。此外,现阶段我国农业领域涉及的农、科、教三大系统属于不同行政部门管理,三者之间缺乏统一的协调合作,导致农业科技成果传播渠道不畅,经济社会效益无法实现。二是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素质不高。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质量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录用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标准,职称评定缺乏完善的政策措施。同时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环境条件较差,待遇较低,多数人不愿意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致使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较低,缺乏科技推广战斗力。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从事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数量占农民总数的比例不到0.1%,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完全不能满足当前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求。三是中介机构服务机制不健全。在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尚未形成统一的组织领导,缺乏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这些都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实际中的应用推广。

2应对措施

2.1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

商品化程度高、适合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前提。为此,要切实加强农业科研项目的全程化管理,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质量。一是严格把关农业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成果鉴定等。要求科研人员在项目选题时紧密结合现实需求,把当前需求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优先立项技术应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申请;加强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执行科研成果鉴定、核查和审批程序,保证成果鉴定质量。二是充分整合农业科研资源,壮大农业科研实力。对于研发力量薄弱的科研机构要实行撤、并、转;对于可以市场化的农业科研项目及时引入民间资本,以便集中有限的经费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业科技项目,获得高质量的农业科技成果。三是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外农业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快速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整体质量,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在农业科技研发方面的差距。

2.2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水平直接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程度。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必须切实加强农民群众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一是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巩固和发展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完善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多途径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有效实施农村普九教育。二是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各种成教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就业技能素质,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三是增强农民“学科学、用科学”意识。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加大在农民群众中科技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业科技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构筑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社会团体投入为辅的农村教育培训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采取相关政策扶持,提高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农民参与农村教育培训的热情。

2.3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大作用,必须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基础,逐步建立多形式、多功能、多层次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务必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以政府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为主导,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多元化协调发展。鼓励农业科技研发部门、农业教育培训机构、相关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针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重点环节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工作。二是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服务工作,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农业科技型企业一方面使农业科研部门和科技推广部门所开展的工作与获得的盈利挂钩,激发他们根据市场和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另一方面使得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直接经过市场配置进入农业生产实践环节,大大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资金投入[5]。由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技推广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如通过信贷、企业资助、以工补农、农业部门经营收入提成以及社会捐赠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2.4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

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篇10

正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从2009年起在西坡乡宋畔村建成了8公顷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它以农技中心为依托, 建在农村, 接近农民, 方便学习, 集新品种试种展示、新技术试验示范、农民学习培训和推广人员职业技能强化等多功能于一体。让农民能看得见、学的成, 令他们在眼见为实的情况下积极主动接受新技术、新成果, 激发了广大农户学科技、用科技意识, 有效提高了他们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接受能力。通过几年的建设, 一批让农民听得真、看得见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从基地走向各个乡村, 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不仅改进了传统的耕作种植技术, 也改变了老旧的推广方式, 让广大的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群众获益良多。

近年来, 正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先后与中国农科院、中国小杂粮研究中心等十多家科研院所和农业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协作关系, 累计引进各类作物新品种300多个, 筛选推广63个, 其中小麦新品种“陇原031”、“陇原034”、“长武521”在全县种植面积达4 000公顷, 每公顷增产804公斤, 每公顷增效1608元。马铃薯新品种“陇薯3号”、“庄薯3号”、玉米新品种“先玉335”、“甘鑫2818”等在全县大面积推广。为实现农业科技化、专业化、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践证明, 借助示范基地这个载体, 农技推广人员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直接示范给农民, 将适合当地生产的优良品种及技术展示给农民, 并为农民开展技术服务, 把技术示范和技术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缩短了农业技术推广到农民的距离, 增强了农技推广的直观性, 使一大批新品种, 新技术得到快速推广, 有效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在示范基地建设过程中, 每个农技人员都参与生产实践, 使农技人员了解和掌握了新知识, 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同时也赢得上级部门, 推广人员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新时期的农技推广工作创出了一条新路。

摘要:作者通过近年来正宁县在试验示范基地方面的具体实际和工作实践, 总结经验, 为新时期的农技推广提出了一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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