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合同翻译问题十篇

2024-09-06

国际商务合同翻译问题 篇1

1 商务合同、协议词汇特点分析

1.1 使用公文惯用副词

商务合同和协议属于法律公文, 所以, 进行英文翻译, 需要使用英语惯用的公文语副词, 以使译文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公文语副词是由副词here、there、where等分别加上after、by、in、of、on、to、under、with等副词构成的复合公文语副词。如hereafter、thereafter、thereon、thereupon、hereinafter等。例如:本合同自买方和建造方签署之日生效。译文: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signing hereof by the Buyer and the Builder.

1.2 准确用词

商务合同、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应用文体, 行文用词的一大特点就是准确与严谨。英译商务合同、协议时, 常常由于选词不当而导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 甚至误译。

例1:双方都应遵守合同规定。/双方的一切活动都应遵守合同规定。译文Both parties shall abide by the contractual stipulations./All the activities of both parties shall comply with the contractual stipulations.

英语中abide by与comply with均意为“遵守”。当主语是人时, 须用abide by, 当主语是物时, 则用comply with。

例2:双方同意将交货期改为8月, 并将美元折合成港币。译文:Both parties agree to change the time of shipment to August and change US dollar into Hong Kong dollar.

翻译时需要注意change A to B与change A into B的差异。前者意指“把A改为B”, 后者意为“把A折合成/兑换成B”。

1.3 注意合同、协议细目的翻译

为了避免英译合同中的细目, 如金钱、时间、数量等出现差错, 常常使用一些有限定作用的结构来界定细目所指定的确切范围。

例1:如果上述货物对船舶和 (或) 船上其他货物造成任何损害, 托运人应负全责。译文:The shipper shall be liable for all damage caused by such goods to the ship and/or cargo on board.

英语中and/or意为“甲和乙+甲或乙”, 这样就可避免漏译其中的一部分。

例2: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购买出售下列商品并签订本合同。译文: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whereby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 commodity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英语中by and between强调合同是由“双方”签订的。

1.4 合同、协议句法特点分析

为了保证商务合同与协议翻译的准确, 不引起误解, 商务合同与协议的英文翻译语句一般较长, 插入成分较多, 句法结构也较为复杂, 多使用条件状语从句、由it作形式主语的主语从句及定语从句等。

例1:The Customer and NEXPRESS each agrees and undertakes that during the Term and thereafter it will keep confidential and not use for its own purposes or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other party disclose to any third party any part or all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unless such information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other than as a result of a breach of this clause.译文:用户及NEXPRESS均同意并承诺, 在服务期间及之后, 在没有对方书面同意之情况下, 将对本协议条款之所有内容保密, 不将其用于自己之用途, 亦不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或全部与本协议有关之内容。除非此等内容为公开情况, 否则即被视为违反本条款。

这是一保密条款中的一部分,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原文较长, 插入成分较多, 滴水不漏地表达了句中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例2:If no written objection is raised by either party one month before its expiry, this Agreement will be automatically extended for another year.译文:在期满前一个月, 如果双方仍未用书面提出异议, 本协议将自动延长一年。

商务合同及协议中表示条件的常用的连接词有:if、in case that、in the event that、unless等。

2 商务合同、协议中数词的英汉互译知识与技巧

在国际商务合同、协议中, 英语数字是谈判或交流中的重要内容。由于英语与汉语在数字认知方面的文化差异, 所以在有关数字的表述 (读音与书写形式) 方法上, 两种语言存在较大差异。并且, 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国际上都是通用的语言, 两种英语在数字上表述习惯也有所不同。作为翻译必须了解这一点, 避免在工作中出现数字翻译的错误。

2.1 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日期表述方面的差异

在外贸合同、协议中, 日期的使用是非常普遍的, 如到货的日期、谈判的日期等, 而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日期表达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希望译者注意。英国英语以日为先, 月份为后。而美国英语中则为March 2, 1996或3/2/96。

由于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日期上两种表达方式的不同, 其读法也不一样, 如上述日期, 英国英语读成the second of March, nineteen ninety-six;而美国英语则读成March the second, nineteen ninety-six。

2.2 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数字表述方面的差异

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表达百万以上的数字时差别很大。如one billon英国英语指的是“万亿”“兆”, 而在美国英语中则表示“十亿”;one trillion英国英语为“百万兆”, 而在美国英语里却相当于英国英语的one billion, 是“万亿”、“兆”。

3 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 (formal terms) 进行翻译

一般来说商务合同采用书面用语, 这样可以使合同语言显得规范严谨。例如: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例句中“协商”一词有不少译者选用consultation, 但是negotiation比之更为正式。因为negotiation在起草合同前意为“谈判”, 而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争议也是“谈判”, 且negotiation本身就会有to talk with another party in order to settle a problem的意思。另外, 翻译“友好”一词, friendly一词用得较为普遍, 但与amicable相比较, friendly较为通俗, 而amicable为正式用语, 符合合同语言特色, 故选用amicable较为妥当。此例句可译为:All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e execution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tract shall be through amicable negotiation between both parties.

现将其他常用的正式词语列出供参考, “因为”的短语多用“by virtue of", 远远多于“due to”一般不用“because of”;“财务年度末”一般用“at the close of the fiscal year”, 而不用“in the end of the fiscal year”;“在……之前”一般用“prior to”, 而不用“before”;“关于”常用“as regards”, “concerning”或“relating to”, 而不会用“about”;“事实上”用“in effect”, 而不用“in fact”;“开始”用“commencement”, 而不用“start”或“begin”;“停止做”用“cease to do”, 而不用“stop to do”;“何时开会并由某某主持”的表述为:The meeting shall be convened and presided by sb.其中“召开”不用“hold或call”, 而用“convene”;“主持”不用“chair”或“be in charge of”, 而用“preside”;“其他事项”用“miscellaneous”, 而不用“other matters/events”;“理解合同”用“construe a contract”或“comprehend a contract”, 而不用“understand a contract”;“认为”用“deem”, 用“consider”少, 不用“think”或“believe”;“愿意做”用“intend to do”或“desire to do”, 而不用“want to do”, “wish to do”。“赔偿”用“indemnities”, 而不用“compensation”;“不动产转让”用“conveyance”, 而不用“transfer of real estate”;“房屋出租”用“tenancy”, 而“财产出租”用“lease of property”;“停业”用“wind up a business”或“cease (名词是cessation) a business”, 而不用“end/stop a business”。

参考文献

[1]倪士荣.商务英语中某些误译[J].中国科技翻译, 1998 (03) .

[2]John Potter.Common Business English Errors[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9.

国际商务合同翻译问题 篇2

一、翻译原则

根据美国语言学家马丁·朱斯在1962年的分类, 合同英语属于庄重文体, 是各种英语文体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种, 体现在内容的专业性、语言的严谨性和结构的完整性等方面。合同的文体正式严谨, 措辞准确明晰, 给翻译带来诸多不便。一般而言商务合同的翻译应遵循准确严谨和规范通顺的原则。

1.准确严谨 (faithfulness & accuracy) 。商务合同的专业性和兼容性越来越强, 为避免产生歧义, 商务合同的翻译必须把“准确严谨”作为首要标准。合同文本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文字记录, 因此, 合同文本的翻译不同于文学翻译, 不讲究文采韵味, 必须准确严谨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译文要准确严谨, 首先要用词准确 (accuracy) 。比如, shipping advice和shipping instruction表面意思相近, 但应该做出区分:前者是“装运通知” (由卖方发给买方的通知, 告之买方货已装运的具体事宜) , 后者是“装运指示” (由买方向卖方在货物运出前, 发出的装运指示, 卖方完全按照买方的意图做好装运事宜) 。再如, shipment date和delivery date, 从字面翻译来看, 都可以翻译成“装货日期”, 但前者指货物装船启运 (离港) 日期, 后者指货物的到货 (到港) 日期。如果混淆了这些词语, 将会造成履约困难甚至引发纠纷。例句: In order to cover our order, we have arranged with Dalian Branch, the Bank of China, a credit for USD 86 000.【译文】为支付我方订货货款, 我方已委托中国银行大连分行开立86 000美元的信用证。cover一般做“包括, 囊括”讲, 但上例中不能按原意翻译, 且句中由于所属领域范围的不同, 其所表达的意思也是不同的:分别是“购进货物”、“投保险”“偿付”等意思。

2.规范通顺 (expressiveness & smoothness) 。合同文本是一种法律文件, 属于庄严性文体。翻译商务合同时还应该把规范通顺视为另一大原则。所谓“规范”, 是指译文必须符合法律语言的特点, 尽量体现出契约文体的特点。而所谓“通顺”, 是指译文应当符合汉语的语法要求, 使译文清晰易懂。例句:During the period from the date of effectiveness to the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two Parties shall hold a meeting very year to discuss problems arising form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原译: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终止之日的期间内, 双方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讨论合同发行中出现的问题。) 原文在理解上没有什么特别困难的地方, 译文意思也算正确, 但只对原文逐字逐句翻译, 显得呆板, 改译为: 本合同有效期间, 双方应每年正式会晤一次, 以讨论本合同履行期间存在的问题。例句:The date of Bill of Lading shall be taken as the conclusive proof of the date of shipment, six (6) days grace shall be allowed for shipment earlier or later than the time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In the event of the goods for one order being shipped in more than one lot, each lot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separate sale on Contract. (原译:提单的日期应为交货日期的最后证明。双方允许交货比约定的时间早交或迟交六天。一次订货多于一批装运, 那么, 每批货应被当作是合同的单独买卖。) 原译文表达累赘, 结构松散, 不合乎汉语契约文体的简约风格。改译为: 交货日期以提单所载日期为准, 双方同意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的基础上, 允许有前后六天的装运宽限期。若一次订货分批装运, 则每一批货为合同项下的单独买卖。

二、翻译技巧与内容的完善

1.前言的内容:其一, 主要载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务或者住所;其二, 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正文: (略, 另文论述)

3.合同的结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的成立是以签字为成立要件而不是以盖章为成立要件的。所以, 在合同的结尾部分还应明确规定: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

三、翻译中常见错误、成因及其对策

1.错误。英语合同翻译中的错误很多, 大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 对合同英语词或句子的理解停留在字面意思上或机械对应上, 对其本质的涵义了解不够准确;另一方面, 翻译表达上的错误常常出现, 造成理解上的概念不清, 内容混淆。

2.成因。 (1) 专业背景。在我国, 部分从事国际贸易的业务并非经济类或法律专业的毕业生, 相当一部分毕业于外语类。尽管他们拥有语言上的优势, 在词语的专业含义把握上尚可, 但是对专业背景知识的了解上却有欠缺。 (2) 文化差异。尽管掌握了一定的专业背景知识, 但不同国家间的文化内涵、民俗风情存在巨大差异。由于文化内涵的差异, 其英语涵义与汉语涵义并不对等。因此, 文化差异所造成的思维模式、传统观念等差异, 使得一份英语合同的理解差异成为可能, 翻译错误也就难以避免。

3.对策与建议。 (1) 忠实于原文的内容, 将原文的内容充分表达出来, 无任意增减删略或歪曲背离。 (2) 使用规范的译文语言形式, 力求简明易懂、文理正确、严谨通顺, 无生硬晦涩之处。3.3.3仅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在英语合同翻译中是远远不够的, 更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背景, 以及对不同合同翻译中的错误所造成业务上的损失等文化背景的了解, 这样才可能尽力避免由于不具备一定专业背景知识, 不了解文化差异所造成的合同翻译中的错误。 (3) 建议。对已经掌握英语基本语法和技能的专业人士或学生来说, 开始可从比较英文合同与中文合同的格式入手, 然后从句式结构和用词两个方面理解两种文本的异同, 体会国外英文合同的特点, 尤其应关注中文合同一般未包括的而同类英语合同中又约定的合同事项, 不断地在实际应用合同的过程中不断学习。

总之, 提高翻译能力, 需大量实践。翻员应提高汉英两种语言的水平, 在实践中摸索, 学习涉外经济合同翻译理论和常用技巧, 切实提高翻译能力。只有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规律, 不断总结, 才能积极有效地提高翻译能力与水平。

参考文献

[1]贾文波.应用翻译功能科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

[2]陈建平.经贸合同英语词法特征及其翻译[J].中国科技翻译.2006 (01) .

浅谈国际商务合同翻译问题 篇3

关键词:国际商务合同翻译

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21世纪,国际化的贸易活动已经是许多企业甚至国家的重要资金收入,全球化也已经深入到各个国家,在交易的过程中少不了合同的签订问题,同时在各国之间交易,翻译也是重中之重,是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保障。涉及到交易双方的利益问题,所以翻译合同的时候,必须能够准确无误的了解合同内容,并将其翻译为交易双方能懂的语言。

一、国际商务合同翻译的要点

在国际商务合同的翻译过程中,最主要的是要准确,翻译的意思要清晰明了,翻译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其原有的合同形式及相关内容,并且翻译的内容不能产生丝毫的歧义。同时,还要考虑到法律的明细,翻译的内容要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应,并能够保障双方的利益。商务合同严格规定合同双方的义务、权利行为准则等,所以在翻译的同时,模棱两可的语句是坚决不能出现,让一些不法人员钻了法律的空子,翻译的句子必须要语意坚决,一锤定音,在翻译是首先追求的是语意坚决,接下来再考虑语意的流畅性等,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也能够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另外,在国际商务合同翻译的过程中,要注意合同双方的语言习惯,并且将其结合起来,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将双方的语言习惯融合到翻译的内容中,以防合同签署者依仗自己的语言歧义抓住漏洞,逃避相关的法律责任。

在翻译的过程中,还应注意到法律中的专业词汇、缩略词、情态动词等,合同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如:confirm、accept等好多词汇都需要准确理解其代表的意思,准确无误的将其翻译出来,还有如:US、CN等的缩略语,也要将它们的意思完整的翻译出来,将合同双方的协议翻译出来,作为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及人身利益的保障。

同时,国际商务合同的翻译的另一要点就是译文严谨、用词严密,使翻译后的合同成为契约超强的法律文书,翻译的同时不能采用我们平常的普通译法,必须要考虑到合同的法律效应及合同的专业性、严谨性。还有,翻译时要具有原则性,使用法律范畴的语言,且合同的翻译不能出现省略部分,更不能有“可能”、“也许”、“大概”等词汇,造成语意的不确定性。将这些要点整合起来,国际商务合同的译文才会更加完美,更加具有法律效应。

二、国际商务合同翻译的内容的完善

涉及到经济利益的翻译必须要仔细、谨慎,翻译人员在翻译完合同之后,必须要对译文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其是否将原文原原本本的翻译出来,并且还有要排除错译、漏译的情况,避免遗漏、错误带来的经济纠纷及利益纠纷,最重要的是要对合同翻译后的内容仔细推敲、勘漏等后续手续,毕竟翻译后的合同内容涉及到合同双方甚至是合同双方背后的国家的利益,必须要确保万无一失。事关合同双方的经济财产人身安全,合同的翻译内容就不能过于粗略或者过于松散,导致国外的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只要翻译的合同内容不够完善,就會给国外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到时候受损害的不仅仅是合同的签订方,国家的利益也会受到严重的为威胁。所以,将国际商务合同翻译完之后,对内容的进一步完善、推敲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相当完善、严密的合同内容,才能保障相关人员、相关国家利益,也是国际商务合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之一。

三、国际商务合同翻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分析

万事万物都不能做到完美无缺,在翻译过程中出现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只有经过仔细认真的研究探索,对错误的成因做细致的分析之后,才能减少错误的发生。

在翻译国际商务合同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为文化背景的差异造成不必要的错误,即便是具有相当专业的翻译水平,也不可能把各国的

文化背景了解的相当透彻,所以难免会在涉外合同的翻译过程中出现各种错误、疏漏等,给合同双方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所以,翻译者要避免这种原因产生的错误不是一朝一夕的,不同国家的民族风俗、文化内容或大或小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翻译者在翻译的同时要尽可能的了解各国的文化差异,还有各国国民的常有的思维方式等,尽可能的避免这些原因带来的错误及分歧。

另一方面,在国际商务合同的翻译过程中,会因为只看到有些字词的表面意思,从而影响到翻译的准确性,在合同的翻译过程中,最忌讳的就是将翻译只停留在字词句的表面意思上,机械的进行翻译,这样造成的后果也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在翻译时必须要注重合同中字词句的引申义,结合合同的上下文,结合相关的法律文件,进一步的深入思考,才能杜绝这种错误的发生,将合同双方的协议明确的表达出来。

总之,国际商务合同的翻译不同于平常的翻译,有超强的专业性,并且要具有特别强的法律效应。所以,在翻译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谨慎,尽可能的避免一切错误,将国际商务合同的翻译做到尽善尽美,只有这样,合同双方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国家的利益也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为了全球经济的共同发展,为了国际化贸易的顺利进行,对国际商务合同的翻译问题必须严格重视。

参考文献:

[1]吴敏.国际经贸合同惯用词语英译技巧[J].国际经贸探索,2001,(1).

[2]佟岳雯.商务英语信函的主要问题特征及翻译技巧深析[J].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11,(5).

[3]许丽红.略论国际商务合同的翻译[J].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

[4]廖文玉.国际商务英语合同的翻译准则及其中译技巧[J].商场现代化,2008,(10).

国际商务合同翻译问题 篇4

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所以英译时,有些词语要用公文语词语、特别是酌情使用英语惯用的一套公文语副词,就会起到使译文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的作用。

一.公文副词

但是从一些合同的英文译本中发现,这种公文语副同常被普通词语所代替,从而影响到译文的质量。

实际上,这种公文语惯用副词为数并不多,而已构词简单易记。常用的这类副词是由 here、there、where 等副词分别加上 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 等副词,构成一体化形式的公文语副词。例如:

从此以后、今后:hereafter;

此后、以后:thereafter;

在其上:thereonthereupon;

在其下:thereunder;

对于这个:hereto;

对于那个:whereto;

在上文:hereinabovehereinbefore;

在下文:hereinafterhereinbelow;

在上文中、在上一部分中:thereinbefore;

在下文中、在下一部分中:thereinafter.把商务英语页面加入收藏夹

现用两个实例,说明在英译合同中如何酌情使用上述副词。例 1:本合同自买方和建造方签署之日生效。

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 Buyer and the Builder.例 2:下述签署人同意在中国制造新产品,其品牌以此为合适。The undersigned hereby agrees that the new products whereto this trade name is more appropriate are made in China.二、谨慎选用极易混淆的词语

英译商务合同时,常常由于选词不当而导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有时甚至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了解与掌握极易混淆的词语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是提高英译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现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对词语,用典型实例论述如下。

2.1.shipping advice 与 shipping instructions

shipping advice 是“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卖主)发给进口商(买主)的。然而 shipping instructions 则是“装运须知”,是进口商(买主)发给出口商(卖主)的。另外要注意区分 vendor(卖主)与 vendee(买主),consignor(发货人)与 consignee(收货人)。上述这三对词语在英译时、极易发生笔误。

2.2.abide by 与 comply with

abide by 与 comply with 都有“遵守”的意思.但是当主语是“人”时,英译“遵守”须用 abide by。当主语是非人称时,则用 comply with 英译“遵守”。

例 3:双方都应遵守/双方的一切活动都应遵守合同规定。

Both parties Shall abide by/All the activities of both parties shall comply with the contractual stipulations.2.3.change A to B 与 change A into B

英译“把 A 改为 B”用“change A to B”,英译“把 A 折合成/兑换成 B”用“change A into B”,两者不可混淆。

例 4:交货期改为 8 月并将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Both parties agree that change the time of shipment to August and change US dollar into Renminbi.2.4.ex 与 per

源自拉丁语的介词 ex 与 per 有各自不同的含义。英译由某轮船“运来”的货物时用 ex,由某轮船“运走”的货物用 Per,而由某轮船“承运”用 by。

例 5:由“维多利亚”轮运走/运来/承运的最后一批货将于 10 月 1 日抵达伦敦。

The last batch per/ex/by S.S.“Victoria” will arrive at London on October(S.S.= Steamship)

2.5.in 与 after

当英译“多少天之后”的时间时,往往是指“多少天之后”的确切的一天,所以必须用介词 in,而不能用 after,因为介词 after 指的是“多少天之后”的不确切的任何一天。

例 6:该货于 11 月 10 日由“东风”轮运出,41 天后抵达鹿

特丹港。

The good shall be shipped per M.V.“Dong Feng” on November 10 and are due to arrive at Rottedaml in 140 days.(M.V.= motor vessel)

2.6.on/upon 与 after

当英译“„„到后,就„„”时,用介词 on/upon,而不用 after,因为 after 表示“之后”的时间不明确。

例 7:发票货值须货到付给。
The invoice value is to be paid on/upon arrival of the goods.2.7.by 与 before

当英译终止时间时,比如“在某月某日之前”,如果包括所写日期时,就用介词 by;如果不包括所写日期,即指到所写日期的前一天为止,就要用介词 before。

例 8:卖方须在 6 月 15 日前将货交给买方。

The vendor shall deliver the goods to the vendee by June 15.(or: before June 16,说明含 6 月 15 日在内。如果不含 6 月 15 日,就译为 by June 14 或者 before June 15。)来源:考试大-商务英语站

三、慎重处理合同的关键细目

实践证明,英译合同中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一般来说,不是大的陈述性条款。而恰恰是一些关键的细目.比如:金钱、时间、数量等。为了避免出差错,在英译合同时,常常使用一些有限定作用的结构来界定细目所指定的确切范围。

3.1.限定责任

众所周知,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为英译出双方责任的权限与范围,常常使用连词和介词的固定结构。现把最常用的此类结构举例说明如下。

3.1.1 and/or

常用 and/or 英译合同中“甲和乙+甲或乙”的内容,这样就可避免漏译其中的一部分。

例 9:如果上述货物对船舶和(或)船上其它货物造成任何损害,托运人应负全责。

The shipper shall be liable for all damage caused by such goods to the ship and/or cargo on board.3.1.2 by and between

常用 by and between 强调合同是由“双方”签订的,因此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赋于的责任。

例 10: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购买出售下列商品并签订本合同。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whereby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 commodity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3.2.限定时间

英译与时间有关的文字,都应非常严格慎重地处理,因为合同对时间的要求是准确无误。所以英译起止时间时,常用以下结构来限定

准确的时间。

3.2.1 双介词

用双介词英译含当天日期在内的起止时间。

例 11;自 9 月 2O 日起,甲方已无权接受任何定单或收据。Party A shall be unauthorized to accept any orders or to collect any account on and after September 20.例 12:我公司的条件是,3 个月内,即不得晚于 5 月 1 日,支付现金。

Our terms are cash within three months, i.e.on or before May 1.3.2.2 not(no)later than
用“not(no)later than +日期”英译“不迟于某月某日”。

例 13:本合同签字之日一个月内,即不迟于 12 月 15 日,你方须将货物装船。

Party B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one month of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i.e.not later than December 15.3.2.3 include 的相应形式

常用 include 的相应形式:inclusive、including 和 included,来限定含当日在内的时间。

例 14:本证在北京议付,有效期至 1 月 1 日。

This credit expires till January 1(inclusive)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orhis credit expires till and including January 1 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如果不包括 1 月 1 日在内,英译为 till and not including

January 1。

3.3.限定金额

为避免金额数量的差漏、伪造或涂改,英译时常用以下措施严格把关。

3.3.1.大写文字重复金额

英译金额须在小写之后,在括号内用大写文字重复该金额,即使原文合同中没有大写,英译时也有必要加上大写。在大写文字前加上“SAY”,意为“大写”;在最后加上“ONLY”.意思为“整”。必须注意:小写与大写的金额数量要一致。

例 16:聘方须每月付给受聘方美元 500 元整。

Party A shall pay Party B a monthly salary of US $ 500(SAY FIVE HUNDRED US DOLLARS ONLY).3.3.2.正确使用货币符号

英译金额必须注意区分和正确使用各种不同的货币名称符号。“$”既可代表“美元”,又可代表其他某些地方的货币;而“£”不仅代表“英镑”,又可代表其他某些地方的货币。

商务合同翻译中的误译分析 篇5

1. 逻辑谬误

逻辑是思维的轨迹, 是人脑共有的特征。合同翻译是译者逻辑思维的外在体现, 其译文必须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律, 以利于合同双方共同理解和遵守。因此, 译者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句中或上下文中的各种逻辑概念并理顺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只有这样, 才能正确理解原文和准确无误地翻译原文。以下讨论是合同翻译中常见的逻辑谬误现象。

例1.Payment by draft drawn on buyer payable at sight,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原译:付款凭买方开具的汇票, 见票后凭付款文件支付款项。

改译:凭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支付, 付款交单。

正确翻译本条款的关键是理解短语“draft drawn on buyer”的逻辑含义。原译者把它误解为“买方开具的汇票”, 事实却相反。究其原因有两点:一是译者对“draw on”这一短语理解未透, 此短语有“向……汲取”或“利用……”的含义;二是译者不熟悉这一经贸知识, 被一般的逻辑常识所桎梏, 认为付款人应该是买方, 而非卖方的代理银行。实际上, “draft drawn on buyer”是卖方的代理银行向买方开具的要求其付款的一种付款凭证。同时要求译者弄清楚“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中的“document”与“payment”之间存在的对应逻辑关系, 介词“against”在此是“subject to” (以……为条件) , 即以买方或进口商付款为条件, 然后再将货运单据等交给买方, 买方凭单证到目的地领取货物, 至此, 交易完毕。也就是说,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 船务公司会通知买方凭单证交换货物, 这时买方就必经“见票”这一过程, 卖方代理银行只要买方“付款”即“交单” (通常指B/L, 即提单) 。此外, 将“payment...”与“payable at sight” (立即付款) 放在一起考虑应翻译成术语“即期汇票”为好。因此改译中对原译作了一一修正。

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译文:Where the parties conclude a contract in written form, the contract is esta blished when both parties sign or affix a seal on it.

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 ……

译文:The following immunity clauses in a contract shall be null and void: (1) those that cause personal injury to the other party; (2) ...

以上二例提到的是中文合同文本中普遍存在的“……的, ……”结构, 这种结构一般属于逻辑中的假言判断, 是指断定事物之间存在某种条件关系的复合判断。英语中表假设的常用词有“if…, …”, “where…, …”、“whoever…, …”和“in case that…”等。如例2中的“……的, ……”结构就属这种情况, 相当于一个由where引导的条件句, where用在此处比if更庄重。但是有的译者缺乏逻辑知识, 不懂假言判断, 一见到“……的, ……”结构就不分清红皂白, 一律译成假言判断, 这就犯了典型的“概括过度” (overgeneralization) 的逻辑错误。殊不知, 有些汉语法律条文只是习惯于用“的”, 并不是假言判断。如例3中的“……的, ……”结构, “的”字后省略了“条款”二字, 这符合合同或其他法律文本的简洁的文体特点。

2. 日期和数字的误译

合同的有效日期、货物交期、L/C (信用证) 有效期, 商品保险、检验、索赔和仲裁的时间问题, 以及交易货币金额等都无不涉及合同中敏感的数字, 而数字正是合同双方最关切的问题, 正是他们的利益所在。该问题主要涉及时间起止和日期时间段的算法问题。合同中有关数字的表达关键是要掌握一些英文介词和数字连用的习惯用法及对应中文词汇的运用。妥善解决合同翻译中有关数字表达的问题, 无疑会大大减少日后商业纠纷的发生, 以及随之导致的经济损失。笔者限于篇幅在此仅举二例从一个侧面来说明避免数字表达歧义的重要性。

例4.乙方所有费用应于3月20日前报甲方公司财务部。

原译:All expenditures by Party B should be submitted to Party A’s Financial Department by March 20.

改译:All expenditures by Party B should be submitted to Party A’s Financial Department before March 20.

这里涉及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中文的“前”和“以前”。中文的“前”是不把“20日”算入的。因此, 甲方 (A方) 不会承担乙方 (B方) 在“20日”这天的费用。但若按原译的意思, 乙方完全可要求甲方报销其该天的费用, 因为在英文中“by March 20”通常是包含3月20日的。原译会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改译中“before March 20”是不包含3月20日的。如果条款中是“以前”就可翻译成“by March 20”或者“on or before March 20”。合同中还有类似的“自”、“至”, “后”、“以后”、“之后”和“内”、“以内”等的译法需要译者谨慎处理。

例5.中外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两千万美元以上至五千万美元 (含五千万美元) 的, 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30%。

原译:Where the total investment of a Sino-Foreign JVC is between$US20 million and$US50 million ($US50 million inclusive) , its registered capital shall be at least 30 percent of its totalinvestment.

改译:When the total investment of a Sino-Foreign JVC is US$20 million or more but US$50 million or less (including US$50 million) .

原译文中, “between”一词属口语词, 用于此是否算入起始和终止数字, 答案不明确。“两千万元以上”可以说“not less than US$20 million”或者“US$10 million or more”。另外, 翻译“至”, 也可不用“to”而说“US$50 million or less”。改译后数字的起始和终止就更明确了。改译后括号里的说明性文字在英文里也是多余的。

3. 滥用助动词“shall”、“may”等造成的误译

“shall”、“may”等情态动词在涉外经贸合同中出现频率极高。在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中, 这些词属法律词汇, 有特定的含义。“shall”用来表达义务, “may”用来表达权利。因此, 法律起草者一般仅在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如合同) 中使用“shall”, 而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准法律文件 (如谅解备忘录) 中用“will”来替代“shall”, 以示文件为非正式文件, 不具有充分法律效力。因此, “may”一般翻译成“可……”或“可以……”;“shall”一般翻译成“应……”、“必须……”、“要……”等;“shal not”一般翻译为“不得……”、“不应当……”、“禁止……”、“不准……”等。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律翻译, 我国内地法律工作者统一把“may”译为“可以”, “shall”译为“应当”。然而, 在商务合同翻译实务中滥用“shall”、“may”等情态动词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合同文本严谨性和专业性的特点, 更重要的是由于滥用这些词造成的语义模糊会给合同的顺利执行留下隐患。

例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负责赔偿由于该违约而使另一方或合营公司遭受的直接损失。

译文:Either party who breaches this contract shall be liable to recompense the direct losses suffered by the other party or the JVC as a result of the breach.

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理应是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把中文的“应”译成“shall”来表达义务恰如其分, 而不用“should”或“may”, 彰显了法律的这一强制性而非选择性的特点。

例7.双方首先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 解决因合同事宜或与合同相关的事宜而引发的争议。如果协商失败, 合同中又无仲裁条款约定或争议发生后未就仲裁达成协议的, 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译文:The parties hereto shall, first of all, settle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tract by friendly negotiations.If such negotiations fail, such dispute may be referred to the People’s Court having jurisdiction on such dispute for settlement in the absence of any arbitration clause in the disputed contract or in default of agreement reached after such dispute occurs.

笔者认为译文中的“shall”用法值得商榷。对于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问题, 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作出适当选择, 并非有义务或有责任一定采取何种方式。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双方利益的倾斜。文中的“shall”未免有强人所难之嫌。当然, 通常情况下友好协商会成为首选方式, 并不要强制执行。后半句“many”用词准确表达了对双方选择权利的尊重。

4. 违反法律语言推定造成的误译

了解法律语言推定的原则是译者做好法律翻译的有效途之一。它能够帮助译者理解法官是如何解释法律的, 可以引导译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含义, 从而更好地做好法律翻译。这种推定也同样适用于合同。商务合同译者要充分把握法律解释中的语言推定的规律和原则来避免由此造成的误译。法律推定的种类很多, 笔者在此只列举两种简单的推定来展示法律语言推定在合同翻译中的指导作用。

4.1 修饰最后先行词推定 (Presumption of Last Antecedent Modification)

修饰最后先行词推定是指一个限制性从句只修饰最后一个先行词, 除非上下文另有不同的解释。利用这一推定译者就可以排除修饰性从句修饰前面所有先行词的可能性。

例8.This section applies to cars, trucks and vans that have diesel engines.

译文:本节实用于轿车、卡车和有柴油机的货车。

根据这一推定原则, 上例中的“have diesel engines” (有柴油机) 应修饰“vans”而不是修饰“cars”或“trucks”。因此, 译者如果有法律语言推定原则的常识, 翻译时就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歧义。但是, 如果在有修饰性从句的数个先行词的末尾加上“all of which are...”这几个词, 则修饰最后先行词推定就被推翻了。

4.2 对应词语推定 (Presumption of Rendering Each to Each)

对应词语推定指的是把每一个短语指向其合适的对象, 即当一个复合句有两个以上的主语和宾语的时候, 把每一个宾语与其适合的主语进行搭配,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动词和动词的宾语, 即不同的动词要搭配其适合的宾语, 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同时, 这一推定也适用其他互相匹配的词语。

例9.Party A,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will manufacture, assemble, and ship products before March 1, April 1, and May 1.

译文:该方 (Party A) 将根据合同在三月一日、四月一日、五月一日前生产、组装和装运该产品。

根据对应词语推定原则, 这一合同条款应理解为该方将在三月一日前生产、四月一日前组装、五月一日前装运该产品。

综上所述, 合同作为法律文件的一种, 人们对其译文的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要减少、避免商务合同翻译的误译问题, 译者应深刻理解此类合同的法律意义及其语言特征。译者应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运用清晰的逻辑思维、相关法律知识和双语知识谨慎对待涉外合同翻译, 使之做到更专业、严谨, 滴水不漏, 持之以恒地进行这方面的翻译实践并注意总结经验。

参考文献

[1]陶博.法律英语:中英双语法律文书制作[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

[2]王道庚.新编英汉法律翻译教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6.

[3]陈忠诚.法窗译话[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8.

[4]夏康明.经贸契约中日期、金额和数字的翻译.中国科技翻译, 2003, 2009, (2) .

[5]许国新, 孙生茂.英译经贸契约条款中shall的正确使用与滥用.中国科技翻译, 2003.

国际商务合同翻译问题 篇6

关键词:古语指示词,商务英语合同,翻译

语言的使用总是与语境相关的。作为一种在商务语境下形成的语言变体, 商务英语结合了普通英语和专业英语的特点。商务英语合同作为国际经贸活动中一种基本的经贸文件, 专业词汇和程式化的套语构成了合同文体的主要表征。专业词汇方面除了术语的使用之外, 还有古旧词的使用情况, 其中古语指示词的使用尤为频繁, 掌握这一语言现象有助于商务英语合同的翻译。本文通过对古语指示词的语用分析, 拟探讨相应的翻译策略。

一、古语指示词概述

商务英语合同具有类法律性。某种意义上, 一份合同就是一部约束缔约方的小法律。在语言的使用方面, 合同往往会遵循法律语言的庄严性、正式性, 因此, 立法文本中的古语指示词自然地迁移到了商务英语合同中。

古旧指示词是指一些过时的词语, 用以指向自身文本的其他部分, 或指向其他地方或时间。[1]古语指示词是指由副词here, there, where与介词in, on, by, to等组合而成的复合词, 主要包括hereby, hereof, herein, hereto, hereafter, hereinafter;thereby, thereof, therein, thereto, thereunder, thereafter;whereby, whereas, wherein等。古语指示词属于法律语言中古旧词汇的一类, 普通文体中很少使用, 但在类法律的合同文本中这类古旧词的使用非常普遍。对于这类合成词属性的界定存在较大的差异, 英汉词典一般将其列为副词, 学界有人将其称为复合副词。本文沿用古语指示词这一概念主要是基于它们在合同中的语用功能的考虑。

二、古语指示词的语用功能

(一) 作为施为句式的标记语

商务英语合同中古语指示词的语用功能之一表现在语言的施为性方面。言语行为理论认为, 语言不只是用来表意的, 更是用来做事的。语言的言外行为 (illocutionary act) 通过断言性的、指令性的、承诺性的、表达性的、宣告性的[2]动词类型得以实施。合同文本的核心内容是缔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此做出规定时, 语言的施为性应当清楚明了。例如表示授权性的施为功能在合同中常可用may +do的结构表述, 表示义务性的施为功能时则要用shall+do的语句结构。

商务合同文本在表达施为效力时, 特定的古语指示词常常被用来作为语言的施为标记而嵌入合同文本之中。其中, 使用hereby, thereby等词往往可以用在套语的句式中表示宣告性的语用功能。少数古旧指示词的这种施为功能Austin在其著作中早已有研究。例如, 他指出, 在正式场合或法律英语中使用的、以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为主语的被动语态动词施为句是一种非常普遍、重要、无可怀疑的施为句, 此类句式的一个明显特征是hereby一词经常、或者可以说总是被插入句中。[3]此外, whereas在判断性的动词施为句中的使用也不算少见。这些古旧指示词的使用构成了合同英语施为句的标志性语用。例如:

1.Employer hereby employs Employee and Employee hereby accepts to be employed by Employer to serve and perform the duties required of him/her in the job category provided below.[4]这一陈旧的语言现象虽然受到法律语言简化运动的倡导者Mellinkoff的批判, 但当下的商务英文合同依然普遍地使用古语指示词来表达词项间的衔接关系。例如:

1.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or concerning this agreement or the performance hereof,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negotiations.

2.The Contractor shall not assign the Contract or any part thereof, or any benefit or interest therein or thereunder,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Employer.

例句中的hereof, thereof所指的都是of the contract, 而therein, thereunder分别指代in the contract或under the contract.

三、古语指示词的翻译策略

(一) 根据施为功能选择对应的中文表达

古语指示词作为一种施为标志用于施为句式之中, 以hereby, thereby, therefore为代表的词语主要用来表达宣告性的施为功能, 而whereas则常用于表达判断性的施为功能。这类词汇的使用往往出现在合同的签订程式之中, 用以表明合同签订之前对某种情况已经做出判断, 或进一步宣告合同签订条款之后的每一条都是双方达成的协议, 双方应当忠实履行。古语指示词的施为性功能对商务英语合同的翻译提出了语用上的要求。无论从语义对等, 文体对等, 还是功能对等来考虑, 在译文中保持原文的语用功能是译文再现原文功能的前提。因此, 翻译国际商务合同中的古语指示词时, 需要根据此类词所表达的施为功能正确选择中文对应词, 以实现译文的功能。例如, 对于表示宣告性的施为效力的词项hereby, thereby可译为“兹”、“特此”, therefore可译为“特”, 而对于表示判断性的施为功能的词语whereas则可译为“鉴于”。例如:

1.Assignor hereby irrevocably assigns, conveys and otherwise transfers to Devco, and its respective successors, licensees, and assignees, all rights, title and interest.

句中的hereby属于典型的施为句式标志, 表示宣告性的功能。译文应该这样表述:

转让人兹将一切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不可撤销地转让、让与和以其他方式转移给Devco公司。

2.Whereas the client intends to acquire the consulting services from the consultants to complete XXX and the consultants, having represented to the client that they have the required professional skills, personal and technical resources, agree to provide the services.Now therefore the two parties enter into this contract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follows.

原文中的Whereas, therefore分别表示了判断性的和宣告性的施为功能, 译文对此不可忽略, 因此可译为:

鉴于委托方有意从咨询人处得到完成XXX项目的咨询服务, 且咨询人已经向客户表明其拥有进行这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 并同意提供服务, 双方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二) 根据指代关系选择正确的中文对应词

国际商务合同中古语指示词的使用更多的是用来表示指代关系, 由此实现文本的内部衔接或照应。翻译时, 首先要对这些特殊指示词的回指参照关系做出准确判断, 并根据其参照对象正确选择中文对应词。在翻译古语指示词的过程中, 可以采用“分拆+合成+以逻辑推理还原”的方法去处理, [5]即将此类合成的指示词先拆分开来, 然后将其意思合成, 最后通过逻辑推理, 将其还原为现代英语, 并确定正确的译文。以herein, thereafter为例, 在翻译过程中, 首先可以它们分别拆分为here和in, 以及there和after, 合并之后的意思初步可以确定为“在这里”、“那之后”。根据上下文的逻辑推理, 最终可以确定其确切的含义。例如:

The failure of either party to enforce at any time any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or to require at any time the performance by the other party of any of the provisions hereof, shall in no way be construed to be a waiver of such provisions, nor in any way affect the validity of this Agreement or any part thereof, or the right of the said party thereafter to enforce each and every such provision.

通过分拆、合成、逻辑推理的方法后, 例句中的hereof可以确定为“本协议”之意, thereof也为“本协议”之意, thereafter为“没有执行协议的规定或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规定之后”之意, 根据行文的需要, 推理后确定的意思可以在表达上进行适当的技术调整, 以保持译文的通顺、简洁。整句话可以翻译为:

任何一方任何时候未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或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都不得解释为放弃这些规定, 也不得影响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 以及上述一方此后执行任何此种规定的权利。

四、结语

商务英语合同中, 古语指示词频繁出现, 构成了合同文本写作的一个显著特点。虽然普通英语中这类古旧词的使用几乎难得一见, 虽然现代国际经贸交往中此类词汇的使用频率有所下降, 但由于表达上的正式性、简洁性、专业性的要求, 其在商务合同中的重要性不可低估。从语用和衔接的视角掌握这一语言现象有助于商务英语合同翻译质量的提高, 从而实现在译文与原文之间从语义到文体的最切近的对等。

参考文献

[1][美]吉本斯著.程朝阳, 毛凤凡, 秦明译.法律语言学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7.48

[2]Searle, J.R.Expression and Meaning:Studies in theTheory of Speech Acts[M].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Beijing, 2001, pps12-15.

[3]J.L.Austin.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2.57.

[4]Peter M.Tiersma.Legal Language[M].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Ltd., London, 1999, p93.

国际商务合同翻译问题 篇7

跨文化交际学是国际新兴的综合性学科, 涉及的领域甚广, 它建立在传播学等理论基础上, 常跨越与其他诸如人类学、心理学、语言学、文化学及社会学等学科相结合研究。目前, 信息论与传播学的最新成果对翻译产生的深远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跨文化交际活动随着因特网等通信技术的急速发展, 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 越来越多地受到大众传媒的影响。由此, 跨文化交际学中又产生了新的概念——跨文化交际翻译, 其使命以有效沟通为目的, 去理解、去诠释和去翻译跨国界、跨时空、跨民族的信息。

笔者认为, 当谈到跨文化交际时, 我们不能狭义地论述文化, 而应该扩大其范围。因此, 本文拟将国际商务英语纳入跨文化交际的研究范畴, 着重剖析其在跨文化视阈下的翻译问题和对策。目前, 国内外商务界和译界已对商务英语作出诸多定义。Wikipedia (维基百科) 将其简要定义为与国际贸易相关联的英语。非英语国家的人士学习商务英语的目的是为了与英语国家, 或者虽然是非英语国家、但把英语作为通用语的公司或企业进行商务活动。剑桥商务英语 (BEC) 的定义则为商务人士在工作中需要或将需要使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语言。也可以是那些在学习结束后即将跨入商界的成人学生们使用的语言。国际商务英语的涵盖范围则几乎涉及各个以英语为载体的相关的商务专业英语, 如广告英语、金融英语、外贸函电英语、合同英语、会计英语、审计英语等。我们研究跨文化交际与国际商务英语的动态关系和交叉影响力, 旨在提高商务交际的专业化程度和有效交际的效果。21世纪的译者在进行国际商务翻译时, 须特别注意本国文化与异国的文化差异, 避免英语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由于文化信息差异而导致的语义信息丢失和文化信息不等值、不对等的失误。

本文立足于国际商务英语翻译也是一种跨文化交际, 致力于分析现代国际商务英语翻译中出现的语言转换过程中文化信息的丢失和扭曲的现象, 探讨在新时代、新的发展形式下跨文化领域中商务英语的现状和面临的一些典型问题, 诸如文化信息传递的可译限度, 译者在文化缺省下的真空转嫁、随意增减信息、死译、硬译等。针对所存在的问题, 笔者从构筑和谐成功的跨文化交际角度出发, 将提出若干对策, 为业已硕果累累的国际商务英语翻译理论研究浇沃施肥, 添砖加瓦。

2 跨文化背景下国际商务英语翻译问题的剖析

根据Charles Mitchell在他的《International Business Culture》一书中的观点“成功的国际营销是建筑在错误营销和失败的广告战役的废墟上的。跨文化交际的失误造成了大多数失败的国际营销” (Mitchell, 2001) ,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 虽然国际商务英语的涉及涵盖面甚广, 但是广告英语和外贸英语占据了国际商务英语的半壁江山。每年, 全世界约有四万种产品会被介绍到全球市场。据该书统计, 其中85%左右的产品或多或少都是由于文化差异而引起的国际商务英语翻译中的文化信息不等值而失败了。在跨文化交际中, 商务英语的谈判者们对文化差异的忽视, 或者根本对文化差异的无知状态正是造成上述文化信息不等值的失败营销案例的根本原因。由此国际商务英语的翻译者们有责任担负起了解文化差异的起因, 以确保成功的文化信息传递的等值性。本文以下剖析的国际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文化信息丢失和扭曲现象将多以广告英语和外贸英语为例。

2.1 文化信息传递的可译限度

翻译是跨文化交际中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沟通的桥梁。国际商务英语翻译亦如此。译者从事的国际商务英语翻译具体体现为寻找对等语的过程。正确的文化信息传递建立在经过对比的等值文化信息传递的基础上。在此过程中, 文化信息的可译限度值得被关注。译者如果遇到可能引起译入语使读者误解的原文、或者在译语读者眼里可能毫无意义的原文、或者译文因语义过载而不能为一般译语读者理解的原文, 必须相应作出符合译语文化特性的调整, 以保证翻译过程在合理的文化信息传递的可译限度内执行。例如, 有译者将“cash crops”译作“金钱作物”, 笔者认为就不妥。语言的特殊性使得一种语言中的某些表达难以在另一种语言中找到对应语, 于是就出现了语义空缺。英语的“cash crops”超出了译语读者理解的可译限度, 再硬生生将其直译为“金钱作物”, 则不免有了死译、硬译之嫌。

2.2 译者在文化缺省下的真空转嫁

Nida在他的《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s in Translating》一书中提出了“文化缺省” (cultural default) 的概念, 用来指交际双方在交际过程中对双方共有的文化背景知识的省略 (Nida, 2002) 。国际商务英语的译者不仅须具备双语能力, 更须有双文化能力。如果其在文化缺省的原文语境下, 由于疏忽或自己不理解文化词, 而草率地将自己的意思真空转嫁给译文读者, 则极易给国际商务营销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例如, 广州摩托集团公司下属的“五羊”牌自行车以其活泼新颖的造型外观、丰富的品种选择而深受中国消费者, 尤其是年轻一族的喜爱。但该产品在向英美等英语国家进行海外营销时曾遇到了阻力。究其原因, 问题竟出在其品牌名的翻译上——Five Rams。ram一词在英语中固然可作“公羊”解, 但它还是一个文化词, 隐含着撞击之意。试想哪个英语国家的消费者愿意承受着“撞车”的不详意蕴而购买该品牌呢?事实上, 中国译者如果始终无视该品牌中“羊”一词的文化缺省, 执著地将中国人对羊乖巧、灵敏的印象真空转嫁给西方消费者的话, 后果依然不容乐观。“五羊”若是译成“Five Goats”, 则带上了“色狼”的文化隐意;若是译成“Five Lambs”, 则又捎上了“傻瓜, 真好骗”的贬义;若是译成“Five Sheep”, 英国人又会联想起“胆小鬼”。事关品牌营销, 国际商务英语的译者当慎之。

3 跨文化动力下的对策探索

Dodd在他的《Dynamics of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一书中将跨文化交际失误症归结为感知文化差异, 译语读者能否借助这些感知文化差异预感在不同场景中的可能出现的文化困惑与不确定性, 以便进行适当的调整, 最终达到有效交际的目的是十分关键的 (Dodd, 2006) 。笔者认为, Dodd的跨文化交际失误包含了上述国际商务英语的译者在文化信息的可译限度和文化缺省时的翻译失误。对此, 英国著名翻译家Newmark的交际翻译理论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交际翻译强调译语信息产生的效果 (Newmark, 1998) 。国际商务英语, 尤其是广告英语和外贸英语, 为了凸显产品效果以达到营销目的, 用词常灵活夸张, 注重效果上的对等, 其终极目的是译语读者对产品的反应与原语读者的反应相当。国际商务英语的译者可借此探索跨文化动力下的对策。

3.1 Nida归化策略的采用

Nida的归化翻译策略正好与Venuti的异化策略相背, 特指以译语读者为归宿, 寻找功能对等的表达方式来传递文化信息, 力求译文地道生动而避免生硬难懂。事实上, 两者在不同的语境中, 对文化的传播和交融皆有利弊之处。译界学者包括笔者皆对此问题进行过诸多探讨, 在此不多作赘述。笔者认为, 对于营销目的性强的国际商务英语而言, 归化策略很有效地避免了文化缺省状态下的不可译的文化词的误译。由于归化翻译向来侧重交际翻译, 注重交际效果的等值, 从而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由于文化误解甚至文化相悖导致的营销失败。

以前文提到的“cash crops”的翻译为例。既然异化直译的“金钱作物”根本无法为译语读者理解, 违背了国际商务英语的翻译目的和宗旨, 则不如将其归化译为“经济作物”。再如, “五羊”牌自行车。既然“羊”这个文化词无论怎么译都无法再现广告宣传的初衷, 何不舍弃字面直译, 归化译为“For Young”, 虽然字面上译文与原文“五羊”相去甚远, 但却准确地表达了生产商寓意其产品新颖活泼, 针对年轻消费者的意图, 达到了等值交际的效果。

3.2 译者跨文化敏感性和能力的培养

好的译者不仅能自由转换中英两种语言, 更能在翻译工作前先一步感知文化差异, 即拥有跨文化敏感性, 从而适时调整, 使产出的译作达到两种文化的有效交际的目的, 即驾驭了跨文化交际翻译能力。这样的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 需要专业翻译课教师连同公共大学英语教师在平日的英语教学中注重对学生跨文化商务意识的熏陶和跨文化能力的培养。无论英语专业学生是以语言文学方向, 还是以金融商务为方向, 或者以英语教育为方向, 各高校都可以将《跨文化交际学》作为必修课, 使学生将跨文化能力和翻译的性质、特点、技巧融合成一个系统, 全面均衡地掌握国际商务英语的翻译方法, 提高准确性。

摘要:本文深入探讨在新时代、新的发展形式下跨文化视阈中国际商务翻译实践中存在的几类典型的问题, 诸如文化信息的丢失和扭曲的现象, 文化信息传递的可译限度, 译者在文化缺省下的真空转嫁、随意增减信息、死译、硬译等。针对所存在的问题, 笔者从构筑和谐成功的跨文化交际角度出发提出若干对策。

关键词:国际商务英语,翻译,跨文化交际

参考文献

国际商务合同翻译问题 篇8

关键词:商务英语;翻译;问题;对策

前言:目前商务英语交流领域的情况上看,英语因为各类原因导致翻译出现偏差的问题。在实际交流中,这些翻译上的问题会导致商务英语交流出现不够精准,明确甚至表达不出原本的用意。下面就以商务英语翻译的特点,各项问题与实例对比以及对策的研究等方面,让我们真正去了解它,熟悉它,掌握它。

一、商务英语的特点

商务英语作为用于国际贸易交流的特殊语言,虽然可以说的上是英语的分支,但是它不同于传统英语,它更具有强烈的专业性与严格的目的性,服务于商务交流,具有简洁,精准以及内容的完整性。它要比传统英语的翻译更加复杂也更加困难,商务贸易目的是为了获取利益,所以对交流要求显得更高也更难,翻译的不准确导致的后果会是难以预计的损失。

商务英语的各项特点:

(一)精准。商务交流的方向多种多样,包括法律法规,商务理论,经济与贸易等等方面。这些方面会涉及大量专有词汇,语句,要清楚的翻译出双方的对话或者稿件,就需要精准的词汇翻译,可以使得双方清楚的了解对面所要表达的意义。

(二)简洁。在双方进行商务交流的时候,对话的简洁与快速就成为翻译人员的主要问题,双方的交流应该以友善的话语,简洁的对话,精准的词汇翻译为主。同样的,书面文件也是以简洁精准的高效效率为主,在强调整篇文章的严谨与简洁的同时,不追求华丽的语句,以务实为主。

(三)内容的完整性:一篇完整的翻译,目的要准无误的表达出整篇内容的要表达出的观点,信息,结合上下文的整体内容,才能给予信息的读者以准确而全面的原文信息。

二、商务英语翻译存在的问题

(一)词汇的翻译

在商务英语单词翻译时候,有时会出现没有汉语意思可以与之对照的词语,也就是没有相应的翻译,再有的就是专业词汇方面的翻译问题,专业词汇的涉及方面多种多样,数量也非常多。这些词语大部分都很好翻译,但是传统英语与商务英语的差别再次体现出来,其中很多词语翻译出来的意思只有很小的差别,但是如果不注意,而简单的翻译出来,甚至会导致整篇文章的原意被改变。

(二)句式的翻译

国家与文化的差异所导致的不仅仅是体现在语言上的差异。更可以说是思维与价值观上的巨大差异。长久以来的,我们中国人更重视对句子的意会,重视以人为中心的表达方式,更加主观的方式来表达出我们所想表达的内容。西方则可以说完全相反,他们更注重抽象思维,同样也更加具有逻辑性。他们更喜欢用客观来叙述自己的观点。体现在商务英语中则表现为,很少使用人称来表达意思,更多的使用客观的叙述,以被动句为主,不掺杂个人感情,且注重形式。

(三)语用方面

每个国家的乃至民族的语言表达方式习惯等不尽相同。商业活动里,贸易双方的各项称呼,问好,邀请等方面的词语说法都不会相近。例如在对方表示感谢自己的时候,我们会习惯性的用“不用谢”等词语来客气的回应对方,而在使用英语来回应对方的时候则不能直接使用“Dont thank me ”来回答对方。

(四)文化负载词的翻译

语音是文化的一种另类的载体,各国的因为宗教,文化,信仰等方面,导致其文明出现各种特色,文化负载词则可以称得上各国独有的词语。同样,这也导致翻译上面出现的问题,例如“venture capital”这个词语就是从国外而来,译为“风险投资”,就是对新型企业等进行资金上的投入,因为其具有的风险,所以被称为风险投资,这些对新型企业部分的投资也可以单独称为“创业投资基金。

三、商务英语翻译的对策及研究

(一)培养跨文化翻译的意识

也许我们知道在不同民族,国家进行商务翻译会出现因为文化,语言习惯等方面的问题,,所以在于其交流前,我们要了解交际双方的国家与民族文化的特色,还有语音习惯,价值观等方面。这样才能实现最好的商务交流。例如“dragon”这词语的原意为龙,在我们中国人看来,这是一种中华人民的文化象征,代表着文化,皇权,历史。但是对于西方人来说,龙这个词语往往代表着不详,邪恶的存在。

(二)熟悉掌握有关专业术语

商务英语拥有大量的专有词汇,翻译人员不仅要掌握这些具有强烈专业性的词汇,还有必须精通交际双方的语言文化,翻译技巧,提高翻译的准确程度等等。我们除了具备这些能力,也要时刻关注整个世界的经济变化等情况,了解各个国家经济中存在的文化差异。这样才能在翻译的时候真正明白其中的问题所在,免于翻译的失误。例如“desk copy”这一词语在国外的翻译就是“将样书赠与作者以表达感谢”,而我们会直接将其翻译成“赠予”的意思,这样就很难准确的表达出原本的用意。同样的词语,因为国家与文化的不同,对词语的理解甚至出现不同乃至对立的翻译。比如“shipper”与“carrier”,俩个词语的意义在传统英语翻译出来是几乎没有区别,而在商务英语里面则翻译出完全不同的意义。“shipper”说的是运输货物的搬运人,也就是送货之人,负责将货物送至买家手中。“carrier”说的是运送公司,也就是常说的物流公司,负责在买家与卖家直接传递货物。俩个词语如果习惯于普通英语时的翻译方法,在商务英语翻译时就会造成很严重的误解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商务英语翻译随着中国不断的经济贸易提升,在不断增加的跨国贸易中,变得越发重要。作为一种跨国文化交流的方式,我们应更重视翻译中涉及的文化因素,做到双方信息,文化,语义等风格的对等交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最佳的方式,来完成双方的贸易交流。

【参考文献】

[1]张晓芬,郑平坪.论跨文化因素对商业广告英语翻译的影响[J].中国商贸,2011(05)

商务合同中简单长句的翻译范文 篇9

-译国译民翻译公司

在翻译英文商务合同中的简单长句时,首先要正确理解各种相关成分的逻辑关系;然后再适当切分,理出句子的主干成分,翻译时以句子的主干为主导;最后再按汉语表达习惯,变动语序,重新组合。这样才能连贯、准确、清晰地予以表达。下面举三个简单长句翻译的例子来说明:

1. The Buyers may,within 15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lodge a claim against the sellers for short-weight being supported b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a reputable public surveyor.这是一个简单长句,其主干为The Buyers may„lodge a claim„。

修饰谓语动词的状语有三个,a.分别表示时间within 15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b.方式being supported b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a reputable public surveyor和

c.目的for short-weight

而且状语中还有状语,作定语的分词issued还有自己的状语by a reputable public surveyor。

众多状语,尽管在英语中的位置十分灵活,然而按照汉语的行文规范,方式状语一般应位于动词之前;而有些状语在译文中可以灵活处理,例如本句中的时间状语,可以提前至句首。因此,上句可译成:

货物抵达目的港15天内,买方可以凭有信誉的公共检验员出示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短重索赔。

2.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signing and coming into effect of this contract,the Buyer shall proceed to pay the price for the goods to the Seller by opening an irrevocable L/C for the full amount of USD30,000 in favor of the Seller through a bank at export port.此句的主干为„the Buyer shall proceed to pay the price„to the Seller,其中含有一个时间状语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signing and coming into effect of this contract。

从语用的角度来看,商务合同中许多时间状语表示的是某一缔约方必须在何时何地承担某一义务和享有某一种权利,即时效性。因此整个句子的重心不是句子的动词,而是发生动作的时间。

在译成中文时,为了突出行为的时效性,时间状语应尽量靠近表示义务责任的关键词“须”。此句中还含有一个较为复杂的方式状语by opening an irrevocable L/C„,其中含有三个介词短语作定语修饰an irrevocable L/C。按照汉语的行文规范,方式状语一般应位于动词之前。

此外,若动词同时带有时间状语和方式状语时,英文的通常顺序是方式在前,时间在后,而汉语却正好与之相反,为方式在后,时间在前。因此本句可译成:

买方须于本合同签字并生效后30天内通过出口地银行开立以卖方为收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全部货款计30 000美元。

3.The Equipment and Material shall be carefully and properly packed in the best and stable condition according to the figur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quipment and Material so as to withstand long-distance sea and inland transportation and numerous handlings.此 句的句子结构并不复杂但包含一个较为复杂的方式状语。从语用特征的角度来看,方式状语通常都是规定性的,其作用是规定合约方履行某项义务必须采取的方式或手段,在合同的语言环境下,即使有关缔约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但若其履行义务的方式与合同规定的方式不符,乃构成违约。因此,方式状语的作用通常都是 比较重要的。本句可译成:

国际商务合同翻译问题 篇10

关键词:商务英语翻译,英语词汇,英语句式

当今社会,随着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作为国际通用语言的英语,逐渐被各国人民应用到商业交流中,商业英语翻译逐渐被各个国家所重视。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务英语在我国国际商业交流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进行商务英语翻译时,句子的无歧义和准确性可以解决国际贸易往来中的很多问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国与国的商业交流,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一、商务英语翻译中的句式翻译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在商务英语的翻译过程中,中国人一般都比较注重形象的思维。在翻译时,中国人一般较为突出句子中的动作,但是在英语的习惯中,对抽象、逻辑、严密性的思维模式较为重视。 一般情况下,均直接对事物进行直接客观地表述,对人称的运用频率很少。一般在商务交流中,习惯运用被动语态,对商务活动中的事物采用被动语句进行阐述。因此,在进行商务英语翻译时,应对这两种形式多加重视,掌握这两种语式的运用方法和翻译技巧。

在进行商务英语的翻译中,翻译者要将英语中所表达的内容准确的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对原文的意识进行详细的分析, 并准确理解,避免因词汇含义的差异导致翻译的混淆。在翻译过程中,要尽量的保持原文的本来面貌。与此同时,要掌握商务英语翻译中的必备技巧,运用较为专业的术语对其进行翻译。在英语表述中,有些词汇组合具有固定的含义,翻译者要很好的掌握这些含义,才能保证翻译的准确性,不得按照主观的判断,对其按照自身对其的理解进行翻译,这样很容易出现翻译失误。

二、商务英语翻译中词汇翻译不准确问题以及应对措施分析

在进行日常的商务英语翻译时,往往会出现对有些词汇翻译不准确的现象。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英语词汇的缺失, 在所需翻译的文中找不到相应的词汇解释。因此,在进行商务英语翻译时,很容易造成翻译不够准确或者翻译失误等情况, 从而导致整个语言的表述不够准确。在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 有些词所表述的中文和英文的含义有所不同,对其进行直接翻译,往往会导致词义被曲解。在进行商务英语翻译时,要考虑到我国和英语国家的文化背景的差异,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文化背景,对含义有差异的词汇进行准确的翻译,以免在翻译过程中因为对词汇含义的曲解,而造成商业纠纷或者商业矛盾。在日常的商务英语翻译中,专业性词汇较多。因此,在翻译时会非常困难,往往会出现同一个词汇有不同解释的现象。因此,非常容易出现错误。比如在endorse这一词汇,在一定背景下,可以表示为对某种货物表示满意,可以通过一定的媒介介绍给外界;也可以表示为在书的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因此, 在对这类词汇进行翻译时,要根据所给语句整个意思的表述, 对这类词汇进行分析,从而结合语境得出正确的解释。

在进行商业英语翻译时,要结合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翻译者在进行翻译时,会遇到一些翻译不对等的现象,因此很难将商务英语翻译工作落到实处上来。这就要求广大翻译者,对东西方文化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找出东西方文化的相同之处,分析出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契合点,从而促进翻译工作能够更加准确,并且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理解起来也较为容易。例如,中国的“红茶”,对其进行正常翻译时,应该为“red tea”。但是在英语的表述中却是 “Blake tea”,因为,在英文中,主要是对茶叶本身颜色的描述。如果翻译者对这一情况没有充分的了解,就会在商务英语翻译中会出现很大的错误,导致相当程度上的损失。因此,在进行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要熟练的掌握这些技巧,把握好这些词汇的不同之处。

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背景有所不同,在进行商务英语翻译时常常会遇到很多问题。例如,同一个词汇所表达的意思会有所不同,这就要求商务英语翻译者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素养,同时还要具备灵活的思考能力,能够通过一定的语境,判断相同词汇的不同含义,从而避免在翻译中出现错误。例如, 在翻译“Welcome to the End of the World”这句广告语时,本意是“欢迎到天涯海角来”。但是如果按照中国式的思维模式对其进行翻译,就会有“世界末日的含义”。因此,翻译者要注重这方面的内容,积极提高自身的知识素养,同时培养自身分析能力和灵活运用英语的能力。

三、结束语

商务英语作为各国商务往来的重要用语,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需要广大商务英语翻译者,对英语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积极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以保证商务英语翻译的准确性,从而推动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商业往来。

参考文献

[1]龚佳文.浅谈商务英语翻译中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戏剧之家.2014.18:291.

[2]李蔚.英语翻译中的跨语言文化问题探析[J].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2:68-70.

[3]王璐.商务英语翻译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2012.02: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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