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的矛盾五篇

2024-06-17

面临的矛盾 篇1

一、当前中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及急需解决的问题

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什么程度, 国际上通用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 (GDP) , 从GDP统计角度来看, 呈现出三个特点: (1) 总量大。2010年中国完成GDP总量39万多亿人民币, 按照最近三年平均汇率, 折成美元首次突破6万亿美元, 全世界排名第二, 仅次于美国。6万亿美元的总量在世界GDP总盘子里面占7%, 和美国比有多大距离呢?美国去年完成14万多亿美元, 占世界GDP将近25%。我们去年GDP的总量相当于美国的28%。 (2) 速度快。改革开放三十年来, 中国GDP年均增长大约9.8%, 剔除价格因素之后, 增长了15倍多, 也就是说, 中国现在20天生产的量, 相当于改革开放以前一年的量。其速度堪称世界第一, 被称之为经济奇迹; (3) 人均低。人均GDP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指标, 我们国家人均GDP去年是4 300美元。在世界上处于一个什么水平呢?去年全球60多亿人, 人均GDP是8 700美元, 不到世界平均水平一半。2009年世界银行公布了世界213个国家和地区的材料, 我们排在一百二十四位。2009年世界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平均人均GDP是3 460多美元, 按照这个水平和世界比, 当前中国基本上处于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

除了GDP以外, 还有几个重要的经济结构指标, 表明中国确实是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结构指标:第一, 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中国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现在大概是43%左右。世界银行有一个统计, 当代世界最穷的国家赤贫的社会, 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平均是72%, 解决温饱的国家, 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平均54%, 初步小康的国家, 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 农业劳动力平均40%, 全面小康社会, 农业劳动力比重平均25%。根据这个结构看, 我们属于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第二, 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指人们用于食品支出比重在人们消费支出占的比重。联合国制定了一个是恩格尔标准系数, 按照恩格尔系数的标准, 如果一个国家居民吃的支出在60%以上叫赤贫, 50%以上就是勉强度日, 40%以上叫初步小康, 30%以上是全面小康, 20%~30%之间叫富裕, 20%以上叫极其富裕。我们现在的恩格尔系数是40%。农村大概是44%, 城市37%。40%~50%就是一个初步小康的水平。

无论是农业比重情况, 还是生活水平结构, 都说明了中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水平。

那么, 到中等收入阶段经济遇到最大变化或者困难是什么?世界银行2006年第一次系统提出中等收入陷阱这个概念。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到这个阶段以后, 有几个因素开始明朗化, 不利于发展, 可能使这个国家经济长期停滞, 然后矛盾积累, 出现大问题。这些因素包括:一是环境因素。现在一个国家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到成为世界关注的问题。中国碳排放量每年新增量世界第一, 全球新增碳排量我们一个国家占了50%以上, 碳排量总量存量里面美国占比重最大, 新增量里面中国最大。实际上环境问题就看美国和中国, 这两个国家不接受约束的话, 任何措施都是无效的。因此, 现在全球都在盯着中国, 我们要治理污染的话, 成本就大了, 竞争优势就有了问题。二是资源约束。各种资源越来越稀缺, 稀缺不是说没有了, 而是原材料、有色金属、钢铁价格都成倍上涨, 价格上涨实际上就是成本提高, 竞争力下降, 往往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到这个阶段, 就会遇到资源约束。三是人工成本。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 中国经济获得巨大进步, 人们有理由提出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超过, 所以加薪问题, 提高福利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问题都被提出来。人工成本就要涨, 竞争优势再进一步下降。

总之, 到中等收入发展阶段的时候, 这些因素出现可能使一个国家竞争力迅速下降, 成本迅速上升, 这个时候如果缺少创新力, 可能导致这个国家长期停滞在那个地方, 意味着社会矛盾不能通过发展来解决, 最后出现严重经济危机, 或者由经济危机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整个社会就出了问题。像马来西亚、泰国, 还有南美的国家, 都陷入过中等收入陷阱, 中国现在正好到这个时候, 引起中等收入陷阱的各种可能因素都存在。现在到中等收入阶段能不能再保持持续增长, 关键就看“十二五”规划这五年, 如果持续高速稳定且均衡增长, 就能跨过中等收入陷阱, 并可能迎来未来十至二十年的持续高速增长。

二、当前中国经济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

从目前来看, 困扰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问题概括起来有两大类, 一类是总量失衡问题, 另一类是结构失衡问题。

1. 总量失衡问题。

所谓总量就是指总需求和总供给。市场经济条件下, 经济要均衡和协调, 买和卖之间要保持大体上均衡, 也就是总需求和总供给保持均衡, 这样最好。但在现实生活中, 二者之间往往失衡, 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需求少了, 供给多了, 就是过多商品追逐不足的货币。这种情况一旦出现, 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需求不足, 等于说企业销路不畅, 企业资金周转就发生困难, 出现到期不能还债的情况, 到期不能还债的企业一旦增加, 就意味着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在增加, 实际上它也意味着失业率上升。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通货紧缩。要解决需求不足, 就要想办法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把需求刺激起来, 向流通中注入货币。另外一种总量失衡是需求大于供给, 就是流动中票子太多了, 然后物价上涨形成通货膨胀。

2. 结构性失衡问题, 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总需求当中结构性失衡。总需求包括内需和外需, 当前中国经济的特点是内需不足, 外需太大, 也就是对外依赖性太高。一般规律, 外需每增长10%, 拉动GDP增长1%。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 中国每一年出口增长平均26%, 所以对经济增长是2.6%, 不谓不大。这种外需影响太大的状况使得中国经济增长和国际市场风险联系太紧密。一旦国际市场出现风吹草动, 就会严重影响中国经济发展。二是内需中过于依赖投资需求。现在世界经济增长10%的话, 投资需求增长大概拉动3个点, 消费需求增长大概拉动7个点, 而中国是如果经济增长10%的话, 7个点是投资需求拉动的, 3个点是消费需求拉动的, 和国际趋势刚好反过来。三是国民收入出现分配上的深刻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个是宏观, 一个是微观。宏观上就是GDP增长速度财政收入增长速度, 以及居民收入, 历年中哪个增长最快?是财政收入。从微观上看, 居民收入内部差距越来越大, 基尼系数越来越高。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好处更多更快地给了有钱人, 越有钱的人, 他消费占收入的比重越低, 他的大部分钱用于投资, 用于储蓄, 用于购买保值品去了, 而国民经济当中消费肯定是不足的, 内需不足, 增长动力就有问题。所以说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不仅影响公平, 同时影响效率, 影响经济增长。四是城乡差距太大。城市化率低不可怕, 可怕是城乡差距太大了。城市化率低可以慢慢发展, 城乡差距一旦大了, 社会结构对立就会变大, 其结果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五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落后于工业化进程。现代服务业低带来很多问题, 一个是影响城市的质量, 工业化决定城市的数量, 服务业决定城市的质量, 另一个是就业弹性低, 因为农业是往外转移劳动力的, 工业制造业越往工业化中后期, 它带来就业机会越少。只有调整结构, 大力发展各种服务业, 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三、“十二五”期间调整结构的方向和思路

1. 培养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通过改革拓宽穷人改变身份的通道, 让中产阶级变成稳定社会的主要群体、拉动消费的主要力量、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体的主要动力。一是一定要执行“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二是要加快推进城镇化。走大、中、小协调发展, 中小城镇适度扩大的城镇化道路。三是要提高农村人口的消费能力。通过给农村人增加公共服务、改善设施、提供社会保障、增加收入、降低消费成本, 增加他们的购买能力。

2. 要按照生产要素在城乡区域间自由流动、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原则, 实行城乡区域产业联动。

联动的关键是要实现“加一接二连三”, 即增加第一产业附加值、接纳二产、连接第三产业。在三产联动过程中, 依靠复制和引进延长产业链、发展产业群。

3. 要利用充足的外汇资源, 加大对高科技技术、高科技产品的引进, 为国内产业调整服务。

4. 要加快对传统产业改造步伐, 促进农业、制造业走向高端化、分层化、细分化之路。

5. 支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

国务院推出七大产业, 着重做好以下几点:一要在七大产业中重点选择若干重要产业领域和关键企业支持, 如高铁;二要对研发进行投资;三要对海外收购一些关键技术、企业, 对在中国的华资、外资要技术受让;四要引进海外人才、培育人才。

摘要:“十二五”时期是中国由中等收入国家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变的重要阶段, 为避免步入中等收入陷阱, 急需解决环境整治、资源稀缺、人工成本提高等问题。同时宏观经济领域, 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问题将会困扰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因此, 必须调整经济结构, 走科学发展之路。

面临的矛盾 篇2

C区位于北京中心城北部约30公里处, 同时处在北京中轴向北的延长线上, 有丰富的山水、植被, 自然生态环境良好, 是首都生态环境的重要屏障。在北京市区县功能定位中, 属于城市发展新区, 是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 产业集聚, 并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地区。目前下辖2个城区街道, 15个镇。

经过“十一五”的持续提升, 2010年, 全区城市化率由2005年53%提高到61%, 常住人口达到166.5万, 几乎较2005年翻了一番。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4420元, 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9.3%,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500元, 年均增长11%。各项经济指标稳定在全市16个区县中等偏上水平。

在十一五期间, 未来科技城、中石油科技创新基地等国家级重大工程和项目相继在该区落地。

城乡建设方面, 经过“十一五”的大量投入,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一方面加快旧城改造, 一方面推进新区建设, 一批基础设施改造并投入使用, 城市轻轨交通线已贯通城区南部。

二、十二五期间C区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所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 C区将进入新一轮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 要面临经济转型、改善民生、重点功能区建设等多项重大任务, 还要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 优化创新社会管理。根据该区人文、法制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 结合该区已经着手实施的“十二五”规划要求, 以下是几个领域将成为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严峻挑战:

(一) 挑战之一:由失地农民引发的社会矛盾往往极易激化

快速城市化过程中, 失去土地的农民已成为特殊的边沿群体, 说是农民, 却无地可耕, 说是市民, 又没有城市标准的各项待遇, 加上年龄偏大, 造成了就业和生活上的困难重重。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短期内会日益增多。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失地农民按照前期标准已领取补偿费用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金随着物价上涨愈发显得偏低, 导致先期失地的农民生活困难。按照该区201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家庭月人均上升为480元, 农村家庭月人均也仅为300元, 这个标准在通胀趋势下已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二是规划实施迟缓, 造成部分失地农民多年“征而未转”。在某些重要区块、重大项目规划后, 征地工作已先期进行, 但由于中期工作受阻, 项目规划尚未实施, 导致回迁房选址无法确定。已经腾地的村民不但游离多年, 他们的保障标准也未能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北京市政府148号文) 给予转非待遇。如某村民上百人在腾地后已有四年没有得到安置, 有的村民三、四代同居周转房里, 期间已有近十名村民辞世, 这对具有“叶落归根”习俗的村民来讲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三是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土地补偿费, 往往由于开发商或征地用途的不同而相互悬殊太大, 农民对此反映强烈。失地农民的境况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还会引起其他社会矛盾, 极易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 挑战之二: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矛盾化解难度大

C区和全国许多大城市郊区一样, 面临着旧城改造、重点项目工程及规划的实施, 房屋拆迁就成为一个敏感而又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由此引发的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仍将继续高发。主要原因在于: (1) 补偿标准互不平衡、悬殊较大, 导致早搬迁的居民有了越来越多的心理失衡; (2) 实际操作中, 拆迁补偿安置往往会涉及诸如户籍、婚姻、继承, 甚至是文革期间的历史冤案等法律问题, 引发就业、解困等社会问题以及城镇开发、劳动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 (3) 房屋的拆迁容易引起的舆论关注, 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尤其作为首都, 随着信息传递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舆论、媒体对拆迁工作的关注和报道与日俱增, 一旦发生个人的极端事件或者群体性对抗, 会立刻被推向风口浪尖, 甚至被境外的势力利用。

(三) 挑战之三: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将愈发增多和复杂

目前C区仅住宅小区已有185个, 占地面积达2659万平方米, 而且随着新开盘项目相继投入使用, 拆迁农民回迁房项目的竣工, 北京城区功能向该区转移与扩散等原因, 小区数量会在十二五期间快速增加, 而且, 随着小区的人口的快速增长和人员成分的日趋复杂, 随之而来的矛盾必然多发。

这些矛盾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 如部分老旧小区的水电气暖等方面的纠纷;一些项目交付使用时往往绿化、封闭、道路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 幼儿园、景观布局等开发商向业主承诺的设施未到位;车库、架空层、活动中心等公建配套设施数量太小或权属界定不清;房屋质量问题陆续暴露出来等。有的是物业管理运行中的问题, 如环境秩序混乱, 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不规范、收费与服务脱钩;管道、外墙和电梯的保养和维修跟不上;有些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把业主公共用地的空间用来出租得实惠。还有的纠纷是发生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身之间的, 如小区安装燃气、自来水管线等问题存在意见不一导致的群体性对抗, 等等。

当前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滞后, 虽然《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但其法律主体地位并不明确。同时, 当业委会违规、违法运作时, 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未能从法律层面上予以规范, 导致物业、业主、业委会多方的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艰难。加上区房管局、街镇等行业主管部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与业委会等监管主体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协调整合机制, 导致了多头管理、管理存在越位和不到位。

另外, 目前该区许多地块已经建成并入住的一些小产权房项目在水电气暖路等方面, 在小产权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定位的背景下, 也存在极大的矛盾隐患。

(四) 挑战之四:工程欠款及以民工讨薪为主的劳资纠纷短期内仍将多发

近几年来,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该区劳动监察工作的逐步推进, 正规企业的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事件所引发的矛盾纠纷总体处于可控范围。但随着该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和用工形式的多样化, 建筑领域内因用工不规范导致的欠薪逃逸事件和由此引发的极端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仍然是一社会稳定的挑战。原因在于:1.许多单位和个人在拆迁预期中受利益驱动见缝插针, 违章临建。他们不要求工程的规划、质量和实用性, 往往偷工减料只图大面积高速度。在拆违政策的高压下, 往往是建建停停, 或者被拆, 或者不能按时完工, 或者质量极差甚至出现工程倒塌人员死伤的现象。而这些都为欠薪或赔偿纠纷埋下了隐患;2.工程层层分包、转包, 中途发生逃匿、纠纷现象突出。一旦发生赔钱的情况, 中间任何环节包工头都极可能中途逃匿, 或者大小包双方发生了分歧, 致使双方迟迟无法达成一致, 最终受损的仍然是民工;3.民工的文化程度低, 契约意识、风险意识欠缺, 多数没有规范的书面合同。有的农民工自己都搞不清在为哪个老板打工, 发生欠薪事件后, 因证据不充分造成调查取证困难, 致使职能部门无从管理、法院传票无法送达、调解机制无法介入、信访部门无从下手, 给治理工作带来难度;4.农民工的讨薪极易引发极端事件。堵区政府大门, 攀爬塔吊、持刀威胁自杀或自残, 殴打接访人员事件极易发生。

(五) 挑战之五:村级事务问题依旧为热点

十一五期间, C区反映村级事务管理、干部作风、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信访数量呈上升趋势。十二五期间, 此类信访问题仍将突出并复杂化, 原因在于:1.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和额度不断加大, 一些素质不高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监管不严的体制下必然有更强烈的侵占欲望和更多的侵占途径, 各种教育事业费、优抚补助金、路桥建设款、土地征用征收补偿款容易成为诱人的目标;尤其是C区作为北京市的城市发展新区, 大量交通设施、科教文卫设施、各种项目园区均需要依靠征收集体土地来建设, 虚构地块、冒充签字、骗取土地征收补偿等事项引发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控告、举报会越来越多;2.民主选举制度在农村的建立, 但良性选举生态尚未建立, 农村基层人员的权力行使缺少制约。在农村民主选举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 贿选、家族争斗、调拨事端等问题也相伴而生。每当选举前后, 往往矛盾数量激增, 有许多是以求决问题为“名”, 而以要求罢免现任村干部或排斥竞争对手为“实”。问题事由虽涉及集体资产、干部作风、民事赔偿等多种多样, 但本质上反映出的是基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矛盾的尖锐性和复杂性, 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六) 挑战之六:医患矛盾应逐步引起关注

医患矛盾在全国范围内呈多发趋势, 这其中既有患者及家属的原因, 他们一方面健康需求日益提高, 维权意识日益觉醒, 对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甚至不切实际的要求;也有部分医疗机构和少数医生原因, 有些人违反医疗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态度生硬、医德缺乏, 医术滞后等;还有当前医药体制和医疗保障体系的缺陷带来的, 在药价虚高、医疗分工不合理的体制下使患者逆反心理增加, 医患之间缺乏信任与亲切感;另外还有当前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制不健全、规则不细致、责任不易认定、对违法施暴者处理不严等原因。十一五期间没有在该区矛盾调处中心作统计, 但是经笔者了解, 该区的中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区医院等都不同程度的卷入了医疗纠纷。随着十二五期间积水潭医院、北大国际医院等五家大型医院和更多社区服务中心的设立, 一方面缓解了本区该医疗资源紧张状况, 但另一方面必将有大量的医纠纷随之而来。

摘要:十二五期间, 都市的郊区往往承担城区功能转移、人口疏解、产业聚集等重大任务, 在各项建设推进的同时, 社会矛盾必然随之增多和更加复杂。本文以北京远郊区C区为例, 分析当地经济、社会建设的阶段性特点和人文、法制

关键词:十二五,都市郊区,社会矛盾,信访,挑战

参考文献

[1]赵卫忠等.上海信访趋势及应对措施.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 2009-12-09.

企业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矛盾 篇3

现在企业面对的形势和矛盾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式正面临着转型,怎样从原来主要依靠外贸、投资转变到更多地依靠新的科学技术、拉动国内消费提高,这是一个喊了很长时间但是一直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另一方面是这么多年的改革开放,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产生了很多新的矛盾,比如说:腐败问题、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干群矛盾问题、劳资矛盾问题等。有的地方甚至还比较尖锐。最近富士康集团发生了员工连续跳楼自杀的事情,社会上讨论很多,也成了很多企业之间交流的话题。

这些反映到企业职工的思想,反映到企业的管理,反映到企业的方方面面,不能不对我们这一时期的企业文化工作提出一些新的思考。企业文化不能凭空去搞,要面对当前的形势。如何应对这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进而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使企业文化工作真正有针对性,能够真正解决问题?我想在这里提几个问题,希望我们共同来思考。

第一个问题:

企业文化如何坚持改革之路,坚持走科学发展观之路。

我国的经济发展这几十年来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在发展过程中我们确实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好,也引发了社会的矛盾和深层次的问题。现在群众最关心、最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分配问题。在分配的问题上,应该怎么样搞得更好一些,怎么样改革?虽然这不是搞企业文化的同志直接要去解决的,但是我们搞企业文化要面对这些问题,要了解这些问题,要知道这些问题对我们职工思想所产生的影响。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做好企业文化工作。

现在的企业改革和科学发展,需要考虑的焦点问题是分配问题。要用我们的企业文化,去支持推动企业改革、推动企业的科学发展。解决好社会分配的矛盾,不仅有利于生产方式的调整转变,还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应当看到,现在正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很好机遇。现在,经过改革开放30年,经济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有一部分比较富裕的群体出现了。大家都记得小平同志提出改革开放最早有一个名言:“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句话是一个很重要的战略。当时大家是普遍贫穷的,以贫穷为荣,都怕富,富了就要被批判。但是小平同志当时特别嘱咐,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一定的时候就要注意共同富裕的问题。现在到了这个时候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现在是怎么样由先富帮助后富,怎么样解决共同富裕的问题。

现在我们有了这个条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政府财政收入很大,先富这个群体也不小。现在的问题是劳动的报酬在分配中比重大幅下滑,这是穷人非常关切的引起社会矛盾的大问题。有的同志算了一笔账,从2000年起,当时我们国家的劳动报酬在整个分配中的比例是51.4%,到了2007年的时候,这个比例已经下降到39.7%。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优势地位已经不存在了。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0多年期间下降了20个百分点,就是居民劳动的报酬降低了20个点,这个数字很大。中国总储蓄率从原来的37.1%提到了51.8%,提升了14.7个百分点,其中政府的储蓄率占8.2%,企业占4.2%,居民只有2.3%。大体比例就是8:4:2,政府拿的是最大,企业拿的是中头,老百姓最低。这是当前大的经济分配形势。

这种劳动报酬比例的下降,正是造成分配不公、差距拉大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影响拉动内需的一大难点。老百姓钱少,内需就很难拉动。有一种论点叫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说中国经济这些年发展之所以这么快,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劳动力成本低,这是事实。改革开放初期那么多国外的企业愿意到中国来投资,就是中国的劳动力确实便宜,劳动成本低廉确实帮助了中国这些年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这种现象长期下去,对我们国家、对老百姓的生活、对拉动内需是不利的,会引起大的矛盾。所以有人说,现在我们有少数企业的劳动报酬降低,已经跌破了文明的底线,为什么出现了连续跳楼自杀的事件?就是突破了这个底线。很多劳动者已经不能忍受这种状况,因此激化了矛盾。所以,对劳动成本低廉这个优势要一分为二来看。劳动成本低廉确实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这是优势的一方面,但是如果这种情况长期下去,那慢慢地就会产生新的矛盾,甚至于很多职工会觉得现在的体制不能共同富裕,怀疑共同富裕的政策,这对劳动者积极性是一种挫伤。现在分配格局的矛盾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我们搞企业文化的同志要正视这个矛盾,要正确地认识劳动成本低廉优势的观点,帮助推动这个矛盾的解决。

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从企业文化的角度来研究,有三个理论认识上的误区。一是“人均GDP3 000美元闯关论”。认为经济发展到人均1 000美元到3 000美元的时候,是社会矛盾比较多的时候,过了3 000美元问题就不大。现在很多地方就超过了3 000美元,所以现在有的地方就说,好像这个危险期已经闯过去了。二是“自动修复论”,就是市场调节论。认为这个矛盾市场会调节好的,政府不必有什么作为。三是“没什么大不了论”。认为中国人的心里承受能力很强,收入分配拉大能承受,不用大惊小怪,有些地方把低廉劳动力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条件,对提高劳动报酬的积极性不高。分配问题,劳动报酬的比例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如何改革、如何走科学发展之路的突出矛盾。

第二个问题:

企业管理怎样做到真正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物为本。

长期以来企业管理就有两种指导思想,即以人为本还是以物为本。最近富士康出的这个事件就是以物为本的极端表现。现在有很多企业,长期以来不是靠提高技术去提高效率、提高利润,取得更好的发展。而是以物为本,把人当机器,加大工作量,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工人的劳动强度,靠降低报酬、加强劳动强度增加企业的利润。现在这还是相当一批企业管理者的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不是挂在墙上做汇报时说说以人为本就可以了。以人为本要渗透到领导的思想中,企业的所有工作都要以人为本,都要考虑人的思想、人的心情、人的心灵。整个世界经济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是人的竞争。所以,你要把指导思想真正放在以人为本上。要认真地研究你带的这支队伍怎么样能有积极性,怎么样提高他的技术素质、业务素质、思想素质,靠这个来提高企业的效率,提高你的利润率,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指导思想。现在还有相当多的企业领导者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或者是解决得不好。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表彰会上讲,要建立优秀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使广大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总书记这一段话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温家宝总理也讲到,让人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有尊严这个字不是随便说的,有尊严这不是小事。我们有多少企业能够让人有尊严呀?那要求是很高的。企业要真正贯彻以人为本,就要加强人本文化,培训知识型、创新型职工队伍,而不是把人当机器。这一点要在企业文化中引起高度重视。同时,企业要在队伍建设中,把你的整个队伍变成一个有思想、有共同目标、共同理想的共同体,而不是简单的让职工跟你签订一份经济合同了事。要从简单的经济合同变成一个共同愿景上的战斗集体,这不是一个很容易的事情。现在很多企业、职工和管理者、领导的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合同关系。企业文化建设要研究怎么样把简单的合同关系提高到思想关系、理想关系,使员工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标,把队伍建设成为一个真正的以人为本的队伍。

第三个问题:

企业文化建设如何加强和员工的思想沟通。

怎么样用讲道理的方法赢得员工的心,不是讲空话、套话。通俗地讲,在跟人的沟通当中要学着讲“人话”。 现在不仅是企业,很多工作都有一个很典型的问题,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语言沟通越来越困难。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一个就是上网,网络之间;再一个就是传达。传达的语言都挺漂亮的,都是四六句,多少多少条,文字都很不错。但是都比较空洞,缺少针对性。人与人之间思想的碰撞、感情的交流比较淡。不仅是企业,社会上也是这样,真正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思想的碰撞减少了。

用语言的魅力交流思想,解决人的思想问题,运用生动的语言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鼓舞人们、解决人们的困惑,这本来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的优势。没有取得政权的时候,我们靠的是什么?当时我们手里既没有报纸,也没有广播电台,更没有网络,什么都没有,靠的就是个人的语言魅力。当时的共产党员,语言是很有魅力、是很生动的。但是这些年我们的语言有一点退化,走到哪里都是那四六句,也挺好听的,但就是缺少感染力、缺少感情、缺少冲击力。回忆一下党的第一代领导人,他们的语言都是很有个性的。我记得青年的时候听报告,不用说谁的报告,一听就知道这是陈老总讲的,这是刘少奇讲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语言特点,讲的道理虽然是一样的,但是它的语言不重复,各有各的语言魅力,都有语言的个性,都有语言的差别,但都很有魅力,能够引起人们感情的激动,现在听报告很难引起激动。我们青年的时候,有时候一听到什么,就感动、激动,一激动起来那真的是满腔热血。现在就是坐在那里,静静地听,有时候也不用记,拿稿子一传达就算完成任务。所以,现在有人形容说,我们是常说的老话多,正确的废话多,漂亮的空话多,严谨的套话多,违心的假话多。这种话引不起人们思想上的共鸣和碰撞。

当年,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思想交流、思想互动,包括上下级之间,都是靠语言的交流。因为人的语言是很丰富的,语言的交流是很有力量的。现在呢,我们这一块有一点薄弱。我们搞企业文化的同志在这方面要加强一下,能够用语言的力量感染人,用生动的语言真正深入人的头脑、深入人的思想,能够解决人的思想问题。

企业文化建设要分析当前企业面临的形势和矛盾,促进上述三个问题的解决。

(本文根据作者在第三届中国企业文化百人学术论坛上的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阅。大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中学语文面临的矛盾和对策 篇4

应试能力的提高与素质教育的矛盾

这是当前教师面临的诸多矛盾中的核心矛盾,下文要谈到的几对矛盾都是由此派生而出。这也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因为它的背后是当前中国紧缺的就业机会以及同样紧缺的教育资源同新世纪素质教育思潮的矛盾。素质教育的观念是越来越深入人心了,越来越多的人士——无论是望子成龙的家长,还是深受其害的师生——越发痛切地认识到了应试教育的痼疾与危害,于心理上是百分之百的欢迎素质的到来。可以说大家都在期待得到一种扎扎实实的真真切切的素质教育操作模式,但现实中更多的却是“素质教育喊得震天动地,应试教育抓得扎扎实实”①的情况,是素质教育无法落实到实处,而仅仅成为一句流行口号和装饰品掩饰骨子里的应试教育的情况。这一点可以从“有了那么多限制规定、处于社会舆论的‘四面楚歌’之中的教辅,能够长盛不衰” ②的现象得到证实,可以从诸多的名校名师投身编著以提高应试能力为目的的教辅书的现象得到证实,可以从初高中尤其是毕业年级的家教市场的日益火爆的现象得到证实,可以从众多的重点中学(上海、北京的部分学校幸免)即使是周六周日晚上八、九点乃至十点仍在上课补习的现象得到证实,可以从超过二分之一的学生们感到在校生活不很幸福近四分之一的学生感觉很不幸福的现象得到证实(华东师大马和民副教授的调查)③,„„

同样,教师们无时不在忍受着在这种夹缝中生存的苦恼的煎熬:一方面,在家长们的升学率标准的衡量下,在各种离不开分数的评比的重压下,老师和同学们一道仍然没有改变“视分数为命根”的状况,另一方面无论是晋升职称还是评选各种先进,又要求有素质教育方面的公开课、论文、课题或教改实验等学术成果。尤其是“二期课改”文件颁布以来,老师们越来越深刻的感受到身处两种难以调和的力量之间的尴尬。嘉定二中语文教师林晶鉴谈到:“有关部门传统的检查方法要改变,要‘松绑’。课改要求做的和教研室来检查的不一样。二期课改考什么?这是我们最关心的。”苏民中学副校长李彪认为,“课改学校的‘瓶颈’在考试问题,老师一边在上课一边在想,上面怎么考试?” ④这确实道出了一线教师的心声。当然,各省也有几位教改先锋杀出一条血路,取得一些经验,总结出几条理论,但几乎又一无例外的难以具有什么推广意义。固然,从哲学上说,应试能力与提高素质二者既矛盾又统一,自是无人能够反驳。但在教育资源、评价体系从而人们的观念未发生颠覆性的变革的情况下,若要谈什么实质性的变革,总是让人感到那么有一点心虚和矫情。当然,若说新的教育形势向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是事实。但毕竟“戴着镣铐跳舞”总是让人有一种意欲崇高却变为滑稽和庸俗的哭笑不得的感觉。

谈到这个问题,大家虽然都为其积重难返感到无奈,但教育部门也确确实实在力所能及的职权内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让笔者感到可喜的是,今年12月3日上海市教委正式颁布了上海二期课改的《学科课程标准(试行稿)》,据说从今往后它将取代传统的大纲和考纲,成为有关教材编写、课堂教学,以及所有考试评价的统一标准。它彻底“颠覆”了原来以“知识和技能”为定位的“教学大纲”,把“育人”作为其课程定位。比如我们熟悉的某某“知识点”等提法将在课程标准中被淡化,而是以“提高人文素养”、“提高科学素养”、“提高审美能力”等为价值取向,并把这种理念渗透到教学内容中去。但愿这部《学科课程标准》能成为广大中小学师生的福音。

接受性学习与研究性学习之间的矛盾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指出,要“以改变学习方式为突破口,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研究性学习,长到自主探究、实践体验和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鼓励学生敢于质疑,敢于实践,敢于创新,追求卓越”。⑤于是,各校纷纷开设研究型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一年下来,成果有之,热闹有之,然困惑和矛盾也有之。其一就是不少学校开展研究性学习陷入如下误区:研究功能扩大化;研究课题求大化;研究方式游戏化;研究成果剪贴化;结题形式单一化⑥„„其二就是新鲜感过后,同学们发现这种课程对于期末期终考试的排名以及中考和高考这些大事并没什么补益,而且学习压力非但没有丝毫的减轻,反而是加重了。于是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大减,指导教师们也陷入了两难困境。嘉定二中数学教师秦海萍曾谈到:“新教材中‘研究性学习’这一块不太有时间搞,很难开展。最好由有关部门牵头,课改学校之间多一些交流。” ⑦

果然研究性学习走入死胡同了吗?非也。正如陈玉琨先生所论:“研究性学习并不排斥,更不能代替接受性的学习。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就要变接受性学习为接受性学习与研究性学习的结合。但是,如果在我们现存的课程体系中,接受性学习的内容与份量未作任何的减少,再额外加上研究性学习这一模块,并且当前的学习评价仍然只关注接受性学习的结果,这种不同学习模块只加不减的结果,只能进一步增加学生的负担。博约并重,有增有减,是课程体系优化的唯一途径。人才培养模式的转换,要求人们对学习方式做出总体的、结构性的调整。” ⑧这确实是揭示出了当前研究性学习的“致命伤”,同时又是为研究性学习进一步发展指明一条了康庄大道的高论。

师道尊严的维护与以学生为主体的矛盾

对于教师的角色与职能,自古就有定位——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师之尊严,道之神圣,是不容质疑的。一千年多来,这确乎是天经地义的权威论断。但是时代特点决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前进使各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也不能停留在是传统的教书育人的层面上,这里面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和外延。例如教师们普遍面临着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四种师生关系的问题:传授和学习的关系,家长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朋友关系,服务与纳税人的关系。只要从事教师工作,只要教师在考虑角色定位的时候,就很难以回避这四种关系。而这当中的任意一种关系若想处理得恰到好处,均非易事。有的同仁提出,在素质教育课堂中,教师应扮演好以下四种角色: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者,学生学习动机的激发者,学生正确学习方法的指导者,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倡导者。⑨这自然是笔者赞成的。无论扮演那种角色,都要用是否“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这个标准来衡量,这恐怕已经是教育界的大势所趋。同时笔者也认为,在现代社会“人本论”的思潮背景下,一个成功教师(这里的成功教师不是指得过且过的教书匠,也不是指如吴晓所言的有着哲学家的反思精神、艺术家的敏感、对历史古往今来的瞻顾以及对人类自身的关怀的理想的教育家)不但应具有传统意义上的高尚的人格和渊博的学识,还应具备平等的观念、合作的意识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此外,当代中学语文教师还面临着日新月异的社会与文化传统的矛盾、新的教改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矛盾、正统教材与自编教材的矛盾等等。以上种种矛盾困扰着常年在教学第一线摸爬滚打的教师,也时时激起很多有着忧己忧国意识的教师的思考和探索,同时这些矛盾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中国基础教育面临的困境。

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第2页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②《反思教辅的“堵而不死”》 谢海洋《文汇报》2002.04.09 ③《上学的孩子幸福吗?》王伟杰、邓明茜《文汇报》2002.03.25, ④《从“研训一体”走向“大师训” ——嘉定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资培训着力革新勇于探索纪实》苏军;汤成超《文汇报》2003.04.04 ⑤《上海市中小学教育学语文课程标准》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2年11月版 ⑥《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几个误区》杨君允《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02.10 ⑦同④

面临的矛盾 篇5

现行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换言之,集体土地资产价值的实现只能通过征为国有而没有别的途径。建设用地供地渠道的单一性,使得集体土地各种产权不仅先天发育不足,而且后天还受到种种歧视,集体建设用地一直游离于土地市场之外。即使进入市场。也受到诸如使用主体、使用范围等种种限制。一涉及流转,一般都先征为国有再办理出让。这种简单划一的做法,利少弊多,其最大的弊端在于:人为制造了国家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在土地收益权上的不平等。以现行的征地制度为例来分析,不难看出这一点:在用地者所要支付的总地价的构成来看,第一部分为用地单位所要支付的被征地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第二部分为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第三部分为交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及各项配套费用。在这过程中,用地者动用了国家征地权(实际上显得过于泛滥),以相当低廉的使用资源的“补偿”价格代替国家解决了对农民集体土地永久性所有权的“买断”,取得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国家在得到用地者支付的土地税、费后,拥有了永久性的土地所有权;农民(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得到了一定的土地补偿(这种补偿在总地价中所占比例是较低的)后永久性失去了在土地上投入、收益的权利。

这种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合理已引起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关注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反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确保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如何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维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已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笔者以为,在《宪法》承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并存的今天,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同的“出身”不应该影响各自主体产权的地位。如同国家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拥有土地处置、收益等相应权利一样,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收益权也应交还给集体土地所有者。两种产权,纳入同一市场,可促使其互为补充,共同发展,这是本文立论的基础。下面,本文将就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方面存在的几种矛盾作些剖析,并结合实际谈谈对策。

一、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

(一)在城市化进程中大批集体土地转为国有与离开土地的农民进城后缺少基本生活保障之间的矛盾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逐步到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各功能区的划分越来越具体。而所有权则体现为单一化。以近郊工业园区为例,按现行政策,这类项目用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考虑到招商引资的“门槛”问题,一般工业用地地价普遍较低,而地方政府在这其中又不可能贴补资金,因此,牺牲较多的往往是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利益。这种情形类同于20世纪70—80年代初各种乡镇集体企业大规模兴起时。所不同的是,乡镇集体企业以低成本取得地价,以后土地增值部分的产权仍界定为乡镇集体所有,而且从理论上讲,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将有可能享受未来土地增值所带来的利益。而现行工业园区以低成本取得地价,源源不断的增值部分却名正言顺归企业(转化为利润)及国家(转化为税收)所有。虽然出让金的大部分返还给了乡镇,但一次性较低的补偿费不足以解除失去土地后的农民长期的后顾之忧。

不少农民虽然进了城。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历史原因,使他们在诸如就业机会、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可能真正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利,由此造成这一大批“非农业人口”进了城却离不开村。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出租、买卖宅基地等隐形交易现象就产生了,客观上造成了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上的混乱。且大量农村待业人员的存在也成了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反过来,又加剧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

(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体的约定性与流转方向客观上的要求多元化之间的矛盾

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受现行法律规章的制约,一般都严格设定了范围:①地域范围在规划区以外;②使用主体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一般外来经济成分原则上要求使用国有土地。但实际操作中,往往陷入两难境地:首先,从主观意愿来讲,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希望在更大范围内盘活存量资产,确保集体土地资产利益实现的最大化;其次,从客观条件来讲,既然承认集体建设用地是一种资产,它必然要随同其他资产进入市场。而在资产盘活中,必然不可能受“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限制。以湖州市为例,改革开放以来,个私经济、民营企业发展迅猛,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成本低、方法灵活等优势吸引了一些尚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小型作坊式企业。因此,跨村跨乡镇承租、受转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连同厂房、机器设备等)的现象相当普遍。如按现行习惯做法,所有这些项目用地都要先征为国有再补办出让,企业不堪重负,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也没有积极性。此外,抵押作为一种准转让行为,集体建设用地随同地面建筑物一并抵押时,一旦抵押权实现,也涉及集体建设用地跨越“同一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流转。因此,在当前法律己允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主体扩展到境内外所有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情况下,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强调规划协调、用途管制前提下,也不应该人为设置障碍。客观存在的实际要求我们在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主体时应有所突破。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政策的硬性规定与实际上随着大量农民离乡进城而带来的宅基地被动连同私房买卖现象之间的矛盾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居民只能一户一宅。且法律严禁宅基地买卖。在城郊结合部,如涉及全队(组)农转非,宅基地通过整体置换、复垦的,就不存在宅基地买卖问题。但大部分远离城市的乡村,村民或异地打工进了城市,或投亲靠友离开了故土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着。在变卖房产中,势必涉及宅基地转移。据前几年调查,集体土地流转中占相当比例的就是宅基地的买卖;此外,在各种经济活动中,以农村村民私宅进行担保、以致担保实现时法院裁决房产(连同宅基地)过户的现象也不在少数。虽不合法,但却在情理中,因为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的私产,是农民投资所形成的。如简单规定为“不予办理”,一是剥夺了农民住房的私有财产权,人为制造房与地的分家;二是客观上纵容了私下买卖行为(在政府部门“不予办理”的同时,不少城市居民以低廉的价格购得乡村农民住宅作为别墅,就是例证)。但如按现行做法补办出让,则矛盾更多:一是征用主体难以界定;二是土地补偿难以到位;三是不便于管理-规划区外村民住宅群中夹杂着零零星星的国有土地,这些零零星星的国有土地,往往会成为集体管不了、国家又管不好的管理“空白区”。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补偿低与改变用途后(尤其是征为国有后)带来巨额土地收益之间的矛盾

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从村级所有变更为乡(镇)级所有为例,一般对所有权的界定是按照原集体企业的隶属关系:企业原是乡(镇)投资兴建的,土地界定为乡(镇)级所有;是村投资兴建的,则为村所有。然而,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乡镇企业在起步阶段办理使用手续时,对农民的补偿是极其有限的,且方式多样。有的仅以安排村民进企业的方式处置。企业一旦转制,这些村民大多又回到了村里,这使乡镇集体对村级集体(包括农民)的土地安置补偿往往落了

空。所以,这个问题如处理不妥,就侵犯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另一种情况是规划区内土地征为国有的(尤其是规划一旦确定为商贸、房地产用途的),往往所有权一转变即地价猛涨。同一宗地,无期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征地补偿低,而所有权变更后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格高,这前后巨大的反差刺激了集体土地所有者。于是,一方面在企业补办征用手续时,集体土地所有者抵触强烈;另一方面,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新的私下流转现象又频频发生,包括乡镇政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商业用房私下转让、出租等案件时有发生。

(五)集体资产的捉襟见肘与集体土地收益使用的随意性之间的矛盾

乡镇集体企业发展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其发展也有类似于国企发展的阶段与过程。到进行转制时,集体经济三大资产中,货币资产匮乏,固定资产也差不多折旧光了,所剩的就是土地资产,它成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保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被虚化,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与乡(镇)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产权代表两者之间的关系容易被混淆,其结果往往导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最后成了补充乡(镇)财政不足,用于支付机关干部工资福利的财源,而失去了土地的农民的后顾之忧仍然没法解决。同时,相比较国有土地收益由土地管理部门、财税部门实行严格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及制约机制,乡镇集体土地收益的使用缺乏相应的制约与监督。

二、主要对策

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城乡土地统一管理者,其职能除了以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用地年度使用计划来统一协调城乡土地的规划利用以及计划利用外,主要还在于对土地市场的培育和规范:通过制定相应的游戏规则、公开办事程序、设置入市条件等,来规范各类土地的市场行为,以确保国有、集体土地资产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通过合理分配和调节土地收益,确保各种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一)以用途管制为龙头,以税费调节为手段,确保集体土地所有者在处置权上的公正地位和在收益上的利益实现

正像通过企业转制来打破所有制的界线,使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将处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一样,土地进入市场的条件也不应区别“出身”。具体而言,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应进入同一市场,共同受规划、税收的调控和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约束。

首先,应把“征用”范围严格限制在法律所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内;除“公共利益需要”外,需要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必须按等价交易的原则,由政府以市场价予以收购。以避免将“征用权”内涵和外延任意扩大,造成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永久性的侵害。

其次,为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凭借土地所有权获取源源不断的土地收益,就必须保证集体建设用地拥有一定库存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应留出一定比例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工业小区、个私园区用地,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配套建设(报批程序依法进行),用以储备。既可解决企业用地成本过高的矛盾,又保证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源源不断的土地收益,以确保广大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再次,对受转主体的限制应尽可能打破界线,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不应受所有制、区域的限制。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以外(列出用地目录清单),一般经济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选择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最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带来的土地收益应合理分配。一般而言,国家不参与分配。但可通过收取级差地租和土地增值税等形式获取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发展方面投入的相应回报。

(二)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以各种细化的权利为依托,尽快建立完善集体土地基准地价体系及相应的地价评估体系

土地作为特殊商品进入市场的核心问题就是产权的明晰和价格的确定。但目前,我国的基准地价体系是相当不完整的,占据建设用地半壁江山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于产权本身一直未被承认,在价格体系上更是空白,典型的例子是《担保法》规定,集体土地不能单独设定抵押权,只有在房产抵押时,土地才可随之抵押。因此,要将集体土地推入市场,当务之急是要尽快细化各种权利,建立相应的地价体系及地价评估体系。具体如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含作价入股)及其转让价格。适用于保留集体所有权不变的集体土地内部转让价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及其租赁价格。适用于短期出租,以支付租金形式支付土地收益。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及其抵押价格。适用于以集体土地抵押融资时设定的价格。

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及其补偿标准。适用于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时,对承包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

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其补偿、征购价格(不包括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用土地)。主要是一次性对终极所有权的收购价格,除了对承包农户、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及安置,还应包括凭借土地所有权,在用途改变后永久性对该宗地所能享有的预期收益权价格。而且,这个价格不应由用地单位来支付,而应由未来的土地所有者-国家来支付。现在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说法,把工业用地以较低的成本出让的原因归结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招商引资的门槛。这话其实混淆了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即企业购买的是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国家要让利给企业,不能以慷集体土地所有者之慨作为代价。

(三)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推进土地市场一体化为目标,将集体建没用地流转纳入统一、有序、公开的市场管理轨道

为了推进集体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培育公正、公开、公平的有形市场,逐步实现以市场规则来配置集体土地资产的目标,同时也为了拓宽建设用地的供应渠道,缓解用地压力,必须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到统一的市场,充分利用国有土地市场运作的固有机制及信息渠道,真正实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的管理。

首先,要把好储备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土地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通过工业园区等建设,使存量建设用地达到一定保有量,以供应市场的用地需求;也可通过土地置换、收购等方式储备集体建设用地。

其次,要把好供应关。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在土地有形市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告、公示等制度,尝试引入招标、拍卖等行之有效的供地方法。

最后,要把好地价关。为了体现公正、公平,流转价格应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应合理核定土地增值额及应上缴的增值税、费。

(四)以规范资金管理为“抓手”,确保集体土地收益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

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原则上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被用地农户的安置补偿,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土地开发整理以及包括兴办企业在内的投资等,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谋求源源不断或直接或间接的收益。

资金的收缴直接在项目报批中完成。按规定的比

例分配给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土地收益要设立资金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要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的监督,严禁移作他用;

建立相应监督机制,增加集体土地收益收支管理上的透明度,促进基层的廉政建设。监察部门、土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按各自权、责加强对流转的管理和监督,以防止侵犯农民利益及腐败现象的产生。

(五)以制度创新为前提,以依法行政为保障,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规章

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法制经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章及制度作保障,就不可能从根本上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

首先,要尽快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办法,内容包括范围、形式、程序等,以平衡区域范围内的政策,规范面上的工作。

其次,应尽快健全完善相应的土地登记制度,实现用前、用中、用后的全程管理,解除用地者使用集体土地的后顾之忧,保障各种权利人的利益。要细化各种权利,完善各项登记,如土地收益收缴情况、抵押情况等。

更为重要的,为了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纳入有形市场轨道规范运作,最终还必须有法律规章的保障。否则,一旦涉及诉讼等。政策毕竟不能代替法律,土地使用者也缺乏安全感。集体建设用地大量流转的客观存在呼吁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尽早出台。

早在300多年前,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曾意味深长地把土地称作“财富之母”。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意义上应称之为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10多年来的实践印证了这一点。不少城市正是借助于土地的滚动开发,完成了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资本积累。这一点,同样也适用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广大农民赖于生存的根本。为了维护占全国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能最终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所代替,换言之,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可能以牺牲广大农民(尤其是这一阶层中的弱势群体)的集体利益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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