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证查验十篇

2024-07-11

接种证查验 篇1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昆区辖区65所托幼机构的新入托儿童及43所小学的一年级在册学生。

1.2 调查方法

1.2.1 师资培训

根据《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托幼机构保健医、小学校医进行查验证培训和指导。

1.2.2 宣传告知内容

根据2006年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通知》, 将托幼机构、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纳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

1.2.3 查验程序

(1) 昆区疾控中心与昆区教育局进行统一指导与指挥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 (2) 托幼机构、学校将查验接种证纳入常规工作范围, 依据预防接种证制度, 负责登记《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3) 预防接种证免疫史不全, 按要求去所属免疫接种机构补种疫苗;无接种证者, 补办接种证;免疫史不详的按统一补种原则安排补种计划。

2 结果

昆区共有65所托幼机构、43所小学, 各托幼机构保健医、学校校医及接种单位按照《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要求, 对托幼机构新入托的儿童及小学一年级新生进行了预防接种证查漏补种工作。具体查验接种工作如表1。

对于查出的无证、漏种儿童及时给予补证及补种工作, 共查出托幼机构46名儿童无证, 补证31名;268名小学一年级学生无证, 86名补证。对2335名托幼机构儿童补种疫苗, 分别为:乙肝疫苗应种3人, 实种3人;脊髓灰质炎疫苗应种807人, 实种807人;百白破疫苗应种50人, 实种50人;麻疹疫苗应种255人, 实种255人;A+C流脑疫苗应种1181人, 实种1177人。对4203名小学一年级学生补种疫苗, 分别为:乙肝疫苗应种9人, 实种9人;脊髓灰质炎疫苗应种338人, 实种338人;百白破疫苗应种63人, 实种63人;麻疹疫苗应种208人, 实种208人;A+C流脑疫苗应种3241人, 实种3236人;白破疫苗应种3801人, 实种3796人。

3 讨论

2012年卫生部要求各地3月至4月集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 优先对脊灰、麻疹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的接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对无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进行补种。

3.1 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必要性

查验中发现, 在私立幼儿园及私立小学中, 许多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 预防接种证丢失现象严重, 家长又不能提供其它接种依据, 给查验补证、补种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还有部分家长对接种疫苗存有疑虑, 保健老师虽多次通知其带孩子去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并向其宣传接种疫苗的意义, 家长仍拒绝接种。因此, 查验预防接种证不仅是国家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的需要, 更是控制相应传染病在学校、幼儿园集体单位暴发流行的一种补救措施。

3.2 加强预防接种制度的宣传

本次调查发现, 常住人口儿童入托入学持证率较高, 而流动人口儿童入托入学持证率较低。增加在流动人员聚居区的宣传力度, 借助每年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制度, 使每个儿童家长了解并深深体会到“预防接种是每个孩子都应享有的权利”。

3.3 强化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完整性

查验接种证过程中, 我们发现公立幼儿园、学校与民办幼儿园、学校之间的差距较大, 民办幼儿园、学校流动儿童较多, 多无预防接种证, 家长也不能提供孩子确切免疫记录依据, 严重影响查验证工作开展。流动儿童的接种记录有以下几点不完善之处:接种记录涂改;接种日期记录不全;无接种部位记录现象;无接种者签名现象。建议各地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接种医生的业务培训, 严格考核要求, 提高工作标准, 将免疫规划工作做好做实。

3.4 加大行政推进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

查验预防接种证过程中发现, 一些幼儿园、学校未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临时由教学老师兼任, 甚至无保健老师, 影响了查验证工作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此项工作列入幼儿园、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从行政上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查验预防接种证的目的主要是要为入托、入学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进行补种, 保护儿童健康、造福子孙后代, 提高我国的人口素质做出重要的贡献。

关键词:预防,接种证查验,评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S].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S].2005.

接种证查验 篇2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各县 (市、区) 上报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总结及报表。

1.2 方法

按照《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要求, 全市预防接种单位根据《河南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试行) 》[1]中规定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及补种原则, 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学校及托幼机构中秋季新入托入学儿童、新转入儿童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证、补种工作。

2 结果

2.1 查验概况

许昌市所辖8个县 (市、区) 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2147所, 均开展了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单位查验覆盖率100%。秋季新入托 (学) 儿童共120034人, 开展查验登记119153人, 查验率99.27%。

2.2 补证情况

查验登记的119153名儿童中, 有预防接种证113172人, 持证率94.98%;需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5981人, 已完成补证5961人, 补证率99.67%。

2.3 补种情况

查验登记的119153名儿童中, 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免疫104567人, 全程接种率87.76%。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 应补种14586人, 完成全程补种14373人, 全程补种率98.54%。其中应补种24305剂次, 实补种23996剂次, 补种率98.73%。漏种剂次由高到低依次为流脑疫苗、白破疫苗、乙脑疫苗、脊灰疫苗、甲肝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卡介苗。其中乙肝疫苗补种率最高100%, 白破疫苗补种率最低97.99%, 详见表1。

3 讨论

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 提高儿童的疫苗接种率和群体免疫力是有效控制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重要手段。学校和托幼机构作为及时发现儿童疫苗漏种的有利场所和重要关口, 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对于传染病防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规定, 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自2005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3]颁布及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4]下发后, 许昌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逐年规范。但2011年全市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分析显示,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 (1) 大部分学校尤其是乡村级学校 (托幼机构) 未将预防接种证查验纳入儿童入托 (学) 报名程序, 致使查验及补种工作滞后, 为学校 (托幼机构) 传染病防控工作埋下隐患。 (2) 学校对漏种儿童补种督促不力, 把关不严, 预防接种单位补种预约通知不及时, 导致漏种儿童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疫苗补种。 (3) 预防接种证保存不善, 丢失损坏较多, 严重影响预防接种证查验进度。 (4) 部分家长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认识不足, 存在抵触情绪, 导致接种证查验登记、疫苗补种工作弛缓。 (5)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现象严重, 提示预防接种实施及管理工作不规范。

综上所述, 为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今后需进一步加强卫生与教育系统沟通, 增强责任意识, 建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长效机制, 将接种证查验纳入新生入学 (托) 报名程序, 确保此项工作经常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预防接种知识、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要求及保管好预防接种证的重要性等方面的宣传[5], 提高群众主动参与预防接种意识;加强预防接种实施与管理, 要求在做好常规免疫接种同时, 适时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确保儿童及时得到有效免疫保护。

摘要:目的 了解许昌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预防接种工作现状, 为扎实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许昌市2011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许昌市2011年学校、托幼机构接种证查验覆盖率100%, 新生查验登记率99.27%, 持证率94.98%, 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87.76%。经查验接种证完成补证5961人, 补证率99.67%;完成全程补种14373人, 全程补种率98.54%, 漏种疫苗中乙肝疫苗补种率最高100%, 白破疫苗补种率最低97.99%。结论 许昌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较好, 但仍需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查验工作。

关键词: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参考文献

[1]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试行) [Z].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S].2004-12-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34号.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Z].2005-06-01.

[4]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卫疾控发[2005]408号) [Z].2005.

接种证查验 篇3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6.618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369-0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心接种门诊于2012年9月份对市直3处初中、5所小学、20所幼儿园新入学新生进行接证查验,现将查验情况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市直幼兒、学校所有刚入学新生,包括本地学生或外省市借读生。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需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

1.2 查对幼儿、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9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疫苗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1针,麻疹疫苗3针,乙脑疫苗2针(减毒疫苗),流脑4针,甲肝疫苗2针。判断幼儿、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查验结果登记在《山东省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表》并将个人接种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1.3 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未完成国家规划疫苗接种的幼儿、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山东省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补种情况登记表》。并以书面“补证/补种”通知告知家长,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进行补证、补种。

1.4 幼儿、学生完成补种和补证后,将补种通知单和预防接种证交回学校进行复验,按针次对照表判断是否补种完毕,未完成接种学校告知下次接种时间。

2 结 果

2.1 本次查验接种证工作,重点对城区托幼机构及小学、初中新生开展了接种证查验工作,查验持证率为99.9%。应查验儿童5500人,实查验儿童5500人;持接种证人数5492人,应补证人数8人,漏种儿童人数207人,应补种人次数207人,实际补种人次数192人。确保了每名无证或漏种儿童达到有效的免疫,杜绝疫苗相应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达到了预期目的。

预防接种证查验总结 篇4

为了对辖区内的漏种疫苗儿童的查验工作,繁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预防接种证培训班通知精神,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我们做了如下工作安排:

一、首先召开了我中心相关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了会议,传达了关于开展2013年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班通知并做了宣传动员工作。

二、加强了相关科室和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学校的保健医生知识培训,使大家对预防接种证查验有进一步了解,以利于进一步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通过这次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使预防接种证查验了解了预防接种证查验的重要性,并懂得了怎样对漏种疫苗的儿童进行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的查验是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流行的有效方法。增强了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学校的保健医生的知识,达到了理想效果。

松原市宁江区繁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接种证查验 篇5

1 材料和方法

1.1 查验对象

选择2009—2011年秋季全县新入托、入学儿童,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县借托、借读或转入学生。

1.2 方法

查验工作开始前,每年卫生局均组织对各卫生所业务人员进行查验操作技能培训,按照逐级培训原则,接受培训的卫生所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参加查验工作的其他人员包括卫生防疫人员、校医和班主任等人员的培训。3年共培训336人次。为保证查验接种工作的质量,防疫人员和学校分管人员一起按班级查验,并做好登记工作。对已经完成相应疫苗接种程序的儿童分别加盖“基础免疫完成,可以入托”、“免疫全部完成,可以入学”的印章。对漏种和无证的学生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登记,并对这些学生下发补证通知单,对补证、补种较多的学校,卫生所工作人员到学校进行补证、补种工作。补证、补种较少的学校学生利用周六、周日时间凭通知单到接种门诊补证和补种。对未及时补证、补种的学生,由学校督促,确保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补种质量。

1.3 查验疫苗种类

查验项目为江苏省扩大免疫规划免费接种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液体和糖丸)、麻疹疫苗、麻风腮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二联、A群流脑疫苗、A+C群、乙脑疫苗和甲肝疫苗。将达到免疫程序规定的年龄(月龄)而未完成相应剂次疫苗接种的新入托、入学儿童作为疫苗补种对象。

2 结果

2.1 预防接种证持有情况

全县有52所幼托机构、45所小学,单位查验率为100.00%。3年新入托、入学儿童33 052名,52所幼托机构中,3年入托新生15 879名,无证77名,无证率为0.48%。45所小学中,3年入学新生17 173名,无证183名,无证率为1.07%。幼托组与小学组在应补证人数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见表1。所有学生全部补证,补证率为100.00%。

2.2 免疫接种完成情况

幼托机构有808人需补种,共补种801人,补种率为99.13%。小学有2 716人需补种,实际补种2 674人,补种率为98.45%。幼托组与小学组在应补种人数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见表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液体和糖丸)、麻疹疫苗和百白破疫苗的补种率均为100.00%;麻风腮疫苗为96.30%;白破二联幼托组为100.00%,小学组为99.14%;衰1 2009—2011年海安县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持有及补种情况白破、甲肝和乙脑4苗需补种人次数小学组少于幼托组,两组间有显著性差异。可能是由于随着每年开展的查漏补种工作,小学新生接受查漏补种的次数要多于幼托新生,上述疫苗大多已经补完了加强针次。白破、A+C群的加强年龄为6岁,小学入学新生A群流脑疫苗幼托组为100.00%,小学组为98.62%;A+C群为98.38%;乙脑疫苗为96.14%;甲肝疫苗幼托组为100.00%,小学组为95.00%。

2.3 免疫程序漏种情况

11种疫苗中,卡介苗需补种人次数最少,A+C群需补种人次数最多,见表2。卡介苗、脊灰需补种人次数幼托组和小学组间没有差异;乙肝、白破、麻疹、A群和A+C群这5苗幼托组需补种人次数少于小学组;麻风腮、百白破、甲肝和乙脑4苗需补种人次数小学组少于幼托组。

3 讨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查验证开展率为100.00%,持有预防接种证者32 792人,持证率为99.21%,其中幼托机构持证率为99.52%,小学持证率为98.93%,补证260人,补证率为100.00%。表明海安县幼托机构和学校的凭证入托、入学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运作。小学生尤其是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学生,由于预防接种证遗失现象较普遍,随着儿童的流动,预防接种门诊的变迁,预防接种卡及免疫史等资料无处核查,以及学生家长的不重视不配合,是导致儿童补证率和疫苗补种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4]。小学新生的无证率显著高于幼托新生,可能是因为家长对接种证的保管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小学新生家长认为学生的免费疫苗已经全部打完,不再需要接种证而保管不当导致遗失,这一现象在流动儿童家长中显得尤为突出。

12月龄前卡介苗、脊灰需补种人次数幼托组和小学组间没有显著性差异;A群、麻疹和乙肝3苗幼托组需补种人次数少于小学组,两组间有显著性差异。随着计免宣教工作的加强,家长们越来越重视婴幼儿的计免接种,但他们的着眼点更多地是放在12月龄前的基础免疫阶段,对1岁后的加强免疫阶段重视程度不够。12月龄后完成的麻风腮、百刚进入这个年龄组,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漏种(白破为9.52%、A+C群为9.49%)。今后应注意加强对相关疫苗预防接种的宣传和及时查漏补种工作[5],以保证儿童免疫能够全部完成。

在整个查验工作实施阶段,县卫生局、教育局组成联合督导组、镇教办和镇卫生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所属小学、幼托机构查验工作进行了督导,督导率达到80.60%。这些措施使得人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得以有效、有序地开展,保证了查验工作的质量。查验接种证有利于增强人们预防接种意识,提高持证率与免疫接种率[6]。通过卫生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持久深入地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可以为消除免疫空白、建立儿童免疫保护屏障提供一个简捷有效的手段,对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M].2版.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6-8.

[2]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7-10.

[3]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S].2005-10-11.

[4]李书华,刘勋,陈国英,等.湖北2006年儿童入托和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效果评价[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8,19(2):38.

[5]田玉国,邱德山,王爱芹.2008年潍坊市坊子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J].预防医学杂志,2009,25(9):754.

接种证查验 篇6

1资料来源与方法

资料来源于2006—2014年北京市东城区所辖接种单位上报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资料。由东城区托幼机构和小学、初中对入托入学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对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漏种的儿童开展补种,无接种证且无接种卡的儿童按接种史不详进行补种。

采用Epi Data 3.0建立数据库,采用双盲录入,并核查数据一致性。应用SPSS 16.0软件对查验及疫苗补种资料进行统计描述,组间百分率和构成比的比较采用 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2006—2014年东城区共有890家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累计对148 103名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2006—2014年受查验的儿童持有预防接种证报告率分别为95. 20%,96. 39%,96. 52%, 95.84%,99.00%,98.91%,99.34%,99.63% 和99.87%, 各年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 2 406.017,P<0.01) 。9 a平均持证率为97. 33%,总体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 2010年以后平均持证率均保持在98. 91% ~ 99. 87%, 明显高于2010年前的平均持证率( χ2= 1 858. 00,P < 0.01) 。2006—2014年无预防接种证儿童补证率均为100%。见表1。

注: ( ) 内数字为查验率或报告率 /%。

2.2免疫规划疫苗漏种、补种情况2006—2014年乙肝疫苗漏种率为0.21%,补种率为53.18%; 脊灰疫苗漏种率为1.72%,补种率为78.39%; 百白破/白破疫苗漏种率为1.08%,补种率为47.32%; 麻疹类疫苗漏种率为4. 62%,补种率为78. 58%; 流脑疫苗漏种率为5.86%,补种率为70.16%; 乙脑疫苗漏种率为1. 43%, 补种率为46.31%; 甲肝疫苗漏种率为0.57%,补种率为99.88%。各疫苗漏种率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补种率呈上升趋势。2014年以上7种疫苗的漏种率分别为0. 01%,1. 85%,0. 25%,2. 88%,2. 62%,1. 49% 和1.96%,除甲肝疫苗漏种率较9 a平均漏种率略有上升,其他疫苗均与9 a平均漏种率基本持平或下降。 乙脑疫苗补种率较低,原因可能为漏种疫苗种类较多时,考虑接种部位、疫苗间隔等因素,短期内无法补齐。2006—2014年疫苗补种率总体为70.64%。流脑疫苗和麻疹类疫苗漏种和补种剂次最多; 流脑疫苗9 a补种率在53.04% ~100%之间,平均补种率为70.16%; 麻疹类疫苗9 a补种率在34.44% ~ 100.00%区间,平均补种率为78.58%。2010年以后的平均补种率均达到99%以上,明显高于2009年以前的平均补种率; 乙肝疫苗漏种和补种剂次数相对较少。9 a乙肝疫苗、 百白破/白破疫苗漏种和补种剂次下降趋势明显。各疫苗补种率在46.31% ~ 99.8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 χ2= 1 834.817,P<0.01) 。

2.3不同学习阶段和户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漏种、补种情况2006—2014年初一新生漏种和补种疫苗剂次最多,托幼机构儿童漏种和补种疫苗剂次相对较少且补种率较高。托幼机构、小学、初中补种率分别是92. 51%,69. 25%,70. 1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 χ2= 244.508,P < 0.01) 。2006—2014年本市户籍儿童补种率是75.28%,非本市户籍儿童补种率是66.2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 228.359,P<0.01) 。见表2。

注: ( ) 内数字为补种率 /%。

3讨论

严格按照合理程序实施接种才能充分发挥疫苗的免疫效果,有效控制相应传染病的流行。预防接种证是儿童接种疫苗的凭证[2,3]。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能有效做到查漏补种,保持疫苗的高接种率,预防传染病在学校的流行[4,5,6]。

2006—2014年托幼和学校查验接种证覆盖率为100%,儿童查验率均在99% 以上,平均持证率达到97.33%,持证率总体呈逐年增高的趋势,其中2010年以后均保持在99%以上。表明东城区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已步入常规运行状态,并取得明显成效。尤其在2012年东城区开始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查验,即托幼机构、学校负责收集学生接种证和提供分班名单,预防接种单位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儿童客户端的网络导入、信息交换,后期再从客户端导出数据,整理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做到地段保健科、托幼机构、学校资源共享,充分提高了查验工作效率,既可以快速查验和统计漏种儿童,又可以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儿童异地接种记录,还可以通过短信平台发出补种通知,结合纸质接种证复核,确保了查验工作的覆盖率、准确性与及时性[7]。

本研究发现,流脑疫苗和麻疹类疫苗漏种剂次最多,提示儿童年龄越大越容易造成漏种,所以要注意高年龄组儿童相关疫苗剂次的全程接种[8]。托幼机构儿童漏种和补种疫苗剂次相对较少且补种率较高。 高年龄组疫苗接种工作开展相对较差的原因如下: ( 1) 随着儿童年龄增长,家长对儿童疫苗接种重视程度下降; ( 2) 儿童上学后接种的疫苗种类逐渐减少、接种时间间隔相对较长,家长易忘记接种; ( 3) 随着儿童免疫能力的增强,家长思想上没有重视传染病预防的问题[9]。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非本市户籍儿童漏种数略高于本市户籍儿童,部分非本市户籍儿童流动性强与易于出现免疫空白有关,应加强对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10,11],重视该部分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疫苗补种率,将查验接种过程分为新生报名前、新生报名时和开学后3个阶段,做到关口前移, 从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抓起,在儿童升学前进行查验扫漏,提前做好疫苗补种; 暑假新生报名时发放儿童查验宣传册页,告知家长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在开学前准备好接种证,如有漏种要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开学后预防接种单位和辖区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收集接种证再次查验[12]。

不仅依靠卫生部门查验预防接种证、开展疫苗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还需要卫生和教育部门协调与配合[13]。学校、托幼机构在报名程序中应纳入查验预防接种证,严格准入制度,重视接种证持有率,将接种证查验落实到位。同时,提高接种证持有率、提高疫苗接种率和补种率工作。家长是关键,通过健康教育提高家长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认识到儿童预防接种及预防接种证保管的重要性,可有效提高儿童接种率和持证率[14,15]。此外应重视与媒体的沟通,通过媒体宣传,让儿童家长了解疫苗安全性,有助于该项工作开展。

新生入学疫苗接种证查验制度 篇7

新生入学疫苗接种证查验制度发生。制定以下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在新生入学时,要查验新生预防证查验,无证的要及时补办,漏苗的要及时补种,确实疫苗补种工作,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并负责协同家长和防保站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及时联系镇卫生院防保组直接参与做好所辖范围内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将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到程序,负责做好查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所在区域的疾病防疫机构反馈。

3、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第二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篇8

根据卫生局和教育局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对学生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为了做好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促进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防止相关传染病在学校爆发与流行,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贯彻落实。

一、依法开展查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要求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包括民办小学和民办幼儿园)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因此,开学时,要依法开展学生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将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个人健康档案管理。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预防接种的认识。要上好公共卫生教育课,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建立制度,强化区域管理。要建立健全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按照学校所在行政区域,接受本辖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定期报告本单位儿童实施预防接种工作情况。

接种证查验 篇9

为规范我乡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全面提高疫苗接种率,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教学秩序。按照县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于2014年9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查验对象

我乡幼儿园、小学、初中所有新入学的儿童,包括流动 人口和新转入学儿童。

二、组织实施

为保证工作顺利实施,县疾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安排。对此我院也制定了关于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工作计划,对辖区内负责查验的老师进行了专业培训。要求各幼儿园及学校把接种证查验工作作为控制传染病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并纳入常规常年开展。我院还成立了2014年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接种证查验工作顺利实施。

三、查验结果

由于教育局和卫生局的重视,各学校的积极配合,使我乡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但是在查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学校对此项工作不认真,基本流于形式,教师对此项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不明确,填写的登记表和汇总表混乱。

2、通过对63名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其中就有2名学生进行补证,对12名儿童进行补种。其中反映了常规免疫工作中还存在不扎实的问题,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上,对无证和疫苗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证、补种。确保让每名适龄儿童都能及时接受到国家提供的免疫接种服务。

接种证查验 篇10

一、工作目标与指标

(一)总目标

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托、入学

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市每一名入托、入学儿童按国家免疫规范要求接种疫苗,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有效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同时,通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进儿童及家长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具体目标

1、建立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有效、可行、科学的运作模式;

2、培训一支具有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能力的专业队伍;

3、开展儿童免疫接种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

4、使入托、入学儿童验证率达100%;第一类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使计免相应疾病的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争取第二类疫苗接种率达85%以上。

二、查验对象及疫苗接种种类

查验对象:全市各托幼机构、小学2006年新入托、入学儿童。今后每年对新入托、入学儿童的查验证工作,均参照本方案开展。

疫苗接种种类: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必须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共7种。建议接种第二类疫苗包括:甲肝苗、风疹苗、麻腮苗、流脑苗、水痘苗、流感苗、麻腮风疫苗、伤寒Vi多糖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偶联疫苗(HIB)、痢疾疫苗、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轮状病毒疫苗,今后根据新的疫情发展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将不断增加二类疫苗的种类,其免疫程序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三、补种原则

根据《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四、实施安排

(一)组织分工

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对入托、入学儿童免疫接种及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同时,应加强对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市直各托幼机构、各镇中心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开展定期检查。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意义和有关知识;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镇卫生院补办或补种(原台城地区、附城地区的对象分别在市疾控中心计免所、城区医院防保科补办或补种)。

(二)人员培训

由市卫生局、教育局组织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各镇卫生院及台城地区所有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各镇卫生院在当地中心小学的协助下,负责对各镇托幼机构和学校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包括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措施保障

1、市卫生局将漏种儿童补种工作列入常规计划。市疾

控中心在儿童入托、入学前做好全市漏种儿童补种的工作安排,提前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报表和补种(补证)通知单提供给托幼机构和学校。

2、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按照《条例》要求,对儿童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根据我省的免疫规划程序查对儿童各疫苗免疫针次,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验证登记

表》(见附表1)并报所在镇卫生院存档备查,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交还其家长保管。

3、市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派业务人员指导、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收集资料汇总后,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填报《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验证统计报表》(附件2)报市疾控中心计免股和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交儿童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4、各镇防保科应根据市疾控中心的安排按时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见上文),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已种儿童经核对无误后给予补证,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按照要求报告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

5、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或学校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儿童也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如漏种儿童应按要求补种或补证。

6、各镇卫生院防保科人员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各项资料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计免股和市教育局体卫艺股。

五、监督检查

市卫生局、教育局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根据《条例》第67条规定,对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市教育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市疾控中心应根据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评估,对工作效果做出评价,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撰写总结报告,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反馈情况。

六、工作进度1、2006年3-6月份,根据本市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2、2006年8-9月份,按照各项规范的工作措施完成查验及补种工作;

3、2006年10月份上旬,资料汇总上报。

附件1:镇单位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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