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传播干预十篇

2024-06-26

母婴传播干预 篇1

关键词:乙肝,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干预

母婴传播是乙型肝炎感染的主要传播途径, 其亦是导致乙型肝炎传播与高危妊娠的主要因素[1,2]。本研究针对已选定的乙肝孕妇60例通过免疫方法联合健康教育干预对乙肝母婴传播予以阻断, 获得满意效果, 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我院2014年2月~2015年1月收治的乙肝孕妇120例临床资料, 根据不同护理模式分为两组, 各60例;对照组年龄21~34岁, 平均年龄 (24.27±2.34) 岁;孕周36~40周, 平均孕周 (38.32±1.78) 周;研究组21~34岁, 平均年龄 (24.78±2.52) 岁;孕周36~40周, 平均孕周 (37.25±1.35) 周;两组患者的上述各项基线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1.2 方法

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 安排专职护理人员实施有针对性、有步骤、有计划的护理干预与健康教育;研究组则于对照组基础上辅以健康教育干预, 具体措施如下: (1) 精心设计好孕妇健康教育的具体方案, 拟定电子化的教育、文字教育及语言教育等对乙肝病毒孕妇予以指导。 (2) 针对性的做好孕妇的心理教育, 护理人员需耐心向其讲解乙肝传播途径, 以消除孕妇心理负担, 并减轻其心理压力;此外, 加强与其家属间的沟通并予以健康教育, 积极鼓励孕妇丈夫给予更多的陪伴与呵护, 同时给予一定的安慰与关心。 (3) 向孕妇耐心讲解关于乙肝传播途径与消毒隔离等知识, 指导其关于喂养婴儿正确方法及相关注意事宜, 以减少感染概率。 (4) 护理人员向孕妇着重介绍母婴阻断方法与新生儿免疫接种必要性, 嘱咐孕妇及时予以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新生儿出生后不同时间段静脉血HBV标志物检测中的中HBs Ag与抗-HBs阳性率。观察两组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知识知晓情况, 并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评估护理满意度, 评分越高, 护理效果越满意[3]。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 计量资料以“±s”表示, 采用t检验, 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 以百分数 (%) 表示, 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新生儿HBs Ag与抗-HBs阳性率对比

研究组新生儿于0月龄与6月龄时HBs Ag阳性率1.67%、1.67%, 均比对照组16.67%、15.00%低,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1。

注:与对照组比较, *P<0.05

2.2 两组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知识知晓情况

研究组孕妇各项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知识知晓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2。

注:与对照组比较, *P<0.05

3 讨论

本研究对已选定的乙肝孕妇60例通过免疫方法联合健康教育干预对乙肝母婴传播予以阻断的效果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显示:两组不同时间段抗-HBs阳性率比较未显示高度差, 但研究组新生儿于0月龄与6月龄时HBs Ag阳性率显著低于对照组, 提示健康教育干可有效降低乙肝母婴垂直传播。分析原因可能为孕妇分娩的过程中每一次宫缩均增加乙型肝炎的母婴传播率;产妇产道与婴儿的皮肤表民均极易发生破损, 从而使得分泌物、血液及羊水等带有感染性物质均污染到新生儿[4]。护理人员针对性的对产生不同心理特点的患者实施相对应的健康教育干预, 并对孕妇及其家属予以相关知识宣教, 促使其能够掌握更多的预防乙型肝炎的知识, 有效改善乙肝孕妇不良情绪, 降低因不良因素对婴儿与孕妇健康带来的影响, 从而达到阻断母婴传播的良好效果[5]。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孕妇乙肝传播途径、消毒隔离知识及母婴阻断方法等各项知识的知晓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 提示健康教育干预可有效提高孕妇对乙肝阻断传播的相关知识。护理人员向孕妇耐心讲解关于乙肝传播途径与消毒隔离等知识, 指导其关于喂养婴儿正确方法及相关注意事宜。此外, 还向孕妇着重介绍母婴阻断方法与新生儿免疫接种必要性, 嘱咐孕妇及时予以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 并严格遵循免疫接种的计划为婴儿予以接种乙肝疫苗。

综上所述, 健康教育干预应用于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的效果良好, 可有效提高孕妇疾病知晓率及护理满意度, 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燕虹, 李十月.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的思考[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14, 25 (04) :1-3.

[2]刘东芳, 杨登幸.宝塔区农村育龄妇女乙型肝炎防治健康教育项目效果观察[J].河南预防医学杂志, 2012, 23 (04) :286-287.

[3]于梅.健康教育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中的应用[J].中国实用医药, 2014, 9 (29) :263.

[4]周李敏, 廖晓伟.瑞安市孕妇艾滋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价[J].上海预防医学, 2013, 25 (11) :610-612.

母婴传播干预 篇2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数据资料来源于扬州市妇幼卫生网络直报系统及日常工作中收集。

1.2 方法

对各县(市)、区每月上报的相关数据使用EX-CEL表进行汇总,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扬州市2012-2015年度孕产妇接受乙肝病毒检测及其阳性产妇分娩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情况:扬州市2012-2015年度孕期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共150 264人,其中孕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人数为4 537人,阳性率为3.019%(4 537/150 264);住院分娩产妇中,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共150 373人,包含孕期检测及仅产时检测,其中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为5 915人,阳性率为3.934%(5 915/150 373),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娩活产数5 950人,其中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的儿童为5 925人,接种率99.58%(5 925/5 950)。见附表1。2012-2015年度,各县(市)、区孕产妇HBV感染阳性率有差别,仪征市孕期及住院产妇HBV感染阳性率均高于本市其他县(市)、区。见表2。

2.2 项目管理

江苏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肝免疫球蛋白进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并按照一定的比例下发至各大市,各大市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收发与管理。

(率:%)

(率:%)

2.2.1 制定方案。

制定《扬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制度,明确职责,逐级分解并责任到人,统一乙肝免疫球蛋白发放及领取路径,制定接种规范流程及时效要求。

2.2.2 培训人员。

要求全体医务人员知晓《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具体工作人员掌握《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并严格按方案要求实施。明确设有产科的各级医疗机构,负责新生儿疫苗接种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等相应资格,并经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接种业务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江苏省预防接种人员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2.2.3 保证质量。

设有产科的各级医疗机构,要求设置新生儿疫苗接种室,并配备齐全。接种用乙肝疫苗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配送,乙肝免疫球蛋白由省卫生厅统一配送,并按照《江苏省预防接种规范》要求,做好冷链管理,确保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督导,从保证疫苗质量入手,重点督导冷链质量,冷链是为保证疫苗从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冷藏贮存、运输设施和设备,因而疫苗运输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冷链符合要求是疫苗质量的重要保证。因管理原因而导致乙肝免疫球蛋白变质、过期、丢失、滥用的现象严禁发生。

2.2.4 接种规范。

母亲是HbsAg阳性所娩足月活产儿,要求在12小时内尽早免费为其在不同部位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新生儿接种前做到询问诊和筛查,做到知情同意。对母亲是HbsAg阳性的早产儿,出生后无论身体状况如何,在12小时内必须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间隔3~4周后需再注射一次。如生命体征稳定,无须考虑体质量,尽快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如生命体征不稳定,待稳定后,尽早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1~2个月后,或者体重达到2 000g后再重新按照0-1-6个月方案进行疫苗接种。

2.3 筛查覆盖及母体病毒载量

扩大宣传,建议准备怀孕的夫妇及早做孕前准备,孕前检查。因HBV检测是孕前检查的必检项目。研究表明,孕母血液、乳汁内HBV-DNA的高滴度与HBV垂直传播感染有很高的相关性[2,9]。孕前检查一旦发现女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即建议做HBV-DNV滴度水平测定,对滴度水平比较高,传染性比较强的对象,给予科学指导和干预,建议其降低传染性后再准备受孕。强化宣教,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检测作为孕期和产时的常规检测项目,人人筛查,以防漏检。一旦发现阳性孕产妇,立即纳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人群管理,所娩活产儿按规定进行预防接种,确保乙肝病毒母婴传播的阻断成功率。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本市孕期HBV检测尚未达到100%,尚有2.272%的人员仅产时检测。

2.4 分娩方式

不同的分娩方式对垂直传播无显著影响[3,8],而钟丹丹[4]等研究表明,分娩分式是影响母婴阻断成功率的重大因素,认为剖宫产更有利于阻断乙肝病毒母婴传播,众说一辞。而本市对剖宫产与否严格遵循产科的诊疗规范,HBV感染未作为剖宫产手术指征。

3 讨论

本省连云港市[5]将信息化技术运用于乙肝免疫球蛋白的管理措施,能够实时动态、全程监管全市各地区的母婴阻断实施情况,能够实时掌握各级机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管理情况,能够将孕产妇及新生儿信息实现资源享等,将乙肝免疫球蛋白的管理推上一个新台阶,本市目前尚未做到,需要进一步落实。本市高邮市、宝应县、仪征市作为国家和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点,从2010年4月22日起正式启动,现受益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以及江苏省自2011年开始,江苏省将艾梅乙检测作为孕产妇重点监测项目进行检测而启动的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对阻断母婴传播起了很大的作用。

有学者研究表明,通过一列的举措,产中、产后的母婴传播得到有效控制[6],而本市对孕产妇的筛查以及阳性母亲分娩的新生儿的乙肝免疫球蛋白与乙肝疫苗联合免疫接种管理比较到位,对接种后的儿童的抗体检测工作刚刚开始,尚无此方面数据佐证母婴阻断实际情况。

总之,HBV感染母婴传播的阻断是一项系统化的路径,孕产妇筛查覆盖率、阳性率、新生儿接种率及接种用苗及免疫球蛋白的质量都非常重要,且接种率和母婴阻断率对母婴阻断策略优化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7],要想真正达到既定目标,尚有许多难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只有在实施过程中真正理解国家有关指南,遵循基本原则,并且不断总结、完善,寻找更加有效的策略阻断母婴传播。

参考文献

[1]吴建华.靖江市妊娠妇女乙型肝炎流行病学调查研究[J].2015(24):255.

[2]赵连三.HBV感染垂直传播阻断研究的现状与问题[J].中外女性健康研究,2007,15(15):1677-1681.

[3]Hu Y,Chen J,Wen J,et al.Effect of elective cesarean section on the risk of mother-to-child transmission of hepatitis B virus[J].BMC Pregnancy Childbirth,2013,13(1):119.

[4]何子燕.新生儿乙肝母婴阻断免疫策略及相关因素分析[J].2015(3):29.

[5]张丽霞,刘芳,吴海倩,等.信息化管理手段预防乙肝母婴传播的效果评价[J].中国妇幼保健,2015,30(35):6174.

[6]Hou J,Liu Z,Gu F.Epidemiology and Prevention of Hepatitis B Virus Infection[J].Int J Med Sci,2005(2):50-57.

[7]石果,张顺祥.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阻断策略的决策分析及成本效益评价[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3,34(3):273-278.

[8]罗舒文,曾爱中.妊娠合并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的管理研究进展[J].现代医药卫生,2014,30(10):1507-1509.

母婴传播干预 篇3

关键词 干预性措施 HBsAg阳性孕妇 母婴传播

全世界HBV携带者高达3.5亿,我国有1.25亿,其中40%~50%是母婴传播所致。胎儿期感染不仅易形成慢性携带状态,而且是肝硬化和肝癌的高危因素。因此,阻断母婴传播是预防和控制乙型肝炎的关键。我们对我院70例无症状HBsAg阳性孕妇病例作了以下临床分析。

资料与方法

资料来源:2002年1月~2005年 12月在我院感染科门诊就诊,并住院分娩的无症状HBsAg阳性孕妇70例,行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及HBV-DNA检测,孕24周B超检查提示胎儿发育正常。所有孕妇均符合2000年修订的慢性HBV感染携带者的诊断标准。自愿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母婴阻断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有关问题的36例孕妇作为治疗组。对照组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但愿意接受随访的34例孕妇。

治疗方法:治疗组孕妇于妊娠第28、32、36周各皮下注射1次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广州益百公司生产)200U,行剖腹产,新生儿6小时内和30天时分别接受HBIG 100U/次。对照组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两组新生儿出生后当天、1、6个月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观察指标:①婴儿:6个月时检测外周血HBV标志物。②HBV标志物检测:采用MEZA微粒子酶免法测定乙肝病毒标志物(雅培公司),用PCR法检测HBV-DNA(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灵敏度<103拷贝/ml为阴性。

统计学方法:两组比较用X2检验。

结 果

治疗组婴儿感染率为8.3%,对照组为61.7%,经比较,两者差异有显著性(P<0.01),见表1。

讨 论

对于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治疗目的不是一味追求病毒学转阴,而是阻止肝炎的慢性化和纤维化,使患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使肝细胞不发生病变。

HBV母婴传播有三种方式:①宫内感染;②产时传播;③产后传播。

阻断宫内感染:据报道,HBsAg阳性孕妇引产胎儿的宫内感染率,血清学诊断为20.0%,胎肝组织HBV-DNA检测达44.4%,故宫内感染也是HBV传播的主要途径。孕后期即28周后,母血可经胎盘供给胎儿,从而使胎儿感染HBV。HBIG含有针对HBV共同抗原ɑ的特异性抗体,可通过免疫沉淀反应,形成免疫复合物,中和循环中的病毒,从而清除HBV。HBIG作被动免疫,以妊娠晚期较合适,是因为:①HBV宫内感染主要发生在孕晚期;②怀孕晚期注射HBIG使胎儿能获得抗体,在新生儿生后、主动免疫产生前起到保护作用;③HBIG增强新生儿生后的主动免疫;④此时胎儿的器官已近发育成熟,用药较为安全。

阻断产时传播:产时传播是因为分娩时外伤(使母血经过胎盘的微细裂口进入胎儿血循环),接触母亲阴道分泌物和吸入羊水等原因,故行剖宫产能避免上述因素。

阻断产后传播:产后传播主要是接触母亲唾液及母乳喂养,乳头破溃而引起,但传染性低,不是主要传播途径,行人工喂养可避免上述因素。产后对新生儿HBIG联合乙型肝炎疫苗的被动-主动免疫,可预防HBV感染,达到长期有效的保护。

通过以上干预措施使HBsAg阳性孕妇新生儿感染率降低至8.3%,阻断率达91.7%。因此对HBsAg阳性孕妇,孕晚期开始进行免疫治疗,行剖宫产,并对其新生儿出生后进行免疫接种等以上干预措施,是目前阻断母婴传播和预防宫内感染的有效措施。

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个人保健计划:①此类人群应有良好的心态,应心情舒畅,应有乐观、豁达的精神,有坚持战胜疾病的信心,不要害怕肝病。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加上某些提高免疫功能药物的应用,才有可能使乙肝抗原转阴,乙肝表面抗体转阳。②注意适当休息,勿过度劳累,动静结合。休息好有利于疲劳的恢复,特别有利于肝脏的营养供应和肝细胞的修复;运动可以增强体力,增强抗病能力。两者相结合,对保护肝细胞、促进肝细胞再生、阻止肝细胞坏死及纤维化的形成,都具有积极意义。③营养的供给问题,在如今的生活条件下,不宜过分强调高糖、高蛋白、高维生素及低脂肪饮食。但营养的搭配要平衡,荤素搭配,多吃蔬菜、水果,肉类、蛋奶等依人的胖瘦决定其摄入量。此类人群没有特殊“忌口”,但需禁忌烟酒,以防病情恶化。④定期复查肝功:乙丙庚等型肝炎,易迁延、复发,定期复查就能及时发现问题,得到妥善处理。⑤关于肝炎病毒特别是乙肝病毒的阴转问题:不论何种肝炎,急性期抗原自然阴转率很高,后逐渐形成抗体,使身体获得保护能力。而部分肝炎在感染人体后,抗原(如乙肝)没有转阴,有的处于长期携带状态,有的因机体免疫功能的改变,而致肝功能反复波动,有的形成慢性肝炎,甚至出现肝硬化和肝癌。

参考文献

1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肝脏,2005,12:348-357.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篇4

艾滋病母婴传播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在怀孕、分娩和产后哺乳等过程中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方式。艾滋病母婴传播是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最主要途径,婴儿和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约有90%是通过母婴传播而获得的。因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是减少儿童发生艾滋病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国艾滋病疫情持续上升,随之母婴传播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全国艾滋病感染者中母婴传播的比例已从1997年的0.1%上升到2003年的0.6%。因此,在妇幼保健系统和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能力建设,实施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规范化服务迫在眉睫。健康教育

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在产前门诊、孕妇学校、病房及产房、婚前保健门诊以及村卫生室、学校等多种场所,运用多种形式扩大健康教育的覆盖人群,建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网络。通过健康教育活动向孕产妇及家庭、婚前保健人群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和信息,并且注重提高服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的能力,开发、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在健康教育活动中进行材料的分发及使用的指导。各相关机构要设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热线(或在预防艾滋病咨询热线中加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内容),提供相关内容的咨询服务。

提供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

承担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婚前保健人群及孕产妇,提供多种形式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前咨询,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艾滋病对母婴危害的信息,进行危险行为评估,建议并动员婚前保健人群及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

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的要求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应用ELISA或快速检测试剂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结果阴性者按照正常孕产妇进行常规保健;结果阳性者换另外一种检测试剂或检测方法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仍为阳性或不确定者,进行确认试验以明确感染状况。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者,提供检测后咨询,帮助其分析感染状况及可能的危害,由本人及其家属知情选择妊娠结局。为决定终止妊娠者提供流产服务.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对选择继续妊娠者,加强孕期保健,动员其住院分娩,以及时得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服务,同时建议其配偶接受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者,也要进行检测后咨询,特别是本人或配偶具有危险行为者,要提供有关艾滋病感染“窗I=I期”的信息。对于孕期未进行监测的已经临产的孕产妇,在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复测和确认试验的情况下,应及时应用两种不同的快速试剂同时进行检测,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视为阴性,正常分娩;任何一种试剂检测结果出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反应或两种试剂均出现阳性反应,应暂时按照阳性结果处理,及时告知受检者并进行咨询,在知情同意原则下,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产程中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如确认结果为阴性,则及时终止已采取的干预措施。加强孕期保健

3.1 对艾滋病感染孕妇及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提高其本人和家人对艾滋病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认识,使充分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对本人及所生胎婴儿可通过母婴传播的危害,使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

3.2 对于要求终止妊娠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应尽早实施人工流产手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为决定终止妊娠者提供人工流产服务,并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

3.3 为要求继续妊娠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提供常规孕期保健、监测和随访,建议并鼓励孕妇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并为感染孕妇提供特殊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

3.4 给予优孕、优育、孕期保健及孕期哺乳准备、孕产期抗病毒药物应用、产后婴儿喂养等问题的咨询和保健,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干预措施。

3.5 感染孕产妇容易出现营养不良,应加强营养监测和指导。了解孕产史、有无并发症和合并症、既往分娩方式等,了解其他疾病史和药物(尤其抗病毒药物)应用情况。密切观察可能出现的症状和体征,预防和积极治疗孕期并发症、生殖道感染和性传播疾病。提供产时保健。提倡住院分娩

4.1 在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以使孕产妇及家庭了解住院分娩对保护母婴安全和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作用。倡导住院分娩,鼓励所有孕产妇尤其是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

4.2 为所有住院分娩的感染孕产妇提供自愿咨询和检测、母婴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应用、安全助产、避免产时损伤性操作、产后保健和婴儿喂养指导等服务。并根据分娩医院和孕产妇的具体隋况选择分娩方式。

4.3 阴道分娩助产应避免的产科损伤性操作,如羊水穿刺、胎儿镜检查、宫内胎儿头皮电极监测、会阴侧切术、产钳或吸引器助产等可增加传播机会的操作。如果出现胎膜早破或临产早期出现胎膜破裂,应积极处理,缩短产程。

4.4 在有条件地区,择期剖宫产可降低母婴传播机会,由于剖宫产可能有较高的并发症发生,目前尚不主张将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作为剖宫产指征。临产后的剖宫产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没有明显作用。实施择期剖宫产术同时应按照所选方案正确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应用(ART)

对于妊娠期间HIV阳性孕妇进行抗病毒治疗,必须同时考虑两个相对独立但是又密切相关的问题:其一是针对HIV感染的抗病毒治疗,另外是降低母婴传播的危险。对孕妇进行抗病毒治疗时,必须权衡抗病毒药物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世界卫生组织考虑到药物的耐药性及毒副作用,目前对尚未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推荐使用的预防用药方案如下,各地可根据孕妇及当地实际情况选用。

5.1 方案一(推荐用药)。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AZT+NVP联合用药):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 mg,口服,每日2次,至临产;分娩过程中每3 hAZT 300 mg,口服,至分娩结束;孕产妇临产后服用维乐命(简称NVP)200 mg,若孕妇服药24 h后仍未分娩,则于临产后给予重复剂量维乐命200 mg。若选择性剖宫产,应在手术前2 h服用维乐命200 mg。婴儿出生后72 h内一次性服用维乐命2 ms/kg,最多不超过6 mg;新生儿出生后服用AZT每6 h 1次,2 mg/kg,如果母亲用药时间满4周或4周以上,婴儿用药1周;如果孕妇用药不足4周,婴儿用药应持续6周。

5.2 方案二。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AZT方案):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 mg,口服,每日2次,至临产;分娩过程中每3 h AZT 300 mg,口服,至分娩结束;婴儿出生后服用AZT每6 h 1次,2 ms/kg,如果母亲用药时间满4周或4周以上,婴儿用药1周;如果孕妇用药不足4周,婴儿用药应持续6周。

5.3 方案三。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AZT+3TC联合用药):孕妇从妊娠36周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 mg+拉米夫定(3TC)150 mg,每日2次,至临产;分娩过程中齐多夫定300 mg每3 h 1次+拉米夫定150 mg每日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产妇齐多夫定300 mg每日2次+拉米夫定150 mg每日2次,持续用药1周;新生儿齐多夫定4 ms/kg每日2次+拉米夫定2 ms/kg每日2次,持续用药1周。

5.4 方案四。分娩期+产后新生儿(维乐命方案):孕产妇中国妇幼保健2005年第20卷

临产后一次性服用维乐命(简称NVP)200 mg,若孕妇服药24 h后仍未分娩,则于临产后给予重复剂量维乐命200 mg。若选择性剖宫产,应在手术前2 h服用维乐命200 mg。婴儿出生后72 h内一次性服用维乐命2 ms/kg(或混悬液0.2 ml/kg),最多不超过6 mg(0.6 m1)。若新生儿服用

维乐命1 h内呕吐,则应重复服用维乐命一次。

选择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用药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孕产妇自身、孕产妇及丈夫以往是否应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及用药时间,可能产生的耐药性及毒副反应等因素。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如有抗病毒治疗指征(CD4 <250个细骨包/mill),推荐使用AZT+3TC+NVP联合用药方案。

5.5 产后预防

5.5.1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提供产后的常规保健和随访,开展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感染HIV妇女普遍存在维生素A缺乏和贫血,上述两种状况均与母婴垂直传播有关,建议妇女在孕期和哺乳期应进食富有营养的饮食。所有的孕妇应补充铁、叶酸、锌和其他微量元素。妇女在分娩后应补充高剂量的维生素A。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产后应纳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追踪管理。

5.5.2 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保健。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及其婴儿的关爱,进行喂养指导、常规儿童保健,监测生长发育,预防营养不良,增强体质。

5.5.3 由于母乳喂养可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机会,因此,应在充分咨询的基础上,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权衡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利弊,对婴儿出生后的喂养方式做出正确的选择。提倡实施人工喂养,尽量避免母乳喂养,绝对不要混合喂养。应为感染HIV的产妇提供咨询、选择和实施婴儿喂养计划、预防母乳传播HIV的干预措施和计划生育服务。正确选择和实施婴儿喂养措施包括单纯母乳喂养、替代喂养或者缩短母乳喂养时间,同时降低婴儿的易感性等。指导正确的喂养技术,注意哺乳期乳房的保护,乳头皲裂、乳腺炎和乳腺脓肿显著增加母乳传播HIV的危险。

5.5.4 婴儿应于12个月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则排除感染,纳入正常儿童保健。阳性者继续追踪随访,至18个月再次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感染,纳入正常儿童保健;结果阳性婴儿转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系统。

母婴传播干预 篇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历年发布的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发病、死亡统计表中, 乙肝在近十年发病数和发病率一直高居各类传染疾病前列, 乙肝已经由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健康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由于乙肝至今缺乏有效根治的措施, 因此针对乙肝的防治措施一直是预防重于治疗[1]。2006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中国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 在不同人群中, 大约只有5%~10%的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在乙肝感染的新增病例中, 有超过35%~50%属于围生期感染。更为严重的是, 有接近65%~72%的围产期感染发展为慢性乙肝[2]。因此2010年中国制定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明确指出:母婴传播是导致慢性乙肝的主要原因, 积极开展乙肝母婴阻断研究对降低乙肝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2011年1-11月深圳市母亲为乙肝表面抗原 (HBs Ag) 阳性的儿童919例。所有婴幼儿出生时均建议接种乙肝联合免疫疫苗, 乙肝疫苗接种3针后1~6个月内进行随访分析。

1.2 调查方法

1.2.1 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制定了统一调查问卷, 问卷内容包括性别、年龄、居住地、人口流动性、幼儿母亲乙肝感染情况和幼儿母亲职业、家庭经济条件、HBIG接种情况和接种剂量等。通过电话随访, 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 完成调查问卷。

1.2.2 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

对确定的调查对象, 电话通知去附近的社康站或是指定医院抽血, 对每名调查对象采集静脉血2管各5m L, 要求在2h内分离血清, 置-20℃冰箱保存。采用酶联免疫法对标本进行乙肝血清学五项检测, 所有操作均按使用说明书严格进行。

1.2.3统计方法

调查和检验数据用Excel2003进行汇总和χ2检验, 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乙肝疫苗母婴阻断效果分析

全市母亲为HBs Ag阳性的儿童919例, 其中13例儿童HBs Ag检测阳性, 阳性率为1.41%;HBs Ab阴性31例, 占总数的3.38%。见表1。

2.2 儿童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对乙肝血清学检测结果的影响

母亲为HBs Ag阳性的儿童及时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后, HBs Ag携带率为1.05%;母亲为HB-s Ag阳性的儿童未能及时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的HB-s Ag携带率为3.23%, 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4.386, P<0.05) ;对儿童HBs Ab的阳性率则无影响,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0.344, P>0.05) 。见表2。

2.3 接种不同剂量乙肝疫苗对儿童乙肝感染的情况分析

919例母亲为HBs Ag阳性的儿童, 全部接种乙肝疫苗, 其中35例接种剂量不详。此35例中无儿童携带HBs Ag;接种5μg的有434例, 其中有5例携带HBs Ag;接种10μg的有394例, 其中有7例携带HBs Ag;接种20μg有56例, 其中有1例携带HBs Ag, 接种不同剂量的乙肝疫苗对母亲为HBs Ag阳性的儿童的HBs Ag携带率 (χ2=0.597, P>0.05) 和产生HBs Ab能力 (χ2=0.349, P>0.05) 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见表3。

3 讨论

世界卫生组织估计, 全球大约有20亿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 其中6.9亿人在中国, 全球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强阳性携带者3.5亿人, 其中三分之一在中国[3], 因此乙肝被称为是中国的“国难病”。1949年以来, 特别是近10年, 中国在防治乙型肝炎上投入了大量医疗卫生资源, 并取得了显著效果[2], 中国已由高流行区降为中等流行区。但是由于感染基数大, 新增感染者绝对数量多, 加之感染的途径复杂化, 各地区诊断和治疗水平不一, 乙型肝炎的防治仍然面临着巨大挑战。在乙肝的各种感染途径里, 又以母婴传播危害最大。乙肝的母婴传播以感染年龄低、治疗周期长、对患者身体影响大和慢性乙肝转变率高的特点, 严重危害到国民素质和加重了公共卫生资源的负担。研究显示, 相对于其他乙肝的母婴阻断措施, 新生儿的主被动联合免疫方法即新生儿的乙肝疫苗接种和免疫球蛋白注射, 无论是在安全上、伦理上和效果上, 还是在经济上均有巨大的优势, 是目前阻断HBV母婴传播, 降低儿童乙肝发病率的主流手段[4、5]。

2011年度数据表明, 深圳市母亲为HBs Ag阳性的儿童共919例, 通过联合免疫接种后, 仅有13例HBs Ag检测阳性, 阳性率为1.41%, HBs Ab携带率为95.21%, 有效地阻断了乙肝的母婴垂直传播, 乙肝母婴阻断效果显著。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 对降低HB-s Ag携带率效果显著, 这可能与免疫球蛋白中和了体内的微量病毒, 更有利于机体对病毒的清除和抗体的产生。此次调查数据显示, 不同剂量的乙肝疫苗的接种对降低母亲为HBs Ag阳性的儿童HBs Ag携带率效果不明显,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接种高剂量的乙肝疫苗对乙肝的母婴阻断毫无意义, 因为乙肝的母婴阻断可能是一个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与幼儿的健康状况、生长发育、母血和幼儿体内病毒含量以及病毒变异等因素相关, 因此对于接种不同剂量的乙肝疫苗对阻断乙肝的母婴传播效果的结论, 临床上同样争议较大, 并无一致性意见[6,7,8], 有待大样本量的核酸检测和血清学的进一步研究。其次另外一组数据值得重视。联合免疫接种后30例儿童没有产生HBs Ab, 或是产生了除HBs Ab外其他类型抗体诸如HBe Ab、HBc Ab等, 根据乙肝流行病学统计数据, 在HBV暴露率较高的地区, 人群隐匿性HBV感染概率较高 (可达到7%~19%, 相对HBV暴露率较低的区域, 隐匿性感染概率相差10倍) [9], 深圳市属于乙肝高暴露区域, 以此感染概率预估, 这部分儿童感染隐匿性乙型肝炎的概率非常高。但是此次调查由于预算限制, 没能对此类样本进行核酸定量分析, 导致这一部分数据缺失。

2011世界肝炎日中国肝炎峰会上, 中国对2005年公布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重新修订, 肯定了乙肝疫苗的母婴阻断作用。另一个修改的亮点是, 无论成人、青少年儿童还是新生儿, 接种乙肝疫苗都“可以不”筛查两对半, 无需知道“前身”是否曾感染病毒。中国工程院院士庄辉认为:乙肝疫苗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最安全的疫苗之一, 乙肝疫苗接种就是预防和阻断乙肝传播最有效的手段, 国家应该大力推行全面覆盖乙肝疫苗的接种。可喜的是目前中国已经对乙肝疫苗的接种全部免费, 有效地阻断了乙肝的传播。不足的是只有少数经济发达和财政充裕的地区如深圳等地对母亲为HBs Ag阳性的儿童的乙肝联合免疫实施全部免费, 其他地区部分家庭由于经济等因素, 对联合免疫接种持抵抗和犹豫态度, 造成了母婴阻断的失败, 导致疾病的传播, 进而影响儿童健康。因此各地区对母婴阻断的重视程度和配套经费的稳定和持续, 将对阻断乙肝的母婴传播起决定性作用;此外先进的检测方法如核酸分析的采用、普及将对乙肝母婴阻断也产生重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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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传播干预 篇6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取南京市第二医院住院分娩的血清HBV-DNA阳性的产妇及其新生儿55例, 依据入院时血清HBV-DNA的检测结果分为病毒高载量组 (≥10 6copies·ml-1, n=25) 和低载量组 (<106copies·ml-1, n=30) 。所有产妇孕28周起予HBIG 200IU注射, 每2周1次。另外, 选择乙肝病毒标志物阴性的产妇及其新生儿10例作为阴性对照组。有以下情况的产妇及其新生儿不在此研究范围:产妇患有产科并发症、内科并发症;产妇孕期曾予特殊药物治疗;胎儿异常和 (或) 畸形。

1.2 标本的收集与处理

分别采集产妇静脉血和新生儿脐带抗凝血各10ml, 用生理盐水对倍稀释后缓慢加入等体积淋巴细胞分离液 (购自北京索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 于水平离心机上以2000r·min-1离心20min, 用毛细吸管轻轻取出位于血浆与分离液界面层呈白膜状的PBMC, 加入生理盐水20ml混匀, 在水平离心机上以1500r·min-1离心5min, 倒去上清液, 如此重复3次, 重悬后-70℃冻存备用。新生儿于免疫注射前取静脉血2ml测血清HBV-DNA, 产妇血清HBV-DNA检测在门诊检验科完成。阴性对照组产妇及其新生儿同时同方法采血检测。

1.3 PBMC中DNA的提取

将冻存PBMC水浴解冻后提取细胞内DNA, 并进行DNA荧光定量测定。DNA提取试剂盒购自天根生化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 具体操作按试剂盒说明书进行。

1.4 HBV-DNA的测定

血清HBV-DNA检测采用荧光定量PCR法检。试剂盒购自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每次检测均设阳性、阴性及空白对照, 具体操作按试剂盒说明书进行。

1.5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均用SPSS15.0软件处理, 检验水准α=0.05, 率的比较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阴性对照组产妇及其新生儿血清HBV- DNA和PBMC HBV- DNA检测

阴性对照组产妇血清和PBMC HBV- DNA均阴性, 新生儿血清和脐血PBMC HBV-DNA亦均为阴性。

2.2 产妇血清HBV-DNA载量与其新生儿血清HBV-DNA的关系

病毒高载量组产妇的新生儿血清HBV-DNA阳性率为20% (5/25) , 低载量组产妇的新生儿血清HBV-DNA均阴性, 两组新生儿间血清HBV-DNA阳性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4.402, P<0.05) 。

2.3 产妇血清HBV-DNA载量与产妇及其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阳性率的关系

病毒高载量组产妇PBMC HBV-DNA阳性21例, 低载量组产妇PBMC HBV-DNA阳性13例, 高病毒载量组产妇PBMC HBV-DNA阳性率高于低病毒载量组 (分别为84.0%和43.3%) , 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9.554, P<0.05) 。病毒高载量组产妇的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阳性11例, 低载量组产妇的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阳性4例, 病毒高载量组产妇的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阳性率高于低载量组 (分别为44.0%和13.3%) , 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6.466, P<0.05) 。

2.4 产妇与新生儿之间PBMC HBV-DNA阳性率的关系

产妇PBMC HBV-DNA阳性, 其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阳性率较高 (13/21, 61.9%) , 产妇PBMC HBV-DNA阴性, 其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阳性率则较低 (2/19, 10.5%) , 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5.395, P<0.05) 。有4例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及血清HBVDNA均阳性, 11例仅脐血 PBMC HBV-DNA阳性, 1例仅血清HBV-DNA阳性。

3 讨论

3.1 新生儿PBMC HBV-DNA测定的意义

PBMC是T、B淋巴细胞, 巨噬细胞, NK细胞等免疫活性的细胞集合体, 可分泌多种细胞因子, 调节机体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HBV为泛嗜型病毒, 除感染肝细胞外还可感染多种组织细胞。HBV感染PBMC后可在其中复制, 甚至整合入PBMC的基因组内, 改变其免疫因子的分泌, 进而影响机体对乙肝病毒的免疫清除功能。

近年研究认为, PBMC在乙肝母婴传播中起着重要作用, HBsAg阳性孕妇的新生儿PBMC HBV-DNA也应作为HBV宫内感染的指标之一[7]。在新生儿中, PBMC与血清的HBV-DNA阳性情况不完全一致, 部分新生儿仅有PBMC HBV-DNA阳性。本研究中11例新生儿仅PBMC HBV-DNA阳性, 1例新生儿仅血清HBV-DNA阳性。早期Shen等[8]就曾报道2例出生时仅PBMC HBV-DNA阳性的新生儿15月龄时转氨酶升高, 认为胎儿感染HBV后储存于白细胞, 出生后HBV从白细胞释放致肝脏而导致新生儿肝炎。若早期没有对新生儿进行PBMC HBV-DNA的检测, 这部分新生儿就会被漏诊, 并有可能在日后发展成慢性乙型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

另外, 新生儿PBMC感染HBV可影响其后期免疫接种的成功率。有研究[9]显示:新生儿PBMC HBV-DNA阳性者免疫失败率明显高于PBMC HBV-DNA阴性新生儿;新生儿PBMC HBV-DNA阳性者细胞培养上清液中的IL- 2水平明显低于PBMC HBV-DNA阴性和正常对照组新生儿, 而后两组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无论出生时新生儿血清HBV-DNA阳性或阴性, PBMC HBV-DNA阳性者7月龄时免疫接种失败率均显著高于PBMC HBV-DNA阴性者。考虑可能由于乙肝病毒感染了新生儿PBMC, 影响其免疫因子的分泌, 削弱了机体对乙肝病毒的抵抗能力, 从而造成免疫失败率的增加。因此, PBMC HBV-DNA 的检测是对血清HBV-DNA检测的重要补充, 在血清HBV-DNA检测的基础上再检测PBMC中的HBV-DNA, 能更准确地判断宫内感染, 这对于筛选高危婴儿、追加免疫治疗以减少乙型肝炎慢性携带、肝硬化及肝癌发生也具有一定意义。

3.2 产妇及新生儿血清HBV-DNA载量与PBMC HBV-DNA之间关系

乙肝病毒携带产妇血清病毒载量越高, 新生儿宫内感染几率越大, 这在以往的研究中已取得共识。通常认为, 宫内感染的指标是新生儿血清HBV-DNA和 (或) HBsAg阳性, 关于产妇及新生儿PBMC HBV-DNA与血清HBV-DNA的相关性的研究尚存在争议。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患者PBMC的研究中发现:血清HBV-DNA载量与PBMC HBV-DNA的阳性率呈正相关, 血清HBV-DNA载量越高, PBMC HBV-DNA阳性率也越高[2]。对孕产妇的研究中结果则差异较大:有的研究[3]认为, 血清HBV-DNA阳性的产妇PBMC HBVDNA 阳性率明显高于血清HBVDNA阴性产妇;但也有研究认为, HBV- DNA可独立存在于PBMC中, PBMC中HBV-DNA与血清HBV-DNA无关[4,5]。本研究将血清HBV-DNA阳性产妇分为高病毒载量组和低病毒载量组, 发现血清高病毒载量组产妇PBMC中HBVDNA阳性率明显高于低病毒载量者。

关于产妇和新生儿之间PBMC HBVDNA的相关性在各项研究[3,5]中均给予了肯定。本研究结果亦显示:产妇PBMC HBV-DNA阳性, 其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阳性率较高;产妇PBMC HBV-DNA阴性, 其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阳性率则较低, 产妇PBMC HBV-DNA与新生儿脐血PBMC HBV-DNA具有显著的关联性。感染HBV的PBMC可作为载体介导HBV在母婴间的垂直传播[6], 故不难理解母婴间PBMC HBVDNA存在显著相关性。我们认为, 在常规检测产妇及新生儿血清HBV-DNA的基础上, 有条件时加测PBMC HBVDNA, 并把握它们之间的相关性, 对于高危孕妇及新生儿的预测及筛查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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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Shen HD, Choo K B, Wu TC, et al.Hepatitis B virus infection of cord blood leukocytes[J].J Med Virol, 1987, 22 (3) :211-216.

母婴传播干预 篇7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研究对象为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来我院治疗的78例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并将其作为观察组, 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华妇产科学 (临床版) 》中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其中初产妇63例, 经产妇15例, 孕妇年龄22~38岁, 年龄平均 (25.9±4.1) 岁, 孕次0~5次, 平均孕次 (1.4±0.2) 次, 产次0~3次, 平均产次 (1.3±0.2) 次, 体质量指数 (BMI) 19.2~28.7 kg/m2, BMI (25.5±4.6) kg/m2。对照组78例, 均为没有进行相关检查, 入院时才确诊为GDM的孕妇, 对照组孕妇年龄、孕次及BMI等与观察组匹配, 两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1.2 干预方法:

观察组给予早期干预治疗控制血糖, 具体措施包括三个方面: (1) 运动指导。根据孕妇情况合理运动, 以缓步行走或同等量的运动为宜, 一般三餐后1 h左右均可进行, 时间以20~30分钟/次最好。 (2) 饮食控制血糖, 每日食物的总热量及各种食物的比重则均以孕前标准理想体质量 (DBW) 计算, 妊娠早期DBW× (25~35 kcal/kg) , 妊娠中期及妊娠晚期孕妇每日所需的能量则在妊娠早期的基础上分别加150 kcal、350 kcal[6], 具体还应结合孕周及血糖水平综合配餐, 摄取食物要多样化, 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占总热量的比例依次为30%~35%、40%~50%、12%~20%[7]。 (3) 药物治疗。根据患者的血糖状况采用二甲双胍治疗, 对血糖控制效果不佳的患者皮下注射胰岛素治疗, 剂量为20~40 U/d, 以10 U作为注射胰岛素首剂量, 随着血糖水平的升高相应增大胰岛素剂量, 如血糖水平升高1 mmol/L则将胰岛素剂量增加1 U。

1.3 统计学方法:

将数据录入计算机核实无误后建立数据库, 用SPSS16.0统计软件分析数据, 计量资料表示为均数±标准差 (±s) 的形式, 用t检验进行两组比较, 计数资料表示为[n (%) ]的形式, 用χ2检验进行两组比较,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妊娠结局比较:

观察组孕妇与对照组比较, 早产、胎儿宫内窘迫、胎膜早破及产后出血的发生率较低,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两组孕妇妊娠期高血压及羊水异常发生率相差较小,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1。

2.2 两组围生儿结局比较:

观察组新生儿与对照组比较, 巨大儿、新生儿窒息、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及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率较低,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两组新生儿病死率相差较小,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2。

3 讨论

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 一种为糖尿病合并妊娠, 为妊娠前已经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另一种为妊娠期糖尿病 (GDM) , 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减低, 妊娠期首次发生或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 GDM在糖尿病孕妇中所占的比例较大, 超过80%, 糖尿病合并妊娠者所占比例则低于20%[8]。妊娠糖尿病孕妇存在的胰岛素分泌或作用的缺陷, 糖代谢紊乱不仅威胁到孕妇自身, 而且对胎儿的发育也会造成严重影响, 可能是受精卵自着床后就处于高血糖的环境内, 胎儿发育较好, 因此导致巨大儿及羊水过多发生率增高, 而巨大儿也使产道损伤和剖宫产的孕妇比例增加, 而羊水过多会加大早产发生概率[9,10]。

笔者采用运动指导、饮食控制、药物治疗等措施对妊娠期糖尿病孕妇进行早期干预, 妊娠结局方面, 观察组孕妇与对照组比较, 早产、胎儿宫内窘迫、胎膜早破及产后出血的发生率较低,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围生儿结局方面, 观察组新生儿与对照组比较, 巨大儿、新生儿窒息、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及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率较低,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干预措施中为患者提供饮食指导, 由于GDM患者胰岛功能相对不足、胰岛素抵抗, 各项治疗中饮食治疗是一项重要的基础, 不仅使母婴需要的热量和营养均得到了满足, 而且有效避免了饥饿性酮症的发生, 有利于血糖的有效控制[11]。干预措施中为妊娠糖尿病患者实施运动指导, 由于胰岛素在适当的运动后敏感性增加, 使孕妇体质量减少, 血糖降低, 从而降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12]。二甲双胍及胰岛素等药物治疗则有效降低妊娠糖尿病孕妇的血糖水平。

母婴传播干预 篇8

(一)加强孕期保健

对艾滋病感染孕妇及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提高其本人和家人对艾滋病以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认识,充分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对本人及胎儿、婴儿的伤害,使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

对于要求终止妊娠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应尽早实施人工流产手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为决定终止妊娠者提供人工流产服务,并给予有效的避孕方法指导和提供相应的服务。

为要求继续妊娠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提供常规孕期保健、监测和随访,建议并鼓励孕妇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并为感染孕妇提供特殊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

给予优孕、优育、孕期保健及孕期哺乳准备,孕产期抗病毒药物应用、产后婴儿喂养等问题的咨询和保健,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干预措施。

产前避免进行羊水穿刺、胎儿镜等有创性检查。

感染孕产妇容易出现营养不良,应加强营养监测和指导。

了解孕产史、有无并发症和合并症、既往分娩方式等,了解其他疾病史和药物(尤其是抗病毒药物)应用情况。

密切观察可能出现的症状和体征,预防和积极治疗孕期并发症、生殖道感染和性传播疾病。

(二)提倡住院分娩

在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以使孕产妇及家庭了解住院分娩时对保护母婴安全和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作用。

倡导住院分娩,鼓励所有孕产妇尤其是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

为所有住院分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自愿咨询和检测、母婴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应用、安全助产、避免产时损伤性操作、产后保健和婴儿喂养指导等服务。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的处理

(一)预防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

世界卫生组织考虑到药物的耐药性及毒副作用,目前对尚未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推荐使用的预防用药方案如下,各地可根据孕妇及当地实际情况选用。

方案一(推荐用药):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AZT+NVP联合用药)

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毫克,口服,每日2次,至临产。

分娩过程中每3个小时AZT300毫克,口服,至分娩

结束。

孕产妇临产后服用维乐命(NVP)200毫克,若孕妇服药24小时后仍未分娩,则于临产后给予重复剂量维乐命200毫克。若选择性剖宫产术终止妊娠,应在手术前2小时服用维乐命200毫克。

新生儿在出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服用维乐命2毫克/千克(或混悬液0.2毫升/千克),最多不超过6毫克(或混悬液0.6毫升)。

新生儿出生后服用AZT每6小时1次,2毫克/千克,如果母亲用药时间满4周或4周以上,婴儿用药1周;如果孕妇用药不足4周,婴儿用药应持续

6周。

方案二: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AZT方案)

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毫克,口服,每日2次,至临产。

分娩过程中每3小时AZT300毫克,口服,至分娩

结束。

新生儿出生后服用AZT每6小时1次,2毫克/千克,如果母亲用药时间满4周或4周以上,婴儿用药1周;如果孕妇用药不足4周,婴儿用药应持续

6周。

方案三: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AZT+3TC联合

用药)

孕妇从妊娠36周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毫克+拉米夫定(3TC)150毫克,每日2次,至临产。

分娩过程中齐多夫定300毫克每3小时1次+拉米夫定150毫克,每日两次,至分娩

结束。

产后产妇齐多夫定300毫克每日两次+拉米夫定150毫克每日2次,持续用药1周。

新生儿齐多夫定4毫克/千克每日2次+拉米夫定2毫克/千克每日2次,持续用药

1周。

方案四:分娩期+产后新生儿(维乐命方案)

孕产妇临产后服用维乐命(NVP)200毫克,若孕妇服药24小时后仍未分娩,则于临产后给予重复剂量维乐命200毫克,若选择性剖宫产,应在手术前2小时服用维乐命200毫克。婴儿出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服用维乐命2毫克/千克(或混悬液0.2毫升/千克),最多不超过6毫克(或混悬液0.6毫升)。若新生儿服用维乐命1小时内呕吐,则应重复服用维乐命一次。

(二)选择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用药方案

选择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用药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孕产妇自身,孕产妇及丈夫以往是否应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及用药时间,可能产生的耐药性及毒副反应等因素。

(三)艾滋病感染孕妇的处理

如有条件应定期对艾滋病感染的孕妇检测CD4细胞及病毒载量,随时观察感染水平。

孕早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或CD4细胞<350个细胞/立方毫米者(仅一个条件符合即可),应建议终止妊娠(<孕14周)。

自愿继续妊娠,如有抗病毒治疗指征(CD4<250个细胞/立方毫米或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仅一个条件符合即可),应给予抗病毒药物治疗,但使用时间必须在孕14周以后。

抗病毒治疗原则

对于妊娠期间HIV阳性孕妇进行抗病毒治疗,必须同时考虑两个相对独立但是又密切相关的问题:其一是针对HIV感染的抗病毒治疗,另外是降低母婴传播的危险。对孕妇进行抗病毒治疗时,必须权衡抗病毒药物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

用药方案

参考“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的要求,推荐用药方案:

用药标准:CD4<250个细胞/立方毫米或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

nlc202309051502

推荐使用AZT+3TC+NVP,AZT+3TC+EFV

若仅有AZT可采用单一用药方案:自孕14周开始服用,AZT100毫克/次,

5次/日。

HIV的垂直传播可以发生在任何CD4水平

AZT在母亲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时对于减少围产期传播具有独特作用。因此在抗病毒治疗方案中,如果妊娠妇女的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不论CD4计数是多少,都应该给予AZT。如果无法进行病毒载量的检测,也应进行抗病毒治疗。

由于AZT对预防母婴传播有较强的作用,如果该方案不含AZT,应考虑将一种NRTI改为AZT。如果某孕妇还没有进行抗病毒治疗,确定开始治疗的时间和选择治疗方案时一定要考虑母婴传播和母、子安全的问题。三联的抗病毒治疗应推迟到妊娠3个月后(妊娠>12周),可以不考虑当时的CD4细胞

计数。

产后应继续抗病毒治疗,并在产后6~8周进行CD4细胞计数测定。如果CD4<350个细胞/立方毫米,则应使用安全的方式停止抗病毒治疗。

(四)哺乳产妇的抗病毒治疗

母乳喂养造成HIV垂直传播的危险性很高,因此应避免哺乳并使用配方婴儿食物。如果母亲仍要选择母乳喂养,则要在整个哺乳期其进行抗病毒

治疗。

妊娠和非妊娠妇女采用的抗病毒治疗方案是相同的,但是要考虑以下

3点:

使用AZT替代d4T(d4T会增加妊娠妇女的肝毒性,AZT则对母婴传播有较好的阻断作用)。

应避免对基线CD4>250个细胞/立方毫米的妊娠妇女使用含NVP治疗方案(增加严重肝毒性的风险)。

因为会造成孕妇严重的乳酸酸中毒,应避免d4T和ddI的联合使用。

(五)妊娠期间禁忌的抗病毒药物

依非韦伦(Efavirenz,EFV)具有潜在致畸性,因此不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和没有有效避孕措施时使用。育龄期妇女应在开始EFV方案治疗前进行妊娠检测。对于那些已经服用EFV的晚期孕妇,应告知可能存在的危险。

由于妊娠时两种NRTI(如d4T/ddI)的联合使用可增加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故在妊娠期应该避免。

(六)避孕药对抗病毒药物的影响

不希望怀孕并且正在进行抗病毒治疗的妇女应采取有效、合适的避孕措施。需要指出的是很多抗病毒药物,尤其是NVP、EFZ和PI类药物和激素类避孕药存在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将对两种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都产生影响。因此,使用安全套是非常重要的,并应大力提倡。

安全分娩

(一)阴道分娩

阴道分娩时应避免增加传播机会的产科损伤性操作,如宫内胎儿头皮电极监测、会阴侧切术、产钳或吸引器助产等。

如果出现胎膜早破或临产早期出现胎膜破裂,应积极处理,缩短

产程。

(二)剖宫产分娩

择期剖宫产可降低母婴传播机会,在有条件地区可以选择择期剖宫产终止妊娠。但由于剖宫产可能有较高的并发症发生,目前尚不主张在条件有限地区将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作为剖宫产指征。临产后的剖宫产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没有明显作用。实施择期剖宫产术同时应按照所选方案正确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三)新生儿产科相关处理

新生儿出生时应及时清除新生儿皮肤黏膜、鼻腔、口腔等处的母血、羊水及分泌物。清理呼吸道时避免咽喉部黏膜损伤。

新生儿出生后注意保暖。

清洗新生儿时手法应轻柔,避免损伤新生儿皮肤和黏膜。

新生儿脐带处理严格消毒。

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自查报告 篇9

二〇一一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总结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了我院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并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了专项会议,把具体工作进行了分配,由职能科室感染科与感染性疾病科负责本项目的管理、督导、并定期自查。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我院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对首诊孕产妇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以及免费咨询,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婴儿免费注射免疫球蛋白。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我院共免费检测咨询1570例。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43例 婴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我院产科负责孕产妇的管理。对1570例孕产妇及时进行了咨询、免费检测、并进行登记,对高危孕妇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值,进行随访,对随访情况进行记录。并每月上报高危孕妇月报表。进一步规范了高危孕妇的管理;对7例梅毒阳性母亲进行了随访,为保障我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奠定了基础。

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产科门诊为孕产妇发放母婴阻断项目相关知识宣传单1600份,使每一位孕产妇知晓母婴阻断项目的知识,知晓产前免费三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培训工作有效开展。院内专项培训开展1次,产科科内专项培训2次,检验科科内专项培训2次。

上级拨付的项目经费由财务科单独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从妇保院领取的试剂、药品等均单独存放、单独使用、严格管理。

我院检验科实验室符合实验室建设标准,仪器设备完备,人员构成合理,所有检测人员均具备从业资质,检验科领取物品登记清楚,工作人员熟悉流程,检测人员多次接受省、市艾滋病培训,实验室设备和防护设备满足实验要求。检测记录和报告资料齐全。

我院人工流产室、产科病房、产房布局合理,设备齐全,妇科、产科人员构成合理,从事产前诊断、孕产妇咨询、助产等工作的医务人员均具备相关资质。为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阳性的孕产妇准备单独的隔离待产室及产房,以及独立使用的一次性器械包,严格避免交叉感染。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母婴传播工作是维护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减少传染病对妇女儿童的损害,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该项工作,我院将长抓不懈,形成长效。进一步落实各项任务,理顺各个环节,确保该项工作持续开展并取得实效。

母婴传播干预 篇10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9年9月~2012年6月我院200例孕妇为筛查组200, 其中经产妇76例, 初产妇124例;平均年龄 (25.7±2.4) 岁;体重65.28±12.36) kg;孕周39.6±2.5w;抽取同期200例未行产前检查的住院孕妇为对照组, 其中经产妇88例, 初产妇112例, 平均年龄 (27.6±2.6) 岁;体重63.56±14.75kg;孕周39.5±2.7w。两组孕妇一般情况比较无统计学意义, P>0.05, 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筛查组孕妇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实验及糖筛查。糖筛查 (GCT) [2]:在200ml水中加入50g葡萄糖, 孕妇服用1h后进行抽血测定血糖含量, 当筛查结果异常, 则需要对孕妇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实验, 即在300ml中加入75g葡萄糖, 在接下来的1、2、3h分别进行抽血测定血糖含量。血糖浓度上限分别为空腹5.1mmol/L、服药1h后10.0mmol/L、服药2h后8.5mmol/L。诊断为GDM的依据是上述三项中任一项达到或超过上限[3]。对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孕妇进行干预。对照组孕妇不行糖筛查及干预措施。

1.3 统计学处理

本次实验数据采用SPSS 1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胚胎及胎儿并发症比较

筛查组胎儿、胚胎并发症发生率及总并发症发生率均较对照组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1。

注:与对照组比较, *:P<0.05

2.2 两组孕妇妊娠并发症比较

筛查组妊娠发症发生率及总并发症发生率均较对照组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2。

注:与对照组比较, *P<0.05

3 讨论

妊娠期孕妇身体内的糖代谢情况主要是下面两个方面: (1) 血糖水平下降。孕妇自身的血糖一方面供自身需求, 另一方面, 由于胎儿不能把脂肪转化成能量, 因此孕妇需要为胎儿提供额外的血糖;孕妇在妊娠期间, 血液在肾脏内循环量变多, 肾小球过滤率也相应的增大, 但是孕妇对血糖的吸收却没有增多, 这也导致了孕妇体内血糖的下降。 (2) 糖负荷反应。孕妇妊娠期的糖负荷反应是由于某些激素和胰岛素发生拮抗, 因此妊娠期的孕妇需要分泌更多的胰岛素, 如果孕妇体内分泌的胰岛素受到限制, 容易破坏孕妇体内的糖代谢平衡。从流行病学上观察, 我国妊娠期妇女糖尿病发生率为10%左右, 远高于非孕期同龄妇女 (0.2%) [4]。故无论从病因学或流行病学上说,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十分必要。这也是本研究的出发点。

妊娠期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较大。 (1) 胎儿在妊娠早期可能发生畸变、流产。由于孕妇在妊娠期间, 体内血糖含量较多, 刺激各种氧类活性物质的产生, 但是孕妇体内的各种抗氧化物质却并没有相应的增多, 因此导致子宫的螺旋动脉受到氧化破坏。由于血糖过量使胎盘增生, 导致孕妇和胎儿之间的氧交换量变少, 由于血氧输送减少, 胎儿的发育受到影响, 在妊娠早期, 胎儿可能发生畸形现象, 也有可能导致胎儿流产。 (2) 胎儿在妊娠中晚期可能变大, 有可能导致胎儿的肺发育受到影响。由于孕妇体内的血糖增多, 导致胎儿体内胰岛素分泌量也相应的增多起来, 而胰岛素的作用是降低脂肪的分解, 促进蛋白质的合成, 因此胎儿容易变大[5]。

本研究结果表明, 筛查组孕妇妊娠并发症发生率及总并发症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 (P<0.05) ;筛查组婴儿并发症发生率及总并发症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 (P<0.05) 。综上, 妊娠期糖筛查及早期处理不仅可以保护胎儿的正常发育, 还能起到保护母体的作用, 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陈蜜.妊娠期糖尿病早期筛查及干预对母婴的影响[J].当代医学, 2011, 17 (24) :38-39.

[2]周燕, 陈良湾, 黄平, 等.妊娠期糖尿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对妊娠结局的影响[J].中国实用医药, 2012, 7 (2) :48-49.

[3]郑彧.妊娠期糖尿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对母儿预后的影响[J].中国医药指南, 2013, 11 (13) :594-595.

[4]黄艳萍, 黄宝琴.妊娠期糖尿病的早期干预对母婴预后的影响[J].新医学, 2013, 44 (7) :48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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