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相关事件十篇

2024-09-13

公共卫生相关事件 篇1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分析的数据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收到的2009-2012年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

1.2 方法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标准对黑龙江省2009-2012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描述流行病学分析。

2 结果

2.1 概况

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全省报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共209起, 报告发病2 680例, 死亡74例。无特别重大 (Ⅰ级) 及重大 (Ⅱ级) 事件报告;较大事件 (Ⅲ级) 4起;一般事件 (Ⅳ级) 事件16起;未分级事件189起。

2.2 时间分布

2009-2012年, 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事件数、报告发病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 2009年报告事件数93起, 占总数的44.50%;2010年报告60起, 占总数的28.71%;2011年报告37起, 占总数的17.70%;2012年度报告事件数最少, 共19起, 占总数的9%。报告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按年份的不同总体也呈下降趋势, 但2012年报告死亡人数最多。

2.3 地区分布

2009-2012年全省13个市 (地) 除大庆市和绥化市, 其他11个市 (地) 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相关信息报告。其中鸡西市75起, 哈尔滨市52起, 牡丹江市36起, 黑河市12起, 鹤岗市10起, 齐齐哈尔市9起, 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各5起, 佳木斯市3起, 七台河市、双鸭山市各1起。

2.4 事件分类

2009-2012年报告的209起事件中, 报告事件数最多的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共报告147起, 占总起数的70.33%, 报告发病人数为550人, 占发病总人数的20.52%;传染病29起, 占总起数的13.88%, 报告发病人数605人, 占总人数的22.57%;食物中毒事件27起, 占总起数的12.92%, 报告中毒人数739人, 占总人数的27.57%;水污染6起, 占总起数的2.87%, 报告发病人数786人, 占总人数的29.33%。

3 讨论

2009-2012年, 黑龙江省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中主要以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为主, 占报告总起数的70.33%。11月至3月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的高发期, 其自然因素是黑龙江省寒冷天气持续较长;社会因素除了安全、舒适的集中供暖形式外, 因经济落后等原因, 使用煤炉、炭炉的用户在乡镇和农村占有一定比例;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车内暖风、燃气热水器等取暖设备的使用, 大大增加一氧化碳中毒的暴露机会, 因此, 成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高发期。

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水污染事件低于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传染病事件中, 报告病例数最多的为2009年甲型H1N1流感, 与2009年甲型H1N1流感流行和报告标准有关。

2012年报告事件19起, 为4年中最低的一年。这是因为自2012年3月起, 黑龙江省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此项工作是通过针对监测系统获得事件 (暴发) 信息。通过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 及时识别突发事件和公共卫生风险, 采用风险沟通, 及时发出预警, 起到了良好的监测预警作用, 降低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程度。

公共卫生相关事件 篇2

卫生评价是卫生事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美国公共学会对其定义是“判断预定卫生目标取得的数量、进展和价值的过程”[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卫生评价是对该事件从发现、报告、处置等过程中工作成效的大小、工作好坏程度、进展的快慢、对策的正确与错误、措施方法的适宜度、恰当度等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2 应急卫生评价意义

2.1 发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整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建议, 指导今后工作的开展, 向政府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决策提出参考。同时评价的过程也是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过程。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决策提出参考。同时评价的过程也是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过程。

2.2 判断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措施达到预期目标的程度。了解各项措施有哪些需要修正, 不合适的是否要终止执行, 同时可对相关组织机构、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的依据。

2.3 判断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项措施结果。通过评价了解是是否以最小投入获得了最大效益, 总结经验, 扬长避短。

3 应急卫生评价类型

3.1 按时间顺序分为:早期的应急现场卫生评估、中期的跟踪评估以及事后的终期评估[3]。

3.2 按内容可分为:恰当性评价、适宜度评价、进度评价、结果评价。恰当性评价是评价所确定卫生问题的针对性;适宜度评价实际是对计划目标及其实施方案一致性及其可行性, 进行论证性评价;进度评价在项目计划实施后到总结评价之前进行, 对计划实施进度与过程进行监控与控制;结果评价是对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结果进行评价[4]。

4 应急卫生评价的组织及对象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突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应急卫生学评价的职责, 评价小组成员应包括卫生行政人员、流行病学、食品营养、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等专家组成。应急卫生学评价对象应包括:各级人民政府 (包括其下属各部门如卫生、教育、公安、农业等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救治机构、卫生监督等。

5 应急卫生评价内容

5.1 监测系统是否完善

按照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86年的定义“流行病学监测是连续地、系统地收集、分析和解释同公共卫生计划、评价有关的资料, 及时地将资料传达给应该知道的人, 监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把监测资料用于预防和控制疾病。一个监测系统应具备将资料收集、分析和传达以及同公共卫生项目联系起来的功能。”完善的监测系统是能很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前提和条件。

5.2 预警是否及时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及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异常动态, 有助于有关部门在其发展成公共卫生危机之前及早控制事态发展,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的综合能力[5]。

5.3 信息报告管理是否规范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及各省制定的标准是否规范报告、是否及时准确报告。此项工作对掌握疫情, 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速度和效能很有帮助。

5.4 应急准备是否充分

包括组织方面, 如是否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小组, 是否有专业机构或兼职机构, 是否建立了专家库、专家小组等问题;制度方面, 如是否建立各种应急预案、信息通报制度、现场处置制度、物资调用制度、应急处置人员、专家组成员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等;应急物资是否准备充分, 现场防护装备、救治药品、消杀灭药品、检测试剂等是否具备;是否有平时的培训、演练;是否具备应急处置人力资源, 人员是否进行培训等。

5.5 现场处置各项措施是否及时规范

各级部门是否按分组响应原则履行各自职责。现场各项措施根本目的是及时控制疫情蔓延, 确定病因 (包括传染源、传播途径、高危人群以及危险因素) , 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疫情发展。现场处置工作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核心, 规范现场处置工作, 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6]。

5.6 应急检测是否快速、准确

应急检测是迅速查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及采取措施的重要保证, 正确的检验结果能够使现场调查人员正确判断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7 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是否广泛开展

各种重大食物、化学品中毒、自然灾害、核辐射等事件, 时有发生, 要应对上述挑战, 不能仅依赖临床治疗和新药物, 更重要的是通过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引导公众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控制和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 达到预防控制疾病的目的。也是公众及时准确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引导群众参与事件处置的有效措施之一。

5.8 各部门是否协调配合是否协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突发性、公共属性、危害严重性, 因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在各级政府领导下,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 包括教育、宣传、农业、科技、公安、财政、民交通、质检、环保, 卫生系统还应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部门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是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组成。

5.9 经济学评价

可包括成本效果分析、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用分析。成本效果分析时投入按货币单位表示, 效果按健康指标或卫生问题改善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投入与产出都用货币单位计算;成本效用分析是把不同措施方案的不同结果都转化成效用指标, 如生命年、质量调整生命年等。

6 小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频率、强度日益增加, 其危害及影响有所扩大,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卫生学评价, 有利于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的扩大, 发现存在的问题, 改进控制措施, 对于科学决策,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是十分必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学评价工作涉及面较广, 应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领导下, 由各类专家完成, 评价内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方面。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卫生部公布2008年1~9月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OL].卫生部网站2008[2008-10-14].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s3582/200810/38060.htm

[2]詹绍康.现场调查技术[M].第1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232.

[3]王陇德.卫生应急工作手册[M].第1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5.68.

[4]郭岩.卫生事业管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81.

[5]黄建始, 陈贤义, 雷正龙, 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系统建设框架思路[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 2005, 85 (36) :2547.

公共卫生相关事件 篇3

塑化剂已列入风险监测

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白酒塑化剂风波,苏志称,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正在开展调查工作。卫生部在今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也安排了塑化剂方面的风险监测,“相关部门会就这方面的情况继续向社会做沟通”。

卫生部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苏志介绍,去年5月,台湾发生添加塑化剂的食品安全事件后,依据《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条例,国内相关监管部门已加强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也安排了对重点食品开展塑化剂添加方面的监测。

苏志说,对重点食品开展塑化剂风险监测,可以了解我国食品中的塑化剂污染,是否存在人为添加的情况。

塑化剂“是有标准的”

据苏志介绍,早在2008年,卫生部门就关注了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添加剂,“当时叫做增塑剂,这个增塑剂可能被迁移到食品当中去,我们这方面是有标准的”。

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该文件规定,塑化剂DEHP、DINP、DBP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的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0.3mg/kg。

近日,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卫生部551号文件不是一个正式发布的标准。这个文件是很粗线条的参考,把不同的产品用一个数值限定本身是不科学的。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琦也表示,卫生部对塑化剂的临时限量不是严格的标准。

苏志说,551号文件规定的食品中塑化剂限量值,参照了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相应标准。该文件,就是针对控制食品中塑化剂的违法添加。制定该标准的专家认为,如果食品中的塑化剂含量超过限量值,就要认真追查原因。

香港食环署接获三宗白酒投诉

称由于投诉人没有提供有关样本,无法跟进

此前,消费者“水晶皇”表示,已经向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简称食环署)举报,其购买的53度飞天茅台酒中化验出含有塑化剂DEHP。日前,香港食环署邮件回复《新京报》记者称,食环署透过1823电话中心接获三宗有关某品牌白酒的投诉。

香港食环署称,其中两宗投诉,食环署人员联络投诉人时,投诉人均没有提供有关样本,无法跟进。至于另一宗,投诉人仅表示希望食环署就有关白酒含塑化剂事宜作出跟进。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正就有关茅台酒含塑化剂的报道与国家质检总局联系及了解情况。食环署会为超出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行动水平的食品作风险评估,以决定其对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需采取的控制措施。

香港食环署日前对媒体表示,已就有关茅台酒含塑化剂的报道与国家质检总局联系及了解情况,“若经测试证实不合格的样本,(食物安全)中心会采取跟进行动,并会适时公布结果,包括将结果上载于中心网页:www.cfs.gov.hk。如被检测的食物内任何污染物,经评估后被认为会危害健康,中心会积极跟进,以确保食物安全。”

公共卫生相关事件 篇4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社区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社区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各社区在服务中心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中心公共卫生科,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社区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服务中心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探讨 篇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具有随机性、突发性、群体性、复杂性、不可预见性等特点。高校人员高度密集,是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易发场所,加之大学生公共卫生意识淡薄[1],自我防护能力较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会破坏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发展,甚至影响高校的和谐稳定发展。如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高校的稳定发展,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是当前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1 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识

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发生在高校内,或发生在高校外,却与高校中的人或事有相当联系,事前难以预测,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乃至危及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的公共事件,如传染性疾病、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学生意外伤害等。据卫生部、教育部发布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预警通知中的数据显示,全国70%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发生在学校[2]。加强高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与防范,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是高校发展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2 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全

2008年江苏省教育厅出台了《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对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未做具体的规定[3]。目前,多数高校未设立专门的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或虽有机构但并未有详细明确的责任分工,仅由学校医疗机构或后勤部门兼管部分公共卫生工作职责,缺乏比较完善的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重日常管理制度建设,轻突发事件处置建设;重事后动员,轻事前预防”,是很多高校广泛存在的“两重两轻”现象,正因为这些现象和情况的存在,使高校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往往手足无措、应对滞后和缓慢,造成难以弥补的严重后果。而且,没有专门的处理突发事件的部门,容易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事前”缺位,“事中”不到位,“事后”空位。

2.2 师生危机防范意识薄弱,防范能力较弱

高校一直处于相对封闭、安定的环境中,师生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识比较淡漠,缺乏危机防范意识。同时,绝大多数高校未将公共卫生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缺乏系统、全面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导致师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识不到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比较弱。

2.3 缺乏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活动

一方面,高校可能没有建立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或者建立的应急预案过于理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另一方面,高校缺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或者演练活动流于形式。

2.4 信息报告制度不完善

没有建立严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制度,信息不畅,存在上报不及时、延迟上报、瞒报或谎报等情况。

3 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几点建议

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虽然具有随机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针,但如果处理及时、得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是可以得到控制的,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体系。

3.1 高度重视,健全制度,保障落实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等的要求,构建公共卫生工作体系,以注重预防为第一要务,本着“信息通畅、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责任明晰”的原则,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成立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成立由学校医疗机构组成的医疗救护小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的应急救治、隔离观察、消毒灭菌、疫情报告;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保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及善后处理;成立综合事务小组,把握舆论导向,对外信息发布及学生安抚工作;所有工作小组协同管理,各司其职,全方位保障应急措施的有效落实。

3.2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演练活动

充分发挥高校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讲座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将公共卫生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定期开展公共卫生知识教育活动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尽力提高师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每年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物中毒、意外伤害、传染病突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认真查找问题,及时分析总结,不断积累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提高学校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工作水平[4,5]。

3.3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机制

高校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应提高警惕,及时了解当地传染病疫情情况,加强新生体检传染病筛查工作;开展晨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记录,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根据传染病传播途径、危害程度,考虑逐级以寝室、班级、年级、学院、全校作为预警范围,区分预警级别,做好疫情报告、隔离观察、消毒灭菌、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工作,控制疾病在校园内传播。建立寝室、班级、学院、全校四级报告机制,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校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及时向上级行政、卫生部门汇报,争取和接受上级行政与卫生部门的支援和业务指导,及时预警,有效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扩散。

综上所述,目前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中普遍存在应急机制不完整、师生公共卫生意识淡薄,防范能力差等不足,但只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公共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同时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机制,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前期预防、中期处置、后期完善,突发高校公共卫生事件是可控制的。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只有积极处置,及时上报,才能维护高校和谐、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摘要:学生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弱,高校缺乏长效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演练,导致高校公共卫生事件层出不穷。文章旨在对高校公共卫生管理中普遍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强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具体措施,维护高校和谐、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参考文献

[1]周忠.大学生公共卫生意识状况的调查[J].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10(3):59-61.

[2]文美荣.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长效机制的构建[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1):53-55.

[3]肖龙贵.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探讨[J].中国医药科学,2011(16):141.

[4]刘卫忠.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的探讨[J].中国当代医药,2010(1):142-143.

公共卫生相关事件 篇6

课题组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CNKI) 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检索词进行手工检索, 收集了2009-2010年间公开发表的有关国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特征的文献;排除了2009-2010年间调查对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全或不详、数据不完整或重复发表的文章;采用Excel建立数据库, 使用均数、百分率或构成比等统计方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共检索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文献24篇[], 综合分析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特征, 发现在事件类型上表现为“学校”“农村”“小学”三个为主。

1 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

1.1 事件类型与规模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主占全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构成比均数为68.34%, 传染病、食物中毒分别占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构成比均数为91.01%、5.77%。全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传染病疫情为主, 传染病已成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首位, 传染病类型主要以流行性腮腺炎、水痘、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为主。

1.2 事件分布特征

1.2.1 时间分布

这些检索的研究文章, 研究的年限跨度从2001-2010年, 全年各月均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间存在明显季节特点, 发生时间总体呈双峰分布。一般上下期均有一次高峰期, 但具体高峰时间主要根据学校开学时间、各地地理位置有关。

1.2.2 地区分布

这些检索的研究文章, 涉及国内13个省市, 发生地区各省各个区域均有分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分布有差异, 各地发生起数、例数等数据均不同, 主要同当地环境、人口密度、疾病防控等有关, 但总体上均占首位。

1.2.3 学校类型分布

事件发生学校涵盖大中小学与幼托机构, 但主要以小学为主, 其构成比均数为59.29%;事件发生学校也涵盖城市与乡村, 但主要以乡村学校为主, 其乡村学校构成比均数为58.27%, 其中乡村小学占乡村学校的构成比均数为79.35%.

2 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意义

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特征及事件类型上表现的三个为主, 反映了事件成因与防控受地域、经济、人口等特殊因素影响。因此, 它与我国目前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拥有的三个特点使防控显得尤为重要而且艰巨: (1) 重要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是每个家庭的寄托, 保护学生安全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 (2) 集聚性:学校、幼儿园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场所, 学校师生来自不同区域和家庭, 而且学校人群积聚性强、年龄程度偏集中, 属于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社会病等易感人群, 以致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加强农村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是贯彻国家公共卫生事件整体防控战略的重要部分。 (3) 特殊性:由于农村居住分散, 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 有3000多万学生必须在校住宿;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2010年5月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 (区) 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 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年龄段儿童正常值。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及防控研究仍然是公共卫生研究领域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3 国内外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策略研究的优与劣

3.1 国外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策略研究较深入, 但存在不足

国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策略研究较深入而且实践效果显著。他们采取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25]: (1) 国家重视:国家把学校安全纳入国家整个危机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政府必须为学校安全实行政策扶持和指导;政府要为学校硬件设施安全制定法律和行动指南。 (2) 政府、学校、家庭师生和社会力量之间的联防:政府主导运用政策促使学校建立安全委员会, 把政府、学校、家庭、师生和社会纳入其中, 共同防控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3) 加强健康教育:学校要实行学生安全训练,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学会应对灾害技能。但是由于种族、区域、农村教育投入等复杂原因[26,27], 国外对农村突发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也存在不足, 如美国农村社区的公立学校及其学生分别占美国公立学校及其学生总数的31.3%和21%, 虽然通过设立“农村教育成就项目”, 增加农村教育专项投入, 全面统整农村社区和学校, 使农村教育发展有很大促进, 但是农村突发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整体状况还是短板[28]。澳大利亚也存在类似问题[29]。

3.2 国内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策略研究已有建树, 但意见不一

2003年在抗击“非典”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后, 中国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 其核心内容被简要地概括为“一案三制” (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 。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全面整合为基本特征, 有效地实现了应急管理工作从单一性到综合性、从临时性到制度化、从封闭性到开放性以及从应对性到保障性四大转变[8]。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损失明显减少、社会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我国许多学校包括农村学校也加快“一案三制”的落实, 教育部门等多部门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 也加强软件建设, 如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54号文件, 也不断发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警通知或采取防控措施。卫生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不断完善疾病防控、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卫生应急等公共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监测体系, 完善监管机构, 提升监管能力。

对学校尤其是农村突发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 国内观点不一, 具体观点如下: (1) 构建统一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 学校突发事件的应对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既要各部门参与其中[30,31], 也要研究与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反应机制; (2) 建立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综合模式, 学校卫生健康服务有针对性地根据被服务对象的生活与工作环境、个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施以医学服务及健康知识传播与教育, 以帮助健全心智, 健康成长[32], 学校要做好和农民工家庭共同参与的农民工子女教育[33]; (3) 增加农村学校经费投入, 使学校卫生设施、环境及食物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34]; (4) 修订和完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35], 加强农村学校的自我监督与管理水平; (5) 增加卫生监督对农村学校卫生监督的力度及监督频次[36]。

“一案三制”在指导我国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效, 以及国内学者就农村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产生原因和防控而深入展开的研究成果, 为农村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保障和参考。但是在防控研究中还是政府规划, 提出的防控措施相对单一或片面, 侧重硬件建设忽视学校教育主要功能, 也没有提出实用的理论模型, 更没有提出当前防控的关键问题和主要解决措施、实施步骤, 主要基于没有系统研究它产生根源和据此提出的防控策略。

4 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策略, 需系统研究、整体实施

4.1 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现实需求

通过国内外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策略研究发现, 已往策略不能没有合理解答目前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分布呈现的“学校”“农村”“小学”三个为主的成因与防控。因此它的解释与解决, 需要在以往研究与现实基础上对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从理论上进行深入探讨, 并在此理论指导下从基础与宏观相结合上进行系统研究和实施整体防控, 才能实现地区或学校防控目标要求和国家整体防控目标, 从根本上遏制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总体持续上升态势。这是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现实需求。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是基础工程, 也是系统工程。

4.2 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研究方向

周志忠等[37]提出了“基于人因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研究”, 实际是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研究对象, 把突发事件中的人作为着眼点, 围绕人、病因、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产生的根源及影响因素进行的系统相关分析研究。

这种防控研究贯穿于事件发生、进展和结束整个过程, 既要强调外部干预, 又要强调自我干预的培养与引导。它既是从内因或者从基础角度提出的根本防控策略, 又是从系统角度提出的整体防控策略, 可以从理论上解释与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分布“学校”“农村”“小学”三个为主的成因与防控。这对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有着现实与理论指导意义。在它的指导下, 可以从学校合理配置硬件设施、实施合理的健康教育、制定和完善科学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地方政府公共职责等角度, 对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系统进行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防控策略和关键实施步骤。

5 小结

公共事件报道与传媒公共责任研究 篇7

《人民日报》原副总编周瑞金曾说过:“新闻媒体时刻不要忘记自己肩负的社会公共责任。大众传媒不但是党和政府重要信息的发布者, 也应该及时传播社会公众所需信息, 特别是一些有关公众利益及公共安全的信息。”[1]新闻报道只要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了事实真相, 就发挥了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如果新闻媒体在公共事件中保持沉默, 让小道消息满天飞, 那就是媒体的失职, 丧失了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我们国家的媒体在危机报道中必须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无条件地维持社会的政治稳定, 坚持党性原则。因为公共事件本身的巨大影响力, 媒体在报道的过程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 摒弃煽情主义的炒作, 避免造成事实的混乱。为了承担自己的社会公共责任, 媒体应该以人民利益为公共事件报道的价值诉求, 成为公共事件发生时刻社会公共价值的塑造者和舆论的引导者。[2]

对于在过去的2009年中发生的各大公共事件、公众还记忆犹新, 例如, 杭州飙车案, 躲猫猫事件, 汶川地震等等, 都是公共事件的典型案例。也许这些事件还未淡出人们的视线, 2010年初昆明新机场在建桥垮塌又成为各大媒体争先报道的对象, 下面就对此事件进行分析, 研究公共事件报道中的传媒公共责任。

二、“昆明新机场在建桥垮塌”事件传媒报道分析

笔者选取了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 国内部分较具代表性的媒体对此事的报道进行分析, 大致把事件的发生、发展、到结束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事件刚刚发生后, 媒体对其的反映速度;第二阶段是从安监总局介入调查后到事件发生原因查明之前, 大众传媒以及网友对此事的关注状况;第三个阶段是检查机关介入事件调查, 公众以及传媒对此提出质疑, 并引发更深层次的思考;第四个阶段是事件基本上尘埃落定, 原因查明, 遇难者获得赔偿。在这四个阶段中, 无论是大众传媒还是网络新媒体都对事件的发展起了一定的导向作用, 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 承担起了客观报道公共事件的责任, 从而使官方对此事引起高度重视并做出公正裁决。

第一个阶段:2010年1月3日至1月4日

2010年1月3日14:00时事故发生, 腾讯网率先在19:47时发布《昆明新机场在建桥梁垮塌造成至少4死30余伤》的消息, 虽然腾讯网是最早对事件进行报道的, 但是对于伤亡数字的报道有一定出入, 在1月3日20:11新华网对此次垮塌事件进行了最终伤亡人数的统计报道, 随后, 各大门户网站都紧随其后转载了这条新闻, 本文对1月3日该事件的报道时间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通过以上统计, 可见网络飞速发展对公共事件的报道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之当天, 昆明当地的都市报《生活新报》也第一时间在其网站图文并茂地报道了此次事件。

在接下来的2010年1月4日, 许多大型报纸, 例如《北京青年报》、《广州日报》、《重庆晨报》等传统媒体也参与到对该事件的报道中来。

新闻后的两天里, 各地的晚报、都市报等传统媒体纷纷转载, “昆明新机场在建桥垮塌”事件引发了全国媒体的报道浪潮。国内的各大网站论坛也引发强烈的讨论, 供广大网民发表心声。

第二个阶段:2010年1月5日至1月6日

新机场坍塌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 开始的两天, 公众关注的主要是“坍塌的后果怎样?”、“有多少人伤亡?”等并没有超出事件本身的话题。但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 人们开始提出深层原因, 即“这次坍塌的原因是怎样”。

《新京报》刊登《昆明在建新机场引桥垮塌:安监总局派人调查》, 文中指出:“对于该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工程质量还是设计缺陷等其他问题, 事故的认定还需要安监部门进行最终认定, 预计10天左右的时间认定结果将会出来。”在此之前, 《金融界》发表的《谁来为昆明机场垮塌事故负责?》、《扬子晚报》发表的《杨光志:昆明垮塌事故最牛责任人竟是老天爷》等文章, 已经引发公众对事故产生原因的质疑。

与此同时, 在这起事故中, “昆明大桥垮塌与天气有关?”的标签引发网民极度愤慨, 并成为各网站、论坛以及视频网站的关注焦点。随后, 一些类似帖子“昆明新机场垮塌事故专家归咎气候激民愤”, “昆明新机场垮塌事故被指不排除因刮风引起”, 在昆明新机场坍塌事件的处理进行中, 于网上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 网民以压倒性的呼声要求维护客观公正。

1月6日下午, 网络论坛出现一篇《天大的笑话!昆明新机场承建方:垮塌事故不排除因刮风引起》的帖子, 引发热议。下面看众网友对此贴的讨论:

看了以上的讨论, 由此可见众网友对该事件调查结果的不满以及讽刺。最终, 国家安监总局表示, 为了保证相关技术鉴定的客观公正与科学, 该事件的事故认定会派专人跟进, 鉴定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个阶段:2010年1月7日至1月8日

腾讯网于1月7日首先发表《检察机关介入昆明新机场立交桥垮塌事故调查》, 同日, 东方卫视的《东方新闻》在《昆明新机场事故承建方否认违法层层转包》报道中指出“昆明新机场在建引桥垮塌致7死34伤事故调查已近尾声, 据悉调查于昨晚结束, 并择日公布调查结果。目前, 坊间有传言称, 出事工程存在违法层层转包现象”, 毋庸置疑, 该报道将此次事件发生的幕后黑手揭露, 引发了公众的热议。

此外, 同一天, 云南电视台连续播出视频《新机场垮塌事件后续:伤员均脱离危险》, 试图将公众的视线转移到对伤者的关注, 从而将对事故发生的责任追究淡化。云南网也发表《昆明新机场塌桥追踪:赔偿协议预计今日达成》, 维护事件责任人的形象。

1月8日, 《生活新报》的报道《新机场垮塌事故前碗扣架已查出问题》引发公众的热议, 各大媒体也纷纷转载, 对于事件发生的原因逐渐清晰。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 报刊, 电视, 网络媒体仍然对此次事件进行如火如荼的讨论, 从专家到普通百姓, 都通过媒体表达自己的心声。

第四阶段:2010年1月9日以后

就当人们还在为遇难者感到不平、对鉴定结果产生质疑的时候, 1月9日《中国经营报》所发表的《昆明新机场事故背后:垮塌工程层层“转手”》、中国新闻网报道的《昆明新机场事故达成部分赔偿协议最高获赔38万》似乎给此次事件画上了句号。此后, 一些其它网站也纷纷转载这个消息, 同时加入了视频。虽然有人还在思考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谁应承担责任, 但此次事件也接近尾声。1月16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追踪:谁造成了昆明新机场塌桥事故》, 总结评论了此次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 至此, 昆明新机场在建桥垮塌事件也告一段落。

从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来看, 以报刊为代表的传统媒体报道事实的勇气, 无疑将和昆明新机场垮塌事件一起进入中国历史。正是传统媒体的客观报道, 才为公众提供坚固的事实基础, 如果没有这个基础, 公众也没有机会表达他们的意见, 任何评论和观点, 都会成为空中楼阁, 无法得到有效的传播。互联网作为一种传播效果惊人的新型媒体, 在该事件中让公众拥有了从来未有的发言权, 并且各种观点发生了激烈交锋。可见, 传统媒体为民意的表达提供事实基础, 网络为民意表达提供了渠道, 媒体与公众的互动, 产生了强大的舆论压力, 可以看到一次理性、建设性表达民意的成功。

三、对新闻媒体公共责任的思考

经过对昆明新机场在建桥垮塌事件的媒体报道进行分析, 引发了对传媒公共责任的一些思考, 认为新闻媒体要扮演好以下三种角色, 并承担相应的公共责任:

(一) 作为新闻发布者——及时真实报道, 全面反映事件

如果将社会比做大海, 民众比做浩瀚大海中的支支帆船, 那么传媒就是引领帆船行驶的“舵”。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中, 传媒为了公众的利益一直奋斗, 用它最强大的武器“新闻报道”披荆斩棘。

美国社会学家G·阿尔波特曾提出一个流言公式, 即:“流言的传播速度=问题的重要性×公众的不了解的程度。”[3]因而面对公共事件, 媒体必须迅速及时地以充足的信息让公众知情, 具体而言, 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 抢先发布新闻, 奠定事件的主题和基调。如果政府恰好实现了第一时间发布消息, 就要抢先发布消息, 以我为主进行传播。这样就会阻止人们从其他渠道获取信息, 而且表明政府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 并且正在积极进行应对;其次, 积极进行深度信息的发布。如果消息已经在受众中流传的情况下, 政府组织就不能只是简单地发布“介绍性”层面上的消息, 而是要在公共事件传递出去的时间内, 尽早多发布一些深层的消息, 其中还包括对已有信息的说明、阐释和澄清, 甚至是反驳;最后, 不断进行信息的传播, 推进公共事件的过程式报道。为了始终占据消息的主渠道, 政府组织需要不断更新信息的内容, 因为新闻是不断演进的, 只有不断地发布新信息, 才能实现后续的及时性。

公共事件的报道角度不能太单一, 一旦报道数量都集中在某一个事件方时, 舆论则有可能因此而倾斜。事件的发展也有可能因此激起某一方的强烈不满, 而导致公共事件的“不欢而散”。新闻媒体作为公共事件中的引导者, 应有意识地控制对公共事件各方的报道程度, 努力做到相对平衡, 各方意见都能体现。[4]

由于新闻报道角度的不同, 新闻价值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效果也就各有差异。新闻角度作为一篇新闻报道的出彩之处, 意义重大。报道角度的介入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媒体的报道是站在谁的立场说话, 代表谁的利益。

(二) 作为舆论监督者——监督事件发展, 引导公众舆论

“所谓舆论监督, 是指舆论主体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范围内, 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采用多种形式, 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 以实现对社会运行中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5]

监督公共事件发展需要依靠媒体新闻报道的连续性, 如果仅仅是蜻蜓点水般的舆论宣传, 公共事件就有可能因此失去社会广泛的监督而变得任其发展, 无法控制。监督具体表现为, 媒体针对某一公共事件的发展, 持续追踪其发生的原因、发展的过程、发展的结果, 体现了媒体对于公共事件的“关怀”, 引发民众的“公共关怀”精神。反之, 如果媒体对公共事件的报道持续时间较短, 报道数量较少, 公共事件的社会识别力就会大大降低, 更谈不上对公共事件进行监督。

新闻报道监督公共事件的发展过程, 除了文字报道起主要作用外, 图片也是监督公共事件发展的另一重要武器。某种程度上是文字所无法表现出来的, 它是对文字稿件很好的补充甚至提升。有助于抓住读者的第一视觉, 运用得当会使其整体表现力非常引人注目, 尤其在突发新闻的表现中, 文字稿表现会逊色新闻图片不少, 如火灾、车祸、坍塌等新闻, 文字表现不容易把握恰当火候且表述困难, 而新闻图片则可以通过一幅或多幅图片非常直观和生动地表现现场的氛围。

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 是党和人民之祸。媒体通过议题设置选择特定的公共事件作为报道题材, 进而引导公众舆论。设置的内容往往需要经过编辑记者或者参考其他权威媒介的报道选择议题。如果设置不当, 很有可能造成负面社会效果, 甚至对媒体产生一定威胁。具体到设置公共事件, 几乎每日都可以在报纸上见到, 例如, “自然灾害”、“环境保护”、“保护国家文物”、“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名誉权”、“关系民生的政策、措施”等等。而究竟哪些公共事件才具有新闻价值, 才是值得媒体广泛关注的?这就需要靠媒体从纷繁复杂的事件中用“慧眼”去识别、判断。总之, 在错综复杂的现实社会中选择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事件去报道, 从而引导公众舆论, 也是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者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三) 作为民主参与者——提供参与渠道, 促进民主进程

“媒体是思想散播的‘附着地’, 是意见表达的‘主渠道’, 是官民沟通的‘中间站’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助推器’。”[6]大众传媒通过新闻报道这一重要形式, 承担起传播信息功能的同时, 提供了广大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 形成意见交流的自由市场。今天的媒体已经不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喉舌”, 在更大程度上, 它代表了整个社会民众, 反映了社会的要求和呼声。新闻报道作为大众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是民主参与的重要方式, 同时也为媒体扮演民主参与角色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媒体通过新闻报道等形式为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提供言论的平台;新闻报道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不受地域、时间的限制;新闻报道平等对待公共事件中的每一个参与的公众, 谁都没有特权。这些都使得新闻报道发展成为社会民众接触、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主要方式, 而且人们对此的态度往往是“深信不疑”的。虽然有时因媒体部分编辑、记者的失职, 导致虚假新闻出现, 民众怀疑媒体报道的真实性, 但这些毕竟只是少数, 相比起其他信息传播渠道而言, 传统媒体在很大程度上被民众视为获得官方、可靠消息的权威渠道。

“没有媒体不能说民主不成立, 但是, 没有媒体至少可以说没有现代民主。”[7]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出现以及发展, 公众的民主参与形式更加丰富, 而且对传统媒体的报道也有重要的影响。在昆明新机场垮塌事件的分析中, 可以看出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互相取长补短, 从而使报道更加客观公正。传统媒体从网友的反应中选择更加民主的报道方式, 报道内容也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广大民众的呼声。

我国现代社会开放的舆论环境为新闻媒体参与公共事务报道提供了政策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 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 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这意味着社会公众有了获得权威信息的渠道, 而媒体介入公共事件报道有了相关法规的正式支持。

本文通过对昆明新机场在建桥垮塌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样一条“在报道公共事件中增强传媒公共责任”的轨迹。

增强传媒的公共责任感, 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丰富了我国主流文化内涵, 具有时代精神, 将发展成为中国特色与精神财富。而“传媒公共责任”的培养需要社会民众最大限度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件中, 与政府一起解决公共问题。媒体作为公共事件的主要力量, 传递信息的同时也担负着监督公共事件发展、建议公共事件解决方法的职责, 从而为促进社会民主化进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摘要:公共事件来源于公民的公共需求, 来源于具有公共责任感与公共良知的大众传媒的发现。在现代民主国家政治体系中, 揭示公民公共需求而产生的公共事件, 使这些公共事件引起政府与公众的公共关注, 是大众传媒的首要公共责任。现代民主国家公共事件的发生, 主要依赖于大众传媒的大众传播形式, 它能克服传统社会人际传播形式的弊端, 在发现和传播公共事件, 使公共事件获得政府与社会公众公共关注的过程中, 具有传统社会人际传播无可比拟的优势。

关键词:公共事件,传媒,公共责任

参考文献

[1]周瑞金的博客.http://blog.163.com/zhou_ruijin/.

[2]赵士林.突发事件与媒体报道[M].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314—327.

[3]G.Allport.The Psychology of Rumor[M].New York:HenryHolt.1947:133-135.

[4]阳瑜.媒体新闻报道中的公共意识建构[D].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钱建华, 冷学善.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加强对权利的制约[J].商情 (教育经济研究) , 2007, (2) .

[6]赵雅文.媒体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J].今传媒, 2006, (9) .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的政府义务 篇8

2015年5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维护公共安全,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公共安全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应当承认,在公共安全管理中政府如何切实承担起应尽的义务,是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中诸多短板之中的首要短板。

一、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是政府的义务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就整个社会而言,风险因素的总量正在不断增大。风险是不可回避的客观存在,人们应当也能够采取的对策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管控,降低风险爆发乃至成灾的可能。从政府权力来源于公民的委托和让与角度分析,任何公民个人都无法抵御风险,必须由政府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才有可能使得防灾减灾得以落实。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为此,政府既是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的第一责任人,又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决定应对措施、组织应对力量、实施应对指挥的第一人。当然,由于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在应对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十分困难而又不得不紧急决策的难题,这对各级政府而言都是严峻的考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共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一方面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公开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使得群众不至处于“不明真相”的状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有序投入突发事件的应对。这是因为,政府之所以拥有行政管理、行政强制、紧急征收征用等项公权力都是基于公民的授予,是公民将自己私权利的一部分委托给政府用于社会管理,以确保他们人身财产的安全和生活环境的安宁稳定。换句话说,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为公民提供服务是政府权力存在和行使的唯一理由和目的。政府的全部职责在于使民众获得更大的安全与幸福,这也是国家权力存在的理由。人民的安宁幸福并不是政府的恩赐,而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行政权力存在的合理性就在于保一方平安、谋人民幸福,政府职能部门没有任何理由不与自己的服务对象合作。同时,公民又随时随地在用制度的“笼子”管束政府手中的权力,每一个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管”且无怨无悔。

面对风险总量增多、诱发风险的因素复杂多变的局面,毋容置疑的是必须由政府切实担负起公共安全管理的责任。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7条还就属地原则的细化作出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在公共安全管理范畴内,无论是“保一方平安”的分别负责还是涉及多个行政区划的共同负责,都会遇到许多专业性的问题,有的甚至是“不懂专业就无法管理”。但是,专业性的强化并没有丝毫减弱行政责任的承担,“用权”(行使行政权力)与“用智”(运用专业知识)并不是对立的。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权力的行使必须建立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专业知识的作用。传染病防治是最典型的公共产品。传染病一旦流行,是任何国家的边界都阻挡不了的。传染病防治既没有国界也不排他,不会因为A感染之后B就不会再感染。基于传染病防治是公共产品这样的属性,政府责任就非常大。政府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导者、组织者、指挥者、实施者。公民和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应当采取与政府合作和配合的态度,前提是要由政府来提供和强化应急管理。如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政府不能履行义务,靠民众“自救”是无法提供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对政府履职责任的重大考验,同时也是对政府履职能力的重大考验。当前,在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公共安全有一种“惧怕责任+心存侥幸+自认倒霉”的复杂心态。虽然在“责任如山”的压力之下,公共安全管理的责任心有所加强,但又觉得在未出事的情况下,责任落实非常困难,只能寄希望于侥幸,一旦风险暴露只好自認倒霉。“惧怕责任+心存侥幸+自认倒霉”的复杂心态,是在“躲过一劫”与“躲不过一劫”之间的犹豫和纠结,在整体上是消极、被动的。强调公共安全管理中的政府责任并不是要让公务员人人自危,关键是权力当用则用、当止则止,权力的行使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权力滥用是渎职,为官不为是失职,滥用权力与懈怠履职都应当受到处罚。无论是上海12·31踩踏事件,还是天津滨海新区危化物品仓库爆炸事件,都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城市安全管理的讨论和深思,如何从中吸取教训,改变政府现有不适应公共安全管理的体制,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应急联动机制和响应程序,这才应当是我们付出沉痛代价之后的当务之急。本文限于篇幅,仅对政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义务作出梳理。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权力运行的基本特征

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言,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至少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和部分职能部门对于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传染病防控是卫生机构的事情,而不是政府的职责;二是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发挥;三是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仍然是薄弱点;四是传染病防治法的约束存在一定的偏颇,约束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立法设计不够合理。应当认识到,我国传染病防治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治的能力,首先要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治的政府职责,在当下的国情下,提高政府的重视程度,明确政府义务是第一位的。

nlc202309041254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可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该条例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力和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依据法理,政府权力的运行必须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一方面严厉禁止以权谋私等滥用权力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要严厉处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懈怠履职的行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政府权力行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力行使的专属性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权力只能由政府的某一个职能部门或者几个职能部门所专有的。如对传染源的确认、防控传染措施的实施必须由疾病控制预防等医学部门实施,而传染病信息的发布应当由卫计委、医学部门与媒体合作完成。卫计委是我国的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其职责所在。考虑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学性极强,必须由疾病控制等医学机构的参与,鉴于应对决策对社会有着重大的直接影响,也必须依托新闻媒体进行及时正确的传播。由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要采取的不仅是卫生检疫等措施,在涉及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时,也必须与相关职能部门会商以共同决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能把该行政权力授权或者委托给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关的组织或者个人来行使,只能由特定的职能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运用其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行政权力来行使。例如,今年春季传染病MERS持续肆虐韩国,我国公民是否可以继续去韩国旅游,发布警示旅游服务信息的权力在国家旅游局。当国家旅游局还没有发出针对性的警示信息时,可以理解为我国公民至今依然可以去韩国旅游,个人作出什么样的选择由个人决定、个人负责,旅游公司等商业机构无权发布警示信息。从发布旅游服务警示的权力专属国家旅游局这一点可以得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权力的行使具有专属性,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政权力归属特定主体行使。

(二)权力义务的重合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权力与义务有相当一部分是重合性,也可以说是政府权力与义务的同时性。例如,控制传染源既是政府的权力(即“可以为”),也是政府的义务(即“必须为”)。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相应的政府职权,即为政府所享有的权力必须充分使用;同时,又要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责,即政府所要承担的义务必须百分之百地履行。对政府而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义务,权力与义务总是相伴相生的,政府依法使用权力与不得懈怠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1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26条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这就是说,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为应对突发事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竭尽所能,政府必须行使法定的紧急应对、组织指挥、信息公开、监测预报、后勤保障等义务。因此,政府权力不能够放弃,只能够依法全面行使,为官不为也要追究责任。

(三)防控措施落实的及时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成因多样性、传播广泛性、分布差异性、后果严重性、危害复杂性、治理综合性等特点。其中,不容忽视的是传染病发病快、传播广、后果严重等特点,为此,政府既要果断决策,更要及时落实防控措施,不能以“已经发文了”推卸责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之初,就需要把还处于小范围流行的传染病“扼杀在摇篮之中”。防控措施的落实可以说是与病毒细菌扩散传播的“赛跑”,在关键环节落后一步就等于全面失控。以往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也证明,防控措施制定得并非“不专业”,绝大多数问题都出在落实时的“不到位”。在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中,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缺一不可的三大环节,任何一点疏漏都会出现前功尽弃的局面。在传染病流行期间,防控措施的及时落实还能有效祛除公众的恐慌心理。由于应急预案的普遍制定,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般都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规范。但是,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之时,争分夺秒地将应急措施、工作规范落到实处确实很不容易。总之,政府在制定、落实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政措施时要具有及时性,充分贯彻行政高效的原則。

(四)高度的谨慎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其发生之日起,便会影响公众的正常生活、心理和情绪,政府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将直接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公众的生活。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1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显而易见,政府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疑似发生时,应该谨慎而为,及时发布预警或报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众的正常生活,同时,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可以起到稳定人心的效果。如果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不准确,夸大了危险的程度,也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政府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布信息应当具有高度的谨慎性。发布某一个预警信息可能会引起某些方面活动的中断或者停止,恢复正常状态还要付出成本。如交通方面的限流、分流、截流,不同措施的采取将会产生不同的后果,不同的后果对城市的运行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小则影响城市交通的局部正常运行,大则影响整个城市。如果限流、分流、截流措施在交通主干线上实施,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正常秩序。因此,政府要谨慎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尽可能减少应急措施带来的负面影响。

(五)适度的强制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试题 篇9

姓名 科室

一、填空题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4)级。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事件的成因和性质分类,包括(重大传染病、重大的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放射性损伤事故)、(重大的公众健康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患病人数)、(死亡人数)、(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措施)、(报告单位)、(报告时间)、(通讯方式)、。

4、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网络报到皇姑区卫生局及皇姑区疾控中心。二简答题:

1、医疗废物分几种?请举例说明? 感染性废物 损失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那几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有哪些?

公共卫生相关事件 篇10

1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与样本量

本研究以江苏苏州市和安徽合肥市农村居民为对象, 采用群组分层随机抽样方法:第一步, 把每个市所有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分为好中差三层后, 采用随机数字表的方式从每层随机抽取一个县;第二步, 在每个县, 将所有乡镇再按经济发展状况分为好中差三层, 同样采取随机数字表的方式从每层随机抽取一个乡镇。最后一步, 在抽取的每个乡镇采用统计软件随机抽样的方式随机抽取140名农村居民, 共抽取了2520人作为调查对象。估算样本量按经验法决定样本大小:以问卷中最大构面中的题项数目为主, 以5~20倍为抽样数目确定样本含量。

1.2 调查实施及内容

由于国内外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公认的标准, 选择自行设计的《农村居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调查问卷》, 调查表的设计是根据有关文献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测评方法[2,3,4,5], 参照美国州和地方公共卫生准备和应对能力评价工具[6,7]和经过了多次专家咨询以及反复酝酿和修改补充, 并通过预调查对其可操作性进行了验证, 最后在现场调查中使用。对农村居民进行无记名自填式方式调查。经过培训并合格的调查员深入所选择的调查地区进行问卷随机发放填写, 进行解释, 并在问卷回收时检查验收, 保证问卷的质量和完整性。调查内容包括:社会人口学特征、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素养和风险认知水平。

1.3 指标量化与缺失值处理

采用“多因素模糊综合评价方法”中的主观量化等级指标赋值法, 赋予调查指标1~2分的得分, 应对能力越强, 得分越高[8], 目的是使调查指标间更具可比性。对于调查问卷中出现的缺失值, 首先是通过调查人员联系问卷填写人员, 了解具体情况, 填补缺失值。如果不能联系到问卷填写人, 则采用该项指标在所在人群中现有观测值中频数最多的那个选项进行替代。按照上述指标量化和缺失值处理办法对原始数据进行清理之后, 采用探索性数据分析方法描述各指标, 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数据。如果存在异常值, 联系问卷填写负责人, 核对调查问卷, 对其进行纠正。

1.4 统计分析方法:

采用Epidata3.10建立数据库, 运用SAS9.1进行描述性分析、u检验、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农村居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调查问卷》2520份, 收回有效问卷2136份, 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4.76%。

调查农村居民2136人, 安徽合肥市979人, 江苏苏州市1157人, 其中男性1128人 (52.8%) , 女性1008人 (47.2%) ;19岁以下243人 (11.4%) , 20~29岁418人 (19.6%) , 30~39岁691人 (32.3%) , 40~49岁418人 (19.6%) , 50岁以上366人 (17.1%) ;已婚1696人 (79.4%) , 未婚440人 (20.6%) ;初中及以下1186人 (55.5%) , 高中及中专740人 (34.6%) , 专科116人 (5.5%) , 本科及以上94人 (4.4%) 。

2.2 信度与效度分析

调查表的克朗巴赫系数 =0.86, 其公共卫生知识水平维度、风险认知水平维度的克朗巴赫信度系数分别为0.87、0.91, 均在0.80以上, 因此, 可以认为《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调查问卷》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

表面、内容和结构效度:调查过程中农村居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调查问卷得到了填写人员的认可。在反馈的意见中, 主要体现为个别选项设置的不合理, 某些指标表达过于生硬、缺乏通俗性, 导致部分指标不能进行有效回答。但是《农村居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调查问卷》的编制经过理论建模、个人访谈、核心小组谈论和专家咨询, 应该说已具备了较好的内容效度。在对农村居民的实证研究过程中, 被调查对象对总体框架持认可态度, 仅就其中个别问题的提法和选项设置提出了异议。因此, 可以认为本问卷具有较好的表面效度和内容效度。结构效度:问卷两维度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 (-0.067**) , “**”表示在 α=0.01检验水平上有显著性意义。

2.3 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两维度指标

在风险认知水平维度中, 农村居民对诸如化学物中毒、食物中毒和放射性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风险认知率 (认为风险会发生的应答人次/风险认知总应答人次) 只有26.9%;在公共卫生知识水平维度中, 农村居民对日常急救、化学中毒急救、放射急救、食物中毒急救、烈性传染病知识的知晓率分别仅有:11.8% (252/2136) 、6.2% (133/2136) 、5.1% (109/2136) 、13.3% (284/2136) 和10.5% (224/2136) 。

2.4 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分的比较

从表1可以看出, 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分在不同性别之间 (t=1.22, P=0.220>0.05) 无显著性差异;而在不同婚姻状况 (t=3.59, P=0.000<0.05) 、不同年龄段 (F=35.87, P=0.000<0.05) 和不同文化程度 (F=4.07, P=0.007<0.05) 之间有显著性统计学差异。已婚的农村居民比未婚的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分低。进一步进行两两比较的LSD检验, 农村居民19岁以下和20-29岁年龄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分无统计学差异 (P=0.061>0.05) , 而其它四个年龄组之间两两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 (P=0.000<0.05) , 可以认为农村居民不同年龄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40-49岁组>30-39岁组>20-29岁组>19岁以下组, 而50岁以上组的应对能力则低于40-49岁组和30-39岁组。另外, LSD检验分析出, 农村居民文化程度越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分越高, 但是本科及以上和专科文化程度之间无统计学差异。

2.5 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分比较

比较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分, 见表2。结果显示, 经济水平高地区 (江苏苏州市, 112.99±6.59) 的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要优于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 (安徽合肥市, 107.18±7.16) (u=19.38, P=0.000<0.05) 。

3讨论

研究表明, 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居民的文化程度不高 (高中及中专以下占90.1%) , 风险认知能力低 (总体风险认知率只有26.9%) , 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差 (对日常急救、化学中毒急救、放射急救、食物中毒急救、烈性传染病知识的知晓率分别仅有:11.8%、6.2%、5.1%、13.3%和10.5%) 。另外, 调查结果也显示, 已婚的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弱于未婚的, 农村居民不同年龄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40~49岁组>30~39岁组>20~29岁组>19岁以下组, 而50岁以上组的应对能力则低于40~49岁组和30~39岁组, 可见, 以青壮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为最强;此外, 农村居民文化程度越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越强。研究也显示, 江苏苏州市 (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 的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要强于安徽合肥市 (经济欠发达的地区) 。因此, 文化程度、风险认知能力、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婚姻状况、年龄和经济条件等是影响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因素。

如何客观、有效地评价应急系统的应急反应能力已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要内容[9]。本文通过对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调查研究, 为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和能力测评提供了借鉴。加强农村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事件应对能力的建设, 在不断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 应尽快形成适应现代农村社会需要的危机管理组织、队伍和机制。因此, 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机管理不容忽视农村民众的应对能力问题, 农村民众的应急能力越强, 危机损失就越小, 反之就越大。

摘要:探讨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方法:采用群组抽样调查的方法, 以江苏苏州市和安徽合肥市的农村居民为研究对象, 选择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 采用面对面无记名自填方式调查, 共调查2136人, 运用描述性分析、Mann-Whitney u检验、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方法分析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结果:在农村居民中, 高中及中专以下文化程度占90.1% (1925/2136) , 总体风险认知率只有26.9%, 对日常急救、化学中毒急救、放射急救、食物中毒急救、烈性传染病知识的知晓率分别仅有:11.8%、6.2%、5.1%、13.3%和10.5%。文化程度越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就越强 (F=4.07, P<0.005) , 经济水平高地区的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要优于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 (u=19.38, P<0.05) 。结论:农村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表现为风险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关键词:农村,居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参考文献

[1]施宇佳, 徐勇.2006年苏州市部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调查[J].预防医学论坛, 2008;14 (11) :977-979.

[2]Elizabeth Sheehy.Guidelinesfor DevelopingCompetency-Based Emer-gency Preparedness Training.the 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PublicHealth, Center for Emergency Preparedness, October 2005.

[3]http://www.training.fema.gov/IS/, 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培训中.

[4]The University of Columbia.Public Health Emergency Exercise Toolkit.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November 2007.

[5]薄涛, 李士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评价研究现状与展望[J].预防医学论坛, 2007;13 (7) :628-632.

[6]SehouwstraM, EllmanM:A newExPlanatory Model for Poliey Analysisand Evaluation.Tinbergen Institute Discussion Paper.http://www.tinbergen.n[OL].l.

[7]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FEMA) and Nation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NEMA) (2000) State Capa-bility Assessment for Readiness (CAR) .http://www.fema.gov/doc/rrr/after report.doc.December16, 2004.[OL].

[8]胡国清.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评价体系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 2006: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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