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四篇

2024-07-13

欧洲专利 篇1

第一项重大的调整是检索和审查体系的出台。专利申请人必须对欧洲检索报告或国际检索报告提出的检索意见或书面意见予以回复。

依照新规则,当欧洲专利局就欧洲专利申请发布欧洲检索报告时,申请人必须提交对此检索报告的回复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欧洲专利局查明了案件缺陷,便会强制性要求申请人就各种检索报告予以回复。

在新规则体系下,欧洲专利局印发的检索或书面意见取代了原有的第一审查报告,这有益于缩短授予专利申请的时间。

第二项重大调整是分案申请提交时间的限制,此套方案将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申请人在欧洲专利申请被正式授予之前可随时提交欧洲专利分案申请。而欧洲专利局根据新体系就提交分案申请的时间设置了上限,并就“自发性”分案申请和“强制性”分案申请做出了明确的区分。所谓“自发性”分案申请,即申请人在欧洲专利局审查小组就母案发布的第一次传票起的两年内自愿提交的申请。与此相对的是,“强制性”分案申请是由申请人可辩论地提出的,以克服欧洲专利局对母案提出的缺乏单一性异议,申请人可在欧洲专利局审查小组首次发函通知申请人其母案申请不符合单一性原则起两年内备案。

由于新的分案体系将极大限制分按申请提交的可能性,欧洲专利申请人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来核查自己的申请,然后制定出提审方案。

感谢Modiano&Partners律师事务所对本栏目的支持!

欧洲专利 篇2

值得一提的是,欧洲专利局于2014年7月3日宣布已推出一项新计划,旨在提高未决专利申请的法律确定性。

通过这项名为“检索中的早期确定性”计划,欧洲专利局将及时发布申请提交后六个月内的所有检索报告和有关可专利性的书面意见。欧洲专利局也将争取优先完成正在进行的专利审查工作,而不是优先审查新提交的专利申请。同时,一旦形成确定的审查意见,欧洲专利局将尽快授予专利。

此外,欧洲专利局将尽量优先处理那些由第三方实名提出意见的专利申请。事实上,第三方可以对任何未决的欧洲专利申请提出意见,该意见可以匿名提交,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实名提交。欧洲专利局决定优先考虑第三方主动实名提交的意见,因为他们认为,比起匿名提交的意见,实名意见通常更加充分有力。

欧洲专利局还将优先考虑专利异议、限制或撤销请求。事实上,专利权人和公众都觉得从提交到完成异议的周期过长。因此,异议程序的提速,又向着提高法律确定性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同样,虽然授权后的限制和撤销程序不像异议程序一样冗长,但加快限制和撤销程序不仅有利于发起请求的专利权人,还会惠及那些关注此类程序结果的民众,因为他们可能迫切想知道,经过此类程序后相关专利将变为何种新形式。

按照欧洲专利局的目标,新计划将有利于那些在欧洲寻求专利保护的企业和发明人,因為这个计划确保所有检索报告和意见都将及时公布,从而为他们在早期阶段进行战略性专利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新计划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同样有益,因为这将提高待审欧洲专利的透明度,使公众能够尽早获知现有技术及其专利性。

据欧洲专利局介绍,今年上半年进行的用户意见征询结果显示,该新计划获得了专利用户的支持。欧洲专利局的新计划旨在为申请人和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必将成为最受用户欢迎的举措,也必将使欧洲专利局的相关程序的更具吸引力,也更加方便。

欧洲专利代理人考试简介 篇3

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是一个不受欧洲联盟

(EuropeanUnion,简称欧盟)法律约束的机构,而是架构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国际条约下,也就是欧洲专利公约(EPC)之下的国际机构。想要在欧洲专利局登记成为一位合格的欧洲专利律师,必须要先通过笔试,也就是“欧洲资格考试”(EQE)。

考生需要对欧洲专利法、专利合作条约(PCT)、巴黎公约、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判例和某些欧洲国家适用于欧洲专利申请及专利方面的法律都特别熟悉。考试内容只涉及在考试日之前的上一的12 月31 日前生效的法律条文。考试试卷是用欧洲专利局的三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和德语)出题,但考生可使用其它缔约国家的官方语言来进行作答。

EQE 是每年举办一次,其包括四组试卷:

• A 组试卷(3.5 个小时)测试考生撰写欧洲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背景技术及摘要部分的能力。

• B 组试卷(4 个小时)要求考生针对专利局的审查意见进行答辩。

• C 组试卷(6 个小时)测试考生撰写一份无效请求,以撤销某一获准的欧洲专利。

• D 组试卷(共7 个小时)包括法律问题(第一部分,3 个小时),另外考生还被要求按照具体情况来进行法律评估(第二部分,4 个小时)。

要拿到EQE 合格的成绩,就必须通过所有以上各组的试卷(及格分数线是根 据考生人数50%以上获得的成绩划定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一种补偿制度,用成绩较好的试卷来弥补分 数较低的试卷。

欧洲专利代理人考试报名条件

资料来源: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报考EQE 考试的考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考人员必须具备有一种学科或技术资格,例如:生物学、生物化学、化学、电子学、药理学或物理学。

二、参考人员必须具有在一缔约国内被专业代表监督完成训练或在工业科技公司内处理专利相关事务的工作经历,在欧洲专利公约(简称EPC)的缔约国内,参 考人必须完成至少3 年的全职培训,在列入专业代表名单的人士监督下,作为该人助理,并且在上述期间,他们参与了有关欧洲专利申请或欧洲专利范围内之广泛相关事务;或是在自然人或法人之管理下,其住所或营业地点是在EPC 缔约国境内的,参考人必须从事为期至少3 年的全职工作,并代表他们的雇主参与有关欧洲专利申请或欧洲专利范围内之事务,或参考人员证明在欧洲专利局至少具有四年从事审查员工作的经验。

中国人是否可以报考欧洲专利代理人考试

并非必须为缔约国的国民才可以参与EQE 考试,也就是说,报考EQE 的资格和国籍是不相关的。然而,如上所述,达到上述的报名条件,殊非易事,主要是需要有在欧洲从事相关工作的真实经历。

欧洲专利局的分案申请新规 篇4

伯努瓦表示,“专利申请门槛提高后,欧洲专利局开始受益。”然而,伯努瓦也表示,如果EPO准备采取类似措施,一定会首先对现行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

事实上,2012年1月13日,EPO就宣布成立了欧洲专利局经济和科学咨询委员会(ESAB),以便为与专利有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问题提供更好和更专业的解决之道。ESAB成员来自全球,但主要由欧洲专家组成,均系国际公认的专利法权威。EPO表示,ESAB将从经济和社会等角度入手,为EPO提供建议;同时,ESAB还将利用EPO及其外部机构的研究和分析结果,就某些敏感问题提供预警信息,并建言献策。

鉴于分案申请新规对专利申请人和第三人都将产生新的重大影响,人们现在感兴趣的是:ESAB是否将就分案申请新规提出改进建议。

其实,对于专利申请人和第三人而言,分案申请与EPO规定的其他各种期限相比,期限更难确定,并且更加耗费时日。此外,EPO新规的目的之一就是限制分案申请的数量,但其效果仍然是众说纷纭。尽管缩短了依照“顺次”分案(提出一个分案申请之后,再提出第二个分案申请,以否定前一分案申请,依次类推)申请方法提出新的分案申请的期限,申请人仍然有足够的时间提出“平行”分案申请(如同时提出几个分案申请)。这一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对申请人较为有利:如果申请人认为事关重大,而EPO对其作出的实质性答复的反应过于迟缓,使其不能及时知悉其原申请中请求的专利已在适当范围内获准。

EPO的这一分案申请新规广受批评。人们质疑:ESAB是否会很快对其提出建议性的批评意见,并促使EPO对分案申请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进行改革,推出更加简单、更具法律确定性的分案申请新规则,以使各方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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