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利益冲突论文十篇

2024-07-18

财务利益冲突论文 篇1

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委托-代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企业经营者和其所有者财务利益关系的很好的分析框架。在经济学中, 我们将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 不具信息优势的一方成为委托人。在企业契约中, 代理人即为企业经营者, 委托人为企业所有者, 经营者受所有者委托, 代理所有者管理企业, 所有者要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承担风险。所以,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所有者向企业投入非人力资本, 并委托经营者管理, 期望经营者努力工作, 以促使非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 但他们处于信息劣势无法观察到经营者的努力水平, 并也就是说, 企业所有者还要承担经营者的“不努力”风险。而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 由于他们处于信息优地位, 可以选择努力程度, 获取固定合约收入和部分企业剩余, 但经营者的剩余还包括控制权收益, 其总的收入所得与其努力程度不对称, 他们可能为了获得超额控制权收益采取机会主义行为, 违反与所有者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侵蚀所有者的权益。于是, 经营者与所有者的财务利益冲突就产生了。

下面我们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企业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的财务利益冲突, 我们假设:

(1) 经营者的工作水平有两种努力程度, 用α表示, α取值H (努力) 或L (懒惰) , θ是不受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π (α, θ) 表示企业年度总收入, x (α, θ) 表示企业所有者的收入函数, 它也是经营者努力程度α和外生变量θ的函数, s ( (α, θ) ) 表示经营者的收入。

(2) 随着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不同 (α=H, L) , π的密度函数分别为fH (π) 和fL (π) 。

(3) c表示经营者的工作付出, 取c (H) 和c (L) ;undefined为保留效用, 即经营者的机会收益。

于是, 企业所有者的问题就是最优化激励合同s (π) 。

undefined

其中, IR是个人理性约束, 又称参与约束, 即经营者接受委托的期望效用 不能小于其机会收益, 经营者的机会收益取决于人力资本市场。 IC是经营者的激励相容约束, 在企业所有者不能观测到经营者的努力程度α和θ自然状况 , 在既定的激励合约下, 经营者将选择最大化期望效用u的努力程度α, 企业所有者只能在经营者α的努力程度上获得收益。于是, 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契约必须在经营者和所有者最大化期望效用中求得一致。

为了求解经营者与所有者博弈的赢得矩阵, 我们再假设参与人为所有者和经营者;所有者的行动有激励和不激励两种;经营者的行动有努力 (H) 和不努力 (L) 两种选择。于是, 博弈矩阵为:

其中, v1, v2, v3, u1, u2, u3由企业经营者的期望效用函数和所有者的两个约束条件得来。v1>0, v3>0, u1>0, u2>0, v2<0, u3<0如果经营者工作不努力, 即使所有者采取激励决策, 其期望收益为负;如果所有者采取不激励行动, 经营者努力工作的期望收益也为负。

所以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收益:第一, v1, u1为 (激励, 努力) 时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收益;第二, v2, u2为 (激励, 不努力) 时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收益;第三, v3, u3为 (不激励, 努力) 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益;第四, 博弈行动为 (不激励, 懒惰) 时, 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益都为0。

于是, 纳什均衡为:

第一, v1≤v3, u1≤u2时, 纳什均衡为: (不激励, 懒惰) 。即:在激励不当的情况下, 所有者的效用还小于经营者在没有激励时的效用时, 这时企业所有者将选择不会激励。没了激励, 经营者将选择不努力行为, 进而出现了 (不激励, 懒惰) 的纳什均衡;

第二, 当v1≥v3, u1≤u2时, 博弈均衡为: (不激励, 懒惰) ;即虽然所有者采取激励行动, 但是经营者努力工作还是不能得到足够回报;

第三, 当v1≥v3, u1≥u2时, 此时博弈将出现 (激励, 努力) 和 (不激励, 懒惰) 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由于 u2>0, v3>0, 理性的双方会选择 (激励, 努力) , 所以剔除劣战略后, 最终将得到唯一占优均衡: (激励, 努力) 。所以, 要获得 (激励, 努力) 均衡结果, 关键在于要确保v1≥v3和u1≥u2成立, 于是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层面:

(1) 经营者的努力水平α。在委托-代理的博弈模型中, 各种收益寒暑, 如π (α, θ) 、x (π (α, θ) ) 、s (π (α, θ) ) 、u (π (α, θ) ) 都是关于α的函数, 而c (H) 和c (L) 是两个特定值。一般来说, 在外生随机变量变化 不大的情况下, 企业经营者的工作越努力, 所有者的收入就越高, 此时经营者的经营付出也越大, 经营者的报酬s就高。

(2) 激励约束合约。由上述分析可知,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 经营者的不努力行动时常发生, 在实践中, 这是可以通过激励约束合约来解决的。主要包括对经营者的如奖金、股票激励或期权激励等物质激励和如声誉等精神激励。

(3) 经理人市场。一般来说, 职业经理人市场越发达, 经营者越注重自身的声誉, 所以经营者采取“不努力”的行动概率就越小, 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财务利益冲突也会相应降低。

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博弈分析: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贷款银行是其主要的债权人。所以, 企业的债权人主要指向其提供贷款的银行。因此, 企业与债权人的财务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企业与贷款银行的博弈上, 银企的这种博弈由主要贷款发放与贷款偿还两个阶段组成。

(一) 贷款发放阶段。

首先, 企业根据自身的融资需要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然后, 银行根据企业的贷款申请书对企业实施资信调查。综合考虑后银行如果认为企业资信良好, 将可能向其发放贷款, 否则拒绝。在这一阶段中, 企业资信是银行决策的关键考虑要素。显然, 银企关系处于不完全信息下, 是一种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于是, 我们假设再贷款发放钱, 银行效用为0, 对一个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发放贷款后获得的效用为100, 企业由于获得贷款, 也将得到100的效用;银行将贷款发放给资信状况较差的企业, 银行将得到-100的效用, 此时的企业获得100效用;在两种资信下的企业受到银行拒绝贷款后的效用为-50。为此, 我们得到如下博弈矩阵 (如表2、表3所示) :

令企业资信良好的概率为x, 此时银行的期望效用为100x+ (-100) × (1-x) , 当x≥1/2时, 银行的最优行动为提供贷款, 贝叶斯纳什均衡为 (借款, 接受) ;反之, 当x≤1/2时, 贝叶斯纳什均衡为 (不借款, 不接受) 。于是, 我们可以认为, 银行效用最大化的关键在于对企业资信类型的合理判断。

(二) 贷款偿还阶段。

企业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 企业便成了银行的债务人, 银行便成了企业的债权人。合同到期, 企业有两种行动选择:要么按时还贷, 银企业博弈结束;要么违约, 并且以追加新的贷款为条件偿还旧的贷款。这一阶段的银行也可能有两种行动选择, 要么不向企业追加贷款, 这种行动我们成为硬行为, 要么向企业追加贷款, 这种行为称为软行为。银行的类型, 对银行自身而言是已知信息, 对企业而言是未知信息, 企业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和行为观察银行才能判断银行到底采取“软行动”还是“硬行动”。所以这个阶段的银行与企业的博弈是一种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为此, 我们假定当事人有甲乙两企业和银行, 乙企业贷款还未到期, 甲企业贷款已到期, 乙可通过观测甲不还款时银行的反应来判断银行的类型。

首先分析银行与甲企业间的博弈。

假设甲企业不按期还贷, 并且以追加新的贷款为条件偿还旧的贷款。如果银行追加新贷款, 企业归还旧贷款的概率为 ;如果银行不追加新贷款, 企业还贷概率为b, 0

(1) 银行采取硬行动的先验概率为P (B) =p, 于是, 采取软行动的先验概率为undefined;

(2) 银行软行动下的企业还款先验概率为P (F/B) =a, 于是, 不还款的先验概率为undefined;

(3) 银行采取硬行动时, 企业还款的先验概率为P (F/B) =b, 于是, 企业不还款的先验概率为undefined;

(4) 在银行行动类型未知的前提下, 企业还款的概率取决于银行“硬行动”的概率p (B) , 假设银行采取“硬行动”时, 企业还款的概率为P (F/B) , 于是, 银行采取“软行动”的时, 企业的还款概率为undefined。

此时, 银行采取“硬行动”时, 企业还款的概率

undefined

假定企业已向银行归还贷款, 那么, 此时银行采取“硬行动”的后验概率为

undefined

采取“软行动”后验概率为

undefined

如果undefined, 则:

undefined, 于是, undefined, 故, p>0.5, 即:

p>0.5时, undefined, 银行采取“硬行动”;

p<0.5时, undefined, 银行采取“软行动”。

财务利益冲突论文 篇2

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与竞争

1. 在航线布局上。

根据1996年公布的《国内航线和航班经营管理规定》, 中国民航总局对于航线的经营和管理一直采取严格的审批制。直到目前, 任何一家民航企业要获得一条“理想的航线”均非易事, 不仅需满足涉及上座率、市场容量等方面的条件, 而且要经过民航总局层层审批, 很多时候还要获得竞争对手的同意, 越热门的航线越难进入。从2001年起, 民航总局提出实施航空枢纽工程, 开始控制非基地航空公司在枢纽机场的经停。在2002年的航班安排中基本取消了在三大全国性枢纽 (北京、上海、广州) 和六个地区性枢纽 (成都、西安、沈阳、昆明、武汉、乌鲁木齐) 的经停航线。这种中枢辐射式航线网络结构的设计, 有效地利用了航空运输服务的范围经济性, 优化了航线资源的配置。但同时也在客观上造成三大枢纽与六个区域性枢纽之间的航线在位企业明显减少, 基本上排除了非基地航空公司的经营。重组后的三大航空运输集团, 可以继续承担与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基地相关的所有干线的经营, 而在20多家地方航空公司中, 只有海南航空公司因兼并了北京的新华航空和上海航空而成为“幸运儿”。其它地方航空公司则失去了三大基地间的航线资源, 最后仅保留所在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飞往三大基地以及除三大基地外其它城市间有限的干线航线资源, 从而为三大航空运输集团腾出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干线资源可以说是航空公司的生命线, 尤其是与三大基地相关的干线, 几乎都是黄金航线。对于航空公司而言, 谁能够获得这些黄金航线, 谁就有了盈利的基础。2000年, 民航总局曾公布过108条竞争最激烈的干线。虽然数目只占国内总航线数的十分之一, 却有25家企业投入国内总运力的70%进行竞争。与此相对应的是这些航线上的运营收入占全国运营总收入的60%。这些航线中有一半左右都与三大基地有关。借助2002年的业内重组, 三大航空运输集团将热门航线资源瓜分殆尽, 使单个地方航空公司在干线竞争中与三大航空运输集团站在了迥然不同的起跑线上。

2. 在航班管制上。

在抵离三大枢纽的航线上, 航班管制一直较为严格, 非基地航空公司在这些航线上的航班量所占比例一直很小, 对市场的垄断或竞争结构没有影响。其它多数干线航线对非基地航空公司航班数量的管制经历了从最初较为宽松到逐渐严格的过程, 其航班数量在总航班量中所占比例趋于缩小, 竞争地位下降。在中西部地区的干线航线上, 非基地航空公司的航班所占比例下降幅度不明显, 甚至有所上升, 说明这些航线上的竞争在进一步加剧。

3.在航班时刻上。

在影响旅客选择航班的多种因素中, 航班时刻一直处于最重要的地位, 分别有39.02%、43.2%和31.74%的旅客在购买机票时首先考虑的是航班时刻。商务旅客尤其重视其差别。因此, 那些能够使航班获得较好时刻的航空公司无疑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实际操作中, 当航班数量确定后, 航空公司需要就所执行的航班时刻与有关机场所在地的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进行协商。政府部门对此一般不直接干预, 只是制定指导原则和某些限制性规定, 其中往往包括要优先满足基地航空公司对航班时刻的需求。因此, 各航空公司在不同机场 (特别是在各自枢纽机场) 的航班频率和航班时刻有较大差异。如国航在首都机场、东航在上海机场、南航在广州白云机场的航班频率较高, 航班时刻都是每天的热点时间。在这三个机场乘机的旅客都首先选择三大航空公司的航班。

改革后的状况

目前, 随着民航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进行, 有关政府部门对航空公司异地设立基地、设立分公司和开辟航线的管制都有了较大的放松。如海航成立了新疆分公司, 深航成立了南宁、无锡和广州分公司等;深圳到新疆航线, 原来由新疆航空公司独家经营, 目前为南航和深航共同经营。

特别是在航线准入上, 在2006年3月颁布的放宽部分航线市场准入的《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中明确规定, 除涉及民航总局核定的受综合保障能力及高峰小时飞机起降架次流量限制的机场航线、繁忙机场和飞行流量大的航线, 以及飞行安全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机场航线, 航空公司进入运营还需民航总局审批外, 申请国内货运航线和其它航线运营不需民航总局审批, 只需按相应规定到民航总局和各地方管理局登记备案即可。

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国有大型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按过去的规定, 只有基地航空公司才有申请本基地始发航线的权利, 而新规定并没有作这种硬性限制。例如, 民航总局批准南航在首都机场设立基地, 独立运作一个候机楼, 开辟了一些原属于国航市场范围的许多新航线。同时, 也批准了国航深圳—上海—大阪的国际客运航线, 允许国航进入原属于南航和东航的市场范围。民航总局在随后的通告中还允诺, 安排春秋、吉祥等民营航空公司进入部分京沪穗“大三角”和热点航线。

协调航空公司之间利益冲突的措施

虽然目前对国内航线准入的管制有所放松, 但繁忙机场和飞行流量大的航线主要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之间的航线, 而这些赚钱的黄金航线还在民航总局手中, 需要审批才能进入, 并未真正放宽, 对航空市场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且虽然航线航班准入放松了, 但是航空公司取得了航线之后必须去空管局申请时刻。如果时刻申请不到, 一切都是空谈。在航线航班的评审中还有一些限制性条件:各航空公司现有航线航班客座率达到72%时才能申请增加航班;两家以上航空公司经营同一航线、同时申请增加航班时, 新增航班按各航空公司在该航线上的现有市场份额进行分配;每年旅客流量在40万以上的航线允许四家公司经营, 10~40万的航线允许三家公司经营, 10万以下的允许两家公司经营。这些都会加剧航空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对这些利益冲突应采取协调措施:

1.在航线使用上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改变目前根据基地公司需要来分配市场资源的管理政策。基地建设有利于拓展市场空间, 需要一定的航线航班资源, 但不能为此而挤占他人的空间。而且, 航空公司设立基地应遵循物流运行规律。由于当前授予航线航班资源向基地公司倾斜, 因而航空公司便把建立基地作为争取航权的手段。基地数量过分膨胀, 既不利于航空公司控制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 也不利于促进落后地区民航市场的发展。

2. 针对当前不同航空公司为争夺优质航线资源而产生的矛盾, 应逐步采取市场化手段加以解决, 即建立健全航线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应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 改革目前通过行政审批来分配航线的制度。通过招投标等方式, 实行航线资源有偿使用, 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场配置航线、航班资源的机制, 以确保航空公司之间的平等竞争。对航空资源紧张的始发机场, 应根据航班时刻紧缺的程度征收资源调节费, 然后用这笔调节费建立“扶贫基金”, 专款专用, 补贴“老、少、边”地区的航线和机场的营运成本, 促进全国航空运输市场协调发展。同时, 还可把由航线资源有偿使用取得的资金收益作为建立专项民航建设基金, 用于空管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和人才培养。这样既调整了航空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 还为其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外部支持和技术保障。

3. 航班时刻的分配与协调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把新增加的航班时刻留出一部分, 优先分配给市场的新进入者和连接“老、少、边”地区的航线航班, 以确保航空公司不分新老大小、地区不分贫富都有均等的竞争和发展机会, 使市场机制发挥对垄断行为的威慑作用。航班时刻分配要逐步过渡到国际通用的50/50规则 (即50%的新增航班时刻优先分配给市场新进入者) 。还要加强航班执行率的管理, 取消航空公司虚占时刻, 促进稀缺资源有效利用。应开设航空时刻交换市场, 允许航空公司之间自由交换航班时刻, 以提高运行效率, 逐步使国内航班时刻的分配与国际通行的规则接轨。

当友情遭遇利益冲突 篇3

把话挑明:利益之争不损害友情

行政部的于洋和朱萍,关系很好,相互间无话不说。让人奇怪的是,多年的职场打拼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她们的友情。原来,她们有一个维系友情的“法宝”—— 把话挑明。

公司决定行政部选派一位员工出国培训。出国培训,不仅费用全免、工资照发,还可以为职务晋升增加砝码,确实是一份美差,部里人人都想争取这个机会。于洋资历老、工作卖力,深得领导赏识,看看周边,竞争对手只有朱萍了。中午吃饭时,于洋直截了当将她的想法告诉了朱萍,说:“这些年我为公司吃了多少苦,也该轮到我了吧!要是领导大方些多给个指标,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国外了。”朱萍听出话外之音,附和着说:“是啊,是啊,也该你去了……”欲言又止,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既然我们是好朋友,我也挑明了吧。其实,我也很想争取这次机会呢。”意图撞在了一起,两人相视一笑。于洋说:“部里其他同事争到的可能性不大,出国培训指标非你我莫属。”朱萍说:“那我们谁也不要欠谁的,按惯例公平竞争。”于洋点点头。

接下来,两人各自忙碌起来,申请、陈述、争取,一切进行得有条不紊。过了几天,领导找于洋谈话,表示公司决定将这次出国机会给她,让她做好工作交接和出国准备。于洋按捺不住喜悦的心情,马上把这个好消息跟朱萍分享了。朱萍有些失望,但还是笑着说:“真为你高兴!不管是你去还是我去,都值得祝贺!这也说明我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和提高。”听了朱萍的这番话,于洋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她们的友情没有因这次利益之争而受到伤害。

启示:于洋和朱萍面对职场利益冲突,都选择了事先挑明,把自己的想法向对方公开,以争取对方的理解与支持,也让自己可以不再考虑友情的因素,而心无旁鹜地去争取职场利益。相反,如果是拉不下脸面,不事先沟通和交流,就会各怀心事、相互猜忌,甚至为了利益不惜伤害友谊,犯下“职场背叛”的大忌,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终会损害珍贵的友情。

倾力合作:友情与利益的“共鸣”

“海归派”何磊经老同学、公关公司媒介部经理周晓鹏的引荐,应聘到资讯部经理职位。上班伊始,老同学提醒他:“国内国外不一样,要当心‘办公室政治’啊。”何磊没想那么多,笑着对老同学表示感谢。

这天,公司开例会,周晓鹏陈述完产品“推广计划”,老板让大家发表意见。部门经理们一言不发,见此情景,何磊开了腔:“我觉得这个计划很好,不过我认为,如果再加入风险预测,它将是一份很完美的方案。”何磊话音刚落,就注意到其他部门经理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这时,老板发话了:“计划总体不错,何经理的意见很好,请周经理对计划再作完善。”

散会了,周晓鹏叫住何磊,一脸苦笑:“老弟,今天你可害苦我了。”何磊不解:“我也感觉不对劲,怎么回事啊?”周晓鹏说:“我这份计划两次公开讨论都没过关,老板上次已经发火了,如果再不能通过,公司可能就会失去这个项目。这个紧要关头,谁都不敢妄言啊。”何磊说:“可我提建议,这是为公司好啊。”周晓鹏说:“你提的意见也对,问题是客户明天就要计划书,时间这么紧,拿不出來就误大事了。”何磊没想到里面有这么多讲究,意识到自己违背了“常规”,给老同学增添了麻烦。

接下来,何磊立即找到老板,表示愿意全力配合周晓鹏修改计划书,争取了老板的同意。两个老同学一起加班到凌晨,终于完成了任务。项目庆功会上,周晓鹏第一个端着酒杯走到何磊面前,无须多说什么,经历这次事件,他们的同学情谊已经更上层楼了。

启示: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年轻人应该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与工作利益的关系,学会怎么与同事和领导相互沟通。如果你对某项决策、工作有意见和看法,一定要从大局出发,考虑详细,并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场合来提出,提出时也要拿捏好分寸,必要时可采取跟当事人私下交流的方式。

敢于说不:不让友情左右原则性利益

业务员黄新“磨”了几个月的客户终于来公司签合同了,销售副厂长林明为老朋友多年来不菲的销售业绩感到高兴,亲自参加与客户的谈判。双方谈到交货价格时,林明提出按照原先商定的价格,客户的态度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表示不能接受,并意味深长地说:“我听说,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贵厂上个星期接到了一大批退货。”林明赶紧解释:“退货这回事,并非是质量问题导致,而是我们发货时弄错了产品型号。”客户语气坚决:“是不是型号的原因我就不再追究了,但是,昨天贵厂车间做的货物出了问题,厂长都亲自下到车间过问,这件事林副厂长又想作何解释?”林明不禁惊出一身冷汗,客户对厂里的情况一清二楚,这谈判简直谈不下去。最后,客户狠狠地下调了价格,又请厂长出面拍板,合同才最终签订,公司为此损失近百万元。

客户走后,厂长大发雷霆:“是谁把工厂内幕泄露出去的,这种事在厂里绝对不能容忍!林副厂长一定要调查清楚。”后来,事情弄清楚了,让林明颇感震惊:泄露工厂机密的,竟然是黄新,而且黄新还为此得到5万元“好处费”!黄新主动找到林明,愧疚地说:“老哥,都怪我财迷心窍,中了那老家伙的圈套。”林明说:“你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老哥我非常痛心,但工作归工作,感情归感情,处罚是不能免的。”经厂长批准,林明作出没收5万元、罚款两万元的决定。林明把黄新叫到办公室,说:“在原则性问题面前,不能有丝毫马虎,我这样处理,既是为单位好,也是为你好,希望你能理解,并且体谅老哥!”黄新说:“我理解你,这几天我考虑了,这里我待不下去了,我已写好了辞职信。”林明想了想,从抽屉里找出一张名片:“老弟,我尊重你的选择,是虎到哪儿都吃肉,这个名片上的经理,是我一个老同学,你可以去他那里看看,我这就打电话给他。”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启示:身在职场的人们,面对“左手是职场友情,右手是原则性利益问题”的时候,应该学会坚持原则,在涉及原则性的利益面前,谦让而不退让,循原则而不徇私情,不能让友情左右你对原则性问题的判断,不能做违背单位价值观及商业道德的事,一言蔽之——为了工作。

编辑 张金余

财务利益冲突论文 篇4

【中文摘要】腐败是各国的政治毒瘤,国内外学者围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提出了各种治理理论,而利益冲突作为一个廉政学概念近年来引起了学者们的重视。本文也主要研究利益冲突的廉洁性意义。公务员利益冲突导致的腐败和廉政建设问题,已经成为政治稳定性的潜在威胁。我国许多公共政策决策失败、执行不力以及官僚主义、腐败现象都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即利益冲突。因此,防止利益冲突已经成为维护政府清廉、防止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应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利益冲突导致的政治腐败问题和廉政建设问题,本文主要从利益相关概念的界定;利益冲突对政治腐败的影响;协调利益冲突从源头上治理政治腐败三部分出发,从利益冲突角度下研究防治政治腐败的对策。

【英文摘要】Corruption is the cancer of all countries that treat the social healthy development.And all of these has also influenced political stability in China.Lots of academic have find different methods for this problem in the world.In this years, more and more people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flict of interest as a new uncorruption concept which as become a great problem in our social.Conflict of interest cause corruption has become a big problem that treat politic stable.And it is also the culprit of some Chinese social public policy errors s

bureaucracy and corruption.In this condition, the best way of establish a clear goverment and prevent corruption of civil service is to prevent effectively when the conflict of interest occurred.For talking clearly about the problem of corruption in new period of China construct socialism, I will focus on the meaning of conflict > the influence of corruption causes by conflict of interest and the policys of how to against corruption under the conflict of interest.At last, find the best way to establish a clear government.【关键词】利益冲突 公务员 腐败

【英文关键词】Confict of Interest Civil Service Corruption 【备注】索购全文在线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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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利益冲突对政治腐败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4-5英文摘要

5引言7-8

中文摘要

一、利益冲突相关理论

(二)利益结构、的界定8-1

4(一)利益的界定8-10

10-14利益矛盾、利益冲突14-2

3二、利益冲突对政治腐败的影响

(二)我国

(一)利益冲突的历史演进14-1

515-17利益冲突的发展特征响17-2

3(三)利益冲突对政治腐败的影

三、协调利益冲突从源头上治理政治腐败

23-30益观23-25

(一)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利

(二)建立利益惩处机制,制定防止利益冲突相

(三)建立利益约束机制,推进防止利益冲突

(四)建立利益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福利关法律25-27制度创新27-28制度28-3032

结论30-31

参考文献31-32

论新闻图片报道中的利益冲突 篇5

一、新闻图片的广告植入

“广告植入简单而言就是将商品品牌符号融入在传媒产品中, 使受众加深对该产品的印象, 从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 达到品牌媒介营销的目的。”新闻图片对受众往往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一些广告主看准了这一领域的商机, 于是便有了大量新闻图片中的广告植入。广告植入行为对于媒体和广告主而言都有相关利益收入, 但最终为其行为买单的还是广大不知情的消费者。

广告植入对新闻图片的质量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 不少广告喧宾夺主, 使受众辨认不出究竟是广告还是新闻。我国1994年10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 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 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新闻图片和文字同属于新闻报道的一部分, 因此新闻图片中的广告植入行为也应该具有可识别性。

二、娱乐性新闻利用图片炒作

传媒的低俗化近来特别引起公众的注意, 而低俗化的表现之一就是新闻图片的泛黄化。自从2008年“艳照门”席卷娱乐圈后, 影视公司和媒体不约而同发现“艳照”是一个迅速吸引受众眼球的方式, 于是无论是名人明星还是妄图成名者都用这种方式炒作自己, 媒体也参与合谋, 乐此不疲地制造轰动新闻, 似乎越低俗就越容易吸引受众的眼球。各种“门”频频爆出, “兽兽门”“泼墨门”“下跪门”……这种炒作方式一时之间充斥着媒体的各个版面, 一方面媒体有料可爆, 另一方面明星和影视公司在炒作中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和受关注度, 两者达到了“双赢”, 但最终受害的却是社会公众。这种以牺牲媒体信誉而进行的炒作行为不利于媒体的持续发展, 长此以往媒体丧失的是自己的公信力。“成功的炒作方案往往就成功在它对公众利益的充分尊重上面”。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繁荣发展, 这种低俗的、恶趣味的商业炒作只会招来民众的厌恶和鄙视。

三、灾难新闻图片的伦理冲突

灾难发生往往是新闻报道的重大题材, 当灾难发生时各大媒体纷纷出动记者赶往灾难现场进行新闻报道。灾难新闻图片的传播效果比文字新闻更具震撼力、冲击力。但是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在救灾过程中常常起到反作用, 有的记者不顾抢救伤员的紧迫形势, 要求营救人员为拍摄镜头让路;有些摄影记者肆无忌惮地抓拍残酷、血腥的场景以达到煽情效果, 随便侵犯受难者的肖像权和尊严;还有些记者麻木不仁地按动快门来记录死亡者和死者家属悲痛欲绝的场面。

记者在灾难新闻的报道中包含两方面的利益冲突, 其一是拍摄者与被拍摄者的利益冲突, 新闻记者的利益是拍摄到具有传播价值的图片, 而这些图片可能侵犯到被拍摄者的利益;其二是新闻图片带来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冲突, 摄影记者应该考虑到受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新闻图片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媒体在灾难中应当发挥传递服务信息和救援信息的作用。例如及时发布救援情况、提供救灾物资的供给情况、帮助离散家属寻找亲人、为救援队寻找救援目标等方面的作用, 而不是为了煽情、追求更高的收视率而进行漠视受灾者生命和尊严的采访报道。

四、数字技术带来的新闻图片造假

在传统图片伦理观念中, 人们普遍认为“眼见为实”。而“藏羚羊假照片”、“华南虎假照片”等新闻图片的造假后, 人们发现“眼见不一定为实”,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图片处理软件的普及和应用, 每个人都可以很容易地对任何一张图片进行数字化的编辑处理。数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利用数字技术不仅可以降低拍摄成本、方便图片检索, 还提高了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另一方面, 对新闻图片进行编辑处理的过程中, 也会给新闻图片的真实性带来严重挑战。一些记者为了自己的作品在摄影大赛中能够获奖而对图片进行修改、一些媒体为了使新闻图片更具轰动效应而进行加工处理。摄影记者和新闻媒体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忽视长远的发展, 新闻图片造假不仅损害自己的前程, 对媒体的公信力也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通过以上现象我们看到对传统的新闻图片伦理已经摇摇欲坠, 新闻媒体与社会公众、摄影记者与被拍摄对象之间的冲突已相当尖锐, 面对以上问题, 我们应理性地分析其存在的原因:

首先,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普及, 媒体纷纷走向市场迎合市场需求。广告收入直接决定着媒体的盈利, 而广告购买的就是受众的注意力, 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媒体不得不取悦读者和市场, 甚至降低格调以迎合读者的趣味。传媒之间的恶性竞争使新闻质量下降、炒作之风盛行, 假大空的信息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而科技的进步、互联网的普及也对新闻的时效性和趣味性提出新的要求。网络技术应该成为人们传递信息、分享资源、参与互动的平台, 而不是造假炒作滋生的温床, 媒体应为大众正确使用科学技术和网络平台做示范, 使其真正为我所用。

其次, 媒体为满足受众的猎奇、窥私心理。好奇心理是人们自然地对某一对象关注和感兴趣的一种心理指向。现代人深层次的精神交流越来越少, 给人造成了心理上的不安全感, 因此有些人就通过窥视别人来得以发泄。紧张快节奏的生活、工作家庭压力的重担、心理空虚身体透支等情况是现在都市人的真实写照, 在这种生活状态下, 受众乐于阅读一些娱乐消遣类新闻, 以此来宣泄情绪、释放压力。部分媒体为吸引受众眼球, 不断制造低俗的新闻以满足受众的窥私心理, 使得新闻恶俗化的趋势愈演愈烈。

再次, 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较低。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媒体都想尽办法抢新闻、造新闻, 一切以“利”字为先, 记者的发稿量直接决定其薪水的多少, 媒体负责人只重量不重质, 只顾新闻是否足够吸引眼球而不管新闻的真实性。在这种追求更多受众注意力的情况下, 新闻从业者逐渐沦丧, 忘记自己的职业道德, 这种“丢了西瓜拣芝麻”的行为使媒体行业的可信度集体下滑。

高校的扩招、各类院校纷纷开设新闻课程使每年有大量的新闻专业毕业生涌向劳动力市场, 而各个院校的新闻教师队伍、新闻教育系统、新闻教学资源无法满足学生和社会的需求, 大学新闻教育与社会现实严重脱节。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特别容易受到社会上功利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影响, 在强大的生存竞争、就业压力面前, 心存浮躁、急功近利也就不足为怪了。

最后, 媒体与新闻从业者的关系令人堪忧。近几年“新闻民工”现象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媒体人员流动的现象极为普遍, 许多新闻工作者做了很久记者, 甚至没有工作证、记者证, 正常的工资待遇等合法权益更得不到保障。新闻工作者自己的生活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 却为社会公众的利益东奔西走。这种缺乏安全感的情况导致了媒体从业者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能为自己带来物质回报的事情上去。在采访中, 往往注意那些能够吸引人眼球甚至能引起轰动效应的新闻事件上, 而面对那些反映社会真实问题的新闻素材, 因为怕耗费大量的时间和承担巨大的风险却得不到相应的物质回报, 则常常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这必然会致使一部分媒体新闻报道的质量下滑, 影响了媒体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如今, 传统的新闻伦理受到严重挑战, 新闻图片报道中产生的利益冲突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不能回避, 只能积极寻求解决之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解决以上问题。

第一、加强新闻媒体的自律。新闻工作者要将新闻工作放在首位, 在不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下考虑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在当今激烈的媒体竞争局面之下, 一些媒体片面强调经济利益而不顾其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但是, 新闻事业的职业特殊性要求新闻工作者不能完全遵循这种价值观。这就需要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以职业道德自律, 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不能忽略新闻传播的社会效益, 更不能以牺牲公信力来换取短暂的经济效益。要注意在作品中彰显人文关怀。生命的价值永远高于新闻, 新闻记者首先是一个人, 其次才是一个记者。但部分新闻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本末倒置, 忽视“人的价值”, 新闻记者应该成为对生命充满尊敬、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 新闻记者要做一个有良知的记录者, 在新闻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 尊重被采访者的合法权益和感受。

第二、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与审美趣味。媒体与受众互为因果, 互相影响, 受众对传播内容的低俗化、恶质化也有不可逃避的责任。大众传媒的内容与格调在一定程度上由受众决定。因此受众应当经常进行自我审视和自我约束, 自觉抵制各种低俗化的传播内容, 提升自己的审美趣味和欣赏水平。还应积极参与媒体活动, 表达对媒体的期望与关注, 对媒体的不当行为或危害公共利益的报道应要求媒体纠正改善。此外, 媒体可以通过与受众互动沟通, 帮助其提升媒介素养。比如可以印发宣传册向大众普及媒介知识, 组织媒体工作者到大学、中小学讲授媒介素养的课程, 组织参观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 使受众了解媒体运作, 媒体可以在自己的节目中开设专栏开展媒介教育等等。

第三、规范新闻媒体与从业人员的关系, 提高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素养。首先, 媒体集团应该主动与记者签订劳动合同, 只有对自己负责任的媒体才能让公众相信它的公信力, 只有当媒体从业者自身有稳定的工作、健全的保障时才能更好地投入到新闻工作中去。其次, 新闻工作者应该成立相关的行业劳动保护组织, 帮助一些没有劳动保障的记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规范新闻从业者的流动, 关注新闻工作者的心理健康, 建立各大媒体之间的沟通机制, 正确处理新闻从业者与媒体集团的关系。此外, 还可以精化传统的新闻教育, 各大新闻院校可以整合教学资源, 规范教学内容, 帮助学生在假期参与媒体实习、体验新闻工作, 了解新闻工作的实际情况, 为媒体输送真正高素质的人才。

综上, 只有新闻记者充分考虑到公众的利益与审美需求, 遵守职业道德, 才能做社会忠实的守望者和历史真实的记录者。只有公众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与媒体通力协作, 才能促进媒体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营造一个健康的媒介环境。

参考文献

[1]胡兴荣.《新闻哲学》.新华出版社, 2002.

[2]叶明《新闻图片的广告植入分析》, 中国播音主持网, 2010—5—14

财务利益冲突论文 篇6

一、聚点的内涵及条件

(一) 聚点的内涵。

1960年,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托马斯·谢林 (Thomas C.Schelling) 在其专著《冲突的策略》 (The Strategy of Conflict) , 首次提出“聚点” (focal point) 的概念, 他把聚点解释为博弈系统的所有参与者都认可的具有历史的、文化的或者其他一些突显特征 (property of salience) 的均衡点。当博弈参与者之间没有正式的信息交流或信息不完备时, 他们所处的“环境”往往可以提供某种线索 (clue) 或建议 (suggestion) 使得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与各自的条件相称的策略 (聚点) , 从而达到均衡。也就是说, 当人们看到或意识到许多可能的均衡解时, 有些策略可能存在着一些凸显的特征, 使人们可以达成某种共识的策略, 从而达到均衡。[1]

(二) 聚点的条件。

聚点均衡是在博弈参与者具有多种策略选择情况下做出的协调性的决策, 博弈的性质一般属于对称协调博弈, 并且在博弈收敛于聚点时双方收益均等并最优, 否则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没有收益或者为负。最简单的典型对称协调博弈收敛于聚点的数学模型可以表述为:

设S={1, 2, 3…N}为N个参与者的行动集合, U (n1, n2) 为收益函数, 则:

式中n1, n2为行为人1和2的选择, 此为对称协调博弈的一般表示方法。[2]

根据谢林的描述, 对称协调博弈收敛于聚点需要一些关键条件:第一, 聚点是多纳什均衡博弈的一个解决方案, 该解决方案的依据是某些易于发现的显著特征, 往往源于独特性或唯一性。判断这些显著特征并形成聚点均衡,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与者的直觉而非逻辑思维推理, 主要依靠参与者对历史经验、文化、审美观、诡辩推理等, 甚至类似的奇思妙想, 即便是来自于逻辑推理, 其推理也必须依靠想象力从环境的众多细节中找到主要线索。[3]第二, 在博弈系统的外部因素中, 如果存在某些醒目的标识, 能够发挥提醒或者警示的作用, 成为参与者确定自身策略的依据, 则有助于聚点的形成。[4]第三, 聚点的产生一般以缺乏有效沟通为前提, 因此讨价还价是不可能的, 博弈参与者充分依靠自身的想象力和逻辑形成自身的理性选择, 追求利益最大化, 形成能够避免利益冲突的默契协调。在聚点均衡形成的过程中, 参与者为了避免两败俱伤, 追求共同利益的实现, 会努力寻求参与者之间的协作因素, 来达成默契或共识。虽然在信息不完备条件下的聚点均衡作为一种协调预期判断的默契方式结果, 可能不如显著方式谈判的结果显得公平, 但因能避免冲突而具备相当积极的意义。[5]

二、员工利益博弈多重纳什均衡微观分析

在组织的环境因素影响下, 员工面对利益取舍有着各种策略选择, 现以两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为例, 构建一个典型的对称协调博弈模型, 通过分析博弈过程中的微观机制和宏观路径来分析企业文化对于利益冲突发挥调节作用的协调机制。

(一) 多重纳什均衡利益博弈模型。

依据现实情况, 假设在同一个组织中的两个等同身份员工, 在企业活动总中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 两人可以选择的策略都有自私和奉献两种, 奉献可能会付出过多成本而使得收益严重受损, 自私则选择保守的行为而没有投入成本, 但有可能被管理者罚没既得利益, 给定其策略组合和收益函数表达与如下标准式博弈模型, 如表1:

在该博弈中, A和B两名员工因在利益冲突中各有两种策略:自私、奉献, 因而其策略组合有四个。如果两人都选择自私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将因为自私行为影响组织的绩效, 最终双方收益均为10;两人若都选择奉献收益为50;若一方选择奉献, 一方选择自私, 则组织及个人业绩会因为缺乏有效合作而为0, 从而自私方收益为0, 而奉献方将会因奉献付出成本, 收益为-10。

(二) 聚点均衡路径。

上述多重纳什均衡博弈模型收敛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没有博弈系统以外的因素发挥作用, 将会成为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谢林通过实验的方法验证了聚点均衡理论的有效性, 使得这一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借助谢林的研究结果, 我们对上述模型做相应分析。1、按照聚点理论, 多重纳什均衡问题的解决依靠的是博弈系统以外的其他影响因素, 也即外生变量促成了聚点均衡。2、聚点的形成是在缺乏有效沟通所带来的信息不完备条件下, 博弈参与者受系统外部因素影响主动协调自身行为所产生的均衡, 并不是制度化的成果, 因而具有不稳定性而容易随环境变化而变化。3、在本文所设定的模型中, 从 (自私, 自私) 到 (奉献, 奉献) 是一个帕累托改进的路径, 系统收益明显增加, 外部影响是富于建设性的。在这一博弈模型的外部, 也即员工所处的企业环境, 存在众多的聚点线索, 代表性的就是企业文化的丰富内容。

在企业运行过程中, 成员之间时刻处在利益博弈过程中, 鉴于制度建设的局限性而导致的制度管理缺位、硬管理经常难以有效激励约束员工行为, “经济人”的特性导致员工追求自我私利的现象非常普遍, 采取软管理措施则是一个重要的选择。企业管理者通过建设丰富的企业文化, 在企业内部提供诸如价值观、历史传统、CIS系统及其标识物作为聚点线索, 通过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引导员工自觉协调自身行为, 从而选择收益占优的均衡 (奉献, 奉献) , 共同选择做出奉献, 使得博弈收敛于聚点均衡, 达成良性竞争合作局面, 产生帕累托最优。如表2

三、企业员工利益博弈宏观协调路径

参照前文有关微观聚点均衡博弈模型的基础, 在整个企业层面上, 很容易推理出文化影响下企业员工利益博弈的宏观路径, 能够给予企业管理者强化软性管理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一) 聚点均衡视角下的企业文化作用路径。

企业内部有众多为寻求利益最大化而相互博弈的员工, 形成复杂的利益关系, 为简化分析, 在此以两两相互利益冲突博弈为典型基本单位进行分析。在缺乏文化标识、历史传统等线索和暗示的状态下, 在此称为自由状态, 企业员工之间表现为基于个人充分理性和利益最大化的博弈行为, 也即亚当?斯密所谓经济人行为, 员工容易为了个人利益各行其是, 呈现相对无序化状态, 产生内耗, 个人和集体利益都不能达成事实上的最大化, 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愿望相悖, 在制度、管理等因缺位或者不健全的条件下, 无法产生帕累托改进, 这种情况在企业管理中也并非偶然。在此情况下, 企业若具有良好的文化氛围, 通过企业内部的历史传统、文化标识、线索和暗示等影响员工的理性判断, 使得员工积极自我调整, 协调自身行为, 在多种可选行为路径中选择一定程度的奉献和牺牲, 所有员工都能努力以企业整体目标为导向, 形成众多的聚点均衡态, 无序化得到有效改善, 努力保证企业整体利益, 而最终保证了自身利益, 实现了帕累托改进, 增进了个人和企业的福利, 尽管最初可能表现为个人利益的损失。

(二) 聚点视角下企业文化的效应

1、企业文化及其载体的聚点生成效应。

聚点理论中多纳什均衡模型能否最后收敛于聚点, 受到参与者是否具备共同的线索的决定性影响, 另外, 环境中线索是否具备明显的载体来警示参与者, 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博弈收敛于聚点均衡的重要影响因素, 即如果存在一个具备明显特征的标识, 则能够促使参与者做出聚点均衡策略选择.企业文化是作为集体假设所构成的基本模式和价值体系, [6]主要表现为企业员工所共同拥有的价值观、风俗习惯、伦理规范等因素的集合, 并通过员工日常行为、CIS系统、制度化管理措施等得以体现。一方面, 企业文化本身来源于企业长时间的历史积累和传统经验凝聚, 成为企业员工行为的共同行为依据和线索, 会成为企业员工在利益博弈中收敛于聚点均衡的重要依据之一。另一方面, 企业中文化的具体载体, 如标语口号、政策文件、高层倾向和潜规则等等, 会成为聚点理论中的标识物, 员工之间产生利益冲突时, 若能接收到诸如有关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等内容的标识物的信息刺激, 或者联想到高层倾向于重罚因利益而产生矛盾的员工, 则会自觉调整自身行为, 使得双方博弈收敛于聚点均衡。

2、降低管理成本效应。

聚点均衡一个重要前提是博弈参与者缺乏有效沟通, 也即信息不完备, 参与者之间不能进行正常的沟通和谈判, 因而能因为外部因素的影响不同而带来博弈均衡的不确定性。聚点的存在替代了繁琐的沟通, 减少了沟通所需人力、物力和时间等资源消耗, 使得无需沟通而达成默契成为现实, 有助于消除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企业管理实践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消除不确定性的一种工作, 聚点均衡的过程是参与成员自觉默契协调的过程, 并不需要管理者付出直接的管理成本, 管理者只要能提供一个适当的环境氛围, 形成一个长期的内部协调惯性, 可以达到一定程度上的一劳永逸的状态, 因此是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途径。

3、增强员工满意度效应。

聚点的存在有助于员工之间找到共性从而自然地形成团队, 也即聚点成为其协调性变量。[7]团队的形成有助于员工规避恶性竞争, 减少企业内部矛盾, 促进企业利润和员工福利水平的提高。企业内部利益冲突的减少, 默契的增加, 使得员工在降低成本的条件下, 增加了收入, 提高了人际关系水平, 增强了员工满意度, 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由此形成良性循环。

聚点均衡理论为管理者借助企业文化建设解决员工利益冲突问题提供了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途径。企业文化建设内容丰富, 层次和范畴较广, 在宏观和微观上都为企业解决内部矛盾、增强企业软实力进而提高打造核心竞争力提供了依据。

摘要:员工基于充分理性和利益最大化两大原则参与企业运营, 这一过程是形成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博弈的过程。遵循经济人的特性, 若存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缺位的情况, 利益冲突博弈往往呈现无序化状态。聚点均衡理论很好地揭示了博弈参与者之间微观动机及其宏观路径, 可以诠释企业文化协调员工利益冲突的微观机制和宏观路径。优秀的企业文化为企业提供了众多的聚点, 促使员工自觉调整自身行为, 进而促进企业利润和个人福利水平的提高, 向帕累托最优状态调整。

关键词:聚点,企业文化,利益冲突,纳什均衡,帕累托改进

参考文献

[1]Thomas C.Shelling.The Strategy of Conflict[M].MA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57-58.

[2]李军林.聚点理论及其发展[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7. (3) :38.

[3][4][5]托马斯.谢林著, 赵华等译.冲突的战略[M].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6.51-51, 58-59, 64.

[6]埃德加.H.沙因.组织文化与领导力[M].马红宇, 王斌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3-12.

财务利益冲突论文 篇7

一、我国移动通讯产业现状

一般来说,我们说到的移动通讯产业也可以叫做电信业,传统意义上的移动通讯产业只是包括邮政和电信两个大类。进入新时期以来, 伴随着电子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移动通讯业的外延也不断得到延伸, 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移动通讯行业主要分为通讯制造业和通讯运营业两种。通讯营运业是指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比如手机、终端等,主要有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和其他电信业务三大类,固定通信网是指国际国内长途、市内通话等业务,移动通信网是指无线传呼、集群电话、卫星通信等,而其他类电信业务是指同互联网相结合的相关业务领域,包括邮件、金关、金桥等。移动通讯产业主要是指以通信为主导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这一产业链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源头、中间运营商和终端。移动通讯产业的源头是指手机的生产商,如华为、中兴等,中间商就是服务的提供商以及销售商,如移动、联通等,终端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手机。移动通讯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通过与计算机网络、新闻媒体、金融服务等新兴领域的结合,使得其在你基础设施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正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潜力巨大的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移动通信产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可达到45%左右,电信产业的资产总额增长了近30倍,尤其是智能手机的兴起更进一步促进了通讯业的发展。

二、腾讯微信与中国移动的“角逐”

虽然中国移动的业务一直是在发展的,但是在这近10年以来,中国移动的利润呈现的却是下降的情形,这其中最大的因素就是腾讯微信的介入。腾讯微信与中国移动存在着极大的利益冲突。首先,中国移动中的飞信与腾讯微信是最直接的对手,二者提供的都是使用流量的文本或者是语音信息,面向的都是年轻化的客户。第二点就是中国移动可能成为腾信微信的主要供应商,甚至是未来的替代产品生产商。相对于腾信微信来说,中国移动的年轻客户的市场占有率是极高的,而中国移动的原有客户的忠诚度也是不容忽视的,这就导致腾讯微信要想取而代之的难度增大。最后一点,移动互联网技术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家的重点鼓励与支持,而这种国家政策方面的倾斜对腾讯微信极为有利。鉴于以上形势,中国移动与腾讯微信的角逐还将继续下去, 当然这也将影响到我国通讯行业未来格局的发展。

三、我国移动通讯产业的发展对策

我国的移动通讯产业随着科技的发展也在迅速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利润冲突。因此,为了我国移动通讯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进行干预。

(一)注重良好移动通讯环境的营造

一个良好的产业环境的营造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在我国的移动通讯业,还是存在着观念落后的情形,通信产业的从业人员没有从社会的信息化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该产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产业环境,就是希望相关人员能够在认清问题的同时,充分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我国移动通讯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通信产业竞争力的优化和升级。

(二)我国移动通讯产业道路发展的创新

创新是关键,我国的移动通讯产业依附的是原先的发展模式,对于现今的通讯发展必然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因此,要想我国的移动通讯产业健康的发展,必须要在学习和研究国外通讯行业有效发展方法的同时,加强自身的发展和创新,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通讯产业发展新方法。

摘要:就目前来说,我国是一个电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的国家,但与此同时,电信业是处于垄断阶段,我国的通讯产业和电信服务发展相对落后,随着我国加入WTO,移动通讯产业受到国际的强烈冲击。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电信产业的概况,以腾讯微信与中国移动间的利益冲突为切入点对移动通讯问题进行分析,在这个基础上,对如何促进我国电信行业健康发展提出笔者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通讯产业,利益冲突,对策

参考文献

[1]罗凡,郝剑.我国信息制造业大企业国际竞争力分析[N].蚌埠学院学报.2012(04)

[2]杨学山.2011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重点工作[J].信息系统工程.2011(02)

[3]高潮.信息通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曾助推美国经济十年持续增长[J].中国对外贸易.2011(02)

[4]李勇坚.建立有效的监管体制:我国电信服务业发展与开放的必然选择[J].经济研究参考.2007(33)

财务利益冲突论文 篇8

1 利益相关者识别

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城市拆迁中的种种矛盾都归因于利益分配问题。我国当前的社会矛盾突出地表现为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尤其是新产生的利益群体之间的一致与摩擦、相同和相异,形成了不同利益要求的相互冲突博弈。社会的不和谐突出地表现为利益群体因利益差别所引发的矛盾。所谓利益群体,通常指经济利益群体,即在经济利益上地位相近的人或有一致经济利益要求的人所形成的群体。建设项目类型众多,项目业主多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资金来源渠道多,往往由多种利益主体“捆绑”成独立的法人参与市场运作,大部分项目都需要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建设方自然成为城市征地拆迁的利益相关者。从实践来看,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中利益冲突者有:政府[1]。正如马克思所说:“土地价格无非是出租土地的资本化的收入”。用公式表示为V=a/r,其中,V为土地价格;a土地纯收益;r为土地还原利率。沿用上例,据抽样调查结果,浙江省农民经营土地年平均收入为4 337.2元/hm2,利用土地收益理论原理,取还原利率为2%(这与一年期的存款利率接近),这样,农用土地征收前的价值V=ar=4?337.20.02=216 860元/hm2≈21.69元/m2。由此,在不考虑各方利益如何分配的情况下,土地的增值情况如下。

a. 征收前,土地的收益价格(价值)为21.69元/m2,亦即土地当时的价值。

b. 征收时,土地的价格为53.93元/m2(土地征收价格),比征收前增加32.24元/m2。

c. 出让土地时,土地的价格为386.74元/m2(土地供应价格),比征收前增加365.05元/m2。比征地时增加了332.81元/m2。

3.3 政府与失地农民的纯收益分成

a. 失地农民的收益。其获得的总收益为37.75元/m2,其付出的成本实际上是机会成本,即如果此地不被征收,那么仍将用于种植。这样,农用土地的收益价格(机会成本)为21.69元/m2,所以村集体及农户的纯收益为16.06元/m2。

b. 政府收益。在征地及土地出让阶段,政府(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共获利386.74元/m2(土地出让价格)-174.13(基础设施开发投资成本)元/m2-53.93元/m2(征地总费用,转为开发商负担)+16.18元/m2(征地过程中的税费)=174.86元/m2。

c. 土地开发商的收益。经查阅,当年该行业平均利润率为30%,以此计算,开发商的收益为386.74元/m2×30%=116元/m2。

综上,失地农民、政府、开发商的总收益为306.92元/m2。分别所占比例: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为5.24%;政府为56.97%;开发商为37.79%。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正是由于土地在征收前后价格的上涨存在着巨大的利润空间,使得征地的过程也是各利益相关者的逐利过程。失地农民希望得到更多的补偿,政府却希望支付更少的补偿金,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金,增加财政收入,房地产开发商却希望通过支付较少的土地出让金而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在此过程中,失地农民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在利益的分享上与政府和开发商有较大的差距,而且失地农民这微小的收益往往会部分留存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际到农民手上的补偿却少之又少。在城市拆迁中,变成了被拆迁户、政府、开发商3个相关者间的利益冲突,我们同样可以看到收益大部分被政府与开发商拿走,不过弱势群体变成了被拆迁户[2]。

4 利益调整

由此可见,失地农民、被拆迁户在这种利益分配过程中获得的收益所占比例很小,而他们失去的却很多:失地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失去了土地,使他们不得不去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被拆迁户也为城市改造作出了牺牲,不得不为继续留在城市,付出更多的经济上的代价(详见表1)。因此必须弄清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即在目前的条件下,失地农民、被拆迁户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对失地农民而言,他们完全有理由通过合理的补偿而成为一个与老市民享受同样待遇与权利的新市民。补偿是否合理的主要衡量标准应该是确保失地农民能顺利地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这至少这应包括以下3个方面:①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使现有的财产不减少,现有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下降;②得到合理的就业安排和发展安排,使现有经济收入的来源不减少,再发展的能力不减弱;③得到可靠的社会保障,纳入了城市业已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接受教育和培训、接受法律援助等。对被拆迁户而言,补偿的标准应该是:保证他们不在城市改造的过程中被边缘化。这就要求他们得到足够的经济补偿,使他们在原居住地附近可以买得到新房,这样对他们的工作与生活才不至于产生太大的影响。

然而,正如前面例子中所分析的,对失地农民、被拆迁户的利润补偿与政府、开发商所获利润相比,所占比例很小,绝对量也有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涉及我国的土地征收、土地产权、土地市场的历史与现状,甚至寻租与腐败问题渗透其中,征地拆迁问题只是这些矛盾的激化的表象罢了。因此,彻底解决拆迁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亟须解决的就是要保护征地拆迁中的弱势群体的权利,保证他们的合法的、应得的权益。

具体来说,应按以下思路:

a. 失地农民。提高补偿的标准,弥补他们的损失,这是短期的解决方案;对农转非劳动适龄人口进行技术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能力,加快区级劳动力市场和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以土地为依托,发挥社会保障功能,这是长期的解决方案,两者应该兼顾,才是有效的。例如:浙江嘉兴市区建立了“土地换保障”的征地机制,安置政策以养老保险安置为主,辅之以在一次性经济补偿基础上的自谋职业,将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再如:广东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上市流转(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收益50%左右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安排;剩余的50%左右,一部分留于集体发展村集体经济,大部分仍应分配给农民。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国家确定的试点,试行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核心是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在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抵押等形式的使用权转移行为期限结束后,土地仍然是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可以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获益。这几个地方的做法是土地制度上的创新,应善于总结其中的利弊,努力摸索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b. 被拆迁户。拆迁要走市场化的道路,行政权力要尽早从拆迁行为中退出,城市拆迁的市场化,就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完全以市场的平等身份进行交易的行为,也是行政权力从拆迁行为中退出的过程。即使是市政拆迁,也应当遵循市场原则,而不应当以行政手段代替市场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会让拆迁人蒙受过多的损失。

城市征地拆迁中出现的矛盾归根结底是权益分配问题[3,4]。城市的征地拆迁活动一直伴随着城市的发展进程,在这个不可阻挡的进程中,政府处于利益分配者的地位上。短期来讲,应合理的分配利益;长期来讲,应在土地产权制度[5,6,7]、城乡制度、户籍制度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中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通过对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和分析,并通过案例分析,找到利益冲突的关键要素,最后针对利益冲突的特点,提出通过利益调整的办法解决城市征地拆迁中的利益冲突问题。

关键词:征地拆迁,利益冲突,利益调整

参考文献

[1]毕宝德,柴强,李铃.土地经济学[M].4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320.

[2]王霞,尤建新,城市土地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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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方和荣.改革和完善城市土地产权制度的思考[J].中国土地科学,2003(4):30-35.

财务利益冲突论文 篇9

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 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以及同一主体之间的不同利益方面不仅存在着矛盾和冲突的一面, 而且有着相互协调的一面, 国际私法利益协调价值的实现, 不能脱离它的实践和法律根据。

1、实践根据——日益频繁的国际民商事交往

人是社会中的人, 是在社会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 人类社会的利益冲突之所以能够协调, 归根结底是建立在人们实践基础之上, 并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的。只有在人类社会的实践交往活动中, 人类社会的利益协调才能找到最坚实的根据。

在当今国际社会, 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两大潮流, 国际格局由对抗转向对话与合作, 国家的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普遍对经济利益的重视而转向为经济发展服务。各国政府均将发展本国经济作为工作的重点, 把发展和扩大对外经济贸易联系作为对外关系的出发点和归宿, 国际民商事关系在国际关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正日益得到重视。经济的全球化, 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益频繁, 将各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各国认识到, 要解决人类面临的诸多共同问题, 各国间必须寻求国际合作, 协调彼此间的利益关系, 甚至在必要时牺牲自己的一定利益, 以实现自己更大的、更长远的利益。

2、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民族性与统一性

在传统上, 国际私法一直扮演着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及本国国民利益的角色, 从国际私法理论到基本制度无不打上国家民族利益优先的烙印, 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争夺、国际私法中反致、识别、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都是民族利益本位的体现。在运用国际私法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所要考虑的诸多因素中, 国家民族利益始终是其核心所在。国际私法的国家民族特征集中体现在对外国法的适用与限制问题上, 一个国家适用外国法还是排除外国法, 都只能站在国家民族的立场上做出最终选择。

国际民商事交往的不断发展和规模的日益扩大, 引起各国间利益关系的互动。在这种互动关系中, 站在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立场来解决法律冲突, 在一时一事上可能取得某种短暂的、局部的利益, 但从国家的长远利益来说, 未必是有利的。因此, 为了本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创造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国际法律环境, 提高本国的国际竞争能力、实力和地位并占有更多更大的国际市场利益, 各国都竞相加强国际私法的统一化进程, 采用相同或相近的国际私法, 呈现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趋同化。国际私法的趋同化推动了国际私法的统一化, 由于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 特别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国际组织在国际私法统一化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 国际私法的在世界范围内表现出逐步统一化的趋势。

二、利益协调的原则

作为一种规范, 原则是人们在行动中应遵守的尺度和准绳, 正确的原则无疑是从人的实践活动中抽象出来的, 是对人类实践活动内在规律的理论提升。因而, 利益协调的原则不仅是对人类社会现有的利益协调方法的总结, 而且也是人类社会如何进行利益协调的理论规范。本着公平合理地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 建构国际民商新秩序的宗旨和目标, 利益协调应遵循公正和平等原则。

1、公正原则

公正, 又可称为“公平、公道和正义”。自古以来, 公正就被人们当成评价人的行为和社会制度是否合理的基础性尺度和准则。争议都应按照与争议有最适当联系的法律的国家的法律解决, 而且这种适当性不是依据法律的内容或法律解决争议的结果的性质判断, 而是空间或地理意义上的适当。一旦某个国家与跨国争议的联系符合某种通常预设的冲突法规则的标准, 适用该国的法律就被认为是当的, 不管适用该法的实际效果。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通过公正解决每个案件来达到社会公正的目的, 而要实现每个案件的公正解决就必须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予以区别对待, 并放弃所谓判决结果确定性、可预见性和一致性的目的。

2、平等原则

严格来说, 平等和公正是有区别的, 公正的可能是平等的, 也可能是不平等的;同样, 平等的有可能是公正的, 也有可能是不公正的。在国际私法上, 要平等地协调各国当事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 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赋予内外国人平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二、平等地适用内外国法律。赋予内外国人平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不仅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前提, 也是国际私法调整利益关系的需要。在国际民商事交往日趋频繁的现代国际社会, 各国通过各种法律规范赋予外国人与本国人同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不仅有助于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发展, 也有利于各国利益关系的协调。反之, 如果对别国公民或法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施加某种限制或采取歧视政策, 容易遭致对方的报复, 损害双方的利益关系。

三、利益协调的途径

各国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 在国际民商事交往更为频繁的今天, 我们更应发挥国际私法在利益协调方面的功能。为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健康发展, 维护各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使本国利益与其他国家的利益保持协调, 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第一, 法律选择方法的多元化。如前所述, 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 体现了三个层次的利益, 这种多元化的利益关系决定了法律选择方法的多元化。首先, 对于一般类型的民商事案件, 如婚姻、继承、家庭、债权等领域的案件, 应对双方当事人利益给予更多的关注, 实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其次, 对于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不能放弃或不容减损的内国利益, 法院可以适用“直接适用的法”, 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实行规制。再次, 在确定法律适用时, 还须采用政策定向的选择方法, 重视对弱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选择适用对弱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

第二, 通过国际示范法或法律的国际统一化促进各国法律内容的协调一致, 消除或减少法律内容的差异。在此情况下, 虽然各国的国际私法指引不同国家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但因各国法律的差异不大, 各国之间的利益也可保持协调。

第三, 在条件成熟时, 制订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 尽量减少国内法的适用。如果两个国家都参加了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则相关涉外民商事案件无论在哪国审理都适用同一实体法规范, 两国之间的利益自然得到平衡, 这是最为理想的途径, 但在主权国家林立的今天, 制订国际统一实体法的难度较大, 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摘要:法的价值主要在于实现正义和调整利益关系, 作为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国际私法, 在功能上表现为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 在价值取向上则表现为通过对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调整, 协调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民商新秩序。本文从国际私法角度分析了法律冲突中的利益协调依据、原则和途径。

关键词:国际私法,法律冲突,利益协调

参考文献

[1]杜江, 邹国勇.德国“利益法学”思潮述评[J].法学论坛, 2003, (6) .

[2]窦家应.法的本质:利益关系调整论[J].当代法学, 2000, (5) .

财务利益冲突论文 篇10

一、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对企业选择投资项目的影响

在科学技术、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 企业只有通过投资活动, 才能广开财源、提升企业的价值。不同的投资项目会使债权人和股东双方的获利程度不同, 因此, 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对投资项目的选择。

(一) 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对企业选择高风险投资项目的影响

企业的每一个投资决策都是收益与风险并存的, 一般而言, 利润的增加通常是以风险的提高为代价。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会直接影响企业对高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债权人和股东承担风险的不同使股东为了实现自身财富最大化往往愿意选择高风险的投资项目。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对于债权人而言并不能提高收益, 但却能大大的提高风险, 因此, 高风险投资项目对股东来说是有价值的, 而债权人承担高风险的同时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会之所以会引发股东愿意接受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投资项目, 其原因是:如果投资项目获得成功, 则超额的利润将归股东所有, 因为债权人的收益被固定在初始的低风险利率上;而如果项目执行失败, 则债权人也将遭受损失。

(二) 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引发企业放弃有利可图的投资项目

在不进行债务筹资的情况下, 股东可以接受收益的净现值为正的任何投资, 即如果投资项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所需的投资额, 股东就愿意进行该项目的投资。但如果企业预计该项投资需要对外发行债券进行筹资, 则只有当投资项目未来所产生现金流的现值高于发行债券的利息时, 股东才会接受该项投资项目。如果投资项目虽有利可图, 但其所产生的收益与发行债券的利息相当时, 则企业进行投资的结果就是帮助债权人赚取利息, 而不能增加股东的财富。因此, 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直接影响企业决定是否放弃有利可图的投资项目。

(三) 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对企业放弃正在进行的投资项目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投资项目的收益不是固定不变而是不断变化的, 它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企业在投资之前, 必然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 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 将资金投入高收益的项目, 通过项目的实施来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然而, 在市场经济中, 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很难与企业的投资计划一致, 市场的多变性可能引起高收益的投资项目变成低收益的项目。如果企业计划的某一投资项目在投资期开始后, 经过科学的调查发现该投资项目的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且该项目的现金流动状况与预期的相差甚远, 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决定是否放弃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 转而进行投资更高收益的投资项目。

二、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对企业选择投资期的影响

企业的每项投资项目都是在未来才能获得回报, 因此, 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分析时, 不仅要分析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 也要分析企业为获得相应报酬所需的时间, 即企业在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时必须对投资期内的现金流状况进行比较准确的评估。通常情况下, 投资期越长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越高。股东对企业的永久性投资使股东更愿意企业进行长期投资以获取更多的收益。相比之下, 债权人对企业的投入却有一定的期限, 因此, 债权人更希望企业的投资项目能够在债券约定的到期日之前获得收益。项目获得收益时企业将获得大量的现金这样债权人获得本金和债券利息的权力就有了更大的保障。因此, 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直接影响企业决定的是否进行长期投资以获取高收益还是进行短期投资以保持较高的偿债能力。

三、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对企业选择项目方案的影响

在企业投资项目的选择中, 债权人更愿意遵循“最大最小准则”亦称小中取大法。每个投资方案在各种可能的状态下有其最大利润和最小利润, 最大利润的方案伴随的是最大的风险, 反之, 最小利润的方案所承担的风险最小。债权人的抉择是从悲观和保守的态度出发, 在各个方案的最小利润中找出数值最大的方案。股东则以“最大最大准则”来选择企业的经营战略, 即在各个最大利润值中选出利润最高的那个方案作为决策的最优方案。债权人和股东在选择投资项目方案时的标准不同, 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对投资项目方案的确定。

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对企业盈余分配的影响

由于股东拥有公司的控制权, 而债权人一般不能干涉公司的经营活动, 这样股东会利用其拥有控制权的优势干涉企业盈余的分配, 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当企业面临破产的危险时, 股东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要求企业发放高额的现金股利。股东在企业破产前获得高额的现金股利, 直接减少了企业持有的资金, 从而增加了债权人的风险并降低了债权人求偿权的价值。股东要求发放高额现金股利会使企业的财富从原有债权人向股东转移, 使股东在债权人利益损失的基础上得到收益。

五、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对企业危机处理的影响

当企业的运营出现危机时, 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将会影响到企业应对危机的处理方式。如果企业的运营出现危机, 股东更希望企业发行新的债券来筹集资金, 通过筹资可能使企业的业绩有所改善, 但是发行新债导致企业的负债比重上升, 增加企业破产的危险。如果企业破产, 原债权人和新债权人要共同分配破产财产, 使原债权人求偿权的价值降低。如果企业破产清算, 股东将蒙受巨大的损失, 但通过发行新债给企业注入新的资金可能促使企业恢复生机, 这样股东会得到更大利益, 因此, 股东可能会支持继续借款, 即使这样会损害债权人利益。

六、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对企业短期资产持有政策的影响

企业在确定短期资产持有政策时应该顾忌债权人和股东双方的态度。股东更愿意企业采用紧缩型短期资产持有政策, 即在一定的销售水平上保持较低的短期资产持有量。在这种政策下, 企业的现金、短期有价证券等短期资产的持有量降到最低限度, 可以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但也增加了拖欠贷款或不能到期偿还债务的风险。债权人则更愿意企业采用宽松型短期资产持有政策, 即在一定的销售水平上保持较多的短期资产。在这种政策下, 企业为应付不确定情况保留了大量资金, 且拥有较多的资金作为偿还到期债务的保障, 因此, 债权人的风险也大大降低, 但这种短期资产支持有政策使企业的资金的运营效率低, 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盈利水平, 在一定程度上也约束了股东财富的增值。

七、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使企业大量举债回购股权

有些股东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希望企业大量发行债券筹资, 并利用筹集到的资金回购公司流通在外的股票, 企图通过减少流通在外的股票增加公司股东的权益收益率。企业大量回购股权, 增加企业的库存股, 以期达到减少股利的配发, 增加企业的价值。但大量举债会造成企业债务比例的提高而直接降低公司债务的价值。因为相对于公司的现金流量和资产, 大量举债后需要定期偿还更多的债券本息, 这直接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 同时也损害了原债权人的利益。因此, 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对企业大量举债回购股权的行为也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

因为债权人和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存在, 所以企业如果想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公正地对待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 必须在决策中平衡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在经济社会中, 企业价值最大化也要求公司经理在决策时应保护债权人和股东双方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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