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政策十篇

2024-09-08

留学回国政策 篇1

天津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政策的问题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先进技术的创造者,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智力资源。留学归国政策的有效实施,对于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归潮的出现证明了这些政策的活力。然而,笔者参与中国科协一项针对留学回国人员问卷调研结果显示,留学人员决定是否回国时,主要受到爱国因素、经济发展因素、情感因素、个人发展因素、国家政策因素和文化认同因素等综合影响。天津只有10.27%的留学回国人员将“留学归国政策的吸引”作为其回国的原因之一,特别是仅有3.21%的人员明确表示“留学归国政策的吸引”是其回国的主要原因。这说明天津市在吸引海外高层次回国的政策仍存在一些改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天津以及全国许多地方有关部门喜欢采取高待遇的物质刺激方式,重引进,轻使用。如对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等顶尖专家及其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高额资金支持,对于这些人才留得住、用得好关注度不够,更没有明解的规定与具体的要求。第二,现有留学回国政策缺乏权威信息沟通平台,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传递不对称,致使留学引才政策设计和制订的标准、要求与目标等,与实际执行的情况存在较大偏离。第三,留学回国政策主要是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忽视对暂无标志性成果的潜力型中青年科研骨干的关注和引进。第四,过分依赖个体引进,缺乏对高水平成熟科研团队的引进。

天津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政策的原因分析

天津在吸引海外高层次回国的政策出现偏差的原因主要是:

第一,留学归国政策层次低缺乏可操作性,不具备法律的规范性,经常引起各文件间的法律冲突;虽然中央制定了许多留学回国政策,特别是制定了许多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或服务的政策,各地也不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来吸引和鼓励留学生回国工作或服务。但这些留学归国政策立法的层次较低,大多属于规范性政策文件或者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发布的立法层次较低的部门规章。如我国留学回国政策中,大多以意见、方案、办法、规定、细则等政策形式存在。意见又以若干意见、指导意见、实施意见,方案有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办法有实施办法、管理办法,规定有若干规定、补充规定等形式。另外,这些留学归国政策体系的广度和深度分布极不均衡,很多都是大框框没有实质性内容或根本无法落实。

第二,国家制定的政策,天津相关部门感觉概念抽象模糊,缺乏量化定性的、可比照的条件,总是依靠“特事特办”,使之落实操作时较为困难。对“高层次人才”资格的认可,按“取得一定成果”、“技术成果领先”、“具有一定声望”、“业内普遍认可”、“具有特殊专长”等作为评选依据,不仅使留学回国人员,也使相关部门感觉到概念抽象模糊,没有量化定性的、可比照的条件,实际操作有一定随意性。此外,政策经常变动,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留学人员政策尚缺乏连贯性和长期性。政策没有持续性,随意性很大,这不仅会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而且会给准备回国的海外学子增加心理负担。调研中我们仍发现国家“千人计划”人员的政策,天津市仍没有匹配到位。

第三,留学回国政策的对外宣传不够,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交流与沟通不够,特别是吸引过来之后,如何使之更好发挥作用的交流与沟通不够。留学人员在外学习工作多年,缺乏对国内迅猛变化的亲身感受,也缺乏对国家鼓励吸引留学生回国工作和服务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了解。还有人对即将回国进入行业的情况缺乏基本了解,如行业及相关行业的规定、市场空间、最新动态、发展趋势等。另外,现在留学回国政策缺乏权威信息发布沟通平台,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传递不对称。现在留学回国政策的内容和目标的公布,并没有为政策客体所充分了解,导致信息反馈不足,致使留学引才政策设计和制订的标准、要求与目标等,与实际执行的情况存在较大偏离。如在一项国家公派博士留学生的调查中,发现他们对现行公派留学政策,特别是回国政策,只有7.42%的人表示对政策很清楚;有65.04%的人表示大体了解,高达27.54%的人表示不了解。

第四,有关部门存在缺乏耐心急功近利的心态,只注重引进,不注重使用,许多政策变成画饼充饥。在吸引留学人员回国的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部门缺乏耐心急功近利。一些地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政策与计划实际差别不大,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一味拼资金、拼优惠政策的同质化现象。现在不管是东部发达地区还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才政策趋向大同小异,都普遍缺乏全局性、整体性、系统长远的战略谋划,都集中局限在物质方面的拼待遇、比奖励,攀比现象严重,对影响人才事业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重视不足、缺乏人文关怀精神、对科研环境的软环境重视也不够,影响了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质量和效果。我们调研中,许多留学人员表示海外高层次的引进,重点是采取高额物质刺激的吸引,而对于如何保障他们特别是领军人物,发挥作用的软环境和硬环境的建设远远不够,使之不能保证他们留得住、用得好。因而这些政策对于海外留学人学来说,够得着不想回来,想回来的够不着。因而,政府要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细化留学归国政策,保障留学人员的人才引进之后的安置和使用工作。

对改进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政策的建议

第一,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建设。虽然国家有关部委为协调配合,更好地引才海外留学人员,已经建立了“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留学生网站等一些留学人员的交流平台。然而留学回国人员,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交流沟通平台不畅。建议天津有关部门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数据库的维护与更新。充分发挥驻外使馆、海外华人社团、天津海外同乡会等机构与组织的作用,做好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组织与动员工作,加强广泛的国际合作。整合天津市现有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来源渠道,丰富海外招聘模式,充分发挥天津本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海外引才的自主性。充分利用海外猎头公司的招聘渠道与经验,丰富现有招聘模式,使招聘工作进一步稳定化、常态化。鼓励社会留学服务中介机构的大力发展,为留学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健全政府有关部门与留学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平台。

第二,人性化生活科研配套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针对留学生回国后遇到的各类生活问题和科研配套问题,建议天津有关部门出台具体的规定,解决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建议政策制定以方便留学回国人员为前提,考虑到留学人员的个体差异,解除其后顾之忧,使他们回国后能安心工作、更好工作。应简化办事程序,实现人性化服务,尽量减少给他们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为他们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舒心的工作环境。在对待已入外籍的留学人员问题上,应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信任,为其提供最基本的国民待遇,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三,强化留学回国政策的执行力。调查发现,留学回国人员的不满不仅来自于政策本身的失当,更来自于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拙劣地执行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为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政令畅通,政策执行到位。建议天津建立统一高效的留学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留学归国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冲突,督促天津各部门和各单位尽快兑现承诺,同时受理留学回国人员的投诉与建议。建议天津各部门、各单位转变职能,在落实留学回国人员相关政策时,各部门应通力配合,避免相互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主动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保证留学归国政策能够落实到位。

第四,转变用人思路,变“待遇引人”为“事业留人”。在大力鼓励吸引支持海外人才回国工作和服务的同时,竭力做好已回国人员的安置与使用,做好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做好各项科研活动保障的环境建设。我们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并不是为了享受生活,而是追求事业的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我们应该以事业为载体,不断创新体制与机制,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人才机制和发展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他们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对于回国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不论其是否从事高科技、新技术领域,留学人员创业园都应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使其在创业过程中感受到祖国的温暖。我们应该以事业为载体,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人才机制和发展环境,使海外留学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第五,加强中青年科研骨干和高水平成熟科研团队的引进。建议天津引进和培养一大批具备广阔世界眼光、熟悉国际学术前沿,掌握国际通行规范的青年领军人才,特别是一些海外优秀留学博士。这些优秀人才,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的杰出人才,甚至是领军人才。建议逐步改变以往个体式引进模式,加强对海外高水平成熟科研团队的引进。参照国际上行之有效的科研团队整体考核方式,在团队首席专家负责制的基础上,组建形式多样类型各异的科研团队。在科研成绩评定时,淡化个人成果认定,突出团队合作成果认定,充分承认团队带头人在团队建设过程中付出的努力。建立科研团队领军人才权利保障机制,大胆放权,大胆使用,授予团队负责人掌控和管理团队所需的权力,如人员聘用权、解聘权、资源分配权、薪酬分配权等。

摘要:本文对当前天津市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政策进行了简要概括,并对改进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政策提出了:加强天津留学人员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和人性化生活科研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留学回国政策的执行力,转变用人思路变“待遇引人”为“事业留人”,加强海外中青年科研骨干和高水平成熟科研团队的引进等几点建议。

关键词: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1].刘国福.近三十年中国出国留学政策的理性回顾和法律思考.浙江大学学报,2009(2).

[2].陈洁,陈何芳.论公派留学回国政策的宣传与执行---基于一项对国家公派博士生的调查.世界教育信息,2013(1).

[3].杨河清,陈怡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以中央“千人计划”为例.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16).

留学回国政策 篇2

一、澳、加留学生教育发展及其成就

(一)两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规模变化

从历史角度来看,澳、加两国留学生教育的总体发展呈现的是剪刀差式的发展轨迹。在20世纪50年代,加拿大的留学生教育规模要比澳大利亚大一些,换言之,澳大利亚的发展起点较低。根据统计,1950年,加拿大的留学生为3,200人,而澳大利亚只有300人。20世纪60年代后两国的差距开始缩小,但并未消除。1980年,澳大利亚的留学生只有8,800人,而加拿大已经发展到28,400人。[1]随后,留学生教育在两国出现了逆转,澳大利亚快速赶上,跃居加拿大之前。20世纪90年代前的10年间,加拿大的留学生规模只增加了1/5,而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规模却翻了两番,总量上超过加拿大,所以有人称20世纪90年代是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分水岭。在OECD国家中,澳大利亚的留学生规模位居第五,占有8%的市场份额。同期,加拿大只占到了市场份额的2%,远远落在澳大利亚之后。最近十多年,两国留学生教育均呈强劲势头,但是澳大利亚的发展速度更快。2005年,澳大利亚的留学生规模是21万多学生,几乎是加拿大的两倍。从学校层面来看,情况也是大同小异。例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本科留学生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0%左右,2005年达到了16%。相比之下,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的本科留学生发展速度较慢,2005年所占比例为8%,仅为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一半。而在研究生阶段,滑铁卢大学到2005年发展到27%,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留学生比例高达38%。[2]尽管两所大学不具有可比性,也不能完全反映两国的总体趋势,但多少仍可以反映出澳大利亚大学在吸引留学生的成就。毕竟,本科阶段的16%和研究生阶段的38%,是大多数具有国际化取向的大学所羡慕的。

回顾50年来澳、加两国留学生教育的发展,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三个有机联系的历史发展阶段,分别是20世纪的50~80年代、80~90年代以及90年代至今。第一阶段,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发展落后于加拿大;第二个阶段,澳大利亚进入飞速发展阶段,或快速追赶阶段;第三个阶段,澳大利亚不仅领先加拿大,而且在国际教育市场中十分活跃,相比之下,加拿大则相对迟缓。虽然近些年加拿大也认识到留学生教育的重要价值,并采取了一些对策,但在跨世纪这一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加拿大似乎没有能抓住黄金发展期,成绩稍逊。

(二)澳、加两国留学生教育的效益对比

留学生教育的效益指标见仁见智,但强调比较多的还是经济效益指标。我们根据资料的易得性,增加了另外两项指标,即留学生教育对本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和对高等教育自身的影响。对于这些指标,我们强调的是问题的分析,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学理性研究。

第一,留学生教育规模的扩大为澳大利亚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即所谓的教育服务出口(exports of educational services)总额的增加。从教育服务出口占全部出口服务总额的比例来看(见下表),澳大利亚的教育服务出口发展更快。相比之下,加拿大的教育服务出口发展速度则较慢,[3]在服务出口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反映出澳、加两国在国际留学生教育市场中竞争力的差异。

第二,留学生教育在促进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潜在的就业机会。这一现象在澳大利亚十分明显。2000年,澳大利亚因留学生教育而带来的就业机会为35,630个,到2005年,这一数字已上升至51,480。[4]留学生教育对就业机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服务业、交通、房屋租赁业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发展也随之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5]

注:以上数据中澳大利亚包括所有阶段的教育,加拿大仅包括高等教育阶段。

在全球化趋势下,高等教育比其他部门更为开放,更容易实现国际化。澳大利亚教育、科学与培训部的统计显示,2000年至2005年期间,国际教育(含培训)对澳大利亚的贡献从43亿澳元上升到100亿澳元,增长了130%,其中高等教育的比例最大,占50%以上。[6]由此可见,教育出口,主要依赖的是高等教育领域。而高等教育也因为经济效益和生源质量两个方面而获益。

第三,留学生教育的发展对高等教育发展产生了“反哺式”影响。所谓“反哺”影响指的是澳大利亚大学与留学生之间的特殊关系。大学为留学生提供了良好的高教机会,这是正向“哺育”,而大学因为招收高质量的生源而受益,则为“反哺”。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澳大利亚大学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各学校为了竞争好的生源而不得不采取的特色化发展战略。无论是澳大利亚还是加拿大,大学如果招收到高水平的留学生就有可能带来学生总体质量的变化。同时,这也为学校的高水平科研提供了所需的生力军。其结果,大学的学术竞争力也随之加大。与竞争力相同的是,两国大学也都在大力发展学校的学科特色,以推动留学生教育的持续发展。以澳大利亚为例,很多大学都致力于打造自己的品牌,通过品牌专业吸引更广泛的生源。例如悉尼大学的兽医专业、墨尔本大学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亚洲语言专业均以自己的特色吸引了大量的海外学生;[7]澳大利亚留学生规模的扩大也体现在研究生中留学生比例的提高,而研究生教育对大学的科研产出则具有更大的推动作用。

二、澳、加留学生教育成就背后的政策和手段

(一)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首先,积极的移民政策促进了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的发展。由于澳大利亚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劳动力稀缺,因此澳大利亚政府希望通过招收外国留学生并通过技术移民手段,留住优秀的留学生。这个政策对留学生特别是东南亚留学生有很强的吸引力,2005年,约有1/3的中国留学生及2/3印度留学生成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8]

其次,完善的法规建设为留学生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澳大利亚是第一个把保护留学生权益纳入到法律框架里的国家。1991年,政府开始通过立法保护留学生的权利。2000年,澳大利亚修订了原有的法规,推出了《2000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2000)(ESOS)及补充条例,保障留学生的利益,包括学费补偿制度、转学等保障制度,要求为留学生教育提供服务的机构必须在授课、设备和服务上符合国家统一标准,保证教学质量,[9]从而维持“澳大利亚对于留学生来说是一个安全的、不断发展的、有活力的学习地点”这一声誉。此外,2007年澳大利亚政府立法规定在澳大利亚实行《招收海外学生的教育与培训机构及注册审批机构的国家行业规范》(简称《国家规范》)。这一政策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所有在CRICOS注册的教育机构都必须遵守此项法规。(1)同时,澳大利亚设立了签证通报制度,澳大利亚教育、科学与培训部和移民部联合开发了海外学生登记数据库。教育、科学与培训部把每名就读学生开学、出勤率、上课的情况等通报给移民部,移民部把学生的详细情况输入系统。一旦学生发生什么情况,都可在系统里找到学生的相关信息。

第三,制定相关惠及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政策。具体包括:给予学校自主招收留学生的权利;高等学校可以保留收入;可以自主决定留学生招生数量;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建立标准化学位结构;[10]给予人力资源支持,请东南亚的大使协助招生,[11]促进大学之间的招生合作,避免恶性竞争等。

第四,提供较为丰厚的奖学金,吸引优秀生源。2006年4月,“澳大利亚奖学金计划”开始实施,这一计划持续5年,惠及的亚太地区留学生将超过19,000人。

第五,不遗余力,做好各种宣传。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IDP)每年在全球30个国家举办200多次各种方式的宣传活动:举办国际教育展、讲座、研讨会、招生说明会,出版发行有关澳大利亚教育的各种书籍刊物和报纸,介绍澳洲学校的课程信息,提供准确详细的留学指南。任何有意留学澳大利亚的人,只要查看国际开发署的官方网站,便可以使用多种语言查阅到赴澳留学的各种信息。[12]在留学生教育宣传方面,大学之间的民间联盟也具有重要影响。八校联盟(group of eight)由澳大利亚8所最好的大学组建而成,(2)其目标就是整体推销澳大利亚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八大名校还联手在海外建立办事机构,例如中国浙江的新通留学有限公司就是代表之一。

(二)加拿大留学生教育的政策及挑战

加拿大的留学生教育也很成功。但是与澳大利亚相比,除了积极的政策以外,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第一,移民政策的限制影响了加拿大留学生的快速发展。2002年,由于“9·11”事件的影响,加拿大颁布了《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对原移民法做出调整,其中包括提高了对技术移民的教育、语言和工作经验的得分门槛;从而对留学生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其次,加拿大移民法一直对留学生打工有诸多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加拿大对部分留学生的吸引力。2006年,加拿大被迫放宽政策,相信2008年和2009年加拿大还会作出一些调整,出台一些政策新举措。

第二,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留学生教育发展政策和机构。加拿大教育管理的一大特点即中央一级政府不设教育部,也不存在统一的全国性教育法规和政策。就高等教育而言,中央政府仅有有限的指导责任,对大学的调控能力非常有限。在加拿大,各省拥有各自的教育管理系统,保持着较大自主权。对大学来说,管理以自治为主。基于这一特点,联邦政府在教育、文化事业上的协调能力则相对薄弱,无论是在信息传递、政策导向、法规建设等方面均很难对留学生教育发展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在澳大利亚,除教育、科学与培训部之外,在政府下面有一系列机构负责教育出口事宜,包括国际教育处(Australia international education,AIE)、国际政策处(International Policy Branch,IPB)海外技术确认办公室(National Office of Overseas Skills Recognition,NOOSR),它们与教育、科学与培训部拥有同等地位,并在留学生教育事宜上相互配合。基于这些部门的合作,澳大利亚政府通过提供相关信息,为留学生选择学校及留学生活提供辅导,并使教育提供者能够更准确地了解市场。而在加拿大,一些全国性的机构,诸如教育部长理事会(the council of ministers of education,CMEC)、加拿大大学学院联合会(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of Canada,AUCC)等,只具有协调和咨询之责。加拿大的国际教育局(Canadian bureau for international education)则是非政府组织,调控能力也相当有限。

第三,大学微观管理一定程度上也没有积极配合好留学生教育的发展。例如,教育国际化的问题并未置于学校发展层面上,而只限于学校极少数部门的工作中,而这些部门的工作也并非校长们“当务之急”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在留学生教育相关的专业设置、奖学金发放、留学生利益保护等方面也都有改善的空间。在教学语言方面,加拿大高等学校的1/5位于法语区,因缺乏语言准备,使得很多留学生望而却步。在对外宣传方面,加拿大大学也是不遗余力的,但没有澳大利亚八大名校联盟这种民间组织或联合体,这必然导致加拿大很多大学在国际教育市场上“单打独斗”的局面。

三、持续发展我国留学生教育的政策建议

澳、加两国在国际教育市场上均拥有较强的实力,两国在吸引留学生方面都有一套务实和有效的政策和举措,在留学生输入国中其经济效益和教育效益都呈现较高的指标。虽然两国与我国有很多不同之处,但其留学生教育政策和举措对我国仍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第一,进一步拓展留学生教育的价值和功能。我国过去较多关注澳、加两国留学生教育的经济价值,但较少关注留学生教育与高等教育发展之间的关系。因此,我国有必要学习和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在发展留学生教育的同时,要尽可能地与发展我国高等教育、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水平和层次、改善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关联起来,使之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长远目标服务。

第二,在留学生教育上,澳、加两国不仅重视留学生的教育和服务,而且把留学生教育与吸引高水平劳动力有机结合起来。虽然我国劳动力资源很丰富,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始终有着充足的高水平的劳动力后备人才。因此,建议我国有关部门调整留学生教育政策,使留学生在我国的短期滞留、在读实习、毕业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方案尽快出台和实施。否则,留学生教育可能获得量上的发展,却不能得到质的同步提高,也无法很好地为改善我国劳动力素质的大目标服务。

第三,澳、加两国,尤其是澳大利亚在留学生教育方面非常重视对留学生权益的保护,不仅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有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办法。由此可见,将留学生管理尽可能地纳入法制轨道无疑是一个很有成效的策略。在我国,随着留学生教育规模的扩大,仅仅给留学生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还不够,重要的是要制定具有我国高等教育特色、符合我国政治和经济环境的留学生权益保护政策和法规。有法可依,是留学生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四,继续增进政府与留学生教育的协调和一致,政府和高校要步调一致,从而实现更大程度的资源整合。要借鉴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管理的经验,防止出现加拿大留学生教育停滞不前的局面。我们建议在国家和地方加大(下转第90页)奖学金力度的同时,应更多地加强中央政府在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上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与高校、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一致。

(上接第80页)

参考文献

[1]David Throsby.The Economic Costs and Benefits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 Flows[EB/OL],http://www.oecd.org,2008-03-14.

[2]《澳洲国立大学学生入学人数统计2001~2005》[DB/OL],http://www.anu.edu.au,2007-07-25;Annual Performance Indicators2006[DB/OL],http://www.uwaterloo.ca/,2008-03-28.

[3]Kurt Larsen,John P.Martin,and Rosemary Morris,Trade in Educational Services:Trends and Emerging Issues[EB/OL],http://www.oecd.org,2008-03-14.

[4]2005~2006澳大利亚教育、科学与培训部年度报告[DB/OL].http://www.dest.gov.au/,2007-07-29.

[5]安钰峰.澳大利亚大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澳“高校八强”对加大高教科研与开发投入的对策[J].世界教育信息,2004,(1~2):41.

[6][8]张世专.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化战略与技术移民政策.世界教育信息[J].2007(8):13.

[7]殷朝晖.澳大利亚科研密集型大学的形成与发展[J].理工高教研究,2004,(2):25.

[9]Anwar N Khan,Philip Hancock,The New Protective and Regulatory Regime for Overseas Students’Education in Australia.Journal of Lawand Education,2002,1(31):209.

[10][11]Marginson,Simon,The Phenomenal Rise of Interna-tional Degrees down under:Lucrative Lessons for U.S.In-stitutions.Change.NewRochelle,2002,3(34):35.

留学回国政策 篇3

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业或为国服务,是我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回国创业逐渐成为留学人员报效祖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支持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有利于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以创业带动就业,对于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大力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意见》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即指海外留学人员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留学人员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意见》提出了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必须坚持“五结合”的原则,即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人才效益相结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项目要大力支持,并通过企业发展培养出一批掌握尖端科技的创新型人才和善于经营管理的领军型人才;坚持国家战略与区域规划相结合,优先支持我国急需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地方振兴进程中的重点产业项目;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引导、带动社会投入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坚持优化环境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在提供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个人素质与创业前景相结合,在考虑企业科技成果创新性的同时,注重留学回国人员的诚信记录和能力水平的综合评价。

在创业政策支持上,《意见》指出,要不断创新政策、完善体制、强化服务、优化环境,为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良好的生活保障和优良的服务环境,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留学人员创新创业体系,逐步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技术前景好、海外联系广、熟悉国际运作规则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二、积极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关于给予留学回国创业人员提供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了11条具体要求:

一是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研究制定专项创业支持计划,有针对性地重点引进一批本地区发展急需和紧缺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各地区要积极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依托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等创业载体,大力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二是国家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企业,在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为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创业启动资金,并为领军型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及其创业团队成员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费或租房补贴。

三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自然人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事业,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拓宽融资渠道。

四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创业贷款管理,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研究探索“银行+担保+额外风险补偿机制”的贷款模式,加强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金融服务。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再担保服务。

五是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可以按规定参与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项目等,对进入各类园区孵化或转化的科研项目给予减免场地租金等优惠。

六是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七是外籍或取得海外永久居留权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在国内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纳税并持有税务部门出具的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后,可全部兑换外汇汇出境外。在售付汇管理上,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八是回国创业留学人员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创业,可享受各地政府优先供应土地等政策。留学回国人员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用荒山、滩涂等特殊土地开发农业、林业项目,但不能抵押、转让、转租土地,不得改变用地性质。

九是留学人员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支持。

十是鼓励留学人员企业申请专利,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加大对留学人员企业专利申请的支持力度。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的技术成果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作价入股投资。

十一是积极鼓励留学人员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海外博士后进站开展科研活动,并对进站的海外博士后给予经费资助。

三、积极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良好的人才环境是吸引人才、发挥人才效能的重要因素。对此《意见》作了9方面的规定:

第一,对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坚持来去自由的原则,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出国学习、考察,参加有关学术活动等正常业务活动,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优先办理。

第二,回国创业留学人员本人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后,可在创业地或其本人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也可在其本人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应当结合本地对人才的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受能力,制定对非在本地注销户口或原籍不在本地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政策。

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按政策生育或在国外期间生育及在国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要按照国家及本地区有关规定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其子女回国,可按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法律政策规定,随父母在当地落户。

第三,回国创业留学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有社会保险双边或多边互免协议的除外),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等,缴费年限以实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为准。

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可凭劳动、聘用等有效合同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证明在当地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非本地户籍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可以按规定,在当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以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

已加入外国籍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在中国境内跨统筹地区流动,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办法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时,在缴费标准、转移办法和享受待遇等方面,与中国公民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在国内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对其在国外取得的与国内相对应的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经验证后,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确认手续。

第五,已加入外籍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符合驾驶证申领条件的,可凭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符合驾驶证申领条件的,可凭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明及机动车相关证明、凭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六,妥善安排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配偶工作和子女就学。随迁配偶就业,采取个人联系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用人单位有接收条件的,要优先安排,确有困难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帮助推荐就业。

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

第七,鼓励留学人员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科研基金项目,开展科研活动。同等条件下,对研究开发水平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留学人员企业科研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进一步发挥留学人员独特优势,鼓励他们创造更多成果和效益。

第八,鼓励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向留学人员企业开放,支持留学人员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有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申报国家和省部级有关科技奖项。

第九,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主动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及留学人员创业园提供支持和帮助。建立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信息平台,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宣传引才和创业政策,提供项目需求信息等,促进资源共享。积极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搭建交流平台,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学人员智力交流活动。建立创业投资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的信息互动交流。建立技术产权服务平台,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中外技术专利信息数据库检索、国家重点行业数据库检索和技术产权网上交易等服务。

四、加强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留学回国政策 篇4

如果你想作学术工作,那么可以到大学、中科院或者一些研究机构,大致有以下优惠: 1)在职称上,很多人的职称都比在国外时高了一个或者几个档次。很多人在国外是助 理教授,一回国就在名牌大学作正教授或者副教授。我认识的人中,有在美国普通大学 作副教授的去清华是正教授及“长江学者”,大概有10万元/年的工资补贴,科研经费 超过2百万。有几个人在国外作博士后,一去清华就是正教授,譬如说俞立,北大的博 士,来美国作博士后8年,去年底去清华生物系,职位为教授。还有颜宁,在美国念的 博士及博士后,07年回国后成为清华大学最年轻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在还有一些在美

国作博士后的去武汉大学或者华中科技大学,也是正教授加几十万元的安家费。很多人 的科研启动资金1、2百万以上。这些信息以前这里的很多帖子都说过的。不是每个博士

后一回国就是正教授或者副教授的,要看各个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专业、所去大 学的竞争激烈程度、城市位置等因素。评职称时,海归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而可以申报,国内的博士评职称好像要够一些工作年限才可以申报。

2)中科院有百人计划,科研经费大概是2百万,还有几十万的住房补贴等。一些大学不 仅提供几万至几十万元的安家费,也提供房屋补贴等。3)很多大学或者研究所对回国人员家属的工作也作出安排。4)很多大学自己建房,譬如说清华大学,房子不是什么问题。

新西兰移民政策触动留学神经 篇5

加分是政策变化的重点

根据使馆方公布的消息,这次的政策变化主要可总结为三个方面:一、在高学历方面和紧缺专业方面的加分。以研究生毕业为例,学历分数为55分,两年(16个月)以上学历5分,本国认可学历5分,硕士学位10分,他们相加的结果为75分。再加上年龄分数(20~29岁为30;30~39岁为25)之后,基本满足100分的最低底线。如果再能找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可以再加50分(满一年可为60分),完全可以满足移民的条件(140分以上会被自动选出来)。二、对技能工作的加分。如果申请人能够在新西兰完成短缺技能课程的学历学习,还会得到额外的10分加分(原来为5分);三、对工作经验的加分。也就是说如果学生在新西兰毕业后还没有达到移民分数,可以通过在新西兰积累工作经验来增加自己的移民分数。调整后的移民政策除了降低加分难度,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加分点。例如:如果申请人在新西兰获得被认可的学历将获得5到lO分的加分;如果申请人的配偶也同时拥有短缺行业的工作合同,将会对申请人有额外的10~20分的加分;同时具有新西兰认可学历的申请人配偶可为主申请人增加10~20分的移民加分。

短缺性技能专业值得注意

使馆公布的新的移民政策规定,选择短缺性技能专业以及从事短缺行业将会有额外加分。新政策同时公布了目前新西兰临时短缺的百余种职业,比如会计、建筑师、电子技术员、高级旅行顾问、高级酒店管理人员等。同时还公布了长期短缺的近百种职业:早期幼儿教师、土木工程、信息交流技术人员、果园管理人员、农艺学家、工程设计师、汽车工程师、电子工程师、造船师、结构工程师、交通工程师、IT类等。另外还有技术类工种,管道工、木工、焊接工等。

变化总趋势有利留学生

专家在分析近几年新西兰移民政策的变化时说道:“新西兰移民政策通常以四年左右为一个调整周期,当然平时也会有不定时的小幅调整。”纵观近几次政策调整,新西兰技术移民的政策走向非常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01、倾向于在新西兰完成学习的留学生申请移民;02、对各行业按需求程度区别对待,希望留住真正缺乏的人才;03、倾向于能够顺利适应新西兰生活的申请人(例如英语能力要求、在新西兰学习工作过的经历等);04、增加高学历者的移民分数,鼓励高级人才移民;05、关注每个移民家庭的整体能力(例如对配偶学历的额外加分);06、鼓励移民选择到奥克兰以外的地区生活。

政策调整为吸引留学生

这次移民政策调整还有一个积极的因素就是,原来需要申请人在新西兰本国工作两年才有工作经验加分,现在只需一年就可以获得工作经验加分。这样通过新西兰留学,取得当地学历后,最后获得移民身份将是留学生一个不错的选择。由此可见,新移民政策的调整将吸引学生赴新西兰留学。新西兰的留学政策非常灵活,英语零基础者也可以到新西兰学习。新西兰沿袭了英国教育体系,为不同年龄的学生提供了从高中、证书、大专一直到博士的多种课程。

留学移民应该早做准备

澳洲本科留学政策 篇6

澳洲本科留学政策

从2016年的7月1日起,改革后的澳洲学生签证开始施行,澳洲学生签证从原来的8类简化为500学生签证和590监护人签证两个类别。

最新的2016-2017财年澳洲独立技术移民职业列表SOL中,澳大利亚留学热门专业中除了剔除了采矿工程师、石油工程师外,颇受国际学生青睐的会计,IT,护理,教师,大部分工程等热门专业依然在榜。

NAATI内部考试取消 ,从2018年1月1号开始,将不再有NAATI内部考试 ,所有想获得此项5分加分的同学,必须参加统一的外部二级口译 或者三级笔译的考试.NAATI 是澳大利亚翻译资格认可局,是澳大利亚唯一的翻译专业认证机构,在世界上也享有声誉。在澳大利亚大多数的政府机构和私人公司在聘用翻译时,都要求有至少三级翻译的资格。NAATI考试所涉及内容包括科技、生活、医疗、工农业、金融、环境、法律等方方面面。

澳洲本科申请要求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如果没毕业的话,需要6个学期的平时成绩单,在读证明可以申请con offer。毕业了的话,就得加一个毕业证,学位证公证,还有7个学期的平时成绩单。

申请澳洲本科留学方法一:凭高考成绩申本科直读

适合人群: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得不错的高考成绩,雅思6.0以上。

申请澳洲本科留学方法二:读预科入名校

适合人群:至少完成高二学习,平均成绩中等或以上。如果学生雅思成绩达到5.0-6.0分可直接入读预科课程。

申请澳洲本科留学方法三:经快捷课程升大二

适合人群:市重点区重点高中生,至少完成高二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雅思5.0以上。

澳洲本科留学费用

留学回国政策 篇7

美国《星岛日报》报道,考夫曼基金会20日公布的最新研究显示,国会的做法将加速高技能移民学生的返乡潮。这些未来企业领袖和创新人才的离开,将造成就业机会的流失,从而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

报告的主要发现包括:

1、大多数受访者有自己创业的打算,68%的华裔和64%印度裔学生计划在未来10年创办自己的公司,其中55%的华裔和。53%的印度裔期望在自己的祖国创业;

2、极少数外国学生愿意永远留在美国,印度裔中仅有6%,华裔为10%。学成后愿意在美国逗留几年的外国学生人数也少于以往,印度裔中仅有58%,华裔54%。相比之下,在数年前,68%获美国科学和工程博士学位的学生毕业后在美国逗留多年。92%的华裔和85%印度裔学生至少逗留5年。

3、一个促使外国学生返乡的重要原因,是他们害怕毕业后在美国找不到工作,而且愈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美国的经济发展将落后全球。

4、各占85%的华裔和印度裔学生为申请工作签证而头痛,74%的印度裔和76%的华裔学生担心无法在本专业找到工作。尤其是华裔学生,有52%强烈认为最好的就业机会在中国,印度裔有32%,与上世纪80和90年代的情况截然相反。

5、更多受访者相信,祖国的经济发展将超越美国。仅7%华裔和25%的印度裔学生声称,美国的经济会越来越好。反而有74%的华裔和86%的印度裔学生相信祖国会日益强大。

留学回国政策 篇8

一、学制(所需时间):

1、高中:3年

2、大学本科:3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1-2年

二、主要开学日期:

主要新学年是2月份开学,但有部分学校是7月份开学

三、申请留学签证的语言要求及保障金要求

1、高中:不需要语言成绩,但是要求过去读语言课程。保证金需要60万,存期半年以上。

2、大学:英语水平必须达到IELTS(雅思)Academic6.0或者TOEFL(托福)550分,保证金本科类专业最好50万以上。担保金的形式有两种,一个是存满半年历史的定期存款,一个是中信银行的留学专用账户。后者不需要存款历史。

3、硕士研究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IELTS(雅思)Academic6.5或者TOEFL(托福)575分。保证金需要60万,存期半年以上。

四、留学移民

新西兰技术移民是打分制的。

因此只要分数够140分就可以直接申请移民,获批时间很快,无需排队;100-140分之间,则择优通过,需要排队。紧缺职业列表上的职业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而非紧缺职业同样可以移民,只要移民分数足够。新西兰亲属移民包括直系,夫妻等

投资移民条件如下

1.经商管理经验:拥有一个企业(是法人代表或者拥有25%以上的股份),或主动参与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3年

2.英语水平:IELTS(雅思普通级)主申请人平均成绩须达3分

3.新西兰移民监:在投资期的4年中的后3年新西兰移民每年在新西兰累计住满146天

亚洲留学 各国利好政策详解 篇9

新加坡:特色专业提升就业竞争力

新加坡是全球四大金融中心之一,从建国之初就十分注重教育,素有亚洲教育中心之称。新加坡私立教育也被称为“留学跳板”,是留学欧美的绝佳途径。而新加坡留学总费用一年仅在8万~13万元人民币之间,是欧美国家留学费用的三分之一。

新加坡的酒店与旅游管理专业世界闻名。两座亚洲最大的综合度假城在新加坡落成,使得每年会新增约7万个就业机会。而在我国,拥有海外教育背景的国际型管理人才不多,这给拥有海外教育背景的专业人士提供了展示才华的大好机会。新加坡东亚管理学院、新加坡亚太管理学院、新加坡旅游管理学院等都设置了该专业。物流专业也是新加坡的“王牌专业”。作为世界重要港口,新加坡是运输的重要周转之地,其物流专业并不是单纯的快递,而是涵盖了从采购、生产、库存、运输等一系列环节。

马来西亚:欧美名校的“黄金跳板”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一样,高中生、专科生、本科生甚至大一至大四在读学生均可申请马来西亚高校相应学位的课程。不过,马来西亚对申请者语言要求较严格,申请读本科者需雅思(微博)6.0分以上,申请读硕士者需雅思6.5分以上。据了解,马来西亚拥有世界200强的名校――马来西亚国民大学,另外林国荣创意科技大学是马来西亚首屈一指的艺术类大学。

在马来西亚留学一年仅需7万~8万元人民币,选择马来西亚留学是工薪阶层学生实现留学梦想的.途径之一。酒店管理专业在马来西亚是非常热门的专业,其设置的课程可提供带薪实习,毕业生就业率远远高于其他专业的学生,薪金与社会福利收入也远远高于其他传统行业。该专业以马来西亚泰莱大学最为闻名。另外,会计和商务专业也非常吃香,亚太科技大学和英迪大学都有设置。

日本:更多工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日本自就提出了“30万留学生计划”,日本不是一个教育产业化的国家,留学生们在日本不会缴纳高额的学费,同时还有很大机会拿到奖学金。近年来,大量有素质的留学生越来越受到日本企业的欢迎,留学生多年来在雇主的眼中已经成了踏实、有毅力的代名词,日本留学的魅力可见一斑。

日本的高等教育相当普及和发达,学科门类齐全,教育设施一流,学位证书被世界认可。留学日本,无论是在日本还是回国,都有很多工作机会和发展空间。而一年的留学总费用在12万元人民币左右,加之日本打工方便,给留学生更多为家庭减轻负担的机会。

韩国:性价比够高

留学韩国的费用,根据学生所去的地区和学校不同有着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每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加起来大约5万~8万元人民币左右。

韩国很多大学都设有针对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制度。除成绩奖学金(成绩优异获得的奖学金)外,海外研修所需费用也可以以奖学金的形式发放。入学时得到优秀评价的学生通常可以获得减免全额到半额学费的优待,入学后则根据大学成绩获得各类奖学金。

据介绍,外国留学生进入韩国的大学,只需通过韩语测试和大学面试,选择名校时一般应该达到韩国语五级水平,而大部分中国学生都可以在一到半年内达到四级至五级的要求。针对中国学生,职高/技校/中专/普高毕业的学生均可申请,并无高考(微博)成绩的要求。另外,相对于欧美国家动辄几十万元的高资金担保,韩国法务部要求的只需要有一万美元的半年期存款证明。

英国留学最新政策解读 篇10

近年来,去英国留学的人越来越多。立思辰留学360表示,英国教育制度历经数百年的发展,以高水准的教学质量而名扬四海。且英国作为现代大学的发源地,世界最古老大学坐落的地方,素以高水平的教育和严谨的学风为特色。

立思辰留学360指出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留学生选择前往英国留学,英政府也出台了不少“收紧”政策,如提高资产保证金门槛、取消毕业生工作签证等。英国给予海外留学生的许多“优惠政策”正在慢慢消失,并且更有“歧视”大陆生之嫌。

留学门槛高 毕业出路窄

为实现联合政府限额控制非欧盟人口入境的目标,英国政府自2011年4月起实施新非欧盟学生签证规则,对申请担保方标准,以及申请人英语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均控制加严。

同时,学生毕业后续留英国实习或工作的机会大幅减少。简而言之,就是门槛高、出路窄了。

这些变化均是英国政府根据最新民意咨询结果制定的,旨在“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移民管控制度,有效制止假留学、真移民现象,并同时允许希望在正牌大学学习的外国学生留学。”

学校正规化 语言要求高

构必须得到英国政府的认证。

政策变化中的重要一项就是要求所有希望从海外招生并为非欧盟申请人提供入学许可和签证担保的机

新政策规定,所有希望从海外招生的英国教育机构必须在2012年4月前获得政府颁发的“高度可信担保方”(Highly Trusted Sponsor)证书。而即使在期限前,有关学校已经被告知,没有“高度可信”认证的学校海外招生将被强行规定限额。

这也就意味着很多教育标准不够,以往只关心申请人是否交足学费,并不关心申请人是否真心来英国读书的所谓“野鸡学校”,今后继续经营海外学生的生意就很困难了。

即使是申请修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申请人,英语能力在新政策中也被要求在听说读写四大类别中必须都达到B2水平。所谓B2水平,就是雅思考试要听说读写每项都至少5.5分以上,平均分高于5.5已不再合格。如果是托福考试,则听说读写四项能力及格标准分别为21、23、22和21,总分必须为87份以上。而即使是语言学生,英语水平也要至少达到雅思4.0以上才可以。当然,政府政策中也注明,如果申请者属于“真正超群的学生”,那么语言要求条件可以放松。

要求不平等 歧视大陆生?

各项更严格的要求中,有一项要求包括中国大陆、印度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申请人呈交资产证明条款引发一些申请人的不快。

英国边境署要求来自中国的大陆的申请人出具至少可以维持在英生活三个月以上的银行资产担保。由于英国边境署今年早些时候简化了香港和台湾学生的留英手续,来自台港的申请人则无须出示同样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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