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要点四篇

2024-09-02

IPO审核要点 篇1

目前, 全球服装市场竞争激烈, 我国的服装企业要想发展壮大, 只有下功夫提高企业自主服装品牌的设计能力和品牌知名度, 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但这都需要资金的支持, 为了获得发展动力, 一条可行的方法就是走IPO之路, 以获得融资渠道。事实确实如此, 通过IPO上市, 服装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但是IPO之路并不是坦途, 我国的纺织服装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 民营企业的民营特色和企业本身的经营特性决定了在IPO过程中遭遇的审核节点相对较多, 因此服装企业走IPO之路上市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深、市场进一步的开放, 大部分服装企业都面临着产业转型的机遇, 尽管上市不易, 但为了获取社会资本的支持, 许多服装企业还是看好IPO之路。

1 服装企业社会融资的渠道和背景

1.1 中国纺织服装企业资本运作的国际背景

随着美国经济复苏和欧债危机影响减弱, 欧美传统市场的需求在逐步增加, 全球纺织服装市场正在回暖, 这点体现在出口数据上为:2013年1~6月份, 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同比增长12.1%, 出口额达到1272.1亿美元。这个增长率比去年同期高10.5个百分点, 上次两位数的增长率出现在两年前的上半年。在今年上半年, 服装出口同比增长13.5%, 出口额达到7605.0亿美元。2013年三季度中国服装出口额为516亿美元, 同比增长一成, 增速较上季度回升4.6个百分点[2]。

虽然出口在增长, 但是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 纺织服装业的工人工资持续上涨, 在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影响下, 出口竞争力在减弱。年复一年, 中低端的定单已经大量向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国等拥有廉价劳动力的国家转移。

所以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品质、扩大出口是纺织服装企业转型的重点, 而随着转型的深入进行, 融资的重要性以及资本作为竞争力的价值逐渐显现, 资本作为竞争力可以帮助纺织服装企业改变传统的企业思维、运作管理方式以及传统服装工业的发展路径, 增强服装产品国际竞争力, 以应对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

1.2 中国纺织服装企业资本运作的背景

1.2.1 纺织服装企业劳动力成本显著上涨

2010年以来,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深入, 城镇化的加快发展, 原来到城市进入企业打工的青年农民工部分返乡发展, 致使我国企业尤其是服装生产企业一段时间里用工短缺问题变得十分突出, 而为了留下工人, 企业又面临着加薪的压力。据相关部门测算, 2010年以来纺织服装企业一线工人的工资涨幅到达40%, 而且在今后一段时间里服装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还会继续大幅上涨。这一现象被国际上称为“刘易斯拐点”[3], 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刘易斯拐点”, 这说明我国服装企业可能要面临长期的用工短缺期。

受“刘易斯拐点”影响最大的是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减小“刘易斯拐点”对服装企业用工带来的不利影响, 企业必须要加快产品的研发步伐, 多生产技术含量高的产品, 着重品牌影响力的建设。同时, 还要在创新管理制度和培育优秀企业文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2.2 服饰产品国内需求持续增长

近十年来, 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了大幅的提高, 消费者对服饰的更新速度大大加快, 对服装品牌的认知度大大提高, 另外, 我国网络销售渠道建设突飞猛进, 在电子商务的带动下国内服装销售市场也处于快速发展时期, 使得我国服饰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销量逐年提高。为扩大生产, 占用更多的市场份额, 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通过IPO获得服装企业的发展资金, 这也是导致服装企业IPO意愿持续上升的直接原因。

1.3 服装企业融资途径

服装企业要发展, 资金支持是一个重要的前提, 但受融资难的困扰, 许多服装企业难以可持续发展, 我国服装企业以民营为主, 众所周知民营企业要想通过银行贷款, 获得发展资金困难很多。

从银行获得贷款渠道不畅, 风险资本又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 IPO就成为服装企业进行融资的最主要渠道。企业可以用上市融入的资金进行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或更新换代, 还可以为扩大生产上新项目, 上市融资的这部分资金还免受国家金融政策的影响, 在资金的使用上也没有过多的限制, 可进行产业并购、重组、产品升级换代以及品牌建设, 使企业走向快速发展之路。

2 选择IPO的利弊

我国大部分的服装企业是以家族式经营管理为核心的民营企业, 这样的企业如果上市后就会成为一个公众公司, 要面对广大股东, 需要履行更多的义务和承担更多的责任, 企业的管理层也将承受更大的压力, 例如, 要求企业持续盈利获得回报的压力。民营企业一般在管理上会存在一些家族或亲情的制约因素, 一旦IPO成功, 由于利益驱使, 家族可能会陷入利益争斗, 进而影响企业的管理和决策, 导致企业股价下跌, 国内某服装上市公司就因为家族内部利益纷争而影响公司股价连续下跌。

服装企业可以通过IPO获得融资的权利, 上市后企业也由民营性质转变为股份制企业, 成为社会公众公司, 受到社会和全体股东的监督。企业还被要求定期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遇到重大事项更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上市后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 要获得大部分股东的同意和批准, 不能像过去那样想怎样干就怎样干, 不可避免的会失去部分民营企业所特有的经营灵活性。事实上, 服装企业通过IPO获得发展资金, 资金的获得可能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最重要的或许是通过投资银行运作进行IPO路演, 获得社会的认可、投资人的青睐, 进一步地获得先进的经营思想、现代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方法, 这或许是对服装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系统推动力。

3 在审IPO服装企业情况介绍

2012年, 国内纺织服装类企业IPO进入了“井喷期”。据中国证监会公布信息, 截至2013年10月31日, A股有24家纺织服装类企业在排队上市, 其中拟在上海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有7家, 其余均为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拟在主板上市的7家公司是:福建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这两家公司已通过证监会的发审会审查;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福建的德尔惠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 它们处于“初审中”。

拟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有17家, 其中1家已经通过发审会, 10家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 6家处于初审中。已经通过发审会的企业为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4 服装企业IPO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近几年来, 国内多家服装企业选择IPO融资之路, 但这条道路对部分服装企业来说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因为大部分服装企业的民营特性决定了在IPO审核中, 会遇到较多的限制和审查。在审查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服装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不仅受到成本波动的影响, 更与品牌的市场份额与市场认可程度紧密联系, 证监会发审委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 将部分纺织服装企业IPO挡在大门之外。

分析近年来服装企业IPO被拒的案例, 可以说主要集中在企业的主体资格、募集资金运用、持续盈利能力、规范运作、财务会计、独立性和信息披露等问题上。归纳出来无非就是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不足、过度包装、法律纠纷、股权存疑等方面。对于整个服装行业来说, 这几个问题也是在IPO时普遍存在的问题。

4.1 企业持续盈利能力较差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女装的服装企业, 其IPO被拒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持续盈利能力较差。具体说就是该企业从2008年至2010年这三年中, 开店数量几乎倍增, 同期该公司的服装产品销量却几乎没有增加。虽然营业收入分别为1.41亿元、2.01亿元和3.13亿, 略有增加, 但服装产品的库存也由3, 816万元激增至10, 097万元。另外, 维格娜丝在IPO招股书中说明要用募集资金投资27, 707万元新开设85家自营店铺, 但2010年公司关店数却高达46家。公司连锁经营战略的执行不利, 使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受到了发审委的质疑。从整个服装行业来看, 如果想要上市的服装企业不能解决持续盈利的问题, IPO终将被挡在证监会的门前[4]。

4.2 过度包装

深圳市淑女屋服饰有限公司在IPO时, 招股说明书援引调查数据称, “淑女屋”品牌仅次于几个国外知名女装品牌, 受欢迎程度超越Dior、Esprit、Prada、CK、LV等, 在国内品牌中位列榜首。在上会前日, 这份说明书引起服装行业的质疑。被批评“缺乏基本服装常识, 招股书的专业度极为欠缺, ”过度包装“美化公司、故意误导投资者和消费者”[5]。该招股说明书还计划用募投资金两年时间建设322家直销门店, 每年开设161个销售门店。同时, 淑女屋计划自主扩展180家店铺。两年后建成的新增店铺占比63%。而从报告期平均单店销售收入看, 新开店铺第一年与其他店铺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第二年才达到其他店铺的70%到90%。因此, 新开店铺在1~2年内是否能达到预期销售水平而消化新增产能, 以及自主扩展的180家店铺是否可以如期建成存在不确定性。最终, 发审委因过度包装及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市场前景不明而婉拒淑女屋的IPO申请。

4.3 法律纠纷

位于福建省的乔丹体育原本是一家与NBA球星迈克尔·乔丹没有任何关系的生产运动服饰为主的公司, 经过IPO准备, 定于2011年11月23日于上交所上市, 但因该公司使用乔丹品牌, 引起迈克尔·乔丹对乔丹体育提起诉讼, 这一诉讼使得乔丹体育上市之行至今仍未成行, 该公司的IPO或许就此夭折[6]。

诉讼的起因还应回溯到2002年, 乔丹体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Air Jordan (乔丹的英文姓氏) ”商标, 当时拥有“Air Jordan”品牌的耐克公司对此提出过异议, 但被相关部门驳回。在乔丹体育准备IPO时, 旧事重提被迈克尔·乔丹提起诉讼。这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因商标使用所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 几乎没有先例。此案教训深刻, 应引起服装企业注意, 如果想进行IPO准备, 在开始IPO申请前, 一定要确定诸如企业的独立性和主体资格以及商标使用是否侵权等法律问题, 避免因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延误企业的IPO之行。

5 结语

2012年1月1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7], 提出了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重点行业集中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等方面优化组织结构及提高管理水平的重点任务。支持有实力的纺织服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创新发展壮大成具有知识产权、品牌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提高纺织服装企业的市场集中度, 形成20家以上年产值超过100亿元且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大型化纤企业, 其中3~4家产值突破500亿元。

相信在工信部《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指导下, 我国的部分纺织服装企业通过IPO融资, 促使产业升级转型, 大力发展自有品牌, 在国内外服装市场快速发展的促进下, 我国将有一部分优秀服装企业走出国门、闯荡世界, 为我国的纺织服装行业赢得更大的生存空间。

参考文献

[1]风雪.中国服装企业的IPO之殇[J].中国制衣, 2012 (05) .

[2]李青青, 黄杨芳, 秦杨, 陈益人.我国纺织品出口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13 (15) .

[3]张超, 王春杨.我国劳动力供给的“刘易斯拐点”争论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 2013 (05) .

[4]刘晓青.女装企业上市难[J].中国服饰, 2012 (06) .

[5]李苒.淑女屋上市为何被否呢?[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76ff737f01011cgx.html.2013-03-26.

[6]财经网.乔丹体育遭乔丹起诉IPO之路或夭折[EB/OL].http://stock.caijing.com.cn/2012-02-24/111708839.html.2012-02-24.

[7]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发布[J].中国产业, 2013 (01) .

IPO审核加速意味着什么 篇2

此消息一出,证券市场立即引发了不小的震动,大盘应声而下,连续暴跌数日。

这个消息究竟意味着什么?对市场的冲击究竟有多大?

市场难逃“提款机”命运

此前新股从受理到发行一般需要一年时间。如果将这一过程提速,无疑将增加新股的发行数和融资总额。

据了解,一季度受理主板及中小板的项目申报材料近200个,目前创业板在审企业超过200家。按照现有趋势及发行节奏计算,全年IPO数量有望再创新高。

事实上,沪深两交易所都在今年“两会”期间公布过新股发行计划。上证所初步匡算今后5年沪市每年将新增5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力争到2015年末,上市公司达到1200家以上。深交所保守估计未来3年内发行1000只新股,预计今年发行350只。

如今看来,深交所的350只仍有些保守。这意味着大批的中小板、创业板的企业要上市。

然而,笔者最大的困惑是,截至4月26日,中小板已挂牌580家,创业板209家。这近800家企业可以说是中国中小企业的“精英”,即便这样,这些公司在上市后频频出现业绩“变脸”(最典型的就是发行价第一高的海普瑞),甚至一些公司还未上市就因业绩造假被举报(如发行后未能上市的胜景山河)。试问:在“精英”公司逐一上市后,剩下的有可能上市的中小企业中,还有多少能称得上“精英”?换言之,究竟是“精英”多还是垃圾多?相信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如果真是如此,股市将重蹈覆辙,沦为原始股东、券商、保荐人的“提款机”。

相对应的,新股发行步伐不放缓,A股市场就会因为不断“被提款”而跌跌不休。有人做过统计,募集资金额与A股走势相关度极高:1993年,新股募资冲上212亿元,是以前所有年份总和的3倍,第二年A股大跌22%,并出现新股停发;2000年,新股募资暴增至835亿元的新高,比1999年高出7成,2001年A股大跌20%,又停发新股;2007年,新股募资再次激增到创纪录的4470亿元,而A股创立以来到2005年的所有年份新股一共才募资4900亿元,2008年A股出现史上最大熊市,跌65%,新股再度停发;2010年共有531家公司在A股市场融资,融资额10275.2亿元,其中IPO347家,共融资4883亿元,超过2007年,股市则位列全球表现最糟糕的市场行列。2011年开局延续了2010年的基调,如果真的缩短IPO审批时间,今年的募资额恐将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将使遭遇了宏观紧缩政策的A股市场雪上加霜。

股市原本是为了融资和投资而设,可是不幸的是,A股多年来仅是融资工具,投资者在多数情况下只是贡献者,无回报可言。投资者过去是为了支持国企改革,而现在则是将“血汗钱”奉献给了批量出现的亿万富翁和每年拿着几百万元超高薪酬的保荐人。

包装粉饰恐将愈演愈烈

当然,IPO审批速度的加快是发行节奏市场化步伐的又一步。

有投行人士称:“近期IPO审核效率大大提高,材料上报后1~2个月内就会反馈,半年之内就有望完成从受理到发行的全过程。目前感觉审核的重点是潜在的法律责任和持续盈利能力。”

具体而言,在IPO法律审核上,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上报企业的独立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环保、突击入股等相关问题,大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高管任职资格也成为近期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同时,监管层要求投行人士,尤其是保荐人,做好尽职调查,关注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对于创业板的审核,证监会特别提出要关注信息披露、发行人成长性及自主创新能力问题。在信息披露上,有监管层人士指出,部分上报公司存在风险披露不充分,披露的行业竞争格局、竞争对手、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等情况的数据来源缺乏客观性和权威性,申请受理后至上市前发生的新情况不能及时报告并及时补充披露等问题。

但是,遗憾的是,对粉饰业绩、包装上市的处罚仍没有进一步的举措,这使得造假乃至犯罪成本仍然非常低。可想而知,对目前不多的“精英”中小企业而言,要想上市圈钱,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包装、虚增业绩。如果运气好,问题在上市后才被揭露,巨资已经募集到手,无需再遮遮掩掩,遭受损失的是中小股东;如果运气不好,未上市便暴露了真面目,上不了市,但最多赔些利息,基本不受处罚。

因此,在造假成本仍很低之时,在保荐人仍未能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之时,发行制度的市场化只会演变为相关人士合谋圈钱的手段。

有助消化中小盘股泡沫

不过,加快IPO审批,对创业板、中小板的“三高”泡沫倒是切中要害。

在近来的连续下跌中,中小板和创业板无疑是重灾区,跌幅远远大于主板,其中创业板指数已经创出半年多来的收市新低。而且,中小板和创业板每日均出现相当数量的暴跌个股,非ST个股跌停家数每日也有10多只。

也许,一直广为投资者诟病的中小板、创业板正在“去泡沫化”。一位著名的私募人士在证券微博中发表了对当下创业板的看法,他甚至认为,中国的创业板指数1000点可能是十年的大顶。不过他还说:“人们享受泡沫。只有当泡沫破灭后人们才开讲上一个泡沫的故事,而几乎是同时,下一个不同外形的泡沫已经在胚胎成型中。”

中小板、创业板为何近来暴跌?原因有二:一是创业板公司发行价过高,普遍有着“三高”毛病,随着年报和一季报的陆续发布,相当公司开始显出原形,业绩或下滑或低于市场预期;二是审批加快,使得中小板、创业板面临扩容,资金的可选择余地陡然增加,必然导致资金追捧热度的降温和力度的稀释。

坊间还有另一种说法,既然审批只需半年,为何不去做暴利的PE,还要在二级市场去纠结、去折腾。

IPO财务审核要点 篇3

会计政策要保持一贯性,会计估计要合理并不得随意变更。如不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不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持续盈利能力

从近期IPO企业被否当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的上市未过会被否企业还是因为核心竞争能力不足,企业经营收入不稳定,没有可持续的发展优势产业支撑,受外界的金融经济政策或者行业政策调控影响较大。

能够持续盈利是企业发行上市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1)从财务会计信息来看,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结构组成及增减变动、毛利率的构成及各期增减、利润来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方面。

(2)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内部因素——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其主要产品的用途和原料供应等方面。(3)从公司经营所处环境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外部因素——所处行业环境、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空间、公司的竞争特点及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消费群体等方面。

(4)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这些决定了企业的扩张能力和快速成长的空间。

(5)公司的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盈利是否主要依赖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如何,是否对重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性。

【案 例】

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其主营产品为药芯焊丝,报告期内,钢带的成本占原材料成本比重约为60%。最近三年及一期,由于钢材价格的波动,直接导致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18.45%-27.34%之间大幅波动。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太大,而公司没有提出如何规避及提高议价能力的措施。

某公司中小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报告期内出口产品的增值税享受“免、抵、退”的政策,连续三年出口退税金额占发行人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1%、81%、130%,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出口退税存在严重依赖。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三年一期报表中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02%、70.57%、76.62%及93.87%,客户过于集中。

2独立性与关联交易

企业要上市,其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管理结构,具有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五大独立。尤其是业务独立方面,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非常严格,要求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对关联交易要有完整业务流程的规范,还要证明其必要性及公允性。

对于关联交易的考核,相关监管部门亦多次表示,未来重点是要求企业消除同业竞争,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不能以细分行业、细分产品、细分客户、细分区域等界定同业竞争,生产、技术、研发、设备、渠道、客户、供应商等因素都要进行综合考虑,界定同业竞争的标准从严。

在审核指标中,监管部门指出,同业竞争除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应关注董监高和对发行人影响较大的主要股东;不能简单以细分行业、产品、市场不同来回避同业竞争,综合判断是否会产生利益冲突。

【案 例】 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与其关联公司在提供服务、租赁场地、提供业务咨询、借款与担保方面存在关联交易。连续3年与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19%、32.53%、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发审委认为其自身业务独立性差,对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

3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反映了公司创造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在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中,均有营业收入的指标要求。

主板3年净利润3000万,创业板2年净利润1000万。

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和收款方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公司能否确认收入的一个核心原则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这就需要结合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以及收款方式进行确定。

销售循环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流程是否规范,单据流、资金流、货物流是否清晰可验证。这些是确认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上市审计中对收入的关注重点。

销售合同的验收标准、付款条件、退货、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同时还须关注商品运输方式。收入的完整性,即所有收入是否均开票入账,对大量现金收入的情况,是否有专门内部控制进行管理。对于零售企业等大量收入现金的企业,更须引起重点关注。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政策。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发生的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关注销售的季节性,产品的销售区域和对象,企业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结合行业变化、新客户开发、新产品研发等情况,确定各期收入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淡旺季一致,收入的变动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

企业的销售网络情况及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所经销产品对外销售和回款等情况,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关系。

4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率和利润,影响企业的规范、合规性和盈利能力,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 首先应关注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规范,核算政策是否一致。拟改制上市的企业,往往成本核算较为混乱。对历史遗留问题,一般可采取如下方法处理:对存货采用实地盘点核实数量,用最近购进存货的单价或市场价作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的单价,参考企业的历史成本,结合技术人员的测算作为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的估计单价。问题解决之后,应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存货与成本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成本核算体系。

 费用方面,应关注企业的费用报销流程是否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票据取得是否合法,有无税务风险。

 对于成本费用的结构和趋势的波动,应有合理的解释。

 在材料采购方面,应关注原材料采购模式,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规范,采购发票是否规范。

5税务问题

税务问题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税务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对于税收优惠,应首先关注其合法性,税收优惠是否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符,税收优惠有没有正式的批准文件。对于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根据证监会保荐代表人培训提供的审核政策说明,寻找不同解决办法。

纳税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完整纳税,避税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处罚。

6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反应了一个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偿债和支付能力,现金流量表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法提供的更加真实有用的财务信息,更为清晰地揭示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主要关注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直接关系到收入的质量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进行比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要有合理解释。

 关注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与公司经营战略的关系。例如,公司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表明企业实行的是扩张的战略,处于发展阶段。

此时需要关注其偿债风险。【案 例】

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不稳定,2007年、200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持续增大。2009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为138.6万元。公司现金流和业务的发展严重不匹配。

7 资产质量

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是企业上市的一项要求。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时长、同期收入相比增长是否过大。

 存货余额是否过大、是否有残次冷背、周转率是否过低、账实是否相符。

 是否存在停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产证是否齐全,是否有闲置、残损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的产权是否存在瑕疵,作价依据是否充分。

 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这两个科目常被戏称为“垃圾桶”和“聚宝盆”。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变相的资金拆借、隐性投资、费用挂账、或有损失、误用会计科目。关注大额“其他应付款”是否用于隐瞒收入,低估利润。

 财务性投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过高,表明企业现金充裕,上市融资的必要性不足。

【案 例】

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就是应收账款余额过大,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每年都在40%以上,风险较大。

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存货余额较高,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3.75%。而且存货周转率呈现连年下降的趋势,2007年为3.67,2008年为4.92,2009年上半年仅为1.88,下降幅度惊人。随着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的不断增加,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8重大财务风险

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作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案 例】

如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持续以向企业转让债权、代收销售款方式占用企业大量资金。9业绩连续计算

在IPO过程中,经常有公司整体改制,这就涉及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主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即使创业板也规定最近两年内上述内容没有变化。

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的重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不视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但需掌握规模和时机,不同规模的重组则有运行年限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案 例】

如某公司创业板被否决案例: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A信托公司持有公司32.532%股份,2008年10月8日,经某市国资委有关批复批准同意,A信托与B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A信托将其持有的公司32.532%股权悉数转让给同为某市国资委控制的B集团。转让前后控股股东的性质不完全一致。同时,A信托以信托业务为主,B集团以实业股权投资为主,二者的经营方针有所区别。另外,2009年1月,本次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B集团提名了两位董事和两名监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发生了变化。发审委认为企业本次控股股东的变更导致了实际控制人变更。

10内部控制 不可否认的是,政府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越来越严格。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颁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因此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严格执行。

【案 例】

某公司就曾因内部控制缺陷而在创业板上市时被否决: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富根智能电表有限公司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即向山西省电力局临汾供电公司大额发货;同时对其境外投资的平壤公司未按合营合同规定参与管理。发审委认为申请人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

11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企业上市的一条基本原则。

拟改制上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几套账情况,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纳入统一的一套报账体系内。会计政策要保持一贯性,会计估计要合理并不得随意变更。如不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不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

IPO中如何规范公司的财务制度

判断企业是否符合IPO条件及财务规范标准

首次公开发行(IPO)财务审核的首要目标,是要判断申报企业是否符合IPO条件及财务规范标准。具体而言,可从以下15个方面予以判断:

1、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是否存在虚假陈述

如果申报企业有虚假陈述和记载被发现,三年之后才能重新申报IPO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利润操纵问题的申报企业比例要远大于存在虚假陈述的企业,许多企业就是因为利润操纵而被否。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 按照规定,采用整体变更方式改制的企业业绩可以连续计算。但如果出现调账行为,比如在改制时将企业资产重新评估入账,或以此变更注册资本,将不能连续计算业绩。

3、财务独立性的要求

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注册资本足额缴纳的问题

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甚至是虚假出资的情形。

5、申报企业须依法纳税

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的偷逃税或被税务部门严重处罚,且不存在严重依赖税收优惠的现象,发行后企业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如果申报企业所得税曾出现因核算错误、漏缴少缴的行为,允许通过补缴等方式予以解决。但是如果有虚假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则构成实质性的障碍。

6、股利分配问题

利润分配方案申报时尚未实施完毕的,或者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发行人必须实施完现金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或者转增股本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

7、关注轻资产公司的无形资产占比问题,但该问题不构成发行障碍 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确实需要的无形资产比例高的问题,这不是发行障碍;但和公司主业无关的无形资产,以及仅是用来拼凑注册资本且对企业无用的无形资产比例过高,则构成发行障碍。

8、关注申报企业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

是否严格遵守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资产评估准则;是否履行了立项、评估、确认程序;选用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谨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没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问题,尤其是收购资产;是否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资产项目等。

9、关注申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三性”

即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性,具体要观察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核意见,比如要关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意见类型是否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带有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则一般不被认可。

10、关于验资问题

谨慎对待验资问题,申报企业不能有任何抽逃出资的情形。

11、申报企业须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型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在审核过程中,发审部门会关注申报企业最近一年的新增客户和新增项目导致的利润增长,并判断这种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12、关于创业板上市标准中关于盈利“持续增长”的判断标准问题

对于报告期内净利润出现波动的,以报告期2008年、2009年、2010年为例,持续增长按以下标准掌握:当2010年净利润>2009年净利润,且2009年净利润2008年净利润,则符合“持续增长”规定。

13、关于创业板上市标准中的“成长性”问题 这是对拟在创业板IPO的企业的基本要求,是目前创业板企业市盈率高的支撑。部分企业对外部经济条件、气候条件等依赖较强,因此成长性不确定,一些企业因此撤回材料或被否。

14、关于拟上创业板企业的净资产

拟上创业板企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须不少于2000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需要指出的是,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均要符合此项要求。

15、关于盈利预测

主要关注稳健性,是否和利润表项目一致,是否有不合理的假设。此外,盈利预测须提示风险。✦ 税务问题

发行人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一致:A、需提供同级税收征管部门对发行人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B、招股书披露“存在税收优惠被追缴的风险”,披露被追缴税款的责任承担主体,并作“重大事项提示”。C、保荐机构和律师应对上述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障碍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报告期内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处罚的:A、如果金额不大且情节不严重,只要同级税务征管部门出具依法纳税的文件即可;B、如果相对严重但还没达到重大违法的程度,需要税务机关发表意见,明确表明处罚是否构成是否重大违法。C、如果存在欠缴较大金额的所得税、增值税或补缴较大金额的滞纳金的,应由税务部门出具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确认文件。资金占用

关注资金占用的时间、内容、发生额、频率、控制人经营能力、是否会继续占用等,申报前资金占用应彻底解决 ✦ 关联交易

关注关联交易是否已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程序合规、价格是否公允以及关联交易占比;关注关联方非关联化的问,重点关注:①非关联化不管是报告期内还是期外均需要关注受让方基本情况,比如实际控制人、经营情况、关联度、转出前后交易情况等;②注销比转让更彻底,关注被注销企业的情况,包括资产处理债务处理方式,注销程序,发行人继续资产注入等情况。✦ 资产完整性

关注发行人是否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关注发行人申报前是否进行过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业务合并,是否已按规定完整运行一定期限。关注发行人是否拥有对其生产经营具有关键意义的商标、专利、工业产权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2

企业IPO的财务审核核心要点及解决方案

上市前公司进行股权激励,人员范围没有限制,但通常限制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为避免利益输送嫌疑,除引入创投机构外,上市前不宜引入公司以外的人员持股。从股权激励的效果来看,持股范围太广泛、持股数量太低,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激励作用并不明显。在上市前,股份公司股东建议控制在证券法限制的200人以内,以避免需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向证监会报批。

1、收入确认

关注经销商或加盟商模式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大时,经销商或加盟商的布局合理性,关注经销商或加盟商的经营情况、销售收入真实性、退换货情况。对于频繁发生经销商或加盟商开业及退出的情况,关注发行人原有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谨慎,对该部分不稳定经销商或加盟商的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于发行人存在特殊交易模式或创新交易模式的,关注盈利模式和交易方式创新对经济交易实质和收入确认的影响,关注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发生转移、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是否合规等。

2、存货问题

关注发行人是否建立并完善存货盘点制度,在会计期末是否对存货进行盘点,并做书面记录。在发行人申报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情况下,关注存货期末余额较大的原因以及是否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利润异常

关注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在申报期内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或申报期内营业毛利或净利润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的情形。如发行人申报期内存在异常、偶发或交易标的不具备实物形态(例如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特许权使用合同等)、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价格、交易标的对交易对手而言不具有合理用途的交易,关注上述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可持续性及上述交易相关损益是否应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等。

4、内部控制 发行人是否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保证财务部门岗位齐备,各关键岗位应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

5、采购环节

发行人相关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所授权限订立采购合同,并保留采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通知、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相关记录。发行人财务部门是否对上述记录进行验证,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和仓储记录保持一致。

6、销售环节

发行人是否定期检查销售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并予以完善。重点关注销售客户的真实性,客户所购货物是否有合理用途、客户的付款能力和货款回收的及时性,关注发行人是否频繁发生与业务不相关或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流动,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账户周转从而达到货款回收的情况。

7、对外担保

拟上市公司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包括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债务情况、担保方式等。建议公司梳理对外担保情况,对公司不必要发生的对外担保特别是对关联企业的担保进行清理。

8、未决诉讼

公司存在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并不是洪水猛兽。首先需要说明诉讼、仲裁的背景、过程;其次,如果公司作为被告方或被仲裁方,需要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进行风险提示。3

企业财务人员申报财务报表的合理规划

1、三年一期财务报表的剥离调整

一 般而言,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或将经营性资产单独作为主体上市需要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进行剥离调整,而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此种情况通常不存在剥离调整问题,但实务中因上市的需要,需要调整公司架构,诸如剥离与主业无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或严重亏损的子公司或不宜在申报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不规范业务。

2、财务指标的合理性

(1)纵向分析财务 指标的合理性,包括三年一期资产负债率、销售增长率、现金流量情况等,分析相同指标在不同期间有无异常波动。审核人员比较关注的财务指标问题主要有:主要会计科目,如应收及暂付款项、存货、长短期借款、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金的异常增长和变动;主要财务指标如存货周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毛利率的异常波动等;现金流情况,净利润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没有伴随着现金流量的相应增加;各项准备计提不充分,没有贯彻谨慎性原则。

(2)横向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如同类产品销售毛利率、成本费用率情况,若差异较大,需要有合理的解释。如果全行业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毛利率下滑,发行人毛利率却大幅上升但无合理解释,则可能影响审核人员的判断。(3)在不违背会计原则的基础上,尽量使最近一期利润最大化,以提高发行价格。

3、经营业绩出现大幅度下滑,是否存在发行障碍

4、如何对待已经废止相关文件中有关财务指标

如关联交易(采购与销售)不得超过30%的比例等。取消116号文件的30%的关联交易比例限制,并不意味着关联交易不再是审核重点,作为替代手段,证监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案例:关于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

某拟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的关联公司是公司的委托加工方,在2004年、2005年及2006年上半年与公司存在委托加工交易,金额分别为1,110万元、2,618万元和1,991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6.91%、13.99%和16.28%。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会计师解释因数额小而未在招股说明书及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鉴于上述情况,审核人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4

创业板上市的财务特殊要求

1、强调披露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信息 高成长性是创业板公司的特点。一般来说,上主板市场的公司是比较成熟的公司,有稳定的现金流,业绩较好。相比之下,上创业板的公司通常营利现状不太理想,但成长潜力较大,同时公司的风险也大。但为了减少风险,必须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发展前景进行披露。

2、讲究信息的实效性

信息的实效性规定了创业板公司风险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信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送审稿)要求上市公司每季度披露信息等。这一点主板市场是没有的。这是因为主板公司是比较成熟公司,而创业板公司是成长性公司,由于处在成长期,变化因素很多,所以直接影响到公司未来的发展。这就要求公司上市之前缩短信息披露时间,提高信息披露的实效性。

3、应重视对风险的披露

风险是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焦点。在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产品、技术、市场走势比较确定,公司的风险主要来自竞争对手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争夺。因此,《主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对上市公司风险只须常规披露。但由于创板公司行业不确定性、技术不确定性等因素,《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送审稿)》对拟上市公司的风险,除了要求进行常规的定性分析外,还要求尽可能定量分析。同时要求拟上市公司对行业前景、竞争状况、市场容量、投入产出、技术水平等发展趋势,核心技术来源,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所有权等进行披露。另外,还要求拟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可以连续计算的至少24个月的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研究开发简要历程;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水平、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市场开发和拓展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方式等。

公司准备在创业板上市前,除了要关注条件因素、特殊要求等事项,还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去操作。此外,鉴于整体法制环境、监管环境远未完善等原因,创业板市场所蕴涵的系统性风险不可小视。而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和提高执行的质量,则应该是所有制度建设和环境改善的重中之重。5

财务战略:有关IPO的11个财务点 关注点一:持续盈利能力

能够持续盈利是企业发行上市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从财务会计信息来看,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结构组成及增减变动、毛利率的构成及各期增减、利润来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方面。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内部因素——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其主要产品的用途和原料供应等方面。从公司经营所处环境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外部因素——所处行业环境、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空间、公司的竞争特点及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消费群体等方面。

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这些决定了企业的扩张能力和快速成长的空间。公司的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盈利是否主要依赖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如何,是否对重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性。关注点二:收入

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反映了公司创造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在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中,均有营业收入的指标要求。

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和收款方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公司能否确认收入的一个核心原则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这就需要结合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以及收款方式进行确定。

销售循环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流程是否规范,单据流、资金流、货物流是否清晰可验证。这些是确认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上市审计中对收入的关注重点。

销售合同的验收标准、付款条件、退货、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同时还须关注商品运输方式。

收入的完整性,即所有收入是否均开票入账,对大量现金收入的情况,是否有专门内部控制进行管理。对于零售企业等大量收入现金的企业,更须引起重点关注。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政策。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发生的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关注销售的季节性,产品的销售区域和对象,企业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结合行业变化、新客户开发、新产品研发等情况,确定各期收入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淡旺季一致,收入的变动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

企业的销售网络情况及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所经销产品对外销售和回款等情况,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关系。关注点三: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率和利润,影响企业的规范、合规性和盈利能力,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首先应关注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规范,核算政策是否一致。拟改制上市的企业,往往成本核算较为混乱。对历史遗留问题,一般可采取如下方法处理:对存货采用实地盘点核实数量,用最近购进存货的单价或市场价作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的单价,参考企业的历史成本,结合技术人员的测算作为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的估计单价。问题解决之后,应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存货与成本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成本核算体系。

费用方面,应关注企业的费用报销流程是否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票据取得是否合法,有无税务风险。对于成本费用的结构和趋势的波动,应有合理的解释。在材料采购方面,应关注原材料采购模式,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规范,采购发票是否规范。关注点四:税务

税务问题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税务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对于税收优惠,应首先关注其合法性,税收优惠是否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符,税收优惠有没有正式的批准文件。对于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根据证监会保荐代表人培训提供的审核政策说明,寻找不同解决办法。

纳税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完整纳税,避税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处罚。关注点五:资产质量 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是企业上市的一项要求。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时长、同期收入相比增长是否过大。

存货余额是否过大、是否有残次冷背、周转率是否过低、账实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停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产证是否齐全,是否有闲置、残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产权是否存在瑕疵,作价依据是否充分。

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这两个科目常被戏称为“垃圾桶”和“聚宝盆”。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变相的资金拆借、隐性投资、费用挂账、或有损失、误用会计科目。关注大额“其他应付款”是否用于隐瞒收入,低估利润。财务性投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过高,表明企业现金充裕,上市融资的必要性不足。关注点六: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反应了一个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偿债和支付能力,现金流量表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法提供的更加真实有用的财务信息,更为清晰地揭示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主要关注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直接关系到收入的质量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进行比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要有合理解释。

关注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与公司经营战略的关系。例如,公司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表明企业实行的是扩张的战略,处于发展阶段。此时需要关注其偿债风险。

关注点七:重大财务风险 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作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关注点八: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企业上市的一条基本原则。拟改制上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几套账情况,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纳入统一的一套报账体系内。

会计政策要保持一贯性,会计估计要合理并不得随意变更。如不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不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

关注点九:独立性与关联交易 企业要上市,其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管理结构,具有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五大独立。尤其是业务独立方面,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非常严格,要求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对关联交易要有完整业务流程的规范,还要证明其必要性及公允性。关注点十:业绩连续计算

在IPO过程中,经常有公司整体改制,这就涉及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主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即使创业板也规定最近两年内上述内容没有变化。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的重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不视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但需掌握规模和时机,不同规模的重组则有运行年限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IPO审核要点 篇4

主讲人:苏 欣

引言:

各位朋友大家好,很荣幸今天有机会就“IPO审核程序以及企业上市过程应关注问题”与大家做一个交流,应主办方的要求,我们今天组织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上市的基本流程;第二部分,上市过程中应该关注的基本问题;这次的培训主要侧重于财务方面,财务的问题相对多一点,我看了以前做的培训计划,有很多律师讲法律相关的问题,我这次主要针对财务方面侧重讲。第三部分,IPO的否决案例和原因分析。结合具体的案例对IPO过程中应该关注的一些问题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第一部分 IPO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讲,IPO的基本流程包括5个阶段: 1.引进战投和股份制改制 2.上市辅导

3.材料制作及申报 4.发行审核 5.上市发行

引进战投和股份制改制与材料制作及申报,这两个阶段对于券商也就是保荐机构和律师、会计师的技术要求比较高;在发行审核这个阶段,主要是中介机构和企业一起和证监会进行沟通的一个阶段,我认为在这5个阶段中,股份制改制和材料制作、发行审核是上市公司工作中最重要的三个环节。

一、第一阶段: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这个阶段是一般企业上市过程中必须经过的一个阶段,因为很多企业在上市之前还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后然后才有资格向证监会申请上市,这是上市过程中最基础的一个工作,在这个工作过程中,需要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律师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企业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机构等全部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在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设置改制的方案,一般来说,改制的方案包括对公司业务构架的设计,公司资产组成的设计,股权架构的设计和组织架构的设计,业务架构就是公司的业务包括哪几块,有采购、有销售、还有生产,后续可能还有运营服务,这个业务架构怎么搭设,原来公司的资产可能很杂,要从中剥离出优质的资产装到你上市公司里。

公司的股东都有哪些人构成,股权比例分别涉及多少,股本涉及多少,组织架构主要是公司的治理方面,比如说公司的“三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这些怎么构成的,具体的部门怎么设置。在这里面,改制方案的设计一定要做到资产完整,所有的资产从研发到采购到销售,整个资产的各个部分都要完整,不能缺失,不能出现某一部分采购或者销售依赖于别人的情况,要保证装到上市公司里的资产盈利比较强,发展前景比较好。另外,证监会比较强调独立性,独立性包括5个方面: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和机构,这里面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都比较好理解。比如说,你的资产和大股东共用了,那你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把这种关系处理掉,把这个资产放到上市公司里就行了,财务和人员都可以和控股股东完全分开,机构也不和控股股东做交叉设置,这几方面就独立了,但业务这方面,证监会在审核时,是它关注的重点,那怎么保证业务的独立?从表面上看,首先不能和你的股东包括股东控制的其它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比如说采购、销售包括研发方面,都不能依赖股东,这样的话,业务就是独立的。

为了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我们一般建议企业在上市的过程中,适当的引入管理层持股,引入的规模一般不会太大,5%--20%就可以了,如果原来的公司,一股独大,那么你引入管理层持股,把你的核心团队、核心技术骨干都引进来,有利于保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使管理层认为在资本市场上有一定实力财务投资者的认同,这对于以后发行审核比较有帮助。

在设计完改制重组方案之后,就聘请有资质的审计师和评估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和评估,这里必须有证券期或业务资格的审计师和评估师进行审计,如果聘请的中介机构,比如说审计师和评估师没有资质,最后证监会审核时,可能还要求你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和评估师进行复核,这就比较麻烦。审计和评估完之后,就按审计后的净资产对折算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股份公司就可以召开创立大会进行设立了,如果是国有企业,可能还涉及到报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话,在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时,也需要商务部门的批准,这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就是股份制改制的重要性,一般有很多企业的老板包括参与股份制改制的律师或者会计师,可能有认识的误区,觉得股份制改制离最后发行上市的时间很长,离申报材料较早,他对这个问题不是很重视,他觉得这个事光是律师、会计师一方面就能完成这个工作,但从保荐机构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股份制改制是企业上市工作中最重要的一步,它相当于打下了上市公司的底子,就整体变更来说,整体变更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把它原来所有的资产在审计之后,折算成公司的股本,相当于两个公司是完全延续下来,只是公司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净资产折股的规定,如果在股份制改制过程中,比如说,企业原来的财报表有问题,审计之后没有发现,企业实际上的净资产有1亿,但审计师审计出2亿,折股时就按2亿折,最后,上市时,有资质的会计师审计出当时的净资产就是1亿,这样的话,出资就不实了,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在股份制改制阶段,一定要引起大家特别的重视。另外,在股份制改制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股权方面的问题,比如说股权方面存在纠纷或者出资的瑕疵,我们也建议尽量在股份制改制之前把这个事做完。

二、第二阶段:上市辅导

主要是企业和保荐机构签订辅导协议,签订辅导协议之后,按规定是5天之内报给当地的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证监局在10个工作日之内对辅导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没有异议,报送材料那天就作为备案的登记日辅导,辅导正式开始。在辅导期内,保荐机构以及律师、会计师要共同对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如果是法人股东的话,就是他的法人进行上市辅导,在辅导的过程中,辅导机构每1个月——3个月要向证监局报送一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不同地方的证监局要求不一样,有的要求时间短一点,1个月一报,有的要求3个月报一次。

在辅导中期,有的证监局会要求在报纸上做一次公告,这个企业已经开始接受某个证券公司的辅导了,有发行上市的计划了,在报纸上需要公告一下,但不同的地方要求不一样,有的地方不要求做这个公告。

在辅导后期,需要由辅导机构组织一次书面考试,书面考试里,所有参加辅导人员也就是董、监、高以及5%的股东都要参加这个考试,而且考试必须合格。整个辅导过程,一般来讲,最短4个月左右,长一点根据企业的申报过程,如果报材料报得早,辅导期长一点,可能达到半年、一年。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我们一般不太建议企业过早的进入辅导期,因为进入辅导期之后,相当于受到证监局的监管了,有些事操作起来不是很方便,我们一般建议企业在申报材料之前6个月内进入辅导期。

在辅导鉴定结束时,我们把辅导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到证监局,然后向证监局提出辅导验收的申请。

三、第三阶段:辅导验收,制作申请材料

辅导验收完成之后,保荐机构和律师、会计师一起做整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间涉及到法律部分,比如说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财务部分,审计报告等等,最重要的还是招股说明书,整套文件制作完,由保荐机构也就是券商内核部门对材料进行内核,内核完成之后,就可以报送证监会了。

当然,不同的证监局要求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保荐机构先进行内核,内核通过之后,证监局再进行辅导验收,为什么?如果证监局验收通过了,保荐机构内核时没通过,就说明有些问题证监局没有发现,券商自己内核时,觉得它有问题,但证监局之前都没有看出来,所以从证监局的角度来看,对他自己有风险,对证监局的权威性有一点的质疑,所以他一般要求保荐机构先内核,然后再报材料。

四、第四阶段:中国证监会审核

上市的申报材料报到中国证监会之后,在5天之内,发行部的受理处会把受理函发出。他们把这个材料分配给两个人,一个是负责财务方面的审核员,一个是负责法律方面的审核员,两个审核员对这个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大概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会进入见面会程序,见面会是证监会对上市的企业、报材料的企业宣讲证监会对IPO审核的一些基本政策,然后和企业的高管进行一个简单的座谈,了解一些企业的基本情况,这个过程中,包括发行部的主任和处长会参加,之前他们对材料不是特别清楚,借这个机会了解一下企业的基本情况,见面会之后,证监会内部的发行部包括审核处的主任、部长、审核人员就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初步意见,把他们不太清楚的问题总结出来,然后,把反馈意见发给企业和保荐机构,拿到反馈意见之后,和律师、会计师、企业一起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然后把回复的材料报给证监会,中间这个反馈意见可能会有几次反复,正常的就是一次书面的反馈意见,但接下来,审核员审核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口头的反馈意见,要补充几份材料,材料都补充清楚之后,证监会就安排初审会,初审会是他们内部的一个审核会,在这个时候,证监会的发审委员已经确定下来了,发审会委员及发行部主任、审核员会一起就公司的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形成初审报告。

初审会召开之后,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就上会,在上会之前,有一个披露的过程,企业的招股说明书,如果是创业板的话,还包括历史沿革的过程,在证监会网站上进行披露,披露出来之后,5天证监会就召开发审会,对IPO上市是否可行进行表决,如果审核通过,发审委委员可能有一些反馈意见,拿到意见之后,对委员的意见做一次的书面的回复,回复完成之后,基本上就是等待拿核准批文了。

中小板IPO所需时间(创业板和中小板差不多):

按目前情况来看,从发行申请上报证监会到通过发审会审核通过平均在7-8个月左右。现在IPO的审核是保荐制加核准制,保荐制由保荐机构或者说保荐人来负责培育、选择和推荐企业,券商觉得这个企业不错,上市盈利能力挺好,就向证监会推荐这个企业,推荐的责任挺大,现在保荐制加核准制的特点主要是以强制性的信息披露,规定需要披露哪些信息,这些信息是必须要披露出来的,要告诉给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在明确监管和披露标准、规则前提下,市场各方能够“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各担风险”。这是证监会的官方说法。

从审核的角度来看,参与各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首先是证监会,证监会是上市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制定下的条条框框,必须按照他的那个来,要报哪些材料,哪些材料要写哪些内容,在审核时,流程怎么样,这都是他定的,而且证监会还负责材料的预审,所谓预审主要是对材料合规性的审核,其它的几方面,包括保荐机构就负责推荐企业。律师和会计师负责分别在财务方面和法律方面提供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发审委是在证监会进行合规性审核的基础上做一个实质性的判断,判断企业是否具备上市的资格,从现在的监管的思路来讲,在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上,证监会表面上是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选择的,有一个底限。

在审核方面,在遵循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相结合的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独立审核功能。把一部分交给发审委了,最后决定企业是否通过,证监会说这不是我自己定的,不是一个行政的审批,而是从外部聘请的专家对审核是否核准进行决策。在发行价格上,现在放开了,发行价格可以由保荐机构和企业共同定。IPO审核的核准制基本上有3层意思:

1.审查企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这也就是合规性的审核。2.审查企业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清楚地披露信息; 3.在前面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判断后决定是否核准。从前两条来看,审查是否合规,是否符合法律的基本规定以及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这两条实际上是一个形式性的审查,美国对IPO的审核采用的注册制,注册制是只对企业进行形式的审查,如果发行条件、企业的基本情况符合上市的基本条件,而且信息披露都很准确、完整,都是真的,美国那边的交易所就会让你上市,企业是否盈利,它是不做判断的,而是交给市场去判断,对于美国来讲,即使上市前一年还在亏损也可以上市,但投资者可能认为,你这个企业有价值了,现在虽然亏损,但以后的发展前景可能比较好,这就是核准制和美国的注册制的一个区别,我们是发审委对能否上市做的判断,为什么要请发审委做实质性的判断呢?首先国内的上市资源比较少,从现在来看,国内的上市公司也就两千家左右,在上市公司数量这么少的情况下,要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不能盈利能力很差的企业都推荐上去。

在审核时,委员们有对企业的导向性,比如对所在的行业做一个判断,国外可能有一些不太光明的行业也能上市,比如说赌场、色情行业,但在中国国内这根本不可能,国内对于上市企业的行业的判断导向性有要求。我们国家现在的资本市场还很不成熟,从小股民来讲,不知道哪些企业是好的,哪些企业是差的,如果新股发行了,他一股脑儿就去抢购,都去打新股了,为了保证企业公司的质量,也需要专家对这个企业是否具有上市的质量进行判断,另外,上市带来的财务效应实在太强了,有些公司为了上市可能铤而走险,像造假,造假的后续处罚力度不是很高,所以就需要专家在中间发挥作用,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专家、法律专家,可能看出这个企业是否有造假的嫌疑,如果涉及到这种情况,就可以避免出现通过造假上市,导致后面股民的损失,而造假者又得不到制裁,从审核的角度来看,证监会的基本要求就是真实、准确完整,这是最基本的,这不止是对企业的要求,包括中介机构,其实现在都承担了很大的责任,律师会计师以及券商,这块,证监会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前一段时间,证监会出了保荐人尽职调查的要求,要求在审核过程中,保荐人承诺对他列出了37条应该去调查的地方,都要亲自去调查,比如说亲自到工商局调查企业有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到知识产权局调查专利情况,而且前一段时间,又出来一个律师对证券法律事务的执业规则,现在对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对应的中介机构的责任要求都很高。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是一个基本的要求,合法性非财务部分都要律师来把关,财报表的编制合规性、合法性由会计师来把关。

对实质性的判断,要求的更是一个合理性,这个合理性包括材料是否合理,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是否能对应上。比如说最近炒得比较热的胜景山河,马上就挂牌了,第二天挂牌,大家正开会庆祝,证监会告诉其需要暂停上市,要对财务和经营业绩进行核实。

合理性还包括募投项目,募投项目要扩大产能,或者上新产品能不能保证卖得出去,这些方面证监会审核时,都会做重点的关注。发审会工作程序:

发审委的构成中小板来看,是25个人,创业板是35人,任期1年,但可以连任。

问责:7人审核,5票通过,如果在审核中,有5人觉得还有问题,有些问题需要核查的话,5个人同意的话,可以暂缓表决,但暂缓表决,只能暂缓一次。

初审报告格式: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发行审核过程及基本发行上市资格和本次发行上市合规性的审核。主要是针对合规性发表一些基本意见。

三、举报信及核查情况。对于现在的IPO企业来讲,举报信非常多,曾经我做了一个项目,材料还没有报到证监会,举报信就先到了。

四、提请发审委关注的事项。虽然最后投票决定这个企业是否能够上市的审核是发审委的委员,但对企业情况了解最清楚的是我们的审核员,是初审阶段的那两个人。如果他们在初审报告里提出了几个问题,比如说他认为企业的业绩可能存在虚假或者你的历史沿革很大的问题,股权存在纠纷或者国有资产有流失,这几个点如果提出,发审委委员一般是不敢轻易放你通过的,因为这是审核员提出来的问题,就代表了证监会的意见,如果证监会觉得你这个企业问题很大,委员们一般都会尊重证监会的意见。

我们做项目,尽量保证和审核员充分沟通好,千万不要在发审委关注的问题上出现问题。尽量没有,有的话,提几个不是太重要的事作为发审委关注的问题。

发行监管部下的设处室的工作职责: 主管IPO审核这块,一个有7个处室: 综合处:负责日常行政工作及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证券发行这块的一些问题也是由他们来负责的。负责IPO审核处主要是一处和二处。

发行审核一处:负责IPO项目法律方面的审核。发行审核二处:负责IPO项目财务问题审核。发行审核三处和四处主要负责再融资。发行审核五处主要负责保荐人保荐制度的管理。

发审委工作处主要为发审委员提供服务。

第二部分 企业IPO之前应关注的相关事项

IPO应该关注的问题,主要是“首发管理办法”里的那几个方面: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作、财务以及红筹项目。

一、IPO前注意事项——主体资格

应重点关注企业和股东行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从历史沿革来看,证监会审核时最关注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出资的问题,一个是股权的问题,对出资的问题,要避免出现出资不实的情况,如果有出资的问题,尽量把出资的问题在申报之前予以解决,从证监会的要求来看,如果用实物资产出资或无形资产出资,如果你没有评估,占的比较大,需要评估师进行一次复核,如果以前房产注资没有过完户,这种情况可以尽量在申报之前把房产过户手续过完,这些问题在审核时,都不会形成实质性的障碍,但如果历史上的出资瑕疵比较大,比如说,用实物出资值1000万的东西,你评了2000万,证监会一般的要求都是用现金不足,把你出资的金额和实物资产真实金额的差额用现金补上,补上之后,从账务初审上来看就相当于股东把一笔钱打到上市公司里,然后上市公司增加一部分资本公积金,只要肯用现金补,一般都会通过,但比例不能太大,如果比例大的话,证监会要求你运行一段时间,在股份制改制之前有这种问题的话,最好在股份制改制之前把出资补足,先补的话,出资补完一年之后,再去申报材料,或者不到一年就申报材料,但申报材料到上会还有几个月的时间,这个时间,从弥补出资到最后上会的时间超过一年,证监会可能不会再要求你运行一段时间了。

第二部分就是股权有没有纠纷,上市股东的价值会实现非常大的增长,所以证监会不希望你的股权存在任何纠纷,如果股权存在纠纷,证监会必须要落实,没有任何纠纷才有可能让你上会。

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委托持股、职工持股等情况在律师和券商做材料的过程中,必须完全清理干净,可以采取一些特殊的手段,比如说给他补一些现金,保障在发行审核时不会闹事。如果要涉及到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资产这块应该特别注意,一定要符合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避免有人说你国有资产流失,如果涉及到国有资产的流失,证监会肯定不会承担这个责任,这里面,会要求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有没有国有资产流失,要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定要要保证实际控制人不要发生变化,对于中小板和主板来说,上市前三年的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化,对于创业板来讲是两年不能发生变化,对于国有企业来讲,证监会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一般不会追溯到国资委。以前有一个企业,是天津市国资委下属的一个企业,原来的股东是当地的一个信托公司,后来信托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国资委下面的一个企业,从当时的股权关系来看,天津市政府文件有规定,信托公司为国资委管,如果实际控制人都追溯到国资委,那相当于是国资委下面的两个公司之间把这个上市公司的股权做一个转让,由信托公司转让给另外一个公司,但证监会在审核时,不认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国资委,他认为实际控制人就应该是国资委下面那一层,信托公司和后来接受股权的那个公司,这种情况就认为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所以大家做国有股时,对股权转让的情况要注意。

IPO申报前的股权转让和增资的价值以及转让行为的合理性要关注。对股权转让和增资的价格,证监会也会要求。

二、IPO前注意事项——独立性和规范运作

独立性就是保证财务、人员、机构和资产、业务这几方面的独立性。从规范运作来讲,要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定帮企业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要严格运行。

从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来讲,证监会对此有要求,要求不能发生重大变化,这个重大变化在实际的审核过程中,具体把握一般都是三分之一,董事和高管人员的比例合计变动不要超过1/3,在上市前的三年内不要超过1/3,我们一般建议,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公司最核心的官员人员尽量不要发生变化,可能有些企业在改制之前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按最低的标准只设了执行董事、监事,改制成股份公司之后,董事的数量最少还是5个,一般7—9个比较多,董事的人数从一个变成7个、9个,肯定要新增很大一部分数量的董事,证监会在审核时也比较明确,这种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化,你选进来的这些董事以及增选的董事一定是原来公司里的管理人员。

另外,增选独立的董事,这不属于重大变化。但独立董事在增选时要特别注意,独立董事到底是否具备任职独立董事的资格,这样证监会审核时也会关注,曾经有一个项目,在上会时我问了保荐人,说某一个独立董事是不是不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当时就把那个保荐人给问傻了,因为他以前没有关注到这个问题。另外,如果历史上有对外担保的话,一定要彻底清理,不能留任何尾巴,大股东不能以任何方式占用拟上市公司的企业资金和资产。

如果上市公司占用大股东的资产,这是可以的,但建议少量的占有,不要占用太多,如果占用太多,人家以为你对大股东有依赖,如果大股东不帮着你的话,公司就生存不下去。

三、IPO前注意事项——主营业务

IPO对主营业务的关注是核心,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讲,我们建议这个企业突出一种主营业务,尤其注意不能什么都干,注意避免从事多个不相关业务,因为从中小板的要求来讲,要求主营业务突出,如果有多个业务也可以,没关系,但对创业板来讲,必须只有一种主营业务,只能作为一种业务。现在创业板审核有一点放松,很多企业报上去之后,会发现很多企业都不只做一种产品,都是两种产品、两种业务,有一种可能是另外一种业务的附产品。现在对创业板的要求可以有两种业务,但主营产品的收入必须占收入比例的70%以上,小的业务比例不能超过30%,如果超过30%是不符合创业板的上市条件。

第二,加强技术管理和新产品的研发,对创业板来讲,对技术的关注程度、创新性要求很高,如果企业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数量比较多的话,对发行审核上市很有利。第三,企业尽量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高新技术企业从利益的角度来看,最明显的影响可以把企业的税率从25%降到15%,尤其对于规模比较大的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税率非常高,如果想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标签非常有含金量,价值很高,如果有条件,可以要求企业尽量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现在证监会审核时也会关注:高新技术企业是不是买来的。因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省税,所以很多企业都去申请,而且很多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拿到高新技术企业,比如说他通过购买别人的专利使用权去评定高新技术企业,这是否可以?这可以操作,没有问题,因为高新技术评定的话,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就可以,国家都这么要求,人家通过购买专利来购买专利使用权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但有两点要注意:1.购买的专利一定要和主营业务相关,不能购买一个和你的产品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专利。2.注意购买专利的时间。

第四,梳理、分析和优化自身的盈利模式。证监会要了解一个企业,首先要关注的也是企业的盈利模式。会关注赚钱的持续性、稳定性以及是否存在风险。

第五,建议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适当加强自身的宣传力度,尽量去获得荣誉证书。

第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经营。第七,尽量减少关联交易。

对于同业竞争这块,一定要避免,上市之前可以有,上市之后一定不能有。

四、IPO前注意事项——财务方面

很多企业在上市之前可能有意识地做一些避税的安排。收入确认这一块,每个项目基本上会涉及到这个问题,收入确认的政策做得是否合适,一定要保证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里的收入确认的5条标准。

加强财务指标的分析,财务指标包括资产方面的,比如说资产的周转率、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存货的周转率等等,最重要的还是盈利方面的指标,比如说毛利率,如果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必须要有合理的解释。

注意销售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程度,如果过于集中,需采取措施尽量分散。

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很多上市公司不太重视这个问题,尤其是盈利能力还不错的企业,现金流可能不是很好,但就觉得收回来的款已经满足企业生产运营的需要了,就不要,就不去催收了,但证监会对现金流的要求越来越关注。

存货这块也应该重视,因为存货涉及到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成本结转,和成本相关,另外有些企业可能会有大量的外部存货,就是不在自己的仓库里,放到别人的仓库里,这个存货怎么管理要解释清楚。

第三部分 IPO申报前并购重组的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做并购重组越来越多,在IPO前很多企业提出并购重组的需求,IPO之前比较敏感,尤其招股书里有一个标题说,上市前一年并购重组的情况。可以看出监管机构对IPO前的并购重组非常重视。

一、重组方式

重组方式有几种:

1.发行人收购被重组方股权。这块指的现金收购。2.发行人收购被重组方的经营性资产。

3.公司实际控制人以被重组方股权或经营性资产对发行人进行增资。4.发行人吸收合并被重组方。

重组一定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性要求是最基本的。在收购过程中避免不了对企业的资产价值进行定价,对收购标的资产历史上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这时,尽量聘请具有财务资格的审计师和评估师进行审计和评估。

二、IPO前的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并购重组分两种,一种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谓同一控制就是一个自然人控制的资产,比如说老板对A公司持有90%的股权,对B公司持有80%的股权,如果A把B吸收进来,这个就属于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对国有企业来讲,要求的是同一个国有公司下面的国有企业。国资委下面的两个企业之间的收购不能认为是同一控制的,证监会对是否为同一控制这块比较关注。

对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证监会是鼓励的,比较支持的,一般来讲,如果是同一控制的企业之间,有可能会因为历史上存在同一竞争,比如A公司和B公司都是做一个业务的,如果你不把它收进来的话,以后就是同业竞争,或者B公司是给A公司提供服务的,这样的话,这两者之间有一种关联交易的关系,如果你把它收进来,以后就不存在关联交易。所以证监会鼓励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目的是消除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证监会的要求,只要关注3个指标,收购资产的总资产收入和利润总额和你要上市的公司相比,要收购的公司这三项财务指标不能超过100%,如果超过,就要多运行一年。如果超过50%不超过100%的,由保荐人、律师对这次收购的被重组方纳入到尽职调查,并发表相关意见。这没有时间上的要求。

三、IPO前的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这块证监会的意见是不禁止的,但不鼓励,也就是说,不反对你去收购,但也不支持你去收购,为什么?如果不是你控制企业的资产,对它的情况不了解,你把它收购过来之后,企业能不能管理得好,能不能和你的企业形成协同效应,这个证监会没有办法判断,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在重组之后运营的稳定性,会要求你等一段时间。

第四部分 整体上市与分拆上市的选择

整体上市就是指一家公司把主要的资产和业务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分拆公司是指一家公司把一部分资产和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对国内比较早的国有企业上市,当时上市的还是审批制,通道制,上市相当于摸着势头过河的阶段,很多企业都是为了挽救企业,企业可能活不下去了,把一部分资产(可能不是好资产)装到公司里去上市,这个问题很多。

在集团公司内部业务联系较多的条件下,分拆上市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同业竞争问题,这种条件下,以集团方式上市更好。

对于个别公司,公司业务完全独立,和集团的其它部分一点关系都没有,这种可以单独拿出来上市。

证监会特别提出保荐人的培训问题,一个集团里,部分比较强,部分是辅业资产,给主要业务提供服务,但主营业务比较突出,辅助业务的业绩比较差,对于这种情况,证监会要求侧重于整体上市。

第五部分 企业上市前财务包装的基本思路

从中介结构的角度来讲,不应该替企业做任何包装,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包装,包括最近出事的胜景山河,他们肯定做了幅度比较大的包装。如果企业要上市,对它的财务报表进行规范非常必须,是必要的程序,怎么对它的财务进行包装呢?

一、常见的财务包装方法

常见的包装方法(不建议采用): 1.利用关联交易虚增利润 2.提前确认营业收入 3.推迟确认成本费用 4.改变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5.改变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 6.研发费用资本化

7.向名义第三方销售虚增收入和利润 8.转嫁费用

二、企业上市前财务包装的基本原则

1.尽量与企业真实情况保持一致

2.保证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均有据可依,其波动可以合理解释 3.保证毛利率、期间费用率波动可以合理解释 4.符合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行业发展变化趋势 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势基本一致

三、报告期内的业绩规划

理想的是:收入和净利润每年都能保持20%以上的增长,这样的话,无论是创业板还是中小板都没有问题。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因为企业的经营本身波动很大,所以有很多企业不能满足这种增长,但没有关系,因为这不是必须的。逐渐增长的趋势是证监会希望看到的,但也不是必须的。只要能解释清楚业绩为什么会发生变化,未来的成长性还是好的。

如果报告期内业绩不可避免的出现下滑,也没有关系,如果收入是持续增加的,但因为毛利率下降导致净利润有所下滑,这个比较好解释,可能是短期的毛利率下滑,有特殊原因,如果收入和净利润同时下降,这样的话,就不是很好解释。

经常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报告期第1年业绩比较好,第2年突然下滑,第3年又上升了,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第3年的净利润大于第1年,这种情况可以,如果第3年净利润比第1年还低,这样的趋势是不行的。

形象解释:

第六部分 企业估值与如何募集更多资金

企业估值在上市过程中有两个阶段可能用得着,第一个阶段引进股权投资时,涉及到对企业的价值进行评判,以什么样的价格把私募股权投资者引进来。另外一个是发行时,发行价怎么确定,发行价的确定和募集资金的多少紧密相关。

一、上市公司主要估值方法

一种是直接的方法,即现金流折现法,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的情况进行预测。一般预测5—10年,以后就按零增长的趋势去估算一个综值,按一定的折现率把以后的现金流折到现在,得到企业的价值。

另外一种是可比公司法,运用最多的是市盈率法,买股票都是看企业的市盈率,市净率看得很少。市盈率就是股票的价值和股票每股收益的商。现金流折现法是国际上比较认同的一个方法,因为它是根据企业的实际能力来折现的价值,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方法更准确一些,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的价值情况,但在具体的运用方面问题比较多,首先预测是否准确,预测以后5—10年的,这个不确定性非常大,未来10年净利润达到多少,企业的董事长自己心里也没数。

可比公司主要是市盈率,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一般的投资者比较好理解的也是市盈率的计算方法。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确定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发行价是由于保荐人和公司向特定的机构投资者询价得来的。询价对象包括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财务公司这几大类。

确定发行价由保荐人和企业共同确定,原来证监会有指导。比如说市盈率不能超过多少倍,现在把这个放开了,实现了真正的市场化,只要投资者能够接受,发多高都行。

保荐人确定价格时,考虑什么因素?询价时,每个机构、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财务公司都会给你报价,保荐时会愿意以多少的价格买,愿意买多少,这些都有,在这个时候,拿到询价结果之后,我们就会看所有的股票的配售规定,加权平均价是多少,报价的中位数是多少,在这里面,尤其要特别考虑基金,因为现在基金的持股的市值在二级市场上占的比例非常大,而且基金研究定价的能力,可以说是所的机构里最强也是最专业的,所以,定价时要考虑基金的报价情况。

三、影响募集资金的因素

募集资金的金额=发行新股数*发行价格

按最底限发,发行4亿股以后,只能是发25%,超过4亿股就是10%,可以多一点。

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市盈率。决定募集资金多少的因素就是发行后的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

发行后的每股收益指的是发行前会计的净利润除发行之后的股本,如果想多募集资金,要提高每股收益,那就必须提高前一年的净利润。

募集资金总额与发行前股本数无关。决定发行市盈率的因素包括: 1.发行时股票二级市场状况 2.发行人所属行业

3.发行人的盈利模式与核心竞争力。这需要企业在研究报告和招股说明书特别强调,企业靠什么赚钱,和别人相比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4.未来的盈利预测;

5.路演推介的成功与否(未来发展前景的故事描绘)要募集更多的资金,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发行前一年的净利润。要做好利润规划,尽量把发行前一年的利润做大一点。

2.选择合适的发行时间,在二级市场趋势良好的条件下发行。这对于再融资有一些借鉴意义。3.行业分类。

4.做好投资价值报告。把亮点、核心竞争力、盈利模式都突出一下。5.适当的时候邀请行业资深研究员撰写定价报告。

6.未来的预测。如果向股价定高,需要提高预测,但一定要做到合理,不能让人家质疑预测实现不了。

7.认真准备路演推介。

第七部分 私募股权与企业上市

一、引入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建议企业在上市之前引入的股权比例5%—20%就可以,不建议引入太多。从现在的市场情况来看,大多数私募股权投资都是以财务投资者为主,他们纯粹是以赚钱为目的进来的,就是看你这个企业上市前景比较好。但也有个别的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确实是看好这个行业,是从行业的大趋势觉得你有发展前景,会投进来,投进来可能参与你的生产经营,然后和你一同把生产经营做好,和企业共同成长。

引入私募股权投资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现金增资。发行人股本增加,而且有一笔大的现金进来。另外一种是大股东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向投资者转让部分股权,大股东借此机会套现。

这两种方法都可以选择,证监会也没有什么偏好,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是不同的,对于轻资产的公司,现金流非常好,如果增资,这笔钱进来花不掉,人家就觉得你没有融资的必要性,这种情况下,建议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做。

二、引入私募股权投资的定价

一般来讲都是按市盈率来定的,具体由企业和投资者双方协商、谈判,前几年市盈率一般在5—15倍左右,最近因为国内的私募雨后春笋,但上市的资源有限,所以IPO这块投资的市盈率都炒得很高。

国有企业引入私募股权投资的定价应注意至少不低于引入时点的每股评估净资产。

民营企业没有要求,但我们建议不要低于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企业在引入PE时,最好先请中介机构把律师、会计师、券商先请来,之后让他们帮着参谋,如果你这个企业有良好的上市前景,未来的发行上市通过的可能性就越大。

三、引入私募股权投资的注意事项

引入私募股权投资时应对投资者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从股东层面追查到私募股权投资的最上面的自然人股东,看私募的实际控制人是谁,要避免和保荐人以及其它的中介机构扯上关系,公司在历史上是否有违规的情况,本身的出资有没有问题,财报表有没有造假,不要因为投资者有问题,影响自己本身上市。

对国有性质的私募股权投资也要注意,证监会有一个规定,新股上市时,国有股要把发行新股数量的10%划转到社保。引入私募股权投资时,避免原控股股东的控股权旁落或过分稀释。

第八部分 业绩连续计算问题

业绩的连续计算问题比较简单,企业在上市时,什么条件下业绩可以连续计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有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需要强调的是,股份制改制过程中是可以按评估值调帐的,只是调账后必须运营3年后进行IPO申报。

第九部分 企业上市过程中主要的会计工作

会计方面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梳理前一的财务报表,原来的财务报表有可能因为避税等原因和企业实际的盈利情况有比较大的差异,这个时候,就需要企业和会计师一起对财务报表进行梳理,把历史上存在的财务不规范的情况都规范起来。

第二,配合审计师和评估师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审计至少包括改制审计报告和IPO申报审计报告,评估为改制时用于工商登记的评估报告;

第三,配合保荐人和律师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介绍企业基本面,包括经营状况、运营模式、资产状况、工作流程、重大风险等。这一块不管是律师、保荐人还是会计师,如果想真实的判断企业的真实情况,不只是看自己做好自己那一方面。

第四,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第五,保荐机构撰写管理层分析与讨论内容,是对企业报告期内的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现金流情况、盈利情况做非常细致的分析,这需要企业的财务配合来做。

第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编制和制作IPO申请所需的财务及税务相关文件。

第十部分 选用会计政策的规划

一、会计政策的定义及会计政策规划的原因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为什么要做会计政策的规划呢?会计准则有一个大的规定,但内部会给企业一部分空间,有一些方法企业可以自己选择,尤其是对一些上市之前选会计政策、会计处理的方式,可能根本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做的是错的,如果做错了,在申报期内就必须把这种错误改过来,如果要改,会计政策的变更会导致原来报给税务局和证监会的财务报表不一致,这样的话,证监会就要求对这个差异进行说明,另外要充分披露报告期内变更的会计政策的原因、性质、内容,对利润有多大影响都是要披露的。

二、会计政策规划的原则

1.合法性

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的规定,必须在相关规定的框架内去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2.相对独立性

会计财务做账时,和国家税法上的要求可能不一样。做账时,要根据会计准则来,而不用考虑纳税。

3.一贯性原则

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和连贯,不得随意变更。但如果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来选择的会计政策不满足它现在的经营模式,会发生一些变化,不是一定不能改,要改的话,要有理由。

4.适用性原则

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应考虑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身的特点。5.成本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选择会计政策时,要考虑财务做账的成本有多大。6.遵守职业道德原则

三、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

1.最重要的是收入确认,所有的项目在审核时,都会问到收入确认的问题,有没有提前确认收入,有没有推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条件是不是满足。

2.金融工具。

3.存货计价。是先进先出还是加权平均。4.长期投资核算:指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会计处理。现在基本是两种方法,一种是成本法,一种是权益法,选择时,一定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5.折旧计提:指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如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6.无形资产。现在比较关注的资本化部分,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在什么条件下确认为无形资产。

7.合并报表。合并范围怎么确定,合并的时间怎么选择,怎么确定合并报表的范围。

8.资产减值。

四、选用会计政策中的常见问题举例

1.收入确认方法模糊,比如风险报酬没有转移就提前确认收入了。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不稳健、不合规,如坏账准备计提比例。3.长期股权投资。

4.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政策选取、合并范围和合并时间的选取。这一块是经常出现问题的地方。

5.不同会计随意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6.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点滞后、借款费用资本化。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事先一定要征得会计师的同意。

第十一部分 企业持续盈利的规划

一、企业持续盈利规划的必要性——上市和再融资的盈利要求

好的企业标准主要是盈利能力,如果盈利能力好,即使历史沿革上有一点瑕疵,只要说得过去,都不形成你的障碍,如果盈利能力很差,历史沿革也有问题,最后的结果就很悲惨。

IPO对盈利的要求不高,三年3000万,这是主板和中小板,创业板是两年1000万,或者最近一年盈利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

未来如果再融资还是有要求,如果想做公开增发或者可转债,要求三个会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如果配股,3年必须盈利,不能出现亏损的情况。如果是发债,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利息。

二、企业持续盈利规划的必要性——证监会审核重点关注

持续盈利能力是证监会审核关注的重点,从2009年审核情况来看,中小板IPO公司,否决13家,其中4家是由于盈利能力问题;截至2010年3月末,创业板发审委共审核106家创业板IPO公司,否决17家,其中8家涉及盈利能力的问题。

证监会对保荐人的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财务情况进行核查时,需要每一个科目都清清楚楚,先了解公司盈利模式,再看财务报表能否反映公司的盈利模式,再从每年的增减变化来判断是否符合常理,考虑每年的变动能否合理解释。

三、证监会对企业持续盈利审核要求的深入分析

1.连续性盈利要求

连续性的盈利要求也是稳定性的要求,要求利润是在同一个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稳定的情况下取得利润;

同一主营业务、产品结构下取得的利润; 同一经营管理层情况下取得的利润; 同一经营资产情况下取得的利润; 2.独立性要求

不能有关联交易,不能过度依赖政府补贴和援助形成利润。3.经常性利润要求

必须是正常经营的利润。

证监会认为可能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3.依赖的技术、资产可能发生变化。

4.对关联方或者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四、企业持续盈利的规划与思路

这块我们列了几个公式: 1.利润=收入-成本费用。开源节流,做大收入,降低成本。2.利润=制造利润+营销利润+管理利润+财务利润。制造角度可提高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生产成本;从营销和管理角度来讲,分别由各大销售的思路,降低成本,各个环节做优化。

3.利润=主营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证监会强调,利润一定要集中在主营方面,其他业务利润和投资收益可以有,但不要太大。

4.利润=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5.利润=现金性利润+非现金性利润。

第十二部分 资本负债结构的规划

一、资本负债结构规划的必要性

企业的股本在上市之前有要求,上市之前股本不能少于3000万,上市之后不能少于5000万,股本一定要满足这个要求,这是底限。

创业板发行之后股本不能少于3000万。从资产负债结构来看,资产结构不能太高或者太低,如果资产负债率太高的话,说明企业的财务风险很高,如果银行贷款不能及时偿还,就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如果资产负债率太低,说明融资没有必要性,不需要到资本市场上圈钱。

二、拟上市公司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的规划

关于股本规模的合理性: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本要求不低于5000万,创业板不低于3000万。

净资产折股:折股之后,应该适当考虑发行之后的每股收益,我们建议每股收益在5毛钱以上比较好,在此前提下适当多折股有利于上市前原始股东的利益。

对于国有控股企业折股比例不低于65%。股权结构不要高度集中,高度集中大股东控制风险比较大,也不要过度分散,如果过度分散,说明股权结构不稳定,决策容易产生分歧,不利于高效治理。股权结构要相对集中,大股东能控股,但控股的比例不要太高。

三、拟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规划

2009年7月-2010年6月过会的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资产负债率分布情况如下: 第十三部分 收入及利润确认、补缴税款

一、重视收入及利润确认的必要性

收入及利润是挖掘企业经营业绩、持续盈利能力的重要数据指标,也是审核部门关注重点。

二、常见的收入确认适用准则和处理方式

1.货物销售 主要条件: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日常操作:

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一次确认收入。

合同收款采用递延方式,实际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公允价值(现值)确认收入。

现金折扣,在一个月内付款给1折扣,这个进财务费用。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指的是正常的打折,比如说一个商品按9折的价格给别人,这可以递减收入。销售退回可以冲减当期收入。

2.提供劳务 可靠估计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3.让渡资产

主要提供资金或者租赁。

三、从收入到利润相关项目处理应注意问题

收入确认一定要符合收入确认的标准,如果货物还没出库,或者需要安装验收没有安装没有验收就确认收入,就开发票了,即使开发票,也不能确认收入。延迟确认收入,为了避免纳税。

从营业成本角度来讲,强调收入和成本的配比。

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里讲的也是配比,费用和收入要有一个比例关系。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关注的资产减值是否足额计提,计提得是否合理,有没有少计提。

投资收益:要确定好合并范围,对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核算有一个合理的选择。

营业外收入支出:政府补贴这一块不能太大。其它的利润指标,比如说资本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需要合理,并且和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四、不规范产生的常见问题和可能障碍

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存在重大差异需合理解释。对于补税问题,最好和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不要出现滞纳金和罚款。

第十四部分 IPO被否决的案例及原因分析

一、最近几年主板和中小板IPO审核通过情况

2006年至今的主板和中小板IPO审核情况统计:

2009年的通过率比较高,正常来讲,中小板的5通过率为85%左右。

二、最近两年创业板IPO审核通过情况

2009年至今的创业板IPO审核情况统计: 这是截止到2010年9月份的数据,80%左右。中小板的通过率较创业板有明显的优势,这和企业的规模有关。

三、未过会的原因分析总结

被否决的原因大致分成两部分:

一部分是企业自身的原因:1.企业盈利能力差(最重要的一定);2.独立性较差(采购、销售、技术方面存在对他方的依赖);3.主体资格问题(出资、股权等历史沿革不规范);4.财务问题(财务处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存在较大依赖;6.募投项目存在较大风险;7.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不健全。

发行人自身问题部分是历史形成的,难以或不能进行技术处理,部分是可以通过技术处理解决的。

另外一部分是信息披露的问题:1.申报材料制作粗糙,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2.发审会答辩准备不足,未能现场解释清楚发审委的疑虑。

2009年主板和中小板IPO否决原因统计:

2009年13家未过会,主要问题分布情况如下(证监会正式文件统计结果):

持续盈利问题:5家 独立性问题:5家

募集资金运用问题:2家 规范运作与内部控制:3家 信息披露问题:2家

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存在较大依赖:1家

2009年至2010年3月的创业板IPO否决原因统计(证监会正式文件统计结果):

四、被否决的具体案例分析

1.人为利用会计政策粉饰业绩

案例1:有一项研究费用1100万被资本化,没有作为当期费用,资本化的理由是自己要拿这个技术和其它的公司工作,并且和另外一个公司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合同,但证监会审核时,让他继续提供股权合作的合同以及技术转让的合同,看其执行得怎么样,核查结果表明,这个技术还不具备实施的充分条件,而且合同还没有生效,买这个技术的公司也不具备实施这个项目的条件,如果这个技术完全可以实施的话,作为资本化是可以的,会计准则有规定,可以这么做,但现在不具备这个技术条件,但他把它资本化了,导致2008年的利润总额多出了1000万。

发审委认为该研究费用的费用化处理将使2008净利润低于2007,无法满足创业板发行条件的财务指标要求。

2、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案例2:创业板企业做汽车设计,但以前没有做过相关汽车制造的业务,现在在审核时,报的材料是:斥重资收购做跑车的企业,这样,产品经营模式就发生了很大变化。

发审委认为,从设计行业去做制造会导致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且财务上存在重大的风险。

案例3:一个做轮胎的企业,轮胎大多数出口,而且募集资金投向也是继续扩大产能,但2009年,外国开始对他的轮胎进行3年的惩罚性关税,惩罚性关税加收之后,他的公司经营环境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案例4:是一个供应链的公司,对主要客户存在严重依赖。其中惠普占的比例更大。客户过度单一,依赖一个客户,这种经营风险非常大。

4.关于申报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问题

案例5:2006年是报告期的第一年,营业成本原始报表、申报报表差了900万,占申报报表的34%。发审委认为重要会计处理事项的确认、计量结果,反映出申请人报告期内会计核算基础较弱。实际上当时不只是这一个问题。

5.关于独立性问题 案例6:市场销售依赖

申请人,在公司前身设立时,控股股东没有把全部资产装进来,改制时是有问题的,只把一部分业务放进来。在报告期的前两年,因为资产技术不完整,所以没有办法独立的面对客户开拓业务,合同的签订合履行以及运营资质都在控股股东那儿,必须介入控股股东才能把业务运营下来。发审委认为缺乏独立性,所以这个项目也否决掉了。

案例7:技术依赖

搞生物空间技术的公司,他在招股书里披露的核心技术是要用他控股股东的上级单位的实验设备和资源。以后的技术能否突破,不取决于他和控股股东的能力,还要依赖其他人。

案例8:采购依赖 一个中小板企业,2006年到2008年每年的采购金额比较大,采购原材料的比重最高达到60%多,最低也是50%左右,同期原材料采购的比重都是13%,而且采购的价格明显偏低,存在利润输送的嫌疑。而且项目达产之后,自己的材料供应还不能满足,上市之后还要对原来的关联方存在依赖关系。

6.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存在较大依赖

案例9:这个人主要搞退税,且金额比较大,2006年出口退税占到同期净利润的130%,如果没有出口退税是亏损的,2007年、2008年的比例也很高。

发审委认为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出口退税存在严重依赖。7.关于募投项目

案例10:项目不确定性较大被否决 某申请人要募投的项目,技术还不成熟,还处在国家有关部门技术评审阶段,如果技术未来没有拿到批准或者技术上不可行,那小股民把钱投给你就白投了。发审委认为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产品风险太大。

案例11: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某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产能为5000吨左右。据统计,2009 年国内市场的年需求量约11 万吨左右。预计今后几年内,每年增长率为10~15%左右,此次扩产累计增长6倍。

案例12:申请人主打产品历年来的产能利用率都不高,低于90%。证监会怀疑他的产品产能扩大之后能否卖出去。

案例13:募投项目资金匹配性不足,缺乏必要性 申请人募投的两个项目只有1.38亿,其中7900万是研发中心,研发中心是成本中心,提供技术研发的支持,不能直接产生利润,但占的比例非常高;另外一个项目是技术改造和扩建的项目,募集资金是6000万,而且这个企业账面上的货币资金比较多,经营现金流也很好,因此证监会审核时,认为没有必要去募集现金。

8、持续盈利能力问题 案例14:

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从2008年第四季度价格下滑,产品销量下滑,开工普遍不足,募投项目还是要继续扩大同种产品产能。证监会认为这个企业盈利能力有问题。

案例15:申请人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有不稳定和不足的情形,现有项目及募投项目达产后产能扩张较快,且继续依赖原材料供应不足的原材料。

案例16:企业是做高效管理软件的,公司的收入规模不大,但收入和利润主要集中在高效软件上,市场结果非常单一,而高效管理软件市场竞争比较激烈,所以发审委认为主营业务存在市场单一的风险,而且市场竞争激烈,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风险。

9.信息披露

案例17:重大遗漏

深圳一公司报告期内,子公司发生火灾,而且被处罚了,还存在一些合同纠纷,但招股书里都没有说,被人举报后,才被迫披露和说明。

案例18:“业务和技术”数据真实性存在疑问 企业自己说销量全国第一,出统计数据的机构是一个很小的调查公司,调查公司和其它权威机构的调查结果存在比较大的差异。这企业弄虚作假,行业领先地位难以使人信服。

10.内控制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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