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控制段五篇

2024-09-13

招投标控制段 篇1

1 抽取程序

1.1 有关机构和单位

出席抽签会议的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还应邀请纪检、行政监督单位派员参加,另外还要聘请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并请以上单位对抽签结果当场密封。

1.2 抽取原则

合同段均衡分布,投标人随机抽取,抽取过程公平,抽取结果保密。

1.3 抽取程序

1)参加会议人员签到。2)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抽签人)签到,并抽取顺序签。3)宣布抽签会议纪律。4)介绍出席会议人员。5)宣布抽签细则,按照签到数量制作合同段签。6)按照顺序签号码,抽取合同段签并签认。7)密封。8)致公证词。

2 抽取方法

在目前一般的招标项目中,大多是按照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类别,每一类别又分若干合同段。申请人按照类别分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数量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而定,根据不同的数量而采取不同的抽取方法,笔者分别命名为“逐组抽取法”“逐号排列法”。

2.1 逐组抽取法

按照类别依照顺序签号码由抽取人逐个进行,即对每一类别,根据合同段数量和抽取人签到数量,按照均衡分布原则,计算每个合同段分配的份数,制作合同段签。抽取人按照会议签到时抽取的顺序签号码,由小到大,分别抽取,并在合同段签上签字确认。

如在某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中,合同段类别、合同段数量和通过资格预审单位见表1。

首先由通过路基Ⅰ资格预审的单位按顺序抽取,再进行桥梁Ⅱ、路面Ⅲ的抽取。

当出现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数量T(或抽取人签到数量T)与合同段数量H的比值为整数时,合同段签的数量即为抽取人的数量,如桥梁Ⅱ。抽取后抽签箱内无剩余。

当出现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数量T与合同段数量H的比值不为整数时,合同段签的数量与抽取可以用两种方法:

1)当T/H=Nx且(N+1)×H-T≥2时,合同段签数为(N+1)×H个,抽取分两步,首先抽签箱放入N×H个,逐号抽取;然后再放入H个,剩余号逐号抽取。抽取完毕后抽签箱内剩余H-X个。如路基Ⅰ类4个合同段38家单位,制作合同段签:10个GSLJ-1,10个GSLJ-2,10个GSLJ-3,10个GSLJ-4,共40个,首先放入36个抽取,完毕后放入4个签(分别为GSLJ-1,GSLJ-2,GSLJ-3,GSLJ-4合同段),由剩余2家分别抽取,最后剩余2个合同段签。

2)当T/H=Nx且(N+1)×H-T<2时,合同段签数为(N+1)×H个,全部放入抽签箱,逐号抽取。抽取完毕后抽签箱内剩余1个。如路面Ⅲ类3个合同段26家单位,制作合同段签:9个GSLM-7,9个GSLM-8,9个GSLM-9,共27个,抽取后剩余1个合同段签。

当允许申请人对同一类别2个或多个合同段通过资格预审时,以上办法仍然使用,T应为通过资格预审的份数,而不是单位数。但是在抽取过程中,抽取人需要2次或多次连续,如抽取到同一合同段,必须将合同段签放回,重新抽取。为避免此种现象,就可用另一种方法“逐号排列法”。

2.2 逐号排列法

依照顺序签由抽取人逐个抽取连续编号的号码签。即根据合同段数量和抽取人签到数量,按照均衡分布原则,计算每个合同段分配的份数,以合同段顺序、号码签统一编排,各抽取人对照编排表填写合同段并签字确认。如仍以表1为例,通过路面Ⅲ类资格预审的单位可在同一类别中申请2个合同段的投标,则制作由1到最大数为38+20+26=84的连续号码组成的号码签,由抽取人依次抽取,全部抽取完毕后,按照合同段顺序号和抽取人通过的类别,在投影上统一排布确定合同段(见表2)。

3 注意事项

1)合同段数量应根据签到的抽取人数量计算,并要求抽取人在各自的抽取结果上签字确认,填写完毕后由公证、监督人员当场封存,至开标时再启封。2)有关联企业同时投标的,在抽签时,先对关联企业分组抽签,然后进行非关联企业抽签。此时要注意关联企业抽取后的剩余签要放入非关联企业抽签范围内。3)对关联企业的要在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一般规定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但通过的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申请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合同段数量,且不能同时获得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资格。

参考文献

施工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篇2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造价控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实行的是以预算定额为依据,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标底为中心的工程计价模式和招标投标方式。这种带有明显计划经济痕迹的模式其最大的弊端是遏制了竞争全面性。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由企业自主报价”工程造价计价改革思路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招投标行为。现结合目前招投标特点,对如何做好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进行初步探讨。

一、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特点

1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按照国家(GB50500-2008)或地方颁布的计算规则(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招标人的要求、工程项目的特点计算工程量并予以统计、排列,从而得到工程量清单。

2招标控制价只起到最高限价作用。招标人根据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公开,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为承包商竞争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起点,使招投标过程真正做到了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3,标底在评标中只起参考作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标底价仅作为市场参考价,在评标中只起参考作用。

4中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审投标报价时不仅注重总价,更注重价格构成,各投标报价工程量相同,价格构成清晰可比,便于进行投标的响应性、报价是否合理的评价,各投标人的优势体现在报价中,使报价的综合合理低价评价得到有效的保证。

二、清单计价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主要是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体现在三个方面:获得竞争性投标报价、有效评价最合理报价及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成为报价的统一基础使获得竞争『生投标报价得到有力保证,无标底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方式使评选的中标价更为合理,合同条款更注重风险的合理分摊,更注重对造价的动态控制,更注重对价格调整以及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约定。

三、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1加强施工单位投标资格审查

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招标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避免“特级企业投标,一级企业转包,二级企业进场”等不正常现象,这对项目成本控制非常不利。有很多施工单位中标后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层层转包,最后分包给几个包工队进行施工,管理混乱,导致施工进度落后,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建设单位为了更换施工单位经常要提前支付进度款让原施工单位退场,从而导致工程结算价格明显高于同期施工的同类工程。这说明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审查环节非常重要。

2科学地编制招标文件

要严肃、严密地编制招标文件,确定合理、科学的评标原则。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基础和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对工程造价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都必须严肃、严密、完整。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企业资深造价工程师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人的实质要求;审核计价要求、评标办法及标准是否合理、合法;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招标保函的额度。

3注重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和公平竞争的基础。工程量清单必须科学合理,内容明确。编制工程量清单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编制依据。必须全面了解工程有关资料,了解业主意图、技术规范、实地勘察现场情况,了解实际施工条件(工程现场的场地、用房、交通等环境条件、水文、地质、气象的具体条件),为计算工程量打好基础,尽量减少日后工程变更。

(2)项目划分。要求项目之间界限清楚、项目作业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清楚,既便于计量,也便于报价,项目划分尽量要细,避免不平衡报价。

(3)清单说明要言简意赅。包括工作内容的补充说明、施工工艺特殊要求说明、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说明、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等。尤其是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应准确表述,便于投标人与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对照。配套表格应设计合理、实用直观、具有操作性。既要使投标操作起来不繁琐,又要利于评标操作方便快捷。

(4)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由资深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清单是否严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编制,暂定价格或甲供材料的价格是否合理,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施工工艺的特殊说明明确等,确保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及施工内容完全相符合,让各投标单位都能合理准确的进行投标报价。

4注重标底的编制审核

就是事实求是地编制工程标底,标底编制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必须对标底进行严格的审核,加强监管力度,从而保证预算或标底趋于合理性,以便更好地控制造价。标底的编制要依据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经济条件,根据不同的承包方式,考虑不同的包干系数及风险因素。

5重视询标工作,合理低价中标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6慎重确定合同类型

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工程承发包关系的确立,也确定了工程合同价。《招投标法》要求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由于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这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所以合同主要内容基本上在招标过程中确定。故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不同的合同形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性,目前常见的合同包括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和单价合同。

7签定合同注意事项

关于合同文件部分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均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要注意对于作为付款和结算依据的工程量价格清单,应当根据评标阶段作出的修正稿重新按理、审定。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8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

在编制合同条款时,应注重有关风险和责任的约定,将项目管理融入合同条款中,尽量将风险量化,责任明确,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应争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要做好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还必须不断学习有关知识,转变观念,适应工程造价制度与建设体制改革,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不断去探索、去尝试。

参考文献:

[1]林宗昭,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投标制度的改革[J],太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04(4):22~24

[2]杨军,浅谈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运行环境[J],山西建筑,2003,29(9):112~113

招投标控制段 篇3

摘要:工程招投标是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保证工期质量的有效方式,是当前工程建设项目普遍采用的方式。本文对铁路建设的基本特征以及发展状况进行了介绍,并以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招投标控制和管理为切入点,对新建铁路招投标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铁路招投标;管理;控制措施

1设计阶段的招投标管理与控制

我国《招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的招投标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招投标法》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中国境内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其设计、勘察、施工以及管理等各个阶段都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铁路工程建设采用招投标不仅是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更是其自身工作程序的需要。一般的铁路工程设计,可以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为了有效控制投资,各个阶段的设计深度及具体要求都不同,这也是采用招投标方式的根本原因[1]。

1.1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

1)设计招标模式。当前我国的铁路工程大多采用设计总招标,总承包的模式。通常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业主就会筹划开展招标活动,在这个阶段招标可以体现出非常大的优势,设计院为了可以承揽下设计订单,会对方案和概算精心优化,如果设计单位中标,代表了后续整个工程的设计标的都可以拿下。但是,由于竞争和监督机制的缺乏,设计院通常不会重视后续阶段的设计工作,导致设计质量不高,施工过程中项目控制困难增加。另外,由于不是分阶段进行招标,铁路工程通常会采用限价设计的方式,也就是将初步设计的总概算作总投资的基本标准。由于在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没有进行招标,也不能对投标人的报价与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建设单位只能按照初步设计的概算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2]。2)市场开放程度。由于铁路工程在设计前需要进行大量的勘测,导致铁路工程的设计市场比任何一个市场都要封闭和保守。虽然国家出台了《铁路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实施办法》鼓励市场机制和竞争进入该领域,但是大量的铁路设计项目还是落入了铁路系统内的勘测设计单位手中。3)铁路工程设计单位数量。现阶段,路内只有几家勘察设计院具备铁路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其他的小型设计公司和路外设计公司,因实力不足或者制度方面的制约,很难在大中型铁路设计项目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也导致了铁路设计行业出现垄断的趋势,最终导致设计单位在管理方式、技术和人才引进方面缺乏竞争压力。

1.2设计阶段的控制措施

1)分阶段设计招标。一直以来,铁路建设单位认为施工阶段是项目控制的关键所在,在设计阶段没有进行分阶段招标,很难对设计质量的水平进行准确评估,所以,关键是要彻底改变轻设计而重施工的思想。通过分阶段招标,促使设计单位在各个阶段都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优化,可以促进建设单位项目控制质量的提升。而且,通过分阶段设计,可以在初步设计阶段确定工程的.规模、总体方案、建设标准、具体功能以及结构形式等,根据初步设计的概算,确定整体投资额度。2)资质控制制度。大力推行设计资质控制制度,只要设计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可以进入路内市场参与竞争,营造平等、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优胜劣汰,为铁路工程项目提供更多选择。3)设计方案竞选制度。设计方案竞选制度也是采用类似于设计招标一样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单位要再已经中选方案的基础上,参考和吸收其他参选方案,去粗取精,对设计方案不断完善。未来铁路工程设计,要进一步对铁路工程设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采用分阶段招标的方式,将设计质量、工程效益与设计单位的利益紧密关联,实现铁路工程设计质量的不断提升。

2施工阶段的招投标管理与控制

国外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一般包括了业主委托制、业主代理制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方式。其中,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以及既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以及施工等所有内容,直到项目投产运营。目前国内铁路工程中还没有使用该模式的先例,只是部分工程尝试过施工总承包的方式,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业主不再进行分阶段招标,而是选择一个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的全部过程,然后由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分包出去。铁路工程不仅要考核其经济指标,而且要充分考虑政治需要和社会效益,所以必须要不断加强工程质量控制[3]。

2.1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招投标实践中,经常会划分非常多的小标段,取代了整体发包的形式,这样最直接的影响是超标成本急剧升高,大量单位中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平均主义,招标的竞争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项目部跨度的大小受资源配置的直接影响,而且应当设定最小规模项目部标准。若标段过小,管理便会闲置,就会严重浪费资源。另外,不同标段的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难以进行资源的互补配置,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将工程分为多个小标段的方式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与浪费。如果对最小标段再分解情况会更为严重,对铁路工程项目标段进行分解,表面上看这样可以分散施工风险,但是导致建设单位管理跨度增加,无法进行科学而深层次的管理。当前,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并非都是围绕项目来做,“陪标”现象的存在导致招投标不能真正实现公正、公开、公平。一些承包商中标后,将标段违法分包或者直接转包,以包代管,收取管理费,导致工程质量与安全无法保证。如果转包工程给一些资质不足、缺乏施工经验的单位有可乘之机的话,后患无穷。

2.2施工阶段的控制措施

1)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大量工程实践可以看出,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模式,与当前我国工程承包管理的国情相适应。第一,工程项目的业主不具有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专业能力,通过工程总承包,可以充分发挥承包商在管理和施工方面的优势;第二,有效降低工程造价,降低施工管理和技术方面带来的风险;第三,承包商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设置合理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范围;第四,作为工程的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进行动态控制,资源优化配置,进行整体统一协调[4]。2)培养大型承包商。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国际化,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可以为国内一些大型建设单位创造更好的条件,可以充分发挥这些承包单位的管理能力,并与专业建设单位的技术优势形成互补。另外,采用层次性的结构及管理可以有效避免总承包商和专业建设单位的恶性竞争,保证两者的利益。铁路工程项目应当基于这个思想,推动大型工程总承包商的发展,形成强大的国际竞争能力。3)强化监督责任追究制度。我国现行《招投标法》的第7条明确规定:招投标当事人受到法律的监督,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要实施招标负责人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通过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不断创新评标方式,尽量减少串标现象,对目前工程需项目建设中频发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其监理的职责,不仅要抓量更要抓质,对中标人的转包行为严格监督,不断加强行政责任追究和部门间的协作,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5]。

3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的问题仍然较多,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也会逐渐法制化和规范化,这对我国铁路建设走向国际市场有非常重要的促进意义。

参考文献:

[1]罗石峰.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及现状探讨[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6(2):48-50.

[2]张小京.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机制的优化及应用研究[J].建筑与预算,2017(12):66-68.

[3]张建彤.浅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J].东方企业文化,2015(23):70-72.

[4]方敏霞.铁路工程建设中招投标管理的相关问题[J].中华建设,2014(1):112-113.

招投标控制段 篇4

【关键词】招标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典型问题;审计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带有明显的事后审计特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与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建设项目管理中,越来越受到建设方的青睐,也切实对工程造价事中控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很多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时发现,招投标阶段缺少审核把关而遗留的问题对后期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招投投标阶段存在的典型问题

1.1招标代理相关人员专业实力参差不齐。目前公开招投标项目大多采用网上电子标,而网上公开招投标工作都是程序化,招标文件的编制都是模板化。招标代理人员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该分析该项目的特点和特性,合理的设置投标报价要求和专用合同条款,既为业主招到称心满意的施工企业,又为后期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有据可依。但是有些专业性欠缺的代理人员编制招标文件时利用模板照搬照抄、不按照为实现建设方的招标目标而针对性的编制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尤其是合同价款调整的相关约定前后矛盾、自相矛盾。

1.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实力参差不齐。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清单项目列项不全、工程量计算错误、项目特征描述与招标图纸不符等导致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后期办理变更或签证追加费用;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定额套用错误、材料价格及税费计取错误、措施费不结合具体项目施工方案合理设置,招标控制价编制结果偏高或偏低,导致投标报价不平衡而造成资金流失或费用索赔。

1.3建设单位专业力量不足。在招投标阶段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成果资料提交给建设单位复核把关,但是建设单位通常专业力量配备不足,不能够从招投标、项目实施到竣工结算各个阶段出发,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前瞻性去复核把关,从招标源头避免争议和扯皮,就自然而然的对招标代理单位的成果文件产生依赖性,从而项目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资料在招标源头失控。

2.招投投标阶段介入审计的作用

如果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借助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专业力量,对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从项目实施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角度去分析问题,审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是否具有适用性、合同条款对造价控制的可约束性、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是否准确齐全、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等方面形成有效的主导控制作用,这样就很好的避免了招投标结束合同关系形成后的被动造价控制,从而变成从招投标源头开始介入审计的主动造价控制。

3.招投投标阶段审计的内容

3.1招标方式审查

(1)强制公开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邀请招标:上述强制公开招标之外的项目经审批可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选择的合理正确,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能够最大限度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为建设单位选择优质施工单位。

3.2招标文件复核审计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建设方对本项目的成本控制目标,重点对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进行复核,尤其是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合同外价款组价原则及进度款支付等相关描述要求清晰明确,避免自相矛盾、给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带来不必要的争议。建议合同条款中增加“如果投标综合单价偏高,发包人有权对偏高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防止投标人不平衡报价。

3.3招标工程量清单复核

根据招标代理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招标图纸,重点复核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相对准确能够避免后期综合单价调整的风险。

3.4招标控制价复核

根据招标代理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结合招标图纸及计价文件,对定额套用及材料价格进行审核,根据以往项目经验对措施项目费用进行审核,防止控制价偏高导致中标价偏高,也避免控制价偏低导致施工单位低价中标然后挖空心思搞变更做索赔。

3.5招标结束后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分析投标报价的合理性,重点划出不平衡报价的子目及未报价而视为优惠的项目,前期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来应对施工单位钻空子、后期大做文章办理签证或索赔。

4.结束语

招投标资料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是决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的基础,因此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介入审计做好事前工程造价控制,将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作用,能够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已经成为中国众多工程项目“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痼疾。 [科]

【参考文献】

[1]黄颖莹.浅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阶段审计[J].福建建材,2011(8).

招投标控制段 篇5

摘要: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了有效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利益,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水平,应对我国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进行规范,因此,需要采用招投标成本控制方法。论文结合笔者工程实践经验,针对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不合理报价现象展开探讨,提出切实可行的招投标成本控制策略,为同行提供参考实例。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成本控制;方法

1引言

在我国公路工程中,实行的是最低标中标的原则,这种方法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方法。它在我国公路工程项目市场中的应用充分提高了竞争的公平性,同时发挥了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1]。这对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优胜劣汰有着非常大的作用,维护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利益,为工程造价最终由市场形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目前所面临的情况是供大于求,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施工企业会采取“低报价,高索赔”的投标方式,这种方式会产生恶意压价的恶性竞争问题。根据以往工程可以知道,恶意压价抢标的方式会给公路工程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这在很多工程中均得到了证实。从目前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来看,恶意压价抢标的问题在很多工程中均由存在。质量和价格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质量好,则相应付出的价格就越高。因此,采用低价中标方式所进行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是否能够达到优良的标准,不得不令人担心。综上所述,对于公路工程项目,在招投标阶段所确定的成本应加强重视,从而对最低标价进行控制,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同时还可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2招投标成本控制方法

在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的成本是企业成本之一,它主要是由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因素所决定的。每个企业的水平不同,在公路工程项目中所确定的成本支出自然就有所不同[2]。因此,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每个企业所报出的投标价格肯定是不一样的。但是在招投标中,需要严格遵守的一点就是投标价不能低于企业的成本,否则就是恶意压价抢标的行为,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企业个别成本的编制的主要依据是施工企业自身的能力和内部定额。但是,在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中,很多施工企业是没有自身的施工预算定额,这给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这些施工企业在工程的管理中,存在着轻决策、重实施的问题。因此,需要采取措施以控制工程项目招投标成本。以下对招投标成本的控制方法进行阐述。

2.1公路工程造价理论和法律依据

在我国公路工程中,进行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依据的理论包括相关的编制办法、预算定额、估算定额以及相关指标等。国务院、建设部以及交通部等均发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但我国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很多国际公路工程项目中所付出的惨痛代价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国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这就要求我国相关法律部门应编制统一的造价理论和法律依据。

2.2统一企业定额格式或模板

对于施工企业定额的`格式主要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然后各个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科学合理地将企业定额资料表达出来。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则是以施工企业定额作为成本报价的依据。企业定额是指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编制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以及施工机械的台班消耗量,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要素消耗的数量标准。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企业定额可以充分反映自身的生产水平。每个企业均可以编制反映自身水平的企业定额[3]。不同的施工企业,由于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同,所编制的企业定额也均有所不同。但是目前,在我国的公路工程市场中,很多施工企业并没有编制相应的企业定额,而是以行业制定的预算定额为依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个施工企业应以预算定额和基础定额为依据,根据施工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逐步编制反映施工企业自身能力的企业定额,并在不同的发展过程中进行完善。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业主可以编制统一的格式以引导施工企业按照这个格式编制过度企业定额,以此作为施工企业进行公路工程项目成本编制的依据。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招投标过程中恶意压价抢标的问题发生,从而对招投标市场进行规范以确保公路工程优质保量的完成。1)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业主要求施工企业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过度企业定额的编制,这从意识上规范了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同时这也是在告知施工企业,对于低于自身成本的投标报价是不会被业主所接纳的。2)统一格式的过度企业定额是以行业内的预算定额为依据的,并充分考虑施工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因此,该过度企业定额可以充分反映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一般情况下,采用现代的计算机技术,施工企业可以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完成过度企业定额的编制。对于施工企业所提交的过度企业定额,业主负有保密的责任。3)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采用过度企业定额的方式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规范,可以实现我国的相关法律与国际通用做法之间的统一。4)施工企业所提交的过度企业定额不仅是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同时还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变更的依据,这样可以为施工项目审计工作提供相对可靠的依据。

2.3成本控制方法的组织保障

在公路工程项目中,业主应编制统一的格式,对于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应要求其按照统一的格式提交企业定额,对于施工企业所提交的定额(电子档)业主应严格保密。施工企业对于自身的企业定额的电子文档应进行加密,即使是业主,也要在施工企业的允许下方可观看,同时,业主应承诺在5年的时间内不得向其他人透露相关企业定额的内容。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中,应将以上这部分要求作为条款加入其中。

2.4企业定额编制与管理系统的信息化

基于以上所产生的业主编制的同一格式,以及企业定额加密的要求,势必需要一套计算机软件系统以对不同企业的定额编制进行管理[4]。在这套计算机软件系统中,主要应实现的功能包括定额模板的导入、定额表和定额细目的修改、自定义加密等,同时,还应可以与公路工程造价软件进行相应的对接。应用计算机软件系统对企业定额进行编制和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共享的效率,同时,方便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

3结语

针对当前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所提出的工程招标价的不合理性,提出应当合理控制工程招标价,同时应当抵制恶意低价中标行为,从而确保施工质量,同时合理地控制公路工程建设成本。

参考文献:

【1】陈波,罗则佳.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工程经济,2015(6):91-95.

【2】李琼秀.探讨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成本控制的途径[J].才智,(18):101-102.

【3】郭清玲.论公路工程招投标价格的形成及成本控制[J].科学之友(学术版),(12):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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