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十篇

2024-04-29

稽查工作 篇1

沈阳市地税第五稽查局强化四个理念, 推动税务稽查工作全面发展。一是以人为本, 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狠抓政风行风建设, 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全局范围内开展以“八项规定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活动, 全面提升稽查干部综合素质;建立各种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 发挥潜在创造性。二是以创新为突破, 各项工作出精品。鼓励创新、要求创新、带头创新, 把创新作为各项工作的突破点。积极推进“电子查账”、“审计式稽查”二个重点创新项目, 力争将创新工作转换为促进税务稽查工作发展的实质性成果。三是以管理为手段, 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渗透到考勤管理、干部管理、队伍管理、制度管理等各个方面, 建立权责明确、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 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四是以落实为保证, 各项工作齐发展。坚持年初有目标有计划, 年中有安排有督办, 年末有检查有兑现, 建立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环环相扣, 步步推进, 保证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稽查工作 篇2

1 营销稽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基础管理的稽查。客户户务资料, 就是从申请用电开始到接电立户, 以及正式用电以后的变更用电事宜的全部原始资料, 其反映客户用电始末的全过程。通过客户户务资料的分析, 可以发现营销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从而找出问题, 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诸如, 由于未按正常的工作程序发生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的客户, 因没有相对应的业扩流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或因流程错误、流程不适或无序流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电费计算参数、计算程序错误、计算机或手工计算造成的经济损失;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变压器暂停、恢复手续, 是否影响基本电费的收取;由于营业资料保管不齐、损坏或丢失, 致使电费结算无据可查, 造成电费结算错误;由于改变电费结算方式或按要求应签订缴费协议而未签订所造成的电费计算错误等。

电价管理的稽查。电价执行的政策性很强, 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到位, 确保供电企业的经营成果。要减少营销人员的工作差错, 防止营销人员徇私舞弊、擅自扩大优惠电价范围、将高电价用电按低电价结算, 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损失。诸如, 由于商业、非居民电价执行不到位, 多类电价比例核定工作出现错误, 导致少收或多收电费;由于对客户的分类电价确定和执行错误造成的电费计算错误;由于两部制电价执行不规范或擅自减免基本电费造成的电费计算错误等。

计量管理的稽查。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不仅关系到电力投资者的经济利益, 而且关系到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同时也关系到每个客户的经济利益,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计量漏洞, 给国家、客户和供电企业带来损失。诸如, 由于电能表铅封管理不严或计量装置防窃电能力较差所造成的电费损失;由于电能表计轮换、校验不及时或使用不合格电能表计造成的电能量电费损失;采用三相三线电能表低压计量造成的电能量电费损失;因未按规定安装无功电能表而影响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情况;未安装电能表用电造成漏计电能量电费的情况等。

电费核算的稽查。根据对现场文本资料、营销网络信息的检查, 从资料数据反映的情况中分析隐含的营销工作质量差错、人为事故的存在。诸如,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截留电费, 未按正常工作程序减免电费违约金;现金管理是否严谨, 是否有收费员不及时对账或不及时上缴现金以及公款私存的现象;是否有未按时核对银行记账, 超过对账周期, 造成往来账积压, 不及时清理的现象;是否存在电费违约金的计算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收取及核算不正确的现象等。

抄表工作的稽查。就是对抄表人员工作质量进行稽查, 对抄表卡有关资料的建立及抄表到位率、准确率进行稽查, 对抄表计划、抄表报表和抄表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诸如, 抄表是否到位, 有无错抄、估抄、漏抄而影响电费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抄填不规范、参数不齐全而造成电费计算错误的情况;是否存在参考表与计费表不相吻合造成少收电费的情况等。

2 营销稽查工作的实施步骤

浅谈电力营销稽查工作 篇3

关键词:电力营销;电力稽查;客户需求

电力营销工作作为电网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业务,必须紧紧围绕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各种挑战,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不断调整和完善营销管理模式,努力把营销工作做实做好,使之更加贴近社会经济发展,更加符合电网公司的要求,为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的贡献。电力稽查是电力营销的重要环节,对保证电力企业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监督管理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的稽查体系

第一,建立健全的稽查细则。为把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完善营销稽查常态管理机制,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建立营销稽查网络体系。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梳理规章制度,对有关营销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政策规定进行整合,梳理电价政策营销专业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营销稽查依据。二是制定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细则,出台电力稽查工作管理体系,明确稽查内容、权限、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考核奖励办法,使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第二,合理安排营销稽查工作。处理好适时稽查与适度稽查,注重稽查安排人性化、稽查计划提前化、稽查方式多样化。安排人性化,按照营销专业工作的时间周期,正常稽查是依照基层单位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稽查时间,这样就能让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不受稽查的影响。特殊稽查则是指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工作质量、工作进展、业扩报装以及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随时展开的稽查工作,以达到反应迅速、快速改进的良好效果。计划提前化,在稽查工作中要整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月度工作安排的各项任务,发挥营销稽查的防范作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方式多样化,通过专项稽查和定期稽查等方式,重点稽查外部用电客户用电行为管理和公司内部电力营销业务管理,通过互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和区局之间的横向交流稽查。

二、明确营销稽查工作的关键点

第一,规范业扩报装业务。从历年的客户用电资料来看,有些用电客户为了少交变损电费、基本电费,把大容量变压器挂小容量铭牌,私自更换变压器铭牌。设备验收工作是电力稽查中一项重要环节,不论用户增容大小都应按照规程要求验收,严格稽查。为了顺应市场发展的形势,从受理客户申请用电、现场勘察、业务审批、签订《供用电合同》、收取贴费、中间与竣工检查、立户、装表接电等每项环节都要有人稽查监督,严格按照《电力公司业扩报装工作流程》、《供电营业规则》等规定执行。

第二,加强计量装置监督管理。按照《电能计量管理规程》规定,供电企业应当尽快建立电能计量信息管理系统。为了达到准确计量管理的目的,稽查部门应当对包括建立客户计量档案,定期进行现场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投入改造资金,更换计量箱、PT、CT、表计等各项环节进行严格监督。运用新技术,监督、创新计量管理,使得计量装置能够有效遏制智能窃电行为的发生,杜绝客户窃电行为,提高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减少电费、电量损失,规范变更用电。夯实变更用电工作单等基础工作对于减少营业差错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就是要按照《供电营业规则》和相关的规章制度从基础抓起,严格检查、稽查变更用电工作单的出单、登记、传递、操作、归档等环节,把好电力营销电费计算最后一道关口,杜绝变更用电环节中的电量、电费损失。

第四,注重抄、核、收过程管理,堵塞跑、冒、滴、漏。由于抄表员工作马虎,卡片填写不规范,估抄、漏抄、错抄或不抄,以致出现抄有误、核不准、回收率低的现象。核算员粗心大意,不根据客户的用电申请、变更用电工作单,造成变压器申报暂停实际未停,变压器暂停及恢复用电期间少收基本电费,电价执行明显错误等疏漏产生。收费员未按《供用电合同》中约定期限及时回收电费,而且电费违约金征收不到位。抄、核、收工作是供电企业在营销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营销单位要从抄表本的编制、填写、固定每月抄表日、计费清单、抄表日报、应收汇总凭证等环节抓起,完善电费计算程序的稽查功能,针对性地进行稽查。从而通过售电量、负荷率、功率因数等重要指标的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减少营业工作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三、常态营销稽查工作的落实

第一,常态工作按规定制定年度和月度稽查工作计划,并以月度为周期,按计划开展稽查工作,次月中旬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月工作计划应制定每月不同的稽查重点,特别加强对营销业务中关键风险环节的稽查。

第二,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年度专项稽查工作,主要根据市局下达的营销重点工作以及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

第三,加强对客户服务过程的稽查。对临时用电、用电变更、新装业务进行详细检查,重点检查有用电业务变更的客户、新装专变(100千伏安及以上)客户。主要检查客户用电类别、装接(增减)容量、电表起止码、计量倍率等内容此外,稽查服务中的各类工作票是否超时限、按流程传递等行为,稽查接受用户业务申请时对用电性质、收费标准以及电价分类的确定是否正确。

第四,定期核查客户基础档案数据。认真检查客户原始档案和营销信息系统数据是否错漏,筛选出重要的字段和内容进行排查,特别对用电性质、报装容量、计量方式、电价类别、电能表信息、变压器信息、互感器信息等列出详细清单,逐项核查错漏。

加强用电营销稽查工作能够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减少用电营业差错,客户投诉能够得到快速高效的解决,避免用电过程中的“漏、滴、冒、跑”现象,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满足客户需求,有效提高电力企业的形象,树立“南方电网公司”的品牌形象。

参考文献:

1.马士林,叶传海,邱茂光.浅谈电力营销发展瓶颈及对策[J].电力需求侧管理,2010(1).

2.黄颖.电力营销信息管理模式研究[J].机电信息,2010(18).

3.李瑞娟.电力营销面临的问题及发展[J].对策商场现代化,2010(6).

(作者单位:广州供电局)

稽查工作 篇4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2月24日发布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自()起执行。

A.2009年12月24日 B.2009年12月31日 C.2010年1月1日 D.2010年6月30日

2、稽查局在()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A.上级稽查局 B.省级税务局 C.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D.所属税务局

3、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A.由国家税务局稽查局B.由地方税务局稽查局C.分别D.共同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下列事项为不属于税务稽查人员依法保密范围。()

A.商业秘密B.税收违法行为C.个人隐私D.产品配方

5、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依法决定是否回避。A.上级税务局领导 B.上级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主管检查的副局长 D.稽查局局长

6、税务稽查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本着()的原则逐级协商 解决。

A.有利于案件查处 B.谁先发现谁查处 C.谁级别高谁查处 D.谁先立案谁查处

7、下级稽查局查处有困难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可以报请()查处。

A.所属税务局 B.上级税务局 C.省级税务局稽查局 D.上级稽查局

8、稽查局应当在终了前制订下一的稽查工作计划,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备案。

A.上级稽查局B.上级税务局C.省级税务局稽查局D.所属税务局

9、稽查工作计划中的税收专项检查内容,应当根据()检查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A.上级稽查局税收专项 B.上级税务机关税收专项 C.省级稽查局税收专项 D.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专项

10、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管理。

A.综合 B.分级 C.跟踪 D.分类

11、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批准后分别处理。

A.稽查局局长 B.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主任 C.所属税务局领导 D.稽查局领导

12、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经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对()的检举信息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列入案源信息。

A.检举内容不详 B.线索清楚,涉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 C.无明确线索 D.内容重复

13、待查对象确定后,()填制《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A.检查部门B.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C.选案部门D.执行部门

14、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未立案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移交信息的部门;移交信息的部门仍然认为需要立案检查的,()批准后,由稽查局立案检查。A.经所属税务局领导 B.经所属稽查局领导 C.经上级税务局领导 D.经上级稽查局领导

15、经批准立案检查的,由选案部门制作(),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

A.《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B.《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C.《税务检查通知书》 D.《税务事项通知书》

16、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管理台账,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

A.选案部门负责人 B.稽查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领导 D.主管选案工作的稽查局副局长

17、(),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A.选案部门立案后 B.稽查局局长批准立案检查后 C.检查前 D.对被查对象实施检查时

18、检查应当由()检查人员共同实施。

A.两名以上 B.三名以上 C.一名以上 D.三名

19、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A.由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B.由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D.向被查对象口头说明来意即可

20、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日内完成。A.60 B.30 C.15 D.45

21、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批准,可以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

A.检查部门负责人 B.所属税务局局长 C.稽查局局长 D.上级稽查局局长

22、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批准。

A.检查部门负责人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稽查局局长 D.所属税务局局长

23、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批准。

A.检查部门负责人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稽查局局长 D.所属税务局局长

24、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

A.《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B.《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 C.《发票换票证》 D.《调取帐簿资料清单》

25、提取证据材料复制件的,应当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并由提供人签章。A.与原件核对无误 B.原件存于我处

C.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 D.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单位

26、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除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应当向()送达《询问通知书》。A.被查对象法定代表人B.被查对象财务负责人 C.被查对象负责收件的人D.被询问人

27、笔录不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书写记录。()A.使用钢笔书写 B.使用计算机记录并打印

C.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书写 D.使用圆珠笔书写

28、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在()内完整退还。A.3个月 B.30日 C.6个月 D.60日

29、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应当经()批准。

A.检查部门负责人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局长 D.稽查局局长

30、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凭()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A.《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 B.《检查存款帐户通知书》 C.《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D.《冻结存款通知书》

31、查询()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存款账户 B.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 C.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 D.企业存款帐户

32、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经()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A.所属税务局局长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检查部门负责人 D.稽查局局长

33、稽查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送达()。A.《税收保全措施通知书》 B.《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C.《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D.《冻结存款通知书》

34、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稽查局依法采取冻结纳税人银行存款措施的,应冻结其相当于()的存款。

A.应纳税款、滞纳金 B.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C.罚款 D.应纳税款

35、采取查封、扣押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措施时,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送达(),通知其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A.《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B.《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C.《税务协助执行决定书》 D.《税收保全措施通知书》

36、稽查局在检查中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A.3个月 B.30日 C.6个月 D.60日

37、稽查局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的,应当逐级报请()批准。

A.省级税务局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D.省级税务局稽查局

38、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 被查对象。

A.不可以 B.经检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 C.可以 D.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可以

39、检查结束前,必要时,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向被查对象发出(),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

A.《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B.《税务稽查工作报告》 C.《税务检查通知书》 D.《税务事项通知书》

40、《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A.5个工作日 B.5日 C.3日 D.3个工作日

41、有规定情形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批准后,中止检查。

A.所属税务局局长 B.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检查部门负责人 D.稽查局局长

42、有规定情形致使举报案件确实无法进行检查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审核,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A.所属税务局相关部门 B.审理部门

C.检查部门负责人 D.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43、审理人员应当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由()审核。A.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 B.审理部门负责人 C.稽查局局长 D.所属税务局相关部门

44、案情重大的,稽查局应当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报请()集体审理。

A.本级稽查局B.上级税务局C.上级稽查局D.所属税务局

45、有下列()情形的,审理部门不用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A.适用依据错误 B.被查对象认定错误 C.税收违法事实不清 D.证据不足

46、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内提出审理意见。

A.15个工作日 B.15日 C.10日 D.10个工作日

47、拟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向其送达(),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A.《税务事项通知书》 B.《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C.《税务处理决定书》 D.《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48、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由()担任。

A.所属税务局法规科人员 B.非案件检查人员 C.检查人员 D.审理人员

49、《税务处理决定书》引用的文件,不用注明()。A.文件全称B.文号C.有关条款D.文件发布日期 50、《税务处理决定书》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B.处理决定及依据 C.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D.税款金额

51、有下列()情形的,致使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

A.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B.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的

C.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 D.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差的

52、《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不包括以下内容()。A.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

B.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C.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D.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3、对当事人口头陈述、申辩意见,审理人员应当制作()。A.录音 B.录象 C.《陈述申辩笔录》D.《询问笔录》

54、《税务稽查审理报告》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检查人员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B.税务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C.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情况D.审理日期

55、案件经本级稽查局集体审理后,审理部门拟制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经()批准后移交执行部门送达执行。A.审理部门负责人 B.所属税务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本级稽查局局长

56、《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检查范围和内容 B.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C.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D.处理决定及依据

57、《税务处理决定书》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被查对象地址 B.其他涉税当事人名称

C.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D.检查范围和内容

58、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A.审理部门负责人 B.所属税务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所属稽查局局长

59、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不需附送的资料有()。A.《税务稽查报告》的复制件)B.《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复制件 C.《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D.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60、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A.高效 B.便民 C.合法 D.效率

61、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

A.《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B.《冻结存款通知书》 C.《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 D.《扣缴税收款项决定书》 62、稽查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当拟制《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经()批准后送达被执行人,予以拍卖或者变卖。

A.执行部门负责人 B.所属税务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稽查局局长

63、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当在结算并收取价款后()内,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

A.5个工作日 B.2个工作日 C.3个工作日 D.1个工作日 64、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拍卖、变卖费用后,尚有剩余的财产或者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并自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手续之日起()内退还被执行人。A.5个工作日 B.2个工作日 C.3个工作日D.1个工作日 65、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并提出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建议。

A.公安机关B.所属税务局法规科C.审理部门 D.稽查局长 66、税收违法案件执行中,出现规定情形的,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权限和程序,经()审核并报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执行。

A.审理部门B.上级稽查局C.稽查局长 D.税务局相关部门 67、案件执行完毕,审理部门应当在()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A.60 B.45 C.90 D.30 68、下列材料不列入税务稽查案卷正卷的材料。()A.证据材料 B.税务稽查报告 C.税务检查通知书 D.案件讨论记录

69、案卷内材料原则上按照()依次排列。A.材料重要程度 B.反映的问题类别 C.实际稽查程序 D.材料的种类

70、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A.永久 B.30年 C.20年 D.10年 7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清单。B.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

C.纳税担保清单应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D.纳税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方为有效。

72、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以()为送达日期。A.邮寄日期 B.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 C.邮戳日期 D.邮政部门接受函件日期

73、A稽查局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以()名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A稽查局的审理部门 B.A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 C.A稽查局 D.A稽查局的执行部门

74、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A.二年内 B.三年内 C.五年内 D.十年内 7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

B.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不必通知被执行人。C.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D.拒不到场的,采取税收强制执行。

76、《税务稽查检查实施预案》的主要内容不包括()A.税务稽查实施的目的和要求 B.税务稽查实施的范围和重点 C.税务稽查实施预计使用的法律条文 D.税务稽查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77、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检查实施管理制度(试行)规定,案件查结后()个工作日内,税务稽查实施人员应当将案件移交审理部门审理。A.2 B.3 C.4 D.5 78、稽查人员实施检查应当严格遵守执法规范要求,稽查干部与被查对象及相关人员的一切接触,应当有()名以上的稽查干部在场方可进行。

A.2 B.1 C.3 D.5 79、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否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A.工作证件 B.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单位介绍信 D.能证明税务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

80、电子查账软件系统是辅助稽查人员完成对不同税种稽查的信息化查账工具,一般情况下,一套完整的电子查账软件系统应包括数据采 15 集软件和()两个最基本的部分。A.统计分析软件 B.数据处理软件 C.证据采集软件 D.税款计算软件。

81、税务行政诉讼中,()有举证责任。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知情公民

82、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A.3 B.5 C.7 D.10 83、税务稽查文书送达原则上采取()方式 A.直接送达 B.留臵送达 C.委托送达 D.邮寄送达 84、稽查文书案件编号和正文使用()字体 A.3号宋体 B.4号宋体 C.3号仿宋 D.4号仿宋

85、税务稽查建议涉及需要调整税收政策的,应向()部门提出。A.同级征管 B.上级征管 C.同级税政管理 D.上级税政管理 86、税务稽查建议涉及国税机关及税务干部管理失当、执法错误的,直接向涉及的国税机关提出,同时抄送()部门。A.同级法规、人事 B.上级法规、人事 C.同级人事、纪检监察 D.上级人事、纪检监察 87、税务稽查案件集体审理会议,一般应在《集体审理提请书》批准后()日内召开。

A.3日 B.5日 C.7日 D.2日

88、出席税务稽查案件集体审理会人员不得少于集体审理委员会委员总数的()

A.三分之一B.三分之二 C.二分之一 D.四分之三 89、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案件后,应在()日内进行审理登记,确定审理人员。

A.3日 B.1日 C.2日 D.5日

90、在案件复查中,案卷审查案件数量按照上一已结税务稽查案件数量的()并不低于20户的比例确定,实地调查户数,按照案卷审查数量的()确定。

A.20%,10% B.10%,10% C.10%,20% D.20%,20% 91、案件复查中,需案件原处理单位重新做出税务处理决定的,应责令原税务处理单位在()日内按照复查结论重新做出税务处理决定。处理结果应在()日内书面上报组织复查的稽查局。A.15日,15日 B.30日,30日 C.30日,15日 D.15日,30日 92、行政处罚的听证,应当遵循()的原则。①合法②及时③公开④便民⑤公正

A.①②③⑤ B.①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④⑤ 93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A.15日,10日B.15日,5日 C.10日,3日 D.15日,7日 94、当事人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①依法提出听证要求或自愿放弃听证②、依法提出回避申请③、亲自参加或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④、依法在听证过程中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⑤核对听证笔录

A.①③④⑤ B.①②③④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④⑤ 95、审理部门应当在接受审理任务后15日内审理完毕,确需延长审理时限的,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A.30日 B.10日 C.15日 D.60日

96、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A.1万元 B.5万元 C.3万元 D.5000元

97、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内发给发票领购簿。A.3个工作日 B.5日 C.5个工作日 D.3日

98、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A.3 B.1 C.5 D.2 99、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5万元以上()以下的罚款。A.20万元 B.50万元 C.10万元 D.100万元

100、有下列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B.虚开发票的,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C.非法代开发票的 D.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101、《透过“利剑二号”专案谈“以查促查”》属于税务稽查成果分析中的()。A.税务稽查个案分析 B.税收专项检查分析 C.税务稽查报表分析 D.税务稽查专案分析

102、税务稽查成果分析的目的主要是研究税收违法行为的特点、动向及规律,提出健全税务稽查工作机制、完善税收征管和优化税收政策的建议,推进(),不断提高税务稽查自身能力和税收征管水平。A.以查促查、以查促管 B.以查促查、以管促查 C.以管促管、以管促查 D.以管促查、以查促管

103、为满足税务稽查报表编制要求,税务稽查信息统计系统一般是 根据()而开发的。A.《税务稽查报表编制说明》 B.《税务稽查报表编制办法》 C.《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D.《税收统计工作规程》

104、在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如发现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容易导致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等问题的,税务稽查人员可应编制有关税务稽查建议,向主管领导提出工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这种向主管领导提交的工作建议属于()。A.汇报型建议 B.管理型建议 C.政策型建议 D.立法型建议

105、按报送时间分类,税务机关按季报送的《税务稽查统计报表》主要是()。

A.《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情况汇总表》

B.《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

C.《税务稽查机构税收行政措施及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情况统计表》 D.《税务稽查机构人员、装备情况统计表》

106、按照《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务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口径,“查补总额”指标值计算公式是()。A.查补总额=查补税额 B.查补总额=查补税额+滞纳金 C.查补总额=查补税额+滞纳金+罚款 D.查补总额=查补税额+滞纳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107、纵向比较分析是税务稽查成果分析的常用方法。如果分析的目的是为了说明特定指标的发展方向和变化幅度,则应当运用纵向比较分析方法中的()

A.趋势分析 B.波动分析 C.相关分析 D.弹性分析 108、下列不属于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A.受理、处理、管理检举材料 B.转办、交办、督办、催办检举案件 C.对检举人进行税法宣传

D.统计、分析检举管理工作的数据情况

109、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不包括()A.涉嫌偷税、骗税 B.逃避追缴欠税

C.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 D.利用法律漏洞避税

110、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批准后分别处理。A.主管稽查的税务局局长 B.稽查局局长

C.稽查局主管举报中心工作的领导 D.稽查局举报中心主任

111、对上级国税局稽查局及其举报中心督办的检举案件,除有特定 时限者以外,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纸质督办函之日起()日内上报查办结果.案情复杂的,报经督办部门批准,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同时上报阶段性的查办情况,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A.15 B.30 C.50 D.60 112、协查系统不能实现受托协查案件自动分检的,应在收到协查函()日内按照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地址等依次进行人工分检。

A.1 B.2 C.3 D.5 113、受托协查案件应在()日内登记 A.1 B.2 C.3 D.5 114、受托协查累计回复率应当达到()A.60%以上 B.80%以上 C.90%以上 D.100% 115、各市级国税局发现的抗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聚众抗税、打砸税务机关及其交通工具;或者为了阻碍征税而冲击、围攻、殴打、推搡、强行禁闭税务人员的案件应当自发现之日起()日内,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报告。A.3 B.5 C.7 D.10 116、各市级国税局发现的单位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应当自发现之日起()日内,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报告。A.3 B.5 C.7 D.10 117、各级国税局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应当按规定时限,22 定期报告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正在查处的案件,每()个工作日报告一次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A.5 B.10 C.15 D.20 118、各级国税局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应当按规定时限,定期报告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案件结案后()个工作日内,填写《大要案件查处情况报告书》,附案件相关资料向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报告全案查处情况。

A.3 B.5 C.7 D.10 119、列入督办管理程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一般在()日内结案。A.30 B.45 C.60 D.90 120、各级国家、地方税务局应当建立健全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次。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四次

121、各级国家、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检查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税收违法行为时,应当在()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对方;若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税收事项且案情重大或紧急时,应立即报告相关局领导,并将有关信息和资料传递给对方。A.3 B.5 C.7 D.10 122、市级税务稽查能手的数量,原则上按照本级稽查人员总数()的比例确定。

A.5% B.10% C.15% D.20%

123、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对被查对象做出处理(处罚)决 23 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对拟免除处罚的案件,须由()审议决定。A.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B.稽查局集体审理委员会 C.审理科室负责人 D.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24、稽查局发文一般应通过公文系统进行,上行文应由()签发。A.稽查局长 B.科室负责人 C.分管局领导 D.办公室主任

125、稽查局发文一般应通过公文系统进行,下行文应由()签发。A.稽查局长 B.科室负责人 C.分管局领导 D.办公室主任

126、综合选案科应根据检查工作计划,做好待查对象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选案准确率不低于(),选案准确率每降低0.1%扣0.2分。A.80% B.70% C.90% D.100% 127、对检查科移送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无特殊情况应当在()日内审理完毕。A.10 B.15 C.20 D.30

二、多项选择题 1.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A.领导 B.管理C.考核 D.考评 E.奖励

2、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保密。A.商业秘密 B.个人隐私 C.国家秘密 D.税收违法行为 E.少缴税款行为

3、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A.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B.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C.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D.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E.向检查部门负责人汇报案情;

4、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案源信息主要包括:()

A.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 B.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 C.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

D.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 E.社会公共信息;

5、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A.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B.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C.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D.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E.线索清楚,涉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暂存待办。

6、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应当确定为待查对象。()A.计算机分析B.人工分析C、人机结合分析 D.纳税评估 E.案源评估

7、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理意见。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A.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B.审理人员外出学习时间; C.向上级机关请示政策问题的时间; D.已经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延长的审理时限; E.向相关部门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

8、税务稽查案卷按照以下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A.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以及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

B.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30年; C.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其他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D.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20年;

E.凡定性为伪造、倒卖、虚开、非法开发票、私自制作、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等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为永久;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稽查局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A.纳税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的; B.当事人申请解除除税收保全措施; C.税收保全措施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 D.税收保全措施被人民法院裁决撤销的; E.其他法定应当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

10、检查结束时,应当根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有关资料,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由检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检查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说明()。

A.检查内容B.检查方法C.过程D.事实情况E.纳税人态度

11、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

A.查处税收违法行为B.保障税收收入C.维护税收秩序 D.促进依法纳税 E.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12、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有关规定确定。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B.《税收征管法》 C.《行政处罚法》 D.《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E.《税收征管法细则》

13、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并()。A.尽量实施联合检查 B.必须实施联合检查 C.应分别实施检查 D.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E.共同作出处理决定

14、稽查局设立(),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A.选案部门 B.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C.检查部门 D.审理部门 E.执行部门

15、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依法审查决定。

A.检查部门负责人B.稽查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法规部门负责人 D.所属税务局领导E.上级稽查局领导

16、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按照以下标准在管辖区域范围内实施分级分类稽查。()A.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纳税规模 B.税收违法行为发生频度及轻重程度 C.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 D.纳税人产权状况、组织体系构成 E.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的税负水平

17、上级稽查局可以根据()等情况,组织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管辖区域内发生的税收违法案件。

A.税收违法案件性质 B.复杂程度 C.被查对象的申请 D.社会影响 E.查处难度

18、稽查局制订的下一稽查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并报()备案。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稽查局局长 C.选案部门负责人 D.上一级稽查局 E.所属税务局办公室

19、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A.未立案 B.立案 C.稽查局局长 D.所属税务局局长 E.移交信息的部门

20、选案部门对下列筛选出来待查对象均按应规定立案。()A.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B.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案件

C.税收专项检查安排的检查对象 D.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E.被检举的待查对象

21、选案部门应当建立(),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A.案件管理台账B.案件检查实施台账C.选案部门负责人 D.所属税务局局长 E.稽查局局长

22、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前,应当查阅被查对象纳税档案,了解被查对象的(),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确定相应的检查方法。A.生产经营情况B.所属行业特点C.财务会计制度 D.财务会计处理办法E.会计核算软件

23、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方法有()。A.实地检查B.调取账簿资料C.讯问 D.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E.异地协查

24、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取得相关证据材料,所取得的证据应该具有()。

A.合法性B.客观性C.真实性D.关联性 E.时效性

25、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稽查定案的根据。()

A.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B.以偷拍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C.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制件 D.以利诱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E.以胁迫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26、调取下列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A.账簿B.记账凭证C.报表D.其他有关资料 E.纳税人的电脑设备

27、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下列资料时,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A.当年的账簿B.以前会计的记账凭证C.以前会计的报表D.当年的其他有关资料E.以前会计的帐簿

28、当事人、证人口头陈述或者提供证言的,检查人员可以()。A.笔录B.照相C.录音D.录像E.影印

29、调取视听资料时,应当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难以调取原始载体的,可以调取复制件,但应当说明()等事项。

A.复制方法B.复制人员C.证明对象D.复制时间E.原件存放处 30、需要以有形载体形式固定电子数据的,应当与提供电子数据的个 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一起将电子数据复制到存储介质上并封存,同时在封存包装物上注明()等,注明“与原始载体记载的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电子数据提供人签章。A.文件格式B.制作方法C.制作时间 D.检查人员姓名E.文件长度

31、检查人员实地调查取证时,可以制作(),对实地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或者说明。

A.询问笔录B.现场笔录C.调查笔录D.陈述笔录E.勘验笔录

32、稽查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告知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A.时间B.内容C.理由D.地点E.依据

33、采取下列哪类措施时,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送达《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在采取措施期间不再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A.查封商品B.查封有产权证件的动产C.扣押有产权证件的动产 D.查封有产权证件的不动产E.扣押有产权证件的不动产

34、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的,应当逐级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A.案情复杂,在税收保全期限内确实难以查明案件事实的 B.被查对象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材料的 C.被查对象转移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材料的 D.被查对象拒不提供相关情况

E.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可能使纳税人转移、隐匿、损毁或者违法处臵

财产,从而导致税款无法追缴的

35、被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检查的规定处理。()

A.在检查期间转移有关资料的

B.被查对象对查出的违法事实进行申辩的 C.提供虚假资料

D.阻止检查人员记录与税收违法案件有关资料的 E.在稽查局实施检查以前帐薄丢失的

36、《税务稽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被查对象基本情况

B.检查方式、方法以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C.被查对象对调查事实的意见 D.税务处理、处罚意见及依据 E.检查人员签名

37、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

A.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B.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检察院调取且尚未归还的 C.被查对象死亡且无财产可抵缴税款 D.企业依法注销且无法定税收义务承担主体的

E.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以中止检查的

38、审理人员应当依据(),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E.稽查局长的意见

39、对《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审理人员应当着重审核的内容有:()

A.税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

B.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C.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D.被查对象是否准确

E.是否向被查对象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义务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理部门可以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A.税务处理、处罚建议错误B.税收违法事实不清的 C.税务文书不规范 D.被查对象认定错误的 E.证据不足的

41、《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纳税人基本情况

B.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

C.适用的依据

D.拟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 E.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2、对当事人口头陈述、申辩意见,审理人员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由()签章。

A.审理人员B.陈述人C.申辩人D.公证人员E.其他在场人员

43、《税务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被查对象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B.其他涉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C.处理决定及依据

D.税款金额、缴纳期限及地点 E.检查结论

44、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送以下资料。()

A.《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B.《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复制件 C.《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D.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原件

E.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制件

45、被执行人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

A.责令被执行人限期缴纳

B.依法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扣缴税款 C.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依法扣押并拍卖被执行人的商品 E.依法查封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货物

46、稽查局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并告知其依法()的权利。A.要求听证B.申辩C.申请行政复议D.申请行政诉讼 E.向所属税务局投诉

47、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拟制(),附(),按规定经审核后,送达被执行人。A.《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 B.《拍卖/变卖结果通知书》

C.《拍卖/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D.《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通知书》 E.《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48、执行部门制作的《税务稽查执行报告》,应包括内容有()A.执行过程 B.执行结果 C.是否涉嫌犯罪 D.采取的执行措施 E.使用的税务文书

49、税收违法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稽查局可按规定终结执行。()A.被执行人死亡 B.可执行财产被法院冻结 C.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抵缴税款

D.被执行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确实无法清缴税款 E.其他法定终结执行情形

50、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被查对象分别立卷,统一编号,做到()。A.一案一卷B.目录清晰C.资料齐全D.分类规范E.装订整齐

51、税务稽查案卷分别立为()和()A.正卷B.副卷C.证据卷D.协查卷E.文书卷

52、税务稽查案卷保管期限有()A.永久B.30年C.20年D.10年E.5年

53、税务机关人员需要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应当经()批准;税务机关以外人员需要查阅的,应当经()批准。A.审理部门负责人B.稽查局局长C.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 D.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领导E.稽查局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54、下列稽查材料应列入税务稽查案卷正卷。()A.各类书证B.陈述申辩笔录C.《税务稽查报告》 D.检举材料E.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

55、下列稽查材料应列入税务稽查案卷副卷。()A.各类书证B.检举材料C.奖励材料D.法定秘密材料

E.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

56、检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A.直系血亲关系 B.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C.近姻亲关系 D.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57、必须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税务处理文书。()

A.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 B.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 C.无法邮寄送达的 D.当事人下落不明的

58、需要跨管辖区域稽查的,可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A.函查 B.协查 C.转交所在地税务机关 D.异地调查

59、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包括()。A.直接送达 B.留臵送达 C.委托送达 D.邮寄送达

60、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的方式实施税务检查。A.询问纳税人与纳税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B.到车站、码头、机场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C.到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D.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61、税务稽查人员的下列税收执法风险中,属于检查实施环节的风险有()

A.稽查人员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

B.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在稽查相对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已被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的情况下,针对同样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

C.应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相对人进行陈述申辩时未作记录; D.擅自进入当事人的居住场所检查;

E..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调取、归还当事人的账簿资料; 62、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必须由稽查人员当场制作,不得由他人代为制作,也不得事后补作; B.应当全面、客观。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

C.制作完毕由稽查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如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D.记录询问内容与案件无关的可作出取舍

63、录像资料和录音资料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尽可能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即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资料等信息载体。调取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复制件,需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和原件存放处等内容; B.通过拍摄、录音等方式收集和固定相关的证据(不包括采用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C.对取得的视听资料,应保持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不得进行剪辑、拼接等;

D.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E.录制的原始音像制品可复制并办理公证,封存备查,以免原始音像制品磨损和音像失真、导致证据灭失。

64、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应当从以下()个方面进行: A.证据形成的原因; B.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C.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D.提供证据的人或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

E.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65、下列()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A.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B.与被查对象有亲属关系、利益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查对象有利的证言,或者与被查对象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查对象不利的证言;

C.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材料; D.证据从未改动,但当事人不予认可的; E.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66、鉴定结论有下列()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A.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B.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C.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D.鉴定标的物灭失的

67、证人证言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要求:

A.《调查(询问)笔录》应用钢笔、毛笔手工书写,不可录入计算机后打印制作;

B.正文部分采用问答形式。记录询问内容要真实、准确、详细、具体,不能随意取舍;

C.稽查人员应就调查了解的事实进行询问,询问措辞应做到意思表达清晰、明确,不要使用暗示或隐喻性的言辞,并应告知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D.涉及重要事实、情节、数字、日期等问题时,应要求被询问人准确回答,避免含糊语言表述;

68、录像资料和录音资料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尽可能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即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资料等信息载体。调取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复制件,需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和原件存放处等内容; B.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收集和固定相关的证据;

C.对取得的视听资料,应保持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如内容过长,可采取剪辑、拼接等技术手段对视听资料进行整理; D.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69、书证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需要提取与案件有关资料原件的,以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以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

B.不能取得原件的,或稽查对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书证属于复印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出处,由原件保

存单位(个人)签注“本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由其签章、或者押印;

C.收集的报表、会计账簿、图纸、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应当附有说明出处等相关信息的材料并盖章和押印;

D.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应当附有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人员签名。

E.税务稽查底稿由税务机关检查人员据实填写,摘录内容必须与原始记载相一致。填写完毕后,由稽查人员签名后交被查对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核对和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没有公章的,签字即可)。

70、下面属于稽查执法主体文书的是:()A.《税务检查通知书》 B.《询问通知书》 C.《税务处理决定书》 D.《协查函》 71、下面属于稽查执法辅助文书的是:()

A.《待查纳税人清册》 B.《调取账簿资料清单》 C.《现场笔录》 D.《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72、下面属于稽查管理文书的是:()

A.《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B.《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C.《税务稽查实施延期审批表》 D.《稽查案卷目录》

73、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按照分级分类稽查原则,建立本级稽查案源信息库。包括:()

A.重点案源库 B.一般案源库 C.普通案源库 D.特殊案源库

74、税务稽查建议反馈制度,是指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在依法对纳税人涉税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等问题,通过规范文书提出改进建议,向被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反映信息的一种工作制度。A.涉税违法行为 B.税收政策执行偏差 C.征管工作漏洞 D.税务人员行政过错 75、税务稽查建议反馈的内容应当包括:()A.稽查部门认定的被查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违法手段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稽查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决定。B.被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政策、履行征管程序、税源管理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C.稽查部门针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和违法手段,分析税收征管存在工作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工作改进建议。D.其它应反馈的内容。

76、税务稽查建议原则上由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在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处罚决定或移送公安机关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发现问题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A.涉税违法行为带有苗头性趋势及倾向,应引起有关部门警觉和预防的。

B.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管理失当、执法过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必须立即纠正的。

C.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缺陷。

D.税务机关的管理措施存在明显漏洞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必须立即调整完善的。

E.稽查部门认为应当立即建议的其他情况。

77、税务稽查审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的原则。

A.效率 B.合法 C.公平D.公正

78、下列应由稽查局集体审理的案件有():

A.检查与审理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或处理处罚意见有分歧的案件 B.虚开及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的案件 C.本级查处的举报案件

D.稽查局确定的查补税款达到标准的案件 79、下列应当属于审理人员审理的内容有():

A.被查对象是否准确 B.案件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C.是否超越或滥用职权D.其他应当审核确认的事项或者问题 80、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实行()的方法。A.交叉进行B.实地调查C.集中复审D.随机调卷 81、下列一般可不列为复查案件的有()A.司法部门已经受理或已有结论的案件 B.已经或正在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C.总局部署的已结案的指令性专项检查案件

D.已经自治区国税局执法检查或督察审计、巡视并有结论的案件。82、案件复查工作中,案卷审查发现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案件,应 43 当进行实地调查进行核实。()

A.经案卷审查发现原税务处理决定有重大问题或者明显疑点的; B.经案卷审查认为需要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

C.被检查单位要求通过实地调查进行复查,组织实施复查的稽查局认为有必要的;

D.上级领导决定或组织实施复查的稽查局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查的。83、听证中,案件调查人员享有以下权利:()A.依法对当事人违法事实提出指控,并出示有关证据材料 B.依法提出对违法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建议 C.可以提出延期听证

D.依法在听证程序中进行质证和辩论。84、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

A.科学实用B.真实完整C.信息共享D.统一规范E.安全集中 85、税务稽查档案分为()等几类。

A.机读档案B.音像档案C.纸质档案D.电子档案 86、税务稽查案卷资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则组合排列()A.案卷内材料原则上按照实际稽查程序依次排列

B.证据材料按照问题特征分类,每类证据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

C.卷内材料按照处理处罚等决定性文书在前,证据及说明性材料在后顺序排列。

D.其他材料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 44 排列。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 B.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C.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D.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E.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B.丢失发票

C.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D.擅自损毁发票 E.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B.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 C.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E.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90、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A.税务登记证件 B.财务专用章 C.经办人身份证明 D.单位公章

E.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91、编制税务稽查报表的基本要求是()。A.内容真实 B.数据准确 C.口径一致 D.编报及时

92、税务稽查成果分析时,可以运用相关性分析方法揭示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影响程度,以评估税务稽查效果。一般而言,相关性分析可从()实施:

A.在数据处理前先分析事物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因果关系,然后用数量分析进行检验;

B.根据定量的函数关系分析事物之间的变化趋势和变化方向 C.通过数量分析找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影响程度。D.根据事物内在规律进行必要的定性分析

93、在编制《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时,下列

表栏之间逻辑关系的税法中,完全正确的说法是()。A.检查户数≥有问题户数 B.有问题户数≥结案户数 C.结案户数≥立案户数

D.查补总额=查补的税款+滞纳金+没收非法所得+罚款。E.实际入库额=实际入库的税款+滞纳金+没收非法所得+罚款。F.查补总额≥实际入库额

94、税务稽查分析可以采取()方法,遵循科学、全面、实用的原则。

A.定量或定性分析 B.归类分析 C.指标分析 D.比较分析

95、稽查案例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A.案件背景情况 B.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C.主要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D.案件分析 E.案例编写人员及联系电话

96、各级国税局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国税局报告事项有:()

A.稽查工作计划 B.稽查工作制度 C.税务稽查案例 D.税务稽查报告 E.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97、不属于举报中心受理范围的检举事项应当如何处理()A.不予受理

B.告知检举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反应

C.将检举事项登记以后按照分类处理的规定处理 D.视同受理范围内案件及时登记、受理。

98、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的检举事项的处理原则有()

A.由先接到检举信息的单位直接受理 B.由所涉及的税务机关协商受理

C.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D.由检举人选择一个税务机关受理

99、以下对检举事项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A.应当在接到检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 B.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办理 C.特殊情况可延长办理期限 D.特殊情况不可延长办理期限

100、《税务违法检举案件结案报告》应当说明()。A.企业基本情况

B.案件查处情况、处理处罚结果、入库情况 C.查处结果与举报线索有无联系 D.查处结果所引用的法规、政策 101、协查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有()A.真实 B.合法 C.相关 D.安全 102、委托协查函的内容必须包括()A.发票的信息

B.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C.《关于××案件的协查要求》 D.协查报告

103、受托方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哪些资料()A.委托方寄送的《协查要求》 B.《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C.《协查案卷》 D.《协查延期申请》

104、分级分类稽查的类型包括()A.日常稽查 B.专项稽查 C.大案要案稽查

D.日常发票协查以外的专案检查

105、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稽查的范围包括()

A.跨地域经营且企业所得税集中汇总缴纳的集团性企业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包括金融、保险、石油、石化、供电、发电、邮政、电信、移动、烟草、煤炭、医药等行业; B.全区范围内经批准上市的股份公司;

C.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税局征管范围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自治区国税局举报中心受理需由本级查处的举报案件所涉及的企业; D.其他需由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安排检查的企业。

106、各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的范围包括()

A.应纳货物和劳务税总额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下的企业; B.申报免抵退税额合计500万元以下的出口退税企业; C.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确定的由各市国税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检查的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的企业;

D.各市国税局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案件所涉及的企业。

107、当年经()检查过的分级分类稽查企业,视同已经稽查,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安排稽查;

A.国税局稽查局 B.审计署C.地税局稽查局 D.财政专员办 108、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按照查办管理形式,分为()。A.直接组织查办案件 B.联合查办案件 C.督促查办案件 D.独立查办案件

109、自治区国税局组织查办的重大案件包括()

A.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或者抗税,税款数额在500万以上的案件;

B.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凭证,涉及税款数额在500万以上的案件;

C.违法行为涉及区内多个地区,各市级国税局查处有困难,需要提请自治区国税局纳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办管理的涉税案件; D.在全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其他自治区国税局认为需要由自治区国税局直接组织查办的涉税案件。

110、自治区国税局督促查办的重大案件包括()

新时期对用电稽查工作的探讨分析 篇5

1 稽查员的主要职责

负债对监察营业人员以权谋私、送人情电等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审理, 并提出惩罚意见。

1.1 负责检查营业人员的错漏收, 如用户超容及灯、力比, 电价类别变化和电能表错漏抄 (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倍率) 等。

1.2 负责对监察营业人员违反《供用电规则》、《服务守则》、《现行电价》的违章违纪行为的调查与审理。

1.3 负责对营业人员造成经济损失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1.4 负责接待用户监督员提出的供电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作风的意见。

1.5 负责接待和处理供电方面用户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

1.6 定期走访用户和用户监督员, 广泛征求意见。

2 新形势下对稽查管理工作的探索

2.1 对内强化管理, 加大稽查力度

2.1.1 强化内部稽查工作, 杜绝内部违纪及营业差错。

一是加强抄表稽查。每月跟踪抽查营业站, 加强对关口表、台区考核表及贸易结算表计的监督与考核, 防止随意调整电量及估抄、漏抄、错抄现象发生, 提高抄表质量。二是加强对电价电费的稽核与监督。一方面严格执行电费核算制, 减少差错及事故;另一方面加大电费回收稽查力度, 定期组织稽查人员、市场营销部、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客户中心电费回收情况进行清欠, 严格履行《电费承诺书》制度。三是加强对抄表员的监督管理, 加大考核。

2.1.2 强化营销过程管理, 注重营销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对报装环节的稽查。定期检查各营业所是否严格按报装流程受理用户报装, 杜绝私自增容、私自接火供电的行为。对新增客户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接火送电前, 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计量装置配备是否符合规程, 报装资料是否收集齐全, 并签订供用电合同, 是否按用电类别确定电价等。二是通过开展抄表卡片年审, 监督检查抄表、核算、收费各环节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规定。通过对计费清单、统计报表的检查分析, 检查数据统计是否真实准确。

2.2 对外加强反窃电宣传, 有效遏制窃电行为

在开展反窃电活动的同时, 充分利用反窃电宣传阵地大肆宣传依法用电意识, 提高震慑力。强化防窃电改造, 注重防窃电实效;加强计量装置防窃电改造。组织营销人员进行计量装置普查, 检查计量装置存在的问题, 加大法制宣传, 强化反窃电工作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2.2.1 加大电是商品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杆资源, 在市区繁华地段、乡村十字路口、人口密集地点悬挂宣传牌、喷刷反窃电标语, 增加客户的感性认识, 增强客户电是商品的认同感。同时号召一线员工, 在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的过程中, 注重加强电能商品意识的引导, 在思想上打牢防窃电的心理防线。

2.2.2 在反窃电组织形式上, 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 联合行动, 采取有效措施, 把反窃电工作全面推向深入。工作的重点仍坚持围绕窃电、私增容、私转供电、高接低、电价错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2.2.3 与公安机关联系, 警电联合, 一方面加大对违章用电与窃电的打击力度, 规范用电市场, 另一方面加大对农电工挪用电费的管理, 防止产生新的呆死电费。对于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出现的阻挠, 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2.4 注意收集各超标线路及台区用电情况, 认真分析整理线损、均价、电价、客户用电信息等各种资料, 掌握各种数据, 然后对症下药, 有的放矢, 做到反窃电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3 加强对电价电费管理的稽查

加强对电价电费的管理的稽查力度, 尤其是各类电价比例的构成作好细致的稽查审核工作。定期对营销单位的电费收取、日常营业管理、营业报表、电费账务进行检查, 对查处的问题及时报有关管理部门, 并给予通报处理, 要确保供电营销数据的真实可靠。

2.3.1 对各供电所所有以变台为抄表路线以上的电量电费的计算、考核、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对电量电费异常的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2.3.2 对用电专变 (100千伏安及以上) 客户的新装、用电变更、临时用电等与电费发生的有关业务流程、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审查内容主要为客户电价执行、线变损电量计算、计量倍率情况、基本电费、力率电费、代征款项及其各项影响电费计算结果的参数等。

2.3.3 结合基层单位电费抄收、考核标准进行检查, 按规定的抄表路线、抄表例日, 日常计量轮换处理流程, 轮换工作票进行检查, 避免因改变抄表日造成虚假线损及工作传票延误造成错计电量电费。

2.3.4 对电费收取、帐务管理进行检查。核实当月电费发生数、实收电费、余额数与营业报表进行检查对比, 确保电费帐务真实、准确。

2.3.5 对营业窗口差错电费的退补管理进行审查。检查各单位发生退补电费 (差错电费) 原因、用户性质、电价类别等情况, 防止改变电价类别, 扩大基数电量弄虚作假。

2.3.6 对电量、电费、电价、线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它营业辅助指标进行检查, 对电价出现异常波动的单位进行分析, 查清原因。

2.3.7 对处理的各类窃电、违约用电时的流程、收取的费用标准是否合理合法, 对电费违约金收取情况是否执行有关制度等进行稽查。

由于用电稽查工作在开展工作时, 缺乏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 只能行使企业行为的部分职责, 而不能行使行政职能。因此必须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一个长期相互密切合作的常态机制, 利用公安机关的执法手段来开展用电稽查工作。

参考文献

[1]胡水根.浅谈县级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稽查[J].中国电力教育, 2011 (12) .

稽查工作 篇6

电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能源供应的关键领域, 承担社会责任和做好服务是首要考虑的, 但是, 企业自身的稳定发展也是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电能计量技术是利用电能计量设施来确定电能量值, 是实现电量单位统一, 以及对电能量化的精准可靠的一种技术。在供用电稽查工作中, 综合应用电能计量技术能够提高稽查工作的工作效率, 因此, 研究电能计量技术在供用电稽查工作的综合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电能计量技术概念及作用

电能计量是电力生产、销售以及电网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 从发电到输送电能, 再到个人或者集体用电, 所有的环节都需要利用电能计量来对电能进行准确有效的测量。随着数字化和远程控制的快速发展, 目前的电能计量技术的功能优势越来越多, 通过这些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用户用电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2 用电稽查常见问题分析

根据多年电能计量和供用电稽查工作的实践经验, 供用电稽查中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用户违法偷、窃电;②用户私自外供电;③扰乱公共用电安全或秩序;④私自变换用电类别的违章用电行为;⑤私自迁移、更动电力系统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⑥其他不符合国家供电系统制定的安全用电要求的违章用电行为。这些违章用电行为一方面会引起用电用户和电力系统的供用电安全问题, 另一方面给供电企业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是供电企业供用电稽查的重点内容。

3 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中的应用

窃电手法虽然五花八门, 但万变不离其宗, 大多为从计量装置入手。本文主要通过利用电能计量技术, 探讨如何在减少稽查人员工作量的同时提高用电稽查的工作效率, 并提出更加合理查处违规用电的定量和定性方案, 从而提高企业形象。

3.1 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效率

在用电稽查工程中引入电能计量技术, 可以很大地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大大地提高准确性。电力企业仅仅需要将电能计量设备安装到用电户的线路端口, 比如电能表、互感器等设备。稽查人员只需通过计算机就可以远程地监控用户的用电状况, 可以随时地检测用户的电表等设备的变化情况, 从而发现用户是否存在偷电、窃电违法行为。

3.2 电能计量技术查电基本技术

3.2.1 检查电流回路和电压回路是否完整

1) 使用钳形万能表分别测量电压电流回路, 如发现一次母线电流值不为零, 但二次测量值很小近乎零则可判定开路。缺失一相计量2/3, 缺失两相计量1/3, 缺失三相电表不计量。

2) 使用钳形万能表分别测量电能表2、5、8点和10点之间的相电压 (见图1) , 如测量值为零可判定失压, 缺失一相计量2/ 3, 缺失两相计量1/3, 缺失三相电表不计量;如测量值远小于220 V则可怀疑电压回路串联电阻降压或接触不良。

3.2.2 核对电流互感器变比

1) 检查TA一次穿心匝数是否与铭牌相符。

2) 使用钳形万能表分别测量一次母线和对应TA二次导线的电流值, 二者比值为T A的变比, 同时与铭牌核对其计费倍率。

3.2.3 检查接线

1) 检查TA一次、二次极性。若一次母线电源侧从TA L2反穿于TA (见图2) , 二次侧接线不变, 则可判定一次电流极性反接;若一次母线如上图不变, 二次K1接3点, K2接1点则可判定电流二次反极性。当发现某相反极性时即可利用相量图进行分析:

如A相反极性即表示流入电能表A相电流元件的电流为-Ia、电压为Ua , 则Ua和-Ia之间夹角为180-¢ (见图3, 理想状态下Ua=Ub=Uc;Ia=Ib=Ic)

正确功率表达式:P=3UICOS¢

错误功率表达式:

P=2UICOS¢+UICOS (180-¢) =UICOS¢

计算更正系数:G = P正确/P错误=3UICOS¢/UICOS¢=3

2) 检查电压和电流回路是否接入电能表同相, 如A相电压引接线2点和B相电流4=点同时接入电能表B相元件上, 也即2点和5点电压导线头互换, 则属错误接线, 此时电能表将不计量;此时电表第一元件工作电压和电流分别为Ub和Ia, 夹角为120-¢第二元件为Ua和Ib, 120+¢错误功率表达式:

P错误=UbIaCOS (120-¢) +UaIbCOS (120+¢) +UcIc=0

此时电能表不计量, 电表不转。同理可推导如下结论:

低压三相四线电能表, 电压电流如有两相交叉不同相则可判定电能表不计量, 若三相均交叉且不同相则电能表计量无意义。

3.3 电量追补的定性和定量

3.3.1 计量装置超差

根据《用电规则》第80条由于计费计量互感器、电能表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此条指电能计量装置超出允许范围退补电量的计算方法, 系非人为原因计量差错, 从稽查角度讲可利用查窃仪测试出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后根据公式追退即可。公式如下:

追退电量数= (±G×月实走电能表读数/1±G) ×K×B

其中G为实际误差值, K为计费倍率, B为追补月份数。当起讫时间查不清时, 电力用户最多按6个月追退电量, 即B=6。

3.3.2 计费倍率与实际不符电量的追补

1) 已知所缴纳的电量电费, 计费倍率错误产生的电量的追补。

例如:某更换计量装置后累计缴纳电量1 000 kWh, 原倍率为30/5, 实际倍率50/5。

按更正系数追补电费:G=正确倍率/错误倍率= (50/5) / (30/5) = 10/6

应追电量:W=W×G-W=1 000×10/6-1 000

=666.7 kWh

2) 已知电能表指示数, 计费倍率错误产生的电量的追补。

若已知计费装置从上次换装至被发现倍率错误电能表实走100个字, 倍率如上例, 则计算追补电量为W=100× (50/5-30/5) , 即指示数乘以倍率差为追补电量。

3) 低压三相四线计量装置更换TA发生的倍率错误。

碰到此类问题要从更正系数的角度理解性地进行计算。

例如: 某工业用户低压高供低计三台200/5电流互感器, 三相四线1.5 (6) A有无、功电能表计费, 某日更换一台300/5的TA, 半年后发现, 此期间缴纳电量10 000 kWh, 问如何追补?

我们知道流过TA的一次电流和二次电流值相比即为TA倍率, 可设一次电流值为A (固定值) , TA在不同变比下的二次电流值为I1和I2。即:

undefined

可得I2=2I1/3, 更换TA后, 其流入电能表的实际二次电流I2变为原先I1的2/3;电能表转速自然也就会变慢, 此时若仍按200/5计费显然是错误的。

可按更正系数计算:

理想状态下:Ua=Ub=Uc;Ia=Ib=Ic

正确功率表达式为:P正确=3UICOS¢, 若C相TA从200/5换为300/5, 则Ic1=2Ic/3

错误功率表达式为:

P错误=UaIaCOS¢+UbIbCOS¢+2UcIcCOS¢/3=8UICOS¢/3

更正系数:G=P正确/P错误=3UICOS¢/8UICOS¢/3=9/8

W追补=10 000× (G-1) =10 000×1/8=1 250 kWh

3.4 更加合理地对违规用电行为进行定量和定性

对于用电户是否真正存在违规违法用电行为, 传统的方式很难进行发现和判定。而且很多违法用电用户在稽查人员到来之前, 新调节电能表装置, 使稽查人员很难发现这种窃电行为。因此, 使用电能计量技术就能很好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数字化的监控使得稽查人员能很好地追踪用户的违规用电情况。比如通过安装IC卡计费、高压抄表、断电保护等, 这些设备都可以及时地产生数据, 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稽查人员数据库中, 这些数据可以很好地证明用户是否存在违章用电行为, 而且违章用电量的多少也可以通过数据得出, 从而对其进行补交罚款, 这样对违规用电行为的定性和定量更加合理化。

4 结语

本文对用电稽查工作中使用的电能计量技术进行了论述, 阐述了电能计量技术的概念以及在稽查工作中的重要性。同时, 介绍了一些用户违章用电的行径, 以及应该通过使用电能计量技术来及时地发现并阻止此类情况的发生。此外, 提出了电能计量技术应更加合理地对违规用电行为进行定量和定性。在进一步的用电稽查研究工作中, 必须积极地采取各种措施, 深入落实“狠抓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全面提升稽查服务理念, 为创一流供电企业把好营销质量关。

参考文献

[1]杨安智.用电稽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技术与市场, 2011 (9) :11-12.

[2]黄伟亮.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综合应用[J].专题研究, 2012:1006-8554.

稽查工作 篇7

1 电能计量技术概述

1.1 电能计量技术的概念

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能够提高用电稽查工作的工作效率, 保证用电稽查工作顺利、高效的进行, 电能计量技术还对推动电力系统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电能计量技术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电能计量技术具有很多的优点, 现代的电能计量技术不仅稳定性很强, 而且还具备准确度高的优点, 除此之外, 电能计量技术还能够降低人为因素对用电稽查工作的干扰, 与此同时, 还具备防止电力资源运输过程中出现偷电漏电现象的功能, 此外, 电能计量技术还具备超高的灵敏度。

因此, 电能计量技术能够为用电稽查工作提高强大的技术支撑, 实现用电管理的数字化, 提高用电稽查工作的效率, 除此之外, 电能计量技术的发展使我国的用电稽查工作实现了远程管理, 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管, 避免违章用电现象的发生, 对于我国电力系统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2 电能计量技术的作用

电能计量是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电力资源的运输的整个过程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电力资源运输的各个环节中都需要运用电能计量技术。电能计量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为用电稽查工作提高强大的技术支撑, 推动用电管理的数字化进程不断发展;二是推动远程控制技术的发展, 有效发挥用电稽查工作的远程控制作用, 监测用户的违章用电行为, 对违规用电的用户进行监管, 推动用电稽查工作的不断发展。随着我国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以及现代远程控制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 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在用电稽查工作中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电能计量技术不仅能够监测用户的用电量, 还能够推动远程控制技术和数字化管理技术的不断发展, 与此同时, 随着电能计量技术的不断发展, 电能计量技术的精确性和灵敏性也随之不断提高了, 不仅能够进行远程监控, 还能够防止偷电漏电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 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我国的电能计量技术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但是, 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仍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为以下几点。第一, 在我国的电力用户中仍然有一些用户存在着偷电等违法行为。第二, 用户擅自进行外供电行为等违法用电行为。第三, 公共用电安全和用电秩序被扰乱。第四, 用户私自改变用电类别。除此之外, 还存在着其他一些违反国家供电系统安全用电要求的违法用电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和电力企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还会对电力用户的安全、用电质量以及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因此,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 绝对不能姑息养奸, 要坚决打击这种违法行为, 加强用电稽查工作的稽查力度, 强化用电管理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偷电等违法用电行为的责罚力度, 避免偷电以及其他违法用电行为的发生。

3 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

3.1 提高了电能计量技术的精确度以及用电稽查工作的工作效率

随着电力计量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电能计量设备的不断更新, 电能计量设备已经实现管理和监控的自动化, 人们的社会需求已经得到进一步的满足。随着电能计量设备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现在的电力计量设备的功能也得到了发展和强化, 已经不单单只是有监测用电行为和计量电能等功能, 已经实现了远程监控和数字化管理以及用电稽查的智能化, 提高了电能计量技术的精确性, 促使电能计量技术朝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除此之外, 以前在进行用电稽查的时候都是采用人工操作的工作方式, 这样的工作方式较低而且花费的时间较长, 如果采集的数据不准确, 还有可能导致问题的大量发生。而随着电能计量技术的发展, 不仅提高了数据的精确性, 还提高了用电稽查工作的工作效率, 促进了用电稽查工作的智能化发展。

3.2 提高了用电稽查工作的工作质量

之前在进行用电稽查工作的时候, 通常都是采用人工计量的方式, 不仅工作效率低, 而且人工计量有时会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或大意导致计量数据的准确度不高, 对评定结果造成不良影响, 现在在一些缺乏电力计量技术支持的企业中也存在着这些问题。随着电力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 不仅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负担, 提高了电力计量工作的工作效率, 还能够减少电力计量过程中出现的误差, 提高计量数据的准确度。与此同时, 随着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 电力企业可以运用电力计量技术对用户进行监管, 减少偷电等违章用电行为的发生, 保证用户的用电安全和用电损失, 减少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

3.3 促进对违章用电行为的合理判定

随着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 我国的用电稽查工作正朝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电能计量技术的发展提高了用电稽查工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可以有效降低偷电等违章用电行为的发生。随着电能计量技术的发展, 电能计量技术不仅能够对用户的违章用电行为进行追踪和判定, 而且还可以根据电力计量技术的计量数据决定惩罚的力度, 使违章用电行为的判定更加合理。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 能够促进违章用电行为的合理判定, 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4 结语

综上所述, 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带来了很多的好处, 不仅能够提高用电稽查工作的工作效率, 还能够提高用电稽查工作的工作质量, 与此同时, 还能够促进对违章用电行为的合理判定。因此, 要促进用电稽查工作的发展, 就要发展和完善电能计量技术。

参考文献

[1]胡蔚菁.电能计量技术在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J].中国机械, 2014.

稽查工作 篇8

关键词: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定义;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06-0000-01

一、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定义

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最早是起源于国外发达国家,主要是在电力设施管理和电能营销方面,它是集多种学科为一体,将先进稽查理念和监督管理体制相结合,通过不同的稽查手段对供电部门内部和外部进行稽查,我国在近些年开始对电力企业进行转型,在市场经济下供电企业必须要改变传统的供电营销模式,在我国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在各级电力监管机构都将作为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主体单位;其次在进行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工作时无须进行行政手段,因为电力营销稽查工作本身就是社会公共事务;再次对于有电力营销稽查权利的部门都将是稽查能力的实质;对于电力营销稽查能力的好坏如何去判断只需要看相关稽查部门所履行的职责和稽查结果的好坏。

二、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电力营销稽查考核体系不健全

随着电力企业的改革,很多供电企业都开始重视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但是有些企业都只注重于稽查的表面工作,并没有明确制定电力营销稽查制度,对于员工的约束力不足。在传统电力营销管理模式中存在了太多弊端,很多员工无法及时改正,如果供电企业没有强有力的改革力度,很难将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开展下去。供电企业并没有将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作为每个员工绩效考核内,这样也就不能带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供电企业的发展埋下了潜在的隐患。

(二)电力营销稽查技术相对落后

自上世纪以来全球科学技术更新过快,同样在电力领域也是一样的,我国在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上开展较晚,国外发达国家在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上的技术手段相对成熟,可我国刚刚起步。这就需要我国供电企业从自身创新上寻求突破,依靠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行创新,寻求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力营销稽查手段。目前很多供电企业只是将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走个形式,没有明确的稽查管理措施,都在致力于开拓业务渠道,作为企业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发展过快只会像空中楼阁一样瞬间倒塌,综合来看我国供电企业首先要加强自身稽查手段,引用先进稽查设备,不断完善自身的综合实力。

(三)供电企业人员素质较差

如今的供电企业很多都采用子弟制,父母在供电部门,子女就可以在供电部门参加工作,这种恶习造成了弊端就是很多供电人员在文化素质方面较低,没有接受过高水平文化教育。所以在供电企业开展电力营销稽查工作时很多供电人员在学习稽查技术时比较吃力,这样就会导致稽查工作的开展效率大大降低,给供电企业带来了经济负担。

三、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工作中的思路方法

(一)建立健全的电力营销稽查法律法规

很多供电企业都将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工作做到表面,只是形式上的,这主要是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开展会触及到很多人的利益,难以开展。针对这种状况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稽查法律制度,让每个人都知道阻碍稽查工作的严重性,用法律去约束违法分子的不轨行为,尤其制定的一些《电力法》要明确指出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理办法,如果发现违法者要严厉处罚,做到杀鸡儆猴,要将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工作的决心表明,依靠法律手段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电力营销稽查组织建设

在我国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开展较晚,相比国外发达国家没有较为成熟的管理体制,所以供电企业在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我国相关部门应该联合供电企业成立一个电力监管机构,这个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监督电力营销过程中的稽查工作,对于电力监管机构的人员选拔要严格要求,要对政府机构上报,这些监管人员有权对各级电力监管机构进行调查,不受任何人的阻碍,只要调查结果属实就一律严肃处理。在各个城市都要成立监管分属机构,各个分属机构之间要相互监督各个城市的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开展,加强电力建设的可靠性,确保电网建设的正常开展。

(三)制定电力稽查工作的文书形式

想要开展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工作首先要将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书面化,政府和供电企业要以书面形式发布电力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能,主要分为稽查监管报告、电力稽查工作通报、电力稽查工作总结、电力稽查日常文书。每个电力营销稽查人员都要严格按照书写这四项书面内容,同时这四种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以及权威性。

(四)建立电力营销稽查奖惩制度

在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开展的同时不仅要严格要求每个稽查人员严格执行稽查制度,还要将稽查工作分配到每个人手中,要做好责任制,每个人都要将自己所分配到的稽查工作做好,如果所分配到的稽查工作出现问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责任严重的要进行处罚。此外还要建立投票制和选任制,争取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社会媒体舆论的作用,积极促进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李刚.浅议电力营销稽查[J].世纪桥,2006.

稽查工作总结 篇9

X月份我站的稽查工作继续贯彻高管局和XX管理处的稽查方针,紧紧围绕以收费管理为中心,深入探索,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我站稽查工作的优点,摒弃以往的错误缺点,本着保畅通、促实效、业务精、服务好、安全强、纪律严的宗旨进一步工作。现将9月份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加大考核力度,奖励进步人员。在本月的留营中,我站稽查组本着稽查工作的“预防与纠正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有明显进步的个人给予表扬奖励,进一步鼓励广大职工认真工作,严于律己,做到优质服务,保证畅通。

2、本月高管局下达了《关于绿通车辆查验规定(试行)的通知》,我站站领导已组织收费班进行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相关流程,结合我站实际,进一步规范绿通车辆查验的流程,对于不便目测观察有苫布遮盖的货车,必须要对车辆左右两侧及后侧掀开苫布进行货物查验并分别拍照,对于箱式货车,要将后箱门完全打开,对所载货物进行查验,并对车辆后部进行拍照,照片要同时包括货物和车牌照。监控人员在班长拍照的同时,必须要及时将摄像头调整好角度,拉近镜头对绿色通道车辆的车牌、货物及查验过程进行录像。本月管理处还给我站配备了伸缩式绿色通道车辆简易内部探测仪,我站已组织人员

进行学习,大部分已能熟练使用并严格执行相关查验流程。对于绿色通道车辆所拍照片及录像按照文件指示已及时审核并分日期、分班长久保存,以备核查。

3、加大力度对集装箱进行检查。根据冀价行费【2005】4

号文件的规定,20英尺、40英尺的才是国际标准集装箱,才能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和监督收费员对通过的每一辆集装箱车进行查验,必要时用米尺进行测量箱体,对于符合标准的按照集装箱优惠30%,对于不符合20英尺、40英尺长度标准的坚决按普通货车正常计重收费。

以上是我收费站9月份工作总结,在本月虽然取得了一些小成绩,但我们要谦虚谨慎,继续保持好的工作作风纪律,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要求自己,优质服务、文明畅通,打造星级收费站。

xx收费站

稽查工作 篇10

1 47户国控企业环境监察工作稽查情况

对以上县市区监管的列入《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办[2009]154号) 的47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2010年度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进行逐一稽查。严格按照环办[2011]68号《关于深入推进环境监察稽查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实施方案的要求, 采用逐案打分的方式开展。具体分为“案卷评审”、“现场验证”两部分进行。

“案卷评审”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察档案建立完善情况及12份《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记录完整规范情况。

(1) 稽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档案建立完善情况。对47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察档案中应存档的企业基本信息表、环评审批文件、竣工验收文件、自动监控系统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减排监察系数表等基本资料进行逐一核实。

(2) 稽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记录完整情况和准确性并按要求进行逐一打分。对12份《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份数进行逐一核对, 缺少一份, 扣5分。对“基本信息”、“现场监察情况”、“现场监察意见”、“确认信息”、“文字要求”五方面内容进行认真核对, 并根据国家环保部打分标准进行逐一打分。

“现场验证”包括对47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等五项内容与《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的一致性进行逐一核对, 并根据国家环保部打分标准进行逐一打分。

对以上47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环境监察稽查情况, 全部按规定填写制作了《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个案稽查表》。

2 176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稽查情况

对各县市区2010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进行全面稽查, 稽查率达100%。

自8月3日起, 在对襄汾县、侯马市、曲沃县、翼城县、乡宁县、蒲县、尧都区、洪洞县、霍州市、古县及安泽县11个县市区环保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察工作进行稽查的同时, 分别对以上县市区2010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材料进行逐案稽查。

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 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主要证据”、《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两部分进行逐一核对, 并根据国家环保部打分标准进行逐一打分。

对被稽查县市区2010年度所有的176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稽查情况, 全部按规定填写制作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个案稽查表》。

在对11个县市区环保局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2010年度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及2010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全面稽查结束后, 均分别与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 反馈稽查所发现的问题, 制作《临汾市环境监察稽查记录》并由稽查人员和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3建立环境监察稽查档案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办[2011]68号《关于深入推进环境监察稽查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 我们对47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2010年度现场环境监察工作稽查情况和176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稽查情况逐一建档。

4稽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此次稽查, 发现各县市区环保局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2010年度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及2010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 2010年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察档案中存在无环评审批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自动监控系统验收资料等环保手续复印件;无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照片等影像资料;无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记录、季度监测报告等问题。减排监察系数检查记录表存在记录不完整或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2) 《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未使用国家环保部规范格式, 部分笔录存在未记录执法人员执法证号、被检查人职务、被检查企业生产状态, 未记录被检查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运行、联网、验收、比对监测及定期校验情况, 对被检查单位执行环评、竣工验收等情况记录不完整,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环境执法人员未逐页签字并注明日期等问题。

(3) 在对各县市区2010年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察工作进行现场验证稽查过程中发现, 存在被检查单位有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建设项目、被检查单位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 但在《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中没有记录的问题。同时, 存在部分被检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 《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中未依法提出进一步处理处罚意见的问题。

(4) 2010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档案资料中存在无当事人基本情况及单位营业执照、企业代码、个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 无影像资料等取证记录和取证照片不清晰, 无法证明违法事实的问题。

(5) 2010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中, 部分《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无拟处理处罚建议或拟处理处罚意见不完整。同时, 存在调查取证证据链不完整的问题。

(6) 2010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中, 部分调查违法事实与案由不完全匹配, 部分案件调查报告处罚建议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不恰当。

针对以上稽查发现的问题, 2011年9月7日, 我们按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要求, 制作并分别下发了《临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稽查整改意见书》, 要求有关县市区环保局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并要求在15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

通过此次环境监察稽查, 可以看出, 基层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不到位、不符合规定的问题。通过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基层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1) 规范使用环境监察执法文书。通过稽查, 要求全部使用国家环保部同意规范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等执法文书, 完善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被检查人职务, 被检查企业生产状态, 被检查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运行、联网、验收、比对监测及定期校验情况, 被检查单位执行环评、竣工验收等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等记录内容。同时, 要求环境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以及参加人员必须在笔录上逐页签字并注明日期等。

(2) 规范建立环境监察档案中。要求必须包括环评审批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自动监控系统验收资料等环保手续复印件;必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照片等影像资料;必须包括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记录、季度监测报告以及减排监察系数检查记录表等有关资料。

(3) 规范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通过开展环境监察稽查, 进一步规范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要求规范立案程序、规范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规范案件调查报告制度、规范案件移交制度。要求完善调查取证档案资料中当事人基本情况及单位营业执照、企业代码、个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 完善影像资料等取证记录和取证照片等证据材料, 做到提取的证据可以充分证明企业环境违法事实, 做到调查违法事实与案由完全匹配, 案件调查报告处罚建议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恰当。确保达到调查取证证据链完整的要求。

总之, 通过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使基层环保部门进一步明确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程序, 使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 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办刊宗旨

深入研究、预测、报道科教创新发展现状以及改革热点、焦点;广泛探讨、交流科教工作中的优点;多方位、多层次介绍科教创新的前沿性内容;有效传播我国科教工作中的新理论、新方法;合理构建我国科研教育学术交流平台。

本刊为《中国核心期刊 (遴选) 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 (光盘版) 》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收录期刊。

为更好的提升本刊的信息技术全面性, 我刊现面向各级科技与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科教领域管理人员、科技教育人员、各类院校的广大师生征集优秀稿件。

投稿须知

1.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真实、逻辑严谨、文字准确、语句通顺。

2.文章以2200~2700字为宜;文章标题字数在20字以内;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 (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 等要素齐全。

3.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须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 推荐使用三线表;图片清晰, 注明图题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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