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作用十篇

2024-08-09

医疗保障作用 篇1

1 西方医疗卫生保障理论的发展和演变

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亚当·斯密从人的自利本性出发,系统阐述了其“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机制调节理论。斯密认为:自由竞争能够使经济自动实现平衡,保证收入分配的合理和公正以及最大限度的实现福利,国家的作用仅限于保护私有制,充当“守夜人”的角色。

新自由主义是在亚当·斯密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理论体系,新自由主义关于社会(医疗卫生)保障的思想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崇尚自由,公开反对福利国家寻求社会公正和平等的努力,认为自由市场带来的资源分配和财富分配是最为公平和有效的,任何人为的财富分配都会对个人自由造成极大的危害。第二,强调个人责任和市场作用的发挥,反对国家和政府的干预,认为这弱化了个人责任和个人自立,催生懒惰和依赖心理。第三,反对强制性保险,提倡有选择性的保障制度。第四,新自由主义认为社会福利是“滞胀”形成的主要原因,因而主张削减社会福利[1]。新自由主义理论肯定了市场经济的有效性,但却将市场经济理想化,忽视了其局限性和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以“凯恩斯革命”为代表的国家干预主义反对自由放任,主张扩大政府职能,限制私人经济,由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控制,强调自由市场机制的缺陷必须通过国家干预来进行弥补[2],在社会政策方面,国家必须负起“文明和福利”的职责,肯定政府在社会财富再分配中的重要地位。

国家干预主义理论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流行半个世纪以后,由于产生了一系列的经济政治难题,如财政赤字激增、债务规模不断扩大、福利支出刚性增长等,该理论的科学性受到质疑,其主流经济学地位也迅速被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取而代之,从而步入其发展史上的低潮。

当下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仍在持续,人们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这都是经济自由主义“惹的祸”,由此而断言金融危机将宣告新自由主义的终结,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将重登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宝座。面对危机,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定位传统的经济运作体制及其对医疗卫生保障的影响。

2 中国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变迁

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是国家干预收入分配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社会公平和促进共享国民财富的重要调节机制,对于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计划经济时期,在政府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大力投入下,我国形成了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布局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层次布局上注重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预防为主”,重视预防和消除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定位明确,即社会公益目标,医疗领域的干预重点集中于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并注重适宜技术的运用,确保了基本卫生服务的广泛可及性和公平性。在计划经济时期,尽管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很低,但通过政府有效的制度安排,我国用占GDP3%左右的卫生投入,满足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成绩卓著[3]。

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工作的重心转向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的改革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改革初期社会政策的调整服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改革中后期社会政策的制定也主要是缓解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开始起步,角色还是被动的,即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而非社会发展的目标。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开始后,我国引入了国际上多种流派的学术观点,但却没有出现期待的“百花齐放”的局面,在摆脱了“政治决定一切”的思维定势后,又陷入了“市场万能论”的泥潭。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从追求社会公益为主转向全面追求经济效益;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从分工协作转而走向全面竞争;医疗服务资源在层次布局上向高端服务集中,在地域布局上向高购买力地区集中,致使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大降低;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干预重点及干预方式的选择上出现了轻预防而重治疗,轻常见病多发病而重大病,轻适宜技术而重高新技术的倾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国传统医疗卫生保障体制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发生了彻底变革,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迅速解体,医疗卫生需求逐渐演变为私人消费品,医疗卫生需求能否被满足以及被满足的程度,基本取决于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

商业化、市场化走向的体制变革,虽然使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得到改善,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得到提高,但却导致医疗服务的公平性明显下降,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排在倒数第4;在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结果令人深省。

3 中国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3.1 对医疗卫生保障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

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建设中,由于对医疗卫生保障的特殊性缺乏认识,将医疗服务机构等同于一般企业,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选择了一条过度市场化的改革道路。政府逐渐放弃了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强化自身经济核算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迫使医疗服务机构走上了商业化、市场化的道路,结果导致医疗服务体系的总体布局和结构、公共卫生服务干预重点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偏离了社会公益方向,医院行为失范,服务价格失控,卫生总费用不断攀升,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水平不断下降。

3.2 医疗卫生保障理念缺失,未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卫生保障理论体系

理念是制定包括医疗卫生保障在内的任何一项社会制度的前提。长期以来,人们以为医疗卫生保障的理念是虚的,无法解决社会现实中的矛盾,中国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应当坚持“摸着石头过河”,根据经济发展来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而不宜先探讨理论问题以及建构理论体系。

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我国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被看成是市场经济的配角,是保证经济增长的辅助手段,而没有被看成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没有被看成是弥补市场缺陷、保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制度安排;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被认为是增加财政负担,而没有看到完善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是提高民众健康水平、拉动经济发展、改善经济结构的动力;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被看成是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的重要手段,而不是把它看成是为调节收入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安全、促进协调发展的一种社会设置,人们更为关注的是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当下功效而忽视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理论体系的建构。

3.3 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设计注重短期效应缺乏长远的统筹兼顾式的规划

中国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忽视整体性设计和长远性规划,而注重零碎性修补和应急性安排。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过程中需要把大批职工推向市场的时候,才开始着手建立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当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较窄而导致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被排斥在医疗卫生保障安全网之外并诱发诸多群体性事件的时候,又才开始着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承诺政府在维护公民健康方面的责任。

中国现行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之所以出现诸多问题,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制度设计仅仅是一种应急性而非长期性的、统筹兼顾式的规划,这样的制度难以适应处于变革中的社会发展,必然出现诸多问题和矛盾。

4 政府主导医疗卫生保障的理论依据

医疗卫生保障是国家保障社会成员医疗及健康的制度安排,它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来实现人们对疾病风险的共同承担。由于市场经济存在局限性,因此在为社会成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中政府必须承担起主要的责任。

4.1 医疗卫生服务产品中大多具有公共产品性质

在经济领域内,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是最有效率的,它可以有效地将资源引导到能带来更多利润的领域。卫生领域中最具有成本——效果和成本——效益的投入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然而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大多属于公共产品,由于公共产品不具有排他性,即使私人购买了也不能独享其效用,不能排除不花钱购买的人也可享受该产品,造成人们倾向于对公共产品免费享受的“搭便车”效应,导致“需求不足”;同时,公共产品的供给不具有竞争性,同一产品可供所有的人同时消费,任何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消费减少。因此,这些服务对于提供者来说是最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有时甚至可能还会给提供者带来负经济效益,如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因降低疾病的发生从而减少人们对医疗服务的利用,在这些领域,市场无法引导资源向其流动,只能依靠政府发挥其主导作用,承担起向全体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

4.2 医疗卫生市场不具备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

市场自由竞争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状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服务(产品)的供需双方经济信息完全且对称;市场充分竞争,市场价格不被操纵;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服务(产品)不存在外部经济性;交易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当事人完全理性;当事人的生产和消费不会对他的福利造成影响等完全竞争市场的必备条件。

医疗卫生市场不具备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4]。首先,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卫生服务需求者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因而使卫生服务提供者有机会利用其在信息上的优势,通过诱导需求提供过度的、不合理的服务,导致卫生资源浪费。其次,医疗服务效益的外在性影响市场对资源的最优配置。在医疗卫生市场,许多的服务为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这些服务具有效益的外在性,由于外部影响的存在扭曲了价格机制,使价格体系无法传递正确的信息,结果使资源配置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卫生服务外部影响面前失去了作用。

4.3 市场机制带来的不公平问题

公平是人们对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评价。公平就其内涵所赋予的功能就是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利益关系是其他利益关系的基础和前提,推进公平的首要任务就是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尤其是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的“经济人”,因而在利益需要无限与社会资源供给有限的矛盾前提下,人们之间会经常发生经济利益上的冲突,从而需要代表全体国民利益并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来协调利益关系,缓解利益冲突[5]。

公平包括起点公平、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3个方面。起点公平是指机会均等,然而,由于社会成员在禀赋和机遇上存在着差异,必然产生竞争机会的不均等,而市场机制无法改变这样的不均等,只有政府通过发展教育、加强卫生保健、扩大就业等措施才能克服或缩小这种机会上的差别。程序公平是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条件,但市场本身是不能够创立和维持公平竞争环境的,必须由政府通过制定法令、制度、标准等形式强制地建立和维护,以确保市场交易的效率与公正性。可见公平是指收入分配上的公平,即对现有财富进行相对平等的分配。市场按人们提供的生产要素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分配,竞争的成败决定了收入的差距。市场分配能满足效率目标,但其缺陷是扩大了收入差距,导致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引发社会不稳定。市场的缺陷必须通过政府干预来弥补,政府通过税收“削高”和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补低”的办法来实现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的、合理的范围之内。

随着人们对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学术界已深刻体会到我们决不能采取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来对待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市场机制的作用。因为政府干预同市场调节一样也不是万能的,也存在固有的缺陷。所以,要想发挥好两者的作用,就必须寻求政府与市场行为的均衡点,促进市场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在医疗卫生保障领域,为了有效地配置医疗资源从而达到社会相对公平,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应加强政府责任,创建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前提和条件,决不能把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两者对立起来,决不能因强调政府的责任从而排斥市场,也不能让政府责任淡出片面强调市场化,扭曲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吴鹏森.现代社会保障概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3]葛延风等.中国医改:问题.根源.出路[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

[4]李少冬.政府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J].中国卫生经济杂志,2004;(12):25

医疗保障作用 篇2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本文使用的资料主要来自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与三项制度相关的政策文件;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年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险情况》,卫生部发布的历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以及卫生部历年积累的新农合运行情况数据。为便于比较分析,数据的时间范围限定在2007年至2010年,即从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开始,截至资料数据相对完整的2010年。

2 结果

2.1 保障范围

2.1.1 保障人群参保(合)情况

在农村地区,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居民参合率逐年提高。2010年,全国共有8.36亿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5.99%,基本实现了对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在城镇地区,随着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城镇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数也不断增加。2010年,全国共有4.3亿人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占新农合未覆盖人口的92.05%(表1)。

注:“年末总人口”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1》。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缺乏信息共享,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以及在城镇就学的农村居民子女在参加新农合的同时,也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而表1列出的城镇地区参保人数并未剔除重复参保人数,因此,表1计算得出的城镇地区居民参保率要高于实际情况。从目前三项制度的运行情况看,新农合制度已获得农村居民的普遍认可,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而在城镇地区,由于缴费水平较高等原因,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资金难以落实,个体、私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难以负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进一步扩面存在困难;居民医保则尚未形成动员和组织散居居民参保的有效手段,散居居民的参保率较低。以沈阳市为例,2008年该市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总体参保率为73%,其中在校学生的参保率为94.3%,而散居居民的参保率仅为44.7%[1]。

2.1.2 医疗服务保障范围

从覆盖的医疗服务内容看,新农合制度主要保障疾病、分娩、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健康体检、康复项目等,保障范围较宽;居民医保主要保障疾病、分娩、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和康复项目;职工医保的保障范围仅限于疾病和康复项目,保障范围较窄。

从覆盖的医疗服务形式看,新农合制度自建立之初即同时覆盖了住院服务和门诊服务,目前,全国有96.9%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已经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的统筹模式,统筹基金对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均给予补偿。职工医保虽然也同时对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给予补偿,但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而普通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缺乏互助共济。居民医保目前主要对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给予补偿,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补偿仅在少数地区开展试点,尚未全面推开[2]。

2.2 保障程度

保障程度包含参保(合)人员受益面和实际补偿水平两个方面,受益面是指获得补偿的人次数与参保(合)人数的比例,衡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宽度;实际补偿水平是指实际补偿额与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衡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深度。由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尚未开展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补偿,此处仅对三项制度的住院补偿情况进行分析。

由于绝大多数住院病例均能获得补偿,三项制度的住院补偿受益面基本等同于参保(合)人员的年住院率,主要受参保(合)人员年龄结构的影响。新农合监测地区的数据显示,老年人的住院率是普通人群的2.6倍[3],因此,老年人口占比越高,年住院率和住院补偿受益面越宽。实际住院补偿比是指医保补偿额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主要受筹资水平和住院费用水平的影响。三项制度中,职工医保和新农合老年人口占比较高,居民医保以未成年人为主;职工医保筹资水平最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相对较低,因此,职工医保住院补偿受益面最宽,实际住院补偿比也明显高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居民医保住院补偿受益面明显低于其他两项制度,实际住院补偿比略高于新农合(表2)。

在对普通疾病住院费用进行补偿的同时,新农合自2010年起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和耐多药肺结核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取得积极进展。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救治白血病患儿7 200余名,实际补偿比65%;共救治先心病患儿22 600余名,实际补偿比78%;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药肺结核等疾病的实际补偿比均接近65%[4]。

2.3 保障效果

2.3.1 对参保(合)人员住院经济负担的影响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直接作用是对参保(合)人员的医疗费用给予部分补偿,但能否切实减轻参保(合)人员的疾病经济负担还需联系历年收入水平和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进行考察。从2007年到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补偿额均呈上升趋势,但次均住院补偿额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收入和住院费用,因此,这一时期,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自付额占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不断下降,住院经济负担明显减轻(图1)。同一时期,城镇参保职工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补偿额和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也持续上升,但次均住院费用和次均住院补偿额的增长速度均低于工资,参保职工次均住院补偿额占工资收入的比例由17.2%下降到15.2%,次均住院自付额占工资收入的比例从8.71%下降到7.44%,参保职工住院经济负担的减轻主要得益于工资水平的增长,职工医保的保障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图2)。

2.3.2 对参保(合)人员就医行为的影响

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补偿在减轻参保(合)人员疾病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对参保(合)人员在疾病发生时是否就医具有一定影响。根据第三次、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从2003年到2008年,新农合参合人员两周患病未就诊比例和应住院未住院比例均明显下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两周患病未就诊比例也大幅下降,但应住院未住院比例有所上升,未住院原因中经济困难原因占比达78.6%(表3)。这表明,新农合制度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支付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因经济原因放弃就医的现象,对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而职工医保在缓解参保人员疾病经济负担,尤其是住院大病经济负担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数据来源:第三次、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

3 讨论与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目前已经初步为城乡居民编织起了“广覆盖、低水平、保基本”的医疗保障网,在建设全面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由于制度建设时间较短,目前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仍存在保障范围不完善、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要采取针对措施,完善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3.1 优化制度设计,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参保率

由于扩面困难和重复参保等原因,我国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实际参保率尚需进一步提高。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改革职工医保对非正式部门就业人员和自雇人员的参保缴费要求,采取“低缴费、低保障”的方式降低职工医保的进入门槛,或允许这部分人员加入居民医保;二是充分挖掘城镇就业人员和非就业人员之间的家庭和血缘联系,发挥城镇职工就业单位的组织优势,将就业人员未就业供养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医保缴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与职工医保的相关工作进行有机整合,改善散居居民参保效果;三是建立卫生行政部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有效杜绝重复参保行为,并逐步实现跨区域联网即时结报,为流动人员就医补偿提供便利[5]。

3.2 完善筹资机制,提高筹资水平,为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奠定基础

目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建立起长效、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较低的筹资水平不足以支持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定额筹资也使得制度的筹资水平没有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参保(合)人员的收入状况联系起来,不能及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也缺乏对不同收入人群的调剂作用,筹资公平性较差[6]。建议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中建立起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级财政支付能力、医疗费用增长水平相适应,筹资主体责任明确,筹资标准稳定增长,公平合理的筹资机制,逐步将定额筹资转变为按比例筹资,不断提高各项基本医保制度的筹资水平,为提高保障水平奠定基础。同时,为确保职工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应逐步调整职工医保制度对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政策,明确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责任,以扩大筹资来源,确保制度公平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做好准备[7]。

3.3 扩大保障范围,完善补偿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吸引力

目前,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采取“保大不保小”的策略,统筹基金对普通门诊费用不予补偿,这既不利于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门诊服务、防止小病拖成大病,也限制了参保人员的实际受益面,降低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吸引力。普通门诊补偿工作虽然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管理经办的工作量,但通过实行供方支付方式改革等管理手段,也可以同时收到规范供方服务行为和使参保人员切实受益的效果。在这方面,新农合制度已经做出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建议借鉴新农合制度的工作经验,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中积极稳妥地推进门诊统筹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吸引力。近年来,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在职工医保中探索推进门诊统筹[8],其具体的工作做法和积累的经验教训,对其他地区开展相关工作具有启示作用,值得认真地评估和总结。

参考文献

[1]柴立娜.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公正性运行[J].现代营销,2011,(12):214.

[2]王宗凡.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难题分析[J].中国医疗保险,2010,(10):18-21.

[3]程念,付晓光,汪早立.部分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老年人的住院及受益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2,31(10):36-38.

[4]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新农合工作2011年进展和2012年重点[EB/OL].2012-02-27.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s3582/201202/54209.htm.

[5]李一杰.某地农民医疗保障状况及满意度调查分析[J].社区医学杂志,2012,10(12):6-7.

[6]张晓,刘蓉,胡汉辉.建立与经济增长同步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J].中国医疗保险,2011,(1):25-29.

[7]何文炯,杨一心.社会医疗保险筹资若干问题辨析[J].中国医疗保险,2011,(3):34-37.

医疗保障作用 篇3

摘 要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民生事业发展和促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社会保险法》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执行,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制度这个“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

关键词 保险法 民生事业 基金征缴 有法可依

一、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概况

医疗保险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由此,历年来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基本涵盖了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逐步扩面至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农民。

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是医疗保险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社会保险法》充分考虑到了中国的国情,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并分别作出了不同的基金征缴规定。

(一)企业职工

《唐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参保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与退休费用之和的6.5%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参保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总额按统计局统计口径确定。”;“第八条职工个人年工资收入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新建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城镇居民

《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政府主导,财政资助和居民缴费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由市、县(区)分别统筹。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参加市本级统筹,执行本办法缴费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其他县区根据各自实际,可调整缴费标准(不得高于市本级。未成年人不得低于70元,成年人不得低于150元)和医疗保险待遇,并制定实施细则。”

(三)灵活就业(含外来务工人员)

《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从下列两档缴费标准和待遇中任选其一。

A档:建立个人账户。以上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5%,个人帐户划拨比例及待遇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相同。

B档:不建个人账户。以上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5%,享受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相同的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待遇。”

二、惠民政策

《社会保险法》保障的是劳动者的福利权利,维护的是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它构成了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

1.《唐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2.《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由失业保险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医疗保险,享受失业保险期限记入缴费年限。”

3.“新农合”给了农民最实在的幸福,市卫生局按照《唐山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作为又一项惠民政策补充出台,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40元,农民个人缴费仍为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80元增至120元。

4.《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5.《社会保险法》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6.减免滞纳金,《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之前管理办法加收比例“千分之二”比较相应减少用人单位负担。

三、以法律、法规保障政策实施,促进民生事业发展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还在进行之中,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与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不一,亦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险立法还不可能一步到位地走向完善。对一些现行法律中还没有规范清晰或者明确授权中央政府制定相应法规进行调控的事项,应当抓紧制定,以确保医保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實践与思辩.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2]郑功成.医疗保障卷——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3]王国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医疗保障作用 篇4

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作者:司秋莉 学院:管理学院

班级:2012人力资源管理1班 完成时间:2014.6.17

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群众健康,稳定社会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历来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一直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尤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之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建设既要符合我国的国情,又应当放眼全球,吸取他国的成功经验。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现状、对策

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群众健康,稳定社会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历来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关键,而作为追求我国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农民,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是我国现代化进程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农民的健康十分需要有一个保障机制——农村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农村医疗保险任重道远。

一、国外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更加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处于逐渐恢复和完善的阶段,许多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国外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与我国国情相似的国家,在农村医疗保障领域取得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的强制性的医疗保险制度,凡年满20岁的日本国民,都要加入医疗保险体系,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由“雇员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两大支柱构成,农民可享受的医疗保险主要是“国民健康保险”。日本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①健全的法制。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在其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都有相应的法律制约,保证了其机构运行畅通无阻。②明晰的管理系统。日本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职责划分明确,层次清晰,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督导和执行,相互配合,保证医疗保险体系运行有序。③健全的监督机构。为能够及时纠正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的偏差,避免失控,各方代表组成监督审查机构,监督审查机构拥有绝对独立的职权,避免出现监督过程的利益偏向。④农村医疗保险的独立性。农村医疗保险和针对雇员的健康保险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具有排他性。二者不仅保险收入构成不同,保险费在他们的财源中所占的比重也不同,其中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险的投入比重较大。

(2)韩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韩国开始医疗保险改革,开始实行强制性保险。韩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经费来自3个方面,即政府补贴、个人交纳保险和就医时个人自付一部分。具体办法是:居民按户每月向保险组织交纳保险金,保险金额由他们所属的不同等级而定,家庭和政府各负担一半,作为医疗保险基金。韩国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方式采用社会团体管理形式,农村医疗保险社团在行政管理和资金上都是独立的,自主管理,自主经营。韩国农村医疗制度也存在如下问题:韩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施是按区具体实施的,由于区域划分较小,医疗费用的统筹范围有限,风险性较大。在医疗服务提供和利用方面,政府试图使更多的居民充分利用初级医疗机构,但是由于现有的初级医疗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医院之间的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等方面的差距较大,居民宁可多花钱去医院也不愿去诊所诊治,造成初级医疗机构的使用率不足。

(3)巴西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巴西全国城乡居民实行无差别的全民医疗保险,不论贫富都享有医疗保障的权力,医疗保险覆盖面广,发展速度快,待遇水平较高。巴西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有一定的历史,经过几十年的运作,其体系不断更新并日趋完善。巴西农村医疗保健计划的特点:①政府推出“家庭健康计划”,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农村医疗保健计划。巴西联邦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医疗保障问题,除实行全民统一的医疗健康制度外,还针对农村专门设立“家庭健康计划”,并由联邦和州政府统一实施与监管。②对专项经费进行扶持。巴西联邦为确保上述计划的顺利实施,设立专项经费对其进行支持。在为从事农村卫生保健服务者提供启动资金及生活补助的同时,还按服务量进行奖励。联邦政府确保农村医务工作者可获得不低于城市同类人员2倍的工资,这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他们在农村开展医疗服务的积极性。此外,其它国家的农村医疗保险模式也可资借鉴,如德国的法定医疗保险和自愿医疗保险;墨西哥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马来西亚的国家卫生服务计划;新加坡的保健储蓄计划;朝鲜与古巴的全民免费医疗等,尽管难有十全十美的医疗保险制度,但各国的有益经验不可忽视。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现状

调查数据表明:200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总体覆盖率较2003年有所提升,但依然很低,高达65.7%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总体覆盖率低的背景下,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公平性在城乡居民之间更有突出表现。当前,社会统筹类的医疗保险和商业性的医疗保险是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来源,另有少量居民享有民政救济性质的医疗救助。在此次调查中,有高达65.7%的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虽然较2003年同期同题调查中的75.4%下降了10个百分点,但是,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仍然处在很低水平,特别是在人口众多而相对贫困的广大农村地区,这部分群体一旦生病,所有的医疗费用均需自己承担,这导致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效益低下的一个普遍事实。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原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

1976年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基层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流于形式或自行解体。首先,资金来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显的失控现象。其次,干部和村民享受医疗保健服务不平等,是合作医疗难以恢复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机制的转变,彻底打击了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基金筹资基础。

(2)农村医疗缺少保险立法

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使得合作医疗的性质不能准确地确定下来,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也难以定位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容易产生混乱。因此,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必须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必然会引起农民反感,农村社会保障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

(3)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稳定

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合作医疗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主动性大大下降,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再者,上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强制性“合作医疗”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扶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难度。

(4)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消毒设备。农村人口居前三位的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脑血管疾病。患此类病多数会导致家庭收入下降,甚至陷入贫困,而这些疾病的发生原本可以通过保健知识的传播和普及而降低,但由于政府在农村的设施和预防工作投资不足,难以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县级的卫生医疗机构,除县级医院外,还有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及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机构等,这些机构大多都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专业人员,提高了机构的运行成本,因此必须打破部门体制限制,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流动和重新组合。

四、农村医疗保险问题的解决途径(1)政府的政策要向农村倾斜

在2002年10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就提出了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到2010年在全国确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国家必须从财政上划拨资金,加强对农村医护人员的培训,重点支持乡镇两级卫生机构,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效率。

(2)建立健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截至2004年6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市、区)在301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从各试点情况来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农民疾病就诊的比例,缓解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医疗问题。2009年政府报告中,关于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数据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人口8.14亿,参合率91.5%。这些数据表明,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得到了高度的重视。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我国综合经济实力有了很大提高,政府财政收入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另一方面当前进行的政府财政改革已由“吃饭财政”向“公共财政”过渡,通过政府机构、事业机构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减少“吃饭财政”的开支。真正让农民看得起病,看好病,使医疗服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取信于民,促进农村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以保障农民健康为根本宗旨,通过合作医疗制度共同筹集、合理分配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减少因病致贫,达到保障和增进农民健康的目的。

(3)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基金筹集机制

从我国的国情考虑,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有责任对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给予资金支持。农村医疗保险资的筹集应采取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的办法。集体补助部分要根据当地集体经济状况而定,一般人应占筹集资金总额的20%左右;各级政府也应有适当的财政投入,吸引农民为自身医疗保障投资。农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金的数额以多少为宜,根据已作的调查和我国农村实际,应适当扣除集体与政府可能的补助与支持部分,再按照“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地确定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农民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资金以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左右为宜。

(4)防范医方和患方的道德风险

应当在不断总结经验及科学计算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比较合理,并且相对稳定的报销比例来避免道德风险。各地方政府所制定的地方性规章应当加以确定,以保证其相对稳定性。

(5)贯彻医疗救助制度,尽快出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 贯彻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尽快出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

(6)合理布局卫生资源

第一,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第二,中等发达地区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第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

(7)建立解决农村医疗人才缺乏的长效机制

人才问题是制约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瓶颈,农民看病最讲究实惠,最大的愿望是就医方便,少花钱,治好病。然而,这种要求与现实条件下我们所能提供的服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关键是缺乏能够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2003年底,全国乡镇卫生院拥有卫生技术人员90.6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占1.6%,大专学历的占17.1%,中专学历的占59.5%,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21.8%.大专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又主要集中在交通便利,经济相对发达,医疗条件较好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而面向最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般乡镇卫生院高学历人才微乎其微。

由于农村条件的限制,城乡差别的影响,靠分配、派遣的方式已不可能解决农村人才缺乏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试图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向农村流动,如“三定”政策,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城市医生职称晋升前必须到农村服务半年或一年的政策,高等医学院毕业生到农村服务提前转正定级提高工资的政策等等。解决农村卫生人才问题必须靠政府组织、支持,并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后我们要更加重视的是,如何更有效地整合不同机构的资源,使它们能更有效分工合作,向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如何向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一些增量收入,使它们能正常运转;同时约束它们,使它们有能力向广大农户提供免费和低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参考文献】:

老龄社会医疗保障对策探索 篇5

一、社会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保障改革不到位。

我国是世界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最大的国家。医疗保障改革不力致使高速度、大规模老龄化人参保率低、覆盖面窄,没有达到应保人都参保的程度,其负面突出表现在:一是因老同志患病率高、病变迅速、多病共存、偶然性强、反复性大的特点,病患者在病情救护时,应怎样救护,什么时候救护,没有一个预先设定的救护标准,引发了病情救护的大难度,低可控度;二是医疗设备、医疗技术、服务态度,门珍制度等因素不规范,直接影响病情救护的时间和效果;三是药商贩打通药物流程“要害”环节腐败成本形成的天价医疗费,进入“医保”药品的巨额申办费造成的药费上扬。恰恰这三点构成医疗低保障,高药费、看病难,诱发医疗保险低度参保、窄面覆盖。

(二)医疗保障多头管理婆婆多。

目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不同行政辖区的医疗保障,分别由各行政辖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等多头部门管理,一方面造成管理界限混乱,部门职能混淆,谁管谁又都不管,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引起部门之间管理交叉、错位、越位,互不协调、彼此制肘,难以实现医疗保障工作地方管理一体化、高效化。

(三)医疗服务失信与机构失缺。

为确保医疗保障服务安全、合理、贴心,使病患者有一个舒适高雅的就医环境,应构建一个良好的定点医疗机构体系,让老同志能在初级医院就医时,既心情愉快,又节约医疗费用;当病情发展到由定点的初级医院转到定点的上等医院就诊或住院时也能无卡壳和顺心如意。但是,这种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在我国很多地区还是空白。除此之外就医过程中的服务失信也困扰着病患者。如医疗环境差、设备简陋,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恶劣、技术水平有限,病患者不愿选择,是服务“短板”中的“短板”;还存在以药养医、以药奖医,开大处方药提成、拿回扣等现象;或者用高端设备检查、诊断,非药品目录用药,扩大药费支出,抬高病患者住院的押金,出台烦琐的进出院手续等,严重地影响了退休老同志就诊住院。

二、社会医疗保障对策研究

(一)着力推动病情救护的改革创新。

退休老同志是一个疾病突发、老病复发、新病频发的群休,推出应对、化解、防范的病情救护,使突发的疾病得到及时治愈,复发的老病得到根除,突如其来的新病少发或不发的医疗保障政策。二是淘汰老设备,构置先进设备,提升设备治愈病的精度、准度和广度,从高端上打造设备对病患者疾病的可识别度和可控度。三是通过长短班结合,专业化和人性化互动培训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医术水平和服务态度。四是建立药价长期稳定的监督机制,确保药价远离畸高、久高、偏高,最可能贴近病患者。

(二)营造科学化的医疗保障管理模式。

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是息息相通、不可分割相统一的两个管理部门,规范医疗保险,完善医疗保障,营造科学化医疗保障管理模式。当前,改革保费给付标准和结算制,使退休干部(含离休干部)之间保费提缴的比例不同,支付的额度不同,结算的办法不同,定点的医院不同趋向一致;纠正多头管理错位、越位、窜位,互不协调,相互交织的弊病,推进医疗保障管理科学化;对医保业务进行分化、细化、优化,实行部门对口管理,使医疗保险回归本位,创新发展;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权限分配、职责化分、功能定位、资源(医院)配置,实现医疗保障工作科学、统一、高效化管理。

(三)健全医疗机构与服务保障。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保障体系,强化政府医保职责,规划定点医院建设的合理布局,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为参保人员提供最佳服务。一是按照参保人员类别和区域特征,合理规划和布局各地方行政区域定点医院,覆盖所有退休人员参保问诊就医,满足他们进院高兴出院愉快。二是严格医院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医务工作管理条例,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用药条款,堵住不法药商通过回扣、提成,或药品收入加成机制,引诱医院买卖贵重药品,医生逃避检查和开大处方治疗的路径。三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通过严格财务核算与管理,杜绝自立项目、扩大项目、分解项目、重复项目等高收费的不良行为,使参保者就医花正当钱不花冤枉钱。四是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职业道德法制建设。将值班医生姓名、处方、药价、义诊、手术等纳入计算机管理库,以消除医疗纠纷,化解医患之间潜在的危机。严格医务人员技术操作规范,病情不明不用药,检查不清不开方;义诊精心观察、细心分析、准确小结;推行服务标准化,树立“一切为病患者至上”的观念,做到以医德感人,以医术服人,以疗效取信于人,打造医疗服务名牌产品。

摘要:退休老同志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当今如何为他们创造一个美好的医疗服务环境,使之在古稀之年门诊就医,病残康复,身体保健,是社会医疗保障改革关注的焦点。构建新型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完善社会医疗服务机构,是解决老同志“三难”的关键。

浅议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 篇6

从1998年到现在, 我国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探索, 已经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三纵三横”医疗保障体系框架。所谓三纵, 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员、城镇未就业居民和农村居民, 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三横”即主体层、保底层和补充层。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成了主体层;城乡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制度对困难群众参保和个人负担给予帮助, 构成保底层;对于群众更高的、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来满足。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正处于探索和实验阶段, 在日益完善的过程中, 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第一, 医疗保障程度低, 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距。首先, 医疗保险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 但实际上仍有许多人没有纳入医保体系, 在患病时得不到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其次, 报销费用有限, 部分重病患者参保后个人负担比较重, 在治疗过程中, 能报销的药费价格一般比较便宜, 而那些价格昂贵的药, 一般都属于自负, 加重了患者的生活负担。而且医疗保障范围以住院为主, 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无法得到保障, 而这些看是小病却实实在在的掏空了广大患者口袋, 让患者背上沉重的包袱, 加重了生活压力, 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与医疗保障的初衷相违背。现在有些地方虽然已经实行门诊报销制度, 但报销金额较低, 一般设有上限, 相对于高昂的治疗费用, 简直就是杯水车薪。再次, 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保障水平存在着不均衡性,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低于城镇职工医保, 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待遇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最后, 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 缺乏多样性和互补性。

第二, 医疗费用增长过快, 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近年来, 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非常快, 大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 费用的过快增长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但和有效的监管有必要的联系, 缺乏医疗保障体系评价, 目前世界各国在医疗体制不断改革的同时, 都十分重视医疗保障评价质量的问题, 对医疗保险的运作、效果、效率、及公平性进行了较多的评价工作, 促进公平性和社会化。其评价标准是医疗保险制度是否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上涨, 而不是费用的转移。

第三, 医保手续繁琐, 衔接困难。主要表现在职工报销难, 医保关系的转移难, 异地就医困难, 异地退休安置人员报销难。无法适应现今社会流动性节奏性的要求, 异地就医无法实现一卡通, 社会资源无法公平共享, 不利于效能社会的建立, 是对资源的浪费。

第四, 医疗资源浪费严重, 应该加强资源的平均分配。现在无论大病小病, 大家都往大医院去治疗, 经常看见大医院排着长长的队伍, 楼道都住满了患者, 而分散在社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却冷冷清清, 这样使真正的患大病重病的人, 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 又造成社区医院资源的浪费。

第五, 医疗服务改善有待提高。医疗保障是通过购买医疗服务来实现的保障, 较之其他保险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涉及诸多方面, 要处理好个人、组织、政府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 复杂程度大, 医患关系不同, 要求不同, 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 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 降低医疗纠纷, 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道德规范, 治疗水平, 管理的充分透明非常重要。

针对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应从以下方面改革和完善。一是加大医疗保障的覆盖面, 将广大人民真正地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来, 让患者有病能医, 让大家有钱看病, 得到及时的治疗。二是降低区域、人群之间的医疗保障待遇差距, 因为大病重病往往是异地就医, 治疗费最高, 而那些需要异地就医的病患者, 通常都是来自不发达地区, 他们在承受着发达地区就医的高昂治疗费用的同时, 还要负担吃饭、住宿、交通等其他消费, 往往是在异地花费了大量资金, 而回到本地区, 却无法享受高额报销的待遇, 这些就更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三是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严格的医疗保障评价制度, 在资金使用、药物监管、医护道德规范方面, 都要有严格的要求, 有一套机制。四是建立绿色通道, 将社区医疗和专科医院实行联网, 使小病消灭在基层, 而大、重病能通过快速通道送到专科医院, 得到及时治疗, 节省资金, 使收入分配均匀, 人才尽少流失, 有效地利用资源, 保障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 做到资源不浪费, 利国利民。五是对定点的医疗机构, 实行监督抽检制度。

综上, 我国医疗保障从开始至今, 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了, 经过探索、实践, 已经基本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障体系, 现如今党的十七大又确定了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宏伟目标。并按照中央的要求, 确立了现阶段医疗保障工作的基本思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 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 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相信, 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会越来越健全, 会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广大人民的最大的利益保障。

摘要:文章对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进行了浅显的分析, 以期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健全化、规范化。

关键词:医疗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1]、尹蔚民.为全体人民病有所医提供制度保障[J].中国社会保障, 2009 (5) .

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障对策 篇7

1 医保视角下的我国人口老龄化特点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而非中国特有。不过,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呈现出与其他国家完全不同的自身特点,从医保视角看,至少有以下五点。

特点一,老年人口众多。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之一。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是全球唯一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2010年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78亿,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3.6%。

特点二,老龄化速度快。1990至2020年这30年间,联合国预测,我国无论增速还是比重都超过世界老龄化的平均值。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提升到14%,发达国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其中,法国130年,瑞典85年,澳大利亚和美国79年左右。中国只用27年就可以完成这个历程,并且在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都保持很高的递增速度,是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特点三,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表明,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一般高于农村,中国的情况则不同。目前,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同时,老年人口的家庭结构也发生变化。2-4型结构更为普遍,即两个独生子女结婚要面对四位老人,而四位老人还有自己庭代际赡养压力。

特点四,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薄弱。西方发达国家是在工业化之后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大约在五千至一万美元以上,即所谓先富后老。而我国则不同,在工业化过程中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刚过一千美元,还存在大量贫困人口,是未富先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相对比较薄弱。

特点五,刚转型的老龄化社会。根据预测,2020年前是快速老龄化阶段,2021年至2050年是加速老龄化阶段,本世纪后五十年是重度老龄化阶段。其中,2030年至2050年是最严峻的时期。按照联合国规定,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分为三种:高龄化社会(高龄化率7%~14%)、高龄社会(14%~21%)和超高龄社会(21%以上)。与日本、欧州等老牌高龄社会相比,我国现在还属于刚转型的新生高龄化社会。

充分认清中国老龄化的特点会增加医保工作的主动性。老人多,对基金需求的绝对值就大,更要作好充裕的资金准备。速度快,更要有工作紧迫感。经济实力弱,更要坚守保基本方针,高度警惕福利刚性效应。农村老人多而保障乏力,更要加快城乡统筹。刚转型,要抓紧眼下二十年战略机遇期,认真研究和吸取先行老龄化国家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

2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医疗保障面临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意味着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和人口出生率下降,是把双刃剑,既是经济发展与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结果,又需要更多资源的支持,需要更多地关注和解决老年群体的医疗保障等老年社会问题。巨大的医疗服务需求对刚刚建立的全民医保是个严峻挑战。

2.1 医疗保险基金平衡压力加大。

人口老龄化直接结果是缴费人少,消费人多,少收多支,基金不平衡的压力不言自明。老人是参保人群中患病率最高的人群,有人研究,一个老人花费的医疗费用平均是一般人的三至五倍。据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统计,占参保职工25%的退休人员用掉了基金总支出的60%。随着城居医保和新农合覆盖面的扩大和报销比例的提高,用于老年人群的费用还会增加,趋势昭然。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绝不要被局部、暂时、少量基金结余所障目。同时还要看到,我国全民医保政策刚起步,从无到有的医保新政会刺激医疗需求释放。许多老人没有医保时不去看病,特别在农村,一辈子没去医院的不在个别。医保制度从另一个角度也可理解为鼓励人们去接受医疗消费。因此,今后十年不仅是老龄化而且是受政策效应影响的关键时期,基金能否平衡至关重要。

2.2 医疗保障制度和体系与人口老龄化不相适应。

人口老龄化加大了对保障制度和体系的依赖。一个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和体系至少应该包括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辅助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兜底的医疗救助制度和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商业保险制度以及体现预防和健康管理的公共卫生体系和提供长期护理的老年护理制度等。现实是,制度和体系都不够完善健全。当然并不奇怪,这也是未富先老的某种具体表现。首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特别是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完善。职工、城居、新农合三项制度,存在覆盖面、公平性、可及性等问题,筹资机制还不稳定,居民医保的待遇还不高,异地就医难和患者负担重依然是他们的纠结,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作用还不够给力。其次,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不够成熟,覆盖面不够宽。在化解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第三,商业保险发展滞后。解决不同层次老年人群的医疗需求,不能仅仅依赖基本制度。在国外,商业保险为不同需求者能够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医疗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都有很大的需求死角亟待拓展。第四,公共卫生不适应老龄化需求。公共卫生应因人口变化而有所调整,把老年慢病普查、老年病预防、健康知识普及等纳入公共卫生工作并尽力发挥应有作用。

2.3 老人高额医疗费用对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负担。

从微观看,老人医疗消费主要构成是两大块,一是老年慢病费用,二是急病与临终抢救费用。据不完全统计,老年医疗费用约占到人一生医疗费用的70%~80%。通常医疗保险制度有20%~30%的费用自付,由于我国采用混合治疗方式,自付率往往高于制度规定。由此,高额医疗费用给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负担。虽然可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化解风险,但实际上补充医疗保险并没有普遍建立,这么巨大而集中的医疗费用完全依靠患者本人和家庭承担有一定局限性,尤其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群,常常因病导致家庭贫困,甚至干脆选择放弃医疗。

2.4 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机制存在重大缺陷。

人口老龄化对医疗费用的需求呈刚性上升态势,医疗资金短缺不是局部和短期现象。因此,建立可持续的医保资金筹集机制尤为重要。现行城乡居民医保都实行自愿加鼓励政策,并不强制。因此,要实现全覆盖很难。同时,健康人不参保的逆向选择也难以完全避免。现行政策又规定,满一定缴费年限的退休职工参保不缴费。花费最多的人群反而不缴费,这种反差实在让人担心。我们承认,部分满一定年限的退休职工不缴费有其历史原因,但从医保可持续发展角度审视,这种特殊政策只能存在于特殊时期,随着历史债务的明晰和老人、中人的陆续退出,新的老年人不应该再沿用这一转型期的非正常对策,否则与东施效颦一样可笑。

2.5 老年社会服务的制度性安排缺失。

高龄和长期患重病的老人,需要特殊的护理,这种护理一般养老机构不能提供,即使条件好些的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护理服务,或者专业化服务水平不足,或者收费太高,这等贵族式养老方案不具有普遍意义。因此,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缺失以老年服务为主题的制度性安排是个亟待补上的“短板”。

3 完善老龄化社会医疗保障的对策

3.1 加快城乡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弱项是农村医疗保险,这与农村老龄化高于城镇的现实呈现明显反差。因此,加快城乡统筹,促进新农合与城居制度的整合,不仅符合应对老龄化需要,而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自身发展需要,应该毫不犹豫地在全国推进。按照制度和管理一体化要求,通过立法强制实行。

3.2 强化预防理念,建立以社

区乡村全科医生为健康顾问的全民健康管理体系。注重治疗而轻视预防的结果必然加大医疗卫生成本和资源不合理配置。要改变这种落后理念,重视预防工作。政府应培养更多全科医生充实社区和乡村,普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首先把老年人群的健康档案建好。为老年人定期体检,防患于未然。政府要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同时,医疗保险应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给予支持,实行按社区人头付费和必要的预防补贴鼓励。

3.3 适度增加老人缴费,建立权利义务对应的可持续筹资机制。

从保险原理讲,退休人员不缴费不符合权利义务对应原则,不尽缴费义务,理当没有享受待遇的权利。参保人都应该缴费,而且患病风险越大的应该多缴。日本为了解决老人医疗费用膨胀问题,对后期高龄者专门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规定75岁以上的人必须多缴费,虽然这一做法受到公平性的质疑,但对改善财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年龄的划分应从国情出发。作为第一步,所有参保老人都应该或多或少缴点费。这是个敏感话题,实施的时机要认真选择,有一点必须遵守,过去的老人待遇不变。政府在实行缴费政策时可以发给缴费补贴,避免增加老人负担。

3.4 实行治病与康复分开的医疗护理服务体系。

实行分类医疗管理,可以优化资源,降低治病成本,提高绩效。老年人慢性疾病相对较多,而慢性病治疗需要长期的健康护理。所以随着老龄人数的快速增加,医疗市场对慢性病人的治疗与护理需求会大幅度提高。这种情况下如果将老年患者的治疗康复完全依托于综合性大医院病房,长期占用床位这一稀缺的医疗资源,会造成医院床位紧张,影响重病病人的及时治疗,从而推高医疗总费用,造成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

3.5 适时开设老年护理保险,满足长期护理的社会需求。

要通过立法,建立强制性的老年护理保险。凡年满75岁以上老年人必须缴费参加,并对需要护理的老人提供社会服务。建议十年内完成社会保险的第六险建设,为老龄化高峰到来做好准备。要大力培养老年护理人员,实行上岗资质管理,确保护理专业水准。要将老年护理服务纳入国家为老服务规划,与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3.6 完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为老年医疗提供更好的保障。

要扩大、调整基本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提高保障水平。改变基本和自费共存的混合治疗模式,稳定自付比例。不提倡盲目扩大病种结算范围,鉴于老人多病并发的现实,防止以按病种结算为名推诿病人,对多病并发和抢救等特殊医疗服务,提倡实行按项目结算。医疗服务的监管重点应放到防范减少服务内容和降低医疗质量等行为上来。

参考文献

[1]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R].北京:全国老龄办,2006.

[2]国务院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2]17号)[E].2012.

印度农村医疗保障措施及启示 篇8

摘要:目前在中国的民意测验中,就医难、医疗费用高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特别关心的头等大事之一,该问题的直接后果给普通老百姓特别是贫困人口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已成为不可忽视必须解决的一大社会问题。印度是第二大发展中国家,人口居于世界第二位,从这个方面说,和我国的国情极为相似。但是在印度人们普遍不但心住院看病问题,有鉴于此,是否印度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关键词:印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村贫困人口;医药费用;社会公平

中图分类号:F323.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18-0076-02

根据享受对象的不同,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可被分为两大类:城市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已经进行了三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但基本是针对城市居民进行的,而农村医疗保障基本处于缺失状态,这与我国绝大部分人口处于农村的国情极为不符。目前中印比较是当前的一个热门话题,在GDP、基础设施、制造业发展水平等方面,中国领先于印度,但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利益方面,中国只能汗颜。在国家政府日益关注农民利益的今天,思考印度医疗保障措施,或许多少对我们有所启示。文章试图在介绍完印度医疗保障措施后,给出自己肤浅的认识及建议,文章结构如下:第一部分,印度农村医疗保障措施及其特点;第二部分,印度农村医疗保障措施的启示。

1印度农村医疗保障措施及特点

印度人口10亿多人,绝大部分人口处在农村,如何在医疗方面保证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的利益, 一直是困扰印度历届政府的难题,不过印度现在似乎已经走出困境,摸索出一套适合印度国情的医疗保障体系。

1.1不断完善公共医疗体系及鼓励私营医院运营措施

并行的思想

印度医疗保障制度的核心思想就是运用经济和行政等各种杠杆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共政策,在这种公共政策指导下的医疗保障制度既能使富裕阶层享受服务周到、设备一流的高标准医疗服务,同时也能使普通百姓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

对于医疗行业而言,完全市场化和商业化是一个灾难,这样行为的结果将极大地抬高医疗价格、增加社会支出,这一切最终都要转嫁到病人的头上。基于这种理念,印度目前正在计划逐步增加公共医疗部门在整个医疗行业中所占的比例,印度政府为此制定的目标是在不久的将来由政府投入的公共医疗机构从现在所占的近20%的比例要提高到40%。

私营医院在印度健康医疗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印度不断在加强对这些私营医院的监管,如新兴项目的审批、诊疗费管理和医药费管理等等,以便让印度全国医疗的整体费用能够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事实上,这种高效而低价体系使得印度的私营医院能够吸引许多西方国家的患者前来治疗休养,并使疗养旅游成为印度旅游一个新兴的支柱产业。

目前这种公立私立医院并存的现象使得印度的富人和贫苦百姓患者各有所依、相安无事。

1.2重视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在农村逐步建立三

级医疗保健网

印度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三级医疗保健网的宏伟目标:建立保健站、初级保健中心和社区保健中心,免费向广大穷人提供医疗服务,这些保健中心对任何印度人不论贫穷和富有,均提供免费服务,免费服务项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急诊抢救的一切费用。

印度从2005年开始在全印度进行了一项大规模的“农村健康计划”,其目的是加强印度农村地区,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医疗体系。 在这项计划中,有14.5万个乡镇健康中心、2.3万个地区健康中心以及3 222个大型健康中心来为广大农村人口提供医疗服务。在这些政府医院体系中,病人都可以免费得到诊疗以及基本用药,即使是遇到重大疾病需要输血或手术,患者也只需要负担其中的5%左右。并且如果病人生活在印度政府规定的贫困线以下,他还可以动用“全国健康优惠基金”来得到全免费的治疗。印度政府承诺不会通过提高收费来解决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

尽管目前印度各级政府医院特别是乡村医疗中心也面临医药短缺医院的条件较差、医生人数少、病房狭小等诸多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政府财政不堪重负、医生接待别人多压力大等弊端。但是由于光顾印度地方政府医院的病人,基本是低收入人群,他们对医疗条件要求不高,只求少花钱能治病,因而政府医院的确能起到社会公平和救助贫弱的“稳定器”作用。

1.3为保障贫苦人口的利益、印度政府对金融保险市场

进行干预

印度政府发布行业政策指南,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使其采取足够的措施照顾困难群体。其中政府对银行和保险公司设有专门条例,规定发放给穷人的贷款占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最低比率和出售给非正规经济就业者的保险产品占保险公司总销售额的最低比率,并以此作为营业执照审验和登记的一个基本条件。

1.4提倡使用印度草药,降低穷人的治疗费用

印度和中国一样,草药很发达。今年来印度政府积极提倡使用印度草药,并大力支持研制开发。在广大农村建立了草药中心,鼓励使用草药,这大大降低了穷人的治疗费用。有签于此,我国政府应采取措施大力培植中药产业,形成与西药竞争的局面,从而降低目前虚高

的药价、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医药成本。

2印度农村医疗保障措施的启示

印度政府在保障本国贫苦人民基本利益方面,可谓是“煞费苦心、费尽心机”,其努力的结果换来的是社会的安定、人民的生活稳定。印度政府在制定和施行这些措施过程中的决心值得我们欣赏,特别值得我国政府学习。本人认为印度农村医疗保障措施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2.1大力发展国家制药事业,降低药品销售价格

在我国药品价格虚高是医疗保健费用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医药生产企业虚报成本,造成一些药价虚高;二是医药流通环节层层加价,牟取暴利;三是医院在采购中收取各类折扣、回扣,直接或间接加重了患者负担;四是医院违规收费,增加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政府应借鉴印度经验在大力支持国药发展的同时,应加大监管力度出台相关措施,坚决杜绝上述行为的发生,否则医疗改革无从谈起。

2.2公平分配有限的医疗资源,保持社会公平

目前,我国卫生保健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结构不合理是导致卫生资源供给不能满足公众医疗需要的主要原因。在我国,80%的卫生资源分布在城市,城市卫生资源的80%又分布在大医院。而应该得到重点扶持、和贫苦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乡村医院和社区医院分得的卫生资源还不足20%。在世界卫生组织的《2000年医疗卫生服务报告》医疗卫生资源分配公正指数排行榜上,印度在191个国家中排行第43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而中国仅居188位,与巴西、缅甸、塞拉利昂一起被列为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究其原因,是因为印度政府卫生补贴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受益人为贫困及困难群体,能使相对有限的公共投入最大限度地照顾公平,将有限的政府投入公平地调剂给最需要医疗服务的人,特别是农村的贫困人口。

中国应借鉴印度的经验,将有限的公共投入进行公平地调剂。表现在卫生资源方面,政府应将有限的医疗资源向社区医院和乡村医院倾斜,提高这些医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切实保护乡村人口的身体健康。

2.3加大财政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并使之向乡村和

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目前中国和印度都存在医疗保障领域投入不足的问题。印度政府2005-2006年度用于农村公共健康事业的总资金投入约24亿美元,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并不算多,印度正在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例如2005年光在“全国农村健康计划上”,印度政府就投入了670亿卢布(1美元约合43卢布)。

以2003年为例,我国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仅占17%,社会单位负担占27%,个人承担高达56%,极大加剧了农村贫苦人口的经济和心理负担,由于中国卫生医疗资源分配的极不均衡,农村贫困人口实际的负担率超过56%。近年我国政府意识到保护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利益和减轻他们负担的重要性,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医疗保健投入方面,依然不足,看病难,医药费用贵依然是老百姓生活中所关心的头等大事。

2.4鼓励私营医疗机构的发展。

目前在我国公立医院处于垄断地位,这也是我国药价虚高的一个重要原因。鼓励私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和公立医院形成竞争,是目前降低药价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我国政府需为这两类医院之间的竞争创造和谐平等竞争的环境,特别是在立法方面,为他们之间和谐竞争创造法律基础。

目前医疗改革在我国是一个很敏感、艰难的话题。自从2005年7月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得出中国医改“基本不成功”的结论后,世人对中国医疗改革的进程愈发关注。在新的医疗改革方案还没出台的情况下,政府是否能在现时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措施,例如合理分配公共投入,降低药价等等,以此来保护老百姓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贫困人口利益?在这方面,印度政府的决心和努力值得我们学习。

参考文献:

[1] 陈辉.对印度联邦健康和家庭福利部长安布马尼·拉莫多

斯进行的专访录[N].环球时报,2006-03-23.

[2] 鲁春元.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成效及前景分析

[A].北京大学校长基金论文集[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3] 穆怀中.社会保障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

版社,2001.

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篇9

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

社区卫生是新医改建设医疗卫生体系的一个重要架构,是老百姓就医的重要平台。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事业,是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的重要渠道。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解决老百姓就医的筹资结构问题,是缓解看病贵的重要举措。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效能,是解决“事谁来办”的问题;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钱谁来出”的问题。如果说,医疗卫生机构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前台,医疗保障体系就是后台。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必须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一、我市社区卫生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概况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作用

社区卫生服务是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指导和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成本低、效果好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是城市居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的最佳途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北京市基层的医疗单位,承担着对全市医疗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是百姓就医的“第一道门槛”。

(二)医疗保障覆盖面的建设

我市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经过多年的努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得到巩固和加强。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实施了包括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在内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实现了由保障劳动者向保障全体居民转变,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三)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

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特别是困难群众参保和患大病人员医疗费用救助始终是我市关注的重点。在困难群众参保方面,为了解决部分城镇无业居民参保缴费的实际困难,在北京市对低保和重残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补助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将此项政策扩大到更多的特定的困难群体,确保弱势群体能够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扶助措施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卫生服务效能未得到有效发挥

三级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门诊量形成鲜明对比,尽管人们对“小病到社区、大病上医院”这句话并不陌生,但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许多方面缺少优势和优惠,目前尚未能够吸引更多的居民前来就诊。主要表现在:

1.社区卫生机构配置不合理北京市近年来的发展思路是将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心人口有计划地外迁,逐步形成了通州、昌平、大兴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卫星城”,而北京市相应的医疗机构和医疗资源的分布并未及时做出调整。城乡结合部居民居住区附近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比如天通苑、回龙观等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远远落后于城区。

2.社区卫生整体水平依然落后,健康指导、慢性病管理的优势尚未完全发挥

目前,卫生医疗服务资源包括设备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现阶段,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呈“倒三角”,即大医院资源丰富,中小医院其次,社区医院贫乏。社区医院现有的基础设备一般都比较陈旧和落后,卫生服务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社区医生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致使配备的医生医疗水平不够高,距“全科”服务还有较大的差距,部分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设施、设备还相对简陋,备受社区居民欢迎的慢性病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覆盖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的发挥。这种状况与居民对卫生医疗服务的需求相差甚远,造成居民小病也要去大医院看病的局面。

3.双向转诊制度难以落实

双向转诊制度难以落实,其中有利益分配的原因,也有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衔接不畅等原因。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目录比较窄,一些药品没有包括在内,不能报销,这样居民即使在社区医院就诊后,还必须到大医院排队挂号、开方、拿药,给社区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社区医院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医保部分相关政策与现实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实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8年来,相关政策虽然进行过几次修改完善,但是仍有一些政策不适应当前现实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药品目录库》不能满足医疗保障水平发展的要求。

2.近年来,社会平均工资年年递增,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金绝对数额不断增加,但是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以及个人医保起付线没有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特别是大额医疗费报销的比例和最高限额没有得到及时调整,致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成为患者的沉重负担,影响了生活质量。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门诊报销比例偏低,受到老年病人欢迎的“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还没有纳入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4.一些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较高,但是没有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或报销比例偏低。如:丙肝病人的抗干扰素治疗、白血病患者的输血、系统红斑狼疮、内分泌疾病治疗以及心血管疾病支架等。

(三)部分边缘群体仍然游离在医疗保险体系之外

(四)困难群体的长效帮扶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效能

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逐步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标准,在我市现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数量、布局和服务项目。比如:在四环以外的城近郊区,特别是人口集中的“卫星城”,根据社区居民人口数量和健康需要,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使其居民获得统一完善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缩小城乡差距。

二是要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能力和满足居民需求为目标。选派大中型医院医师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大中型医院也可以接受一定数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进修学习。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留住人才。

三是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贴近基层、贴近百姓的优势。在社区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防病图片展览等形式,普及防病知识,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防病意识,使健康素养成为每个人的内涵品质。

四是要继续做好社区慢性病管理工作。稳步扩大慢性病管理服务的签约范围,尽快在全市提高这项工作的覆盖面,切实落实慢性病管理相关优惠政策,使社区居民受益。

五是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目录。要结合我市社区医疗实际情况,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合理选择配备,并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使用的,特别是一些治疗慢性病、常见病的药品品种和数量。

六是提高居民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度。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关系到每一个市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新闻媒体等宣传部门应该从不同角度做全方位的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理解社区卫生服务,增强市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度和信任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高自我的宣传意识,改变群众传统的就医模式,引导群众进行正确的医疗消费。如通过为辖区居民长期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积极开展平价、便捷、有效、安全的预防保健、医疗服务活动。引导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医疗服务活动。如推广中医中药在社区康复中的应用等等。

(二)搞好政策整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在认真审查考核的基础上,逐步稳妥地增加医保定点医院数量,严格准入标准,加强运行监管,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2.及时调整《药品目录库》的内容,适时扩大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减少自费、半自费的药品和检查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要。

3.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按照相应政策,适当降低医保起付线,提高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和住院医保报销的最高支付额度,同时降低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槛费用。

4.将一些在门诊就医的特殊病种费用纳入保障范畴, 如丙肝病人的抗干扰素治疗、白血病患者的输血、系统红斑狼疮、内分泌疾病治疗以及心血管疾病支架等。

(三)健全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障的长效帮扶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劳动、残联、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救助工作的基础上,还要与民政部门做好衔接,及时将基本医疗保险负担不了的困难群体转交民政部门,纳入医疗救助范畴。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保意识

医疗保障作用 篇10

1 操作系统安全

从终端用户的程序到服务器应用服务以及网络安全的很多技术, 都是运行在操作系统上的, 因此, 保证操作系统的安全是整个安全系统的根本。除了不断增加安全补丁之外, 还需要采取对系统进行监控的措施, 并建立和实施有效的用户口令和访问控制等制度。

帐号和密码是操作系统安全机制的核心, 通过帐号策略的相关设置可以避免很多潜在的问题。首先要确保只有必须的账号被使用, 而且每个账号仅享有能满足其完成工作的最小权限, 注意对默认的帐号重命名, 包括一些由安装软件所建立的帐号。因为这些帐号都是入侵的突破口, 同时通过Windows的帐号策略设置密码的时效长度要求、复杂性要求以及帐号锁定等以实现强壮的密码, 一个强壮的密码至少需要8个字符, 不能包括用户名的任何一部分, 并且至少要有大小写字母、数字和其它符号等, 才可以比较有效抵抗字典攻击和暴力破解。

Windows的初始化安装包含默认的设置和选项, 这些默认选项的安全性是必须要考虑的。Windows2000/XP应用的文件系统格式可以是FAT或NTFS, FAT只是在那些相对安全要求较低的情况下使用, 要实施文件和目录的访问权限控制, 就必须使用NTFS格式。对于服务器的磁盘分区, 把Windows应用程序和数据库放置在各自单独的分区内是个明智的选择, 这会使管理任务简单很多。而作为服务器, 用户很少会直接访问文件, 设置文件、打印机等共享只会增加不安全因素, 建议尽量避免。安装应用软件也需要审慎考虑, 除了系统补丁、数据库、备份、防火墙等其他一些服务程序等必须的软件外, 其余的像办公软件、压缩、编程工具等没有必要的, 一律不要在服务器上安装, 因为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存在漏洞, 会成为系统安全的隐患。

Windows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操作系统, 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漏洞。部分的漏洞会严重威胁到操作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而且新的漏洞不断的被发现和被利用作为新的攻向手段, 所以, 为了避免这些利用系统漏洞的攻击, 操作系统应当及时安装最新的service pack和补丁, 当然, 这些补丁都有可能是不稳定的, 有必要在服务器安装前在试验的环境测试和对系统进行完整的备份。

Windows2000/XP默认安装后就提供了大量服务, 在服务列表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已启动的服务不下数十个。对于特定用途的服务器来说, 这些服务不一定都是必须要的, 而且有些服务存在着已知或未知的漏洞, 对系统安全造成难以预料的威胁, 所以, 我们要立足于系统的需求, 而禁用无关的服务。

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安全, 开启审核是一个有效的措施。把系统特定的活动和事件记录在安全事件日志中, 定期查看分析审核的信息, 监视系统的各种异常活动, 尽早发现威胁系统安全的企图, 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避免更大的损失, 同时所有系统日志文件应当保存在非默认的位置, 并调协访问权限, 定期转移保存到其它介质上备查。

2 网络防火墙合理规划

网络防火墙技术是目前发展起来的一种相对成熟的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它利用一个或一组网络 (计算机、路由器、计算机子网等) 在内部网和外部网之间, 构造一个保护层屏障, 它是通过在网络边界上设立的相应网络监控系统来实现其保护功能, 属于被动式的防护技术, 安装防火墙的位置一般是医院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的接口处及医院与外单位网络连接的接口处, 以阻挡来自外部网络的入侵。如果医院内部网络规模较大, 并且设置有虚拟局域网, 则应该在各VLAN之间设置防火墙。

3 病毒防护的架构

目前, 计算机病毒与因特网络结合得更加紧密,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方式 (如网页、电子邮件、优盘、局域网络、远程管理、即时通讯式具等) 进行传播。所有的病毒都具有混合性特征, 集文件传染、蠕虫、木马以及黑客程序的特点于一身, 破坏性大大增强。因为扩散十分迅速, 不再追求隐蔽性, 而是更加注重欺骗性, 利用系统漏洞, 已成为病毒有效的传播方式。在选择医院信息网防病毒病患时, 需考虑五个方面:防杀毒软件尽量选择网络版, 不仅有传统的手动查杀与文件监控, 还必须对网络层、邮件客户端进行实时监控, 防止病毒入侵, 网络版的杀毒软件, 在线升级服务方面比较快捷, 使所有终端计算机随时拥有最新的防范能力。做好员工的计算机病毒防范的基础知识培训, 对病毒经常攻击的应用程序应提供特别保护措施, 形成人机共防病毒黑客的强大安全体系。

4 数据备份

在医院信息系统中数据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很多时候数据的价值比硬件要大得多, 而数据所面临的风险不只是病毒和网络攻击, 实际上用户的一次错误操作, 系统的一次不正常断电以及其他一些意外, 都可能引起灾难的数据流失或损坏。这要求我们要有一套完善的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 可用的保护方式包括双机冗余、异地同步复制、数据导出迁移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合理的备份方案。

5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实施等级保护

根据医院对网络信息安全的要求, 从安全责任制、技术防范措施、操作管理规程、应急预案、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等方面, 建立相应的制度,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医院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应尽快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来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6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网络安全管理策略的制定和落实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需要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 因此, 医院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 定期进行计算机安全、法律教育和计算机安全技术教育, 普及基本的电脑操作技能, 使医院的计算机使用人员在进行电脑操作时有基本的能力识别及避免访问不安全的网站服务, 养成良好的电脑使用习惯。

7 使用上网行为管理软件

在开放的INTERNET的环境下, 并不是让终端用户任意的使用网络资源, 必须控制网络用户对网络的使用, 关闭不安全的网站及服务, 可以有效防止病毒通过网站传播至内网中, 限制用户使用网络的带宽, 对于保持社保、公共卫生、区域卫生、视频会议等有足够的带宽, 完成与外界的信息传递, 也至关重要。应对所有工作站开放经审核安全无毒的医学类网站、办公网、卫生网, 对有需要开放更多网站或服务的需要申请并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所有工作站禁用讯雷等P2P软件, 上班时间禁止炒股等软件的网络接入。因此, 要更好的管理INTERNET资源的使用, 引入一个好的上网行为管理软件是很有必要的。

8 总结

网络安全问题是集操作硬件、软件为一体的全局综合问题, 要更好的构建医院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要以动态的方式迎接各方面的挑战, 不断学习, 跟上新技术的变化, 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与管理手段并制定应急预案, 同时保证应急预案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的可用性, 才能保证信息安全, 保证医院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要:随着医院网络信息系统的深入应用和医院对网络系统依赖性的增加, 网络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信息建设的重点, 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本文分析了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医院网络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 并对网络设备、系统软件和安全产品的使用及安全管理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医院信息,网络安全

参考文献

[1]彭云峰, 沈明玉.入侵防御系统在应急平台网络中的应用研究[J].计算机技术与发展, 2009, 19 (2) :162-164.

[2]唐跃平, 张旭.内网攻防问题探讨[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09, (3) :36-37.

[3]曹利培, 张志亮.入侵检测技术研究[J].网络安全技术应用, 2009, (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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