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十篇

2024-08-02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篇1

一、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现状

2000年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后,粮食由过去的“特殊商品”“战略物资”逐步向一般性特殊商品过渡,粮食行业也由垄断性行业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变。多种经济成分涌入粮食市场,参与粮油经营。民营经济迅速扩张,国外粮食企业进军中国、争夺产地原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过去靠行政推动收粮、靠计划调拨销粮、靠财政补贴储粮的“大锅饭”经营模式已被彻底打破,其在粮食市场上的“龙头”地位因此受到强烈冲击。

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经济中,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入全面改革阶段。2004年以来,全省644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中有269户被保留为骨干企业,其余被划分为非骨干企业。企业一直背负的历史包袱,即“三老”问题也基本得到了解决。其中“老人”由改革前的31.5万减少到2万,库存的“老粮”由366亿公斤减少到42亿公斤,被清理认定并按政策上挂的“老账”达300多亿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终于得以轻装上阵闯市场了。全面改革后的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每年的粮食购、销量都占全省粮食收购、销售总量的一半以上。其在执行政策、活跃流通、稳定市场、引导价格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政府对粮食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柱。

二、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面临的机遇

作为国家最大商品粮基地,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了《2008-2012年黑龙江省千亿斤粮食现代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工程规划》,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2009年虽遭受历史罕见特大自然灾害,粮食产量仍然达到870.6亿斤,连续6年获得大丰收,再创历史新高,跃居全国第二位。

当前,是黑龙江省努力实现由粮食资源大省向粮食流通强省历史性跨越的特殊时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纵观30多年的改革历程,尽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中提出最早的,但也是困难最大、问题最多、进展最慢的。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在付出巨大代价的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黑龙江国有粮食企业经历了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改革攻坚,初步解决了制约国有粮食企业队伍庞大、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实现了组织机构的精简、人员结构的精干、队伍整体素质的改善及提升,并促进和加快了国有粮食供应购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黑龙江省国有粮食企业要想抓住机遇,迎头而上,必须通过以制度创新深化并完善产权改革,以产业化经营推进并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的发展壮大,才能经受住市场考验,才能在市场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确保市场稳定供应,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三、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需要明确的问题

1.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问题。

改革的目的和出发点是调整生产关系,使其适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向着市场的方向发展,通过加大市场调节力度,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不能只强调把国有粮食企业“推向市场”,减轻财政负担,而忽略了如何将国有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和粮食安全这个长远利益。

2. 实行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问题。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之间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有粮食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加强对国有资产、资金的监管,帮助企业搞活经营、提高效益并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执行政策。

3. 优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确立战略重组问题。

“改到难处是减员,改到深处是产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在改革的方向上,要有利于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有利于企业加快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激活国有存量资本;有利于国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权不悬空;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确保政策性经营;有利于发挥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改革的形式上,不设固定模式,不搞一刀切,允许多种形式并存。重点推广资产管理、集团带动、撤并重组、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出售转让等多种改革形式。鼓励大胆创新,大胆实践,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产权制度体系,使员工利益与企业效益紧密相联,从而有效地调动其积极性,增加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将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做实、做优。

4. 创新氛围,追求创新发展模式问题。

“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进”和“有所为”是发展,但“退”和“有所不为”也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向产业链方向发展,实现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和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注重收购网和销售网的建设。通过粮食产业化经营,带动粮食有效收购,促进粮食增值销售,实现以引导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为目标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新战略。

5. 创新思维,强化管理问题。

以机制创新为手段,转变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建立和完善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制度,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以及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6. 创建现代化粮食购销企业。

一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运行。要真正构建起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决策科学的企业运行机制,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经营主体。二要实施资源整合和资产战略重组,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组建大集团。结合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经营等方式,培育、组建并做大做强区域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因地制宜地推进优势企业与强势企业、强势企业与弱势企业、国有企业与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联合重组、功能互补,组建新的企业集团或经济联合体,形成大的产业集群,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发展。三要加大力度,抓好粮油产品品牌建设。要在继续维护和发展好品牌的基础上,围绕品牌加强联合和重组,加大品牌建设力度,选好扩大和提升品牌知名度的最佳切入点,提高投入效益,努力迅速做大做强品牌,争创中国名牌、省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等,凸显龙江粮油产品绿色、有机的特色,提高龙江粮油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要抓住机遇,招商引资。要利用好粮食企业资源优势,加大项目资金引进工作力度。同时也要加大粮食收购资金的引进力度,以便掌握更多的粮源。要走出去、请进来,诚实待客、诚信经营,引客户、引资金,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聂振邦.2008中国粮食发展报告[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2]金碚.国有企业改革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

[3]刘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2007(9)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篇2

一、从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入手, 审计和财政共同把好资金的使用关。

(一) 实行逐企审计制。

目前, 在审计中发现粮食企业在资金使用上的不规范行为占有很大比重, 对此, 必须实行逐企审计制, 这是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损益、纠正和防止违纪问题发生的一项重要保证措施。其做法是:按月由粮库、粮油加工厂等基层企业财会人员将企业当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凭证、单据等送至县粮食主管部门, 由粮食主管部门的财会股、审计股和财政局的粮财股联合进行审计, 在可能的情况下县 (市) 审计机关参加审计。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政策法规逐企业逐笔经济业务进行认真审核。凡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 一律剔除, 不准入账。原始单据和凭证经联合审计签字后, 企业方可据以登记账簿。财政重点审查企业执行有关财经制度、政策法规情况, 粮食主管部门重点审查企业登记账簿是否符合有关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盈亏是否真实, 审计机关进行全面监督, 通过联合审计, 既严明了核算纪律, 又找出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据此提出了改进意见。逐企审计制的主要内容是:1.审核企业资金运用是否合理合法, 有无挤占挪用、乱提乱增问题。2.审核外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3.审核成本结转的正确性, 库存均价是否合理, 有无高转低转成本现象。4.审核费用分摊是否合理, 有无互相挤占问题。5.审核企业各项费用的计提、开支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是否存在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乱挤乱摊成本费用现象。6.审核企业各项税金的计算、缴纳情况, 有无少计、多计、漏计、迟缴现象。7.审核企业盈亏的真实性, 财务收支是否做到了应收尽收、应支全列, 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是否按制度摊销, 是否存在系统内、外往来中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问题。

(二) 完善内部监控管理机制, 做到防患于未然。

财政部门、粮食主管部门要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纳入逐企审计的范畴, 一并审核。一是建立基本建设审批制。针对过去一些企业乱拉资金、盲目上项目、扩大基层规模、形成企业潜亏挂账的问题, 严格规定基本建设必须逐级审批。一般项目由财粮两局共同审批, 大中型项目由政府审批。二是建立粮油经营计划制。在粮食收购时, 全县 (市) 统一制定最高限价, 防止各企业竞相抬价, 造成市场扭曲;在粮食销售时, 制定最低限价, 防止压价倾销, 并及时进行价格审计, 以防利益流失。三是针对物资采购中吃回扣、送红包等现象, 对粮食系统保粮资材、建筑材料和生产、生活用煤实行四统一, 即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统一结算。财粮两局据此进行审核, 禁止各基层粮库、粮油加工企业等单位擅自采购资材。县 (市) 粮食局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对企业所需物资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既可保证所需材、物、料的质量, 又可节约采购费用。四是实行一支笔批钱制度。费用支出2千元以下由企业负责人审批, 2千至5千元由粮食局审批, 5千元以上由财粮两局共同审批, 固定资产投资一律由财粮两局共同审批。

(三) 制定奖惩办法, 加大惩罚力度。

将审计结果、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与企业领导职务的升降, 奖金的分配, 以及企业的荣誉挂钩, 对审计出的问题,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进行惩罚, 对扭亏增盈有贡献的给予奖励。

二、从提高经济效益着眼, 在企业管理和机构改革上做文章。

(一) 裁减冗员精简机构。

一是分流机关和科室人员, 将可有可无的科室进行精简合并, 富余人员创办实体或充实到生产一线。富余人员分流后, 开展多种经营, 可利用企业自身条件, 宜猪养猪、宜禽养禽、宜鱼养鱼, 可承包荒山荒地, 等等。形成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或为其他企业创办粗产品基地, 企业可在资金、物资、条件上给予支持。二是辞退临时工, 从而减少费用支出。

(二) 盘活资金, 大力压缩银行贷款。

一是大打清欠战役。成立清欠小组, 层层落实责任制, 把指标分解落实到人头, 分片包干, 努力回收欠款, 既盘活了资金又节约了利息支出。二是狠抓促销。压缩库存, 使积压在库的粮食变成资金, 加速资金周转。

(三) 加强小汽车的管理, 严格控制新购车辆。

根据需要从严配备车辆。可有可无的车辆要封存或变卖, 同时严格控制修车油费的支出, 定期对单车费用张榜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

(四) 加强企业管理费的管理。

企业管理费用要实行定额管理, 杜绝挥霍浪费。一是压缩招待费, 严禁大吃大喝、一客多陪;二是严格控制差旅费, 尽量减少外出人员, 杜绝不必要的考察、研讨活动;三是严禁购置高档办公用品和通讯设备。

(五) 加强商品和资材的管理。

在商品管理上, 要严把商品出入库的质检关, 保证商品不亏库、不超耗、不降等、不贬值。在资材管理上, 要严格控制购置数量, 切实做到不积压、不外借、不丢失、不浪费, 同时做到修旧利废。

(六) 统筹管理医药费, 节约支出。

对医药费实行定额管理、定点医疗, 特殊的要由粮食局领导集体决定。

(七) 旺季加班淡季休, 节省工资。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篇3

【关键词】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改革

我国实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粮食购销全面实现市场化后,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坚持以改革谋发展,以发展促改革,解决历史包袱,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发展现代企业集团。大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顺利实现从“计划主渠道”到“市场主渠道”,继续发挥大型国有粮食企业作为宏观调控载体的作用。

一、大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观念陈旧,历史负担较重。目前,大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的发展面临困境,背负着沉重的经营性历史包袱,这个包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这个负担已经逐步得到消化,但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基本观念陈旧,这些仍然是困扰国有粮食企业的重要因素。(2)与国际企业相比,竞争能力和实力较弱。随着中国关于外资企业进入粮食流通领域的WTO过渡期的结束,跨国公司开始进军中国粮食流通领域。ADM、Bunge、Cargill、LouisDreyfus四大跨国粮食公司均属世界500强企业,目前垄断着全球80%的粮食交易量,对全世界粮食的进出口买卖、食品的制造与包装以及价格的制定等具有重大影响力。通过收购或者参股国内大型粮油企业,已经控制了中国近60%的油脂企业。(3)科研能力较低。目前,我国大型国有粮食企业有机构成较低,技术创新弱,突出表现在:粮食系统创新意识薄弱,特别是大型国有粮食企业缺乏科技创新机构、人才和机制;粮食领域现代信息科技薄弱,缺乏粮食购、销、调、储的信息管理系统;粮油、食品工业同构现象严重,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粮食工业的加工产品表现出“四多四少”现象:大路产品多,名优产品少;初级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低科技含量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技人多,产出少。这些导致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增长方式粗放,消耗高,效益低。(4)产业化经营发展落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分散粮食生产经营方式,与粮食產业化经营的规模要求相矛盾。并且,农民生产的随意性与产业化经营所要求的专业性、计划性相矛盾。这是我国粮食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阻碍。

二、大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措施

(1)更新观念,认清形势。大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跟上发展的步伐,要真正认识到受政府保护而垄断粮食市场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从而树立市场竞争的思想观念。要清醒地认识大型国有粮食企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国企粮食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2)切实推行科学管理,提升企业运作效益。大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应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培养和建设独具粮食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打造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建立灵活开放的企业用人制度,做到因人施材、因人施位、因人施酬;建立业务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特别是财务控制。(3)创新思路,推进产业化经营。针对粮食企业面临的全新的市场形势,我们应理性地审时度势,扬长避短,抢得发展的先机,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走出一条适合自己发展之路。因为大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只有通过打造全产业链,对养殖、运输、生产、加工、销售等每一个环节进行有效地控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粮食安全。(4)加大投资力度,提高自主科研能力。创新永远是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创新就很难在市场上立足。事实上,我国粮食企业是靠引进、吸收和消化国外先进技术起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很弱,拥有的知识产权极少。如果不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大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就会受制于人。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到2020年把我国基本建成自主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在这一进程中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关键是要产业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细分市场。而这一切都离不开科技和创新。

参 考 文 献

[1]李文辉.建立国家绿色粮食储备体系的设想[J].医学动物防制.2005(4)

[2]王海兰.多头管理的根源何在[J].施工企业管理.2009(3)

[3]杨文锴.推进国有粮企产权制度改革刍议[J].文论点击.2008(3)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 篇4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

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2006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场。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06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好范文版权所有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06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相关政策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六)企业改革中需要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签证等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属政府部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五、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员工福利改革 篇5

1. 我国国有企业员工福利

在政府的长期规划、影响和领导下逐渐形成了国有企业的员工福利制度。多年以来政府和企业通过各类福利补贴、文化活动等形式开展福利发放活动, 员工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生产与发展。员工福利的发展过程至今已有五十年之久, 如今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期间的福利改革阶段。

1.1 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自改革开放以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已开始全面启动了社会保险制度, 其中企业中养老保险、各地方职工的劳动保护医疗保险以及公费医疗保险先开始试点运行, 在获得各试点反馈后取得经验并结合此行业专家教授的专业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给予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各大中小型企业的职工中实行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后期并逐渐按计划的开始分步骤执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使待业员工以及受工伤员工均得到了生活上以及利益上的保障。

1.2 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企业给予住房补贴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 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实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由此全面拉开了我国如今住房改革的序幕, 提高了住房的租金、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使住房商品化、分配货币化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并按步骤有计划的开始运行。后期不断完善有规定了缴费比例的下限, 并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

1.3 企业自行开展员工福利补充活动

目前, 很多企业在政府给予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外, 还自行创建职工福利补充制度, 如利润分享化、向员工分发企业股份等各项利于员工的制度。一些效益可观的企业还会开展旅游补贴、带薪休假等福利制度, 低息贷款及各项理财服务也慢慢融入到企业中来。着眼于企业的战略目标与员工福利相适应, 不再将员工福利视为形式化以避免工资总额的监督, 切实认真设计并创新员工福利制度, 充分说明了我国的员工福利的发展已经开始了改革性的变化。

2. 我国员工福利制度存在的误区

不同的福利制度会给整个企业员工带来不同的影响, 决定了员工对企业、对工作的态度。

误区一:企业奖金等同于福利

职工要区分开企业的福利与分发的奖金, 虽然表现形式和内容相似甚至相同, 但二者的目的却是截然不同。奖金的分发是来鼓励职工以更加努力的工作, 然而福利的分发却是来安抚职工。而且, 福利的分发不一定是以钱款方式也可以是休假、旅游、礼物等方式。

误区二:按工资水平来分配福利

许多职工认为工资中包含福利部分, 所以福利是按工作等级、职位高低进行划分。现如今各企业职工工资都是由基本工资、福利以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高低按学历、工龄等进行划分, 奖金是按本月该岗位职工的表现情况进行划分, 而福利与上述都无牵连, 同一层次职位的职工的福利都应是相同的。

3. 对于企业员工福利改革的建议

第一, 企业在为员工福利改革时首先要考虑到各等级、各职位人员福利待遇的公平性, 根据员工本月工作绩效来发放福利, 福利的形式不仅仅是金钱福利, 通过实际情况适当举办员工聚餐等活动, 这样更能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第二, 企业给员工发放福利的同时, 要时刻注意企业现有的经济效益情况, 在员工福利发放与企业经济收益之间寻求恰当的平衡点, 根据企业现有经济实力开展员工福利发放活动, 不能盲目追求高福利标准。第三, 企业在员工福利改革中充分考虑不同实际情况的员工对于福利的发放有不同的需求, 企业要有针对性的灵活掌握发放福利, 大力提倡实行弹性福利制度, 所谓弹性福利制度即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行选取不同的福利待遇, 使企业达到做到以人为本的目的。第四, 企业应将员工的专业培训作为企业发放福利的一种形式以满足员工对于企业更高的需求。

总结

随着社会发展, 现代化市场经济竞争日趋严重, 为寻求更好的前景来发展企业, 改革员工福利待遇, 吸引并留住员工这一问题势在必行。企业中良好的员工福利待遇改革在更有效的激励员工积极工作的同时也是在完善企业的相关制度。在国家制定的员工福利制度在有很大比例之外, 对于企业自主制定福利制度要做到实际且合理。在福利改革的过程中切记要注意避免以往传统福利待遇的弊端及存在的问题, 充分展现福利改革带来的良好优势,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使国有企业的发展越走越远。

参考文献

[1]万里红.关于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思考[J].中国国家人才网, 2009 (06) .

[2]宋艳红.浅谈企业员工福利设计的几个问题[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2 (12) .

[3]黄健, 庄长远.浅谈企业自助式福利计划[J].市场周刊财经论坛, 2010 (10) .

[4]朱孟霞.浅谈企业员工福利激励作用[J].理论月刊, 2011 (02) .

[5]肖金萍.公共养老金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7.

[6]樊明等.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8.

[7]中国养老金网主编.中国企业年金规范与发展[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2007.

[8] (英) 德里克·托林顿, 劳尔·霍尔, 史蒂芬·泰勒.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8年第六版.

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观念先行 篇6

一、国有企业改革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基本上解决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种问题, 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 我们应该看到, 改革尚未结束, 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延缓了改革的进程, 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1. 缺乏竞争力

加入W T O, 使国有企业同外国企业在相同的国际环境下竞争, 国有企业作为竞争参与者进入市场, 如果没有竞争力, 显然生存都有问题, 更何谈发挥主导作用?因此, 国有企业必须加大产权、结构调整的力度, 提高对市场信号的灵敏度, 并建立起可以与竞争对手一比高低的竞争优势, 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

2. 效率低下, 执行力不足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 国有企业在很多环节上存在效率低下, 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如繁复的审批制度的存在, 为解决问题设置了重重障碍, 一方面使解决问题的成本增加了, 另一方面也贻误商机。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 这些问题延缓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进程。

3. 制度保障不健全

目前, 在竞争性领域, 有一些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也还不错, 但这种效益是建立在相对垄断、政策保护或“能人”治理的基础上的。从长远看, 传统的国有企业缺乏提高效率的制度基础, 依靠政策保护或“能人”治理而使经营状况得到的改善终究难以持久。因此, 应建立相应合理的和规范的制度作为保障和支持, 使国有企业在制度基础保障下参与竞争, 提高效率。

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观念更新

1. 应该更新谁的观念

我国的改革就是要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应由原先的“什么都管”转变到“管该管的”, 尤其是对国有企业, 计划经济的“惯性”还没有完全消失, 政府还是“习惯性”的伸手去管, 派领导, 给资金, 上项目, 改革一路管到底。而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首先就应改更新政府的观念, 既然已经确立了国有企业“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独立主体的地位, 就应该把改革的任务交给“独立主体”去办。其次就是要更新企业人员的观念, 包括企业的领导者, 企业的员工。计划经济时代, 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所要做的就是“执行好上面的交待”, 搞好与上面的关系, 争项目, 拉资金, 不需要动脑筋去“经营”, 而现在, 企业领导人必须做出转变, 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如何“经营”企业, 如何把改革推行下去, 如何让企业具有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竞争力上。而企业的员工,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习惯了“大锅饭”, “铁饭碗”, 要适应市场经济“竞争”上岗的需要, 就必须在思想上、观念上转变过来, 如果“下岗”了, 要争取再就业, 自谋发展, 如果继续留在企业, 就要积极主动的去学习, 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2. 观念更新的两个要点

(1) 股权问题。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点问题就是资产组合的问题。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传统观念认为国有企业就应该是“国有”的, 而在实际运作当中, 国有企业改革往往是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里仍然是国有独资, 而在其他领域当中对国有独资企业则可以以国有控股、民营企业控股、外资企业控股等方式把资产进行重组。传统观念认为, 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是主导与从属的关系, 民营企业的地位低下,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民营企业的地位日益提升, 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 事实也证明很多民营企业的竞争力要大大高于国有企业, 他们的技术、人才、管理都很先进, 竞争意识也很强, 由民营企业兼并部分国有企业可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等效果, 而这也正是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因此, 改制应该以企业的效率和效益为准绳来进行, 而不能拘泥于传统的观念。

(2) 改制的成本问题。改制的成本有多少, 要如何筹集并支付, 这是国有企业改制时首先遇到的问题。一般来说, 国有企业改制的成本是巨大的, 包括: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偿还职工债务与拖欠的福利费, 以及职工的社保费用等等。按传统的观念认为, 国有企业有问题统统由国家出钱来解决问题, 企业无须担忧。但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国家既然给了自主权, 就要让企业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总之,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 而深化改革的关键是观念更新, 只有观念更新了, 才能真正地做到创新和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道路上必然存在着很多的思想、体制等有形和无形的障碍, 因此, 我们要坚定信心, 把深化改革进行到底, 以观念更新作为深化改革的保证和动力, 将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做得彻底、圆满。

摘要:我国国有企业从1994年以来进行了深入的改革, 迄今为止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但改革的任务还没有结束, 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待于解决, 深化改革是必然的。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 观念更新是必要的, 是改革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 只有从观念上进行了“改革”, 才会在行动上有真正的改革。因此, 我们的政府, 我们的国有企业需要在观念上进行更新, 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并取得最后的胜利。

关键词:观念更新,深化改革

参考文献

[1]宁一冬宁:东北咋整.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 2004年5月26日

[2]人民网, 2003年2月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问题研究 篇7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能定位,分类改革

一、国有企业合理分类的意义

(一) 国有企业分类的现状与问题

“效率低下”和“与民争利”一直是国有企业为社会所诟病的两大问题。在一般公众看来, 一方面国有企业在强大国家资本和政策优势的支持下, 并未取得与所占有资源相称的经济效率和效益, 甚至还要远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另一方面, 国有企业又往往挟带着国有资本的各种优势, 随意进入一般竞争领域, 造成对公平市场竞争的严重冲击。虽然以上的说法单纯以经济效益衡量国有企业作用而忽视了其承担公益和社会责任, 但也确实反映出由于国有资本特殊属性造成的国有企业职能不清、定位不明的问题。“十八大”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正是希望从国有企业合理分类的角度, 厘清国有企业的职能和定位, 以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 促进国有企业有效履行应有职能和实现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有效保障。

对于与国有企业改革密切相关的国有企业分类问题, 历来有诸多不同的观点。最简单的分类是划分为“公益性”和“竞争性”两大类;也有划分为政府企业 (如航天、军工、造币企业) 、特殊企业 (如邮电、通信、铁路企业) 、普通企业的分类法;还有进一步细分为公益性企业、政策性企业、保障国家安全企业、服务于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的垄断企业、风险大的高科技企业的分类法等。

“十八大”尤其是其后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则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公益性企业、自然垄断企业和竞争性企业等三类。但这一分类也并未得到广泛认同。这些分类方法存在的问题是:

1.分类标准不统一。如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公益性企业、自然垄断企业和竞争领域企业的分类方法, 虽然只做了三个类别的划分, 但实质上却采用了“职能定位”和“资源占用”两个不同的分类标准。其中前者是企业“应该”有的职能, 而后者则是企业“实际”所处的状态。

2.分类不能有效区分国家股东身份在国有企业中的多方面利益。企业的经营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与一般企业股东不同, 国家股东所代表的利益往往是多方面的, 除了谋求国有资本的增值外, 还可能存在国家安全、资源独占、宏观调控、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利益。目前的国有企业分类方法, 由于过于粗放, 不能有效区分这些不同的国家股东利益。

3.分类仅针对企业现状, 不能提供国有企业转型的目标定位与路径。由于历史原因, 目前的国有企业并不都具有现实合理性, 尤其是所谓“自然垄断”国企更是有“以现实代替定位”的问题。

(二) 国有企业合理分类的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公益性企业、自然垄断企业和竞争领域企业三类的基础上, 对不同类别的国有企业提出了“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 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 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的深化改革目标。

但由于这一分类存在上述的诸多问题, 在实际的改革操作中就可能出现各种理解认识上的差距, 若不能妥善处理, 国家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将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 有必要针对“十八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求, 对国有企业的分类进行改进, 以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国有企业分类的改进方案

(一) 以职能定位为依据的国有企业分类

国有企业存在的价值是为了实现国家赋予的特定职能或承担的特定角色。因此, 企业职能或角色应是国有企业分类的主要依据。

图1是笔者提出的一个国有企业职能定位框架, 该框架采用企业角色和行业环境两个维度, 分别从内外两个方面对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进行界定。

企业角色维度的划分主要是为了回答“国家为什么要成立该国有企业?”或“该国有企业为什么要存在?”的问题。国家之所以要从幕后走上前台, 亲自投资并运作一家国有企业, 其原因无外乎是“必须为之”、“应该为之”或“只得为之”。

1.在国家出于国家安全、国家利益、资源控制等需要而认为“必须为之”的情况下, 国家所投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是一种“国家角色”, 企业经营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利益的需要。

2.在出于调节供给、维护秩序、保障公平等需要而认为“应该为之”的情况下, 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扮演的角色是一种“管理角色”, 企业的经营目的就是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

3.当国家在其他企业不愿涉足的领域投资设立国有企业以提供社会所需的产品或服务时, 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就扮演了一种“服务角色”, 企业的经营目的是满足公众对产品和服务的需要。

4.此外还存在一种情况, 即由于历史原因, 有些国有企业并不承担特定的社会或公益责任, 其国有资本仅仅反映资本的一般属性, 这时企业扮演的就是简单的“资本角色”, 在这种情况下, 资本保值增值成为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

(二) 国有企业的目标定位

定位框架中的行业环境维度主要解决国有企业的目标定位问题。国有企业要顺利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达到其设立的目的, 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行业环境, 如国家角色企业只有在垄断性强的市场环境下才能有效发挥其维护国家利益的作用;而资本角色企业若也配之以垄断行业环境, 则必将破坏整个市场秩序, 只能得到“与民争利”的恶名。若国有企业处于并不相适应的外部环境中, 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国有企业职能和作用, 甚至可能出现生存方面的困难。

1.国家角色企业代表了国家安全等国家最高利益, 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利益的需要, 因此, 其所处的行业是国有企业必须占领的领域, 垄断是唯一适用的市场模式。为了确保国家利益不受到损害, 有的甚至需要一种独占的环境, 即完全不允许其他企业进入 (图一中的A区域) 。

2.管理角色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国家管理的需要, 为了达到应有的管理和调节效果, 这类企业应在所处的行业中居于优势地位, 或至少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因此适应于这类企业的行业环境, 一是只存在局部竞争的行业环境 (B区域) , 二是虽然行业环境属于充分竞争环境, 但国有企业在其中占用优势地位 (C区域) 。

3.服务角色企业所处的行业由于不具备必要的盈利性, 若国家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或激励措施, 不仅其他成分企业不会愿意进入, 就是进入的国有企业也无法依靠自身进行持续经营。由于这类企业所承担的责任乃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若能够通过一定的补偿方式使这种责任成为经济上有利可图 (即将对国有企业的“暗补”变为对行业内所有企业的“明补”) , 则国家在这一领域退出前台就是完全合理可行的 (D区域) 。

4.资本角色企业仅仅体现国有资本的一般利益, 仅仅承担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 而不代表其作为国家或公众的特殊利益。因此, 理论上这类企业并没有存在的必然理由, 不应作为国有企业理论定位的一部分。但由于历史原因, 这类企业目前仍是国有企业的主体。对于这类企业, 国家对行业环境的任何限定、对国有企业的任何扶持都是不公允的。相反地, 由于国有企业在政府关系、资金技术、先发优势等各个方面的“先天”优势, 这类企业最终的合理发展方向应该是逐步退出 (E区域) 。

三、基于职能定位框架的国有企业改革路径

(一) 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优化

图1反映的是国有企业在理想状态下的目标定位。事实上, 目前的国有企业大部分并不处于定位框架的合适位置, 其所属的企业类别与行业环境不匹配, 要在这种不匹配的状态下对这类企业进行深化改革是无法做到的。因此, 还需要对这些企业进行定位优化, 使其从不适合的区域进入目的定位区域。

对于未能处于合适的职能定位区域的企业, 职能定位优化一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横向上的角色变换, 二是纵向上的行业环境改变。横向角色变换通常是在行业环境难以改变或不必要改变的情况下, 通过重新确定或调整企业的角色, 以使企业角色与行业环境相适应。纵向上的行业环境改变则是通过改变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 使其与现有的企业角色相适应。政府改变行业环境的途径主要有改变市场的竞争性质、调节市场资源的分配、调节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等。上图2提示了各类国有企业在纵向上通过行业环境改变来优化职能定位的途径及策略。

1.与国家角色企业相适应的行业环境是垄断环境, 对于不具备这样条件的行业环境, 政府可以通过授予独占资源、专营或特许经营、转移资质等人为手段, 消除行业的竞争性, 使之成为绝对垄断环境。

2.管理角色企业的目标定位有两种, 一个是局部竞争环境, 另一个是充分竞争环境, 其中国有企业在后者环境下应取得优势地位。对于未能处于这两个区域的管理角色企业, 政府也要分别从两个途径来进行优化:一是对行业环境进行改造, 使之成为垄断性行业环境, 如规定进入的资金、技术等门槛、设立一定的专业资质、实行专营或特许经营等;二是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资源、资金、技术投入, 使之获得实质上的优势、甚至垄断地位。

3.对于服务角色企业, 应将面向特定企业的暗补转变为面向同领域所有企业的明补 (如政策优惠、税收减免或经济补助等) , 将行业环境由垄断性转变为竞争性。这样, 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的盈利障碍就消除了, 行业竞争性得到加强。这时, 该领域中应该存在或已经存在的服务角色企业就失去了其应有的存在价值, 这类企业要么转化为管理角色企业, 通过寻求竞争优势地位继续发挥作用, 要么就只能转化为资本角色企业, 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 甚至退出。

4.资本角色企业都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 由于其并未承担特定的社会角色, 与其相适应的行业环境只能是充分竞争的环境。因此, 对于处于垄断环境的资本角色企业, 应对环境进行改造, 消除其垄断性, 保障公平竞争。从长远看, 这类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应该是退出。

(二) “三分类”下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路径

公益性企业、自然垄断企业和竞争领域企业的“三分类”, 实际采用了“职能定位”和“资源占用”两个不同的分类标准。尤其是“资源占用”标准, 反映的是国有企业的目前状态, 其中包括了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成分。

“三分法”与国有企业定位框架的关系如图3所示。

公益性企业大致相当于定位框架中的服务角色企业。作为主要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 面临的主要问题一般是盈利能力不足。与采用资源垄断、定向补助等非市场化的解决途径相比, 更可取的可能是构建更为市场化的环境。

自然垄断企业和竞争领域企业分别位于定位框架的下部和上部, 分别涵盖了国有企业的所有角色类别。根据前面的分析, 企业的资源占用状态应与企业的职能定位相匹配。因此, 应根据各类企业不同的企业角色, 寻求各自合适的定位优化途径。

(三) 大型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路径

大型国有企业一般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普遍同时兼具多项职能, 有些企业甚至会横跨全部四种企业角色;二是垄断性强, 往往不仅会占有各种实体资源, 而且由于资本雄厚、规模巨大、级别高, 这些企业还会拥有定价权力资源、政府影响资源、先发优势资源等大量非实体资源。

事实上, 大型国企身兼多项职能的情况, 不仅造成难以厘清其定位优化的路径, 而且也难以合理界定与之相适应的资源配置程度, 这往往就是国有企业“与民争利”问题的一个重要来源。

为此, 需要根据企业职能定位的不同, 对现有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必要的分拆。对需要配置垄断资源的承担国家角色的部分进行严格限制;对分别承担管理角色和服务角色的部分配置适宜的资源;对仅承担资本角色的部分坚决予以剥离。

在企业承担管理角色、服务角色和资本角色时, 大型国有企业“天生”拥有的各类垄断性资源, 对公平的市场竞争是一个巨大的危害。这是需要对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分拆的另一个理由。

(四) 地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路径

地方中小型国有企业普遍数量众多、规模偏小、区域性强、职能单一, 占用的资源有限, 盈利模式不稳定。这些企业一方面难以获得大型国企所拥有的垄断性利益, 另一方面却又承受着与大型国企相同的“与民争利”的恶名, 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1.对其职能定位进行甄别。地方中小型国有企业虽然规模小, 但一般也会承担一定的地方政府管理职能, 有的甚至还会承担多种职能, 需要对其承担职能的必要性、所承担职能的性质和范围等进行分析和界定。

2.在对企业职能进行甄别的同时, 也应对企业所拥有的资源进行重新梳理, 剔除与其所承担职能不相适应的资源或增加其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资源。

3.有意识地对职能类似、规模偏小、盈利能力偏弱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适当的整合, 以使其获得必要的经营能力。在对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整合的过程中, 有可能会需要打破地方或行业界限, 在跨地区、跨行业的背景下进行。

四、有关结论与建议

目前由于对国有企业的分类存在不同意见, 导致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难以形成明确具体的政策和途径。对国有企业进行准确、合理的分类, 是顺利进行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基本前提和保障。

(一) 笔者以企业设立的目的及国家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为分类依据, 提出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国家角色企业、管理角色企业、服务角色企业和资本角色企业四类。这四类企业分别有相适应的不同行业环境, 若企业处于不合适的行业环境, 不仅企业不能正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还会造成经营方面的困难。

(二) 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 就是要使国有企业处于合适的行业环境。对于未能处于合适行业环境的国有企业, 既可以通过改造行业环境, 使之符合国有企业发挥作用的需要, 也可以通过改变企业角色或提升企业竞争地位等方式, 让其进入合适的定位位置。

(三) 对于“三分法”的分类, 公益性企业应按服务角色企业进行职能定位和资源配置;而自然垄断企业和竞争领域企业则应在对其进行角色甄别的基础上重新定位其企业职能, 进而进行资源优化配置。

(四) 大型国有企业由于大多身兼多项职能且具有天然的垄断性, 应根据不同的职能对其进行必要的拆分,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对于地方中小型国有企业, 由于其规模小、盈利能力弱, 可能就需要进行整合, 以提升其经营能力。

(五) 政府部门在改变行业竞争环境的过程中, 需要防止权力的滥用及对公平的破坏。政府部门应对资源、资质等垄断条件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定, 除了国家安全等确实需要采用垄断方式的情形外, 对于管理角色企业, 应尽量追求充分竞争环境下的优势地位;同时, 对于企业在垄断环境下获得的超额利润, 国家应通过必要的方式予以收缴, 以保障其与其他资本在经济利益上的平等。

(六) 随着政府在政策扶持、经济补助等方面措施的完善, 原承担公益性服务职能的服务角色企业将逐步失去其存在价值, 逐步向资本角色企业转化。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大量资本角色企业, 并不承担特定的社会责任, 是“与民争利”的始作俑者。这两类企业的长远发展方向应该是退出市场。

参考文献

[1]李治国.国有企业定位探究,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04) .

[2]白永秀, 严汉平.试论国有非企业定位与国企改革实质, 经济学家, 2004 (03) .

[3]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国有企业分类监管法则, 上海国资。2013 (04) .

国有企业改革的四大挑战 篇8

与所有其他转轨国家相比,中国一直在挑战中对国有企业推行一轮又一轮的改革,并形成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国范式。

中国范式长期遵循实用主义思维,在很长时间里推行激进的控制权改革但刻意回避所有权改革,而后自发地走向渐进所有权改革,使所有权改革形成严重的路径依赖特性,渐进的所有权改革与企业重组交互进行,并产生了巨大的成本。

中国范式与其他转轨国家相比似乎更加成功,但中国范式本身将面临严峻挑战。

挑战一:国有企业能否真正实现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并跳出繁荣衰败交替的周期律?

在过去30年里,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改革,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单位逐渐接受市场经济洗礼,许多中小企业实行了民营化或者退出市场,但仍然有不少规模较大的企业保持了国有控股甚至维持国有全资,国有部门作为一个整体的产出仍然在不断增长,目前在国民经济中稳定占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比重。国有企业甚至在1978至1980年代前半期和2003年至今出现了两个繁荣阶段。

但问题是,目前规模仍然庞大的国有部门能否跳出繁荣与衰败交替的周期律而持久存在?现存的国有控股和国有全资企业能否真正实现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而持久保留国有制?

在过去30年中,国有企业呈现着繁荣与衰败相交替的周期。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前半期,算是国有企业的第一个黄金时代,从上世纪80年代后半期算是白银时代,从上世纪90年代前半期算是青铜时代,而90年代后半期到2002年算是黑铁时代。2003年至今,可以算是第二个黄金时代。

为什么会有黄金时代,为什么又会走出黄金时代?

仔细研究可以发现,并不是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和所有权安排出现轮回,而是市场经济的波峰将国有企业带向黄金时代,又是市场经济的波谷将它们带向黑铁时代。

激进的控制权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使它们在保持国有制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但是,市场经济一定有波峰和波谷,也即市场景气和不景气具有交替性。

仍然维持国有制但经过激进控制权改革的企业,与市场经济波峰结合比较容易,而与市场经济的波谷结合却难上加难。

挑战二:实用主义改革能否真正转向战略主义改革?

在第二个黄金时代,中国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改革徘徊不前,这与实用主义思维并未真正放弃、战略主义思维并未真正实行有关。

实用主义其实就是机会主义。从实用主义转向战略主义,与其说是理论的指引或者高层的设计,还不如说是实用主义行为自身提供的教训。

1978年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曾经试图通过放权让利、承包制、租赁制来搞活国有企业。

到了90年代,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合资、上市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先后被认为是搞活国有企业的灵丹妙药。

但实践结果表明,这些改革举措要么时过境迁便不再有效,要么干脆就不能产生预期效果。

在上下求索中,实践家们终于找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思路,即所有权改革和身份制度改制相结合的改制。

国家认可了改制,并以放活、有进有退、战略性改组、布局调整、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等独特的语言体系将改制纳入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主义思维框架。

但2003年以来国有企业的再次繁荣使战略主义思维受到很大干扰,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大型国有企业几乎全部保持了国有全资性质,尽管它们大多数处于竞争性领域。如果继续固守机会主义思维,则需要静候所有权改革压力的出现。

若干年后这些国有企业再次陷入财务困境,国家迫于财务压力而推行所有权改革,改革成本将会更加高昂。

更重要的是,如果不转向战略主义思维,未来所有权改革将面临推动力丧失的问题。

挑战三:混合所有制是中间状态还是终极状态?更深程度的部分民营化是否可以推行?

目前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已经改造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即使采用战略主义思维,更多大型企业也只会改造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而不是实行完全的民营化。

那么,混合所有制在中国到底将是一个中间状态还是一个终极状态?

一方面,中国的意识形态决定了多数大型国有企业只能选择混合所有制而不是完全民营化,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目前似乎运行良好。

我们认为,对于混合所有制还需要认真观察和细致研究。至少,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是一个全新课题。在经济学界,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

许多人都认为,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有直接关系,但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缺乏足够研究。

不过,一些研究表明,政治人物总是倾向于干预企业事务,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但干预私有企业往往意味着更高的成本和更少的收益,因此私有制企业的商业化程度更高。

笔者对中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初步研究表明,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股东实行共治具有相当的难度。

特别是国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高管人员仍然属于干部,他们的选拔制度和薪酬制度实现市场化存在很大困难,难以成为真正的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他们的行为必须要迎合政治要求,这对于企业的商业化运营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挑战四,如何处理渐进所有权改革中的某些群体利益受损问题,以提高社会公平程度。

一些研究表明,在转轨国家的改革初期,改革获得众多的支持,而随着改革的推进,支持开始减少,一些原先支持改革的群体,譬如国有企业的职工,开始反对改革,因为他们担心失去工作,同时也担心财产私有化过程中的不公平。

一些经济学家直截了当地警告,转轨过程中的某些改革如果不重视社会公平性,将使少部分人得到不当暴利而某些群体受到严重损害,改革进程本身也将受到威胁。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很难做到与市场经济的波谷结合,而随着时间推移,重化工业化鼎盛阶段必将过去,新的波谷一定出现。

在现有格局下,国有部门延缓所有权改革对于社会公平其实是一种巨大伤害。

因此,我们应该勇敢的放弃机会主义思维、转向战略主义思维,以健全社会安全网等方式减轻职工对于所有权改革的抵制,着力推行大型国有企业改制,特别是对中央特大型国有企业实行包括法人整体上市在内的法人整体改制,以实现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的低限目标。

同时,要对国内非国有资本显著开放重化工业领域。混合所有制和股权多元化并不一定能保证企业在短期内发展得更好,但一定会把国有企业带到一个方向正确的改革不归路。

我们可以长期维持这些特大型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形态,但国家应该逐步释放更多的国有股,不断降低国有股比例,同时摈弃这些企业高管人员的干部制度,形成符合国际惯例、商业化导向的公司治理,以促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商业化运行。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篇9

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粮食工作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经验交流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前面,市粮食局孙局长作了全市粮食工作报告,市农发行李行长作了专题发言,陇西县和临洮县的同志交流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经验,还有两户重点民营企业的负责同志也发了言。我感到,市粮食局对去年全市粮食工作的基本评价是客观的,形势分析是准确的,对2007年的工作安排是积极可行的,其他同志的发言也很充实,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一、正确认识全市粮食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自觉性

过去的一年,全市粮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调控、监督、服务的职能,以改善和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为重点,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维护粮食价格和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企业改革进展顺利。全市粮办工业、附营企业和部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国有粮食企业“老账、老粮、老人”三老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布局结构趋于合理。二是确保了市内粮食安全。全市规模以上粮食经营企业共购进各类粮食1.3亿斤,销售各类粮食2.15亿斤,分别占总购进量的64%和76%。确定了8户粮油经营企业、1户“放心粮油”企业和1户军粮供应企业开展了粮油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三是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有所提高。全市5600万斤省级储备粮集并在交通便利、条件较好的库点集中管理,市县两级粮食储备落实到位1000万斤,政府宏观调控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市场监管手段不断完善。积极开展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特别是去年10月份以来,市县区两级粮食部门针对全国粮油价格普遍上涨的实际,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并积极组织粮源投放市场,保证

了市场稳定有序。五是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市粮食系统在建项目达到7项,总投资1677万元,已完成投资1569万元。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大家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并通过大家向全市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粮食生产和流通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在粮食生产方面,近几年,全市粮食总产量年均约为16.5亿斤,其中小麦仅

4.4亿斤,人均占有量长期徘徊在500斤左右,分别比全省、全国人均占有量低140斤和260斤。按我市年人均粮食消费约640斤测算,除掉农村劳务输出人员的口粮和马铃薯产量占的比重,我市每年小麦的缺口约在5至7亿斤。主粮缺口大、品种结构不平衡的特征十分明显。

在企业改革方面,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各县区改革进展不平衡,改制后的企业存量资产质量比较差,离退休人员比例比较大,社会参股、经营层持股、职工入股比例低,经营机制的转换比较滞后,新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还比较弱。在粮食流通方面,粮食市场体系还不健全,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合理,粮食市场建设与粮食物流要素的结合还不紧密;粮食市场监管机构不健全,流通秩序还不规范。

在市场监管方面,部分县粮食部门行政编制太少,政企不分,行政执法工作难以开展或力度不大,中长期粮食总量平衡机制和预警机制尚不健全,等等。

当前,随着市场格局的变化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粮食由过去的“特殊商品”、“战略物资”逐步向一般商品过渡,粮食行业由垄断性行业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变。市场价格机制在引导农民种植和粮食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粮食宏观调控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表现为政策调控、国家专储调控、进出口平衡、市场自发调控、资本

市场调控、农业生产结构调控等多种形式综合并用。“十一五”时期,全国粮食供求关系仍然偏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粮食的判断是省内粮食基本自给。胡锦涛总书记2月17日来我省视察时也肯定了省上的判断,指出全国的粮食供给不靠甘肃调粮,甘肃要在保证农民口粮和基本自给平衡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发挥特色农业的优势。陆浩书记去年在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全省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忽视粮食生产,一旦粮食市场供求出现大的波动,就会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粮食工作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正确把握形势,深入研究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处理好粮食流通和粮食生产、消费的关系,切实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切实把粮食工作抓紧抓好。

二、准确把握全市粮食工作重点,统筹落实各项任务措施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和发展粮改成果,积极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更好地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重要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优质粮食生产;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健全粮食宏观调控机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完善粮食生产、流通等相关政策,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一)坚持分层次推进,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国家粮食局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没有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列为重点,这说明国家对这项工作认为基本完成了。在这种形势下,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不能无限期的拖延下去,必须抢抓改革机遇,加快改革步伐。要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粮食工作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原则,继续贯彻国家、省上和市政府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寻求改革的新突破和发展的新动力。要正视改革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因企施

策,分类指导,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改革成效。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要加大支持力度,多方筹措改制资金,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已完成和基本完成改制任务的县区,要按照“职工转换身份、产权实现多元化”的标准,做好“回头看”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扎扎实实把改革推向深入。总体上,全市粮食企业改革时间不能拖得太长,6月底前改革一定要结束,进展较好的县区要力争在4-5月份结束,为各项工作全面转入正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进一步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从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出发,我市粮食工作的立足点,一方面要放在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粮食生产条件,稳定粮食生产面积;认真落实粮食直补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促进粮食生产。另一方面,主要要放在搞活流通、扩大购销规模和提高经营水平上,确保市内供需平衡,价格稳定。各县区和市粮食部门要根据调控当地粮食市场的需要,按照“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核定地方储备粮规模,安排一定财力,继续充实市、县区两级粮食储备,逐步达到市上确定的1亿斤的总体储备规模。要进一步提高储备粮管理水平,严格管理地方储备粮,并及时轮换,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确保调得动、用得上,切实发挥储备粮在稳定市场方面的作用。储备粮油的收购、轮换、销售,要通过规范的批发市场公开交易。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要经常保持适当的商品粮周转库存,必要时作为政府调控的预备粮源,平衡市场需求。要进一步完善本辖区粮食应急预

案,适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要继续做好军粮和其他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服务工作,加强军粮供应主渠道建设,提高军粮供应综合服务和整体保障能力。要进一步提升粮食储存“一符四无”工作水平,并逐步在非国有粮食企业中推行,引导科学储粮,提高粮食仓储安全管理水平。

(三)坚持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粮食经济发展水平。我市是农业大市,粮食生产在全市国民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各县区、市粮食部门要主动适应这一形势,以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为着力点,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思路,提高粮食产业的发展质量与效益。要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改革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跨行业经营的目标,在全市逐步形成若干个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型粮食企业集团。积极支持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发展社会化粮食购销、仓储、加工体系和物流产业,推行粮食连锁代理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向粮食生产领域和加工领域延伸,积极发展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和粮食精深加工,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使农民在粮食产业化经营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利益。这方面要强调的是,马铃薯作为我市的第一大主导产业,在全市粮食生产总量中占有63%的比例,要切实把提升马铃薯的产业化经营水平,作为发展粮食产业的一

项主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大力发展购销和加工企业。各级财政、农发行等有关部门要在资金、信贷、政策等方面,尽力支持粮食流通、加工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支持马铃薯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要大力推进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程和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努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户储粮技术,与商务系统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逐步构建农村放心粮油营销网络,推动“放心粮油”工程向纵深开展、向农村延伸,提高粮食企业经营效益。

(四)坚持法制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粮油市场安全水平。营造良好的粮食市场流通环境,必须加快建立健全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库存监管为主线、以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全社会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体系,确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监管机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着眼于完善现代市场

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相结合、多元化市场主体既竞争又协调的局面,搞活粮食流通。要在规范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工作体系、健全执法规章、创新行政执法管理方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全市粮食购销交易的整体环境,使全市粮食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积极转变职能,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年内要完成市、县区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构组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粮食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保证,促进粮食部门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要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搞好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更好地为粮食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粮食流通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求和价格的最新变化,适时发布粮食消费、价格等信息,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平稳。

三、加快建立良好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全市粮食工作水平

粮食工作是一项安民工作,也是一项稳定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各县区、市粮食部门必须从全市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粮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本地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承担起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搞好粮食总量平衡、规范粮食市场秩序、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等责任,完善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企业改革,确保粮食供应和军需民食不发生问题。

二是要落实政策,科学推进。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中央和省上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正确

处理放开收购市场与改善宏观调控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市场监管与繁荣粮食市场的关系,正确处理促进粮食产业发展与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关系,努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供应安全,保持粮价的合理水平。

三是要深入调研,督促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粮食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搜集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研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财政、农发行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切实负起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推进粮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是要坚持学习,提高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工作,必须造就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通过建立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综合思维能力,善于站在新的高度思考问题,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努力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善于正确把握粮食工作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努力提高开拓创新能力,善于在科学规律的指导下积极大胆工作;努力提高落实执行能力,善于真正在求实效上下工夫;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 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发展中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粮食问题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基础工程。我们从事粮食工作的同志责任重大、使命崇高、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上来,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主动服务于农民增收、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再析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 篇10

一、国企改革以放权让利为重点, 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 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 是一次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 (1978年至1984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针对当时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经营者缺乏自主权和低效率运行的种种弊端, 中央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 率先推动了国有企业在经营权层面的改革。

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做出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决定, 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管理体制改革文件, 并开始在四川省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这一阶段, 根据中央政策, 政府向企业让渡了生产自主权、劳动用工权、原料选购权和产品销售权等十四项经营权。经营权的让渡意味着企业的经营者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 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

1980年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 有相当一部分试点企业任务不足, 又面临原材料涨价、能源紧张等困难, 绝大部分扩权企业仍实现了增产增收。但利润包干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 不利于国家集中财力进行重点建设。1983年开始, 分两步实行利改税, 规范政府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但由于价格体制改革刚刚开始, 价格体系不合理, 造成企业间的税负不公平。

二、国有企业改革从经营权向所有权层面过渡。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重点, 实行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 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1984年——1992年)

承包制的推行, 确实调动起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推动了国有经济的发展。1987和1988年我国工业增长速度分别为14.1%和20.7%。企业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1987年比1986年增长8.0%, 1988年比1987年增长18.2%, 亏损面也逐年下降, 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在承包制度中, 也表现出一些短期化行为。这是因为国家和企业处在一种不完全的契约关系中, 企业承包者可凭借充分的剩余控制权合法或不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在这一时期, 也出现一些深化国有企业所有权层面改革的思想, 就是建立股份制。国有企业股份制的试点开始于1986年, 但大都在国有中小企业中进行。试点的影响面并不广泛, 主要问题在于非国有的财产主体介入不足, “找不到能够合作的非国有主体”是一种普遍的反映。在多元化主体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 股份制试点往往在企业内部职工中展开。由于企业内部职工筹资能力的局限, 股份制改革自然达不到预期的目标。1984年10月,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增强企业活力, 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 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决定》提出了政企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原则。改革的落脚点是, 政府不再经营企业, 使企业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具有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能力, 成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

1987年1月, 国务院召开全国经济工作会议, 提出要深化企业改革, 关键在于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1987年4月, 国家经委受国务院委托, 召开了全国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座谈会, 研究部署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从此, 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得到普遍实行。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通过确立了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 明确规定企业实行厂长 (经理) 负责制;中国共产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 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 实行民主管理。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根据《企业法》的精神对企业经营自主权作出具体规定。企业享有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企业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

这一期间我国的国有企业大都有了很强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 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 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但企业包盈不包亏的问题, 助长了企业重生产、轻投资、拼设备等短期行为。

三、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 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转化企业经营机制, 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1992年——2002年)

这一阶段是一次很重要的改革与探索。1992年,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14日,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第一次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并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从此,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制度创新阶段。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 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为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 1994年初开始, 国务院确定组织100家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多数试点企业初步完成了公司制改革, 普遍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新型的政企关系格局初步形成。1997年9月,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 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 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 到20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方针政策和主要措施作出了全面部署, 提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股东多元化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除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 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 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 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这是在党中央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公司制的核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并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同运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 实行政资分开, 推进企业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 (2002年至今)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是巩固壮大国有经济的基础, 也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2002年11月8日,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 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 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享有所有者权益, 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 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采用能够提高国有经济效率的经营方式, 必须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制。到2004年6月, 全国31个省 (区、市)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全部组建。目前市 (地)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 全国大多数市 (地) 设立了国资委, 没有单独设立国资委的也采取多种形式明确了国资监管机构。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是我们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规律的基本认识, 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国有企业深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 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支柱, 同时也是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稳定力量。在我国的改革开放的大潮中, 我国的国有企业经历了一系列的调整, 逐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十七大以来, 提出了要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的要求, 要实现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目标, 就必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与影响力。本文就今天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做了基本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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