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保障体系十篇

2024-09-12

通信保障体系 篇1

关键词: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消防应急救援工作逐渐呈现跨区域化、跨行业化。因而如何实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各行业资源的调度配合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就是说实现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的调度有序、条理清晰对于提高消防部队的应急救援工作效率是非常重要的。

一、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信息时代,消防部队也应该开发出一套完整、可靠的通信系统,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提供高效、快捷的指挥平台,争取各种救援资源能在第一时间送达现场,从而缩短救援时间。但是目前我国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的建设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完善的应急通信指挥体系。尤其是没有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的组织体系。二是通信手段落后。三是应急通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不。

二、完善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的措施

2.1完善应急通信指挥体系

应急通信指挥体系建设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无指挥系统的应急救援工作是无法正常开展的,虽然目前大多数消防部队都有其指挥体系,但是并不够完善。总的来说,消防部队应该做好政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本级应急通信反应机制两方面的工作,以提高应急通信指挥系统的工作效率。所谓政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搭建的综合应急指挥调度平台。这样在灾害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过政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就能完成对医疗、消防、公安等各个行政部门的紧急调度。政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的建设应该是以政府为中心,一体化的调度方案。指挥中心可以对灾害事故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以方便安排相应的应急救援部门。总之,应尽量做到以政府应急救援为主体,其它部门为辅助力量。而本级应急通信反应机制则是指应急救援部门应该应该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在灾害事故发生时,能够建立起相互协作的通信机制。如发生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该快速调集应急救援人员,同时将卫星电话、救援物资等设备迅速送到现场,另外,还应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个部门做好全方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2.2建立多渠道的现场通信网络体系

由于灾害事故现场可能会发生网络中断、信号传输不良等问题。所以消防部门应该建立多渠道的通信网络能够帮助消防部队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救援工作。首先,消防部门应该重点建立现场移动消防指挥中心。灾害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是不确定的,如小范围的地震事故和大面积的地震事故。如果灾害事故现场面积过大,网络信号体系较弱,消防部门的现场指挥工作难度就会加大。而通过建立现场移动消防指挥中心,就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同时,由于各基层单位的需求不同,因而现场移动消防指挥中心应该具有拓展性、应变性的特点。移动通信指挥车一般由驾驶室、指挥室、设备存放室等部分组成,整车集卫星、有线、无线通信系统为一体,包括视频会议、图像传输、火灾现场作战指挥、广播、电子信息显示等功能。移动通信指挥车一般会采用3G远程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技术、GPS卫星定位等当今国际先进技术,组成一个功能较为完备的“临时作战指挥部”。另外,为了在电力、通信等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的灾害事故现场,还应该组建起现场独立、全面覆盖的信号网络体系,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3加强消防应急通信人才队伍建设

在完善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时,消防部队还应该配备专业的网络通信技术人员,并落实责任制,提高通信人才的业务水平,从而全面提升部队的整体作战能力。

对于人才的专业知识培训,消防部队可以结合院校开展在职培训。在加强应急通信人才的业务理论知识和信规章制度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的应急救援案例,提高应急通信人才对各种通信操作法的熟练程度。尤其是要充分了解现代化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通信组织指挥方法和技术手段。另外,各消防大队还可以开展应急救援事故演练活动,真正提高应急救援人才的水平。总之,消防部队在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时应该重视现代化通信体系、人才、设备的建设。

总结:综上所述,消防部队应该针对灾害事故的特点,制定完善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以提高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尤其是在信息时代,消防部队更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多渠道的现场通信网络体系,并重视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李斌.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5,05:608-610.

[2]翁杨华.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J].电子世界,2016,04:138-140.

通信保障体系 篇2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由传统行业 (领域) 向城市建设和运行领域转移, “十一五”时期, 北京市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很大加强。加强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落实了“一岗双责”制度, 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维护保养作业、地下空间经营场所、地铁建设与运营、地下管线等与城市运行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 (领域) 安全生产不断加强。以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为重点,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建立了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规范。

城市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 为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北京市安全监管局2011年11月发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 (简称《规划》) 。深入人心的“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综合经济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 为从源头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也为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规划》立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 保证安全生产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推进, 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建设世界城市, 要求北京市的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和社会管理必须与世界城市接轨, 达到世界城市的水准。安全生产作为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的重要保障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也必须与世界城市接轨。编制安全生产规划, 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为目标, 借鉴世界城市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理念、先进制度、先进经验, 全面构建与世界城市相适应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

《规划》的主要内容重在突出城市运行安全监管,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规划》按事故行业 (领域) 分类, 重点从城市公共设施、轨道交通、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农业机械等11个行业 (领域) 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执行重点行业 (领域)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根据首都城市特点, 加强对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气、热、交通运输及通信企业的安全监管, 对地铁运营、地下空间、地下管线等的监管提出具体要求, 确保城市的运行安全。

公共设施

城市公共设施是由政府提供属于社会公众享用或使用的公共物品或劳务, 是政府提供给公众的公共产品。“十二五”期间, 北京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加强对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气、热及通信等企业的安全监管, 完善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制度措施;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力度, 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线保护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加强地下管线规划设计、施工、掘路占道、竣工测量、档案归档、运行管理、信息共享应用等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地下管线非法违法施工行为;依托现有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整合各专业管线信息资源, 建立地下管线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完善地下管线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高标准建设天然气、热力管网全网数字化采集与运行监控调度系统, 搭建城市电网智能运行监控平台, 建立供排水管网信息化监控体系, 提高对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预测预警能力。

城市交通

目前, 北京市轨道路网客运量迅速攀升, 面临严峻挑战。2009年全年客运量14.23亿人次, 日均389万人次, 比2005年增长109%, 年均递增20.3%。2009年全年开行120.68万列, 日均达3 306列, 比2005年增长159%, 年均递增26.8%。

基于北京市道路交通的管理现状, 北京市将严格道路检查执法, 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严重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力度;完善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提高公交、出租、租赁、旅游、货运等行业机动车辆安全准入条件;加强对远郊区县道路交通、外埠运输车辆和专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建立新 (改、扩) 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强群众性的运输安全生产监督。并强制推行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 减少事故的发生, 具体包括: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 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 以及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运输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轻质燃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汽车运输罐车安装阻隔防爆装置;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建设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程联网监管信息系统。

此外, 北京市是全国的铁路枢纽, 铁路与城市道路和公路网形成的平交道口多达1 008处, 因此铁路平交道口的安全管理也是北京市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实施铁路道口与公路平交道口改造工程, 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 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安全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铁路施工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隐患, 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经常性开展动态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改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件;完善高峰限流措施, 提高安检水平和安检人员素质;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加强信号工、轨道交通司机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

严格道路检查执法, 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严重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力度, 完善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消防安全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发展目标为实现消防工作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和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 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 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确保火灾事故起数不超过3万起, 死亡人数不超过300人, 伤亡人数不超过250人, 财产损失不超过5 000万元。

保障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要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深化火灾隐患排查, 建立火灾风险评价预警机制, 夯实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创新城乡结合部、待拆迁地区消防管理机制。严格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大力开展消防宣传, 深化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建设立体化火灾扑救体系, 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 强化消防装备建设、加快消防水源建设, 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提升轨道交通灭火救援水平。建立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公安消防综合应急力量增长机制, 建立北京市综合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机制, 加大综合应急救援财政投入。建立全方位保证体系, 加快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建设, 推广消防物联网技术应用, 推动信息化警务机制创新, 围绕火灾防控开展消防科学技术应用研究, 建立北京市消防标准体系, 落实市、区两级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建立消防员职业保障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要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建立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图片由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提供)

地下场所通常人员密集, 可燃物多, 用电设备多, 容易发生火灾, 且人员疏散困难, 易造成伤亡, 社会影响严重 (图片由北京市民防局提供)

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重点监管场所包括商场超市、车站、学校、饭店、体育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公园、风景名胜区;各类地下经营场所、综合性楼宇。人员密集场所通常具有人员疏散困难, 易造成伤亡;可燃物多, 用电设备多, 容易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大, 社会影响严重;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高, 追求经济利益, 忽视安全管理等特点。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特殊性,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贯彻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标准, 建立人员密集场所运行安全评估制度。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 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提高应急和人员疏散能力。综合性楼宇要落实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筑行业

“十二五”期间, 北京市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将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督促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落实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铁路、地铁、水利、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建立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实施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行动;完善建筑施工领域监管体系,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水利工程、公路建设、园林建设施工安全监管, 加强农村地区住房改造建设、旧房拆除的安全管理。

人防工程

完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实现人防工程在人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下的社会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于电子地图的工程数据库管理系统;继续推广人防工程“科技创安”工作, 提高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的效能;对使用人防工程的管理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凡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加强做好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力争不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故。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其中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发生事故, 容易导致民众恐慌, 影响城市稳定。

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等要予以淘汰, 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图片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电梯这种机电类特种设备如果发生事故, 容易导致民众恐慌, 影响城市稳定

2015年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需完善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和企业各方监管责任的机制与措施;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标准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察信息化网络和组织网络建设;实施事故隐患专项整治, 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和检测机构建设。

高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体系 篇3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织体系;组织运行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02-0148-02

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培养人才的关键所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面向大众化发展,高职院校的教育规模也逐渐扩大。在这种环境下,如何确保教学质量不因扩招而下降成为当务之急。实践证明,构建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提升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最佳途径。只有重视教学质量,才能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应用型、技术型高级人才。

一、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内容及目标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并且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活动与职能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任务、职能、权责分明,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广义上是指,为实现既定的教学质量要求,学校必须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实施全部有计划的活动;狭义上是指教学质量控制。通过全面而系统的控制,实现良性的教学质量并达到教学目标。

结合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因素,必须以系统论为指导,构建由教学管理组织系统、教学管理制度系统、教学质量评估系统和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四大子系统组成的互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目标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计划、专业技能规范等要求,建立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在内容上层次分明、前后衔接。

二、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构成及其关系

根据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内容及培养目标,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体系可分为四大块构成,即管理者模块、教师模块、教研室模块和学生模块。这四大模块既相互联系,又各有区别。

1.管理者模块。执行主体是教务部门和院系,执行客体是教师和教研室,管理任务是监督教师教学质量和教研室的日常工作情况。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重点监控教师在教学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结合情况、技能培训情况,以及在教师指导下学生的实训情况。管理者应通过加强分值设置等方法,引导教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培训。

2.教师模块。教师有权对学校及管理部门提出保障教学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该模块的评价主体是教师,评价客体是学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主要包括院校领导、教务处、教研室等教学管理部门及辅助部门。主要任务是保障教学正常运行和监控教学质量。

3.教研室模块。在该模块中,教研室主任是评价主体,教师是被评价的客体。教研室主任熟悉教师业务,有责任科学有效地对教师进行评价。通过检查指导教师的教学情况,可以督促教师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提高备课质量和教学质量。教研室主任作为同行中的教学专家,应对经验不足的教师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教学质量。

4.学生模块。学生模块的评价主体是学生,评价客体是教师。学生作为教育消费者,有权对教学质量作出评价或要求学校提供更优秀的教学资源及教学条件。在这一模块中,主要由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课后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情况组成。

三、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运行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操作。教务处作为关键环节和监控执行的中心组织,协调各个子系统及时处理各项事务及信息,使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得以健康有效地运行。

1.教学检查。学校要建立教学检查制度,根据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等实施教学检查,主要形式有定期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重点教学检査等。根据检査时间可划分为开学初教学检査、期中教学检査、期末教学检査等。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保障教学质量体系的良好运行。

2.教学监督。教学监督是对各种教学活动、教学环节、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适时检査、监督、评价和指导的行为。教学监督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可为学校决策部门提供改进教学、管理工作的依据及意见。教学监督人员可随时随机选听教师的课堂教学,有针对性地抽查教案,对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内容提出指导性建议,帮助年轻教师迅速成长。

3.教学评估。教学评估有助于监控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分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包含教学运行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个方面。专项评估主要包括:专业评估、课程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毕业论文质量评估、院系教学工作评估、教材评估、实践教学基地评估等。

4.教学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处理。教学质量信息主要包括教学信息、教学监督信息、教学评估信息、教学信息员信息、学生评教信息、领导信息和社会信息等。各类信息分别由教务处、教学监督组、评估专家组、院系等负责采集。把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比较后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统计。然后,作出分析报告,将宏观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地报给学院领导和相应管理部门,为院校领导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与此同时,也能直接反馈给教师和学生本人,促使教师完善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5.调控与反馈。调控与反馈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关键在于调控要落到实处,反馈要及时有效。为保证教学体系的良好运行,应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并实施教学检査与评估。由教务处定期通报教学质量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和完善。

6.改进执行方式。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纠正,并做好记录。需要整改的制定预防改正和持续改进措施,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收集、汇总各院系的问题,及时制定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的措施,予以监督落实。定期将各院系、各职能部门的执行情况上报教学副院长。学院每学年初按照要求,对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各组织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通过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各个主体相互监督,体现了教育相关主体的权利,同时明确了各主体的义务,促使各主体自觉履行职责。因此,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各组织系统,有利于全方位监督和控制教学各环节,使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各组织得到有效保障,把各种不利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建立,可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季正松,吴云年.围绕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3年,12(4).

[2]朱新义.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确保人才培养质量[J].卫生职业教育,2008,(11).

[3]胡春宝.高职院校实训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J].教学管理,2008,(17).

[4]王建波.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究[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30(2).

通信保障体系 篇4

德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研究

摘要:德国从社会福利的意义上去诠释社会保障法,其社会保障法的建立正是为了完善对基本法中对社会福利政策实施的保障。作为世界上最早制定社会保障法的国家,德国在20世纪初已建立了当时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社会保障法是一部覆盖面极其广泛、内容十分细致的法典。德国社会保障法典发展至今共有十二卷。德国拥有种类丰富、涵盖面广、体系完备、法律健全、运行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其法律传统与中国相似,故其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及立法技术对中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有一定借鉴作用。

关键词:德国;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制度

一、德国社会保障法的立法意义

德国是从社会福利的意义上诠释社会保障法,其社会保障法的建立正是为了完善基本法中对社会福利政策的保障要求。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表现在其细致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上,同时也包括了社会补偿、社会促进和社会救济。而生活中的各种危机(如疾病、意外事故、赡养人的死亡等)以及职业带来的危险(如失业、工伤等)不知何时就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损失,防不慎防,因此就需要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这些危险带来的问题。但社会保险所能起到的作用只是最基本的保障。各种各样的社会保障政策逐一出台,使德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社会保障法典的意义除了使社会保障的获得者从国家、社会团体等机构获得社会福利之外。还在整个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中承担降低获得社会福利门槛的任务。因此,社会保障法典有着解释、说明以及指导社会福利发展的义务。其中解释义务是指让公民知晓社会保障法典赋予其的权利和义务。

二、德国社会保障法的发展历史

社会保障法这一概念相对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它第一次出现于德国20世纪70年代。在德国的历史中曾经一度把社会保障法体系区分为三大法律范畴:预防措施(vorsorlge),照护措施(Versorgun),以及救济措施(Fuersorge)。这三个方面的区别首先体现为筹集资金和给付前提的不同。预防措施也就是社会保险,是由投保人自身筹集保险费用,而照护措施和救济措施则是通过国家来资助的。在社会保险中,给付需求必须遵循社会保险比例。照护措施的给付是针对某些特定情况。救济措施的给付是为了消除具体的困境或一旦有需要而第三方的帮助又不能长期持续时的情况下实施。而现代的新型社会给付,例如教育资助,住房补助和子女补助,不属于当时的社会保障法体系。而另外一种由德国法学家Zacher提出的体系划分的方法是将社会保障法范围划分为预防措施(soziale Vorsirge),社会补偿(soziale Entschaedigung),社会资助(sozialeFoMenm曲,和社会救济(80ziale Hife)。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出现在19世纪工业化浪潮及缺乏社会保障制度的背景之下,当时一种针对疾病、意外事故、老年人的生活劣势等问题的有效制度被推出。因为当时这个制度只被一小部分人接受。所以它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当时德意志“铁血宰相”俾斯麦的指示,在1881年11月17日威廉一世国王颁布了一项政策。根据这个政策。一项针对劳动者的医疗保险建立了。这项政策的公布标志着德意志社会保险的建立。从此。劳动者对其可能遭受的疾病、意外事故、人身安全、老年困境等危险享有受到国家保障的权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方面,医疗保险于1883年6月15日正式在德意志推行。这种保险制度的核心在于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并由社会自治管理。接下来,各种保险制度逐一推行开来,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初见雏形。二战之后。德国的迅速崛起使其经济实力处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随着其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德国已成为世界上拥有最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之一。

三、德国社会保障法典的内容

在社会保障法法典中,社会保险制度占了大多数的篇幅。但社会保险所能起到的作用只是最基本的保障。德国社会保障法是一部覆盖面极其广泛、内容十分细致的法典。社会保障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平等和保护社会安全。德国社会保障法典发展至今共有十二卷的内容。

(一)第一卷:总论

第一卷总论是德国社会保障法典的前言部分,规定了社会福利所涵盖的范围,指明了社会保障法的立法目的,对社会保障法典中所涉及的政策原则进行了阐释,并对德国杜会保障法的历史做了简要介绍。

总则中指出了社会补偿与社会救济的区别,明确社会保障政策的目的。社会补偿是指国家对健康受到特殊损害的人给予补偿或者出于其他原因按照供养法的基本原则承担责任。“而社会救济是指“对不能以自己的力量为自己提供生活费或者在特殊生活状况下不能自理、也不能从其他方面获得充分救济的人,有权利获得与他的特殊需要相适应的人身和经济帮助的,使他有能力自理,能够参与社会生活。使他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第二卷:求职者基本保障法(Grtmdsicherung fuerArbeitsuchende)

随着劳动市场的低迷和失业率的上升,德国失业救济政策的压力越来越大。由于物价的上涨。德国政府又对提高生活补助做出了承诺,导致失业者对德国政府不断地施加压力。求职者基本保障法于2004年生效。求职者基本保障法的新政措施的目的在于使长期处于失业状态的人重新具有竞争力,求职者基本保障法仅适用于无法凭借个人力量保障生活自理。需要国家支持的失业者。这一制度更加强调个人责任的重要性:根据社会保障法典第二卷的规定,这类人有就业能力但需要救济,使其有能力承担其生活所需。这个目的在社会保障法典第二卷中被定义为首要原则。只有在用尽其他办法,也无法解决生活困难时,才适用这一政策。

(三)第三卷:就业促进法

早在1969年德国就通过了就业促进法。并将失业保险作为就业促进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经济下滑,失业人口的增加,2003年至2005年,德国对其劳动力市场进行了重大改革,对从前的失业保险业也进行了改革。用就业促进法来代替“失业保险法”,并将其包含在内。就业促进法成为了国家规制劳动力市场的核心部分。其原因是,失业保险主要强调的是对雇员失业后的生活保障。通过对失业人员发放一定的失业金,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而就业促进法则更加广泛,除了维持生计,还有让工人拥有重新就业的能力。就业促进法的目的就是:避免失业,即使失业,也要尽早实现再就业。

德国社会体系中将没有工作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待业人员——被迫失业,正在寻找工作的人;一种是失业人员,不打算找工作的人。前者不用交保险费。由国家进行救助,并帮助他们就业。后者享受失业保险。要交保险费。就业促进法主要是对那些寻找工作的人员进行救助,不在失业保险的人群中进行。

(四)第四卷:社会保险法总章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表现在其细致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上,同时也包括了社会补

偿、社会促进和社会救济,凡在本国提供劳动,或履行了社会保险义务的公民都将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生活中带来的危机(如疾病、意外事故费用、赡养人的死亡等)以及职业带来的危险(如失业、工伤等)总让人防不慎防,因此就需要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这些危险带来的问题。法定社会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制度,凡是符合要求的公民都应缴法定保险费,与全体公民分担风险。

社会保障法典第四卷是作为第一卷——总则的补充规章于1975年被纳入社会保障法典中。这一卷中所涉及的是所有社会保险的一般规定,是后面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及第十一卷的具体社会保险的总章程。而这几个社会保险皆属于法定强制保险。这一卷中对社会保险做出了定义,指明了社会福利范畴内的社会保险的特点及原则;确定了社会保险的目的和义务;并对后面具体社会保险中所涉及到的共同概念进行了界定,统一了标准。

(五)第五卷:法定医疗保险法

1883年,德国颁布了《医疗保险法》,是世界最早实行社会医疗保障的国家。其法定医疗保险体系的中心原则是田结互助、社会共济,以法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法定医疗保险的受保险人分为义务保险人和少数的自愿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是法律强制参加保险的人。没有工作的公民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义务,他们通常作为家庭成员参加家庭共同保险,这也就是法定医疗保险中的“一人参保保全家”的医保制度。这与商业医疗保险中的一人投保一人受益、多子女的职员投保就要多付费用的保障方式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六)第六卷:法定养老保险法

德国养老保险主要有三种形式: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及个人养老储蓄,而法定养老保险所占的份额是三者中最大的。养老保险的立法采取的是共同承担模式,由雇主、雇员和政府共同承担。

这种模式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由年轻一代养活年老一代。年轻一代劳动力向社会支付养老保险金。年老一代领取养老金,依次循环下去。近年来,由于出生率的持续低迷。德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导致养老金支出相应攀升,另一方面,就业状况不容乐观,失业加剧使养老保险的缴费支持受到很大的影响。这种状况给德国养老保险基金带来巨大的支付压力。

(七)第七卷:法定工伤事故保险法

德国于1884年制定了《工伤保险法》,确定了工伤保险制度,受德国的启示,欧洲各国也纷纷制定了本国的工伤保险制度。1997年1月1日工伤事故保险以法律规章的形式正式被纳入德国社会保障法典中,成为法定保险之一。

在法定工伤事故保险中享有保险义务的主体包括:劳动者、与公众有职业关系的人(如义工)、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在校生(包括有幼儿园儿童)等。属于法定工伤事故保险中的可保事故包括: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包括上下班直接国家或去单位的路上发生地)和职业病。在遭受可保事故后,法定工伤事故保险所提供的社会保障形式被分为现金补偿和职业康复两种。若法定工伤事故至死亡的,其遗属还将获得死亡补偿金。

(八)第八卷:儿童、青少年救助法

这一卷的立法目的在于促进青少年的发展、明确其应该承担的责任并扶持青少年的成长。支持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抚养任务并完善相关制度,即促进出台各种救助方式来支持青年

和其家庭的生活状况和教育状况。其任务不同于社会保障法典第一卷第11条中的获取社会福利,而是涉及到非通常意义上社会福利的另一种任务。儿童、青少年救助卷一方面是起到法律规章的作用,另一方面是一种不同于法律部门的官方专家式救助。这种救助涉及青少年的生活状况、教育状况、成长环境等方面。德国社会保障法中对青少年儿童的救助采取的合作式,即政府与社会福利组织联手负责青少年儿童救助事业。对青少年儿童救助是保护青少年儿童避免不健康的成长的特殊义务。

(九)第九卷:残疾人康复与参与法

康复是指残疾人或者受到残疾威胁的人参与到社会,尤其是工作或职业中去的一种待遇或措施。社会保障法典第一卷第10条最早把康复作为社会保障法上的概念确定下来,在社会保障法的意义上使残疾人参与的措施都属于是康复措施,它们是社会保障法所提供给残疾人核心待遇。康复的目的是:(1)防止、消除、改善残疾,防止残疾恶化,减轻残疾后果;(2)为残疾人在社会中,尤其是在劳动生活中有一个与他的爱好和能力相适应的机会提供保障。

残疾人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促进康复和社会康复三方面内容。社会保障法第九卷中规定政府有义务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并提供就业咨询。社会保障法典第九卷中所涉及的对残疾人的救助包括对其职业生涯的救助,对重度残疾人、残疾妇女儿童的特殊救助,以及对其基本生活的救助。

(十)第十卷:监督机制、争议调解机制

社会保障法典第十卷将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以及争议调解机制的原则、管理范畴以法规的形式编进法典。

德国目前已建立了立法、决策、管理、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的各负其责又互相制约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联邦议会负责社会保险的立法,政府部门监督执行,各自的社会保险公司(均为自治性的公共团体)具体负责管理和提供服务。社会保险的具体运作是由各个社会保险公司负责。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市场运转机制进行运作。而政府各部门则专职于宏观决策,如社会保险的政策、预算的制定、社会保险制度运转的预测和监督,以确保参保人的权利不受侵犯。实现社会公平。

公民通过社会保障法典的指导,在明确自己权利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待遇机构)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有可能决定驳回他的申请或者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能令申请者满意,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障法典第十卷为公民进行自卫的救济手段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手段可以概括为两种:即非正式法律救济(申诉、向有权机关申请)和正式法律救济(复议、诉讼)。

(十一)第十一卷:社会护理保险

德国的护理保险是新增加的一项社会保险项目。该保险于1994年7月29日通过,1995年1月正式实施生效。成为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大险种之后的第五大支柱险种。这是德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其目的是对严重护理需要者按照共同承担援助义务的社会保险原则提供护理救济。

(十二)第十二卷: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在德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社会福利框架最基层的位置。社会保障法典第一卷第九条中对社会救助下了定义,即“对不能以自己的力量为自己提供生活费或者在特殊生活状况下不能自助,也不能从其他方面获得充分救济的人,有获得与他的特殊需要相适应的人身和经济帮助的资格,使他有能力自助,能够参与社会生活,使他合乎人道的生活得到保障。”因此意味着在用尽其他一切社会福利手段后,仍不能达到救助目的时,才能申请社会救济。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社会救助属于政府对公民的义务,每个联邦洲政府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物价等制定救济标准。

四、小结

亟需建立功能安全保障体系 篇5

我国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SIS) ”。同时, 开展仪表功能安全管理系统应用试点, 强化大型化工装置的安全仪表系统的配置, 紧急情况下能够实现安全处置, 也将作为今后几年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之一。

功能安全保障体系是基于整体安全生命周期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有机结合, 涉及到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安全仪表生产认证、安装运行、测试维护等各阶段工作以及人员资格认证等, 包含功能安全理论、技术方法、服务及系列标准各方面, 是西方发达国家多年来在安全生产实践和安全科研中所产生的优秀成果, 很好地体现了这些国家在安全生产预防和安全监管方面的思想理念、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技术措施与管理方法等内容, 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采矿、核能、运输等众多行业。应该说, 完善的功能安全保障体系对于工业发达国家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发挥了积极作用。

功能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对于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和创新安全监管模式, 提高事故预防控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实施我国的功能安全保障体系需要多行业多部门联合行动, 要从战略高度进行综合分析、宏观设计、统筹安排和合理规划。各行业、部门、科研单位、政府、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多方协同工作, 在功能安全研究与应用、标准实施、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基地规划、中介服务等多方面开展工作, 并在科技扶持、教育培训、研发投入方面建立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

通信保障体系 篇6

关键词:IP通信网络,智能配电网,通信体系,通信网络

在现代电网的不断发展中, 智能电网是未来发展的方向。智能电网以其独有的优势, 使各种新型技术和设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国家对电网部门的重视, 电网系统整体技术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其中, IP通信网络的智能配电网通信体系在电网系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电网系统中智能电网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 我国现阶段电力配电网中存在的不足

在电力配网中, 可靠性主要指的是供电的可靠性, 也就是供电系统的持续供电能力。对供电可靠性的考核能够有效反映供电系统的供电质量, 进而反映现代电力工业能不能满足国民经济的用电需求。同时, 供电可靠性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 影响电力配网可靠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1 工作人员的警惕性不高

在电力调度工作中, 由于企业自身环境的原因, 经常会出现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情况, 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对电力配网工作的重视度不足。同时, 电力企业在选拔电力工作人员时, 经常会随意安排, 这就导致相关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并不能达到工作的要求, 进而造成工作人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操作流程并不规范, 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这对电力配网的可靠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相关工作人没有按照相应的流程操作, 归根到底还是缺乏安全意识, 对流程中所提到的细节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 而一些工作人员甚至会按照指挥人员的错误指令操作。

1.2 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低

电力配网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因为自身疏忽而造成较为严重的事故发生, 这是因为工作人员自身素质较差, 加上工作本身比较枯燥、单调, 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对工作缺乏兴趣, 难以在工作中投入全部的精力, 从而造成电力事故。同时, 还有一些工作人员对工作规章制度不够熟悉, 在并不完全明白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从而导致错误操作情况的出现, 这也严重影响了电力配网的可靠运行。

1.3 设备和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到位

电力系统中各个设备不间断地进行工作, 会对设备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这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有效检修。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 检修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要求, 工作人员的漫不经心和设备中隐藏的安全问题都给设备的检修带来困难, 而当检修没有达到预期要求时, 电力配网的可靠性就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2 智能配电网通信体系的构建

2.1 IP网络技术

在现代互联网领域的体系结构中, TCP/IP体系结构的应用非常广泛, 其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不同网络的互联。对于我国现代社会来说, IP网络已经发展成为开放、简单和可扩展的网络技术, 这就保证其能够成为未来网络的核心。在电力系统中应用IP网络技术, 能够使各种电力网络数据业务逐渐向IP化靠拢。但是, 电力系统自身的独特性会造成电信行业的通信模式在电力系统中并不能得到全面的引进, 因此, 就需要全面考虑电力系统的通信特性。目前, 电力系统所应用到的IP网络通信模式主要有IP over ATM、IP over SDH、IP over DWDM和吉比特以太网等。

2.2 智能电力系统通信网络

智能电力系统通信网络是我国现代主要的通信网之一, 其主要特点是能够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和实时性。目前, 我国电力数据网主干网所采用的主要模式是IP+SDH+光纤。由于SDH具有时分复用特性, 因此它具有非常强的自愈能力, 同时还能保证传输效率达到97.2%以上。这一特性使实时性业务和等实性业务都能够达到预期的要求。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 要将IP技术应用于智能电力系统通信中, 就需要对不同业务的不同服务质量提出不同的要求。基于IP网络的广域通信系统能够满足广域后备保护系统的通信需求, 在部分通信链路失效时动态路由能够保证广域后备系统的正常运行。这就是基于IP网络的融合多业务的智能配电网通信系统结构。

参考文献

[1]刘京津.基于IP网络技术在智能电网中的应用展望[G]//2011年江苏省城市供用电专业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1, 39 (02) :139-145.

[2]郝文斌, 洪行旅.智能电网地区IP网络技术关键技术研究[J].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 2011, 39 (12) :180-182.

水利应急通信体系建设模式研讨 篇7

1 水利应急通信概念

应急通信是支持应对突发事件的通信,是1组支持不同应急需求,具有不同属性的通信方式。

国家应急通信体系是在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旱、雪、沙尘暴等)、事故灾害(重大交通运输、工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动物疫情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经济安全)等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要多部门和多组通信系统之间协同作战的通信保障体系[1]。

具体到水利应急通信体系,即为了应对突发性的洪水灾害、水污染事件、有计划的分蓄洪和特大旱灾等涉水的重大公共事件及日常重大通信故障,而需要提供的1组通信系统。如何实现多部门、多种通信系统之间协调统一、运转高效是研讨的重点。

2 水利应急通信需求

水利突发事件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因此需充分了解水利应急通信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各级通信部门,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全面加强应急通信体制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利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1 事件发生前的需求

突发事件发生前对应急通信的需求主要为事先监视和预测,目的是尽可能提前发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测,尽可能早地发现已经发生的灾害,并根据可能发生的灾情制定对应的应急预案。对应的通信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各级通信部门建设的固定监视和预测中心,以及根据监测和预测中心采集及测量数据研发的各种预警预报系统。

2.2 事件发生时的需求

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第一要务是抢险工作,此抢险工作是短期的、需要广泛协同的高强度群体行为,对应急通信系统的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支持现场指挥、视频转播、抢险人员互通及上报、对外通信等的通信需要,以及支持现场抢险的通话需要。

2.3 事件发生后的需求

突发事件发生后,将转入恢复重建工作。在恢复重建初期,很多常规通信系统还没有恢复,可能仍需要一部分应急通信系统支持;同时,灾害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需要的数据收集也需要相应的通信系统进行支撑。

3 水利应急通信体系建设模式

在突发事件应急通信需求的基础上,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水利应急通信体系,必须重视制度等几方面的建设。

3.1 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指挥机构,加强完善水利系统有奖有惩的应急通信管理制度,是水利应急通信体系运转高效的首要条件。水利应急通信体系制度建设要紧紧围绕应急工作体制、运行和奖惩机制等方面,明确自上而下的各级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协调、分工协作权限,明确建设主体,使水利应急通信体系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3.2 预案编制

根据实际需要和各类水利突发事件的特点,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编制相对应的应急通信预案是水利应急通信体系运行可靠的重要保障。

预案编制应根据对应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通信功能需求,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响应的部门、程序、通信手段,以避免多部门、系统协同作战造成的混乱及资源浪费等问题。

各部门平时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预案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3.3 平台建设

应急通信平台是抢险现场实施通信保障的基础设施。水利系统的应急通信中心建设要统筹规划,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采集、调度指挥、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方面的功能,在规范技术标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部门通信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形成连接各流域和专业的统一高效的应急通信指挥平台。

3.4 队伍建设

为保证在灾情发生的关键时刻应急通信设备都能正常运行,需要平时对应急通信队伍进行专业的培训,并注意对应急通信设备的日常演练和保养。

4 常用应急通信手段

水利应急通信平台是水利应急通信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建设应急通信平台离不开各种通信系统的支撑,应急通信平台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实现现场不同应急通信手段的整合和互联互通,满足话音、数据和视频图像等业务的实时传输;

2)通信终端能够提供不同的接入方式,保证在事发现场能够接入至少1种通信网络;

3)应急通信系统能够提供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通信模式,保证指挥人员指令快速下达,最好实现一键式操作。

现结合黄河水利委员会应急通信方面的建设,分析几种常用应急通信系统类型和适用范围。

4.1 卫星应急通信车

卫星通信车主要以不受地面灾害影响的卫星通信系统为传输平台,一般提供2 M以上带宽,通过配置现场信息采集、指挥调度、视频会商、无线上网等设备完成现场指挥,会议,办公等功能,具有操作灵活、适用性强等特点,是全天候应急通信工具。卫星通信车根据车型及设备配置的不同分为卫星应急指挥车和会商车等;根据南、北方雨衰情况不同可选择不同波段的卫星资源(ku或C)建设应急通信系统,主要适用于大多数情况下应急抢险工作。

4.2 应急微波

PDH微波通信具有架设灵活、开通时间短、抗灾性强、骨干传输质量稳定可靠等特点,通过在重点防洪地区预设和临时布设的方式,能够在主用电路中断后及时补充,以及在某个通信电路出现中断时实现通信电路的快速修复,PDH微波容量根据业务类型需要一般为16个E1。

4.3 公网备份路由

目前公网线路的语音和数据业务已经深入水利系统的各个基层单位,通过预先租用公网备份传输路由,在程控交换机配置多路由和网络路由器上配置VPN路由数据连选,可以满足在常规情况下专网电路出现通信中断现象时重要语音和数据业务的畅通,公网临时带宽以满足主要业务需要为宜。

4.4 临时集群移动基站

数字集群网络作为独立的指挥网络,有很多公众通信网络不具备的优势,如响应速度、群组指挥等,而且不会受公众通信的干扰。在重大事故抢险现场,架设临时集群基站可以在有限的带宽内实现现场语音通信和调度功能,同时在超饱和状态下为重要的通话提供优先级,系统容量基本满足20~50个终端用户需要。

4.5 卫星电话

主要用于个人应急通信,在地面网络瘫痪或者不具备地面网络的偏远地区,卫星电话是解决语音通信和简单视频的最好通信方式,卫星电话一般提供384 kbps以下数据带宽。目前主要应用的卫星电话包括海事卫星、铱星、欧星手机等,但要注意话费不足关键时刻通信会中断的问题。

4.6 短波电台

短波电台具有通信距离长、架设轻便灵活等特点,虽然存在带宽限制的缺点(一般不超过2 M),但在长距离、多地点的重大灾情现场,作为各通信系统间信息联络还是具备其他通信无法比拟的优势。

4.7 无人巡航飞机

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发展,无人巡航飞机开始进入民用市场,利用无人巡航飞机携带视频采集和微波传输等设备,可以在人员和车辆无法抵达的洪涝淹没纵深区域完成视频直播和录像等功能。

4.8 多媒体综合通信平台

各级应急通信平台不论规模大小,都会有多种通信系统组成,为了便于统一指挥,各个系统之间必须实现互联互通,才能保证语音、数据和视频图像等业务通信畅通。多媒体综合通信平台能够融合PSTN,IP网络,卫星,无线接入,GSM,CDMA,3G,微波,数字集群等有线和无线网络。

实践中,卫星通信和互联网信息传播具有良好的应急效果。因此,这2种手段的应急配置和备份组网应是应急通信平台建设时要考虑的核心内容。

5 结语

应急通信体系的建设常出现重救援轻预警的矛盾,也经常出现常态和应急管理的矛盾,要解决这些矛盾,需要树立“平战结合”的建设指导思想,加强应急通信手段的预警建设和储备。

目前水利通信的应用发展具有传输带宽越来越大、传输质量越来越高、技术手段更新越来越快的特点,在水利业务的应用上出现了精细化、动态方式管理生产运行的趋势,如电子政务、水文数据处理、水量调度等。由于传输信息量大,一旦重要链路中断,势必影响信息处理的准确度和连续性。因此,即便是日常的水利业务,也需要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这将拓宽应急通信的范畴。

建立合理的应急通信体系是关系水利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综合能力的迫切需要。研究应急通信特点和网络体系,充分利用各种通信手段来保证应急情况下的通信保障,不仅要利用各种新技术,还要各个部门之间的统一协调。因此整合各水利部门的现有资源,统一规范标准,建立完整的应急通信体系,不仅需要高层的高瞻远瞩,也需要水利系统各方面力量的配合。

参考文献

试论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篇8

1  加强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1.1  加强档案系统安全建设是解决目前国内档案安全问题的需要。有很长一段时间,一部分档案工作者对档案安全保障工作了解不够全面,诸如将安全理解为防盗、防火、防水、防湿度、防光、防高温、防虫、防霉等“八防”,尤其关注防火和防盗。档案安全有信息安全的保障和载体安全的保障,有隐性状态也有显性状态。由于档案系统安全性理解的局限性,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理解措施和技术方法简单易行,安全工作中心偏重于基础设施投资,忽略了长期安全维护和管理,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利益意识。

1.2  加强档案安全系统工程建设是应对公共档案信息服务的现实要求。随着加快公共档案服务的推进,有些地方在强调服务的过程中,对文件的开放性做不到足够的细致、严格,造成不该上网的网上公开,不该公布的公布于众,严重损害了相关利益者的权益。

1.3  加强档案系统安全建设是应对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带来的新隐患新挑战的必然选择。形成大量的电子文件是信息时代的一大特色,给档案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使档案工作者面临着新的考验。电子文件易被窃取,易被改变,易传播和易消失,信息不能直接阅读,必须依靠某种设备。对于电子文件的管理,我们必须解决它的读取、保密、保存、保真等问题。如何确保当今的电子文件在几十年、几百年后还可以阅读使用,是一个需要特别注意和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4  加强档案系统安全建设是保障文件的日常工作的需要。档案信息系统作为档案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其与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密切相关,包括档案工作中每一个相关的环节,任何错误和安全问题,都会给档案日常工作带来无法估计的损失。

2  建立档案信息保障体系的策略和方法

2.1  加强档案信息安全意识。档案信息资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企业不可再生资源的原始记录,一旦文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档案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保护档案的工作,把档案安全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对信息安全及资料管理等情况的规定,加强档案信息安全意识、安全教育,普及档案信息安全知识,消除档案信息安全认识上的误区。树立科学正确的档案信息安全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在档案工作的全过程。

2.2  加强档案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整个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构过程都离不开信息系统内部的安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是确保档案信息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

2.2.1  制定档案信息安全建设规划。要制定出档案信息安全长期的建设规划,区分主要和次要的矛盾,制定不同的阶段目标和任务,逐步加以建设和完善。

2.2.2  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根据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新特点,对现有系统加以完善改进。如,建立档案部门和信息部门人员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管理制度,病毒防护制度、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等,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考核。特别是在当前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数量迅速增长的情况下,要制定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保密与利用制度,加强电子文件的保管、检验、鉴定等。

2.2.3  建立应急机制。尽快完善档案信息预警机制和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完善网络的建设、加强档案信息安全预警分析,作出计划训练,有效控制档案信息安全危机。

2.2.4  严格的身份认证和授权。按文件信息系统用户需求,区分每个用户和不同层次的用户组,采用不易破解的动态密码和选择安全口令,对用户密码的身份和操作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例如,在中原油田的数字档案管理体制下,划分了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职员、利用人员、审查人员等不同层次的用户组,严格控制不同的用户身份认证和授权。

2.2.5  加强安全服务管理。安全服务是由专业的安全服务信息系统对用户进行安全评价、安全方案设计、事件响应、定期维护、安全培训及其他综合服务的过程。目前,在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还存在许多错误的认识,有一些档案工作者认为系统有了防火墙、防病毒产品就做到了安全。我们要看到,这些安全产品提供的服务是有限的,如果不能做到全面的检测、合理配置和适当的优化,就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定期请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对档案信息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和计划,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安全服务机构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档案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综合安全检测。不仅如此,该安全服务机构还可根据产品的安全需求对系统进行安全修复工作。例如,对系统定期进行升级、配置、补漏,并且当档案信息遇到突发安全事件时,安全服务机构也应提供应急响应服务。

2.2.6  强化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在所有的网络安全环节中,内部的“人”是最重要和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加强档案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法律教育,提高档案信息安全意识、综合素质水平和创新能力直接影响档案信息的安全。因此,要求档案人员持之以恒,提高警惕,防止档案的损坏,确保档案的安全,为档案工作提供物质基础。对于特种载体档案和有密级的档案须经指定领导人审批,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任何人无权擅自阅读。管理有密级档案的人员比一般员工有更大的保密责任,必须有很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高度机密的安全意识,不仅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经手的档案还要每件有头有尾,手续齐全、防止秘密的泄露。

3  结论

通信保障体系 篇9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发电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发电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3 定义和术语 3.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为了实现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而建立的三级管理组织网络。3.2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为了实现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监督生产秩序正常进行,而建立的专门安全管理机构。4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静态、动态过程的管理力度,完善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管理体系,由被动控制转变为主动预防,由管结果变为管因素、管过程,形成集约管理的机制。

4.2 根据公司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能,为避免发生工作互相推诿的现象,促进相互协调,共同保证安全生产正常秩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依据职责与分工不同,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及相应功能和职责。

4.3 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为了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公司从实际需要出发,明确公司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组织。4.4 根据两个体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相互独立、相互统一、相互作用和相互支持的特点,为保证两个体系的正常运转,根据两个体系的职能和所管辖的范围,明确相应的职责。4.5 为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保障与监督作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在控和可控,明确了两个体系的工作到位标准。5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监督体系的构成

5.1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包含决策指挥、执行运作、规章标准、安全技术、设备管理五个保证系统。主要由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发电部、设备维护部、输煤运行部、计划经营部组成。

5.2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主要由安全监察部、政治工作部组成。6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管理职责 6.1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职责

6.1.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巩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

6.1.2 根据公司及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6.1.3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质量、速度、经营的关系;正确组织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目标控制、安全目标考核);建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思想、组织、责任、工作到位;实施严格的经济责任考核,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6.1.4 建立有效的班组安全管理机制,实施标准化作业,开展有效的职业素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6.1.5 健全规章标准,实施法制化管理,重点在“健全”和“执行”上;加大反习惯性违章查处力度,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6.1.6 加强技术监督与技术管理,巩固安全管理基础,确保设备健康运行;加大科技进步力度,努力实现安全技术现代化;加强安全信息工作,建立信息反馈系统,提高安全信息效应。6.1.7 有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技术改造、大修和小修工作,保证资源(人力、材料)到位,避免发生准备不充分而延误工期或漏项等现象。

6.1.7 制订并组织落实“反措”计划,实施有效的缺陷管理、设备评级和检修质量评定标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提高运行在线监控能力,适应电网需要;加强设备可靠性分析与管理,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提高对设备隐患的预见性。6.2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责

6.2.1 认真监督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牢固树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思想。

6.2.2 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作业人员行为、设备系统安全技术状况、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反措”、“安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3 协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标准、标准,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形成有效的安全监督、纠正机制。

6.2.4 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党、团、工会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网的在线监督作用,对执行“两票三制”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6.2.5 定期组织全公司安全活动,促进公司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思想,提高“四不伤害”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意识,推动公司安全文化建设。6.2.6 充分应用现代网络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保证安全信息传输与反馈的及时性,达到对贯彻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班组安全活动内容等远程监督与检查的目的。

6.2.7 定期参加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和安委会活动,汇报执行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对不安全环节的改进建议;不定期地参加生产部门、班组安全活动,听取和采纳部门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

6.2.8 在设备大、小修和抢修过程中,经常深入检修现场,监督、检查劳动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作业人员安全行为和作业环境,以及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环节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或下达安全检

查通知书,并负责整改过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6.2.9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参加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人为责任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对有关责任单位、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应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7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7.1 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7.1.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标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设备检修、更新改造、运行管理及节能工作负责。7.1.2 对全公司的检修及运行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安全、经济发供电。

7.1.3 做好检修、运行技术管理工作及防暑、防冻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检修、运行情况,协助部解决检修、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7.1.4 负责组织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核全公司有关检修、运行方面的规章标准。参加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设计、调试、投运工作,并对其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制订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7.1.5 审核重要备品配件加工图,负责编制电气热力设备的保护定值。对设备的改进和新设备的选型方案负责,当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改,否则,造成经济损失应负有直接责任。

7.1.6 加强技术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设备损坏、腐蚀、绝缘老化、油质劣化、电气和热力保护失灵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发生。

7.1.7 发生事故后,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反事故的技术措施。

7.1.8 对检修、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由于检修质量、运行管理不善等问题而导致发生事故,应负有直接责任。7.2 计划经营部安全职责

7.2.1 对全公司备品配件质量、设备材料、库房的安全全面负责。7.2.2 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按计划及时组织供应,并对采购 货源、物品质量负责。对因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或因保管维护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生产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7.2.3 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急需物品,要千方百计地保证供应。

7.2.4 对仓库的安全、防盗、防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7.3 财务部安全职责

7.3.1 对全公司财务安全全面负责。

7.3.2 对安全用具、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工业卫生防护用品等费用,按规定保证其资金的落实。

7.3.3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及时提供。7.3.4 监督上述费用,确保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7.3.5 支持安全生产工作,面向生产,要把财务工作与安全生产紧密地结合起来,一切为安 全生产服务。7.4 办公室安全职责

7.4.1 将上级领导下达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及时转交领导批阅,并按批示意见迅速交有关领导和部门贯彻执行。

7.4.2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面向生产,一切为安全生产服务。7.4.3 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如实迅速地报告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及时研究解决。

7.4.4 参加厂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做好记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7.4.5 按国家有关规定,正确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用品。

7.4.6 审定各部门人员定额,并合理调配生产人员,经调查验证,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人员要及时调离生产岗位,否则,对因此而发生的人身事故负有安全责任。7.4.7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劳动纪律,促进安全生产。

7.4.8组织工人的入厂教育,签订用工合同,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7.4.9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对工伤人员按有关规定做好合理调配。7.5 计划经营部安全职责

7.5.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7.5.2 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面向生产,一切为安全生产服务。7.5.3 经常反馈企业管理信息,给厂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不断改进企业管理方法,促进企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7.5.4 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开展企业管理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7.5.5 汇总企业管理的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实施,促进和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7.5.6 在开展企业达标活动中,积极组织推动现代化管理的实施,把达标工作与安全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7.6 发电部安全职责

7.6.1 对公司安排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7.6.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部实现企业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级安全目标的实现。7.6.3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设备的运行、备用方式、消防器材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经常督促定期试验、巡回检查等工作应按时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7.6.4 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两级安全教育,组织安排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安规》、《运规》的学习和考试,对未进行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安排上岗,由此而引起的人身或设备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7.6.5 每月定期召开部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指示。

7.6.6 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7.6.7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当班运行人员处理事故。同时应按“四不放过” 的原则,组织当班运行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会,制定反事故对策,对事故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审核。

7.6.8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部门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措施计划,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实施。7.6.9 教育全体职工,认真填写各种原始运行记录、报表,对原始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对本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6.10 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劳务工,合同工应事先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签订用工合同,并经过公证,同时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有关的安全作业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7.7 设备维护部安全职责

7.7.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部门实现企业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安全目标的实现。7.7.2 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7.7.3 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7.7.4 每月定期召开部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7.7.5 领导本部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7.7.6 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7.7.7 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劳务工、合同工应事先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签订用工合同,并经过公证,同时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参加工作。

7.7.7 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部门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7.8 输煤运行部安全职责

7.8.1 对所管辖设备、器材的安全全面负责。

7.8.2 制定有关规章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尽职尽责,为安全生产服务。

7.8.3 负责组织燃料的正常供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煤场有足够的备用燃煤。7.8.4 加强煤质管理,做到煤质稳定,防止煤中混入三大块和矸石。对由于煤质低劣而导致发生事故或三大块损坏设备的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7.8.5 负责组织安排雇佣汽车司机的安全教育,教育汽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关于汽车运煤安全作业规定》及《煤场安全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8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8.1 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8.1.1 负责监督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责任,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落实,重点是现场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安规”和“两票三制”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8.1.2 经常进行现场监督巡视。监督涉及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和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及公司内运输装备的购置、发放、使用、保管和定期试验工作。严把质量关,保证无“三无”产品入厂。

8.1.3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编制安全整改规划,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8.1.4 参加或协助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分析,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做好日常的安全考核、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对防范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归口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8.1.5 负责组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监督“两措”计划的落实情况。8.1.6 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措施和改进意见。

8.1.7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8.1.8 参加新建工程、技改项目设计审查及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明确甲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职责。

8.1.9 及时以通报、快报等形式进行安全信息反馈,配合有关部门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8.1.10 监督本公司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和安全网活动。

8.1.11 做好安全资料的积累,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8.1.12 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或处罚建议。

8.1.13 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并监督执行,同时应经常指导生产部门、班组开展安全工作。

8.2 政治工作部的安全职责

8.2.1 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及上级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规程、标准,以保证员工安全与健康,保证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内的生产经营秩序稳定。

8.2.2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支部政治、思想、理论、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并帮助部门各级党支部,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改革的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与监督作用。

8.2.3 把安全生产列入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无违章活动,并认真组织检查,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8.2.4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员工在相对稳定的心态下,投入到电力生产过程中。

8.2.5 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和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党员、管理人员完成安全生产中的突击性工作,监督公司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8.2.6 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情况监督和检查,对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业绩进行检查和考核。

8.2.7 开展或组织精神文明的检查和考核工作,督促各单位、部门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环境。

8.2.8 参加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有权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8.2.9 将安全生产列入职代会的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每季度对公司领导的安全工作写出评价;对总经理工作报告中的安全工作部分给予评价。

8.2.10 监督公司行政执行劳保法规,对公司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8.2.11 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广泛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8.2.12 定期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意见、建议,限期整改。8.2.13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以及“两措”计划和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决策和审定。8.2.14 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话会议和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员工的安全生产心态,及时纠正危及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组织

基 层工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8.2.15 参加公司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行政领导或生产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8.2.16 参加公司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调查处理有异议时,应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

8.2.17 组织基层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章标准,并会同行政广泛开展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

8.2.18 组织开展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工作,重视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行政反馈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9 安全生产保证“十到位”要求 9.1 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到位

有一支政治素质高、技术业务素质强的员工队伍。即具备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娴熟的业务技能、严格的组织纪律、听从指挥的优良品质的员工队伍。9.2 决策指挥保证工作到位

决策指挥正确、无误,无违章指挥的行为发生,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9.3 岗位职责到位

各级各类人员都有明确、操作性强的安全职责,并认真履行。9.4 规程制度工作保证到位

物资采购、设计、制造、安装、检修、运行维护、监测等生产环节,都有标准,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程和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在生产过程中一丝不苟地贯彻执行,无违章违纪行为。

9.5 技术进步工作保证到位

采用先进的设备技术,及时更新改造可靠性低、技术落后的设备;监测手段先进,实现在线监测和遥信、遥测、遥调,实施诊断性状态检修。9.6 设备管理工作到位

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消灭设备事故隐患,使设备保持在健康运行状态,完成设备可靠性和可用率指标。

9.7 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到位

适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资料齐全,管理规范。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决定和指令一丝不苟,结合本单位实际,不走过场,安全基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利用激励手段,实行目标管理,开展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9.8 生产环境工作保证到位

劳动保护用具、用品发放使用符合要求,生产环境不危及职工生产作业安全与健康,及时治理不安全环境因素。9.9 后勤服务保证工作到位

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首先保证“两措”费用。要努力解决员工生活上的困难,解决员工后顾之忧,使员工安居乐业。9.10 反事故斗争工作到位

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反事故措施并实施。认真落实“三级控制”,狠抓“反习惯性违章”,按规定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设备检修工作。10 安全生产监察“十到位”要求 10.1 安全生产宣传到位

大力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方针政策,以及本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好人好事,营造公司安全文化氛围。10.2 现场监督、监察到位

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其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整改。10.3 检修工作监察到位

对检修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和审查。对开工前的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对检修过程中实行现场检查,对修后投运前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试验与验收。10.4 规程标准执行情况监督、监察到位

认真检查和督促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规程标准,重点监督、检查“安规”及现场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10.5 设备管理监督、监察到位

检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及时消除缺陷,提高设备健康水平。10.6 事故处理监督、监察到位

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督促落实防范措施。认真审查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10.7 安全信息反馈到位

及时进行事故通报,使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及时了解各方面事故信

息,以便从中吸取教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及时将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向第一责任者和主管领导汇报,提出意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10.8 事故隐患检查和防范措施落实监督到位

对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治理过程实施专项监督,确保有效控制或消除。10.9 现场作业环境检查到位

对可能对员工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的输煤系统、除尘器、炉膛内等作业点进行检查,监督管理部门改善作业环境,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10.10 对所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考核到位

高校后勤保障体系运行绩效研究 篇10

自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我国的各所高校的后勤管理实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在体制的转轨时期已探索出适应我国高校实际的方法与经验。为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高校后勤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我国的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改革与管理创新出现了放缓的迹象,伴随着外部市场经济改革的难度增加,高校后勤服务产业也遭遇了同样的瓶颈,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的突破成为了高校后勤管理者面前的现实问题。究其原因,表面看来似乎只是高校后勤服务需求得到了暂时的满足以及在上级文件精神的约束下制约了后勤改革的红利空间等,但是这只是其浅层次的原因;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是我国高校后勤改革环境及条件的特殊性,脱胎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校后勤体系注重解决短期问题,存在一定的行政指导思想;没有从市场经济第三产业的视角来认真审视高校后勤服务体系的性质和规律,从而制约了其保障体系的改革方向与红利。因此,正视高校后勤服务产业改革的开端、发展与现状,是从理论上对我国高校后勤改革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参考建议的前提。

二、高校后勤保障体系概述

(一)高校后勤服务

高校后勤服务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看,高校后勤服务的内涵包括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中所涉及的行政管理以及物质保障的总和;从狭义上看,高校后勤组织指的是为高校全体师生、教职工提供生活服务及行政管理的专门的机构组织部门,其服务职能则只是为高等学校中的教师和学生提供的一切有关生活、学习、医疗等诸多方面的管理等内容(朱宝铜,2007)。高校后勤的角色定位正是为了满足为高校教育服务这一目的,其作用主要就是为了满足高校师生的物质与服务要求,所以在此意义上其作用与意义显而易见。后勤保障体系的任务正是为了支持高校的教育科研等日常工作,保证高校的物质与服务提供,在高校所有职能部门中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高校后勤管理

国内外很多学者也对高校后勤的含义进行了界定,虽然具体来看有一些差异,但是总体上基本是相容的,经过笔者概括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其内涵来进行解释,广义上的高校后勤管理的内容有:高校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高校后勤事务管理等众多方面的内容。而狭义的高校后勤管理就只涵盖比如教师与学生的衣食住行,用水用电以及供暖等具体的生活需要进行供给,校园的绿化卫生、通讯与医疗卫生服务,日常生活保健,托儿育儿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理发美容场所、商店、书店、图书馆等方面,都属于高校后勤管理的范畴,也都包含于它的狭义的概念之中。高校后勤管理的服务对象是由高校的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两大部分组成,其都是高校后勤服务体系中的受众,相当于第三产业中的顾客。

(三)高校后勤社会化

这是国务院提出的高校后勤改革目标,目的是改革高校后勤保障与运作机制,进行校企分离,以分流与重组的方式赋予其市场经济的特征,具体形式是由政府来主导、并辅以社会承担,以适应高校办学要求的法人化与市场化。其社会化的具体内涵其实就是对我国高等教育理念与模式的重大转变,以扭转传统的学校统筹后勤所有事务的形式。使后勤保障体系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以适应市场规律,同时还具备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的特色。所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心是把它从原有的行政体系中分离出来,按市场规律进行企业化的运营,慢慢转化为以后勤保障服务为特色的准企业形式。

(四)高校后勤社会化与企业化

讨论高校后勤的社会化就不能忽略后勤企业化这一概念,顾名思义,所谓后勤企业化即把高校后勤体系作为一个现代化的企业来进行运营管理,使之作为一个标准的服务企业,实施自主经营管理,以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形态而存在。转变原有的行政组织角色,蜕变为一个纯粹的经济组织。但是与真正意义上的服务企业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目前高校后勤社会化充其量只能称为准企业化,只是采纳了现代市场企业所使用的若干管理措施,还没能完全达到现代企业的管理水平经及运作绩效。个中原因其实主要是产权问题制约了其高效的运作。因为在体制方面,其仍然采用的是行政指令,其公有制的产权特征无法像其它股份制国有企业一样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也无法使其像私有企业一样员工与管理人员高效运行,行政干预始终如影随形。所以体现在现实中有很多的改革措施都流于形式而没有达到预期的社会化效果。

(五)高校后勤管理模式

目前国内高校后勤服务体系的运作模式有四种:即行政管理、社会承办、甲乙方管理以及法人实体。行政管理模式是沿用高校后勤改革前的旧有模式,没有倡导的社会化改革思想,让计划经济思维在高校后勤管理中继续存在与机械运用。这种旧有的行政管理主要采用的是总务处负责制,下设行政处或后勤服务中心,按照后勤的服务范围把高校后勤的各大服务类目进行划分,然后根据自己的资源进行调配。以计划以及行政指令为主,承包为辅。对于各个职能单元根据计划下达的指标进行考核。各个业务单元对自己的业务模块负责。社会承办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某些后勤的重要基础设施由招标的形式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建筑商承建(如宿舍、食堂等),当完成后交由他们负责管理运营;第二种是以委托管理、合并等途径交给外部企业或其它法人实体。此模式的可取之处是:在当前高等教育飞速发展、许多高校普遍扩招的背景下有效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缓解高校后勤的燃眉之急;其不足之处在于:首先,由于社会资本的逐利性,这承包企业会把营利放在第一位,这样会大大地增加广大师生的经济负担;其次,由于管理目标的差异,外部企业经常由于与高校的沟通问题导致许多矛盾的发生。甲乙方管理模式只能说是局限于校内的甲乙方管理。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形式为学校设立以后勤管理处等相关机构为代表作为甲方,同时设立类似于后勤公司等机构来代表乙方。甲方主要代表学校来签署协议或者进行监督,后勤公司履行乙方的职责像独立的企业一样进行自主经营活动的运作形式。另一种形式是学校通过设立后勤管理处以及其下属的相关机构,根据高校后勤的职能范围再在其下面设立相应的子机构,管理处代表校方作为甲方行使相关的职能,其下设的子机构作为乙方,像社会企业一样进行自主经营活动,以提供后勤服务。这种模式一般都是由前一咱模式演化而来。法人实体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后勤管理模式,具体为由高校自己出资或是与其它外部经济实体、社会企业合资或控股的形式,以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思想设立高校后勤法人,以现代服务企业的标准进行运作。其主要特点是后勤的法人实体与学校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后勤服务企业可以独立运营,实行风险自担、自负盈亏;能够把高校后勤集团的资产与社会保障等完全剥离出去,大大减轻高校的办学负担。同时,由于学校也是后勤服务体系的出资者或控股人,他们还能享受到其经营的利益所得,这又能为高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高校的主体业务健康发展,促进高等教育水平的提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这种法人实体模式应该是目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理想模式。

(六)国外高校后勤保障

苏霍姆林斯基是最早阐述高校后勤重要性的学者之一,他认为各学校应该重视对后勤各个环节的管理。包括学校的所有的软件与硬件建设,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与教育环境。他着重强调了校园的硬件建设方面学校应该精心设计,对于不恰当或者不理想的部分应该及时改进,因为这些隐性的因素在人才的培育过程中同样作用巨大。优良的环境能够促进校园人员的身心健康,对师生形成潜移默化的熏陶。其后新西兰学者Mason等人探讨了高校后勤的环境建设与可持续发展,英国Rodrigo通过定性研究认为,要在校园内建立和发展相应的机构组织。

三、高校后勤保障体系运行绩效基本理论

(一)高校后勤管理理论

(1)产权理论。在高校后勤改革的研究中,产权理论收到了很多关注。产权概念源于制度经济学,美国学者科斯(R.H.Coase)提出了这一概念,以后在制度经济学领域掀起了广泛的研究,科斯认为,产权问题探讨的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其目标集中于人与人间的关系。产权的核心架构是探讨存在的合法权利,不是为了探讨所有者拥有的合法权利。科斯提出了制度经济学中非常有名的“科斯定理”: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不管产权的形式如何,都不会影响到资源配置的效率。但是只要出现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形,那么对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一定影响到资源配置的效率。运用于企业产权的研究领域时,著名学者康芒斯((J.R.Conmons)详尽地论述了企业产权的重要性,他是最早结合经济学与法学来探讨企业产权的学者之一。他以市场交易范围为分析基础,把产权分析引入进来。康芒斯认为,市场交易的重点是产权,尤其是所有权的交易;此外,他视“交易”活动为为个经济活动的问题,这里交易又成为了产权运动的同义词,通过这种逻辑,康芒斯把经济活动中的交易部分看作一切经济分析的重心,他把企业的产权以及法律上的界定作为一个高效有序的市场的根基,从而进一步强调产权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重要地位。(2)标准化管理理论。标准化管理理论源自于组织行为学领域,很多相关学者根据自己本国国情与实际对标准化管理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标准化管理原理。例如学者王征早在一九八一年就提出了他的五项标准化原理,即统一、简化、互换、协调以及阶梯原理(王征,1981)。王征认为,统一原理是这一系列原理的重中之重。其它原理都不过是这一原理的体现形式而已。而统一也只是辩证的统一。运用于高校后勤服务体系的管理方面,有学者也对此进行了论述,有学者认为的后勤管理体制的标准化推进需要革故鼎新,去除原有的管理体制,引进竞争机制,实行校企分开、自主经营,使之市场化、企业化(牟向秋,2012)。针对我国实际国情,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领导形式开期存在,基本上都是后勤服从校长及其他行政领导,这与现代企业的标准化治理有很大的区别。而高校后勤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必须运用现代公司制度进行标准化管理,在制度上,高校后勤历经改革之后也应该有自己的董事会,配备自己本系统的章程与相关制度,并以机构、工作以及人员等方面的来逐一落实;后勤集团的总经理也需要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即个人责任制,以便实施激励约束。(3)精细化管理理论。精细化管理理论在现代企业中有广泛的应用,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都被广泛采用,其在企业的绩效提升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从理论上看,它把科学管理理论、质量管理理论以及丰田的精益管理方式结合在了一起,是顺应生产分工和生产精细化发展的时代要求。把通常的企业运作管理进一步理论化、具体化的思想与模式,而且这种管理理论倡导突破思维定势的束缚,以创新的思想面对组织体系与生产流程,对生产与管理目标要有持续优化的态度。从体质上来看,精细化管理理论是对管理目标的解构细化而且逐一落到实处的过程,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保证各个组织的单位精确协同地运作,是通过尽可能地减少管理所需资源以及尽量减少管理成本为目的的管理方式(孙念怀,2005)。(4)目标管理理论。目标管理又名成果管理,管理大师德鲁克首次提出了目标管理的概念,按照德鲁克的理解,目标管理指的是组织在某一时期内努力的方向以及预期的目标成果,让组织的需要逐步转变成个体目标的管理哲学。事实上,目标管理的先决条件是明确了目标而后才能确定各个个体的管理方式,使每一个层级的管理者一起协商、确定目标并最终确定他们各自的责任与成果,与此同时还会有明确的目标来进行考核,使任务执行者进行自我考核以及自我评定,通过这种方式唤起企业管理者的责任心,从而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最终达到组织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从而提升组织效率(德鲁克,1954)。(5)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将一些局部的商业机构管理与模式应用于公共领域,特别是国家部门。其重点在于推崇政府的公共服务,强调官员的社会作用与影响力,其管理的方法与技巧不拘一格,并且成效显著,在政府有效运行过程中都可适用。包括公务员招聘、公共设施管理、公职人员薪酬管理等方面。新公共管理理论被称为一种全新的理论,学者们一致认为这是由工商管理到行政管理的华丽转身,其对政府公共服务与行政管理提供了理念基础,对于以往学者们广泛讨论的政府失灵等问题都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当仁不让地成为政府行政改革的重要理论(王清途,2012)。西方很多国家政府的改革都是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即遵循效率的管理理念,广泛采纳了经济领域中私营部门管理模式,由此诞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论,这与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有很大不同。在西方政府改革过程中英国最早开展新公共管理改革,其后一些其他的西方国家进行了跟进,例如新西兰、美国与加拿大等。这些国家推行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是,在公共服务部门中倡导市场机制,发挥市场的作用,推行私有企业的管理方法与管理策略等,这为政府管理职能的提升发挥了重大作用(王守军,2005)。

(二)顾客感知价值理论

(1)效用视角下的顾客感知价值。Zenithal等人(1988)认为,质量和价格只评价产品或服务的一部分,而价值以更高层次、更加抽象的形式出现在消费者头脑中,是消费者所获的效用与成本之间的综合评价。他们指出这一概念包含四个要素,诸如感知到的低价格,感知效用,感知质量,感知收益与成本比较(Zenithal et al.,1988)。顾客感知价值是消费者对感知所得与成本之间的综合评价比较(Sweeney et al,1999)。与此相似,Bolton与Drew(1991)也定义这一概念为为顾客以对购买的产品或服务所获得的效用为参照,对于收益与付出的综合评价。(2)理性视角下的顾客感知价值。以往的关于消费行为的研究都是假设信息完全对称并且消费者完全理性的前提下进行的。但是现实条件下信息往往都是不对称的,这样就造就了非常有限的理性。根据Monroe(1990)的观点,当信息不对称时,顾客会全面衡量自己购买的服务与产品的的收益以及为获得这些产品所付出的努力与成本,在这一基础上,消费者感知价值应为感知利得与感知付出之比,是二者之间的一种对冲关系。(3)经验视角下的顾客感知价值。经验视角认为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并不是完全理性的,消费体验也是他们评价感知质量的依据之一,价值不在于商品与服务本身,而是来自消费者体验。根据这一论断,一些学者着重强调了经验的重要性,如Woodruff(1997)就是这些学者中的代表之一,这些学者认为消费者感知价值是产品、功效以及使用体验三者综合考评的总体评价。

(三)绩效管理理论

绩效管理在组织行为学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实践过程中也有很多公司运用这一管理策略来衡量公司的运作绩效。当然,关于绩效管理这一理论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例如:Campbell等人(1993)提出的绩效理论声称组织的绩效不是仅仅只衡量组织活动的结果,而是衡量组织活动本身,是指组织成员日常完成的而且不是可考察的行为,其内涵包括与组织目标管理相关并可以根据个人的绩效进行衡量的工作行为。Bernadine等学者(1995)则持有不同的观点,他们指出绩效就是指的员工行为的结果,依据是员工的行为结果与组织的目标、消费者的满意度以及组织的投入的紧密相关。布雷德拉普(Bredrup)(1997)则把组织绩效理解为效果、效率以及适应性三要素的统一体,这三个要素是相辅相成的,并且一起共同决定的组织的的竞争力。罗伯特·巴克沃在其代表作《绩效管理》中对绩效管理的内涵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他认为绩效管理应该是管理者与员工之间不断的交流过程,他们二者之间的契约是达到这一过程的保障因素,并且这种契约对组织的目标管理进行了规定和解读,而且这种方式还将其他利益相关者也融入到了组织绩效的创建之中。Mdagan等人(1993)则指出绩效管理在推进员工民说与参与文化中意义重大,其管理核心在于以人为本,发挥员工的主人翁的精神,重视每个人的潜能发展,在强调组织绩效的过程中也使员工体现了自己的价值。

四、高校后勤保障体系运行绩效的影响机理

(一)高校后勤保障体系运作绩效的构成及影响因素

绩效被定义为主体完成、执行的某种行为,为了达到既定的任务或者目标,通常是有功能性或者有效能的(王成云,2009)。赵曙明则对其进行了更为精简的定义,他认为绩效是就是指组织成员对组织的贡献(赵曙明,2004)。因为绩效有它自己的特点,这些选战决定了其可测量性,由于学者们把定义为团队或者组织行为的结果,是对目标完成的程度,所以它反映了一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它体现了组织个人行为的效率,也就是说,绩效是与效率相联系的一个概念。学者们一致认为,高校后勤的运作绩效分析是以它的管理结果作为内核的考评标准,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其运作进行客观的评判,公开公正地评价其成果与业绩,从而以此来对后勤和管理人员进行更好的激励与约束,让高校的运作活动都集中于运作绩效这一主题上来,从而推进其服务管理质量的提升(薛爱萍,2006)。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管理主要以绩效评价作为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后勤管理者对成果进行分析,为科学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高校后勤管理绩效评价通常以学校或者后勤集团制定的目标为依据,按照既定程序操作进行评价,按照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信息进行评价,通过反馈与调整来规范后勤的运作,使其服务质量与绩效再上台阶。有学者认为,组织的管理系统的运作效率与服务质量提升,主要由管理系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决定(薛爱萍,2006)。改革的这些年,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还存在很多待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与国际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这种形势下,高校后勤对整个高校发展的支持作用日益凸显,其的运作绩效的提升显得更加重要。高校管理工作者需要认识到高校改革的重要性,认识到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支持作用,这关系到国内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王云飞,2008)。事实上,当前的现状是后勤服务管理观念仍然停留在原有的阶段,各个管理环节与现代服务理念都有差距,所以导致了运作效率始终不能得到质的提升(侯敏,齐宏欣,2009),现在涉及到高校后勤管理体制与机制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突破。

(二)现行高校后勤保障体系运作绩效评价问题

关于高校后勤的绩效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管理的方方面面,展开这一工作需要设立一项适合于整个后勤系统的考评体系,制订科学而合理的评价指标,并且还可以把这些评价指标一起放进高校的整体考评范围。但是现实问题是我国的后勤服务体系改革起步晚,系统的研究不够,还没有哪所学校建立了示范式的系统评价体系,主要还有如下一些问题:第一,评价体系不够全面。现存的关于绩效评价大都集中于后勤的人力资源、决策以及激励约束等方面,并且没有把这些方面统一起来,基本都是单一评价某一项目。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所高校的后勤体系对整个后勤服务管理进行整体的系统绩效评价,相关的研究也显得非常匮乏。纵观现存的研究,主要以案例式的定性研究为主,基本上采用单案例研究方式,没有对整体的运作绩效进行系统的考察。而高校后勤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其评价的目标不仅包括组织管理、决策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管理,而且还应该包含对于高校后勤管理的综合评价、宿舍公寓管理评价以及物业管理评价等内容。第二,评价指标不够规范。如今在高校的评价指标中,对于组织、人事、考核以及激励约束的绩效评测都是沿用旧有的一些指标,没有体现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要求,而且这些固定的评价指标一个重要缺陷是对某一个方面的评价都可能导致对其他相关的方面考评的不全面性。这些绩效考评指标的不完善性同时还体现在主观制订方面,体现单一呆板的特征,这种评价的主观性缺少量化考评的科学性,没有通过一套科学合理的数学方法来进行指导,不能满足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要求,也是制约其运作绩效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三,评价主体不够清晰。另一个现行的后勤绩效评价的缺陷是评价的主体问题,主体大都显得很模糊。像当前高校的绩效评价的内容大都集中于决策、人事以及激励方面,而且这些考评机制都是以各部门各自为政,没有由高校后勤的统一部门进行统一的规范,所以难成体系。而且在进行绩效考评时往往由高校后勤自身进行,与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形式类似,没有引进外部权威的评价机构来进行绩效考核,这种评价主体的不清晰导致了评价结果难言科学合理。最后,评价监控不够完善。关于后勤绩效评价的监控的内容,一般由两部分构成,即对高校后勤管理的过程监控与绩效实施后的事后监控。这两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的互补过程,能够对高校后勤管理起到约束与激励作用,对高校后勤服务管理的全面监控,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能,使后勤的运作绩效得到质的提升。这两个方面的监控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任何一者的作者都非常重要,不能片面强调某一个方面。然而高校后勤的评价现状却是鲜有高校真正完全按照这种全面的绩效评价的监控程序来进行绩效管理,这还有待于在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完善。

(二)高校后勤保障体系运作绩效提升的策略

根据上文的分析,本文从影响高校师生满意度的因素来分析如何提高高校后勤顾客满意度,建立以顾客满意为导向的高校后勤管理机制。第一,把握后勤服务中的顾客需求。从行业特征来看,由于高校教师进行的是脑力劳动,教学与研究任务比较重,所以通常他们都会要求高校后勤服务部门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以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自己的教学与研究活动中;对于高校学生而言,他们也会承担一定的学习压力,他们正处于自己学习与人生的重要阶段,所以高校后勤服务管理者应该从师生的角度为他们着想,根据他们的需求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服务。第二,完善后勤服务人员与顾客的接触点。在现代服务企业中,服务过程的体验如今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因为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他们会对服务提供者的要求越来越高。高校后勤管理者同样也应该认识到这一点。重视对顾客的服务提供过程体验,注意后勤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与提高,定期为他们举行培训活动,运用管理手段发挥服务质量的激励约束效果,来提高他们的服务主动性与积极性,在信息化建设的今天,更要重视与广大师生顾客的服务体验。第三,提高高校后勤服务中的顾客体验。高校师生对后勤服务是否满意主要取决于他们对后勤服务的体验感知,原有的高校后勤服务模式主要是以狠抓工作效率为主,尽量减少师生的投诉,但是仅仅只注意这一方面还不够,师生对后勤服务的满意度往往还会受到历史消费经历的影响。当他们使用产品或者服务时,往往会把历史的经历与体验结合起来进行比较,这一切共同决定了他们的感知满意度。所以,高校后勤服务管理者可以建立顾客感知体验记录卡,根据顾客的历史体验进行记录,定期反馈并对服务质量与出现过的服务问题进行调整,以创造更好的顾客体验。第四,建立良好的后勤服务形象。目前大多数高校师生都会对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留下一成不变甚至是呆板的服务形象。造成这一后果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历史的低质量的后勤运作体系所造成的。所以为了提高高校后勤运作绩效,后勤管理工作者有必要对后勤服务流程进行定期优化,包括组织保障与技术保障等方面的改进等,建立快速反馈机制,努力按照现代服务企业的运作模式来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通过管理创新来改变师生对高校后勤服务的形象感知。

摘要:本文以促进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市场化改革为宗旨,以优化高校后勤服务产业结构、提高后勤服务体系保障质量为主线,在对高校后勤服务产业改革发展相关理论回顾的基础上,对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运行绩效影响机理进行了分析,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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