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政策体系三篇

2024-07-06

OECD政策体系 篇1

一、改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税收政策

20世纪90年代以来, OECD国家遭遇的棘手问题之一是持续的高失业。随着与全球化进程相联系的所谓“新移民时代”的到来, 失业问题已变得更加严峻。为完善能够吸引人才的劳动力市场, OECD各国开始检讨本国税收制度及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作用。侧重点是个人所得税和分别由雇员、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障税产生的政策效应, 并且研究的视角在扩展, 焦点也在转变, 从过去主要研究税收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逐渐拓展到税收对劳动力需求的影响。如税收政策怎样影响雇主做出增加工人或裁减员工的决策。统计数据表明, 90年代末以来, 在OECD成员国中与工薪相关的各项税收亦即所谓“税收楔子”占劳动成本的比重分布很不均匀, 从韩国的15%, 日本和新西兰的20%, 到瑞典的51%, 匈牙利、德国的52%, 以及比利时的57%, 其中有很多国家劳动者工薪收入承担的税负偏重。

OECD专家认为, 成员国长期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说明各国政府不能适应全球化竞争加剧的要求, 应及时调整税收政策, 以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逐步降低对工薪收入的课税, 降低所得税和其他直接税在税制中的比重, 增加消费税等间接税的比重, 是OECD国家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目标之一。事实上, 自90年代以来OECD国家的所得税率已平均下降了1 0个百分点,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增值税的广泛推行。在全球化新形势下, 削减直接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 将有助于激励劳动者工作积极性, 增加劳动力供给, 若辅之以适当的减免扣除措施, 不但可以对各种特殊情况作出灵活适当的调节或补偿, 而且能够形成一个有效吸引人才的机制。

二、遏制有害税收竞争的税收政策

OECD专家较早就开始关注国际间税收政策的冲突和竞争, 并试图通过税收协定的签署和跨国协调来缓和各国间的矛盾和分歧, 以平衡各方的利益。20世纪90年代中期, 为应对资本外流以及国际避税和洗钱的困扰, 在法、德、日的倡议和美国的支持下, OECD开始了名为“有害税收竞争”的项目。1998年OECD发布的《有害税收竞争:一个日益突显的全球问题》, 提出用来辨别有害税收竞争的分析框架, 并建议各国从国内立法、税收协定和国际合作方面抵制有害税收竞争。这份报告是整个OECD有害税收竞争项目的基础。报告明确指出, 消除有害税收竞争的对象仅针对地区间流动的要素:金融及其他服务, 也包括无形资产的提供等。报告中所称的“有害”主要是指:扭曲实际投资及资本的流向、损害税制公平及完整、鼓励逃避税、增加税务当局的管理成本和纳税人的执行成本、造成不适当的税负转移、制约政府的税收及公共支出政策等等。

1998年报告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创立了一个隶属于财政事务委员会的称为“有害税收活动论坛” (The Forum on Harmful Tax Practices) 的专职机构, 专司其在成员国中指导抵制有害税收竞争, 与非成员国进行磋商, 协调国际间公平税收竞争, 并为之制定规则等职责。自成立以来, 论坛围绕3个相关联的课题展开工作:一是对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现行和拟议中的税收激励措施进行评估, 分析各种抵消性措施, 包括非税措施的实施效果, 对OECD成员国中有害税收活动予以认定;二是对国际避税的鉴别和认定, 公布避税地名单, 敦促有关国家和地区修订税法, 予以改进;三是就1998年报告提出的各项政策建议同非成员国进行广泛沟通和磋商。迄今为止, 上述各项工作已取得长足进展。对内制定了在成员国中遏制有害税收优惠措施的指导准则, 针对已判定在成员国存在的47种潜在的有害税收行为, 指导准则规定了锁定条款 (standstill) 和渐退条款 (roll-back) 。按照锁定条款, 不允许成员国有以下行为: (1) 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措施; (2) 扩大属于有害税收行为的现行税收措施的运用范围, 或增加其实施力度。依据渐退条款, 成员国必须承诺逐渐减少具有有害税收竞争倾向的税收措施, 截止2003年4月必须彻底清除。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已责成论坛和其他下属机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该指导准则, 包括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2006年OECD发布《OECD有害税收竞争项目:2006年成员国最新进展》, 总结了清理有害税收竞争项目所取得的成果:一是认定并消除了OECD成员国的有害税收制度;二是对避税地的认定, 并使他们做出了加强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工作的承诺;三是促使许多非OECD国家 (地区) 积极参与了这个项目, 赢得了多方的支持和配合。至此, 所有OECD成员国内的有害税收竞争制度的认定宣告结束, OECD的工作重心则转向了监控新的税收制度的出现。

三、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当前全球化的生态危机日益严重, 已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生态税收 (eco-taxes) 制度, 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社会对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密切关注而提出的一项紧迫任务。OECD国家也从对各自发展模式的检讨和反思中, 深刻认识到促进自然、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协调发展, 建立一套有效地生态调节制度的重要性。财政税收手段一贯OECD被用作调节外在效应的重要工具, 它在政府掌握的生态调节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和环境政策委员会一直就建立和协调生态税收制度的课题, 从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着合作研究。

OECD国家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1) 开征新的环保税。新的环保税是以在生产、消费或处理过程中造成污染的产品为课税对象。例如:一些OECD成员国开征的对润滑剂、化肥、杀虫剂, 不能回收的容器、汞和镉电池、化学原料和包装品征收的税。大多数情况下, 这类环保税主要是针对一些特殊的环境问题。例如, 法国在1985年就开征了硫税, 从1990年开始又对工业生产释放的H2S、NOX和HCL征税。丹麦1992年开始对燃料开征碳能源税, 1995年开始对抽取地下水、废物和铀235征税。比利时在1993年的《环保税法》中明确规定:“环保税适用于饮料容器、废弃的照相机、工业使用的某些包装品、杀虫剂、纸以及电池等各类产品。芬兰和英国分别于1996年开征了垃圾税。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税收政策的指导下, DECD各成员国都采取了相应的税收措施。 (2) 调整现行税制。OECD的许多成员国正在采用调整现行税制的办法, 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例如, OECD大多数成员国都对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在税收上区别对待, 规定无铅汽油适用低税率。OECD许多成员国已经对汽车销售税和年度车辆税进行了修改, 以鼓励使用污染较少的汽车。能源消耗是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对能源的税收和价格进行调整是进行税制绿色化最有效的途径。由于OECD成员国汽油价格中税收占的比重较高, 所以有对其进行调整的空间, 即取消比例税率, 而根据汽油所含的污染成分对其区别征税。经验表明, 这种税制的调整主要是对生产者产生影响。对于他们来说, 生产污染较少的产品因可以少交税而多获利。 (3) 取消或修正现行的扭曲性的补贴和税收条款。OECD在《改革能源和运输补贴:环境方面的意义》 (1997) 一文中指出:取消对特殊能源或运输服务使用者直接或间接的补贴和税收优惠, 能够使特殊能源或运输服务使用者因需要花费更高的成本, 而放弃使用这些特殊能源和运输服务, 从而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首先, 取消各种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扭曲性补贴。扭曲性补贴主要是指有碍于环境保护的农业、工业、能源以及公路运输方面的补贴。OECD成员国每年对一些与环境有关的经济部门都要给予巨额补贴, 其中许多扭曲性补贴对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比如, OECD成员国每年的农业补贴高达3500亿美元, 这些补贴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主要表现在使用杀虫剂、化肥等带来的污染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还有, OECD某7个成员国每年的煤炭补贴高达103亿美元, 这些补贴导致使用“黑色”能源比使用“绿色”能源更有利。有鉴于扭曲性补贴对环境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 OECD成员国正逐步取消各种扭曲性补贴。其次, 取消那些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扭曲性税收条款。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扭曲性税收条款主要有:雇主提供给雇员使用免费或低费停车场, 而雇员享受的这部分实物所得却不包括在应纳税所得中;使用公司的汽车所获得的实物所得不被视为应纳税所得;使用公共交通与私人汽车的成本在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时没有加以区别;对雇主补贴给雇员的交通费一律不征收所得税。目前, 部分OECD成员国已经取消了这些扭曲性的税收条款。例如, 澳大利亚和美国规定免费使用雇主提供的停车场应作为实物所得, 属于应纳税所得;丹麦、芬兰和德国规定免费使用公司汽车的实物所得, 属于应纳税所得;美国规定只有使用公共交通的费用才可以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芬兰、德国、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和美国规定雇主支付的交通费用, 属于应纳税所得。

四、促进金融创新的税收政策

金融创新活动, 特别是金融衍生品交易已使传统的所得税课税原则面临挑战。传统所得税是以收入实现为基础, 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重要特征就是信息的不完全性和风险、收益的不确定性, 因此, 金融创新的税收政策是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近年来, 对不确定性条件下税收理论的研究有了进一步发展, 金融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课税构成其中的重要内容。而OECD国家出于成熟市场经济之地位以及自身利益的考虑, 希望从金融自由化中最多地获得收益, 倾向于把研究的重心置于实践层面上, 为解决开放金融市场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寻找答案, 并为发展中国家金融税制建设提供宏观政策导向。目前他们正从事的研究主要是吸取近年来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经验, 探讨税收制度与开放的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之间的相关性。其中的焦点问题有: (1) 税收政策如何能够在确保获得开放金融、资本市场利益的同时, 把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降至最小; (2) 最近的金融危机可否验证税收曾在何种程度上加剧宏观经济失衡和结构性缺陷; (3) 税收制度本身是否存在着诱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短期投机行为的某些特性; (4) 税收制度中是否存在着导致投资决策扭曲的障碍, 还有哪些国家不欢迎开放金融、资本市场, 这种消极态度如何不利于世界经济从全球性金融危机中的复苏; (5) 实施何种新的税收政策才有利于经济复苏, 等等。放眼未来, OECD也在从事若干长期项目的研究工作, 如关于金融产品和立法进展的情报交换:就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 (尤其是创新性金融工具, 如互换、期货、远期和期权交易等) 的税收政策与非成员国进行的接触对话;与对跨国界流动的收益课征预提税相关的问题;金融创新和有害税收竞争问题。

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金融全球化。而全球性金融市场将有助于改善储蓄和资本的全球性配置, 这一过程的结果是国与国之间的壁垒进一步被打破, 世界贸易和投资量得以迅速扩大。金融活动的税收之所以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 根源于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与日俱增的金融创新活动, 以及90年代末波及全球的亚洲、俄罗斯等国的金融危机。金融创新活动一方面给投资者提供了防范风险的功能;另一方面, 不同市场上金融衍生品价格的差异也给投机者提供了极好的投机套利机会。目前全世界日货币交易量近2万亿美元, 数10万亿美元的国际游资在全世界寻找可盈利的投资机会, 国际债券投资也异常活跃, 短期资本大出大进, 对冲基金炒作引发的金融动荡至今仍令各国犹有余悸。虽然不少危机国家的经验证明, 金融危机生成的内在根源是国内产业结构与信贷结构不合理, 金融监管不力等。但实施有效的税收政策 (如征收托宾税)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国际金融投机活动, 降低金融风险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也可以帮助有关国家尽快摆脱危机, 实现经济复苏。

OECD专家认为对金融创新应实行适当的税收政策, 以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 最大限度地获取金融创新的收益, 同时把其负面效应降至最低。OECD专家约翰·内伯 (John Neighbour) 指出, 税收政策要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开放, 而不是促使其封闭, 理想的税收政策应是:在有效地维护本国税基, 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现高效率税收行政管理, 并合理分享国际税基的前提下, 实现不扭曲资源配置决策, 促进市场开放, 增进市场效率以及激励金融创新等目标。

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 研究、学习、借鉴OECDL国家的上述理论, 对于非OECD国家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 主动调整国内经济政策, 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OECD.Tax incentives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Trends and Issues[R].2002;

[2]OECD.Recent Tax Policy Trends and ReTorms in OECD Countries[R].2004;

[3]OECD.Harmful Tax Competition:An Emerging Global Is-sue[R].1998;

[4]OECD.The OECD's Project on Harmful Tax Practices:2006Update on Progress in Member Countries[R], 2006;

OECD政策体系 篇2

【关键词】OECD;教育国际化;教育国际化政策

在OECD视野下,教育国际化有着独特的含义,OECD从独特的出发点,使用政策工具来制定教育领域的政策,很大程度上加快了教育国际化的步伐。

一、OECD与教育国际化概述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将教育视为与经济、环境、农业和社会密不可分的重要议题,在教育政策研究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

1.OECD视野下教育国际化的内涵:OECD未明确定义高等教育国际化,但大力着眼于跨境教育,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召开了多次“教育服务贸易国际论坛”,为教育服务贸易的推进发挥了强大的作用;在研究与实践中,OECD从课程国际化着手来探索高等教育国际化问题;

2.OECD视野下教育国际化的现状:跨境教育已被视为一种经济发展杠杆和教育机构的竞争优势。根据《教育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是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其中,境外消费在规模与水平上都远远超过其他三种形式,成为目前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核心途径;

3.OECD视野下教育国际化的展望:OECD出版的《OECD展望:高等教育至2030》(全四卷)分别讨论了影响未来高等教育发展的因素,包括人口、全球化、技术和管理,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前瞻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二、OECD推动教育国际化的政策历程

1.20世纪初至90年代:(1)教育国际化:二战后,為促进各国经济领域的国际化合作,教育国际化被初次提及;20世纪90年代,OECD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教育国际化对世界经济领域的影响;(2)课程国际化:OECD于1993年和1995年先后召开两次高等教育国际化学术讨论会,对课程国际化的含义进行了界定;(3)国际化质量评估:OECD下属的高等教育机构管理项目和学术合作协会于1997年联合公布了国际化质量评估程序,来评价高等教育国际化成果与绩效。

2.21世纪以来:2003年,OECD和挪威教育部共同举办第二次教育服务贸易国际论坛;2004年,OECD教育研究与改革中心出台了《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学分认证:跨国教育的挑战》,指出跨国教育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式;2005年,OECD与UNESCO一起制定《跨境高等教育质量指导》,成为跨境高等教育方面的主要指导原则;2008年,OECD下属的教育研究与改革中心开始推出《OECD展望:高等教育至2030》,预测和规划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

三、OECD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政策分析

1.教育功能观、政策出发点及跨境高等教育的政策导向:OECD认为教育是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本,能极大地促进经济增长与竞争;共有互相理解型、技术移民型、创收型、能力建设型四种跨境高等教育的政策导向,不同的政策导向相互协同作用,对不同国家高等教育国际化产生不同的影响。

2.政策制定所依赖的权力布局、政策立场:OECD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是在各国权力的博弈中制定的,受权力分布的影响较大,而权力分布与成员国的经济贡献直接挂钩。因此,它在根本上代表以美国为首的八国集团利益的前提下,倾向于走向共识、折中的政策立场。

3.政策关注的重心:OECD政策关注高等教育管理、跨境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认证、入学机会与公平、利用跨境教育进行能力建设和政策的一致性。

4.使用的政策工具:OECD偏好于使用激励性工具、能力建设工具、象征劝诫工具。激励性政策工具包括:补贴、拨款、财政转移支付等;能力建设工具包括举办国际会议、举办培训活动、开展实验项目等。

5.政策利益分配机制:OECD对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中资金援助和分配的影响是间接的,但不可或缺。通过提供和分析数据,供集体讨论,帮助各国协商和制定政策。

四、OECD政策推动教育国际化的方式、影响及约束力

经合组织主要采用“自下而上”方式来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即为了共同目标而进行磋商,弥合分歧,进而达成共识。OECD影响力主要源于报告和分析的质量。OECD往往倾向于采取温和的措施来推行其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这不仅体现在各自政策文本的表述上,也体现在其实施政策的工具选择上。

五、OECD推动教育国际化政策对我国教育国际化的启示

OECD教育指标体系可以引导我们打开视野和思路,更加全面地认识和分析问题,准确地作出判断,进而制定有效的政策。首先,OECD教育指标体系是在一套比较成熟的指标理论指导下收集指标数据的,它不仅关注教育本身,而且关注教育与经济、社会以及个体发展等全方位关系,对发展我国教育指标理论具有借鉴意义;其次,OECD教育指标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监测系统,其整体性和科学性对建立我国教育指标内容具有实践意义;再次,OECD教育指标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连续的监测过程,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教育信息统筹系统对我国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制定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陈学飞.关于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若干基本问题.大学国际化:理论与实践[ 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福勒 F C.教育政策学导论[ M ].许庆豫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

[3]王玉霞.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国际化研究[ J ].当代世界,2010(01).

OECD国家的环保税收体系 篇3

OECD国家的环保税收体系

一、简介 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人们越来越关注把税收工具用于环保政策的制定的可能性.OECD正试图建立一个数据库来披露有关成员国开征的与环境相关的税收的详细信息.这一数据库有利于与环保税收体系的`国际比较,也是各国税务当局试图开征与环保相关的新税种或修改现有税种时可据以参考的很有价值的资料来源.下文将介绍这一数据库的内容和一些初步研究成果.

作 者:乔彬彬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361005刊 名:经济资料译丛英文刊名:JOURNAL OF TRANSLATION FROM FOREIGN LITERATURES OF ECONOMICS年,卷(期):2001“”(3)分类号:F8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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