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工作十篇

2024-07-20

动物检疫工作 篇1

关键词:动物检疫,现状,工作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各行各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其中包括了食品行业。而在食品行业中, 动物制品更多地受到了人们的关注。随着媒体对动物制品制作的曝光以及多种禽流感疾病的病变发展, 动物免疫工作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的重视, 并不断提出加强动物免疫工作的各项举措。

1 动物检疫工作的现状

由于各种动物疫病不断发生, 致使动物免疫工作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国家予以实施的举措也相对增加。但是由于外界环境、组织机构以及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变化, 导致部分地区动物免疫的整体工作停滞不前, 可以简单地将其归为以下几点:动物饲养的环境没有得到及时改善, 检疫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将种类繁多、数量过大的动物进行混合饲养;饲养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整体素质不高, 对动物的饲养以及检疫认知性较差;政府的相关调查工作没有落实, 导致资金投放远远低于动物检疫工作实际的需要。

2 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政府的支持力度以及思想认识不够。据相关调查发现, 很多政府部门对检疫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检疫工作仅仅是兽医的工作, 从而将检疫工作淡出自己的管理范围, 降低了对检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以及知识的普及力度, 降低对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 导致动物检疫意识缺失, 出现检疫工作敷衍和空喊口号等现象, 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埋下隐患。

(2) 检疫工作机制不完善。虽然在每个区域都设立有检疫的工作机构, 但是从实际工作中发现, 由于检疫机构不独立, 工作机制不完善, 很多组织的职责与职能出现互相交织的情况, 导致检疫的责任、权利、义务与目标出现紊乱和模糊的现象, 从而降低了检疫工作的质量。

(3) 检疫设备落后、短缺。由于政府的支持力度不足以及检疫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等原因, 导致检疫工作不到位。根据相关的调查发现, 很多检疫机构的设备还沿用传统的检疫设备以及检疫方法, 例如只是通过检疫人员的肉眼、听诊器、体温计、少量的刀与钩等简单的设备对动物进行检疫。众所周知, 动物的生长以及生命状态与周围的环境、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 尤其是在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当下, 只通过检疫人员的肉眼以及简单的工具很难发现动物疫病。

3 提升动物检疫工作的建议

(1) 加大宣传力度, 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动物检疫工作对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树立动物防检并重的观念, 将动物的检疫工作提升到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上, 并通过广播、视频和网络等途径将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注意事项进行大力宣传, 以此来获得社会各界的重视及支持, 从而确保检疫工作运转的高效性。

(2) 建立健全检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检疫工作机制, 首先要实现动物检疫、动物技术服务和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的职能相分离开来, 确保每一个机构的执法工作处于公平公正的状态;其次是严格明确各级机构的责任、权利、工作范围、工作对象以及任务等, 实现工作性质一致、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过程规范和工作实际有效等目标, 通过组建检疫巡查小组来进行监督, 确保工作得到落实。

(3) 引进先进的检疫设备, 加强检疫工作力度。动物检疫部门要引进先进的检疫设备, 确保检疫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数量过大的动物可以采取集中免疫措施, 利用先进的设备进行免疫、驱虫和消毒等工作, 弥补传统检疫设备的不足。

4 结语

动物检疫工作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只有正视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 提高人们对检疫部门工作的信赖度, 从而促进我国动物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贵军, 丁磊.动物检疫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民营科技, 2014 (5) :148-148.

[2]李建雄.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现状及对策建议[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5 (7) :29-29.

[3]高晓歌.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现状及对策探究[J].中兽医学杂志, 2014 (7) :72-73.

动物检疫工作 篇2

但是, 在实际检疫工作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容易忽视, 值得深思。

1 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的装前、卸后消毒问题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 运载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船舶以及饲养用具, 装载用具, 货主或承运人必须在装前和卸后进行清扫、洗刷, 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指定单位进行消毒;并对清除的垫料、粪便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

一般情况下, 由于时间、设备、环境、责任心等因素影响, 现场检疫人员往往忽视装前、卸后对运输工具的消毒, 这样处于潜伏期的动物携带的病原体附着在垫料或运输工具上, 极易造成疫病的传播。

2 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回收问题

动物在出售或调运前, 由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 并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需调运出省境的, 应取得出省境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直接进入屠宰场的, 应查验收缴产地检疫证明。由于生猪贩运业户利欲熏心, 在生猪贩运过程中不开检疫证明逃避检疫, 或涂改检疫证明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产地检疫和票证回收工作, 防止逃避检疫和“一证多用”现象发生, 进而控制病死畜窜入流通领域。

3 重收费、轻检疫

根据《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 动物检疫员按照检疫程序实施检疫后, 收取检疫费用, 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但在实际工作中, 个别检疫员责任心不强, 滥用职权, 不按检疫规程实施检疫, 就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收取检疫费用。这样就势必造成病死畜、病害肉流入市场, 给养殖业和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4 检疫人员携带病原问题

动物检疫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与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接触机会较多, 有些病原微生物会滞留于检疫员身上, 如果不及时消毒, 再去其他养殖场 (户) 实施检疫, 就会成为传染源, 引起动物疫病。因此, 要求检疫员一定要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 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每次检疫完毕, 一定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自身消毒, 避免成为某些病原的携带者。

5 检疫岗位轮换及当值人数问题

检疫员长时间在一个屠宰场点工作, 久而久之, 检疫员与屠宰厂老板及生猪贩运业户之间颇为熟识, 经不起糖衣炮弹的攻击, 在工作中往往碍于面子, 丧失立场, 对待病死猪进场睁一只眼, 闭一只眼, 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建立驻场检疫员定期轮换制度。

此外, 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检疫单位人手少等多方面原因, 检疫员在实施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时, 往往全由一人完成, 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要求检疫员在实施检疫的时候, 至少2人以上在岗, 以利于相互监督, 促进工作更好地开展。

关于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思考 篇3

关键词:动物产地检疫 ;思考;措施

中图分类号:S85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7-65-1

1存在的主要问题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已经开展了很多年,产地检疫工作正在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软件、硬件设施不断得到改善和加强,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技术储备存在的问题。目前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的人员兽医水平参差不齐,行业在职教育相对滞后。动物产地检疫技术主要还停留在肉眼判断水平,一些执法人员检疫经验不足,个别县没有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验室,有时缺乏科学的执法依据;二是操作过程存在的问题。执法取证不规范,技术操作程序不到位,判断位点不全面,判断依据存在单一性;借助养殖环境的判断能力差,还没有真正做到现场检疫。全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还没有真正和动物标志可追溯制度接轨等,较大程度影响了公共卫生安全的维护;三是执法不严谨不规范。动物产地检疫目的是为了公共卫生安全,然而个别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款不精通,责任吃不透,对条文断章取义。还有的只顾简单罚款,依法处理程序不到位,做不到查根追源和依法检疫处理等,以致执法不彻底事件时有发生;四是检疫量大面窄难度大。当前各地动物产地检疫受检者主要是生猪和家禽,由于养殖地域、养殖场分布的差异,散养所占比例和交通便利程度不一,检疫人员数量和报检点布控差异,加之各地各类农业经纪人逐年增加,对此类人员监管缺乏有效机制,报检制度执行程度不一等,使总体动物产地检疫难度加大,严重影响动物卫生执法形象和社会效益;五是缺乏敏锐的洞察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可以讲是一种责任心很强的工作岗位,主要表现在专业、执法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以,执法人员要有极强的洞察力和敏锐的判断力。

目前,各地方动物产地检疫虽然按照农业部、省市要求在辖区乡(镇)设立报检点,有些地区由于检疫申报不高,有的乡(镇)产地检疫报检率只有30%~40%,个别地方报检率甚至更低。笔者分析认为,平时宣传不够、监管打击力度不强是主要原因。另外,案件调查取证比较困难,所以就造成一些地方报检不报检一样可以运输,如果运输、屠宰环节监管不严,就给货主和承运人留下可乘之机,认为不报检照样可以通行无阻,不报检可以省去麻烦的检疫程序。这些方面都是引起产地检疫报检率低的原因。

2引起的思考

日常开展的产地检疫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如在实际中货主和承运人为什么不愿意申报检疫,如何强化管理相对人履行动物检疫申报意识,产地检疫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提高产地检疫报检率,作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只有了解和摸清楚原因问题所在,办法自然就有了,这些都是需要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人员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该考虑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让更多的畜禽养殖场、户、货主能够主动自觉地履行依法申报检疫的义务。各地产地检疫工作都有许多可以让我们借鉴学习的经验。具体怎么做还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而定。

3建议与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在过去宣传的方式基础上,重点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带到畜禽养殖场(户),一直延伸到畜禽贩运户、经纪人,使他们真正了解畜禽经营、运输等要申报检疫,明白他们是申报检疫主体,使广大饲养经营者认识到产地检疫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二是加强监管,制定日常的巡查监管措施,对检疫申报率低的地方加大监管频次,对发现的逃检违法案件要及时依法处理,维护动物检疫工作秩序;三是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畜禽养殖场、养殖户的畜禽数量的变化,特别是规模养殖场一年进出栏情况,畜禽贩运户流动比较大,监管起来难度大,可以考虑让畜禽养殖场、养殖户畜禽出栏时由其配合畜禽贩运户报检或者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在畜禽出栏时及时报告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由包联的官方兽医进行监管。但是如果不报检,不移动的情况下可以,一旦畜禽移动就应依法查处;四是开展提高检疫人员责任心、素质、能力教育和业务培训,对那些不负责的检疫人员调离工作岗位。

4结语

综上所述,动物产地检疫的目的之一是预防消灭动物疫病,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第一道关口,到场、到户、到点检疫,开展产地检疫,可以把动物疫病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进行,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质量。只有严格把好这道关口,进入运输、屠宰的动物就可以有效控制防止或者减少动物疫病流行。依法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是法律赋予动物卫生监督监管的职责,产地检疫工作做的是否到位,对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流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起着重要的意义。

动物检疫工作汇报 篇4

动物检疫工作汇报

动物产地检疫是从源头抓疫病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的关键措施。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今年我县继续深入开展“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人员培训,锤炼技术队伍。

今年是中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整顿年,由于双汇瘦“肉精事件”和雨润“问题肉事件”的警示,我县把加强人员培训和执法队伍教育当成重中之重。由于市县两级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属于非畜牧兽医专业毕业人员,人员技术能力低外行多,所以加强技术培训尤为重要。我们邀请市监督所所长高级兽医师蔡立安和监督科科长左善民两位同志对全体检疫和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同志每的理论水平和责任意识。

二、狠抓检疫报检点建设,落实产地检疫签约工作。

xx五个乡镇检疫示范点,统一制作公示栏,制度牌,配发制式文书和消毒药品。充实乡镇检疫人员,落实检疫点办公场所。在保持去年x家规模养殖场,户,合作社,小区签订协约的基础上,又与x户小规模养殖场户签订了产地检疫协约。目前共有猪养殖场户156家,羊58家,牛61家,鸡101家实施了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五个示范点与规模养殖场签约率达到了100%,其他乡镇平均达到80%以上。

三、扎实开展检疫工作,努力提高报检率。

今年,每月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报检次数平均达到x批次,共达到x批次,检疫动物x万头只,其中活鸡约x万只,活羊约x万只,生猪约x万头,x万头牛,签约规模养殖户动物出栏报检率达到100%,检疫率100%,出征率99%(1%为检疫不合格要求隔离治疗和观察的动物)。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已经开始在我县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全力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浅谈如何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篇5

1 规范程序

动物在出售或调出离开产地前, 货主必须提前向当地的动物协检员报检。协检员接到报检后要按时到达产地, 必须凭被检动物免疫标识及免疫记录, 并结合动物免疫档案, 经临床检查健康的, 出具初检单, 并注明标识编码。没有免疫耳标或者免疫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不得离开饲养地, 由防治员实施补防, 待畜禽产生抗体后方可初检出栏。所在地检疫员查验初检单和复查动物及标识后, 方可正式出具检疫证明。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或初检单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应依法补检。对拒绝强制免疫、强制补免、补检, 以及流通、屠宰等环节应当具有免疫标识而没有免疫标识的, 移交相应的动物防疫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协检员要做好畜禽饲养情况调查工作, 包括养殖户特别是养殖大户畜禽存栏的登记、出栏时间预计, 负责与仔猪阉割人员联系, 督促其在仔猪阉割时防疫、挂标。及时掌握辖区内母猪生产情况。每月月底前, 每个协检员必须主动与当地检疫组核对当月初检情况, 以便及时发现逃检行为并查处, 动物防检双方应档案齐全, 数字准确一致。

2 建立优秀的检疫队伍

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加大对检疫队伍的建设力度, 加大对检疫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 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 要有实际行动。

检疫人员的选择应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县兽医卫生监督所在乡镇场聘任德才兼备的动物防治员为兼职协检员, 通过动检站和乡镇场农技站推荐初定候选人。县兽医卫生监督所通过面试和考核最终确定正式人员,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协检员, 在本辖区内从事动物协助检疫工作。

提高检疫人员素质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保护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 要加强检疫员的《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加强检疫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 确保检疫员掌握法律法规知识, 熟练检疫操作技能, 提高综合素质, 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 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县乡两级专业人员进行产地检疫技术培训和兽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每年有计划地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开展产地检疫, 并及时总结经验和积极创造条件, 力争达到产地检疫率100%的要求。

3 健全组织机构

各地要加强地方立法进程, 通过地方人大或政府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对逃避、拒绝动物产地检疫的行为, 制定严厉的处罚 (理) 条款, 适应基层产地检疫工作开展的需要。

县级政府主抓, 成立动物防检联动领导小组, 领导全县动物防检联动工作。各乡镇成立动物防检联动协调办公室, 成员主要是驻乡镇动物检疫员、乡镇动物防疫员, 接受动检站和推广站的共同领导, 处理日常防检工作事宜。成员之间要相互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 负责产地检疫工作的实施、产地检疫证明的开具。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层层落实, 建立健全畜禽检疫机构。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检疫网络机构, 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进行, 并使产地检疫工作全面化、制度化、规范化。

4 奖罚制度明确

要出台下发检疫人员奖惩规定, 并严格执行奖惩办法, 鼓励、促进检疫人员完成检疫任务。对产地检疫率和防疫密度全部达到上级规定标准的, 县级主管部门要对检疫人员发放补助工资或奖金。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视其情节轻重, 扣发检疫人员一定比例的工资。同时, 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和检疫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监督、相互促进, 对工作成绩突出者, 由县级畜牧业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5 加强产地检疫的宣传工作

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动物检疫工作对预防控制疾病、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畜禽饲养者、经营者的动物防疫和检疫意识, 使他们由被动检疫向主动检疫转变。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意识, 拒绝购买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 使违法经营者丧失经营市场。

提高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措施研究 篇6

关键词: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研究,措施

1 目前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逐步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 同时在我国各个乡镇也建立了动物检疫申报点。但是动物产地检疫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1],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养殖人员缺乏主动报检意识。目前部分养殖人员为了个人利益, 不主动参加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意识不到动物疫病对人类健康的威胁和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2) 养殖户居住分散, 加大了检疫难度。目前养殖户比较分散、不集中, 而且规模都非常小, 这对检疫工作人员来说在时间安排、人力、物力和交通等方面都增加了难度。由于工作人员缺乏和交通不便利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检疫工作不彻底。

(3) 法律宣传工作不广泛。由于目前缺乏与动物产地检疫相关的专业培训, 而且法律宣传不到位, 导致一些养殖人员意识不到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部分养殖户对此还会产生抵触心理, 不配合或逃避动物检疫, 严重影响了检疫工作的效率和执行力度。

2 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措施

(1) 对动物产地检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在各地区、各乡镇大规模地宣传动物产地检疫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2]。通过媒体途径加大力度宣传, 让群众充分意识到我国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及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从而使养殖户懂法守法, 并积极配合动物检疫工作。

(2) 加强动物产地检疫专业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深入学习法律知识, 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学习平台。实行考核制度, 上级部门经常对其工作进行抽查,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 保障工作人员安全, 建立完善的防疫基础设施。由于动物产地检疫专业人才的严重缺乏, 所以更要加强保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为此相关部门应注入大量的资金健全防疫基础设施, 改善目前的设备条件, 培养一支有素质、有文化的防疫队伍[3]。

参考文献

[1]刘学延, 吴吉广, 高振伟, 张德文.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产地检疫[J].吉林畜牧兽医, 2011, 15 (01) :25-26.

[2]马咸珍, 符文英, 赵文俊.农区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 2012, 18 (06) :88-89.

浅谈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之我见 篇7

1 产地检疫的意义

1.1 动物产地检疫的目的之一是预防和消灭动物疫病

动物疫病的发生, 流行特点决定了动物检疫人员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如果失去了这条原则工作就失去了意义, 根据这一原则, 动物检疫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动物进入流通环节之前也就是放在生产饲养环节。

1.2 动物产地检疫是一项基础检疫工作

到场到户检疫, 开展产地检疫, 可以把动物疫病消灭在最小的范围内, 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

1.3 以检促防

通过动物产地检疫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进行, 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质量

2 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

2.1 群众报检意识不够强

群众对产地检疫不很了解, 法制观念淡薄, 部分养殖户及干部群众对产地检疫认识不够, 认为产地检疫只是为了收钱, 不理解工作的真正目的和作用, 在动物销售或上市前不报检, 甚至想方设法逃避检疫。

2.2 产地检疫人员素质低

过去产地检疫人员大多数是由村兽医、防疫员等组成, 素质较差, 不专职, 造成管理难度大, 检疫水平低, 检疫事故多, 影响检疫队伍形象, 再加上产地检疫本身就是工作量大, 地域分散的特点, 个别检疫员敷衍了事, 甚至不看动物就出具检疫证明, 使产地检疫失去自身的重要意义。

2.3 服务措施不到位

有的站虽然设置了报检点, 报检电话, 但是由于工作人员少, 工作量大等原因, 经常出现报检时人不在, 报检后人不到的情况, 挫伤了群众报检的积极性。

2.4 监督措施不严厉

一是报检制度推行不力, 执行《动物防疫法》不坚决, 打击逃检拒检力度不够, 没有形成不检疫不能出售和收购的强大氛围;二是部分检疫人员不专职, 不负责任, 敬业精神不强, 没有做到全天值班;三是个别检疫人员出售、虚开检疫证明现象危害严重。

3 存在问题的原因

目前, 产地检疫工作依然存在群众报检意识差, 检疫服务不到位, 对养殖场管理不到位, 畜禽档案不健全, 逃避检疫严重等问题。分析原因, 制约产地检疫工作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检疫收费管理有误差

产地检疫管理的对象重点仍在收购者, 而收购者多是流动性大的专职人员, 也熟悉当地环境, 具有明显的逃避检疫意识, 为了节省费用不惜逃避检疫, 因此管理难度也比较大。应当把管理重心放在养殖者和出售者, 出售收购双管齐下。

3.2 打击逃避检疫与目前的治理公路三乱有冲突

目前公路四通八达, 特别是上路检查明令不允许, 使监督检查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3.3 饲养者报检意识较差, 不主动报检是普遍现象

应当加强对其管理, 建立畜禽养殖档案, 不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未经检疫出售者依法处罚, 促使其主动报检。

所以说, 要搞好产地检疫, 解决上述问题, 需要改变的是管理理念, 把重点移向饲养者。笔者认为, 我们不但要把产地检疫工作搞在禽兽离开产地之前, 同时还应对未欲离开饲养 (产) 地的畜禽进行不定时的检疫,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因为饲养者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 不必上路检查即可实施, 把过境采用路上拦截的方式转移到饲养场所, 更符合产地检疫在饲养地进行的要求, 同时也避免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4 解决产地检疫问题的建议

4.1 深入地开展产地检疫的宣传教育

一是印发传单, 制作展牌, 广播电视讲话等形式, 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提高群众特点是养殖者、专业收购商的守法意识;二是以防疫站为咨询点, 进行无偿咨询服务, 使广大饲养经营者认识倒产地检疫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4.2 增强产地检疫工作的服务意识

一是要提高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 检疫设施、交通工具、通讯设备要齐备, 电话、检疫人员姓名要公开;二是检疫网点要健全, 布局要合理, 群众要方便报检。动物或动物产品在出售或调出、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 货方必须向所在地方动物报检点提前申报, 并领取《动物或动物产品申报检疫证明》, 检疫员凭《报检证明》进行产地检疫, 对未按程序实施报检或产地检疫不合格的, 一律不予出具检疫证明。加强各环节的相互监督和制约, 有效地促进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

4.3 加强产地检疫人员的素质培训

因为动物产地检疫是到场到户到指定地点的检疫, 所以应聘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的担任动物检疫 (协检) 员, 每年应对动物检疫 (协检) 员进行两次以上法律法规知识、疾病诊断和政治素质为重点的培训, 使其成为一名合格的检疫人员。

4.4 严格执行检疫人员的奖惩制度

一是对在检疫工作中, 兢兢业业, 努力踏实的积极分子予以表扬和奖励;二是对马马虎虎, 没有责任心和知法犯法的人员给予批评和处分, 做到奖罚分明;三是对检疫人员出售、虚开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 发现一个, 严惩一个。

动物检疫工作 篇8

【关键词】定点屠宰;集中检疫;防范策略

对动物进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因为肉制品产生的疫病传播,确保提供优质的动物产品。因此切实抓好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工作是对人民健康负责,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1 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作用

动物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关系着所有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着极大的作用。

1.1 防控动物疫病

动物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能够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通过集中检疫可以及时发现动物的疫病,针对疫病进行及时的处理,防止疫病蔓延扩散。我国每年经过定点屠宰检疫出大量的染疫动物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这样能够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了消费者饮食方面的安全。如果分散屠宰和检疫,就可能发生动物疫病的远距离、大范围传播,对污染源难以有效地进行控制与处理。

1.2 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在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过程中,对动物来源、质量要严格把关,并且在屠宰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程标准和管理制度执行,可以对动物产品质量提供有有效保障。

1.3 追溯疫病,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动物的大量疫病都可以传染人类,轻则造成人体技能障碍,重则引起生命危险,通过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可以及早发现疫病,然后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阻止病害动物上市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对进入商场的动物产品要严格把关,对无检疫证明,没有佩戴合法畜禽标识产品要依法进行处理,可以对产生疫病源头进行追溯。

1.4 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动物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能够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甲型H1N1、禽流感、非典等造成人感染死亡事件都体现了开展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存在的问题

动物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但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运作,还应该科学系统的对屠宰检疫工作进行规范。不过,目前在定点屠宰检疫中仍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2.1 对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在我国部分地区,对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一直不重视甚至不支持。动物检疫是政府行为,同时也是公益事业,应该是政府安排业务部门的任务。但是目前我国部分偏远地区对检疫工作不够重视,对兽医部门不管不问,有关检疫的相关部门缺少相互间的沟通合作,工作相互推诿,导致检疫工作效率低下,从而伤害了检疫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2.2 缺乏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我国部分地区,群众缺乏安全意识,对动物产品质量要求不高,在购买动物产品时,不注意是否有检疫印章,只是片面地认为不腐烂、病死和变质的动物产品就可以,这样就促使了不法经营者的迅速产生。还有部分动物产品经营着,为了追求利益,忽视法律,背后私下加工病害禽畜产品,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2.3 检疫设施、方法落后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还是使用传统的检疫方法和工具,使用一把刀一把钩进行检疫,化验设施落手,一般的细菌和毒物分析都无法做到,导致有病毒不能诊断,有疫病不能监测,缺少必要的现代设施工具,不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2.4 专业队伍整体素质需要提高

我国部分地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符合实际工作的要求,专业技能、知识与工作实际需求相差太远,大部分人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导致工作水平低下,应该加强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2.5 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开展不平衡

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一直没有建立定点屠宰场,导致私屠乱屠现象大量发生,致使动物产品不合格、质量差、问题多,严重影响了消费市场。

2.6 缺少健全的法律制度

部分地区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完善,导致基层工作执法不严格,违法不追究的现象普遍发生,在对于添加剂,注水肉等问题的查处时,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可以參考依照,这样不利于动物产品的统一安全管理。

3 加强创新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策略

要加大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力度,促进我国动物防疫工作顺利进行,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需要有效的措施对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中的问题予以解决。

3.1 加强相关执法体系建设

加强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执法体系,建立明确的权责,有效的监督机制。改善执法手段,完善动物检疫人员的教育机制,提升动物屠宰检疫硬件设备,提高执法装备、效率和水平。

3.2 建立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完善动物屠宰检疫申报管理制度,做好动物屠宰检疫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创新屠宰检疫模式,推动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标准制度,保障上市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3.3 规范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监督执法行为

要全面规范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行为,规范屠宰检疫操作、记录、无害化处理和证章标识的使用,坚决做到定点屠宰检疫出证和无害化处理的一致性,加强定点屠宰检疫的工作质量。

3.4 强化动物定点屠宰集体检疫的监督检查

要依法加强对动物入厂屠宰、加工、贮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应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做到行为与技术的监督,内部与外部的监督,强化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监督管理机制。

3.5 完善信息反馈与举报制度

支持鼓励群众通过举报电话、网络、信箱等对不法行为进行举报,拓展监督的多方面渠道,加强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监督执法信息交流,完善举报违法信息上报、公式和通告的制度,实现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监督网络化管理。

结束语

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能够保障我国畜牧业的健康发展,防止外来疫源的传入,减少环境污染。这项工作落实于做好,还需要政府、相关单位以及经营者等共同努力,真正的让广大人民群众使用上安心放心的动物产品。

参考文献:

[1]刘文静,吕凤梅,定点屠宰厂(场)动物防疫监督要点[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1(08).

[2]王万俊,浅谈定点屠宰场检疫[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1(03).

动物疫病检疫净化工作总结 篇9

根据«2009逊克县布鲁氏菌病检疫净化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制定了《2009年逊河镇布鲁氏箘病检疫净化实施方案》,成立了检疫净化领导组织,落实责任,在畜牧局的指导下完成了此次工作。

一、按照<<方案>>要求,镇政府成立了布病检疫净化领导组织,具体检疫工作由畜牧站实施。

二、畜牧站集中人员对全镇所有存栏牛、进行清查,对检测期间购入的牲畜进行严格管理,并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牲畜布鲁氏菌病的防护知识和布鲁氏菌病检测、化验的重大意义的宣传。

三、采血前畜牧站组织各村防疫员参加了畜牧局举办的培训班,并进行了人员布鲁氏菌病的体检。

四、在采血工作中,镇政府高度重视,抽调人员,配备交通工具,创造宽松工作环境。工作人员能够不怕苦、不怕脏,本着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按规程操作,实事求是开展此项工作,并做好采血记录和初检记录。养殖户积极配合工作,为检疫净化工作的开展与顺利完成,提供了便利条件,也体现了养殖户思想觉悟的提高,对布病知识的了解程度和希望健康养殖,健康发展畜牧业的心情。全镇共检疫牛703头,检疫羊7970只,阳性0。

通过此次检疫,为净化布病,有效控制疫情的发生,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规范动物检疫工作促进养猪业发展 篇10

1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制度, 明确责任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 制定切实可行的动物检疫与防疫的工作实施方案, 稳步推进生猪饲养业的健康发展。工作方案要做到年初有布署, 有工作责任目标;年中有工作落实, 有工作检查;年底有工作总结。根据工作方案, 落实情况, 检查结果, 作为全年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畜牧局要与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控制中心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合同书, 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分别落实各所、中心的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要把检疫率、防疫率、挂标率和查处违法案件作为交叉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畜牧业的发展, 做到有章可循, 奖罚有据, 规范管理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

2 规范检疫行为, 把好进场关、养殖关和出栏关

养猪场是肉类食品的来源地, 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要达到国家规定。要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 必须对养猪场的进行严格管理。

2.1 科学健康引种

引进猪苗必须按照引进种畜禽的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引进种猪首先查看种源地养殖档案, 了解种源地生猪重要传染病的发生情况以及对此类传染病的预防接种情况。查看输出地检疫票证、输出地实验室检测报告和审批证明。引进后必须在观察场进行隔离观察, 同时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检。引进的种猪经过观察检查正常, 通过疫控中心实验室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养猪场进行饲养。

2.2 把好养殖过程的质量关

监督养猪场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 监督养猪场对饲养动物的投入品使用情况:一是有无违禁添加剂的添加, 二是对动物养殖场使用的兽药, 饲料加强监管, 特别要对国家明令禁止的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药物加强监管。使用兽药应遵循安全, 健康的原则。购进兽药要从有资质认证的兽药店购入。作好入库记录, 建立台账, 购进的兽药必须经过兽药认证。严禁在饲喂过程中使用国家违禁兽药。做到合理用药, 科学用药, 对症用药, 适度用药。根据药物及休药期的不同, 在出栏和屠宰前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每月定期开展养猪场免疫抗体水平监测, 对养猪场按照一定比例采集血清进行抗体检测。随时掌握各养殖场的免疫动态及效果。驻场官方兽医或执业兽医对需要出栏的畜禽是否达到休药期指导出栏。并对养殖场的生产技术、用药安全、消毒措施提出合理化建义并进行技术指导。

2.3 把好动物出栏关

规范动物养猪场报检行为把好动物出栏关;养猪场驻场兽医根据养殖档案, 兽药休药期记录, 为养殖户需要出栏的生猪及时审报产地检疫。官方兽医在3 d内到养殖场查验养殖档案、用药记录, 动物标识是否符合农业部规定, 瘦肉精检验为阴性, 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水平

实施动物检疫证明网络机打出证, 可以解决以前无法解决的问题, 可以弥补手工出证的不足, 实现规范出证, 便捷高效, 网络查询, 安全追溯, 有效防伪, 准确统计。手工书写出证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有效杜绝买卖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人员开阴阳票 (第一联和第二联头数不同) 、检疫人员跨区检疫、非检疫人员 (官方兽医) 出证、不按规矩出证、低价竞争、不按标准收取检疫费、漏检及篡改伪造检疫证明、检疫承包等问题。同时手工书写出证信息反馈差, 可追溯效果低, 不能有效的实施远程监督管理。检疫证明机打出证, 可以规范检疫证明出证程序, 使出栏、运输、屠宰、销售等环节的动物报检、检疫实现无缝连接, 便于全程监管和追踪溯源, 可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快速反应能力。

4 规范检疫程序, 做到严格检疫

4.1 屠宰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派驻到定点生猪屠宰场的官方兽医的职责:一是宰前检疫。生猪进场的查证验物, 随时对待屠宰生猪进行健康检查, 作好宰前记录;二是监督屠宰场工作人员对待宰场地进行消毒;三是监督屠宰场对不合格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监督屠宰场对待宰生猪进行瘦肉精检验;五是对宰后生猪产品进行检疫, 检疫合格准许出场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进场动物不得现场补检, 现场补检就违反检疫操作规程, 是不合法的。现场检疫必须有县动物疫控中心提供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才可以补检。监督员要随时抽查当天的票据与当天记录是否一致。

4.2 市场检疫

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划归农业局监管后, 在市场上应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负责对进入生猪交易市场的产品进行查证验物, 回收检疫证明;对在外私屠乱宰人违法现象进行查处。

4.3 交易市场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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