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空间结构十篇

2024-05-11

我国农村空间结构 篇1

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村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开始了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农村空间结构也在不断演化,不断地由历史上的封闭走向开放,开始与现代城市融合,并向着城乡空间结构一体化的方向发展。随着农村社会经济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农村发展中的空间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农村空间结构的调整也迫在眉睫。因此,本文将在回顾国内外关于农村空间结构的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农村空间结构演化的一般理论,分析当前我国东、中、西部农村空间结构的特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思路。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回顾

法国地理学者菲利普·潘什梅尔(1980)在《法国》一书中最早提出了农村空间问题,他认为农村空间包括土地所有者和土地经营、耕作体系和土地的农业利用、农村景观和农村空间整治,但他并未给出农村空间的明确定义,而是重点从土地利用角度分析了人地关系。日本学者小岛泰雄(1991)认为,日本农村的生活空间包括村落生活空间、次村落生活空间、超村落生活空间三种基本类型。撒拉·沃特摩尔(Sarah Whatmore,1993)在回顾英美乡村地理学发展演变的基础上指出,把农村空间作为环境资源来研究是符合世界发展潮流的。此外,发展中国家的学者也对农村生活空间的组织、土地利用方式、城乡相互作用等农村空间问题进行了研究。

姜邦桥、刘成刚(1988)研究了农村空间创新问题,其中包括土地集中机制、工业空间积聚机制、增长发动机制、空间传递和整合机制等问题;曾菊新(1994)研究了改革后小城镇大发展和经济因素变化引起的农村空间发展的新趋势;李家清(1995)研究了江汉平原农村空间网络的结构和功能;苗长虹(1996)分析了农村工业化带来的新乡村空间,包括新乡村经济空间、新乡村社会结构、新乡村地理空间;丁志铭(1996)研究了农村社区空间变迁问题,认为其变迁大致经过自然经济时期、转型期、工业化时期三个阶段,并呈现出平衡——不平衡——平衡螺旋式上升的趋势;张小林(1999)以苏南为例,从经济、社会、聚落三大空间结构的角度对农村社会经济变迁过程中的空间演变进行了分析;冯现学、林惠华(2002)以深圳市龙岗区为例,从城镇功能、产业布局、城镇规模、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大型配套设施的布置等方面探讨了城镇地域空间结构的构建;罗宏翔、哈颖(2005)研究了乡镇撤并对农村空间结构优化的影响。

总体上看,国内外对空间结构要素及其组成形式、聚落规模及其等级体系、城市空间结构、空间相互作用、社会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空间结构的特点及其演变趋势以及小城镇发展等问题有较多的研究和成果,相比较而言,对农村空间结构的研究则显得十分薄弱。就中国而言,地理学界对农村空间结构的研究比经济学界多得多,但各学科都缺乏关于小城镇发展与农村空间结构优化相互关系的研究,并且对于东部地区的情况研究较多,对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情况研究较少。

二、农村空间结构的内涵

在对农村空间结构下定义之前,有必要先明确农村的概念。本文中所指的农村,就是所有村委会地区的集合,这个集合有着与城市不同的生活、生产方式,具体来说农村包括小城镇和村庄(包含自然村落)。

目前我国对农村空间结构的研究还较少,在本文所涉及的文献范围内也没有对农村空间结构的内涵作出明确界定的,直接提出农村空间结构这个概念的也不多。罗宏翔教授在2005年发表的《乡镇撤并与农村空间结构优化》一文中明确提到了这个概念,他认为:“农村的空间结构主要取决于村庄和小城镇的数量、规模、发展水平及其分布状况”,他详细分析了乡镇撤并对农村空间结构优化的影响,但他也没有对这个概念的内涵进行明确的界定。

一般认为,空间由点、线、网络和域面四个要素以不同的方式组合而成,小城镇是农村空间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点。根据笔者对农村空间结构的理解,并参照其他学者对农村空间结构的研究成果,本文将农村空间结构定义为:一区域内某一时间点上村庄和小城镇的数量、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的静态的对比关系及其空间分布状态,以及在不同时点上该区域内小城镇与小城镇、村庄与小城镇、村庄与村庄之间的空间相互作用所带来的空间变化状况。这个定义中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①对农村空间结构的研究首先要明确研究的区域范围,是一个国家、一个省,还是一个市/县、乡镇等;②农村空间结构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有机发展的过程,但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特征,因此对农村空间结构的研究既要注重静态时点上的研究,也要注重连续时点上不同的变化特征和趋势;③农村空间结构是一个点、线、面及三者相互作用的过程,点、线、面的变动及其相互作用都对农村空间结构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农村空间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和特征

区域空间结构是人类经济活动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空间反映,是社会、经济变动过程的结果。空间结构与社会经济结构是相互作用、相互关联的。按照区域经济活动的稳定与否,区域空间结构状态可以分为均衡和非均衡两种。均衡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中更多的是非均衡的空间结构。对应的,农村空间结构也有均衡和非均衡两种,并且总是由均衡向非均衡,再由非均衡向着均衡螺旋式发展,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特征。小城镇和村庄是农村空间结构的主要构成要素,且小城镇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本文在分析小城镇和村庄的阶段性演变特征的基础上认为农村空间结构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低水平的均衡阶段

该阶段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在自然经济时代,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小城镇的规模较小,数量不多,辐射范围很小,数量增长也很缓慢;大部分农村布局分散,远离城市的辐射范围;在少数农村内,形成了以个别小城镇为中心在较小范围内独立运行的经济活动;小城镇与村庄在发展水平上差距不大。这个时期村庄的个数远多于城市,且还在继续增加,规模也在慢慢扩大,而城市不仅数量少,规模也小;人口主要聚居在村庄,城市人口比重很小,且长期以来变化不大,而农村人口一直在增加。总体来看,这一阶段小城镇和村庄的共同特征是数量少、规模小,经济发展水平低。小城镇与小城镇、小城镇与村庄、村庄与村庄之间相隔较远,布局十分分散。

(二)各生产要素向小城镇积聚的非均衡阶段

工业革命以后,自然经济逐渐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积聚与规模经济开始成为经济活动的主要特征。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收益递增逐渐占据经济发展的主流,农村内各生产要素开始向城市、小城镇或经济发达的村庄积聚。当村庄的非农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村庄就发展为小城镇。这一阶段小城镇发展的主要特征是数量迅速增加,农村地区被数量迅速增加的小城镇不断纳入腹地范围,村镇体系开始形成;小城镇与村庄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开始出现。如果农村人口继续增长,则村庄的规模还会继续扩大,村庄的数量也会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比例增加,城市数量逐渐增加,规模逐渐扩大。

这个阶段小城镇和村庄的共同特征是数量增加、规模有所扩大。小城镇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较快,并且小城镇附近聚集了一定数量的村庄;村庄经济虽然得到了发展,但是与小城镇相比,水平还比较低。

(三)村镇重组的非均衡阶段

当所有的农村地区都成为小城镇的腹地时,小城镇的数量增加也就到了极限,小城镇的发展开始从数量增加转变为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发展小城镇的数量可能会减少。这时农村空间结构的发展进入了第三阶段。这个阶段经济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大量涌现,交通网发达、多种运输综合发展。由于环境承受能力的限制及成本提高等问题,大城市开始将某些低层次的经济活动向下级城镇扩散,城乡互动加强。经济活动的频繁也加强了小城镇与乡村之间的联系。此时的农村空间结构处于变化之中,经济增长的均衡问题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总体上看,当前中国小城镇的发展止处于这个阶段,并对小城镇发展做出了一些调整,如乡镇撤并。此时,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数量迅速增加,规模迅速扩大;农村人口不仅在比重上下降,而且绝对量也不断减少,因此,村庄的数量持续减少。

这个阶段小城镇和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都有了质的提高。而小城镇的数量由迅速增加到稳定,并向着质量提高和规模扩大的方向发展;村庄数量则开始减少。村庄与小城镇的布局逐渐合理,每个小城镇周围都聚集了合适数量的村庄。

(四)城乡空间结构一体化的高水平阶段

这一阶段,整个社会已经进入后工业化时期,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社会成员的收入达到很高的水平,交通和通讯系统已经普遍实现现代化,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农业与工业之间已经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农业实现了高度的现代化。城乡之间就业、收入、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农村空间结构上,已经形成城乡之间、小城镇之间、小城镇与村庄之间、村庄与村庄之间的互动网络。

此时城市化已经实现,农村人口比重很小,村庄的数量和规模都不大;小城镇的数量稳定或稍有减少,但其规模更大、质量更高。小城镇和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并且空间布局合理。农村空间各个组成部分完全融合为有机整体,整个空间系统处于均衡稳定状态。

四、我国农村空间结构的特征及优化思路

(一)我国农村空间结构的特征

根据农村空间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和特征对目前我国的农村空间结构进行划分,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西部地区的部分农村,特别是处于边远山区、落后地区的农村空间结构还处于低水平的均衡发展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小城镇规模小,小城镇和村庄布局分散、没有明确的分工,并且在发展水平上差距不大,小城镇对农村经济发展几乎没有起到带动作用。这些农村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自然条件恶劣,教育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十分落后。

2、中部地区和西部发展较好的地区的农村空间结构则处于各生产要素向小城镇积聚的非均衡阶段。农村基本上已经走出孤立、封闭的发展模式,开始与城市有着或多或少的经济联系,生产要素流向城市或小城镇,城镇的规模等级体系基本形成,但职能分工不明确、结构雷同现象普遍存在,空间布局不合理。

3、东部地区的农村空间结构总体上是处于村镇重组的非均衡阶段。已经形成了等级规模比较协调、空间布局比较合理的城镇体系,小城镇的数量由数量增长进入质量提高阶段。此时城市的积聚与扩散机制对农村空间结构的变动有较大影响,小城镇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强。

4、东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的农村空间结构已经具有第四阶段的一些特征,经济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交通系统相对完善使得城乡的界限已经出现模糊化的趋势,农村人口已经不再以从事农业为主,而是开始从事第二、三产业,其生活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等。

总体来看,我国中部和西部的农村地区还处于农村空间结构演变的前两个阶段,小城镇还处在以数量增长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即便是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东部农村地区,也还处于农村空间结构演变的第三个阶段,与农村空间结构高水平阶段的差距还十分巨大,因此,优化农村空间结构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优化我国农村地区空间结构的思路

空间是农村存在的基本形式,是农村社会经济活动的载体。在农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人口结构、劳动结构、空间结构中,农村空间结构是最基础的结构,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农村空间结构的优化是人们利用农村空间结构的特点、作用和演变规律,对农村空间结构加以改善,以实现各种要素的最优化配置。不同的空间结构带来的农村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不同,农村空间结构的优化可以使农村各生产要素的价值最大化。

农村空间结构具有系统性、区域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农村空间结构的系统性即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要素之间和空间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稳定的联系;农村空间结构的区域性即不同类型的地区(如平原和山村)、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其农村空间结构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农村空间结构的动态性即空间结构的组成要素在结构和功能方面都会随时间的推移发生一定的变化。我国地域辽阔,各农村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即便是同一农村地区的内部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因此,优化农村空间结构,要按照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西部地区的部分农村,特别是处于边远山区、落后地区的农村,这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要促进这些地区农村空间结构的优化,可以继续增加小城镇的数量,重点培育一些发展相对较好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城镇,以小城镇的发展带动周边村庄的发展,促进城镇体系的形成。

2、要促进中部和西部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的空间结构的优化,首先应明确各小城镇的职能分工,尽量排除结构雷同的现象;在空间布局上,尽量做到小城镇在该农村地区内均匀分布,并且每个农村地区都有一定数量的中心镇,以中心镇带动小城镇和村庄、小城镇带动村庄及中心镇、小城镇和村庄之间的相互作用来促进该农村地区的发展。

3、东部农村地区空间结构的优化,则应注重小城镇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同时形成分工明确的城镇体系;在城市向农村扩展的过程中应顾及到社会和环境问题,促使经济向均衡的方向发展。

我国农村空间结构 篇2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治理,法律规范

一、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以及困境

目前, 我国央行与银监会推出的农村金融改革的试点之一——小额贷款公司正在各地蓬勃发展。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 民间投资意愿不高。然而, 小额贷款公司却是当前仅有的几个民间投资热点之一。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 全国已经有1144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与此同时, 还有127个村镇银行开业。由于民间投资热情不减, 为了解决僧多粥少的问题, 很多省份都把小额贷款公司的门槛从3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5000万元, 甚至到1亿元人民币。从整个金融层次来说, 我国最缺的就是能够有效地给那些小企业、给农户在最基层提供金融服务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我国并不缺资金, 也不缺好的小企业及有信用的农户。缺的是能够一直深入小企业、深入到农户的多元化金融机构。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制造一个很好的金融“毛细血管”系统。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就是这样的金融“毛细血管”。别看现在才有1千多家, 如果有措施配合, 完全有可能建立3千家, 5千家。我国有1600个县, 假如每个县有两个, 就有3200个小额贷款公司;我国还有800个城市的区, 一个区批两个, 也就1600个。每个小额贷款公司贷出1亿元到2亿元人民币, 就有5000亿元到10000亿元的资金真正地贷到了小企业、贷到了农户中去。如果有了这一体系, 我们就可以较好地解决全世界都没有很好解决的小企业、农户贷款问题。 (1)

2010年9月上旬, 全印度妇女民主联合会成员与其支持者在印度储备银行 (印度央行) 门口抗议示威, 且成千上万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停止偿还贷款。2010年10月末, 印度一家顶尖评级机构发出这样的警告。“政府需要有所动作, 以免 (安德拉邦) 高达67亿美元的印度小额贷款市场崩溃”。小额贷款市场整体规模虽然并不是很大, 然而, 其意义并不止于规模。于是, 一度被誉为“穷人的银行家”尤努斯所创的小额信贷模式面临大考。印度是世界最大的小额金融市场之一, 印度南部的安德拉邦是印度小额贷款的主要集中地, 全印度约30%的小额贷款都是在这个邦发放的, 平均每个家庭的小额信贷负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倍。虽然到目前为止, 小额贷款引发的不利事件还仅出现在安德拉邦, 但足以令人震惊。2010年11月, 印度的小额信贷领域已麻烦不断。贷款人控诉借贷方收取不合理的36%的贷款利率, 而且通过高利贷催款员催逼收债, 造成超过30起的自杀事件。而在危机前, 这一领域号称贷款的归还率达到99%。 (2)

就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困境来说, 一是缺乏后续资金。由于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旺盛, 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二三个月后就已经把全部注册资金都贷出去了。小额贷款公司拥有对小企业与农户的贷款能力, 社会上也有大量的需求, 但受资本金的限制, 不能扩大贷款业务。即是说, 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 不能吸收存款。但又没有别的机制能够从其它金融机构得到批发贷款。而按规定从银行内最多可能得到资本金50%的贷款, 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发挥作用。目前, 典当行等机构都能从银行得到受信。因此, 对小额贷款公司也应有一个根据他们的绩效扩大后续资金的机制。二是税收歧视。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 但却是按一般的公司上税, 这就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税务负担。如银行业的所得税是按存贷利率之差来征收的, 而对小额贷款公司却是按贷款的全部利息收税。小额贷款公司打的是短平快, 贷款三个月就周转一次, 与一般的金融机构相比, 交的流转税也特别地高。目前, 国家对农信社有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 各地对商业银行、农信社从事小企业贷款、农户贷款还有很多扶持政策, 但对同样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却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三是不能参与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从事贷款业务需要了解贷款企业与个人的诚信信息, 而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对小额贷款公司并不开放, 小额贷款公司所掌握的大量的企业与个人的信息也不能加入征信系统, 这就大大地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四是发展前景不明。小额贷款公司完全用投资者的资本金从事贷款业务, 从商业模式上讲是不可持续的。作为一个过渡形式, 小额贷款公司最终或者能接受批发贷款, 或者升级成村镇银行, 这即是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文件给出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但是, 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政策细则却一直没有出台。市场上还不时传出很多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不利的信息, 这就造成了投资者的很多疑惑。在一些地方, 投资者的热情已经开始消退。

二、如何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关注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困境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困境究其原因就是投资前景不明朗, 公司盈利空间日渐缩小。笔者认为, 时代发展至今, 国际化经济趋势日渐明显。而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是公司形式之一, 贯彻公司治理结构即可以为公司的利益服务。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 (财产所有者)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利益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简单地说, 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 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采用的是“三权分立”制度, 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通过权力的制衡, 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 又相互制约, 以保证公司顺利运行。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 由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降低代理成本, 使所有者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 同时又保证经理层能以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投资者 (股东) 的投资回报, 即协调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 由于股权分散, 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 公司被内部人 (即管理者) 所控制。这时控制了公司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 侵犯股东的利益。这种情况会引起投资者不愿投资或股东“用脚表决”的后果, 会有损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而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 (股东) 的控制与利益。二是公司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和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公司各集团的利益关系, 同时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有英美模式、日本欧洲大陆模式等。英美重视个人主义的不同思想, 在公司中的组织是以平等的个人契约为基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制定了这样一套合乎逻辑的形态, 即依据契约, 给予索取企业利润并承担经营风险的股东一定的企业支配权, 使公司在股东的治理下运营, 这种模式可称为“股东治理”模式。它的特点是公司的目标仅为股东利益服务, 其财务目标是“单一”的, 即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股东治理”结构模式下, 股东作为物质资本的投入者, 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它可以通过建立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 使其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 由于经营者有着不同于所有者的利益主体, 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 经营者有控制企业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 若信息非对称, 经营者可能会通过增加消费性支出来损害所有者利益。至于债权人、公司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则可能会因不直接参与或控制企业经营和管理, 其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侵害, 这就为经营者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创造了条件。日本和欧洲大陆尊重人和, 在公司的经营中, 提倡集体主义, 注重劳资的协调, 与英美形成鲜明对比。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公司的目标并非唯一的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的本质是系列契约关系的总和, 是由公司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组成的契约网, 契约本身所内含的各利益主体的平等化和独立化, 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独立的关系, 契约网触及的各方称为利益相关者, 公司的效率就是建立在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之上。为了实现公司整体效率, 公司不仅要重视股东利益, 而且要考虑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 一个采取不同方式的对经营者的监控体系。具体讲就是在董事会、监事会当中, 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 其目的旨在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这种模式可称为共同治理模式。

三、关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 强调行业监管者——银监会的监督管理。一是遵循业内的监管原则。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原则;遵循独立性原则, 即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受法律保护, 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遵循协同原则, 即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奉行应有的监管理念:“管风险”, 即坚持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管内容, 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控, 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管法人”, 即坚持法人监管, 重视对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金融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 并通过法人实施对整个系统的风险控制;“管内控”, 即坚持促进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率的提高, 注重构建风险的内部防线;“提高透明度”, 即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 通过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 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规定如实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实地查阅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的账表、文件、档案等各种资料;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核准;与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要求其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做出说明;收集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相关数据资料, 运用—定的技术方法研究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总体状况。四是监管的工作目的:①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 保护投资者和贷款者的利益。②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 增进市场信心。③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增进公众对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的了解。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维护金融稳定。

其次, 从公司治理结构谈起。在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29条中, 特别强调要建立新型的、民营的金融机构, 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与村镇银行就是落实29条的重要措施。①当务之急是解决运营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资金问题。建议国家通过招标的方式, 由商业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给运营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 国家给予部分担保。在这个方面, 孟加拉国就有很好的经验。孟加拉国有一个专门的国家基金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在给批发贷款之前, 这个基金首先要审查申请的小额贷款机构是否符合条件, 是否有能力回收贷款, 是否真的把资金贷给了贫困户。然后, 由基金有偿地提供批发贷款。②商业银行给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发贷款也可以算在他们给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中, 开始时应谨慎一些, 要严格挑选那些真正好的小额贷款公司, 且贷款额度开始时应小一些, 以后逐步扩大。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 同时就会对他们的业务进行监管, 也就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有了这一机制, 不但现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能提供更多的贷款, 还会有更多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从而出现用很少的国家投入来调动几千亿元的贷款资金注入到小企业和农户中去的情况。③经过一段时间后, 小额贷款公司证明其能够用好批发贷款, 就应该逐步让这些办得好的公司升格成村镇银行。当然, 也应该放开对村镇银行的种种约束。现在办村镇银行首先要商业银行作为大股东, 导致村镇银行很难大规模发展。在时机成熟时, 这一规定可以有所松动。④还应该有一批公益性小额贷款公司专门给贫困地区、农村中的贫困户进行贷款。因为对这些人的融资完全用商业化的办法是解决不了的。应该在政策上为此开一个口子。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尤努斯教授就申请在中国创办类似公司, 3年了都还没有批下来。这是因为我国还没有一个机制, 让公益性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发展起来。尤努斯说, 公益性的小额贷款与商业化的小额贷款就像美式足球和英式足球一样, 尽管都叫小额贷款, 但有根本的不同。五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最大风险在于非法集资。一定要严格监管此类集资。不然的话, 只要出现几个非法集资的公司, 发生几次挤兑, 就有可能把整个小额贷款公司系统给关了。有关部门应该增加人手, 专职监管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问题。 (3)

第三, 公司治理对小额贷款公司全面发展的重要性。良好治理的关键目标是保护股东利益, 尤其是小股东的利益。只有这样, 才能确保公司的目标和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问题包括:股权不明晰;所有权过于集中或内部人控制, 缺乏有效的制衡关系;管理层缺乏来自外部的帮助, 没有足够的激励;关联交易不规范;会计和财务体系不完善, 财务报表质量很差;缺乏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等。目前, 我国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对公司治理的认识很薄弱, 更多的是短期行为。因此,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一套符合其自身实际情况的公司治理体系, 使董事会能更好地进行决策, 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管理才会更有效。一是公司治理本身也在不断发展。在我国, 刚刚完成转型的公司有责任在公司治理原则里列明的法规框架下操作, 然而看起来很少有企业遵守此框架。笔者认为, 企业高层领导要认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才能确保投资者不会失去信心。二是参照欧盟中小公司的治理,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 特别是西部小额贷款公司应将国际通用的公司治理惯例与本公司实际相结合。就是把公司治理这个任务分派给企业里的一个人, 让其承担公司治理的责任。如英国, 法律就规定有限公司必须有一个特定的人来负责公司的治理事宜。具体而言:①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应理解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怎样为企业的长期利益做出更好的决策。②决定良好的公司治理在哪些方面能够有助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③最重要的是贯彻落实。 (4)

第四, 政府干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历来是学界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一种对制度环境的应对, 公司治理内生于包括政府干预在内的种种外在制度因素之中。政府往往通过控制公司来实现对经济的干预。如Bortolotti和Faccio对1996年以来OECD国家的141家经过私有化的公司控制权结构演变进行考察发现, 政府在公司私有化之后并未真正放弃控制权, 这样的私有化被作者戏称为“不情愿的私有化”。在2000年, 在所谓私有化的公司中, 有62.4%的公司要么最大股东仍然是政府, 要么政府仍然通过种种方式行使特别控制权。代理学派认为, 政府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政府通过对国有公司的控制将其自身的多重目标转化为公司的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程度又是不可测量的, 由此造成对公司管理者的激励较低 (Tirole, 1994) 。由于存在与国有企业控制有关的激励问题, 代理学派亦认为, 国有企业的效率最终取决于其内部效率与资源配置。 (5)

简言之, 从政府的角度出发, 目前要推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一应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 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 为公司治理提供组织保证;二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为小额贷款公司治理提供政策法规保障;三应加大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力度, 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度, 为小额贷款公司治理提供信用保障。

注释

1 汤 敏:“谁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成长”, 汤敏的博客, 2009年11月4日。

2 “‘尤努斯模式’印度之困”。2010年11月4日, 《21世纪经济》报道:。小额信贷机构的部分资金来源是商业银行。代表着印度的44家小额信贷顶尖贷款机构的小额金融机构联盟 (MFIN) 不久前称, 商业银行给予他们的贷款已经干涸, 而贷款人不愿意归还贷款。

3 汤 敏:谁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成长, 汤敏的博客, 2010年7月21日。

4 崔春华:民营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迫在眉睫, 《陕西日报》, 2004年12月28日。

略论我国农村权力结构的完善 篇3

关键词:农村;村民自治;权力结构

一、我国农村权力主体及其之间的关系

(一)党员与党支部。

在农村,党支部是由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党员要想进入党支部,必须获得相当一部分党员的信任和认同,这种信任和认同来源于其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办事能力,以及自己良好的形象。但是在调查中发现,在农村,党支部有时并不是优秀的人员,原因在于,一村党员一般数量相对较少,选票比较容易控制,有些人便会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拉选票,党员与党支部也就有了一层“灰色”关系。

(二)村民与村委会。

村委会是村民选出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作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机构。在现实中,我们发现村委会给往往人们留下的是一种“土财主”的印象。普通村民一旦被选入村委会,总会在政治和经济上,为自己谋得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村民们一般都会争着去当村官,村民中流传着“要想富,当干部”说法。近年来,像山西“百万村官”等贿选和暗箱操作的行为的发生,也在很大程度上验证了这种说法。

基于以上状况。势必造成村民与村委会关系的异化。村民对村委会是一种很复杂的感情,可谓是又恨又畏。村委会的贪污腐化造成村民对他的憎恶,但村民对他还是有所畏惧的。村委会作为农村的“官方组织”,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农村村民的知识和文化水平比较低,一旦与乡镇政府产生了某种事务关系,他们一般需要村委会去说和,而乡镇政府又需要把与农民的各种事务来往,通过村委会上传下达,因此,村委会“中间人”的地位就形成了,并且这种地位是无人可以取代的,村民有求于之,不得不畏之三分。

(三)村民与党支部。

党支部作为农村村民先进分子的领导机构,对村民自治的实施进行监督,推动农村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设,真正实现农民村民自治的权利。由于党支部并不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理论上不对村民负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党支部直接参与全村各项事务的管理,党支部特别是村支书往往农村事务事实上的最高领导者。

同时,村民对党支部的权力来源也存在质疑。理论上来讲,党员是农村中的先进分子,并且在过去曾经是农村指定管理者。但实际上,农村党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总体而言不是很高,更何况,入党的权利又往往被那些先天就有政治优势的家族所把持,又进一步影响了党员素质和党的声誉。村民还是有加强对党员及其党支部监督的愿望的,他们希望这种监督应该是实实在在的,应当有制度保障,不应停留在党的群众路线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理论和口号层面。

(四)党支部与村委会。

有关农村“两委”关系的现状,学术界有多种观点,我们比较赞同划分方法是:把当前农村两委关系分为五种类型:一是协调型。村中大事原则上先由“ 两委” 共同研究。二是包揽型。村党支部包揽一切, 村委会是个摆设。三是游离型。村支书难以驾驭村主任, 矛盾没有激化。四是对立型。两委依靠各自势力, 互不买账。五是一体型, 由村支部书记兼任村主任。[1]当前情况下,五种类型在全国均有出现,但比较多情况是倾向于第二种类型,只是村委会的地位稍微有所改善而已。

造成上述以上情况是有历史原因的,在村民自治实施之前,由于党政不分的原因,村党支部完全管理着全村的事务,这种制度在我国实行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再加上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低,使得村民自治严重打上了“以党治村”的烙印。更何况,由于政策上的惯性,党支部相对于村委会,更容易得到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信任。从而使村民自治下,党支部取代村委会履行职务,由村民自治的领导者和监督者易位为农村事务的管理者,由于两者的权力法定和事实的混乱,很容易造成了“两委”关系的紧张。

(五)乡镇政府与“两委”。

总体而言,我国村民自治经历了乡镇政府居于指导, 村民自治从属阶段,和村民自治占主导, 政府指导从属两个阶段。[2]由于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严密的组织,乡镇党委作为村支部的上级组织,对村支部的近于绝对的领导,无可厚非,乡镇党委不但可以左右村支部的选举,而且即使对于在农村发展党员也有话语权。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这种指导行为不具有行政强制性, 但是村民委员会和乡政府的实然关系体现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如果村民委员会与乡政府的关系过于疏远, 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得不到国家政府的指导与管理,导致了村民委员会自治权过于宽泛, 乡政府对国家对农民的政策不能很好的落实, 村民权利得不到保障。村民委员会和乡政府的关系过于紧密, 村民委员会的各项自治活动都必须争得乡政府的同意, 乡政府安排下来的任务, 村委会没有选择权的服从, 导致了村民委员会失去了其本身为村民服务的职能, 乡政府作为国家的基层权力机关, 权力延伸到自治地方村一级, 村民自治制度失去了其本质意义, 从而产生了乡政府干涉选举的现象。[3]

二、农村权力结构的实质

(一)家族利益。

从乡村起源来看,农村是按照血缘关系的一代代沿袭下来的人群集合体。在农村仍然存在着某些落后的封建思想,比如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虽然没有以前那么严重,但还是潜藏有这种意识。

村民自治下农村权力结构,也就不可避免深深打上了家族利益的烙印,由于村委会是村民按照一人一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的,并且在农村,血缘关系具有天然的向心力,再加上家族内部也会有人出面协调,所以人口多的家族往往在选举中处于优势。事实上村委会干部也往往少不了那些势力强大的家族,因为如果这些家族如果不当选,家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就很难去协调,村委会在进行村务管理时,必然会面对来自这些家族的阻力,如果这些家族的势力足够大的话,村委会也往往面临无法履职的风险。

(二)经济地位和利益。

经济地位。随着市场经济向农村的渗透,农村的贫富差距也日益明显,经济地位也成为影响农村权力结构的重要因素。经济地位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由于村干部的作风问题长期以来不尽如人意,同时也没有起到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这些人先行致富以后,他们也往往会谋求某种政治上的作为,以扩大自己在农村的影响力,同时这些人的经济条件也为他们的竞选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政治上的地位和优势又会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

经济利益。村民自治背后隐藏着经济利益的较量,从“百万村官”到目前的屡见不鲜的贿选行为,究竟这些人投入者这么多为何而来?根据调查发现,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确实有些人不屑于从事村务的管理,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这也是一种投资,也是会带来收益的,对收益的认识不同,以及获取收益的手段不同,获得的收益也会不同,他们愿意投入的数量也会不一样,这也会影响农村权力结构。

(三)政治地位和利益。

对于党支部而言。发展党员是有限制的,在农村发展党员往往是党支部所有党员相互博弈的结果,一般而言,在一个家族里面,如果其党员比较多,无论是在今后的发展党员还是在党支部竞选上都会处于有利地位。而对于那些没有党员的家族,往往会拒之于党支部之外,这其实也是既得利益者理所当然之行为。

对于乡镇政府而言,他们需要的是一届能够很好执行其政策的村委会或党支部,因此在党支部和村委会选举中,往往会对选举产生一定的干扰,以便产生一届符合他们心愿的村委会和党支部,在村委会履职过程中,面对群众的上访和反对村干部的意见,他们会采取一种压制的态度,因为这样对他们更有利。

三、当前农村权利结构下实行村民自治的对策

(一)加强村规民约的制定

由于我国农民由粗放朴实的性格,且政治、知识文化水平又不是很高,因此,纪律性和自觉性相对就比较薄弱。同时,受家族利益和自私自利意识的影响,农民很容易走上狭隘的家族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极端,因此加强村规民约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农村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因充分考虑到对弱势家族、弱势群体的照顾,以实现实质的民主,应加强对个人私利膨胀的限制、杜绝不良习性,加强对党员、党支部、村委会的监督,并对上述情况有严厉而有效的制裁措施。另外,村规民约的制定要切实可行。一方面,要有奖有罚,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另一方面要有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实施,不因权势、地位、金钱而转移。

(二)改善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指导监督

在选举中,乡镇政府应派专门的工作人员,成立选举指导委员会,对选举进行指导和监督,这种监督是自上而下的,但易出现“ 干涉选举”的现象, 乡镇政府要明确其在选举中的职能, 转变监督方式, 从而真正的代表国家对民主选举进行监督。[4]

在村委会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乡镇政府应坚持以指导为主,努力与“两委”保持距离,从而给“两委”以独立的身份,才便于对其的监督。乡镇政府一方面要尽力采纳村干部反映上来的问题和意见,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听取普通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下基层调研,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道路,实现对农村村民自治权力的监督。

(三)完善村民自治的内部监督机制

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内部监督和权力制衡机制,以防止权力的异化和滥用。具体而言,党支部应当从农村具体事务的管理中撤离处理,真正成为村民自治的领导者和监督者,由村委会直接行使村务管理的权力。党员和党支部应当受到村民的监督,才能使党真正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组织,并且不至于使入党的权力垄断在少数人手中,把农村的先进分子拒之于门外。村委会的权力也应当受到村民的监督,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建立村民监事会。

(四)加强政治文化教育,提高村民民主意识和知识文化水平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必须一切从实际从发,实事求是,村民自治也必须正视我国农村的现实状况。目前看来,我国农村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和政治民主意识普遍较低,家族观念浓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曲解了村民自治的本意,因此提高我国农村农民政治文化水平当务之急,并且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张连香,村民自治下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研究综述, 福建党史月刊,2008年3月

[2]李应,浅析村民自治下的乡镇政府角色转变及其成因,大众文艺(理论),2008年7月

我国农村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研究 篇4

一、我国农村金融结构现状分析。

20银监会以“低门槛、严监管”为特点,开放农村金融市场。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的政策,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更多新的信贷产品,有效促进和改善了农村金融结构,使我国初步形成了农业政策性业务由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商业性的农业高端业务由农业银行承担,农业基层业务由县级和乡镇级的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承担的多层次农村金融结构。随着农村经济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现行的农村金融结构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结构性特点日益突出。

(一)农村地区投入结构失衡。

由于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的特征相违背,农村金融机构中农业银行的信贷投放重点由农业转为工商业,其业务范围由农村逐渐转移到城市。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年报,到末,全部涉农贷款余额1.5万亿元,占其贷款余额的30%,其中直接用于农业的贷款只占10%左右。其他3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也设有分支机构,但这些机构主要是吸收存款,除了向大型乡镇企业贷款外,基本上不向农民、小企业贷款,最终导致大量农村资金的外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农村区域主要的政策性银行,随着粮棉油流通体制的变革,农业发展银行从最初的综合性职能演变为主要承担粮食收购贷款等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农村企业和农村发展投放的信贷资金很少。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与农户金融需求对接的有效贷款保证手段等问题,使得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对农户大额贷款的“惜贷”和“减贷”现象,农户的大额贷款非常难获得。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户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结构的调整,制约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作为农村经济主力军的乡镇企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迫使其走科技投入、技术创新和提高企业人力资本水平的科学道路,企业增加值近几年占全国GDP的比例逐年提高,超过了25% ,然而,乡镇企业贷款额占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额的比重却逐年降低。一方面,乡镇企业平均生命周期较短,容易给金融机构造成坏账呆账,其贷款申请容易遭受拒绝;另一方面,乡 镇 企 业 由 于 自 身 资 金 实 力 较弱,自有资金很难满足中长期投资需求,而其在金融部门的信贷大多是短期贷款,因此所借资金的周期与企业需求也不相匹配,再加上我国中小企业基本上没有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的资格或能力,所以资金缺乏、借贷资金的周期不匹配严重制约了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

(二)农村金融结构效率不高。

要保持较高的效率性,金融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产权、充分竞争和严格的破产约束,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这3个方面都不具备。无论是农业银行还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都不彻底,产权关系不明晰;农村金融机构种类相对单一,自然地区垄断现象严重,无法开展竞争;为三农服务的政策限制和信用社主力军的垄断地位,使信用社破产约束失灵,农业银行是国有银行,大到不能倒闭,也存在破产约束失灵。因此,提高运营效率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的缺乏使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整体上处于低效率运行状况。其表现,一方面是利率的非市场化。由于我国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不高,资金供给的政策性因素依然存在。虽然信用社贷款利率可以浮动,但毕竟都是在为“三农”服务的大政策指导下的浮动,真正的市场利率尚未形成,更何况存款利率仍然是计划利率,这自然限制了储蓄—投资转化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表现为政府对农村金融采取的强制性制度安排。 以来,4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撤并了6万家左右县及县以下网点机构,分支机构总量减少的比例平均在39%左右。县及县以下区域的主动撤退,自然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独占地位,其实质上更多是由于政府对农村金融的一种强制性制度安排,主要体现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保护。农村信用社由于本身制度缺失所带来的困境,亏损挂账高居不下。

(三)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功能错位。

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功能应立足于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农村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和手段。它与个体私营经济在产权设置、运作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多的相似性,从而能产生一种制度上的天然亲和力;农村信用社规模小、机制灵活、管理层次少、自主性强、运行成本低,比较适合农村个体私营企业融资需求的特质。

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功能错位,存在与国有商业银行争业务、争市场的现象,盲目扩张规模,偏离了合作制的发展方向。农村金融机构在资金投向、服务对象上没有突出以农村经济为主、为“三农”服务为主,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各种区域性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不乐意为农村经济提供融资服务,部分农信社的定位根本不在小农贷款甚至不在农业,而选择工商企业和国有企业,这使得资金本来就不富余的农村地区资金更加匮乏,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不能填补国有商业银行服务方向转变和机构设置转变改革所留下的农村服务空白,无力承担起改革所赋予的重任。

(四)农村民间金融缺乏管理和引导。

长期以来,民间金融在我国被视为非法,多以地下金融的形式存在。由于金融管制、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正规金融在农村信息不充分等种.种原因,民间金融组织在我国农村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然而,民间金融既没有立法,也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手段,只有在严重风险发生时才予以清理。农村民间金融市场中契约关系不发达,主要依靠道德伦理准则约束交易行为,在信息不对称、外部管理缺位的情况下,一些投机分子和不法分子利用民间金融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给农村经济金融稳定带来了风险隐患。无论从组织类型、分布还是资金规模来看,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活动的广泛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监管却相当滞后。目前我国金融业几乎为国家所垄断,相关法律主要针对正规金融,如《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尚无专门以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为规范对象的法律。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只是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等。这种制度环境不利于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如在市场准入制度上,虽然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有所降低,但目前也仅有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一些特定的金融机构让民间资本得以合法进入,更多的合会、私人钱庄及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仍不能合法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二、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结构的建议。

(一)建立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农业是基础产业,同时也是高风险、低产出的行业,为弥补金融机构提供农业金融承担的政策风险和损失,世界各国对农业金融业务提供政策补偿是普遍的做法。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虽然承担了大部分政策性支农任务,但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却没有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这不仅加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负担,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而且遏止了农村金融的良性发展。针对农村地区开办金融业务风险多、自然灾害影响大、农民收入低、还款能力弱等问题,我国应建立健全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一是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运用存款保险机制对有问题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及时监测和早期纠正措施,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二是积极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在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快信用环境建设,增强信用机构与农民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分散信贷风险的机制,减少信息成本或者降低交易费用,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

(二)完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提高农村金融结构效率。

农村金融机构应改变过去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等突出问题。农村信用社是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首先应从农村信用社改革开始,在坚持股份制改革大方向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采取符合当地特点的具体组织形式,把地方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目标模式。根据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地方政府应把农村信用社看作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允许地方财政代表地方政府入股,用优惠政策支持信用社化解支付风险。从农业银行的比较优势来看,其优势不在城市而在农村,其核心竞争力的培育也应该在农村。农业银行应加强县以下机构建设,提高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在农村金融市场上通过资金优势、网点优势、队伍优势和技术优势为“三农”服务。在此基础上,政府相关部门应适当放松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优化农村金融结构,特别是要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大力培养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充分调动农村金融组织向“三农”投资的积极性。

(三)加强农村金融结构管理体制建设,准确定位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结构是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一个新课题,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进一步强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经济政策。农村金融机构是服务于农村经济的金融主力,根据服务对象的多层次性和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差异性决定其经营上的多样性。在经营中提供各自特有的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发展成分布广、经营灵活、市场敏感度强的金融机构。在市场定位过程中,农村金融机构要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找准服务方向,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树立适度规模经营、稳健有效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大对养殖业、农业产业化和优质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适度竞争,允许社会资金参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和参股新设农村金融机构,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应以市场配置的方式,从外延、内涵上积极拓展空间,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农村金融创新活动,以吸引和方便客户。一方面,扩大传统业务规模,更新观念,改变以往经营方式,做到“人无我有、以特取胜”;另一方面,要增加业务品种,走出传统业务的狭小范围,在积极扩大资产与负债业务创新的同时,抓住中间业务的开拓和发展,使之成为新的效益增长点。农村金融机构还应完善经营规则,积极发展农民个人消费信贷,利用农村金融机构擅长经营零售业务的优势,把经营触角拓展到农民消费这块金融服务的新领域。

(四)建立以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为主导、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监管新体系。

我国农村空间结构 篇5

一、蒂伯特模型及其现实启示

蒂伯特模型即“用脚投票”理论, 是1956年公共经济学家C·M·蒂伯特提出的, [3]主要是通过选择离开或放弃等退出行为推动政府改善公共品的供给, 最终达到政府对公共品的有效供给。

关于蒂伯特模型理论, 长期以来经济学界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是将蒂伯特模型视为解决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良方, 认为它是公共经济学最有力的模型理论;二是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 对蒂伯特模型持批判观点, 他们认为蒂伯特模型假设条件太多, 束缚了理论的应用性。

虽然蒂伯特模型假设条件颇多, 确实影响了其应用, 但笔者认为该模型的现实意义并不在于其在实践中能否达到公共品有效供给, 而在于它从公共品需求的角度最早提出了以需求方退出为约束条件来约束公共品供给。笔者在此借用蒂伯特模型的思路, 引入环境变化导致的公共品需求弹性变化, 建立比较动态模型 (如图1所示) , 来展现蒂伯特模型的应用价值。

在图1 (a) 中, 纵轴表示负的公共品质量, 横轴表示一个地区的居民数量。图1 (b) 中, 横轴仍然表示居民数量, 而纵轴则表示个人驻留在当地不退出的成本。在 (a) 图中, 当公共品供给质量从Q0下降到Q1时, 公共品需求量从N0下降到N1, 表明有 (N0-N1) 的人口退出了该地区。考虑到公共品供给刚性, 人均驻留成本保持不变, 则 (b) 图中的矩形“退出”相当于政府垄断租金的总耗损, 即公共品退出的总规模。此时, (a) 图中的矩形Q0Q1P1T代表了驻留下来的N1个居民所承受的质量下降的整体程度。

现在考虑行动环境变化的情形。当环境变化时退出可能变得更容易, 如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变迁的总趋势所显示的那样。结果退出对公共品质量的下降变得更敏感, 表现在 (a) 图中就是公共品需求曲线变得更平缓。假设现在需求曲线扭转到D*所示的位置, 当公共品质量从Q0下降到Q1时, 公共品需求量从N0下降到N1*, 总的退出规模可以用 (b) 图中的矩形“退出”加“退出′”来表示, 其中“退出′”代表了新增的退出规模。很显然, 当需求质量弹性发生变化时, 退出行为的效应或作用会发生较大影响。可见, 从理性分析视角来看, 在政府决策及其实施脱离人们的需求偏好时, 人们应有机会、权利和能力进行退出的意愿表达。

对此, 我们可以将现实中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模式下的政府治理简化为城乡治理结构, 鉴于公共支出向工业和城市的倾向, 探讨农村“用脚投票”的退出意愿表达空间。应该引起注意的是, 由于农民与土地的天然关系, 农民的退出一般意味着“离土”, 因此, 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应该提供给农民“离土”与“不离土”无差异的帕累托选择路径, 即农民离开土地后的生活至少要比留在土地上的生活境况好 (如图2所示) 。

图2中, OA表示农民现在的收益, OF为45°线。如果农民选择“离土”而退出至少要得到OB的效用, 如果不退出则应该至少要在现有的OA基础上得到提高 (OA=OB) 。农村公共品供给带给农民的帕累托改进效用空间 (供农民自由选择) 是ECD区域, 而这个效用空间要能够切实存在, 使得农民退出具有平衡和协调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效力, 保证农民退出后的境况不变得更差。

二、中国城乡治理下的农村退出空间沿革

农村退出空间意愿不是我国现阶段发展的产物, 它是伴随着中国的成长而产生的, 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退出意愿强弱, 具体来说分为三个阶段:

(一) 建国初期至1958年:农民退出意愿弱阶段

这一时期新中国刚成立,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还在不断地探索之中, 这一时期实行的土地改革将农民彻底从封建关系中解放出来, 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在农村发展道路上实行了农业互助化合作, 把小农经济逐渐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对这一时期城乡治理下的农村公共品供给, 农民基本上没有退出的动机, 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国家重视对农村公共品的投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 城市和农村发展保持了相同的步调, 而政策制定上更倾向于农村, 特别是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的情况下给予了农村更大的支持。与此同时, 国家还通过减税、推广农业技术、发放农贷等措施加大了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 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公共产品不足的问题。二是农民从土改中获取实惠, 不愿意离开农村。土改后, 农民获得了土地, 解决了自身生产和生活问题, 他们对土地的依赖性增加, 自然没有退出的意愿。三是中央领导对农村高度重视。对于当时农村所出现的问题, 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一般都是亲手抓, 在较好解决问题的同时更进一步地培育了农民对党和国家 (政府) 的忠诚。四是人民以农民为荣。当时的农民特别是贫下中农都为自身的农民身份感到自豪。可见, 当时农民退出的动力是很小的。

(二) 1958~1978年:农民退出农村不可能阶段

1958年人民公社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这20年间是政治对社会的全面控制阶段。这一时期城乡治理下的农村公共品供给状况使得农民很难退出, 其原因包括:一是当时农民获得了基本公共品。在公共医疗方面, 农村普遍实行“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制度, 基本解决了农民看病问题;在社会保障方面, 采取社会救济和“五保户”社区福利制度, 让农民老有所养;在教育方面, 通过扫盲班和基础教育满足了不同年龄层次孩子的教育要求。这些基本的公共服务水平是和当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的, 因此弱化了农民的退出动机。二是严格的户籍制度障碍。1958年以来实施了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 农民退出农村空间后在无法立足城市, 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退出意愿。三是城市就业难问题的存在。“大跃进”运动的失败使原本有限的城市就业途径变得更为狭窄, 城市知识青年不得不走向农村“上山下乡”, 农民更不可能退出农村。

(三) 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农民有较强的退出意愿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 城市社会经济有了更大的发展, 在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二元社会结构在这一时期更加明显, 特别是户籍制度的存在人为地将人划分成不同的身份, 形成了巨大的“身份圈” (如图3) , [4]城市则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有身份的人的地带。

在上述“身份圈”作用下, 公共产品供给开始向城市倾斜, 农民有了退出意愿。同时,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 农民有了独立的经济主体地位, 从业选择有了更大的自主权, 既可以去农村务农, 又可以进城打工经商。这种身份自由为其退出农村提供了可能。但其退出空间依然狭窄, 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即使退出农业圈, 其农民身份并未得到改变。比如民办教师等人由于没有经过正式的手续转入到其他圈里, 即使可以“离土”, 但农民身份并没有发生改变。二是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减少。乡镇企业是缩小城乡差距、缓解城乡二元结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动农村发展的有力工具。但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 乡镇企业的传统发展模式受到多方挑战, 其数量有了明显的下降, 乡镇企业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随之降低, 从而农民退出空间逐渐被压缩。即使在竞争中存活下来的乡镇企业, 它们在面临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 其从业人员也需要向技能型转变, 而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多缺乏技能, 因此, 农民退出空间变得更为狭小。三是城市户籍制度限制。我国对入户城市户籍有明确规定, 农民不能直接落户到城市, 因此, 由于没有城市户籍, 农民进入城市后不能享受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医疗、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社会保障, 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三、当前城乡治理结构下农村退出空间的多维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健全和完善, 自1958年开始实施的限制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户籍制度也逐步松动, 农村也告别了几千年上交农业税的历史。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被提上日程并日益得到大力推行。这种情况下, 农村的退出空间有多大呢?

现实是, 虽然原先等级森严的户籍制度变得宽松了, 农民也因此有了流向城市的机会, 但是, 权利和能力成了农民退出的重大障碍:一是户籍障碍依然存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越来越多人意识到户籍制度成为阻碍社会经济继续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需要, 我国不可能立即取消户籍制度, 而是采用暂住证、暂住人口管理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费等方式以替代, 但这种替代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进入城市后的权利问题, 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入驻城市的成本。农民进城后, 享受不了城市居民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社会保障, 孩子的教育和父母的养老又成为农民退出的最大心里障碍, 可以说, 户籍制度障碍的存在弱化了农民退出的机会和能力。二是城市生存技能缺乏。随着社会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 我国对科学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 而大多数农民由于没有经历过技能培训, 除农业生产外, 缺乏在城市长期生活的技能, 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据调查显示, 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恶劣, 从事的工作普遍具有“重、脏、苦、累、险”的特征, 且工作时间偏长:51.3%的人每周工作在41~60个小时之间, 32.9%的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1个小时。农民工群体工作超过法定时间的接近85%。①这种恶劣的生存状态从长期来看会压缩农民的退出空间。三是较大的城市生活压力。随着近几年房价的不断推高, 农民想通过到城市买房来解决城市身份的问题已变得不切实际。以2012年统计数据来看, 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2290元, 比上一年仅仅提高了241元, 增长了11.8%, 但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 增幅回落9.4%。②如果再加上在城市的消费压力, 这种正式的、完全的退出对于农民来讲几乎是不可能的。四是极端退出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 [5]农民退出问题变得复杂, “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有强烈的退出欲望, 希望在城市扎根生活, 但由于长期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 以及对城市社会认同感的不足导致其心理失衡, 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从而主观上造成了农民进入城市的障碍。

四、总体性评述

农民生产、组织和居住上的分散性连同农业自身的特殊性、农产品市场的风险性, 决定了在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中, 对农村公共品天然地具有极其强烈的依赖性。[6]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健全和完善的同时, 市场经济也日益延伸至农村社区, 广大农民对农村公共品需求冲动也变得更为强烈, 然而, 在利益多元化的当今社会, 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却由于二元体制的影响, 以及长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倾向, 几乎没有或很少有实质性的改变, 这种现状已经严重制约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并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7]

要改变这一现状, 仅仅停留在取消农业税和由上而下的税费改革层面是治标而不治本的权宜之计。给予农民对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真实意愿表达以及关于自身偏好和需求的信息表露的机会、权利和能力, [8]也就是本文所说的扩大农村的退出空间, 也许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路径。本文尝试给出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一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退出农村困难的重要原因在于二元户籍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二元制度的存在挤出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数量, 因此, 要想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首先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废除偏好城市居民的户籍制度安排、城乡二元发展制度安排等。二是形成有利于农民融入城市的各项正式制度安排。统一城市用工制度, 实行同工同酬。在政府层面, 应取消专门针对农民的各项限制性管理制度, 确保农民和城市居民享有工作的同等权利。在企业层面, 应取消身份限制, 按工作能力和工作大小决定工资水平, 使农村居民享有和城镇居民同样的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从法律层面, 应通过规范的立法和执法监督来确保农民工的利益, 坚决抵制歧视性待遇, 保证其享有正常权利。三是建立农民退出非正式制度安排。从农村层面, 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宣传和意识形态教育, 让农民认识到退出农村的好处以及城市发展需要农民的意愿, 使其能自觉融入城市生活和工作。从城市层面, 应加强对城市居民的教育, 营造一种和谐氛围, 改变歧视农民的偏见, 让农民到城市真正感受到归属感。四是完善农民“退出—呼吁”机制。[9]目前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因素, 农民退出农村和步入城市的障碍依然存在, 致使农民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只能被动接受, 没有其他路径可供选择。因此, 需要加快完善农民“退出—呼吁”机制, 即不满意供给的农民有呼吁的权利和途径或退出的权利和路径, 搭建农村公共产品供求双方之间有效沟通的渠道, 从而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摘要:农村公共品供给重在处理好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农村退出空间是从需求方平衡和协调供给以促进农村公共品供给更加有效的一种机制。中国户籍制度的放松增强了农民退出农村和步入城市空间的机会, 但是诸多具体制度性限制条件使得农民退出后的权利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 同时城市空间的很多现实因素也大大弱化了农民的退出能力。在当前的城乡社会治理结构下, 从机会、权利和能力等维度切实保证农民的退出, 是当前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应该予以密切关注的话题。

关键词:社会治理,农村公共品,退出空间,供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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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钱海刚.财政分权、预算软约束与地方政府恶性竞争[J].财政研究, 2009, (3) :17-19.

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分析 篇6

本文选取1997-2007年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的这8项指标的数据,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对2008-2012年新疆农村居民的各项消费进行预测,进而对各项预测值进行灰色关联分析,最终预测出新疆农民消费结构未来变动趋势,分析结果对培育新疆农村消费市场、调整消费结构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灰色关联度分析

1.1 灰色关联分析模型

灰色关联分析是以关联度计算为基本手段的一种灰色系统分析方法,它把事物看成一个动态、发展的系统,其基本思想是根据序列曲线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其联系是否紧密。具体而言,在给出主行为序列和影响因子序列数据之后,通过计算主行为序列和影响因子序列之间的关联系数、关联度,确定影响主行为的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从中找到最为关键的因素,如果两个变量间关联度大,则两个变量间因果关系大,反之则小。

计算灰色关联度步骤归纳如下:

(1)确定主行为序列和影响因子序列

本文选取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为主行为序列,记为:Y0(k)=0,1,…n。选取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和其他商品及服务为影响因子序列,记为:Yi(k),i=1,2,…,8,k=1,2,…,8;其中i=1,2,…,8依次为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及服务消费序列。

(2)初值化原始数据列

即以各序列的第一项数值为基数,以后各期数值分别与第一项相比计算初始值Xi(k)=Yi(k)/Yi(0)。

(3)关联系数

其中,ρ称为分辨率,0<ρ<1,一般取ρ=0.5。

(4)关联度

1.2 计算结果及分析

表一结果表明,在这11年间,食品消费与农民人均消费支出有极强的关联,虽然食品消费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但所占比例仍然很大,对消费支出的影响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居住消费与农民人均消费的关联度排在第二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居住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但新疆自然条件恶劣且冬季时间较长,因此农民住房尤其是冬季取暖上的支出一直以来都是消费支出中的重要项目。衣着消费与农民人均消费的关联度排在第三位。衣着消费是居民消费的基本支出项目,随着收入的提高,农民也更加注重仪表,并且新疆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较大,多元的民族文化也是衣着支出比重较大的原因。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与农民人均消费的关联度排在第四位。农民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最重视的是子女的教育,迫切希望提高下一代的文化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同时教育收费体制改革使农村居民教育费用负担较重。反映享受性消费的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与人均消费的关联度排在第五位。交通和通讯支出排在第七位,这与新疆地区面积大,乡镇之间距离远且交通状况不佳、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民思想较保守、不愿远离家园有一定的关系。医疗保健支出与人均消费支出关联度最弱,这与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医疗保健体系不完善、基层医院医疗水平较差、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以及农民健康意识不足等因素都有关。总的来说,新疆农村目前还处于较低层次的小康水平或温饱型小康水平,农村整体消费水平不高。

2 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灰色预测

制定长远的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掌握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化规律十分必要。本文采用灰色预测GM(1,1)模型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8项内容进行预测。

(1)针对各项消费支出指标建立预测模型如下:

食品支出:X1(1)(k+1)=17443.249e0.035k-16773.939

衣着支出:X2(1)(k+1)=1569.114e0.066k-1420.574

居住支出:X3(1)(k+1)=1080.627e0.123k-856.537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

医疗保健支出:X5(1)(k+1)=465.685e0.130k-398.385

交通与通讯支出:X6(1)(k+1)=195.416e0.191k-131.126

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借助以上各预测模型,对2008-2012年的各项指标进行预测,其结果见表二。

(单位:元)

(2)对预测数据的灰色关联分析

对表二的预测数据做灰色关联度分析,各项指标预测值与农民消费支出预测的关联度和排序情况见表三。

由表三可知,在2008-2012年的预测期内,各项指标与人均消费支出的关联度较前述11年有明显的变动,反映出未来农民消费观念的变化趋势。在这一阶段中,食品和居住这两项对人均消费支出的影响将会有明显的下降,食品支出与人均消费支出的关联度下降至第六位,居住支出也下降至第四位,这说明在未来5年新疆农民将走出温饱型的小康水平。衣着和文化教育消费对人均消费支出的影响将会有明显的上升,分别升至第一、二位。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民审美意识的增强,农民对棉布服装、化纤布服装、呢绒服装和毛皮制品等衣着和床上用品的消费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居民的穿着打扮日渐讲究。同时,农民会更加注重子女教育和培养问题,对子女教育和自身继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由第五位上升至第三位。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彩电、冰箱、家用电脑等家庭耐用消费品不断更新和价格下降,使其在农民家庭的普及率迅速上升。医疗保健支出由第八位上升至第五位。随着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升级和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民将更加注重自身的健康。交通和通讯支出与人均消费支出的关联度有所下降,说明未来几年新疆的交通不便问题依然严峻。

3 结论与建议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可以反映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才能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地发展。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灰色关联度计算及分析表明,目前新疆农村居民消费还处于满足“吃、穿、住”的物质消费需求,属于低层次的小康水平。未来几年,农民将更加注重衣着、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家庭设备等享受性消费,消费水平逐步升级。

因此,新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应注重教育在提高社会生产力、丰富农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政府应加大对各级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改革,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效益,增强全体公民的文化素质和教育水平;注重教育产业的辐射和拉动效应,以更加积极健康的姿态促进居民消费的良性发展。其次,农村医疗保健状况不容乐观,农村医疗保健的发展任重而到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医疗保健设施的投入,并积极推进各种改革配套措施,以切实满足富裕起来的农民的健康需要。第三,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也应该加大步伐,在完成县县通油路工程后,要逐步完成油路到乡镇,公路到村的道路建设,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民通信的问题。第四,通过城镇化战略的推进,改善农村家庭居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加快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步伐,采取各项有力措施,逐步丰富生活的内容,提高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摘要:本文应用灰色关联度对1997-2007年期间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并运用灰色预测模型对2008-2012年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模型结果显示,目前新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较低,但是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正向更高层次发展。分析结果对培育新疆农村消费市场、调整消费结构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灰色关联度,灰色预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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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结构分析 篇7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 经济增长的主要支点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 消费对国民经济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 刺激消费需求、优化居民消费支出结构已逐渐成为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首选措施, 更是当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而要促进居民的消费需求, 一方面, 应启动城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 应启动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 因而, 启动居民的消费需求, 扩大内需的当务之急应是扩大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因而, 关注农村居民消费, 正确的分析和评价农村居民消费结构, 并引导和促进农村居民不断提高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 对我国的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简称新疆) 地处中国西北边陲, 亚欧大陆腹地, 周边与八个国家接壤, 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 其经济的发展对边疆的稳定和全国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1]要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消费的增长, 因而研究新疆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等消费领域的一系列问题, 可以提供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变化的信息, 对于调整产业结构, 引导农村居民合理消费, 对促进新疆地区经济发展和加快新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费问题是现代西方消费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凯恩斯从心理因素入手提出了包括“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益递减”及“流动性偏好”三大心理规律, 建立了收入假说下的消费函数理论, 为消费结构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自凯恩斯之后, 出现了诸多以消费为研究对象的学者, 尤以佛里德曼 (1976) 、莫迪利安尼 (1985) 、杜森贝里、霍尔 (1978) 等人为代表。1976年佛里德曼提出了持久收入假说, 认为收入分为瞬时收入和持久收入, 消费分为瞬时消费和持久消费, 人们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会直接影响到居民当前的消费支出, 即居民当前的消费取决于持久收入。

我国对消费结构的研究起步较晚, 但发展迅速。1963年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董辅初教授在其所发表《关于消费问题的探讨》一文中首次提出了消费结构的概念。1983年尹世杰教授主编的《社会主义消费经济学》, 作为我国消费结构理论研究的磈端, 系统地研究了消费结构问题;今年来消费结构研究方法更是趋于新颖化。董永茂 (2005) 采用ELES模型, 利用1998、2003年浙江省农村家庭消费开支调查资料, 对浙江省农村居民家庭消费结构进行了分析研究;杭斌、申春兰 (2005) 运用误差修正模型的估计结果来证明潜在的流动性约束与中国农户的预防性储蓄有着密切关系;郭爱君、武国荣 (2008) 通过建立AIDS模型对中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进行了研究, 并且对“九五”和“十五”两个时期的中国农村居民七大类商品消费的动态特征进行了对比研究;此外;对数模型、二次移动平均模型 (DMAM) 、综列数据模型等均为目前消费结构研究的主要方法。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对于消费结构的研究, 国外侧重于方法的研究和创新, 而国内研究则侧重于居民消费结构所涉及的具体方面, 如居民消费结构现状、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影响因素、居民消费结构的预测等多方面的定性分析, 以及应用数量方法对于居民消费结构的定量分析等。尽管在国内消费结构的研究中已有很多理论成果, 但是大部分是研究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 关于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 急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分析。

三、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现状和变动趋势分析

为了更加清楚的了解近年来新疆农村居民各个方面的消费情况, 以下通过对新疆农村居民的吃、穿、住、用等方面人均消费支出占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支出比重的变化图来研究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动趋势。

(一) 食品支出

新疆农村居民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从2000年的618.2元上升到2011年的1589.5元, 11年的时间新疆农村居民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增长了2.57倍。恩格尔定律指出, 食品支出在居民消费中的比重, 将随收入增加呈现下降的趋势。然而由下图可以看出2000~2011年, 新疆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占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支出比重明显下降。从2000年22%左右下降至2011年的15%以下, 说明新疆农村居民并正向更好生活阶段迈进。这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从恩格尔系数变化所得到的结论。

(二) 衣着支出

近十年以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农村居民的欣赏品味在不断提高, 新疆农村居民在穿着方面出现了较大变化, 农村居民已不仅仅满足于“穿”的本身, 也更加注重于质量和款式等方面的提高。相关数据表明2000年新疆农村居民用于衣着方面支出为114.26元, 到2011年增加到了372.1元, 是2000年的3.25倍, 而2000~2011年新疆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幅为2.57倍, 低于衣着支出的增加幅度。可见, 随着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 人民越来越注重生活品质, 衣着支出比重呈上升趋势。从2000年到2005年这一下降趋势并不明显, 甚至有些年间偶尔有上升趋势, 但近十年间新疆农村居民衣着支出占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支出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 这说明新疆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 也正是恩格尔定律的一次运用。

(三) 居住支出

住房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场所, 在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消费质量逐步提高的过程中, 农村住房消费变化是最直观、最明显的。其总的特点是农村居民住宅面积逐渐扩大, 住房质量逐年提高, 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11年的人均居住支出1025.3元, 相比于2000年新疆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支出170.9元, 增长了6倍;从下图可以看出, 2000年以来新疆农村居民居住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总体呈现上升趋势。由2000年的6.06%上升到2011年的9.11%。反映出这一时期新疆农村居民收入有所增长, 改善住房条件成为他们的迫切愿望, 建房的积极性提升明显。

(四) 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支出

近十年来新疆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支出一直持续快速增长, 其占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在增加, 由2000年的2.61%上升到2005年的3.35%, 医疗保健支出的持续增加体现出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和生活质量改善, 农村居民越来越重视身心健康, 过去大病小治、小病不治的现象有了较大改变。

四、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特征

为了进一步研究新疆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特征, 下面特从农民最终消费支出 (亿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元) 、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 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 农村居民消费规模不断增长

2000~2012年, 新疆农村居民最终消费支出 (亿元) 由159.97亿元增加到675.6亿元, 增长了4.22倍, 年均递增12.75%。

(二) 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条件不断提高

2000~2012年, 新疆居民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元) 由1236.45元增加到5301.3元, 增长了4.29倍, 年均递增12.9%。其中农村居民家庭居住支出 (元/人) 由170.9元增加到1025.3元, 增长了6倍, 年均增长16.1%。

(三)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在增加。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50%下降到2012年的36.1%, 下降了13.9个百分点。虽然农村居民消费较低, 但消费结构已逐步由低层向高层发展, 生存消费比重下降, 享受和发展消费所占比重上升。

五、新疆农村居民整体消费结构现状和变动趋势的分析

从下表可以看出, 1995~2005年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的货币化程度在逐年提高, 其中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支出 (元/人) 、农村居民家庭医疗保健支出 (元/人)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消费支出 (元)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衣着消费支出 (元) 四类消费几乎完全是货币化消费几乎完全是货币化消费。自给性消费程度最高的是食品消费, 由2000年50%的自给自足下降到2011年的36.14%;居住类消费货币性程度从2000年的13.82%上升到2011年的23.312%。农村居民家庭医疗保健支出 (元/人) 从2000年的5.96%上升到2011年的8.57%, 表明新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六、结论与建议

新疆人口结构中农村人口的比重较多, 促进新疆经济增长首先做好农村消费问题工作, 农村居民存在有欲望但不能消费的现象。

我们知道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 但是目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限, 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目前状态一下子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刺激消费需求不可能, 首先靠投资的力量, 南北疆调整投资投入量, 促进经济发展, 缩小经济差异, 调整各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平衡, 保证地区经济稳定发展。然后, 经济的增长必然会引起居民消费的增长, 消灭有消费欲望但没能力消费的问题, 只有消费增长才能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再次经济稳定发展, 可以缩小城镇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差距, 平衡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 农村经济和城镇经济才能同步发展。最后政府对农村的投入量主要为调整农村居民居住类支出和医疗保险类支出, 所以为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调整农村居民文教类, 居住类, 和医疗保险类支出, 文教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消费增长相对缓慢, 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相对不足。在增加收入刺激的消费的基础上提出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调整消费结构, 保持外需的基础上扩大内需, 增加对农村的投入量, 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正确调整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 缩小城镇和农村, 南疆和北疆居民消费差距, 促进新疆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条件。

摘要:近年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逐步从以食品为主向多元化的消费支出结构转变, 农村居民开始重视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服务类项目的支出。新疆地处我国西北部, 总体发展水平落后于内地, 由于收入水平的限制以及文教、娱乐配套设施的欠缺, 新疆大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在此方面的消费比例还很小, 居民消费结构状况对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很大的影响。本文在对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现状和农村居民消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了完善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对策建议。因此, 进一步加强农村相关文教、娱乐设施的建设将对新疆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结构的合理化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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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空间结构 篇8

众所周知,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节能降耗是否会付出经济增长的成本,取决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存在由经济增长向能源消费的单向因果关系,则节能降耗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比较小;如果存在能源消费向经济发展的单向因果关系或者双向的因果关系,则节能降耗将会付出经济增长成本,使经济发展受到影响。本文将对经济结构与能源消费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为实现经济增长与节能降耗之间的统筹协调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利用协整理论来分析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总量之间是否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并分析长期与短期的影响程度,同时对能源消费总量与GDP、各产业能源消费与增加值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其次利用主成分回归法来分析经济结构与能源消费结构之间的相互影响,得出两者关系的量化结构。

一、我国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总量协整性分析

(一)分析方法、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运用目前在学术界广泛关注的计量经济方法——协整理论和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来研究这一问题。之所以采用协整理论,是因为时间序列都很有可能是非平稳性的序列,非平稳的序列不能用平稳时间序列的统计方法,否则分析时会出现伪回归(Spurious Regression)现象,以此做出的结论很可能是错误的。

协整关系(Co-integration)基本思想在于,尽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变量序列为非平稳序列,但它们的某种线性组合却可能呈现稳定性,则这两个变量之间便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即协整关系。如果两个变量都是单整变量,只有当它们的单整阶数相同时才可能协整。协整的意义在于揭示了变量之间是否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满足协整的经济变量之间不能相互分离太远,一次冲击只能使它们短时内偏离均衡位置,在长期中会自动恢复到均衡位置。

根据格兰杰(Granger)定理,如果若干个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则这些变量必然有误差修正模型(ECM)表达式存在,反之也成立。对变量进行单整性检验来检验序列平稳性后,然后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性关系,如果存在协整关系的话,则建立误差修正模型。误差修正模型可以将长期关系与短期动态特征结合在一个模型中,利用该模型来分析能源消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协整关系。关于协整理论的检验和估计有许多方法,如E-G两步法、Johansen极大似然法、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ARDL)法等,本文采用E-G两步法。

选取1980-2008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与GDP的数据,同时为了进一步分析各产业与其能源消费的关系,选取1980-2008年的各产业的增加值与所消费的能源数据来进行分析。

(二)分析结果及启示

通过协整性分析和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得到以下分析结果:

1、能源消费和GDP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GDP每增长1%,能源消费增长0.5571%,能源消费弹性相对比较高。

2、尽管在短期内,我国能源消费与GDP之间存在波动关系,但是从长期来看,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通过误差修正模型进而发现,误差修正项的系数为负,符合反向修正机制。当能源消费短期偏离均衡状态时,误差修正项将能源消费向长期均衡状态收敛。

3、通过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可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变化是能源消费变化的原因。

4、从三次产业来看,三次产业增加值与能源消费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也有所不同,第一产业增加值是第一产业能源消费的格兰杰因果关系,第二产业能源消费是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格兰杰因果关系,而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三产业能源消费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

从上述分析中得到如下启示:

1、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并且经济增长是能源消费的格兰杰因果关系,因而加快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是建立节能型工业、节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所在。

2、从能源消费对各产业的影响来看,第一、二产业增加值与能源消费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而第三产业增加值与能源消费不存在因果关系,这说明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使产业发展政策向第三产业倾斜。

二、能源消费结构与经济结构主成分回归分析

(一)分析方法、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第一部分分析表明,能源消费与经济总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未能明确能源消费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数量关系,即能源消费结构与经济结构是如何相互影响的。由于采用时间序列数据,所以各因变量之间存在比较高的相关关系,建立普通回归模型就会出现多重共线性,造成模型的失真,不能很好分析能源消费结构与经济结构间的影响程度,所以我们采用主成分分析与回归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即主成分回归法来进行分析。

选取1980-2008年各产业增加值与各能源品种消费量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由于部分数据无法获得,我们利用插补的方法进行补齐。

(二)分析结果

从分析结果可知,能源消费结构与经济发展结构存在着强相关性,并且各个结构对各自总量影响也比较大,其影响结构图如下:

从图1-1可以看出,经济结构与能源消费结构之间有很大的相关性,相关程度达到0.987,经济结构与标准化能源消费总量相关程度达到0.988,同时标准化国内生产总值与能源消费结构相关程度达到0.993。各产业增加值对我国能源消费影响的重要程度依次为: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这说明经济结构对能源消费有比较大的影响。在其他因素不影响的情况下,第三产业增加值与标准化的能源消费总量相关程度达到0.985,其次是第二产业,相关程度达到0.983,最小的是第一产业,相关程度达到0.973。各类能源消费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的重要程度依次为: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这说明,我国经济发展对能源消费依赖性比较强,特别是对清洁能源消费的依赖性最强,所以必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为未来经济发展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从上述分析中得到如下启示:

1、从整体来看,能源消费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有比较大的相关性,它们之间相互影响。但是目前我国是能源消费拉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分析表明能源消费结构是经济结构的单向因果关系,要实现节能降耗,将会付出经济增长成本,使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因此国家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时,应该逐渐改变这种高能源消费高产出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能源消费高产出的产业,使我国能源消费的产出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2、从经济结构对能源消费影响来看,经济结构对能源消费有着比较大影响,其影响程度更加趋向于合理化,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第三产业与能源消费关系最紧密,其次是第二产业,最后是第一产业,而这也符合节能降耗的要求,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积极调整和优化工业结构,提高能源消费的利用效率。

普洱市农村能源结构分析 篇9

摘要:利用逐个分析法,分析、阐述了沼气池、太阳能、节柴改灶在农村家庭能源消费中的结构及发展趋势,结果表明:农村能源部分地取代了商品能源消费,商品能的需求较无沼气池农户减少大约30%左右,同时随着农村能源利用的提高,家庭生活用能中生物能比例不断增加,商品能比例不断减少;农户在选择家用能源时,将优先选择用沼气、太阳能、微水电,通过使用沼气、太阳能等生物能源,商品能的比例明显下降;随着农村能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推广,农户商品能的使用量将下降50%以上。

关键词:农村能源;沼气;太阳能

中图分类号:S216.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5)04-0256-02

1概况

普洱市是一个林业大市,有森林覆盖率达62.9%,因此保证普洱市农村居民生活用能的安全消费与供给是普洱市农村能源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农村地区居民生活用能结构的变动也会对普洱市农村能源体系与农村能源安全带来重要影响。因此研究普洱市地区居民的农村能源消费结构对于普洱市能源战略的制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直以来,普洱市农村生活用能主要是薪柴、秸秆等生物能源,加之少量的煤炭、液化气、电力等商品能源。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农村居民的生活用能源结构中,薪柴、秸秆等生物能源比例不断减少,煤炭、液化气、电力等商品能源的比例不断增加。农村居民生活用能商品化比例的增加,无疑加重了普洱市原本储备就不充足的能源供给的压力。因此在普洱市农村沼气、太阳能、微水电等的使用就具有便利、节能的优点,同时又具有生物能使用成本低廉的优点。农村地区有大量可供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环境不产生或很少产生污染,既是近期急需的补充能源,又是未来能源结构的基础。沼气、太阳能,就是这样的一种可再生能源。

2普洱农村能源建设的成绩

2.1沼气曲流布料沼气池

沼气是有机物在厌氧条件下经微生物的发酵作用而生成的一种可以燃烧的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和二氧化碳。普洱市广大农村具有丰富的发酵原料,主要是家畜和家禽如猪、鸡、牛、羊等的粪便和秸秆、稻草,一些农产品加工的废水、废渣如加工淀粉、豆腐的废水、废渣,都是用于沼气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的原料。沼气工程在普洱农村能源的作用是,将农村中的有机废物利用微生物通过发酵变成了可燃气体和有机肥料,既解决了农民的燃料问题又解决了农民的有机肥料问题,因此土地得到了有机肥的滋养,森林得到保护,提高了土壤肥力,减少了水土流失,减轻了大气污染。普洱的沼气建设主要是小型“曲流布料”沼气池为主,有6m3、8m3和10m3三种,其中又以6m3的为主。截至2014年全市共完成沼气建设21万户。建设的模式主要是“三结合”“五配套”为单元进行实施。

2.2太阳能太阳能热水器

太阳能热水器就是把光能、太阳能转化成热能,通过水传递热量,从而得到热水的一种装置。其原理是利用温室效应,通过水的对流循环,冷水下降,热水上升,循环往返,使得水箱中的全部冷水被加热的过程。太阳能热水器的主要构成由太阳能集热器、保温水箱、循环管网、副水箱和支架等组成。到目前普洱市累计建太阳能热水器29万台;2006年以前是以平板热水器为主,2006年以后主要是以真空管热水器为主。

2.3节柴改灶

灶是普洱市大多数农村家庭生活,做饭用能的主要设施,一般用土基和砖块砌筑,由于落后的技术、老式的灶膛、灶门的大小、不正确的吊火高度及烟囱的大小高矮等原因使得热能的利用效率十分低下,燃料浪费大。我们把节柴改灶工作作为农村节能的主要措施来抓,到目前已经节柴改灶达32万户,其热效率从原来的10%提高到现在的40%左右。在节柴改灶工作中,目前的主要做法首先是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选择相对边远、生活贫困、经济落后、生活用能紧张的村、组,在当地举办节柴改灶现场培训班,培训班上,要求改灶的农户每户至少到场一人进行现场培训,学会节能灶芯的安装技术,并领取灶芯回家限期进行改灶。在产品的选择上,本县选择的是结构简单,造价低,使用寿命长,使用性强,热效率高的二次回风灶芯。在节柴改灶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样按照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项目物资、设备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地点及补助标准的公示制度,组织验收等相关制度。节能效果显著,深受农户欢迎。

2.4农村沼气服务网点

本市的农村沼气服务网点从2007年开始建设,目前共建成网点408个,项目覆盖全市9县1区,受益农户达16.6415多万户。在网点建设中,本市的主要做法首先选择沼气建设相对集中,距离县城较远,交通条件相对较差的村先建设服务网点。其次,补助形式分为两种,前期的项目建设按照网点建设“六个一”的建设标准配套相关设备和物资外,其余资金用于支付网点管护人员的管理费用,每月200元,规定每季度必须对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沼气用户进行一次巡查,并填报走访表和维修服务情况表,后期的项目,按照网点建设“六个一”的建设标准配套相关设备和工具外,其余资金全部配套为物资,便于材料的更换和维修。另外,项目建设坚持项目物资、设备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地点及补助标准的公示制度,行业准入制度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制度。

3普洱农村能源结构建设存在的问题

3.1资金投入不够,项目需求缺口大

建一口沼气需要投资7500元,省级和市级每口沼气平均补助资金2000元,农户需自筹5000元;太阳能每套需要2500~3000元,省级和市级每口沼气平均补助资金2000元每台太阳能平均补助资金1500元;改节柴灶每户需要500元,省级和市级每户补助200元。而普洱农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差,自筹资金比较困难,因此有的农户想建沼气、太阳能等就因为资金问题而无力承担建设。另外一些情况是有的较富裕的村镇想建设的又没有项目的扶持,这样就制约着普洱农村能源的结构建设。

3.2技术培训不够,宣传不到位

农村能源是一项综合性多学科的技术,对沼气综合利用培训不到位、太阳能安装技术培训不够就会影响农村能源建设的速度,并且会存在一些安全因素。要同时提高技术员和农户的素质,要改变重建设轻维护的观念,将农村能源的效益发挥最大化。

3.3规划和布局分布不合理

由于普洱市地理条件复杂、经济条件差异大、农民的素质参差不一。因此在计划和布局的时候就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认真规划合理布局,将某一地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用好沼气、太阳能等,以农村能源为纽带,来带动农民发展致富。

3.4农村能源技术员流失严重

农村能源技术员是持有国家农业部认证的沼气、太阳能特殊行业认证资质的人员。普洱市共有1500人,每建一口沼气池有建池费300元、安装太阳能有100元补助费,改灶有50元的补助费。这些费用远远低于当地的小工费用。因此我们的技术人员转行的情况比较严重,我们的技术力量得不到保证,这也是普洱农村能源受制约的重要因素之一。

4普洱农村能源建设的建议与措施

4.1沼气建设要加强质量监管和提高综合利用效率

要把好质量关,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建立健全按照国家标准的建池规章制度,做好沼气的档案管理。提高宣传综合利用的力度,建立以沼气综合利用为纽带的,富民生态家园建设。加大“三沼”综合利用的普及知识及沼气的维护知识技能培训。加快普洱农村沼气的建设速度。

4.2因地制宜,加快整村推进

结合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新农村建设、省级市级项目建设和畜牧、文教、卫生等多部门的项目建设进行整合,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减少农户的资金投入,来增加农民建设使用农村能源的积极性,为更好地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发挥出更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大农民发展种养殖业的积极性。

4.3加强宣传、培训和服务

要搞好农村能源建设生态家园和维护好生态环境,就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服务工作,沼气、太阳能是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重要工程,不但要搞好宣传提升服务意识,同时还要定期对技术员和农户进行培训,建立培训宣传档案、做到沼气池有档案,太阳能有使用安装记录,建立联系卡,保证检查维修工作、零配件的充足供给。另外还要成立农村沼气合作社,能够提供专门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让农民在农村能源建设中得到最大的实效。

4.4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能源建设

党委政府要长远规划,制定出有效措施,要纳入政府的年度计划,认真抓好农村能源项目示范、试点工作,积极争取项目、整合各种有利资源,搞好服务网点建设,使群众有问题可以咨询,有需要可以解决,同时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培训、宣传,使人民群众认识到农村能源建设可以节约能源、可以为人民谋利、可以改善环境,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4.5先点后面,逐步推广

沼气、太阳能、节柴灶、微水电等生物质能的发展,要结合新农村及扶贫工作基础上先点后面,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在确实可行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加大推广,同时要在提升技术水平和后续服务体系上进行探索研究,切实做好这件关乎农民和生态的大事。

5结语

普洱市农村能源结构多样,地理环境复杂,农民的素质参差不一,经济基础较落后,加快沼气建设,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改善广大农户的环境和生活质量,是普洱农村能源建设的主要举措。在今后我们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加快农村能源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农村能源的后续服务,促进普洱农村能源更好更快地发展,使农民在农村能源建设中得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分析 篇10

一、农村居民收入状况

地处北国边陲的黑龙江省是中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素有“北大仓”的美誉。种粮收入在农民收入中一直占据很大的比例。黑龙江省统计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省70%的耕地生产粮食,70%的农民收入来自种植业,其中60%以上来自粮食生产。黑龙江省的水稻产量在全国排名首位,玉米产量全国排名第二,大豆产量为全国之冠。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推进,免征农业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民政策陆续实施,粮食主产区和广大种粮农民从中受益。另外,畜牧业的壮大和打工经济的发展也对全省农民增收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呈逐年攀升的趋势。“十五”时期(2000-2005年),作为农业大省,黑龙江省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2148元增长到2005年的3221元,增长49.9%,年均增长8.4%。2003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发展“打工经济”,实施“走一富二”战略,许多农民在政府有组织的培训和输出劳务下,尝到了外出务工增收的甜头;2004年,黑龙江作为全国试点省份率先全面免除了农业税,并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3000大关;2006年,水稻玉米等高产高效作物面积明显增加,增产增效的新品种新技术普及范围显著扩大,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加之粮食价格坚挺,全省种粮农民因产量结构及价格因素,合计增收30亿元左右;2008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16482万亩,比上年增加251万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90.9%,总量和比重再创历史新高。

二、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

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设理论表明消费主要取决于收入,消费支出与收入之间存在着稳定的函数关系,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消费也增加。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的调查报告显示:十五期间,随着农民负担减轻和收入的增加,黑龙江省农民生活消费支出每年以10.6%的速度增长,消费层次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得以优化。

(一)生产性投入规模有较大幅度扩大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使支农惠农力度进一步加大,覆盖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拓宽。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了贯彻中央文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这些都为农民增大生产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省调查总队对2240户农村住户调查,2008年一季度农民生产费用支出人均648.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6.3元,增长65.3%。其中,农民家庭经营性费用支出人均569.1元,同比增加244.4元,增长75.2%;农民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人均支出79.8元,同比增加12.0元,增长17.6%,购买农林牧渔业机械人均支出52.8元,同比增加17.9元,增长51.5%。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中,第一产业生产费用支出人均554.8元,同比增长73.7%,其中农业、牧业、渔业生产费用投入呈增长态势,人均投入分别达到307.1元、246.6元和1.0元,分别增长97.0%、51.0%和9倍,而林业生产费用投入则呈减少趋势,人均投入0.1元,降低33.4%。第二产业生产费用支出人均3.3元,同比增长91.0%。第三产业生产费用支出人均10.9元,同比增长2.1倍。

(二)生活消费支出增大,消费层次提高

近年来,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取得可喜成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商品流通网络改造进展顺利,农民生活消费环境有所改善,消费水平、消费层次进一步提高。2007年黑龙江省农民纯收入突破4100元,收入的较快增长使农民的物质生活更加宽裕,精神生活更加充实。

黑龙江省历年来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总支出大幅度增长,从1990年的585.5元上升到2006年的2618.2元,增幅高达347%。“十五”期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增幅为65.1%,食品支出所占的比例从44.3%降至36.3%;衣着类支出从6.8%提高到7.2%;居住类支出从19.7%提高到20.7%;家庭生活用品设备,交通运输,文化娱乐活动支出从29.1%提高至35.8%。表征居民消费水平的恩格尔系数自改革开放以后成逐年下降趋势,由1978年的68.1降至2007年的34.6,降幅达49.1%。因此,这正好反映了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25个市县2240户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至2007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117.4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一年度实际增长13%。伴随着生活消费总支出持续快速的增长,消费结构也在悄然改变,食品消费比重降低,服饰消费支出快速增长,农民衣着消费更加注重款式和面料,衣着档次不断提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推进,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断提高,说明居民消费水平的恩格尔系数正呈普遍下降趋势。立足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现状,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当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消费结构优化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恩格尔系数,消费结构

参考文献

[1]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2008.

[2]统计数据-年度数据.黑龙江统计信息网,http://www.hlj.stats.gov.cn/.

[3]王勇,潘昕,聂洪臣.黑龙江省农民消费结构的变迁、问题及其优化对策初探[J].北方经贸.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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