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计论文五篇

2024-07-11

IPO审计论文 篇1

IPO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缩写,即首次公开发行。它是指一家公司(在我国一般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向公众公开出售股份。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我们通常理解的某公司成功IPO,就是指某公司成功上市,由拟上市公司变成上市公司。IPO审计就是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企业所进行的审计,即给拟上市企业做的专项审计。

二、我国 IPO 审计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要了解我国IPO审计的发展史, 就需要了解我国的IPO发展史 ,进而需要了解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历史。

(一)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历史

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先后经历了四个阶段。 (1)“额度管理”阶段(1993—1995年)。在这个阶段,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及资本市场实际情况, 先确定总额度, 然后根据各个省级行政区域和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需求进一步分配总额度, 再由省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来选择和确定可以发行股票的企业, 主要指国有企业。 (2)“指标管理”阶段(1996—2000年)。在这个阶段, 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发行上市的企业家数, 然后向省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下达股票发行家数指标, 省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上述指标内推荐预选企业, 证券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预选企业同意其上报发行 股票正式 申报材料 并审核。 (3)“通道制” 阶段 (2001—2004年 )。在这一阶段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向各综合类券商下达可推荐拟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家数。只要具有主承销商资格,就可以获得2—9个通道,主承销商的通道数表示其可以申报的拟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家数。(4) “保荐制”阶段 (2004年10月份至今 )。保荐制度全称是保荐代表人制度,由保荐人和保荐机构两部门组成。保荐制主要是为了凭借保荐人在保荐过程中对拟上市公司的洞察、了解和勤勉尽责,从而达到选择优质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目的。

(二)保荐制后我国IPO历年的融资情况

2006—2011年企业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资 (IPO)的情况见表1、表2。

由表1和表2可以看出,2006—2007年,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A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牛市行情,我国的首发企业融资也随之进入了一个井喷的状态。2007年首发融资金额达到4 460亿元, 首发企业达到119家。随着2008年行情回落,首发融资有所减少,2009年后创业板开启,首发企业家数再度大幅增长,融资额度也在2010年达到4 958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创业板和中小板首发融资尤其活跃, 2010年共发行314家 ,为解决我国广大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困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单位:亿元

(三)我国IPO审计的现状

1.IPO审计质量令人堪忧。目前,我国IPO审计的质量问题非常突出, 上市公司业绩变脸一直是IPO审计机构备受诟病的重要原因之一。某些上市不足一年便遭遇业绩变脸的企业更是被指责为包装造假上市。 最近证监会启动最大规模IPO检查,出重拳严审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些审计机构更是遭到了证监会严重处罚, 有的审计机构由于IPO审计问题而被关停。

2.IPO审计机构规模小 ,恶性竞争加剧。目前不少IPO审计机构规模不大,难以发挥规模优势。而且,有的IPO审计机构信誉、品牌、质量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感。有的IPO审计机构受利益驱动 ,低层次压低收费价格 ,相互之间恶性竞争。有的IPO审计机构用送回扣、提供手续费、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竞争。

3.IPO审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良莠不齐,专业知识有待提高,专业素养有待加强。

4.政府监管职能不到位 ,违约处罚力度较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IPO审计机构的监管弱化, 监督管理职能不够到位,对违规IPO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很多IPO企业为了追求高额利益铤而走险,弄虚作假。

三、我国 IPO 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证监办发[2012]89号),对我国IPO审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会计师事务所IPO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了解内部控制并进行内控测试、财务信息披露和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相互印证、 发行人申报期内的盈利增长和异常交易、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收入确认和成本核算、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资产盘点和资产权属、货币资金注册、财务异常信息的审计等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如注册会计师在核查发行人申报期内的盈利增长和异常交易时,通常存在以下问题:(1)在分析发行人申报期内盈利增长异常时, 缺乏对重要比率和趋势的科学预判、对异常变动的深入调查以及多个业务指标间的联动分析。 (2)在审计发行人申报期内异常交易时 ,局限于采用常规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忽视了对异常交易商业实质的考虑和取证。

四、提高我国 IPO 审计质量的建议

(一)加大 IPO审计机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IPO审计的法律法规

对IPO审计机构的监管, 是提高我国IPO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对IPO审计机构的监管仍有待加强, 特别是事前和事中的监管极度缺乏。另外,完善我国IPO审计的法律法规,做到IPO审计机构在审计时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是提高我国IPO审计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扶持有实力、讲诚信的IPO 审计机构,提高IPO审计机构的风险意识

我国存在着数量和类型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 而且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大多数IPO企业。据统计,2005年1月至2010年4月我国共有499家IPO企业成功上市, 其中有298家IPO企业是由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IPO审计, 占比高达59.72%。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承揽业务,往往会对审计结果的质量做出妥协,所以我国应加快扶持几家大型事务所, 增强IPO审计机构的实力, 提高IPO审计机构的信誉和抗风险水平。

(三)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IPO审计经验和理念

国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往往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我国的IPO审计机构应该加强与国外审计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只有在借鉴国外大型审计机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 我国的IPO审计机构才能快速的发展和壮大。

(四)提高IPO审计机构的准入门槛,提高IPO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

数量众多的IPO审计机构是导致我国IPO审计质量参差不齐的原因之一。要提升我国IPO审计质量, 必须提高IPO审计机构的准入门槛 ,淘汰众多规模小、信誉差、资质 不齐全的审计机构。另外,我国还需要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培养满足市场需要的高层次审计人才。

(五)完善 IPO 审计机构造假的处罚措施,加大IPO审计机构的违约成本

目前,我国对IPO审计机构的处罚措施还有待完善。相对于IPO审计机构的收益来说, 我国IPO审计机构的违法成本仍然偏低。所以,为了提高我国的IPO审计质量,我国必须加大对IPO审计机构和相关人员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得相关人员在进行IPO审计时,不敢轻易地违反法律法规。

摘要:2015年,随着我国股市的转暖,新股发行及申购又变得火热起来。企业发行新股要经过很多关口,而IPO审计无疑是最为重要的,IPO审计质量的高低对企业能否成功上市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也为企业日后市场的业绩表现提供了重要支撑。如果IPO审计的结果遭到市场的质疑,对企业的市场表现将是致命的打击。本文从IPO审计的概念、发展历史、现状等方面,对我国IPO专题审计问题进行了研究,并给出了改善建议。

IPO审计论文 篇2

关键词:IPO财务审计,“企业信息”,“产品信息”,“资本结构”

2015年我国二级证券市场 ( 股票市场) 迎来了久违的牛市,但业界和学术界普遍将该牛市称为 “疯牛”。笔者且不去定性当前的牛市,但要指出的却是,部分上市公司借助炒作概念和 “编故事”的方式来获得丰厚的价值回报,这就构成了逆向选择下的道德风险问题。由此可见,在规范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环境下,需要建立起前置性风险规避机制,那就是需要认真履行IPO财务审计 (下文简称财务审计) 活动。

从现阶段所反馈的信息来看,关于财务审计的顶层安排已基本到位,但在实务操作层面上还存在着诸多需要重视的问题。具体而言,根据具体的制度安排来实施财务审计,这或许只能依据当前要件来开展工作,但上市公司对社会的回报程度则需要从未来的预期中来把握,这就意味着,财务审计的视角需要拓展到那些形式要件之外的领域,而这也就构成了本文问题提出的逻辑起点。本文以高科技公司为例。

1对 IPO 财务审计中若干问题的提出

1. 1“企业信息” 所导致的问题

企业信息构成了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从当前所暴露的问题来看主要存在着这样两点: 一是单纯依据公司所提供的财务信息难以规避逆向选择风险,且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因缺少信息共享机制,便为财务审计带来了较大的交易成本。二是当前不少公司寻求 “包装”上市,受到包装技术的影响,财务审计活动时常陷入到信息不对称的困境中,从而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全面掌握审计对象的真实信息。

1. 2“产品信息” 所导致的问题

产品信息主要包括产品研发和生产周期,以及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前景。前者决定着资金周转率问题,后者则决定着公司能对社会公众的价值回报问题。毫无疑问,这已经超越了财务审计人员的现有知识储备。具体到高科技公司,由于该类型公司的性质所决定,其产品研发风险将远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而且因高科技产品存在着 “供给决定需求”的特性,从而其市场前景难以从消费者偏好中来获得。

1. 3“资本结构” 所导致的问题

“每股所占公司净资产价值”构成了该公司股价制定的重要参数,但这里也存在着一个问题,即高科技公司属于知识密集型公司,因此可以作价的固定资产存量极为有限,而大量存在着的却是人力资本。由此,这就为确认公司净资产率带来了诸多技术困境。

2应对问题的思路

2. 1 针对 “企业信息” 的应对思路设计

面对 “企业信息”财务审计人员属于绝对的信息弱势方,在上市逐利冲动下必然会激发起部分高科技公司的机会主义动机。针对这一问题,首要的方法便是拓展信息来源渠道。或许这将增大财务审计人员的工作强度,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两类渠道来获取企业信息,并努力使其成为一个闭合的信息链,则构成了当前的应对思路。

2. 2 针对 “产品信息” 的应对思路设计

“产品信息”属于工程技术层面的知识体系,因此,高科技公司可以利用他们所具有的知识优势来炒作概念,并以此来蛊惑社会公众。作为社会公众一员的 “财务审计人员”,便需要通过调研活动来弥补自身的知识缺失,进而最大化的评价公司产品的市场前景。在进行调研活动时应遵循现有高科技产品的销售模式来展开,这样才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 3 针对 “资本结构” 的应对思路设计

同样,在应对 “资本结构”问题财务审计人员需要拓展自身的信息来源,这时就需要借助多部门的信息汇总来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而言,财务审计人员需要通过走访工商、税务、银行等机构来获得与资本结构有关的信息。

3思路引导下的实施途径构建

根据以上所述,IPO财务审计实施途径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构建。

3. 1 解决 “企业信息” 问题的实施途径

防止高科技公司包装上市所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财务审计人员需要拓宽信息渠道来获得企业信息。渠道包括现场走访、网上搜集、历史数据分析等。在降低信息获取成本的要求下,可以着力从互联网来挖掘高科技企业的相关信息。例如,许多高科技企业已在海外上市,因此可以通过搜集公司海外上市的股价变动、每股净资产等信息,来间接支撑现实的财务审计活动。

3. 2解决 “产品信息” 问题的实施途径

高科技公司的产品在进行商业化运作时都拥有各自独立的销售渠道,但其一般都实施了线上线下同步销售模式。为此,财务审计人员需要通过电商平台来挖掘产品的销售量信息,以及用户对产品的评价。再者,财务审计人员还需要与线下的中间渠道商沟通来获取相关信息。在与公司中间渠道商进行沟通时,应提前掌握高科技企业的销售模式,这样才能降低选择中间渠道商和进行信息收集中的交易成本。

3. 3解决 “资本结构” 问题的实施途径

高科技企业的资产主要以人力资本和专利技术的形式而存在着,它们的产品生产可以寻求外包的方式,而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主要支撑产品的研发工作。另外,部分高科技公司试图通过借入固定资产来追求申报表的完美性。对此,IPO财务审计人员需要把握高科技企业的资产存量结构,并通过向工商部门、银行部门、税务部门寻求帮助,切实厘清公司资产的产权结构,严格剥离非所有权的资产内容。实践表明,银行部门因属于企业性质,因此从银行调取客户相关信息会遇到较大难度,但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银行部门提供证明材料来给予解决。

4实证讨论

4. 1总体分析

对于申报财务报表,当拿到报表未审数或完成审计初稿时,应关注各期、各个报表项目的结构、比例等方面的比较,同时对相关项目的变动做出充分且恰当的说明,以避免对一些重要科目的审计程序有遗漏。

4. 2 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之间的钩稽核对

现金流量也是各方关注重点,因此在复核 ( 或者代编) 现金流量表时,尽可能做出调整分录,以清晰反映三张表之间的钩稽关系。

4. 3 内控审核

与正常年报审计相比,IPO项目的内控审核可选择的资料较多,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会有律师的专项核查意见以及券商的工作底稿供参考,可以一开始就与企业约定,提供给律师及券商的除专项资料外,其余均额外复印一份给注册会计师,很多资料均可以作为内控审核的直接或者间接依据。

4. 4 重大合同的摘录

通常情况下,在审计中可以合理安排1 ~ 2名助理人员,完成对重大采购、销售以及融资、投资合同的摘录工作,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设计不同的栏次来摘录,对相关资料做好索引,并将摘录的合同条款与相关科目的测试相结合。

5结 论

IPO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篇3

【摘 要】伴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上市企业的不断增加,拟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证监会也开始不断加强IPO企业的财务专项工作。同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师事务所的IPO审计业务也不断增加,在IPO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如何控制了解国内IPO审计的环境,并对IPO审计的风险进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的措施成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文章对我国IPO审计现状进行阐述,并对我国IPO审计中的风险成因进行着重分析,并简要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IPO;审计;内部控制

一、我国IPO审计的现状分析

从我国目前的IPO审计情况来看,股权集中情况会对IPO审计质量产生重大影响,集中有大量股权的大股东利用控股权赋予其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职权集决策权与管理权于一身,集中压榨小股东,而小股东由于得到了大股东给予的既得利益,缺乏参与股东大会的热情,这些都使得股东会流于形式,经营者也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并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费用支付等,使得注册会计师处处受其掣肘,使得IPO审计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二、IPO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1. IPO审计的特点导致审计风险

拟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的结构是否合理、盈利能力的强弱以及企业上市前后现金流量是否正常,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IPO审计重点关注的对象。IPO审计要求企业根据实际的交易或事项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公允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IPO项目审核与一般的企业项目相比,具有更复杂的委托关系,也有更多需要调解的地方,除了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有相关的证券经营机构、保荐人、律师事务所、税务及法律咨询和资产评估公司参与。因此,IPO审计项目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决定了它比一般审计要耗时,注册会计师操作起来难度也相对比较大,无形之中也会增加IPO审计的风险。

2.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内部控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更多关注预防和控制,防止错误和舞弊,而实际情况却是注册会计师等到出现问题才采取措施,弥合错误,从而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会计师事务所IPO审计质量控制的项目包括职业道德,项目执行等方面的调节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往往会忽略道德追求个人利益,更注重IPO项目的经济利益,却只关注表面现象,导致项目控制薄弱。

3.信息系统提高了审计风险

信息系统存在着很难找到历史数据的可能性,一方面,针对拟上市企业的主要实质性测试往往是从交易的历史数据,但审计软件升级可能会导致难以读取的历史数据,这些使得审计人员不得不通过文件手动收集,整理以往保存的数据并严格进行筛选,这在降低审计效率的同时,也给IPO审计带来了巨大风险。;另一方面,信息系统难以控制技术风险,这些都会无形中增加审计风险。

4.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

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往往也是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基于利益的诱惑,有些人会主宰甚至利用各种资源来设计整个链条进行诈骗。注册会计师通过内部控制测试等一般审计程序很难识别善于运用专业技术进行欺诈的管理层,正如帮助拟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注册金融分析师,非常熟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各种比率和选择样品经过他们的设计后看起来非常正常,当然如果有差异,他们也已经准备好了充分的理由,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了IPO审计风险增大。

5.委托关系导致审计独立性受损

我国目前的审计关系,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和会计师事务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被扭曲为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固定的三角形的委托代理关系转变为直线型的审计委托关系。在竞争激烈的IPO审计市场,会计师事务所都希望通过增加IPO审计业务提高事务所收入水平,因而,管理层利用自己拥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决定审计费用高低的优势对会计师事务所施加影响。

6.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IPO制度目前处在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的过程,2013年证监会制定并颁布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方法》、《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等证券法律法规以适应注册制改革的发展,然而相关的审计处理与处罚依据的行政法律法规却没有出台,股票发行制度交替之间审计规范的缺位造成很大的IPO审计风险。

7.监管环境不健全

在我国,参与IPO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仅受到证监会的监管,还受到审计署、工商管理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自律组织的指导或监督。这些监管机构有着自己部门的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管的范围也有相当一部分重合,这些重合的直接结果就是对相关的问题存在着执法说法不一致的情况,进而在实际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存在监管的交叉和重复甚至导致混乱。

三、结语

由于中国特殊的市场机制和环境,IPO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除了受到证监会的监督之外,难以避免地会受到诸如审计署、工商管理部门以及注协的影响或监督造成交叉监管影响到IPO审计的效率和质量,甚至造成混乱。因此,这些监管部门需要厘清自己的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形成有序的监管环境,避免交叉监管,重复监管,影响IPO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地方政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地方拟上市企业的监管,为地方拟上市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不是为这些企业的财务舞弊造假充当保护伞。因此,完善IPO审计监管环境,需要加强对拟上市企业财务舞弊造假的惩罚力度,兼并多部门重叠监管职能,建立政府监管资料共享机制,避免地方政府的保护伞行为。

参考文献:

[1]宋飞,万君.IPO审计质量、保荐机构执业声誉与企业上市后业绩表现研究[J].新疆财经,2015,(2):23-25.

[2]严智群.IPO审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对策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5,(10):15-18.

[3]刘玮玮.IPO审计风险研究[D].云南大学会计专业,2015.

作者简介:

陈威,女,汉族,重庆,重庆理工大学,教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IPO瑞华审计报告 篇4

实质性程序关注重点提示

一、报表及会计科目审计工作底稿的总体要求

执行分析性程序、函证、盘点、复核、检查等程序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

1、本年报表审计前,首先要取得上审计报告,将年初数与上年审计报告进行核对。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核程序,关注期初数的审计,特别是上年的重点项目、重点科目,底稿中应有期初数的审核记录。

2、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至少包括程序表、导引表、明细表。

底稿中要有相关情况的审计说明:(1)执行的程序;(2)获取的合同、函证等证明资料的情况;(3)证明资料和财务资料核对是否相符;(4)审计抽查的情况,抽查中是否发现异常;(5)对抽查凭证后附的复印件要写明索取事由,是否有异常;(6)审计结论及审计调整的原因,对增减变动超过20%的报表项目要在科目审计底稿进行小结,各科目均要有审计人员小结性文字:简明额要的描述审计轨迹、取得的审计证据,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方式,审计结论(意见);

3、提请大家注意,在审计抽查凭证中,应对各科目当年发生额进行分析,对企业日常账务处理、异常、大额等分别抽取一定的凭证进行检查,抽查表所列示抽取的凭证一定是检查过的凭证,宁可少抽取凭证,但不得只是根据账面列示抄录而不进行实际凭证检查,使审计过程流于形式。

4、科目审计开始前,应根据报表分析性测试结果,对各科目进行风险判断,确定重点审计范围,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握审计重点,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5、各科目审计前均需首先核对明细账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与明细表、科目余额表、会计报表附注是否相符(集团内单位还需进行与久其附注的核对工作)。

6、涉及的实物性资产,在取得被审计单位盘点表(已要求企业必须进行盘点,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的基础上必须进行抽盘,包括现金、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等,并在抽盘表上要求企业负责人员、审计人员签字。

7、函证:

(1)银行存款、借款须取得函证,并取得企业贷款卡证明(是否存在抵押、担保、账外贷款等事项);

(2)往来函证的问题 对往来中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均需要进行函证。对于回函不符的,要求企业对不符金额按业务内容逐项分解并说明原因,审计人员应根据金额大小及不符原因决定是否进行审计调整。

二 具体会计科目审计工作底稿的重点要求

各科目审计程序及要求在实质性底稿中的程序表中都有描述,审计人员可以按要求执行。下面对各科目需要关注的事项予以提示。

1、现金

严格按照该科目审计程序表规定的程序实施审计工作,并重点关注以下审计内容:

(1)现金监盘 a、必须采用突击盘点方式,最好在企业刚上班的时间。在进行现金盘点的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是否存在其他地方存放现金的情况。b、在审计人员的监督下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盘点,获得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财务主管、出纳签字的现金盘点表。

c、如盘点金额与账面金额存在差额,须对差异作出处理意见并由企业确认。(2)会计凭证的抽查 根据控制性测试的结果,抽查大额、异常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

2、银行存款

审计银行账户的重点有两点,一是相关票据的审计,包括现金支票、专账支票、汇票、信用证。重点检查是付给谁的,与开具收据或发票的单位是否相符,有无张冠李戴、弄虚作假的现象。二是银行存款账户和银行对账单要逐笔核对,重点检查银行支出款项是否不记入本人单位或虚列账,查明其是否有挪用、贪污公款的情况。

(1)函证:

a、要求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均必须函证,包括账户余额为零的银行存款账户。b、将银行函证结果与银行存款明细账进行核对。对存在的差异应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录处理结果。

(2)取得银行对账单,抽取个别月份与银行日记账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不入账的银行收支款项。当年新增银行账户、减少银行账户需取得开户通知、销户通知。重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审计。

按照规定,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月末应结出本月收入、付出的合计数和月末余额,并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如果发现两者余额不一致,除了单位或银行记账差错外,还可能存在未达账项,这就需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确定单位

在银行存款户的实际余额。因此从银行存款账户审计入手,是审计人员常用的方法之一。银行存款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检查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是否真实、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是否合法。检查时,可以利用被审计单位已经编制好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如果工作需要,也可以根据银行对账单、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出截止审计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此基础上核对账目,即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同银行送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核对时结合其他资料对下面几种情况进一步查实。一是有无长期挂账的对账单未达账项。二是有无对账单上已记入而日记账中未记入的账目,特别是单位日记账上没有而银行对账单中有的一收一付的业务。三是单位银行日记账已记入、银行对账单上没有的账目,要查明是否属未达账项、有无弄虚作假。四是与外单位直接发生货币资金业务时,有无用转账支票将款转到外单位再换取现金支票而套取现金,这种情况在违纪会计事项中十分常见,其中不少是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有的还与经济案件有关。

(3)截止性测试 a、依据银行对账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的大额未达账项,检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要核对其真正用途,注意是否为关联方占用资金; b、c、关注长期未达账项,审计人员应亲自落实未达账项的真实性; 仔细核对银行存款大额未达账项,分析未达原因,协同企业各部门对银行账项进行及时的确认;是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项,关注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入账的账务处理,如对方为损益类科目,可判断为损益项目的跨期,根据重要性水平确实是否需要进行审计调整。d、对于企业已收银行未收、企业已付银行未付的款项,要求企业提供期后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来证明款项收付的真实性,根据金额的大小、企业入账与银行入账间隔期的长短来确定是否进行审计调整,如企业未能提供银行对账单等支持性证据,我们将进行审计调整。(核实现金流是否有调节现金流的现象)

注意大额跨期核算必须进行调整,特别是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大额款项必须调整。

截止性测试底稿需对测试结果分析记录:跨期性质、金额、处理意见及相关依据的说明。

(4)大额收支的检查记录 抽查大额银行存款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注意事项:①对年末货币资金进行分析检查,是否存在不属于货币资金性质的款项,进行调整(如“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或押金”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保证金或押金”); ②注意年末是否存在不符合现金等价物定义的受限资金,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是应扣除受限资金,并将受限资金的性质、金额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5)定期存款

在进行定期存款利息的审计时还要同时进行财务费用的审计。企业记录定期银行存款存入的凭证为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将定期银行存款利息记入财务费用的依据主要为存款到期后银行给出的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并且一般是在定期存款到期后一次性按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的金额将利息记入财务费用。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目前,银行又开设了定期存款约定转存的业务。这项业务是指当银行定期存款到期后,银行将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总额作为本金按企业在第一次存款时约定的转存期,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对于定期存款的审计是货币资金审计的一个重点。因为定期存款的金额普遍较活期存款要大,且由于拥有该类存款的企业多为资金充足的企业,由于资金的充足,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就有可能比资金紧张的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力度有所放松。企业领导或财务人员就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间的差额,造成公款私存。对于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息,企业在操作中不是按月按季计提利息,记入财务费用,而是在定期存款到期后一次性记入。这也为该种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尤其是在发生自动转存的情况下。通过虚记存款年限,虚记存款本金,达到少记利息收入,套取利息收入的目的。为了有效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于企业财务人员,要定期测算利息收入,将已形成的利息收入记入当期财务费用,还要统一管理企业定期存款款项,不给财务人员形成公款私存的机会;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年审时要加强定期存款的审计力度,对于未按月按季记录利息费用的企业代为编制利息测算表,并提出整改意见。

3、应收票据

(1)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登记薄的有关内容核对,其中应包括对该票据所有权归属的核实记录。

(2)注意票据贴现事项,针对贴现票据,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其是否已到期,与贷款卡查询记录相核对,已到期票据是否已获承兑,未获承兑的应登记为短期借款;统计尚未到期的贴现票据,在附注中予以披露。

(3)抽查部分票据,检查其内容是否正确。

(4)向应收票据的出票人进行函证,检查其可回收性,对函证差异提出处理意见。

(5)关注已超过承付期的票据是否已转应收账款核算。

(6)关注原在应收账款核算而转入应收票据的款项,注意原因、查看依据。

4、应收账款

定期与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往来款项是企业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也是公司往来款项真实性的最好审计证据,如果事务所收到的函证量不足,将影响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发表意见。提请各级公司关注函证的发放,并配合审计师催促被函证公司核对并回复函证,可提前要求业务部门告知客户与供应商公司将依据审计要求发送函证,请客户重视、早作准备并积极配合工作。对于企业内往来,应当以收款单位为主发放函证,付款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回函。(1)、函证 a.注意至少函证往来科目前十大客户,如十大客户不能全部回函,则要采用替代审计程序,并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

b.根据回函情况检查其可回收性,对函证差异应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c.对未回函的应收款要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包括:检查期后收款情况;抽查有关的原始凭证、合同、业务资料等;检查与客户之间的往来函电等。

提请大家关注的是:对于现场审计中未能取得回函的款项,必须立即补充实施替代程序。但实施替代程序不代表可以不催收函证,对于回函率低的应考虑对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影响。提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关联方之间往来对账工作,以保证合并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关联方之间往来余额、关联方现金流、当年关联方之间交易金额)(2)、长期挂账款项的检查

对长期挂账的大额款项,应关注其形成原因及可回收性,对是否需要全额或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予以说明。对于可能存在减值或损失的项目,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审计确认。

(3)、重分类 关注应收款项是否须重分类,若有贷方余额未进行重分类,应根据重要性水平确定是否需调整会计报表,如需调整报表,应记录重分类明细。(4)、审计人员必须查验应收款项账龄的准确性,中远集团已采用sap软件的企业可通过软件查询,对外币应收款项,关注外币评估项目的账龄划分是否正确;未采用sap的应通过企业使用的其他财务软件和相关账目记录进行抽查。(5)、关注企业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转应收票据的事项,检查是否存在应转对方科目而未转的情况。(6)、坏账准备

企业根据重分类后的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

中国远洋合并范围内公司单项金额超过500万的需采用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如篇二:瑞华审计工作底稿(2)审计人员外勤工作指南

审计工作底稿

内容

一、总体介绍二、一般事项

1、工作底稿的目的

2、工作底稿的使用者

3、工作底稿的内容介绍

4、保护工作底稿的安全

5、工作底稿的保存

(1)归档政策(2)文件修改

(3)不必保留在审计文档中的文件举例

三、工作底稿指南

1、计划你的工作底稿和它们的内容

(1)底稿的样式

(2)什么时候打印底稿

2、建立你的工作底稿

(1)根据审计程序编制你的工作底稿(2)试算平衡表(3)使用符号/记号

(4)为工作底稿编号索引(5)永久性档案

(6)工作底稿间数据的交叉索引(7)从客户处取得的明细表-(pbc)(8)客户信息的复印件(9)发票归档(10)审计结论

3、提交复核之前的工作

(1)在你签名之前(2)签名批准(3)处理复核意见

页码 1 2 2 3 3 5 6 6 6 7 8 8 8 8 10 10 11 12 13 14 14 16 17 17 18 24 24 25 25 续/?)(内容(续)

附录

附录 i –根据审计程序编制你的工作底稿

附录ii – 写好工作底稿的注意要点

附录iii – 书面复核工作底稿举例

货币资金导引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预付款项 固定资产导引表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盘点 股本导引表 法定记录复核 附录 iv – 屏幕复核工作底稿举例

货币资金导引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预付款项 固定资产导引表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盘点 长期股权投资举例 股本导引表 法定记录复核

附录v – 索引号编制规则

页码 26 27 30 33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1 41 42 42 43 43 44 44 45 46 审计工作底稿

一、总体介绍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以下简称“1131号”)中关于工作底稿的定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

(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在你的审计师生涯中,你会参与编制工作底稿。口头和书面交流都是你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审计专业人员的必要技能之一就是通过工作底稿有效地组织和沟通所发现的内容,以证实完成了相应的审计程序。你作为一个审计师的专业知识和效率应在你的工作中被清楚记录。在这本外勤工作指南中,我们将: ? 描述使用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 ? 描述审计工作底稿的构成 ? 列举本事务所有关保护工作底稿安全以及保存底稿的政策 ? 确认几项有助于编制适当审计工作底稿的技术 ? 帮助你了解清楚、简洁、有意义的工作底稿的重要性篇三:2013年新三板审计市场分析及审计重点(存量)2013年新三板审计市场分析及审计重点(存量)

一、总体运行(一)运行规模 2013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增挂牌企业156家,截止12月31日,挂牌企业存量356户。

(二)地区扩容

1、首试中关村

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首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2、增放津沪汉 2012年7月,国务院同意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扩围天津滨海、上海张江和武汉东湖。

下图是2013年156家挂牌企业的地域分布。

3、全国大扩容

依托国务院和证监会12月文件窗口,2013年12月31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告面向全国接收企业挂牌申请,正式启动新三板的全国资本运动。(三)资本定位

缓解中小科技型和创业型企业的融资困境,构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挂牌企业(一)股本结构

新三板挂牌企业规模比较小,受限于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的统计口径,松柏暂以股本为分析要素。1、2013156家挂牌企业的股本结构: 2、2013年底356家挂牌企业的股本结构:(二)行业分布(三)挂牌费用

新三板的挂牌工作流程跟ipo很相似,可以认为是缩小版的ipo。挂牌中介机构费用由推荐费、审计费、法律费和评估费组成,合计约为150万元左右。

区县政府对辖区内企业新三板挂牌有很强的推力,对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100-200万元的财政补贴。

金额大致相当于企业挂牌中介费用。

三、主办券商(一)业务架构

IPO审计论文 篇5

创业板市场, 又称为“二板市场”, 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 创业板是指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 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 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在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摇篮中, 高新科技是其中推动增长的重要力量。然而, 创业板在推动科技力量进步的同时也为证券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创业板的市场制度, 监管水平以及IPO上市保荐机构、审计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等各方面的不完善, 加强对创业板市场风险的监管也需要更多的关注与努力, 审计作为其中最基础的一环, 尤其创业板企业首次公开募股也面临着对审计风险的掌控与应对。创业板运行以来, 不少企业的净利润都出现了负增长的情况, 上市后的净利润明显低于IPO审计之时的净利润总额, 本文选取了“当升科技”这一案例, 以其2012年度年报亏损为背景, 对该公司IPO审计之时所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素是否得到有效防范与控制进行分析思考。

创业板作为一个高风险市场, 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 而审计则是其中最重要的手段, 它对创业板市场的风险的规避具有重大意义。在审计的过程中, 如何在创业板的特殊环境与要求下规避审计风险对于完善创业板市场的监管制度有极大现实意义。

D.H.Roberts在1978年提出了审计风险的终极模型:终极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分析性检查风险*详细测试风险* (抽样风险+非抽样风险) ;1978年, 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也提出了一个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分析性检查风险*详细测试风险。1983年, 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又对其做出了修改, 被称为传统审计风险模型, 即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于静 (2011) 在《浅析创业板IPO审计风险》一文中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对创业板企业进行IPO审计时面临无形资产比例较大, 从而增加的审计风险。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定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中并没有对企业的无形资产比例做出明确的限制, 而就其自身特点而言, 无形资产在企业的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较大。注册会计师在审查创业板企业的会计报表时, 对资产类项目中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能得到恰当的认定, 就会影响到注册会计师对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报表数据真实性的评判, 从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风险。

二、IPO审计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

(一) 持续经营风险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 创业板上市企业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不能进行多元化经营, 因而这样的企业往往容易进入产品单一、技术单一、销售渠道单一的困境。因此, 企业面临的可持续经营风险也会较大。

(二) 税收风险

创业板的上市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上拥有很大的优势, 但是政策是可能发生变化的, 一旦有变, 企业的盈利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再加之创业板上市公司多为成长期的中小型企业, 所有者对利益的追逐, 管理层对管理的弱势控制, 企业治理制度的不完善, 可能会使得企业存在逃税避税的现象, 这增加了企业的税收风险。

(三) 关联方交易风险

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可能包含上市公司管理当局蓄意安排下属关联方进行交易时虚列各关联方的会计报表, 不正常的低价和其他优厚条件的关联交易, 股份制企业因为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而不可避免发生关联交易等情况, 对于仍处于成长阶段的创业板市场中所存在的关联方交易更加难以被审计人员察觉, 增加了重大错报风险。

(四) 舞弊风险

管理层的舞弊现象是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主要来源之一。管理层舞弊主要是指管理层通过凌驾于内部会计系统, 故意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五) 战略经营风险

根据审计准则, 经营风险主要源于对被审计单位实现目标和战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情况、环境和行动。对于创业板上市企业, 由于其处在高新技术行业, 在面临变化过快的市场环境时, 企业可能会因不具备足以应对环境变化而产生人力匮乏和业务技能欠缺的风险, 还会因为开发新产品和提供新服务而导致产品责任增加的风险。

(六) 会计政策及估计风险

由于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 管理人员的能力有限等局限性, 导致相对与主板上市企业来说, 创业板上市企业存在会计政策及估计风险的可能性更高。

(七) 独立性风险

创业板上市企业的独立性风险, 如资产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等方面的独立性风险都会对企业资产的存在性、企业权益的合规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完善性产生重大影响。

三、IPO审计重大错报风险的应对策略

(一) 会计师事务所应对IPO审计重大错报风险的对策

(1) 关注审计项目的重点风险点。一是针对持续经营风险。在关注持续经营风险的前提下,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应当更加关注其基于持续经营假设来编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同时, 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的盈利是否均来源于其主营业务, 是否存在重大经营异常, 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二是针对税收风险。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应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为了减少纳税, 向关联方转移利润、账外账、虚增费用和资本化的支出费用化等情况。三是针对关联方交易风险。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要求企业提供所有关联方名单及交易的清单, 对关联反信息的披露是否完整、关联方交易是否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鉴证, 尽可能降低审计风险。四是针对舞弊风险。注册会计师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 应尤其关注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外部环境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层所面临的压力, 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报表的可能性。五是针对战略经营风险。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当中, 应该重点关注这些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策略。考察企业的战略是否符合该企业的自身特点, 以及该行业的发展情况。六是针对会计政策及估计风险。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的过程中, 注册会计师应识别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及估计是否存在严重缺陷, 应考虑企业对重大的和不经常发生的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适当;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否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的变更;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列报, 并披露了重要事项。七是针对独立性风险。关注被审计单位的独立性要求考察被审计单位在资产、人员上是否符合独立性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IPO审计过程中, 需要关注被审计单位的机构人员设置是否合理, 资产是否具有独立性, 以降低隐藏的审计风险。

(2) 关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一是提升注册会计师的风险防范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定期参加培训项目, 学习最新的准则及法律法规政策。创业板上市企业大多数是高新科技企业, 注册会计师对其专业领域的把握很难全面到位, 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可以考虑聘请外部专家。审计人员也应加强风险意识, 在审计工作中不应为降低工作成本而随意变更审计程序, 在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上提高对财务报表中舞弊或其他错误的警惕性。二是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内控系统。事务所应完善自身的企业文化, 创造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的良好企业氛围, 建立拥有激励机制的业绩评价体系, 在审计过程中的每一步骤都有明确的流程规范, 将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渗透到每一个审计阶段当中。并且, 要保证审计方法的科学可行, 使得审计证据在数量及质量上都达到充分, 审计人员也能通过科学的审计方法把握程序与质量的平衡。

(二) 企业和监管机构对于IPO审计错报风险的管控建议

(1) 企业自身治理制度的完善。创业板的上市企业基本上都处于成长期, 自身的治理结构及股权结构往往都不尽完善。在企业的股权结构方面, 应不断优化股权结构, 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限制大股东的权利, 通过对企业内部章程的修改限制大股东的投票权, 降低大股东的绝对优势, 同时可以扩大机构投资者的比例, 是大中小投资者的势力得到制衡, 更好地为企业经营决策出谋献计。另外也可以鼓励内部员工持股, 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将员工的前途与公司的发展紧密的联系起来。再者, 完善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 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利用内部审计的成果, 这就要求企业的内部审计做到可靠可信。创业板企业可借鉴纳斯达克市场建立审计委员会, 由大多数独立董事组成并与高级管理层平行, 从而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减少因代理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 市场法律法规的完善。创业板市场的法律法规自2009年5月1日实施以来, 不断完善至今, 首次将退市规则纳入其中, 但仍存在不少漏洞。企业造假丑闻频现, 上市企业业绩的大“变脸”都体现了制度的缺失, 而制度的完善对审计风险的控制也极具意义。证监会应根据创业板实施以来的具体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制定更为详细的细则, 严格规范企业上市的资质及审核要求, 同时也加大对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披露力度以及披露的及时行, 充分让投资者意识到企业的相关风险, 提升透明度。

此外, 也可借鉴美国的同业复核制度, 所有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由不负责该审计业务的其他合伙人进行复核后才可出具审计报告, 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会计审计业务进行评估。由此提高审计质量, 减少审计失误, 降低审计风险,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 借助外部市场机制。银行等金融机构是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 将银行等金融机构纳入公司的治理结构当中, 可以对企业经理人起到激励监督的作用, 更好地制衡企业实际经营者的权利并促使经理人能够做出更加符合企业成长轨迹的战略决策, 避免管理层懈怠的行为。在此同时也要把握好各方独立性的问题, 避免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IPO审计重大错报风险案例分析

(一) 案例背景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变更为股份公司, 是一家新能源材料研发和生产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 国内锂电正极材料的龙头企业。公司在湿法和火法两项技术方面的集成创新能力使得公司成为国内外少数几家能快速推出系列化多元材料的公司之一。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职能部门主要包括:研发部、市场部、营销部、运营部、商务部、投融资部、财务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质量安全部、审计部等部门。

当升科技于2010年4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之后, 表现“低靡”, 本文截取了2010年至2012年的重要财务指标数据, 如图1和图2所示。

由图表中可以看出2011年度净利润成长较之2010年大幅下降。对比2007至2009年度当升科技审计报告, 2007至2009年度呈稳定增长趋势, 其中2009年度的净利润约为4012 (万元) , 而一经上市, 净利润反而逐渐下降, 甚至大幅下跌。由此, 引发了作者对当升科技IPO审计的疑问, 对其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因素产生思考。因对于具体的IPO审计承接、执行及完成过程无参考资料, 本文将主要对该案例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点予以分析。

(二) IPO审计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因素分析

(1) 持续经营风险分析。当升科技的主营业务属于新能源材料领域, 主要从事钴酸锂、多元材料及锰酸锂等小型锂电、动力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钴酸锂、多元材料和锰酸锂等, 钴酸锂贡献的营业收入最高, 2009年钴酸锂营业收入约占总收入的97.7%。由IPO审计提供的2007至2009年度审计报告说明钴酸锂为当升科技的主要产品, 在对比2007至2009年度钴酸锂的毛利率时, 指出2007年度毛利率较低是由于外销价格较低导致的。同时, 报告中分别列示了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地区的分布以及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状况。其中2008年度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加33.59%主要为市场规模扩大以及钴酸锂市场价格上涨所致, 而2009年度销售收入以及主要产品毛利率同比稍有下降被认定为合理浮动。以审计评价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 主要考察是否存在可能无法持续经营的迹象, 包括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可动用资金量多少,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是否丧失, 资产负债比例是否过高, 存货期末余额是否支持再生产以及有无未决诉讼及抵押担保现象等。根据当升科技IPO审计提供的三年期审计报告, 2009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充足, 2009年末存货期末余额较之2008年与2007年有明显增长, 生产势头良好, 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加, 截止2009年期末无未决诉讼, 并且资产负债比率约为54%, 以上迹象均表明注册会计师可以确认当升科技持续经营的假设成立。

(2) 税收风险分析。对创业板上市企业而言, 税负优惠与减免的合规性的判定在注册会计师进行IPO审计的过程当中至关重要, 此外税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认定及影响也需要重点关注。根据2007至2009年度当升科技审计报告确认公司优惠税负符合以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财税【2002】7号) 规定, 即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 除另行规定外, 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此外当升科技于2008年12月18日获得有效期为三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 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审计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的税项的处理予以确认, 符合相关办法规定的税率标准, 并且税收优惠政策短期内不会发生大幅改变, 因此税收风险较低。

(3) 关联方交易风险分析。关联方交易是IPO审计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这些拟上市企业通常都有复杂的关联方交易, 考察公司是否对关联方交易如实全面地披露是对注册会计师的巨大考验。根据三年期审计报告, 其中详细列示了当升科技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包括销售商品、租赁、担保、检测、提供科研经费、提供资金及接受劳务的情况, 并且如实反映了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的情况, 同时在关联方交易的列示下说明了该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采用市场价格结算。注册会计师在进行IPO审计的过程中, 需要完整的披露所有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特别关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需要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果涉及采购及接受劳务, 应当实施延伸审计, 从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或提供劳务的价格进行比较。

(4) 舞弊风险分析。管理层舞弊在IPO的审计过程当中是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最大挑战, 在审计中, 注册会计师很难发现其中有可能存在的舞弊现象, 往往在上市公司上市之后才被曝光到公众的视野之中。当升科技在上市前夕也曾遭到举报称其股东名册排名第十六位的王芳持股22.5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数的0.38%, 举报人称王芳是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支行负责信贷的某位负责人的妻子, 该负责人在当升科技的贷款业务中给予了当升科技很大的“帮助”, 作为回报, 当升科技在其不具备投资者主体资格的情况下赠予王芳10万股, 股份制改造后拆细为22.5万股。公司面对此质疑回应称王芳所持股份是由前股东转让的, 他们之前的股权转让有备案可查, 在招股书中有详细披露。但作者在查阅了当升科技的招股书, 并且发现有关于该股东的任何介绍以及股份来源转让说明等, 2007年度至2009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对此项事宜也没有进行任何说明。

另外据举报称, 当升科技2007年度的利润表存在造假现象, 其中有300万元是由当升科技总经理通过校友关系找到当时的院领导以科研投入名义打入公司账上, 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一方面为提高利润总额, 另一方面为避免与深圳创投的对赌协议失败。此项重大关联交易并未在招股书中进行披露, 审计报告中也并未关注。

以上被爆出的造假丑闻, 当升科技均予以否认, 但真实情况是否如举报人所言, 仍难探虚实。上市公司涉假案接二连三, 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 审计过程中项目程序众多繁杂, 许多涉假情况很难发现, 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的过程中保持高度的谨慎, 分析其是否存在舞弊的风险。

(5) 会计政策及估计风险分析。当升科技在进行IPO审计时, 结合了被审计公司的业务特点, 详细披露了会计政策及估计, 确认了会计政策及估计的合规性, 并且首次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 将原会计准则股东权益调整为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注册会计师在进行IPO审计时, 应针对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同行业有可比性的企业的情况考虑其会计政策及估计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降低由于会计政策及估计不当所引发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常志安、赵兰芳:《创业板上市公司审计风险研究》,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第1期。

[2]李素平:《IPO审计风险及控制》, 《会计研究》201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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