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方式论文九篇

2024-06-13

OEM方式论文 篇1

O EM (O 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 , 通常译为“原始设备制造”或“贴牌生产”, 指生产厂商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为其加工生产, 产品贴上委托方的品牌, 由委托方负责销售。双方是一种受托与委托的关系, 整个过程中, 受托方仅负责生产加工获取加工费用, 不参与商品销售。委托方则拥有品牌和营销渠道, 获得产品设计和商品销售产生的所有回报。OEM方式起源于服装行业, 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渐由传统的服装、鞋类、玩具等行业扩展到家电、IT、运输设备制造等各个领域, 成为制造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重要运作方式, 当前, 几乎所有著名跨国公司, 都采用了OEM方式推进其全球化战略。其中不乏成功典范, 如运动服装业中的NIKE、ADIDAS;计算机产业中的IBM、hp;家电产业中的GE、LG、SIEMEN S等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 技术创新速度越来越快, 社会分工愈加细化, 市场竞争也愈加激烈。拥有品牌和营销渠道优势的跨国公司, 纷纷将生产成本高昂, 附加值低的生产制造环节迁至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国家与地区, 委托给当地OEM企业代为生产加工。中国大陆和一些东南亚的发展中国家成为它们的首选之地。据资料统计, 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超过400家在中国大陆设立了制造基地。采用OEM方式不同程度地将我国几乎所有重要外向型制造企业都纳入其外包网络中。

二、制造业OEM方式升级的必要性

中国大部分制造企业在资金、技术研发、品牌知名度以及营销网络等方面与跨国企业相比都处于劣势, 仅在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力成本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 采用OEM方式与跨国企业进行合作, 对于我国部分制造企业来说也不失为一种策略。首先, 为跨国公司做OEM可以消化部分过剩的生产力, 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其次, 采用OEM方式能够节省投资, 降低经营风险, 无需开拓市场。对处在成长期的制造企业来说, 采用OEM方式还能够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价值最大化, 并且见效快, 耗时少;最后, 通过OEM方式, 可以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技术, 熟悉国际通行的质量体系认证与技术标准, 从而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也可以借此以较低的成本学习模仿国外先进技术, 避免了自主技术创新开发所需要的高额成本。虽然采用OEM方式能够获得以上列举的几种利益, 但存在的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 一是加工制造所获利润微薄。国内OEM企业制造出产品贴上对方品牌后, 由对方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售价可以达到OEM企业加工费用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二是同行业恶意竞争。许多OEM企业存在严重的同质化, 为获取订单, 互相压低加工费, 导致全行业整体利益受损。三是无法掌握销售渠道与市场脱离。OEM企业在降低经营风险, 节省开拓市场和广告宣传费用的同时, 也种下了严重的隐患。那就是企业过度依赖订单, 一旦委托方停止订单, 就掐断了“咽喉”, 导致整个企业瘫痪甚至倒闭。四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与自有品牌开发受阻。一味的做OEM只能获得短期利益, 如果忽视自身技术和研发能力的培养, 忽视自有品牌的开发, 最终只能成为委托方的“加工工厂”。

考虑到长远发展, 制造企业采用OEM方式的弊端要远大于其短期利益。仅靠为跨国企业做OEM, 只能是走资源消耗型的发展道路, 而通过技术研发和自主品牌建设来实现产业升级, 才能提高制造产业的附加值。因此, 当企业具备发展自有品牌的各种资源和充足条件时就应该尝试产业升级, 逐渐由O EM、O DM到O BM (O DM (O 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 作“原始设计制造”, 指贴牌企业除了生产制造外, 也参与产品设计活动。但ODM的品牌仍属于委托方, ODM实质是一种高级的OEM形式。OBM (Own Brand Manufacture) 作“自有品牌制造”, 指企业形成自己的独特品牌, 参与国际竞争。OBM是制造业产业升级的高级阶段, 表现在制造企业不仅负责产品的设计开发与生产制造, 还拥有属于自己的品牌) , 不断提升自身实力, 创立自有品牌, 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一个企业不可能具有塑造全部价值链上竞争优势的能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 全球性资源整合已成为可能和必然。在此环境中, 专业分工必将全面发展和深化。同时, 企业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经营方式和利润模式, 单一的经营方式不可能贯穿企业发展的所有阶段。从OEM到ODM再到OBM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等到OEM企业的低成本战略无路可走时, 才想到向O DM和O BM升级就显得非常被动。因此, 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OEM发展到比较成熟的阶段, 就开始积极向ODM和O BM过渡, 这才是世界经济分工的必然。

三、OEM方式升级的现实困难

从现实情况来看, 要从OEM企业发展成为拥有自有品牌的OBM企业, 其产业升级道路是非常艰难和痛苦的, 升级过程中可能遇到种种困难。首先, 处于OEM委托方的跨国企业就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坎, 作为受托方进行升级转型必然会与之发生利益冲突。由于OEM受托方的升级转型会使原先的合作者身份变成现实的竞争者身份, 委托方企业会感觉到威胁, 进而对升级转型过程中的受托方施加各种压力, 甚至会以撤销OEM订单来逼迫受托方退出此行业。其次, OEM企业要从原来单纯做贴牌生产转为拥有自有品牌生产也会遇到非常大的困难, 核心技术研发、品牌市场推广、营销渠道建立与售后服务完善等都会成为难以逾越的几道坎。对于处于相对劣势的OEM受托方企业来说, 由原来的只掌握生产制造一种本领发展成为掌握技术研发、品牌运作、渠道开拓等几种本领, 并且需要将其充分整合、运用自如也是及其困难的。再次, 作为受托方的OEM企业是否能够撇开眼前利益, 避开短期盈利和市场压力, 抛开原先的委托方企业独立运作, 往往也是有疑问的。例如, 以往O EM受托方企业可能接到几亿元的大订单并且业务订单具有连续性, 而转型做OBM生产后, 开始可能只有千万的订单, 而且后续订单缺乏稳定性。在如此巨大的利益差距和心理落差面前OEM能否承受?最后, 许多OEM企业认为, 不同企业有其核心资源和发展基础, 未必要走同一条发展道路。因此没有必要进行产业升级也能使企业获得发展。这种观点是从单个企业的视角来看待的, 如果换成中国制造产业的整体升级的视角来看, 答案也许就不正确了。OEM企业是否一定要进行产业升级, 不能用简单的“要”或“不要”来回答。从中国制造业整体来看, 如果要面向世界, 参与国际竞争的话, 那么只要竞争的市场空间和市场容量存在, 并且企业具备发展自有品牌的各种资源和充足条件时, 就应该大胆进行产业升级, 无论升级道路如何坎坷, 都应该勇敢去面对, 无论升级过程多么困难, 都应该设法去解决。

四、OEM方式升级路径选择与建议

就当前部分采用OEM方式的制造企业现状来看, 升级路径应当采用渐进式、阶段化的方法, 即在为跨国企业做OEM的过程中, 通过对生产技术的学习, 积累经验, 扩大自己的生产基础, 同时以“干中学”方式, 对引进的设备、工艺进行摸索、探求、模仿和改进, 形成自己的设计和初步研发能力, 从而逐渐过渡到ODM, 向价值链的上游产品研发和设计环节攀升。在熟悉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和国际标准, 掌握一定的市场营销手段, 开拓出一定的营销网络之后, 再设法建立自有品牌, 才能最终完成向OBM企业的跨越升级。在具体操作方面有以下两种可行的产业升级路径。

一是由OEM过渡到ODM最终实现OBM的产业升级路径。对那些有条件获取大规模订单, 而产品创新能力和品牌运作能力暂时还无法与OEM委托方匹敌的OEM企业来说, 前期阶段的主要任务不是加大自有品牌建设的力度, 而是要注重学习如何在产品功能和外观设计、价格、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努力建立与OEM委托方的互动关系和诚信关系, 形成快速的技术学习和扩张产品创新的组织能力。实现OEM向ODM的过渡。在生产规模、制造能力等方面都已经为向OBM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后, 再逐步转向开拓市场和进行品牌运作, 实现从ODM向OBM的转变。

二是OEM与OBM并举的产业升级路径。对于技术实力较强且具备一定品牌运营能力的OEM企业, 应当选择OEM与OBM并举的产业升级路径。从我国格兰仕、台湾宏碁、韩国三星、美国通用 (GE) 、IBM等公司的成功经验来看, 做OEM与做自有品牌是相辅相成的。将OEM与OBM结合起来同时进行, 能够促使企业自身改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可以最先了解到世界顶级企业在市场上推出新产品款式、功能的一些动态, 企业可以根据这些市场信息对自主业务进行相应地策略调整。企业进行OEM与OBM并举的升级方式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具体的操作模式来实现:第一, 利用原有OEM的产品重新注册品牌, 企业通过注册公司或者经销代理等渠道自己做市场, 我国的格兰仕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起步的。第二, 与品牌拥有者成立合资公司, 重新注册品牌, 双方一起做市场。这种模式虽然成长周期长, 但是发展稳健, 企业在与国际知名品牌公司的合作中可以学习先进的市场运作经验, 以及体系化的品牌建设, 并且可以有效利用他人的渠道进行自有品牌推广, 降低入市风险。

总之, OEM产业升级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要从平稳过渡到创造条件、交叉重叠式发展再到以成熟的业务为后盾循序渐进地探索、开拓。不同的OEM企业, 同一OEM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升级路径。并且, 应随着其所处市场条件的变化, 及时调整自身的升级策略, 只有这样, 企业的经营才能获得持续的成功。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 社会分工愈加细化, 技术创新速度越来越快的环境下, 我国许多制造企业都不同程度的采用了OEM方式, 通过给跨国企业做贴牌生产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本文在对OEM方式进行利弊分析后, 提出OEM企业进行产业升级的必要性, 并针对产业升级的现实困难, 提出相关的产业升级路径选择和可行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OEM,贴牌生产,制造业,产业升级

参考文献

[1]毛蕴诗、戴勇:OEM、ODM到OBM新兴经济的企业自主创新路径研究[J].经济管理, 2006 (10) .

[2]赵伟、古广东:民营企业国际化:理论分析与典型案例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3]刘志彪: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制造业升级的路径与品牌战略[J].财经问题研究, 2005 (5) .

[4]刘志彪:中国沿海地区制造业发展:国际代工模式与创新[J].南开经济研究, 2005 (5) .

OEM方式论文 篇2

近年来,随着大量先进生产管理理念、技术的引进和运用,在对OEM企业进行生产优化的同时,对车间布局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据统计,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周期90%~95%的时间用来传输和等待[1],由此可见,真正用于产品加工的时间非常少,而总运转费用的20%~50%花费在物料处理上[2]。然而,车间布局优化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一个优秀的布局不仅可以使传输和等待的费用减少10%~30%[2],还可以减少在制品库存和提高工作效率,因此,OEM企业车间布局进行合理规划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单行布局问题的提出

单行布局是指将所有的设备按照一定的线路排列,满足产品加工的需求。有的学者将单行布局问题归结为多行布局问题的特例[3],当单行布局成直线形时,便是多行布局的特例,但单行布局的表现形式多样,不仅表现为直线形,还有U形、半圆形、W形和S形等。并且,单行布局相对多行布局容易实现,因此,有必要单独对OEM企业单行布局问题进行研究。

单行布局的表现形式很多,由于篇幅限制,本文无法对其进行一一研究,仅对直线形、U形和半圆形三类布局进行多目标比较研究,选择适合OEM企业车间加工的最优布局模式。

2 设定单行布局组合优化目标

以前在建立车间布局优化模型时通常只考虑物流成本最小,忽略了其他目标的实现。虽然物流成本达到最小化,却可能导致产品生产周期的延长,或者车间占用面积的增大,以致于车间布局优化结果的片面性。随着布局设计的快速发展,如何实现布局的整体优化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建立物流成本最小、加工时间最短和车间面积利用占用率最低的目标组合优化模型,达到车间整体优化的目的。

3 车间布局多目标组合优化建模

为了简化计算,作出如下简化与假设[4]:

1)所有设备和车间形状均为矩形;

2)设备按同一方位布置,针对直线形布局其中心点位于一条直线上,针对U形布局其中心点位于U形线上,针对半圆形布局其中心点位于同一圆周上;

3)零件加工顺序同设备编号顺序一致;

4)零件的工序加工时间都是确定的;

5)所有设备沿X轴方向依次排列。

目前国内外关于平面布局研究中,多数未考虑物料的几何形状、密度、化学性质、易损程度这些因素对搬运难易程度和成本的影响,造成布局优化结果与实际状况有很大偏差。当量物流量充分考虑了系统中影响物料可运性的各种因素,通过折算和修正的手段把各种不同特性的物料折算成系统中可进行迭加的统一量[5],充分体现不同物料搬运难易的程度。因此,本文采用当量物流量作为车间物流成本的参量,假定某生产线共有n台设备,m种产品,则单行设备布局问题的物流成本优化函数如下:

其中:m为产品的种类数量;Ckij为第k种产品从设备i到设备j运送的成本;Qkij为第k种产品从设备i到设备j运送的当量物流量;fkij为第k种产品从设备i到设备j的搬运频率;dij为设备i与设备j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间距离;dijx、dijy为设备i和设备j在X轴和Y轴方向上最小间距;q为基本玛格数值;δ1为密度修正值;δ2为形状修正值;δ3为损伤危险性修正值;δ4为其他因素修正值;δ5为价值修正值。

车间加工时间是指产品从进入加工车间到离开加工车间的时间,包括准备时间、运输时间、加工时间、等待时间和检验时间。因此,产品的车间加工时间函数为[6]:

其中,T为m种产品的全部车间加工时间;tk1、tk2、tk3、tk4和tk5分别为第k种产品的准备时间、运输时间、加工时间、等待时间和检验时间。

布局问题的面积占用率是指设备所占用的面积与车间的面积之比。面积占用率越低说明布局越紧凑,可再利用的空间面积越大,因此,车间布局追求面积占用率最小。任一布局形式的面积占用率函数表示如下:

其中:xi,yi为设备i的中心点分别到Y轴和X轴的距离;li,hi为设备i的长和高;h为U形布局两行之间最小间距;max{yi}、max{yj}为所有设备最大和最小纵坐标;L,H为车间的长和高;η为面积占用率,S1为包络车间全部设备的最小矩形面积;(xa,ya),(xb,yb)为包络矩形的左下角和右上角的坐标;

S.T.所有布局形式都要满足:

1)|xb-xa|≤L保证设备在X方向上的排列没有超出车间;

2)|yb-ya|≤H保证设备在Y方向上的排列没有超出车间。

因为布局形式的不同,需要有针对性的额外设定一些约束:

1)设备成直线形布局时,所有设备的y坐标满足y1=y2=…=yn,因此要满足约束,保证设备i、j在X轴方向上不重叠,如图(1-a)所示;

2)设备成U形布局时,所有设备坐标满足yi=yj,xi≠xj或xi=xj,yi≠yj,因此要满足约束:

保证设备i、j在X轴和Y轴方向上不重叠;,i,j=1,2,…,n保证U形布局两行之间最小间距约束,如图(1-b)所示;

3)设备成半圆形布局时,所有设备坐标满足xi≠xj,yi≠yj,因此要满足约束

轴方向上不重叠,如图(1-c)所示;

上述三个优化目标分别从不同的方面考核车间布局,只能反映单方面问题,不能描述车间布局的总体状况,因此,有必要对车间布局进行多目标组合优化研究,达到车间布局整体效果的最优。综合考虑物流成本(F)、加工时间(T)和面积占用率(η)三个优化目标,得出多目标优化函数:

其中,ui为加权因子,表示子优化目标在总优化目标中的权重,。

vi为归一化因子,用于统一子目标量纲,,。

4 应用研究

以OEM企业B车间为实例研究三种单行布局在不同子优化目标和总优化目标下的优劣情况。

B车间概况B车间主要负责面膜的灌装,采用半自动流水作业方式。车间长12m,宽12m。车间其他主要参数如表1所示。

通过现场考察发现,只有工位1和工位2、工位5和工位6、工位9和工位10之间需要保留1m的最小间距,其余各工位间最小物流间距为零。因此,只需计算工位1和工位2、工位5和工位6、工位9和工位10间的当量物流量和物流频率即可(见表2)。

利用德尔菲法确定ui={0.41,0.36,0.23},代入公式(8)得:

本案例研究的设备间物流成本基本相等,为0.02元/m,U形布局两行之间的最小间距为1m。通过计算和Emplant7.5系统仿真,得出三种布局在不同优化目标下最优解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预实现物流成本最少,选择直线形布局预实现加工时间最低,选择半圆形布局预实现面积占用率最低,即布局紧凑,选择U形布局。如果预实现三方面的综合最优,选择U形布局。

上述的评论是在没有空间约束的情况下进行的,由于B车间空间有限,直线形布局超出车间范围,是实现不了的方案。而且,针对不同的布局车间,由于物流量、产品加工时间和设备尺寸的差异,得出的最优布局可能不同。

5 结论

优化车间布局,尽可能全面地减少物流成本、降低设备加工时间和车间面积占用率。本文在分析单行布局单目标优化缺点的基础上,建立了单行车间布局的多目标优化模型,以OEM企业B车间为实例,通过计算和emplant仿真,得出U布局是其最优布局方案。

参考文献

[1]李郝林,杨敏.基于生物遗传算法的车间布局优化算法[J].江苏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001,4:35-38.

[2]竺长安.齐继阳,等.基于遗传禁忌混合搜索算法的设备布局研究[J].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2006,28(4):630-632,636.

[3]李永锋.基于虚拟现实的车间布局系统的研究[J].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007,36(3):1-2,5.

[4]Abdu llah Konak,Sadan Kulturel-Konak.A new mixed integer programming for mulation for facility layout design using flexi-ble bays[J].Operations Research Letters,2006,34 (6):660-672.

[5]罗宜美,林强,等.基于当量物流量的设备系统平面布置设计研究[J].机械设计,2000,(11):46-48.

OEM方式论文 篇3

所谓的保健品OEM代加工,也就是保健品品牌的拥有者不直接生产这样产品,而是利用在技术和资金上的优势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并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则通过合同委托的方式由专门的生产厂家完成。

现在OEM已成为保健品行业里的一大趋势,原因有可能是专业化分工的深化,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就把生产制造这一块技术门槛不高的环节分摊了出去。如果保健品厂家本身就有这生产能力过剩的情况,这样做成本下降的效果会特别明显。而对于承接保健品OEM的生产厂商来说,这就意味着生产规模可以扩大,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自身产品的销路,同时还降低了生产成本。

提供保健品代加工OEM的企业是双方合作中的重要角色,一般来说这些企业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产品开发等各方面都有很强的实力。而保健品OEM的接单厂家则相对处于弱势,但可以边做边学,积累经验和资金实力。如果OEM产品有富余,还可以以自己的品牌推向市场,无论怎么说都增强了厂商的实力。大型保健品OEM公司作为委托方,凭借其在行业中领先的技术与经验,对小生产厂商加以指导,可以让小厂商以最少的投资,在短时间内就生产出优质的保健品。

OEM方式论文 篇4

关键词:物流成本,多行布局,遗传算法,Matlab

0 引言

解决设备多行布局问题多用连续优化方法,即设备在行内是连续的,在行间是离散的。连续优化方法研究较多的布局形式有:一是提前确定分行数,通常设分行数为两行;二是设备自动换行。由于在布局前无法确定一个车间设备可分行的数量,所以事先确定分行数是不合李的,甚至可能导致最后的布局结果是非法布局方案,而自动换行技术成功的避免了非法解的产生。因此,本文采用自动换行布局策略。

1 问题假设与建模

1.1 问题假设

为了简化计算,对多行设备做出如下简化与假设:

1)所有设备和车间形状均为矩形,忽略它们的细节形状;

2)设备按同一方位布置,同一行设备的中心点位于一条水平线上;

3)零件加工顺序同设备编号顺序一致;

4)零件的工序加工时间都是确定的;

5)所有设备沿X轴方向依次排列。

1.2 问题的建模

目前,关于车间布局优化的目标越来越多,在最早最小化物流费用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提高物料流和工艺流效率、空间利用率最大化等目标。不难看出,最小物流费用仍然是车间布局问题评价的主要标准。因此,在对车间多行布局进行研究时,车间物流费用最小化是研究者首要考虑的最重要原则。

假定某车间共有n台设备,m种产品,车间物流成本的数学建模为:

1)保证任何两台设备均不重叠;

2)保证所有每台设备只放在一行上;

3)保证每行放置的设备数目不能超过设备总数目;

4)保证设备i放在车间平面内;

5)保证设备在X轴方向上没有超出车间;

6)保证设备在Y轴方向上没有超出车间。

其中:Qkij为产品从设备i到j的当量物流量;dij为设备i到j必须保持的最小间距;∆lij为设备i到j的X轴方向上间距;∆hij为设备i到j的Y轴方向上间距;∆ij为设备i到j的X轴方向上净间距;xi,yi为设备i的坐标;(xa,ya),(xb,yb)为包络所有设备的最小矩形的左下角和右上角的坐标;L,H为车间的长和高;li,hi为设备i的长和高;l0为第一行设备中心线距离X轴的距离;h为两个相邻行的中心距。

2 基于遗传算法的目标函数求解

由于车间多行布局问题属于非线性规划问题,而且约束条件较多,用一般的数学方法难以找到较多设备布局问题的最优解,在1976年,Sahni和Gonzalez[1]己经证明了设备布局问题属于NP完全问题。遗传算法(Genetic Algorithm,GA)在设备布局模型寻优过程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该类问题的求解则具有较为显著的优势。遗传算法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搜索过程中不易陷入局部最优,即使在所定义的适应度函数不连续的情况下,也能以极大的概率找到最优解[2]。因此,本文采用遗传算法优化设备多行布局。

2.1 染色体表达

自动换行布局策略的染色体只包含设备符号和净间距两个列表,如v=[{m1,m2,…,mn},{∆1,∆2,…,∆n}]。mi为设备i的符号;∆i为设备i与相邻设备i-1的净间距。

2.2 罚函数和适应度

本文建立的罚函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设备重叠;二是超出车间尺寸。由于净间距的存在,设备在X方向上不会重叠,又有最大间距分行,在Y方向上也不会产生重叠;因为设备采用自动分行技术,所以在X方向上设备不会超出车间,只需要约束设备在Y方向上不要超出车间尺寸即可:

根据代价极小化与利益极大化的对偶原则,适应度函数可以采取目标函数值的倒数的策略来实现:

其中,β为惩罚值,一般取较大的正数;Fk为第k个染色体代表的布局成本;λ为在Y方向上超过车间尺寸的罚函数。

2.3 选择操作

轮盘赌选择,是一种经典的GA选择方法[3]。依次计算种群中所有个体的适应度的总和,再计算每个个体的适应度值所占比例,以此作为选择的概率。适应度值越高的个体被选中的概率越大。因此,本文选用轮盘赌的选择方法。

2.4 交叉操作

通过比较多种交叉方法特点,并结合车间多行布局编码形式特点,本文对设备编码部分采用单点交叉方式,针对净间距编码部分采用算术交叉方式。

单点交叉是指在相互配对的两个个体中随机设置一个交叉点,交换个体在所设定的交叉点的部分基因。

交叉算术是指由两个个体的线性组合而产生的两个新的个体。假设车间两个父代个体的净间距序列:

则子代个体的净间距为:

其中如果α为常数,此时进行的交叉运算在交叉开始阶段限制了全局解空间的搜索,而在交叉结束阶段又限制了解的局部空间搜索,鉴于此,本文将α设为一个由进化代数所决定的变量:

式中,r为进化代数。

2.5 变异操作

设备排序编码部分采用互换式变异操作方式;设备净间距部分,结合各种变异操作的特点和净间距序列染色体的特点,本文采用邻域搜索技术对机器位置进行细微的调整。变异操作过程如下:

假如选定的设备净间距为:∆1,∆2,…,∆i,…,∆n},选择非零基因∆i进行变异,令φ是一个给定的整数(局部寻优次数),则可以得到2φ个净间距。

评估所有邻域染色体,保留适应度值最高的染色体。

3 应用研究

B车间主要负责面膜的灌装,采用半自动流水作业方式。车间长12m,宽12m。车间各工位的主要参数如表1所示。

因为,只有工位1和2、5和6、9和10在X轴和Y轴方向上均需要保持1m的最小间距,其余各工位物流间距为零。因此,只需计算工位1和2、5和6、9和10间的当量物流量和物流频率即可(如表2所示)。

由于当量物流量已充分考虑了不同工位间产品搬运的难易问题,所以设所有工位间搬运费用均为0.02元/m。

G A初始参数的设置:p o p_s i z e=5 0,Maxgen=500,Pm=0.6,Pc=0.1,β=500。

在Matlab 7.8.0版本上30次运行后,其中24次得到问题的最有解,6次得到问题的次优解。问题最优解在148代开始收敛(如图3所示),设净间距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多行布局的最优解是:{{12 3 4 5 8 7 6 9 10},{0.38 0.40 0.00 0.45 0.25 0.030.17 0.25 0.06 0.03}},设备共分成3行,第一行:{1 2 3 4 5},第二行:{8 7 6},第三行:{9 10}。

4 结论

本文研究了面向OEM企业车间多行布局的遗传算法,在染色体表达上采用自动换行技术,克服了提前设定分行数易产生非法解的缺点。在算法中,根据车间多行布局的特点,精心设计了染色体编码方式、遗传操作及其适应度函数。最后,通过实例分析,验证了算法的收敛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本文模型及算法可以为车间进行多行布局提供指导。

参考文献

[1]Sahni S,Gonzalez T.P-complete approximation Problem[J].Journal of Association for Computer Maehiniary.1976,23,(3):555-565.

[2]陈希,王宁生.基于遗传算法的车间设备虚拟布局优化技术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9:34(5),627-631.

OEM方式论文 篇5

一、OEM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经济全球化使跨国生产布局的制度性障碍大大消除, 带动了全球资源的重新配置;运输技术的进步大大降低了货物跨境流动的成本;信息技术使全球企业经营网络化和虚拟化, 这些都推动了全球产业价值链的形成, 地区、国家之间形成的OEM、ODM和OBM等三种不同类型的价值链分工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的英文缩写, 译为原始设备制造商, 即按原单位委托合同进行产品制造, 用原单位商标, 由原单位销售经营, 俗称“贴牌生产”或“定牌生产”, 是一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商业模式创新, 最早是从服装、制鞋行业开始, 随后发展到日化、汽车、家电及IT等大部分产业;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ing的英文缩写, 译为原始设计制造商, 即按照委托企业要求, 由公司设计并生产, 但是不使用本公司的品牌, 也不负责产品销售;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ing的英文缩写, 译为原始品牌制造商, 即企业生产自有品牌的产品, 负责生产、设计、品牌优势建立与购买者之间的联系) , 已经成为国际分工的重要形式, 企业活动专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各国企业在价值链的不同层级中扮演着不同角色, 从事着各种价值增值活动。

在全球新的变局中,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分享中国贸易增长的福利, 中国正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 中国的商品正广泛进入世界各地。但是, 我国对外贸易主要为OEM, 即整体尚处于产业分工价值链的低端, 主要集中在终端产品的加工装配环节和低端零部件配套生产环节, 扮演着世界产品加工基地的角色 (如下图所示) :

在参与国际分工的大背景下, 如上图所示, 整个产业链可分为研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服务三大部分, 三部分的利润分布呈现“U"字型, 即形成所谓的“微笑曲线"。根据微笑曲线理论, 在分工价值链的中间加工生产环节附加价值低, 在两端的研发设计及市场营销等环节附加价值高, 即越向价值链的两端延伸, 附加值越高。

曲线左端 (价值链上游) 的研发设计企业, 随着研发和设计的投入, 产品增值收益逐渐上升;在曲线右端 (价值链下游) 的品牌销售企业, 随着品牌运作、销售渠道的建立, 产品增值收益也大幅上升;而弧底部分 (价值链中游) 的成品装配和低端产品为主的制造业则是技术含量低、产品增值少, 而且市场竞争激烈, 容易被成本更低的同行所替代的企业。由于产品研发和品牌环节附加值最高, 零部件生产和销售环节次之, 组装环节附加值最低, 而且因为品牌和研发往往具有垄断性, 是竞争优势的来源。因此跨国公司通常为保持竞争优势而将这些环节限制在公司内部, 同时为了集中优势资源而降低生产成本, 将附加值低的组装环节转移到拥有丰富廉价劳动力的发展中国家。因此, 我国以劳动力比较优势参与了附加值最低的组装环节, 位于“微笑曲线”的中游, 即价值链的最低端。例如, 在中国生产的200美元耐克鞋的价值构成中, 发现市场目标并将鞋子设计出来的企业, 可得到100美元;贴上耐克标签并把它卖出去的销售者, 可得到90美元;剩下的10美元才是贴牌生产商的收入;中国企业生产一个芭比娃娃平均获利30美分, 但芭比娃娃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均价为30美元, 百倍于中国的OEM企业;中国的服装企业生产世界国际品牌服装, 只能挣到10%左右的加工费, 80%~90%的钱都被国外经销商和品牌持有者拿走了。由于我国企业拥有自主商标的不到20%, 自主品牌出口更不足10%。有研究表明, 从事OEM的企业所获利润仅为总利润的8%~9%, 90%以上的利润为他人获得。

统计表明, 我国出口产品的51%是为外国品牌加工, 处于从属和被支配地位, 大部分利润被处于高端的国外技术研发和专利、品牌的持有者瓜分。“中国有世界级的产品, 却无世界级的品牌。”如果我国企业固守OEM, 只会是贸易量扩大却不能带来增值收益的增加, 必然会出现“贫困性”增长现象, 陷入OEM“微笑贫困陷阱”, 这种状况正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所面临的一种尴尬。

中国经济要进入创新驱动的发展阶段, 出口贸易持续发展, 必须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推动产业升级, 实现“大而不强, 快而不优"向“又好又快"的转变。我国某些行业、企业虽然在规模和成本上有一定优势, 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程度不断加深, 但总体仍处于低端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环节。同时, 我们有一些不可再生的资源进入了瓶颈状态或即将进入瓶颈状态, 如何在利用国内资源的同时, 充分利用国外资源, 实现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目标, 成为中国发展经济的一个重大战略课题。因此, 我国企业需要重新审视和调整战略以及制定相应的发展对策, 以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位置, 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二、由OEM向ODM和OBM升级是我国企业获得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纵观中国企业30年的发展历程, 客观地讲, OEM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促进对外开放功不可灭:国家从中获得了大量的外汇资金, 增强了我国经济实力;企业获得了相对稳定的市场, 低成本、快速度、大规模地运作, 带来业务流水, 消化了过剩的生产能力和闲置资源, 积累了企业资本, 企业也得到了极好的锻炼和发展机会。但是, 由于OEM处于“微笑曲线”的弧底, 我国出口增值率始终较低, 而由外商控制的价值链上游及下游, 其增值收益往往是国内企业的十余倍、甚至几百倍, 企业长期发展OEM是没有出路的, 长此以往, 企业只能停留在价值链的低端, 只会使国内企业与世界市场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成为跨国企业名副其实的“车间”。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认为: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 尤其是能够长期保持的优势, 是企业在其战略价值环节上的优势, 抓住了这些关键环节, 也就抓住了整个价值链, 并且, 在全球价值链中, 产品设计能力是价值创造的源泉, 生产是价值实现的载体, 营销与销售资源的使用是价值实现的最终形式。价值链中利润空间大的两端是技术和市场, ODM和OBM是每一个企业都希望的战略和经营方式。根据新兴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 在OEM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比较成熟的阶段, 我国企业积极向ODM和OBM升级是获得新的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首先, 在国际市场经营环境方面:

其一, 频繁的贸易摩擦和国外反倾销诉讼, 已经制约了我国OEM的发展。OEM发展是以国际市场存在扩张空间为前提的, 若世界经济发展缓慢, 国际市场空间就会变小。我国对外贸易高速发展, 已经引起其它国家的高度关注, 难免使中国的出口贸易成为众矢之的, 近年来各国对中国出口的反倾销调查事件急于增加, 在一些国家还相继出现了围攻华商以及焚烧华商商店、仓库事件, 使外贸环境有恶化趋势;加之新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 一些国家还纷纷采取措施限制中国商品进口, 这必将影响OEM发展的国际市场空间。

其二, 低成本的竞争对手不断涌现, OEM利润空间越来越小。OEM的一个特点是低价竞争。我国OEM的发展与繁荣凭借的是资源优势和成本优势, 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和国际采购商的眼球。由于OEM技术含量小, 各发展中国家都想通过这一环节进入全球生产网络, 加之我国是OEM贸易大国, 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大量出口势必引起国际市场价格下降, 附加值变得更低, 导致出口越多, 收益越少的“谷贱伤农”现象, 即价值链最低端变得更低, 而两端变得更高, “微笑曲线”将继续变陡。随着周边国家 (如类似越南、菲律宾、泰国等) 经济改革和利用外资优惠政策的效应, 许多客户已将OEM转到了这些国家发展。由于大量的竞争对手涌现, 劳动密集型行业内竞争加剧, 客户的成交价格在下降, 行业利润减少, 低成本高质量, 同行业的激烈竞争, 导致利润微薄, 延缓了国内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 也增加了国际贸易摩擦机会;同时, 我国企业经营环境日益完善, 环保成本上升, 国内外原材料、燃料和国内人工成本上升使得利润空间越来越小, 单纯依靠成本竞争越来越困难, 加之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调整等因素, 已严重影响到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使OEM企业不得不考虑新的出路。

其三, OEM的巨大规模对国际市场的供求及价格产生负面影响。中国优惠的对外开放战略与引资战略形成了中国制造业的比较优势, 使相当多国际跨国公司的生产加工基地设在了中国。外资企业已成为中国出口贸易增长的贡献者, 贡献率已达70%以上, 由此, 大量廉价的中国商品涌入国际市场, 中国出口的福利却更多地归国际跨国公司享受。同时, 中国OEM的发展的能量使国内重要资源短缺加剧, 对国际市场资源性产品进口的依赖程度加深, 如国内45种主要矿产品资源到2020年有40种主要靠进口解决, 石油、铁矿石、铜、铝等主要资源性产品对国际市场的进口依赖程度非常高。这种状况带来的负面影响是, 进口价格上涨, 出口价格下跌。

其次, 在企业自身发展方面:

其一, 企业参与市场, 尤其国际市场上竞争, 必须具备一个稳定的本企业利润增长和市场占有率强势的拉动机制。而OEM可能致使企业过度依赖于国外企业, 不能及时提高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的原创能力, 而外资品牌在中国OEM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一般都比较低, 这些产品一般属于普及型产品和中低档的产品;另外, 由于国外企业对技术的保密以防范竞争对手的需要, 我国企业也很难通过OEM获取急需的核心技术, 最终是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 经营处于被动。我国的许多行业和企业已经在市场的磨砺中取得了一定的比较优势, 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制造工艺水平已经成熟, 技术水平有了一定的积淀。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采取多种途径来实现企业的升级, 重新调整企业资源在价值链上的分布结构, 舍弃增值潜力枯竭, 食之无味的环节, 集中资源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其二, 从企业自身贸易机制来说, 应该在研发、品牌等方面占有优势。跨国企业采用OEM向我国企业贴牌生产最本质的一点是, 将制造环节外包转移, 我国企业若一味沉迷于OEM, 为外资品牌打工, 忽视或缺乏资源进行自有品牌的开拓和建设, 长此下去, 我国企业只能长期受制于人。而在当今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品牌就是霸权, 各个跨国公司无不是以强势品牌进行市场垄断。一般来说, 品牌的寿命比产品长, 品牌资产又可以逐步积累, 通过品牌延伸又可以惠及多种产品。因而, 创品牌具有长效性。长期的OEM生产方式, 使国内企业丧失开发新技术建立新品牌的能力, 严重阻碍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与品牌开发。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只能是永远处于低水平的加工阶段, 获取极为廉价的加工费。而处于价值链两端的发达国家企业却能凭借核心技术和全球品牌分享绝大部分利润和附加值。为了实现对先进企业的赶超, 惟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持续的学习和创新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 在此基础上培育自主的全球品牌。

其三, 企业经营需要把利益分配的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本质上讲, OEM、ODM和OBM是不同的经营方式和利润模式。OEM方式下, 海外市场长期由外商把持, 我国企业的海外自主营销能力无法有效提升, 市场过度集中于香港和美日欧地区。由于国际市场竞争激烈, 近年来, 不少中国厂商为能保住国外市场, 相互竞争, 大都采取了先付货、后交钱的方式。有的零售商和中间商在交货半年后才付款, 甚至在货售出之后才付钱, 等于是把库存的风险转给了我国生产者承担。尽管这样也许比在国内市场销售更能稳定地保住其收益, 也正是由于这一点, 中国的商家才屈从于中间商的各种苛刻条件, 甚至不惜将巨大利益让予他人, 利益分配权不能由自己掌握。我国许多企业在已经具备了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条件下, 就必然积极地由OEM向ODM和OBM转变。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也有助于我国的产业升级转型, 有助于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利益, 从而真正实现权利与责任、成本和收益的平等对应。

三、企业由OEM向ODM和OBM升级的途径

如何在国际价值链中实现由OEM向ODM和OBM这种由低向高的转变, 变配角为主角是中国企业面临的重要国际挑战。

(一) 利用多种途径, 实现企业从制造到研发的升级

从OEM到ODM再到OBM升级, 关键是技术创新,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采取多种途径来实现企业的升级。

首先, 对于已具备相当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 应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 组建自己的研发队伍, 促进企业的持续升级和自主创新。特别是对于一些与信息技术相关的高科技企业, 由于信息技术导致的产业融合和行业边界模糊, 给企业的扩展和创新提供了机会, 企业应抓住机会加快对相关行业的渗透和转移, 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 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 如果企业本身缺乏技术能力, 一是在初期可从国外进口已有的先进技术, 模仿生产外国企业的产品, 实施产品跟踪替代战略。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只单纯引进成套设备, 更要引进相关的产品设计、工艺技术和管理, 企业若缺乏对设备分解模仿的能力, 就无法实现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从而就会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恶性循环。企业要加大在技术吸收方面的投入, 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增强再创新的能力。二是企业在与跨国企业开展OEM业务时, 通过对生产过程的学习, 慢慢积累起自己的制造经验, 同时通过反求工程, 对引进的设备、工艺进行摸索、探求、仿制和改进, 形成一个“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良好机制。形成自己的设计和初步研发能力之后, 逐渐过渡到ODM, 向产业价值链的上游扩展。随着企业实力的进一步增加, 企业可以再向OBM发展, ODM形成的自有知识产权为自有品牌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撑。这样, 在实现从OEM、ODM到OBM演进的同时, 企业也成功实现了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升级。

第三, 企业可以采取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合作研发、战略联盟等方式加快新产品开发, 实现企业升级。

不管是采取哪种合作, 关键是要找准企业的定位, 实现双方优势互补, 加快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升级过程。

(二) 从经营的国际化到品牌的国际化

从OEM到OBM升级, 首要问题是市场创新。经营的国际化就是企业无论从产品研发与设计、制造、营销与销售资源的使用到售后服务四个完整环节都应该以国际化的视角重新定位。

首先, 提高国际化品牌意识, 在产品研发设计这个龙头上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即根据目标市场消费者文化、思维、价值观审美观和偏好研发设计产品。同时, 我国企业应该最大限度地利用OEM/ODM厂商的身份优势, 掌握其品牌运作与管理技术, 了解国际竞争, 不断打破外包商对上游技术和下游市场的屏蔽, 通过建立中间产品品牌, 不断进行技术更新和产品开发, 最终推出自主品牌, 成为名副其实的OBM。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如果同时承接ODM业务时, 应争取自有品牌与ODM业务共存, 以增加市场灵活性。一方面, 企业可以在自主品牌与ODM业务间共享某些研发与设计资源, 以充分发挥资源的规模经济及范围经济;另一方面, 企业也可以通过自主品牌的运作降低ODM业务的风险及市场的不确定性。并且ODM厂商发展自主品牌, 可以形成一种广告效应, 从而扩大ODM客户的来源, 增加ODM客户对ODM厂商的技术信赖, 改变ODM厂商的客户结构与绩效基础。

其次, 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品牌战略体系。随着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日益健全, 一个授权专利代表一方市场, 控制了专利就控制了市场, 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只能是永远处于低水平的加工阶段。OEM/ODM已成为市场营销和产品经销的一种策略, 跨国公司在进行品牌扩张的同时, 也利用OEM消化自身过剩的生产能力, 实现东道国的市场扩张;同时从高端技术角度研究中国产品的技术需求。实行ODM战略的企业更应重视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海关备案等方式保护自有知识产权。从商业和法律两个角度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

(三) 发展企业自身优势积极和核心竞争力, 走OEM创新之路

塑造OEM品牌。这里的OEM品牌是指把OEM厂商作为一个整体, 它的顾客是委托生产的厂家。它们通过口碑传颂、提供增值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专业OEM厂家的形象。对于企业来说, 没有一个强大的品牌, 市场营销通常难以维持长久的竞争优势。企业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 面临产品、技术与服务日趋同质化的趋势下, 谋求以品牌创造差异化是企业的战略抉择。

反向OEM。即有较强实力的OEM企业先收购外国公司, 再把它的产品放到国内来生产, 承续原有的销售网络和分销渠道, 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为OEM企业提供了成熟先进的技术和在主流市场稳定的客户关系及销售渠道, 还可以绕开外国的技术屏障和各种反倾销法律的制约, 迅速实现产品海外市场的开拓, 达到企业“借船出海"的目的。

总之, 我国企业要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累积组织能力, 积极参与全球化分工与合作, 逐步实现从OEM向ODM、OBM的升级, 转变出口贸易增长方式。

摘要:我国对外贸易主要为OEM, 即整体尚处于产业分工价值链的低端, 扮演着世界产品加工基地的角色, 长此以往, 只会使国内企业与世界市场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价值链中利润空间大的两端是技术和市场, ODM和OBM是每一个企业都希望的战略和经营方式。根据新兴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 在OEM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比较成熟的阶段, 我国企业积极向ODM和OBM升级是获得新的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价值链,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邓翼.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

[2]邵祥林.“走出去”跨国经营——中国经贸强国之路[M].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5:212.

[3]王勇.加工贸易与中国经济增长[J].对外经贸实务, 2006 (5) .

[4]于洪彬.从OEM到自主研发——中国制造业发展的必经之路[J].中国水运 (学术版) , 2006 (10) .

OEM框架合作协议 篇6

甲方: XXX(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OEM 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协议双方

甲方是以为主的公司。乙方是以生产为主的公司。双方在该产品领域以OEM方式展开友好合作。甲方向乙方采购OEM 协议项下的货物。

2.合作方式

2.1 乙方与甲方以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方式进行合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和产品配件,亦称为定牌生产或授权贴牌生产。乙方与甲方OEM 的产品范围为乙方生产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甲方与乙方合作的主要产品目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

2.2 由甲方在乙方现有产品基础上提出对产品的修改要求,包括产品外观面板的颜色、产品商标及型号铭牌、面板上文字、外包装的重新设计、网管界面设计、用户手册或安装说明、产品登记及保修卡及其它随机资料等,具体参见附件1。

用户手册、安装说明书、随机资料等的中、英文转化工作,可由甲方协助翻译。在交货时必须提供按上述要求修改好的产品,除非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且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提供中性的产品,如没有LOGO 的面板,未汉(英)化的MANUALS。

2.3 乙方作为供货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对产品(附件1)及其配置进行修改。甲方的订单,将在以上修改得到双方认可之后发出。

3.技术支持 无。

4.协议期限

如无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况发生,本协议有效期为3 年。除非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1 个月前向另一方正式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将自动延长一年。

5.产品购买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并遵守以下原则:

5.1 本协议生效后5 日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及其备件,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由甲方提交的实际订单决定。

5.2 在招标选型阶段,乙方提供的测封样将作为双方今后对该种产品功能、性能认定的依据和标准。

5.3 乙方要求甲方对产品(附件1 中列明)及其配置进行修改的内容至少提前于此订单15天提供给乙方。订单发出20 日内,甲方应收到产品。在正式交货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每种型号产品(附件1 中列明)至少二个满足甲方要求的样品,以供甲方测试做初步应用评估。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之后,应在2 个工作日之内确认收到订单,5 个工作日之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返回。经正式签返的订单中的各项内容诸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项目都必须全面予以履行。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增加订单,双方需另以书面形式规定交货日期,乙方应在约定交货日内交货到指定交货地点。

5.5 交货日期以采购订单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

6.交货验收

甲方收到产品后,按照XXX公司质量检验要求对产品进行外观和性能检验, 并对数量、型号予以确认。若发现短装,则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将短装数量的产品补发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若抽检不合格,则进行严检,严检仍不合格品则全部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金额10%的违约赔偿。

7.价格与支付

7.1 乙方按照**公司下达的PO 价格所列明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该价格是完整的,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加收任何类型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包装费、仓储费、装箱费等。乙方给甲方的价格应当具有市场竞争性,同一时期、同一交货条件下,对同一种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价格不得高于给予任何其它经销商或客户的价格。

7.2 在相同的时期内以及类似的供货条件下,如果乙方以更低的价格向其他用量不大于甲方的用户提供(相同)产品时,该报价必须在对他人有效之同时,立即通知甲方,并对甲方有效。

7.3 关键部件(在附件1 中列明)的价格上下浮动不超过5 %时,价格维持协议规定的价格。如果价格浮动超过5 %时,双方本着友好、信任的态度协商解决。每三个月可以对价格变化较大的品种,经过双方洽谈后,调整价格。

7.4 乙方对产品实施降价措施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对甲方现有库存产品及后续订单进行价格保护即执行新价格。

7.5 需方在收到乙方开据的销售发票后,按照下列()付款方式进行款项的支付:

(1)预付货款(发货前预付% ,发货后支付%)(2)款到发货

(3)货到30 天内支付承兑汇票(4)货到60 天内支付承兑汇票(5)货到90 天内支付承兑汇票(6)货到180 天内支付承兑汇票(7)其它()

乙方的开户名、开户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8.包装

8.1 一切物件应根据甲方的标准、装运规范和承运人的要求妥善包装。乙方应在每一包装之相对两侧标明下列内容:(a)P/O 号(b)收货人(c)目的地(d)包装号(e)毛/净重量(f)体积(长´宽´高)(g)根据产品之特性及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相应的包装上显著标明“小心轻放”、“此面向上”、“避免受潮”和其他适合货运的标志。8.2 乙方装运的货品之包装物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装物的标识应根据甲方的上述要求进行标示。交货时,乙方应随货品附带装箱单,装箱单中应包括:采购订单编号、材料代码、附件清单、产品合格证、货品型号、数量、箱号等信息。

8.3 乙方应在发货的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测试记录和合格证书。8.4 如果乙方的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乙方必须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8.5 因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而造成产品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按损坏或遗失产品的总价予以赔偿。

8.6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产品的外包装箱上贴上与箱内每件产品相同的条形码(S/N 序列号)或条形码区间(该箱中从哪一个S/N 序列号开始到哪一个S/N 序列号结束),配套产品若在同一箱中乙方应在外包装箱贴上各单元的条形码。

8.7 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每个批次的S/N 序列号清单。

9.交货保证及责任限制 9.1 交货

9.1.1 乙方应按照采购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和收货联系人等交货。如甲方在交货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9.1.2 当不能按已签订的采购订单的货期交货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自行组织调货,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调货损失,并自己承担库存积压损失。

9.1.3 许可证:乙方负责办理将产品运输到采购订单中指定的交货地所需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出口/入口许可证及其它行政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9.1.4 如甲方负责进口清关的,则甲方承担中国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和增值税。如果由于乙方的疏忽而造成中国海关对甲方征收额外的费用或罚款,乙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或罚款补偿给甲方。9.1.6 产品出厂前甲方有权派人到乙方工厂进行验收。乙方在产品出厂检验前7 天给甲方提供出厂检验测试项目、性能指标、测试程序、测试方法和框图以供甲方参考,甲方根据需要可进行补充和修改,并有权增加或取消某些测试项目。9.1.7 乙方应提供检验所必须的设施,如测试仪表、工具、图纸、参考数据和其他资料。

9.1.8 甲方收到产品后,按照**公司质量检验要求对产品进行外观和性能检验, 并对数量、型号予以确认。若发现短装,则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5 日内将短装数量的产品补发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若抽检不合格,则进行严检,严检仍不合格品则全部退货。费用和不合格品的货款直接在付款时扣除。

9.1.9 货物保管责任:甲方收到货物后,货物所有权转移到甲方,甲方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在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

9.2 其他保证

9.2.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最优价格、库存状况、成本结构、货期、出货计划、产品的质量状况、产品原产地、原材料、生产能力、出口许可证、财务状况、营业执照、代理证等数据和报告,保证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9.2.2 乙方保证对本协议采购订单的执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会违反与其相关的任何合同条款、责任、法律、法规和法令的理解。

9.2.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设计上(需方提供书面设计,且设计本身不是完全基于乙方技术规范的除外)、材料上(包括无铅要求)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法令以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

9.2.4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符合本协议的保证、技术规范和要求的条件下是安全的。

9.2.5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制造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

9.2.6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是清晰、正确、完整的。

9.2.7 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9.2.8 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其制造过程和使用中对环境的影响,必须符合产品使用国家的相关法令、法规的要求。

9.3 违约责任

9.3.1 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出现违约的情况,供需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投诉或要求赔偿损失,责任方必须在7 个工作日内对这些投诉和赔偿损失做出明确的回复。

9.3.2 乙方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本协议采购订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寻找更稳定的供货渠道,但对此必须明确通知乙方。9.3.3 乙方不能按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的交货期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 取消未交货的产品或服务的订单,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拒绝提前接收货物,或对乙方提前交货的合同延期支付货款; 在其它地方采购产品或服务,乙方承担多出的采购差价; 要求乙方采用快递方式交付产品,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采取其它合法、公平和符合本协议的补救方法; 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暂停未交货部分的付款。

9.3.4 由于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赔偿,参照附件4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9.3.5 由于乙方严重违背本协议8.2 项的保证条款,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终止供货协议和取消未执行完的采购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9.3.6 针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纠纷,供需双方愿意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通过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力求达成妥善地解决和双赢的结果,建立并巩固双方互相信任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0.交货

10.1 乙方若在采购订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内未向甲方提供产品,或在收到产品后经检验不合格甲方决定拒收时,乙方未在2 个工作日内换货,即视为逾期交货。

10.2 乙方逾期交货时,第一周不支付违约金,之后需支付甲方该批货物价值0.2 %的日违约金,直至甲方收到货物为止。逾期时间计算方法为:“合格货物到货日” “订单约定到货日”。

10.3 若乙方超过规定交货日期30 天未交货,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该批产品的订单。若乙方发生过两次交货日期超过规定30 天未交货的情况,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在此情况下,甲方因为取消订单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免责,而乙方交货延误的违约金不得免除。如因乙方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11.质量保证及责任限制

11.1 乙方产品的质量包括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可信性等质量及其它质量(如包装、说明书、网管界面、产品附件及其它经过甲方确认过的修改内容),质量合格标准以产品的技术要求(见附件1)为主要依据。11.2 乙方保证附件1 中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用户验收后24 个月,在此期间依照协议的规定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进行无偿维修、更换。在用户验收前若发生故障,则故障件的质量保证期按故障解决日起重新计算12 个月。甲方质量人员与乙方指定人员共同对故障解决日进行签字确认。

11.3 甲方检验出的不良品,以及销售给用户的一次开箱性能不良品,乙方应在收到退货后10 天内无偿更换为新品。不良品的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1.4 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送修的故障件,乙方负责修复,并按批次原数返回至甲方,对于其中不能修复的故障件,由乙方用新品替换。维修件将由乙方在15 天内提交给甲方。故障件修复或更换的运费、保费均由乙方承担。经修理或更换的硬件或软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开始计算。

11.5 乙方负责对甲方订购的产品免费提供自保修期结束后1 年维修服务。保证备品备件供应;同时提供常用扩充模块的清单和价格。如遇到换货,乙方应在15 天内将新的替换产品提供给甲方。

11.6 乙方提供的周转件及修复部件应确保为合格品。甲方在检测中如发现故障件,则视同乙方未及时修复。返回故障件,由乙方在10 天内提供新品替换。11.7 乙方因某一型号产品停产或某种原因无法实现其承诺,应向甲方提供升级产品,并提前3 个月通知甲方。

11.8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故障件,由乙方提供有偿服务,收取损坏器件成本费。

11.9 乙方应保证产品在售出3 年后仍能正常修复,不会因为缺少维修备件而报废。如因无配件不能维修,应提供升级产品,由乙方承担差价。

11.10 属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收取损坏器件成本费。

11.11 甲方在到货后检验出的不良品及销售给用户的一次开箱性能不良品、质量保证期内故障件的返还运输费用、更换新品的运输费、修复品的运输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外故障件的运输费用,应由双方各承担50%。

11.12 乙方应无偿随产品提供在附件1 中列明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等;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翻译和使用,并且同意在翻译、改写及使用的过程中,可以删除有关乙方的标识信息。11.13 对于产品在现场使用中反复出现的故障现象,乙方应于7 日内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案并协助甲方最终解决问题。乙方将对现场环境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最终用户在按乙方意见整改现场环境后,故障仍然,故障是因为乙方的产品质量引起的前提下,乙方接受退货并承担损失,损失以甲方与乙方原合同额为基础计算。

11.14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产品的性能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9.8 %,否则视为有异常质量问题。

11.15 乙方应确保批量产品质量与样品质量保持一致性,必要时双方可封存样品,如双方封样后发生的质量纠纷,应以样品的质量要求为准。11.16 当乙方在开发、设计或制造(包括关键原材料)等过程出现重大更改(包括某提供产品停产)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前6 个月)通知甲方确认,同时应给出产品替代说明及下一阶段的供货计划,否则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11.17 乙方定期(□每月;□每季度;█每6 个月;□每12 个月)对其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可靠性评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呈送甲方认证人员。同时,每个交货批产品应附出厂常规检测报告。

11.18 关于质量方面的其它规定参见附件4。

12.损失赔偿

由于协议产品本身问题而导致诉讼并因此产生包括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专家鉴定费在内的费用时,乙方向甲方及其最终用户提供赔偿,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任何一方不能侵犯对方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实用新型、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由此发生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侵权方负责。乙方保证本协议产品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最终用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因正常使用本协议产品而侵犯了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出现的问题,并由乙方自行决定、自负费用采取下列处理办法:

为最终用户获得继续使用该产品的权利;或替换或更改产品使其不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或其他合理的办法

甲方将不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和最终用户由此造成的损失。任何由乙方偿付的赔偿,包括间接性损害。

13.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或使用属于对方之保密信息,信息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以任何载体存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包括对方书面或口头授予的商业或技术信息。双方承诺:

(1)只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的专门用途;

(2)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双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使保密信息不被泄漏;(3)只让其有必要知道保密信息的雇员接触保密信息;(4)督促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遵守保密协议;(5)只为本协议的专门用途复制保密信息;(6)不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7)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双方应归还对方的保密信息,并证明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都已销毁。但上述限制不涉及下列事项: a)非因接受信息方的过错而为公众现在或以后知晓的信息; b)接受信息方并未违反保密协议而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c)由获得信息方独立研究获取的信息;

d)一方在另一方信息披露前,依法已获得的信息。

14.不可抗力

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事先不能预见和人力无法抗拒、避免的某种事件,如战争、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禁运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等原因而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可靠方式通知另一方,且在随后的10 天内把有当地公证部门开具的证明寄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或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尽力争取履行可能实行的协议义务。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连续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 个月,则另一方有权向受阻方发出宽限期为30 天的协议解除书面通知书。若在宽限期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上述协议解除通知书即告无效;若协议解除,买卖双方应协商进行最终财务结算和明确双方协议解除后应承担的责任。不论在什么时候、或不管发生了什么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应限于受影响的协议系统或服务部分;不受影响的协议系统或服务部分应继续。

15.协议的中止与终止

15.1 如果协议一方有充分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协议:(a)没有能力履行协议中的主要义务;(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c)丧失商业信誉;

(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向中止方提供中止方可以接受的并以中止方为受益人的经济担保时,中止方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经济担保的,中止方可以解除协议。15.2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协议一方可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终止协议;此外,本协议可经协议双方书面同意终止。1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如果一方对协议任何条款有实质性违反,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30 日内未予改正。

如果针对一方的破产或解散程序已经开始且在开始之日起的30 日内未被解除,或者一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财产转让。

如果按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的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履行协议成为不可能。

15.4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无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协议终止,以何种理由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期满,均不应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或期满以前所发生但未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关系。

15.5 本协议终止时,协议中明示或根据其含义或内容应在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应在协议到期或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16.通知

本协议下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通过一等(挂号)邮件、专递方式或经确认的传真向本协议所列地址发送。所有通知以另一方在实际营业日收到当天为该通知发出的日期。

邮件地址: 名称: 电话: 邮编: 传真:

邮件地址: 名称: 电话: 邮编: 传真:

17.争议的解决

17.1 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法律管辖。17.2 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决。

18.文字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9.其它

1)本协议正本、附件及其它列明的文件构成本协议双方之间的完整的协议,其他一切未列入的口头或书面的表述、条件对双方无约束力。除非另有双方授权人签字之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补充、修改。订单内所订购的产品、服务、订单上或背后说明的送货地点、服务要求受本协议约束。2)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协议任何一方无权转让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权利。3)双方同意在本协议中任何项或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这种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4)合同一方免予追究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执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特权,均不得被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或对本合同项下任何该等条款、权利或特权的放弃。5)本协议及其每一个PO 中的贸易术语和价格条款均应根据国际商会颁布的《Incoterm2000》和《UCP500》解释和执行。

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件1 产品目录、报价及技术规格

产品名称:OEM 产品技术规格见《OEM 产品技术规格书》,具体内容包括:

1)包装箱内产品及附件的组成说明; 2)产品的功能、性能指标、可信性等; 3)产品符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4)产品的兼容性测试报告; 5)OEM 厂家关于产品的测试报告; 6)和局端DSLAM 产品的兼容性要求; 7)产品组网应用时的功能和性能测试办法;

注:如产品技术规格有变更或有新增加产品,则必须在相应订单合同中附带新的技术规格。

附件2 供应商考核管理须知 对出现质量、服务和交货问题向乙方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1.1 来料验收质量问题索赔标准: 乙方承诺:

由于乙方来料验收不合格,可能造成甲方资金积压、交货延误,同时为有效促进乙方提高质量,经双方确认如属乙方责任,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提出赔偿:(a)来料验收发现型号不符(图物不符)、包装和标识不良、外观和尺寸不良等,出现一批索赔1000 元,批材料价值10000 元以下索赔500 元。(b)来料验收发现性能不良,除乙方更换产品赔偿有关损失外,并出现一批另索赔2000 元,批材料价值10000 元以下索赔1000元。

1.2 来料在线使用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 乙方承诺:

(a)乙方供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实际损失50000 元以下,乙方应对所发生的实际损失进行全数赔偿;

(b)乙方供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实际损失达50000 元以上,即构成公司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赔偿所有损失,将被暂停供货资格,限期整改,整改无效取消供货资格。

(c)如在线质量问题重复出现,改进效果不明显,除乙方要赔偿实际损失外,另将同时对乙方处以2000-5000 元索赔。

1.3 用户投诉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 乙方承诺:

(a)由于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用户投诉,并给甲方造成一定的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将处以5000~10000 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b)对于用户投诉的重大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暂停甚至取消责任乙方供货资格,乙方还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c)如用户投诉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经认定是乙方的责任,乙方改进效果且不明显,乙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并另将支付给甲方5000-10000 元补偿费。

1.4 售后服务质量索赔与处罚 乙方承诺:

(a)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和信誉损失的,乙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将酌情另支付给甲方5000~10000 元的补偿费。

(b)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虽未造成实际损失,但给用户造成不良影响,给甲方信誉带来较大损失时,将视影响情况严重程度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10000元的补偿费。

1.5 对出现供货不及时乙方的索赔和处罚

(a)当供货不及时,导致甲方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调货,乙方应负责赔偿实际调货价格差额。

(b)当供货不及时,导致甲方市场合同延误,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6 其他问题处罚

(1)过对乙方监督审核,发现严重不合格一项处罚10000-50000 元,乙方整改经甲方验收合格,保持乙方资格,整改验收不合格,则制定计划取消乙方资格,个别严重不符合要求乙方,应立即取消。

(2)严重不合格界定:

(a)乙方未能有效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b)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系统性失效;如某一要素、关键过程出现重复失效,例如质量问题多次重复出现,未能形成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消除;

(c)体系运行出现区域性失效,如,某一部门、场所的出现明显的重复失效;(d)出现影响产品或体系运行的后果严重的不合格现象,如开发设计、生产、质量控制等手段、产品、环境等严重不能满足要求等。

(3)乙方如违反双方约定的材料技术标准生产,或者关键原材料、技术更改可能影响材料质量,而且未书面通知甲方确认,一经发现,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乙方更名管理

乙方名称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乙方在此承诺更名手续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由此引起责任乙方应全部承担。更名后公司应履行旧公司曾经对我公司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附件3 产品维修协议

OEM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见《OEM 产品维修协议》。

附件4 OEM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OEM贴牌产品协议最新 篇7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生效日期:

页数:OEM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产品定牌生产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交货时间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见价格表,此价格包含:内、外包装箱、标识、说明书、保质期、合格证、铭牌、商标印刷品等内外包装物(由乙方提供样版)。乙方首付印刷定金万元人民币,待双方合作终止,一切费用清算完毕,甲方返还定金。

2、数量和交货时间以乙方定单为准,乙方每次下定单采取传真方式(盖章生效)给甲方,甲方收到传真个工作日给予盖章确认并回复。乙方款到后天内交货。乙方必须在个月内将生产完成的食品提完,否则甲方按收取滞纳金。若甲方未按自己确认的时间交货,超出自己确认时间满______,甲方承担对乙方欠发货物价值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

1、甲方应提供产品技术质量企业标准,其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甲方提供乙方所签订产品的样件作为封样件。

三、乙方产品商标及其产品管理

1、乙方委托甲方定牌生产的指定产品应严格执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没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甲方不得私自生产乙方的产品。乙方对所需产品的生产向甲方下授权定单,甲方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和授权有效期内生产。

2、乙方授权甲方印制的专用件(指含有“乙方产品”商标字样或其他乙方产品专用的图案、标识、铭牌、说明书、包装物等),甲方应妥善保管,决不允许流失给第三方,如发生流失给第三方现象,乙方有权按商标法相关之规定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四、产品的规格型号、款式及花色品种的要求

1、甲方提供给乙方可以作为定牌的产品其规格型号、款式及花色品种等须经乙方授权确认方可在外观及装饰上设计乙方产品专用款式,产品效果图出来后,经乙方确认即视为该产品为乙方定牌之产品,标注乙方产品专用型号。今后若有改动再协商解决。

2、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无论是甲方或第三方是否申请过专利,乙方都可以使用,如有追究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模具除外)。

五、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甲方须按双方确认的时间交货,付款方式:可用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同等金额货款。

2、乙方每次下订单时,预付货款总额的做定金,本批次货提完,定金转入货款结清。

六、质量异议

1、乙方检验过程中发现甲方食品有生产质量问题的甲方应无条件将该批次货物返工。

2、乙方在甲方所生产的定牌产品出现批量的质量问题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如需返厂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用户在正常食用情况下,由于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并有直接后果的,经双方调查核实或由权威部门调查认定的,其全部责任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的外包装要求

内外包装由甲方协助乙方设计,经乙方认可后由甲方负责制作。

八、本协议定牌产品甲方无权销售,其销售权统一归乙方委托代理人全权处理。如被乙方发现甲方进行销售或直接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九、乙方由注册商标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与甲方无关。

十、补充协议

1、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做好各种认证工作,并提供营业执照、各种认证、许可证的复印件。

2、乙方贴牌总数为箱。

3、附OEM价格执行表1份。

4、在协议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机构仲裁。

5、未经程序批准的合同协议和承诺一律无效,甲方不承担因此之后果。

6、本协议必须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方能生效。自签字之日起年内有效。一式肆份,各持二份。

7、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8、产品质量按食品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双方以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封样为准。

9、食品的销售不得进入食品有限公司自主品牌的所有代理商。

10、乙方每次下定单,总量不能低于箱;单品种不能低于袋。

11、甲方提供乙方办公室(一间)、办公位(四个)展厅统一安排。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委托加工合同-OEM类样本 篇8

委托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乙方): 燕之初健康美(厦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__________”系甲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XX食品,甲方委托乙方按甲方的质量标准和加工工艺要求,加工出合格的产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利用自身符合XX食品卫生要求的厂房、设备、水、电、气、人力和生产技术等资源为对方加工该产品。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乙方对_________食品从挑毛、洗瓶、罐装、高温杀菌、内包装、外包装6个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该产品内包装标准量为 g/瓶,瓶/件。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加工费_______元。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向乙方提供原辅、包装材料合格的检验报告。

3、甲方提前15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15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适当的给与指导,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包装材料和工艺技术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

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食品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其它事宜

1、在产品加工之前,甲方应将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技术文件交与乙方,同时将相关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交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的生产工艺和配方保密,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违约金 50 万元。

2、甲方按产品正常收率接收成品量,如果超标(低于成品收率),超标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与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另行确定收率)。

3、乙方负责产品生产费用、上站费用和长途运输费用,下站费用和短途运输等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如需其他外项事务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结款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自签署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总货款的50%,乙方即可安排生产,并遵循甲方市场经营需求状况发货(包括发货先后次序、市场紧急情况等,具体由甲方储运部决定)。

2、按该批次订单全部产品生产完毕后3日内,甲方支付所下订单全部产品总货款的40%,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址发货,并保证15日内到货。

3、所下订单全部尾款(即全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以押批结算的方式给付,在甲方收到所有本批订单全部货物后,甲乙双方若无任何针对本批次产品质量的争议,在乙方下一批次订单全部生产完毕,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发货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本批次全部质保金(即本次全款的10%)以此类推;

4、双方合同终止时,最后一批次质量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无质量争议情况下,甲方在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为避免乙方发货延误,甲方每次购货时,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及时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到货,影响甲方销售,本批次保证金不予支付。

六、其他约定:

1、对包装材料质量的约定

a)甲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b)乙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是否准确(与标准样张核对)负责。

c)甲方由于国家和自身原因更改版本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不合格包材,由乙方负责就地销毁,甲方不得作他用。

2、对加工该成品质量标准的控制责任做如下约定:

a)铅、总砷、总汞、致病菌由甲方负责。

b)感官、总黄酮、原花青素、水分、灰分、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装量作为出厂检验项目由乙方负责。

c)对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甲方的产品质量标准时,乙方出具出厂检验报告书。

d)乙方负责的质量标准中的型式检验项目,其检验结果应以检验报告书正本的书面形式交付甲方,作为甲方产品质量档案,备查。型式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e)因甲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f)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都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在生产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协商而不执行合同者,视其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赔偿金额 50 万元)。

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OEM驻厂人员工作职责 篇9

1、目的为了明确OEM部驻厂人员的职责,加强对OEM公司质量的管控。

2、适用范围

OEM驻厂人员

3、职责

OEM驻厂人员负责我司OEM产品的生产、品质、等一系列的管控与指导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3.1确认订单:OEM部根据销售市场的需求,下采购订单至OEM供应商,并确保OEM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确认此订单,自供应商确认采购订单起计算采购周期。在供应商确认订单前,OEM驻厂代表应主动积极的与供应商仔细核实生产所需的物料,对于变更的物料,一定要在正式生产前敦促供应商将变更申请单交至我司产品开发工程师确认,方可准备生产计划。

3.2准备生产:OEM驻厂人员积极主动的与供应商制订出详细的生产计划后,由OEM供应商采购部积极采购所需的自制件原材料与外协件,在此期间,OEM驻厂人员应监控供应商的品质部关于外协件检验工作,并对关键的零部件需亲自确认材料、型号等相关信息,做好相关的检验记录资料,确保外协件合格进入车间。

3.3正式生产:对于自制件,OEM驻厂人员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标准或国标(当双方定的标准与国标不一致时,取其标准高者)严格把关控制,做好品质控制记录。在组装产品时,严格控制关键点,确保每一个环节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在工作,对于生产的每一种型号的产品应做好严格的区分。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一些异常,驻厂人员应该及时记录信息。要求OEM公司做出纠正预防措施。

3.4 准备验货:经过供应商自检确认所生产的产品全部合格后,OEM驻厂人员在供应商的协助下,按照双方确定的验货方式进行验货,做好相关的验货记录,该订单验收完毕后,做好验货报告,并当场要求供应商签名确认。经验收不合格的批次,根据双方签订的验货标准确定是否返工,若返工,立即同供应商做好返工安排,直至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在整个验货过程中,OEM驻厂人员不得弄虚作假。

3.5汇报工作: OEM驻厂人员完成以上工作后,收集、整理所有的资料,回公司向品质部部长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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