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价格七篇

2024-07-04

煤炭价格 篇1

(一)研究背景

我国当今煤炭价格主要是市场供求关系主导价格的形成,煤炭价格受政府政策的影响很小。但是,从建国以来煤炭价格也经历了从国家政策控制的单轨制到政府与市场同时主导的双轨制,到最后政府要放开对煤炭价格的控制,由市场供求关系调节。建国以来,我国煤炭价格机制形成和完善的过程按时间顺序,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85年)为价格单轨制;第二阶段(1985—1992年)价格双轨制;第三阶段(1993年至今)以市场供求决定。

(二)研究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煤炭价格经历了从单轨制到双轨制再到完全由市场调控煤炭价格,政府对煤炭行业的限制逐步放开,市场或煤炭企业对于煤炭的定价有了更多的自主权。研究煤炭的定价方法,有利于发现更多适合我国煤炭经济发展的定价形式,从而丰富定价机制;可以为建立定价体系提供合理的框架,使定价体系层次分明、归类清晰;有助于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充分优化煤炭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市场双方充分了解煤炭的供需状况,建立良好的市场定价秩序;有助于形成真正合理地市场交易价格。

一、我国煤炭价格定价机制存在问题

(一)煤炭价格不够合理

1. 煤炭价格无法正确反映其在市场上的供求关系

煤炭在我国缺乏替代品和竞争品,所以我国煤炭需求弹性几乎为零,煤炭供求波动情况主要受经济波动的影响,而价格的调整位居其次,因此,我国的煤炭价格无法及时正确的反映煤炭的供求状况。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煤炭价格实施管制,使得近年来我国的煤炭价格一直偏低,消费者大量使用煤炭资源,却无节能意识,促使煤炭产量有增无减。

2. 煤炭价格无法正确反映价值

按经济学原理,煤炭价格应该围绕其价值上下波动。在我国,由于目前煤炭资源产量还算丰富,国民们并没有意识到煤炭作为可耗竭资源的资源价值。现行低煤炭产品的价格没有体现出它应有的资源的价值。我国在核算煤炭成本时,行业成本核算的基本框架是20世纪90年代初由原国家能源部制定的,反映的主要是生产成本。煤炭成本和价格没有反映出资源成本、煤矿退出成本和费用,因此最终的价格没有完全反映出其价值。

(二)煤炭市场交易体系不健全

我国煤炭价格由于长期受国家管制,煤炭市场体系并不完善,交易形式单一。在市场构成方面,我国目前已初步搭建了区域性煤炭交易的平台,在优化市场结构、提供交易信息、发现交易价格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并未形成系统性交易市场,大多数煤炭企业没有通过这些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使煤炭流通无序、滞后。煤炭资源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很大,因此,目前煤炭企业使用的交易方式风险很大,易被市场波动影响。

(三)煤炭上下游企业改革管理顺序不合理

我国从20世纪末期开始,用了整整10年时间改革了煤炭定价机制,从而终于完成了从煤炭价格单轨制到价格市场化的改革,而后又开始大刀阔斧地对电力实业进行改革。煤炭行业属于电力行业的上游行业。按正常改革顺序,应先改革下游行业,再改革上游行业。而我国的做法,出现了下游改革与上游发展相堵截现象,国家在对下游的电力行业进行改革时。不得不再调整上游煤炭企业的定价机制来适应电力行业的改革。这种做法是缺乏远见、不够科学合理的。

(四)对煤炭的税收安排困难

在研究煤炭的定价机制问题时,不能不从成本方面去考虑,考虑煤炭行业的成本问题要追溯到煤炭从开采、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而每个环节都牵扯到税收的问题。煤炭作为一种可枯竭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地球资源,国家如果按照一般企业对煤炭企业进行征税,势必无法唤起煤炭企业的节能环保意识,从而无节制地开采和破坏资源;而征税过高又使得煤炭企业无法维持生产成本。因此,关于煤炭行业的征税问题并不好解决。

二、合理定价相关理论分析

(一)矿产资源价格理论

矿产资源价格理论主要是研究矿产资源价格水平的确定方法及其原理。该理论认为,矿产资源是一种自然资源,又是一种资产。矿产资源的价值体现在它的有用性、稀缺性、存在所有权。矿产资源的价值由矿产资源的稀缺性租金和级差租金两部分组成,从数量上看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后收益扣除其他所有投入的剩余部分。具体定价时的做法是,以矿产资源价值为中心,以矿产资源需求和供给为影响因素,通过市场机理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对矿产资源从开始使用到耗竭全过程进行经济分析。

(二)矿业税费理论

矿业税费是除了矿产资源价格以外能够对煤炭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重要社会财富。各种商品税率不同,含税价格比率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为了防止资源配置的扭曲,设计税制采取中性原则,才不会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矿业税费是政府与矿业企业分配矿业利润的一种有效机制,征收矿业税费的核心依据是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主要税费包括增值税、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税、采矿权使用税等等。目前我国煤炭税费征收正在改革,部分学者主张取消资源补偿税,部分建议取消资源税,部分主张借鉴国外做法两者均取消,新建权利金制度。

(三)外部性理论

在研究煤炭资源的外部性时,我们主要是看煤炭从开采到销售的全过程有没有对周围的环境或者生态造成影响。从煤炭开采过程看,造成了地下水破坏、地表塌陷和水土流失。所以为煤炭定价时,不得不考虑对环境的补偿成本。因此,在煤炭生产过程,除了对环境破坏现象执法监督和罚款外,对于造成的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的差异,政府按环保法规制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制定税收相关政策消除差异,从而有效控制外部不经济造成的影响。

三、煤炭价格定价方法的相关研究及述评

(一)成本导向定价法

1. 全成本定价法

(1)方法叙述。以成本为导向的煤炭价格定价机制不完善,主要是煤炭成本不完全,因此,引入了“全成本”的概念。全成本定价是企业在单位成本上增加一个净利润边际,单位成本计算时全面考虑了各种成本。完全成本概括来说包括平均固定成本、平均可变成本以及净利润边际。国内学者也对此做了大量的研究。

濮洪九(2005)在个人访谈中指出,在倡导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应把煤炭价格合理划分为资源、发展成本、煤矿退出、安全生产、环境成本等。周传爱(2007)结合煤炭行业生产特点,提出基于全成本煤炭的可持续发展成本构成框架:生产成本、资源成本、安全成本、环境成本、转产成本、可持续发展成本、价格稳定成本。杨秋媛(2009)在煤炭定价时采用以完全成本为基础的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成本定价模式。她认为,煤炭定价首要任务是完全补偿成本,完全成本包括直接成本、资源耗竭补偿成本、外部性成本。李君平(2010)从循环经济的角度考虑了矿产资源的生产成本,把成本构成划分为构成煤炭产品资源价款、生产资料耗费价款、环境保护必要支出、生产全过程劳动力补偿费用、运销费用、管理费用六部分。

(2)方法评论。全成本定价法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煤炭定价方法,它有效地把全部的外部成本内部化,细致考虑了煤炭从开采到销售各环节均产生的成本予以加总。但是它也存在着定量分析少、缺少价格机制具体量化方法、未考虑下游企业承受能力三方面的不足。

2. 边际机会成本定价法

(1)方法叙述。边际机会成本是指将一种资源或商品用于一种特定的用途,而放弃用于其他用途的最高效益。它是新古典主义学派提出的说法。何成耕、林忠(2002)认为,边际机会成本用于测算煤炭价格,将一部分资源开发利润计入成本的同时,将未来所牺牲的收益计入成本。边际机会成本(M O C)包括边际生产成本(M PC)、边际使用者成本(M U C)和边际外部成本(M EC)。边际机会成本理论认为,M O C表示由社会所承担的消耗某自然资源的全部费用理论上等于使用者为资源消耗行为所付出的价格P,即P=M O C。

(2)方法评论。边际机会成本定价法弥补了传统资源经济学的不足,将资源与环境结合起来,在测算价格中引入了由于资源使用造成的环境代价和对子孙后代的影响。但是这种定价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种资源M PC比较容易获得,但是M O C、M U C获取很困难而且不同地域测算方法不同,使得不同地区的M O C不具有可比性;另外,这种方法虽然考虑了环境因素,但却忽略了市场上的供求变化可能给资源价格带来的影响。

(二)市场导向定价法

1. 一般均衡定价法

(1)方法叙述。根据马歇尔的均衡理论,矿产资源的价值也是由它的供需状况共同决定的。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只有当需求状况与供给状况相均衡、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相一致时,此时的均衡价格才是矿产资源的价格。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湖南调查总队课题组(2008)运用一般均衡理论在其课题中研究了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构成。他们首先分析了资源性产品的属性,认为它具有一般商品不具有的稀缺性。稀缺性的体现就是把煤炭行业超额利润转化为社会平均利润和资源价格两部分,那么资源性产品均衡价格的模型为:

均衡价格=环境成本+生产成本+税金+社会平均利润+资源价格

(2)方法评论。一般均衡定价法从市场供给与需求的角度去考虑资源的定价不仅能够通过合理制定资源价格达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目的,同时一般均衡定价使垄断企业无法获取超额利润,使各企业的生产处于良好、公平的环境下,促使竞争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了社会效率。一般均衡理论的局限性在于该定价模型用于自然资源产品价格研究,不仅处理数据的工作量十分巨大,而且我国统计工作并没有单独为煤炭等自然资源的开发成立统计部门,因此,模型由于统计原因无法直接计算相对价格。

2. 收益现值法

(1)方法叙述。吴元元(2008)认为矿产资源的价格为扣除的成本与利润的总和,但是她考虑到时间的长短对价值的影响,因此,对从开采到现在各年产生的价值进行了贴现,各年煤炭的价值贴现之和为煤炭的最终价值,估值模型如下:

其中,V0是矿产资源的价值,m是矿产资源开采年限,pi、ci、Ti、Ai、ri分别是第i年的矿产品价格、预期生产成本、税金总额、矿井生产能力、使用的折现率,rn为风险收益率,s0为投资初期企业资产净额,sm为报废时资产残值。

(2)方法评论。收益现值法是良好的以市场为主导的定价方法,充分考虑了直接或者间接的市场信息,也充分考虑了时间因素对矿资源产品价格的影响,比较全面地测算了矿资源产品的价值,数据也简单易得。但是,这种方法测算了从过去考虑到了未来整个时间全过程,对价值的评估带有一定的预测性,预测数据不一定精准。另外,收益现值法只是从产品本身去考虑其价值,没有考虑到外部环境因素或者类似能源产品对煤炭产品价值的影响。

(三)价值导向定价法

1. 影子定价法

(1)方法叙述。影子定价法基于边际效用价值论,是一种为了弥补市场价格缺陷,优化配置稀缺性自然资源的理论价格。萨缪尔森是这样描述影子价格的:它是一种资源价格影子价格,以边际生产力为基础,以线性规划为计算方法的计算价格。

何承耕、林忠等(2008)在推导影子价格时首先确立了自然资源的线性规划目标值Z和一定约束条件,然后利用该规划的对偶规划求解自然资源的影子价格,最后所得线性对偶规划的最优解就是影子价格。其经济含义是:当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时,该资源投入量每增加一个单位所带来的社会总收益的增加量。

(2)方法评论。影子定价法作为现行市场价格的一种补充定价法,它考虑到了资源的稀缺性,并根据自然资源的稀缺程度对现行市场价格进行修正。影子价格不仅能够反映出社会的总收益和损失的变化,而且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提供了正确的计量尺度和价格信号。

但是,影子定价法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性。影子定价的原理线性规划其实是一种理想的数学模型,该方法实际运用受客观环境因素影响很大,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也比较困难;影子价格可运用于某一时期静态资源优化配置,却不能反映动态资源配置时的资源价格;影子价格与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差别很大,它只能反映资源的稀缺价值,却无法用来衡量资源本身的价值。

2.李金昌定价模型

(1)方法叙述。李金昌(2002)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定价模型是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同时结合了效用理论和地租理论创建起来的。他把自然资源的价值P划分为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P1和人类劳动所得的价值两部分,其数学模型如下:

式中,a R0为自然资源的地租和租金,A为人财物投入总额,I为平均利息率,N为受益年限,Q为受益自然资源总量,c为物质消耗,v为劳动消耗,m为利润。

这只是最基本的定价模型,李金昌还对煤炭一类的稀缺性资源引入了价格供求量Qs和Qd的推导公式,在考虑自然资源的价值时,把时间价值考虑其中,在推导公式中将P0到Pt时间段内的时间价值贴现到P0,将定价模型补充得更加完整。

(2)方法评论。李金昌定价模型的运用不仅考虑了自然资源的成本因素、利润情况,而且把租金要素也考虑到其中,符合完全生产价格公式。该模型还考虑了自然资源本身的特性,尤其是煤炭这样的稀缺资源。李金昌定价模型是本论文中比较完善地考虑了各种影响因素的全方位、立体模型,具有很强的理论借鉴意义。

该模型在实际运用中还有一定局限性:该定价方法理想地将劳动价值论和地租论、效用论相结合,而现实环境中三者能否有效结合还有待讨论;模型中的相关参数难以确定,如供需给弹性系数、供给和需求量、地等级系数等;数学模型的成立有很多假设前提,还需要更多实践和时间来检验模型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四、结论

笔者希望能够通过评述前人们的煤炭价格定价方法,有效弥补文中提到的煤炭行业定价方面存在的问题,搭建能够适合本国国情和资源现状的有效定价机制。本文将学者们的定价方法按导向划分为三类:成本导向定价法,包括比较受瞩目的全成本定价法和边际机会成本定价法;市场导向定价法中的一般均衡定价法、收益现值法;价值导向定价法主要是影子定价法和李金昌定价法。虽然每种方法都有局限性,但各具特色,对于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都为煤炭企业有效定价提供了一定思路。选择不同目标导向,可以使用不同的定价方法,主要根据煤炭市场或煤炭企业各自的侧重点不同而异。

21世纪的中国煤炭事业真正迎来了开放、自由的时代,想要建立合理的定价体制,除了要考虑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还要充分认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把煤炭定价与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的供求调节相结合,从而通过建立合理完善的定价体系,促进煤炭工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

摘要:我国是一个富煤、少汽、缺油的国家,煤炭资源是我国能源的基石。完善煤炭定价机制,不仅可以提高我国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也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可行的煤炭定价机制的核心环节是探寻正确的煤炭价格定价方法。首先,分析了我国煤炭价格定价机制的发展历程和现行煤炭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其次,从不同角度分类论述了我国相关学者推介的各种煤炭定价方法,并评论了其可行性和局限性;最后,结论部分倡导在政府和市场的协调作用下建立层次分明的定价方法体系,从而促进我国煤炭定价机制的完善,对确保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煤炭价格 篇2

1 短期陕西煤炭价格波动状况

单位:吨/元

资料来源:陕西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

从表1中可以看到:2012年1月份煤炭价格为551元/吨, 2月份煤炭价格提高到553元/吨, 3月份煤炭价格开始下跌, 从3月份的542元/吨一直降到9月份的400元/吨, 从10月份开始又止跌回升, 10月份403元/吨, 11月份为413元/吨, 12月份为405元吨/吨。2013年煤炭价格波动呈现与2012年基本相同的特征。1-2月煤炭价格升高, 3月份开始下跌直到9月份, 从10月份开始价格又回升。与2012年所不同的是:2013年8月份煤炭价格相对于2013年7月份, 价格不是下跌而是升高了。从全年来看, 2012-2013年煤炭价格都在下滑, 2012年1月份为551元/吨, 到年底为405元/吨, 全年吨煤降幅为146元。2013年1月份为407元/吨, 到年底为383元/吨, 全年吨煤降幅为24元。可见陕西煤炭价格从3月份到9月份逐月下跌, 10月份到下年的2月份逐月上升, 价格波动的季节性明显。

2 长期陕西煤炭价格波动状况

资料来源:历年陕西统计年鉴。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是衡量工业企业产品出厂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指数, 是反映某一时期生产领域价格变动情况的重要经济指标, 陕西煤炭及炼焦工业出厂价格指数反映了在陕西省范围内, 煤炭及炼焦企业产品出厂时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

表2中显示:1998-2000年, 陕西煤炭价格相对于上年度是下跌的, 从2001年开始, 陕西各年煤炭相对上年度均表现为价格上涨, 尽管各年上涨的幅度不同, 特别是2004年和2008年, 相对上年度, 上涨幅度比较大。但是, 到2012年相对于上年度, 煤炭价格又开始下滑。可见, 在长期陕西煤炭价格是有升有降, 但总体趋势是上升的。

3 陕西煤炭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分析

煤炭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与其他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一样, 都有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间接因素是通过直接因素对煤炭价格产生影响的。

3.1 陕西煤炭价格波动的直接影响因素分析

(1) 煤炭的供给。

2000年前, 陕西非法煤矿泛滥, 小煤矿盲目发展, 产量处于高速增长的时期, 由于小煤矿之间的无序竞争, 导致区域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萎靡不振, 煤炭生产量由3535.21万吨标准煤降为2696.35万吨标准煤的同时, 价格低廉。2001年以来, 陕西省煤炭工业在经济增长和国家政策的作用下, 摆脱了萎靡不振的状态, 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生产秩序开始好转。2001年全省煤炭采选企业63家, 2010年全省煤炭采选业企业932家, 规模以上企业486家, 到2011年, 煤炭供给过剩局面已经形成, 不少小煤矿关闭、兼并重组, 煤炭价格下降。

(2) 煤炭的需求。

1998-2000年间, 陕西煤炭消费量由2598.63万吨标准煤降为1866.64万吨标准煤, 单从陕西这一封闭区域来看, 期间煤炭的供给大于需求, 价格应当大幅下降。但是, 陕西是产煤大省, 陕西生产的煤炭不仅供给陕西省内消费, 而且更多的是通过大秦线、神朔黄线、陇海线、西康铁路销往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华东、中南、华南地区。在这段时期, 整体上需求疲软, 陕西煤炭价格小幅下降。此后的10年,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对能源的高度依赖, 煤炭需求强劲, 价格持续走高。但从2008年开始煤炭价格升高的幅度却在降低, 到2011年陕西煤炭需求不足已成事实, 价格开始下跌。从短期来看, 由于每年的11月-来年的3月是供暖季, 各供暖单位和煤炭经营企业得提前做好供暖准备, 农村和城镇居民以燃煤为主要取暖方式的煤炭需求旺盛, 从10月开始到来年的2月份, 煤炭需求增加。

3.2 陕西煤炭价格波动的间接影响因素分析

3.2.1 政策

影响煤炭价格波动的政策性因素主要有煤炭价格政策、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税费政策。

(1) 煤炭价格政策。

1992年国家开始试点煤炭价格市场化, 1995年放开非发电用煤价格, 同时对发电用煤实行指导性价格政策, 即所谓的“双轨制”, 2002年开始取消电煤指导价格政策, 但非重点订货合同电煤用市场手段配置, 重点合同电煤用计划手段确定, 出现了有一个“双轨制”。煤炭价格政策上的双轨制,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因为, 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的产品大部分是电煤或重点合同的煤炭, 这部分产品价格由于政策因素与由市场供求关系确定的价格之间严重不符, 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出现了在指导性价格以外的寻租现象。2004年6月国务院规定电煤价格不分重点合同内外, 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至此, 煤炭价格从政策层面上完全市场化, 原来扭曲的煤炭价格逐渐恢复理性。

(2) 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陕西省根据国务院颁布《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出台了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在目录中, 限制30万吨/年以下单井井型煤矿项目和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项目, 淘汰3万吨/年以下单井井型煤矿项目、没有合法证照的项目以及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限制或淘汰高能耗产能, 特别是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落后的高耗化石能源的产能。这些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通过改变煤炭的供给和需求影响了煤炭价格。

3.2.2 经济增长速度

经济增长常用GDP增长率表示。陕西省在2008年以前GDP增长速度呈上升态势, 如2006、2007、2008年分别为为13.9、15.8、16.4, 分别较前一年上升1.9和0.6个百分点。2008年后增速开始下降, 2009GDP增长速度是13.6, 2013年GDP增长速度降为11.0, 从数据表现的基本面来看, 表现为GDP增速提高, 煤炭价格上升, GDP增速下降, 煤炭价格下跌。

3.2.3 成本

煤炭价格放开后, 煤炭企业核算成本的时候, 仍然沿用老的核算内容和核算口径。如果煤炭成本核算采用完全成本, 即成本不仅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还包括与煤炭开采相关的资源价值、安全成本、发展成本、退出成本、环境成本等成本费用, 则部分煤炭企业由于实际成本过高而无法维持生产, 不得不退出市场, 影响市场上煤炭的供给, 进而影响煤价。2008年后, 陕西煤炭成本中吨煤调节基金15元、水土流失补偿费5元、还有采矿权价款10.5元、地方教育附加流转税是增值税的2%, 资源税吨煤3.2元、房产和土地使用税等, 抬高了煤炭企业生产成本, 并通过成本影响了煤炭的供给。

3.2.4 替代品的价格

煤炭的替代品虽然不多, 但是并非不可替代。石油、天然气可以看作是煤炭的主要替代品。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 石油和天然气价格上扬会对煤炭价格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另外, 其他产煤大省, 如陕西、内蒙、新疆等的煤炭价格、国际市场煤价、等因素都会影响陕西煤炭价格。

综上所述, 陕西煤炭价格波动在短期内季节性波动明显, 10月份到来年2月份, 价格上涨, 3月份到本年度9月份, 煤炭价格下降;长期内表现为价格有升有降, 但总体趋势是上升的。影响陕西煤炭价格波动的直接因素是供求关系。政策、经济增长速度、成本、替代品价格等也会通过影响供求关系进而影响陕西煤炭价格。

摘要:煤炭是国民经济重要的能源, 陕西是产煤大省, 陕西省煤炭价格波动不仅影响陕西经济, 而且对消费陕西煤炭的华东、中南、华南也会产生影响。通过对陕西煤炭价格数据分析, 得出短期价格波动的季节性明显, 长期煤炭价格有升有降, 但总体趋势是上升的波动规律, 并对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陕西,煤炭价格,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1]李鹏.供求关系对煤炭价格的影响分析[J].煤炭经济研究, 2009, (3) .

[2]张同功, 雷仲敏.煤炭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能源, 2005, (12) .

[3]袁桂秋, 张玲丹.我国煤炭价格的影响因素分析[J].价格月刊, 2009, (2) .

[4]谭章禄, 张广山.我国煤炭价格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改革与战略, 2009, (10) .

煤炭价格走势之我见 篇3

【关键词】 煤炭 价格走势 预测

作为传统能源的煤炭一直以来都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最为依赖的一种不可再生的能源资源。而煤炭价格的高低也直接地影响到了各国经济的发展和地区稳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煤炭资源的依存度也十分的高。虽然中国自身的煤炭产量丰富,但是作为世界上的人口最多的国家以及煤炭的不可再生性,我国煤炭的进口需要也是十分的大。本文就目前2012年一季度的煤炭价格情况,依据2011年煤炭价格的总体趋势,对2012年煤炭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测,仅供参考。

1. 2011年煤炭市场回顾

1.1政策环境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计划的第一年,新疆、山西、陕西等煤炭外运省份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用以加强对当地煤炭资源的控制力度,控制当地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外流。一方面是国家经济整体发展迫切需要西、北地区贡献更多的煤炭资源,另一方面是煤炭輸出省份对煤炭行业的行政手段加强,以期煤炭资源能够更多的留于本地。在各种地方行政法规下,发达地区对煤炭资源的渴求度越来越高。在国家“十二五”规划政策制定实行的的关键时期,地方与国家的利益关系分配问题依旧是决策层追逐的核心问题。

而在国际方面,受到煤炭资源日益稀少,价格居高不下,且资源刚需不断上升的影响。国际上各方对煤炭资源的程度也越来越高。中国的企业也纷纷走出国门,将目光投注了到了国外的煤炭资源上。而作为全球最大炼焦煤出口国的澳大利亚,更是宣布将从2012年7月份开始征收煤炭税,每吨23澳元。这一举措势必会造成澳洲煤炭出口企业的成本增加,继而对国际煤炭价格造成一定的影响。

1.2产销情况

据运销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9月份我国煤炭产量达到27.88亿吨,较上年增长3.41亿吨,增幅达到13.9%。国有大型煤矿前三季度煤炭产量累计14.50亿吨,较上年增长1.7亿吨,增幅达到13.3%。综上所述,国内原煤产量呈现稳步增长态势,预计2012年我国煤炭资源产量将超过35亿吨。

目前,我国仍然处于重工业的快速发展阶段,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格局短期内将不会改变,煤炭的消耗量在逐年增加。预计今年国内煤炭消耗量将达36.5亿吨以上,截止到2010年,我国煤炭开采产能和在建产能已经超过38.5亿吨,但是许多地区的煤矿依然处于在建改造当中,产能没有得到全面释放。国内煤炭的供应缺口依然存在,煤炭需求紧张的局面短期内难以得到改变。

1.3煤炭价格和库存情况

作为对煤炭资源需求最大的电力行业和钢铁行业来说,与2010年相比,2011年煤炭库存一直处于高位,动力煤价格及库存随季节性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价格的涨幅格调一致,均呈现稳步上升的势态。截止到去年9月份,5500大卡动力煤平均价格较1月份价格上涨52元/吨,5000大卡动力煤涨价42元/吨。5500大卡动力煤平均价格在去年6月份达到最高点905元/吨,而3月份煤炭价格最低,平均价706元/吨;2011年度最高月度平均煤价较最低月度平均煤价均高出100元/吨。

去年1-9月,我国煤炭累计出口达到342.1万吨,同比增长289.6%;而煤炭进口累计达3038.3万吨,同比减少了9.3%。受2010年澳大利亚特大洪水的影响,国际的炼焦煤市场价格一路看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中国对于炼焦煤的进口。由此可见,国际炼焦煤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的进口情况。

2. 2012煤炭市场展望及价格趋势

2.1政策导向

“十二五”期间,煤炭产业发展将明确“大集团、大基地、大矿井、大通道”的四大原则,继续发展大型煤炭企业。据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推算,今年煤炭产能可以接近35亿吨,较去年增加1-2亿吨,而“十二五”末煤炭产量将会在在40亿吨以上。

随着国内煤炭资源的兼并重组不断深入,但是煤炭的产能却不能完全得到释放,产煤地区的煤炭产量很难保证一直稳定增长。2011年,我国西南地区煤炭产业进入了一段最为紧张的时期,西南地区的煤炭价格跟其余地区的价格相比,上涨幅度变化较大。而随着2012年各地区政策环境和煤炭产能变化的发展,各地的煤炭价格肯定是起伏比较大,但是由于矿藏资源的稀缺特性,煤炭价格肯定是处在一种长期增长的状态之中的。

2.2价格趋势

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矿藏资源,煤炭的全球储藏量一直都是呈现出一种下降的趋势。近年来,随着富矿以及较易开采的煤炭资源越来越少,煤矿的开采难度也在变得越来越大,开采成本也在逐年递增。这一系列的原因都在推动着全球煤炭价格在不断的逐年上升。而中国国内的煤炭价格也在逐年上涨,也在逐步向国际煤价靠近。但是2012年开年以来,由于市场的自我调整,全国煤炭价格少有的呈现出了一定的下降趋势。

在煤炭价格方面,最新一期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未能止跌企稳,继续下跌。海运煤炭网指数中心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显示:本期5500大卡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为782元/吨,较前一期再次下降5元/吨,降幅为1%。但是鉴于本报告期跨越了两周时间,可以体现降幅呈现继续收窄态势。

在2012年春节过后,煤炭市场仍然没有能够摆脱之前市场动力煤价格的持续、大幅度下挫的阴影,在煤炭资源供求环境和煤炭价格走势不明朗的情况下,虽然近段时间全国各地普遍出现了大范围低温雨雪等利好煤炭供求的天气,但是短期内仍然未能唤醒继续处于春节“休眠”状态的市场动力煤供求状态,浓厚的煤炭市场观望气氛,使得近期的环渤海地区市场动力煤价格仍然处在继续下滑之中。跟国内的房地产行业一样,虽然大趋势永远都是看涨,但是近期内由于市场调节的作用,短期内,全国煤炭价格目前尚处于低迷阶段。

受国内煤炭产能集中释放和需求减少双重制约影响,2012年煤炭市场将会出现一定的逆转。除了专用煤和稀缺煤种之外,近几年来持续火爆的煤炭市场,在电煤、动力煤和化工用煤等方面价格将难以继续上扬,呈现出一定下跌的趋势。

在近段时间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2012年中国的GDP增速已近进一步降至8.5%一下,在经济增速下调的整体环境下,一些能源行业对煤炭的需求量将会一定程度的缩减。而依靠煤炭产业发展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持本地经济的告诉发展,必然也不会一下子就缩减煤炭产能。在2012年,煤炭市场的供求状况将会有一定的改变,供大于求的局面将会在一短时期内体现出来,从而煤炭的价格也将会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从长远来看,煤炭作为稀缺资源的地位必然会保证它的价格在一个长期时间段里稳中有升。

参考文献:

[1] 胡宗义,刘亦文. 能源要素价格改革对宏观经济影响的CGE分析[J]. 经济评论. 2010(02).

[2] 邱丹,秦远建. 我国煤炭价格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 煤炭经济研究. 2009(02).

[3] 曹海霞. 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历程及发展趋势研究[J]. 经济问题. 2008(09).

煤炭价格专业术语 篇4

日期:2007年06月23日 来源:sxmtxs.com 【字号:大 中 小】

车板价

车板价就是在火车已装载煤炭,既将发出之前除火车运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它包含煤炭的坑口价、汽车短运费、火车货运站台上税费、铁路计划费等。

煤炭车板价=煤炭坑口价+汽车短运费+站台费+代理费

平仓价

日期:2007年06月23日 来源:sxmtxs.com 【字号:大 中 小】

平仓价

平仓价格又称FOB价格。是指煤运到港口并装到船上的价格,包含了上船之前的所有费用,也就是说卖方把煤炭装在船舶上,但不支付海运运费的交易价格。(一吨煤到港装船平仓包含几个环节:以秦皇岛港为例

1、车皮进入秦港的各卸煤地点,比如六、七公司到柳村南站,进入翻车机房卸煤。

2、然后由皮带机倒放至煤垛,倒放至煤垛中有堆存费用根据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费用标准。

3、由取料机从煤垛采煤由皮带机送至装船机装船平仓。秦港这些装船平仓的整个流程的费用通称港口包干费,大概16元/吨,堆存费

另算。

坑口价

日期:2007年06月23日 来源:sxmtxs.com 【字号:大 中 小】

坑口价

坑口价是指在生产煤矿坑口就地进行交易的价格,包含煤炭生产成本及利润,以及产生的任何费用(如价调基金/三项基金、资源税、增值税和地方政府收费等)。一般不包含除煤价外任何产生的费用(如山西装火车费用有代发费、站台费、装车费、借户费、能源基金等)。

煤炭坑口价=煤炭生产成本+利润+各项基金+增值税+地方政府收费

到厂价

日期:2007年07月30日 来源:sxmtxs.com 【字号:大 中 小】

到厂价

到厂价:煤炭运输到买方指定厂家的价格。(包括车板价+运费+运输途中的其他费用)。

煤炭到厂价=煤炭车板价+运费+运输途中其他费用

出厂价

日期:2007年07月30日 来源:sxmtxs.com 【字号:大 中 小】

出厂价

出厂价:是指煤炭经过洗选加工之后在洗煤厂(储煤场)交易的价格。

煤炭出厂价=煤炭坑口价+煤炭洗选费用及利润

船板价

日期:2007年06月23日 来源:sxmtxs.com 【字号:大 中 小】

船板价

船板价:就是在船已装载煤炭,即将发出之前除船运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它包含煤炭的坑口价、汽车

运费(或火车运费)、码头上的税费。

煤炭船板价=煤炭坑口价+各项运输费+各项码头税费。

一票制

日期:2007年06月23日 来源:sxmtxs.com 【字号:大 中 小】

一票价是指除了煤炭的车板价以外,还包括了铁路运费和港杂费。一票价含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两票包括了运费票和含票煤炭两项,其中运费票含税率为7%。

坑口价:山西煤炭销售网所公布的山西煤炭坑口价是从山西重点产煤县中选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煤矿,且所选煤矿年产量多在60万吨以下,因为此种类型的煤矿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较大,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比较的敏感,我们将所采集的各个煤矿的煤炭价格数据,结合各矿煤炭质量,并参照各矿当期产量权重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结果即为我们公布的价格。但由于所选煤矿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的差异,各个煤矿所售煤炭价格也不尽相同,因此通过该种方法统计出的煤炭加权平均价格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代表性,更能反

应出该区域整体煤炭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

我们目前公布的坑口价是买卖双方在坑口进行交易的价格,该价格为裸价,同时包括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本、矿山转产发展资金提取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2)车板价:车板价就是在火车已装载煤炭,即将发出之前除火车运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它包含煤炭的坑口价、汽车运费(短倒费用)、火车站台上的若干税费、地方煤运收费、铁路计划费(又名点装费)

和税费。

3)到岸价:到岸价又称到港价或CIF价格,是指成本+保险费+海运运费(目的港)价格。4)平仓价:平仓价格又称FOB价格。是指煤运到港口并装到船上的价格,包含了上船之前的所有费用,也就是说卖方把煤炭装在船舶上,但不支付海运运费的交易价格。(一吨煤到港装船平仓包含几个环节:以秦皇岛港为例

1、车皮进入秦港的各卸煤地点,比如六、七公司到柳村南站,进入翻车机房卸煤。

2、然后由皮带机倒放至煤垛,倒放至煤垛中有堆存费用根据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费用标准。

3、由取料机从煤垛采煤由皮带机送至装船机装船平仓。秦港这些装船平仓的整个流程的费用通称港口包干费,2007年

年底调价后大概19元/吨,堆存费另算。

5)库提价:库提价是煤炭从仓库运出的价格。(包括煤炭入库之前的价格+仓库使用费)。6)到库价:到库价是指煤炭过运输送到指定仓库的价格。(包括车板价+运费+运输途中的其他费用)7)船板价:船板价就是在船已装载煤炭,既将发出之前除船运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它包含煤炭的坑口价、税费(又名出境费)、汽车运费、船码头上的若干税费。

8)过驳价: 过驳价是平仓价格+过驳作业费用。过驳作业,是指大船靠码头、浮筒、装卸平台,或大船在锚地用驳船或其他小船装卸货物。过驳作业的费用,由货主负担。但是,大船因受港口公布的吃水限制,在锚地、港外加载或减裁的过驳作业费用,由船方负担。

9)一票制:一票价是指除了煤炭的车板价以外,还包括了铁路运费和港杂费。一票价含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

10)两票制:两票包括了运费票和含票煤炭两项,因此两票制顾名思义就是包含煤炭运费票和煤炭销售票两种票,其中煤炭销售票税率为17%,运费票税率为7%。目前公路经销实行“两票制”管理,即:用户车辆逐车持由煤运公司统一印制的《出库单》到指定煤矿装货,然后到营业站复磅计量,按复磅数量换开

《出省统一调运单》后出境。

国际煤炭价格指数

日期:2007年06月22日 来源:sxmtxs.com 【字号:大 中 小】

国际煤炭价格指数于20世纪80年代产生,最初是煤炭贸易价格的原始反映。90年代以后,国际煤炭价格指数进入快速发展期,许多公司开始设计和发布国际煤炭价格指数。煤炭价格指数发布机构大致可分为4类:一是专业的煤炭信息、咨询和服务公司;二是直接从事煤炭贸易的贸易商;三是煤炭生产商和用

户合资成立的煤炭贸易公司;四是政府部门。

目前国际上主要的煤炭价格指数有:

(1)BJ指数:巴洛金克公司(BARLOW JONKER)是澳大利亚一家专门从事煤炭研究咨询的公司,BJ指数是亚洲市场动力煤现货价格指数,它反映了煤炭买卖双方对现货动力煤的合同价,发货港是澳大利亚纽卡斯特港,目的港不定,每周发布一次。它现在已成为指导日澳煤炭价格谈判和现货谈判的重要参考价

格依据。

(2)McCloskey煤炭价格指数:麦克洛斯基出版集团是英国一家专门从事煤炭研究咨询的公司,定期

编辑发布煤炭价格指数。

(3)Globalcoal煤炭价格指数:环球煤炭公司(Globalcoal)是由几十家世界主要煤炭生产商和贸易商参与建立的煤炭电子交易市场。该公司为澳大利亚等主要煤炭贸易品种设计了标准的煤炭交易合同,以标准煤炭合同和交易价格为计算基础,定期发表煤炭价格指数。

(4)纽约商品交易所煤炭价格指数:纽约商品交易所于2001年在世界上率先推出煤炭期货交易,根

据期货交易情况形成煤炭价格指数。

(5)PLATTS煤炭价格。普氏公司(PLATTS)是世界著名的专门从事能源信息和咨询的公司。定期发布由专门渠道采集的煤炭价格估价和指数信息,刊物分别有周刊和日报。

(6)Augus煤炭价格:奥古斯能源公司(Augus)《煤炭日报》定期公布美国境内5个主要产煤区有代表性煤种的价格。奥古斯《国际煤炭日报》公布世界主要煤炭出口国和进口国港口一年内交货的煤炭合同价格、指数。以上这些煤炭价格指数有的是直接反映煤炭价格状况,有的是经过数据整理和处理以指数形式公布,总体上反映了世界煤炭贸易过程中的价格情况,对指导国际煤炭贸易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也

煤炭价格 篇5

我国煤炭企业特别是国有煤炭企业由于受到长期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存在着巨大的行业垄断优势, 因此, 在价格管理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未能在企业运营中发挥出实质性的作用。在我国煤炭市场上, 价格机制已实现了从统控价格机制向市场价格机制的过渡, 煤炭价格完全受到市场需求的影响, 与市场经济的特征存在着高度的内在一致性。然而, 在煤炭企业内部, 产品定价机制较为滞后, 未能充分发挥企业的各种资源优势, 无法适应企业内外部环境发展的变化, 与高度灵活的外部市场价格机制形成高度的反差。

1 煤炭企业产品差异化营销的策略

近年来, 我国煤炭企业积极实施产品价格差异化策略, 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充分挖掘企业潜在的利润源,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煤炭企业的产品价格差异化策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包含着不同的实施要素, 并随着煤炭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在煤炭产品价格差异化策略实施过程中, 有些煤炭企业取得了相当程度的成功。从煤炭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 价格差异化的实施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将成为煤炭企业一个潜在的市场竞争焦点, 应引起我国煤炭企业的高度重视。

1.1 确立产品价格差异化战略

我国的煤炭产品以国有煤炭企业的产品为主, 而国有煤炭企业价格差异化战略实施的水平普遍较低, 缺乏价格差异化实施战略的思想、理念与策略。国有煤炭企业是典型的垄断型企业,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所遗留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下, 价格机制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同时, 多年来, 国有煤炭产品的销售渠道存在着高度的稳定性, 主体客户固定性较高, 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灵活性价格的制定和实施。因此, 我国煤炭产品价格差异化战略的实施存在着较大的拓展空间, 是煤炭行业的一个潜在的利润源。产品价格差异化营销战略的确立和实施应该成为煤炭企业差异化战略的一个重要方向。

1.2 合理测度产品成本

差异化价格是一种价格生成机制, 与煤炭企业的成本要素存在着密切的相关性。我国煤炭价格应以市场供求均衡价格为基础, 在全成本定价的基础上建立政府指导下的浮动性市场价格。在全成本定价模式中, 煤炭价格不仅包括正常的行业利润与企业税金, 也应包括勘探成本、开发成本、环保成本等, 即以资源的长期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来确定煤炭资源价格。在低碳经济时代, 环保成本已日渐显露出重要性, 形式多样, 不断变化, 成为煤炭行业不可忽视的成本要素。因此, 完全成本包括生产成本、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三个部分, 其中, 生产成本包括原煤制造成本中的材料费、工资、电力、折旧、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等要素, 资源成本包括探矿权与采矿权的使用费、探矿权与采矿权的价款、资源税与资源税补偿费等要素, 而环境成本包括维护低碳煤矿运营的所有成本。

1.3 合理分析煤炭需求

需求分析是确立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样也是实施价格差异化战略的关键因素之一。煤炭企业只有对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的分析、分类与预测, 才能制定出合理的差异化价格体系。目前, 我国煤炭需求分析主要是对火力发电、煤炭化工与钢铁生产行业进行需求分析, 这些用户用煤消费量占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的51.9%。化工行业的煤炭消费主要集中在化肥生产和快速发展的煤化工产业, 而化肥生产主要以煤炭为原料生产合成氨。钢铁行业的煤炭消耗主要由炼焦煤和动力煤构成, 炼焦煤用作炼制焦炭, 而动力煤用作燃料。因此, 面对复杂的市场需求, 煤炭企业必须准确地定位自己的市场目标, 才能顺利地实施价格差异化方案。

1.4 实施市场细分

煤炭企业的市场细分就是煤炭企业依据煤炭产品消费者需求的差异性, 将某个产品的整体市场划分为若干个消费群体的行为和过程。市场化细分是差异化战略实施的前提, 更是价格差异化实施的最直接的前提。我国煤炭企业的市场细分在现阶段处于零起步状态, 许多煤炭企业在产品营销过程中从未进行过必要的市场细分, 而是将所有的销售对象视为一个统一的目标市场, 施行同样的服务, 并制定同样的价格。事实上, 对一个煤炭企业而言, 尽管销售对象的类型较为单一, 大客户的需求量在煤炭产品需求量中的比例较大, 但是, 销售市场仍然可以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子市场, 并对不同的子市场实施不同的营销战略。

1.5 特定客户需求分析

煤炭企业产品销售与其他行业的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在于, 特定客户往往是主要的销售对象, 占据煤炭企业产品销售很大份额, 对煤炭企业产品销售的成败存在着较大的影响。这种类型的客户一般是钢铁企业、大型化工企业、电力企业以及其他冶炼企业等。由于各种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 这些特定的煤炭消费企业的煤炭需求也经常会发生变化, 在一定条件下将扩大或减少煤炭产品的需求量, 因而对煤炭企业的销售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 煤炭企业需要实现对特定客户需求的实时分析, 从而根据特定客户需求的变化来调整产品的定价, 以提高内部价格与外部价格的一致性。

2 煤炭企业产品差异化营销策略实施关键

2.1 产品价格差异化选择时机要恰到好处

产品价格差异化虽然是煤炭企业营销战略体系中的一条重要路径, 但是, 价格差异化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 具备一定的实施条件, 否则, 将造成事与愿违的不良后果。差异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煤炭消费者某方面的需求, 但是, 如果没有准确地分析和预测市场, 盲目地追求煤炭产品的特殊之处, 往往会导致差异化战略的失败。盲目的差异化战略常给企业带来巨额的成本损耗, 且只能创造微小的差异化, 不仅不会被企业所接受, 还会使差异化战略处于被动状态。

2.2 产品价格差异化不要过度

煤炭企业的市场细分就是煤炭企业依据煤炭产品消费者需求的差异性, 将某个产品的整体市场划分为若干个消费群体的行为和过程。只有消费者认可的差异才会带来价值。过分的差异可能造成两方面的负面影响:第一, 可能引起消费者的反感;第二, 可能带来成本的增加, 迫使企业不得不提高商品价格, 从而抵消差异带来的价值。

2.3 产品价格差异化贵在坚持

实施产品价格差异化营销策略一定要长期坚持, 不能因别人跟进而放弃。任何一个策略如果不坚持就难有收获。因为任何一个策略不可能是百战百胜, 长期有效。目前, 尽管许多煤炭企业先后实施了价格差异化战略,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煤炭企业对价格差异化战略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没有持续地开展产品价格差异化的营销策略, 最终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参考文献

[1][美]菲利普·科特勒著..营销管理[M].梅清豪, 译.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2]孔胜, 张同健, 吕宝林.试论我国煤炭价格的影响因素[J].煤炭经济研究, 2009 (5) :1-4.

[3]熊胜绪.基于顾客价值的企业差异化战略路径探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9, (2) :95-100.

煤炭价格 篇6

随着山东省国有煤炭企业改革的深入及外省大型煤矿的介入, 山东省内的煤炭市场竞争越发激烈。据统计, 山东新泰区气煤报价1100元/吨, 下跌300元/吨;枣庄地区1/3气煤报价1000元/吨, 下跌300元/吨。相较而言, 进入山东省市场的外省煤炭厂家的气煤价格是800元/吨左右。为了争夺市场份额, 双方仍在不断地降价。以占山东省煤炭供给量1/3的上市公司兖州煤矿为例, 2009年上半年该企业实现净额约80亿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约30亿元, 减少幅度为25.9%。此外, 其成本占销售净额的71.8%, 与同期的55.1%形成强烈对比。恶性煤炭价格战不仅对兖矿集团影响甚大, 而且已经波及整个山东省煤炭行业。解决省内恶性煤炭价格战已迫在眉睫。

二、恶性价格战博弈理论基础模型

山东省煤炭商之间的价格战与“囚徒困境”博弈具有相似性。根据“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可以列出一个分析表格, 如表1所示。假设:博弈双方 (将省内最大煤炭生产商归为一方, 其他煤炭生产商归为另一方) 的收益值如下, 如果煤炭生产商都不降价, 则他们分别可以获得6000万元的业务收入;如果同时降价, 则只能获得4500万元的业务收入;如果一方降价另一方不降价, 则降价方可以得到7千万元的业务收入, 不降价方只能得到2500万元的业务收入。这样, 给定在B降价的条件下, A降价会得到4500万元业务收入, A如果不降价则只能得到2500万元的业务收入, 所以A的占优策略是降价;如果B不降价, A要降价, 会得到7000万元的业务收入, 而A要是不降价的话, 只能得到5000元的业务收入, A的占优策略同样是降价。反之B的占优策略也同样是降价。于是, 你降我也降, 你再降我也再降, 重复博弈的结果就是价格大战越来越激烈。

博弈的最终结果是, 双方都会选择降价策略, 而且这个策略组合是各博弈方都不愿意单独改变自己稳定性的策略组合。无论是对两博弈主体, 还是对任一单个主体而言, 双方不降价都比双方降价好得多。但是参与博弈的企业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 每个企业都意识到在对方不降价时自己降价所获得的巨大好处, 以及对方降价而自己不降价时将蒙受的损失, 因而最终实现的是双方都选择降价的纳什均衡。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 将此博弈重复有限次, 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也不会改变。

实践证明, 即使生产商能够签订都不降价的行业自律协议, 也是无法有效避免降价竞争的发生。因为策略组合 (不降价, 不降价) 不是纳什均衡, 行业自律协议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

三、根据博弈理论如何避免山东省内煤炭业恶性价格战

根据“囚徒困境”模型, 煤炭生产商间的价格战博弈只要符合罗伯特·艾克斯罗德提出的两个条件: (1) T>R>P>S; (2) R> (T+S) /2, 此时, 各厂商的最佳选择都是选择该博弈唯一的非帕累托最优的“纳什均衡”, 煤炭生产商就会陷入“囚徒困境”, 都会选择降价, 价格战将会愈演愈烈。

要避免出现“囚徒困境”、避免恶性价格战, 唯一的方法是改变博弈结构, 使博弈方的收益值不再符合“囚徒困境”模型的两个条件。改变博弈结构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博弈方主动改变, 二是有新的当事人参与博弈, 迫使原博弈方的收益值发生改变。

(一) 将企业目标从“收入”调整为“利润”可能会避免恶性价格战

煤炭生产商将企业目标从“收入”调整为“利润”, 会使博弈方的收益值发生改变。根据煤炭业的特点, 不妨假设, 选择“不降价”策略时, 煤炭企业的利润率是40%;选择“降价”策略时, 煤炭企业的利润率是30%。如表2所示, 双方都不降价时, 利润都是6000×40%=2400万元;双方都降价时, 利润都是4500×30%=1350万元;一方降价另一方不降价, 则降价方可以得到7000×30%=2100万元的利润, 不降价方能得到2800×40%=1120万元的利润。该假设以前面成本占净销售额的比例为前提;煤炭行业利润率基本稳定在25%-45%之间。

表2所示的博弈有三个纳什均衡, 其中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 通过划线法很容易找到。给定B选择“不降价”时, A选择“不降价”时可获2400万元利润, A选择“降价”时只可获2100万元利润, 所以此时A的最优策略也是“不降价”;给定B选择“降价”时, A选择“不降价”时只可获1120万元利润, A选择“降价”时可获1350万元利润, 所以此时A的最优策略也是“降价”。反过来, 先给定A选择“不降价”时, B的最优策略也是“不降价”;先给定A选择“降价”时, B的最优策略也是“降价”。因此, 策略组合 (不降价, 不降价) 、 (降价, 降价) 成为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 另外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是博弈方以概率的形式选择不降价和降价两种策略。

表2所示的以利润为目标的煤炭业价格战博弈不再符合“囚徒困境”博弈模型的两个条件, 博弈的最终结果将会发生改变。或者说, 原来引发恶性价格战的策略组合 (降价, 降价) 在这里不再是唯一的纳什均衡, 煤炭生产商将有机会选择 (不降价, 不降价) 的纳什均衡, 从而避免出现恶性价格战。

(二) 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能够避免恶性价格战

如果新的当事人参与博弈, 改变原来博弈结构, 也能够使煤炭生产商避免出现“囚徒困境”。

把管制机构作为博弈一方, 煤炭生产商作为博弈的另一方建立模型, 构建了表3所示的双人博弈模型, 分析管制机构对厂商降价竞争的影响。在此博弈中, 煤炭厂商试图在管制机构管制下的市场中进行降价竞争。如果生产商降价竞争, 管制者不干预, 煤炭厂商就能够获得数值为C的正效益;而如果管制者干预, 煤炭厂商就要被处罚, 得到数值为-A的负效益。如果管制者不去规范市场, 而煤炭生产商又没有降价竞争, 则管制者获得数值为W的正效益;但若此时煤炭厂商降价, 则管制者获得数值为-P的负效益。如果煤炭生产商不违规降价, 则其效益值为0。如果管制者规范市场, 则其效益值也为0。该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所以得出结论是, 只要管制者的得益没有改变, 管制者增加对煤炭厂商的约束和处罚, 在短期里能够抑制降价竞争, 而长期里只会使管制者松懈对降价竞争的管制, 煤炭厂商降价竞争的概率却并不会减少。

从理论上分析, 原来设计的煤炭厂商的博弈模型是双人博弈, 监管部门加入博弈后的模型应该成为三人博弈模型。

表4所示为监管部门加入后的三人博弈模型。生产甲选择行, 生产商乙选择列, 监管部门选择矩阵、有“管制”和“不管制”两个策略。如果管制者选择“管制”策略, 对于采取“降价”策略的生产商予以惩罚B, 对管制者来说, 其收益均为0;对于生产商来说, 采取“降价”策略收益值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去B, 如表4中矩阵A所示。如果管制者选择“不管制”策略, 对于生产商来说, 收益值相对原来没有变化, 当生产商都不降价, 管制者获得数值为S的正收益;一家生产商降价时, 则管制者获得数值为-D的负效益, 两家生产商降价时, 管制者的收益值是-2D, 如表4中矩阵B所示。

由于矩阵B中有-D和-2D的存在, 此三人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解取决于其中的参数B。令T=7000-B, R=5000, P=4500-B, S=2800, 取较小的B时, 如果满足:1、T>R>P>S;2、R> (T+S) /2, 则 (降价, 降价, 管制) 是该博弈模型的唯一纳什均衡, 煤炭生产商仍然陷入恶性价格战中。当取参数B的数值逐渐增大时, 使得上述两个条件不再满足时, (降价, 降价, 管制) 不再是纯策略纳什均衡, 当参数B不同时, 有时 (降价, 不降价, 管制) 和 (不降价, 降价, 管制) 是纯策略纳什均衡, 有时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 此时就可以避免恶性价格战。

总之, 监管部门的加入是可以避免恶性价格战的, 其前提是监管部门必须采取“管制”策略, 而且对生产商降价的惩罚B必须足够大, 才有可能使生产商走出“囚徒困境”。

四、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 得出结论:以收入为目标的煤炭生产商在价格战中陷入了“囚徒困境”, 最终将导致恶性价格战。如果各煤炭生产商调整企业目标, 每年初制定任务和对主要领导的考核将收入目标调整为利润时, 是可以避免恶性价格战的。另外, 如果国土资源部等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 对降价的煤炭生产商给予足够大的惩罚, 也是可以避免恶性价格战的。

摘要:价格战历来是商业竞争中商家用于争夺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一定程度的价格战是有好处的, 一方面可以使消费者获益, 同时也可以促使商家提高产品质量。但是, 恶性价格战应严厉禁止, 因为其会严重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本文以山东省煤炭价格战为例, 用博弈论的方法讨论了避免业恶性价格战的两个途径。

关键词:价格战,囚徒困境,纳什均衡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6.

[2]成中梅, 袁晓萍.从博弈论看价格竞争策略[J].上海:经济论坛, 2003.

煤炭价格 篇7

陕价监发[2006]14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县(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物价局、地税局、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市、县级分支机构:

为了解决目前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缴工作,根据2006年省政府第78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我们对我省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和使用政策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修订了《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陕价监发„2006‟137号),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征收政策宣传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7条明确规定:“政府可 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鉴于煤炭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煤矿开发对当地生态和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的影响,依据《价格法》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完全必要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作为价格调节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一项地方性政府基金,法律依据充分,符合我省实际,也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行动起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重要意义,增强组织征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统一宣传口径,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煤炭价格调解基金征收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省上出台这项政策的法律依据、基金征收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基金的用途等,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体制,确保征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按照“属地征管,统一征收,统一票据,统一专户”的原则进行:全省各类煤炭生产企业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统一实行属地征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地税部门组织征收,就地入库并由当地农业银行 直接按省级40%、市县60%的分成比例划解;征收票据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监(印)制的“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全省专用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发省地税局,再由省地税局逐级发放,严禁使用其他票据;有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的省、市、县(市、区)财政、地税部门必须统一在所在地农业银行分别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财政专户和地税专户,专门用于基金的征收、结算、使用和管理,严禁在其他金融机构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用帐户。

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支持当地地税部门开展征收工作,积极协调、主动督促当地中央、省属煤炭生产企业上缴基金,确保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规定足额征收。

三、严格执行调整后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分成比例,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分成比例调整为按照征收额省级40%、市县60%的分成比例划解,由县(市、区)农业银行直接分别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地税专户解缴省级和市县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财政专户。市、县两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分成比例由市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按照适当向环境治理任务重的县、区倾斜的原则来确定,并报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今年10月1日以前征收入库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要按照《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 收使用管理办法》(陕价监发„2005‟137号)规定的分成比例足额解缴,10月1日后征收入库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要按照新调整的分成比例足额解缴。各地、各部门不得随意滞压基金收入,不得采取另设基金专户、拖延上解等方式变相抵制基金划解的政策,规避基金监管。

各地政府要组织力量对现已征缴基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坚决纠正擅自指定代收部门、开户银行、瞒报收入、压库不解等违规行为。今后各地要严格执行省上制定的政策,不得自行其是,如再发生基金征收中的违规行为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将按照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四、切实规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要按修订后的《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使用范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严禁违规使用。安排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报批程序,由同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审批,按照基金项目管理。每年年初,各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出基金立项使用计划,报同级领导小组审批,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备。省、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市、县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有关情况和检查结果。

五、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尽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 局面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基金的征管和使用,编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立项使用计划,建立征收情况统计通报制度,督促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等。其工作所需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户和专用票据的监管工作,及时监督和纠正私设帐户、使用违规票据等财政违规行为。各级地税部门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其代征费用按划解各级专户额的3%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代征费用必须用于征收工作的业务支出,不得用于发放奖金或实物。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要为征收工作搞好服务,各营业网点要做好收款和收入划转工作,并按月向同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财政和地税部门上报月度收入报表和明细帐。县(市、区)开户银行要按照规定的划解比例,直接及时划转已征收基金。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金征管、使用过程的监管,对截留、挤占、挪用、私存、贪污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行为要依法严查,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附件:《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地税局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价格 基金 办法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煤炭工业局。

附件:

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

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调控煤炭市场价格的能力,平抑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煤炭开采和煤化工业生产过程中带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指政府为调控煤炭市场价格,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向煤炭、焦炭生产企业征收的专项基金。本省行政区域内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煤 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负责管理。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由省及产煤市、县(市、区)政府分管价格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物价、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国土资源、审计、地税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价部门,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政府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审定基金项目立项使用计划,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报批程序审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化,提出征收标准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各级政府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进行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基金的征收、使用工作;编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立项使用计划;了解、通报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制定的相关政策、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煤炭价格监测分析;协调解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中的相关问题。各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第五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按照“属地征管,统一征收,统一票据,统一专户”的原则进行。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焦炭生产的企业按销售量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按品种分类确定为:原煤(含洗混煤)每吨15元;洗精煤、焦炭每吨25元。对洗精煤、焦炭等煤炭加工产品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时,在其原煤购进时已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凭供货方提供的“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抵扣。

第六条 有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的县(市、区)地税部门在所在地农业银行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地税征缴户,专门用于各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结算。

省级以及有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分别在所在地农业银行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财政专户,专门用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的结算、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由地税部门在征收税费时一并征收。全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统一由煤炭、焦炭生产企业所在县(市、区)地税部门组织征收,直接缴入县(市、区)农业银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地税征缴户。

第八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监(印)制的“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全省专用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发放给省地税局,再由省地税局逐级发放。

第九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照征收额省级40%、市县60%的分成比例,由县(市、区)农业银行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实际征收额直接分别解缴省级和市县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财政专户。市、县两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分成比例由市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按照适当向环境治理任务重的县、区倾斜的原则来确定。

第二章 使

第十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途:

(一)平抑煤炭市场价格;

(二)因煤矿开采造成的耕地缺失、道路破坏、矿区沉陷等地质灾害和水源污染、水枯竭、大气污染等生态环境的治理;

(三)煤矿安全科研和职工教育培训;

(四)因煤炭开采和煤化工业生产造成的当地群众生活困难的生活补贴。

第十一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应向政府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申报的项 目和用途须符合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使用计划内的使用范围,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概算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政府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物价、煤炭行业主管等相关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报同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三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项目申请由政府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项目的基金使用计划,并会同财政部门按项目实施进度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农业银行依据同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门的基金拨付通知进行划款。

第十四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基金,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向同级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决算及项目决算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对完成的基金使用项目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专款专用。第十六条 各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代征部门的代征费用按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分配体制的要求,以征收入库额的3%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

第三章 监

第十七条 不按期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由地税部门负责追缴并每天按应缴基金总额的千分之二加收滞纳金。

第十八条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项目实施单位擅自改变基金用途,由政府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使用基金资格,收回投入的资金。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管、使用过程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对代征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或超标准、超范围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以及征收、管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私存基金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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