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园林

2024-07-16

温州园林 篇1

城市园林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人们生态意识、环境意识的逐步增强,人们对城市园林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园林绿地建设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有重要意义,是把被破坏的自然通过人工再创造出“第二自然”的过程。城市园林绿化改善城市生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城市园林建设事业突飞猛进,园林建设已成为我国当代社会生活和城市建设中新的文化现象。虽在满足人们社会休闲活动的需要、视觉享受以及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由于城市文化建设的认知度、园林环境的规划与设计、管理制度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城市空间环境建设滞后。因此在实际中,我国城市园林建设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2 城市园林功能

2.1 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

工业生产的蓬勃发展,使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城市园林绿地可以净化城市的大气环境,减少空气中有害悬浮物的数量,可以吸收与阻隔城市噪声,可以调节城市温度,减少城市热岛效应,可以保持水分调节城市空气湿度。城市园林绿地对城市环境的净化作用已经被科学实验与历史事实所证实,城市园林绿地对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2 改善城市面貌

城市作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的集约化空间,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的各种需求。一个城市缺少了园林绿地,便会失去生气。人们不能整天面对着一个个钢筋盒子和恶劣的环境,人们需要呼吸清新的空气,观赏绿色的生命,需要有一个赏心悦目的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和娱乐休憩空间,而布局合理的园林绿地恰好可以满足人们的上述需求。

2.3 利于城市应急与抢险

城市中的各类突发性事件(比如火灾、意外爆炸、地震、工程结构灾害等)时有发生,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居民需要有一个疏散的安全空间。此时,城市园林绿地可以成为居民的临时避难所,也为城市抢险活动提供工作基地。

3温州城市园林建设的问题

3.1 园林施工行为问题

温州市大多数园林工程属于财政拨款项目,园林工程招投标阶段,采用资格后审,通过合理低标中标法产生的中标人,存在价格恶性竞争的现象,先低价中标再通过工程变更以及降低施工质量等形式,实行工程最大化利润,从而严重影响园林景观工程效果。

3.2 园林工程问题

(1)工程多次转包,层层收费,导致资金严重流失,施工企业偷工减料现象严重。

(2)大量低水平、低素质的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造成整体施工技术水平落后,跟不上现代园林建设发展的需要。

(3)现场施工不规范,项目质量管理水平较低,管理粗放,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4)施工材料质量不达标,施工机械设备落后,施工管理人员投入不够,水平较低,影响施工质量。

3.3 园林工程监理问题

(1)监理对于质量过程控制,往往停留在发出整改通知书上,对其后的施工单位整改工作没有监督到位,没有很好落实业主委托给监理的责任和义务,工程竣工后,忽略整改部分的质量问题,影响整体施工质量。

(2)监理人员专业水平有限,监督流于形式,易被施工单位欺瞒,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监督方法有限。

(3)监理单位人员忽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在监理控制中,不易控制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承诺的规范施工,没有监督施工单位承诺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3.4 设计意图问题

园林施工中,设计单位投入力量不够,没有优质的服务项目,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诠释不够,不能有效展示设计效果,造成建设单位的不满。而设计不到位,必然影响景观效果。

3.5 施工组织设计问题

施工组织设计是园林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文件,是该工程实施的纲领性内容。园林公司在投标时,从网上下载或将以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简单修改,形成新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待园林施工,没有一个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违背投标承诺。

4 温州园林建设对策

4.1 规范园林工程投标竞标环节

大多数温州园林工程采用“最低标”中标方式,就是高于成本警戒值的最低标,成本警戒值则是由投标单位平均报价再下浮8%等产生,简单的说,这样中标方式引导了低价中标,也注定了目前存在的低价恶性竞争,已经影响了温州城市园林景观建设。所以建议计划成本警戒值应该由标底控制造价或者最高限价决定,由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中标价区域,中标方式建议采用“平均值”即由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决定,当然也可以结合下面阐述的评分制度,综合确定中标人。从而引导价格走向合理化,也保证了园林工程施工质量。

4.2 建立温州园林建设工程评分制度

建立园林建设工程评分制度,建立施工单位施工项目档案,对其施工项目在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养护阶段,进行量化评分。邀请园林专家,建立评分细则。每个项目分数纳入施工单位档案,具体评分单位,应该由行政主管单位温州市政园林局负责组建。

4.3 建立施工单位淘汰制度

针对野蛮施工、施工质量很差的不及格施工单位,取消其在温州的投标资格。比如采用连续2个项目分数低于60分,或者单个项目低于40分等等,取消其在温州的投标资格。从一定的程度上降低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降低施工质量的行为。也可以降低挂靠行为。

4.4 加强施工管理

(1)积极发挥工程设计人员在施工中的作用。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时,应要求设计单位至少派1名设计人员专门跟踪项目,常驻工地,服务项目,直到工程竣工。保证园林设计通过施工,最大程度上实现设计理念。

(2)首先,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明确的针对性,应针对某一工程特定的场地条件、植物品种、种植时间而编制,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监督该园林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其次,内容应全面覆盖工程的主要过程,保证内容的完整性。第三,要具有可操作性,要力求量化,避免模糊的标准,不说大话和空话。

(3)在工程施工中,推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控制和降低施工成本,是企业经营的头等大事。通过科学合理技术管理,优化施工工序,努力提高施工日常技术,优化人力、物力、财力配置才是施工成本控制的核心。

(4)加强施工组织设计监督制度。监理单位有责任有义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偷工减料、减少施工工序的野蛮施工,勒令停止,责令改正。

(5)加强施工阶段预验收制度。施工过程中,对到场的半成品、乔灌木进行预验收,增强业主信心,保证施工质量。

5 结语

城市园林景观的建设的发展需要各个主管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坚持,并将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日益完善。温州园林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先进的园林施工建设,离不开精致的园林规划设计,离不开有效的监督管理。而只有将温州园林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做出相应的对策,才能真正实现温州园林的可持续发展,真正提升温州园林的景观品质,打造真正意义上城市园林生态景观。

摘要:为了配合园林建设事业的发展,温州市市政园林局、规划局、园林质监站等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监督工程质量,使整个城市的园林绿化施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在城市园林建设过程中存在项目招投标制度不灵活、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工程施工质量粗劣和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从以上问题展开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温州园林,景观效果,施工质量,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1]许正原.论园林生态艺术设计[J].科技信息,2006(6):213.

[2]余树勋.园林美与园林艺术[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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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史素珍,郭风平.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04,4(6):80-83.

[5]冯国禄.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16(10):110-111.

温州园林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园林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我市园林城市和文明城市的创建,助力我市时尚之都和美丽乡村建设,决定在温州市园林行业中开展“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奖名为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

第二条 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是我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最高奖,其施工质量须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评选工作由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组织实施,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级奖项。

第三条 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 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与推荐选报“温州市瓯江杯优质工程奖”和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相衔接。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四条 在评选年的近二年,凡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各设县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所承建施工的工程项目,绿化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以上,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均可申报参评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

第五条 申报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或直接发包;

2、工程设计、绿化施工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4、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国家投资的项目须有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5、申报项目在地域上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区块或工程标

段(公园不分标段)。

6、提升改造类工程,工程量在500万(含)以上的,可再次申报参评。

第六条 项目为多标段施工的,可由建设单位按项目申报;如建设单位不申报,则可由施工单位申报。

第七条 原则上每家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申报项目如果在参评当年未能获奖,在整改提升后,允许有下一年的机会申报参评。

第三章 申报材料和要求

第八条 申报单位应填写好“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及相关申报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申报。具体时间每年由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确定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 申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名称,份数和页码。

一、“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需使用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统一印制的表式,复印有效,申报表单独装订。

二、工程的基本资料:包括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报批资料复印件一份(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面积,工程性质,总造价等),反映整体感观效果或项目最近情况照片10张以上(每张照片应说明其反映的内容);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工程竣工验收复印件和质量评定资料各一份。

三、工程施工资料一套(包括工程概算,投标资料、工程特点,施工难点及相应采取的技术措施介绍),分包和参建单位的相关资料。

四、申报理由和资料,包括工程简介和反映工程概貌的文字说明,统一申报的单位名称等(网上公示以后统一申报不能随意变动)。

五、以下资料需提供电子稿(刻录光盘):

①.反映整体感观效果或项目最近情况照片,格式为JPG或JPGE,数量不少于10张,每张照片不小于1M;

②.反映工程概貌和工程简介的文字说明,提供WORD文档,字数不少于600字;

③.工程竣工图一套,包括项目总平面图、绿化种植图、道路硬质铺装图、各景观节点详图等,提供CAD格式。

第十条 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易懂,力求以最精炼的表述反映该项目的优秀特点。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内需有关单位签名且出具意见的各栏要签填齐全。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按本办法第四、五、六、九条规定,由项目所在地设县、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报至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未成立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的地区,可由项目所在地园林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报至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跨地区及外市的项目,由企业注册地设县、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或园林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报至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第十二条 初评工作由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组织,初评小组由行业主管部门、园林行业专家、市协会有关人员组成,地域分配随机抽签决定。

第十三条 初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审读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查阅或抽查工程的技术档案资料,特别是质量评定资料。

2、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及质量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字图象照片资料等。

3、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凡是初评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

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

4、听取业主单位或当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5、初评小组内部评议,对存在的不足通过当地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或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给申报单位。

6、初评小组向协会评审委员会提出初评报告。

第十四条 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的终评工作在市住建委的指导下由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承担。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专家和协会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和统筹兼顾的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初评小组的书面初评报告,通过审阅资料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第十七条 经评审委员会确定拟授予奖项的工程,在“温州市住建委”和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协会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第五章 颁奖和其他

第十八条 荣获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的由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予以通报表彰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同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获奖单位在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方面或绩效考核时应给予相应的考虑,并建议有关单位对获奖项目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获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由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授予“优秀园林工程奖”奖牌及荣誉证书,获奖信息同时在“温州市住建委”、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

第十九条

获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金奖并达到“温

州市瓯江杯优质工程奖”评选要求的工程项目(综合性整体工程),择优推荐参加“温州市瓯江杯优质工程奖”以及“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评选。

获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银奖(含)以上的项目,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将择优向浙江风景园林学会择优推荐申报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

第二十条 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编制当年《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图册。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一条 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的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第二十二条 评选费用严格执行社团管理规定。初评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第二十三条 已获奖的项目,如发现有不实的申报内容和涉及安全质量问题,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要组织专家鉴定,必要时有权作出取消获奖资格的决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细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评选的条件、程序等有关问题,根据《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平方米),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公园绿地(全市性公园和区域性公园等),专类公园(儿童公园,动、植物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等)或的其他专类公园(雕塑园,盆景园,历史名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带状公园,街旁绿地;居住区公园和小游园;防护绿地(卫生隔离带,水系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附属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等)和其他绿地(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园林单体建筑或仿古建筑。

二、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或直接发包。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符合国家和部或省颁布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3、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条文”,达到国家和部或省颁布的施工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并有创新提高,未发生过重大工程安全事故;

4、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单位反映良好;

5、工程质量无明显缺陷,并优于现行标准,具有市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6、工程项目必须是在地域上相对独立的区块或标段(公园不分标段)。

7、提升改造类工程,工程量在500万(含)以上的,可再次申报参评。

8、原则上每家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9、工程项目如要申报“瓯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必须做好申报的前期工作。包括参加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三、申报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是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多标段项目或综合性项目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⑴园林工程承建面积最多的一个企业,其承建面积应达到园林工程总面积的40%以上。

⑵当参加施工的每个企业承建的建设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每家单位都需填写《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内“申报单位简况”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代表单位。

4、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如要统一申报,需在《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相关栏内注明(网上公示以后统一申报不能随意改

动)。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必须按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三章中的第八、九、十条规定,认真填写,做到真实、齐全、准确、易懂,力求以最精炼的表述反映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优秀特点,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必须用全称(应与公章相符)。

五、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评审程序如下:

1、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各设县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盖章、汇总后,于3月25日前报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未成立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的县市,可由项目所在地园林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报送至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2、跨地区及外省的项目,由企业注册地设县、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报送至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3、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对各县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或园林绿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资料进行汇总,确定本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初评数量及项目;

4、根据汇总结果,由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组织初评工作,确定工程质量初评组长和组员名单,工程质量初评小组,由行业主管部门、园林专家、协会有关人员组成,地域分配随机抽签决定。

5、各县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申报项目初评的路线、安排初评组人员赴现场检查相关事宜

5、初评内容包括: ⑴实地考查工程质量; ⑵查阅工程有关资料; ⑶对参评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⑷写出参评工程的优缺点,对有关技术数据进行统计; ⑸所有工程初评结束后,按工程质量进行汇总。

6、工程质量初评组结束初评工作后,根据每个初评组初评结果进行统一综合汇总。并向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评审委员会汇报初评情况。

7、初评结束后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组成由若干名行业和学会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参加的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进行终评。

8、评审会议程有:

⑴听取初评组对工程质量初评情况汇报; ⑵查看申报材料; ⑶评委评议;

⑷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9.评审会于4月底前结束评审工作,经评审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名单在网上公示一周,吸收公众意见并向市住建委汇报确认后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工程名单。

10、获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金奖并达到“温州市瓯江杯优质工程奖”评选要求的工程项目(综合性整体工程),择优推荐参加“温州市瓯江杯优质工程奖”以及“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评选。

获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银奖(含)以上的项目,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将择优向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择优推荐申报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

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编制当年《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奖”》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图册,并收取相应的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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