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纠纷社会保险三篇

2024-09-13

解除纠纷社会保险 篇1

2003年初, 某市糖业公司将其自有的一间房屋出租给某房产公司使用。同年9月, 房产公司在征得糖业公司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某娱乐公司作经营用房, 租赁期间为十年。娱乐公司遂以该房屋作为其娱乐场所之用。2005年10月起, 房产公司因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向糖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 糖业公司向法院起诉房产公司, 请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返还房屋。2006年9月, 法院判决解除糖业公司和房产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判令房产公司返还房屋, 该判决已经生效。但是该房屋实际处于娱乐公司的控制之下, 房产公司无法直接返还房屋。另外, 在糖业公司和房产公司诉讼期间, 房产公司停止收取娱乐公司的房租, 娱乐公司催促房产公司收取未果后即未交纳。2006年12月, 房产公司以娱乐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 请求解除转租合同。案件审理过程中, 娱乐公司认为房产公司作为承租人未向出租人履行义务, 导致租赁合同解除并且使得转租合同面临无法履行的情况,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遂向法院提起反诉。

本案事实较为清楚, 但是争议的焦点较多。无论转租合同是否终止, 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必然会因租赁合同关系的消灭而发生变化, 如何平衡三方利益成为解决类似争议的主要问题。 (1) 在现实生活中, 房屋转租现象越来越多, 有些房屋甚至被多次转租, 这其中各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 尤其是在某两方的租赁关系发生变动时, 其它各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 这些问题对各方的当事人的利益至关重要。

我国《合同法》关于转租问题的规定仅有第二百二十四条一个条文, 且该条文未对租赁合同关系消灭后的问题做出规定。而在房屋转租的问题上, 1995年由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中对上述问题作了规定, 该《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转租期间, 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某些地方政府规章也以此为规定套用了《办法》的处理模式。 (2) 在本案中, 房产公司以该规定为依据, 主张租赁合同解除后, 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在实践中, 亦有法院以租赁合同解除为由判决转租合同解除并要求次承租人返还房屋。 (3)

笔者认为《办法》对于转租合同效力的规定是违反民法原理的, 且在实践中易产生有失公平的状况。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 只有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合同解除的情况更为复杂, 但是合同的解除, 原则上必须有一方当事人的解除行为方能成立 (4) 。换言之, 无论合同的变更还是解除, 都需要根据合同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才能完成。在转租合同中, 合同双方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转租合同的变更、解除理应由转租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完成。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将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作为转租合同的变更、解除的直接原因, 显然与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相违背。再者, 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只能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不能当然地及于次承租人, 租赁合同效力的变动更不能直接导致转租合同的效力变动。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 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 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已经隐含了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互相独立的关系。虽然次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收益确实成立于承租人的租赁权上, 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消灭并不导致转租关系当然消灭 (5) 。至于转租合同能否履行问题应属于合同履行的范畴, 而不是合同关系是否消灭的问题。因此, 在租赁合同解除后, 转租合同效力并不必然终止。《办法》颁布于《合同法》之前, 且其为部门规章, 效力低于法律。所以笔者认为《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与《合同法》中诸多规定冲突, 不应再适用于实践中。

综合本案的情况, 租赁合同的解除系由于承租人房产公司对出租人的违约行为所致, 且已有生效判决要求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所以转租合同陷于无法履行系房产公司过错所致。故娱乐公司如没有其它违约情形, 可以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即使如此, 该结果对次承租人之利益仍有极大的损害, 因为按此种方法处理三方关系时, 次承租人之利益完全被置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掌控之中, 一旦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终止, 次承租人即丧失一切利益。

综上所述,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 转租合同和次承租人的利益是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之中的。特别是在多次转租的情况下, 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矛盾, 难免发生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 (各个承租人) 的结果。由于次承租人是事实上占有、使用租赁物的人, 所以当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时, 次承租人往往遭受更大的损失。

注释

1本案中承租人的转租行为经过了出租人的同意, 即合法转租;本文是以合法转租为基础研究有关问题, 文中所有转租均指合法转租。

2例如《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建筑律师实务》, 法律出版社, 2006年6月, 第178~179页。

4谢怀栻等:《合同法原理》, 法律出版社, 2000年1月, 第242页。

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问题分析 篇2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现行《保险法》第 64 条规定可知,除 64 条列举的三种情况外,保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死亡保险金已成为受益人之现实权利,投保人之继承人对保险金并无任何权利,故保险人仅对受益人行使解除权即可。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合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所订立之债权合同,受益人并非合同当事人,投保人死亡后,其权利义务应由其继承人承受,而非由受益人承受。故保险人解除合同应对全体继承人为之始生效。

保险合同解除权是在解除条件具备时发生的一种形成权。其行使无须对方承诺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解除涉及到合同当事人及合同关系人的权利义务。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投保人和保险人,合同关系人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通常情况下,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当投保人死亡后保险人应向谁行使解除权?有学者认为,应从保险合同本身的特点考虑。首先,保险合同是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而订立。在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能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也可能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这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指定。投保人死亡后,死亡保险金就成为受益人之现实权利。合同解除涉及到受益人能否取得保险金的问题,所以“保险人应向受益人行使解除权”。再者,由于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需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并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因而投保人之继承人仅仅享有对投保人财产的继承权,并不当然取得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地位。保险人向继承人行使解除权没有意义。而当保险人向受益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若保险人依法退还投保人保险费,则继承人可依继承法取得退保费。此属于继承法律关系,与保险合同没有关系。 上述学说从保护保险受益人的角度出发,认为保险合同利益的最终承受者为受益人,如果保险合同不向其表示解除,就是无视利益承受者的存在。无论投保人是否死亡并不影响受益人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投保人死亡与否,保险人都应该向受益人解除保险合同 。而上述学说刻意区分了投保人死亡与否的两种情况,与自己的理论相互矛盾。

本文认为,向谁解除合同的关键并不在于谁是利益承受者。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受益权也只是合同效力所涵盖的一部分,而决定保险合同存废的权利、义务仍然应当由合同的当事人来行使和承受。所以,在投保人死亡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权利义务转移理论,投保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

违反告知义务情形下保险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竞合的问题

欺诈是指故意向对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在有说明义务时,故意隐瞒事实而违反说明义务。我国《合同法》第 54 条第 1 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第 2 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从法律规定来看,产生撤销权的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几种情形。而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既不是保险人自身对重要事项存在认识上的重大缺陷(重大误解),也不至于“显失公平”,又因为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存在相对强势与弱势的差别,也不会产生胁迫和乘人之危的情形,因此能产生保险人撤销权的充其量只有投保方的“欺诈”。从权利行使的对象上来看,撤销权行使并非以契约为行使的对象,而是以意思表示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因为该制度的目的即在保护表意人意思表示的自由。

然而,解除权的行使对象系针对契约为行使对象。从行使期限上来看,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按照我国新订《保险法》第 16 条第 3 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从权利行使的相对人来看,撤销权人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做出,而非向相对人做出。而解除权却是直接向相对人行使,并直接发生效力。由此看来“此时若当事人间同时亦构成民法总则之相关意思表示有瑕疵之规定,自得另依民法总则之规定行使相关之权利,两者并无冲突,盖目的并不相同也。”

本文认为,民法总则中撤销权与保险法上的解除权目的上有着较大的差异。撤销权的规定一方面是不确定的法律关系趋于确定,另一方面赋予受欺诈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补救自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造成的损失。但是保险法上解除权的尤其是除斥期间的规定重点乃在于对投保方利益的保护。这从保险法上规定的除斥期间短于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就可以看得出来。如果使保险人同时享有撤销权和解除权,与保险法规定解除权除斥期间以保护投保方利益的初衷相违背。所以,本文认为保险人不享有民法上的撤销权,而只应享有保险法上的解除权。再者,保险法上的解除权作为一种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不同时应该优先适用。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解除同居纠纷案例 篇3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解除同居纠纷案例

同居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由来已久,婚姻家庭关系的多元化倾向已不可逆转。针对这种现象,调查者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1.对事实婚姻应采取相对承认主义,顺应中国传统的婚姻习俗,符合现代社会保护弱者利益的法律制度价值。

2.加强对同居关系的法律调整。

曾经看过一个美丽的标题:《同居——走向天堂之路》,它说“爱情飘忽不定,但是婚姻却是要求稳定的,联系的是责任、义务、财产、子女、道德、舆论。婚姻和爱情的冲突与矛盾不可避免,于是同居便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成为寻梦者的走向天堂之路。”其实,这款罗曼蒂克的梦境在现实中常常被击得粉碎。仅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法院共审理解除同居案件238起,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与此同时,第一中级法院、第二中级法院分别审理了因同居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即达数十件。

这些原本以为可以对“好则合、恶则散”的原则身体力行的同居者,在分手时究竟为何以官司相见?他们的主张和利益得到支持了吗?在北京、厦门、哈尔滨三地的中级法院或一审法院,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进行了题为《婚姻法执行中的问题》调查,调查案卷涉及2001年4月至2002年12月,共计阅卷1869份。从中发现了一些同居关系解除时发生纠纷的规律,并找出了相关法律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人们为什么不到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同居关系的建立未经法律途径,其解除也无须经过法律途径,自行解除即可。但当事人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及其后果达不成协议的,只能诉诸法律。

调查发现,在离婚案件中,同居关系所占比例较小,事实婚姻更少。在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5月至2002年12月审结的所有涉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及离婚的1032件上诉案件中,仅有26件与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有关,占2.5%.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中,同居者以中青年和文化素质低者为主。

这种案件比例之少出乎调查者意料之外,他们认为原因有二:一是在解除同居关系前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未得到大多数同居者的认同。当一段两性关系将要解除之时,却要专为解除关系而先办理缔结关系的手续,这似乎使当事人在心理和感情上均难以接受,哈尔滨的调查结果——不同意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各占50%——就说明了这一问题;二是说明了当事人自知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故不主动到法院要求救济,而多采取自立救济的方式,自行私下解决。这种状况往往使弱势一方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据记者了解,在城市里,未婚同居者一般只有两种极端的结果:要么结婚,要么分道扬镳。同居时有了孩子一般都到医院做掉,因为双方都知道,没结婚生孩子将遇到诸如生育指标、给孩子上户口、入托、上学等实际困难,而且有了孩子后,如果双方不能结婚最终分手,任何一方都应对孩子负有抚养责任,要想再和别人结婚也很困难。所以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更多的同居者在分手时双方没有财产的复杂纠缠,更没有非婚生子女的困扰,也就无须到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手续了。

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这项调查显示,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相比,很不稳定,同居两年以下就要分手的,在哈尔滨的调查中占60%,在北京的调查中占38.4%.该调查表明,在同居者中,有4个阶段容易发生纠纷:一是一年以下,占33%.二是l-2年,占27%.三是3-4年,占12%.四是5-6年,占9%.此外,7-10年、11-15年的各占3%.需要注意的是,仍有一些同居者的同居关系比较稳定,北京的调查中有34.6%的同居者同居时间超过5年,对于这些同居者,特别是他们之中的弱者,包括妇女儿童的权益如何保护,应当引起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思考。

权益受损多为女性儿童

可是一旦未婚同居结出了“果实”,女方和子女的利益如何得到法律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的保护?他们往往是悲剧的主角。

一名叫阿傅的女子数年前来到广州一间酒家打工,认识了到这里就餐的亚培。亚培隐瞒了自己的婚姻事实,向阿傅展开了热烈追求,不久阿傅生下儿子阿希,孩子出生证父亲一栏写着亚培的名字,如今已经7岁的阿希读小学一年级。去年3月1日,亚培因心脏病突发死亡,留下了80万元巨额遗产。

阿傅充当阿希的代理人,将亚培的法定继承人母亲、妻子及四名婚生子女告上法庭,称阿希有权继承遗产,要求被告返还给阿希十万元,还出示了写有亚培是阿希父亲的证明档案和阿傅与亚培的合影。广州市某区法院认为,阿傅提供的全部是间接证据,原告要求继承遗产,必须证明他与死者间存在血缘关系。但是,由于亚培已经死亡,无法做亲子鉴定。阿傅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每年有五六百宗告上法庭解除“同居关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系”的官司,90%由女方提出,85%以上被告为香港人,女方起诉的目的多为分割财产和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的张庭长说,为了确定孩子的真实父母,在开庭前,法院还将对孩子和原被告双方进行“亲子鉴定”。不少案件即便立了案,但被告在香港迟迟不肯过来,深港存在“一河之隔”,根本没法审理,法院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即便开庭判决下来,不少案子的执行也常常遇到地域相隔的障碍。

绝大多数未作财产约定

有一则报道说:某女士和男友已经同居有三年了。“结婚的基础是双方的完全了解及生活习惯的适应。我们发现自己实际上做不到这一点,就分手了。没想到分手竟然和人家夫妻离婚一样复杂。”三年的共同生活中,他们共同购置了家具、汽车,并贷款购置了一套住房。本来,他们是怀着平静的心情提出分手的,而面对具体事宜,他们却无法平静。“房子是以我的名义买的,首付款也是我出的,请你带着一半的家具走。”男友对艾女士下了“逐客令”。“可是,每月的分期付款我也出了一半,汽车虽然是两个人共同买的,可是三年来主要供他使用,现在就该归我所有了。”财产的分离比情感的分离要难得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多,于是他们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的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对其财产未作任何约定,他们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适用于所得共同财产制。在哈尔滨的调查中,未进行财产约定的占同居关系的97%,只有1例采用分别财产制。北京未进行财产约定的占76.9%,约定同居后所得采用部分共同财产制、部分分别财产制的只有1例,占3.8%;有5例案件未涉及财产制形式,占19.2%.调查者认为,出现此种状况的原因:一是当事人认为同居时约定财产会影响双方的感情;二是同居的时间较短,同居期间财产较少;三是不熟悉约定财产制,不知道可以约定,如何约定;四是想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因双方意见不一而未能约定。从案卷的情况看,在这四大原因中,最主要的原因仍然是思想观念上的,大多数当事人都认为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应当一条心,在财产上就不应该再分彼此,将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就是对对方有怀疑或是“没安好心”。北京唯一一个订立了财产协议的同居案卷材料显示,双方并非是在感情较好的情况下缔结协议的,而是男方在决意分手之后不动声色地要求与女方订立协议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当事人有共有房屋的比例较低,北京的调查仅有两例,哈尔滨的调查仅有1例。哈尔滨的同居者以住在父母的房屋为主,占58%.而北京则以居住在男方所有的房屋为主,占50%.这一调查结果表明:第一,同居者共同购房的较少,说明相当一部分同居者或没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打算,或生活相对较为贫困,没有购房的能力;第二,同居期间的住房主要由男方父母提供的事实说明,这种同居关系大多数是经过父母同意的,在父母或乡邻的眼中,他们就是婚姻关系;第三,由于同居主要是由男方父母或男方提供住房,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往往丧失了原有的栖身之处,生活会出现很大的困难。

法院大多将住房判给男方,对于无房居住的女方,虽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钱款数额是按照男女双方从单位分房时的房屋价值为参考的,而没有考虑住房商品化之后的实际市场价值。特别是一些农村妇女,离婚后住房权利难以得到保护,她们多是回到娘家,与父母兄弟同住,其处境值得关注。

当事人争执的焦点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根据哈尔滨的调查,当事人争执的焦点既有单一原因,也有综合原因。居首位的是财产分割,占同居关系的60%.居第二位的是住房,占15%.居第三位的是子女抚育费,占12%.第四位的是债务的清偿和是否解除同居关系,各占9%.此外,还包括财产返还、精神补偿、经济帮助等纠纷。

在北京的调查中,有共同财产的案件中平均分割的占54.5%;女方多分的占9.1%;男方多分的占36.4%.哈尔滨的调查结果与北京的接近,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的占63%;女方多分的占15%;男方多分的占12%.从分割财产的结果看,均分财产的比例居首位。但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否要保护女性,显然法官的理解有所不同,这就造成了在北京的审判实践中,男方多分财产的比例大大地多于女方,而在哈尔滨则女方多分财产的比例多于男方。

子女的抚养费少得可怜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依照现有法律的规定,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应属非婚生子女。但《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与其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不变,只是变更了抚养的形式。此次调查证实,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以随母亲生活为主。在哈尔滨达到100%,除5名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外,均为女方抚养。在北京,64.7%的女方得到了对独生子女的抚养权;还有一个育有两名子女,全归女方抚养。

在大多数子女由母亲抚养的情况下,子女抚养费是如何给付的呢?在北京涉及抚养费给付的案件中,绝大多数采用分期给付的方式,每月100元-200元的占75%;每月201元-500元的占8.3%;每年3001元-5000元的占8.3%.只有1例给付方采取了一次性给付的方式,数额达到10万以上。总体上,子女抚养费数额偏低,北京市每个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90元,75%的给付方(主要是父亲)每月只给付100元-200元生活费,而直接抚养子女的母亲大部分是农民或处于无业状态(占6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抚养费应按给付方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但在案件的统计中,80%以上的案件都没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有涉及当事人的收入状况,在几例提供了收入证明的案件中,当事人提供的也只是月基本工资而非月总收入的证明。子女抚养费数额偏低,必然造成子女生活水平的下降甚至处于贫困状态,对此,法律应考虑加大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力度。

婚姻法学研究会的建议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此次调查的主持人之一夏吟兰认为,尽管此次调查显示,事实婚姻及同居关系数量很少,但这并不能说明实际生活中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已处于可以忽略不计的状态。恰恰相反,近年来在中国,非传统家庭,如单亲家庭、单人家庭、非婚同居的数量均有所上升,它对人们婚姻观念的影响不可小觑。最近新浪网作了一个关于对同居关系态度的调查,在参加调查的10538人中,有46.75%的人认为同居有益婚姻,非常赞同,有46.70%的人认为可以理解,但不接受,只有6.56%的人认为有害无益,坚决反对。显然,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已成为我国目前一个无法回避又难以禁止的社会现实。对此,应当尽快采取相应的法律救济手段。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调查者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1.我国对事实婚姻应采取相对承认主义,顺应中国传统的婚姻习俗,符合现代社会保护弱者利益的法律制度价值。建议在司法解释中对事实婚姻作出明确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可认定为事实婚姻:(1)双方共同生活达2年以上,其间未有间断;(2)虽然双方共同生活未满2年,但同居生活期间已经育有子女并且双方对同居生活之事实无争议。

2.加强对同居关系的法律调整。同居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由来已久,婚姻家庭关系的多元化倾向已不可逆转。在我国实践中,同居关系当事人诉请离婚,法院均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判决。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是合法的,“但从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讲,有挂一漏万的感觉,这不是简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就能一了百了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在调查者查阅的案卷中,有这样的情况:一名外地妇女与一个退休老干部相识后不久即同居生活,其间两人矛盾不断,该妇女不仅被迫做了人流,而且还不断遭到男方的打骂。她照顾男方两年多直至其去世,但男方死后她一无所有,带着一身伤病被男方的子女赶出“家”门。

鉴于妇女在社会上,尤其是在同居关系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夏吟兰会长说:我们不应该再对同居关系这一社会现象视而不见。

 税后利润分配时还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http://s.yingle.com/l/cs/679812.html

 钢材热处理加工企业成本要如何核算 http://s.yingle.com/l/cs/679811.html

 编制会计分录小技巧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810.html

 为什么会计师事务所的劳动报酬支出高 http://s.yingle.com/l/cs/679809.html

 会计刚入职接手各类假乱错账时要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l/cs/67980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cs/679807.html

 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806.html

 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http://s.yingle.com/l/cs/679805.html 财务分析常用指标及计算公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804.html

 现阶段企业都执行哪些会计制度,这些会计制度都是哪年颁布实施的 http://s.yingle.com/l/cs/679803.html

 关于铁路大修业务继续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3)http://s.yingle.com/l/cs/679802.html

 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都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801.html

 解析委托代销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800.html

 有哪些典型的审计方法

http://s.yingle.com/l/cs/679799.html

 关于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cs/679798.html

 企业发生亏损时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9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意外损失原材料会计分录该书写格式http://s.yingle.com/l/cs/679796.html

2018  会计常见的作假手法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95.html

 审计报告中可能会出现的猫腻

http://s.yingle.com/l/cs/679794.html

 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s.yingle.com/l/cs/679793.html

 会计诚信在企业契约履行中有怎样的重要地位 http://s.yingle.com/l/cs/679792.html

 工伤鉴定费怎么做账

http://s.yingle.com/l/cs/679791.html

 劳动合同补偿金扣税吗

http://s.yingle.com/l/cs/679790.html

 增值税发票将废止手写

http://s.yingle.com/l/cs/679789.html

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程序

http://s.yingle.com/l/cs/679788.html

 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附表的方法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87.html

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与税收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l/cs/67978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对应收账款的分析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85.html

 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cs/679784.html

 中小企业建账要注意哪些问题

http://s.yingle.com/l/cs/679783.html

 房地产开发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之契税的征收 http://s.yingle.com/l/cs/679782.html

 资产减值损失怎样进行结算

http://s.yingle.com/l/cs/679781.html

 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cs/679780.html

 会计语言存在的必要性分析

http://s.yingle.com/l/cs/679779.html

  增值税 http://s.yingle.com/l/cs/679778.html

哪些情况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 http://s.yingle.com/l/cs/679777.html

  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http://s.yingle.com/l/cs/679776.html 房地产开发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之契税概述 http://s.yingle.com/l/cs/679775.html

 合并会计报表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7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金融资产的核算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http://s.yingle.com/l/cs/679773.html

 会计实战有什么诀窍

http://s.yingle.com/l/cs/679772.html

 关于稀土磷肥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http://s.yingle.com/l/cs/679771.html

 金融资产不同归类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差异及利润操纵问题 http://s.yingle.com/l/cs/679770.html

 哪些财务异常易被税务局查账

http://s.yingle.com/l/cs/679769.html

 会计报表审计中应注意哪几方面技巧 http://s.yingle.com/l/cs/679768.html

 出纳工作有哪些内容

http://s.yingle.com/l/cs/679767.html

 库存现金限额是怎么规定(2018)的

http://s.yingle.com/l/cs/679766.html

 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中部地区酝酿增值税试点 http://s.yingle.com/l/cs/679765.html

平衡计分卡在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中有哪些应用 http://s.yingle.com/l/cs/679764.html

 确保财务报表无误的方法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6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卖空调送微波炉为何照样缴增值税 http://s.yingle.com/l/cs/679762.html

 结算备付金的主要账务处理的内容 http://s.yingle.com/l/cs/679761.html

 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

http://s.yingle.com/l/cs/679760.html

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http://s.yingle.com/l/cs/679759.html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认定

http://s.yingle.com/l/cs/679758.html

 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57.html

 事业单位基金的核算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56.html

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什么学历 http://s.yingle.com/l/cs/679755.html

 论我国增值税法的改革

http://s.yingle.com/l/cs/679754.html

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53.html

 公司接受研发材料赠送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http://s.yingle.com/l/cs/67975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l/cs/679751.html

 如何对融资购买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http://s.yingle.com/l/cs/679750.html

 会计实用的现金流十大法则

http://s.yingle.com/l/cs/679749.html

 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特征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48.html

 房地产开发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之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http://s.yingle.com/l/cs/679747.html

 申请海事强制令错误应承担的责任 http://s.yingle.com/l/cs/679746.html

 审计控制的特点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45.html

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如何缴纳契税

http://s.yingle.com/l/cs/679744.html

 企业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43.html

 非财务人员应掌握的财务预算管理知识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42.html

 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4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cs/679740.html

 新准则下其他货币资金实务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l/cs/679739.html

 应收账款抵押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38.html

 哪些财务危机易导致战略失败

http://s.yingle.com/l/cs/679737.html

 关于娱乐业台球保龄球项目适用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cs/679736.html

 检查支票的重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35.html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34.html

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哪几种

http://s.yingle.com/l/cs/679733.html

 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退回会计处理的分析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32.html

 如何进行业务预算的编制

http://s.yingle.com/l/cs/679731.html

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的分析

http://s.yingle.com/l/cs/67973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关于印发(农业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cs/679729.html

 财务管理审计的定义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28.html

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哪些问题

http://s.yingle.com/l/cs/679727.html

 增值税的纳税人有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26.html

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对象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25.html

 会计如何进行单据的整理

http://s.yingle.com/l/cs/679724.html

 内部控制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23.html

 资本公积会计核算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22.html

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21.html

 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审计实务内容有什么 http://s.yingle.com/l/cs/679720.html

 关于经营免税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 http://s.yingle.com/l/cs/67971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一般贸易出口视同内销货物怎么做会计核算 http://s.yingle.com/l/cs/679718.html

 其他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17.html

  如何核销坏账损失 http://s.yingle.com/l/cs/679716.html 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cs/679715.html

 出纳应该具备的书写技能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cs/679714.html

 会计错账的处理方法有几种

http://s.yingle.com/l/cs/679713.html

上一篇:口腔粘接学论文下一篇:居家安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