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十篇

2024-09-11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篇1

1991年, 日本泡沫经济破灭, 股价和房地产价格同时暴跌, 房地产价格的暴跌和经济的低迷使日本一些涉足房地产很深的大企业纷纷倒闭。众多房地产商和建筑公司在房地产领域投资的彻底失败, 使为其贷款以及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 不良债权激增, 抗风险能力随之下降。融资链条的断裂, 导致日本长期信用银行, 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以及北海道拓殖银行相继倒闭, 其他中小型金融机构的破产更是接连不断, 日本金融体系发生剧烈动荡, 引发一场金融危机。随着日本大型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一度降至8%左右 (勉强够上国际清算银行规定的下限) 国际著名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不断降低日本的金融机构信用等级, 导致日本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筹资难度加大, 成本提高, 对部分地区的经济产生了严重冲击, 不少企业因缺乏资金而倒闭。

九十年代, 被称作是日本“失去了的10年”。从1991年到2002年, 平均年GDP增长率在百分之一左右, 1991年四月持续了53个月的“平成景气”结束, 此时日本国纯资产占世界第一。但至1992年8月平均股价为14, 309日元, 比最高时下跌63%。至1996年5月失业人数和失业率创历史新高, 公有债务余额与GDP相比, 在发达国家中最高, 1998年7月参议院选举, 自民党惨败。8月12日, 1美元折合147.64日元, 10月5日平均股价12年来第一次跌破13, 000日元。从此国内消费长期不振, 投资需求减少, 通货紧缩日益严重, 综合竞争力日益下降, 出口形势日益严峻, 直至2002年日本经济才开始逐渐摆脱持续衰退趋势。

“失去了的10年”首先受日本基本国情不断变化的巨大影响。日本九十年代以来, 经济逐渐成熟化, 农业劳动力转移基本结束, 以农业劳动力的大量提供为基础的低工资时代结束;与欧美各国技术差距基本消失, 化学工业、制造业技术早在80年代初就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 富国病 (心脏病、肥胖症等) 迅速蔓延, 年轻人中追求享乐的趋势不断抬头;东亚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日本的国际竞争力形成了巨大的挑战等等, 都对日本的经济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其次, 与战后日本经济制度的逐渐僵化有关。日本企业普遍实行终生雇佣制, 年功序列制以及企业内工会 (2) 所谓“三大神器”的管理制度, 没有形成公开的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价格受制度性和非竞争性因素的巨大影响, 劳动条件不对外公开, 加之日本稻米市场不对外国开放, 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非常强大, 不完全竞争性和政府主导下的混合经济体制特征明显, 这种经济制度与“生产优先主义”相结合, 曾为日本经济的崛起提供了制度保障,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造成国力增强和国民生活水平提高滞后之间的矛盾突出。企业间相互持股, 使系列企业建立起紧密联系, 虽降低了交易成本, 但扭曲了产品市场, 扼杀了优胜劣汰。由于银行不仅是企业的大股东, 而且保持着长期的交易关系, 使企业回避了资本市场可能带来的冲击, 但同时也保护了企业低下的生产效率。终生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以及企业工会, 使管理者产生官僚化, 企业家精神下降。劳动力市场缺乏灵活性, 阻碍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 日本市场经济制度逐渐不再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第三, 日本经济转型不够及时, 政府经济政策接连失误。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对日本“外向性”国际化提出严重挑战, 日本经济的国际化加速, 造成了传统产业的空洞化和日元不断升值的压力, 经济转型的要求随之空前增加, 但日本经济政策由于长期处于生产第一主义状态, 缺乏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的动力以及投入, 所以后劲不足, 当世界经济发展方向发生变化时, 就找不到新的经济增长点, 难以起到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作用。90年代初美国经济已转向以信息产业为主的新经济, 而日本却没有这个能力。过剩资本找不到获得稳定利润的手段时, 只能投向投机领域。国家的产业结构已不适应当时的经济状况变化的需要。1990年的金融改革政策导致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的紧缩经济政策, 甚至使1997年2月出现了-11.2%的负增长;日本公共投资占GDP的比重远远大于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投资损失大, 效率不高, 排挤民间资本, 投资方向调整慢等缺点显得极为突出, 政府经济政策长期失误。

第四, 政府管制型金融体制不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它一方面抑制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不利于企业直接融资, 导致资金价格的失真, 以及对信贷资金的过度需求;另一方面由于严格执行金融分业管制, 限制资本跨国流动等保护政策, 资金的利用效率非常低下。资本的使用往往出于政治考虑, 经济部门存在效率低下的面向国内消费者的制造业和服务业, 政府部门中, 有代表这些中小企业利益的国会议员, 银行贷款不断向这些企业倾斜, 形成反对日本经济改革的强大既得利益集团, 进一步强化了国家、企业、银行的关系, 降低了政策透明度。金融监督和金融机构间存在复杂的人事关系, 使金融风险不能有效监控, 金融机构无法按市场规则、价格机制制定有效措施, 不良资产大量增加。另外, 货币政策疲劳随经济衰退时间的延长而更为明显, 1995年9月到1999年3月, 日本的利率从0.5%降到0.02%, 即所谓0利率, 非但没有刺激经济, 反而造成国内资本大量外逃。国债规模堪忧。2000年国债余额647万亿日元, 是当年GDP的1.3倍, 国债规模过大, 投资的乘数效应就会因为赤字国债所可能引发的经济状况恶化而大为减少, 在经济衰退时期, 尤其使政府处于两难处境, 赤字过大会引发政府信用危机, 不发国债又无法启动经济。

综上所述, 日本经济衰退原因是相当复杂的, 既有经济结构的转型失败, 又有经济政策上的失误;既有衰退的必然性, 也有可避免或减少受损程度的可能性。客观上讲, 经济高速发展的日本后发展效应不可能永久存在。50年代—80年代末, 日本作为后发展现代化的国家, 有欧美现成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可以模仿, 可以通过大量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迅速提高本国的生产力水平, 国家通过特殊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 鼓励关键产业跨越式发展, 通过巨大投资的乘数效应, 使经济迅速膨胀, 节省为开发技术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 少走了不少弯路, 但这种后发效应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不复存在, 1991年日本的GDP早已经稳居世界第二的位置, 丧失了赶超的目标和动力, 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 经济的衰退或呈现放慢速度的状态是必然结果。

对于一个经济大国再现50年代—70年代的经济高速增长期已经是不可能的了。目前, 日本经济正逐渐走出低谷, 开始较稳定的复苏阶段。日本经济以后的增长应该是追求一种平稳、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宋绍英:《日本崛起论》,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0年6月, 261页。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篇2

民国建立后, 教育事业逐步转入正轨, 随着学校数量的增多以及入学率的提高, 毕业生人数也越来越多。各类大中小学校毕业生走出校门, 步入社会, 却很难找到一份工作来养家糊口。当时, 毕业生普遍“供过于求”, 几十甚至几百人争抢一个职位的现象屡见不鲜。1928年南京各机关招考书记录事雇员, 录取人数不到一百, 报名投考者竟多达五千人以上。这年3月, 广州政治分会招考书记, 登报五天, 报名投考的竟达2178人, 其中不乏中小学生, 还有178名大学生。在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之下, 各级学校毕业生普遍感到前途茫茫, 找不到出路。

就普通中学的毕业生来说, 当时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两条路:升学与就业。最多有十分之二三家境殷实的毕业生能够进入大学或专门学校, 其余十分之七八受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不得不选择就业。为了找到一份工作, 他们四处奔波、费尽周折, 结果常常是一无所获。

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也相当大, 即使手持国内外大学文凭也要面临“毕业即失业”的尴尬处境。1936年, 时任教育部部长的王世杰谈到大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时说:1933和1934两年度“毕业生总数一万五千二百余人中, 已就业之人数约一万三千人左右, 占全数百分之八十七, 未就业约占全数百分之十三左右。”由此可见, 大学生的就业率也不高, 他们想要找份满意的工作也绝非易事。

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出路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1937年, 一个涉及13省市28所高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调查显示:就业人数只占总数的74%, 已就业的毕业生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所用非所学。有的学生毕业于纺织专门学校, 却在小学任图画教员;有的毕业于农业学校, 却任普通行政机关助理;甚至还有专攻农工商科的欧美留学生任与所学无关的编译员或科员、教员。

二、原因简析

20世纪二、三十年代, 之所以会出现毕业生就业难的现象, 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 这一时期国民经济基础薄弱, 实业不发达。在军阀混战和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双重破坏下, 全国经济呈现出农业破产, 工商业凋敝的衰败景象。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 各种职业机关裁员紧缩惟恐不及, 更不要说给毕业生提供职位了。正是由于“在这样一个殖民地化的过程中”, 才造成中学生“不能从容升学, 安然就业”。

其次, 学校对学生的就业指导不够重视。一方面, “教育界里一向对于学校毕业生的升学就业的指导, 就不大关心, 好像是毕业学生出了校门, 学校便完了责任。”另一方面, 学校只是盲目地进行教学活动, 对社会到底需要何种类型的人才不闻不问, 教授给学生的知识与社会实际需要脱节, 致使出现“人人找事, 事事缺人”的局面。

再次, 传统的“学而优则仕”观念在作祟。许多家长送孩子入学, 无非是想让孩子取得“读书人”的身份从而步入仕途, 他们大都把一纸文凭看作升官发财的敲门砖。至于毕业生自身, 也有很多人以“读书人”自居, 在学校呆了几年, 非但没有学会应有的知识技能, 反而养成了懒惰浮华的恶劣习气, 不愿从事艰苦的职业, 不习惯艰苦朴素的生活方式。

最后, 人事聘任制度不健全, 钻营、任人唯亲等坏风气盛行。一些毕业生有身居高位的亲朋故旧作“靠山”, 轻而易举地进入一些待遇优越的部门工作;还有一些毕业生空有真才实学, 却因无人引荐而找不到工作。不正当竞争和不健全的用人制度使毕业生就业难局面更加错综复杂。

通过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分析, 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要妥善解决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需要社会、政府、用人单位、学校、毕业生等各方面通力协作, 积极配合, 共同解决这个社会问题。首先, 政府应从宏观上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平衡, 创造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 逐步减少和消除地域歧视、性别歧视等非正常现象。其次, 学校必须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 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提高。再次, 相关部门及学校要建立健全就业指导机构,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另外, 毕业生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调整好择业心态, 降低就业期望值, 以便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摘要:1912年民国建立后, 教育事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从20年代至抗日战争爆发前,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 毕业生人数也随之递增, 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大批毕业生走出校门却找不到职业, 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成为当时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探讨, 以便以史为鉴。

参考文献

[1]李自强:《中国现在中学生的出路》, 《中学生》, 1930年第6期。[1]李自强:《中国现在中学生的出路》, 《中学生》, 1930年第6期。

[2]赵廷为:《关于青年的就业问题》, 《教与学》, 1937年第2期。[2]赵廷为:《关于青年的就业问题》, 《教与学》, 1937年第2期。

[3]姚中明:《中国现在中学生的出路》, 《中学生》, 1930年第6期。[3]姚中明:《中国现在中学生的出路》, 《中学生》, 1930年第6期。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篇3

关键词:1970年代;衣食住行;农村;农民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10-0087-02

现在的大中学生,对父辈的生活知之甚少,某种意义上,还羡慕父辈的“低碳”的自然本真的生活:能吃土鸡、土猪、有机蔬菜;能穿纯棉的坚固耐用的衣衫;无防盗门;没有“周身证”;不担心买到“陋嘢”(假货)、收到假币,更不用担心肥胖症;也没有网瘾……真无语!这种对当代历史的无知很危险,某种意义上,是教育的失败。我们都知道,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至今40多年了,之所以要改革,其原因肯定是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出现了问题,这些问题的成因我无力探究,但对当时的乡村经济生活的表象,我与父辈交流后感到惊讶。

一、收入

1970年代,乡村小镇的一般职工工资每月32元,乡村公办教师29元,医生31元。农民呢,没有统一,各地不同。一般来讲,参加集体劳动一天,记10个工分,每10个工分算一个劳动日。农民平时从生产队分得的粮食、副食品是要算钱的,但不是马上钱货两清,而是先记账,年终结算一次。一般地,年终结算每个劳动日多在3毛左右,即每月干满30天,大概能挣8、9元钱,有经营副业和小企业的社队能多点,每月每个壮劳力能有15-20元的“总收入”,但这样的地方极少。一个有两个劳动力的4--5口家庭,一年的劳动收入扣除了生产队按人口配给的稻谷、番薯、芋头等支出,能有六七十元的“余分”(抵扣支出后分得的钱)已属不错了。如果人口多,劳动力不足的家庭,往往“超支”,即干足一年的收入,还不够买“口粮”和番薯等杂粮的支出。这种家庭在年终生产队结算时,不但没有“余分”,反而有“余债”,欠着生产队的账,待来年还上。如果好几年都还不上的,向政府申请困难户,兴许能免掉对生产队的欠账。出身不好的、不听话的、或与生产社队的领导关系差的,那是不可能成为“贫困难户”的,这些家庭只能指望家中的小孩早点长大,成为劳动力,或者等家中老人早点向阎王报到,这样才能“翻身”,否则一辈子负债过活。

二、衣

1970年代,穿新衣服绝对是奢侈的,一般是过新年才有的。政府规定,无论城乡,每人每年布票一丈四尺四寸,能买一丈四尺的布料,一个170cm的人正好做一件上衣,一条裤子。买内衣内裤,只能从小孩那个额度余下部分挪用了,如果哪家没有小孩,那就不可能年年有新衣服了。所以,再破烂的旧衣服也不可能丢掉,人人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就不奇怪了。

如果家里添一床新被子、新蚊帐,那接下来的几年就休想有新衣服了;如果哪家娶儿媳,按中国的习俗,新娘过门,备几套新衣衫,一床新被是基本要求,举布票债在所难免了。这样一来,数年内全家人必须断了添新衣的念头。

由此,买布料做衣服,只能挑选那些经久耐用、耐脏的蓝黑的厚实土棉布了。什么时装美服、什么清爽飘逸的布料,连做梦都不敢。

三、食

1970年代,中国人特别会“养生”,无论城乡,肥妞胖子绝对是罕见,苗条骨感的男女老幼举目皆是。吃肉,那是很少机会的,清水煮斋菜是常态,也许你会想,为保持身材,不吃荤菜,那多痛苦呀。是的,中华美食源远流长,粤菜更是名满世界,鸡鸭鱼肉色香味俱全,谁看着都难以抵挡诱惑,但那时的人还是忍住了,倒不是因为忍耐力强,而是做美食的食材极度缺乏。

粮食,居民户口,凭粮本定量供应,一般成年人每月27市斤,中学生21斤,小学生18斤。农村户口,各个地区差别很大,但一般每年的粮食(口粮)稻谷300-400斤。除了公营粮店,自由市场是没有粮食出售的。如果放开肚皮吃,这点粮食只够一半,能吃上米饭,就是幸福生活的标志,当小孩不听话,最大的威胁就是“不给你吃饭”。因此无论城乡,各个家庭各出奇招,虽然难为“无米之炊”,但少米之炊、野菜豆糠之炊,还是能做的,只是难为那些“巧妇”们了。

副食品:鱼、肉、油等凭票供应,一般地,只有居民户口才有,每人每月肉票4两,到食品公司排队购买,肉票是购买的数量凭证,还要掏钱,每斤5毛到9毛不等,当时,一般人不会拒绝肥肉,甚至肥肉更受欢迎。农村户口的人没有肉票,农贸市场也有猪肉出售,每斤约1--1.3元,但一般人平时不会买,因为囊中羞涩,那猪肉是好吃,但买一斤猪肉,需付出干农活一周的代价。只有家中老人生日、中秋、春节等才会买。所以,中秋年节、老人生日,绝对是最期待的。

骨感的身材就是这样练就的。

也许你会问,粮食如此断缺,是农民懒惰吗?非也,那时候的农民估计是世界上最勤快的农民,集体的耕地,集体耕作,只要能种地的地方都不会落下,水田旱地不说,山上到处梯田,付出的超强的体力劳动不用说,但就是没有粮食吃,不改革,绝对“死路一条”。

四、住

乡村小城镇的5口之家能住上30平方米的楼房,不是带“长”的官,就是企业的头,普通百姓能有个铺床的空间不错了。小青年结婚,能住上独立的楼梯间、厕所间就让人羡慕了,即便有了楼梯间,也不是你的,产权是单位的。当时即使在乡村县城小镇,除了祖上留下的外,个人不可能拥有属于你自己的房子。在楼梯过道架锅煮饭的比比皆是,数家人共用厨房厕所属正常现象。

在农村,即使珠三角的中山、番禺、顺德,茅寮也随处可见,至于在山区,杉皮屋、茅草屋遍地皆是。偶见有青砖瓦房,那多是祖业,估计咸丰年间留下的。一般农村最常见的就是泥砖屋,四周泥墙土坯子垒砌,屋梁木条桁架,上盖方瓦片。能建就这样的泥砖房,没有十年八年的积累,一般人家也不可能,况且要得到宅基地,比现在轮候公房困难数倍。所以那时候,一家数代同堂,不是喜欢热闹,实属无奈。

五、行

那个时代,从乡下坐车到省城,如果在250公里左右的,一般要走一天,超过300公里的,一般会中途住店。那时候的土路坑坑洼洼,尘土飞扬,如果下雨遇到塌方,数日到达不了。从老家到省城的泥土路,大客车车速,每小时平均不会超过25公里。从海南岛到广州,坐船乘车,顺利的也要3天。当时,从乡下坐大客车到几百里外的省城,比现在去美国还困难,不但坐车要钱,还花长时间;住宿也要有证明。至于坐火车、飞机,那是权贵们的专利。

当然,家庭出行最风光就是自行车了。北方也许有马驴骡,南方只有牛了,但那是集体的,且不能当交通工具。那时候自行车普及率不高,尽管车价不贵,广州生产的红棉牌也就130元左右,上海的凤凰牌要180元。一个农村的壮劳力,干一年半到两年的全部收入差不多能买下。当然不是有钱就可以随时买到,一般积累到款项后,持购车票排队轮候,一到两年也许能买上。所以,彼时能拥有一辆自行车,堪比当下好多年轻人拥有一辆进口奔驰轿车一样。婚庆喜事,用一辆新自行车接新娘是新郎莫大的荣光。

六、文化、教育和娱乐

那个时候,高中毕业就是知识分子了。在城里,上世纪50--60年代,大学生凤毛麟角。在农村的人民公社,中专生已属于稀罕的高级人才,乡镇一级企业机关不可能有大学生。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全国高考录取率7%,毛入学率1.55%,因此那个时候,考上大学很不正常,考不上就很正常。也正因为大学生稀少,因而,国家承担了培养大学生全部费用,对困难的大学生还有若干助学金。

1970年代的中小学教育,是半工半读、半农半读。学校都有自己的小农场、校办小工厂,大多数时间,上午上课,下午劳动或参加所在镇区乡的批斗大会。即使是读书也多半读毛主席语录。1972年,广东省的小学生和高中生所学的东西基本是一样的,都是毛主席语录,估计那时候的工农兵大学生学习的内容也差不多。1975年,据说父亲的语文老师撇开课本内容,教授的大部分是毛主席语录,还有就是反击右倾翻案风,至于毛主席语录所指的内容,如什么是“右倾”之类,不要说学生,就是教师也不甚了了。1978年以后教育才慢慢步上正轨的。

工余时间,能收听收音机的属于富豪一族,乡村大部分家庭没有那个奢侈品。报纸,在城镇的企业,整个单位只有一份,一般放在头儿的办公室里;农村一个几千人口的大队只有一份报纸,不说文盲,即便你知书识墨,你也看不到,因为它存放在大队支书的办公室里。电影,就是八大样板戏,5分钱一张票(宽银幕的要一毛钱),是干半天活的价值,所以一般不会轻易步入电影院的。没有电影院的地方,在公社大院内放映,一般大院四周有两米多高的围墙。在电影临结束前15分钟,撤走大院门口检票的把守,让无票者也能进场瞄上几眼,因此,许多时候大院外站满了人,等候最后的“解放”。住在公社大院附近的不少农家,抬出家里的木梯,架靠在院墙外面的桉树,站在长梯的上半部“免费享受”精神大餐。厉害点的,直接爬到树上,抱紧大树,远眺银幕……有树丫的地方,你不在放映前半小时提前“霸占”,这优越的位置是轮不到你的。

男孩的玩具,多是父亲给做的木头枪,大点的孩子拥有用自行车废链条组装成的自制的火柴枪。女孩课余多半跳飞机、踢毽子,老鹰抓小鸡等。

男青年工余时间最常见的就是打扑克,打得天昏地暗的。麻将没有,玩那东西要坐牢的。妇女就是织毛衣、编草帽,纳鞋,缝衣服……

这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那个特殊年代,广东农村和小镇的生活。

1970年代广东农村的人们虽然过着能吃土鸡、土猪;能穿纯棉的布料的衣衫,无防盗门,不担心买到假货……但是那个时候的农民绝对是终年“战天斗地”,超强度的体力劳作而手中无钱,真正的生活在“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痛楚中;长年处在半饥饿状态,数月一次的的土鸡、土猪肉荤味,自然铭记至今。但要我们新一代回去那时的生活状态,必定是“生不如死”。

二十一世纪的年青的学子们,当你了解到彼时农村小镇的生活真相的全貌时,还向往么,还羡慕么?

医院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发展回顾 篇4

——**医院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发展回顾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正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经受第一次阵痛的时候。在经历了1989年“六·四”**给国人带来的思想冲击后,很多有识之士开始对改革开放十余年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并逐步提出了新的创新的改革发展理念。随着这些创新的发展理念逐

步应用于实践,一些地方医院和企业开始大踏步地发展,随后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作为部队医院,***医院党委一班人也在发展的道路上苦苦求索。1990年12月,医院院长***到任,新的党委班子随即成立。站在新落成的12层住院大楼前,面对着医疗人才极度缺乏、医疗设备十分落后的现状,医院党委感到发展之路举步维艰。由于编制体制的限制,医院的发展步伐不可能如地方医院一样迈得那么大。应该说,“怎样探索出部队医院的发展之路,为以后的发展积蓄力量”是那时的医院党委思考最多的问题。在内外部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下,部队医院的发展肯定面临着一个曲折与漫长的过程。

在领导“医院建设要抓思想建设,抓技术发展,院要有重点,科要有特色,人要有专长”“医院建设要注意吸收和培养人才”的批示下,医院确立了“科技兴院、质量建院”的建设思路,从改革制度、完善设施、引进人才三方面入手,迈开了改革发展的第一步。

首先,医院开始改革医院现有的制度。改革就是要使医院充满活力,这是医院党委对改革涵义的理解。在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端掉“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多年沿袭下来的大锅饭,把平均分配改为以质定奖、以量定奖的奖罚分配制度后,医院逐步形成了“人人争先、科科创优”的良好氛围。医院党委一班人扭住“改革、进取、团结、奉献”这个八个字不放松,在医护人员中提倡“爱本职、爱医院、爱病人”和“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精神,要求医护人员把学雷锋与学习白求恩活动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并定期组织医院医生上街头进行义诊咨询便民活动,提高了医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扩大了医院在社会上的影响。

其次,医院多方筹措资金,购进医疗设备。1991年,医院门诊大楼落成,原有旧房全部拆除,门诊所有科室同时搬入门诊大楼。1994年,引进岛津1000毫安x线遥控透视摄影系统,1996年新购置了美国ge公司产mx640全身ct扫描机;1994年6月,人工肾机启用,icu病房建立……到1996年医院医疗设备总值从1990年的10余万元攀升到了一千多万元。1999年1月,医院又投资51万元购进血液净化仪及水处理设备,成立血液净化中心。门诊大楼的落成和随后几年内各种设备的引进,进一步提高了医院的硬件建设水平,为医院下一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医院在人才建设上下功夫。九十年代中期,医院通过引进人才、院内培训、选送进修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医院医疗人才结构。先后招入地方医疗专业大学本科生30余名,选送进修人员150余人次,院内培训也逐步形成了一项制度。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医院在人才建设上下的功夫,从医院取得的各种科研奖项上就可以看出端倪,1991年到1999年间,医院共取得国家专利5项,1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通过近10年的努力,医院逐步形成了老中青结合的合理的医疗队伍,当初招入和选送进修的人才,现如今都已成为医院医疗工作中的中坚力量。

1995年年初,医院党委认识到,医院只有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水平才具备与地方大医院竞争的实力,才能保证生存求得发展。为完成医院达标上“三乙”的整体目标,医院组织机关三处部分同志组成“医院分级管理小组”,明确任务,拟定工作计划,为创“三级乙等”医院作了充分的准备和大量的工作。为使全体医护人员在此方面形成共识,院长、政委多次在不同场合向全体人员做动员。院长***的《医院三级管理》专题讲座,使大家认识到只有将“三级乙等医院评审标准”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医院的医德医风、医疗管理、医疗技术水平才有可能大幅提高,医院才能上档次,在激烈的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同时,医院党委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正视医院大部分科室当时还处在“二乙”水平的现状,从而增强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忧患意识,激励了全院人员“争先创优达三乙”的决心和勇气。通过一年多的多方努力和精心准备,医院于1996年10月通过了**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评审组的评审,正式批准成为三级乙等医院。创“三乙”的成功,是医院发展历史上的一件承前启后的大事,它标志着医院迈开了进入大型综合性医院行列的第一步。

在进行院内建设的同时,医院还大力加强院外协作,并开始尝试性的引进新技术,走合作发展的道路。1992年9月,医院引进脊柱外科手术技术,与**医院骨科联合成立了骨创伤外科,这是医院历史上的第一个院内外合作科室。同年10月,医院又与***合作在院内成立“近视眼矫正中心(中*合作)”。1995年1月,在中*医院友好专家的协助下,医院为两例高危患者进行肾移植手术。1998年12月,医院引进美国ok治疗近视眼新技术正式挂牌开诊。同时,医院加强了与**地区大医院的合作,加强了与驻地友邻单位的协作,提高了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和在**地区的知名度。1994年5月,医院被批准成为**市法医协

作医院。1997年,医院与**高速公路管理局联合成立了高速公路急救中心,这是在全省乃至全国高速应急系统中第一次加入医疗队伍,医院也以优于地方医院的处突和应急医疗保障能力受到了高速公路管理局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展示了部队医院的良好形象。九十年代的十年中,医院在对外协作办医疗上虽然迈得步子不够大,也经受了一些小的挫折,但却为医院以后的发展,特别是在对外医疗上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篇5

一、学术界对民国时期农村经济问题研究综述

1927年, 国家形式上实现了统一, 国民政府于1928年实施了“二五减租”, 1936年颁布了土地法等诸多刺激工农业的措施。然而, 在近十年的时间里, 一方面我国城市资本主义经济及工业有所发展, 出现暂时的繁荣;另一方面乡村却依然破败不堪, 农村成了城市商品的倾销地和原料供应地, 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陷入不可自拔的危机中。在此背景下, 农村问题不仅时常见诸报刊、学术界、高等学府、政府相关部门, 兴起一股对农村经济关注的热潮, 并提出了各自的解决方法。

20-30年代, 卜凯教授先后在我国22个省进行家庭农场实验性调查, 出版了《中国农家经济》和《中国土地利用》两部著作。他认为:中国近代农业最主要的问题不是土地制度的缺陷, 而是农业“技术落后”, 因此, 解决农业问题的办法是改善农业经营方式, 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当时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陈翰笙、钱俊瑞、薛暮桥、千家驹、孙冶方等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 在调查的基础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 如陈翰笙的《现代中国的土地问题》、《中国农民负担的赋税》、《难民的东北流亡》, 薛暮桥的《中国农村经济常识》, 钱俊瑞的《中国地租的本质》, 冯和法主编的《中国农村经济资料》和《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续编》等。 (后被整理成由陈翰笙、薛暮桥、冯和法合编《解放前的中国农村》1-3册, 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1986、1989分别出版。) 他们认为中国农村最主要的问题是土地分配不均, 解决方案是重新分配土地和财产。作者们分区域对农村经济作了深入的调查与描述, 对农产商品化、农村内部贸易、粮食生产及销售、经济作物的种植与营销、农民生活用品来源与个人消费展开调查, 数据详实, 描述生动准确, 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与历史价值。

梁漱溟、晏阳初等乡村建设派认为:中国农村社会具有特殊的国情, 欧洲近代资本主义农村经济工业化与俄国农村经济工业化之路在中国都走不通, 中国农村的出路应该立足于维护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乡土重建”。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 (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中提出“草根工业”、“中国农村的真正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与贫困问题, 解决问题“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 ”最根本的措施是“恢复农村企业”。

李景汉主持了京郊和定县调查, 出版了《定县社会概况调查》等资料。其他学者如:许涤新、朱楔、董汝舟、张培刚、巫宝三等都从乡村副业、农业发展、自然灾害、乡村教育等方面对乡村的经济、政治进行了全面论述。另外, 1908-1945年间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 (社址设大连) 在我国进行了长达38年的农村调查, 出版了《北支那农村调查报告》等资料集。

50-70年代对农村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过去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如李文治、章有义编的《中国近代农史资料》, 严中平主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为我们今天研究近代农村经济现状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80年代以后, 对近代农村问题的研究掀起高潮, 短短20几年共出版相关著作80多种, 论文500多篇。内容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 如:地权分配、农业生产、手工业、租佃关系、农村金融、雇工生活、自然灾害、市场贸易等等。

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是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的核心观点是“没有发展的增长”, 他认为清末以来, 华北的农业生产有了增长, 但人口增长更快, 对土地造成了压力, 使得人均生产效率呈递减趋势, 促使农业经济趋于商业化, 更多分散经营的农民无地可种, 其农业生产方式缺乏竞争力, 致使农民日益贫困化。因此, 近代商品化所带来的资本主义农场经营方式在华北导致了社会分化。本书在研究视角上将农村社会看成一个功能单位, 从人口、环境、社会分层诸方面入手, 综合探讨了各因素的相互制约和影响, 值得很好地借鉴。

在《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一书中, 黄宗智发展了自己的理论, 提出“内卷化”, 或被称为“过密化”的核心概念。指出:商业化的高度发展并没有导致小农经济的瓦解, 而是巩固和增强了这种经济, 使得男耕女织的小农家庭经济更为凝固。黄宗智在方法论上深刻反思了传统中国经济史研究, 从而引起了中国学者的极大兴趣。

侯建新的《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冀中11村透视并与英国乡村比较》一书 (社会科学文献2002年版) , 将对冀中11村微观研究的每一项指标放置于华北地区乃至全国的宏观视野之中, 同时还与工业革命前的英国农村进行比较, 从而给读者提供了广泛的比较和思考空间。在理论体系上作者提出了“个体农民生产——消费说”, 而且指出农村经济发展不仅是生产问题, 也是消费问题, 不仅是外部市场问题, 更是内需市场的启动和发展问题。对于重新认识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历史, 既有学术创新又有现实意义。

苑书义、董丛林所著《近代中国小农经济的变迁》 (人民出版社, 1997年版) 一书依据大量翔实的史料, 对近代百余年间中国小农经济的变动历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审视和研究, 比较清晰地勾勒出近代中国小农经济变迁的轨迹, 剖析了引起小农经济变迁的历史动因, 揭示了近代中国小农经济变迁的总趋向和一般规律, 从而为深化这一领域的研究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从翰香主编的《近代冀鲁豫乡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一书, 从乡与村的社会结构、市镇的勃兴、农业自然资源和粮食生产、手工业与乡村经济、田赋和徭役等五个部分, 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近代冀鲁豫乡村社会, 在理论上形成了一种研究有中国特色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农村经济模式, 具有独创意义。

夏明方的《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一书 (中华书局2000年10月版) , 对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各个方面的互动关系进行了系统分析, 揭示了自然灾害形成、演化规律、特征及其在乡村层层扩散的过程, 论述了自然灾害与人口变迁、乡村经济与社会冲突的关系, 指出了灾害源与社会脆弱的相互关系。

此外, 还有大量论文从不同层次、不同视角对二三十年代农村经济状况进行分析, 如周中建的《二三十年代苏南农家收支状况研究》、王印焕的《略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北农村土地问题对农民生活的影响》、符长泉的《三十年代中国农业危机原因及其影响》、向玉成的《三十年代农业大危机原因探析》、吴存浩《中国近代农业危机表现及特点试论》、张丽的《关于中国近代农村经济的探讨》、彭南生的《也论近代农民离村原因》等等, 限于篇幅就不再一一累述。

二、民国时期农村经济状况

以上众多论著与文章, 一方面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近代中国农村落后衰败的凄凉景象, 另一方面对其研究的对象进行了深刻地分析与总结, 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为丰富我们的研究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帮助与思考。但许多研究的缺憾与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 作者们都没能把他们研究的问题放入农村经济现代化的角度进行考察, 更没有从农村社会主体“人”的生产实践活动能力与发展的高度去探求真象。

笔者认为, 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并非完全按生产方式或社会形态依次更替进行的, 其基本规律为“历来的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的一个简单事实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 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 从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的观点, 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终极事实”和“终极原因”, 就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 必须从事物质生产实践活动, 正是世代相继的物质实践活动推动着人的生产实践能力的发展, 推动着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发展。“在这方面最文明的民族也同最不发达的未开化的民族一样, 必须先得保证自己的食物, 然后才能去照顾其他事情;财富的增长与文明的进步, 通常都与生产食品所需要的劳动和费用的减少成相等的比例”。现代化首先应该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现代化, 而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经济现代化, 又是社会进步、文明发展的最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一个国家, 一个民族占人口90%左右的劳苦大众的生产工具、生产方式仍然徘徊在自给自足的封建状态, 土地分配严重不均, 残酷的压榨与剥削又使他们连最基本的食物都没有保证, 整日在死亡线上为生存而挣扎, 更何谈“去照顾其他事情”呢?

民国以来直至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 中国农村经济总体上是停滞甚至是倒退的, 仍处在宗法地主专制的前现代化困境中。新式的生产工具、经济运行方式距离广大农户依然很遥远。占农村人口15-30%的中农、50-70%的贫雇农的生活堪忧, 其生存状况除个别年景外, 整体上与全国在形式上统一之前没有改观。他们的收入对消费的净余率为零甚至为负, 根本没有进行扩大再生产的资本和能力。同时, 除极个别的大地主外, 中小地主和富农也处于没落之中。乡村中各阶层间收入差异并不特别悬殊, 即使中小地主、富农与贫雇农之间的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差别, 却没有出现“两极分化”的巨大反差, 而是一种普遍的贫困化, 是整体败落触目凄怆的景象。首先, 地主和富农只有全部农村人口的5-10%, 却占有全部耕地的50-70%, 他们为了挽救日益破败的命运, 撕掉了同佃农、雇农间的面纱, 费劲心机残酷的剥削和压榨, 仍挽回不了没落的命运。其次, 一小部分的经营地主、富农的土地经营虽具有资本主义的性质, 却带有浓厚的封建性。他们经营的农场规模并没有形成集约化, 生产工具虽较其他农民先进, 但整体上还是中国千百年来延续下来的原始工具;他们的生产所得, 虽主要作为商品出卖, 但由于交通落后、信息闭塞, 加上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巨大冲击、自然灾害的肆虐与频繁, 这些新式地主、富农为避免破产纷纷被迫将土地转为租佃式经营。最后, 绝大部分的地主, 尤其是占地100-500亩以上的新式官僚, 豪绅, 也把用巧取豪夺手段占有的土地出租给佃农耕种, 收取高额地租。然后把聚敛的钱财, 除去个人挥霍外全部用来再兼并土地、再租佃, 而不是用来积累资本购置先进的生产工具, 施用化学肥料, 改良种子、土地, 进行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 这就从整体上窒息了资本主义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旧中国的佃农比例很高, 50%的农民与地主有租佃关系。这其中有自耕农、半自耕农以及完全靠租佃地主土地生存的贫民。地租制度传统而落后, 分成租的地租率不变但租额不定, 佃农在生产上又要受到地主的制约和干预, 而且佃农的生产投入越多, 所受的剥削就越重。灾荒年在佃农要求或反抗的情况下, 实行定额租的地主若能实行一定程度的减租或让租 (1934年严重荒灾中全国80%左右的地主被迫或多或少地减租) , 农民或许可以苟延生存, 而那些在荒年不减不让的地主也大有人在。减租并不意味着地主的“仁慈”和“让步”, 他们总是想尽办法最大限度地榨取地租, 将灾害风险转嫁到佃农身上。对佃农而言, 高达50%的地租率已经让地主占去了全部农作物总产值的30%。租期的不固定以及预租和押租的盛行、超经济的强制剥削, 使广大佃农生活更加艰辛, 往往是辛勤劳作一年却落个入不敷出, 负债累累。各省喧嚣一时二五减租在所谓的“纠纷叠起”中勉强试行了几年, 到1933年已“黯然失色, 名存实亡”, 减租条例到1935年成了“一纸空文”。

相对于佃农而言, 占农村人口10%左右的雇农的地位和身份更为卑微, 生活更加艰难。他们的工资平均一年只有36.5-41元左右。这些钱除去雇农本人的基本生活外, 他只能养活半个到一个人。若一个雇农家庭平均有5口人, 如果没有副业收入作为支撑, 他们的生活入不敷出到何种程度就可想而知了。正如黄宗智所言“一个完全‘无产化’了的雇农, 只可能是光棍一个, 而成为他家最终的一代”。上世纪二三十年代, 由于农村经济的衰败, 农民破产现象越来越严重。大批农民离家离村, 到城市做苦工, 到他乡等待受雇, 势必造成雇工工资的下降趋势。因为农业劳动具有季节性, 尤其是在人均4-5亩耕地情形下, 每人每年仅有150天左右的劳动时间, 若没有其它副业为支撑, 又找不到哪怕剩余劳动接近于零的雇主, 农民只有白白地把劳动力浪费。这恐怕也是大批雇工虽然劳动时间长, 工资少, 待遇薄却仍然“执著的”、“毫无怨言的”听任雇主残酷剥削的一个原因。

二三十年代, 农村的赋税、剥削极为严重。首先, 正税一般都超过地价1%的2-3倍, 每亩赋税在1.2元以上, 而1902年时每亩税捐只有4角。其次, 1934年国民政府虽规定附加税不能超过正税的30%, 然而, 全国24省各种附加税累计达673种, 致使附加税的税额超过正税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再次, 田赋预征遍布于全国十几省, 预征到五至七年已相当普遍, 四川更是有预征到了民国六七十年的田赋。最后, 田赋征收中大小官吏、各式劣绅相互勾结, 营私舞弊层出不穷, 致使一个农民负担的税款中省级只有10%, 县款15-20%, 而区村的各种摊派要占去75-80%。经过各级政府的层层盘剥, 田赋及附加税总数达到农作物总产值的31%。如果说农民负担的正税虽重却有一个定额而不至于使他们难以忍受的话, 那么铺天盖地的苛捐杂税、临时摊派、敲诈勒索, 只能使广大农民 (包括富农和小地主) 在痛苦中挣扎呻吟。这必然造成农民与地主官绅矛盾的激化, 增加了他们对政府的失望和仇视。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 由于受世界性经济危机的打击, 日本侵略者在政治经济权利上的不断渗透, 加之国民政府的救济不力, 致使农产品畸形商品化, 农村经济更加雪上加霜。外国资本主义的农产品倾销, 造成地价下跌, 丰收成灾, 又导致了新一轮的土地兼并高潮和家庭手工业的日渐萎缩。家庭手工业本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它的破产是当时农村经济破败的一个重要特征。

旧中国农民收支不敷的现象相当普遍。1935年各地农村负债率一般在50-70%以上。农村成了一个背负债务的社会:乡村金融资金枯竭, 部分地主、富农和商人经济地位下降, 增加了农民借贷的难度, 助长了高利贷者的嚣张气焰, 高利贷趁势扶摇直上, 使广大农民背上了沉重的高利贷枷锁。农民借债主要是用在非生产上, 而用在生产上的费用平均不到10%。这就使高利贷在维护社会简单再生产方面的作用十分微小。从长远上说, 即使欠债户因借债而暂时渡过了难关, 但也避免不了破产的命运。债户在变卖房产家什甚至是卖儿鬻女的同时却要对债主“感恩戴德”, 成了民国乡村的一个奇特现象。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 几乎年年都有灾荒发生:先是战争和自然灾荒并行, 后是风、霜、病虫害频发。1930、1934、1935年的大旱和水灾又造成瘟疫的流行。灾害加剧了商业资本的盘剥和土地的兼并, 造成了急性的饥饿与死亡, 也加重了高利贷的榨取。无奈而又绝望的乡民在把野菜、树皮吃完之后, 除了逃荒和死亡之外, 就是完全抛弃了道德底线, 卖妻鬻女, “易子而食”、“骨肉相残”。对政府救赈期待的绝望, 又导致农村中迷信风行, 水灾拜龙王, 旱灾求雨神, 风难颂风神, 蝗祸祈虫神。在灾荒的打击下, 农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 此时的各级政府不仅苛捐杂税、各种摊派丝毫不减, 而且救赈不力、敷衍塞责。大批为富不仁的地主照旧催粮交租, 兼并土地。处于死亡线上的农民不得不在绝望中铤而走险, 聚众为匪盗、“吃大户”、哄抢粮食、向当地政府请愿或是发生暴动。农民与统治者的关系“由亲而疏”日益恶化。在穷途末日之中, 地主既不得不加紧剥削, 苟延残喘, 农民亦忍无可忍, 蠢然欲动, 农村阶级矛盾日趋尖锐。

30年代的中国农村贫穷落后是典型特征。农民收入没有提高, 生活水平没有改善, 农业生产工具没有改进, 农业经营方式没有朝现代农业转变;而国家又没有对农业进行很好地扶植, 以复苏草根经济, 解决弱势群体的饭碗;同时, 工农业发展结构严重失衡, 国家政权殖民地性质尚未根本转变。在外患内忧的情形下, 即使当时的城市现代工商业在缓慢中有所发展, 也只能导致农民更加贫困, 农村经济日见衰落。从而进一步激化了劳动群众同统治者的矛盾, 增加了社会动荡不安的隐患, 为国民政府统治权的覆灭埋下一颗威力极强的定时炸弹。

参考文献

[1] (美) 卜凯主编.中国土地利用 (M) .乔启明等译.南京:金陵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出版, 1941.

[2]周一良等主编.新编中国通史:第四册 (M)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5.

[5]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M) .北京:科学出版社, 1955.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篇6

关键词:乡村衰败,危机意识,乡村建设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国家。随着中国向近代社会的转型,传统农业在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下日趋衰落,以致在20 世纪二三十年代形成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乡村危机,与之相应,中国社会兴起了一场范围广泛、影响深远的乡村建设运动。本文试对这一时期中国乡村衰败的具体表现做一简单梳理,并剖析其中的原因,以利于学界从历史角度审视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发展面临的困境,找寻科学的解决之法。

一、二三十年代中国乡村危机的表现

1.农业经济凋敝。中华职业教育社自1929 年2 月20 日起,历时70 余天在江苏17 县展开农民生计调查,根据统计数据,他们认为当时中国农业经济的弊害主要有产量少、售价贱,副业少,资本短。这一结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

(1)农产品产量下降。据《中农月刊》介绍,民国时期中国的8个农民才能养活一个非农业人口,而同期的美国一个农民则可以养活13 个非农业人口,这一时期中国农业产量可见一斑。《剑桥中华民国史》 提到,1934 年,中国的稻米产量仅达到1931 年的34%;大豆小麦的产量分别下降了36%、7%。在国民生产总值中,1934 年的农业的产值比1931 年下降了113.6 亿元。

(2)农产价格低落。据估算,1934 年的谷物价格比1930 年下降了38%,纺织原料下降了25.5%,农产品价格总指数下降了28%,其中茶叶比1931 年下降49%[1]148。农产价格的低落导致农民“血本无归”:以谷物为例,在浙江、江苏等地,农民们每生产一石米平均需要13—15 元的生产费用,1932 年当地每担米价仅仅是9 或者10 元;安徽、江西、湖南生产费用大约需要10 元左右,1932年的米价仅5 或者6 元,农民每种一担米要亏本4、5 元。“假定每户农民种田十亩,平均普通田每亩产米一担五斗,那么这农户就要亏本六十元至七十五元了”[2]20。

(3)农村副业破产。据中华职业教育社的调查,江苏17 县中,嘉定无副业家庭占70.0%,昆山73.3%,常熟87.5%,崇明76.7%,松江80.9%,赣榆94.7%,盐城83.3%,无锡7.7%,镇江25.6%,泰县20.0%,川沙31.1%。长三角地区尚且如此,其他地方自不待言。

(4)农村金融枯竭。资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备要素,然而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的资金却出现严重的枯竭状况。资金集中流向都市,各类人等都从农村榨取资金,把资金用于投资城市的商业、房地产等行业,很少有资金返还农村,用于农业的改进,农村中的资金危机日益严重。据1933 年调查,现代式银行和钱庄所提供的农业信贷仅占信贷总额的10%。农村现金缺乏,金融日见枯竭,农民争相借贷。据中央农业实验所1933 年到1934 年的调查,全国850 个县中,借现金的农家占总数的56%[3]56。

(5)土地分配不均。按照1927 年武汉中央土地委员会的估计,占地1—10 亩间的贫民,人数约占全国农民的44.4%,土地数约占占有全国的6.2%;占地10—30 亩的中农,人数约占全国农民的24.7%,土地数约占全国的13.3%;30—50 亩间的富农,人数约占全国农民的16.2%,土地数约占全国的17.4%;50—100 亩的中小地主人数约占9.5%,土地占有19.4%;100 亩以上的中上地主,人数约占5.3%,土地占有43.0%。占人口15%的地主占有全国土地的62%,贫民与中农占全国人口69%,则仅占有全国耕地的19%。1937 年钱俊瑞的统计则是占农村人口10%的地主和富农拥有全国土地的68%。

2. 农民生活窘迫。农村经济的凋敝必然导致农民生活水平下降。一是收入减少。由于农村经济的破产,农民生活难以为继,即便是江南富庶地区,如金华、兰溪,农家收支有余者仅仅占到14.10%,收支相抵者也只有26.4%,59.49%的农家入不敷出。收入的减少必然导致生活的困苦。定县素为当时乡村建设工作者眼中的“模范县”,但是“绝食农民,到处可见……(农民)初则尚持草根树皮谷糠充饥,后以该项食物吃尽,遂至完全断炊”[4]68。二是受教育程度降低。晏阳初认为当时中国人有80%是文盲。据卜凯1921 年到1925 年的调查,全国7 省17 处2868 户农家,未受学校教育的佃户有65.6%,而受教育者受教育年限不过2.9 年。全国7—16 岁儿童,包括“田主”“、半田主”“、佃户”家庭,累计69.6%未入学。《中国农村经济资料》 显示这一时期江苏的上海市虽然佃耕农受教育占到了43%,但是他们所受学校教育“止于小学,绝无就学于中校者”。三是负担加重。抗战前,全国附加税数目在673 种以上。税率一般超过正税一、两倍,甚至高达80 多倍。南京国民政府直接统治的江苏省许多地方的田赋附加税到1933 年已超过正税10 余倍至26 倍以上。“天府之国”四川竟然出现了田赋预征,1924 年以前每年一征,1925年开始每年三征,1932 年到1934 年竟然每年六征[5]150!

3.农村动荡不安。一是大规模的农民离乡。据学者研究,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江苏人口离村率总体上呈现出上升状态,个别地方甚至达到90%以上。常熟七村更是达到了100%。全国范围的情况可以通过1935 年国民政府农村复兴委员会的调查进行分析。在这次调查中,有报告的1001 县中,农民外出数至少在2000 万以上。二是农村治安恶化。由于政局不稳,战乱四起,农村深受其害,治安恶化。“在江北每一县中是没有一天没有盗案,没有杀人案的,洗劫一个村庄,或是掠了大批的人去勒赎,都不算什么一回事”,“江北散在民间的枪械有二十万,这二十万条中,三分之一乃至一半是属于匪类的,有机关枪及破击炮的股匪也不算稀奇”[6]354。农村烟毒也十分厉害。1934 年《益世报》报道,威县“毒品深入民间,黑白充斥,几至一村有六七十人食之者”;南和“毒品犯几无村无之,吸食者尤众,每村平均有一二十人不等”。三是公用事业荒废。当时的农村调查普遍指出农村卫生环境恶化,道路失修,水利设施荒废。据国民政府中央卫生署的估计,国内不应该死亡而死亡的人口多达六百万之巨,而农村尤是重灾区。四万万人口的国家平均7 万人才能得到一个注册医师,“其中到农村去的,又是凤毛麟角”,“农村之疾病死亡,只有听天由命”[3]104。而水利设施的荒废使原本“完善而和平”的“徐海各属只要不下雨,草木就枯旱不能生长,一下雨就水积起来,淹了田地”[6]353。

二、乡村危机形成的原因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乡村的确呈现一片衰败景象,但是,中国乡村的解体决不仅仅始自20 世纪20 年代。“乡村危机”的口号在二三十年代响彻神州大地,并最终引发了乡村建设运动,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天灾人祸加剧农村破产。作为一个农业国家,自然灾害的影响不容忽视。自步入近代,中国农业经济开始衰败,抗灾能力日渐减弱。20 年代以后,中国自然灾害更加频仍。1920 年华北旱灾,1921 年淮河流域水灾,1922 年江浙皖3 省水灾,1924 年9 省水灾,1925 年黄河决口,1928 年华北八省旱灾,1929 年河北水灾、陕西旱灾,1931 年江淮流域16 省水灾,1933 年黄河决口,1934 年旱灾14 省、水灾13 省。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的影响首当其中,成为促成当时农业恐慌的重要因素。在自然灾害频发的同时,连绵不绝的军事战争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破产。根据王寅生《兵差与农民》的统计,1916 年到1924 年间,平均每年战争涉及省份只有7 省,1925—1930 年间则飙升到14 省份。战乱造成农村减员,负担加重。据其估计,1929 至1930 年的两年时间里,全国1941 个县中,有823 个县承担兵差。更为可怕的是,游兵散勇的到来,伴随着打、砸、烧、抢,直接增添了农村混乱不安的气氛。战火下的中国农村一切粮食、金钱、农具、牲畜全部扫荡殆尽,农民何以扩大再生产?

2.世界经济危机雪上加霜。近代中国农业经济发展与国际市场的变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20 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世界经济危机不仅给西方各国带来了严重破坏,而且深刻影响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当时的中国即遭受了巨大的冲击。由于中国是个落后的农业国,这场危机对农村地区的影响尤其深刻,从而使中国农村业已存在的危机进一步加剧。以粮食进口为例,1931—1935 年中国粮食进口量为近代以来最高峰。大量农产品进入中国“,农村受灾窘急,而有甚于水深火热”,上海市政府不得不向实业部呈文,若任外国农产品倾销“则我国不亡于外患,亦将亡于农村经济之破产”[7]415。正是因为如此,二三十年代论及农村危机的文章大多谈到西方经济的影响,只不过对其影响的程度认识不同而已。外国经济危机的冲击无疑使已经处于崩溃边缘的中国农业雪上加霜,因而陷入恶性循环,乡村危机进一步加剧。

3.舆论强化危机意识。二三十年代中国乡村危机还与这一时期特定的中国社会背景有关。当时政学两界对农村问题高度关注。梁漱溟就说“如果稍一留心,就可看到许多杂志都在大出其农村经济专号,开头没有不谈农村经济破产的”。借助报刊杂志等现代传媒,乡村危机在“农村崩溃”、“乡村破产”的舆论声浪中进一步强化,越加成为当时关注的焦点,作为结果,强大的舆论又进一步强化知识分子的危机意识,使他们进一步发现中国乡村的危机。“救济农村已成为普遍的呼声,声浪一天一天的高上去”。乡村已经破产,“到农村去”无疑是有着乡土情结的中国知识分子的最佳选择,一场救济乡村的运动应然而生。在乡村,中国的知识分子又进一步“发现”了乡村危机。

通过上文对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危机及其中原因的梳理与剖析,不难发现,当时中国社会兴起的乡村建设运动幻想通过温和的改良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当然,因为乡村建设运动抓住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这场运动在一定程度又代表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希望。在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共产党人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国农村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之后,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对当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经济情报社.中国经济报[Z],第一辑.上海:生活书店,1935.

[2]孙怀仁.中国农业恐慌之解剖[J].申报月刊,1933(7).

[3]李景汉.中国农村问题[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4]朱其华.中国农村经济的透视[M].上海:中国研究书店,1936.

[5]陈志让.军绅政权[M].台北:台风出版社,1986.

[6]冯和法.中国农村经济资料[Z].上海:黎明书局,1933.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小人书四页 篇7

小时候我是小眼睛单眼皮, 而我的姐姐和弟弟全都是大眼睛双眼皮, 这就使妈妈替我倍感压力。好在我天生很白, 且一直保持着胖乎乎的身型, 所以胜在一个“可爱”上。我自不懂事起还经常语出惊人、做事无厘头, 让家人爆笑不已, 所以我这个单眼皮女生轻易地取得了大家的宠爱。

黄昏

上小学之前, 父母带着我和姐姐一直住在奶奶家, 一次父母为房子大吵一架, 母亲负气住在单位宿舍没有回来。黄昏来临, 我照例站在胡同口迎接妈妈, 但是我始终没有看到妈妈的身影。渐渐地, 胡同里没有人了, 奶奶来叫我, 我也倔强地站在黄昏的胡同里不愿回家。与其说我在等待妈妈, 不如说我不愿意面对没有妈妈的恐惧。

玩具

有一天, 我把姐姐的漂亮塑料手术刀掰成了两半!姐姐勃然大怒, 选择了大人经常惩罚她的办法———罚跪。妈妈回到家, 看到了这个啼笑皆非的场面:两岁的我, 若无其事地跪在地中央, 手里还毫无羞耻感地玩着手绢。八岁的姐姐愤怒地站在旁边, 一边哭泣, 一边勒令我“反思”自己的“罪行”。

生日鸡蛋

三岁生日那天, 奶奶特意为我煮了一个鸡蛋。害怕鸡蛋被分享, 我寻思着:在哪里享用我的生日点心?看到院子里有一架靠墙竖立的凉床, 四条腿朝外, 在两条腿之间有一条横梁。我当下就决定, 坐在这个横梁上享受我的煮鸡蛋。于是我走过去老练地一欠屁股, 坐在了横梁上!结果凉床翻扣过来, 我直接摔了个"狗吃屎"。受到巨大的惊吓, 我大哭不止, 但光滑的煮鸡蛋被我牢牢拿在手里, 纹丝没动。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篇8

[关键词] 讲义 出版 大学 中文学科

[中图分类号] G2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5) 04-0099-07

民国时期,出版与教育的联系非常密切,出版社不仅为新式教育提供教学用书,还参与教育实践,为新式教育理念的传播提供了重要途径。迅速发展壮大的新式教育又滋养了整个出版行业,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重要出版机构的发展都离不开学校教育的支撑。在高等教育层面,很多教员都与出版机构有密切合作,出版学术专著、担任期刊撰稿人、兼任出版机构编审,是比较常见的几种形式,也有大学与出版机构合作出版学术丛书、合办学术刊物等其他形式。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至三十年代末,大学教员纷纷将个人著作交由出版机构出版,其中多数为其授课讲义,这就形成了我国近代出版史上非常独特的讲义集中出版现象。

民国大学,教员授课一般都会编发讲义,经过民初十余年的发展,各大学、各学科都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授课讲义,其中不乏具学科开创性或奠基性意义的作品。虽然当时仅限于校内印发,但其内容已经过教学实践的反复考验和作者多次打磨,其形态也随着大学出版部多次内部印行日臻规范和完善。这就使大学讲义成为最具学术著作潜质的文本。一旦时机成熟,它们就会破土而出,由校内印发的“准出版”形态转为正式出版;多种学术出版物因此诞生。20世纪二十年代中期至抗战爆发前,在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积累了十余年的大学讲义以多种形式不约而同地出版问世,形成一轮讲义出版高潮,而中文学科讲义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因此,以考察中文学科(包括文学、语言学、文献学等)为重点,旁及其他文科类学科的讲义出版情况,可窥一斑而知全豹,对这一独特出版现象及其内部机制有所了解,同时也可从一个新的角度考察民国出版与高等教育之间的密切关系,呈现现代出版业对我国现代学科及高等教育的基础累积和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1 拉开讲义出版的序幕:分校初版的“××大学丛书”

民国初年,大学讲义出版的情况已然存在,只是比较分散,数量也相对有限。以中文学科为例,比较早的有姚永朴在北京大学讲授“文学研究”的课程讲义《文学研究法》,1916年由商务印书馆刻印出版;陈柱尊在南洋大学讲授“庄子文”的课程讲义《庄子内学篇》,1916年由中国学术通论出版社出版;龚道耕在成都高等师范学校讲授“中国文学史”的课程讲义《中国文学史略论》,1919年由成都某出版社出版。至1918年,商务印书馆开始已与北京大学、南京高等师范学院等高校合作出版“××大学丛书”——丛书冠以诸大学名称,书目由高校选定推荐,经商务印书馆审核即可出版。这为讲义摆脱零散刊行的状况提供了契机,也为大学讲义集中面世拉开了序幕。

商务印书馆1918年的大事记中有这样的记载:“10月 尚志学会丛书开始出版。此为本馆印行学术丛书之始。嗣后续出者有:北京大学,南京高师,武昌高师,东南大学,中央大学,武汉大学,大同大学,燕京大学,北京师大,厦门大学,上海美专,国立音专的学校丛书。”[1]从笔者掌握的资料看,最早的大学丛书是商务印书馆与北京大学合作出版的《北京大学丛书》。张元济年谱1918年7月9日记述:“后又参加《北京大学丛书》编译茶话会,到会者有蔡元培、夏元瑮、陈独秀、王长信、胡适、章士钊。会上已成三书稿:《人类学》(陈映璜)、《心理学大纲》(陈大齐)、《欧洲文学史》(周作人)。详商版式、字体等出版事宜。”[2]1920年胡适在北京大学开学典礼上发表了题为《提高和普及》的演讲,其中提到“大学丛书出了两年,到现在也只出了五大本。后来我们想,著书的人没有,勉强找几个翻译人,总该还有。所以我们上半年弄了一个《世界丛书》,不想我十个月的经验结果,各处寄来的稿子虽有一百多种,至今却只有一种真值得出版”[3]。

由上述材料可见,《北京大学丛书》作为第一部大学丛书,其书稿征集情况并不理想,到1920年也只有五部,新增两部为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和梁漱溟的《印度哲学概论》。这五部中,周作人的《欧洲文学史》就是由在北大国文系的讲义整理而成,他回忆说,因在北大开设“欧洲文学史”“希腊罗马文学史”两课,每周需写讲义二十张,经鲁迅添改后交学校油印备用,“这样经过一年的光阴,计草成希腊文学要略一卷,罗马一卷,欧洲中古至十八世纪一卷,合成一册《欧洲文学史》,作为《北京大学丛书》之三,由商务印书馆出版”[4]。究其实,《北京大学丛书》出版的五部著作全部来自授课讲义:梁漱溟的《印度哲学概论》序言第一句即“兹番《印度哲学讲义》与他方讲印度哲学书籍暨上次讲义之编制均不同”[5];蔡元培为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所作序言中说:“先生到北京大学讲授中国哲学史,几满一年。此一年的短时期中,成了这一编《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可算是心灵手敏了。”[6];陈大齐在其晚年自述中称“《心理学大纲》为《北京大学丛书》之一,商务印书馆出版。本书系就讲义修订而成,以介绍当时心理学知识为主……”[7]。1920年后,《北京大学丛书》又陆续出版了张慰慈《政治学大纲》(1923)、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1923)、高一涵《欧洲政治思想史(上)》(1924)、陈士璋《定性分析》(1924)等著作。

关于《北京大学丛书》与讲义的关系,1924年《清华丛书》编委会作了这样的概括:“目前甚嚣尘上之《北大丛书》,均系其校中讲义所集成。”[8]北京大学将讲义作为本校丛书出版的做法,为讲义稿本转化为学术著作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为很多高校所采纳。《清华丛书之具体办法》中,即将学生毕业论著、各科讲义以及留美回国同学论著作为丛书最主要的三种来源,认为清华之讲义“现虽未备,但自编讲义者亦复不少,苟校中每年选其备者印之,亦未必见弱于北大之丛书。如现校中民国史讲义均一时不可多得之作,印之成书,必能受社会之欢迎也”[9]。

nlc202309051407

随后出版的各大学丛书中也多将本校授课讲义列入其中,就中文学科来看,《东南大学丛书》中有陈钟凡训诂学讲义《古书校读法》、顾实文字学讲义《中国文字学》、目录学讲义《汉书艺文志讲疏》等;《武汉大学丛书》中有刘赜音韵学讲义《声韵学表解》;《北京师范大学丛书》中有黎锦熙《国语文法讲义》;《中央大学丛书》中有吴梅曲选课讲义《曲选》等。

《北京大学丛书》的出版奠定了讲义出版的一种范式,也拉开了各大学丛书出版的序幕,彼时高等教育界由此形成大学丛书出版之风气。当时“国内各大学教授专著杀青付梓,积有种数后,校方往往即冠以校名,名曰某大学丛书,如北大、北师大、东大、南开大学、中大、北高师、南高师、大同大学、武汉大学等等,夥颐至不胜数”[10]。大学丛书之风几乎贯穿整个民国时期,这为民国时期很多大学讲义的面世提供了便利条件。1947年厦门大学出版了该校的大学丛书,其中第一部林庚《中国文学史》的前三章底稿即是林庚1941年在厦门大学讲授文学史时印发的课程讲义。

以《北京大学丛书》为肇始的各大学丛书,旨在加强学术建设、交流,展示本校教师的学术成果,进而体现该校之学科实力。因此,被选入丛书出版的一定是当时该校最优秀的成果,这无形中将讲义在出版领域作了区分。换句话说,对同时期的授课讲义,考察其出版情况,即可判断该讲义彼时在学校和学科中的认可度。以北京大学为例,在《北京大学丛书》出版之时,刘半农文法课讲义《中国文法通论》、刘师培的《中古文学史讲义》业已编写完成,但都未能收入丛书出版,分别于1919年和1920年由北京大学出版部公开出版(虽然刘著后来被公认为学术名著),而陈汉章讲授尔雅和说文课的讲义连正式出版的机会都没有获得,一直处于校内印行的状态。由此可以看到讲义在出版过程中产生的差异。各大学丛书只是其中比较早的一种出版形式,作为一校学科实力的代表,丛书书目必然经历严格筛选,其数量注定不会很多,以此途径出版的中文学科讲义相应也比较有限。基本情况可见下表。

表1 民国各“大学丛书”收录中文学科讲义述例表[11]

2 有规模而未完全实现的教科书宏愿:作为大学用书出版的授课讲义

1931年,商务印书馆推出了名为“大学丛书”的出版计划。这一计划是在以蔡元培为首的教育界极力倡导“教科书国化”的背景下酝酿产生的。王云五设想借助大学“教科书国化”的浪潮,使商务印书馆取得经教育部审定的全国通用大学教科书的出版特权。“大学丛书”与此前各大学独立出版的“××大学丛书”相比,表面上看只是少了各校校名,但出版目的有根本不同:各校丛书是以展示本校教师学术研究成果为目的的学术著作,而“大学丛书”则是以规范统一全国大学教学用书为目的的教科书和教学参考用书的汇集。王云五本人也明知两次丛书出版的差异,他站在出版运营的角度指出“为推行此计划之初步,唯有鼓励大学教授的写作尽量由商务印书馆代为印行,将来积有数量,再行严加审查,扩充为大学教本”[12]。丛书以大学教本为最终目的,一直发挥教本作用的授课讲义因而具备了作为“大学丛书”汇集目标的潜在可能。而当时制定的《商务印书馆印行大学丛书章程》,则使这种潜在可能在客观上得以实现。

《章程》前两条规定了“大学丛书”的来源:“一、大学丛书依大学丛书委员会所定目录,经各委员代为征集稿本,由本馆酌量次第印行,或经各委员介绍专家,由本馆约定编著之。二、本馆已出版之专门著作,经委员会审查后,得加入大学丛书”[13]。

可见“大学丛书”来源主要有三种:已出版之专门著作、已基本完成的稿本以及向专家约稿。按照书稿完成情况,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已经完成的,一类是需要从头编著的。两类在出版难度上的区别显而易见,对此当时出版界就有非常明确的分析: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大学丛书“一种是将现有的书籍,汇集起来,由出版者划一其装订与版式……。编印人只负校雠之责,至多只加一篇序言。而在选择、版式和装订方面,编印人均可匠心独运,使这套书既便利,又美观……还有一种丛书是由出版者方面特地托人编著成功的。关于此种丛书的发行,困难自较前者为烈。不但各书的编著人方面,需具相当能力,就是出版者方面,亦必先有一个通盘的计划,一贯的方针,而后参差不齐之病,始可避免”[14]。

《章程》第三、四条则规定了“大学丛书”的出版安排:“三、大学丛书第一集暂以三百种为限。四、大学丛书第一集拟分五年出版,除本馆已出版可以归入者外,每年出版四十种。”[15]五年时间出完三百部,时间相当仓促。为了完成出版计划,编委会只能选择业已出版或已形成稿本的出版,而较少选择难度相对较大、周期也更长的临时约请编著方式。这为处于准出版状态的讲义收入丛书正式出版提供了比较理想的客观条件。

从实际出版情况看,商务印书馆的这套“大学丛书”累计出版317种,“迄于抗战爆发前的四年时间里,商务印书馆编印出版的《大学丛书》超过200种,已达到原计划300种的2/3以上”[16]。如此高的出版效率,决定了成书再版或完稿出版的比例必然很高,其中多数为授课讲义整理改编而成。以中文学科为例,吴梅在北京大学讲授词曲课的讲义《词学通论》、顾实在东南大学讲授文字学课的讲义《中国文字学》、杨树达在北平高等师范学院和清华大学讲授文法课的讲义《高级国文法》、王力在清华大学和燕京大学讲授音韵学课的讲义《中国音韵学》,都被收入“大学丛书”出版。

1930年代以后,与商务印书馆同样出版大学教科书的,还有中华书局和世界书局。中华书局也是较早参与各级教育课本出版的出版社之一。据吴永贵辑录的中华书局出版大学用书的目录[17],中华书局在民国时期共出版大学用书达91种。其中很多也是授课讲义。属于中文学科的有:梁启超在东南大学暑期班的授课讲义《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黎锦熙在武昌中华大学暑期学校的授课讲义《国语文法纲要六讲》,张世禄在上海暨南大学的授课讲义《语言学概论》,岑麒祥在中山大学的授课讲义《语音学概论》等。世界书局出版大学用书的数量也较可观,从1939年出版的《世界书局图书目录》看,截至其时,世界书局已出版大学用书143种,主要形式有编著和译著两种,涉及哲学系、中国文学系、外国文学系、史学系、政治系、法律系等13个系的课程[18]。其中中国文学系用书共10种,包括授课讲义出版成书4种:钱基博在无锡国专的授课讲义《古籍举要》,杨树达在清华大学讲授修辞学的讲义《中国修辞学》,姜亮夫在上海大夏大学和复旦大学讲授音韵学的讲义《中国声韵学》和刘麟生在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授课讲义《中国文学史》。

nlc202309051407

对大学教科书的出版来说,讲义因体例上符合课程讲授需要,具备作为教科书出版的潜质。同时大学教科书出版计划对出版速度和总量有较高要求,使得实际操作中更加依赖已经有完整稿本的授课讲义。因此讲义借助大学用书这一途径出版的数量是很大的。抗日战争期间,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大学用书出版潮渐渐回落。虽然1940年国民政府推出了“部定大学用书”的出版条例和具体办法,但截至1945年,出版的“部定大学用书”仅有35种,仅涉及当时大学1007个科目的3.5%,统一大学教课书的宏愿未能实现。

上述那些已经出版的大学用书,其贡献与价值值得珍惜,尤其是曾经用于课堂讲授的讲义,兼具学科教育和学术成果的双重价值,成为学科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奠基之作。

表2 民国大学用书收录中文学科讲义述例表[19]

3 未入体系却成大宗:分散出版的授课讲义

前两节梳理了授课讲义作为各个大学丛书以学术著作出版和作为“大学丛书”以大学用书出版的基本情况,并对其中二十余种中文学科讲义出版单独列表呈现。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这两种讲义出版方式相对集中且自成体系,不可忽视,但就讲义出版数量而言,这两种并不是最多的。以中文学科为例,1920年代中期至1930年代末,总计出版讲义90余种,通过上述方式出版仅20余种。其余则是由不同出版社以独立出版的方式面世的。这些分散出版的讲义,虽未冠以体系名目,最终却成为大宗。

从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上世纪20年代中期至30年代末分散出版的中文学科讲义约70种。其地域分布特征非常明显,与当时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基本一致,形成南北两大核心区:北片以北京大学为首的平津地区各大学,教师一般会选择北平各书店出版其讲义,据笔者统计约有17家在平书店及1家在津书局参与了中文学科讲义的出版活动;南片以东南大学及上海的几所大学为中心,这些学校的教师一般会与上海各书店合作出版其授课讲义,据笔者统计约有15家在沪书店及2家南京书局参与了中文学科讲义的出版。从讲义出版数量和出版机构的数量看,两大核心区可谓平分秋色。此外,具体到某部讲义的出版,笔者发现,极少有教师会突破这一地域界限,也就是说很少有南片教师将讲义送到平津地区书店出版,或是北片教师寻求与上海南京各书店合作出版讲义。这既说明讲义出版依赖编著者与书店之间比较熟悉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也不难看出,当时中文学科全国性的学术圈并未形成或并未发展到成熟阶段,这才造成了学科著作出版如此明晰的区域划分。下面以列表方式对众多中文学科讲义分散出版的状况做一呈现。

表3 北平地区(含天津)中文学科讲义出版情况简表[20]

表4 上海地区(含南京)中文学科讲义出版情况简表

续表4 上海地区(含南京)中文学科讲义出版情况简表

4 大学讲义集中出版的背后

各大学丛书、大学教科书与教学参考书、分散出版的学术著作,三者共同构成了上世纪20年代中后期到30年代末的讲义出版高峰。90余种中文学科讲义借此得以正式出版,成为学科奠基性著作。出版高峰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社会文化思潮的影响,高质量稿本的积累,高等教育的影响扩张,阅读人群和阅读需求的扩大,出版商的经营策略,印刷技术的提高等等,都有积极推动作用。笔者认为有两点尤其值得关注。

其一是讲义正式出版前独特的传播效应。讲义的对象首先是高校学生。教师将编印的讲义发给随堂听课的学生,获得讲义的学生其实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现下的学习者,同时也是这一专业潜在的研究者和从业者。在高等教育并不普及的民国时期,多数学生毕业后都将从事学术研究和专业教育,他们在课堂上听老师对讲义的讲解,其实是在接受一种深度传播。讲义在他们的脑海中已经与专业教育紧紧联系在一起,当他们毕业开始从事专业教育后,自然会遵循课堂讲义的套路,甚至选择自己学过的讲义用作教本或参考书。那实际是对讲义的又一次传播。

其二,从校内传播到正式出版蕴含的意义。这一转换,不是简单的形态变化,讲义出版高峰的背后其实蕴含着民国一代知识分子破除狭隘门派观念的局限,逐步接受知识公共化的思想历程,这一思想历程也是出版高峰能够出现的最重要的主观因素。

民初,虽然教学方式已由传统的开门授徒转变为新式课堂教学,但教师的教育心理并未随之彻底转变,“我的知识仅传授给我的学生”的观念仍普遍存在。这一观念突出表现之一就是教师对讲义出版的控制,即讲义仅限于在自己的课堂上使用,拒绝将讲义正式出版使其内容成为公共知识的一部分。即使到了1926年,讲义出版已渐成风气,仍然可以看到这样的呼吁:“我希望诸大学的教授以及国内学者、专家,尽量把穷年累月努力的结果公表出来,不要把学术视为私有。我希望国立编译馆的主事人,多多编译些适于我国情形的大学教本或参考本。”[22]可见知识私有化观念在大学教育中影响之深。传统的知识占有观念直接影响了学科的现代发展,抑制了学术圈的形成。因此民国政府教育部也着力改善这一状况,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将成果、著作出版与教师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通过经济手段扭转教师观念。

1928年中央教育法令中颁布了《大学教员资格条例》,条例将大学教员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等,并对每等教员的任职条件、激励机制等作了规定。其中每一等教员任职资格中都列有对“特别成绩”“成绩突出”的激励机制。那么所谓“成绩”指的是什么呢?该条例第三章为“审查”,要求报送的审查材料包括“履历、毕业文凭、著作品和服务证书”[23]四项,可见成绩专指“著作品”。国家的教育政策在大学中也得到了普遍执行,查看1930年各大学教师聘任规则,对著述均有要求。例如《北京大学所订教员资格》[24],要求的教授资格第一条即是“在学术上有创作或发明者”,副教授资格的第一条为“对于所任学科有专门著述者”;《北平师范大学所订教员资格》要求“教授以国外留学在著名各大学得有学位者为主,此外教学经验及著作均为重要条件”[25]。类似的要求还出现在清华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暨南大学、中山大学等学校的教师聘任资格规定中。

nlc202309051407

将著作出版纳入教师评聘体系,在教师充分职业化的时代里,其影响是巨大的。教师们既为学术荣誉努力,也需为稻粱谋,就要不断寻求著作出版的机会,使用多年的授课讲义无疑是最理想的出版稿本。这种主观上的转变成为讲义出版高峰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由民初的只为自用拒绝出版,到二三十年代纷纷主动贡献讲义予以出版,从教师心理看,都是出于对学术成果的珍视和对个人生计的考虑,相同的心态,却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效果——国家政策推动下的教师职业化进程成为教师行为的主导因素。

注 释

[1]本馆四十年大事记(1935).商务印书馆九十五年:我和商务印书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687

[2]张树年.张元济年谱[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1:155

[3]柳芳.胡适教育文选[M].北京: 开明出版社,1992:77-78

[4]周作人.五四之前[M]//周作人.知堂回想录[M].石家庄: 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426

[5]梁漱溟.印度哲学概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1

[6]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M] .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1-2

[7]陈大齐.八十二岁自述.陈大齐先生专辑[M].海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海盐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1988:4

[8]包华国.清华丛书之具体办法[J].清华周刊,1924(10):10

[9][17]吴永贵.中华书局与中国近代教育:1912-1949[D].武汉:武汉大学,2002:185-186

[10]商务印书馆编印大学丛书[J].浙江图书馆馆刊,1933(2):167

[11]表1是笔者在搜集整理民国各大学中文学科讲义施用、出版、存藏等情况的基础上,参阅民国出版史资料,尤其是商务印书馆出版年鉴整理而成。

[12]王云五.岫庐八十自述[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84

[13][15]商务印书馆印行大学丛书章程.转引自吴永贵.民国出版史[M].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475

[14]梁鉴立.对于商务印书馆大学丛书目录中法律及政治部分之商榷[J].图书评论,1933(3)

[16]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馆与新教育年谱(上册)[M].南昌: 江西教育出版社,2008:392

[18]世界书局.世界书局图书目录[M].上海: 世界书局,1939:20-28

[19]表2是笔者在搜集整理民国各大学中文学科讲义施用、出版、存藏等情况的基础上,参阅民国出版史资料,尤其是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三家出版大学教科书较多的出版社同期图书出版目录整理而成。

[20] 表3、表4之技术路径如下:首先借助校史资料,整理民国各大学中文学科师资与课程开设情况;随后查阅开课教员的年表、年谱、传记等史料,了解其著述情况,重点关注讲义整理出版的有关线索,建立起课程、讲义、著作出版之间的联系;最后通过翻阅著作序跋、学科史料和回忆录等材料进行验证,整理成表。

[21] 1926年4月,北新书局因在其出版刊物《语丝》上刊发鲁迅的文章《纪念刘和珍君》被北洋政府查封,但不久北洋政府即告垮台,查封也就不了了之,北新书局仍正常营业。1926年6月,北新书局在上海开设分部,北平、上海两地经营,直到1928年底书局全部迁往上海。因此本文以“(北平)北新书局”和“(上海)北新书局”加以区分。

[22]华超.大学教育用书问题评议[J].教育杂志,1926(3):3

[23]中央教育条例(甲)[J].大学院公报,1928(1):1-3

[24][25]论我国大学教员任职资格与聘任标准[J].高等教育季刊,1941(9):57

(收稿日期:2015-01-09)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篇9

20世纪30年代文化论战的现代思考

“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主义逐渐消遁后,文化保守主义思潮渐渐抬头,一些在“五四”时期曾经呐喊、曾经叱咤风云的.知识分子由外表的激进转向了更内在、更理性的思考。然而,作为一种思想潜流,西化还是文化保守,这西种不同的文化取向仍然……

作 者:尤小立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管理学院刊 名:江海学刊 PKU CSSCI英文刊名: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年,卷(期):“”(5)分类号:关键词: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篇10

一、新女性不同的抗婚方式

1. 以死寻求自由人生。

面对封建包办婚姻, 有些女性不愿屈服, 可是又无法挣脱封建婚姻的枷锁, 便毅然选择了一条与封建婚姻同归于尽的道路——自杀。

当反抗封建婚姻不成, 走投无路之时, 有些女性选择了在结婚当天自杀。如1922年4月12日的《大公报》上一篇《新妇自缢》的报道:一位徐姓女学生从小就由父母指定了婚姻。由于两家是世交, 毁约很难。结婚当日, 该女生“大哭大闹……花轿临门, 徐女孰不上轿。”而等抬至男方家“新娘已自缢气绝矣”。宁愿与封建婚姻同归于尽, 她们也不愿踏进封建婚姻的大门。

还有些女性在已有恋爱对象, 但父母另为其指定婚姻, 在反抗不成的情况下, 选择了自杀。如1922年3月10日的《大公报》报道:“黄某之女丽英, 毕业于省城师范学校。因受新思潮, 在肄业其中, 已与某机关科员李某自由结婚。适至毕业归里, 知其父已另行字人。以为欲尊父命, 则情人难舍。否则木已成舟, 无计可施。”无奈之下, 该女生“竟自吞洋火头多数, 以致毙命”[1]。

2. 逃出封建家庭牢笼。

逃出封建家庭牢笼是又一类向封建势力抗争的新女性。当青年女性发现封建家庭已没有婚姻自由的希望时, 逃婚, 便成为最直接的反抗方式。

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新女性不满意父母为其择取的配偶, 而解除婚约的路又走不通, 许多女性便选择了逃走。如1923年3月5日的《大公报》的报道:一位北京的女性, 父母将其许给一只眼睛失明的男子为妻。该女子坚决不同意, 劝其父母退婚, 但其父不同意。该女子“现已急气成疯。竟于日前潜逃无踪”[2]。

有些封建家庭为防止女性逃婚, 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但新女性还是克服重重困难, 想尽各种办法逃出封建家庭。如1923年6月2日《大公报》的报道:一位女士从小便有父母指定了婚姻。“彼时以年幼无知。不能有所主张。及将长, 始知专制婚姻自由之非。”遂要求退婚, 在其父母不准许, 且对其进行监视, 不准许外出的情况下, “因之决然舍去此恶家庭。遂于本月某日乘机逃出”[9]。

3. 勇敢借助法律武器。

当单靠自身力量没有办法解除封建婚约、获得婚姻自由时, 不少女性还不惜与父母决裂, 通过诉诸法律, 与父母对簿公堂以求解决。

自国民政府北伐以来, 国民政府通过了一些较符合男女平权的法律, 如1926年1月16日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妇女运动决议案》, 其中第9条甲项第4款规定:根据结婚离婚绝对自由的原则制定婚姻法;第5款规定:保护被压迫而逃婚的妇女[3]。1928年9月1日一项判例否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预定婚约的权利;如子女年幼时, 父母为之定亲, 子女成年后, 有一方不愿履行婚约, 他造不得反对解除婚约[4]。

在男女相对平权的法律面前, 不少新女性便拿起法律这一有效武器, 争取自己的权益保障。如1928年, 一位名叫孙小妹的女子, 在工厂做工时, 与一同事发生恋爱。于是出走以反抗父母指定的婚事。其父母便状告该同事诱拐其女儿, 而孙小妹却出面起诉, “乃父顽固, 不合潮流所趋, 请求维持其自由恋爱之婚姻”。

4. 积极寻求外界援助。

在强大的封建势力面前, 有些新女性还积极地寻求外界援助, 依靠团体组织的力量赢得斗争的胜利。一些妇女协会、学校与社会舆论在新女性逃出封建家庭、追求婚姻过程中, 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天津特别市妇女协会, 就曾经救济过不少反抗封建专制婚姻, 试图逃出家庭牢笼的女性。如1929年9月9日的《大公报》上一篇《预支的婚姻》的报道:一位还未成年的女性, 拒绝婿家迎娶, 在其婆家强迫同房的情况下, 逃往妇协求助。“昨日下午妇女协会将弱女子范环子送交救济院请暂为收容教养”。

除妇女协会外, 这一时期, 学校在帮助新女性解除包办婚姻, 获取婚姻自由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天津达仁女校就曾全力支持一位叫周仲铮的年轻女子摆脱封建婚约, 获得婚姻自由。家人为她指定婚姻。她在受到新思想的启发后, 写信给该校校长, 恳请达仁学校相助。在学校的帮助下, 经过几个月的僵持与沟通, 终于获得婚姻自由[5]。

总之,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 都说明20世纪二十年代的新女性对封建包办婚姻不再逆来顺受, 她们以自己的不同方式, 敲响了封建包办婚姻的丧钟, 踏上了一条追求婚姻自由的自我解放道路。

二、新女性不同抗婚方式局限性的分析

20世纪二十年代, 虽然新女性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抗婚, 但是在当时的黑暗社会环境之下, 每种方式都有其局限性, 下面分别对其进行分析。

1. 要得自由并非“死”路一条。

“不得自由我宁死”。自杀现象固然反映了新女性坚决与封建传统婚姻抗争到底的决心, 但是自杀毕竟是一条较为消极的反抗方式, 并不值得提倡。

新女性为追求婚姻自由而选择自杀, 也引起了当时的知识分子的思考。当时的一些刊物专门刊发青年自杀专栏, 建议青年女性不要视旧制度为洪水猛兽, 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当一条路走不通的时候, 可以选择其他路径, 并非只有“死”路一条。而且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婚姻幸福只属于人生幸福的一部分。即使婚姻不如意, 也万不可“轻生”。惨烈的事实一方面反映出当时新女性抗婚过程中面临的社会环境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说明部分所谓的新女性还未完全跳出传统女性的巢臼, 她们虽然意识到应该追求婚姻自由, 但就追求方式而言, 与传统女性相比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2. 逃出封建家庭牢笼, 又陷社会无形巨网。

以抗婚出走追求新生的女性, 反映出新女性与封建家庭决裂, 挑战封建婚姻的勇气。但是我们也要看到, 在20世纪20年代, 逃婚后的女子逃走后, 其生活情形却不容乐观。她们不仅要承受双方家庭的压力, 所面对的社会环境论对逃婚女性而言, 也是异常黑暗。而逃婚后, 因经济落魄、遇人不淑、社会上的冷嘲热讽, 也使逃婚女性往往陷入困苦境地, 遍尝生活辛酸。如《民国日报》记叙了一位逃婚的女大学生, 逃婚后, 只身负笈来京, 但家中断绝了其经济来源, 不但无学费可缴且生活都成问题, 求助于亲戚, 亲戚“又因什么男女授受不亲, 有嫌疑难犯的缘故”不予接济。在“患气痛已一周, 未进饮食者五日夜”的困境之下, 企图自杀。幸亏友人及时发现进行制止。彼乃痛哭‘社会杀我’……“家中父亲与嫡母 (万与其弟系庶出, 母已死) , 已不认伊为女……旋又有夏姓妇人讽其结交男友, 益为悲愤, 受此种种之刺激, 遂决心自杀。”[6]

3. 自由平权法律如空文, 法律实际判决不公允。

虽然国民政府制定了一些较符合男女平权的法律, 在保障女性争取婚姻自由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若干案例的实际判决却反映, 女性的婚姻自主权不但被忽略, 甚至以法律的名义剥夺, 而父母尊长的横加干涉却得到法律的认同和支持[7]。所谓的自由平权法律如一纸空文一样。

如《生活周刊》上一篇“女学生解除婚约败诉”的报道:“沈琔如则壮诉解除婚约, 认为此种婚姻未得本人同意……第一番结果, 判决婚姻有效。沈琔如败诉后, 心犹不甘, 又向苏州高等法院上诉, 而第二审沈沈琔如仍然败诉, 判决确定。”[8]

还有一名纱厂女工金招弟, 与同厂男工顾德明相恋。但招弟已被父母许给他人。为争取婚姻自主, 逃至顾德明处, 并请律师通告和顾结为夫妇。其母强行将金领回家, 并强迫其服从指定的婚姻。顾德明起诉地方法院, 请求确认与招弟的婚姻有效。但法官认为, “照原告主张之自由婚约完全不合自由之真谛, 谓为自由恋爱则可, 谓为自由婚姻则不合, 故判决原告之诉驳斥”, 并由顾德明承担讼费[9]。

缺乏了法律的有力保障, 女性解除婚约之路无疑受到严重阻碍, 女性婚姻自主权问题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父母主婚权的束缚。

4. 团体力量虽坚固, 遭遇强大黑暗势力亦弱小。

虽然学校、妇女组织在帮助妇女反抗婚姻自由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因为封建势力的顽固不化, 一些妇女组织因为宣传妇女解放、调解家庭纷争也曾引起了许多农工男子的不满, 出现了妇女协会被围攻、其成员被伤害的状况。

有些男性认为妇女运动, 是单以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为目的, 妇女协会是保障妇女离婚的机关, 乃组织男子协会作为对抗[10]。如1927年3月14日, 汉口市一群男性工人, 在劳工总会, 举行示威运动, 高呼“打倒妇女协会”。高喊:“自从国民党到来以后, 宣传妇女解放、恋爱绝对自由, 使我们的妻子常常彻夜在外留恋往返。由于妇女协会确认此种妇女解放, 毁掉了我们的家庭, 我们要求妻子回复旧日习惯。”[11]另外, 湖北农民协会曾数次围攻妇女协会, 河南的农民更是发生多次屠杀妇女运动工作人员的惨剧[12]。

在强大的黑暗势力面前, 作为女性坚强后盾的团体力量, 也显得那么弱小而无助。

20世纪二十年代的新女性为了追求婚姻自由, 她们大胆抛弃了“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以各种方式勇敢地起来反抗。从自杀到抗婚出走, 再到诉诸法律, 借助外界援助, 被五四运动惊醒的新女性逐步跳出封建包办婚姻的桎梏, 以越来越进步的方式向封建包办婚姻发起了挑战。如果说自杀还属于比较消极的反抗方式, 那么抗婚出走已说明新女性已经有勇气与封建家庭决裂, 走上一条寻求婚姻自由的新路。而诉诸法律、借助外界援助, 则说明新女性已经改变单枪匹马的斗争方式, 以较强的法律意识, 通过借助法律武器、团体组织的力量赢得斗争的胜利。

但自杀现象的增多、逃婚女性面临的艰难生存环境, 法律对女性婚姻自主权的不力支持以及封建势力对妇女组织的残酷打击都昭示着黑暗势力的异常强大, 新女性的每条抗婚之路都是那么艰难。婚姻问题涉及社会的法律、制度、观念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要实现女性的真正婚恋自由, 取决于整个婚姻环境的进步, 譬如法律制度的健全、婚姻自由观念的深入人心、女性经济地位的独立等等。女性婚姻自由权的获得, 还需要女性自身和社会做长期而艰苦的努力。

上一篇:ERP电力企业论文下一篇:军工企业资本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