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绿色贸易壁垒十篇

2024-09-04

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篇1

恶性的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而行贸易保护之实, 目的在于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或是严苛的环保标准, 限制或阻止发展中国家和特定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这在国际贸易中要加以抵制和防范的。

二、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发展现状分析

(一) 纺织品服装出口对我国贸易顺差的作用显著

(二) 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占全球纺织品服装出口额的比重

(三) 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市场集中度仍较高

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主要集中在美欧日三大市场。虽然入世后有下降的趋势, 但是总体的比重仍然高于50%。美欧日所设定的绿色环保标准和使用的绿色壁垒手段较为复杂和频繁。要想真正的解决的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恶性绿色壁垒问题, 必须首先解决这三大出口市场上的恶性贸易壁垒问题。

三、恶性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

(一) 发达国家保护本国民族产业的结果

由于全球性的生产过剩短期内在本国无法消除, 发达国家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而采取“奖出限入”的贸易政策。近些年主要发达国家经济疲软, 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却不断加速, 依靠低成本优势并通过出口补贴等手段挤占了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劳密型产品市场, 发达国家形成贸易逆差。为了扭转贸易逆差和保护本国的劳密产业, 发达国家就打着环保的幌子进行恶性的贸易壁垒。

(二) 相关国际贸易规则和协定的漏洞

大多的贸易规则只是提出需要遵循的一般指导原则或权衡尺度, 没有一个专门用于调节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协议。所以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设立的条款并不是很明确, 发达国家就利用这些不完善之处来进行贸易保护主义。

(三) 低碳经济时代下, 绿色环保是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 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提高

尽管绿色纺织产品的价格比普通纺织品要高出20~30%, 但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消费者仍乐意购买。因为发达国家科技水平先进, 人们生活和消费水平日益提高, 消费者往往具有强烈的绿色环保意识。他们在选购产品时, 会将产品的绿色标志、环保标志等考虑在内。所以这一趋势为恶性绿色贸易壁垒披上了合法和合理的外衣。

四、恶性绿色贸易壁垒的抑制效应分析

(一) 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贸易量减少, 出口价格提高

MD代表进口国的进口需求曲线, XS代表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供给曲线。市场上的供求均衡点为E, 此时纺织品的价格和数量固定在PE和QE。若进口国实施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中国纺织品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 必须满足绿色壁垒在检验、测试、认证、评估、审计等方面的要求, 这使纺织品产品的成本大大增加, 这时供给曲线XS变为XS*。假设MD不变, 则纺织品出口价格上涨变为P1, 出口量减少为Q1。

(二) 出口贸易条件恶化

商品贸易条件指数T= (Px/Pm) *100 (Px代表出口商品价格指数, Pm代表进口商品价格指数) 如果商品的贸易条件指数大于100, 贸易条件得到改善;如果贸易条件指数小于100, 则贸易条件恶化。由于恶性贸易壁垒使得出口纺织品技术标准提高后, 将使国内生产企业不得不使用更昂贵的原材料和投入更多的生产成本, 从而导致纺织品原材料进口价格的上升, 进而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价格会上升, 价格优势被削弱, 贸易条件会进一步恶化。

(三) 整个社会福利水平降低

在实行绿色贸易壁垒之前, 出口价格为P1, 需求量为Q1, 供给量为Q2, 出口量为Q1Q2。现在进口国实行绿色贸易壁垒, 由于纺织品滞留国内导致供给量增加, 国内市场的价格由Pl下降到P2, 需求量由Q1增加到Q3, 而供给量却由Q2下降到Q4, 出口量也减少为Q2Q4。此时消费者剩余增加量为ACP1P2, 而生产者剩余将减少BDP2P1。这就直接导致ABDC的福利净损失, 而这种损失又难以得到补偿, 整个社会福利水平下降。

五、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应对恶性绿色贸易壁垒的策略

(一) 宏观层面: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

1、健全环境贸易立法和环境贸易管理体制, 加强执法2、扩大内需, 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国内市场环境, 实现外需和内需的平衡3、给予纺织品服装企业绿色补贴, 同时给予金融和政策支持4、利用WTO的相关规则和法规, 对于恶性绿色贸易壁垒坚决的回击。

(二) 中观层面: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和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由于实行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家经常变更各种标准, 这就需要成立专门机构, 充分研究收集主要纺织品出口国的环境法规与环境标准的最新情况, 建立信息数据库。给予企业及时的信息资讯, 通过网络向出口商发出风险预警, 这将会很大程度的避免由于未及时了解最新资讯和各项标准的变化而带来的损失。

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加强行业的自律精神, 避免恶性竞争, 保护好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市场秩序的维护不能仅仅靠法律来维持, 还需要行业协会发挥作用, 所以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引导, 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利用协会的力量通过谈判或其它方式来积极应对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三) 微观层面:利用企业自身的力量

1、积极开展绿色营销:通过改善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进行绿色广告宣传来增加出口。

2、实行国际市场多元化战略:根据自身的产品优势, 积极地寻找替补市场, 开发那些尚未设置环保标准或是进入门槛较低的国家的市场, 降低对于美欧日的市场集中度, 将部分市场转移到一些不发达的国家, 这样不仅可以降低对于单一的国际市场的外贸依存度, 而且可以开辟新的国际市场, 也给中国纺织企业达到国际标准的环境门槛争取了一个缓冲期。

3、推动纺织品服装企业的产业集群和产业技术升级: (1) 培育和重点扶持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 引导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2) 加大力度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 开发高性能的功能型纤维和高附加值产品 (3) 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发展产品设计, 创意等产业, 打造绿色环保品牌, 引导消费者购买自主品牌。在扩大国内外市场的同时, 也能更好的回击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4、积极申请“双绿色认证”即获得ISO14001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是提高纺织品环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因而可以更好的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高标准。

参考文献

[1]王力, 纺织品出口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探讨[J].财会研究.2010 (20)

[2]崔鸽, 恶意绿色壁垒的判定及其应对措施[J].河南科技学院, 2010 ()

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篇2

一、WTO与相关国家绿色壁垒立法状况

环境卫生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各国贸易的影响是重大并深远的。WTO规则及相关国家的绿色壁垒立法 (尤其是发达国家) , 迎合了公众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潮流, 受到公众的广泛支持, 这使其极易被一些发达国家利用成为保护其贸易政策的实施载体。

(一) 西方发达国家有关绿色壁垒的立法倾向

当今绿色壁垒措施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各国国内法规制措施, 主要贸易国家此类措施的影响举足轻重。美、日、欧盟等国家早已关注由国际贸易带来的环境、技术问题, 绿色壁垒正是它们选择的兼顾贸易与环境的方式, 近十年来, 发达国家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在不断制定和完善自己的环境和技术法规的同时, 设置重重绿色壁垒, 使发展中国家难以逾越。立法主要呈现出以下倾向:

第一, 利用环境因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将立法综合化。主要表现在:首先, 技术性贸易措施与反倾销等与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相结合, 这方面以环境要求历来超前的欧盟表现得最为突出, 继2002年制订打火机CR标准夹杂专利问题和反倾销问题之后, 欧盟又于2003年1月9日颁布《关于限制用含砷防腐剂处理的木材用途》的指令, 规定输往欧盟的木材及木制品除加铬砷酸铜CCA外, 不得使用其他含砷防腐剂, 凡用CCA进行防腐处理的木材及木制品不得用作居家结构材料及经常与皮肤接触的器材;其次, 综合性技术贸易措施与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相结合, 比如新西兰对生物食品和鸡蛋、鸡肉等农产品, 不仅规定严格的评估、批准及标签制度, 而且对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检验检疫方法, 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削弱了国外产品的竞争力;再次, 政府组织限制措施与非政府组织限制措施相结合, 典型的如美国, 在美国除联邦政府有技术标准立法权外, 还有400多个非官方机构能够出台技术标准, 使得外国商品出口到美国需要满足许多条件, 任何一项条件不合格都可能使产品被拒之门外。这种综合化立法本身, 对外国产品而言足以构成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凭借其繁复多元的重重阻碍, 通过削弱进口产品竞争优势而有效地构筑起一道严格市场防线。

第二, 环保和技术检疫标准越来越严, 有从任意性立法向强制性立法转化的趋势。这种转变当属美国最为明显。例如ISO14000所确立的各种环境标志认证、HACCP认证等都属于自愿性措施, 生产者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申请认证, 但美国规定自1997年12月18日起, 所有对美国出口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并运行HACCP, 这就将HACCP从原来生产企业自发的安全卫生控制行为演变为官方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强制性要求。欧盟立法也存在这种转变, 例如“追溯制度”。这项制度本是在疯牛病爆发之际, 为保护动物在跨境交流中的健康制定的, 但随着人们对饮食健康的重视和对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保护, 这项制度逐渐被强化, 以确保所有的食品、饲料和动物可以在“从农场到餐桌”的任何环节中被追溯到, 法律强制的范围明显扩大。

第三, 以完善国内环保法规为由, 制定越来越高的产品环保和技术检疫标准。近年来, 西方发达国家非常注重修改和提升自己的环保法规, 环保标准的变动频率也逐年加大, 这与发达国家借高标准来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目的是密切相关的。例如, 在农产品方面, 欧盟对中国的茶叶检测标准中, 禁止使用的农药从旧标准的29种增加到了新标准的62种, 部分农药标准比原来提高了100倍以上;日本对大米的检测项目竟然已达102项, 并采用“肯定列表制”提高了农产品进口的技术门槛。另外, 2004年5月, 日本对《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 在禁止传入的动物疫病名单中加入了57种新的动物传染病, 禁止携带这些疫病的肉类进口和作为食品出售, 并禁止加工、使用和存贮。在纺织品行业, 欧盟通过立法对纺织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 包括纤维生产、棉花种植和处理, 产品的加工和制造 (纺、织、印、染、洗、烫及整理) , 消费者使用等都提出了高标准的具体要求。欧盟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REACH1法规, 它取代欧盟原有的《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指令》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 对欧盟市场上和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强制要求注册、评估和许可, 实施安全监控。这使许多国家的许多产品将在欧洲市场上消失, 达到了保护成员国相关产业的目的。可见, 发达国家依仗其在世界范围内经济、技术实力, 得以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运用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其绿色壁垒门槛之高、规制之森严, 是一道发展中国家难以逾越的障碍。

(二) WTO规则中有关绿色壁垒的“环保例外权”

各国经济与技术发展水平不一致, 使得技术与环保标准参差不齐, 这给倡导自由贸易的WTO多边贸易规则带来极大冲击。WTO关于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的原则, 主要体现在GATT第20条 (b) 款和 (g) 款的规定, 它赋予了各成员“环保例外权”, 即“不对情况相同的缔约方构成武断的、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不对国际贸易构成隐蔽的限制”, 任何缔约方都有权采取“为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或“为国内限制生产或消费的措施相配合, 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 另外《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TBT协定) 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SPS协定) 等协议中也规定了与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以及环境保护有关的条款。

WTO各规则旨在遏制各国环保、技术领域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明确自己的环保目标, 以保证多边贸易的正常运行, 其在规制目标、价值取向、权利义务配置等主要方面都意图最大限度地顾及各成员的利益要求, 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平。但由于不同国家在国际贸易舞台上的地位悬殊, WTO规则的原则性往往会被贸易强国利用为贸易保护的工具, 将保护环境的措施变为阻碍贸易的壁垒。例如, GATT第20条有关“环保例外权”的规定意味着允许成员采取“保护人类与动物健康和生命的措施”、“基于养护可用尽的天然资源保护”为目的, 可以被各国援引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使相关国家的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发达国家就是利用了WTO规则规定不明确的漏洞, 以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 通过蓄意制定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不能接受的环保标准, 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的进口, 从而达到贸易保护目的而设置贸易壁垒, 导致了绿色壁垒在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下的滥用。另外, WTO的有关环保、技术规则条款, 会更有利于发达国家, 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贸易地位的悬殊, 使得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 发展中国家的商品难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可见, WTO有关环境规则的原则性和不确定性容易被某些成员滥用, 为各国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契机。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性质

综上, 不论是国际公约还是相关国家的国内立法, 其中有关“绿色壁垒”的规定都会给一些国家可乘之机, 使绿色壁垒的“两面性”的特点愈加突出。作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手段, 绿色壁垒具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 隐蔽性。WTO环保规则给发达国家制定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留有很大空间, 发达国家以保护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 利用WTO规则的原则性和笼统性, 制定越来越高、越来越严的环保和技术检疫标准, 给绿色贸易壁垒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对他们认为会危及环境与健康的产品实行“名正言顺”的限制或制裁。

第二, 歧视性。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 无论是经济还是技术都较落后, 难以达到发达国家提出的环保和技术标准。而发达国家往往无视这一点, 在对外贸易中制定一些远高于其国内标准的环保、技术标准, 使发展中国家难以适从。而规则的实施在很多环节上都体现了变相的歧视, 如, 美国2003年10月颁布的《食品注册条例》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草案, 要求所有进口产品必须是纯净、完整、食用安全并在清洁卫生的条件下加工而成, 所有产品必须包含内容丰富、真实的标签, 但对国内食品行业的产品成分或标签形式却没有规定得如此详尽。发达国家还会针对自身和他国贸易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贸易措施, 有意限制某些国家产品的输入, 人为扭曲国民待遇原则, 这就导致国际贸易的不平衡性, 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难以进入发达国家, 这对发展中国家发展国内产业, 提高技术水平是相当不利的。

第三, 不合理、不公平性。发达国家在设置绿色壁垒时, 是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 对发展中国家的实际状况却全然不顾。事实上, 对人类环境造成破坏最多的并不是发展中国家, 恰恰是发达国家利用经济技术优势通过贸易扩张发展经济时造成的, 当年他们所需要的许多重要资源几乎都从发展中国家进口, 这使许多发展中国家被掠夺性地开发自然资源, 造成国内自然资源的严重破坏。此外, 发达国家还将其国内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大幅提高, 使他们之间在科技水平和环保标准上的距离不断拉大。而今, 在发展中国家可以扩大贸易的时候, 发达国家又以保护环境的名义, 以自己的标准, 通过立法的方式, 制定各类严格的强制性的环保技术标准, 把环境污染和环境治理的责任推给发展中国家, 而不考虑后者的实际发展水平, 是不合理也不公平的。这种貌似公平, 实际不平等的环保技术标准, 必然增加发展中国家的治理负担, 使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的市场外, 致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状况不断恶化。

第四, 自由裁量性。包括WTO规则在内的有关绿色壁垒的国际条约、公约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大量具可操作性的规定是靠各国国内法来制定的。以WTO有关环保立法为例, 它们在为维护和改善全球环境, 促进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 也赋予了各国为保护环境而采取措施的合法性, 因而我们就不难想像规则本身同样留有极大的解释空间。WTO规则条款都突出强调成员的“环保例外权”, 而缺乏有效的、明确的约束性规范, 所以各国在实施“绿色壁垒”时, 对所谓, 必须非歧视地实施该类措施;以科学为依据;以国际标准为基础来制定和实施该类措施;仅在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必需的限度内实施;不得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等, 都没有清晰的概念界定。对什么样的标准被称为国际标准, 而不能理解为发达国家自己设立的标准?什么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属于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必须”采取的措施, 而不属于滥用?也均无具体的衡量标准。使得这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很大的弹性, 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者很容易以此树起一道道“绿色壁垒”, 使发展中国家防不胜防跌入“陷阱”, 典型的如, 美国1991年禁止从墨西哥进口金枪鱼及制品案, 及1996年依据其609条款的“海虾和海龟案”, 都显现其滥用“环保例外权”行使贸易保护主义给发展中国家出口造成的巨大威胁。另外, 绿色壁垒的技术性很强, 一些法律法规由某一方面的专家制定、解释, 甚至协助实施, 这些都给制定者留下了充分的自由裁量的余地, 他们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利益需求, 通过立法和司法限制一些国家或某类产品的进口。

综上所述, 绿色壁垒的“两面性”是显而易见的, 它在推动世界各国环境保护与技术标准立法的发展与进步, 抑制全球环境的恶化的同时, 由于标准的不确定, 常被一些发达国家利用为其保护贸易的工具, 进而使绿色壁垒保护环境的初衷发生了质的变化。发展中国家要辩证地认识“绿色壁垒”, 正确的判断其合理与否, 并依据自己的国情在各个主要的环保领域建立起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 摆脱贸易困境, 真正增强自身跨越壁垒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朱京安:“我国绿色壁垒的制度缺位及西方国家的立法趋向”[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报》.2006 (11) ;

[2].肖冰:“析WTO规制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实效性缺乏”[J].《现代法学》.2008 (6) ;

[3].岳瑞芳:“绿色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J].《现代商业工业》.2007 (12) ;

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篇3

一、技术壁垒的概念

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也称技术性障碍,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技术性措施。它主要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本国市场的目的。从表现形式来看,技术壁垒主要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

构成技术壁垒的实质性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安全标准:是指那些以保护人类和国家安全为理由而采取的限制或禁止贸易的措施。2、卫生标准:是指以人类健康为理由对进口动植物及相关产品实施苛刻的卫生检验检疫标准,以限制或禁止商品进口的贸易措施。3、包装标识:主要是通过对包装标识进行强制性规定来达到限制或者禁止进口的目的,它是技术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4、信息技术标准:是指进口国利用信息技术上的优势,对国际贸易信息传递手段提出要求,从而造成贸易上的障碍。

二、绿色壁垒的概念

绿色壁垒亦称环境壁垒,实质上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房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均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可以达到,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则很难达到。2、多边环境协议。目前,国际上已签订的多边环境协议有150多个,其中近20个含有贸易条款。特别是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将禁止受控物质及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这些受控物质大部分是基础化工原料,如制冷剂、烷烯炔化工产品,用途广泛,因此影响面非常大。随着多边环境协议执行力度的增强,其对贸易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3、环境标志。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及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0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汲取发达国家多年环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并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得到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界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5、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而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对此,发达国家以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为理由,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最近美国就以环境保护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了反补贴起诉。这种“绿色补贴”壁垒有日益增加之势。

三、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产生的原因

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的产生是国际经济、社会、科技不断发展的产物,分析原因最主要的在于以下几点:

1、社会进步及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安全健康意识空前加强,越来越关心产品对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影响。2、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关心赖以生存的地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新贸易壁垒的日益增多与传统贸易壁垒受到约束关系很大。传统贸易壁垒如关税、许可证和配额等的使用不仅会受到国际公约制约和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且也易遭到对等报复。因此,这些传统贸易壁垒措施将来的发展空间不是很大,这就为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4、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手段。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产品,涉及的技术问题较为复杂,容易形成新贸易壁垒。5、近几年,主要发达国家因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有重新抬头之势,随着传统贸易壁垒作用的弱化纷纷寻求新贸易壁垒,以保护其国内产业。

四、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的特点

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有如下特点:1、双重性。新贸易壁垒往往以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理由,其中有合理的一面;然而新貿易壁垒又往往以保护消费者、劳工和环境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从而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进行有意刁难或歧视,这又是它不合理的一面。这些负面的东西有时以至于混淆是非,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2、隐蔽性。传统贸易壁垒无论是数量限制还是价格规范,相对较为透明,人们比较容易掌握和应对。而新贸易壁垒由于种类繁多,涉及的多是产品标准和产品以外的东西,这些纷繁复杂的措施不断改变,让人防不胜防。3、复杂性。新贸易壁垒涉及的多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国内政策法规,它比传统贸易壁垒复杂得多,涉及的商品非常广泛,评定程序更加复杂。4、争议性。新贸易壁垒介于合理和不合理之间,又非常隐蔽和复杂,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达成一致的标准难度非常大,容易引起争议。

五、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的发展趋势

随着新贸易壁垒的出现和发展,贸易壁垒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传统贸易壁垒逐渐走向分化,其中的关税、配额和许可证等壁垒逐渐弱化,而反倾销等传统贸易壁垒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存在并有升级强化的趋势。以技术壁垒为核心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的新贸易壁垒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将逐渐取代传统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主体。

总之,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正在发展中,对国际贸易,当然也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我们应当密切注视其发展趋势,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以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作者单位 :锦西石化分公司)

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篇4

摘要:欧美金融风暴后,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为保护国内企业利益,欧美国家政府加大贸易管制措施的力度,抵制外国产品的进口与竞争。由于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容易引发贸易争端而不便采用,世界各国开始探索并推行新型的更具隐蔽性的非关税壁垒措施。绿色贸易壁垒便是发达国家近年来采取的最为有效的非关税措施之一,而我国因此遭受的损失也十分巨大。纺织品、食品、机电产品等所有优势出口产品基本都遭遇到欧美的绿色贸易壁垒,其影响甚至已经超出反倾销带来的影响。本文将对绿色壁垒的具体措施进行分析,论述其成因与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企业和政府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贸易保护 绿色壁垒 环保要求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贸易自由化是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主流,但在现实的国际贸易中,基于本国利益的考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对外贸易活动会采取贸易管制措施,这些干预性的贸易管制措施基本可分为关税措施与非关税措施两大类。随着关税措施的实施空间不断降低,非关税措施逐渐成为各国实施贸易战略最有效的工具之一。世界贸易组织(WTO)研究专家约翰杰克逊说过:人们具有极大的聪明才智,设想出各种各样细致和明确的方法,禁止竞争产品的进口,而任何新创造的措施很快会被推广。【1】当今国际贸易环境中,各国政府和企业都在应对与日俱增的非关税措施。而在这一过程中,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已成为最易受到非关税措施冲击的群体。

在多边贸易规则的约束下,非关税措施根据各国需要不断变换着表现形式,由传统的非关税措施向新型措施发展演变。绿色贸易措施便是一种新兴的有效的贸易措施。并非所有的绿色贸易措施都称为绿色贸易壁垒,相对而言绿色贸易措施是一个中性用语。具有合法性和合理目的的绿色贸易措施在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应该给予肯定的,那些具有歧视性和非合理性的并会对国际正常贸易产生扭曲效果的绿色贸易措施才属于本文所称的绿色贸易壁垒的范畴。

从法律规定上看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具体指:进出口国家和拥有单独外贸管辖权的进出口地区的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以保护自然环境、生态资源和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为由,而实施的限制或禁止进出口贸易的措施,简称为绿色壁垒。由于绿色贸易措施一般会贯穿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因此经过人为操纵的某些措施逐渐成为各国经常利用的有效的贸易壁垒。

二、绿色壁垒的具体表现形式

绿色壁垒的具体措施一般包括绿色关税、绿色环境标志、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包装、绿色卫生检疫、绿色补贴等六种形式【2】:

1、绿色关税制度,即对一些影响生态平衡、污染环境的进口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的制度。这种形式是绿色壁垒的初期表现形式,通常为发达国家所常采用。例如,美国曾对原油和某些进口原油化工制品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要高出3.5美分/桶;瑞典于1991年开始是对石油、煤炭、天然气、汽油等征税。税基根据燃料的平均发热量和含碳量来确定,税率为每公斤排放量0.25克朗。现在随着WTO所倡导的削减关税限制的趋势,绿色关税制度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2、环境技术标准和法规,即通过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或法规,限制国外产品进入。由于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较高,在某些领域处于垄断地位,因此它们经常以保护环境为名义,通过立法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环保技术标准来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对中国实施的绿色技术标准主要集中在陶瓷产品的含铅量、皮革的PCP残留量、烟草中有机氯含量、机电产品和玩具的安全性指标、汽油的含铅量指标、汽车排放标准、纺织品染料指标以及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等方面。如2003年2月,欧盟公布的电子电气方面的双绿指令【3】对电子电器设备的环保处置做出了严格规定,禁止含有有害物质的电子电器产品在欧盟市场出售及使用。

3、环境标志,即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付印于产品及包装上的一种图形,以向消费者表明产品从研制、开发到生产、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保要求。从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开始,到目前为止,己有近40个国家制定并实施了绿色环境标志,如欧盟的EU制度、日本1989年的生态标志、美国1989年的绿色签章、新西兰1992年的环境选择、北欧国家的白天鹅,还有部分国家在积极的制定当中。民间团体制定的环境标志,如美国的科学证书和绿色签章、瑞典的良好环境等【4】。

4、绿色包装,其本意是要求包装材料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采用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抑或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现在它逐渐成为发达国家制造贸易保护的一种措施。目前,各国在绿色包装方面的规定可以概况为二个方面:第一,对包装材料的使用限制,如对不可降解材料、含有重金属材料、不能循环使用的器皿等的使用都有严格限制。第二,对可循环包装制定强制再循环使用的法规。如许多国家硬性规定啤酒、软性饮料、矿泉水、油漆、洗涤剂等物的包装器皿必须可循环使用或是循环利用。

5、绿色卫生检验检疫制度。其主要对象是食品安全,包括对食品的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是否含有毒素、添加剂、微生物及污染物的检疫。在实践中,绿色卫生检疫己经成为发达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食品进口的重要工具。2002年初开始,欧盟对我国出口茶叶实行新的农残检测标准,农残检测种类由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在2002年初,中国出口到欧盟国家的蜂蜜被退回,对方退回的理由是欧盟检出中国的蜂蜜达不到10万吨中不能有1克氯霉素的要求。日本于2006年5月开始实施《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将农业化学品数量从目前的240种提高到734种,暂定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值近50 000个,对尚不能确定具体暂定标准而欧美国家也无标准可参照的农业化学品,一律设定为目前国际上最为严格的0101ppm标准, 大幅度提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

对产品进行卫生检疫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许多发达国家出于贸易保护的目的,制定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标准,并且执行双重标准,就失去了公平贸易的精神和原则。

6、绿色补贴限制。为保护环境和降低企业成本,发达国家已经逐步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企业因为暂时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所有费用,其政府或对企业提供环境改造和绿色产品研制方面的财政补贴,或者暂不要求企业把所有的环境污染及其治理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该行为在发达国家看来便形成了对产品的隐性环境补贴)。无论是发展中国家政府为扶植民族工业而公开给予的环境补贴,还是隐形的环境补贴,都被发达国家认定为违反WTO的有关原则的措施,需要对其加以限制和实施贸易制裁。如美国曾以绿色补贴为由,对进口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提出过反补贴诉讼。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基础

(一)社会基础

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带来了日趋严重能过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的政府开始制定相应的环保法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成为当今社会的整体发展趋势,环保时代的序幕已经拉开【5】。绿色环保时代的到来已经引起绿色消费在世界范围内的共识。据统计显示,67%的荷兰人、77%的美国人和83%的法国人在购买消费品的时候更愿意优先考虑环保产品,绿色产业和环保商品的市场规模也应声扩大。这种绿色概念的兴起给绿色壁垒的形成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二)国际公约基础

可持续发展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之一【6】。早在《关贸总协定》(GATT)中,便已经设置了环保例外条款,规定各成员国有权以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或为养护可用竭的天然资源为理由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不受GATT规定中其他规则的约束【7】。WTO在其多边贸易协议附件中也为环境保护提供了例外规则,主要体现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中。TBT协议在前言中规定:不能阻止任何成员方按其认为合适的水平采取诸如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以及保护环境所必需的措施,只要这些措施不对情况相同的成员方造成武断的或不公正的歧视对待或者不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以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该协议明确将保护环境和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规定为各成员方的一项基本权利。

根据SPS协议规定:缔约方在两大领域有权选择它认为合适的程度来保护其管辖范围内的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只要不是有意或不公正地对待国外相同或类似产品,这两大领域是:动植物携带疾病的传播或输入,以及添加剂污染物、毒素、食物饮料及饲料导致疾病的有机物的含量。该协议在赋予成员方以环境保护的权利的同时,还进一步引入了预防原则:即成员国即使没有充分的科学根据,可以以预防性为理由而临时采取某种卫生或植物检疫措施,只要该国认为根据本国情况,它们是适当的。这两项协议均赋予了成员方 环保例外权,但对权利的行使缺乏明确的具体规定,尤其是当和其他贸易规范抵触时如何协调的问题,这就比较容易诱发新的贸易壁垒的产生。

另外,由于当前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环保立法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差异较大,而TBT和SPS协议以及其他国际环境公约【8】在制定时并没有顾及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这种差距,因而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更易遭受这种新的绿色壁垒的影响【9】。虽然乌拉圭回合没有就环境与贸易问题达成专门的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发达国家提出的某些不切实际的环保要求及其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的意图, 但在另一方面也为发达国家借保护环境之名实行不受WTO约束的贸易保护主义留下了法规空白,发达国家可以凌驾在国际公约之上提出更苛刻的环保条件、设置绿色壁垒。

(三)政策基础

由于关贸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框架对各国关税壁垒的约束,关税已经基本失去了贸易保护的作用。同时配额和许可证等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也逐步受到限制, 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者开始更多地利用环境作为其抵制外国产品入境的手段。这主要源于环境保护措施转做为贸易政策所具有的隐蔽性:凡是与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都可以成为它的保护对象,而且它覆盖了原料储备、产品生产、产品包装、产品运输、产品销售、消费者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理与回收再利用的全部流程。

据统计,目前欧盟己经形成了双层结构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其上层是约300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欧盟指令,下层是上万个技术标准;美国有55种认证体系;日本目前有25种认证体系。这些繁杂而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来说是难以达到或需要很高成本才能达到的,这就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有的自然便成为了发达国家施行贸易保护政策的工具。

四、绿色壁垒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一)绿色壁垒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影响 绿色壁垒对中国的影响体现在正反两方面:首先,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企业带来的最主要是负面影响。中国做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其制定的环境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都较低,因此发达国家污染严重的产业可以大量向我国国内转移,使我国环境进一步恶化。而我国的企业,尤其中小型企业难以支付高昂的环境治理与认证成本。如欧盟在2003年10月的出台的化学品方面的政策《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办法》(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它要求用统一的注册评估许可体系管理化学品的生产、进口和销售,而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单元试验费用至少10万欧元。这种苛刻的要求必然限制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对外出口。

从另一个积极方面来看绿色贸易壁垒,它的出现会促使我国加强对环境问题的重视。我国在快速发展经济的要求下,在环境保护方面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为突破壁垒的限制,我国政府和企业会侧重发展绿色贸易,逐步解决我国的环境与生产、贸易之间的问题。

(二)我国政府和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第一,从企业自身角度看:

1、要客观的认识绿色措施。并不是所有的绿色措施都是壁垒,有些环保要求和技术标准是符合社会公益的,是合理的,也是企业需要履行的社会责任。诸如三聚氰胺超标的产品是无论如何不能得到消费者谅解的,也不是用绿色壁垒可以解释的。我国企业应从积极的角度出发看待这些合理的措施,逐渐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这不仅是应对绿色壁垒的需要,更是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我国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具体体现。

2、利用各种渠道获取信息、建立预警机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机制的不完善,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目标市场准入条件的变化不敏感,36%的中国企业面临着不知道对方的标准已经发生改变的情况。很多企业对贸易伙伴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产品认证的信息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知道,以至于当贸易伙伴的这些情况发生改变时,仍在按照旧的标准和政策安排出口。因此, 实现信息的有效地收集、进行预先咨询对出口企业来讲是非常重要的。

3、开展国际认证工作。绿色壁垒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各国或国际组织的认证体系。在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获证企业一般能达到注册企业总数的40%左右,而目前我国获得认证企业只占注册企业总数的0.8%左右。未获得对方国家的相关认证是我国出口产品遇到各种障碍的原因。积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的一个重要举措便是加强认证工作,做好出口产品的国际质量认证、安全认证、环保认证等,获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通行证。企业要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的不同要求,主动取得相关产品在功能、安全和可靠性方面的国际认证。

在开展国际认证的工作中,企业应着重掌握ISO14000环境管理国际标准体系,并争取获得ISO14000认证。ISO14000标准涉及从原料采购、产品生产、使用及回收处理的全部过程,同时该体系规定:对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这就为发达国家实施绿色壁垒提供了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现已有20多个国家直接将它作为国家环境管理体系标准,120多个国家采用ISO14000标准。因此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来说,目前应对绿色壁垒最有效的武器就是ISO14000标准认证。通过ISO14000认证,就意味着获得了进入大部分发达国家市场的通行证。

4、开发绿色产品。绿色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很大的吸引力和竞争能力,它们既满足了人们对环保的要求,又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目前的国际市场上的绿色产品种类非常丰富,从绿色食品、绿色家电、绿色服装到生态住宅,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领域。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绿色产品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德国每年的绿色产品市场增长率约为6%一8%,美国绿色产品己占国内生产总量的10%左右。目前绿色食品以欧洲各国发展最快,其销售量已占整个食品的3%一5%,年贸易额在140亿美元。德国每年绿色食品销售量高达60亿马克,美国绿色食品年贸易额为60亿美元。而这些绿色食品将大部分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因此,对于积极开发绿色食品的中国企业来讲,其市场空间将是巨大的。

第二,从我国政府的角度着手:

1、政府应该为企业构建一个有效的信息平台,为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较完善而系统的信息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尽快了解国外市场准入的技术标准和环境要求,跨越绿色壁垒。由于企业自身的局限性,很难对绿色壁垒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更无法承担这样的成本。因此政府应利用其资源和资金优势,帮助企业建立一个包括各种绿色壁垒信息的数据库系统,提供法规信息、企业案例以及专家在线答疑的服务。

2、加快建立健全中国自己的绿色环保措施体系。以制定和实施与国际接轨的检验监测标准为重点,加大监测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通过提高国内认证机构的能力建设促进国际互认。健全本国的环保措施体系,可以引导企业开展生态设计、降低原材料和能量的投入、减少资源配置中的浪费和流失、保护可再生资源;同时建立一套有效的国内环保要求,能够严防其他国家将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我国境内,间接增加我国企业的环境治理成本。

3、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迄今为止,由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技术标准和环境要求还很少,尤其在具有先导性、战略性且竞争激烈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更是微乎其微。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只能被动地采纳国际技术标准,这极大地制约了我国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发展空间,削弱了我国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此,我国应加快技术标准国际化步伐,探索国际标准制定的参与模式,确定参与标准的产业与产品的重点领域。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协同配合将国内标准演化为国际标准,并努力在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渗入中国元素。对于某些国际上不合理的技术标准应由政府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寻求解决途径,或采取必要的报复措施,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利益。

【注释】:

【1】[美]约翰杰克逊:《世界贸易体制: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与政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3页。

【2】孔庆峰:《技术性贸易壁垒理论、规则和案例》,中国海关出版社2004年版,第72页。

【3】即《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的第2002 /96 /EC号指令》(WEEE,于2005年8月13日生效)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 /95 /EC号指令》(ROHS,将于2006年7月1日生效)。

【4】杨树明著:《非关税贸易壁垒法律规制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231页。

【5】方时姣:《中国绿色外贸战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44页。

【6】张锡嘏:《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应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页。

【7】GATT第20条:如果下列措施的实施在条件相同的各国间不会构成任意的或无端的歧视手段,或者不会形成伪装起来的对国际贸易的限制,不得将本协定说成是妨碍任何缔约方采取或实行这些措施(b)为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者(g)关于养护可用竭的天然资源,凡这类措施同限制国内生产和消费一道实施者。

【8】主要包括《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尔塞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

中国水果出口与绿色贸易壁垒 篇5

1 我国的水果出口

1.1 我国水果出口的现状

我国的水果产量一直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更是直线攀升, 而我国水果的出口量虽然也在不断上升, 但是在我国水果总产量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小的一部分, 有一组数据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2006年, 全国水果总产量达到16700万吨, 占全世界水果总产量的20%以上, 人均年占有水果量接近70千克, 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76千克水平相差无几。这组数据向我们说明了我国目前为止在水果出口贸易方面远远还没有达到一个大国应有的水准, 可以充分印证:“我国是水果生产大国, 但不是水果贸易强国。”

1.2 我国水果出口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水果总产量是高居世界第一的, 但是我们的水果出口量却在全国总产量中占有很小的比例, 近年来虽然有所增长, 但是却增幅不大, 总结原因, 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追根朔源, 是体制问题。我国的果农散布于全国各地、各家各户中, 属于散户种植, 再者我们的种植技术也是非常落后的, 而且种植的时候也是脱离了市场, 往往是先种植再找市场。而国外水果业的发展体制则跟我国是截然不同的, 在国外, 一般都是拥有万亩果园的农场主, 采取集中式管理, 随着市场的需求进行生产。

(2) 我国水果出口的结构是非常不合理的。我国的水果出口产品侧重于苹果、柑橘、梨, 同时, 这三者在我国的生产比重中所占的比例也是非常大的, 所以这完全违背了国际市场的走势, 非常不利于我国水果产品的多元化, 同时在国际市场会担非常大的风险。

(3) 水果产品的质量不过关。由于我国的水果产品是散户种植, 所以产品的总体质量还不能保证, 有的水果产品里面的有害物质残留量超标, 没有达到进口国的要求, 所以水果出口量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4) 水果出口产量比较少, 出口市场比较集中。我国虽然是产量大国, 占世界水果产量的20%, 但是我国的水果出口量却占有很少的比例, 比起发达国家是远远不如的。并且我国水果产品的出口市场主要是日本、美国、俄罗斯以及欧盟等市场。由于出口市场比较集中, 当主要的贸易市场的一些对外贸易政策发生变动时, 对我国的出口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冯芳怡

(5) 水果出口的价格成本高。因为世界贸易经济一体化, 国际贸易的深进口国对进口产品的检测十分严格, 这就要求我国在水果出口方面加大检测程度, 必然要添置一批符合国际市场的检测工具, 这就大大加大了水果出口的成本, 水果的价格也会随之提高。

2 绿色贸易壁垒

2.1 绿色贸易壁垒的简介

绿色贸易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 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它是指一些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以保护生态环境、生物的多样性与人类的健康为借口, 设置一系列高于国际公认的苛刻的环保法规和标准。比如美国禁止进口委内瑞拉的汽油, 欧洲国家禁止进口含氟利昂的冰箱等,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 绿色壁垒给中国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

2.2 绿色贸易壁垒的来源

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原因。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 各国的工业化进程也相当迅猛, 资源和环境破坏与污染也与日俱增, 如全球气候变暖、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大气污染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影响到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引起了世界人民的共同关注。人们开始注重健康, 注重环保, 采用绿色消费、绿色环保、绿色产品, 营造绿色生活, 这就为发达国家颁布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契机。

与此同时, 旧的关税壁垒已经纷纷受到各国的谴责, 随着世贸组织的成立, 关贸总协定的制定, 关税不断降低, 非关税壁垒受到更多的限制, 传统的关税贸易壁垒也已经没有多少生存的空间, 所以很多发达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 开始寻求新的贸易保护措施, 而绿色贸易壁垒也就应运而生, 受到了各国的广泛响应, 成为发展最快的一种贸易壁垒。

2.3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

(1) 对我国产品出口范围以及出口速度的影响

我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东南亚, 以及美国、日本、俄罗斯、欧盟等发达国家, 这些国家早已采用了绿色贸易壁垒这一措施, 而我国的环保产业比较落后, 目前出口的产品大多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 与进口国提出的标准还是相差甚远的, 所以我国在绿色贸易壁垒上付出了相当惨痛的代价, 可以说各行各业都受到了它的波及。所以, 在对外出口方面, 各国对我国的产品检测非常严格, 我国的出口市场面临缩小的可能。

目前, 我国的出口产品相对还是比较单一的, 面对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 我们面临的挑战也随之增多, 想要出口更多的产品, 就必须在一些工业化产品方面发展, 但是面对进口国各种各样的苛刻标准, 我国出口产品的速度也会随之大打折扣。

(2) 对出口产品成本和效益的影响

提出绿色贸易壁垒, 是为了营造绿色环境, 保护人类的健康, 所

摘要:中国水果出口在绿色贸易壁垒出台后的发展变得异常缓慢与艰难,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国水果出口的发展停滞呢?本文通过绿色贸易壁垒的一些相关知识, 浅析水果出口的现状及问题, 并基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提出应对之策。

关键词:出口,壁垒,影响,措施

参考文献

[1]张家俊, 邵忠.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与对策研究[J].管理观察, 2010, (18) .

[2]余雪莲.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J].大众商务, 2009, (9) .

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篇6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目前, 西方发达国家实施的一系列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设立的。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出口的产品多是劳动密集型的, 产品的科技含量有待提高, 兼顾的环保因素不太多,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会面临绿色壁垒的挑战, 这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冲击非常大, 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 企业经营成本增加, 国际竞争力削弱。

绿色壁垒的构成主要是成本内在化, 其要求实行“谁污染, 谁治理”, 企业需通过减少甚至消除废物和污染物在生产全过程及整个生命周期内的产生和排放, 实施产品的生产、消费过程与环境相统一。发展中国家因在环境技术上处于劣势, 为冲破绿色壁垒, 企业必须开发和使用清洁技术, 研制和生产绿色产品, 引进防治污染的技术和设备, 从而增加企业环境治理成本。

2. 市场准入的限制。

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优势, 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 结合本国的产品特点和利益, 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设立环境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 增加外国商品进口难度, 构成市场准入障碍。

3. 出口市场范围缩小。

近年来, 美、日、欧盟, 东亚各国及地区成为我国主要的出口市场。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商品数额占我国对外出口总额的80%。而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科技水平较高, 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强, 有条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我国许多出口产品因达不到对方的环保要求而被禁止进入其市场, 面临着日益缩小的境地。

4. 产品出口经济效率降低。

发达国家有时虽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立限制, 有关环境的检验、测试、认证和技术鉴定, 且要在包装、装潢、标签、广告等方面做出更多适应性调整, 导致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的增加, 降低了产品出口效益。

二、我国出口企业的应对策略

面对国外数量众多, 不仅针对产品的终端, 而且存在与整个生产经营多层次多环节的绿色壁垒, 我国出口企业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充分利用内外有利的条件, 逐步消除不利影响, 多方策划, 积极有效的应对。

1. 开展绿色营销, 提升产品的绿色竞争力。

(1) 转变营销观念, 开展绿色营销。绿色营销是指企业在经营战略制定、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选择、产品的生产、定价分销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满足人们的绿色消费需求, 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以达到自身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协调统一的经营活动。绿色营销是最具生命力、市场潜力的营销方法, 顺应了“环保回归”的潮流, 适应了环境与发展相协调的战略, 有利于企业冲破绿色贸易壁垒, 进入国际市场, 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时应针对营销组合的各个变量采取相应措施。如大力开发绿色产品、制定绿色价格、开拓绿色销售渠道等措施, 可减少企业的成本投入, 同时提高分销的效率。

(2) 加强绿色技术创新, 以技术创新突破绿色壁垒。绿色技术是指能减少环境污染, 减少原材料、资源使用的, 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总称。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一方面要开发各种能节约原材料和能源, 少用稀缺物资的产品, 在生产过程中以及在使用后不危害或减少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产品;另一方面进行绿色工艺的创新, 在生产过程中广泛应用清洁工艺技术和末端治理技术。

(3) 实施绿色包装, 突现企业绿色形象。绿色包装指无害的、少污染的、符合环保要求的、使用后可回收再利用或可以自然降解的包装物。ISO14000将环境管理纳入制度, 要求“企业生产产品包括它们的包装不仅要重视效能, 还要将环保的观念加上去”。与日俱增的包装废弃物已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之一, 在重视环保的世界氛围里, 绿色包装越来越受到各国消费者的青睐。

(4) 强化绿色管理, 建立清洁生产机制。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建立清洁生产机制, 不仅是为适合国外市场的需要, 更是争取国际市场入境销售的资格。实行绿色管理, 就意味着将环保观念纳入企业经营理念, 将污染控制策略由“末端处理”转向“源头控制”, 即按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 在生产、加工、储备、运输和销售整个过程, 形成一套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

2. 寻求良好外部环境, 争取政府支持和行业联合。

(1) 充分借助政府的力量,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在其企业出口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 它一方面体现在对企业采取的一系列鼓励和优惠措施, 另一方面体现在为企业的出口进行国际市场开拓给予指导和帮助。我国出口企业一定要配合好环保外交战略, 充分利用WTO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积极寻求政府的技术、资金支持和特殊的环境补贴、合理构建我国的市场准入规则, 寻求合理的保护, 从而发展提高自己。

(2) 积极利用联合策略, 发挥集体效应。在企业的发展中, 单靠某一个企业的力量是很难形成有效的产业竞争优势的, 在提高我国企业的整体绿色技术标准的过程中, 企业必须走联合之路, 兼顾对内和对外联合。对内联合是国内企业携手合作, 共同提高产品的绿色技术标准。政府应该鼓励并创造一个更好的体制环境, 使企业能够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对外联合要求企业要走出去、引进来, 利用国外企业在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和便利, 不断提高、改善自己的技术、管理水平, 及时了解国际市场绿色技术标准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提高产品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靳慧斌、张润利.绿色壁垒.工程机械, 2004, (9) .[1]靳慧斌、张润利.绿色壁垒.工程机械, 2004, (9) .

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篇7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对外贸易,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属于非关税壁垒的一种, 作为一种全新的贸易保护手段, 已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中最隐蔽、最难跨越的贸易障碍之一。当前, 很多国家采用绿色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贸易, 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绿色贸易壁垒提高产品成本, 降低我国出口企业效益

(一) 环保标准提高了出口产品成本。

绿色贸易壁垒的推行要求企业将环境保护纳入产品的出口过程, 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基本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去, 进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 产品在流通过程中, 生产制造商为了达到进口国对商品的环境保护标准, 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包装、出口标签和商业广告宣传亦会有大幅度的调整, 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也相应增多。由于目前国际上对产品的环境保护标准尚无统一规定, 因此各国对进口商品的环保要求亦不尽相同, 在满足了一个进口国环保要求的同时, 可能仍达不到另一个进口国的环保要求, 导致出口商品成本的不确定性和国际竞争力的降低。

(二) 繁琐的检测使出口产品成本增加。

为满足进口国对产品的环保要求, 我国企业需要对产品进行检测, 投入的设备、人力、昂贵的检测费已经增加了出口企业的成本, 又由于我国的检测设备较之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国内商检部门和企业自身都不同程度地缺乏检测的方法、技术和标准样本, 不得不大量进口检测设备;更有一些进口商不承认我国的检测结果, 必须由指定的外国认证机构认证, 而这些机构的认证费非常高。如绿色标志制度所带来的直接费用就是收取标志申请费和标志使用年费。这些费用的数额一般是根据标志产品年销售量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对国内和国外的申请者是一视同仁的, 但是它对于小型生产企业和资金实力薄弱的企业而言是个负担。通常, 出口企业不得不将较大份额的环境费用在内部消化, 由此增加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价格, 使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被削弱。

由于我国出口的多为劳动密集型中低端产品, 廉价的劳动力是我国企业的比较优势所在, 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一定的价格优势。而绿色贸易壁垒抬升了我国产品的价格, 尽管一些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没有对市场准入直接设限, 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 使其竞争力下降, 从而影响了出口企业的效益。

二、绿色贸易壁垒不利于我国产品进入国外市场

随着绿色贸易壁垒的增加, 我国部分出口产品的市场迅速萎缩, 甚至被挡在进口国的门外。我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 它们约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90%。在我国出口的前10位国家和地区中,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 包括日本、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均为世贸组织中“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重要成员, 这些国家实施环保行动较早, 公众环保意识强, 环保技术先进, 其国内市场严格的环境要求与标准正逐步形成形形色色的壁垒, 而且他们的行动往往得到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积极响应。我国许多产品由于环保、安全因素无法进入这些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三: (1) 我国出口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标准要求, 被拒之门外; (2) 贸易对象国任意提高标准, 致使出口企业无法达到; (3) 标准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 一些出口企业无法承担费用, 不得不退出市场。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每年有8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240亿美元出口产品因达不到发达国家环保包装要求而受到影响。如果绿色贸易壁垒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张, 那么我国的出口市场将会面临十分不利的局面。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需求引导效应减少了我国产品出口

发达国家的许多绿色贸易措施, 如环境标志制度、环保技术标准认证制度等, 其实施的重要目的是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 引导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时更多地考虑获得绿色标志或通过绿色技术标准认证的产品, 从而最终促使生产商提供对环境有益的产品和服务, 达到环保的目的。虽然这些措施中绝大部分都是非强制性的, 进口产品可自由申请, 但是由于我国主要的出口贸易伙伴都是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 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 消费者的环保意识非常强烈, 上述环保措施能在相当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 引导消费者对产品的环保偏好, 因此此类措施能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进口国消费者对进口产品的需求。而且, 为了促使厂商进行环保技术创新, 这些国家制定的此类措施的环保标准一般都比较高, 这就使得本已处于环保技术劣势的我国出口产品更是难以达到其标准。因此, 在进口国市场中, 此类措施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就更为显著, 消费者对缺少此类标志或达不到标准的我国出口产品的偏好降低, 表现为需求下降, 从而减少对我国产品的进口。

四、绿色贸易壁垒引发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 严重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关系

基于国际环境贸易关系的不平等, 以及在国际贸易中对绿色技术理解的不一致,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问题上存在严重对立。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 发达国家基于自身的利益, 屡屡打着环保的旗号, 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 限制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 频频引发双边和多边贸易摩擦和纠纷。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明显的。出口商品经常受到进口国, 特别是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冲击。许多出口商品被销毁、退货、禁止进口, 不仅使我国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且引发我国与进口国间的贸易摩擦和纠纷, 严重的引发贸易战, 对双边、多边贸易关系, 甚至外交关系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

五、绿色壁垒使国外污染产品和产业向我国转移

由于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越来越严格, 发达国家的一些污染产品及污染产业通过贸易和投资向我国转移的事件屡屡发生。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 发达国家可利用的贸易机会明显增多, 加之我国的环境标准较低, 保护法律体系不完善, 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发达国家通过贸易、投资形式或技术转让形式实现污染转移的可能性增大。因此, 在对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和污染密集产业引进的控制和管理方面, 我国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发达国家向我国输出污染物和污染产业的形式主要有:

(一) 发达国家利用贸易向我国输出污染。主要方法有:

1、以兜售“资源性”废物为名, 通过直接贸易形式把“洋垃圾”转移至中国。如1991~1993年, 美国向中国出口有色金属废液及废旧汽车蓄电池等废物达122, 884吨;1996年3月美国以“一号废纸”名义输入630吨城市生活垃圾进入北京。上海也曾经发生类似“洋垃圾”进口的事件。全国各地新闻媒体上经常有洋垃圾入侵当地的新闻。据绿色和平组织的一项调查报告, 中国废物入境数量巨大, 而且增速惊人。1990年进口量99万吨, 进口额2.6亿美元;1993年进口量828.5万吨, 进口额15.75美元;1997年进口量1, 078万吨, 进口额29.5亿美元。洋垃圾的大量进口加剧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危机, 危险废物的堆放、拆解、处置等过程严重污染了当地的水质、大气和耕地。

2、通过提供假检验证书或其他欺诈手段, 向我国输出在本国禁止生产和流通的有害产品。

3、发达国家向我国销售低于本国技术标准的产品。由于我国能够直接拿来作“绿色贸易壁垒”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数目很少, 环境保护门槛低, 必然造成低标准的外国产品大量涌入。过去多次市场抽查表明, 许多进口食品的卫生质量低劣, 如欧洲牛奶二噁英含量与法国洋酒牛血粉事件。大量低劣产品的进口既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 又冲击了国内市场, 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二) 以投资形式将高污染产业或者项目移至我国。以投资的形式向我国转移在本国禁止生产的石棉、铸造、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纸浆生产等高污染产业或者项目。我国有些地方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一些外商以此为机会, 在不少地区投资兴建污染治理费用高、处理难度大、易给我国带来严重污染和危害的生产性企业, 以获得高额利润。20世纪九十年代初, 某些跨国公司利用本国产业调整之时, 将一些在其国内已被法律禁止的污染型产业或大量浪费资源的夕阳产业转移到我国。例如, 一些世界知名洗涤用品公司就曾经将在其本国内已禁止或即将被禁止生产和使用的高磷洗涤用品转移到我国生产和销售, 不仅给城市水质带来严重污染, 而且破坏了邻海的海洋生物资源。

(三) 以“技术转让”的形式将国际公约禁止的落后淘汰工艺输入我国。

最典型的例子是:根据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认定书》, 发达国家对使用氟利昂的产品已于1996年禁止生产和销售。一些外商利用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负责人对国际公约内容不了解, 把生产或使用受控物质的大批企业转移到我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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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建兰.基于全球化背景下的贸易与环境[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3.

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篇8

1.1 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绿色贸易壁垒 (G r e e n Tr a d e B a r r ie r) 又称环境壁垒 (Environmental Trade Barrier) , 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 90年代开始流行于世界各国。其基本含义为:在国际贸易中, 一些国家以保护本国的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理由, 设置一系列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不能接受的环保法规和标准, 例如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 以期对外国进口商品设置准入限制甚至禁止进口的要求。

1.2 绿色贸易壁垒的起因

(1) 人们绿色消费意识的提高

20世纪以来,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 人类各方面都发展飞速。但社会发展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 产生了另一个使人头疼的问题, 即由于片面地追求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自然环境的恶化。如空气污染、气候变暖、土地荒漠化严重、森林资源锐减、生物多样性减少和能源危机等问题。对环境的过度破坏使得人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从而影响到人类的发展, 这不得不引起全球范围的人类警醒。

20世纪70年代, 联合国首次举行人类环境会议, 会议上主要讨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 并制定出台了成文的法规。发达国家从此开始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发达国家消费者逐渐形成了绿色消费的价值观, 产生了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和偏好。

(2) 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影响力越来越小

各国为使本国的一些相关产业得到利润, 都一直实施变相的或直接的贸易保护措施。但是, 随着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 关税不断降低, 非关税壁垒受到了很多的限制, 传统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小。在这样的情形下, 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的利益, 不得不寻找新的贸易保护方式。绿色贸易壁垒应运而生, 成为了全球范围内发展最快的一种贸易壁垒。

2 我国遭受外国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有关统计表明, 全球绿色市场价值逐年升高。全球范围内很多国家都选择进行绿色贸易, 这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导方向。我国应清楚地认识到这样的国际贸易大局势, 从而看准机会, 根据自身国情积极的发展绿色贸易。

纺织产业和机电产业是我国出口的大类产业。从纺织产业出口方面来看, 纺织品出口增长率在1994年达到31%的高峰后出现了较快的下落。虽然2000年以后, 纺织品出口稍有增加, 但自2009年以来, 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增长率大部分时间处于负增长的状态。据纺织服装周刊报道, 2010年, 美国将会继续围绕儿童消费品制定相关限制进口的法规。国际市场对纺织品和服装的环保标准和要求比较高。例如, 如果我国的纺织和服装产品没有欧盟一些国家要求的环保标志, 就难以突破这些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 不能顺利的出口到这些国家的市场。

从机电产品出口方面来看,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 2009年中国机电出口的总额为7131亿美元, 同比下降13.4%, 占中国出口总额的59.3%。自1995年机电产品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产品以来, 就受到了发达国家绿色壁垒。我国的机电产品要想进入这些发达国家就必须达到这些国家对机电产品的电磁污染、噪声污染及节能方面的环境要求。绿色壁垒已经成了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一大障碍。

欧盟、美国、日本、香港和东盟是主要出口市场。这些国家都是全球环保意识强、环保标准高、环保执法严厉的国家, 其绿色贸易壁垒更是种类多, 限制与惩罚性措施严格。欧盟1996年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价值就达220亿美元, 其中, 发展中国家占90%以上。

3 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中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绿色经济意识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 我国环境保护意识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整体来说我国经济的发展还是建立在消耗自然资源、牺牲环境的基础之上。且环境标准低, 没有很强的绿色经济意识。

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甚至把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转移到中国来, 损耗中国的环境来谋取自己利益。据统计, 发达国家转移到我国的高污染产业所产生的垃圾到2000年已经达到1750万吨, 这又进一步恶化了我国的自然环境。

3.2 我国企业的认证意识低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成为全球各国企业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渠道, 但我国企业却对其反应迟钝, 并不积极认证。因为一些认证要花费一定的费用, 这使一些企业迟迟不愿认证。我国获得该认证的企业仅几百家, 更多的企业仍在ISO14000认证之外徘徊。由此可以看出, 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认证意识上的差距, 使我国的很多产品难以越过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 出口到国际市场。

3.3 我国一些绿色贸易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控性

通过对我国绿色贸易法律制度的仔细分析, 可以看出我国的绿色贸易的法律法规缺乏协调统一。我国出台了很多促进国内绿色产业的发展的法律、法规, 但其中很多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施行。

3.4 我国绿色贸易缺乏国际合作

当前的全球贸易中,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经常在贸易和环境协调方面发生争执。我国应增加同发达国家的沟通从而增加双方的理解, 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

4 我国突破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对策

据估计, 我国每年至少有7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绿色保护主义”的不利影响, 而且还有逐渐扩大趋势。如何正确应对绿色壁垒正逐渐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点问题。面对国际上日益严重的绿色保护主义倾向, 建议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来提高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能力。

4.1 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展开环保宣传活动, 推行环境保护的概念来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同时让社会的每一分子都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让公众成为环境保护的实施者和监督者。只有全民都参与到环保的浪潮中来, 才能使我国的环保工作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和保障。通过大力推行绿色理念, 使全社会的每一分子都认识到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必要性, 从而以实际行动来应对这一挑战。同时改变以前的环境污染管理的惯例, 企业污染了环境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权的责任, 就要付出与之相应的财力、物力或人力的代价。通过市场来运作企业, 来推进技术进步和战略调整。

4.2 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

企业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 在全球的绿色贸易市场占有一席之位, 积极的申请认证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14000系列国际标准很重要。加强在我国企业中大力推行生产绿色产品的理念, 一旦企业的绿色意识提高了, 便能自觉的以ISO14000和国际相关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要求为标准来提高自身的生产水平, 并给予企业需要的各方面的支持。

ISO14000系列标准是一项全球适用的环境保护与贸易相结合的准则, 它适用于进行国际贸易的每个国家。该标准颁布后, 很快得到全球范围的普遍认可并加以推行。

4.3 建立符合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体系

加强我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 加快环保法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制定关于公众参与的法规, 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结合我国的实际, 加快制订、完善与外贸有关的环保法律。

我国应严格按照国际规定的最高标准来规范我国国内的相关环保法规, 使我国企业无论在哪一个环节都符合国际市场的检验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的企业, 要严格要求并处以相应的惩处, 以此来提高企业的出口产品标准, 使我国的产品能够顺利销售到国际市场。

4.4 加强绿色贸易的国际合作

我国政府应利用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贸易大国的影响力, 不仅自己本身要积极的参与国际及国家间环境法规的制定中来, 还有发动其他的与我国情况相似的国家也加入到这一行动中来, 以增加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环境保护谈判中的话语权。从而提出有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的环保制度法规, 减少我国产品在出口中受到的绿色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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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篇9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WTO,出口企业,策略

1 引言

近年来, 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提高了农产品进口的各类环保指标。欧盟国家对进口茶叶实施了新的农药最高允许残留量标准, 把限制使用的农药从29种增加到62种, 部分农药残留标准比原有标准降低了100~200倍, 凡药残超标的茶叶就地封存销毁或退回原产地国。德国制定、实施了1800余项进口产品的环保“篱笆”, 尤其在对农产品进口方面的限制则更加严格。由于缺乏准备, 面对国际市场上设置的绿色壁垒, 茶叶、大米、水果等具有出口优势的传统农产品出口量逐年下降。

中国加入WTO以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传统的贸易壁垒逐渐弱化, 而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主的贸易保护主义急剧抬头, 且有愈演愈烈的势头。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管理、环保等方面的优势, 设置了以技术法规、环境保护、合格评审等为主的绿色贸易壁垒, 对市场准入设置了及其严格的条件。中国相当数量的具有传统优势的出口产品, 包括纺织品、农产品、食品等屡屡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严重限制。为了消除绿色贸易壁垒增加我国产品出口的数量, 使企业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掌握主动。我们必须积极地寻求可以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途径, 适应绿色贸易壁垒, 并学会利用绿色贸易壁垒, 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发展壮大。

2 绿色贸易壁垒

2.1 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绿色贸易壁垒是贸易壁垒的一种, 又称为环保壁垒、生态壁垒或环境贸易措施、绿色措施, 是指以保护人类及动植物健康、安全甚至生命, 保护生态和环境为名而直接或间接采用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 以阻止某些外国商品进入。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 环境与贸易的冲突也越来越激烈, 从而使贸易保护主义从传统的关税壁垒逐渐转向非关税壁垒, 而绿色壁垒作为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就应运而生了, 并成为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限制发展中国家进出口贸易的一种工具

2.2 绿色贸易壁垒的性质和表现形式

绿色贸易壁垒有着区别于其他非关税壁垒的表现形式。绿色贸易壁垒形式上的合法性以及应用的广泛性使得其既有着法律表现形式, 又有着更为广泛的表现形式。

2.2.1 绿色关税制度和市场准入

发达国家凭借本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科学技术优势和资金投入优势, 以保护环境为名, 对一些污染环境, 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 甚至衽贸易制裁。

2.2.2 绿色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 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 通过立法手段, 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 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 对于发展中国家是很达到的。因而势必会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2.2.3 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标志 (Envirnmental Label) 也称绿色标志 (Green Label) , 是指政府管理部门, 或由公共团体依据一定环境保护标准、指标或规定, 向有关志愿的申请者颁发其产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 标志获得者可把标准印在所申请的产品及其包装上, 借此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或者服务从研制、开发、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的整个过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2.4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为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 满足对此商品健康、安全等隐性需求, 各国海关、商检机构都制定了不同的卫生检疫制度, 对进口商品品质进行检测和鉴定。发达国家往往把海关的卫生检疫制度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

2.2.5 绿色补贴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 各国政府采取干预政策, 将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以降低环境成本, 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成本上升。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大多无力承担环境治理的费用, 政府有时不得不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

3 中国加入WTO后产品出口面临绿色贸易壁垒

中国自加入WTO后给本国的出口部门带来了很多的机遇, 与此同时WTO中的一些特例的贸易壁垒也给中国的出口产业带来了新的挑战, 尤其是近年来的绿色贸易壁垒严重影响了中国产品在某些产业的出口, 特别是在农业部门的出口中所遇到的绿色壁垒更加明显。

中国所遭遇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各种保护环境的措施, 如欧洲各国纺织品环境标志的迅速实施与推行, 中国的纺织品、油漆、涂料、建筑材料、清洁用品、纸制品、电池与保护臭氧有关的受控物质及制品、机械产品、鞋类、橡胶制品等已经或正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 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也是国际上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比较严重的, 我国出口的鸡蛋、粮食等产品方面受到欧美国家的严格控制。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又细化为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以及绿色补贴等多个方面。这些新的壁垒是近年来我国产品出口易遭受到的绿色贸易壁垒。

关于中国出口产品已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不难看出其原因不是单一的。它既有国际的, 也有国内的;既有客观的, 也有主观的;除了经济因素的影响, 还有法律因素的影响。综合来看, 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3.1 国际经济贸易因素的影响。近年来西方国家的经济普遍

不景气, 为了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 于是频繁运用各种非关税贸易壁垒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来限制外国产品进入。

3.2 制度差异引起歧视。

国际上一些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中国怀有偏见, 在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时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 对中国的产品的进入设置很高的绿色门槛。

3.3 科技水平的差异导致绿色贸易壁垒的强化。

国际贸易中技术产业的产品所占的比例进一步上升, 涉及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由于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科技发展水平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因此, 中国的对外贸易易受到含有高科技要求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3.4 关税壁垒的消减及数量的消除。

乌拉圭回合协议的生效, 要求各国大幅度消减关税和取消进口数量限制, 各国为抵消这一谈判结果对本国工业的冲击, 纷纷采取绿色贸易壁垒等一系列的有效措施。

除此之外, 中国产品出口易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还有:消费者质量, 安全和环保意识的差异, 世界贸易组织某些协议中的例外规定, 中国对外贸易出口的高速增长, 中国国内企业的应诉不力等。

4 结合中国实际, 出口企业寻求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途径

4.1 企业应树立绿色价值观念

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乃至成功应对绿色壁垒必须更新观念, 以科学合理的观念指导企业行为, 这样才能达到既保护环境又实现企业生产单位、社会利益的目的。就企业层面来看, 为突破绿色壁垒, 必须要引导企业适时构建适宜的绿色战略。

4.1.1 创建和培育“绿色企业文化”。

在环保日趋重要的大背景下, 制定和实施国际绿色营销组合策略需要企业每个员工的参与和支持。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必须对绿色营销有浓厚兴趣, 要以环保意识、绿色观念贯穿于企业文化的每个方面。在“绿色企业文化”的指导下, 企业变过去对环保问题的消极回避到积极的参与合作,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实现战略目标的长远投资。

4.1.2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新体系。

国际标准化组织对环境管理制定一套国际标准, 即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 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 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中国的企业应该积极努力,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申请ISO14000认证。

4.1.3 实施国际导向的绿色产品策略。

企业必须进行充分的国际市场调研, 从进口国目标市场的需求出发, 搜集相关信息, 并结合自身条件, 为企业制定和实施绿色产品策略提供依据。

一是进口国法规政策导向策略。为顺应进口国或区域、国际的环保法规和政策, 可根据相应法规采取不同的对应措施, 如参加ISO14000环保管理体系认证, 获得通向国际市场的新通行证, 申请进口国的环境标志等。

二是国际绿色产品的创新策略。企业为适应和满足进口国消费者不断变化的要求和购买欲望, 取得市场领先地位, 就要月动积极开发绿色产品, 在新产品设计开发中, 注重产品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4.1.4 开展绿色营销沟通。

整合绿色营销沟通是一个以绿色消费者为重心, 以绿色需求为导向, 针对绿色产品, 综合运用绿色广告进行推广营销。在本国的进口国的市场上要树立企业和企业产品的绿色形象, 并加深消费者对企业和企业产品的感情, 形成偏好, 创造企业的竞争优势, 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市场效应和社会效应。可以通过协调顾客与企业的关系, 将顾客有关绿色产品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企业, 绿色营销广告同传统商品广告相比, 更要强调产品的绿色特性, 创造和刺激绿色消费需求。

建设国际绿色营销渠道和网络。外向型的绿色企业在进行出口业务时, 一定要树立国际化经营观念, 注重建立营销渠道。同时, 还要注意选用合适的绿色的产品中间商, 对中间商的选择和考查标准主要是他们的绿色信誉, 同时, 还要考虑他们的市场覆盖面、经济实力、地址、仓储条件、业务人员素质、顾客特点和管理状况等综合条件。

4.2 建立和完美企业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4.2.1 加快培养具有国际技术水准的绿色人才。

企业必须采取多种形式, 尽快培养大批国际型的、精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质量管理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专门人才。通过企业的信息系统及绿色贸易壁垒的应急机制及时了解国内外的动态信息。改善技术条件, 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为企业绿色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构建人才技术基础。企业应加强对检验检疫人员、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积极参加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培训, 及时了解相关的动态信息, 不断加强和改善企业自检活动。

4.2.2 健全企业绿色壁垒的对外情报惧与传递渠道。

企业对外收集的绿色信息主要包括:绿色科技信息、绿色资源信息、绿色产品信息、绿色生产信息、绿色消费信息、绿色文化信息等。而收集渠道主要是包括:国际机构组织发布的信息、通过市场调查获得的消息、国内外团体消费者反馈的信息等。

同时, 还要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做好绿色贸易壁垒信息的整理、分析和预测工作。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化建设, 通过网络、政府电子政务、电子数据交换 (EDI) 等手段收集来的大量的绿色信息, 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整理综合, 以便分析市场、环境的变化动向, 预测绿色消费的变化趋势, 为绿色营销战略决策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4.2.3 应用WTO规则, 妥善解决环境贸易争端。

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司法特性, 同时也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鼓励各成员通过磋商来解决争端。在谈判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 可以将争端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 利用WTO中的谈判机制、报复机制、非歧视机制、国民待遇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以寻求排除对我国出口的不合理限制。

此外, 企业在绿色产品的重大技术创新和出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资金问题, 应该向政府提出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争取获得政府的税收优惠和环保补贴, 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如果企业在承担有关协议的某些环保义务出现困难, 可以及时向政府提出, 政府可及时向WTO提出申请, 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免除应承担的义务。

5 结论

绿色贸易壁垒是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遇到的巨大障碍。对于我国企业而言, 必须尽快学习和熟知WTO规则, 了解绿色贸易壁垒的内涵、特征、表现形式、成因以及对我国的国际贸易的影响。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绿色价值观, 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开展各种有利的绿色营销, 从而实现企业成功突破绿色贸易壁垒, 实现经济利益、环境的保护、维护消费者利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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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绿色贸易壁垒 篇10

1 我国茶叶贸易现状

我国是茶叶生产大国, 茶叶品种丰富, 产茶地区辽阔,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茶叶产业得到迅速发展, 茶叶规模不断扩大, 出口总额也屡创新高。据统计, 2008年, 我国茶园面积达到一百六十万公顷, 茶叶产量超过一百万吨, 占世界生产总量的三分之一, 茶叶出口总量为三十万吨, 总额近七亿美元, 是世界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 并且仍在逐年上涨。

我国茶叶出口主要由绿茶、红茶和特种茶三个部分构成, 其中, 绿茶是主要出口品种, 出口量占世界绿茶总贸易量的百分之八十五, 高居世界榜首, 覆盖市场包括一百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其中亚非地区是我国绿茶的传统贸易市场, 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等欧美国家则是我国绿茶出口的新兴市场。我国出口红茶以红碎茶、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为主, 其中工夫红茶是我国特有的品种, 也是我国红茶的主打产品, 市场主要是欧美和中东, 不过我国出口的红茶多为中低档产品, 红茶生产企业整体实力较低, 利润空间有限。特种茶涵盖乌龙茶、白茶、普洱茶、黄茶等, 是我国独有的商品, 在国际上占有绝对市场份额, 出口地主要集中在欧美、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地。

截至2011年, 我国已与一百一十三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茶叶贸易关系, 对中亚和非洲地区的出口量占到百分之八十, 其次是欧洲与北美洲。数据显示, 我国对美国、俄罗斯、日本和摩洛哥四国的茶叶出口量达到我国茶叶出口总量的百分之四十五。2003年日本修订《食品卫生法》, 2005年发布《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 对251种与茶叶相关的农药残留项目做了限量规定, 2006年正式实施《食品农药残留暂定登记标准制度》, 我国对日茶叶出口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欧盟于1999年开始实施新的药物最高允许残留标准, 2007年正式对进口茶叶实施该标准, 限制及禁止使用的农药数量从以前的29种扩展到今天的四百七十多种, 全面增加了农残检验种类, 部分农残标准比原有标准提高超过一百倍, 导致我国对欧盟国家的茶叶出口量大幅减少。

纵观我国茶叶贸易情况, 可以发现, 我国茶叶出口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方面, 茶叶出口总体波动较大, 但基于我国茶叶贸易体系的完善以及我国茶叶生产企业对生产加工过程及包装运输条件的积极改善, 加之价格低廉, 在国际市场拥有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 整体出口量及出口额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另一方面, 我国茶叶生产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茶叶出口的影响颇为严重, 自2002年以来, 欧美和日本等国对进口茶叶产品制定了愈加严格的绿色壁垒, 极大地限制了我国茶叶的出口。

2 绿色壁垒对我国茶叶贸易的影响

2.1 绿色贸易壁垒概念解析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以较高的环境标准准入条件来限制进口, 使传统的贸易壁垒演变成为环境壁垒。正常的绿色壁垒是指以合法的贸易措施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 而非正常的绿色壁垒则是以保护环境为名实施贸易保护, 即以保护环境为由制定一系列环境贸易政策, 使得外国产品无法或难以进入本国市场, 从而保护本国产品及市场。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较高, 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也较强, 因此对环境标准的要求极为严格, 不仅规定终端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 还对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提出了环保要求, 这确实能够促进国际环保事业的发展, 但同时也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带来了极大障碍。

2005年8月, 欧盟对茶叶中硫丹的残留量限制从30mg/kg调整为0.01mg/kg, 相比之前严格了三千倍, 导致我国茶叶出口欧盟全面受阻。2006年5月, 日本全面实施《食品农药残留暂定登记标准制度》, 设限的茶叶农药残留从83种扩大到144种, 设限以外的农残全部按照0.01ppm的最高限量“一律标准”执行, 一旦超标则视为违法, 这极大地增加了我国出口茶产品因被检测出农药残留而受到法律追究的风险, 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的茶叶出口。

2.2 绿色壁垒的积极影响

第一, 绿色壁垒可以有效促进我国茶叶产品质量的提升。我国茶叶生产企业大都采取传统生产加工模式, 农药残留较为普遍,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不论进口市场实施绿色壁垒是为了环境保护、健康维护还是保护本地企业, 但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早已将生态环保事业和人体健康提到首要位置, 健康环保的产品已经成为人们的首选, 因此解决我国茶叶产品的质量问题刻不容缓。绿色壁垒虽然是我国茶叶出口的极大限制, 但同时也是我国茶叶产品质量提升的强大动力。扩大绿色食品茶、有机茶叶生产规模, 减少和限制农药及化肥的使用, 向市场提供优质且安全的茶叶产品, 以实现茶业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 绿色壁垒可以加速茶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推进茶叶生产各个环节的科技进步。破解绿色壁垒必须要依靠茶叶产业实现全面技术进步, 唯有科技快速发展, 生产效率才会显著提升, 资源配置也会趋向优化。日益严格的标准化与技术化要求会对出口产品构成了巨大压力, 从而迫使原产国茶叶企业不断改良技术、研发新产品, 并对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等进行革新, 帮助产品顺利完成更新换代, 实现茶叶产业结构的优化发展。

第三, 绿色壁垒可以促进我国茶叶行业标准体系走向完善。进口市场对于茶叶产品提出了种种质量要求, 这势必会推动我国及地方政府积极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研发、生产、包装、运输等标准, 使我国茶叶行业内部的各项标准体系日趋完善。2001年, 我国农业部颁布有机茶叶的行业标准, 迄今为止已有三百多家国内茶叶企业通过认证, 行业发展逐步完善, 增长势头越加强劲。积极探索并加强茶叶行业标准体系建设, 逐步健全与我国茶叶产业有关的各项法律规范, 不仅有助于我国茶叶产业的健康发展, 还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3 绿色壁垒的消极影响

第一, 绿色壁垒严重削弱了我国茶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特别是各项农药残留标准已经成为我国茶叶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主要障碍。2008年我国茶园种植面积与茶叶产量皆高居世界首位, 茶叶出口总量位居世界第三, 但是由于我国茶叶企业市场营销策略有偏差, 未能打造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优质茶叶品牌, 并非茶叶出口强国。近年来随着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和提高, 发达国家提出了“有机食品”、“生态食品”、“自然食品”、“天然食品”等理念, 对茶叶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对茶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限制也越来越严苛, 我国茶叶产品往往难以达到要求, 被禁止出口、退货乃至索赔的事情都时有发生, 这对我国茶叶产品树立国际形象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极大地削弱了我国茶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出口贸易额的增长速度也大大减缓, 茶农营销利益大打折扣。

第二, 绿色壁垒大大提升了贸易成本, 降低了经济效益。欧美发达国家对我国茶叶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包装、检验、标签、认证、运输、循环利用、生态环保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严格要求, 我国茶叶企业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满足这些要求, 由于我国的茶叶产业仍然处于粗放发展阶段, 生产模式还较传统, 要实现这些“改版”必须加大技术、设备更新和生产过程监控等投入, 相关实验、测试、认证等也会产生高昂的费用, 这就大大增加了生产成本, 降低了经济效益, 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我国茶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

第三, 绿色壁垒增大了我国茶叶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欧美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农产品检疫制度, 以防止外国农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制约国内企业发展。部分国家还利用世贸协议中涉及环境问题的条款大做文章, 以多种手段实行贸易歧视, 进一步增大了我国茶叶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3 应对绿色壁垒的措施

首先, 我国各级政府应当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环保法律体系。在立法、执法的过程中, 要立足本国国情, 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现有法律体系, 广泛从专家、企业、群众中汲取意见和建议,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 全面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 为我国的茶叶产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护。

其次, 我国政府及茶叶协会应当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认证体系。我们应当全面掌握国际贸易信息, 研究发达国家的环境准则, 在茶叶生产及销售的所有环节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保护, 在国内形成一个系统的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规范体系, 加强对农业环境的综合治理,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利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促进我国生态农业建设。

再次, 建立绿色壁垒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各国政府及各类国际组织会定期对环保法规及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如果企业信息不畅通, 就无法及时调整自身生产以适应最新的标准要求, 因而也就无法顺利应对绿色壁垒。政府及行业协会必须建立起绿色壁垒预警机制, 及时搜集和反馈国际绿色壁垒变化情况, 深入研究各种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 并在较短时间内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 为我国的茶叶企业营造良好的出口环境。

最后, 加快茶叶产业发展, 提高茶叶产品质量。究其根本, 若要全面破除国际绿色壁垒对我国茶叶产品的出口限制, 最主要的还是要全面提升我国茶叶产品的质量, 我们要确保茶叶产品质量安全, 在生产环节要限制农药化肥的使用, 加强对农药使用情况的管理, 严格掌握施药管理和安全间隔期, 确保出口茶叶达到进口国的安全卫生标准。

参考文献

[1]和淑萍, 周静.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4 (4) :58-61, 65.

[2]陶忠元.绿色壁垒的中性透析及其启示[J].国际贸易问题, 2003 (9) :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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